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空语文 如皋  九华 作文  教学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最近看过此主题的会员

天空新人

77翔子

41BCDD

顾佳瑞七六阅读

小燕子

李白202091

蓝兰的花朵

嘿嘿嘿

joycy

颂颂.g

酷土土土

用户已注销

Jeremy

ʚ贴贴ɞ

果子黑

H·princess

李苏楠

方大金

依灵灵灵.

金川兰

lulululu

lisunan18795762

清风拂过

楠大人

王悦

朴弟

查看: 800|回复: 2
收起左侧

总价340亿元!中国公司收购飞利浦家电业务

  [复制链接] TA的其它主题
来自- 保留地址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75 名

发帖:NO. 74 名

在线:NO. 70 名

杨柳657 发表于 2021-3-26 15: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来自- 保留地址

加入天空更多精彩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x
总价340亿元!中国公司收购飞利浦家电业务紫金山新闻 2021-03-26 03:53:00

3月25日,荷兰老牌跨国电子巨头飞利浦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签署协议,将旗下家用电器业务出售给中国投资公司高瓴资本(Hillhouse Capital),交易金额约为37亿欧元。对高瓴而言,这是继百丽国际、普洛斯、格力电器之后又百亿级(人民币计价)重大并购交易。
飞利浦出售家电业务公告截屏
公告称,这项交易需遵循包括监管批准在内的例定成交条件,预计2021年第三季度末完成。交易完成后,扣除税收和交易相关成本,飞利浦将获得约30亿欧元的现金收益。
此外,飞利浦还将签署独家品牌许可协议,允许买方使用飞利浦品牌及飞利浦若干其他家用电器品牌,为期15年,可续期。其间支付给飞利浦的品牌使用费约为7亿欧元,使得交易总额达到约44亿欧元(约合人民币340亿元)。
南京一位私募人士分析指出,作为中国家电龙头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高瓴拿下飞利浦家电业务,后续飞利浦与格力之间能否产生火花仍有待观察。某财经网站进行的一项用户调查显示,73%的投票者认为,飞利浦家电业务会整合给格力电器。
去年,飞利浦就表示计划出售家电业务,专注于医疗保健设备。今年1月,有报道援引知情人士话说,飞利浦已为家电业务选定几个入围的亚洲竞标者,其中就包括中国私募股权公司鼎晖投资和家电制造商TCL,以及高瓴资本。
位于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飞利浦总部大楼
公开资料显示,飞利浦全称为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1891年成立于荷兰,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主要生产照明、家电、医疗系统方面的产品。飞利浦进入中国市场已有百年之久,还在2011年收购了上海的奔腾电器。
值得注意的是,飞利浦家电业务2015-2019财年营收徘徊在22亿至24亿欧元,并未出现明显增长。
截至发稿时,在纽约挂牌的飞利浦美股(PHG)报57.08美元,上涨2.18%。
南报融媒体编辑 周哲


我知道答案 本帖寻求最佳答案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10 天空金币 , 目前已有2人回答

最近访客

谁来看过你
此贴被TA们浏览了800次
来自- 保留地址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保留地址
点评回复 来自- 保留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保留地址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4 名

发帖:NO. 4 名

在线:NO. 22 名

華大夫 发表于 2024-8-8 12: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大神就是大神,这么经典!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2 名

发帖:NO. 2 名

在线:NO. 71 名

闲小楼 发表于 2024-8-22 19:4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知识就是力量啊!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天空论坛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论坛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论坛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Q|手机版|我们的天空 ( 苏ICP备18048761号 ) |苏公网安备3206820200021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6 05:20 , Processed in 0.290004 second(s), 6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