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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韩国人敢拍的《许三观卖血记》究竟有多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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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p! 发表于 2018-12-8 22: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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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韩国人敢拍的《许三观卖血记》究竟有多残忍 原创 高广银 2018-12-06 20:17:49
余华《活着》被张艺谋搬上银幕后,陆续获得第4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评审团大奖,第52届美国电影金球奖最佳外语片,全美国影评人协会最佳外语片等奖项。而《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写父爱写得最好的小说,也是余华本人最喜欢的小说,非常感人,国内却无人敢搬上银幕。


小说从许三观年轻时去卖血开始,写到许三观的老年。许三观通过卖血娶了媳妇,有了三个儿子。虽然大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但是他也接纳了这个孩子,并且用非常悲惨的卖血行为抚养他、给他治病。最后,许三观终于摆脱了卖血的循环,把孩子们抚养成人。在余华的笔下,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这两个人物的淳朴和善良得到了很好的表现,但是整个底层社会生存的残忍似乎太过于惨烈,以至于国内导演无人去触及。


许三观是一个小城丝厂的送茧工人。在那时候的南方小城里,有很多的纺织厂,纺织厂都要去送蚕茧,许三观就是一个送茧工。“三观”这个名字是有讲究的,三观是一个佛教的境界,叫作立三观、破三惑、成三德。观什么呢?三观是空、假、中,就是世界一切皆空,一切皆假,一切都在其中。
小说开头的时候,许三观刚刚过二十岁,卖血只是为了要证明。怎么叫证明呢?他四叔跟他说:在我们这个地方,如果你没卖过血,是娶不上老婆的。卖血的话,就是一个身体的证明,只有身体好了以后,你才能够娶上老婆。四叔说:这个血就像井里的水,如果你不去打它,井里的水也就这么多,如果你天天去打它,井里的水也不会少。这就是一个生动的比喻。


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是由两个人带着他,一个叫作阿方,一个叫作根龙。阿方、根龙身上带了一只碗,对许三观说:“我们出来的时候没有吃饭,就是在家里喝了两碗水。到了河边以后,我们还要喝三四碗水,进了城以后,我们还要再喝两碗。”喝到什么程度呢?要喝到像十月怀胎似的,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人家碰着他们,肚子里胀鼓鼓的水就会跟着晃荡。水当然不可能进入人的血液,这是余华的幽默,但是它很符合农民的朴素。
小说里头,许三观跟在他们屁股后头不断地问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觉得这个人就很像余华,因为生活中的他就是爱问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他说话还有点结巴。卖完血以后,他们要步履蹒跚地、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走到厕所里去,然后解开裤子,一泄如注。这时候,这个仪式还没有完成,他们卖完血以后要到小说中叫作桥土的地方去。南方有很多很多的拱桥,拱桥下面的桥脚,南方人就叫作桥土。桥土下面有一个饭店,叫胜利饭店,进了饭店以后,他们就会豪气满怀地要点一盘炒猪肝,要喝二两黄酒。在农民朴素的心里,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第一次卖血以后,阿方和许三观有一个对话,阿方就问许三观,“你卖了血以后,是不是觉得有点头晕?”许三观就说:“我的头倒是不晕,就是觉得力气没有了。”阿方就说:“这是因为你把力气卖掉了。”“力气有两种,一种是肉里头的力气,一种是血里头的力气,”他说,“你一般的走几步路,实际上你是在用肉里头的力气,干重活的时候,你才用血里头的力气。你卖血的话就是在卖你的力气。”然后许三观就好像是明白了,他就说:“我明白了。这力气就像口袋里的钱,先要花出去,然后再挣回来。”花出去,再挣回来,这就是许三观通过卖血建立起来的自信。
他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就用去找老婆了。他找的是一个什么人呢?叫作许玉兰,是他们小城小吃店里头煎油条的,是一个服务员。许玉兰一天要换三次衣服,但是实际上,她只有三件衣服,她是小城里头最时髦的女人。许三观追求许玉兰的方式,就是请她吃一客小笼包子。那天下午,许玉兰不仅吃了一客小笼包子,还要了一碗馄饨,还吃了糖,吃了话梅,然后又吃了半个西瓜。最后算了一下,一共花了八角三分钱。许三观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求爱了,他说:“你嫁给我吧,你嫁了我以后,我会疼你,我会护你,然后我会让你经常下午就能吃掉八角三分钱。”


