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新概念十年最佳美文精华A卷
作者:刘强 目录(1) 目录(2) 目录(3) 作者介绍(1) 作者介绍(2) 作者介绍(3) 序(1) 序(2)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1)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2)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3)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4)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5)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6)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7)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8)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9)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10) 刘梦怡:夜 奔(1) 刘梦怡:夜 奔(2) 刘梦怡:夜 奔(3) 马玲:菲律宾速写(1) 马玲:菲律宾速写(2) 马玲:菲律宾速写(3) 马玲:菲律宾速写(4) 陈元军:归 途(1) 陈元军:归 途(2)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1)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2)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3)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4)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5)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6)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7)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1)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2)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3)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4) 张希希:子夜歌(1) 张希希:子夜歌(2) 张希希:子夜歌(3) 张晓:回首只如初见(1) 张晓:回首只如初见(2) 张晓:回首只如初见(3) 李超:冷(1) 李超:冷(2) 李超:冷(3) 李超:冷(4) 李超:冷(5) 张翼飞:青 颜(1) 张翼飞:青 颜(2) 郝娜:透明(1) 郝娜:透明(2) 郝娜:透明(3) 郝娜:透明(4) 丁玫:唐 三(1) 丁玫:唐 三(2) 丁玫:唐 三(3) 章文佳:寂 灭(1) 章文佳:寂 灭(2) 章文佳:寂 灭(3) 章文佳:寂 灭(4) 章文佳:寂 灭(5) 章文佳:彼岸的烟火(1) 章文佳:彼岸的烟火(2) 章文佳:彼岸的烟火(3)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1)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2)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3)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4) 刘梦怡:良辰美景(1) 刘梦怡:良辰美景(2) 刘梦怡:良辰美景(3) 刘梦怡:良辰美景(4)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1)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2)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3)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4)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5) 许炎:爱情来过这里(1) 许炎:爱情来过这里(2) 许炎:爱情来过这里(3) 王少帅:冬季恋歌(1) 王少帅:冬季恋歌(2) 王少帅:冬季恋歌(3) 王少帅:冬季恋歌(4) 王少帅:冬季恋歌(5) 王少帅:冬季恋歌(6) 王少帅:冬季恋歌(7) 苏晨:书生杜白(1) 苏晨:书生杜白(2) 苏晨:书生杜白(3) 苏晨:书生杜白(4) 苏晨:书生杜白(5) 苏晨:书生杜白(6) 苏晨:书生杜白(7) 苏晨:书生杜白(8) 郭龙:彩蝶翩跹(1) 郭龙:彩蝶翩跹(2) 郭龙:彩蝶翩跹(3) 郭龙:彩蝶翩跹(4) 王玉:浪 漫(1) 王玉:浪 漫(2) 王玉:浪 漫(3) 王玉:浪 漫(4) 王玉:浪 漫(5) 陈怡然:曦葩城殇(1) 陈怡然:曦葩城殇(2) 陈怡然:曦葩城殇(3) 陈怡然:曦葩城殇(4) 陈怡然:曦葩城殇(5) 陈怡然:曦葩城殇(6) 目录(1) 寒冬中远行 旅行的蜗牛 · 林培源 3 我不知道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来回望这一段漫长的时光。像一只旅行的蜗牛,满怀欣喜抑或安之若素。 夜奔 · 刘梦怡22 我觉得自己此刻就像《绿野仙踪》里的铁皮人般,在最后一刻终于得到了心。我的身体里仿佛又重新流进了一股热忱的爱。那些曾经因为他的离开而在灵魂中刻着的辉章,那些绝艳的伤口,痊愈了,或者说它们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姿态消失不见。 菲律宾速写 · 马玲28 我们一行人是在晚上七点才到达马尼拉,所以在飞机着陆的前一刻,我从机窗望出去的是整片的灯火,星星点点,似乎我们所触及的正是这个城市的动脉,血液输出的地方,即使是被笼罩在黑暗之下,却依然突显了它的生活。 归途 · 陈元军 36 他望着逐渐隐去的白昼,心里多少有点焦虑,但是回家的兴奋又立刻将这点忧虑冲淡。 未至终点的路途 · 陈焕文 40 北京依旧是常去的,也依旧是我所喜欢的城市。吃的地方有太多,并且到处都是肆意的繁华。在欣赏食物的同时,同样恣情地欣赏夜色,无声电影一般的。 来来往往 姑苏缘·枫桥怨 · 张尧 56 月满深庭却又恰似水满深庭,人立深庭却又极似舟泛江湖,风过深庭却又恰似魂去体躯。这一切,诚然是幽幽的千古情愁;这一切,诚然是我曾经体味过的情愁;这一切,诚然是伴我已久的情愁;这一切,又或许是我今生的情愁! 子夜歌 · 张希希64 我们家是镇上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深深的院子高高的墙,有前院后园。那个狭长的后园里植满了低矮的桃花树,在馥郁的春天里有明艳的浅红,厚厚地缀在枝头。 回首只如初见 · 张晓71 2007年,我又向自己的十八岁义无反顾地靠近了一步,就像一场身负万千道义的死亡,像一场神圣庄严的血祭,不容任何推脱,逃也逃不掉。 冷 · 李超 77 她在他的注视中,缓缓披上外套,将双手伸入袖口。镇定自若。她并没有表明她有逃离的想法,没有征兆,他也没有察觉。然后,她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仿佛告别,掉过头,如一只动作呆板而又优雅的小鹿,在一瞬间,迅速慌张地跑出舞厅,穿越一段五光十色投在地板上明灭虚无的光影,步伐趔趄。 青颜 · 张翼飞86 原本便是青茏的枝叶,带着时光的朦胧,带着锦色年华。有江南的潮湿。我如此上路。似乎是遇见了,又仿佛刹那消失。该想念的人,终究没有想念。 透明 · 郝娜91 我对着空无一物的镜子想象着我该有的丑态,这是小蕾葬礼的第二天,我变透明了,极度的悲伤之下已经没有恐慌。 唐三 · 丁玫98 这不是细柳盈风的江南小镇。不是灯火通明的繁华都市。这里没有穿着旗袍脑后挂一大坨髻子的女人。也没有坐在藤椅里咬着油条听着戏曲的老男人。这只是一个在中国各个地区随处可见的村落。永远在尘土飞扬的城市之间摇摇欲坠。 青春的讲述 寂灭 · 章文佳105 月光之下,似乎别无新事,是否有一天,颠倒的感觉走上循规蹈矩的路途,心和眼睛,才能平静,而生活,才能如我所愿,简单快乐。 彼岸的烟火 · 章文佳114 喜欢一段音乐,取自电影《洛丽塔》,喜欢那个女孩子,那种纯粹的感情在这个世界似乎已经消失不见。很久以前有人给她算过命,说她是个才华非凡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但是眼角有颗褐色的泪痣,手掌心的纹路过于的曲折,所以命会不太好。 我们在劫难逃 · 郭龙121 很久以前,我坐过一艘非常奇怪的船。上船的时候,船长对我们说,这次旅途的目的地是真实的世界,你们可能抵达,也可能永远在海上游荡,无法靠岸,迷失在时间的洪荒之中,本次航班不需要船票,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上船,但一上船就不能回头。 目录(2) 良辰美景 · 刘梦怡 128 情欲是水,流淌过每一个华丽的春天。我们沉溺于肌肤相亲,彼时灵魂已经在另一处沦陷。就像《情人》里面那个贫穷的法国女孩和富裕的华籍少年,爱情这般深沉,却又无望。 假如时光倒流 · 林培源135 许久不曾联系,彼此间隔着看不见的河流,我可以听见河水汩汩流动的声音,它绕过我们中间空白的那些时间,然后一路向前。 爱情来过这里 · 许炎146 米依说:“这是一个有趣的男人。”而我觉得这情这景,完全是被浪漫所保卫着的童话故事,只是其中的人甘愿沉溺至死。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冬季恋歌 · 王少帅152 济南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之前听说北方的城市在冬天总是变得厚重而苍茫,天空里有洁白的雪花飘落头顶,于是从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喜欢,没有事的时候就会想北方的冬天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是不是像他们传说的那样美好和浪漫。 绚丽的想象 书生杜白 · 苏晨 169 我曾设想过以男主角为第一人称写一篇反驳《卫风·氓》的文章,可由于我是个活人,而《卫风·氓》是个死人写的,在我们这个时代,或者也包括以后的时代,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活人是无法超越死人的。遂作罢。 彩蝶翩跹 · 郭龙185 她一跌进花海就仿佛一抹儿春光融入自然,让你分不清在你眼前快乐笑纵情跑的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误落凡尘、不食人间烟火的蝴蝶仙子。 浪漫 · 王玉191 天晴的时候,阳光照在金黄色的树枝上,反射开来,那种温暖是影子永远不知道的,他在偶然间知道他把温暖独占了。 曦葩城殇 · 陈怡然199 他看到完整的棠花,浅灰色的瞳仁中涌出了绝望的荒茫。而棠璃在同时已念下无解的咒言穿透了他的生命。 杀者 · 张炎佳 212 雨夜,我夺门而出,怒吼的暴雨淋漓的打在身上。长发飘飞,满脸的泪水和雨水混进嘴里,说不出话,抽噎这痛苦,孤零零一个人靠着斑驳的墙角,背后爬满的蜘蛛,吐着丝,沁着网,在我的背后埋下恨的伏笔。 宴青楼· 张翼飞223 那么多男子,痴心的,薄情的。看多了,也见多了陪多了,喝酒赋诗,风流快活是少女时的事情了。该有个归宿。 钟绿 · 徐嘉妮232 2003年,她戴着紫色框架眼镜,眼睛大而亮,没有因为长期佩戴眼睛而失神,形状极好。两颊光滑饱满,暖色的头发在脑后高高束起,仍是一张孩子的脸。 一段暖歌 灰白黑组曲 · 吴如功240 张爱玲的笔似乎受过诅咒,她所塑造的人物是被欲望所填充的。对于世界的依求造成欲望的蔓延。当一个人只用猎奇的目光去阅读她的文字时只会看到表面的爱情。 我在清晨六点的微光中醒来· 周悟拿247 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回到最初的地方,回到各自的博客,写各自的心事?你还记得那个春天一般清新自然的、我们都很喜欢的模版么?你还记得我们共同的私奔情结么?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唱过的《月光倾城》么?你还记得我们深夜互发的短信么? 风起云涌,请握住我的手· 周悟拿251 现在我坐在电脑前,全身上下依旧发冷。可我依然想要坐在这里,因为我渴望能有一次完整的倾诉。 我的父亲,已老去 · 宋林255 此时我的父亲或在外面拳脚打拼巩固自己的地位,或在院子的老槐树下有滋有味的烧烤从别人柴房里大摇大摆捉来的童子鸡,浓厚的荤腥味道很是洋洋自得地钻进母亲的厢房里跳起嘲笑优美的舞蹈;等等而已。 光影的记忆 11W台灯与爱情 · 张翼飞 293 王家卫,这个成熟内敛男子的片子,画面零碎剥离但又无可遏止的紧凑感。被他吸引,幻蛊深种。你似是无处可去,于繁华夜景中迷惘,处处霓虹,惑人心智。 目录(3) 海边的卡夫卡·印象 · 马玲298 他唱《Smelllike a teen spirit》时的那种深沉,那种悲愤,那种专注,似乎就如他所说的:苟延残喘地活着,不如从容地燃烧。 缪斯的代价 · 徐筱雅303 余地谈及写作时说:“写作不是做爱,它的愉悦,来自哪里?用手指敲打自己的每一根神经,让它们在空气中震颤。这些文字,像精液,会发黄、变干,不堪入目。”这样的一个观点,实际就代表了诗人心中文学的宗教和坚持这样的宗教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作者介绍(1) 1.林培源 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 2004年开始文字生涯。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C组一等奖获得者。 现为深圳大学文学院大一学生。2007年下半年完成自己的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等。擅长用青春笔调书写带有乡村色彩的故事。浓墨重彩,沉迷于字里行间营造的世界。 2.刘梦怡 笔名索索 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第十届二等奖获得者。 喜欢文字,也痴迷影像世界。 热爱意大利,梦想有一天在罗马的某个小镇隐居,阳光下昏睡终老。 3.马 玲 笔名黑猫不睡 因为喜欢张悦然,所以以她的一篇文章题目为笔名。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A组一等奖获得者。喜欢奶茶,猫,张悦然,读书,写东西,听歌,动漫。双子座最后一天生(6月21日),风向性格。理想是有一幢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一个属于自己温馨的家,身边的人都能快乐地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4.陈元军 语无伦次,性格有些腼腆,也可以说是敏感。第十届新概念C组一等奖获得者,时过境迁,已无兴奋可言。 5.陈焕文 江苏徐州人。英文名:AlChan。天秤座男生。 蝉联第九、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A组一等奖。 是个内敛淡定的男生,向来不善于混迹人际圈子。写作方面个人风格浓厚。以内省和自我认知回归为主要写作观。追求在作品中让读者看到他们的光影。不喜欢将作品铺天盖地投递。写作专一并且持久。坚信自己可以给读者带来默契。 崇尚顺应宿命,现实安好,做琐碎之事亦可以获得内心的丰腴和满足。 6.张 尧 江苏宿迁人。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擅长旧体诗词创作,著有诗词集《蝶梦轩诗稿》,喜好中国古典文学。 7.张希希 85年的摩羯座女生。第八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还是二等奖。现居江苏。 8.张 晓 山东梁山人,90年出生的男生。别的什么特征都没有了。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9.李 超 87年4月生,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C组二等奖获得者。 爱好阅读,尤其偏爱外国文学。喜欢阅读简单曲折贴近生活的文字。在榕树下“那些花儿”社团任职。对写作不抱野心,希望某天能写出自己满意的文字。 10.张翼飞 一个神秘的孩子,无法在QQ或是MSN上找到他,也经常手机关机。可是也经常在你不经意间就在信箱里留下了码好的稿子,才华横溢。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11.徐嘉妮 狮子座女生,最喜爱《卡夫卡全集》。 上海市第十九届中学生作文竞赛中获初二年级组三等奖。 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二等奖。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获一等奖。 多次在《青春豆——中学生作文精选》中发表作品。 12.郝 娜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在读。 很懒的一个人,不辉煌,很平凡,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13.丁 玫 湖北咸宁人,现在高三死命学习。偶尔小抽一根烟,不挑女士烟还是烤烟,小喝点酒,不挑啤酒还是白酒,一切随意,可以理解成没性格。 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4.章文佳 曾用笔名:木藤子轩、暗夜以北。 2003年中学生语文报杯作文大赛获二等奖。 作者介绍(2) 2004年中学生语文报杯作文大赛获三等奖。 2005年入选徐州MM封面女孩,并获最佳人气奖。“嘉利之星影视新星”选拔赛提名奖。“中北英皇准艺员”选拔赛第四名,并签约中北英皇准艺员。 2007年第九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二等奖。 2008年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二等奖。 自诩从一个三流小艺员混成一个文学小青年,着实不易。 15.许 炎 原名徐里。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89年双子座六月生人,喜诗歌音律。玩的是西墟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兰州柳。 擅长管理和协调处理。被称为“中国新网民典型”,对于文字等各类艺术皆非常敏感。 2004年获得滕王阁杯作文比赛优秀奖。 2005年担任年轮青春校园文学网主管。 2006年策划制作落涩文化网,现转型为落涩论坛。曾效力于四川风行娱乐公司,担任策划。 2007年成为新E线记者。小说《野蛮的欲望1-10连载版》在新浪论坛红极一时。同年开始任职未知地文学网小说编辑。 16.王少帅 山东人,现在聊城某大学,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17.郭 龙 出生在安徽。曾经幻想去流浪,带着稿纸、金钱和一个姑娘;后来终于想通:所谓流浪,不过是在家人的目光和自己的困惑里迂回,遂无疾而终。热爱睡觉,比较慵懒,在大学里彻底堕落,空虚度日。也正因如此,对孤独有了新的认识:孤独不仅仅是情绪,更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境。当你不经意与它重逢时,苍茫的空间里便只剩下思想,时间像把利刃。参加过几次新概念,十届修成正果,C组一等奖。 18.陈怡然 1993年6月6日出生,女生。祖籍福建,现深圳中学亚迪学校初三就读。 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B组一等奖获得者。 具双子座典型双重性格。相信灵魂的存在,倾听自己的声音。坚信文字中需要倾注真实澄澈的情感才能立体地存活,并且在能解读她的人们内心里找到被诠释的归宿。 幼年时候喜爱自己编创童话,将所有善良与阳光信以为真,并且认为它们是生命与感情的启始。而后在写作的过程中都以此为基线,摆脱生活中庸俗及黑暗层面的扰惑,构筑干净美好的情感及人物,并寄托自己在现实中的些许念想,为此感到小小的愉悦。 学画数年,故擅长于构造富画面感的篇章,书写诚挚感性的文字。希望读者在浏览时的某一瞬间,感受到自己的灵魂与作者灵魂之上共同闪烁的一些光点。 19.苏 晨 又一神秘人,只知道和新概念有染,二等奖功败垂成。 20.王 玉 广州女孩,老大不小了来参加C组,只是为了一个曾经错过的承诺,二等奖。 21.张炎佳 懂得不多,瞎听得不少。高三,死命拼搏的人。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A组一等奖获得者。 22.吴如功 出生在内蒙古茫茫草原中的一个宁静的小城市。之前的十八年都在它的怀抱里梦想和失望。喜欢对历史细节的探索和无止境的战略游戏。始终把新概念当作一个梦想,实现后却发现它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因为之前的生活使自己的思想像北方的天气一样直接而寒冷。所以希望以后可以在南方寻找温暖。却在寒冷的上海拿到了08年的一等奖握在手心。 23.宋 林 1987年1月18日生。小学中学皆属努力求上进的好孩子,认真写着老师自以为是的好文章,拿过高分,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之类荣誉证书颇多。后到山东农业大学学起与自己所标榜的文字毫不相干的专业。没有认清方向。在极偶尔的时候写点东西,然后怀念。热爱自己的文字,2008年获得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作者介绍(3) 24.周悟拿 1991年3月22日生,女生。网名竹韵潇潇,湖南师大附中高三0509班学生。有文章70余篇发表在《年轻人》、《散文诗》、《小溪流》、《少年博览》、《中学生百科》、《童话世界》、《初中生》、《上海中学生报》等报刊上。其中《散文诗》2005年第7期作专题介绍,2006年被广州《中学生报》聘为文学版面专栏作家。曾与他人一起出版小说合集《花开的声音》;小说《有个地方叫月居》收入优秀小说作品选《原谅我们的十七岁》;有散文若干篇已与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即将出版。曾于2004年、2006年两度获得长沙市创新作文大赛特等奖;2005年获得湖南省首届中小学作文竞赛一等奖;2006年获得长沙市中学生政治小论文评选一等奖;2008年获得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现为湖南省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 25.徐筱雅 1987年生于南宁。曾获第六、第七、第十届新概念一等奖,第八届二等奖。 安静,畏生,不内向。写作不勤奋,灵感来时下笔流畅,灵感去时抓耳挠腮。因此生平最痛恨的事情之一就是写思想汇报。读书不勤奋,经常由于书中人物名字太长而放弃阅读。因此书买了很多,看得很少。性格懒散,经常临时抱佛脚。死心眼,不喜欢遇到谈话时钻牛角尖的人。喜欢安静的小电影,亦喜欢震撼的大电影。喜欢钢琴的柔和,亦喜欢摇滚的呐喊。年纪小时文字追求华丽文风。然而如余地所言:“写作不是做爱,它的愉悦,来自哪里?用手指敲打自己的每一根神经,让它们在空气中震颤。这些文字,像精液,会发黄、变干,不堪入目。”开始追求真实、自然、深刻,并逐步实验。 序(1) 记得八届在三女中门口的时候,见到两个漂亮的上海姑娘路过,边走边说:“新概念都八届啦!这么多年了,老了!”回想六届的新概念,再看看十届,也只能低头笑笑说,“老了。”一批一批的人都老了,可是新概念却常换常新。 数数新概念十年来,中国最惹眼的80后作家,不能说是新概念培养的,但都在新概念拿过奖,都通过《萌芽》这个舞台展示过才华。十届的新概念,90后正好都成年了。一个时代被历史冲走了,不管这时代以多高的姿态。下一个时代含苞待放,摆出了争奇斗艳的架势。 突然想到九届去上海玩,跟新概念的新人聊天,大家天南海北的,也不知在聊些什么。于是每到聊天的时候我的开场白都是: “我们聊聊文学吧!”后来这句话被评为当时新概念的“名言”,但效果可想而知。那时起,我就意识到,过去的新概念不在了,新概念的传统不在了,80后的时代不在了。十届的时候,上海一帮老新概念人拿着电话,时哭时笑地打给我说,“刘宇,你怎么没来呢?我们来聊聊文学吧。”很多人跟我讲了十届新概念的事情,有人很惊异地问我,为什么去上海那么低调,谁都不见。我说我没去。他说,但是在签名栏上看到我的名字。于是我知道有人在怀念我,但又不是怀念我,他们只是在怀念过去,怀念我们那批人,怀念当初的心怀高远和纯粹的文学理想,怀念一个80后时代所缔造的传统。接触了一些90后的孩子,也跟同辈的写作人交流过,看现在的90后的世界观,的确是汗颜。虽然我不大,都属于泛90了,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年,就已经出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记得新东方的老罗讲过这样的话:七十年代流行喇叭裤,长辈看到谁家的孩子穿喇叭裤,就议论说,这孩子是流氓,要进监狱了,那个时代就流行那种逻辑。这些话,能让我意识到,也许我们真老了,已经不习惯90后的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了。 前几天,蒋峰带来个以前黑蓝的朋友康丁。聊了很多,关于写作和80后。他都快而立的人了,还在坚持着文学理想,而且看的书也的确是我所不能睥睨,近乎把读书当职业。他有个看似很简单又无法回答的困惑:怀才不遇是否还要坚持。我们都明白这问题不需要回答,写作是命,除非死了,否则不用质疑。新概念是年轻人最好的平台,这个被称作“中国语文的奥林匹克”的比赛,足够你展现才华,不用担心怀才不遇,足够多的教授,足够多的作家,足够多的媒体。《萌芽》也是个平台,缔造出一代写作人的平台,甚至缔造出一代风格的平台。很高兴自己能与这么多才华横溢的年轻人比肩。 记得小时候租小说看,对那些六十四开本的言情小说不屑一顾,什么琼瑶、席绢,各种玉字旁组合成的笔名在我们这些人眼里都是祸害芸芸众生,只赚些女生眼泪的垃圾。哪一个言情故事不是才子佳人、帝王将相,再就是逼奸成婚的大毒草。简直是有伤风化、亡党亡国的精神大便。等我们长大了才知道,这些人真可怜,写这些小说得抽自己多少个嘴巴。为了生活,只好捏着鼻子写下去,宁可死气沉沉。 作为一个小辈人,没什么能力,本来不该在此高谈阔论。但能看到《十年》这本书,从中能看到这个时代最新鲜最年轻的作品,虽然功底不深,但是是想法最多也最活跃的作品,感觉到很欣慰。它给了这届新概念的朋友更多展现自己的机会,促进也是督促着他们更努力地向着理想而写作。比如说张翼飞这个聪颖的女孩子,欣赏她的文字让人充满阅读兴趣和故事感。她在文中随意一笔带道:那么多男子,痴心的,薄情的。看多了,也见多了陪多了,喝酒赋诗、风流快活是少女时的事情了。该有个归宿。 充满智慧的女孩子最让人难以忘怀,顿时好奇之心便起。哪知她有说道: 只是赶错了时间。愿,下一生,妾不晚,君不迟。你要给我,给我,一世欢颜和安宁。 序(2) 你可以说她是在忸怩作态,但却不能忽视她在努力营造或者努力寻找的下一步要走的方向。集聪明和痴情于一身的她让我心起涟漪。我的确老了,才华尚存七分,才情已枯。 其实这个序让我来写,编辑是想我比较年轻,和这些年轻人有些地方还有共同语言,可很多人可能不能理解的,是我现在已经开始衰老,谁都不能预见的是人的精神上的衰老,正如阿甘在他很多年前的书里写的那样,我们刚离开襁褓就准备着行将就木了。一切在我们这些半大不大的人眼里看来都变得无所谓,幸福无所谓,承诺无所谓,爱情无所谓,除了喘气不喘气,好像再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有所谓的了。 2008年,十年,一个轮回似的又要重新开始,《萌芽》的销量从几千几万到六十万再到四十万再到现在,很多话都成了两个字——轮回。新新旧旧,多少人,多少事,多少文章,谁还记得? 文学是什么?就是一帮孩子在努力讲述故事,一个逻辑还不是很清晰,语言不是很凝练,叙事不是很顺畅,读起来就是还像那么回事就是禁不起推敲的一帮年轻人。刘强在九届的《绽放》序言里说过:这就是一帮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活下去的年轻人,我们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下去过。的确如此,又有什么可怀疑的。 看了《十年》的几个稿子,十届的这么多选手中,仅有的那么几个人,让我眼前一亮:吴如功,他的文章中让我看到了我们当年的影子,他还把新概念当成梦想之地,他在文章中说道: 我们都是殊途同归的生物。都会生也都会死。在一个开始和一个结束间可以有若干年的生命供我们使用。 他是那样的天真,却不可笑,我们努力寻找的,正是他这样的答案,却不敢说出来。你可能会说,这些话他不说我也明白,真理这东西谁说出来都不觉得他有多聪明,因为真理早已经无处不在。可是,当我们冷静下来,才发现,其实很多东西我们完全可以多品味几次的,在我们身边重复次数太多的真理都过早地消散了。 而这些本该消散在十年轮回中的作者如吴如功、张翼飞等等,被我们的编辑保存了下来,记录下来,让他们继续绽放。 刘宇 2008年2月12日 (刘宇,长春人。现就读吉林大学。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七、八、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青年文摘》二十五周年征文三等奖。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萌芽》、《青年文学》、《现代交际》及各类青春杂志作者,发表作品二十万余。长篇小说《旅途》发表于06年《萌芽增刊》。长篇小说《柏拉图之恋》发表于08年《萌芽增刊》,由萌芽书系代理,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星期九》、《现代交际》杂志编辑。) 十年,忧伤的种子蜕变成了大树,并致候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1) 我不知道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来回望这一段漫长的时光。像一只旅行的蜗牛,满怀欣喜抑或安之若素。这是我第二次来到上海参加新概念复赛,旧地重游,往事依旧,但一切却又如此截然不同。遥远旅程以及舟车劳顿,认识的人和遇见的事。感谢你们,拓宽了我生命的轮廓。 离开上海的前一晚,2月3日。轮回在离别的边缘自生自灭。外面夜色迷蒙,没有雪。泰安208房里,剩下热水从花洒向浴缸倾倒发出的哗哗声。泡在浴缸里,水汽氤氲,握在手里的罐装啤酒被一口一口吞噬。年华倒数,记忆倒数。如果可以,我愿意把七天的记忆一口喝掉,任凭它在我的胃里反复反复地发酵。耳朵里回响的是那晚一帮人通宵唱K,陈思远和丁丁反复唱着的bobo的《光荣》:感谢你给我的光荣,这个少年曾经多普通,是你让我把梦做到最巅峰。 微微发短信问我,哥哥,我们在美罗城唱K,为什么不过来?我说我累了,只想一个人安静一下。小次打过来电话,我说我害怕曲终人散,你们好好玩吧。泡在浴缸里,把剩下的三瓶啤酒全部喝光,微醺。原谅我这个不会喝酒的人。浴室被蒸汽充斥着,一片朦胧。一切恍然若梦。梦醒后,人去楼空。 颖说,你应该微笑的,不是吗?可是为何,为何我的嘴角却沉重得,无法往上翘。 1月27-28。在路上。 再次踏上北上的长途汽车,我告诫自己,这不过是一次远行。若要在上海重新追寻逝去的时光,那该是一场残忍的自我凌迟。一路向北。窗外的风景蜕变,从南部沿海的一片青葱到冰霜覆盖,这些从未亲眼目睹的场景让我甚是欣喜,想起高中地理学过的“纬度地带性差异”,内心自嘲:“老子的地理知识终于可以和现实发生联系了”。而大部分行程都是在漫漫的黑夜里,车窗外是模糊的灯光一闪而逝。偶尔瞥见万家灯火,会让人心安。躺在卧铺里,把大衣的绒毛朝外,当枕头,半睡半醒间有短信频频飞来。微微的列车从太原出发一路南下,我从汕头一路北上。目的地是上海。互发短信报告行程。微微说,哥,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这么远,这次冬日之行真的让我勇敢了许多,到达上海之后一定要好好聊好好逛,让一切顺着时光慢慢沉淀,沉淀。我是个左撇子,在摇晃的车厢里使用左手拇指编辑短信,竟也会按到微微发酸。本想安静地一个人前往上海,却还是出于情理告知了良师益友们。一路有人嘘寒问暖。小歪老师说,车上冷吗?我说不冷,卧铺很暖,就像我的心。我说我已经全副武装,对于一个自幼便生活在北回归线上的孩子来说,冰天雪地是新奇的事情。我与小歪老师开玩笑说,棉裤棉衣棉袜手套围巾具备,就差一个棉内裤了。小歪老师说,据说这家伙最保暖。 车沿着沿海城市的高速公路行驶。广东。福建。浙江。最后抵达上海。一千多公里的行程。19个钟头。最喜欢的是遇见了上海20年来最大的一场雪。那种可以用“鹅毛般轻盈飘飞”来形容的雪花。从天而降。落到地面。美丽至极。第一次看到货真价实的雪,迫不及待拿出相机拍录了下来。因为答应过家人和死党们。机不可失。春晓他们说我是个幸福的孩子。上帝,原谅我这个一看到雪便疯疯癫癫的人。 去年来上海,是个暖冬,今年却是严寒。都被我赶上了。苏小次已先我两天抵达,李超去接她。出发的一晚,她已在泰安和一帮人玩起了杀手游戏。让我嫉妒得咬牙切齿恨不得马上现身上海街头。这个90年出生的宁波小姑娘,文字里有着超越年龄的凝练。恨我年华老去。想当初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写出的东西都是稚嫩至极,如今的孩子真是可怕。来上海之前,我跟她说到了介绍微微给她认识。她说好。人与人之间的萍水相逢就是如此奇妙。网络上素未谋面,却依然可以惺惺相惜。此次来上海,小次并非复赛,是我欣赏的孩子,热爱文字,心态良好,与那帮落选了便哭爹喊娘的孩子截然不同。约好上海见,就真的千山万水行遍。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2) 1月29。抵达。泰安-火车站-交大-城隍庙-外滩 28日下午2点抵达上海。吴中东路口的西区客运站。路面积了一层薄冰。一下车便是铺天盖地的寒风冷气。尽管包得像个粽子,依然感到彻骨的寒冷,吐出的鼻息竟然也是白气。给家人和朋友发了短信报平安,便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寻找113路公车前往泰安招待所。因为地铁建设的关系,原先濒临泰安的幸福村车站挪了位。奇迹的是我居然能够在番禺路下车之后凭着超强的方向感找到了泰安招待所。李超本来说好要去接我的,他是上海本地人,遗憾的是吴中东路他不认识,所以我只能自力更生了。在此要对李超同学善意提醒一下,下次接人要事先把上海的交通路线图给背下来。看到“泰安招待所”的招牌,熟悉的感觉。拖着行李箱推门而入,见到了老板娘,依然如此亲切。登记。寒暄几句,便提着行李到了208房。是打电话定的房间,老板娘说就剩下这一间了,还是特意给我留的。甚是感激。带着满身疲惫躺倒在床上。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是干净而舒服的房间。洗了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满心欢喜。房间里的玻璃窗上蒙上了一层水雾。突发奇想,用手指在玻璃窗上写下“上海,I love you。”窗外是白皑皑的雪景,隔着网窗,有朦胧的美。急不可耐用相机拍了下来。 一个人安静地待在房间里。默默地。将随身带的东西放到抽屉。发短信问小次在哪里。后来得知他们在106的房里,便过去。看到了李超,留着淡淡的小胡子,是个非典型的上海人,不说上海话,视普通话为官方交流语言。认识了王少帅,济南人,一个身高186,走起路来颇具专业模特姿态的大二男生。和我同是C组。小司,一个可爱的湖北小姑娘。高一,有些baby fat。后来丁玫到来。见到她很是熟悉,去年看过几次,却没有彼此认识过。然后是阿金,小七下午也来了。依然是去年那顶带着两个线球的帽子,那副茶色墨镜。阿金说我们怀疑你是不是一年没有换衣服了。我说小七你怎么看怎么像个飞行员。106是我认识朋友的首站台,随之而来的马东、丁丁、陈思远、李遥策以及奇伦等,都是听过名字而没有见过面的,如今见了面,对号入座,很奇妙的感觉。原本宽敞的106顿时显得拥挤起来。不习惯热闹,便把小次叫到了208,聊了一会,给她看我来上海之前写完的《素彩》。 微微一路都给我发来短信。南方普遍降大雪,列车到徐州时被困了6个钟头,后来抵达安徽时又遇到暴风雪,被困在蚌埠4小时。为微微担心害怕。暗自祈祷。希望她一路平安。如此一来火车误了点。直到29号凌晨一点才抵达上海火车站。李超带我前往火车站去接她。微微初来上海,人生地不熟,让她到西南出口,我们在那里等她,她却阴差阳错转到了北广场。出站口堆满了接站的人,熙熙攘攘,拥挤不堪。那晚上风雪很大。雪落到衣服上都花开了,手指被冻得通红,给她买的热奶茶后来在拥挤的人流中被挤掉了,洒了一地。我和李超在雪地里艰难跋涉许久。风雪挂在脸上生疼。脚板冰凉一片。鞋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出来。边给她打电话边赶路。有些筋疲力尽。问了路,两个人绕过了大半个火车站,又走了很多冤枉路。谢天谢地最后终于在北广场出口处的麦当劳附近找着了她,这个小丫头真会折腾人。见着面,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带着她到麦当劳里喝了热饮。看到彼此,熟悉而亲切。也终于松了一口气。浑身冰冷难耐,微微说,哥,我给你拿一双手套。那时已是凌晨三点。整个上海沉浸在风雪的包围之中。 隔天睡到自然醒。十点多的时候带着微微走路去交大看雪。交大离泰安不远。雪景很美,拍了许多照。雪地里有人堆雪人,有人打雪仗,是我在家乡从来没有见过的场景。除了新奇,更多的是感慨,冰天雪地,洗却人世间的污浊。是多么难得的际遇。 将近11点的时候猫儿过来交大找我们,一行去了城隍庙,吃到了上海的名小吃南翔小笼包,还有烤肉、臭豆腐、草莓冰糖葫芦等等,我因为前晚着凉了,身体不舒服,再好的小吃都食之无味。但看到微微吃小笼包吃得甚欢,倒也开心。猫儿告诉我们,南翔小笼包吃起来也有讲究,要把小笼包先戳开一个洞,吸了里面的汤水再吃起来就不烫了。城隍庙装饰得古香古色,尤以小吃和古玩等出名。亭台楼阁,烫金匾额,踏着青石板路,屋檐滴水,恍如回到了古旧时光。路上皆是游客,也有老外操着不同口音的英语边走边拍照。这些,都是我去年没有来过的地方。后来买了五香豆和牛皮糖,想要带回来给家人尝尝。城隍庙的古玩店也不少,有精致的鼻烟壶以及色彩缤纷的脸谱。眼花缭乱。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3) 那夜回到泰安,刘梦怡过来找我。一个文字纯粹干净,很有梦幻色彩的女生。她的网名叫索索,去年在颁奖典礼上匆匆一瞥,只是简单说了一两句话。没想到今年又一同进入了复赛。她提前抵达上海,考上戏。后来我跟她合了照,还让她给我签了名。索索长得很像梁静茹。据说几乎每一个第一次看见她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感觉,所以我的惊诧于她而言也就见怪不怪了。网络上聊得很好的朋友,见了面,总是倍感亲切。 送走索索后,微微说要去外滩,于是便带着她坐了地铁一路朝人民广场飞奔(从人民广场沿着福州路便可直达外滩)。微微说这是她第一次坐地铁。欢呼雀跃地让我给她拍照留念,她说回去要拿给爸爸妈妈看。我和她站在地铁站里,用相机拍下了两个人在车窗里的影子。别有一番趣味。出了人民广场后,一直沿着福州路慢慢步行。抵达外滩的时候碰见两个白人,看见我们俩,便过来问路,原来她们不知道怎么从马路这边走过去外滩。幸好我英文还不赖,跟她们聊了一会才知道她们来自菲律宾(不是菲律宾女佣!),我和微微感叹她俩连一句中文都不会说就来上海旅游。因为彼此同道,便带着她们穿过地下通道绕到了外滩。走过地下通道的时候,帮她们跟卖樱桃的小贩讨价还价,最后花了20元买了一斤。两个老外一直感叹“expensive”。那时候外滩的灯光并没有开,东方明珠塔看上去不像去年看过的那样灯火璀璨。因为天气冷的缘故,滨江长廊上并没有多少游人。倒是那些给人拍照的贩子们频频上来要做生意。一个个都被我们拒绝了。两个老外看到外滩,很兴奋,于是我和微微一会充当拍摄者一会充当模特,给她们留了影。离别的时候,她俩掏出纸笔写下了各自的e-mail。并嘱咐我将今晚照的照片发给她们,原因是我的相机拍得比她们好看(让我小小得意了一下)。回到家里以后我把照片发给了她们,后来收到Gomez的回信,e-mail里她说,她的14岁的儿子在中国学习,普通话说得很好了。7月份她还会去深圳shopping。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她,让她到了深圳联系我。这些都是后来发生的事情了。 那晚上从外滩往回走的时候已经11点了,地铁停止运营。我们坐了公车,绕了很远很远的路才总算回到了泰安。微微一直跟我说好好玩,然后我们俩就开始张嘴闭嘴都是英语了。这样的经历真的很难得,难怪微微后来一直跟我说“真好”。这个“真好”于是成了她的口头禅,发音是“真”字要短促,“好”字拉长并且要饱满。而我的口头禅便是“天啊”。 1月30。上海书城-KFC-人民广场。新概念疯狂购书队。 在这里有必要再次介绍一下我们可爱的李超同学。此君酷爱外国文学,对许多国外作家作品如数家珍。这让我自叹弗如。那晚去美罗城附近的一家书店时他给我介绍了很多好书,几乎都是我从来没有涉猎过的。媒体上报道的30多名网络写手联袂报名参加新概念的事情便是李超发起的,牛逼闪闪的人物。30号中午,和微微去了一趟书城。这个一见到书便两眼发光的小姑娘,害得原本不打算买书的我也跟着疯狂购书。去年我就是因为买了一套博尔赫斯结果因为实在带不动便邮寄回家。剩余的书也是塞满了整个旅行袋。重得我差点哭爹喊娘。今年来有了前车之鉴,我一再告诫自己千万不能买书,最后还是无法抵抗书的魅力。微微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看书了,所以一看到好书便惊喜地叫起来,总是要我嘱咐她“矜持,保持矜持”。在书架之间穿梭,是件奇妙的事情。许多许多的书,爱不释手,却又难以抉择。我跟微微说跟着我买书一定不会错,结果就是买了一堆的书—— 一本福克纳的随笔集,苏珊·桑塔格的《恩主》,杜拉斯的《写作》,帕慕克的《新人生》。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甚是欢喜。家里的床头已经堆满了书,很多都没有看完,买书感觉就像是囤积货物。敝帚自珍。 那天下午几乎一直泡在书城。出来后各自提着满满的一袋子。还在书城的门口留了影。两个疯疯癫癫的小孩子。在福州路上闲逛的时候看见一个上海的旧弄堂,从门口望进去可以看见理发店,以及挂满了衣物的住宅。颇具老上海的风味。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4) 29号的时候,微微已经和小次一伙人认识了。他们都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后来我和微微在KFC吃饭的时候,李超说他们也在福州路上,正准备去找陈晨(最小说人气作者,杭州人,此次不仅来比赛,也和柯艾签了5年约)。一伙人风风火火地过来了,小次,少帅,张晓,张翼飞,朱戈,刘陈昭他们也来了。我和微微原本已经打算强行压制购书欲,结果又在他们的怂恿下蠢蠢欲动。于是这支浩浩荡荡的疯狂购书队便朝着上海书城进发了。一进去里面,就听见陈晨和小次他们热火朝天地讨论某某的文字某某的书。陈晨看起来像个乖巧的小孩子,略微腼腆,比我小两岁,高三在读。(天啊,为什么我这么老?!都可以被微微叫叔叔了,我的妈呀!)8点多的时候一伙人在书城三楼拍照留念。背后是一个古籍书柜。貌似我们如此热爱中国伟大的古典文学。 我和微微后来先离开了。因为29号没有去人民广场,这次微微死活都要我带她去看看。从福州路出来走过人民大道便可看见上海博物馆,在黑夜里,被灯光照着,像一座灯火阑珊的城堡。广场上还有积雪。走起路来都要小心翼翼。夜里的上海博物馆看起来真的很美。想起去年写下的《你的茕茕孑立,我的踽踽独行》,里面那句“有梦的孩子会看见藤蔓缠绕的城堡,腾空而上。”广场上有喷泉,灯光掩映,有梦幻而迷离的错觉。依然是按下快门,留影。相机是另外一双眼睛。记录时光,无限美好。 那晚上回到泰安,遇见了庞杰斯。传说中的小鸟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魁梧。此君戴着眼镜,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因为同是广东人,所以见面倍感亲切。不过他的普通话真的很普通,带着浓重的广东口音,毕竟是以粤语为方言的人。后来我们交流曾试过他讲粤语我用普通话(我会听,但粤语讲得并不流利,我的方言是潮汕话)。微微看到小鸟时吓了一跳,她偷偷告诉我说,小鸟看起来怎么这么大只。认识小鸟是在去年,获奖之后他找我约稿,被我刁难了一顿,此次见面,大有不打不相识的感觉。今年他来上海,同样为《盛开》组稿。