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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7 徐陈新 洪烨华] 关于孔乙己的死 集合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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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p! 发表于 2018-9-8 09: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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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乙己之死因
                                             孙佳玮
      生:‘‘我觉得是丁举人害死了孔乙己。[url=]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 !’他总仍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url][A1] 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而且打了大半夜,所以他很久没来酒店,伙计最后一次见他时,‘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通过这些外貌描写,可以断定此刻的孔乙己,他的双腿被丁举人打折了,他的脸上黑而且瘦,说明此刻他的生命在渐渐流逝,所剩日子已不多。而且伙计这次看到他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见他,可以断定是丁举人害死了孔乙己。’’
      师:‘‘不能如此断定,丁举人只是打折了一条腿,不足以致命。’’
      此话一落,一生又答道 生:‘‘我认为是当时的科举制害死了他。因为孔乙己是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人。孔乙己一直没有脱下长衫,不愿意放弃他的科举梦,他没有考取功名,又不会谋生,处处受到短衣帮的讥笑,人们都把他当作取乐的工具,以揭他的伤疤为乐,在掌柜的眼里,他还不如十九个钱,就连作为伙计的‘我’也看不起他,所以是科举制害死了他,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
      又一学生好像就等老师这话,‘‘噌’’一下站起:‘‘我觉得是他自己害死了他。如果他可以脱下长衫放弃自己的科举梦,替别人抄书,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来养活自己,可是他好吃懒做,常常连人带笔消失了,抑或静心读书,和范进一样考取功名,无论是哪一条路,他都不至于悲惨死去。’’
师:‘‘同学们各有各的道理,丁举人因为是官,所以他可以决定别人的性命,在当时,无数寒门学子十年苦读,只为有朝一日考取功名,一步登天,孔乙己只是那芸芸众生一个,所以孔乙己之死因的根本在于科举制及封建社会制度。’’


      小评:用柏拉图式的师生对话语录是蛮好的尝试,第一个学生说的多了点,要安排好每个人的角色,其实师生都是你的代言人,他们说话的过程就是你展示自己思维的过程,显然,这一点还没有考虑成熟。

[A1]这里概述即可,不必原文引述,内容大家都知道。


谁杀死了孔乙己
八四 王徐玥
       是丁举人吧。为了那几本书,竟将孔乙己打到大半夜,还打折了腿,他是那么的凶残,那么的不尽人情。为此,孔乙己不得不用他那饱经沧桑的双手,支撑着他爬着,爬着……也为此,他遭到了掌柜和那些长衣主顾(更多)的讽刺和嘲笑。
难道,所以凶手是掌柜和那些长衣主顾?你看,那个自私自利的掌柜,居然让伙计在酒中羼水,以谋取利益。他为了那十九个铜钱,从年关一直说到第二年端午,丝毫没有怜悯过孔乙己。在他眼中,十九个钱远比孔乙己的命运更为重要。那些长衣主顾呢?从未去可怜过孔乙己,只会一味地嘲笑他。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冷酷无情。
       会是“我”吗?“我”作为一个伙计,(“我”)却(竟)也瞧不起孔乙己,认为(觉得)他是(像)一个讨饭的,没有资格来教其认字,对他也是爱理不理。使孔乙己(原以为可以在小伙计这里炫耀知识找到一点儿尊严),但他又一次失望而返。
亦或许,是孔乙己自己吧。他好吃懒做,从未向过要为自己谋一条生路,也从没有愿意放下那所谓“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最终落得一贫如洗,还去偷别人家的东西。若不去偷,又怎会被丁举人毒打,被咸亨酒店的人们嘲笑呢?
       其实,真正的凶手应该是暗无天日的封建社会。清末政府腐败无能,民不聊生。科举制仍旧流毒,少数读书人穷经皓首,终于爬上统治地位(一朝摆脱穷困),但大多数人注定终身潦倒,永远不得出头。孔乙己便是这样,“万事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他本可以通过抄书谋一条生路,但科举读书思想却早已深入其骨髓,他不可能放弃读书人的尊严儿给别人做苦力,哪怕是抄书!

      孔乙己死了,含泪而去。虽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那个年代,他只有一条路。死路。


谁杀死了孔乙己
钱陈鸿
      是掌柜,“我”,短衣帮和那些长衫主顾。
      他们对孔乙己无休止的嘲笑,羞辱使得孔乙己常常沦为别人的笑柄,他自己也是百口难辨,从而使得他的自尊被他们一点一点的蚕食。
掌柜的残忍,毫无同情心使孔乙己感到这世界竟然如此冷漠。在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腿之后,再次来到咸亨酒店时,迎来的第一句话不是关切的问候而是一句冷冰冰的“孔乙己么,你还欠我十九个钱呢?”那是,孔乙己的内心是崩溃的,他直到那时才彻彻底底的明白自己在别人的眼中究竟是个怎样的的存在,这种感觉是无法形容的。这还不算完,面对双腿被打断,只能靠双手爬行的孔乙己,掌柜的内心深处没有涌出一点的同情,哪怕一丝,而是更加残忍的去揭他的伤疤,只是为了找点乐子。尽管这是孔乙己最近的,也许是一生中最黑暗的记忆……
      于是,孔乙己便在这残忍的嘲笑下爬着离开了酒店,渐行渐远,最后死在荒郊野外……
      但是,仅仅是因为it阿门的原因吗?他们为什么要嘲笑孔乙己呢?孔乙己到底是为什么使得那些人这样残忍的对待他呢?
     所以,杀死孔乙己的凶手仍是他自己。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这个身份使他拥有了一种不切实际的尊严——读书人的尊严。这令他在这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社会中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是,正因为这个感觉是他无法认识自己,整天到晚只知道自己是个读书人,自己应该做读书人应该做的事,不是整天和那些没文化的人争这个,辨那个,也不是整天帮人抄抄书混口饭吃。他认为做这事会丢了读书人的脸,所以从来都没有好好干过。这便是他自己害死自己的第二个原因:死要面子,活受罪。他总是将什么“读书人的身份”“读书人的尊严”放到首位,却只会一些偷鸡摸狗之事。这些便是那些人取笑孔乙己的主要原因:只知道读些书,而且读了还没用,读到现在连个秀才都不是,还成天的在我们跟前装什么读书人,太不害臊了。
      接下来便是无休止的嘲笑,以至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最后死在荒郊野外。
     所以,杀死孔乙己的是他自己,是他内心深处那根深蒂固的腐朽的观点:只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才能平步青云,才能飞黄腾达。
      可是,为什么这个腐朽的观点会被深深的植入孔乙己的内心呢?
      这,就是因为科举制度,那个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毒害了无数读书人的科举制度!