这时候许玉兰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叫作何小勇。许三观让许玉兰的父亲回掉这婚事,也写得很有意思。许三观买了一瓶黄酒,买了一条大前门香烟,走到许玉兰家里去,跟她父亲说:“如果你女儿嫁给了何小勇,将来生下的儿子就姓何,就不再姓许了,你们许家就绝后了,我姓许,我要娶了你女儿,就等于是一个上门女婿,我生下的儿子也姓许,就续了你们许家的香火了。”余华写得很朴素,他就靠着这种朴素的语言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读者。
这个小说的推进很快。许三观娶了许玉兰以后,他只用了两页的篇幅,大概也就一千字左右,写许玉兰在产房里头又哭又喊了三次,就在五年以后有了三个孩子。许玉兰问许三观,说:“我在里头生孩子的时候,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许三观就说:“我没有哈哈大笑,但是我嘿嘿地笑了几声。”然后,许玉兰就在那儿喊起来,她说:“哎呀,我在里头生孩子,在疼,在喊叫,你在外面在笑,所以你叫你的儿子一乐、二乐、三乐,我在产房里头疼了三次,你在外面乐了三次,是不是?”然后,这小说就一下子跳过去。余华牛就牛在这结构上,在简处能够特别简,他的简略是为了突出他要突出的部分。


我们后面再来看看,他是怎么来写许三观卖血的过程。在小说中,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他的第一次卖血就是为了娶妻。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帮着两个弟弟打架,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第三次卖血,他是卖给他的相好,一个叫作林芬芳的女人。第四次卖血是三年自然灾害,家里没有吃的了,他要让大家吃一顿好的。第五、第六次卖血都是在“文革”期间。这期间,他的两个儿子,也就是一乐、二乐下乡了,下乡了以后,第五次卖血是一乐身体不好,卖了血的钱让他去买一些补品。第六次卖血是为了二乐,农村的队长到家里头,要请他吃饭,吃鱼吃肉。从第七次一直到第十一次,最后的五次连续卖血,都是因为一乐得了肝炎。得了肝炎以后,许三观去借钱,一上午才借到63块钱,他就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上海,他自己坐轮船沿路去卖血。
按照道理说,卖一次血中间要隔三个月,血头就跟他说:“我这里不让你卖血,你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别的地方不知道你卖过血,就会收你的血,这样你就是把自己卖死了,跟我也没关系。”这是小说的高潮。许三观三天卖了第七、第八两次血,卖了第八次血以后,他就吃不下猪肝,喝不了黄酒了,就冷得浑身发抖。那天晚上,他是和一个卖猪的老头住在同一个房间里头,他就跟卖猪的老头说:“我在三个月里卖了三次血,每次卖两碗血,我就把身上的力气都卖完了,只剩下热气了。前天我又卖了两碗,今天又卖了两碗,我就把热气也卖掉了。”老人就说:“你把力气卖掉了,把热气也卖掉了,那再卖下去你就要卖命了。”他说:“卖命我也得卖,因为我要救我儿子。”


第九次他再去卖血是倒赔的,因为他刚抽完血,他就晕在那儿了,医生一看他不行了就马上急救,就把他卖掉的400毫升的血又给他输回去了,然后又给他输了300毫升。也就是说,他卖了两次血的钱这一次就全赔回去了。他就哭了,他跟医生说:“我卖了这个400毫升,你还给我可以。你给我的那个300毫升,我不要,你把它再抽回去,我还给你。”那医生就说:“你是亡命之徒。”他说:“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我儿子,我儿子在医院里头,我没有钱,医生就不给他打针,不给他吃药,他就会死了。”这是第九次卖血。
第十次,许三观舍不得坐船了,他就搭了一艘水泥船,那个水泥船也是拉蚕茧的。他遇到了两个很朴素的摇船的兄弟,然后许三观就劝他们去卖血,他说卖血比你们卖蚕茧挣的钱多多了。他就带着他们去喝水,履行卖血的这个仪式,然后他就卖了第十次血。卖完第十次血以后,其实他不敢再卖了,因为他觉得他已经冷得浑身发抖了,他就跟一起去的那个摇船的来喜说:“十天里头我卖了四次血,就像一个人从女人身上下来了四次,这一次就不是腿软了,是一阵阵地发冷。”到了最后一次,他不敢再卖了,他对两个摇船兄弟来喜和来顺说:“我年轻的时候也以为这身上的血就是摇钱树,摇一摇,钱就来了。其实不是这样的。” “原先带我去卖血的这个阿方和根龙,一个人身体已经败了,另外一个人卖血就卖死了。”他说:“我这样的卖血,身上的血是越来越淡了,不像你们,你们的一碗血能顶我两碗。”