我们以前并没有见过面,不过我走到过道的时候他却一眼就认出我来了。远远就和我打招呼,让我迟钝了一两秒才觉悟是他。小鸟是个极为幽默的人,第十届他的口头禅便是“咱们聊聊十七大吧”,不过我牢记的还是那句“谁要是再分什么80后和90后就从我身上践踏过去”。(貌似原话是这样)见了面之后一直在门厅的沙发上坐着聊天。据说他来的当天早上就曾到106给众人讲鬼故事,气氛十分诡异。那一晚很热闹,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一伙人是在等王若虚过来泰安,老王是07年萌芽杂志当红作者,被大家戏称为“马贼”。等老王的空隙,我们玩起了拍照,丁玫被我们一帮男生拉过去合了N次照,主要是这湖北姑娘长得漂亮,有一双堪比赵薇的大眼睛,而且极为上镜。丁玫和小司两人换穿了一只鞋子,挺好玩的。从上海回来后,我称呼丁玫为“80后著名美女作家”,她则称呼我为“80后著名才子作家”。两个自恋的孩子。那晚我还认识一个92年的小弟弟,大名戢子丰,小司认他当弟弟了。而且小司告诉我最好叫他“机子疯”。他是国家二级运动员,强项是跳高,175轻松越过,而且还不是背越式的。不是一般的强悍。子丰热爱村上春树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也崇拜雨果,据说每看一次《悲惨世界》便会哭一次,泪腺之发达让我望尘莫及。这小子年龄比我小,走的地方却比我多,曾经一个人去了西藏,还去了斯里兰卡,听他讲述发生在异地他乡的故事,感慨自己像一个足不出户的阳光宅男。后来他和任其乐一直把我当大哥看待,实在担当不起,而且这两个小子还宰了我一顿必胜客,让我大出血了一回。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那晚接到老王之后一伙人去了小鸟住的广西招待所,路上和小司聊了会儿,小司跟我说,她觉得我是对文字很认真的人,喜欢我写的《秦歌》。让我心里很是感激了一番。广西我是第一次去,环境比泰安要好很多,价钱也便宜。还有免费宽带可以上网,看得我直后悔当初为何死心塌地选了泰安。经阿金介绍,我和微微向奇伦借了手提电脑,微微迫不及待给她妈妈发去了这些天来拍的照片。这丫头,嘴上说不恋家,想要离开越远越好,其实还不是口是心非。微微一直说,她以后要考到南方读大学。要去到一个没有下雪的地方。山西的雪落下来是干燥的,像面粉一样,而上海的雪却是潮湿的。落下来便化开。这是微微对比之后得出的结论。这次来上海微微给我带来了平遥牛肉和山西陈醋,背得她的肩膀都疼了。微微问我,哥,你啥时候去山西,我带你去看平遥古城,去看黄土高原。我说还是等夏天吧,冬天我去了不大病一场才怪,上海这样的天气我已经受不了,遑论山西零下十几度的气温。那晚广西一群人喝酒聊天,我因为隔天要去接天涯的缘故便早早告辞离开了。走斑马线的时候我跟微微说怎么感觉像牵个小朋友在过马路。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5) 1月31。上海火车站。遇见焕文,迎接天涯。邂逅其乐。 天涯发短信跟我说31号九点抵达上海。然后我们一伙人便风风火火坐了公车去火车站接他了。出发前,凌晨四点左右陈焕文的短信便把我吵醒了,他说他已经入住广西。31号早晨会过来看看我。那一天早上我找到微微,跟她强调说今天我要带你去见一个帅哥。骗得她两眼发亮像个花痴,不停地问我“真的?真的!”焕文和我都是九届的人,去年一起拿了一等奖,九届的八人组中我们的关系最铁。那时候我们经常戏称他为“男安妮”,他可以将安妮的文字翻来覆去看上一二十遍。其痴迷程度无人能及。焕文家境殷实,用其乐的话来说他是大头,因为是大头所以我们要宰他。我们翻看了他的钱包,发现里面卡的种类繁多,居然还有很多护肤品的卡,看得我们眼花缭乱,然后陈大帅哥便给我们一张张解释说,这个是巴黎欧莱雅的,这个是×××的,原谅在下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很多东西我听都听不懂。任其乐跟焕文去年已经认识,他偷偷告诉我,焕文姐姐做过封面模特的,对护肤品一类非常在行。也难怪我们的陈大帅哥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之下对此如数家珍。这次来他跟去年一样也是一身黑色,也是带着妈妈,我说你都长大了还带着妈妈呢。然后陈焕文很委屈地跟我说,唉,我还未成年呢!语气里好像在鄙视我说我已经老了。也难怪,人家是90年代出生的。那天我们看了焕文带过来的高中会考成绩证明,成绩好得让我瞠目结舌,好歹俺以前成绩也很不错。记得赛前曾经谈过高考加分的事情,焕文说如果这次又拿一等奖,他会毫不犹豫地填报北大。实在是志存高远。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天焕文要跟妈妈去美罗城逛商场(真是居家旅行必备好男人)。于是我和李超他们一行便直奔火车站。等公车的时候小次一直很兴奋,原因在于我夸奖她文字写得好,她便一直跟微微说林培源他夸我啦!开心得像个小孩子一样。有时候我一直觉得,跟这帮90后的孩子们一起会让我觉得自己依旧年轻。依旧充满童真童趣。公车一路从泰安摇晃到火车站,小次在火车上一直喊我上帝,原来微微和她以及李超两年前就已经在网上认识了,都是榕树下一个社团里的写手。只是这几天彼此没有问网名所以还一直蒙在鼓里。小次说林培源你真的太神奇了,把我们都给牵到一块了。我说貌似我不是月老吧。不过至此我真的相信有缘千里来相会,中国实在太小了!看他们欣喜若狂地在一旁聊得欢,我也甘愿当一回月老了。 在火车站等待天涯的时候我一直幻想天涯会以何种姿态出现。记得去年集体在泰安的食堂里玩杀手游戏的时候见过一面,但印象并不深刻。见到天涯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因为乍看之下天涯长得很像藏族汉子。那种历经沧桑胸有城府的人。今年2月份的萌芽发了他的一篇稿子叫《路太远》。后来我一直拿文字和他本人对号入座,但总是对不上号。原谅我这个白痴的人。后来天涯透露说那篇稿子其实被人将所有句子打乱重新组合了,所以头一眼看上去发现并不是自己写的,但仔细研究才发现一个字都不少,但是编辑把句子的顺序全部打乱,听得我们一惊一乍的。一直感叹萌芽的编辑实在牛逼。 在泰安208里和天涯聊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天涯跟我说,我的长篇《暖歌》其实不用太着急,慢慢来总能出版的。跟他聊天才发现,天涯是个很实在的人。踏踏实实。这才是面对文字最好的姿态,对吧? 自从来了上海之后,我一直存在水土不服的症状,生活规律一下子被打乱了,一日三餐经常不按点吃。下午在泰安附近的“新亚大包”吃饭,这个号称“新概念官方指定餐饮店”的地方留下了去年太多美好的回忆。再次推门而进,会有陌生而熟悉的感觉。煽情的话不想多说,只是这样物是人非的感觉,究竟多少人能懂?我和微微点了菜之后走过窗边,居然看见任其乐一个人埋头吃饭。跟他打了声招呼,后来他抬着餐盘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了。任其乐是个古怪的家伙,兰州人,给人博学多才的感觉。谈吐搞笑,他喝水要用桶装的纯净水,一整桶拿在手里喝。十分符合他西北人的豪放个性。任其乐今年高一,个子却窜得老高,都187了。在泰安里我让他站到微微身后,然后我拍了一张照,看起来就像是大灰狼和小红帽。样子十分滑稽。其乐说经过我和孙宇晨的熏陶之后他讲话都带上了广东的口音。我说冤枉,真的不是我的错,老天作证,起码我的普通话比小鸟好。(小鸟不要骂我)。那天晚上其乐一直留在我房间里聊天,微微也过来了,三个人一直聊得很欢。不得不承认其乐是个健谈的家伙。我总算觉得我跟他们之间没有代沟了。后来经过我的介绍,他和子丰也认识了。我们的三人组合的关系一直保持到现在,并且将长期保持下去。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6) 当晚省登宇携带水无痕(是携带吧?)到208来探班,后来他拿起我桌上的《福克纳随笔》,声情并茂地朗诵起福克纳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演说。于是小鸟、我、古越、小七、水无痕一起对着他狂拍。闪光灯不断。看来当名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老省据说被题名为07年度文坛最有商业价值的编辑。牛逼闪闪的人物。 话说我的208在大家的默许下荣登“最干净整洁房间”榜首。有趣的是我来的那天是28号,入住208,而今年刚好是2008年,这难道是一种巧合?每个到208的人都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于签名本上写下了大名和祝语。去年没有签到名字的,今年全给补上了。 在这里要对任其乐同学表示深深的歉意,因为隔天要比赛,我想早睡结果就把他支走了,本来他在我房间里山南水北地聊天的。那夜睡得很好,原先心里并没有多么在意,毕竟来上海之前我就给自己心理暗示说这次来不过是过来玩的。得不得奖无所谓。但一想到去年的情景,还是会感到怦然心动。时光会一下子倒退到以往的时光。笔尖滑过纸张发出的声音。温暖最初的记忆。 2月1。市三女中-美罗城-大雪天。比赛。通宵唱K。 再一次走到了市三女中的门口,已经开始飘雪了。门口依旧像去年那样热闹。传说中的吉祥三宝(马东、丁丁、陈思远)远远看见我过来便拿着相机光明正大“偷拍”我。我举起相机偷拍他们。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所谓的吉祥三宝。在来自蒙古大草原的马东同志熏陶下,第十届新概念很多选手都开始用老外说中国话那样半生不熟的腔调进行语言交流,而且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话说我也曾经深受其害。那日在泰安玩杀手游戏时,奇伦不明就里开口就是满口的“草地话”。结果遭受群殴。 我和焕文以及其乐抵达三中的时候,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比赛的,没有比赛的,为即将开始的比赛渲染了氛围(没必要这么文绉绉吧?)有人在电子拍下留影,我和任其乐也跑过去凑热闹,结果被陈焕文他们骂说我俩俗套。(晕,这样叫俗套?)。 依然是熟悉的七一楼,签到处的门口排了两列队伍。C组和B组一队,A组一队。看到索索,丁玫。过去跟他们打招呼,加油鼓劲。我的编号是C197,去年还是A124。没想到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一转眼隔壁老张家的孩子都会出门打酱油了。我也从一名高中生晋级为一名大学生。来到了一个险象环生高手云集的组里。 依旧是下午1:30到4:30。坐在没有暖气的教室里,浑身冰冷,手指僵硬。写到一半忍不住发抖,带来的一瓶热的雅马哈刚喝不久就冷了,非但起不到暖胃效果,反倒让我开始了憋尿的痛苦过程。于是我一边忍着寒冷一边祈祷赶快写完好找个厕所释放内存。三个题目我选了第二个《我可以停下来》,后来据说百分之九十的人都选了它。思考了许久,又打了半个钟头的草稿,才决定将来上海之前没有写完的一个短篇采用嵌套结构在比赛的时候写完了——所谓嵌套结构便是写自己在写参赛文,参赛文里写一个小说家在写小说。(具体情况参看《第10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作品选》)。 比赛结束后被强烈要求说说自己怎么写的参赛文、写完什么感觉,我只能说我尽力了,发挥出自己水平便无怨无悔。比赛的时候我跟老师说我能不能听着MP3,结果他说不行。(陈焕文,你把我骗了,为什么去年你可以而我却不行?)有趣的是徐筱雅比赛的时候就坐我前面一个座位。我说坐在你后面很有安全感,结果惨遭白眼。 四张纸一共3200格,我写到倒数第二行,奋笔疾书,热血沸腾。现在依然记得最后的两句话——“我不知道是小说家还是我写下了这个故事。我只知道,我可以停下来了”。是对博尔赫斯拙劣的模仿。写完后迫不及待收拾好东西直奔男厕所,那时候的感觉真的叫“无尿一身轻”。走出比赛现场的时候看到记者在采访,丁玫同学很荣幸被采访到了。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7) 那天下了一天的鹅毛大雪。来了上海将近一个星期,起初对雪的好奇已经被更多的习惯替代了。一行人挤着公车回到泰安。焕文和陈晨两人跑去吃日本料理,估计去发展个人友情了。抛下我和其乐、子丰三人去吃蒸功夫。比赛完之后我饥肠辘辘,那天大吃特吃以弥补消耗的体能。讲起了彼此的参赛文。聊以自慰。 1号晚上,美罗城好乐迪。二十几人挤在包厢里唱K。印象深刻的是吉祥三宝的歌唱水平,牛逼得让我们自叹弗如。陈思远和马东的一曲《one night in Beijing》,堪比信乐团。吓到陈升。一伙人喝酒的喝酒,抽烟的抽烟,唱到半夜的时候很多人东倒西歪躺在沙发上。和丁丁小聊了一会儿,当初在萌芽论坛曾经唇枪舌剑过,这次见面,真的是不打不相识。现在才发现,他们几个的确是有个性有才情的家伙。唱K的时候,微微和小次总给人感觉像是在童声合唱。古越唱《新不了情》,披肩和裙子,很像旧上海的女人。丁玫唱《马德里不思议》,是蔡依林的忠实粉丝。而吴如功兄弟唱许巍的歌曲也是惟妙惟肖,后来我们一直称呼他许巍。而李遥策,是个唱苦情歌的煽情王子。催人泪下。任其乐一直充当念Rap的角色。把一首《不得不爱》里的说唱部分演绎得恰到好处。我唱了陈奕迅的《十年》。(请允许我自恋一下,话说小次说我唱歌好听?)我也或多或少算个麦霸,但比起从头唱到尾并且已意犹未尽的陈思远来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这家伙霸着麦一直不放,但不可否认,他唱得真得很好听。而反复唱的还是那首《光荣》。我想这首歌可以入选“第十届新概念赛歌了”。唱出了很多人的心声。那晚我其实心情一直不太好,想起去年发生的事情,有些伤感,趴在沙发上。■■见我如此,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但其实心里很悲伤,很悲伤。■■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每次去敲她房门,总是看到她揉揉惺忪的睡眼。是个奢睡的女孩子。一直到早上六点才走出,马路上都是积雪,只有寥落的公车远远开来,路灯未灭。大雪纷飞。 2月2。泰安-上海影城-杀手游戏。长江七号。 2号的记忆停留在黑夜里。白天奉献给了无限的睡眠和恍惚。7点多的时候一伙人聚集在106玩起杀手游戏。老省当法官,并且十分详细地给我们讲解游戏规则。当晚奇伦携带夫人前来,因为开口便是“草地话”,结果惨遭群殴。我和子丰后来提前溜走了,还有黄航也跟着出来,三个人去了广西附近的上海影城看《长江七号》,周星驰的新作,让人期待许久。80块一张的票让人心疼。在电影院里看星爷农民工的寒碜样,和儿子相依为命,一改往昔无厘头的风格,温情中透露幽默,像是一场心酸的浪漫。里面的那个“长江七号”真的很可爱。看到我们差点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泪流满面(张晓同学将此动作演绎得惟妙惟肖堪称一绝)。中途小次和小七过来了,带来了零食,任其乐最后一个到,花了80块只看了20分钟,你说他背不背?其乐带了二十几串鸡脆骨给我们吃。据说是老省掏的腰包。吃得我满嘴流油,在此特别鸣谢老省,感谢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给受灾群众雪中送炭! 看电影的过程,陈焕文这小子飞来信息特此通知他再次蝉联一等奖。看得我心惊肉跳。并且开始胡思乱想我没有提前接到通知,肯定挂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A组的提前通知3号早上见招办。是夜,枕着复杂的心情入睡。 2月3。青松城酒店-必胜客-泰安。颁奖。庆功。冥想。 这一天放晴。有恰到好处的阳光。回程的车票一大早就买好了,解决了回家难的问题。险些就成为灾民中的一员。微微也在这一天决定跟小次先从上海坐车到杭州,再坐飞机回太原。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平平安安便是福。那天我一个人去买车票,是上海开往汕头的长途客车。买好车票,距离下午一点半开始的颁奖暨十周年庆典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微微和丁丁他们已经先到青松城了。我怕去得太早,于是一个人坐地铁,从静安寺出站。慢慢绕着人行道走。在麦当劳饱餐一顿。握着热奶茶坐上了开往徐家汇的506公车。看着窗外的风景倒退,一想到明天中午即将回家,心情突然莫名其妙的好。有时候会有愚蠢的想法,只希望这次比赛不出结果,大家开心得来开心得走,留下美好的回忆。至少不会有遗憾,不会有太多太多的伤感,但终究这样的想法天真可笑。现实还是残酷的。有比赛必定有输赢。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8) 车沿着华山路一路朝前开去。公车上没有多少人,一路看窗外的行人和车辆。短信便飞了过来。我想如果不是这条短信,或许我会经历像去年同样胆战心惊的颁奖典礼。是陈晨发过来的短信。“你一等奖,我看见了”。说不在乎其实是欺骗自己。看到短信,内心还是小小激动了一下。但最终还是恢复了平静。没有跟谁说。心中的石头落地。等着的也只是下午的颁奖了。新概念走到了第十年,外界朋友评论,新概念这几年在走下坡路。也难怪,越来越功利性的比赛让许多人迷失了自己。想想自己以前,似乎也因为它,患得患失。第十届,得知进入复赛,也完全在意料之外。投了两篇稿子,一篇小说,叫《我的石头祖父》,另一篇叫《洛夫印象》,是诗歌评论。个人感觉还是《我的石头祖父》这篇进入了复赛。毕竟是用心写就的文字。而如今自己,好像也要依靠一个“蝉联一等奖”这样的身份来为自己出版《暖歌》增加筹码。内心复杂。为自己卑微低下的灵魂,无限忏悔。 新概念十周年的庆典,想象中那般盛大隆重,王安忆首次出现在颁奖典礼,格非这次也来了。都是我崇拜的作家。后来我溜到格非老师的座位前,给他拍了一张照,并且让他帮我签了名。赵长天老师在台上逐个介绍出席的作家时,台下有人欢呼鼓掌。尤其是韩寒、郭敬明、张悦然首次碰面,更让媒体炒得沸沸扬扬。韩寒第一个进场,满场都沸腾了起来,有人冲过去找他签名,结果都被工作人员强行拉了回来。宣布获奖名单时,我们坐在一起的一伙人充当了活跃分子的角色,我们坐的那一排,丁玫、焕文,我都是一等奖,念到名字的时候,周围的朋友们为我们欢呼鼓掌。气氛很热闹。而其他地方,却一片寂静。想起去年,并没有如此热烈的掌声。也没有人为你欢呼。只是底下几个好友互相握手表示庆贺。上台领奖的时候,丁玫,我和焕文并排站到了一起。一切恍若回到了去年。也是这样站在领奖台上,接受四方的目光和掌声,闪光灯闪烁。记忆定格。 张悦然第二个进场。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后来有人透露说郭敬明早到青松城了,可是迟迟未见身影。大家翘首以盼想要一睹郭的风采。后来他姗姗来迟,居然是被傅星老师搀着走进来的,我和焕文靠着右边的过道坐着,就看着他从身边走过。会场的秩序开始混乱了起来。一位萌芽的编辑回头说了句“新概念的选手们怎么这么没有素质”我想没有素质的不该是我们吧?如此难得的场面,想要大家正襟危坐比登天还难。套用一句广告词——“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身后的朋友开始感叹“小四好小”。闪光灯开始不停地闪。索要签名的人一个接一个。我就坐在他的身后。可以看见他的背影。瘦小的,孩子般的背影。见到庐山真面目,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惊喜。只是感慨,有生之年,可以第一次看见80后的三大代表相聚一堂。曾经如此以仰望的姿态观看他们。如今一见,颇多感慨。 坐在底下,给死党和家人发了短信告知消息。突然间脑袋一片空白。心情被各种各样的滋味塞满。并没有获奖之后的激动,更多的是对自己所作所为的冥想。掺杂了功名利禄的比赛,究竟能够走到多远?我开始鄙视自己卑微的灵魂。原谅我无法将嘴角得意地往上扬。 周年庆典后来演变成为主持人对“三个代表”的访谈节目。有些喧宾夺主的嫌疑,因为底下的作家们都被晾了起来。我们在下面暗骂主持人的八卦,非要挑拨离间。提问的问题也是锐不可当。韩寒的幽默机智,郭敬明的老练圆滑,张悦然的坦白踏实,都让人看在眼里。庆典结束后,三个人被选手们围得水泄不通。小四第一个离开了。剩下韩寒和张悦然。记得向张悦然索要签名的时候,她几乎有求必应。微微和我都跟她合了照。上海电视台的新娱乐采访韩寒。趁着采访的空隙,我拍下了他帅气的样子。一场热热闹闹的盛会宣布落幕。有工作人员开始揭下背景的字幕。百花厅里人去楼空。我和刘雯趁着字幕没有被拆掉的时候合了照,也跟赵长天老师合了影。最后和子丰其乐他俩收拾了东西。书包里那块水晶砖,沉甸甸,承载了梦想的重量。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9) 颁奖结束后,微微和小次她们一道。这孩子自从认了亲之后就没有整天跟着我了。子丰和其乐跟着我一道。从青松城酒店出来时已经下午五点左右了。三个人怀着不同的心情。沉默不语。走到红绿灯路口的时候,其乐说,我们大吼一声吧。 我至今难忘那一次三个人在大街上那一声震天动地的吼叫。把心里压抑的情绪全部释放出来。走在前面的选手回过头来看着我们,有些莫名其妙。只有我们明白其中的滋味。 那天下午我们晃荡到了福州路。在地铁站里,给颖打了电话。接到我电话她甚是惊讶。我问她,你知道我去了哪里吗?她答,不知道。我卖了很大的一个关子,最后才跟她说明了一切。在此之前,她一直被我蒙在鼓里。我只说我要远行,去一个会下雪的地方。她以为我去了山西,去找微微。这一次真相大白,她当真吓了一跳,也为我感到开心。这一路走来,也感谢她的陪伴。有短信问候,有字里行间道不尽的温存。 那天路过必胜客的时候,俩小子说,大哥你请我们吃必胜客吧。我在思量了一两秒之后下定决心。带领他们走了进去。(据说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来必胜客,我的消费水平有限哈)必胜客里,三个人聊了很多很多,从文字聊到人生。跟他们两个90年代出生的孩子聊天我发现没有一丝代沟。这让我多么欣慰。 回到泰安之后,微微和小次他们出去唱歌了。我却一丝心情都没有。呆坐在208里。闷闷地想着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情。期间阿金、卢卢、李晁他们也来了。聊了一下。被他们要求讲讲自己如何写就的参赛文。于是从头到尾详略得当地跟他们讲了。现在有一个心愿,便是复赛文能够收入到获奖文集里面。去年很郁闷的是复赛文没有收入。有些遗憾。那夜一直聊到11点多才送走他们。微微和小次频频发来短信催我去美罗城。但我一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下定决心闷在208里度过最后的上海时光。 4号早上送走了微微和小次。微微这丫头,上车前还和我们一群人握手道别。有说有笑。相约第十一届。却没有想到,一坐上车,眼泪便哗啦啦地流下来。看得我们心酸。天涯给我发糖吃。轻描淡写地说“心酸吧,来,吃糖,吃了糖就不酸了”。 微微就这么走了,留给我最后一眼,是她抿着嘴巴抑制不住地哭。 挥手说再见。 再见。真的会再见么? …… 2月4-5。归来。 在上海整整呆了七天。七天发生的事情一幕幕倒带。一幕幕擦身而过。得奖已经褪了色彩。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 亲爱的,我爱你们。 回程车里一直发短信跟父母和朋友们报平安。我跟宇说,等回去我去找你,我要请你吃饭。再一次出发前往上海,我算为她圆了一个梦。新概念截稿前的一天晚上,陪她修改参赛文直到凌晨四点。虽然最后我来了上海,她没有来,但毕竟我用眼睛给她记录了一路上的风景。我答应过她,要拍上海的雪景给她看的。 如今满载而归,心里除了感激还是感激。不想煽情地去指名道姓感谢谁。一路上有你,一起走过的日子,你记得,我也记得。 …… 车一路行驶。归心似箭。 路上反复听着的,是小果的《旅行的蜗牛》: 我想做一只旅行的蜗牛 慢慢穿行在城市角落 我想到看到听到知道 属于我的只有泥土和青草 柔软的身躯背负岁月壁垒 悲伤教会我如何面对伤悲 东西南北属于我的错与对 平静地在喧闹中沉睡 轻松的向前自由的转弯 就会有个完美的句点 习惯看云的孤单 偶尔和清风做伴 像只蜗牛一样慢慢走远走远 …… 不敢再次打开相机去回望这一段旅程。半睡半醒间。仿佛做了一场梦。 林培源:旅行的蜗牛(10) 再见上海,再见,旧时光。 刘梦怡:夜 奔(1) 我养了一只叫做阿卡的狗,花色的皮肤和玻璃球一样的琥珀色的眼睛。他喜欢亲昵地伏在我的脚背,用鲜红的小舌头舔我的指尖,我觉得他真是个精灵,会在我微笑的时候舞蹈,在我难过的时候陪我一起沉默。他是我小小的宝贝啊,我们要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 我在屋子后面的空地上种了葵花,尽管这个干枯的北方城市没有甘甜的雨和柔和的风,只剩下漫天飞舞的尘埃。可是我依然无比深情地相信着,我的葵花会好好地生长着,她终会开出一片丰盛的花朵,在太阳下笑盈盈地站着,如同一只昂着头的高贵的天鹅。 我每天都带着阿卡去看我的葵花。我们在阳光下久久地站立着,轻声哼歌。我想那枚沉默的种子会听到的,她会把这些歌都化作沉甸甸的爱吸收进体内。而此时我的狗,正绕着那个埋藏着葵花籽的小坑缓缓地走着,微微地昂着头,宛若一个骄傲的骑士。他的身后,那些松软的泥土上已经留下了一排深深浅浅的痕迹。 午后我坐在宽敞的房间里看影碟,而阿卡一如既往地陪着我。我看一些很清澈的文艺片,里面的男女纠缠地相爱着,最后别离。通常这个时候我的脸会格外的潮湿,如同江南雾气迷漫的梅雨季节。那些离别时的画面和恰到好处的煽情的台词总是一遍遍地纠痛我的心。 那个时候我正爱着一个高高大大的叫做海海的男孩子。即使现在,我也总是在脑子里想象第一次遇见他时的样子。他的碎发在头上如一根根针刺般高傲地挺立着,他穿着映有骷髅头的松松垮垮的T-shirt。在这个寂寞横生的年代里,他奇异的发型和服饰都如同冬天掉光了枝叶的树上突兀开出的花一样新鲜和奇特,让我产生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莫名其妙的兴奋感。 我记得是在一个湖边,是的,湖边,已经微微结了冰。他对我说,我们相爱吧。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我那时的心情。我没有说话,只是以一种惊讶的眼神看着他。太阳似乎是在不经意间悄悄到来了,它拨开厚重的雾气,撒下几点稀疏的光泽,却是那样的温暖。 哦,我的海海,长得像王子一般好看的男孩子。他对我说,我们相爱吧。一句戏谑和玩味的话却在猝然间击到了我。我甚至愿用整个生命去相信他的真心,相信这个看似美好的谎言。我把少女时代对爱情所有幻想和激情都交到了他的手心。我固执地认为我们会好好地爱着。是的,爱着,还有什么能比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义无反顾地爱一场更为珍贵的呢。 电影已经近乎到了尾声,开始播放一首悲伤的情歌。我发现我的脸更加潮湿了。 我的爱人没能一直陪我走下去。他在离别的那天俯下身亲吻我的眉尖。他对我说,小朵,我会回来,如果你愿意等我。在那一瞬间我是惊恐的,我想起网络版的《海的女儿》中,小人鱼对王子说,等待,是人间最奢侈的名词。等到我白发苍苍,等到我韶华不在,我知道我依然爱你,但是你已经忘记前盟。 可是我没有在那一刻把我的恐惧,我的痛苦都告诉他。我只是微笑地对他说,好,我愿意等你。因为他是海海,我最爱的海海,所以我只能对他笑,只能对他说,好的,我愿意等你。 然后,海海的身影消失在了火车轰响的启动声中,我的眼泪终于在那一刻彻底地崩溃。 直到现在我总是在想,如果当时我在他面前哭泣,如果当时我拉着他的衣服对他说,爱我,就请为我留下来。那么这场没有结局的爱恋会不会变得美好一点呢?至少不会是用沉默来结束所有的爱和温暖吧! 可是我知道我不会那么做,因为海海说过他最大的梦想是去一个遥远的海滨城市,在那里办一场只属于他的画展。所以他选择离开了我,并且在分别的一刻对我说,小朵,我会回来,如果你愿意等我。 我总是给海海写信,我选择那种粉红色的信纸,在上面写下这个夏天我所有的想念,然后走很长的路去邮局把信寄掉。我每天都那么做,并且乐此不疲,好像这是我生命中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 刘梦怡:夜 奔(2) 海海会偶尔打几个电话给我,我听到他幸福而快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说,小朵,估计我的画展马上就可以举办了,然后我就可以回到你的身边,只要你还愿意等我。他每次都那么说,可是好像永远都不会有兑现的那一刻。 终于有一天不再有海海的电话,而我写给他的信也都原数退了回来,看着上面熟悉的字体,我的眼泪无法抑制地流了下来,落在粉红色的信纸上,绽放出一大片一大片模糊的水花。 小人鱼到死的那一刻也没有等到她最爱的人,因为王子已经娶了高贵而富有的公主,所以他无法再兑现那些诺言。而我的海海,也永远离开了我,那个我最爱的海海,那个会俯下身亲吻我眉尖的海海,那个说我会回来,如果你愿意等我的海海。他就这样地走出我的世界,如同水汽般彻底地蒸发了。 年少时的爱情,和那些仓促的誓言,就像孩子手中芳香而甜美的雪糕,注定会在夏日的阳光中融化成水。 阿卡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电视机前,非常专著地盯着那些画面。他的眼睛宛若两颗在水里浸泡过的紫葡萄般圆润有神,闪烁着异常明亮的光彩。我当时就疑惑了,他是一只狗啊,怎么可能会被感动。难道他也曾经痛彻心扉地爱过一只母狗?随即我便开始嘲笑自己的想法,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罂粟,连人类都无法好好地征服这朵饱含毒汁的花,何况动物。爱只会让我们变成傻子,变成那愚蠢的飞蛾去扑向转瞬即逝的火花,最后弄得一身伤痕累累。 我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头,并且把他抱在怀里。也许只有人和动物才能如此亲密地相守着。 我的葵花似乎是听见了我对她的召唤,她终于在某一天长出了小小的芽,宛若初生的婴儿般惊惶地看着这个世界,看着这一切她曾经在黑色的泥土中无法看到的景致。而阿卡便是她降生之后第一个遇见的朋友。他那个时候已经养成了每天都去后院散步的习惯。在某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清晨,他突然兴奋地跑了回来,用形状分明的爪子抓住了我的裤角,他的头使命地向外伸着,这个时候我明白了它要带我去后院。 来到那里之后,我看到了我亲爱的葵花,我每天晚上做梦的时候都会企盼着她开花的宝贝啊。终于长出了偏于苹果绿和嫩黄之间的奇异颜色的幼苗,她是这个季节赐予我的最丰盛的礼物,如同绚烂的礼花般在骤然间击中了我的神经末梢。我望着她柔弱的身躯在南方最和煦的春风里微微地摇曳着,不禁兴奋地想要亲吻我的狗。 我不知道是一种怎样的神奇的力量让我的葵花以一种异常快的速度生长着。发芽,长叶,开花,似乎都是在一小段非常短促的时间里完成了。不过那个时候我太忙了,都没有时间照顾她,我总是让阿卡代替我去后院看看,每次他都会微笑着回来,在他棕黄色的毛皮上总是泛着一层红晕,宛如天边的晚霞般沉醉的色彩。我想,一定是我的葵花长得太过美丽了吧,阿卡为我们的付出总算有了回报而感到一种热烈的兴奋。 后来的几天里,我发现了一件我一直不愿意相信的事。我的狗和我的葵花相爱了。我看到阿卡站在那株明艳的葵花旁边,朝她微微笑着。花朵的清香冲到了他的鼻子里,他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而葵花依然保持着在她还是一颗葵花籽时的羞涩,红着脸。然后阿卡做了一件他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事情,他踮起脚,把头触到花朵旁边,用嘴轻轻地碰了碰那灿黄的花瓣。我始终把那称为吻,阿卡温润的嘴唇雨点般地盖到了葵花饱满的额头上,我亲爱的花朵在阳光下突然间开始流曳出一种奇异的华彩,她一直都喜欢有密度的、实心的光,那么现在她也得到了一份有密度的、实心的爱吗?我终于知道在很久以前,在葵花还是一颗粗糙的丑陋的种子的时候,阿卡就爱上了她。他像个骑士一样地守护着她,他把她当作生命中一个高贵的女神一样来膜拜和爱慕,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事就是那么的微乎其微,那个有阳光的午后,阿卡在土地上留下了他的脚印,也留下了他的心,属于一只动物的心,卑微的,弱小的,可是异常炽热的心。 刘梦怡:夜 奔(3) 那一刻我身体里却充斥起一阵莫名其妙的愤怒,我觉得世界就像个万花筒般糊弄了我,所有曾经的爱和美好都不过是一场五光十色的假象。就连我最亲爱的狗和葵花居然都背着我偷偷地相恋了。他们一定策划好了一场最丰盛的爱,并且也终于决定把一手将他们抚养长大的小主人给遗弃了。 天知道我当时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总之我非常的生气,就如同一头发狂的狮子般怒气冲冲而不可理喻,我在阿卡的脖子上套了一条粗壮的锁链,他立即用哀怨和诧异的眼神看着我,从他出生到现在,我从未给他戴过任何束缚他的东西。平时走路时,他总是跟随在我的脚边,或者在他更小一点的时候,我则是抱着他前行。可是今天,我用一条冰冷的链子隐藏了所有柔和的爱,我的眼里再也看不到一丁点对他的疼惜了。 我把阿卡关进了暗暗的屋子,这儿没有窗户没有阳光,甚至连一盏形状尚好的电灯泡也没有。阿卡在这个屋子最隐蔽的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他用他那紫葡萄般的眼睛注视着我,他的眼神依然清晰干净地没有一点点的不满和怨恨,只是透着一种深楚的失望。这样的眼神让我有种触目惊心的感觉,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但是当时我并没有多想,也没有即使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只是冷漠地转身,带上门离开了。 我想我一直低估了他们之间的爱。我以为只要把他们分隔几天,他们便会忘记那些瞬间的激情。可是当我在第二天早上去那间屋子的时候,发现门已经被撞开了,上面还残留着一点斑驳的血迹。我的大脑像是在突然间停止了运转般彻底地空了,我不知道我可怜的狗是如何有这样惊人的力气撞开这扇门的,以至于他的身体被门上坚硬的铁器所割伤。我甚至可以想象当时阿卡义无反顾的样子。 来到后院后,一切证实了我的猜想,他们私奔了。那片土地剩下的只是葵花残碎的根和阿卡因为太过用力断裂的牙齿。只是他们做这一切似乎费了很大劲,所以我追出门去没多久,便看到了他们。阿卡的嘴里叼着葵花,他正以一种非常奇异的姿态奔跑着。 他依然是一只头脑简单的狗,他不知道葵花断了根,离开了土地,就无法再存活了啊,他不知道那些流进他嘴里的透明液体是她的血啊,他不知道他心爱的葵花正流着无色的血液在疼痛中逐渐死去。 而她亦是一株头脑简单的葵花,她不知道如果一只狗失去了尖利的牙齿和爪子就不能再去寻找食物。他已经非常饿了,他的肚子如同瘪掉的气球般软软地贴着。可是他还是持续地奔跑着,可怜的阿卡终有一天会饿死或者累死。 他们都是卑微的生物,可是他们就是这样头脑简单地相爱着。他们把生命当作了爱情的筹码,甘愿在彼此的呼吸里死去。我震惊了,我看到的是多么惨烈的壮举,多么盛大的私奔啊。那场不休的爱情在每时每刻都席卷着我的心,我亲爱的狗和我亲爱的葵花,他们选择了同生或者共死,再也不会分开了。如此卑微大的生物,却可以这般伟大,即使在黑暗的夜里,亦能明媚的爱着。 我想起了海海,想起他好看的笑容和脖子上银色的十字架。我觉得自己此刻就像《绿野仙踪》里的铁皮人般,在最后一刻终于得到了心。我的身体里仿佛又重新流进了一股热忱的爱。那些曾经因为他的离开而在灵魂中刻着的徽章,那些绝艳的伤口,痊愈了,或者说它们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姿态消失不见。 我相信海海会回来的,是的,我应该好好地等着他,等着这场在我最单薄的岁月里演绎的爱情。 马玲:菲律宾速写(1) 和以前的出行不同,这次的旅行是叫出国度假,可是一旦到了某个离居住地很远的地方,这儿普通的风土人情就不再普通。浓密的菲律宾气息蔓延开来,其实仔细听还有个很缥缈的声音,不知是菲律宾土人那儿传来的节日气氛还是某个酒吧夜里的笙歌,即使是陌生的,菲律宾已经离我不远…… 马尼拉·锦衣夜行 我们一行人是在晚上七点才到达马尼拉,所以在飞机着陆的前一刻,我从机窗望出去的是整片的灯火,星星点点,似乎我们所触及的正是这个城市的动脉,血液输出的地方,即使是被笼罩在黑暗之下,却依然突显了它的生活。 菲律宾是由大大小小七千多个岛屿组成的国家,马尼拉就在最大的吕宋岛的南部,这里的民风朴实、热情友好,而且气温也很适宜,到处是高大的椰树,撇开城市建设不谈,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城市了。 车开在马尼拉大道上,发现菲律宾也是有晚高峰的,有几条马路上挤满了车子。这也不能怪谁,哪个城市不是这样的,虽然有点拥挤,但基本没有抱怨。只是当车开到一条车流较少的路上时,所看到的情景就有些心悸了。 我只能说,可惜我们来的时候是晚上。亲眼目睹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看见车停下来了,就拿了块抹布冲上去开始擦车窗,擦了几下就将手伸进了车内索要小费,还有一个妇女一边抱着婴儿一边将手伸向我们,想让我们发发慈悲给点钱,只是车窗是密封的,当我们的大巴飞快地掠过她身边时,她的手一直伸着,眼神里的哀求在这一刻却让人觉得恐惧。 我第一感觉就是这样的晚上怎么放心出门……后来到了宾馆下了车,大家分散开去找夜宵吃,导游还特意叮嘱我们不要跑远,也不要走到没灯没人的地方去。夜幕下的马尼拉真的有点令人失望。 马尼拉的治安也轮不到我们来说什么,就是第一次到了异国他乡,难免放心不下。在国内的时候就一直听说菲律宾这个国家其实政治挺动荡的,官员贪污,阿罗约的老公就搞这个的,经济萧条,所以有这种一系列的问题也算正常了。白天便随处可见巡逻拿枪的士兵,据说火力很猛,随时准备和恐怖分子火拼的那一种,AK几几的,听着就吓人。值得一提的是,每个酒店的店门口都有搜身的,像我们这种行李大袋大袋的更是有专门的狗来嗅的,据说是嗅炸药和毒品。 那晚印象深刻的还不止这些,还有比如说去麦当劳买夜宵吃,结果点单就用了十分钟时间;电视调来调去就两个频道,一个雪花一个蓝屏;晚上的公车很有特色,亮亮的,像从迪士尼驶来的狂欢车…… 马尼拉,傍晚的喧闹,夜里的繁华,午夜的寂静,这些都在清晨到来之前被人恍然间盖上了幕布,因为白天的马尼拉确实很不一样。 清晨,深浅不一的云带飘飘然地浮动在空中,异常的随意和惬意,这个时候的马尼拉还沉静在无人的平静之中,似乎旅客总能清楚地感受到这个城市拂去纷扰的一面,干净而无尘。昨日的还留在昨日,今天就是崭新的。 马尼拉的清晨不像杭州城里,早就“蛋饼”、“油条”和着“豆浆”的吆喝开来,貌似菲律宾人都有懒的特质,十点之前他们是不会醒的……这时候什么治安问题,早就被我们所遗忘了。这时候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怕惊扰了这个城市的人。 第二天,我们只对这个城市的清晨匆匆地一瞥,却也瞥得惊鸿。我们立刻赶往的是马尼拉的机场,因为今天我们就要踏上长滩岛之行了。 长滩·不止长滩 将近三个小时的等待、一个小时的飞行、两个小时的大巴、十五分钟的轮船再坐十分钟的三轮机车,当全体人都疲惫不堪之后,长滩岛的景色终于映入我们的眼帘,如入画境般的,徒步穿行过热闹、拥挤的小巷,再一抬头,大海就瞬间占据了所有的视野,如入画境般的。 几乎忘却了几个几个小时的车行,几乎忘却了脚上的泥泞,那一瞬间的震撼与释怀,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了。 马玲:菲律宾速写(2) 满眼的阳光与沙滩,脚下踩着的是最细的白沙,那种松软的感觉就像是一下子到达了云端。有小王子刚刚到地球的奇遇感,有爱丽丝梦游时的仙境感,或者说是有直接脱了衣服亲密接触大海的冲动。这儿的人有着黝黑的皮肤,纯菲律宾的肤色,那是和海边阳光直接挂钩的特征。长滩真的很长,一条笔直地延伸下去,左边是海,右边是民俗小铺和不超过三层楼的旅馆,那儿的旅馆风情得不像是普通住人的,纯粹是度假用的。当然还是少不了那成批生产的椰子树。 我们的行李倒是比我们先到旅馆了,而我们则是一下车就转战饭馆,也是面对大海营业的,自助用餐。吃完后大家很有闲情地徒步走到旅馆,其实是因为那边沙滩上是不能开车的,酒足饭饱漫步于长滩之上,沿途是傍晚的海滩风情,真是美事一桩啊。这时候已经有晚霞了,橘红的暗紫的,卷起的一朵朵的云,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只怕下一秒钟云就掉入了海里。 旅馆的名字叫THETIDES,坐落在DMAL的繁华街区内,出门就是市集购物街,里面兜售一些工艺品,看了很过瘾。按我个人感受来说,THE TIDES是不错了,装饰带有欧式风格,比马尼拉当地的宾馆要新要舒适,最爽的是一个房间里有两张双人床,我们一人一张,我们整理好送来的行李后,就会有服务生来敲门递上两杯调味饮料,颜色是蓝黄渐变的,口感不错,清凉解暑。吃完饭,人都会变得有精神,再加上天气好,所以很多人都换上了泳衣直奔大海了。 吃晚饭是7点半了。 晚饭吃完逛回来时才是真正欣赏到了当地的工艺品特色,这儿四处都有警卫站着的,所以逛起来也没有什么忧虑,很是舒畅。 路边的店很多,就如导游说的,白天的长滩岛人少,人都是晚上的时候悄然间填充了酒吧夜店的,晚上的长滩散发着异域繁华的气息,不是喧嚣,却不缺喧闹。这些店中比较有特色的都是路边无摊位的营业场所,几张椅子一张招牌就是全部行当了,有文身的,有编辫子的,有卖海鲜大餐的,最多的可能还是卖饰品的。我们一行人里很多就去文身了,那种文身不是扎针,是用墨水手绘的,大概两个月不会褪色,文一次也很便宜,120比索左右。辫子也是超个性的那种,貌似非洲的织网型小辫子,编完后就直接一个当地人了,没两样。 沿路的一条街并排着一家家的酒吧,还是很正规的那种,暖色调的灯光,或有烛光熠熠。几乎每个酒吧里都会有一只乐队驻扎,菲律宾的音乐真的很强,人人都能唱,似乎是天生的音乐土地,有时冷不丁地从小贩嘴里冒出几句歌词,都能让你觉得完美,专业的乐队更是随处可见,他们可以没有行囊,却不会不背着吉他,人和吉他的影子如此和谐地倒映在沙滩上,让人不由自主地就融入了这种浓郁的音乐气氛中。酒吧里的歌手只是很自然很随性地流露着他们的感情,就能够吸引所有的听觉,没有舞蹈,没有电子和声,是不同地方的人都会觉得好的曲调。 那晚,圣母雕像、人鱼水池、檀木面具和雨季时下时停的雨,很难让人忘怀。 十点,无人入睡。 出海·完美的一天 早晨可惜的是没有睡到自然醒,这和当地慵懒的气氛很不相称。因为我妈六点就把我叫醒看日出去了,只是我不得不指责她这个做法太不负责,不提早预习好地理位置就把我叫起去看日出,结果果然,方向弄反了,朝海是见不着太阳的,日出在很远很远的背后。太阳永远不会从西方升起这个真理。 但是还是看到了朝霞。 唯一且仅剩的欣慰。 在意识模糊地看完朝霞漫天的长滩景色后,我依旧躺回宾馆的双人床开始睡回笼,这次一直睡到九点,螃蟹船已经在海边等着了。 完美的一天正式开始。 其实选择三十多人的大船是很不明智的,幸亏我们选的是小螃蟹船,九人包下,于是一切也在人少的前提条件下变得有生趣了。 马玲:菲律宾速写(3) 我们包的船是当地人的,大约是他们平时捕鱼用的,左右两侧是粗棍搭起的用以支持平衡的。这种船在国内就很少看见了,就跟公车巴士一样是当地的特色了。随船有三个菲律宾人,一样的黝黑皮肤,却忽然让人觉得十分诚恳且亲切。 船一直前行,离岸也越来越远,可是底下的海水却依然是清澈见底。已经不像海岸边的水底那样单调了,现在水下布满了珊瑚和海星,似乎还有飘荡的海草、海带。斑驳的石块映衬着湛蓝的海水,阳光普照着,水波渐渐形成了五光十色的马赛克,呈块状游动。 船在一个小岛靠岸,据船老大介绍这是个私人小岛,要收费的。 岛口矗立了显眼的招牌,上写“CRYSTAL CAVE”。 虽然名字取得不咋的,但是岛上的布置还是很有情调的,至少对于我们这些外国人来说是的。岛上有高大的椰子树,这个几乎所有地方都有,但是每次看到还是不免得要发出感叹。林立着的高大雕塑,人面兽身,匍匐在地上,这个岛的主人一定是有钱的自大狂,一切的装饰都有被驯服的架势。整体感觉还是比较欧式的。 这个岛上最有名的就是这里有许多的CAVE,CAVE ONE、CAVE TWO,游人可以从狭小的洞口下去,里面有一个空洞,礁石和浅浅的海水,比外面阴凉很多,大可惬意地坐在礁石上,边吃面包面扔面包屑,小鱼群就算拼了命也会顶着浪冲过来抢着吃。坐得闷了,再跑出去些,又是布满阳光的大海了。 我想这是真正的长滩,没有过分的喧扰,阳光、沙滩,连笑都很随意。 因为四天的奔波,这唯一仅有的一天显得那么珍贵。 喊一声:完美的一天! 长滩·一夜 经过完美的一天,原本不应该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可是就是突然有了舍不得,舍不得明天就离去,舍不得这片海岛风情,舍不得黑皮肤的人们,更舍不得夜间这儿的旋律。 这旋律我虽然只能路过顺耳听了一小段,却足以让我铭记一辈子,真的,因为这旋律,不仅是歌声。 四十多号人坐在一张超长的方桌两旁,烛光映衬着每个人的脸,随风闪烁着,一跃一跃的,将原本漆黑的小木屋酒店映得火红。其实晚上的菜色跟中午那餐没多大区别,但就是少了中午海边的情调。 有人说今晚一定要再补补MASSAGE。 有人说晚上再夜游一下。 喝高了的人跑来跑去敬酒。这种自由得过分的生活今晚之后也很难有了。 最后一夜,又下了阵雨,只是这场雨来得比上一场猛,沙滩路上都有了积水。 可是这场雨却无法浇熄什么,霓虹灯依然闪烁,酒吧依然充满了音乐气氛,首饰、饮品店依然热闹,人流如织。这一晚,我和妈妈流连于DMAL商铺之间,终于是逛完了整条街的店,好像没有买到什么,但满足了自己的心愿。这样就足矣了。 这一夜却也过得很恍惚,恍惚之间夜就已深了。 没有人愿意睡去,也没有人愿意被惊醒。 菲国·人文情怀 从长滩回来,马尼拉已经没有第一次来时的那么恐惧了。其实这里还是个充满明媚的城市,开向宾馆的路上有一个港口,停泊了许多游艇,可见有钱人还是多的,靠近港口的岸边有些类似我们西湖边的景色,游人如织,还有并排的商店,不时的搭个台,晚上就会有乐队来演奏,一路霓虹。 下午去参观了菲律宾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公园、教堂等等,菲律宾的当地人大多是信奉天主的,所以对那里的教堂印象就很深。对天主教的认识并不多,但是那天在教堂门口看到的景象却觉得很有意思,许多年轻人男男女女都集中在了教堂门口的一块草坪上,排成方阵,有一人领着做祷告,但是这个祷告却显得十分活泼,隔一段时间鞠个躬,然后人群就解散开来,打闹玩笑,一会儿又很整齐地鞠躬。 