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请点下右上“关注”小丫读评,时隔17年了,我们再回望一下曾经被北京高院判定“抄袭罪名成立”,赔钱却不道歉的“作家”郭敬明,他是怎么每一部作品都被指抄袭,还收获了很多拥趸,做到名利双收的怪象?
开篇先介绍下网红作家郭敬明“作家郭敬明”是一个流行“文化”符号,是还在上中学时期的90后们“偶像”作家。1983年出生,四川自贡人。上海某文化发展公司董事长。他公司编辑了一本名为《最小说》的“文学”期刊,自任主编。
上海这个经济中心,先出了一个韩寒,这位1982年出生的上海小镇青年,以一篇作文《杯中窥人》,获得《萌芽》举办的全国首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于是,刚上高一的韩寒辍学,创作了一部叫《三重门》的长篇小说,一举成名。
以后,随着互联网发展,博客兴起,韩寒以博客杂文,锋芒毕露,被冠以80后意见领袖。
聊郭敬明,就绕不开韩寒。
进入新时代,18岁的郭敬明以作文《假如明天没有太阳》获第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次年的2002年,第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郭敬明又以《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获一等奖。
郭敬明韩寒,图片来源于网络
郭敬明开始了“文学”创作的黄金期,其后创作发表了多篇文学作品。直到郭敬明的成名作长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走红,被70后女作家庄羽状告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引起一场“抄袭”官司,郭敬明因抄袭登上了央视,郭敬明因抄袭成了个大媒体的话题,郭敬明以“抄袭” 一战成名。
抄袭又怎么样?郭粉说:有能耐你也去抄袭呀!正如鲁迅先生小说家族里的人物《孔乙己》一样,偷书叫窃书,文化人嘛!不告诉你抄袭你一篇小说又何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又咋样?我郭敬明坚决不承认抄袭坚决不道歉。谁给了郭敬明藐视法律的勇气?只能说,是我们的法律对著作抄袭行为没有上升到刑事判刑上,让孔乙己钻了孔子。
后来郭敬明跟他的文化公司进入了电影领域。郭敬明的《小时代》类型的小说和电影传递了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在这个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当代媚俗的拜金时代,对错很难区分了。
郭敬明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正如北大教授钱理群所说:当代教育当代文化培养了一批“精致利己主义者”。郭敬明的文学作品怎么样?有文学家来评说。但郭敬明本人是不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呢?
重新回望一下作家郭敬明的抄袭之路对于郭敬明成名作《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作家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被北京高法定案后,已经是啄木鸟掉进井里的郭敬明,羽毛湿透,仍然嘴硬不伏法不道歉。
“郭粉”在网上说,抄袭又怎么了?有能耐你们抄袭一部小说去。对于俺这个守旧的老人来说,真搞不明白,追“星”的粉丝就这么执着,这种执着也令人敬佩?
17年前的2003年,女作家庄羽把春风文艺出版社和《梦里花落知多少》作者郭敬明告上了法庭,控告理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作家郭敬明的长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抄袭他(庄羽)于2002年原创的小说《圈里圈外》。
作家庄羽,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审理,署名郭敬明的长篇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在2004年12月被北京市中院一审判决: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抄袭侵权”原告作家庄羽小说《圈里圈外》成立。令春风文艺出版社终止出版发行郭敬明著作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春风”和郭敬明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判决郭敬明在广大青年中影响力最大的官媒《中国青年报》上向作家庄羽赔礼道歉。
郭敬明不服一审判决后,开始上诉。
北京高院在2006年终审判决,维持北京中院一审判决。
至此,这次在全国著作权影响最大最广最受关注的“郭敬明抄袭案”成了铁案。
面对北京高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作家庄羽20万人民币经济损失,和1万元精神抚恤金,和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初步和发行,郭敬明和“春风出版社”都履行了。
我猜想,郭敬明背后的法务团队肯定知道,不执行赔偿,法院就会强制执行。
但是,郭敬明深知“限期15日登报赔礼道歉”,拒不执行,现行法律是有空子可钻的。于是,郭敬明坚决不道歉,并且在2006年6月5日晚,在其博客上发博文《两个小时后的生日》,为自己抄袭案件败诉辩解打苦情牌:(博文引用如下)
非常可惜的是,我的那点顽固信念仍在,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会随意苟同。所以,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郭敬明,图片来源于网络
看了郭敬明这段强词夺理的自证词,只能笑笑:抄级男生嘛!著名作家王朔调侃道:道歉吧!道歉就是好孩子!
当然郭敬明还想在今天畸形的文坛上大展宏图,已经腰包鼓起来开始炫富的名人了,钱不是问题,你庄羽不就是要钱么?钱给你。但我坚持自己没有抄袭你的《圈里圈外》,好像原告作家庄羽是讹诈了郭敬明。
从今天回过头来,重新打量,北京高院判决郭敬明抄袭,郭拒不道歉,是为自己未来的抄袭之路打打鸡血。因为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抄袭,即使本判定败诉,也不用入狱坐牢,更不会掉头。至于脸面“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名声不中用了,那还来的尊严?