然后第十一次,实际上余华写得很幽默,就是许三观其实是买了来喜的一碗血,然后他自己又卖出去两碗,也就是买了200毫升,他又卖出去400毫升。这个来喜也特别朴实,他说这血我卖给你,我就不能喝水。许三观说:“咱们亲兄弟,明算账,你还是要喝水的。”来喜就说:“卖给你血,我绝对不能喝水。如果是换了你,你也是不会喝的。”
这部小说的故事很简单,但是结构特别牛。余华送我的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首版,我记得是一共有250页左右的篇幅。余华用了30页篇幅来写开头,也就是说写许三观娶了许玉兰为妻,然后他就有了三个儿子;然后用120页的篇幅来写他的第一个儿子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产生的纠葛;然后用了40页的篇幅来写“文革”的过渡,紧接着就是又用大约50页的篇幅来写为一乐卖血。前面的120页都是为了写后面感人的,为他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卖血,最后用10页来做结尾。这个120页篇幅里头,余华讲了许三观和一乐之间的三个故事,这三个故事也是层层铺垫,越铺垫越感人。


余华是怎么铺垫的呢?一乐他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因为许玉兰在嫁给许三观之前,跟何小勇,也就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有了一次出轨,然后就有了一乐。但是许三观当初不知道,一乐生下来以后,城里的人就议论,说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余华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讲一乐为了两个兄弟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方铁匠叫他们赔医疗费。许三观就对许玉兰说:“要是二乐、三乐闯了祸,我心甘情愿给他们擦屁股,但是一乐不是我的儿子,我已经白养了他九年了,我要再出了这钱,我就是花钱买乌龟当了。”那么许玉兰就只能去找何小勇。
何小勇已经结了婚,就把许玉兰给骂了出来,他说:“方铁匠的儿子住院,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有两个女儿,我没有什么儿子。”还打了许玉兰的耳光。许玉兰回到家里,对许三观说:“你去把何小勇去给我劈了。”许三观就说:“我要去劈了何小勇,我就要去坐监牢,我就要被毙掉,你就成了寡妇了。”他就让一乐自己去找何小勇。一乐就找到何小勇对他说:“我妈让我来叫你一声爹,我妈说你要是不答应,我就多叫你几声,我现在已经叫了你四声爹了,你还是不答应,还要让我滚,那我就回去了。”


然后方铁匠又找上门来了,许三观就说,我不是一乐的爹,你找错人了,你应该去找何小勇。方铁匠就去找何小勇,何小勇就拿出户口本来,说:“你看看这户口本上,有没有许一乐的名字。”那方铁匠又找回许三观家里,对许玉兰说:“好在一乐只有一个妈,就是你,你们如果再不给钱,我就只能来搬家了。”然后他就要了两辆车来搬家。许三观说:“来客人了。许玉兰,你去烧一壶水,给他们泡茶。”那些人就把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搬走了。许玉兰就说:“我辛辛苦苦为了这个家,这些东西一下子就搬走了,没见过你这样的人,还帮着人家来搬家。”余华就是要把铺垫铺垫到极致。这时候,许三观去卖血了,他卖了血以后,就把方铁匠拉走的家里的所有东西都给赎回来了。许玉兰就说:“你从哪里来的钱?”他就把这个胳膊撸起来,给她看看胳膊上的红点,他说:“我替何小勇还了债,我又当了一次乌龟。”
这是余华讲许三观和一乐关系的第一个故事。第二个故事,是三年自然灾害,他们家连续吃了57天的玉米糊。余华他是1960年生人,他应该没有三年自然灾害的这种体验。我那时候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上海市配给发霉的红薯干,我父亲的腿部已经浮肿了。小说里头描写许三观看全家人连续吃了57天玉米糊,觉得不行了,就决定带全家去吃一次好的,去卖了一次血。他把一乐叫到一边去说:“要是平时,二乐、三乐吃什么,你也吃什么。但是这次不同了,因为我卖了血,我不能把卖血的钱让你也跟二乐、三乐一样去吃好的。”他就只给了一乐五毛钱,让他去买一个烤红薯,然后就带着其余的全家去到胜利饭店,也就是原来他去卖血的那个饭店,吃一顿好的。但胜利饭店那时候也就只有阳春面,他们每人吃了一碗面。