他们的脸上有着自然诚恳的微笑,他们怀揣着最真实的自由,一种信仰有时真能使一个人有了不一样的动力,这种信奉使他们快乐。 马玲:菲律宾速写(4) 路上奔跑着一辆辆马车,被装饰地同样欢乐,突然发现菲律宾还是个喜欢将城市建设成一个童话王国的国家,街上的店铺、路上的马车和公车,都像是从迪士尼直接搬来的。一到晚上就会发光。 我们还去了那里最有名的博物馆,这个博物馆真的不像博物馆,没有陈列的古老文物,也没有宽敞高大的建筑,只是一座公园。所有的历史都融在了实景里。地下的水牢,曾经用来关押顶级政治犯;已经铺满铜锈的炮弹,曾经是菲国用过的最早的炸药…… 菲律宾在历史上曾经被许多国家占领过,阿拉伯人带来了伊斯兰政权、两三百年后又成了荷兰的殖民地,后来麦哲伦又使它成为西班牙的殖民地,此后美国、日本都有占领过。所以菲律宾的文化中还是深深渗透着西方特色的,无论是建筑还是饮食上,都已经摆脱不了西方文明的影子了。 菲律宾,一个如此坎坷的国家,在几次政权被推翻、重建的背后,是沉重的屈辱感,以及被积压许久的民族愤怒。但是鲁迅叔叔所说的劣根性似乎在菲律宾这个国家也依旧存在,几次的政变窝里斗,几次的贪污案,上下台,每个菲律宾人都已经深知内幕了,但也只有无可奈何。 菲律宾的七月正逢雨季,突然而来的阵雨经常打乱人们的脚步,骤然间倾盆便无处可躲。雨在这儿有了几分主导地位,便下得很有腔调,来得突然走得潇洒,不带走原有的晴朗好天气。 至此,菲律宾之行也就画上了句号,没有遗憾。 走之前,又看了眼这儿的云,这也是我来时看到的第一眼属于菲律宾的事物,依然是大朵大朵厚实翻滚的白色,挥一挥手,很难带走什么。 陈元军:归 途(1) 他奔走在回家的路上。 天色已渐渐暗下去,而且又是刚下过小雨,使得乡间的石子路面有些潮湿,偶有些坑洼,所幸的是没有下大雨,路面没有形成泥泞的状况。他望着逐渐隐去的白昼,心里多少有点焦虑,但是回家的兴奋又立刻将这点忧虑冲淡。 眼下已近年关,全国各地身在异乡的人都盼望早日回家,和家人团聚,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春节,缓解一年来的疲惫。他便是这千百万人中的一员。他在南部沿海干体力,一年到头没有多少清闲的日子,眼见春节就要来临,他对家人的思念也日渐浓稠,只盼望着能早一天拿到工钱,便早一天踏上回家的路。 一想到工钱,他的心里更高兴起来。今年的工钱,工头是一分不少,一日不拖地准数准时地发给了他,而且还结清了去年拖欠的。他拿到一沓钞票的时候只觉得手里一沉,一年里蒸发的汗水在这一刻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票子,他使劲地捏了一把,心里甚至有点感恩戴德的味道。 想到这里,他又摸了摸内衫里的那个隐蔽的钱袋,摸到那一叠硬东西时,他觉得踏实沉稳,想着回去后把钱交给媳妇,就可以置办年货,给那简陋的屋子里添点东西,给娃买套新衣服,给老母亲买几瓶治风湿骨痛的药,他心里是一片轻松亮堂,脚下穿行的风也大了起来。 一阵寒风掠过,他不由打个寒战。毕竟是腊月的光景了,一年最冻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件秋衫、一件旧毛衣和一件破烂的薄外套。在沿海卖体力用不着厚衣服,发了工钱之后他又不舍得花,只顾念着拿回家去。今年的春运来得特别早,所以乘客也特别多。他在车站去排了一个晚上的队,终于买到一张站票,本来还有硬座,但他为了省几十块钱,索性买了站票。他想自己累了一年,何必在乎这路途上的两三天。在半夜的时候,头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抬头一看,是闪着灯光高高在上的飞机。他看着远远的飞机肚子,眼睛和这钝黑的夜一样,没有一点光彩。 他终于可以回家了。当他在候车室蜷了一夜后,终于挤进了拥挤的车厢里。他没有什么行李,只提了个破行李包,装了几件衣服和一点供路上充饥的食品。路途上的这两三天是最枯燥无聊的。他不健谈,只当个沉默的旁听者,听周围的人高谈阔论或者高声喧哗。偶尔他能捡到个座位坐几分钟,困了的时候就坐在过道上打个盹,但即使是在睡觉时,他也警惕着扒手,时时处在半睡半醒间。 下车时已经是傍晚,而他还有三十多里路,乡里还没有开通公路,只有很颠簸的石子路,没有车愿意去,他也不愿意叫车,买了把手电便上路了。 他走得很快,一是天快黑了,怕路上遇到劫财的,二来的确想念家人。他没有多留意路边的景色,这条路他走了何止千百遍,两旁的乡间景色却是年年复年年,没有什么变化,所以他只顾低头赶路,脚下虽不泥泞,但他脚步快,不多久胶鞋里便进泥水了,裤管也蹭上了泥巴。 走到一半路时,天就彻底没了颜色,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寒风呼啸更显寒寂,只听得他“呼赫呼赫”的喘气声和“吧唧吧唧”的行路声。他放亮了手电,顿时前面一道亮堂堂的光柱,把路面照得一清二楚,但周围却更显黑暗,这时有人站在旁边也看不见,他心里扑跳了一阵,不觉又去摸那个装钱的口袋。 他想媳妇应该在焦急地盼他回家了吧,老母亲应该也给他纳好了鞋底,娃娃却不知长了多高了。他对家人的印象有些模糊,隔着一年的时间去回忆亲人的样子,对他竟有点困难了。他想起以前在家的时候,每天下田干活,回家吃媳妇做好的饭菜,偶尔叫来土医生给母亲烧烧腿,除此就再无更多的事干。那时候他就想自己是不是要这样过一辈子,延续父辈留下来的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然后再把这种传统交给他的娃娃。四年前,村里有几个壮丁去了广东沿海几个月,回来时他们都带了一把票子。他长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多花花绿绿的票子,于是就心动了。他有点激动地问那几个汉子出去干了什么。他们嘿嘿笑了,说我们这些土农民还能干什么,既没文化也没手艺,只能靠着有几两力气,去卖气力。他听了心里就飘摇起来,同样是卖气力,他们出去卖就赚大钱,他窝在这穷山沟里一年下来还抵不上他们几个月。于是他问他们再出去的时候带上他行不。几个汉子笑着说没问题,我们这趟回来就是要多找些人和我们一起出去挣钱。 陈元军:归 途(2) 他兴奋了好几个晚上。他的媳妇舍不得他出去,他的娃也才两三岁,母亲虽然还算健康,但两鬓也开始染霜,况且家里还有几份田土,这么多的活要是全压在媳妇身上,叫她一个人怎么受得了。但媳妇却是个极明事理的女人,不舍归不舍,她知道丈夫是为了家,尽管有万分的不舍,最后还是让他随村里那几个汉子去了沿海。 他越想走得越快,两三天的路途虽疲惫,但他此刻却精神抖擞,因为离家已经不远了。他仿佛看到远处的黑暗里亮着自家屋子里微弱的灯光,娃儿正在屋门口蹲着吃红苕,老母亲在灶前添着柴火,媳妇打好了一桶猪食,正斜着身子往猪圈提,猪圈里肥猪在“扑扑”地抢食吃。媳妇一定在和母亲说话,这人怎么还没到家,他前两几天不是打电话到村里通知我们就这两天到吗。 他想他突然出现在门口的话,媳妇会立马放下木桶,在围裙上擦着手来给他提行李包,嘴里还会念叨着,看你都黑瘦成啥样了。娃儿一定会扑上来叫他爸爸,然后他会一把抱他起来,在他脸上“吧嗒吧嗒”地亲上几口。母亲会扔掉手里的木柴,笑眯眯地走上来看看他,捏捏他的身子骨,说一路上累了,穿得又这么少,快去洗个澡,你媳妇早把饭做好了。 他忽然想到三年前他临走时亲人送别的情景。那时她们把他送出村十里,媳妇眼里含着泪花,怀里抱着两岁多的娃,娃儿早就哭得稀里哗啦的,母亲也一路红着眼叮嘱他,家里人没有出过远门的,出去后要万事小心,时刻想着有个家在这里,自己照顾自己也尽心点,有空就打个电话到村里报个音讯啊。不觉间他的眼眶也红了,他说你们放心,我出去安顿好了就给你们个电话,你们也回去吧。然后他抱了抱娃,又抱了抱母亲,最后抱了抱媳妇,终于提上行李,迈开了步子。走出去几步就回头看一眼。他渐行渐远,走了好长一段距离后,驻足回望,妻儿老小都还在那里望着他,但在那重叠的山地里是如此渺小,他看着不禁抹了把泪,胸中也起伏起来,然后一甩头,大步走了出去。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1) 一步/食物 我对她说,自己去广场散步,双手插在口袋中,看一个个经过的人。然后在出口处买两根烧烤肠,在铁板上烤熟,抹上油以及调料,最后裹上厚实的辣椒粉。满足而爱恋地吃完。 我说,我一直都那样地喜爱麻辣、香、咸,一切有浓香味道的食物,丰盛而热情,填补自己对于食物的欲望,同时获得精神上的丰硕感。 她微笑,将餐桌前的麻辣串用烙饼仔细卷好,送入口中。 吃东西时,她将人性的贪恋暴露无遗。于谁,可能都会如此。并没有值得羞耻之处。 曾有一次,朋友生日,邀请了一群好友在一起吃饭,在一家四川火锅城。 大家点了各自喜爱的食物,之后上菜,数十个盘子,看着叫人欢喜。似乎用的是麻辣锅,因为没有人不喜爱吃辣。涮熟,蘸料(也是辣的),送入口中,诸如这样往复。 亦谈笑说话,都是直率并且亲密的朋友。放松而亲切,加之吃火锅时候的温度,一直非常热闹。 窗外是冬天的小城,零下几度的气温,有灯光和各种建筑与行人。 隔着窗帘,猜想外面的寒冷。 现在想起来,那真是一种享受。是坐在拥挤的汽车之中,夜晚穿越荒无人烟的郊外时的向外张望,而后回头。 在北京的时候,吃了几种韩国料理。 透过窗子同样能够看见北京的夜色。 韩国料理的滋味相比之下要淡得太多,似乎吃的时候需要小心安抚自己一般。娴熟的服务员过来帮忙切分大块的牛排,继续在滚烫的铁架上炙烤。 趁机向外看一眼,尽是沉默的五光十色。之后回过头来,翻动半熟的牛排。知道它仍然会没有浓郁的香味,它所散发的味道并不是我喜欢的。 后来,生日聚会时候的朋友全部都不见了。各自不知奔向了何方,甚至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留下,没有任何一个人例外。甚至忘记了当时有哪些人,倒是还能够记得当时的食物,滋味以及隔世般的暖寒。 北京依旧是常去的,也依旧是我所喜欢的城市。吃的地方有太多,并且到处都是肆意的繁华。在欣赏食物的同时,同样恣情地欣赏夜色,无声电影一般的。 一小步/街市的鲜花 她在双休日时,喜欢把两天的上午全部用于睡眠,中午出门闲逛,直到逛累了打车回家。有一条专门出售鲜花的街是她常去的地方。她在网上曾告诉过我,她觉得那些花比名牌旗舰店里的衣服要光鲜漂亮得多,且感觉腻了,可以随时丢弃更换。 但仍然不可避免的是,需要选择。令人狂喜惊奇又头疼的事情。她从一家花店中出来,去另一家,再出来再另一家。也会反复。她在一家店中发现了一种花,猛然觉得刚看见的一种与其搭配非常合适,便立刻回头寻找。 常常驻足在一个店里,来回反复看花。知道自己不能全部拥有,便反复揣度每枝花带来的美感,一遍又一遍。她说她在书店、CD店,乃至名牌旗舰店中都会如此。明知每次去看,也大都是那些书、那些碟与那几种款式,但仍不厌其烦地去看与挑选。 她说那么多丰盛的物品供人选择,令选择的人喜悦与不断好奇。但自己知道,选中了,买到手中,也未必是物的归属与存在的方式。 每个双休日下午的种种,是因为闲适与惊喜的好奇心,还是因为清醒而不舍的心态?她慢慢变得犹豫不决与小心翼翼,偶尔在街市上打来电话询问选择哪个更好。更多的是买了其中一两枝花,剩下的完好不动。 她说她知道自己无法带走,那些留下的花,却仍然会去看。 她打车在天快黑时回家,饶有兴致地做饭菜,偶尔回头看两眼插在玻璃瓶中的花。过几天,它们会被丢入垃圾桶,枯萎消灭。她说这些花,所有花,自己都无法带走。 又一步/颜色 她忘记点数他手中的气球有几种颜色。幼年时期,年轻的父亲曾经买来一把彩色的气球,弯下腰给她攥在手里。她自己只是笑,父亲看见她笑,便也开心了起来。那时候的快乐,是简单的事情。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2) 多长时间以来,她栖息在一个有生命的但是没有感情的城市之中,日日都未曾有过变化。她企图穿越一个城市,把所有的一切看得清楚,但终究因为孤独而难以承受。她无法判断当时的快乐来源于对一个男子的依赖,还是来源于对色彩的迷恋。总之,她的脑海中充满了幻觉。属于孩子的小小幸福,也便一切都是对的。 再一步/之间 他和她终于分开。 很早的时候就发现彼此在一起很不自然,没有话说。早已经看穿对方本质。却似乎为了维持某些复杂却微妙的局面而强行在一起。是给别人看到的在一起,却根本不愿意看到对方。否则很不自在。 分开便是必然。只为了给一种局面作为维持之用的空壳是不堪一击的。 最终关系完全散尽。其实未必一开始不该发生。只是到了一些时候该散就得散。最后在一起的时候说话、写纸条、一个细小动作都愈显做作,的确很难堪。原因还是到了一些时候该散,却没有散。 非得等待大家都受不了的时候,才决定消失得一干二净。 散尽的事情,一开始该发生还是要发生的。 在这样一个看不见城市和烟火的夜晚,他和她倚在墙壁上听Dido,看眼前迷雾一样的夜。不用言语地交流对话。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亮着灯光的屋子。也许此刻仍然有温存和心暖滞留。 你明白。他和她之间,他们和夜之间,有的东西不可或缺。 这一步/远行和观望 无法否认生活是疲惫机械而又充满诱惑的。一切能够充当人精神食品的东西都在繁衍。娱乐八卦新闻星闻,电视杂志书籍报刊。每天做的事情都是近乎相同的,同样又都是有被迫性的。自己便有了遁世的想法—— 冬天住在北京或者上海的某处小房子里面做喜爱的事情,夏天住在悉尼看海或者西藏仰望雪山游览寺庙。遁世并不是去隔世无人烟的地方清净。能够有自己的栖息之地,不必再为自己以外的东西支配强迫地做太多的事情,实现自己最大的自由自在和随心所欲便好。心灵获得了释放自由,生活有栖息之地,则在任何地方都可遁世。 遁世需要做事。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却是我十分信奉的一句话。 人永远是生活在强迫和不愿意之中的。纵然遁世,也是在之前把遁世之时需要遭受的强迫现行接受和进行罢了。遁世需要起码的经济保障以维持生存,需要有很好的素养去冠冕自己。这些也许都需要之前通过接受不愿意接受的东西才能得以实现。 遁世的全部价值在于心灵终极的自由超脱。仿佛有相世界中的远行。 未必需要远离城市繁华和喧嚣。相反,寄托在繁华和喧嚣中的遁世是更为高明的修行和自由。城市的存在决定了任何人都要从中获取价值。此价值于每人却难以统一。 从来认为,生活永远是深不可测的秘密。它的每一个下一步都是无法预测和掌控的。需要每一个人用一生的时间去经历,该重新回顾从前的时候悄然远去。 所以无论怎样的生活都是神圣的。 或许神圣在于它的不可获知和掌控。 远行一般的遁世会让这种不可获知变得轻松,而不用思前想后。 无法完全实现遁世的时候,会尝试找寻平时任何的时刻释放自己。可以做一个城市夜景的虔诚的观望者。我便如此。观望者不是评论者也不是过路者,无需由眼前的事物去疯狂地联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也不会匆匆而过连看都无法看一眼。 做的事情仅仅是观望。暮色沉浸,趴在北京的任一座天桥上面,吹着风,看下面川流不息明珠一般的车流。夜晚,站在任何一个街头,呼吸周围充满人的味道的空气,看近处远处的霓虹和人群。清晨,拉开窗帘,端着一杯红茶,看看楼群和他们之间的雾气。正午阳光明媚,坐在必胜客或者其他餐厅的窗边,听着餐厅里的音乐,看着街上的景物,此刻手里或许还握着勺子……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3) 观望之时,没有任何求利目的,不必为观望做出不想做的任何事情。 景色是任何时候都在变化的。观望也会成为一种郑重而无忧无虑的收获。 我的数码相机是喜欢随身携带的。观望到自己所极其喜爱的事物时,也许会按下快门,此刻记忆里和相机里便都有了它的样子,便也觉得心里踏实。 一贯极其反感一些所谓专业摄影家、什么所谓的这个采景那个设计的,携带一身昂贵的行头到处大呼小叫,专程到一些他们称为能出片子的地方咋咋呼呼,拍了一堆图回去之后弄出来那么几张浅薄的东西,偶尔还办展览。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摄影最原始、本质和真实的意义在于让我们记录生活里的美丽和细微或者其他的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归根结底还是记录。而不是刻意地拿一些东西为了出片而拍片。那样实在是对摄影极大的侮辱和扭曲。一切美好和细微的东西都是在过往之中发现的。为了发现的发现,无法成为发现,也永远无法获知美感和细节。 也许我同样可以把摄影归结为观望。有时候也作为一种能让观望变得踏实和心暖的事情。无论怎样,真正的摄影,和观望一样,不可能是刻意的。 这两件事情都需要清醒、敏锐和客观。 由遁世所说观望,由观望所说摄影和记录。 就是有那么多的事情——在它到来之前时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存在于人的意念之中,支撑有时,淡泊有时。 还一步/年年 从超级市场中购买了一袋果蔬片,一长盒酸牛奶,一瓶啤酒,两包蛋挞,一罐牛肉罐头,一条巧克力。拎着巨大的购物袋,在街道上走着。音像店尚未关门,却不再会放出音乐。此刻已经夜深人静,只有车和灯火没有停息。 走进音像店,询问光碟未果,然后转身离开。沿着人行道继续步行。在没有多少人的人行道上面张开双臂,大口呼吸了几下。继续前进。讨厌奔跑的感觉,便一贯沉静地行走。如果觉得慢,我会打车。 家里没有人,开灯后一片通亮,走进餐厅。购买的食物提供营养上的各种需要,维持生存。同时打开电视和电脑,此刻不想写作,只去上网。上网时会同时听电视里影视剧和广告的声音,觉得温暖亲切。自己逃不开这个世界。 QQ上面好友仍有若干的头像亮着,此时有了信息:“生日快乐。” 我将剩下的啤酒喝光,电脑上显示23点59分。 ——上面是记不起多久之前写的一篇文字。把我在北京、小城或者是超级市场、音像店、街道、天桥、家等地方断断续续的记忆和事情小心地糅合和润色。也是我一贯使用的写作方式之一。 对生日并无特别憧憬与期盼,也无多少记忆。只是记得每逢我的生日,小城常会下雨或者气温骤降,当然也有例外,这亦是模糊的记忆。 日日推移,我本对时间并不敏感。偶有极为重要和盛大的节日来临之时,会有人不经意地提醒我,方使我意识到某一个特别的日子将要来临。而每每度过之后,却觉并无特别,年年相似,循规蹈矩。 却会对生日的这一天极为敏感。10月22日。天秤座和天蝎座的交界点。处于秋季。日期看上去仿佛被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深深埋藏一样,月日都靠后但又不是最后。 从来认为生日是一个独特的日子。 这样的一天,只有自己在享受丰盛和庆祝,而并非其他人的相关。却能获得祝福。这样既是归根结底一个人独处却又不算孤独的时刻令人欢欣、温暖却又清清爽爽。 会有朋友送来祝福,道一声“生日快乐”。 其实这样的一天与他们本无任何关联,却有人记挂和惦念。这本是精彩与美妙的事情。 依旧对任何一个送来祝福的朋友真挚地道谢。 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她曾试图计算有了自我意识之后,真正能够属于自己的时间究竟有多少。结果令她失望。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4) 我尚未进行过这样的计算。只是一直认为这些时间未必很多或者很少,但是一定是零碎的、瞬间的、细微的。理当是朴实的纪念。过于平庸却值得记挂。生日本无任何含义,但一直把它当作那样一种朴实的纪念。好似那些零碎的自我珍重。年年来临,准时离开。 此刻亦是这样一天的起点。可以给自己道一声珍重。 有关的感情、念头或者面目,年年推移。 仍一步/他 他说他对新获得的物品大都极为珍惜。包括喜欢的书、CD唱片、数码产品、衣服、包等等。甚至对它们怀有几分崇敬与尊重之情。物己相视,相敬如宾。 他说,我总在洗净双手后打开一本书、一张CD包装硬盒,却还害怕在一些地方留下指纹,难以抹去。 却会随着相互陪伴的时日推移,等物品没有那么新,可以确定它们的的确确属于自己、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时,或许便与之有了感情。物品才真正发挥出所有实用功能,有时可以视为自己的伴侣或者朋友。 他说,会有一天开始,我可以将那本书、那张唱片塞进包内,不用担心是否折角与磨损,背着装有它们的包开始旅途。路上我可以随时抽出那本书阅读,找出那张唱片来听。在陌生城市的旅馆,枕前放着刚刚又阅读的那本书,听着那张唱片入睡。 他说第二天清晨阳光将他照醒,书还在身旁,唱片仍在转着。 他说那样的某个瞬间,心里踏实温馨。 对于物品确实渐有感情时,还可以将自己完全坦白与倾诉于它们。 他多年前看了一部电影,梁朝伟王菲的《重庆森林》。他曾一度不明白为何太多人将那个情节视为经典,梁朝伟与肥皂、毛巾的对话,煞有介事,有情有义。 后来他猜测,那样的情节代表了太多人的孤独,由孤独而散发的气息,一种生存态度的可能性。 他的那张影碟也已经很旧很旧了,抚摸它时,偶尔会想起一些情景。 这样一个寂寞而缺乏安全感的男子。 新物锐利完美无可接近,旧物可令人赤裸坦白。对新物的完美幻觉,对旧物的倾情相伴,亦无可替换。 又如他自身的寂寞,以及相伴。 再向前/倾诉欲 她在某天晚上斥责他倾诉欲太强,说,你明知道那些话对现状不起任何效果,却仍旧对人倾诉。 他停止说话,转身走开。又站住,笑着看着她说,我也不像这样。 倾诉欲强的人会在一些事情、一些时间之后变得自矜而沉默,就像倾诉欲旺盛时期独自行走时的寡言与平淡。那也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沉默与安静。绝不是为了做什么事情、达到怎样的目的而克制自己,仅仅就是那样的失去语言,没有一句话可说,一句都没有。随地可以坐下,为自己点一根烟,看眼前的灯火,然后随时可以离开。 这样的静,为深入地做某些事情不知不觉地提供了可能。 然而一旦说话,与对方,必然只是倾诉,倾诉。没有明确实在的理由,一如原先倾诉欲的存在,不为了任何人和事情。也不打算怎样改变。 当然,无论哪个时候,自己都是孤独、缺少温暖的。再无其他。 再次向前/麻醉 在这个世界上,寂寞是让人最难熬和厌烦的美好时光。 这世界看起来寂寞难耐,便开始有了无数的人从此学会释怀。进行了不知各自去哪里的旅行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故事。 恋人如是。可到头来仍是寂寞地学会释怀。男子在美容院等待女友做美容的时候,往往会去注视水族箱里的热带鱼,看眼前来来回回的不认识的人,看墙壁上机械钟的秒针。纷飞杂乱的念头忽然间浸透一切,等重又醒来时,男子仍旧呆滞地坐着。情人节夜晚,街角处有大风、围巾、男子、女子。男子将玫瑰花和巧克力给女孩,亲吻,情话。他们在恋爱,只不过喜欢独自爱恋罢了。爱情继续,寂寞便蔓延。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5) 夜晚总让我想到寂寞,宿命,感情或者城市,烟火,失去。冬天,打开床灯,看着一些图片或者文字,直到快天亮,露在被子外的手冻得失去知觉,便关灯开始睡觉。 更多时候的夜晚,在电脑上胡乱地写文字听歌,弄到机器死机,然后硬关机,对着漆黑的显示屏流泪。然后用冰冷的手安抚自己的脸庞和眼圈,没有归宿。周围是冰冷的独属于夜晚的空气,我通体冰凉。手在抚摸自己的脸的时候,一瞬间又是针刺般的麻木和疼痛。这种麻木冰冷和疼痛应该属于没有归宿的寂寞。 想到了寂地。那些她赠与我的画面,寥寥数笔却寂寞感伤的故事反反复复,像笑容一般。寂地说她最后的笑,和甜甜的糖果粘在一起,融化成,永不褪色的风景。 夜晚令人怜惜,抓不住,却吞噬了全部。 仿佛它可以自此消失再不与人相见。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么奇迹般地活着。不想循规蹈矩地做些事情,看见夜晚的到来,却似乎觉得除了这些事情之外,自己无可依傍。所以便与一些事情一辈子厮守,直到地老天荒。 没有寂寞,又能与谁相依?大概仅仅在夜晚时,人们闭目祈祷的一个梦。它并不现实。 坚定步履/不疑 舟说他害怕在喧哗热闹的场所没有一个人可以与之相随和交谈,仿佛有着难看的伤疤而被人来往时所看到。舟说他不相信自己什么时候能够一个人却坦然地度过一天。 舟说,一个人总比两个人身处繁华之中更为尴尬。 他尝试在任何场合与周围的人交谈,寻找话题,而后收场,从不记得。他在来往的路上,寻找熟悉的人与之一起行走,从而觉得自然。会与别人相约做很多事情。 舟说,那样的自然之后,各自告别,又什么都不复存在。 孤独之时的觅寻总是不可靠。无始无终。 当时得到润泽和慰藉,之后依旧难耐无望。仿佛是少年吸烟之后的快感和自责。 坚守静默与■望远方,倒使人一切所感可以历久弥坚,只是有时候会内心潮湿。 同时没有阳光来晒干。 当时的拭触与自发的痊愈,都是值得质疑却再无其他选择的。便只需深信不疑。 想起时光/定时 原来用的闹钟坏了。在此之前,每天睡觉之前总会定好闹钟,次日却都失去功效。总是害怕起床晚了,便早定一段时间,而这也成为第二天早晨继续睡去的借口。印象中那种听了闹钟响,再困都会马上起床的情况,始终没有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过。 在假期会到很晚才睡,实际上那才是我正常的生物钟,同时立志要补上平日丧失的睡眠,却仍然常常在很早就醒来,毫无倦意,便马上起来欣喜地度过一天,做的尽是琐事。清早起来后仔细地为自己洗漱,去固定的包子铺买早点,上网,写作,随便看一看电视,逛街散步……毫无特色,周而复始。也就长期地缺少睡眠,即便假日之中从来不会给闹钟定时。所以偶尔由于过度疲劳,连续睡眠十几个小时后醒来,感觉身上酸痛却很惬意,宁肯保持此种状态进入死亡,再往后会为花费的大把时间而抱有小小的遗憾和自责。 闹钟坏掉之后,没有买新的,而是用了一个只能看时间的钟放在枕边。仍是在单调而令人丧失耐心的高中时光,同室中六人,我一直起得最晚。每天早晨却几乎与他们同时醒来。都是一群把高考看作唯一出路,对之抱有无限期望与遐想、至死不渝的少年。他们一贯立刻起床,准备去教室学习,生怕比别人少花一分一秒。其实那种生活对于我来说,是暗无天日,是死水一潭。我不会掩饰我的不耐烦,在那个地方没有我所关心和感兴趣的任何东西。自己将来会干什么,内心分明清晰。也就常看一眼时间继续睡,直到快要迟到。 假期依然做各种各样的琐事,偶尔睡一个长觉。还是不用闹钟,不用叫醒。 对一天丧失希望,没有好奇心,定时便毫无意义。对一天充满希望与愉悦,自己怎样做都是完满都是好,无需定时。就是如此简单的道理。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6) 沿途心情/快乐 在大部分时间中你是平静的、不快乐、不生气、不难过,如同瓶中的矿泉水,没有波动、无色、无味,但是存在。生气与难过是可以持续下去的。可以为一件事情或者长期的压抑,忽然极为反感和恶心,这种感觉可以持续很久,只能由慢慢淡化而让你不再受到影响。 快乐不同。你可以在看书、听歌、洗澡、睡前、散步、醒来却没起床等等的仅有你自己存在的时间,想起某件事情而快乐起来。或在团聚、宴会、联欢、与家人在一起等相聚的时间被某种氛围感化而感觉幸福。但是你知道,你清醒而扫兴,你知道事情的虚无与不可捕捉,将快乐清除。一瞬间的事情,没有淡化的过程。事情与氛围你抓也抓不住,不记得快乐究竟是怎么回事,无始无终。 你曾在超市中饶有兴致地购买了一个咖啡白瓷杯,回到家后怎么也想不出它究竟要做什么用,便只把它放在柜橱中。不久后的一天下午,你想起这只杯,想用它冲一杯咖啡,又开始翻箱倒柜去找,却找不到。你继续,终于在一个柜中找到它,不知什么时候它的身体出现一个裂纹。你用水冲洗它时,突然碎裂,你望着仍在流水的水龙头与残破的遗骸,惊恐万分。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试图安慰任何一个流泪的人,因为那并非安慰可起作用的,自己自然而然也就好起来了。有交流的话,你们只是各自地倾诉。她的快乐不在,你知道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未疲倦/下午 夏天。闷热。街上嘈杂烦乱。 从健身房出来,由于刚刚在里面冲洗室冲了冷水澡,顿时感觉外面清凉。假期总会在一些时候显得冗长而不可探索,却担心过完之后回顾时感觉到短暂和空洞。 站在门口。对着流动的街道站了5秒钟,决定先不回家。到处都是人和车,却在我周围一定空间内过往,我仍是单单一人。我暗自轻笑。 街头有卖麻辣串的小摊点。我远远地看到了,顿觉强度很大的锻炼之后腹中空空如也。口袋里有10元钱。一瞬间觉得自己很富足,心里便更加清凉。10元钱是上周领的稿费的剩余,属于自己,我可以用它换取家门之外的微小却令人满足的欢乐。常常做这种轻松快乐的交换。所以稿费总是很快花完。 我决定用剩下的10元钱的五分之三换取三份烧饼夹油炸火腿肠。 做生意的是一个中年女人,经常对着帮手或者客人发牢骚,内容大概关于挣钱不容易。对于我来说,钱是用于找乐子的工具,多少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无法离开它。 很快地吃完,满足了舌头和胃的欲望,又问老板娘要了一杯凉开水。一次性的塑料杯中装着大半杯水,我一饮而尽。从口袋中摸出手机,一边擦嘴一边给Kaine发短信。 在哪里?今天下午的感觉很舒服。 南京路上闲逛呢,是一个不错的下午。 去十字路口的那个快餐冷饮店吧,我一分钟之后到。 好的,还是靠窗的双人位。 用剩下的4元钱买了一大碗冷藏后的西米露,捧着碗坐在窗边。一次性塑料汤匙半露在外,靠在碗沿上。是绿色的,很有夏天的味道。半分钟之后,Kaine也捧着一大碗冷西米露过来,粉红色胖嘟嘟的勺子很可爱。 然后在里面吹冷气,吃西米露,聊天。Kaine很像男孩子,一举一动十分潇洒。彼此很喜欢呆在一起。两个人之间的交谈举止无拘无束。像兄弟姐妹一样。不用顾忌和矫情什么。和任何一个人相处就应该这样,我和Kaine都这样认为。 我顺路买了两张电影票,日本的恐怖片。四点开始。 好啊,一起去吧,正好我身上身无分文,你请客了。 现在走吧,快开始了。 我们无论看什么电影,都是提前一点到场,最后离开。只为了不错过一些什么。电影里面的或者电影之外的任何。她又买了两个冰糖葫芦。最终慢慢吃到电影结束。 陈焕文:未至终点的路途(7) 之后相互告别,各自步行回家。 一直喜欢这种廉价闲适的下午,小小的细节全部都能记得。正是这种下午,无所追求的时光,却值得我自己去记忆。 梦游/出行 清晨五点五十分,冬末的天还没有亮。把放在床头的手机打开,迅速地起床。因为前一天的晚上决定这天去另一个城市逛一逛,当天午饭后还要赶回,便非常之早地出门赶车。春运的高峰期,到了民工重新回到城市工作的时候,那么早的时候,长途汽车站竟然已经是熙熙攘攘了。直到天亮的时候,汽车才满载着去那个城市的人启动。 似乎大多数出行,都是发生在天黑的时候。细细想来,似乎能代表某种出发的寓意。 即便在国外的时候,从巴黎奔赴罗马以及从罗马飞回上海的飞机,本来是在黄昏之时起飞的,竟也都误了点,拖延到当地晚上八点钟之后。 其实一直都觉得飞机带给人旅行的感觉是高于任何其他交通工具的。如此之迅疾,绝对容不得停停走走和半点回头。在法国的时候,曾坐过世界上最快的火车。那种被称为“子弹头”的火车,速度是普通列车的好几倍。但是空荡荡的车内,偶有几个老妇人和先生戴着眼镜慢悠悠地翻阅着法文报刊,凌晨五点出发的列车外还是寒冷的空气。咖啡的气味可以闻到。于是便觉得时光进行得很慢,列车的速度几近于停滞。当时的确没感觉到自己是在旅行,是在万里之外的欧洲,倒像是在家里一个人看着欧洲的那种蕴含古典美的电影。慢慢悠悠,很有情调。 从来没有轰轰烈烈的出行过。长久以来都把它当成一个人的事情。想起来某一个地方,便可简简单单地上路。并且随时可以出发。一次出行,便是一次新的生活,或短或长,具备变化视角的可能性。 仍未至终点/寻找 拥挤的小吃街人声鼎沸,我向前张望,回转身探视,却无法找寻得到自己。我便迷失。也许这是一种来自于自我寻找的迷失。因我自己而起,因我自己而消失。正如同这个人世太多事情的本质,本身也许就并不存在,也便无法经得起寻找。 有时候一些思考一些寻找,令人觉得恐惧,或者对这世界丧失信心。其实原本依赖的安全感和信心,都不过是假的事情。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1) “半帘疏雨笼春梦,十里轻烟锁玉桥。”——题记 (一) 惊梦处,一缕月华如水,在窗前床畔荡漾,泛起层层粼光,摇醒了我惺忪的睡眼。残梦已无由惊破,而心头却又依旧无由的一股伤感。于是借着如水月华,披起外衣,径直走到院中。 院中已是空灵如幻,天畔幽幽明月已然泻满月华于四方小院。院中只如江河,在一份静谧中暗藏无数动乱。寒风无情,摇曳月下已为寒霜凌败的枯枝,“哗哗”似流水声,又有寒霜弥漫,令一切声响都幻作缥缈而又真切的戚戚长叹。这一切似水、似梦、似魂。 倏然只觉一阵风起,声响益发真切,但由于寒气侵肌,浑身冷颤,听得倒反而益发朦胧,只听得隐隐约约似是迢遥处古老的残钟发出的长叹。抱紧了体躯,方才御住寒气。静静地用心去聆听,却又再也无法听到方才的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只觉得那是一种全然陌生的天籁。心头不禁万分怅然,好似已然失去魂魄。 月满深庭却又恰似水满深庭,人立深庭却又极似舟泛江湖,风过深庭却又恰似魂去体躯。这一切,诚然是幽幽的千古情愁;这一切,诚然是我曾经体味过的情愁;这一切,诚然是伴我已久的情愁;这一切,又或许是我今生的情愁!怅然的心、失落的魂,在风中月里院内沉淀,真正地幻作了那一缕夜半钟声。 这一切真的太机缘巧合了。这深院里的水曾经在枫桥下流过,这深院里的魂曾经在枫桥畔栖宿,这深院里的钟声曾经在枫桥外的扁舟里传过。如果不是今夜的惊梦,如果不是今宵的漫步,我怕早已忘却我曾经竟去过枫桥,我曾经竟在枫桥下乘舟飘过,之后又在寒山寺中一览古钟。 我竟去过枫桥,但这一切又太恍惚。不过那一番经历却记忆犹新,只是现今已不曾有任何感受。去枫桥的时月太不合时宜,竟是在七月流火的盛夏;而时辰亦是颇为不雅,正值烈日当空的正午;而拜访的方式亦近乎世俗,伴随着一群素不相识的人谈笑着飘过枫桥。现在我不敢想象那时我与枫桥擦肩时竟不曾有一句感叹,也不敢想象擦肩后我竟吝惜一个轻轻的回眸。只是那样无声无息地飘过,只是那样心如止水地飘过,只是那样魂安神定地飘过。枫桥,眼中见过,梦里遇过,心中念过,但魂却未曾与之邂逅。这是我的无奈,现在回想起来,只能够有无限的懊悔,更有一种愧疚,一种对于人生的愧疚。不过这些却完全是出于当初我那死寂的魂已久为世俗里的面具所潜隐、所蛰伏。 (二) 亲友们都说我去过枫桥是很幸福的。 言及幸福,而今却不禁潸然。也恍然如梦醒,心绪由纷繁苦楚中挣扎出来,重新面对这个刺眼痛心的字眼,尽管这两个字对于谁都是褒义词,但它却给我带来无比的痛楚。重新收拾起这个包袱,心头不觉地涌起一股无以抑制的怅然,也益发感叹当年的幸福岁月。 约略三四年前,当时的我以现今的眼光看来,诚然颇为幼稚,或者说以成熟得多思想的角度去对比当初的我,我应该是很愚昧的。不过我庆幸当时的我很愚昧,现今的我又不敢想象当初的我如若真正的成熟明知,而今又将是一番什么景象,或许我会早一些失去幸福吧!从另一方面说,我也许便不复存在那如梦幻泡影般的昙花一现式的幸福。不过那些都只是假设,我很幸福,因为当时的我很无知很愚昧。 那年我陪同着双亲到苏州游玩。当时的我并不了解苏州的文化内涵,即便是游玩后,我依旧是懵懂无知。而我之所以陪同父母去苏州游玩,却是出于一种功利性,至少在游玩后,我可以在同学亲友之间幸福地炫耀,因此当时的我心头总有股浓郁厚重的幸福感。 在行程中我们有幸游览了著名的寒山寺。当然说是游览,则毫不虚假:亲身游了一遍,双眼也浏览了一下,所谓游览便仅仅如此了。而之后我便可以幸福地说:“我已经游览过姑苏城外的寒山寺了!”当时的我自以为幸福,而现今的我也觉得当时的我很幸福,只是这两种幸福之中的韵味却大相径庭。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2) 记得当时我在寒山寺中看见了一座塔。塔不算高危,毫无冲天摩云之气势,塔亦不算精巧,丝毫不见八面玲珑的工技;但塔却很古老,从脱落的红漆以及朽蚀的栋梁依约可见它的沧桑。不过这样的塔对于当时的我毫无魅力,我也不禁觉得索然,叹了一口气打算离开去寻觅能够吸引我的文物。但也正在此时,我猛然间闻得塔内传来亲切而又渺远的钟声,我心头不禁一颤,“这难道是钟塔?”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寒山寺所以闻名于世,不过是依凭于这首《枫桥夜泊》,而此诗之动情处,不过是在于夜半的寒山寺钟声。我此刻才恍然大悟,这不同寻常的塔竟有着无尽意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钟塔是寒山寺的镇寺之宝,而钟声尤其是夜半钟声又是寒山寺莫大的财富,但我当时太无知太愚昧了,当初我只是心头一颤,既而便倏忽归于平静,只是在塔前稍作停留,不久便离开了寒山寺。 然而我却注意到当时有一位青年人如痴如醉地立于塔前,默默地望着钟塔,双目凄凉,一脸茫然。我当时甚是迷惘,依我当时的观念看来,他能够看见钟塔听见钟声,应该是很幸福的了,他会被很多未曾游览过寒山寺的人投以羡慕的眼光,他可以毫不拘谨地在亲友面前炫耀,他原本便应该幸福的。当时的想法现在想来不免幼稚可笑,更难脱世俗。这也难怪,毕竟当时的我很小,或者说当时的我尚且处于幸福之中,还不曾了解失去幸福后的惆怅,以及对幸福的终极渴盼。直至今日,回忆起那位青年人的身影面庞以至目光,我方才惊异地发觉那是多么熟稔的面容,那是多么悠久的怅叹啊!在我离开寒山寺时,我不经意间闻得青年人的一声叹息,又见他迈着沉重的脚步怅然地离开。现在我也方才体会到那一声叹息的真正韵味,我也方才明白那位青年人驻足默视钟塔的那一片心境。如此一想我又不禁一声长叹,这叹声正如当年那位青年人的叹息一样。只不过我发得比他晚了几年,但这些都是难能避免的,我们发的叹息不是都比张继要晚了数百年吗? 现在我的心中充满惆怅,满腹忧伤。而我所希冀的幸福,却是能够回到当初懵懂的状态,再游玩一次寒山寺。也许那样是最好的解脱,当然唯一的企盼是不要再遇到那位青年,不要再听到钟声,不要再看到钟塔,当然如若如此,那么这一旅程岂不是毫无意义了?诚然,这样的旅程对于我的确毫无意义,但正因为它毫无意义,那才是幸福,否则,又不免叹息忧伤了。 幸福与人生终究有一个无解的悖论。 (三) 心已乱,情犹未乱,原本孤寂的魂现今又莫名地笼罩着一层凄清的怨。万千思绪、万千感伤、万千惆怅,最终一并归结于幽幽的一声长叹。幽幽的似有似无、如实如虚、亦真亦幻,缥缥缈缈,荡荡悠悠,好似在这凄迷的月华里渐渐消散,又好似在这星辰辉映下的庭院里悠悠弥漫。消散了,正如浩渺烟波上的一叶扁舟渐渐远去;弥漫了,正如寒霜般无形,却又真切地渗落在这庭院中的每一个角落,包括我的体躯,我的心,以及我那孤寂的魂。 现今欲重新收拾起方才的梦寐,抛却这一份怅然,但一切都已成奢望,初始时的惊梦,早已注定我今宵的无眠。也许心头依旧压抑着一股冲动,依旧潜隐着一缕情丝,如若不将它畅情地宣泄而出,我依旧是孤寂无眠。于是在冷月寒霜下,我缓缓地踱回窗前,窗前书案上尚残余着日间书画时的墨水,但现今好似已然凝结,当然,日间的我是不会料及今宵的我会有此闲情逸致,放弃那无忧的醉梦,抉择这多怨的清醒。研好了磨,我便茫然地提起笔,蘸了墨,在空中稍作停留后,便倏忽下笔,朱管挪移间、墨毫起落处,所营造的自然便是那首《枫桥夜泊》。 收笔处,我恍惚了。原本以为这一番宣泄后,便可以抛却心怀的愁苦与幽怨,但宣泄之后的我却依旧那么伤感,那一缕幽怨依旧萦绕着心头。或许我方才所宣泄的只是一部分,又或许那只是一种代表,尚不足以排遣心中所有的幽怨。其实,我原本便清楚,这原本便是个错误,情感是不会被宣泄竭尽的,那一缕幽怨是不会因宣泄而得以缓和,更不会因之消散,而我和古今文人一样,愚昧而无奈地制造了那一缕幽怨的复制品,使得这一缕幽怨在瞬息间得以加倍,将我的心与魂笼罩得愈加稠密。这也许正如李太白的那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3) 然而这一缕幽怨我们可以认为是毫无价值的,甚至可谓于人于事都有一种消极作用,但是之于其复制品我们却不可否认它的价值,它那无比巨大的价值。这种价值的巨大会使得人生其他一切的成就以及得意都黯然失色。正如张继一样,我翻阅了诸多著作史传,都无从觅得他的成就,仅仅可考的是三十余首诗作,连生卒年都是谜团。试想如若《枫桥夜泊》并非出自张继之手,而是出自其他名师大儒之手,那么“张继”的名号能够在千余年后的今日社会妇孺皆知,家喻户晓吗?而我们对于张继的钦佩难道是出于他的成就与经历?他一生的经历早已为人遗忘,他世间的成就早已如云烟过眼,而唯一得以永恒的是这首《枫桥夜泊》,这首在姑苏城外枫桥畔的客船中心怀揣万千幽怨的复制品。 看来悖论的存在,不仅仅是在幸福与人生之间,在人的一生里尚存在着诸多芜杂的悖论。而幸福与人生的悖论也许只是诸多悖论中的一个影射。现在值得我去深究的是个人追求目标与自我价值体现的悖论。其实,我们对于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往往都是一种背道而驰:而我们在极不情愿万般无奈下的一种不经意间的宣泄与消遣,却阴差阳错地使得自我真正的价值得到完备而又永恒地体现。这是一个亘古未解无人得免的悖论。它的广泛性、恒久性以及特有的喜剧性,令太多的失意化为得意,让太多的幽怨化为精神果实,使得一直潜伏的真实价值在瞬息间得以体现,并且就此便不会衰竭;但同时亦使太多的繁华化为流水,太多的物质享受化为虚无,太多的声名显赫顿时落寞无闻终为浮光掠影。正因为这个悖论广泛而又恒久地存在,所以极度失意的人不会就此愤然绝世,偶然得意的人也不会汲然恋世。也正因为如此,再度落榜的张继不会挥袖绝尘,遁隐山林,他仍然忍耐着极大的幽怨,泊船于姑苏城外的枫桥,在无意间有意地去聆听夜半钟声,既而挥毫洒墨宣泄出亘古的情怀。也正因为如此,偶然惊梦的我,不会再去眷恋梦幻,而是幽幽地去承受那一缕幽怨,静静地思索人生的悖论,淡淡地去感悟曾经的姑苏之行。这一切似乎都出于一种偶然,但冥冥中这一切都是必然。 《枫桥夜泊》,假你之力,我无法排遣心怀里的幽怨,但我可以依凭张继所赋予你的永恒价值去寻求对于那一缕幽怨的诠释,以及追溯这一缕幽怨的泉源。此刻,皓月中天,这“月落”一词显然业已不当:此处地处偏僻,且又是现代文明社会,“乌啼”也是一种幻象;而“霜满天”又太过夸张;“江枫”“渔火”在我的家乡是无从得见的;“愁眠”对于我倒有些意味,但现今的我思绪万千,自然无法眠去;“姑苏城”“寒山寺”现今距我也有数百里,自然遥不可及;而唯一可及可得可感可悟的,只有那一缕缥缈的夜半钟声。是啊!正是这夜半钟声。我此刻方才恍然,我惊梦的缘由竟是这缕夜半钟声。 这缕夜半钟声缘起于姑苏城外的寒山寺,但发起的时刻却并非今夜,而是在千余年前那个“月落乌啼霜满天”的夜半。不过它所抵达的时空却并非仅仅是唐朝或者今夜,而是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经历了冯谖的“长铗归来兮食无鱼”、屈原的《离骚》《天问》、贾谊的《吊屈原赋》《鵩鸟赋》、司马迁的《悲士不遇赋》、张衡的《归田赋》、陶靖节的《归去来兮辞》、李太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赤壁赋》、柳永的《鹤冲天》、王阳明的《瘗旅文》、归有光的《项脊轩志》、郑板桥的《道情十首》、还有当初那位青年在钟塔前的长叹,以及今宵的我冷月寒霜下的漫漫思索,它是凌驾于时间之上,在古今间驰骋纵横,在故去未来间穿梭徘徊,这是它的永恒。 然而在张继愁眠的夜半,难道仅仅在姑苏城外存在着钟声吗?洛阳城外、长安城外、石头城外、锦官城外、临安城外、扬州城外、汴梁城外、并州城外难道便不会存在吗?夜半钟声的魅力在于她不会因时间的消逝而终结,更不会因空间的延展而有所衰竭,她遨游于时间以及空间所能抵达的任何角落。她在人海中漂泊,每一次驻足,每一次泊岸都将会漾起永恒的波澜,泛起耀眼的光辉,使得每一个心灵都得以慰藉,同时亦使得自己得以永久性地存在,给予自己一个真实的体现。千余年前的枫桥岸也许便是她泊岸的地方,而恰巧张继适逢其时,于是又一个心灵得以慰藉,又一个光辉得以释放。而她的泊岸又是否会在我所驻足的某个角落?如果会的话,我想也许会是在姑苏城外的枫桥畔,因为那里曾经遗留下我的无知与遗憾,我想去弥补当年的懵懂。 张尧:姑苏缘·枫桥怨(4) (四) 我曾细细地斟酌《枫桥夜泊》中的每一个字句,发觉其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含蕴着无尽的寓意,涵括了作者无穷的思绪,将作者每一份的细微感受都囊括其中,假以枫桥畔独有的意境加以升华,直至夜半钟声的缥缈传来,张继的万千幽怨终于幻化作一抹光辉,照亮乾坤,照亮历史。 《枫桥夜泊》中的每一个字句都有着深邃的寓意,这一点我颇有体味,但至于“月落”“乌啼”“江枫”“渔火”这些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意象,又备受古今文人的青睐,在诗词中早已被赋以太多的情绪,因此我不愿再费唇舌。而值得我去推究的是“姑苏城”与“寒山寺”。“姑苏城”意味着什么?“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俗谚早已道破了姑苏的繁华。在游览苏州的那天,我们首先去的是拙政园,随后便是留园、怡园、虎丘等诸多供“大隐隐于市”的士大夫们修养的场所,但这些无不是繁华的终极体现,再加之周庄,那位富可敌国的沈万三,苏州的繁荣经济绝不愧对于“人间天堂”这一雅誉。而寒山寺又寓意着什么?也许是姑苏城外,所以已然与繁华产生了距离;也许正是因为姑苏城外,寒山寺或多或少也会占得姑苏城的一点余辉,但因为寺名中一个“寒”字,顿然将那一点余辉抹杀,又在此笼上一股莫名的凄凉,再加之又是一座寺庙,一座古刹原本便是佛家清修之地,不可能存有繁华之象,如此寒山寺的寓意便是一种荒凉,一种衰败;而不远处的姑苏城与之映衬,则更是一种凄清,一种落寞。欧阳修曾经对夜半钟声提出质疑,于是后人经过多方考证,证实了夜半敲钟的真实性,而我也绝不会否认。佛家自古便有晨钟暮鼓的习俗,而寒山寺却在夜半敲钟,在这暮与晨的交接处,我想这不能说是个案,这夜半钟声或许是在给姑苏城中尚自纸醉金迷的人一声呼唤,给那些穿梭用于柳陌花巷的纨绔子弟们一声警语,但最终极的目的,我想应是给同样在姑苏城外的失意才子一丝慰藉,毕竟同被繁华拒之门外的人才值得彼此怜惜,彼此慰藉。 张继在凄清的夜半漂泊在繁华之外的枫桥,不远处的寒山寺又与之零零相对,再加之再度落榜的愁绪,他又如何不为那夜半钟声打动,又如何不会有《枫桥夜泊》的诞生?《枫桥夜泊》传唱了千年,我想在九泉之下的张继也应含笑,但遗憾的是,《枫桥夜泊》的真实价值已被扭曲,而她附加的附加的价值却为人推奉。可以说《枫桥夜泊》中唯有那夜半钟声才是有价值的,而其余的一切都是虚无,但后人却恰恰忽略了夜半钟声的价值,而对寒山寺却倍加青睐,使得寒山寺一举由落寞变为显赫,由凄清变为繁华,这难道是张继在报答当初寒山寺所给予他的一丝慰藉? 其实,一切的幽怨都缘起于初始时对于繁华的执著追求,以及对于自我价值的充分肯定,而之所以这种追求这种肯定最终戏剧性地归结于幽怨,我想这便是一种无奈。正如张继一样,他初始时也许便坚信着与姑苏有着永久的缘,而最终出于一股无奈,与枫桥结下了无尽的怨。