果然,短暂沉寂后,又有出版社,又重新来包装郭敬明,这次卷土而来的郭敬明从文坛,又把脚伸进了娱乐圈。有前辈著名老作家王蒙为郭敬明引路,抄袭成名,拒不道歉的郭敬明加入了文坛殿堂:中国作协,还成了某出版社的副总编。
果然,郭敬明炫富的《小时代》电影,在商业上再次大获成功,登上了作家富豪榜。
图片来源于头条号内网
杂谈文坛怪现象:感慨啊!老夫感慨一:作家庄羽原创的小说《圈里圈外》,属于纯文学作品,在纯文学作品论文小众化的今天,又是籍籍无名作者,不擅长炒作,只能享受文学创作的寂寞。要不是郭敬明这位“抄级男生”,大众更不知道还有个叫庄羽的作家?这种现象令人唏嘘,而靠抄袭炒作上位的郭敬明名利双收,挥金如土,成为了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代表人物。
老夫感慨二:一个人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毕业20年间,上学20年,作业有多少,没人统计过吧!谁没抄袭过作业?但都知道抄袭作业不对。
抄袭本是错,但我们社会应该包容有才华的年轻人犯错,如果郭敬明首次抄袭被判,能思过道歉,然后痛改前非,坚持原创,读者会谅解的。因为,咱们的社会上道歉认错本身就是“稀罕”事。一个人不会因为认错道歉就小看,反而会更受人尊敬。但对法院判决抄袭,仍然死皮赖脸不道歉,并且在以后的“写作”道路上,不断被爆抄袭,这样的人也配著书立说,文以载道么?
图片来源于网络
老夫感慨三:我们国家的出版社都是官方机构,这些出版社肩负着什么任务呢?难道仅仅是比赛那个出版社有吸金法术么?不管任何社会,姓资姓社,主流价值观一定要是励志的创新的正能量传递,而不是像郭敬明的“作品”中,传递的“拜金”主义的负能量。包括目下那些被爆出抄袭的电视剧电影。
孔乙己还知道为自己偷书行为辩解为“窃书”,就是说孔乙己这个文人还有四两脸皮,而现在那些以抄袭成名上位,为抄袭传播的出版社影视公司等,连最后的四两脸皮都撕下了,以连裤衩都不穿的裸奔姿态,在本应该是“净化人类灵魂”的文艺作品赚钱这条道路上,一路狂奔。这错究竟在哪儿?
当文艺作品以纯粹的赚钱赚大钱的面目盛行后,就变成了魔鬼,成为了害人妖精。
老夫感慨四:郭粉不是脑残,因为郭粉太年轻太幼稚,年轻幼稚,就像一张白纸,就容易接受,尤其以文艺作品这种形象化艺术的方式出现后,更容易被刚入世的年轻人接受。在这个追星成为年轻人唯一娱乐方式的今天,我们应该为年轻人提供什么样的文艺作品呢?肯定不是“雷剧神剧”,肯定不是拜金类的精致生活类。
老夫不止一次跟生活在今天的90后,讨论一下郭敬明的作品,多数九零后说,上中学时太年轻了。而阅读路遥小说《人生》和《平凡的世界》的读者,没人说自己太年轻了。
近些年,看了关于路遥生前那么苦逼的写作环境,生活状态,与郭敬明挥金如土的精致生活对比,让人眼圈潮湿。创作出优秀作品的作家生前受穷,“写作”或者说“抄袭”的作家炫富。这难道不是目前中国文坛的怪现象么?
最后声明:写如此的文字,是会引来郭粉来群喷的,老夫只是希望“文艺工作者”,被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自尊自爱,有能力就原创,江郎才尽了就歇笔。在当今,文字信息爆炸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的是原创,而不是抄袭洗稿。
像郭敬明抄袭庄羽一样,原创作家庄羽的辛苦劳动,被郭敬明巧取豪夺走了果实,长此以往,我们的民族还有创新能力么?从民族发展创新这个层面上说,抄袭洗稿作家得宠,原创作家受冷落,文艺怎么能复兴?而没有文艺复兴的引领,科学怎么才能有创新?
因此,老夫建议:对法院判定著作抄袭者要终身不得进入文坛,对法院判决拒不道歉的抄袭者强制执行,让抄袭者成为文坛“老赖”。对钻法律空子,出版抄袭著作的出版社取消出版资质。对发布抄袭网络作品的网站予以关闭。
法律别怕重,怕重刑,别触犯。
作者简介:老夫,一个资深网民,欢迎关注小丫读评。(图片来源于网络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