一乐只吃了一个红薯,他就觉得很委屈,第二天,他自己就找到何小勇家去了。他说:“上次是我妈让我来的,这次是我自己要来的,”他说,“我叫你一声爹,你带我上胜利饭店吧,带我去吃一碗面条。”何小勇就把他脖领给提起来,说:“谁他妈是你爹,你下次再来的话,我就砍了你。”小说中描写这个一乐就是哭,许三观的家是在东边,他就往西边走。许玉兰就哭着去找。余华描写就是到天黑了,许三观才出门去找。出门去找,就看到一乐其实离家不远,蹲地上在哭。一乐就说:“爹,我饿了,困了,我想你再不把我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你也比何小勇对我好。”许三观就蹲下来了,对一乐说:“你爬到我背上来。”然后就背着一乐,边背着他边骂他。骂着骂着就往回走,走到河边上,远远地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了,一乐在背上问:“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说:“是的。”写到这儿,就特别感人。
第三个故事,就写到何小勇被汽车撞倒了,许三观就说“这是报应”。何小勇在医院里头昏迷不醒,城里头有一个老中医跟何小勇的老婆说,要救何小勇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叫他儿子到房顶上去叫他的魂,把他的魂给叫回来。何小勇的老婆就来求许玉兰,许三观说:“他做梦,当初是我大方,把养了九年的一个儿子白白地还给何小勇,他们不要。现在我又养了四年,他们现在又要了,现在我不给了,他妈的,喊回来也是一个王八蛋的魂。”


但是,余华紧接着又写许三观的善良,他对一乐说:“这十三年里头,我打过你,骂过你,都是为你好,我也知道我不是你亲爹。”“你亲爹现在在医院里头,陈医生说只有你能救你亲爹,那你就看着是你亲爹的份上,你去叫他几声吧。”一乐就说:“他们都说你不是我亲爹,我妈也说你不是我亲爹,现在你也这么说,我就没有亲爹了,我也没有亲妈了,我只有我自己,我自己下来。”这时候,他就哭起来。他哭起来以后,这个何小勇老婆就说:“一乐总算哭了,你快喊啊,快喊啊。”许三观就说:“闭嘴,一乐不是为你那个王八蛋何小勇哭的,他是为我哭的。一乐你就再喊几声吧,你喊了以后,何小勇那王八蛋就不再是你的亲爹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亲爹了。”写得非常非常感人。然后就写许三观爬上房顶,背着一乐从房顶上下来,然后进了何小勇家里头拿了一把菜刀,在自己脸上割了一道口子说:“以后你们谁还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跟你们拼命。”
这三个故事,就把亲情层层铺垫到淋漓尽致,这就是余华在情节中间编织的极致。有了这样厚重的铺垫,后来为一乐卖血的高潮就显得特别有力量。这个小说的结尾是一乐、二乐都从农村回城了,都有了自己的家,许三观已经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几颗。有一天,许三观走在街上,突然之间又想着要吃炒猪肝、要喝二两黄酒了,然后他又想到医院去卖血。当年那个血头已经死了,换了一个年轻的血头。年轻血头就说:“你这么老的人,还来卖血,你出医院往西走,有一个姓王的油漆匠,家具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猪血,他会要你的血的。”
许三观出了医院就哭了,边哭边走。他说:“我老了,以后不能卖血了,家里以后再有灾祸怎么办呢?”许玉兰就说:“我们现在有钱了,不缺钱了。你今天为什么又要去卖血呢?”许玉兰就把他带到胜利饭店,然后就说:“现在我们有钱了,你要吧,你要吃什么就吃什么。”许三观说:“我只要一盘炒猪肝,我只要喝二两黄酒。”然后许三观就跟许玉兰说起血头侮辱他的这个事儿,许玉兰就在那儿骂,她说:“他的血才是猪血呢,他的血油漆匠都不要,我们生三乐的时候,这世上还没他呢。”小说结尾的时候,许三观说了一句粗话,他说:“这就叫屌毛长得比眉毛晚,却长得比眉毛长。”这就是这部小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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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灆氵 1天前
    那时候我还是个二十岁的孩子,将余华的书看了个遍,他的书用平淡的辞藻将人性血淋淋展现出来,让人看的心疼又无奈,每次打开一本书,就仿佛投身在一片灰蒙蒙的天空之下,沉浸在那一方挣扎的世界中,当将最后一页读完,流了一脸泪水,心却是很累。余华的作品平淡平凡却让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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