而我亦是坚信着自我价值的体现注定与繁华有所关联,但出于那种无奈,价值的体现竟与惨淡挂钩。 无奈,缘与怨的无奈,姑苏与枫桥的无奈。我们在这喜剧式的悲剧中,在这可贵而又不欲造访的无奈下伤怀而又释怀,冁然而又怅然。 张希希:子夜歌(1) (一) 谁谓我悲 意如花信,容颜若水 谁谓我,尽欢乐 水中鱼 镜中骨 我的名字叫玄。 十六岁的玄,远山翠眉,朱唇雪肤,青丝若瀑。所有的见到她的人都惊艳于她的美貌,一笑一颦,万种风情。 我居住在温暖而湿润的南方,小小的江南古镇。我们家是镇上首屈一指的大户人家,深深的院子高高的墙,有前院后园。那个狭长的后园里植满了低矮的桃花树,在馥郁的春天里有明艳的浅红,厚厚地缀在枝头。我喜欢和姐姐在那片浅浅的红色海洋间追逐嬉戏,抑或是打秋千,笑声柔柔酥酥的,顷刻间就可以盈满园子,甚至荡出墙外。 我的姐姐镜,只比我大一岁,喜欢穿鹅黄的衣服葱绿的裙,面庞娇艳温柔。她有很好的喉咙,银铃般的声音。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经常央求她给我唱歌,润泽的曲调,在微凉的空气里,如水一般婉转,淙淙流过。 镇里首富木家的两个女儿,是全镇人津津乐道百谈不厌的话题。大女儿的明媚小女儿的柔弱,都是出色的人物。不过深究起来,似乎更多的还是认为小女儿尤为可人,脂粉不施的素服,也一样可以婀娜。 我们还有一个哥哥,是唯一的兄弟,长我三岁,眉目清秀。他叫做邑。邑长得和镜很相像,可是他似乎同我更为亲密。也许是因为我最年幼的缘故。邑非常疼我,小的时候他从先生那里识了新字下学回来,总要一笔一画认真地教给我明白。因为家里虽然富庶,但爹娘极是守传统的,所以不曾让我和镜念书。后来渐渐地长大,邑也教过我一点诗词歌赋,拿来很多书让我读。每每此时镜总是在一旁低头绣花,偶尔抬起脸来迅速扫我们一眼,目光诡异。镜始终没有学过一个字。她不愿意。甚至是自己的名字。 我和镜都很少有机会出门,除了逢到初一十五赶庙会去附近寺院求签供香,几乎足不出户。不过也有些时候赶上爹的生意尤为舒畅心情大好,我们可以被允许带上几个家仆到绸缎庄首饰铺和货郎的小摊上逛一逛,自在地买一些喜欢的东西。譬如浅月白色上打着墨荷图案的稠布和海青色嵌金丝的缎料;譬如乌银配红玛瑙珠的发簪和赤金镂空的盘凤镯子。我和镜在那一间间小小的终年光线阴暗的店堂里长时间地停留,千挑万选。并乐此不疲。 我就是在那里遇见域的。 当时镜还在一个小小的货摊前挑一些上好的蔷薇粉,我先她一步转身进入对面的绸缎庄。一个高大的男子背对着我站在柜台前和掌柜的说着些什么,外地口音,可声音浑厚有力。他转过身来的时候表情有些须的沮丧,但面目依旧俊朗到令人心悸。一束光线打进来,落在他身上,有很好看的斑点。灰尘在慢慢地舞。我们彼此望见的时候都愣住了,然后轻轻地颤了一下。再然后,镜就进来了,手心里捏着一个小巧的纸包,满脸笑意。 她没有看见域。她进门的前一刻域刚刚,走了出去。 傍晚快要开饭的时候邑回来了。他现在在家里的那几家店铺主事,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不过哥哥依旧会在饭后抽一点时间陪我散散心,讲一些小小的见闻或者是笑话。邑今天回来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人,他指着那个高大的男子介绍说,“是域,从遥远的关外来,途经我们这里。我和他一见如故,所以留他住几日。”正是白天在绸缎庄遇见的男子,我的身子微微震动。我没有注意到,我亲爱的姐姐镜,和我一样的,也在微微震动。 晚上域在我哥哥的房间里聊天,我去给他们送点心,是江南特有的桂花赤豆糊,甜腻的香气。我坐在哥哥的床沿认真听他们说一些陌生的风土人情,看着域英俊的面孔在跳动的烛光里逐渐模糊,心里有一种遥远而温暖的感情,寂寞而干净,像绽开的花朵,一瓣一瓣地,缓缓打开来。 他说他风尘仆仆山水迢迢是为寻一个人,再不肯多说了,眼底洒满无穷无尽的忧伤和黯然。他和邑恰是同岁的,可看上去要成熟沧桑许多。也许这就是千山万水的洗涤吧,我在心里暗自地揣测,突然掠过一丝疼痛的感觉。 张希希:子夜歌(2) 次日的清晨,木家的小姐玄起得很早,她没有使唤贴身丫鬟而是自个儿盥洗打扮了,悄悄地去了后园。玄一夜都没有睡好,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早早地到后园透口气。眼下正是季节,满园的桃花开得很盛。玄一身淡莲藕色压暗纹的衣裙,穿梭在花海里,清淡脱俗。玄没料到有人比她起得更早。是域。鱼肚白的薄衫,在微风柔柔地飘。手里一把锃亮的宝剑,舞得气贯长虹,满目专注的英气。听见玄的脚步声,他立马一个利落的收势停了,两人面对面相望着,目光都有些讪讪的。 “你穿这身衣服该真好看。”我终于忍不住开口道,“没想到你还会舞这么漂亮的剑。” “没什么,从小练就的几个招式,再普通不过的,让姑娘你见笑了。”他看着我,表情有些不自然,“你这个打扮才漂亮,比这个园子的花还要胜几分。” 我的脸突然一下子红彤彤的,羞赧地低下头,笑着转身跑开了。 其实我真的很想很想问问他,是否记得昨天曾经在绸缎庄里见过我。 (二) 隔日域就辞行了。临行的前晚他赠予我一包花种,告诉我它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樱。“樱的花让人沉醉,我想它再适合你不过。”他淡淡地说,可眼神温柔而惆怅,掺着几丝炽热,“等我找到要寻的人,也许还会回来看望你们,那时候,花应该开了。”他挥了挥手,跃身马上,他的语气,坚定。 我把种子交付花匠,他为我在园中心的一丛太湖石周围开辟了小块的地,植下了。我每天都要亲自跑去浇水。镜也时常过来看,她总是扶着太湖石慵懒地站着,脸上露出冷淡的笑容,“我倒很想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漂亮的花儿,和你一样的。”她说。 不久后就听见爹娘商议要给镜定门亲事了。是邻镇的人家,只一个独子,家底殷实。那家的儿子邑也是见过的,说是一表人才的。可镜却出乎意料地反对了,她平仄而又决绝地说,我不要。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滴水未进。 这件事就这么搁下来了。我也偷偷地问过镜为什么不肯嫁,她温柔地看着我,幽幽地叹出口气,什么也没说。 那年入夏的时节,规模空前的瘟疫,袭击了整个镇子。 那是一场至今仍让我心惊胆战的灾难,爹倒下了,然后是我亲爱的哥哥邑,毫无预兆的。女眷或许是因为不出门的缘故而幸免于难。可是娘也因为悲伤过甚而一病不起。我和镜无声地落泪,无声地料理三个人的丧事。在把邑葬下去的时候镜突然转过脸来紧紧地盯住我,“这原本该是你的夫君。”“你疯了。”我诧异地看她,“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她不肯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沙土扬起来,又落下去,依旧无声而诡异地微笑。 我和镜开始了相依为命的日子。我们的生活依旧富足可是死气沉沉。暮气好像一直围绕在我们的大屋子里,持久不散。我终日在后园里消磨时间,有时镜会陪我说说话。可是我们再也找不到昔日的那份亲密之情了。我的姐姐镜,她再也没有为我唱过一个音节。虽然她依旧温柔地对我笑,依旧娇艳,心情好的时候依旧会和我打很高很高的秋千,好像一直要荡到天上去。 可我知道,不是。 (三) 那是过了多久。 满树的樱花盛放的时候,域回来了。 他依旧沧桑,面容里满是忧伤,孤身一人。 “我一直在找,可是怎么都找不到。”他说,“我好像有点累了。” 于是他住了下来。 域依旧每日清晨的时候就起床练剑。我和镜都会同样的早起看着。域知道我粗通文墨后也常常和我做诗抑或是对对子,这时候镜就坐在一旁默默地绣花,就像邑在的时候那样。镜的手很巧,可以绣出很生动的图案。 我真的很希望日子就可以这样,云淡风轻的,不动声色的,就这样一直慢慢走下去。 可是域还是对我说,他要走了,他不能一直地住下来。 张希希:子夜歌(3) 我沉默地看着他,眼底是隐忍的疼痛。 “可是这次,我要带你一起走!”他说,突然笑开来了,“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觉得心里有一种温柔的感觉发芽,生长。” 那一刹,所有的时间,都静止了。 域牵着我的手去找镜,我的姐姐倚着绣床,安静地听域说明来意。我突然很害怕她会阻拦我们,可是她并没有。她只是凄然地笑了一下,然后说,好。 太阳的光还没有从东天边透出来的时候我就起来了。我想再去看一看我的那些樱树,域说得对,它们真的很美,那些浅浅柔柔的粉,真的让人沉醉。每当有风吹过的时候,那些漫天飞舞的花瓣拂过我的脸庞,温存得就像柔软的怀抱一样。 镜站在那里,月牙白的衣裾飘飘,手中持着一把剑,域的剑。我的姐姐握着那把剑,缓缓地,笨拙而又认真地舞着。看见我,她咧开嘴很开心地对我笑了一下“昨晚我特意跟域借来玩一玩的,你觉得我舞得怎么样?” “很好啊,姐姐。”我说,“让我也来试试,好吗?” 我边说边走到她身边去,伸出手去想抓那把剑,只见寒光一闪,然后我感觉到了胸口传来的疼痛,清冽而寒澈的,被利器划开的疼痛。 一阵暖风吹过,无数的花瓣,我突然觉得好困,镜的脸在我面前渐渐模糊起来,她只是凄然而又诡异地笑着,我听见她絮絮地说着,“玄,你并不是我们的亲妹妹。十六年前在外埠经商的爹娘把你捡回来。可是他们喜欢你比喜欢我还要多。还有邑,他那么疼你,却一点也不在意我这个亲妹妹。我知道他是要娶你的,也没什么。可现在,还有域,他也喜欢的是你!你不知道我喜欢域吗?我为了他那么好的人家都放弃了。你为什么总要抢走本该属于我的幸福?我真的很讨厌你,我从小就要忍受你,现在我一点不愿意忍受下去了!” “樱!”一声凄厉的吼叫传来,好像是域的声音,是吗?可是他是在叫谁呢?樱? 我想回应他,可是我真的真的好困好困,我睁不开眼睛了。 域是在走近那片樱树林时看见那一幕的,镜手中的剑一下子插进了玄的心口,凌厉而急促,玄胸口里的一根丝线被割断了,一枚小小的青玉如意坠了下来,闪着透明而温润的光泽,域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然后拼尽全力地叫了起来。 “是我的妹妹,叫樱。我一直在找她。”域抚摩着那枚青玉如意说,“我们的家在遥远的大漠,是很显赫的人家。十六年前她降生的时候有人为她占了一卜,预言她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哥哥相爱,并因此断送两人的性命。于是她被遗弃了,我的父亲不愿意因为一个女儿而使得家门受辱。可是我的母亲,长年思念她,也因此常年地卧床不起。当我逐渐年长后,我就决心要将她寻回来,安慰我的母亲。我从江南嫁去的母亲,真的非常爱她,所以在给她起名时用了自己最喜欢的樱。这个青玉如意,是我们唯一的信物。”他边说边将手伸进衣领,从脖子上摘下另一枚一模一样的青玉如意。 就在那一瞬,镜将刚从玄身上拔下的剑,还滴着血迹的剑,一下子刺穿了域的身体。 “对不起,我爱你。”镜目光涣散,迷茫地看着他,“所以我不要你活着,一辈子活在对我的憎恨中。” 她微微地张开嘴巴,轻柔地唱起一首歌,江南清新的民谣,一曲三折的,在空气里颤抖。她的声音依旧温婉而动人。 雨丝缓慢地飘下来,慢慢的,打湿眼睛。 谁谓我生 我思忆如风,历历生人 谁谓我死 幽冥般若,黄泉明镜 三千幼齿鬼 三千横飞蛾 张晓:回首只如初见(1) 2007年的最后一抹霓虹渐渐凋尽在黑雾弥漫的夜色里,远方斑斓的烟火划破了年关寂寥的天空。我站在年华与年华的黏合处,抬头仰视城市里迷醉的红色夜空,守望着一片片斑驳。 又是年末,不喜欢用“一转眼……”这样的句式,用这种态度面对时间的凋逝太过轻佻。我所钟情的是“蹙眉”,一蹙眉,骊歌唱罢,天下就不再是曾经的天下了。 2007年,我又向自己的十八岁义无反顾地靠近了一步,就像一场身负万千道义的死亡,像一场神圣庄严的血祭,不容任何推脱,逃也逃不掉。十七岁的生日过得很单调,跟父母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灯光柔和,话语亲切。父母的每一句叮咛都带着最殷切的盼望,像一块历经千万载的蓝冰,化也化不开。感谢他们,给了我这个世界上最深情的牵挂。 生日之前的那一段时间,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离开,相识,分别,像一场预设的宿命,又像是一张无法撕裂无法逃出的网。曾经的种种不断在心头回放,像开在头顶的巨大烟花,绚烂凋尽,却令我经久不忘。法国梧桐下的相识,山顶石灰岩上的嬉闹,吊脚路灯畔的别离,这些逐渐淡成了灰白的场景像烙在心头的久远图腾,在悠长的岁月里经历了千难万劫,成为了一道道经不起触碰的伤口。 十七岁,一簇簇年华的灰烬飘散在黑色的夜风里,仿佛时间这株樱花的碎片。繁华演尽,我所有的朋友,感谢上苍,让我们相聚在这即将沦陷的青春末世,感谢上苍,赐予我们这场逃不掉的宿命。十七岁,苍老的痕迹开始在我的面颊上暗暗滋长,年华之轮惨白的转动中,变迁无止境地袭来,成长像一场长久不退的高烧,灼蚀的温度令我恐惧,颤抖中,忘却了所有的方向。我举目四望,迷失的感觉却愈发强烈。 2007年,孤独开始在我的身上留下愈发浓重的阴影。曾经的一大群朋友像推倒的积木塔般哗啦啦散开了,时间设定了一个谜局,最伟大的占星师也参不透。我们是否还能再聚到一起,我共同经历了成长风霜的朋友们。忘不掉从前的那些日子,那些温情如水的旧时光,那些我们一起嬉戏,一起在街角山顶游荡的日日夜夜,这一切都幻化成了一张永不褪色的油画,钉在了我心底深处的围墙上。 鹏楠终究还是离开了这座与自己共生了十七年的小城,冬天还没有来的时候,他便去了中国的南端。鹏楠从海南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凌晨一点刚过,我已经睡下,电话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黑暗中让人有些轻轻的恐惧。我握紧电话,听鹏楠千里之外潮湿沙哑的声音。我回不去了,鹏楠就这样一直说一直说,说了好多遍,直到我所有的睡意全部消失,轻轻地把背靠在冰凉的墙壁上,对他说,我知道了。我就这样靠在墙上听鹏楠讲,听他一遍遍地嘱咐我留心功课留心功课,听他说等他回来,直到我不小心按动了某个键,通话“咚”的一声断掉,整个人沉浸到寂静的大海中,耳畔的话语全部消失不见。我套上短短的白衬衫走到大街上,这座城市的夜特别静,很久才会有一辆车闪着迷离的灯光从远方开过来。天空中璀璨的星光像极了我和鹏楠初识的那个夏夜,银河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鹏楠,最有默契的朋友,谢谢你一直陪我到现在,我很幸运,现在还可以与你仰望同一片夜空。 突然想起,曾经有那么一首歌,叫做《我会永远记得你》。 森北被捕的时候天甚至还没有热,一个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消息,汗水不断从他的脖子里渗出来,浸湿了他的衣领。我呆立在那里看他的脖子,良久说了一句,谢谢你。其实我想自己不应该这样麻木的,至少应该抹掉眼泪痛苦地喊两声,像电影中的那些角色一样。可是我没有,我只是说了一句,谢谢你。给过我最多帮助的朋友竟然成了囚犯,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对这样的事实做出怎样的反应。森北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咬牙切齿地说一句“罪有应得”表明立场然后转过脸去,却同样不能为他犯下的重罪寻找开脱的借口,我只能等待,看着他接受应得的惩罚。有朋友这样问我,认识这种人你不觉得是耻辱吗?我只能摇摇头不说话,因为她们眼中罪不可赦的罪犯曾经对我那样的好,作为朋友,我只能为他祝福。无论发生了什么,要我抛弃一个朋友,我都做不到。 张晓:回首只如初见(2) 这一年经历了太多太多,一切就像是一场缠住人不放的梦魇。我想要找个真正无人的角落,用我受过伤的右唇,含住自己的小指,不再压制,任泪水划破眼睑。 小煜是这一年里我新认识的朋友,他的脸庞上绽放的笑靥总是甜美得像不经世事的幼童。他像曾经的菲菲一样照顾我,晚上带我回他的住处煮大碗的方便面给我,在我不吃晚饭的时候把他妈妈做给他的蛋饼硬塞给我,还会因为我的一句话就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上帮我交话费。我想说感激的话,却总是说不出口,但是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记得。我不知道我和他能不能像以前的朋友一样那么长久,但我依旧感激,他给我的,哪怕最短暂的温暖。一个人身边的位置仿佛剧场的排椅,来来回回只有那么多,有人来,就终究会有人离开。这是我在2007年的一次次别离中得到的感悟。人世更迭,身边的朋友换了又换,而我依旧我行我素,百毒不侵,因为我始终记得一位朋友在临别时写给我的话:越是朋友们都不在一起了,我们越要好好的。这是我与所有朋友之间谨守的承诺。我要所有人好好的,哪怕我们相隔天涯,再也说不上一句话。 平日里我是一个话特别多的人,说起话来口沫横飞,手舞足蹈,很吵很聒噪,甚至和最不投机的人也能说上半天废话。其实并非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只是害怕寂寞。尤其是在身边没有朋友的时候,这种恐惧来得尤为强烈,像加大了剂量的毒药一般,发作起来撕心裂肺。没有人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唱歌写文字消磨时光,在冬日且尽的午后,一遍一遍地问,谁来杀死我的孤独。 2007年我喜欢上了叶蓓的歌,没有缘由。以前只会听朴树像个孩子一样吟唱自己白色的孤独,却不明白叶蓓嘹亮的蓝色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意义。许多年以后终于明白,蓝色,代表的是像天空一样的没有边际没有穷尽也问不出缘由的忧伤,这种色彩,一旦沾染,便再也无法抹去。在夜色里叶蓓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个独自在一座雪山顶峰唱歌的孩子,脚下是纯净而冰冷亮得刺眼的积雪,四周是深得看不见看不见谷底的悬崖峭壁,叶蓓的声音就这样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嘹亮像狂躁的雪崩,所有积存的白色都落了下去,那一重淡淡的忧伤像蓝色的潮水一样一点一点漫上来,渐次淹没了所能看到的一切。很多很多个夜晚,我都是听着叶蓓的歌声入睡的,听她用忧伤的嗓音唱青春无悔,唱纯真年代,唱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然后我就做了那一个场景比《后天》还要宏大还要有震撼力的梦,清晨醒来的时候,抬头看看被夹在建筑物之间的那一寸天空,我的眼前就会突然飘出许多带着童年记忆的云彩。 我的记忆总是很轻易地就可以把我带回几年前,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很乖的孩子,穿朴素的校服吃妈妈买的豆沙面包背双肩的书包坐两路公车去学校。可是一转身我就长大了,长到以前的小床再加上一节沙发都已经睡不下。于是我经常感叹世事沧桑人生如梦。于是我经常在叶蓓的歌声中守着我的小惆怅回忆往事。 许多听惯了流行音乐的人甚至已经不再知道叶蓓的名字,我一个人躲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听着最后的校园民谣,独自祭奠自己心目中,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这一年我听磁带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不愿意去碰那些硬邦邦的塑料盒子。床头的磁带只剩下了两盒,《青春无悔》和班得瑞的《日光海岸》。前两年买了很多很多的磁带,花掉了很多很多的零花钱,现在它们被放在我写字台的大抽屉里,从莫扎特到王菲排了整整的五排,长时间未动,落了满满的一层尘埃。看到的时候会很快地把目光移开,不愿意去触碰,甚至不愿意与它们有目光的接触。可是当我一个人躲在黑夜里的时候,对自己曾经的狂热,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悔意。日子,依旧像流水一样,义无反顾地继续。 初三的时候时候在济南买过一台松下的CD机,烤蓝色的机壳,很小巧。那个时候这种器物对于我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奢侈品,虽然价格并不夸张,却花掉了我积攒了整整两年的稿费。深夜的时候我就抱着这样一台机器把头蒙在被窝里听音乐,恍惚中会有抱着厚厚一叠汇款单的感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以这样一种防御的姿势靠在床上,任音乐流水般的划过心底的河床,然后在梦境中一点一点晕染开各种华丽到极致的色彩。 张晓:回首只如初见(3) 后来毕业的时候我把我的CD送给了一位将要远走的同学,很轻松地把它双手递给他,以为自己再也用不到了,坦荡从容,毅然决然。上高中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不再听音乐,很自得地过着一种淡泊宁静的生活,远离了耳机,耳朵里空荡荡的,有时候会有一种钝钝的错觉。后来开始疯狂地购置磁带,这种不可理喻的热情一直持续到高三忙碌得忘记了一切。 2007年,我的十七岁。度过了十八岁前的最后一个生日,经历了一场又一场说不出缘由的别离,进入了足以让一个人铭记终生的高三。高三的每一天都似乎有冲锋号作背景音,在这些日子里,我每天都会按时擦去自行车座上那一层薄薄的尘埃,坐直身子穿过一条条点缀着绚烂霓虹和巨幅广告牌的街道,在学校和住处之间来回往返。生活节奏快到几乎看不清自己的手脚,频繁的考试像翻来覆去的死。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关于这一切,我一定仍会有清晰的记忆,这是我少年时代最惊心动魄的一场磨砺,这是我最真实的高三生活。 高三的这些日子里我过着最循规蹈矩的生活,我把自己埋在一座用书堆成的城堡里乖乖等大学这位王子披荆斩棘杀进来吻醒我带我去做他的王妃。有时候会花一中午的时间在网络上看一部电影,这是我最奢侈的休闲方式,毕竟,这一年,时间是多么有限任务是多么繁重所有人都心领神会不必多言。站在这凌厉的时光之流里,我知道自己每一步都应该小心翼翼谨慎仔细。 这一年我重新看了许多旧电影,其中有两部我最喜欢,《天空之城》和《风之谷》。宫崎骏作品思维的深远和场景的广阔给我带回了丧失已久的想象力,那种天马行空的演绎让我感觉自己真的还只是一个孩子。我终于意识到想象力对于一个人是多么的可贵,从梦想走现实,种种的种种会剥掉我们身上全部的棱角,唯有天真不灭的想象力,可以给我们留下希望,留下继续维系这一切的勇气。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朴树《colorful days》中的那一声“imagination”是那样的破裂而富有张力。 纷繁错杂的时光交汇在高三这一点上,在人人都必须经历的这个路口,我望着镜中自己不断变得粗糙的脸,见证着自己的苍老。杜拉斯的话像遥远的谶语一样飘过我的耳畔:十八岁,我们已经老了。望着杜拉斯晚年的照片我的心中总会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我想到的是湄公河上那位与中国情人邂逅的十七岁少女已经垂垂老去。心中的恐惧蔓延出来浸入骨髓,我感到耳畔呼啸而过的已经不再是风,而是沧桑的时光。 我真的也会这样老去吗? 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畏惧成长,看到自己身上时间留下的痕迹我便难以平静,仿佛自己正在经历的成长是一场蓄意的谋杀。或许杜逊·奥斯汀说得对,时间仍在,真正飞逝的是我们,是那一颗颗曾经卓越而勇敢的心。 2007年,我就这样站在长大之前的最后一寸光阴里,仰望并且追寻着自己生命中最有意义的生活。在每一处云朵投下的阴影里,在每一个俯首与仰望的瞬间,在每一次蹙眉与微笑的罅隙里,我遥想着自己尚未明朗的大学生活,眼神笃定,心如止水。 在旧历的新年来临之前的片刻,在2008年已经展开的图卷前,我怀着对时光的虔诚回首,默默祈祷。我只愿这繁华的人生,这绚烂青春的一切,只如初见。 李超:冷(1) 舞池已经空落,音乐戛然而止,空气中只有微微凛冽的冷,扑打在脸上,感觉刺痛。睁不开眼。 她在他的注视中,缓缓披上外套,将双手伸入袖口。镇定自若。她并没有表明她有逃离的想法,没有征兆,他也没有察觉。然后,她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仿佛告别,掉过头,如一只动作呆板而又优雅的小鹿,在一瞬间,迅速慌张地跑出舞厅,穿越一段五光十色投在地板上明灭虚无的光影,步伐趔趄。 城市已经开始下雪,白茫茫一片,厚实而干涩的雪花,铺陈在脚面。仿佛一块洁净地毯。可以在上面奔跑。肆意跳跃,肆无忌惮,她拎着包,冲出灯光迷离的烟雾地,逃离一般。她要一个人远走高飞,无拘无束。她跳着,跑着,胸腔吸入一阵沁人寒冷的空气,第一口吸入这样冰冷的空气,还不能适应,睁不开眼。她呼出白色的雾气,凝结在眼前,视野里一片洁净,无边无际,雪花飘进她敞开的领口,很快消融,皮肤瞬间感受到雨水覆盖,铺天盖地的气势汹涌,一小块,一小块的硬结。 城市是白的,路面是白的,高楼大厦也是白色。北风呼啸而过的树木也只是刺目的苍白,四周没有声音,寂静如同海洋。满世界的苍白苍老沧桑。枯萎的树枝,满地枝丫,一地狼藉。显得既随意又无辜。还来不及生长,便迅速凋谢的花朵。花蕾埋在雪地里,露出夭折的枯萎花瓣。 她本来以为,他会在身后叫住她,让她不要走。会奔跑。跟在她身后,张开双手,像一只羽翼丰满的鸟,和她一起穿越一个又一个灯火阑珊的街口。穿越一个又一个意兴阑珊的夜归人。跟随她远走高飞。离开喧扰,离开叫嚣。心意执著。或者追出来,在她身后,用尽全力叫喊,喊着,别走,别走。那样也许她会留下来,转过身,投怀送抱,倒在他的怀中,承认自己懦弱,还会哭泣。然而,一切都只是她的自以为是,一切都是假象,是她的幻觉。她以为会发生,却并没有发生的事。 在路面上跑,胸腔呼出的雾气,暖洋洋地打在面前,遮挡住视线。脑海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只有大脑控制着双腿,发出简单直接的指示,跑,不停地跑。 人群,面无表情,行色匆忙的蝼蚁,从身边快速划过。高楼大厦,不断发出尖叫的汽车,树木,洋洋洒洒的雪花,在寂静中,离她那么远,是谁被抛弃?是她的步伐太过快速,还是他们太过匆忙,他们稍纵即逝,如此唐突。她跳动的大脑,没有给出回答。双腿依旧运动着,肌肉鲜活,生机勃勃,呼吸急促,要跌碎一般的冲撞感。后来她终于忍受不住,蹲下来呕吐。 她站在街边,一棵也许即将就要死去的光秃树木下,不可控制地呕吐。身体前倾,披头散发,脖子不断感受雪水融化,渗透,毫无气力。她没有力气站起来,扶着树木,只是短暂的蹲着,不去看呕吐物,别着脸。但她站不起来,快速的奔跑,让她原本麻木的神经忽然运动,没有过度。垂死挣扎到生机勃勃,毕竟需要一段适应过程,她显然没有准备,跳过那段不能忽略的过程,直接抵达,带来的结果,只能是这样。 她没有看呕吐物,而是看着雪,目光自上而下,延展出去,顺着雪路,一路扫射。 月光惨白,或者暗淡,没有云,让人感觉它虚弱无力,却充满霸气,这霸道的月光,在一个瞬间,闪耀进她的视线,在她的瞳孔,留下一个圆形光圈,非常明亮。她并未察觉到光线的到来,瞳孔只感一阵刺痛,继而柔和舒缓,仿佛触摸了一面冰冷湖水,波光潋滟,初摸刺骨,习惯后,也不过如此。 她不知自己要去哪,要干什么,脑中该死的空白,让她懊恼,甚至怨恨。也许可以什么都不想,也许可以稍微休息一下,坐在雪地上,靠着那棵树,站不起来也没有关系。但是,她太冷,一身潮湿的汗水,在并不暖和的外套下,慢慢被冬天的寒气侵蚀。她想要走,尽管这里宁静美好。是她想要的美好和谐。但是一定要走,否则人会僵硬,最后变成雪人。一个真真正正的雪人。 李超:冷(2) 她为自己脑中闪过的形象,感到好笑。一尊冷冰冰的雪人,一个活生生尽管是虚弱的女人,在大街上,眼睁睁被冬天吞没,四周的人没有一个前来伸手帮助,所有人眼睁睁看着一个活生生但虚弱需要帮助的女人,渐渐由痛苦转为安静,带着死亡气息的安静,倒不如说是死寂。面目表情开始僵硬,以一种没有变化的姿态凝固,眉毛结了霜,脸上盖着雪,外套变成多此一举的产物,可要可不要。双手垂摆,一开始还哆哆嗦嗦地颤抖,因为寒冷。后来也不抖了,安静了。包也不要了,横陈在手边,被遗弃的物品,可以留给街上任何一个人,随便谁。不会有谁过来询问它的下落,它多此一举,它可有可无,它无关紧要。 一个乞丐来了,或是看上去像是一个乞丐的男人。在冬天穿夏天的衣服,还是短袖,衣服皱且破损,圆形的领口处有一些小而显眼的破洞,北斗星一样连接蜿蜒。黑色棉布,单薄的可怜。一条牛仔裤,深蓝,看上去既新又脏,一定多年没洗,散发出一阵潮湿发霉的气味,那气味让她再一次不可抑制地呕吐,扶着树木,几乎将内脏倾倒而出。 那个男人靠着树的另一端,也坐了下来。头发凌乱,蓬头垢面,看不清面容。一定也是邋遢。他的头发很长,长过脖子,比她的头发还要长,简直不是人类,是野兽。她没有带着任何防备地打探他,注意他,这个时刻,一点也没,但也不带善意或者窥探交流,依旧只是想快点离开。她没有防备,也只是在这个时候,以前以后,每当她遇见身形邋遢,毫无顾忌形象的男性,她总是带有警醒,怀疑他们靠近自己的目的是否单纯,动机是否良好,多数都是不好的。但现在,她没有任何精力去想,去思考,去观察那个男人。如果他要拿她的包,从里面掏出所有钱,也没有任何关系,她不会尖叫或者和他扭打,扇他耳光,求救,也不会报警,没有关系。只要别将她的身份证拿走就行,她拥有的最贵重的也只有她的身份证,她存在过的最好证明。她还在呕吐,非常剧烈,肩膀不自知地颤抖,无法控制。男人靠近了,似乎是走了过来,小心翼翼,站在她身边,他以为她没有察觉。她用余光瞥见他,也没有多想,一只手扶着树,支撑着身子,一只手将包推在他脚下。她心里念,拿着钱就快点走,别再出现。快滚吧。越快越好。 男人蹲下身来,看着她陷入窘境,发了一会呆。她简直可以想象到他的得意。他看着她的狼狈,还在窃笑。 她一定要打他,一定要尖叫着嘶吼,她怒不可遏,要挥手扇他的耳光。尽管在之前,她并无此意,也没有愤怒。但现在又不同,情况变了。她从小就不能忍受被人当成笑话观看。内心有羞耻之心,感觉被他触犯。 这个时候,男人缓缓伸出手,略有犹疑,在空中停留了一会。思考着什么。然后做出很大决心一样,一下一下,轻而有力地拍打她的背,一开始还有紧张,后来逐渐有了节奏。他拍她的背,起伏不定地背。动作非常温柔。 他的抚慰,让她很快平静下来。停止呕吐后,她转过身,面色苍白,依旧是没有气力,坐在树木的边上,蜷缩着身体,仍然需要它的支撑。她没有料想到,他会来帮助安慰他,而且安慰她的人竟然会是她平日里最厌恶的乞丐或者流氓,精神病患者。身边有那么多经过的路人,他们衣着光鲜,步伐匆忙,那些与她平日里亲近,并视为同类的人,没有一个来帮助安抚她,甚至连一句询问或者观看都没有,她拿出自己的羞耻之心,忍受被触犯的情感底线,都换不来一个停留的眼神。 她哭了,掩着脸。断断续续。她的怒气没有了,呕吐感也没有了,哭泣仿佛拯救了她,让她稍稍有了一些力气。她又不知要做什么,内心从未有过的凄凉,感觉孤独。比去死还要孤独。她无知,被遗弃,想走又走不动。像一朵衰败的花朵,硬生生地被大雪埋没,等待死亡。 男人坐在她身边,没有说话,背对着她,把肩膀放在她面前,也许在示意她可以依靠,但她没有。一层厚实的雪,被他的体温烧灼,发出轻微的声响,仿佛被日光炙烤一般,让人无能为力。 李超:冷(3) 他没有看她,目光不知道落在哪,也没有安慰她。他让她哭。他们身后,面前,头顶,依旧是瓢泼大雪,漫无边际,月光夹杂,清冷幽暗,密密麻麻地笼罩着两个穿着都不保暖,随时会冻死的一男一女身上。依旧一片死寂,他们都听不见声音。连视线都模糊起来。 他说:“我在等一个人。你也许会觉得我是个乞丐或者疯子,是吗?” 她擦着眼泪问:“你在等谁?”她不想说出,“是的,我觉得你这样的装束,不是疯子就是乞丐,或者流氓,社会地层的败类渣滓。” 他没有回答,等她哭完。她渐渐在沉默中,哭泣。后来累了,眼泪没了。她放下双手,露出绯红的脸颊,那里因为哭,反而加快了血液流动,现在身上感觉暖和了一点,也不那么冷。 他说:“每年冬天我都来,只在晚上,坐在这里。” 她说:“一直穿这件衣服吗?不冷吗?” 他说:“一直是这件衣服,我等了好多年,每年冬天城市都会下雪,鹅毛大雪,天寒地冻。那么冷的天气,我以为自己会死。每一次又都安然无恙。也许就是因为等,心中有了期盼,希望看见等待换回的结果,才让我一次次在雪地中活下来,也感觉不到冷了。” 她抬头,看了眼,夜幕中落下的白色雪花。月光铺成一条路,没有星辰。 然后她低下头。她说:“我小时候,一直被当成嘲笑和漫骂的对象,谁都蔑视我的存在,对我白眼。把我当成外星生物。他们观看我,像是在看一只闯入人类生活的大猩猩,惊奇,惊讶,好奇,惧怕。面对周遭的灼热目光,不知所措的野兽,徒劳的奔逃,始终被关注和追踪,以为逃进森林就能获得安全和自由,其实,根本是无知无觉。他们一边看热闹似的围观我,一边带有戒备之心对我抱有恶意。” 他说:“我等了好多年,等了好久,久到已经忘记时间,那么虔诚。但有时,比如现在,我忽然又不知道我到底是在等什么?等着谁?等一个结果尘埃落定,还是等一个人出现。我总是会有这样的想法,在一些特定的时刻,比如现在。我茫然没有头绪。” 他的声音一再低下去,仿佛自卑。表情一定痛苦不堪。她没有看见他扭曲的脸,否则,又会哭泣。 “我的母亲遭遇奸杀,我亲眼目睹歹徒对母亲施暴,但是我无能为力。无能为力。我那时才十岁,你能指望一个十岁的女孩对穷凶极恶的罪犯做些什么呢。我努力过了,我尝试过救援,求助,在屋外屏气,尽量轻声寻求路人的帮助,我喊过了,尽管不那么响亮,汗流浃背,我抓着路人的衣服,恳求他们报警,或者进入房间,走近那间罪恶的房间,靠近也行。但没有人相信一个孩子的话,或者他们相信了,但不敢走近。我的手被他们用力掰开,他们非常粗鲁无礼,还对我白眼,认为我是个疯子。我的手被弄得很疼。” 她原本是在说着这样的话,好像是在对自己进行辩护。又低下头,声音激动起来,带着不可控制的悲伤。 她说:“我很后悔,懊悔。恨不得杀死自己。如果当时我能冲进去,拿一块砖头,朝他的脑门砸过去去,也许母亲就不会死。我是罪人,永远不会被宽恕。好了,很好,我得到了报应。我被人们嘲笑谩骂,侮辱轻视。永无止境。他们都知道我是罪人,受人诅咒。应该去死。”她的肩膀剧烈抖动,情绪得不到安抚,只能再一次崩溃。掩着脸。她被又一次孤立,孤立在回忆之门。没人伸出援手。她将独自死在回忆里。她的身体微微瑟缩,察觉到寒冷,感觉无助。身上落满洁净干燥的雪花,厚厚的一层,铺在她不可控制的抖动着的肩膀,大腿,脚,鞋面和手指。晶莹剔透。 “我进了精神病医院,在那里进行强迫治疗。吃药打针,没完没了。那些药被护士强迫灌进我的嘴巴,让药片在我的胃中消化分解。那些白色小药片,越吃只会越恍惚,恍惚到连一切都不会再察觉,有没有吃过午饭,去了几次厕所,这些问题都被我忽略,甚至遗忘。我的大脑前所未有的迟钝,这和精神崩溃没有任何差别,就是疯子,在我看来。”他说。 李超:冷(4) “我进入寄宿高中,生活看似安稳,进入一个稳定期实则动荡不安,充满宿命的绝望气团中。那所学校有一扇铁制雕花大门,高而宽阔。雕刻着攀爬姿态的藤蔓,花朵,挥动翅膀的丘比特,还有被分割的太阳。我时常倚靠在它身上,没有原因。靠在那里,看着阳光照耀的大地,我的心就会有希望涌现。不再寒冷。这种感觉很奇特。我在那里遇见一个男人,他来探访这所学校,他大我20岁。我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他的,那年我十六岁。” 十六岁本来可以拥有的一切欢声笑语,天真无邪,我都没有得到。我的青春岁月,只有无尽的痛苦,被人孤立,孤独致死。我缺失残破的青春,得不到完满。这一小块破损,也正因为无法得到,终将让我遗憾终生。我终生都是一个残缺的人,不被祝福,受人诅咒。 两个人的对话,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各自诉说各自的事,模模糊糊,毫无关联。但都充满绝望。他们依旧如此任性进行着诉说,谁都听不见对方的声音,又都听得真真切切,刻骨铭心。 然后他哭,掩面。站在雪地上,动作快速。又笑又哭。挥舞着双手,在月光下,试图抓住那些最终消融的雪花,徒劳无功。奔跑。尖叫。张开双手。像一个天真的孩子。或者是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鹿。 “我爱的人死了,我在等他,孩子流产,被水冲走。我在厕所中看见自己仓皇的模样,伸手去捞孩子,试图抚摸他早已停止的心跳。就跟我死去的母亲一样,跟当年我站门外,无能为力,受人唾骂一样。我虚弱无力,感到孤独。又被孤立。我其实内心分明,知道没有结果。一切都是捕风。但依然还是想留住他。留住躯体也好,我就不会孤身一人,不会像现在一样孤独。后来我晕厥,耗费太大体力,被清扫厕所的阿姨送进医院。我一直记得她的脸,朴实干净的面容,粗糙的五官,但特别美,比任何一个外表亮丽的美女好看数十倍。她是第一个帮助我的人。” 他回过头来看她,听见她的叙述之后。他撩开自己的长发,露出面容。他的脸没有她想象中可怖狰狞,相反,他的面容非常干净,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目光深邃,充满忧郁。 他停止了跳跃,停止了疯癫。他看着她。他又蹲下来,浑身发抖,靠近她,在她身边依偎。互相取暖。像个孩子在不断向母亲索取着爱。她在他的依偎中变成了他的母亲,施爱于他。他的目光清澈,长长的睫毛被月光晾晒,微微卷曲。一片阴影落在他的瞳孔中,遮挡了他的视线。他睁着眼,又慢慢闭上,似乎是在思考,非常迷人。后来,他又哭了。 她此刻有了些力气,也不那么冷,大脑开始转动,不再是一片空白。可能是习惯了。她总是很快能适应寒冷,对冷有天生的抵抗能力。浑身有了力量,双手有了知觉,但她并没有立刻推开他。而是让他靠在她的肩膀上哭泣。让他他哭完,让他把一生的眼泪一次挥洒干净。她伸出手在包里翻出一根烟点燃。侧过身,去看缥缈轻盈的月光。 他没有说话。她也没有打算再问下去。他们的谈话到此为止。她抽完烟,准备起身离开。她想着。下了很大的决定。她将离开这棵即将死去的树,离开这个哭泣的男人。他们的交错相遇,只在一瞬间发生,也只在这一瞬间,他们相依为命,互相依靠。这之后,她是她,他是他。他们要走回各自的生活,不管生活充满多少阴霾和孤独,日子能否继续下去,一切都只能独自面对与承担,谁也帮不了谁。 她摁灭烟,将烟头狠狠埋进雪中。起身,拍打干净身上的堆砌的雪花。拾起地上的包。 有些困难地让双脚有了行动的能力,因为冰冻太久,肌肉好似沉睡一般,血液都凝固僵硬。她站起身,大口呼吸,她呼出的气依旧是白色的,证明她还活着,并没有死。身后的呕吐物也没了,消失了,或者说被大雪再一次覆盖。仿佛从没有过一般。 她要停止这场对话,立刻停止,必须,非常迫切。然后,她要逃。拔腿就跑,跑得越远越好。她只要跑,不要其他。然而这次的跑和先前的跑在某种意义上,又不相同。先前的跑是有希望的,内心愉悦的,这次的跑,只有绝望和冷。先前想要远走高飞的少女,张开双手,以为自己在飞翔。先前她是带有悲悯之心的,又存在希望,相信能够远离俗世,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而现在,她想逃,不是为了远走高飞,只是为了离开这个男人,远离他,她不想再看见他一眼,听见他说一句话。 李超:冷(5) 她拔腿准备逃,他蹲着身,几乎是瘫软在地上,没有力气站起来。掩着面。断断续续地哭。时而悲怆,时而轻微。看不见脸。黑色的棉短袖,从袖口处露出两截黑而结实的臂膀,那里也落了满雪,也变了色,变成苍白无力的一张纸,轻轻一撕,便能撕毁。毫无抵抗命运的能力。牛仔裤也依旧是深蓝色的,散发着霉味。让人晕眩衰弱。他的无能为力,让人心生苦楚。他的声音顺着空气的流动,一字一句地砸在她的耳朵中,异常清晰。她还没有来得及跑。就听见他的话。清清楚楚,没有掩饰。 他说:“我不知道在等什么,你知道你在等待什么吗?我们难道是在等待一种救赎?等待被人强硬地带着不容否定的姿态,拉出那段黑暗幽闭的轨道?不,不是的,不是这样的。那么。我到底是在等着一个人,还是在等一种新的生活……” 她几乎是迅速地,大声制止了他的说话:“闭嘴,你不要再说下去了。”她其实内心早已知晓,她知道他在等他的爱人,他死去的爱人,他们一定在冬天分别,她死了,而且就死在这里,死在她的脚下,被茫茫大雪覆盖的这一小块土地上。她想象到那个女人绝望的姿态,伸出鲜血淋漓的双手想要援助,喉咙发不出声音,也听不见,但她一定想活着,活下去。那么强烈的求生欲。但是都是徒劳,不会实现的梦。她还是死了,被上帝带走,或者进入地狱轮回。这是命定,谁都改变不了。他无法接受事实,所以每个冬天他都穿着当天的衣服,来这里看她。等待她,等待一个永远不可能出现的人出现,等待一个永远不可能结束的生活结束。 她大叫起来,并且哭泣,她又哭了,声音嘶哑:“我知道她死了,她死了,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你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 然后她跑了,一瞬间跑出了男人的视野。大雪纷纷扬扬扑打在脸上,感觉疼痛。无法睁开双眼。只有自己的心跳,剧烈的回荡在耳边,如此清晰,像是童年站在门外,亲眼目睹母亲死去,听见母亲歇斯底里的叫喊,站在那条迂回幽闭的小巷里,耳朵、记忆、生命中无法消除的声音,现在又被迫回来。北风呼啸,吹起一阵阵冰刀,刮破她的脸。她的脸渗出一丝鲜红的血,内心绝望无比。她最后一点残存的希望都没有了,都被现实的呼啸扑灭,她的内心又一次痛得无以复加,不断落下滚烫的泪。她是个残疾人、精神病、流氓败类,社会渣滓。她被人唾骂、诅咒、瞧不起、冷落、白眼。受尽一切折磨。然后,她又重生,又回到当年,她又是那个小小女孩,张着布满血丝,惶恐无措的眼,无助地徘徊在记忆之门,找不到出路。小而单薄的身影最终会被现实洪流掩埋吞没。没人记得她。 她在剧烈的奔跑中,仓皇的逃离中,胸腔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寒冷,不是孤独,不是痛苦,不是焦灼,也不是无助。是冷。彻骨的寒冷。扎扎实实的冰冷。比死还要冷。 张翼飞:青 颜(1) 絮语 我是如此懒散的女子。清清漫漫地写下一些,忘记一些,留恋一些,最终,放弃一些。 原本便是青茏的枝叶,带着时光的朦胧,带着锦色年华。有江南的潮湿。我如此上路。似乎是遇见了,又仿佛刹那消失。该想念的人,终究没有想念。 应该是在用青石板铺成的逼仄小巷子中看见你。好看的面容,细碎染成淡黄的头发。脸颊红润,肤色健康。单眼皮,一笑起来,就眯成直线,浅浅的酒窝。记得姗曾说,这般男子,若穿唐服,头发散开,蓄至腰间,是可以去参加选秀并且一定通过的主。 昨天去了宋陵。是特意去的,在雕花的门口,骄傲屋甍挂着的青铜铃铛下,犹豫了。是在什么时候呢,你悠悠牵着我的手指,荒芜的手指走进去。裙摆摇曳,步步生香,满壁光辉。我记得你的姓,记得你微微一笑,我愿万劫不复。可是,却忘掉了你的名字。在那个午后,阳光丰满。你粉色指甲插在头发中,抬头,冲我那淡淡的笑颜,初见,美好圣洁的感觉盈在心间。 不是么。你姓杨。是一名很好的理发师。如今,漂泊。 在南昌的第三个晚上。破天荒,他出现在梦里。我们纠葛多年,暧昧,温暖,冷漠,凉薄,断绝,都不曾入梦。却在他离去三年后。梦到他。关于一生,关于所有。像上个世纪无声的黑白电影。我以旁观者的姿势介入,不能改变任何。从他的出生到死亡下葬的最后一捧泥土。我把潮湿带着雨水,腐烂味道的黄土紧握在手中。许久,找了个塑料带装好。带回。从他十七岁第一次亲吻的长发女孩到二度离婚宣判的法庭。从清洁到满目沧桑。他一岁时,肮脏的街道红砖房子。死亡时,朴素但不失情调的三室两厅。装修得高雅。在梦中,我无数次地拜访。像旋转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不断往复与他的初见。三岁淌泪的小女孩。七岁爬树打架流鼻涕的他。握手,拥抱,草编手链,插花草帽,用白薯藤蔓的叶杆做出的发饰。包括了细碎微小的事情。梦境的终点,死去的他复活,以另外一种方式,莫名地我自己都讲不清的方式生活。日子恬淡温和。 他的名字,霍凉。是你么。回答我。 开展一场生活游戏。陷入一种无爱无望的恐慌之中。对,是深陷。过去的点滴,是一朵盛开在蘑菇主干中的真菌花朵。那是一个秘密,终将深埋的秘密。请严格遵守游戏规则,严禁探究。 九月初。疯狂迷恋能够发出声响的东西。在手腕、脚踝处挂满银制,青铜,镀金饰品。走路,无论做任何事,都将是,环佩叮当。带很长的耳坠。冰凉质地的流苏划过锁骨。走过有风的窗台,在午夜看白杨枝丫下层层坠落的昏黄灯光。突然,就哭泣了。 是你远在他乡,或者我流离失所。你感情如何,真挚或者虚伪,都再与我无关。到了故事的终结点,最后的最后。你归根结底只是过路的男子,虽然骑着高大漂亮的白马,穿华丽的礼服,有金灿灿的头发,宝石蓝的眼珠,显赫的家世;纵然你递与我清纯的百褶裙,倾城的粉色婚纱,大颗的钻石戒指。 也许,就是要完结。 如花 喜欢那个嗜与我彻夜交谈的男子。绚烂面容上漆黑的眼瞳直视远方,神情缥缈。会在刹那间掐灭烟头,过来拥我入怀。少女兰花般的心事,荧荧暗暗。黎明分离,然后,用一生的光华去守口如瓶。他指尖的纠缠,头发的柔软,沐浴露混杂着劣质香烟的味道,凌乱的表情。像一颗核桃,坚硬的外壳包容了所有柔软的曲折。 韶华中一回顾,眼底尽是妖娆。记得他染过的头发扎起,露出光洁的前额。有如江南女子的温婉。牵手走过暮色逼人的巷弄,无视剑气森冷。你裙角飘扬,眼睛看往别处,嘴角堆笑。任由天南海北,与他同行。 我爱,是夜色迷离中被你亲吻过的皮肤在留恋,还是牵过的小拇指依依不舍,抑或是风里糜烂的气味纠缠,久久不散。终究,感情沦陷。仿似看一场华丽的戏剧,宽大黑色幕布迟迟不肯下落。于是,成就了繁花中的繁华。 张翼飞:青 颜(2) 一梦三四年,恍然发觉,生活已经偏离预定轨道太远,爱慕的人别离,陌路的相遇。中原,江山锦绣时,塞外,芳草正离离。 曾欢喜于你送的三支玫瑰,找了漂亮的玻璃瓶,盛满清水,小心看养。日日观看,花朵黯淡,叶子由绿变黄。心中荡漾的情感一层层随之剥离。方才水落石出。那最后的花蕊,颜色稚嫩。疼痛至退无可退。想念你薄薄的笑容,仿佛雾气中陡然莲花绽放,香传万里。而我,卑微到谷底,一无所求。 在春季某个下午,你说,梦到一名十七岁弹箜篌的女子,一袭白衣,浅笑盈然。背后是微微暗去的墙壁,爬满青色植物,你处在高处,君临一切。渴望靠近,却突然发现有大片的湖泊横亘。乘船,摇桨,奋力划,始终无法靠岸。颓然跌坐,眼望着,所有事物渐行渐远,却永不湮灭。 我回答,亲爱,那是你一辈子的劫难。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暮与朝。何时,你来渡我,递过菩提。 原来,你只是,穿梭于时光深处的少年。我回溯无数次要去见你。怎寻,无见。 凤蝶 仿佛经过了太久的时间。有亿万光年那么久。最终决定安然生活。 写字,一直认为是一个人的事。记录,行走。在以后的日子里想起,有种恬淡的幸福,浅浅微笑,嫣然如梦。无意中,喜欢起《越人歌》来。周迅的嗓音,倾城寂寞。守着屏幕,蓦地,便想起《夜宴》中,青女所讲的话。稚嫩的面容满是甜蜜的奢华。 “即使你被世界抛弃,但是,我不会,爱情不会。” 