      唉,可悲,可叹,恐怕孔乙己到死都不会相信,杀死他的不是别人,也不是他自己,而是那个被他奉为神旨的科举制度。

                 谁杀死了孔乙己
                                        八五  邵宇彤
       《孔乙己》是作者鲁迅继《狂人日记》之后又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揭示了封建时代知识分子受到的摧残与毒害
        孔乙己生活在清朝末年,生活(社会)环境冷漠阴暗。短衣帮、穿长衫、掌柜的嘲笑无不给这个社会贴上了冷漠的标签,文章末尾说“我到现在终于没有看见孔乙己------大概孔乙己的确死了”。留给读者广阔的想象空间,更有无穷的悲剧意味,那么,究竟谁杀死了孔乙己呢?
         根据孔乙己最后一次离开酒店的情形可以看出,孔乙己当时已身残气微,遭遇丁举人的毒打,打到半夜,打折了腿,最后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慢慢离去,那么,丁举人是凶手吗?其实不然,丁举人虽下手狠毒,却没有必要打死孔乙己,且后来孔乙己还拖着一条废腿前去买酒,所以可见凶手并非丁举人。
        那么,凶手是掌柜和短衣帮吗?不!尽管他们总是嘲笑孔乙己,麻木不仁,意识不到自己被压迫,反而嘲笑孔乙己,极端残忍的对待孔乙己将其闭上绝路,但众人并非将其逼上死路,只是给孔乙己的心灵带来巨大创伤。
         但我们可以推测,在那冷酷无情的社会里,孔乙己的死是必然的,他好吃懒做,虽文中孔乙己从不拖欠钱可看出他本性善良,可他自命清高,至死不悟。古代科举考试使人追逐名利,死读书,致使像孔乙己那样半个秀才都没捞到的人成为迂腐不堪的牺牲品,使他成为不仅不能成才,还相反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
        所以,杀死孔乙己的便是这个社会,更令人悲哀的是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


小评:所谓凶手,不一定是使其失去生命,逼其无路可走,在精神上摧残打击是更深层次的“凶手”。若依失去为标准答案将变得很乏味,大家都不是,救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是谁杀死了孔乙己

                                                                       八4 成嘉琪
       他是一个读书人,他说着些“之乎者也”让人难懂的话,然而他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
       他时常来酒店,脸色青白,一部蓬乱,花白的头发,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吃饭的长衣顾客,他曾经抄过书,但他并不喜欢这种赚钱方式,因为科举制度,他痴迷于书,然而却始终未进学,他执着学了大半辈子,不过是想进学,出人头地,维护他的尊严,然而,在那个年代,他终是沦落到了社会底层,他开始拒绝,开始抗议,于是“窃书”“偷钱”……他被人称为“好吃懒做”“小偷”。没错,他的钱是偷来的,但他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尊严,于是,面对“短衣帮”“长衣主顾”肆无忌惮的嘲笑,他努力地为自己辩护,说上一些“之乎者也”来显示他是个读书人,可是,那些人却变本加厉的嘲笑他。他的存在是可有可无的,在人们眼中,他就是一个“无耻的小偷”,一个“该打的人”,酒店里没有他,依旧是快乐的,然而这样一个“无耻的人”似乎内心存在着一些善良,他用仅有的钱买回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毕竟,也只有小孩子愿意和他交往了。
        酒店最下等的伙计对他的不耐烦,掌柜对他的无情与冷酷都不算什么,有一天,似乎他又偷了人家什么东西,那可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名门望族,没有人敢碰的!他被打了大半夜,腿折了。一个中秋,他爬到了酒店门口,想买一碗温酒,然而却是冷酷的声音“你还欠我19个钱呢!”他再也无力争辩,他彻底丧失了尊严,从此,他再也没有出现。
        他死了吗?一定是的。他不仅外表的权势的人摧残的满身伤疤,更沉重的是心灵上,他被社会上的人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取笑,最终,他彻底丧失了尊严,他一定痛苦的死去,他对这个社会无望,他很无助,他完全沦为一个废人,或许他曾经引以为豪——他是一个读书人,然而,这有什么用呢?那是曾经!要知道,他处在一个封建社会,被埋没在低俗的人群中,他怎么不会颓废掉?
       我不知到他叫什么,我只知道,酒店里的人给他取了一个奇怪的绰号,叫“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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