如此美好而天真的句子。像是女子十七岁时,许下的最坚定的承诺。未来在一片迷茫中散发着朦胧的光芒。她曾经以为,那就是天下。也许。 生一场病,用黑色沙锅煎药。浓黑,馥郁的药香自口腔一直浸润到内脏然后再侵入每一寸皮肤中。深呼吸。会觉得薰衣草沐浴露的香味也被完全掩盖了。带着执著,行走于无穷无尽的黑暗中。 是你来到了吧。撑着渡船,牵过竹杖,递来菩提。 清水 当我。 当我终于觉得自己长成一名如花的女子。流连忘返,落去一地华彩。能够烫漂亮的卷发,穿月白纱裙,像洋娃娃般有红艳的唇,精致的脸。你会不会认不得我。在大街上,我拽住你的衣袖,你眼睛茫然疑惑。或许。真的忘掉了。 车如流水马如龙。灯火辉煌。穿过小巷,穿过喧闹的街市。经过爱琴海,看到土耳其安静落下的雪。像一只蜻蜓的奔跑。看见一世界的繁花盛开在一名陌生少年的眼底。他冲你微笑。然后,不晓得谁就哭泣了。被淹没在时光里。眼泪的潮湿以及亮莹莹的睫毛。 企图追寻,生怕一个不小心丢失了。而那个我爱的你。我爱着的你。真正地去往何方。 繁花似锦。流年如花。 花间 再一次看张国荣的《东邪西毒》,沉迷。只为那一个朦胧苍凉而有充满暧昧的眼神。阅读,岩井俊二的《情书》,《燕尾蝶》。与观看影片时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文字能够无数次回溯,一次次感伤,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刻。 清早,风大,叶子倏然落满地。穿黑色紧身毛衣,牛仔裤,旧球鞋。心情不好,去了常去的那家奶茶店。老板慷慨地请喝白兰地。温暖中略带辛辣。像是处在黎明,阳光似露非露,清冷的片段中。 晚上,回至宿舍,念喜欢的诗句给关系交好的女子。小汐会在凌晨打来电话,发呆,沉默,开玩笑,或者,他念刚刚写出的小说,声音沙哑中渗着稚气与傻傻。 沉睡。陷入梦魇。会有个披着黑披风的女巫,她让白雪覆满世界,让所有人离开,只余我一人。雪积得厚,不停奔跑。百转千回,柳暗花明。该遇见的,终究还是遇见了。 我的眼中,尽是苍绿。满心美好。 郝娜:透明(1) (一) 我叫王秀秀,今天早上起床后,发现自己透明了。 除了我自己,谁都没有发现我不见了,不生气,不伤心,我开心。 同学们都管我叫“卡门”,无关于小说里美丽妖娆的吉卜赛女郎,他们叫我“卡门”只是因为我在进门时有卡在门上进不去的危险。也难怪,体检的时候老师都不让我上称,怕我把称压坏没法给那些苗条的女生称体重了,这样那些苗条的女生在知道自己的体重后就没办法喊着要减肥了。 小蕾是班里唯一不管我叫“卡门”的女生,她叫我“秀秀”,她不嫌我是暴发户的女儿,也不讨厌我肥胖的身材,小蕾和我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经常被男生们捉弄。我心里清楚,男生们捉弄小蕾是因为喜欢她,她脸蛋儿漂亮身材好,人品又好,每个人都该喜欢她的。男生对我就单纯的是欺负着图好玩了,谁让我长得这么滑稽呢? 和男生恰恰相反,我们班的女生都讨厌小蕾,喜欢我。因为小蕾有着她们没有的异性缘,而那些女生和我站在一起方能衬托出她们的美丽。我们班的女生包括小蕾在内都说我其实不丑,不同的是,小蕾只是在我被欺负哭的时候说过一次,那些女生则通常会有男生在场的时候装作很通情达理的样子大声地说出来,因为只要她们说完这句话,就马上会有男生喊出来:“你审美有问题啊,她那叫不丑?” 我今天透明了,站在镜前,我看不到自己,谁也看不到我,其实说实话,我觉得也没人想看到我。 爹又和那个媚俗的女人出去了,“媚俗”这个词是小蕾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看到那个女人时教我的,我觉得形容得贴切就拿来用了。 娘是被爹气死了,娘身体本来就不好,爹中彩票后就开始带那个媚俗的女人回家,娘就整天生气,最后一口气没上来,死了。亲戚谁都不要我这个看起来只会吃饭的没用家伙,爹就只好把我接到了城里,他还算有良心,用钱为我砸开了这所贵族学校的门。 我不讨厌任何人,因为,麻木了。 (二) 我曾经和M说,我只想穿上隐行衣,一个人走过我爱的角落,不会打扰到任何人,不会再有任何人看着我笑得诡异。这些话我只对M说过,连小蕾都不曾听到,不知道为什么,大概仅仅因为他是M吧—— 一个我通过Message(短信)认识的陌生男孩子,有些话,对陌生人说要比对熟人说感觉好得多。因为我不想看到小蕾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流露出来关切担忧的神色,也不愿意她为了我的事情而感到悲伤,那只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在她面前我是坚强的孩子,她才是应该得到保护的人,她的生活应该是漂亮灿烂的,我不想因为我这个丑人而毁了她的快乐。 小蕾也不是幸福的孩子,她爸爸三年前因为车祸死掉了,她妈妈原本没有工作,爸爸死后,她爸爸生前所在的工厂给了她妈妈一份收入微薄的工作,她们家还领着社会低保,她妈妈为了能让女儿出人头地,用肇事司机赔的所有的钱让她进了这所贵族学校。她有着最漂亮的脸蛋,却穿着最寒酸的衣服,考着最高的成绩,却得不到老师的青睐(因为家里没钱嘛)。其实,她完全可以依靠着她的人缘,用着那些喜欢他的富家子弟的钱活得光鲜。可是她是那般倔强有原则的人,不要说花那些人的钱,就连我的钱她都不肯接受一分。 那是个很沉闷的下午,小蕾红着脸跑过来对我说她哥哥从外地来找她,不能一起去图书馆了,我看到远处有一个高高帅帅的男孩子正靠着校门口的水杉树踢石子。 “哦,那你去吧,路上小心。” “嗯,你也是,那明天早读见。”说完就如释重负地转身跑向那个男孩子,男孩子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看着小蕾笑得灿烂。 看着两人的背影消失在校门口,我心理暗暗纳闷:什么时候,小蕾冒出了个哥哥?只是没想到,她那一离开,竟成了诀别。 (三) 郝娜:透明(2) 第二次见到M是在小蕾的葬礼上,小蕾在黑白的像框里笑得美丽幸福,可是那种笑容却像一把刀子深深扎在我心上。王秀秀,你说过你要守护小蕾幸福一辈子的,可为什么,她现在安静地躺在那里,再也无法听到你无力的允诺,却笑得欣慰? “M,我最好的朋友走了,她是我在这世上活着的唯一理由,她漂亮,她优秀,可上帝却把她召走了。我不知道我为何还拖着这可笑的躯壳活在这世上,为什么不让我代替她离开,为什么不让我来承受这一切的痛苦?”现在小蕾走了,我只剩M了——那个让我能找到一丝依赖感的人。 “我喜欢的人也离我而去了,她走的时候我就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痛苦我却无能为力,我现在在她举行葬礼的礼堂的门外,她的家人恨我害死了她不让我进去。我是个畜生,是个胆小鬼,我那么喜欢她却还是放开了她的手,我真该死……” 带着疑虑,我走出了礼堂,果然看到树下靠着一个低头看手机的男孩子,那就是小蕾所谓的哥哥,与那天在校门口见到的一样的姿势靠着树,只是此时的他已颇为狼狈,他被所有人视为害死小蕾的凶手,除了警察,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小蕾是他害死了。他的脸上带着抓痕,有的伤口还在流血。我想,那应该是小蕾妈妈的杰作吧,我远远地看着他,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了礼堂。 “的确,你与其苟活在世上,还不如去死。不过,上帝把你撇在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他不想让你玷污了地狱。” 发完信息,我将手机扔进了路边的地沟,嫌恶地看着手机砸起的污水浮起,只笑自己愚蠢,竟然把这样一个懦夫看作和小蕾一样可以推心置腹的人。 (四) 我对着空无一物的镜子想象着我该有的丑态,这是小蕾葬礼的第二天,我变透明了,极度的悲伤之下已经没有恐慌。现在小蕾走了,我终于也达成了对M所说的心愿:现在,没有人再会看到我丑陋的嘴脸,也没有人再会讽刺挖苦我了。可是,我现在还在乎这些吗? “秀秀?你看得见我吗?”是小蕾的声音!我转身看到了小蕾,因为她也不在我的镜中。 “小蕾!你不是……” “没错,我已经死了,你也死了,小秀,你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吗?” 依稀,出租车,笑得狰狞的司机,可是,一切似乎都那般遥远……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管他呢,反正我也没有什么眷恋的,我们都死了,这样就不用分开了,对吧?” “不,秀秀,你还不能走,我要你答应我,你不能跟着我走……秀秀,我没有求你为我做过任何事,只有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请你答应我:我要你成为我,照顾好我的妈妈,代替我爱小允,我没有时间了,我必须把你送回去,回去之后你自会明白一切……” “喂……” 小蕾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就像身后的镜子跌去,忽然,整个世界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斑离我越来越远,仿佛触手可及却无论如何也抓不到。 (五) 忽然,好亮!依稀听到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我猛地坐起身,一阵尖叫。我睁开眼,半天才适应了刺眼的光线,发现自己坐在很脏的台子上,看来,他们已经将小蕾的尸体放上了火葬台,不,是我的身体,我在小蕾的身体里! 女人的哭喊停止了,先是一愣,紧接着向我奔来,抱住我,让我透不过气。人人都对于小蕾的“复活”觉得奇怪,医生要为我做一系列检查,可小蕾的妈妈坚决不让任何人碰他的女儿,经过协调,医院还是给我做个几项基本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医生向小蕾的妈妈赔着不是,说小蕾可能是假死,因为一时疏忽差点酿成大祸。小蕾的妈妈说这是上天的恩赐,不敢怨恨谁,于是事情就不了了之了。我学着小蕾的样子,原以为这会很困难。其实不然,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已经真正融为一体了。 小允,也就是M,在我回到学校的第二天来学校找我,无视班主任和同学的在场,奔过来将我搂在怀里,本来我已对这个人厌恶至极想推开他再给他一巴掌的,可是小蕾的话又忽然回响在耳旁:“……代替我爱小允……”于是就遏制住了扁他一顿的冲动。 郝娜:透明(3) 忽然,听他在我耳边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告诉我,为什么在那个关头你要放开我的手,不是说好要一起走到最后吗,为什么不让我和你一起去死?” 我,错怪他了吗? (六) 后来,我假装磕坏了脑子不记得他和我之间的一些事了,要小允告诉我小蕾死前的一切。 8岁时,小蕾喊着“老师来了”替他赶走了欺负他的小流氓们,他说小蕾是个坚强的孩子,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10岁,小允和小蕾许下要一辈子在一起的承诺,很单纯和幼稚的誓言,因为在过家家游戏中他是爸爸,她是妈妈;13岁,小允举家搬到另一个千里之外的城市,小男孩让小女孩留在原地等他,说他一定会回来;17岁,小允回来,上次在校门口是他们四年来的第一次见面,一起去了小时候常去的海岸,可是因为木制的观景台年久失修一下子坍塌了,小允一只手拽着铁栏,一手死死拉着小蕾,小蕾眼看着小允快要撑不住,这么下去只有两个人都葬身大海的份儿,于是甩开了小允的手,落入大海之前向小允喊出的最后一句话是:“好好活着,小……”“允”字还未说出口,她已撞上了礁石被浪花卷开了去。小允用自己最后一点力气,爬上了岸。傍晚的海岸没有一个人,他发了疯向附近的小渔村呼救,两个小时后,在渔民的帮助下找到了小蕾。 “你有想过要随着我一起离开吗?”我问他。 “那天从你的葬礼中被赶出来我就去了那海岸,我觉得是我害死了你,想从你离开的地方随你而去。可是,我竟然看见了你的幻影,你责怪我不听你的话,你说你还活着,要我回去找你,我就回来了,结果,你真的还活着。” 原来他真的很喜欢小蕾,而我竟以为他是凶手。 “小允,抱抱我,好吗?我们再也不分开,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发生这么惊心动魄的事情了。” “嗯。” 小允的怀抱好温暖,但是还是很陌生,总会习惯的,因为是要牵手走一辈子的人啊。 (七) 后来,一切都回到了从前,只是校园里都传遍了一件事:王秀秀死了。小蕾“复活”后的第二天有人在郊外发现了她的尸体,被连捅几刀,已经面目全非,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抢走了,据说她莫名其妙地扔掉手机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认定她是一位有钱的主儿,就把她拉到郊外的仓库中绑架她,她迟迟不肯说出家人的联系方式,在反抗的时候被司机杀了。 同学们不痛不痒地议论着,日子久了,那个叫“王秀秀”的丑姑娘也渐渐被人淡忘,女生们依旧不喜欢小蕾,“她身上有股死人的味道”她们小声议论着,男生们也不敢来招惹小蕾了,因为她现在有了个很帅很厉害的男朋友充当护花使者。 王秀秀的爸爸在她死后来过学校一次,我觉得他一夜间仿佛老了很多,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后来我去了他的住处,早已人去楼空,已经成了小蕾的我心里竟有些痛,那个男人,这下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了,我非但没有感到一丝快乐反倒这般悲伤,为什么? 我过上了小蕾的生活,陪伴着小蕾妈妈,不,我妈妈过着清贫但快乐的日子,牵着小允的手去了这个城市最甜蜜的角落。某天,我在小蕾的抽屉里发现了曾经寄放在她那里的家里钥匙。于是,每个星期日的晚上总会让小允骑着单车载我回曾经的房子看看,房子里的摆设都没有变。每个礼拜去那里坐坐,站在和小蕾分开的镜子前发呆似乎成了我的习惯。我总是依偎着小允的肩膀坐在房子前的台阶上,仿佛在回味,但又更像在等待着什么:也许那个胖胖的男人还会回来,毕竟,他曾是我爸爸—— 一个我爱过也恨过的男人。纵然我现在是小蕾,可是还会怀念“王秀秀”的那段时光,虽然不美好,可却有一种独特的味道,让人眷恋…… 常常还会梦到小蕾幸福的模样,她在天堂见到了她爸爸,她说这是最好的结局,我不置可否,但我们现在都很幸福,不是吗?我和小蕾,无论各自在哪里,我们的幸福注定是连在一起的,谁也逃不掉。我和小允,现在很相爱,他偶尔会给我讲一个叫H的短信女孩儿,他叫她H,因为他希望她能得到幸福(Happiness),希望她永远快乐(Happy)。 郝娜:透明(4) 我们的幸福在开花,是你和我的,小蕾。你看到了吗? 后记:人和人之间有什么不同,爱谁不是一样?其实,只要是善良的人们都可以相亲相爱的。躯壳的美丑又能代表什么?到头来容颜终将会老,只有实在的感情会在回忆中突显出曾经奔走的意义,让人不至遗憾。没有人可以活得透明(即便你尽量活得悄无声息),秀秀没有透明,她以小蕾的形象过着她和小蕾的生活;小蕾也没有透明,因为她活在天上,活在所有爱她的人的心里。她们都没有透明,我们也不会,因为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在留下印记…… 丁玫:唐 三(1) 这不是细柳盈风的江南小镇,不是灯火通明的繁华都市。这里没有穿着旗袍脑后挂一大坨髻子的女人,也没有坐在藤椅里咬着油条听着戏曲的老男人。这只是一个在中国各个地区随处可见的村落,永远在尘土飞扬的城市之间摇摇欲坠。 唐三从小在这里长大。父母本着近朱者赤的原则把家搬到了村里唯一的教育基地旁边,那是一个类似于私塾的古怪存在。教书的先生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秃顶男人,姓李,外地口音,具体什么地方来的不知道。因为他口音时常变幻,基本上一天一个地方的调调。在外形上这一点上,他做得很到位。但据说他以前是个跑江湖卖艺的,整天用头顶着一层层的碗带着几个小弟在街上群魔乱舞,跑遍祖国大江南北。因为长期顶碗的缘故,头发就没了,脑袋光亮如镜。同时又因为他走南闯北,见多又识广的,回来就下决心开个学校,把自己大半辈子的经验见闻以及在实践中掌握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在搬过来之后,唐三的记忆里,隔壁在上课的时候书声琅琅,仔细听不难发现学生们对人文地理异域风情有独钟。而到了下课,就满是瓷具碎裂和李老师口述顶碗指南的声音。 唐三害怕自己到老了一看头发也没了,产生了严重的厌学情绪。于是养成了逢课必逃逢老师必跑的习惯。逃课在外的时光漫长无聊,村里没有任何可以让他消磨时间的娱乐场所。这样一来,生活内容严重匮乏。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唐三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在学校里心思缜密地思考怎么样逃课才不会被发现即使发现也没事儿。溜出课堂之后的主要业务就是找个地方发呆或者看别人发呆。长期瞪着眼睛发呆使他的眼睛身不由己地向外凸,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以为他挂着一对即将要掉落的眼珠子。 原先村子里一般没有什么活动,能算得上娱乐的就是李老师心情愉悦的时候带领一帮学原生表演顶碗的节目。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有一场演出,可见李老师心态很好。村里人在忙完农活之后,总会带着小板凳围成一圈,摆上水果和瓜子,乐呵呵为李老师捧场。演出不收门票,纯属义务服务。于是观看的人越来越多,李老师的名气也就大起来。后来又来了一帮人,据说是省杂技团的。他们听说李老师口碑不错,特来切磋,实际上就是砸场子。李老师是外地人,地方保护主义不允许外地的货物进入本地市场,任何技术也都一样。但是来了之后一看,义务的,没把柄抓了,立刻就撤了。 有一次唐三趁着李老师专心致志顶着十八个痰盂似的大碗向同学们授课时,一猫腰从后门钻了出去。出来之后立马骂了一句傻帽。外面的世界真是无限好,傻逼才待在课堂用碗顶脑袋玩。唐三十分惬意地走在路上,途中花掉两文钱买了一串糖葫芦。走到村口的时候唐三看见很多人挤成一圈,很热闹。唐三吃完最后一个糖葫芦,一抹嘴也挤了进去。原来是一男一女在吵架。唐三觉得很没劲,这样的情况一般都不好玩。要么男的让着女的,自认倒霉和谐地离开。要么男人很没风度地陪伴女人将拌嘴进行到底,丢掉面子和里子。无论哪样都是男人吃亏,没意思。唐三喜欢观赏男人和男人或者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吵架,这样双方才会都尽力表演好,并且言辞激烈场面壮观。通常这个时候还能体会到汉语的博大精深,那些骂人的词汇绝对生动精辟层出不穷,极具表现力。不出意外的话,一般还都能够让肢体充分动起来,你推我一下我敲你一下。吵架改成打架,这样一来才有看头。不像现在,女人一直指着男人唧唧歪歪,而男人风度依旧。当然,在这么多人面前也实在不好报仇。他只能捏着拳头无限隐忍地说几句很傻逼的话:你再骂试试你再骂试试。试试就试试。 女人抱着这样的态度加大马力向男人展开新一轮的挑战。唐三觉得很没意思,觉得这个男人太他妈傻帽了,离开不就没事了,还站在那儿听演讲呢。唐三鄙视完他们,径自走开。 礼拜五那天唐三从不逃课,因为他压根就不到场。这一天对他是十分重要的,他得去参加诗歌培训班,没工夫在这儿蘑菇。唐三作为一个有理想的青年活了十八年,深刻地认识到文化的重要,对此很是重视。这天早上他会准时起床,不用鸡鸣也不用别人掀被子,可见文学的魅力。一次唐三和几个要好的兄弟在一起把酒吟诗,兴致很高。几杯酒下肚,唐三即兴作了首诗,而就是因为这首诗,唐三名震诗坛。一时之间吸引粉丝无数,引起当地轰动,从此他唐三作起诗来一发不可收拾。每当在路上听见有人念自己的诗的时候,唐三就会十分得意而又万分矜持地露出大家闺秀的笑容。 丁玫:唐 三(2) 粉丝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精力没智力的,一类是有财力没智力的,共同点是没理智没智商。二者互相补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偶像打造一个强大的粉丝团。唐三的粉丝团很强大,没几天就到了出门有人摇旗呐喊逛街有人塞礼物强行索要拥抱的地步。因为粉丝团的浩大声势,搞赞助什么的特别积极,所以唐三很受媒体重视,经常被邀请到城里开交流会见面会诗歌朗诵会,有时还要担任一些节目的嘉宾,各种文艺活动都喜欢邀请唐三出席。每当这个时候,唐三只要露个脸,无数粉丝就疯狂了,很有节奏地大叫着唐三的名字。唐三对他们微微一笑,立刻就有人流泪有人晕倒。这让唐三的地位直线飙升,唐三一下子红得快要溶化了。他觉得自己十分幸运,道路平坦得就像长不大的少女胸脯。 唐三作为一个诗人已经远近闻名了,但是从小的乡村生活让他内心纯朴。过了一段浮躁的日子后十分怀念最初的平静,即便名声远扬,回到村里他仍旧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小青年。村里的人民也把他保护得很好,不让村外的人进来自己也不闹,除了个别想提亲的人家时常来拜访外,只要唐三不去打搅别人的生活,基本上没人打搅他的生活。唐三有很多比较神奇的习惯,比如早上起来之前必定要先念一首诗,比如如厕之前要洗个手 比如吃饭的时候得弄点亢奋的音乐帮助消化,再比如他在每个礼拜六都会去西街晃荡。每个礼拜六早上唐三起来之后,就立刻拿起上个礼拜六碰过的牙刷刷牙一个半小时然后全身上下大扫除一遍,喷上自制的花露水,出门。他从北街一直走到南街,然后转个弯到西街。实际上从北街直接走到西街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却要一个时辰。他需要一段时间缓一缓紧张的情绪,还需要设计一些好的对白,以免到时候冷场。通过这样的描述你应该知道唐三要去见的那个人的身份了。对,就是他想谈朋友的对象,俗称意中人。 每个礼拜六早上,西街会有个集会。大家把家里吃不完用不掉生产待销的东西都拿到这里换钱。有个卖咸鱼的店铺的售货小姐特漂亮,唐三打咸鱼店门口走过时就被她深深地吸引。虽然先是被咸鱼店浓重独特的味道深深地吸引才发现她,看到她的那一刻唐三立刻平静下来。他缓缓地抬起头用无比虔诚的目光朝着远方的天空望去:妈的老天你终于听到我的呼唤了。 开始唐三想要装作买咸鱼的样子上去搭讪。顾客是上帝,总不会不理不睬。并且情节合情合理台词也简单:请问咸鱼怎么卖。十八文。给你。谢谢,欢迎下次光临。完。唐三一看太简单了不行,得有下文,不然没搞头,赔了银子又折夫人,干脆直接上去表露心迹。可是唐三是文学青年,做事说话不能太直白,不然显得没水平,万一碰了钉子还很没面子。男人没了什么都行就是不能没面子。于是唐三为了这开场白十分纠结地在咸鱼店门口徘徊。这个时候咸鱼店的女老板出现了。女老板长得魁梧,犹如中年海象。人到中年,身不由己,更年期的症状让人无奈。刚一出现就用动人的音色批评售货小姐,用词严厉,然后罚她清除咸鱼店里所有咸鱼身上的咸鱼味。售货小姐委屈地直掉眼泪。一般的童话里,漂亮妞们总会有苦难的过往,而按照童话的套路一路走下去,总有救美的英雄出现,结局通常是皆大欢喜的。同样,为了成全故事的圆满性,唐三义不容辞地跳了出来。事情的进展相当的顺利。于是后来的后来,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售货小姐名叫小亦,长得是没得说。更让唐三欢喜的是小亦唱歌特别棒,声音不错唱功又好。不像他自己,词曲完全不在一个调儿上。有一次唐三在酒桌上情绪到了,唱了一首歌。明明摇头摆尾唱的是摇滚,可是老板娘跑过来表情严肃地说,这个小兄弟山歌唱得贼好。唐三很不愉快,打那以后不管摇滚还是山歌一律打入冷宫。唐三最喜欢听小亦唱歌,一开口就能把人给震撼了,实力暴强。这也可以让唐三向朋友们炫耀,填补了唐三的空缺,满足了唐三的虚荣。小亦还精通星象八卦,这是一门绝对的学问。小亦常常掐着指头算星座运势,告诉唐三最近的宜与忌,或者告诉唐三今天哪户人家添了个大胖小子。小亦也十分喜欢唐三,貌似曾经还是唐三的粉丝。小亦会用好听的声音把唐三的诗词背下来,这让唐三特别感动。十岁的时候唐三的理想是当一名兽医,小孩子喜欢动物可以理解。十三岁的时候唐三进化了想当妇科医生,理由是女性是生命的源泉,而且女性是弱者需要保护。十六岁的时候唐三想当诗人,少年的叛逆和忧郁让他觉得诗人是最对胃口的事业。等到十八岁这一年当上了诗人并一夜成名之后,又想转行当企业家。虽然他作为一个成功的诗人,名声远扬,但写诗并不能给他带来多大收益,他只是赚了些劳务费与出场费。任何人都得吃饭,得生活,得有个像样的家庭,什么都要钱。梦想在现实面前就像婊子遇见嫖客,叫你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企业家不容易当,并且投入大风险大。唐三没有储备任何的商业知识,业务很不熟悉,这样一来,这个理想就剩下个空壳。现实令唐三无奈。 丁玫:唐 三(3) 这天唐三又被一个综艺节目拉去做嘉宾。活动主题是,爱情是什么。讲述嘉宾们自己的故事。一个长得严重需要打马赛克的人最先发言,据说是省文艺部部长。他咳嗽了一声,一脸忧郁地站起来,开始讲述自己坎坷不平的情感往事。动情之处,老男人假装掉了一颗晶莹的眼泪,说了句无限惆怅的话:爱情是一道明媚的忧伤。一时间,台下纯情少女发情少妇人手一张面巾纸,哭得十分动容。嘉宾观众配合十分默契。接下来仍然是一个干瘪的老男人。男人留着猥琐的倭寇式胡须,声音很独特,颇有江南名妓的风采。男人用手摸了摸嘴唇上的杂毛,语重心长开始说话,一副人民教师的样子。唐三觉得十分没劲,早知道是跟一群二逼在这扯淡那还不如回去跟李老师研究怎么样顶碗才不伤头发。唐三摆出一副恹恹的样子,听下一位傻子发言。下一位傻子是个女的,气质很不错,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家闺秀。那女的挺了挺胸,表情很冷漠,接着她用平静的声音平静地说了句平静的话:爱情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实现的诅咒。她说了这一句就坐下了,表情依旧冷漠。因为她说得十分简短,所以唐三觉得她很厉害。一心回味刚才的情景,节目做得很不投入,以至于轮到唐三发言的时候,原本准备好的烂熟于心的话语全无影踪。唐三不知所措地站起来,他想刚才还骂别人傻子来着呢现在自己更傻,糗了吧。唐三支吾了半天忽然看到台下的小亦,任督二脉即时打通。他定了定神,表情异常严肃地望着小亦说,爱情是我的旗帜,是我一往无前的力量。眼神交接处,电闪雷鸣。节目做完之后,小亦红着脸亲了唐三一口。 但是,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也猜不透。某天早上小亦又掐指一算,面色凝重地说要和唐三分手。很多年以后唐三仍然会记得小亦说这话时的表情。为什么呢,唐三问小亦。小亦倔强地咬住嘴唇,一言不发。女人的心思总让人无从捉摸。无限的痛苦总会伴随着分手接踵而来。为了表现出失恋的痛苦,唐三走在半夜无人的马路上,提着一瓶酒,吟一句诗就喝一口酒。这个时候背景音乐应当不失适宜地响起,最好是二胡独奏,要拉得凄凉无比,充分表现唐三的悲凉心境。唐三喝光所有的酒之后,又抬头向天空一望无际的黑暗望去,心中不禁浮现出大家闺秀的言语:爱情就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实现的诅咒。 酒瓶从唐三手中滑落,碎了一地。唐三躺在地上,闭上眼睛,气若游丝。 青春的讲述 寂灭 彼岸的烟火 我们在劫难逃 良辰美景 假如时光倒流 爱情来过这里 冬季恋歌 章文佳:寂 灭(1) · 那天安佳对天然说,上海有一场烟花会,你会不会来看。18岁,安佳在学校里做优异的校刊主编,有一贯优等生的温和与隐藏着的为人所不知的气息。她有一张精致的脸与漂亮的外交手段,生活平静而完美,唯一不能让人了解的是那一手文字,反常的凄冷与淡漠。如果没有任何的意外,生命便如疼痛般亦可生生不息。我始终就是淡漠的人,她说。安佳记得小时候喜欢栀子花,那么欢喜,从集市上买来别在白色的衬衣上面,一路欢愉蹦跳笑容甜美。她记得外婆的笑容,记得她给她买的第一颗糖果,味道很特别,有一种甜腻的感觉在舌尖缠绕。多年以后的面容变得那么模糊,但是味道却一直留存下来。那个时候的安佳是一个高贵、美好的孩子,学习钢琴并且有一种天生的号召力,明亮的笑容一直让同龄的孩子无可比拟。小时候,她喜欢看焰火。 (一) 有时天然问她,你为什么不快乐,我对你不好吗。她抬头看着他,她觉得他是无辜的没有错误的,她的不快乐抑或是冷漠原本与他无关。我原本就是个冷漠的人,她笑着说,笑容甜美,如同10岁那年一样。她没有想要试图告诉他关于她的过去,曾经有过后来忘记了。有时候她很想问他,你有没有觉得很寂寞的时候,希望被人拥抱,一下就好。但是每次想要张开嘴巴,眼泪就会涌出来,然后只好抬起头,让眼泪倒回去。说,天然,抱抱我好吗?轻声地请求。有时候他不在她的身边,她打电话给他,他会轻轻在那边说我爱你,然后她的眼泪就这样轻轻地落了下来。 喜欢一段音乐,取自电影《洛丽塔》,喜欢那个女孩子,那种纯粹的感情在这个世界似乎已经消失不见。很久以前有人给她算过命,说她是个才华非凡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但是眼角有颗褐色的泪痣,手掌心的纹路过于的曲折,所以命会不太好。她一直不相信。那天她把他的手掌摊开,她说,天然啊你的手心纹路很顺畅啊,呵呵不像我,那么曲折,那么多的弯弯绕绕。他拍拍她的头说,碰到我以后你会顺起来的,相信我。然后她笑开了,甜美的样子,那一刻她觉得她是一个孩子,很小很小的孩子,用单纯的承诺抵挡命运,安静的相信着这个人的爱,相信着这一刻的单纯与快乐。他给她买可爱多的时候,她说你是第一个给我买可爱多的人。他说,这有什么,要买的话以后要买宝马。然后她又笑,她知道他未曾懂得这句话的意思,她的眼泪轻轻落下来,滴落在生命的第一个可爱多里。然后她记得那天他吻了她,非常温暖的感觉,轻轻地包围了漂泊了18年的生命。 她不晓得自己是不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人,就好像那些美丽的承诺和爱过自己的那些人最后总是不断的消失。然后她对他说,其实我是一个很寂寞的人,需要不断地被爱填补。或者因为爱的缺失所以每一刻都在恐惧中度过,如同一个已经被吃坏的胃,索求无度而且伤痕累累。然后她望着他,她说,承诺总是离生活那么远,给我承诺的人最后总是会消失。比如颜夕。颜夕。她说。他曾经给过我承诺。 我曾经以为我会与他在一起,与给予我生命里的第一种温暖的人一起,然后我发现诺言总是销毁的轻易而且不留痕迹。以前有个电影叫做《玻璃之城》,黎明对舒淇说,怕什么,我总是会来娶你的。结果电影里只用了短短几秒钟就毁了这个诺言,这种等待却没能消退,剩下的只是无止境地伤害。如果承诺不能被完全拥有,那么就只有绝望,宁可不要有希望也总好过希望后的绝望。 (二) 遇见颜夕是13岁的记忆。 隐藏在意志里的某种不安全感和震慑的疼痛,层层叠叠,无可比拟的展延。 她始终相信,有些事情,在第一个瞬间就已经被注定。 那年的秋天,安佳记得。她记得,他的眼睛和他的笑容。 他说,我叫谈颜夕。他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姓,用漂亮有曲折的粉笔字。她听见下面有女生惊讶的声音崇拜的声音。她见着他冷峻的笑容,明亮的眼睛骄傲的眼神。她始终相信,有些事情,在第一个瞬间就已经被注定。 章文佳:寂 灭(2) 安佳想起《那时花开》里笑容清亮邪气的朴树,想起电影里周迅无所适从的脸,说着朴树犹如一双孩童一样的眼睛。电影的开头,她嫁给他,在影像里晃动最初他们余留黑板的字迹。黑板四周覆盖灰尘,暗无天日。那部电影她没有再看下去,那一年她14岁。她只是知道电影里朴树叫做张扬,周迅叫做欢子。周迅穿着俗气的婚纱衬着漫天的雪景吻着笑容温和孩子气的朴树。她惊觉他有如朴树一样的气息,他有很长漆黑的头发,她一直看着他。 那年他24岁。他让他们交的第一份作业,画的亦是心中的幻觉,一场无所顾忌的幻觉,用曲折的记忆,他要他们描述心中的他。她用2B的铅笔打着浓重的阴影,看着他从讲义台上走下来,临着窗朝外望去。他的脸非常非常的俊美,艺术家的气息浓重如同一重厚重2B的阴影,深刻明静。他的长发在风里飘。安佳忽然觉得有一种盛大的力量在张开,层层绽开,如花一般,将人掌控使人沉溺。 她是孤独寡言沉默的女孩子,需要爱和拥抱。她用色彩来表达内心的深刻,白色的铅画纸上只有黑色。黑或者白,完全的光明或者沉溺的黑暗。她看见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用美术颜料上色,她一直看着,看着。所有。只有她的,除去黑白别无他色。颜夕走到她桌子旁边,她轻声疑问。谈老师……颜夕低头看她。是不是可以,不用颜料。她的声音如此微小。颜夕笑。可以。然后看着她桌角上35分的数学试卷。他说,你是叫许安佳么。他笑起来很好看,俊美而且有迷惑的气息。周围的人都看着他们。但是安佳没有再说话,她低下头。请你喊我安佳。他的眼睛很明亮,深邃,像是湖水。安佳在画的背面写字,她写,送给我深邃的一束光芒。她写,我叫安佳,请你记住我。 次日清晨,她走过颜夕的办公室。她透过阳光照射的玻璃窗,见着颜夕手中的画。她见着他手中的那张只有黑白两色的画。于是,她微笑。孩童一般天真的笑,她轻轻的贴着玻璃窗,阳光直直附在她脸上。衬着光亮,她轻轻说,谈老师。送给我深邃的一束光芒,一片深蓝深蓝的海洋…… (三) 天然,我大概是个不容易快乐的人,所以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字,我的内心戏太重太深刻。那日,安佳对天然说。 许天然是学校前任校刊主编,一直是才华横溢而且激烈的男孩子。有时候安佳不明白,为什么一生总是为激烈的才子着迷。颜夕亦是如此,大抵也是天意。因为激烈与部长起争议随即被调职处置,一切由许安佳接位,这个年轻聪慧漂亮的女孩是最好的人选。没有任何的认证及投票,直接接位。然而她爱他,她愿意用放弃主编职位的代价来爱他,尽管那时她已作出成绩,是学校的熠熠明星。登上报纸封面,在校园里被人撞到索求签名,很得下属的心并且是校刊四年来的最佳主编,推荐去报社实习。她的笑容那么甜美,仿若10岁那年。 她记得她看见许天然的第一眼,他的才华令她折服,那番光景让她为之着迷。安佳说服新来的部长及学校领导,同意他回校刊做首发式的司仪,和她一起主持校刊的年度首发式。那时学生会多少已有人猜疑他们的关系,她亦不回避且直言不讳。直到首发式上她把所有的台词给他把所有的光芒聚焦在他一人身上,做他的陪衬,她甘愿地在旁微笑。如她所愿,他的口才和智慧令在场的学生会部长及领导一一折服,她确信那一刻她的笑容是真实存在的。随后的颁奖礼上,他为她颁授最佳主编,奖品是一顶皇冠,插在她发迹的瞬间他忽然问,安佳漂亮吗?像不像一个公主?全场静了许久并渐渐都有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那一场首发式空前的成功,校刊成为学校当红,她亦如此。更多的人知晓他们的关系,放学,她等在他们班级的门口,有时是三个小时有时是四个小时,为的只是等待他放学一起回家。被他拥抱的感觉,一种恒定的期待。因为当红又上过报纸封面于是被人知晓,有时会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但是她无所谓。她听音乐写字打发时间,有时需要开会便把时间控制在他放学前。由于工作成绩优异,出乎意料的,学校领导并未反对他们的恋爱,偶尔遇到,彼此还小小得开他们玩笑。有时候她问他,我们究竟还要多久才能毕业,她说不想做主编了,不想开会了,不想再演戏了,想要一直看见他。 章文佳:寂 灭(3) 他一直习惯拉着她的手,无论走到哪里,她亦是乖巧可人笑容甜美的孩子,任他望着她的脸。她好似不是那个讲义台上隆重精致的主编而只是他的小小孩子,他的爱人。她的甘愿,放下所有的光环荣耀,为着他的笑容及温暖。在他的身边,她的笑容总是甜美,有一种清澈的没有杂质的感觉,好似未经世事的孩童一般。她对他说,我喜欢王菲,华语的只喜欢王菲,还有就是歌剧。他看着她,然后对她说,我一定要让你快乐。他说的坚定,她亦是不疑地相信。自从与她恋爱,许天然变得温和起来,没有了往日的激烈,但依旧才华横溢,依旧使她深爱,沉迷于他的拥抱亲吻中。她深信,即便他并不才华,她仍然爱他。并且可以甘愿放下所有,与他在一个迷宫一般的世界里。 我的漂泊太久,心已经陈旧了。所以天然,我的心中始终存在着阴影,太过于浓重的伤痕在莫名中裂开,如同小时深爱的栀子花,最后总是在残忍中凋谢。深夜,她给他打电话。她轻轻说,我想你了,天然,很想念你。她说,天然,我们为何不能早日遇到,为何?…… (四) 17岁的八月,许安佳被确诊有严重的间歇性抑郁症及焦虑症。在颜夕离开以后的一个月。她翻出所有的年少时可由他评语的美术作业,试图割脉自杀,让鲜红的血液染红所有的字迹。铅笔的阴影不见了,幻觉消失了,只剩下绝望与空洞,如此深刻的围绕与存在。 她的家人知晓她与颜夕。了解到颜夕是她四年前的初中美术教师,在外组乐队,她为他写歌词,他们在一起许久,还有颜夕的手机号码,家里电话,学校联系方式。在某一个清晨的瞬间,她忽然被迫接受一个永恒的事实,在瞬间,她的思维混乱并且成疯。时常以为他还在她的身边,她无法置信命运的残忍,在一个未满18岁的女孩子身上,深刻的,深重的切入,不留存半分半毫的温存。 每日反锁在家里,手机停机,电话线被拔。渐渐的她开始恍惚不断,开始沉默,开始不说话不解释。有时她对着空气说话。她的一个朋友说,我真的不忍心看这么有才华的女孩子就这样的毁掉了。她笑,还是淡漠的样子。她想,也许他真的不爱自己。不爱。 试过割脉,但是没有成功。她想,原来死也那么难。她说,我不是忍受不了什么,我只是走的太累了,太累了。她说,我看着自己怎样慢慢地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她想起在被发现和他恋爱在一起的时刻,敲打在皮肤上的针与尺,她想她真的是累了,走不动了。但是她还是想念他,她想问问他,为什么要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刻逃避然后连一句诺言也没有留下;她想问问他,为什么,我们要害怕?她终于哭了,她说,颜夕,为什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她说,颜夕,为什么我要害怕。告诉我,为什么我要害怕? (五) 四年前,颜夕对许安佳说,跟我来,跟我来。 四年前,他来做美术老师。他说,我姓谈,叫谈颜夕。你们可以喊我谈老师。后来他要他们自我介绍,她站起来,看着他。她说,我叫安佳,许安佳。安佳从来不按照他的要求画,她从来不顾及他是身边多少女生倾慕的对象,她从来都是这样,一直是。她写诗,他把她喊到办公室里。他问她,你是不是对我的上课方式有意见?还是你想要说什么。她没有说话,表情一贯的淡漠。 那一年,她在学生会。在自己的学校里,人人亦知晓。无数人的簇拥,但是她的眼神是空。心里始终记得曾经有这样的一个人,那个眼睛非常漂亮的人说,跟我来。 她是很多人的希望,她感觉疲惫。开完学生代表会后跑出去和他见面。她还是喊他,谈老师。她还是会说,谈老师。我该怎么办。她还是淡漠没有眼泪的样子,但是她说,现在的生活太功利,我被折磨的已经不正常。她说,一年,一年的时光,我亦开始惘然。抬头依旧撞到他的眼睛,他慢慢地说,看到你这个样子,还不如让你不要做。 章文佳:寂 灭(4) 他和她说要她做他女朋友的时候她在弹吉他。她想很好啊,这样很好。尽管学校里的日子黑暗的没有光亮,但是自己心爱的人在也好啊。其实她是个要求那么简单的女孩子,她只是要求这样的保护,简单的,哪怕非常小,只要活下去。那个时候安佳在学生会的名声太好前途太亮,遭人想法,甚至有人放出话来要找人打她。 随便吧。安佳并不在乎。 然后他说。安佳。然后眼睛里第一次有了疼惜的感觉。 安佳,跟我来。记忆里面这句话不断的重演。 她想,她并不爱他。只是需要被保护,渴求拥抱,被一个人抱紧,没有告别,没有阴暗。只是为了活下去。 (六) 那日,如往日般一起回家。在车上的最末了几站,许天然忽然取出一枚戒指,他说,安佳,乖,把手放到我的掌心里,乖。安佳记得那日是毕业的前一个月,校刊的交接工作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他们都穿着学校蓝色的校服,有很柔软很灿烂的阳光,她把头发扎了起来乖巧地靠在他的肩上。他为她戴上戒指,她忽然想起10岁那年别在衣领上的栀子花,她想笑却不知为何热泪盈眶。那刻她想起喜欢的那篇《暖暖》,安佳觉得她与暖暖很像,但她却比她有运气,至少她可以握住天然的手,得到他的承诺和一枚不同于城给予暖暖的戒指。 安佳,我会一直好好待你,我真心欢喜你。他给她承诺。如果时日无所变迁,只要你需要,我会一直不离开你。 她想她是爱他的,想要嫁给他,尽管有颜夕在身上留下的纵然痕迹,手腕上割脉的伤痕,然而她想或许她可以重新相信,相信这样的承诺。这个男孩子,她从15岁时候遇到他。他是校刊副主编她是新人记者,而后他是校刊主编她是他的副主编。那么多年来她习惯在每一次的会议上听他的发言看他的眼睛,习惯他说的每一句话。她仍能记得第一次见着他的那瞬,他的才华及光芒仿若掩盖住所有。 然后他轻轻地说,安佳,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安佳抬起头看着他,这个她从15岁开始就遇到的人,在18岁相爱的人,为什么我们不能在我未曾经历疼痛的时候相爱?但是没有关系,安佳笑着对天然说,我愿意,我一定会嫁给你的。然后她轻轻地哭了。他说,安佳,你怎么了,不快乐吗?她摇摇头,然后努力让自己笑容甜美。 第二天,她戴着他的戒指去学校为校刊作最后的工作,如一年来她替他掌管这本刊物,然而不知道为何心里总是有缺失,仿若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回来替代她。她知道是他,但是她等了太长时间。刊物的新主编竞争激烈,安佳对此无任何看法,虽然她是最有发言权的人。但她明了,她并不想让刊物从和睦转为纷争,虽说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最后一次站在校刊的会议室讲义台上,最后一次以主编的身份决定最后一件事情。然后新来的部长走上去善意提醒:安佳,把戒指拿下来,学校不允许的。今天那么多部长都在……她怔怔地看着她的眼睛,然后轻声但是坚定地说,不,我不会拿下来。随后她宣布了与另一副主编商议下来的结果,宣布了新任主编的名字,把主编证交接,再走下台来,最后转眼看一下这个爱过的地方,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了。然后她忽然想起她的主编证上,一直都是印着代理主编,一直都是代理。呵,她笑了,笑得很平和。 她知道,她在这里也只是因为他。她做他的副主编,为他代理主编。而现在他不在这里了,她也不必继续代理了,这里于她已无任何的意义。光芒万千又如何,明星闪亮又怎样,过尽千帆,然后却发现一切都是灯火阑珊。他们都要毕业了,他在哪里,她就去哪里。她始终记得她说过要嫁给他。 (七) 谈颜夕结婚了。安佳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在阳台上浇花,忽然想起王菲的《蝴蝶》,然后转过身淡淡的微笑。她想起天然已经六天没有给她打电话了,不知道为什么开始害怕,于是心里生生地疼了一下,非常重地抽了一下。忽然开始想念他的微笑,他的拥抱,他的气息,然后跪在地上哭了起来。她害怕他忘掉了他的承诺,忘掉了他说过会和她永远在一起。 章文佳:寂 灭(5) 天然打来电话,他在电话那边轻轻地喊,安佳,我想你了。安佳,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然后她发现她的手机停掉了,她尽量控制住自己的语调,她说,天然,你好吗。在做什么。我很想念你。我怕你不要我了。他在电话里笑了,傻孩子,你为什么总是不自信?我说过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我们就会一直在一起的。然后安佳无法抑制自己,终于还是哭了出来,天然,抱抱我,好吗。请求你抱抱我。 可是。天然,离你娶我的两年,究竟还有多远。 章文佳:彼岸的烟火(1) · 月光之下,似乎别无新事,是否有一天,颠倒的感觉走上循规蹈矩的路途,心和眼睛,才能平静,而生活,才能如我所愿,简单快乐。 (一) 2005年,我丢失了若干只耳环,它们都不昂贵,不漂亮,只是我曾经喜欢。每副耳环往往会丢下一只,留下一只,剩下的这只我就把它用小纸袋包好,码在我的首饰盒里面。它们像是变成了古时的节妇,在夫君死后就不再抛头露面,与世隔绝,在暗无天日的角落,华发繁生。这样的想象,得以让我一直对这些精巧的小玩意爱不释手。 2005年的夏天,我在耳朵上打了九个耳洞,天气燥热,皮肤愈合缓慢,有一只耳朵开始肿。肿到耳垂成为肥硕的肉球,连脖子也隐隐作痛。我不能弯腰系鞋带,亦不能昂头看云彩,我只能直直地支着一颗头,直直地坐,直直地躺,直直地走路,或者直直地接吻。其实没有接吻,在那种直直的日子到来之前,我已经和薛梓铭分手了。分手的那天,我路过一家小店,店内满是闪光的饰品,我看中了一对小小的珍珠耳钉。它们静静地躺在角落,似乎已经落了经年的灰,我突然心生怜惜。似乎是想要拯救,于是我买下了那对珍珠的耳环,并且打了两个耳洞。我抹着眼泪哭着回家,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打耳洞会那么疼。我记得薛梓铭曾经说过我戴耳环应该会很好看,我告诉他我怕疼,所以不愿意戴。如果早知道爱情也会这么痛的话,我就不去爱了。 我还是接连不断地打齐了九个耳洞,这让我每个夜晚辗转反侧,稍不留神就会被痛醒。耳朵上戴满了各种颜色的钻石小耳钉,它们会经常和衣服、头发等各种各样的东西纠结在一起。眼黑从那天起经年不退,只是我有耐心,我等,终于会有一天,这些伤口会愈合,留下的只是九个深邃的小孔。它们象征着过去一年的爱情,千疮百孔,不值得一提。 (二) 初次见到姜际生的时候,我穿着性感的黑色小可爱,画了深紫色的眼圈,涂了浓稠欲滴的口红,戴着假睫毛在酒吧里招摇过市,唱完了跳,跳完了笑,拍桌子,吹口哨。 两个小时后我对他说,埋单。 从头到尾,我只记住了他的名字,我相信他不会来找我第二次。 姜际生,是一个并不熟络的朋友介绍给我的,美其名曰是让他填补安抚我寂寞空虚的心,让这个有善心的男子陪我走过今后的人生路。貌似大家都激情澎湃,渴望解救别人。我不是没人要的主,所以我不要这样的怜悯。 我的痛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要让他们自己愈合,不要别人来插一脚。哭过了,笑过了,痛过了,我才会遗忘。 (三) 飘下第一朵雪花的时候,我继续在这个城市游荡,抱紧双肩抬头看着昏黄的天,去音像店买王菲和莫文蔚的CD,在路边喝珍珠奶茶,一杯又一杯,我抱着他们,喝下他们,还是不会觉得暖。 似乎觉得有人注意我,回头,是一张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的脸,于是脱口而出他的名字,姜际生。 有一瞬间他惊讶的表情让我以为认错了人,一分钟后明白过来他惊讶的原因。那天,我素面朝天,穿着男式的毛衣,洗旧的牛仔裤磨得起须。 我笑着说我是秦亦阑,你不记得了,我们一起喝过酒。 他定定打量我许久,然后说,这可是真实的你? 我喝了一口茶。什么是真实,我也不知道。孤孤单单地喝奶茶的时候,我是一个脆弱地不如一个孩子的女子,平日里我又应该是个如此骄傲的女人。精致妆容,小碎步,梳的纹丝不乱的发,打理的合时宜的穿着。算不上漂亮,却有淡定的神情。在酒吧里,又可以疯狂到风情万种,我自以为是个多情又奇异的女子,可是这些薛梓铭都不要!他不要,拒绝接受的表情是那么寒冷彻骨,他不要,因为他不爱了,理由如此简单,连叹息的机会都不给。他跟我说对不起,这让我在夏天就感觉到了战栗,并且到现在依然战栗不止。 章文佳:彼岸的烟火(2) 我承认天气是太冷了,我一定是冻僵了,所以会胡说八道,幸好姜际生没有把我当成那种神经质的女子。 再无话,一边静静看着雪花一朵一朵柔软地掉下来,无声蔓延了城市寂寞的街角。 走出奶茶店,他说,我送你回去。我摇头,我从来不要人送,或者明天可以去唱歌。 你还会弄成那副样子吗?他的微笑被街灯照出一脸黄,侧头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剪影很清秀。 我没有回答,对他摆摆手。一朵雪花就在此时,打着旋,轻轻地落在我的手上,稍纵即逝的冰凉和柔软。 (四) 如果不是我们临时改换歌厅的话,我不会以这样狼狈的姿势面对薛梓铭。 刚刚走上二楼,便嗖地从一个包厢里窜出一个人来,紧跟着,另一个人拿着蛋糕追上去。蛋糕偏了偏,没有盖住前者的脸,落到了地上。而这时,这个掷蛋糕的人,他忽然安静下来,停止,回头,瞪眼看我。我也静了下来,在姜际生身后,隔了很远,微微点头:“梓铭,你好。” 薛梓铭满脸蛋糕如此狼狈地快乐着,不得不让我相信,他确实活的天真干净,没心没肺。 薛梓铭说,亦阑,是你?你过得怎么样? 我咬紧牙关,一言不发,只对薛梓铭笑着点点头,转身的时候他抛下一句:我准备结婚了,然后离开这个城市,和我妻子去外地发展。 我说:真的吗?他点点头,然后说他要去唱歌了,居然是刘德华的“谢谢你的爱”。 砰然有声,玻璃杯子居然被我捏碎。我反掌,血迅速渗透雪白的台布。梓铭再次回头,眼睛里有怜惜,有震惊,有不忍,可是他的眼中没有我想要的那种爱情。 姜际生突然起身,及时地用桌上的纸巾覆盖在我的手心上,然后轻轻地牵起我没有受伤的手,把我带出四周那些好奇的目光扫射的范围。 我摔开他的手,低着头在前面沉默地走,然后挑一个背风的台阶坐下来抽烟,姜际生看着我,一言不发。 抽到第四根烟的时候,我起身,目光慵懒,看着姜际生:你有没有地方可以让我去。 这是我和姜际生第三次的见面,我穿着他的衬衣站在窗口,看大片大片炸开的焰火,我想起来今天是平安夜。姜际生的手臂缓缓地围上来。 叹息,这样下去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这样下去,某一日,自然会看到结局。 亦阑,考虑和我在一起。 我没有说话,除了身体上的欢愉,我们似乎还不够熟悉。薛梓铭让我失常了,也许这个世界也失常。 我知道在你心里只有他的位置,你和我之间的,也许只是为了证明自身存在摆脱寂寞的方式,和彼此没有关系,只使那个人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并且足够干净。只是我想照顾你,仅此而已。这并不是怜悯。 (五) 我想我已经无法爱上任何男人,所以我们以后做朋友,答应我,做一辈子的朋友。 说完那句话以后,我只身去了别的城市。我告诉姜际生,我要在薛梓铭离开之前离开,以此保护自己。 他说,保持联系。 我们果真保持联系,除了网络,还有手机,我还会给他寄发表我小说的杂志,用方格纸给他写信,告诉他整个七月,这里一直在下雨,告诉他昨夜的电影,还有我的心情。 都是些琐碎的话,像夹在信里的细碎花瓣,在时间的手指揉搓下,慢慢泛黄。 再见姜际生,已经是暮秋,他辗转来到我所在的小城。我们抱着一大堆食物和红酒回到我的小屋。 天还没有黑透,街灯刹那间亮起来了,一窗的暮色中温热的黄再度重叠在一起,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一首熟悉而惆怅的老歌。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和一年前一样决绝地问,你来做什么呢。 他不说话,侧头,我盯着他的侧影,那个雪花纷飞的夜晚,忽然游丝一样在记忆里轻轻萦绕。 章文佳:彼岸的烟火(3) 加了冰块的红酒,两个人竟赌气似的一杯一杯地喝。 我问他有什么打算,他说不知道。我于是拿来纸和笔,一本正经地给他策划起来,回自己的城市继续工作,结婚,生孩子,去南方下海,做一个事业型的男人…… 他笑着撕碎纸,问我,如果我跟一个和你一样的女子结婚,你说我会不会幸福。 我相信他是有点醉了,我说我不是上帝,你不要问我,也不要娶和我一样的女子。就算你要娶,你问我干吗?他吵架似的大声说,你不是说你是我的朋友吗,是朋友你就帮我参谋啊。 我把酒倒一点在他的杯子里,说别烦我了,再烦我的话干脆我收留你,要不要啊? 话一出口,我觉得自己肯定是喝多了,手里的杯子拿不稳,打了个转,跌落在地板上,顿时碎裂,鲜红如血一般的液体一点一滴,四处奔流。 片刻的恍惚后,我的心突然狂乱的跳动起来,我一直退,一直退,退到墙角。我说,我,我是开玩笑的,你明白吗,开玩笑的!我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可是,你哭什么?姜际生轻轻地问。 是的,是的,我哭什么? 我没有告诉姜际生,在这一年间,我曾经偷偷地回过一次曾经的城市,去参加薛梓铭的婚礼,去瞻仰那对笑脸如花的人的幸福,去看那美丽的新娘已微微隆起的腰腹。 我要亲手为自己的沉迷画上句号。 我曾经以为的以泪洗面没有,可是酒醉的薛梓铭却在无人处紧紧地拉住我。我从唇间发出最不屑的声音,“薛梓铭,这有意义吗,你是个疯子。” 薛梓铭微笑,是的,我是个疯子,我明明那么爱你,却在那时,抛弃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望着他,世界在那一刻很安静。 我是天底下最懦弱的男人。而你,你是天底下最薄情的女人。我怕你伤害我,所以不如早一点离开你。我深知你的性情,不可能为一个男子停驻脚步,所以我只能伤害你。亦阑,我爱我现在的妻子永不会多过爱你,我只想借口她,给自己一个理由,离开你。 我想我会一直记得那个夏天,那个小城一直落雨的夏天,光阴明白,世界清脆。 姜际生拿起杯子,缓缓地向窗外倾倒,背着我说,还记得那次,你把杯子捏碎了吗。你流了很多血,像红酒一样的颜色。 记得,我咬着嘴唇,我还记得,你答应我,我们做朋友,因为我已经无法爱上任何男人。 是,我答应过你。他没有转过身。 那么,重复一遍,不要回头。 我看到他的背影微微颤抖,终于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传来他的声音。 我答应你,我们做一辈子的朋友。 薛梓铭说得对,我确实是天底下最薄情的女子,我似乎爱的遍体鳞伤,其实我爱的只是自己。只是我爱的能力如此贫乏,对别人不好,对自己也不好。一直都不好。 姜际生转头,看到的是我无比灿烂的笑脸,还不快把地上收拾干净。 他听话的去找抹布,我转身进了洗手间,哗哗的水声中,虚脱似的,觉得放松了以后地累。 知道今天的遗憾原谅不了昨日的昏盲,我又何必要亲手将所有的自信都放弃?我又何必要一不小心讲出憔悴的语气? 那就这样吧。这样最好。松开我一直紧握的手心,一片碎玻璃静静地戳在爱情线的位置。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1) 你相信传说吗?在我们周围,在某个远方、某个我们无法抵达的角落,每时每刻都有传说诞生,都有传说变成现实。美丽也好,丑陋也好,安详也罢,恐怖也罢,你都无法拒绝传说,就像你总希望有一天能走好运,总担心什么时候噩耗会降临。其实,所有的传说都是人的映射,传说越美,便越证明人的局限;传说越可怕,也越证明人的卑微与恐惧。我们都生活在某个传说之中,日升月沉,生老病死。时间让这个传说一直延续下去,永不停息。 很久以前,我坐过一艘非常奇怪的船。上船的时候,船长对我们说,这次旅途的目的地是真实的世界,你们可能抵达,也可能永远在海上游荡,无法靠岸,迷失在时间的洪荒之中。本次航班不需要船票,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上船,但一上船就不能回头。船长是一个老到可以让别人忽略他年龄的伯伯。他还说,总有一天,你们会疑惑为何自己身在这艘船上,就像你们不知道为何自己会来到这个世界上一样。年轻人,当你们困惑的时候就去想,一切皆因选择。船长让我们在旅程中记住这句话,最好是永远铭记。 在船上你可以看到很多奇观,很多你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想象的奇观。第一天的清晨,我透过窗户看见了美丽的海上日出。当时的感觉就好像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完全陌生、完全新奇的世界。所有人都很激动,趴在自己的窗前兴奋地叫着、笑着,可透过别人的窗户,却只能看到一片漆黑。船长对莫名其妙的我们解释说:“这是因为你不可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看日出。年轻人,可别小看了你们身边的这扇窗户,它们都是有名字的,它们的名字就叫做‘空间’。” 船上的日子过得很悠闲。这里没有乏味的工作,没有苛刻的老板,没有不停涨价的商品和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你不必为健康担心,不必为工资操劳,也不必为子女的成长眉头紧锁。在这里你可以做任何事情,可以海阔天空地思考,完全是一个自由人。我最爱做的事就是睡觉,醒来之后去一个人很少的地方坐一会儿,点一支烟,有时还会喝上两杯。正如你所见,我是个非常慵懒的人。 慵懒人的日子通常也过得很慵懒。在生活上我似乎没什么欲望。有些人嫌自己的房间太小,窗户不够大,有些人整天为午餐上的鸡蛋太老、猪肉太咸而抱怨,而想透过别人的窗户看风景的人更比比皆是。我则不同,我不要求过高的物质享受,足够了就行。 不过,也有人对物质的要求比我更低。我隔壁住着一对印第安夫妇,他们一日三餐都要省下一半给住在他们对门的美国佬。很多人为他们抱不平,但他们倒也不在乎,他们的笑容里有安乐天命的祥和,似乎早已习惯逆来顺受。我很同情他们,也很羡慕他们。同情他们拥有的世界太渺小,羡慕他们不知道自己以外的世界有多辽阔。而同时,在某个地方,也必定有一个人在以同样的方式同情着我、羡慕着我,而在那人身后,会不会也有一个人这样看待他呢?如此说来,人类社会岂不就像一条无限长的锁链,一环扣一环?你可以说不认识某个人,但决不能说与某个人无关。想想也真的很奇妙,你这一环稍稍弯曲一下,说不定无限远处的某个环便因此而改变一生的命运。 这一点我曾亲眼见证过。我有一个朋友,多年前爱上一个有夫之妇,那个女人对他也颇有感情,两人的关系一直很暧昧。后来东窗事发,他们的关系被人发现,闲言碎语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女人的丈夫知道了这事,来找我朋友算账。那天以后,我朋友就成了瘸子,而女人的丈夫也进了大牢。女人孤身一人去了加拿大,结果煤气中毒,死了。那栋楼也因此失了一场火,一个小男孩的父母葬身火海。我想那个小男孩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变成孤儿的起因。其实真正的起因有谁知道呢?在我们所认为的起因之前,会不会有更悠远、更古老的起因呢?两年前,我那朋友告诉我,其实他和那女人原本就该成为夫妻的,怪就怪那个新加坡来的商人和之后的千差万错。我没问具体的经过,知道了又如何?仍旧找不到起因。那一刻我突然明白,这世上有成千上万种关系,最最亘古不变的,恐怕就是因果关系了。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2) 也许是船上的日子太过悠闲,竟让我们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当我们猛然间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我们去找船长,他把我们带到甲板上,指着大海问:“你们看看这片海有什么不同。”我们面面相觑,不明究竟。船长平静地说:“这片海和你们的窗户一样,也是有名字的,它的名字就叫做‘时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时间的海上颠簸。时间的海里只有洪荒,没有岛,也没有岸。上船的时候我跟你们说过,这次旅行可能永远无法到达终点,然而船上的食物是有限的。从明天起,你们就要开始饿肚子了。”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家里很穷,常常吃不饱饭,饥饿是我童年最深刻的记忆,也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恐惧。第二天,我发现碗中的食物果然少了一半,似乎还没嚼出味来就吃完了,我说过我是一个没什么物质欲望的人吗?但是那一刻,我却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欲望瞬间膨胀了,尽管我在怨声载道的人群里依然沉默。 饿了几天后,我开始考虑用一些不大光明的方法。我发现盛饭的师傅不论碗大碗小都只盛一半,所以我最需要的是一只大碗,可在这艘餐具统一分配的船上,找到一只大碗难于登天,况且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一个来自北欧的中年人无意中得到一只大碗,可以吃到比别人多一倍的食物,然而没过几天就被别人发现,愤怒的人群把他推下了船。往后的一段时间里,不停有人莫名其妙地得到一只大碗,也不停有人被活生生地推下船。直到有一天,我的桌子上也平白无故地多出一只大碗来,才终于明白,原来一切都是盛饭师傅的阴谋!那只大碗我没用,偷偷地放在了别人的桌子上,结果那人当天就被推下了船。盛饭师傅和我都很清楚,如果自己想活得久一点,船上的人必须越少越好。不知过了多久,船上的人少了一半,大家又能吃饱饭了,大碗也随之销声匿迹。剩下的人又恢复到了原先的生活状态,我继续慵懒,继续淡泊。那一半人如果知道真相的话一定死不瞑目,这么多条人命加起来竟然只值一只大碗。 顺便说一下,还记得那几个无故占有印第安夫妇食物的美国佬吗?他们都死了,被印第安夫妇用尖刀捅死的,而那对印第安夫妇则被人以杀人罪活生生地推下了船。 经过这次动乱,很多人起了返回的念头。大家央求船长改变航向。船长摇了摇头,无奈地笑着说:“你们知不知道,这艘船从未启动过,一直都是自己在开,我怎么改变航向?”人们不信,因为每个人都很清楚,这世上绝不存在自己能够航行的船。可船长反问:“你们有谁见过启动时间的人?”人们沉默了。船长又说:“当初我跟你们讲得很清楚了,上船以后便只能前进,无法回头。如果你们真的想返回,只有自己跳下船,从这里游回去。你们千万别以为这里离岸很远,有些人游一辈子都回不去,但有些人说不定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有谁想试试吗?” “有谁想试试吗?”这句话船长说了很多遍,但始终没有人站出来。当时我想,如果是在上船前,船长说这次航行很凶险,有谁想试试吗,站出来的人一定不少。不知为什么,人们对待决定,似乎永远比对待后悔有胆量。 既然不能回头,我们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回忆当初上船的初衷。大家聚在一起聊了起来,有些人的口述的确绘声绘色,但更多的人只是无奈地摇摇头,把初衷忘了个一干二净。我想起曾经在岸上的日子。我做事从来不需要初衷,似乎也没什么目的,可能也是因为我慵懒的本性吧?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如果非要给个原因的话,也只能是: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上了,所以只好活着。那时我经常问别人我是谁,久而久之,就精神分裂了,至少在别人的口中我是如此。我父母早亡,从小跟着叔叔,我连做梦都想再看一看爸妈的模样。后来叔叔病逝,妻子也出车祸死了,我坚信自己是个非常悲剧的人,所以我要逃,逃到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这或许就是我上船的初衷吧?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3) 当晚我喝了很多酒,灵魂似乎也跟着酒精在身体里烧着了。朦胧中我模模糊糊地想起,很久以前,在我们上船的时候,船长曾对我们说过,总有一天你们会疑惑自己为何身在这艘船上。所谓疑惑,是指忘记初衷呢,还是对当时的选择感到后悔呢?酒劲上涌,我又糊涂了。 第二天,我在甲板上遇见船长,聊了很久。我把我上船的初衷告诉他,问他还记得初衷的人会不会没有疑惑。老船长笑呵呵地说,其实你原本就没有初衷,人会做一件事,要么因为必然,要么因为选择,初衷只不过是选择极小一部分的含义,所以你的疑惑注定无法避免。有一天,当你发现自己不再有疑惑时,你便可以上岸了。我问他,我们的目的地到底是个怎样的地方。老船长耸耸肩,说正是你们来的地方。我赶忙问,那我岂不是要重新面对悲剧了。“你会觉得那是悲剧,正是因为你心里还有疑惑。真正的悲剧是无声无息的,甚至不会让人觉得那是悲剧,而是理所当然。只有肤浅的悲剧才让人落泪,让人痛不欲生。”看着苍茫的时间之海,老船长如是说。 临走时他还告诉我,不久后船会遇到一场大风暴,任何人都可能在风暴中丧生,你不必问我能否避免,时间之海上发生的一切都是注定的。 我不得不开始考虑身后事。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唯一牵挂的,或许就是某个曾经帮助过我的人。我把写好的遗嘱装进漂流瓶,然后从船上扔了下去。不知时间之海上的漂流瓶会不会有人拾到。 收到这只漂流瓶千万不要惊讶,感谢仁慈温厚的时间把它带到你的身边。也许我就快死了,这一辈子我从未富有过,所以没什么财富能留给你,我只想对你说一声:感谢你曾经那样无私地帮助过我。 这几年我一直都住在一艘船上,而这艘船迷失在时间之海里,或许永远也走不出去。你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一个人在一艘船上呆几年,不会发疯吗?其实,地球本身也是一艘船,只不过略微大一点而已。从大船跳到小船,自然会觉得气闷,觉得生活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太多。而如果一个人本就出生在小船上,并且在那里过完一生,他一定认为小船就是整个世界。在我们所居住的大船之外,有没有更大的船呢?谁都无法断言。更何况,即使在这艘大船上,我们真正能够抵达的地方也是极少的。千万别嘲笑井底之蛙,因为我们都是。 今天和船长聊了很多,他是个无法琢磨的人。他似乎什么都知道,关于未来,关于玄机。他跟我说了什么叫做真正的悲剧,我实在无法理解。你可以把他当成哲人,也可以把他当成疯子。如果有一天你见到一个老到可以让人忽略他年龄的伯伯,最好敬而远之。人如果想活得轻松点,最好不要知道太多东西。 船上的生活很古怪,但也可以说很正常。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很多想都不敢想的奇观,而且每天绝对会有新鲜事发生,仿佛世界上所有的惊奇与偶然全部聚集在此。每一种肤色,每一个种族,每一个历史文化背景的人都有……唉,怎么跟你说呢?真是一言难尽!但是,如果哪一天你有机会乘坐这艘船,千万千万别上来。这是过来人对你的忠告! 其实我本不该给你什么忠告的,因为我很清楚,到时你一定会上船,就像你无法拒绝你的出世一样。近几天我发现了一个道理:人们对待决定,似乎永远比对待后悔有胆量。好自为之吧。 好像还有很多话要说,但实在理不出头绪来,就跟你说最后一句话吧。在这船上过了几年,我似乎明白了某个道理,可我无法将它清楚地向你表述。我只能告诉你无比朦胧的两个字:局限。 一周后,大风暴如约而至。 我亲眼看见坚固的船桅像鱼刺一样被龙卷风轻易折断,船身也终于在巨浪一次接一次的撞击后支离破碎……这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终结!时间之海没有偏心眼地吞没没落文明而留下发达文明,也没有对最具优越性的共产主义社会网开一面。任何历史,任何文化,任何人在这场终结面前都没有分别。 郭龙:我们在劫难逃(4) 我落水不久便昏死过去。而当我醒来时,已经站在当初上船的地方了。周围的一切没发生丝毫变化,唯一不同的,就是我比那个时候老了。 船长走过来跟我握手。“欢迎来到真实的世界。” “你是说我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是的,年轻人。” “可是,我仍然有很多事情不明白。心中还有疑惑的人,怎么能够上岸?” “你已经没有疑惑了,只不过是你自己没有觉察而已。即使有,也不必再问。还记得上船前我跟你说过的话吗?一切皆因选择。” “选择?可是我并没有做出什么选择……” “你已经选择了。事实上,你可以站在这里而没被淹死,正是因为你的选择。再见了,年轻人,我还要去接下一批乘客呢。前程保重。” 船长走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而我也毫无悬念地重新融入这个社会,乏味的工作、苛刻的老板、不停涨价的商品、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我想我再也无法慵懒了。有时走在路上,会突然觉得自己并没有回来,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乘坐过那艘不可思议的船。挺像庄周梦蝶的。至于到底谁是庄周谁是蝴蝶,还有谁在乎呢?晚上,我总是无法自抑地想起那个漂流瓶。其实我一直很想知道,那个漂流瓶到底漂到了什么地方。 我的故事说完了,很奇怪吧!其实这只不过是一个传说。你相信传说吗?在我们周围,在某个远方、某个我们无法抵达的角落,每时每刻都有传说诞生,都有传说变成现实。 刘梦怡:良辰美景(1)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奈何天?” 午后的房间,阳光被无限地拉长,在你背上折射成一个清晰的影子。你的手指在我发间寸寸地流连而过。电光火石间,我们早已忘记谁是谁。情到深处,你一遍遍地唤我的名字,微凉,微凉。 你说,为什么我不是一出世便与你相识,我恨自己爱你的时间不够多。我侧头,牙齿抵在你的肩上,狠狠地咬下去。我要让你疼痛,在这样近乎疯狂的绝望中,唯有疼痛可以覆盖所有的不甘。 情欲是水,流淌过每一个华丽的春天。我们沉溺于肌肤相亲,彼时灵魂已经在另一处沦陷。就像《情人》里面那个贫穷的法国女孩和富裕的华籍少年,爱情这般深沉,却又无忘。 景年,你要在很多年后都记得我此刻的柔情无限,记得我眉心的痣是前世爱你的痕迹。 那个枯干烦躁的夏日一直在我的记忆里如座丰碑般不倒,我忘记了凤仙花是开得怎样的漫山遍野如痴如醉,忘记了它殷红的色泽是怎样染上少女的纤纤十指,怎么在她们葱白的指甲上描绘出别样的风景…… 我忘却了一切,却独独记得某天,我们初相识。 当时我大四实习,在一家商店做促销,兜售些初中高中生喜欢的饰品,心境亦如个孩子般澄空明净。 你是蓦然间闯进我的生活的,若一个骑士驾着白马,偕同七色云彩,拉开了所有厚重的帷幕。硬生生出现在我的视线面前,一张年轻的脸和满身蓬勃的朝气。 刹那间,风起云涌,星辰交辉,世界醉了。 我收起内心所有的波澜,只是以一种诧异的眼神望着你。一个成年男子竟会对我手中HELLO KITTY的饰品驻足。 你似觉得尴尬,转身离去。但终究又折回来,再离去……这样反反复复几次,我不由浅笑。问你,先生,到底想买什么? 你这个时候表现出奇的像一个纨绔子弟,明亮的眼睛肆无忌惮地直视我,轻浮地说,我要买的是你的心。 景年,在我们的爱情交易里,我一直是个不称职的销售员,把自己的热情一点点廉价兜售出,却换得你的薄情,和满身的疲惫,纵横交错,触目惊心。 你总喜欢说,林微凉,宋景年,你看我们的名字组成了良辰美景。 我莞尔,不过是形同虚设。 不知是不是幻觉,我竟看见了你眉宇间一丝淡淡的愁绪,随即转瞬而逝,让我不得不怀疑它是否真实地存在过,一向没心没肺的宋景年何以会有如此小心翼翼的表情。你搂紧我的腰,嘴唇紧贴着我的耳际,潮湿的热气喷薄而出。你说,微凉,你是不是不相信我们会长长久久? 你带我去长生殿,当年唐明皇和杨玉环许下爱情誓言的地方。在空无一人的大殿上,我们交错着十指,双双跪下。你闭上眼睛,无比虔诚地念着那两句诗:“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字一句,在我的心里荡气回肠。但我却没来由地慌了神,谁都知道那个高傲的帝王,却守护不了生命中的唯一,只能任她的身躯化为尘土,化为沙石。马巍坡前红颜空死,将一纸千古的佳话也弄得黯然失色。罗密欧因为许下关于月亮的誓言而忽视了它的阴晴圆缺,所以注定遭受悲欢离合。那么景年,你这个悲剧性的誓言是否也预知了我们的结局呢? 走出大殿的时候,杨玉环悄然来到我身边,她说,世间的男子皆无情,李隆基纵使再爱我,也不抵那至高无上的龙椅。 无数个她的影像开始在我面前变幻,着一袭月白长裙,柔媚似水的杨贵妃,自怜而舞,颠倒众生的杨贵妃,还有那个头发散乱,神情凄厉的杨贵妃。 那么多个她最后重叠在一起,化为了马巍坡上自尽时的一尺白绫。 我的身体开始颤抖,手心沁出了细细的汗。 你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不语。只是抱紧你。 景年,以前我不是这样的。我有着北方女子独有的性格,干净豪爽,做事从不拖泥带水。 刘梦怡:良辰美景(2) 可是你让我开始变得敏感,变得多愁善感。那个炎热夏日里与宋景年的某次邂逅,将林微凉的一生都改变。 车祸,横空降临,在我的25岁,饱满而怅然的青春年华自此不再完整。我的身体并无大碍,只是一张脸开始面目全非。 待我出院,便急急想去寻你。这么多天在疗养院与世隔绝的日子,让我近乎发狂,景年,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 在你租住的那幢单身公寓前,我终于看见你,依旧是自信和神采飞扬的笑容。只是你的身边竟站着另一个女子,穿一身粉红色碎花连衣裙。那抹柔和的色泽,突然间轻易地刺痛了我的眼睛。你为她打开车门,扶她入座。然后弯下腰替她将纤长的发丝别在脑后,亲吻她的脸颊,一切的动作都如此娴熟和充满爱怜。 我疯了般冲到车子前面,张开双臂,挡住了你们的去路。你把头伸出窗口,朝我厌恶地吼道,哪里来的丑婆娘,到这里发疯。 你居然已不识得我,双手在那一瞬间颓然放下,我落荒而逃。 宋景年,原来你爱上的只是那个面容姣好的林微凉。 坐在镜子前,我夹着摩尔香烟的细长手指慢慢抚摸自己坑坑洼洼的脸,嘴角荡漾起阵阵冷笑。悲伤似古旧的油漆,层层剥落,仅剩下绝望,在那里覆盖一切。 你身边的角色早已转换,我只是个过气了的演员。 很多时候我想起那次车祸的起因,双手忍不住紧紧握住,指节突起,一条条青色的筋若隐若现。我完全有理由恨你,可是这样深切的爱里面,就算恨也变成了无力的想念。 那日,我执意要自己开车,你拗不过我,便坐在我身边。我把速度加到最大,车子在纷繁的人群中绝尘而过。也许只有在极致的风里,才可以忘记满心的荒芜与失措。 我开始语无伦次,问你,如果有一天我们死去,会不会变成鱼。 我说,景年,你知道吗,我喜欢那条居住在海底的忧伤的美人鱼,喜欢她美丽的舞步,喜欢她的长发在空中纠缠交错的样子。 你终于打断我的絮絮不止。你说,微凉,你有太深重的幻觉,人死之后什么都不是,只剩下尸体在时间里溃烂,人总是要归于虚无,这是一场轮回。 我的手不由地松开了方向盘,捂住脸说,景年,我只是想知道当有一天我们死去,那些爱是否还存在? 可是还未来得及等你的回答,车子便失了控,向前面的电线杆撞去。你忙朝我喊,微凉,快踩刹车。慌乱中,我却误踩了油门,世界因为那根突兀的电线杆而走到了尽头。最后一秒,我闭上眼睛抱紧了你。 如果这一刻变是末日,那么我甘愿在你的呼吸里沉醉,甘愿在你的怀抱中死去。 景年,我会如此失态,仅因为你的那个故事。 你一直有一个秘密深埋在心底,所有人都不知。 在北方的农村,你有一个年少时的情人。那时你17岁,面容英俊,性格冷漠。亦有不少女孩子喜欢你,她们送很多精致的小礼物给你,有时候也会写上几句温柔的情话。那些粉红色的信纸上散发出的浓烈的香味,让你感到厌恶。你觉得周围的那些女孩是如此的俗艳和肤浅。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那时是村里最年轻的寡妇。一些老人在午后闲谈时总会提到她。他们说她是不祥的人,说她是整个村庄的克星。在她刚嫁过来的那天,穿着簇新的嫁衣,等着她生命中唯一的一个男人,连她的笑容都是鲜艳而幸福的。只是这样的笑最终在她脸上僵硬。谁都不会想到,洞房花烛夜,新郎猝死。 你第一次遇见她,是在村边的小溪。她正在用溪水洗脸,长长的头发潦草地束成一把,有几根发丝滑下来,顺着她的耳际,软软地贴着脸颊。 那是个明媚的三月,空气中流动着的是桃花的香味,连同她整个人都带上了这种清冷而绝艳的味道。你恍惚地看着,仿佛她是你遗失了多年的爱人。你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抱住了她,抱住这个如桃花般明艳的女子。 刘梦怡:良辰美景(3) 彼时,她比你大十岁,又是寡妇。这段不伦之恋马上为全村人所不齿。你的家人不愿再认你。在那个人情凉薄的地方,这是件极普通的事。是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供你上大学。远行的前一天,她躺在你的怀里,用冰凉的手一遍遍抚摸着你的脸。 她说,景年,我有一种感觉你总有一天将离开我。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当时那个无比凄凉的夜晚说的一句话竟会在许多年后成为事实。 你再一次回乡,已经25岁。你把自己在外面挣的一把笔钱交到她手中,说,这是欠你的,现在我们两清了。 她惊异地看着你,看着她的小情人说出如此冷漠无情的话。如果绝望可以在瞬间汹涌而至,那么一定是在这一刻。她终于明白物是人非的残忍。 你依然面容英俊,只是温柔不在。 她把满手的钱通通向空中抛去,那些脆薄的纸币迅速地飞舞着,发出“哗哗”的声音。 你最后一次亲吻了她。你说,对不起。因为我曾经爱过你。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你。 景年,你知道我听到这句话有多么的绝望吗,既怕你还爱着她,又怕你早已经将她忘得一干二净。其实我最怕的是将来的某一天,你也对我说这句话,因为我曾经爱过你。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你。 这些天,我一直暗暗地跟着你。蓄一头长而狂乱的头发,踩着你的步子,一点点靠近你,只是这条路仿佛永无止境,如同我所追求的幸福那么遥遥无期。可我即使站在了你面前那又怎样呢,你早已将我忘记。我们之间仅是咫尺,却有着今生今世再也无法逾越的距离。 我终于知道你身边那个女子的名字,桃白白,桃白白。灿若桃花的名字。景年,原来这辈子你所逃脱不了的只是这个桃花劫。 我想象着她在你身边眼波流转,顾盼生辉的样子,眼泪便忍不住从眼眶里倾斜而出。 你们去城隍庙吃小吃。那里的食物依然美味,品种不断翻新,山楂雨花石,椰丝糯米糍,紫米酒酿团……你拉着她的手,轻声问她要什么,她娇笑,难道你不知道吃多了要胖的吗? 你亦笑,把她搂进怀里说,你多胖,我都养着你。 一模一样的场景,一模一样的对话,再次重现在我眼前。我的记忆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那次我们来,要的是奶黄卷,它刚上市,买的人很多,排了长长一条队,你满身大汗挤着帮我去买。其实这不过是种很普通的食物,用鸡蛋、黄油、白砂糖等制馅,用水磨糯米粉制皮,然后按照糯米卷的方法卷起来。可当时它因为融合了你的细心与关怀,在我心里成了一道最甜蜜的点心。 你说如果你喜欢吃,我天天帮你去买。我亦不领情,对你说,那我吃胖了怎么办?你说,你再胖我对你的爱都不会变。 想到这里,我不由轻声冷笑,男人的诺言不过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晴光出现,它们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今我不过是失去一张完美的脸,你却已不识得我。 景年,我很庆幸你公寓的钥匙还没有变,以至于我轻而易举地就走了进来。 你知道吗,为了这场谋杀我策划了多久,等待了多久,就为了挑一个桃白白不在的日子。我想让你的生命在我手中结束,让你在最后一刻眼里所充斥的只有我的样子。 我无法再忍受你拉着另一个女子的手,带她去曾经我们去过的地方,把所有曾经对我许下的誓言再对她说。 你看,连上帝都在帮我。此刻你在房间里睡得多么香啊。即使我已经悄悄坐到了你的床上,即使我已经把刀抵在了你的脖子上,你亦没有感觉。 我承认我不是圣人,不会说那种只要我的爱人幸福我就幸福的话,真正的爱情就是要完全的占有。可以微笑着说放弃的人,只有一种可能,他或者她真的是不爱了。情缘错落,一切都走到了尽头,那么即使再纠纠缠缠,也不会再有结果。 我的刀锋开始慢慢深入,它划破了你的皮肤,鲜血流下来,媚人的色泽,如同一朵朵艳红色的玫瑰。 刘梦怡:良辰美景(4) 你在那一刻惊醒,起身要反抗。 我对你笑了,景年,你说过的,要把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都送给我。 你震惊,脸上是猝不及防的伤害神情。你低声问我,微凉,微凉,你是微凉吗? 我的身子慢慢弯下来,靠近你,在你耳边吐气若兰,难道你认为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二个林微凉吗? 你放弃了所有的挣扎,脸上呈现出了一种奇异的,满足的笑。 当我做完一切后,神情疲惫地走出了屋子,我早已想好,要与你同生或者共死,处理好你的尸体,我会去江边自尽。 来到门口的时候,桃白白回来了,这个夺了我所有幸福的女人,这个我一直想要知道她长什么样却每次都只能瞥到她一个优雅的背影的女子。 今天,我终于看清了她。 传说中的桃白白,她长着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那一刹那,我的泪凄惶而下。 后记:林微凉永远不知,自他们出车祸后,宋景年便疯了般去找她,却得到消息,说她已丧身。而桃白白永远不知,她被宋景年这般恩宠,只因长得像一个名叫林微凉的女子。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1) (一)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这个时候我坐在冬天的北回归线上怀恋从前。 从前的你还只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笑容满面的小女生,你的小酒窝不经意间就让整个季节陶醉其中。眼眸明亮。笑容里没有尘俗的悲愁。 而今我站在喧闹肮脏的公车站牌下翘首。期待从过往的某辆公车上走下来的你。 冬天的上午,有风吹来,扬起灰蒙蒙的尘埃。我猜想许久不见的你,可曾有了改变。从前的那个前桌,那个让人心生暖意的小麻雀,如今是不是变成了大凤凰。 我渴念看到不一样的你,却又害怕看到太多的改变。所幸,你的出现在我的意料之中。 装作仰天,看不见你们,这是我土到掉渣的捉弄方式。 你和阿敏,那个曾经看我的小说看到眼睛发红的女生。我看到你们相携着走来,拉直了的头发在风中飞扬。短裙,长靴,一点不似高中时代那个不善修饰,头发只是简单地束起来,看书看到累得时候会用手揉揉眼睛的你。 那个时候,我们的课桌上堆放了高高的一叠复习资料。在诸如《完形填空100道》或者《金考卷》填补起来的那些罅隙间,似乎空气也混杂了一丝压抑。聊以慰藉的理由,便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了某份模拟卷或者选择题的答对率达到了历史以来最高的水平。每天生活在复习预习和作业包围起来的狭小空间里,算计着如何挤压出更多的时间来背诵英文单词或者记住某道数学题的解题方法。三角函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好多曾经念念不忘的名词如今回首的时候陌生到哑然。 今天一群老同学在办公室里和高三的数学老师寒暄的时候,拿起了一份高三的数学卷子,却发现没有一道题是我会做的。头脑一片空白,仿佛你处心积虑吸取的那些营养因为一次大病而消失殆尽。它们悉数还给了曾经的旧时光。还给了曾经那段因为谋取高分而惨淡经营的岁月。 像是断裂的东非大裂谷,无尽的失落感和膨胀的虚空次第埋葬。 (二) 与疾奔而去的时间背道而驰。 而我,依然还是那个嘻嘻哈哈口无遮拦的少年。今晨,躲在被窝里想象重回母校的光景。无数可能的片段弥合了现实和想象之间的缝隙,些许的激动,让处于半睡眠状态的意识苏醒过来。 天空高远,日光倾斜。 我看到风吹动房间的窗帘。 想起昨晚,与几个初中的同学相聚。都是那时候可以用“猪兄狗弟”来形容的关系。那个时候的自己,还只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也无法追究什么原因让一个老师眼中的乖乖学生和一群经常逃课、喝酒、吸烟、打架的所谓问题学生混迹一块。没有参与他们的危险活动,却好似一块八面体,以任何一面吻合他们的某些观点和举止。 后来毕业的毕业,辍学的辍学,天涯海角,各自离散。许久不曾联系,彼此间隔着看不见的河流,我可以听见河水汩汩流动的声音,它绕过我们中间空白的那些时间,然后一路向前。这段时间,我们各自行走在虬乱的轨道上。有人夹缝求生,有人一路凯歌。 我无权知道这么长久的时间,他们以怎样的状态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有人做生意,有人打工。 如今我所看到的,是在社会里摸滚打爬了许久的,有着历练眼神和成熟举止的社会青年。如此描述他们,并没有任何贬低的意味。只是,这些年来,彼此因了初中的美好岁月而将关系牵连着延续至今。 那个时候的你们,曾有一次因为打架而被集体叫到教导处。也曾是轰动一时的事情。记过的记过,受伤的受伤。惊心动魄的片段我没有经历过,我没有和你们出生入死过,但不忍心看到你们在残酷的打架斗殴里维护着彼此的尊严。 贝克,曾经我们是那样如胶似漆的兄弟。隔着一层楼依然每天像是恋爱中的小孩子一样写纸条。只因老师的一句话,你便决意抛弃那些颓唐的日子。我们的朋友关系确立得如此简单。之后便是每日的形影不离,在初中那些接近透明的时光里,因你,认识了后来的这群人,阿友,丹,弟仔,蚯蚓,老赤……和你还有阿友应该是走得最近的。而今,只有我和阿友二人还在大学校园里踽踽独行。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2) 渐渐的,有些东西在远离,你说的,想要逃开一个混迹已久的世界。 然后是中考,你没能如愿一起考到高中。之后,仿若生命里有什么生生拉扯着,分道扬镳。我不愿看到这样的结局,经过我生命里的朋友,如何就这样被丢弃在时间的隧道里。我无能为力。为无法坦然面对犯下错误的你感到窝囊。 而我知道,这些都是我内心的懦弱,我为自己蒙羞。 可是,这个时候,我依然感到庆幸。 (三) 我们之间的距离,只需轻轻的一个手指,便恍若隔世。 而我,我依然庆幸。庆幸你们未曾把我排斥在外。从初中,到高中,到大学,求学的地方随着渐渐远离。从北回归线上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镇,到繁华似锦的大都市。 而当我越走越远的时候,你们依然站在岁月的深处静静地看着我。如同昨夜,兴致所至,一路飙着车说要到山脚下去吃猫肉。公路上车辆稀少,坐在贝克的“金丝公主”(一种类似哈雷的摩托)后座上,冷风刺骨。大喊着“冷死了”或者哈哈大笑,让飞驰而过的快感击退寒意。时光快速倒流,也是这么一帮人,也曾经年少轻狂过,仗剑走天涯。害怕与你们突然之间失却了共同语言,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地掂掇着如何措辞,兴许你们会觉得我虚妄。在贝克家喝茶聊天的时候,丹,你给我端茶的时候我真的很不知所措。或许这只是一个小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举措,出于客气或者习惯。还记得暑假的时候几个人在你家喝酒的时候,你们谈着生意上的事情以及一些人情世故。而我却不知如何接上话,只能低着头闷喝着酒,吃菜。 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好似温室里的花朵。弱不禁风,我只能在校园里做着不可一世的佼佼者。所谓人情世故所谓待人处世,许多时候都是任性至极。不管外表如何成熟,不管是不是一天不刮胡须便会略见沧桑。 而内心,依然只是一片荒芜,流离失所,兵荒马乱。 别人拿钦羡的目光将你奉若高人一等,而只有你知道,有时候,所谓的光环不过虚幻至极。你不过在某些方面多了上帝赋予的禀赋,除此之外,你一无所有。 吃不到猫肉,转移阵地,吃起砂锅粥。几个人围坐一桌,都只是客气的插科打诨。如斯冬夜,如斯惶惑,让热气腾腾的鳝鱼粥驱散寒冷。不知你们,在看到我的时候,是否也钦羡我,抑或我们互不相让,都不过一个简单的“围城”心理可以概括罢了。 但可以概括的,又何尝是彼此触摸不清的微妙心理,不可以概括的事情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我们的耳朵,我们年少轻狂单薄的轮廓。 (四) 回到家里,已是午夜。爸不知我外出,门被锁。我第一次成了晚归的少年。四周早已一片寂静。他们的摩托车开出许久,剩余消逝的声音回荡在空旷而寂寥的村落上空。转过身看着昏黄的路灯。我不知道,是不是它也像我一样寂寥? 街坊邻居都已入睡。我不敢喊太大声。几句之后,无人应答,便掏出手机拨了家里的号码。 黑暗中听见家里电话持续不断的铃声,像是午夜里不经意间发出的呓语。片刻之后,听见爸匆匆下楼的声音。脚步踏过家里的地板,然后利索地开了门。 “我以为你睡了。” “跟同学出去吃饭了,妈没有告诉你?” “快进来吧。” 爸把钥匙给了我,便上楼去睡觉了,黑暗中我看到他穿着短裤的身影。我总是不敢太仔细地去看父母,我怕看到他们头上不经意间冒出来的白发,怕看到他们突然发出腰酸背痛的感慨。很小很小的时候,在我眼里,父母是不会老的。而没想到才过了几年,我明显感到他们身上发生的变化。不是明显的衰老,在别人眼中,他们要比真实年龄年轻好几岁。只是时光还是无情地雕刻出了衰老的轮廓。 年来,我知道他们为了这个家操劳了。而我却并没有怎样好好地孝敬。我还没有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担负起赡养他们,支撑这个家。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3) 而我知道,他们并不奢求什么。只要我顺顺利利,便是最大的福祉。我的姐姐和妹妹们,有时候我无法在你们面前敞开心扉。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和你们若即若离,一个屋檐下,我们是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姐姐,我知道你很疼我,每次总是问我够不够钱花在学校吃得饱不饱。每次我去找你,你总是做很多好吃的给我吃,还带我去买衣服。我受了委屈,遇到挫折,你总是鼓励我,要我坚强。 而我,所能做的,就是让你知道我在学校所取得的每一项成就,让这些回报你的关心你的爱。 还有你,我的大妹,这个家里,你是最叛逆的一个,性格刚烈,甚至会和父母恶语相向。但我知道你骨子里是一个倔强的孩子,哥哥看到你的努力,不管是你一样喜欢的文字还是学业,尽管你成绩平平,但有所追求还是好的。家人可以不计较你的过错,尽管爸每次被你气到无法自抑的时候总是以断绝关系相威胁。但我知道,他只是一时气话。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只是你要懂事,多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虑。好多次,你总是说父母重男轻女偏袒我。但你要想想,你身上所有的东西,究竟哪一样比别人差了?父母总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只是希望你不要太任性。父母的辛劳,你终究无法完全体会。 小妹,我可爱的小妹。在家里,你是最小的,其实我知道,父母最疼的还是你。自幼,你便是个机灵乖巧的孩子,虽然有些没大没小,但从来没有人怨过你。我的朋友们说你是三姐妹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这些都是得意庆幸的资本。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来到青春期的孩子总会叛逆,以前的时候是姐姐和爸闹矛盾,吃的苦头不少。接着是大妹和爸闹矛盾,而现在,却是你。和父母言语不和便会小吵小闹,这些司空见惯的争吵早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有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勃然大怒也不是没有过,我不知道别人的家如何和睦,而我们家,却总是如此波澜起伏。 这些,都是我未曾写在文字里的,也不曾向别人提及的,关于家庭的某些隐秘的情境——以致我三番五次被误以为是独生子。 我们之间的距离,游移不定。我不知道是不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我们几个渐渐长大,我们就能明白父母的心。但我知道,与家的距离在隔了三个月之后依然没有缩短。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总有一扇门为我时刻打开。 这样一扇门,不华丽,不高贵,简简单单,没有密码,没有验证,我随时都可以出入,因为我是这个家里永远的孩子——这便是我唯一的钥匙。 (五) ——我陷在轮回的边缘等一道光线。 今天在澄中附近的书店里看到几米的书《我的心中每天开出一朵花》。记忆犹新的是里面的那句——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最美丽的惊喜。 在距离和一帮同学热热闹闹的聚会之后,独自一人跑到了书店。时光仿佛重叠,也曾是这样的午后,流连书店,大部分时候并没有买下一本书。只是翻来覆去地看。书架上摆放的,大部分是学习资料,浓墨重彩的包装以及带着蛊惑人心的广告语。曾经的我们,也是如此可悲地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捧着它们爱不释手,心甘情愿陷入题海里面寻死觅活,甘之如饴。 之后在操场,看春晓和阿鸟他们踢球,秀楠离开了,我因为分身乏术无法总和他们三个一起。所谓的深大“四大疯流才子”最终还是没有能好好相聚澄中。此刻已是下午五点。提着两本书晃到食堂四楼,乒乓球室,我和腾曾经挥洒球拍流下汗水的地方。闭上眼睛想象,仿若看到曾经奔跑跳跃撕心裂肺呐喊的少年。 回母校,故地重游。看见你们,便是最大的惊喜。复读的同学,大学归来的同学,看见你们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如斯激动。如斯感慨。女生们忙着拥抱和聊天,我则看着她们然后冒出一句“怎么不给我拥抱?”,引来一片白眼。复读的这个班,全是学政治的。我们这群深受高考改革荼毒的孩子。有人坠入低谷,有人直上云霄,都是阴差阳错的结局。所担心的,是我们以这样的姿态归来,会不会给他们造成心理上的对比。但已不容多想,看着晴舒依然穿着熟悉的蓝白相间的校服。想起我们曾经雷打不动的课间毽子时间,小麻雀,阿敏,志佳,金宇,馥琳,还有很多很多的同学。我们曾经这样笑着度过了难得的休息时间。看着在空中划出优雅弧线的毽子,然后开心地,肆无忌惮地笑。这一次回母校,晴舒特地要我嘱咐馥琳记得带上毽子,然后郁闷的是根本没有时间可以踢。我们一帮人趁着他们补习的课间,堆在教室门口寒暄。聊得最多的,是关于“你在大学过得怎样?”或者“你在高三过得如何?”这样充满关怀语气的对话。彼此吐露大学第一学期所遭遇的喜怒哀乐。熙熙攘攘,竟也引起过往学弟学妹们的瞩目。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4) 高二和高三的班主任,我们习惯亲切地称之为“端姐”和“合兄”,取其姓名里的单字。端姐上个月完婚,一群人到她宿舍里去的时候,她便欣喜地让我们看新拍的结婚照。依然是光彩照人,一脸甜蜜。我们央求她要发喜糖给我们吃不然就赖着不走。师生见面,免不了嘘寒问暖一番寒暄,热热闹闹,羡煞旁人。 与老师的会面,从最初在空旷的操场上一直到凤起楼的办公室里,到后来端姐的宿舍,最后停留在吃饭的“盛丰烧鹅”。吃饭的时候拼了好几张桌子。男生也学会很绅士地帮女生夹菜,倒茶,这群曾经疯疯癫癫总给班里制造笑声的幼稚男终于也长大了。看着放假归来的大家,我这个老班长竟也会生出许多感慨,毕竟已然各自离散。去年的现在,我们也曾经相濡以沫着为了各自的大学艰涩攀登。班里的排名让许多人关注,提心吊胆,互相鼓励或者互相较劲,都已经遁入岁月的深处,曾为回忆时无法绕开的情节。许多人联系不上或者临时有事无法相聚。现在才知道,能够最后聚到一起的这些同学,多么不易。 合兄看到我们归来,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我们中间的这些人,每个人和老师之间都有着或长或短的故事。这是属于彼此,不能说的秘密。 (六) ——林。我一直想问你,你会不会觉得自己被高筑在心的围墙里。 ——会,一直一直。困在其中,走不出。偶尔,也只是爬上高墙,然后仰望。 这些,是我和你的对话。偶然一两句,可以击中内心,如箭穿心。 你的QQ名字,从最初那个无法判断性别的“小语”到现在散发着强烈的安妮风味的“未央”。 而一直不变的,是无须拐弯抹角的对话。面对彼此裸露的灵魂,赤诚而炽烈。有些人,不一定时常见面,却总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陪着你聊着让人看了如坠雾里的话题,不着边际。 标点符号,从来没有用过全角——除了用电脑上网的时候。这是你的习惯抑或只是偶然。 我习惯记下别人不经意间的印记。如同我总是在文字里写那些不为人所察觉的细节。曾经问过你,一个感情太过细腻的男生是不是很恐怖? 你的回答是,不恐怖。而我却一直,一直只是一个不善掩饰的人,喜怒哀乐,形于色。 你说,这样的人才最真实。 ——这个世界,真实的人容易被欺骗 ——同样。真实的人也在骗人。 ——这个世界其实很平等。 ——呵呵,被骗的同时也在骗人。 假若将彼此的三言两语组合起来,竟也颇有一番意味。你说喜欢我写的《秦歌》,看完有锥心的痛楚。而一直觉得,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应该生活在上个世纪初。而我却一直不甚明了,我的存在,是因了文字更加真实,还是因了文字,更加疏远。 曾经一度,那样迷茫,因为文字。让自己深陷一个泥沼。有人落井下石。那一次你发的信息我保留至今—— 我想你现在失去的一件很重要的东西便是淡然处世,虽然说我曾经以好奇的姿态审视过你,但也不至于被误解成套近乎,在喧嚣中迷失自我似乎已经是正常,但我希望你能努力打磨一双清晰的眼睛,情人易得,知己难求,诚然我两者皆不是,但当然也能定义为友,很高兴你懂得保护自己,但不要让自己的光环给你造成太多的伤怀。世事难辨真假,但不是所有人都想侵略你的心,或许这是你在喧世中存活的手段,但真诚的交往是有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朋友不是在你成名后便失去了本真,希望你能慢慢体会即便你不在意,祝你幸福……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这样一个被我归入QQ好友分组“师弟师妹”一栏的人,却不似泛泛之辈。所能聊的却可以轻易便刺探心里最柔软的角落,让你弃甲■兵,倒戈相向。 我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你所看到的每个人,都只是黑暗中的舞者。他们戴着面具手舞足蹈。抛给你的只是假象。一如《色戒》里梁朝伟的那句话,跟着粉墨登场的一般人,也荒腔走板地唱戏。而有些人,再暗淡的灯光也掩盖不了真实的光芒。浓妆淡抹。低眉信手续续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你便是其中之一吧,换在唐朝,我是江州司马青衫湿,你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林培源:假如时光倒流(5) 一如在学校所看到的你,退却了网络里的虚无缥缈,竟也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原谅我用这样无厘头的字眼形容你,你说是个了无生气的死人。只是,现实和虚幻之间的拼接需要缓冲期适应。 想起范玮琪的歌词: 像走在一条花开的路,不会错过美满,缘分转几个弯,证明我们不会走散,学会用眼神牵手那才浪漫。 有些人似曾相识。退却年龄退却性别退却距离便能与你灵魂,琴瑟合鸣。 (七) 七是怎样一个数字呢,我还是把你放在了最后一个。在我即将结束这篇不伦不类的文字时。 我亲爱的妹妹,曾经那么多传奇的故事被镌刻在青春的扉页。 七对你来说是个重要的数字,你一个人生活了七年之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今,当我隔着马路朝你挥手,看见你一如既往的微笑。 穿越马路,然后站到你面前。我说今天为了来见人,故意早起修理了一下头发。虽然是乱七八糟的发型。 看见你,你说我瘦了。自己也轻了几斤。知道你当初下定决心选了理科,即便学得辛苦,看到你努力,亦觉得欣慰。端姐现在是你的班主任,你说她很疼你。想当年她也很疼我,现在,一如既往。(容许我这么臭美吧。) 想起那一次高考前我中暑,你冒雨给我送来的羚羊水和药片。至今回忆起来仿佛只是昨日。但我知道一切已经久远,久远到我们需要动用回忆这样一个艰涩的字眼。 暑假里,写的第一篇小说叫《半夏》,仅此纪念,那一段风起云涌的奇迹。我们仍然是彼此的传奇对吧?你说陪我走过了高考,自己也似乎生死壮烈了一回,再也不怕高考了。 只是我想告诉你,亲爱的妹妹,你所做的那些事情,我一一铭刻在心里。我知道这些日子,你为了学习,舍弃了很多东西。但我同时也看到了你的改变,你不再是以前那个总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孩子,你拥有灿烂的笑容和越来越好的人缘。 我相信,生命里有些人即使物理距离上渐行渐远,但是心理距离却从未疏远。 你我相信,彼此路过,便不会错过。 尾声: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呢?是否依然像以前一样每个星期坐着摇摇晃晃的公车,一路听着MP3,穿梭在学校和家之间的路上。是否依然像以前一样,每天起早贪黑,刀锋上的行走。是否依然像以前一样,喜欢将自己的文字同别人分享,在看到文字发表时欣喜若狂。是否依然像以前一样,是那个拥有灿烂笑容没心没肺拿人开刷的少年? 而当一切繁华褪尽,我想说的只是,时光无法倒流。我们所能记住的便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我们所能做的,便是聚散离合,安之若素。 许炎:爱情来过这里(1) 曾梦想天荒地老, 所以拥抱过绝不会后悔。 当爱情最后变成了煎熬。 呢喃伤神。 分手只不过是旅途中遗留下一刻伤感, 却明媚的毒药。 深秋一片萧条。 穿越过落满寂寞的桐花路。 桐花路是墨城最为著名的一条路,驻扎了许多许多情人约会的场所。敲盘会馆即在路的尽头。或许许久之后我回过头来,会发觉这么一个小文案工作室,却始终沉积了无尽悲哀。据说那是一种宿命,也是一种格局。 “你是刚新来的么?”接完电话的女子转过身,用手径直触摸我的脸庞。“好漂亮的女孩子。”天生拥有极敏感防备意识的我禁不住后退了一步,满脸火烫。女子莞尔一笑,牵着我的手去主管室。 墨城开始流行一种发型,凌乱的大波浪微卷,配上大圈闪亮的耳环。如果玉面乖巧绯红,一会吸引很多男子的目光。而我,恰是如此。米依当时应该就是被我这种不设防线的可怜之美所欺骗。 米依是一个极端主义者,个性的碎发,破旧复古的衣着,火暴的脾气。我很喜欢这种人,打心底说。于是我们开始熟络起来,后来住到一起。 米依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习惯性地坐在地板上,靠着冰冷讲起她那些精彩纷呈的故事。其实,她的骨子里,就该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子。 世间的许多烟花,总会被人陈列在布满灰迹的角落里。等待着,在光彩喧天的时刻闪过每一个人的瞳孔。 米依说:“小乔,为什么不选择恋爱呢?难道还对前男友念念不忘么?”我摇摇头不语。米依把香烟拧灭,长长地吐出一条烟线,在灯关后的房间扩散,轻柔诡异。 后来,米依陆续地给我介绍了好几个男朋友,都被我婉言拒绝了。我想,在尚未逢到如三月扬花般美丽的爱情时,我会一直心静如水。 敲盘会馆的主事开始追求米依。他叫做互。一个浑身散发着野性的男人,骄傲而俊朗。情人节的时候,会馆聚餐,在桐花路一个名叫“叉点”的KTV,互深情地演唱了一首王力宏的《唯一》,歌声曲折跌宕,互满面虔诚,霎时竟像一个圣教徒,获得了米依的垂青。米依说:“这是一个有趣的男人。”而我觉得这情这景,完全是被浪漫所包围着的童话故事,只是其中的人甘愿沉溺至死。 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墨城的卧龙屡见不鲜,在各个酒吧和KTV都能见到能歌善舞的红男绿女们。其中又以桐花路最为扎堆者们所爱。转眼酷夏已至,米依和互已经交往了半年左右。 叉点新来了一个情歌王子。米依兴冲冲地带我去欣赏。相似KTV这种地方驻唱大厅,穿着确实超出我的想象:暗色花纹衬衣,纯棉质料;普通牛仔裤;平底鞋。看上去干净而纯良。我突然笑了。这就是臆想中的理想人选吗?对于他的突现,我的惊喜不加掩饰,笑意扩散到格外明媚。 米依走过去带来了他。 他笑一笑:“你好,我叫萧扬。米依的大学同学。”我忽然觉得原来这是一场陷阱。米依狡黠地吐吐舌头,摊开双手。我伸出手:“你好,我叫小乔。” 萧扬握住我的手说:“真是好名字。”他的笑适时挂在嘴角,然后大家一起坐下。 晚上的燥热越来越折磨人,脸被萧扬有意无意的注视催得火燎一般,喝酒也变得心不在焉。我借口上厕所,决定补一个妆。 出来的时候看见萧扬和米依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看见萧扬一直挂着笑容,但俊朗的轮廓却总似带着几分忧郁。不觉间,我已经在一场身不由己的坠入中踏步,前进不止。那一天我穿着浅色的上衣和裙子,镂空的刺绣图案,我知道我的样子无比可爱。 回家后,心里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心里揪着一般不舒服。和米依一起洗澡,双手滑过她身上早已被我触碰了千百遍的蝴蝶,那枚文身刻在米依胸前,在她的生命里扮演着伤心的媒介。 许炎:爱情来过这里(2) 米依转过身抱住我,头靠在我肩上:“扬说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对吗?”这一次我终于没有拒绝,轻轻地点头。 第二天早上,萧扬打来电话:“昨晚睡得还好吗?饿了吗?出来吃饭吧。”米依坚持着不肯一同去,最后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赴约。 桐花路的一家西餐厅,叫做“右右”。暗红格调,复古风格的墙壁以及饰物,温暖的房间和沁人的香甜味都是我所钟爱的。 吃完后扬建议休息一会儿,于是他点了咖啡和薯条。浓郁的咖啡烟雾里,我看见扬注视我的眼神于是低下头去吃薯条。扬忽然把手伸过来,轻轻地帮我擦掉嘴里残留的番茄酱,眼神变得温柔而充满了宠爱,幸福感瞬间袭满全身。 扬送我去会馆的时候突然笑了。他说:“不知道为什么,最近老是笑。”我看着他,一场无以言喻的爱情已经来临。 墨城翻天覆地地热着,我们的心里也是毫不消退的炽热。 回到会馆的时候,我看见互在他办公室的窗户望着我们,一脸麻木。互说:“你终于恋爱了,受不了寂寞了。”那一刻居然有心颤的感觉。 七月,萧扬请吃饭,有互和米依。 从重庆来的老字号火锅店,热火朝天。包厢里互一直没有出声,静静地听我们聊天。米依转过头去敲敲互的桌前:“怎么不说话?这可不像你的作风。”不错,互是一个健谈的男人,而且也是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和上司。互说:“没什么,有点不舒服。”然后欠身借口去了厕所。 米依看了我和萧扬一眼,埋下头吃碗里互夹的一大叠豆腐皮。黄里透白的豆腐皮,是米依吃火锅的首选。只是,我看着她一声不响地只顾吃来伪装有些于心不忍。米依的内在也很敏感,也很脆弱。 唯一什么也感觉不到的萧扬继续着愉悦的话题,直到互从洗手间出来。我感觉到一滴油从我嘴角溢了出来,心里一惊:果然,萧扬习惯性地伸手擦我的唇。 互站起来了,他指着萧扬说:“你让我觉得恶心。”然后愤然离开。米依不紧不慢地放下筷子,拿点卫生纸擦擦嘴: “不好意思,我去跟着他。” “呃。没有关系。”萧扬的笑容仍僵在脸上,弄不清自己做错了什么。 米依又燃起了香烟,DJ,水果味道。米依说:“小乔,我们该怎么办?”我摇摇头不知所措。除了萧扬对于爱情的经历和感悟少一些,我和米依都能看出互在吃醋,打心眼里他很在乎我。这个优秀的男人,从不屑对他的内心做任何修饰。 米依说:“我明天出差,去叶都。” 第二天,米依被我和互送上了去叶都的列车。 墨城车站,互和我并排站着,遥望远方。互说:“小乔我确实喜欢你。”夏季的天空一片闷热,我有些踉跄地退了几步,坐在月台上不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 雷声突至,紧接着是闪电。这是夏季的第一场暴雨。雨水打了下来,一颗比一颗大,一粒比一粒急促。夏热消退,猛烈的风吹得树枝呜啦啦哭泣,远处深长的狗尾巴草被成片吹倒,米依离去的方向无论如何也张望不至。 互走到我身边,抱起我。我的手伸去包里要拿出伞。互把包夺过丢在地上,炽热的唇扑面而来。 天亮了。 互在卫生间洗澡。醒来的我看着床单上一小片诡异的殷红,木然痴呆。该怎么继续下去?整个夜里,萧扬都在给我打电话,我却没办法去接。后来他发来了短信,互皱了下眉摁了关机。 开机画面是我自拍的一段秋叶落,用电脑处理过,看起来格外娇艳妖娆。而此刻,打开萧扬的短信我整个脑海里都充斥着忧伤:“小乔,早点睡。盖好被子,小心着凉。”而那个让他担忧的夜晚,互,那个优秀的男人,用几乎于强奸的方式得到了我。 桌子上,有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不——”我微笑着,看见互吐出最后一个字,慢慢闭上眼睛。 醒来时人躺在医院里。 许炎:爱情来过这里(3) 米依憔悴地说:“小乔,对不起。我不该走的。”说完泪如雨下,我想要去抚摸她的脸,告诉她其实当时我应该理智,拼命反抗,否则结局不会一样是如此,如此哀漠。 可是,胸口的疼痛让我开不了口,只是泪水,不断从眼角滑落。我手脚开始抽搐,互进来了。他拼命地推开米移,吼着:“都是我的错,你不要伤害她!” 望着这种局面,我痛苦地转开视线。米依一步一步后退:“小乔,照顾好自己。”从此以后,米依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出现过。 出院是一个星期以后,由于没有伤到内脏,医治及时,苟且活了下来。只是刀在胸口前留下了一抹刺目的伤痕。 接我的时候互和萧扬都在。能再见萧扬,我想我应该笑。住院那么久以来,我一直没见到他。据互说萧扬一直守到我醒的那一刻。 互说:“小乔,你恨我吗?” “不,一点儿都不。” “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我们只不过是在经历一种东西,叫做宿命。” 互把头埋下来,不敢看我的眼睛:“如果萧扬来接你,记得挽留他。” 互说:“你们聊吧。我去旁边。” 萧扬扶我到一处长椅坐下:“小乔,对不起。”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对不起,大家都在这么说,我哭笑不得。 萧扬说:“我将离开墨城了。我们做回朋友吧。有空我会回来看你。”我撇开头,噙着眼泪:“不可以留下来吗?” 萧扬摇摇头:“我太自私了。当时你手术出血过多,互和我的血型都适合你。可是我却因为害怕而退缩而迟疑。最后,互强行要医生抽够了需要的血液,他却因疲累倒在地上。” 我再也忍不住,剧烈抽泣。泛入秋季的昏黄闪烁着痛苦的光线。萧扬伸手擦我眼角止不住的泪水,轻声说:“再见。” 走了几步,萧扬回过头,眼里也挂着泪水,他哽咽着说:“小乔,我会记得你,记得墨城。爱情来过这里。” 王少帅:冬季恋歌(1) Key Words:初见,阳光,未知地。 九月的济南依然挡不住炎热的阳光,它们细碎的从繁茂的枝叶之间穿过,落在脚步拥挤的路上。一个人的许菲拖着巨大的行李箱走下火车,跟着匆忙的脚步向前走。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北方城市,之前她从未想过会来这里,可高考的结果总是令人难以预料,所有的巧合都在这段生命的路途上拥挤并且发生。她跟随着人们走出车站,一如生活多年的城市一样有着拥挤的人群,周围人声鼎沸,咿咿呀呀的声音穿透每个人的心房。她抬起头看看这里的天空,一片蓝色里隐约的有紫红色的雾霭。这就是要生活四年的城市吗?她在心里默默地想。车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或者躺在坐椅上睡觉,或者和旁边的人聊天,或者坐在自己的包上眼睛里流出茫然的神色。许菲小心地穿过人群走出来,随即天空吹来一阵热风,她大口地松了口气,然后拿出手机给远方家里的爸爸发了一条信息。 这时候一个中年男子走上来搭讪,哎,那个,他脸上一脸的歉意,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你是学生吧? 嗯,许菲疑惑地点头,她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男子究竟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外地的? 嗯,许菲又点点头。这时候男子沧桑的瞳孔中闪过一丝狡黠。 那个,同学,你,你好,我是天津的,我在这里被人偷了钱包。所以,你能不能,嘿嘿,我给你留下我的电话号码,等我一回天津就把钱还你。男子开始滔滔不绝,生怕许菲离开的时候他没有把这场演讲结束。 哦,许菲笑笑,忽然觉得这个男子很可怜,于是伸手去拿自己的钱包。这时候有人从后面咳嗽一下,她猛然惊醒,离家时候爸爸的话在耳边响起,一个人在外面一定照顾好自己,特别是车站,小心骗子和小偷。她抬起头看看男子,丝毫看不出脸上有什么异样。他究竟是不是骗子呢?许菲在心里想。男子看到许菲伸进包里的手重新抽出,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他看着她诚恳地说,小姑娘,我不是骗子,真的,我只要回去就把钱还你。许菲看着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其实在心里她也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不是骗子,他穿着整洁的西服,应该不是吧,可是脑中太多的告诫让她警戒起来。男子看着她脸上神色的变化,突然转身钻进的人群里面,消失得无影无踪。许菲惊异地看着车站里来来往往的人,接着无奈地笑了笑。 走上接待学生的专车后许菲感觉自己的大学生活也随即开始了,现在以及以后的时光都会不同于往昔的记忆,它们是树枝上伸展的新叶。她看着周围陌生的面孔突然有说不出的激情。这些人就是要同她一起生活在一个学校的孩子,她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错过,她们来自五湖四海却拥有着同一段命途。 校园里有着许多的树木,这个时候它们青葱的几乎要遮挡住整个天空。许菲走在路上的时候看到忙碌的身影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凄凉,她恍然的感觉这似乎并不是曾经想要的生活,可究竟怎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呢? 找到宿舍的时候宿舍里已经住下了五个女生,她们在相互客气的询问着对方的姓名偶尔谈起对这里的第一印象,看到许菲后沉默下来看她。许菲如释重负地把包放在床上,她向她们友好地笑笑。一个女孩子大胆问,你叫什么名字? 啊?那个,许菲,她向她们微笑。 哦,女孩点点头,我叫周美珍。接着其他的女孩也说出了各自的名字,可是许菲并没有完全记忆下来,一路的奔波后她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你家是哪里?她又问道,听口音好像不是济南的? 嗯,许菲朝她们点点头,我家是安徽。 哦,好远,她们一片惊讶。许菲向她们笑笑,心里默默地想确实很远,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想完之后开始整理东西,听到几个女生又叽叽喳喳地谈论起来。许菲很快就铺好了床铺,然后把行李都放床下。躺倒在床上的时候她想起高三时候的那段生活,大多数是安静的教室和匆忙的林荫路。画面悠远而清晰,她看见自己在里面安然的读书,默默地等待着时光错落的瞬间。 王少帅:冬季恋歌(2) 要出去吗?许菲回过神看到四个女孩子都已经换好衣服,我们打算出去走走,你呢? 一起去吧?有个女生一边照着镜子一边说。 是啊是啊,另两个也凑上来。 不了,我刚下火车,想休息一下,谢谢你们,许菲有些歉然地笑笑。她真的感觉有些累,只是自己想安静一下。 那好吧,她们点点头,我们走了。 回头见啊。 嗯,好,再见。 宿舍里安静下来的时候许菲走到窗台看外面的校园,眼中的世界被大片的墨绿色覆盖,细微的缝隙之间偶尔有少年的影子穿过。周围所有的声音终于像一段剧目一样落幕,从第一次见到这个城市她的身边就充斥了各种各样的喧闹声,而此刻终于是她一个人,一个人站在安静的世界里面,脑中一片空白。她举目远眺,高耸的建筑在一片灰色的云雾里面直抵天际,一种城市里的寂寞从心底油然而生。晚饭之后许菲一个人在校园里散步,身边不时地有一群群的人走过。她缓缓地穿过暖黄色的灯光,孤独的身影覆盖了重叠的脚印,灯光落在路上把夏天的声音拉长,缠绕住空落的心。 Key Words:迷茫,诗集,寂寞歌。 大学的课程比高中时候轻松很多,这就意味着学生有了很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可是突然的改变和生活的落差却让大多数的他们迷失了方向,就仿佛面前有很多路口,他们不知道该选择哪条。无聊的时候许菲就一个人在校园的路上来回地走,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就像迷宫里的游者怎样都找不到出口的所在,于是只好边走边欣赏周围单调的风景,累了就去吃饭。走进食堂的时候许菲看到里面已经坐满了人,很多人边吃边说,不让自己的嘴拥有一点休息的时间。许菲走过去看看菜单。要什么?这时里面那个带着面罩的男人有些凶地问。 哦,许菲不由得紧张起来,面对陌生人她总是这样,何况面前的这个人让她有些微微的害怕,那个,给我一份米饭,还有土豆丝。 你打卡呀,男人不耐烦地说。 哦,许菲慌忙地打卡,端着饭走过一个又一个人的身边,他们说话的声音已经被淹没的剩下一阵熙攘。许菲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来,旁边似乎是一对情侣,他们正甜蜜地相互喂饭,女生微笑地看着男生把饭送到自己嘴里,然后咯咯地笑了。许菲有些慌乱地坐好,害怕自己的出现打破他们酝酿的小幸福。这里的米饭并没有自己家里的好吃,许菲有些不习惯,吃到嘴里的时候没有那种香喷喷的味道。大概学校里都这样吧,毕竟外面不如家里。吃完后她站起来想走,这时候看到打扮漂亮的周美珍站在人群里喊,哎,许菲? 周美珍的话引起好多男生向她看去,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管在哪里总会引起轰动。许菲朝她笑笑,你也来吃饭啊? 是啊。怎么你早来了?周美珍挤出人群。 嗯,觉得没事就过来了。你不是出去了吗? 是啊,我找我男朋友去了,刚回来。 哦。她点点头,神情有些恍惚地想起高三时候那个叫叶鹏的男孩,他在忙什么呢? 好了,你先回去吧,我买点东西吃,还没吃饭呢。周美珍朝她笑笑,转身走了。许菲站在原地,眼前依旧是周美珍那个甜美的笑容,真得很好看啊,她在心里想。美珍确实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呢,怪不得有那么多的男生追,不知道她的男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想完后她忽然感觉自己这是怎么了,整天想三想四的,然后转身走出了食堂。 天空一如既往的朦胧,蓝色中间有隐隐的灰色。许菲抬头看着天空想起高三时候在教室累的时候也会抬头看天,那时候天高云淡,而这里似乎没有那样的好天气。广播里响起一阵音乐,激昂的曲子,让人听了在不知不觉中振奋。 背起我的行囊 我要把你寻找 这世界这么大 你会在哪个地方 许菲听着听着仿佛自己走在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路上,可是美好的希望就眼前,而她莫名地冲了上去。许菲遇见小五的时候他正坐在操场上画画,因为下午就要交色彩作业,所以提前吃完午饭就匆忙地跑到操场画画。广播里传出王啸坤的带我去寻找的时候他刚好把最后一笔颜色涂上,然后眯起眼睛自我欣赏。 王少帅:冬季恋歌(3) 快带我去寻找 无法把你忘掉 那遗失的美好 是否还留在云上 小五陶醉在音乐里微微地手舞足蹈,他感觉面前的道路是一片开阔,生活中的碎片重新变得完好,苍白而稚嫩的言语也在顷刻之间如同美妙的乐曲一样柔和。这个时候许菲走过来站在后面看他的色彩。直到歌曲唱完第二段小五才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回过头看到许菲站在后面。小五朝这个陌生的女孩子笑笑,转过身子才想起刚才的兴奋似乎有些太突兀,于是有些脸红的开始收拾画笔准备离开。刚站起来就听许菲叫道,哎。 有事吗?小五转过头,眼前的这个女孩子眼睛好看的仿佛一个静谧的湖泊,脸上的表情安好宁然。 书,她朝下面指指,那是一本泰戈尔的诗集。 哦,小五弯下腰把它捡起来,差点忘记了。 泰戈尔?她看着书的封面诧异地问, 怎么了? 你也喜欢他的诗?女孩的眼睛闪出明亮的光,仿佛头顶的阳光一样。 还可以,你喜欢? 恩,她拼命地点头。 呵呵,小五朝她笑笑想转身离开,就在那个瞬间突然产生一种莫名的感觉。小五把诗集塞到女孩的手里,送你了,然后不顾她的叫嚷回头背着画包走了。操场不远处有几个男孩子在打篮球,他们来回喊叫的声音渐渐地安静,跑动的身影也开始迟缓。许菲看着离开的背影有些莫名其妙,想自己不知道怎么会来到操场,又莫名地认识这样一个男生,而他却奇怪的把一本诗集送给自己。许菲拿起诗集看看,这好像是自己似乎找了很久的那个版本,她轻轻地抚摸书皮,有种恍惚的感觉。 那是去年的冬天,叶鹏站在讲台上朗诵诗歌,台下想起一阵阵的掌声,结束之后他们两个一起去学校外面的面馆吃饭。叶鹏懒懒地靠在白色的墙上问,许菲,你觉得我朗诵得怎么样?很好听啊!她赞扬说,然后就看到了叶鹏孩子般的笑。这样的幸福她恍惚的感觉是在昨天的梦境里面。几天后的一个下午叶鹏说许菲我们在一起吧?她听了有些疑惑地问你开玩笑吧?我说的是真的,叶鹏很严肃地说。那天她看到叶鹏身后的教学楼颜色格外凝重,嫩绿的花草安静地映在眼前。那一刻自己的不知所措就这样被时间定格在了记忆里面。后来他们还是走在一起,然后相互约定,不管怎样以后都在一起,即使分手了也要做最好的朋友。再后来他们就考上了不同的学校,她就站在了这个学校的路上,而叶鹏也在远方的天空下走在另一个校园的路上。生命就是这样如此的不可预知,它常常在我们的生活之外戏谑地微笑。 这个时候手机响了,许菲看着手机屏幕有些激动,你在那边还习惯吗?晚上冷吗?吃饭能吃好吗?下面的名字是叶鹏。 那一刻许菲忽然很感动,有一种流泪的冲动。 许菲平时很少说话,因为开始的时候她不知道该怎样跟人交谈,所以每个晚上入睡之前她都安静地做个听众。听女孩子们讨论时尚的服装,好吃的食品以及心里喜欢的男生。如此的生活看来寻常并且毫无意义,可是大多数的她们都热衷于这样的谈话,因为除掉这些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自己不再无所事事。偶尔会怀念一下曾经,那些无谓的幼稚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可笑,于是就这样她们并没有察觉丝毫,时间转身从她们周遭跑过。 周末的时候宿舍只剩下许菲一个人,其他人都是本地学生所以在周六上午下课之后就回家了。无聊的许菲一个人躺在床上翻着泰戈尔的诗集,她想起自己好久没见到那个男孩了。有时候她想那个人是不是根本不存在这个世界,可是手里的诗集又怎么解释呢?想到这里许菲自嘲地笑笑,心想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敏感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要想,那样多累。她翻翻身继续阅读,外面的楼道里有嘈杂的脚步声响过。她眯起眼睛看看外面的阳光,柔和得像是丝缎一样铺进来。这时候门响了一下,许菲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一张熟悉的脸笑盈盈地走了进来。周美珍?许菲有些诧异地问,你怎么回来了? 王少帅:冬季恋歌(4) 我为什么不能回来?周美珍歪着嘴角问她。 你不是回家了吗? 是啊,我又回来了,她走过来把一包东西放在桌上,吃饭了吗? 没,许菲笑笑,不是很饿。 那,我妈妈包的饺子,很好吃的。 啊?你,许菲的脑子顿了一下,似乎意识到什么,你回来是为了给我送这个? 嗯,怎么?周美珍笑笑,怕你一个人无聊嘛。 许菲的心里颤了一下,她不曾想到周美珍会给自己送来东西,或者是从未想到有这样一个人在意自己,这样的事情一直以来对她似乎太过遥远。她感觉鼻子有些酸,然后感激地朝周美珍说谢谢你。 你客气啦,周美珍朝她做个鬼脸,快点吃,一会带你出去逛逛,别总是闷在宿舍,会闷丑的,说完她咯咯地笑。 两个人走过校园的时候看到有一群人聚在一起,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周美珍拉着许菲的手跑过去才看清楚那是一个书摊。是卖书的吧?她转头对许菲说。两人从人群里走过去,看着里面的书随着眼前的人头一闪一闪,仿佛从车窗里看外面掠过的路灯一样。许菲盯着里面想看清楚是不是有自己喜欢的书。周美珍看她一眼,你喜欢看书? 嗯,许菲点点头。 那好,你跟我来,周美珍不由分说就拉着许菲跑起来。 去哪呀?她问。 到了你就知道了。 那是一个小书店,里面摆满了花花绿绿的书。两个人轻轻进去,在狭窄的空间里慢慢走过。你知道吗?周美珍说,以前的时候我经常在这里看书,这里有我太多的记忆。许菲抬起头,那张脸上的笑容悠远而安好,仿佛梦境里的星光,照耀了她的眼睛。 Key Words:遇见,云朵,相思树。 夏天只身离去的时候许菲和周美珍成了很好的朋友,女孩子一旦成了好朋友就好的要命,或者说要命的好。如果是单身就会没命地沾在一起。周美珍虽然有男友可是并不在这个学校,所以大多数的时间她都是和许菲一起。下课后整个安静的校园又开始喧闹起来,许周两人一起走下楼梯。外面的阳光如水,高大的树木上面挂着金黄的叶子。许菲抬头看了一眼,今天的天气真好。 是啊,周美珍笑笑,下午有个演唱会,去看不? 好啊,反正没事。 两个人走去的时候那里几乎坐满了人,里面的声音无比嘈杂。学生都聚在一起谈论着今天的主角:是羽乐队吧;是啊,听说主唱很帅呢;他们的歌很好听呢。许菲和周美珍穿过人群试图找个靠前的位子,这时候听到有人叫道,周美珍。 两人抬起头看到前面一个高大的男生站在人群中向她们招手。周美珍朝他笑笑,对许菲说,走,过去,我一朋友。走过去周美珍对男生笑笑,怎么你也来了? 是啊,我过来帮忙啊。 哦。呵呵,周美珍拉拉许菲的手对他说,这是我好朋友。 哦,男孩很礼貌地笑笑,你好。 你好。这时候一个男生转过头拍拍他的肩膀,哎,过去看看音响效果好像不太好啊。 许菲循着声音看去,接着就吃惊得说不出话。男生看了她一眼,脸上似乎有些兴奋,你也来听演唱会啊。 嗯,许菲羞涩地点点头,好久不见了啊。 周美珍有些诧异地看他们,你们认识阿? 也不是啊,许菲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看着小五笑笑,我们算是朋友啊。周围吵闹的声音一下子把他们淹没在里面,小五微笑着点点头,嗯,朋友。说完后音乐就响了起来,很多女孩子开始尖叫。他们相互看看对方,有些无奈地笑笑。从此许菲和小五之间似乎被一条叫缘分的线牵在一起,他们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并成了朋友。无聊的时候两个人就发信息或者一起聊天,晚上打电话会说得很晚。许菲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自己曾经的生活讲给这个男生听,可确确实实的他出现在了自己的生命里并且一起走在路上。和叶鹏不同,他们是朋友,把各自的故事讲给对方,小五有时候会给她说自己喜欢的一个女孩子,他很喜欢她。有时候美珍会对她开玩笑地说,你好像和那个叫小五的男生很好呢,关系不一般啊,说完就咯咯地笑个不停。 王少帅:冬季恋歌(5) 许菲假装生气地打她一下,我们又没什么,只是朋友。 哦,朋友朋友,周美珍对她笑笑然后有些严肃地说,坦白说,小菲,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我也不知道啊,许菲摇摇头,对我好的吧。对了,我还没见过你男友呢,什么时候带他来见见啊。 好啊,有时间带你看看。两个女孩子在一起总是说很多,爱情和友情,无所不谈。 济南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之前听说北方的城市在冬天总是变得厚重而苍茫,天空里有洁白的雪花飘落头顶,于是从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喜欢。没有事的时候就会想北方的冬天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是不是像他们传说的那样美好和浪漫。而当许菲真正面对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欣喜,感受到更多的是寒冷和落寞。周美珍不在的时候她喜欢一个人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那里在夏天的时候都是情侣的聚集地,现在却如同一个人的许菲一样孤独地站在从更北方吹来的寒风里面。好多苍白而干裂的树干上刻着海誓山盟的爱情,曾经站在这里的人都已经不知所踪,遗留下的无力而幼稚的言语在风中沉默。许菲喜欢站在这里看那些从不远处的路上走过的人群,很多时候是给小五发信息说自己此时的心境,仿佛一个背着行囊远离家乡的人站在陌生的街角,看着面前人来人往。 我就要骄傲的 一步一步 一点一滴 让世界听见我呐喊的声音 像春天温暖大地 你总会听见我炽热的心 你不要对我有 太多担心 太多怀疑 我只是单纯的自己 任世界 沧海浮云 我愿怀抱一颗 赤子之心 许菲安静听着歌声,乐曲悠扬地穿梭在校园的上空。她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带我去寻找。嗯,带我去寻找,这句话仿佛一个永远环绕于心的意象,在此之前就根植在心里,从此不停的提醒,生命是一段寻找的路途。走回宿舍的时候她想起叶鹏,这个名字似乎很久没有在自己的脑中出现,不知道现在的他在做什么,自从上次自己难过地说出分手之后两个人就已经变成陌路,曾经说过的一切现在看来毫无根据,都在时间掠过的时候变成花言巧语地欺骗。想到这里她的心就隐隐作痛,高三时候的整个故事脉络都变得模糊,她看到那段渐行渐远的的时光,画面里的墨绿色校园和白衬衣的少年也开始缓缓离去,它们对现在自己来说已经太过奢望。不过幸好,这里有一个叫小五的男孩一直陪伴自己,就这样默默地走过。中午许菲带着一条围巾找到小五,这个送给你。 什么啊?小五接过来看看,围巾? 嗯,许菲笑笑,天冷了,注意保暖,呵呵,这可是我亲手织的。 啊?看不出来啊,你会织围巾啊。 那当然了。 呵呵,谢谢你啊。 其实我谢谢你才对,许菲低下头,你知道吗?上个月我刚刚和自己的男友分手,其实我要谢谢你一直陪伴我。 没什么,我们是朋友嘛,小五笑着说,你们为什么会分手? 也没什么,许菲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啊。不知道怎么的她和叶鹏就这样分手。可能感觉叶鹏对自己太好吧,自己又给不了他什么,而且两个人在不同的地方。很多时候走在校园里许菲喜欢抬头看天上的云朵,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的上空云朵总是没有自己家乡的干净透彻,它们的身上总是带着一种隐隐的紫红色,然后缓缓地飘过。许菲记得高中时候有个朋友这样对自己说,想我的时候就抬头看天,如果云朵在飘动,那是我在想你。这个时候她看到叶鹏的笑容,渐渐地不清楚了,像是飘零的花朵,摇曳地去了远方。 那个,许菲看看小五,你喜欢的那个女孩怎么样了? 我?跟以前一样吧。 那你要加油了,男生要主动的。许菲对他做了一个可爱的鬼脸。 小五看着许菲笑了,他忽然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很可爱。身后的树上有一片树叶落了下来,无声地摔在地上。头顶上似乎有微风吹过,天空变得苍茫而冷清。 王少帅:冬季恋歌(6) 晚上许菲一个人背着包去自习室,宿舍里的朋友都去逛街了,美珍去找男朋友了。有时候许菲会羡慕她们,感觉她们的生活充实幸福,可是坐在自习室里的时候她却又忽然感觉自己的生活也一样的美好,只是各自有着各自的不同而已。她抬起头,周围的同学都在埋头苦读,自习室里安静得只能听见翻书的声音。许菲笑了一下,从包里掏出泰戈尔的诗集,翻看的时候她看到自己高中时候的生活,那最后的一段时间,她抱着厚厚的书本匆忙地从校园里走过,繁茂的树叶遮住了整个湛蓝的天空。 Key Words:安然,校园,两个人。 背起我的行囊 我要把你寻找 这世界那么大 你总会在某个地方 许菲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上午的时候她一个人坐车去了泉城广场。再次回到济南她感觉有些微微的温暖,在广场上看到走过那里的人,她坐下来猜想他们究竟来自哪里或者有着一种怎样的生活。有时候许菲就喜欢这样的思索。空中干净而温和的阳光落下来,照在对面高大的楼上,一个穿着棉衣的小孩拉着妈妈的手从面前跑过,开心地叫着跑向市标。下面有几个年轻人正在合影,他们不停地说话,口中呼出的白色雾气在空中缓缓地上升,苍白的脸上透出兴奋和激昂的神色。后面的人群之间依然散发着元宵节的氛围,他们开心地大声谈笑,有的不顾寒冷坐在花坛旁边,喜悦的表情被旁边拍摄风景的游客定格在了照片里面。照片里的植物已经被寒冷折磨的枯萎,可是脆弱的生命喋喋不休向人们诉说自己曾经遇上的热闹以及看过的街灯。那些漂亮的灯在不远处的路上挂着,半空的彩球和旗帜在微风中静静地飞舞,似乎在预示着一个剧目的落幕。萧索的天气依然没有离去,走上一层楼梯她转头看到下面的篮球场上有一群群的男生女生在那里追逐打闹。不过只是匆忙地瞥了一眼然后继续上楼,因为她知道那样的生活似乎并不属于现在的自己。打开宿舍的门看到里面干净的地面,仿佛冬天的苍茫。她脱掉外套挂在墙上,一低头就看到放在床头的那本泰戈尔的诗集,它安静在那里躺着,仿佛是个熟睡的孩子,而对面的床铺确实空空如也,接着心里就有一种离别的忧伤——周美珍走后许菲看着宿舍里空掉的床铺总是微微地难过。她想起一月的那天周美珍在放学之后把她叫住,许菲? 嗯?她停下来看她,怎么了? 那个,我要走了。 嗯,好。 我要走了。 嗯?许菲感觉今天的美珍似乎有些不一样,漂亮的脸上露出疲倦的神色。 我要走了,以后不在这里读书了。周美珍低下头,长发落下来遮住眼睛,许菲看到她的脸上似乎流下了泪水。那一刻她待在那里,几个学生打闹着从她们身边跑过去,可她听不到他们丝毫的声音。她们就这样站在那里一句话也没有说。 终于许菲有些哽咽地说,你去哪里? 出国,我爸爸都给我打算好了,周美珍抬起头,眼睛里闪着泪花,以后我会想你的。 许菲再也说不出话,她一直看着周美珍从身边走过然后走下楼梯,终于她忍不住靠着墙壁倒下去,哭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在这半年中,这里也只有周美珍和她算得上是好朋友吧。于是寒冷的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这个唯一的好朋友离她而去,苍白的学校里吹起呼呼的风,把走过的女生的长发吹得很高,她们匆忙地低头走过。世界里剩下的也只有一串串脚步的声音,寂寞而孤独。 她站在窗台向下望去,如同去年刚刚来这里的时候一样,可是心情却已经大大的不同——那时的自己怀着茫然和陌生来到这里,而如今渐渐熟悉一切之后再次站在这里看,下面的景物依然,只是好像多了几对一起相拥而过的情侣。接下来的日子里许菲依旧白天安静地上课,晚上的时候一个人去自习室。背包里总是带着小五送她的那本诗集,累了就会看看,然后呆呆地想事情。偶尔她会在校园里看到小五,有时候是他一个人,有时候是他和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很漂亮。她看到小五开心的和女孩说话,笑容飞扬。 王少帅:冬季恋歌(7) 每个星期五下午都是学生会的例会,之后就是忙自己部里的事情。那天部长依旧把他们留下,却突然神秘兮兮地说,我们大家在一起半年了,好像还没有一起吃过饭呢。去年元旦的时候也错过了,要不今天我们补上?几个女孩子听了首先叫起来,好啊好啊。大家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许菲和几个朋友在学校外面的餐馆吃饭的时候收到了小五的信息,然后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向他们解释,我还有事先走了。出来之后她一路小跑到了学校,远远地就看到一个人的小五在那里来回地走着,影子隐隐地透出一丝不安。 怎么了?这么急找我出来,一见到小五许菲就焦急地问,我们部聚餐呢。 我和她彻底完了。小五安静地说,然后坐下来叹了口气。 哦?什么完了,许菲没有反应过来。 我们从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小五有些沮丧。 哦,许菲也坐下来,她不知道该怎样去安慰他,可能你还没有遇到生命中喜欢的女孩子吧? 嗯? 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生命中的那样一个人吧。可能你还没遇上,我感觉你不应该这样,很多事情都难以预料。就像高中时候的我,那个时候我和叶鹏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心想这样的幸福会一直延续下去,一直一直地走。可是不到一年,我们就分隔两地。我来到济南,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会来这里,之前我从未想过会来到这个北方的城市。可是命运还是让我来到这里,并且和你相识。 哦?这些好像跟我和她的事情没关系吧?小五莫名地问。 呵呵,许菲微笑着说,虽然我不能帮你解决问题,但我可以听你说话,心里不舒服你就说吧。 其实我知道我们是不会在一起的,小五顿了一下,然后叹口气说,这原本就是一个错误。 其实你不必这样,你不是曾经说过,抬头向前看吗?这世界多美好。你还有我呢,以后无聊的时候可以找我玩。 小五看着她笑了,谢谢你,以后我们做好朋友? 嗯!他们看着对方笑了。小五看着许菲微笑的样子突然感觉前所未有的安然。他站起来解开许菲送他的那条蓝色围巾朝着天空大喊,什么爱情,都他妈的滚吧。路上有走过的学生,穿着厚重衣服的他们莫名地看着这两个同学,心想他们是不是疯了。 许菲看着小五的样子感觉有些好笑,她微笑地看他。想起高三时候的日子:刚刚来到这个学校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个错误,我为自己走到这样的路上感到难过。我爸妈也说远离家乡并不是件好事情,可是现在在我看来似乎有些不对。什么事情都是那样难以预料,当我和这样多的朋友走在一起的时候感觉生活是那样的宁静和美好,我已经爱上这样的自己。许菲抬起头看到依旧有走过的学生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们,冬天的阳光苍白而干净的落到面前。小五甩着围巾在里面朝着天空毫无顾忌地大喊,耳边响起音乐的时候眼前的景象忽然渐渐地模糊,只有他们两个人微笑的样子。不远处的树上似乎冒出点点绿色,春天似乎要来了。 快带我去寻找,无法把你忘掉 那遗失的美好,依然在我心上 这世界多美好,我要把你寻找 后记:这篇文字献给自己的朋友小菲。开始写的时候我就不想讲什么爱情,这个年代的爱情故事似乎太多,只是想写写一个女孩近似平凡的故事,一个安静宁然的故事,它有着生活里的平淡和温暖。这篇文字原型就是我的朋友阮国菲,现在她在济南上大学。两年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丝毫没想到她会来到我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城市,可在她来之前我却离开了那里。还好,我们相隔不远,偶尔联系彼此问候,在这段时间里我遇到感情上的挫折的时候是她陪我一起走过来,很多时候我总是欣慰有这样的一个朋友,所以我把印象里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希望我们都会永远记得,尽管这篇文字都着很大虚构性质,可是我们都一直生活在世界所虚构的故事里面,一切都是那样的难以预料,你说是吗? 苏晨:书生杜白(1) 我叫杜白,出生在平安城。从名字上不难看出我出生于书香世家。 对书香世家这个概念地了解,是来源于我爸不停地灌输。事实上,我只知道我爸和我爷爷以及我爷爷的爸都是读书的。 白叶先生如是说:世界上的世家千千万,有官宦世家,也有木匠世家。叫书香世家只是显得有文化些,这样,在官宦世家面前不失面子,又维系了在木匠世家面前的一点骄傲。所以世代读书的都叫书香世家。 就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我爸,他反问我:你仔细看,仔细闻,这不是香的么?后来我问得多了,他只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最后我只能沉默。因为我的年龄本身就不占优势,在讨论中,我的所有观点都是很脆弱的,脆弱到一句类似于“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米都多”、“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这样的话就随便否定掉的。 我一直都认为:书又不是饭菜,怎么可能是香的。 白叶先生说我命里注定要做个书生。他还说:书生就是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直到科举中第。 而我对书生最深地理解就是:书生在大街上跟少女搭讪叫做才子风流,而其他人这样做就叫耍流氓了。 我爸曾说过我孺子不可教也。 白叶先生却说我天资聪颖。 白叶先生是个算命的,因为他当时说这话时没向我收钱,所以我坚信我果真天资过人。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可能只是白叶先生的职业所留下的惯性而已。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天资是人说出来的。比如说邻家的牛二,在私塾里功课素来第一。教书先生曾断言:这孩子他日必成大器。只因为发过一次小烧,而他的父母请的又不是郎中而是白叶先生。白叶先生只是随口说了句:这孩子寿命线很长,可惜……唉…… 牛二的父母所最关心的是牛二的智商,所以把白叶先生的省略号理解成可惜智商需要受点影响。遂问白叶先生有没办法可以帮帮牛二。 白叶先生婉转地表示算命请神也需要钱。 在收下牛二爸牛二妈凑的十两散银之后,留下一句过两天就好了,便扬长而去。 就在那几天夜里,我常常听到牛二爸牛二妈对牛二无情的吼声和沉重的叹息声。再见到牛二的时候,我感觉他人呆滞了很多,书读起来也有气无力的。人们都说他是给烧傻的。我不信。次年,牛二莫名其妙地死了。我突然想起白叶先生说过“这孩子寿命线很长”和教书先生说过“这孩子他日必成大器”的话。可牛二死的那年才11岁,并且是个傻子。所以我更加坚信一个人的智商高低是说出来的。 关于牛二11岁就死了这个事实,我曾质疑过白叶先生的算命能力。白叶先生紧张地解释道:11年还短啊?不短了,试问一下,一个人能有几个11年,他的命,不短了。 面对牛二的死,牛二爸,牛二妈没显得过度悲伤。白叶先生说:其实他们很悲伤,从牛二成为傻子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宣布了牛二爸牛二妈11年里在牛二身上的教育投资失败了,他们怎么可能不悲伤? 我说:这是一个残忍而又偏激的解释。 白叶先生却说:可这是事实。 我当时就觉得,作为一个算命的,偏激而又现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同时,事实也说明,除了白叶先生算命时说的话,其他话都很有道理。 在一段时间里,我的功课是很好的。毫不隐瞒地说,是因为当时我们这的第一名妓秦思思爱慕才子,曾说过要嫁天下第一才子。 可就在次年,她就很夸张地嫁给了一个名叫张大富的财子。我痛心无比,在大街上乱转时,听到一些手摇折扇的男人对张大富恶心有佳,听得最多的是什么无才,暴发户,矮且丑,没素养,没文化。听后,更加痛心无比。 张大富和秦思思成亲的那天,我陪白叶先生在茶楼里喝茶。迎亲队伍经过茶楼的时候,我看到了张大富。高挑身材,俊秀的外貌,满面春风,双手作揖,不失风度。除了名字实在找不到令人讨厌的地方。同时我也看到那些众摇扇子的不摇扇子了,改摇头了。 苏晨:书生杜白(2) 白叶先生依旧喝茶,我问白叶先生:你为什么不摇头。 白叶先生回答说:因为我是个算命的。 我又问:为什么这些人都摇头。 白叶先生说:因为他们是书生。 我又问:为什么因为他们是书生就摇头。 白叶先生说:书生本身就是一群只会摇来摇去的人种,摇扇子啊,摇手啊,摇头啊之类的。如果他们要是尾巴,也一定是摇得最狠的。 我哦了一声表示明白,过了一会儿,我又问:秦思思不是要嫁天下第一才子吗?怎么会最终嫁给张大富? 白叶先生说:才气吧,是个抽象的东西,不像财富一样现实。你看看这茶楼里摇头的书生,哪个不以为自己是天下最有才的?而财,不是自以为最有就有了,是可见的。在没有字据表明当时秦思思说的天下第一cai子的cai是才子的才而不是财物的财时,你不应该认为,她要嫁的是才子。 从那以后,我的功课一蹶不振。街坊都觉得我们私塾邪,我一不小心中邪了,就像当年的牛二一样。傻了。 我爸无比担心,遂请来白叶先生做法事。 在做法事之前,白叶先生把我叫到他的铺子前,问我喜欢吃什么水果。我如实相告,白叶先生一一记录下来。 就在第二天做法事的时候,坛上摆了好多我喜欢吃的水果。白叶先生舞了会他那把木剑,就摇摇手,示意我爸他们退去,然后把我叫到坛前,分享水果。 吃完水果,白叶先生还掏出一两银子给我,说:杜白啊,拿去买吃的玩的吧。 我大为惊讶,平时我爸给我钱从不超过十个铜子。而且必须是叫我买书。从此,我对学习彻底丧失兴趣,对白叶先生无比喜爱。 说起我和白叶先生,我已快忘记是如何和他相识的了。应该是很小的时候就和他在一起了。当时他算命的名气尚未大噪,而我当时又小,没进私塾,在家无聊,常常偷跑出家,又无处可去,遂得以和白叶先生混在一起。 有时我觉得这个世界真是很不公平,要是我生为女子就好了。比如说,表姐不用像我一样,无论喜欢不喜欢都得去私塾读书;堂妹可以穿着鲜艳的衣服尽可能地打扮着自己,而我必须穿着死板的长袍;更可恶的是,三表妹只是会背一首《咏鹅》,家人就对她大加称赞,而我会背《卫风·氓》却还被我爸要求能默写下来。重女轻男实在是一个令人厌恶的风俗。 说到《卫风·氓》,完全是一个女同志对男同志含蓄而又精华且上升的文学的角度的恶意攻击,是对重女轻男这一恶俗的部分体现。当教书先生说出“《卫风·氓》强烈地表达女性对爱情的忠贞、对幸福婚姻的渴望以及对不幸福婚姻的坚决态度”时,我就觉得教书先生不是一个男人。我觉得,在只看到女主角一面之词的情况下就相信男主角一定是做了对不起女主角的事的人,一定是个傻子。一篇漏洞百出的恶意攻击竟然能成为我们课堂上摇头晃脑背诵的习文,真是无比悲哀。我曾设想过以男主角为第一人称写一篇反驳《卫风·氓》的文章,可由于我是个活人,而《卫风·氓》是个死人写的,在我们这个时代,或者也包括以后的时代,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活人是无法超越死人的。遂作罢。 令我惊讶的是,白叶先生竟认为这个世界是重男轻女的。为此,他不惜以今天神仙休息为由谢绝了好几个来算命的,然后列举了一大堆我不知道真假的例子来蒙我。导致我当时觉得这个世界果真重男轻女。回到家,等我又真实地感知到重女轻男的时候,又觉得白叶先生说得重男轻女是多么的荒谬。 最终,我明白了,所谓的重男轻女或者重女轻男都是每个人的主观的一种判断。事实上,男女几乎是平等的。白叶先生曾说过:“一个男的,可以娶三妻四妾,而一个女的却不能嫁三丈四夫。这不是重男轻女么?”撇开他的用词错误,他的这句话仍很有问题。假如朝廷明令规定:你一个男人,无论官多大,钱多多,都只能娶一个老婆。这样肯定是一夫一妻。但是那些要娶妾的男人只要有条件肯定又会在外面偷养小的,只是名分变了而已。还有,女的是不能嫁三丈四夫,但是没说不能偷啊,就比如说潘金莲。一切都是名分问题,与平等无关。 苏晨:书生杜白(3) 简单地说,在理解男女平等这个问题上,只要看清各司其职这一点就很明了了。 白叶先生就我所得到的这个结果的评价是:我被你说糊涂了。 过了一会,他可能觉得被我说糊涂是一件很失面子的事,又说:你可能是被秦思思的事刺激到了吧。好好的孩子,就这样毁了。 杨迁是继白叶以后,我认识的,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之一。 和他玩得好的原因很简单,他的文章写得素来很差,先生不止一次地向他爸反映。后来发现我的文章得到的评价比他还低,仿佛找到了知音一样,便与我厮混在一起,才认识两天就把我带到他家玩。 尽管后来我才知道,把我带到他家只是为了给他爸妈证明世界上还有写文章比他还差劲的人存在。 杨迁常常自比司马迁,在我对百家姓和史记了解甚少的情况下,一度觉得他好好的羊不当为啥要当什么死马。 杨迁说:跟你这种人吧,没什么共同语言。司马迁砸缸,是何等冷静睿智,不跟我挺像吗? 我突然记起杨迁的确是砸过他家的鱼缸。原因忘了。 杨迁看我愣着,觉得自己的话说得分量还不够,就又补充道:没文化,真可怕。 直到有一天我们学习司马光砸缸这一课时,杨迁还勇敢地告诉先生,砸缸的是司马迁。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先生,我记得史记……呃,不,不,就是史记上有记载过的。对。就是这样的。 先生哈哈大笑,问道:那史记是谁写的? 杨迁思索了一会,答道:司马光。 这件事给我了很大的影响,让我对姓司马的人都莫名地深深地崇拜。以至于在认识司马简时,万分激动。 杨迁和司马简的家境都好到足够让他们功课不好的地步。 杨迁他爸是我们这的知府,有权。 司马简他爸是个富商,有钱。 白叶先生说:在任何一个时代里,钱和权都是可以进行一定的转换的。 随即,白叶先生又说:好好给他们俩玩吧,对你没坏处。你看看你们家,你爸除了书还有些啥? 我想了好久,回答说:希望。 事实上,我爸连希望都没有。 作为一个书生,最可悲的就是和科举过不去。每三年科举就要疯一批人,而且我实在不知道我们背的学的那些玩意到底对建设祖国有什么用。就这个问题我曾与司马简和杨迁都谈到过,两人听后纷纷表示科举害死人。从此,逃起课来也理直气壮了,我们荒淫的生活也算正式开始了。 为了显示我们是才子风流加上掩饰我们的下流,我们决定先从去酒楼看市,日后慢慢向青楼发展。 选酒楼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太夜楼名字不好听,离青楼又远,而太白楼一听名字就显得有文化有派头,占有李白大诗人的光辉,最主要的是对面就是青楼。 就在我们在太白楼混熟了之后的几天,太夜楼就改为青楼。杨迁捶胸顿足,直问太白楼老板什么时候太白楼也改成青楼。老板回答说:想找青楼去对面,服务周全一条龙。 太白楼的老板叫刘智。是个非常豪爽的人。我们14岁刚进他的酒楼的时候,他22岁。他自称年轻有为,还有家产无数。 我们当时觉得所谓无数,就是什么都没有的意思。所以司马简表示相当的不屑。 然后刘智说:这么说吧,我认识的达观贵人比你读的书还多。 司马简哈哈大笑:我就不怎么读书。 刘智又说:我的房产换成银子,比你认得字还多。 司马简说:银子和字的单位都不一样,你怎么比较的? 刘智有些气急败坏:你个小孩子家就不讲理,不跟你说也罢。 司马简说:那我问你,三个人来太白楼的酒钱,对你来说算不算多。 刘智表示这点钱还是相当随意的,为了进一步表达这钱的不重要,补充说明道:属于掉地上我都懒得拣的。 苏晨:书生杜白(4) 司马简说:那方便起见,为了不麻烦你,以后我们三个人来你酒楼玩,就不要你收钱了。 就这样,刘智冲动的豪爽和要强拉开了我们三在太白楼免费吃喝的序幕。 若干年后,大家已然熟透了,刘智坦白说:他妈的,当时答应给你们免费是看你们小,谁知道你们人身上长了个猪肚子,又不去上课,天天赖在我这,真是后悔死我了。 我说:所以刚认识你那会我就觉得,有些人的名字永远只能是个美好的愿望。 太白楼曾有过四大才子,自称是人称的太白四子,后来杨迁指出太白四子大有李白的四个儿子的意思,这四子从此逢人便说他们是人称的太白楼四大才子。 这四人之首是个壮汉,我一直觉得长得这么彪悍还能不去当土匪山贼而是认字当才子真是一件让人钦佩的事。他还自比李白,实际上除了酒量就没有什么可以和李白比的了。不过能喝好歹也算个本事,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只能和李白比身高的人了。 四子里面的老二就是这种人。老二一身书生打扮,假装身子文弱,跟人讲理自己没理时就咳嗽几声,或者转移话题,或者悄然退下。虽然我不喝酒,可我还是要说他,喝酒跟喝茶一样,不能喝就学我,不喝。自以为搞文学的,都要沾点酒才有文化一样。最可恶的是,他常常觉得自己最有文化,遇见比他还有文化的,就觉得自己更有文化。 他们的老三倒真有些本事,曾在当铺当过学徒,会算账,是这四个人里面唯一一个没被刘智骗过酒钱的才子,真是难得难得。他还学过珍宝玉器的一些辨别之术。他的传说我听过很多。可以简单的概述为他说是真品的,必然是赝品,而他说是赝品的,八成是真品。 老四是我最熟悉的,他是少林寺还俗的和尚。每天换着地方去卖艺,我经常看到他在街头三三两两的孩子围成的一个圈中,一个人打来打去,自娱自乐。精神相当之可嘉。那个圈子被太白楼的好事之人称作娱乐圈,还说是为了纪念老四的娱乐精神。 我不知道这四个人是怎么当了这么久的太白楼四大才子,但看武侠小说的经验告诉我:太白楼相当于一个小江湖,这四人是高手,那必然还有更高的高手隐藏在众人之间。这四子的存在,就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让更高的高手打败他们,成为人们心目中的高手。 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更没想到的是该出现的更高的高手竟然是我、杨迁还有司马简。 按我的设想,这四子在我们三挑战他们时应该表现得很强大很难击败的样子,被我们击败后才逐渐显得弱小。 事实证明,我只设想对了一半。这四子被我们比下去之后果然显得更不堪一击了,而在此之前,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应该是:我宁愿相信一切只是个玩笑。 我不知道杨迁和司马简为什么要跟太白四才子开始这个玩笑,反正我跟着他们闹是因为看到一个貌美的姑娘。 为了在那个姑娘面前一展才华,我第一次感觉自己迫切需要一把扇子。找了半个楼,扇子没找着,只见杨迁、司马简二人把四子之首说得直喝酒,把四子老二气得直咳嗽。老三是个笨嘴,左顾右盼,样子迷茫不已。正当我准备以筷代扇之时,老四突然跪倒在地上,磕了个响头,我们都以为此人被我们的文才所折服,谁知他纵身一跃,朝杨迁撞去,杨迁一闪,老四径直撞到墙上。杨迁望着洁白的墙面上留下的一片血迹不由发出感叹: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他觉悟了,谁知道他妈的竟然在蓄大招。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看到过太白四才子出现在太白楼过。 也从那天开始,我、杨迁、司马简成了太白楼三大才子。 我记得司马简曾深刻地表示过什么太白四才子啊都不过是虚名,可有可无的,不如钱来得实在。可在太白楼,有人叫我们大才子时,司马简和杨迁脸上都流露出真心的得意的笑容。当然,我也是。 苏晨:书生杜白(5) 我们当时的想法不约而同的是:有了虚名,才能更好地显示我们的才子风流。 简而言之就是调戏少女会更有底气。 事实上,在太白楼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没有值得,或者说需要我们调戏的少女,而出了太白楼我们三就什么也不是了。 在我17岁时,那个一度被我们称为老不死的教书先生终于老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落魄的秀才。 得知这一消息时,我们三个还在太白楼胡侃,我们的第一反应都是:以后逃课有难度了。 刘智倒是大为振奋,发出一系列诸如“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又引出了一大堆知识就是金钱,知识改变命运的孜孜教导,并表示对我们能够重新走回课堂,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的美好期望。为了加快我们三重返课堂的步伐,还对我们的前景进行了相当不切实际的预测,最后抒发了依依不舍的思想感情。 那天要不是刘智太高兴以至于喝多了,酒后吐真言,我还真以为他舍不得我们三呢。 其实在我们古代,娱乐活动是相当之少的。在太白楼跟人吹牛只能打发上课的时间,回到家还有很多时间等着我虚度。再加上我爸总是能不厌其烦地催促我读书,使我自觉颇有文化,只是怀才不遇,就更不屑听教书先生的课了。 现在教书先生死了,也没什么理由再逃课了。反正这几年,我也读书不少,好歹人称太白楼才子,不会比这群死读书的书生们差到哪去吧。 我带着良好的自我安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直到第二天天已大亮。 等我走到私塾时,发现私塾里出奇的安静,一个骨瘦如柴尖嘴猴腮的人坐在讲台上,想必就是新来的教书先生。 教书先生见了我,一脸的笑,说:你就是太白楼三大才子之一杜白吧? 我顿时飘飘然,我一直觉得被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认出来是很有面子的,一种成名真好的喜悦之情油然而生。 我很有风度地点头微笑,反问道:阁下是哪位?又是如何知道在下的。 教书先生一听我的话,立刻敛起笑容,冷笑道:我是你们新来的教书先生。至于如何知道你的,你可以看看你左边那两位——大才子。 我往左瞄了一眼,只见杨迁和司马简低着头站在左边。 私塾里瞬间充满了学子们很有爆发力的笑声,好像孙猴子在五行山下压抑了五百年一样,教书先生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宣布了对我们三的惩罚:抄书三遍,字不好看重新抄。 私塾里的笑声更加放荡了。 放学后杨迁和司马简纷纷表示要干掉教书先生,但又觉得教书先生命贱,为了条贱命把自己搭进去不好就决定作罢。但不做掉他又不解气,就一路咒骂。 杨迁和司马简就好了,花点钱找人写就好了,而我,没钱,这就意味着,我必须自己写。 我痛苦地奋斗了两个晚上,终于从惩罚的噩梦中挣扎了出来。我爸妈以为我大彻大悟,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遂他们也大彻大悟,明白了我的重要性,又是给我吃补品又是给我端茶倒水。这倒使我真正地大彻大悟,明白了学习的重要性。 我爸在我第一次通宵学习之后建议我不要学那么晚。因为书没抄完,所以我很坚决地拒绝了我爸的建议,见我第二天还通宵学习,又重复了一遍昨天的建议。虽然我书抄完了,并且也没再通宵的打算,但为了不失去通宵学习所给我带来的权利,所以,我表示就算不睡觉也不能不读书。我爸以倍感欣慰作为谈话的开始。谈话内容从古至今,由南到北,最后以每天学习不能超过二更作为要求而结束。我假装无奈地接受。我爸以为是他的长谈说服了我,夸了我几句便得意地离开了,而我更得意地睡了。 通过两天的观察与研究,我们三总算对私塾里的人有了个大概地了解。 教书先生姓侯,姓倒是个好姓,很符合他的外貌特征,可惜名乃大。这个名字留给我们无限遐想。后来得知,他是家里的大儿子,所以叫乃大。他弟弟妹妹的名字都按出生先后依次类推。我在想,生个儿子起个这么难听的名字就算了,你说生个女儿还叫这名字,以后还嫁不嫁人了? 苏晨:书生杜白(6) 私塾里功课最好的学生叫徐士。就是我那个写《观海》的前桌,沉默少言,双目略显无神,有点像生病后的牛二。此人写文章甚是了得,提笔就是一篇文章,更了得的是篇篇文章都心系祖国,胸怀百姓,百写不厌,或者说是百厌还能写。显然,做到后者比做到前者还厉害。所以,无论我对此人有多么大的偏见,都不能否认他可嘉的精神。 如果说徐士是最让侯乃大放心的学生,那么林子轩就是侯乃大最揪心的学生了。 林子轩他爸是开赌场的,养了打手无数,也养成了林子轩四处滋事的习惯。林子轩曾说,就算侯乃大叫侯大大,在这私塾里,我林子轩也是老大。侯乃大听后可能觉得颜面无存,但苦于打不过林家的打手,遂上林家登门拜访,找林父长谈,痛陈了林子轩的所作所为以及幻想中的林子轩的所作所为。林父听后痛心疾首,自己痛还不忘记痛打林子轩一顿,让林子轩跟着一起痛。侯乃大见效果达到,开心地阐述了自己对林子轩的一些美好希望,扬长而去。此后林子轩收敛了一些,侯乃大也不大怕林子轩了。 林子轩虽然桀骜不驯,但在我们三面前却单纯地像个孩子。我们三刚来私塾,就找我们搭话。杨迁以为林子轩是知道他爸有权,司马简以为林子轩是知道他爸有钱,而我以为林子轩是看我们帅。 后来根据林子轩本人透露,他是因为知道我们三是太白楼三大才子而产生崇拜之情,所以才老跟着我们。 我们三听后大为振奋,一致决定破格提升林子轩成为太白楼的第四才子。林子轩听后更为振奋,还问道:能不能再加一个人? 因为心情好,我们三一口答应下来。就这样林子轩推荐的毛介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成为太白楼五大才子之一。 毛介是林子轩的跟班,就好比成天跟着老大混的小弟。据林子轩介绍:毛介是“古典浪漫主义的超现代派诗人”,曾发出过“自出洞来来无敌手,得烧人处且烧人”以及“只恐双溪舴蜢舟,载不动,许多粥”等著名言论。 我们对毛介的才华不是很感兴趣,倒是毛介的存在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跟毛介熟了之后我们纷纷表示后悔没早认识毛介,早认识这么一个跑腿的,我们可能连书都不用抄了。 林子轩和毛介的加入,让我们凑在一起的性质更加清晰了。 早在被惩罚时遭人笑时,我们就决定要把那些笑得最猛的人收拾一顿。由于林子轩和毛介加入了我们,所以不能收拾他们了。只有收拾其他笑得猛的人。就在收拾这些人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在旁边看以外什么都不能做。 也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一个道理:百无一用是书生。 很让人失望的一个道理。 在我们收拾完那几个学子的第二天,杨迁他们都被他们的爸收拾了。林子轩更是连私塾都没来。我们纷纷猜测林子轩他爸可能觉得一个人收拾林子轩已经起不到作用了,就把家里的打手叫上一起收拾,一不小心把他收拾废了。我们都预测林子轩要在家里休息个把月,没想到下午林子轩就来了。他说收拾自然是收拾了,可是值得啊,从他爸嘴里得知侯乃大说是一个叫张展的同学反映的情况。 我们拼命回想上次收拾的人里有没张展,回想了半天只回想到上次收拾人时我没有出手。结果他们不约而同地指责我该出手时不出手,不够意思。批评了我大半天,又表示为了拯救失足少年,可以给我一次够意思的机会——收拾张展。还好我处乱不惊,遇事沉着冷静,理性地对张展的观察能力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高度的赞扬,表达了张展同学是个人才的中心思想。并表示,对于这种人才,一味地打击不如逐步地拉拢。他们听了后觉得有道理,便一致决定——可以不由我去打击报复,但必须由我去逐步拉拢。 我这个人一向是在熟人面前偏外向,生人面前无比腼腆的,所以无论是叫我收拾人还是拉拢人都是很头疼的一件事。不过如果我不去,杨迁他们会让我更头疼。 苏晨:书生杜白(7) 在我的再三央求下,一致决定林子轩跟我一起去拉拢张展。 一见到张展我就开门见山地问他是否打过小报告。张展相当认真地告诉我没有。无论我怎么说他都举出证明或者矢口否认。很显然,我太低估了这帮学子的智商了。就这样谈了半个时辰,我实在受不了了便说:其实我们今天来不是追究你打小报告的,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让你加入。 张展说:我相信你不是来追究我的责任的,也觉得你们来的主要目的是拉我入伙的,可是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我明明没打小报告,你让我怎么承认。 听了这句话,林子轩压抑在心底的怒火全爆发了,抓住张展就是一顿暴打,边打边骂:他妈的,我爸还能骗我?我今天来就是抱定着小报告就是你打的想法来的,你他妈还狡辩。 张展听了抱着头喊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招,我招,是我给侯先生说的。 林子轩听后更火了:操,现在招,晚了。说罢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看到林子轩暴打张展我也很爽,毕竟他浪费了我们那么多时间,那么多口舌,却还不承认。可一想到以后很可能是要当朋友的,便决定象征性地拉下架。谁知我刚一劝,林子轩就停手了。林子轩还说:今天是看在杜白的面子上就算了,不过你以后要是再敢……林子轩边说边使劲捏了捏拳头。估计这厮是打得手疼了,脸上掠过一丝痛色。 只见张展头也不抬,连连称是:知道了知道了,多谢林大人,多谢杜大人。 听到张展叫我大人,优越感和成就感交杂而生,我装作老好人说:以前的事呢,我们也不要再追究了,今天的事,也只到此为止。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人了,呃……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 说完之后就觉得别扭,张展还是低个头,连连称是,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之后的日子充实有趣到让我觉得叙述起来很没意思的地步,如果说必须叙述点什么,我只能说其间我和一个叫白小的谈了一场极失败的恋爱。 关于我和白小是如何走到一起的我记得十分清楚,只是叙述起来很累。并且这与一般的爱情小说剧情大致相同,简单地说就是经历了种种磨难阴差阳错又产生了种种误会一路磕磕碰碰最终冰释前嫌幸福地走在了一起。就童话而言,这是一个美丽的结局,不幸的是,生活并不是童话,在一段时间里我发现白小对我的态度也产生了一些明显又微妙的变化。我不知道白雪公主会不会不去看王子踢球,也不知道白雪公主会不会拒绝王子的吻。我只是知道我的白小会。 这一度让我很失落,甚至想到了分手——更让人沮丧的是我竟然提出了分手。很明显,白小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就跟拒绝我亲她一样坚决。 我的初恋就这样没了,这让我难过了好久。为了安慰自己,我暗暗发誓:有朝一日,白小就是跟我和好,我也不和好。这个誓就好比平安城里那个考了一辈子科举都没中的老秀才王二壮立志考上科举也不去为官一样。我深刻地知道哪天白小还要跟我好,我会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和她在一起。 很显然,这样的爱情故事显得太不符合爱情的一般模式了。很不幸的是,事实就是这样,后来我试图问过白小是什么时候不喜欢我的。白小没有回答。我想,不喜欢这个事实成立后,自然也不喜欢给不喜欢的人讲一些有关喜欢不喜欢的废话——的确是废话。 我是从那时开始不再相信爱情,这绝非受到刺激,只是变得更理智了。所谓誓言,就是我在说爱你的时候真正地爱你,而在我不爱你的时候,那都是些屁。不过,世界上又有我这样爱着别人的傻子存在,让我不得不相信爱情。 这真是个矛盾的哲学问题。 而就在这些日子流逝之后我突然发现我所面对的是科举。我之前并不是没想过我要考科举,只是觉得,三年,三年还长着呢——谁知道这么快就过去了。 因为路途遥远,必须提前三个月上路。看到母亲帮我收拾行装,内心无比复杂。 苏晨:书生杜白(8) 我觉得要赶考去了,有必要给白叶先生告个别。 一到白叶先生的摊前,便说:来算命。 白叶先生一脸认真:功名? 嗯。我点头。 白叶先生掐手算了算,无比装地笑道:科举是件浪漫的事。 然后又认真地说了一遍:科举真的是件浪漫的事。 在这个时候,对我而言,需要的是一场认真的对话。我不比司马简、杨迁他们,我的命还是由科举定的。 沉默地对视了好一会儿,忽然想起白叶先生说过我命中注定要做个书生,直到,科举中第。又想问他是真是假。最终还是没问,这种没发生的东西,怎么会有什么真与假。 简单地告别了一下,就回家了。 行装已经收拾完毕,母亲仍然是一脸兴奋,我不敢看父亲的表情,只是躺在床上。 天一亮,在杨迁的催促下出门。一行六人,浩浩荡荡地赶考去了。在走出平安城的时候我没有回头。长久以来尽管我对科举有无比巨大的意见,终究仍得面对它。而且是身负巨大的压力去面对。所以,在我知道我懂得知识甚少的情况下,仍抱着中举光宗耀祖、中举让白小后悔的想法在路上前行着,好像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一样。 郭龙:彩蝶翩跹(1) 不知为何,有些时候我会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活在梦里,眼前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分外易碎,拿捏不得。彩蝶刚死的时候,我以为这种感觉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无疾而终。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身陷其中无法自拔,而且有越陷越深的趋势,就像吸毒者甘之如饴地用毒品蚕食自己的生命…… 长年累月地做梦让我明白,遇上某个人是因为自己的命欠这个世界一份债,这份债给了你无比明晰的人生态度,明晰到需要你用一生的时间去偿还。 彩蝶小我一岁,是我家的邻居。我们同其他村民一样面山而居,祖辈父辈都是靠锄头养活自己的农民。 彩蝶特喜欢蝴蝶,每次看见都会非常兴奋,又蹦又跳地拍着手掌,脸上的笑容灿烂如盛放的山茶,清新且爽朗,不留一丝烦恼侵占的余地。隔山有一片花海,东风才吹了几下,数不尽的蝴蝶就争先恐后地在那里嬉戏。十岁以前的彩蝶时常缠着让我带她去看蝴蝶。她一跌进花海就仿佛一抹儿春光融入自然,让你分不清在你眼前快乐欢笑纵情跑的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误落凡尘、不食人间烟火的蝴蝶仙子。而我总习惯微笑着看她把新编好的大花环戴在头上,然后对蝴蝶奋力地叫喊:“带我一起飞吧”。当时我总想找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与蝴蝶嬉戏花间的模样,但字穷墨尽的现状早就决定了徒劳无功的结果,所以淡淡的懊恼与自责总会在我看见彩蝶时萦绕心头。 记得有一次,彩蝶奔跑时扭伤了脚踝,行走不方便,眼看天快黑了,我就背着她回家。她伏在我背上一动也不动,乖乖的,最后竟然睡着了,侧脸贴着我的颈项,均匀和缓的呼吸抚摸着我的胸膛。后来天黑了,我看见夜色中冷冷清清的月亮,纵横如鬼手的树枝和站在树上紧盯着我们的猫头鹰,两只眼睛像两盏灯笼闪着诡异的光,经过坟地时甚至还看见扑闪扑闪的鬼火。年幼的我被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可一旦感受到彩蝶身体的重量,想到睡着的她不用陪自己担惊受怕时,心里就有一点点温暖。 彩蝶自然是有姓的,可我却故意把她的姓遗忘了,因为我实在不想把彩蝶和她爸牵扯在一起。真不知如此狠毒的男人怎么会生出如此善良的女儿! 听村里的老人说,彩蝶出世那会儿,她爸见是个女娃,脸上的笑容立刻就消失了。六年后,他不惜被政府罚款,逼着老婆要了二胎,没想到老婆难产,连手术台都没下来,生出来的仍然是个女儿。打那以后,他的眼神就变得很冷漠,是一种死气沉沉的波澜不惊,脸上也像结了一层霜,朦朦胧胧的,什么都看不清楚。 彩蝶的妹妹名叫彩云,和她姐姐一样漂亮。 彩蝶她爸去城里打工,也就过年的时候回来一次。父亲不在,繁重的农活和琐屑的家务,一个弱怯怯的小姑娘无论如何承担不了,更何况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需要照顾。爸妈看彩蝶吃苦都很心疼,平日里也就有意地帮助她们,姐妹两时不时地也会在我家住上几天,时间长了我便觉得她们也是和我骨肉相连的亲人,而给了她们一半生命的男人反倒成了一年露一次脸的过客。 那一年,彩蝶约十二三岁,回家过春节的彩蝶她爸脸上竟鬼使神差地露出笑意,没人知道是什么魔法使那张被岁月磨蚀到面目全非、有着淡漠的眼睛和触目惊心的皱纹的脸变得容光焕发。人们对此有很多猜测,多数人说他赚了大钱,但不论猜测如何,末了总会由衷地说:“彩蝶这丫头今后不用受苦了。” 我也打心眼里替彩蝶高兴,心想彩蝶的会心一笑肯定像从龟裂的土地中钻出来的绿叶一样灼灼其华,熠熠闪光。然而我看见的彩蝶一直眉峰紧蹙,稚嫩的脸上深深刻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与沉郁。我忍不住问她,你爸赚了大钱,你怎么老是不开心呢?她淡淡地说哪有,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不知这个“哪有”是指“赚了大钱”还是“不开心”。望着她瘦小的背影,我心底突然升起一股惊慌,就像我眼睁睁地看着彩蝶渐渐没入黑暗,却不知道怎么拉住她。 郭龙:彩蝶翩跹(2) 我又背着大人问彩云,结果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睁着清澈的大眼睛出神地看着我。恍惚中我记起,以前彩蝶的眼睛也是这样清澈,可以在里面看见碧蓝如洗的天空,欢腾向前的溪流,还有在草地上安详吃草的洁白的羊群……是什么让彩蝶的眼睛变得这样灰淡与复杂呢? 彩蝶有两年没缠着我带她去看蝴蝶了,仅仅是因为长大的缘故吗? 年三十那天,罡风北渡,天下起鹅毛大雪,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当时天地间碎玉流银的美景。傍晚,爸妈让我跑到彩蝶家喊他们父女来我家过年,可她家的门却锁着。透过枯黄的玻璃,我看见屋中的陈设还是一如既往的破旧,板床斜铺,杯碗凌乱,几件洗得发白的冬衣挂在大梁上,病恹恹的,没有半点生机,也看不出半点“赚大钱”的影子。我如实地跟爸妈说了,他们只是说大概出去了,并没有在意,继续为晚上的祭神和年夜饭忙活。 我们村有个习俗,三十晚上吃饭前要虔诚地向神明祷告,乞求赐福,新的一年才能风调雨顺,丰衣足食。彩蝶她爸就在这个时候敲响我家的大门,一声声急促而短暂,像铿锵而落的鼓点扣人心弦。我妈跑过去开门,彩蝶她爸张口就问你们看见我女儿没?我爸脸色立刻就变了,身体一纵闪到门口,双手擒住彩蝶她爸的肩膀,边晃边问怎么了怎么了。彩蝶她爸说下午我去镇上买东西,回来后她们就不见了,你说这两个丫头跑到哪了呢……我爸听完,二话不说就冲出门去,彩蝶她爸脚步一个趔趄,竟被我爸挤倒在地。我妈和我挨家挨户地喊人,大伙一听失踪的彩蝶姐妹,祭神的香烛一丢就跑了出来。两个小丫头不见了,能让颇有迷信色彩的村民顾不上祭拜神明,她们在每个人的心中是否比来年的五谷丰登还要重要? “彩蝶——彩云——”人们的嘶声呼喊夹杂着北风的咆哮回荡在沉寂的山林间,一遍遍撞击我的耳膜,震动我心弦。暮色已至,零落的昏鸦也归巢了,天地间转眼一片漆黑,人们分散开来,各自的喊声渐渐变得虚无与渺远,只有枯枝不时地摇晃几下,发出阵阵低吟,像树木喑哑的哭泣。 然而在大家奋力呼喊时,本应最最着急的彩蝶她爸却只是痴痴地跟在我们一家三口的后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喊着,声音干瘪。我爸渐渐觉察到异样,蓦地回头,紧盯着彩蝶她爸的眼睛说:“你说两个丫头不知跑到哪儿了?”彩蝶她爸木讷地点点头,还想说些什么却突然被我爸斩钉截铁的声音打断:“不可能!我是看着她们长大的,她们都是懂事的好孩子,绝对不会乱跑!”彩蝶她爸傻愣愣地看着我爸写满焦急的脸庞,无措的表情一直持续到终于咚的一声在我爸面前跪下,用近似困兽的声音号啕道:“救救她们,求求你救救她们……” 彩蝶她爸说他在城里认识了一个女人,后来女人怀了他的骨头,是个男孩。女人想做掉孩子,他死活不肯,还央求着要娶她。女人说嫁你可以,只要没有那两个臭丫头。他问女人你想怎么办,女人没有说话,眼中闪过一丝恶毒,他也就明白了女人的意思。 彩蝶她爸说在此之前他已经动过一次手。当天,他给两个女儿做蛋炒饭,在饭里下了老鼠药后就借故出门,失魂落魄地游荡了一下午。晚上回到家,在屋外听见彩云边抽噎边叫姐姐,心想莫非彩蝶贪吃,把姐妹俩的饭全吃了?可是打开门一看,两个女儿竟然都安然无恙。彩蝶笑吟吟地把他拉进屋,说咱家穷,好不容易做一次蛋炒饭,应该和爸爸一起吃,更何况,今天还是爸爸的生日呢,爸爸忘了吧!他的心终于软了,在女儿扒饭的一瞬间夺过碗,连碗带饭摔了个稀巴烂,又狠狠地踩上几脚,不停地说这饭凉了这饭凉了,然后在女儿惊诧的目光中点燃灶火,泪水滴入滚烫的油锅,滋啦滋啦地响。 彩蝶她爸还说,后来他又去央求女人留下自己的女儿,可女人理也不理,哭闹了两个时辰后摔门而出。他思前想后,最后还是决定再下一次毒手。今天下午,他给女儿喂了安眠药,借故把她们带到深山里的一个地方,等她们睡着了又脱去她们的棉衣,然后自己回来了。他喊人找女儿,一半因为自己良心发现,一半因为想借此洗清嫌疑。 郭龙:彩蝶翩跹(3) 我爸抡起拳头,朝彩蝶她爸劈头盖脸地砸过去,一拳就打得他满脸鼻血。我妈赶紧拉住近乎疯狂的丈夫,说救孩子要紧。我爸一把将倒在地上的彩蝶她爸提起来,怒不可遏地吼道:“带路!”待彩蝶她爸摸黑将我们带到遗弃女儿的地方时,哪里还能见到姐妹俩的身影?沿路遇到不少村民,爸妈顺带将他们都喊了过来,这会儿没看见彩蝶和彩云,大伙儿脸现忧色,沉重得像暴雨前天空中石灰岩一般的阴云。 “这山里好像有……会不会有……不会有狼吧?”不知谁嘀咕了一句。 我心里急如火燎,深吸一口气才知早已泪流满面,刺骨的冷风吹在潮湿的脸上,钻心的疼。 我妈也悚然一惊,对我说我先带你回家吧,可我死活不愿意。 彩蝶她爸双腿一软跪了下去,嘴里喃喃地说:“女儿……女儿……”当时就有人喝骂道:“什么女儿!她们没有你这样的爹!” “大家继续分头找!”转眼间人群又散开了,只剩下彩蝶她爸木木地跪在原地,嘴里喃喃地低唤比梦呓还要含糊不清。 最后是我在蝴蝶山坡找到了彩蝶和她的妹妹。彩蝶的背靠在一根枯树干上,身上只穿着衬衣和衬裤,无情的大雪落满她单薄的身体,正一丝丝地吞噬她生命的气息。她的手臂紧紧地拢着,背深深地弯着,似乎想用自己的身体为蜷缩在怀里的妹妹搭建一间遮风挡雪的屋子。彩云也和她姐姐一样,早冻僵了,一张小脸没有半点血色,唯一不同的是她身上穿了好几件衣服,而且有一半不合身…… 没过多久,大人们都聚到了这里,一个个顾不上惊讶与悲愤,争着脱衣服裹在姐妹俩的身上。眼泪从我的脸庞滑落,没来得及落在地上就凝结成了冰。看着火把上扑闪的火苗,我的头止不住一阵眩晕,然后就昏了过去。跌进黑暗前,我恍惚记起,似乎曾经有一个晚上,我背着彩蝶回家,虽然自己怕得要命,但一感受到背上彩蝶身体的重量,想到睡着的她不用陪自己担惊受怕时,心里就有一点点温暖。 就在我昏迷的瞬间,东方的启明星亮了,活着的人迎来了新年的第一缕曙光。 我高烧了三天,到第四天才醒过来。我迫不及待地询问彩蝶的情况。大人们红着眼睛对我说,当彩云被医生从急救室里推出来时,彩蝶已经去了,这几天彩云一直精神恍惚,不停地说:“我要姐姐……我要姐姐……”他们还说,姐妹俩在山里迷了路,生死关头,是彩蝶脱下自己的衣服穿在彩云身上,把生的希望留给了妹妹。 我在妈妈的搀扶下看了彩蝶最后一眼。她的脸很青,遍布全身的冻伤像猩红的石榴花一样触目惊心,惨不忍睹,手指怯生生地弯曲着,似乎还想握住些什么,不知是对人世的留恋还是对亲情的扣问。 哀乐响起,曾经鲜活的彩蝶化作几缕烟尘,弥散在渺远深邃的苍穹中,像蝴蝶一样越飞越远,飞出了我的视线,也飞出了我的生活。 也好,彩蝶老早以前不就想让蝴蝶带她一起飞吗? 我终于又看见彩蝶清澈见底的眼睛,里面有碧蓝如洗的天空,欢腾向前的溪流,还有在草地上安详吃草的洁白的羊群…… 望着眼前小小的照片,我似乎一瞬间读懂了彩蝶的灵魂。遇见彩蝶是因为自己的命欠这个世界一份债,需要我终其一生,用自己的善良、宽容和感恩去偿还。 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彩蝶她爸,也不知他的去向,无所谓,这根本就不重要。无人照顾的彩云住进了我家,后来她长大了,模样、神情与举止都很像她的姐姐,再后来,她就成了我的妻子。 彩云给我生了双胞胎女儿,我很爱她们,努力用自己的双手给她们创造幸福的生活。如今,姐妹俩也到了当年彩蝶的年龄了。我时常对她们说,曾经有一个善良的女孩,她生命的过程,就是一个灵魂来到这个世间,吃苦,受罪,然后死去;但是,由于她的奉献与牺牲,她这一生受的苦,以后的人都不必再受…… 郭龙:彩蝶翩跹(4) 记得孩子出世那天,我抱着女儿走到彩云身边,轻声说:“我给女儿取了名字,姐姐叫彩蝶,妹妹叫翩跹,你看可好?”彩云的双眸轻轻地闭上,一滴晶莹的泪从眼角流出,在脸上划出了人世间最美丽的弧线。 王玉:浪 漫(1) 最近,陈大拿老想起过去的老上司王工业。 王工业过去在S城贩豆子,S城没豆子,豆子来自N城,特别是黑豆子,王工业就是在S城和N城之间堆起大把金钱的。王工业碰见陈大拿时,陈大拿刚到S城,人生地不熟的,他拿了一个白色的大瓷缸子,向王工业讨要一点豆子,王工业施舍了。他慈悲着欢笑着理所应当着去施舍,他就是这么“应当”,应当在S城成为首富,每当他提着黑豆在S城行走,他就理应以“王”的高度看这个城市,他有这个权利,他手上拿的是豆子吗?不是,是人——人要生存就要吃东西,这天经地义。陈大拿也就服帖于王工业的施舍中。 后来,战争打响,王工业开始思考国与家的大事情。他确定要战斗,没家不代表没国,但没国一定没家,于是王工业决定投身革命,参军去。他分发了豆子,将房子留给村长去参军。陈大拿跟去了,因为他没有选择,在他眼里王工业就是黑豆,能吃的。 王工业倾其所有投身战斗,陈大拿成了工业的兵。战争就如跳舞一般,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偶尔问问为什么?无非是牺牲与英雄并生。侵略者们随炮灰滚回老家,但必定留下后遗症,让人们记着,吸取教训,再也别战争了,好无聊。唯一和跳舞不一样的地方是,它关于生死且无半点美好可言,你能听到骨头在体内根根断裂的声音,看见血飞流出来,感到从未有过的害怕和无奈。看着从古到今所有残酷的刑罚如流星雨般纷纷落下,应接不暇,这是种红色和黑色交杂的舞曲,向死神致敬,由撒旦演唱,上帝只能躲在灯光后面干着急,因为人们疯了般地涌向舞台充当伴舞,如此失去理智。上帝甚至怀疑当初夏娃和亚当根本没有偷吃禁果,因为他们的后人竟如此蠢笨,做着跳入地狱的游戏。 在这场舞蹈中,陈大拿是受益者。他自己认为,他长了“本事”,有了令后人佩服的,敬畏的“本事”,这是他的资本。日子就在这舞蹈中过去,似乎和时间无关,舞蹈快结束了吧? 与敌军对峙,王工业利用地势占领了有利地位,他们拥有大多数粮食,一片大果园也在他们的防线之内。王工业自豪于自己的聪明中,他四处巡视,不断有人来通报敌人又有多少人饿死了。王工业欣喜于这个数字中,这时的人命之于他不过是些有尾数的上千上百的数字。他也从没想过“死人”的恐怖,因为只是数字而已。突然,树丛里闪过一个黑影,陈大拿警觉地拔出了枪,准备施展“本事”。黑影又动了一下,王工业往后退了退,枪响了,一个敌方士兵倒在王工业的脚下,手里拿着一个苹果。王工业突然觉得自己卑鄙极了,脚下的这个人没有冒犯他的意思,他只是饥了,所以冒险来摘一个苹果。他也知道自己有可能死亡,但他干瘦的身体不允许他再饿下去,同样会死,何不冒险?而他甚至只吃了那苹果一口,脸上竟还挂着微笑,他的血漫延开来,流入那颗苹果树的根部,土变成暗红色,仿佛树也流血了。王工业发现一个饿的人死了。只是因为饿,只是饿,一个生命无依无靠了,却在依靠一个苹果时被扼杀,这太可笑了。这让王工业想到了告别,他要离开战争。 王工业再次回到山村,开始了他卖豆子的生涯。不久有了儿子王英,他举家搬去了湖区。乡村的湖水是平静的,偶有一屋一舍,立刻闲适下来,以闲淡的心把玩恬淡的心情,是种极致了。王英就爱这种极致,他常常问:朋友,你喜欢在大片大片的绿色里穿行吗?麦子地,玉米地。其实你知道里面有虫子,甚至讨厌清早的湿气,可你就那么自然地融入这一切,你知道,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何爱这土地,还爱的深沉。你认识水良之前只是知道你在生在活,却不知如何生活,也不知道把生活献给谁。你说你最喜欢小时候父亲做的不倒翁,因为有个孩子指着它说“不倒不倒”,父亲便笑了。你看见它的表情扭曲,血气方刚又孤立无援,沉郁愤又难逃“不倒不倒”的命运,它像个英雄一样直立着,像父亲一样,没有妥协些什么。你曾无数次看见自然向人类妥协,比如父亲把黑豆作坊变成黑豆工厂,总有人戏谑地称:“动物的种类在减少,人的种类在增加吗?” 王玉:浪 漫(2) 另一方面,陈大拿继续奋斗,练“本事”,立战功,然后就靠“本事”威震四方——就像现在,他坐在刑警队的办公室里,可以发号施令,可以颐指气使。但就是有点小空虚,真的想王工业了,那个去流浪的老上司。 “咣!”狠狠地推门声打断了他的思路。 “爸,你让水良来咱家了?”陈法气冲冲地推门进来了。 很多年后,水良才想到“冒泡”形容自己的童年时期。这源于一次初中的实验课,小泡泡一个个地向上钻,水良就是钻得最往上的一个吧?后面一排排小泡泡哦! 水曼出生那天,水良刚刚将自我确立。确切地说,他有自己的记忆了,记住妹妹生下来了。而在那天之前,他一直在一种茫茫迷乱中,偶尔拿手摸摸母亲宗明的“十字架”,因为似乎很久以前,母亲就信了教,那可爱的“十字架”哦。也就是那天开始,十字架可不可爱和他无关了,他有自己的记忆了,自己的,这有多么了不起! 这种“自我”随后自由得冒泡了。不听母亲的话,折腾自己那点重要的事。宗明有几次真的生气了,因为水良不但自己闹,还叫着妹妹水曼一起,往往是两个孩子一起哭,让宗明左右为难着。终于有一天,宗明决定把水良送进幼儿园。 上幼儿园的第一天,二德坐在水良的对面,抽吸着将落未落的鼻涕,明显是哭过了。旁边的陈法拿眼斜着二德,明明已经将二德玩具抢去了,还拿个架子,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二德无辜地向后退了退。他打不过陈法,陈法他爸爸陈大拿是当兵的,陈法从小就受陈大拿的恶心调教,踢几下脚,怎么摆架子挥拳头,怎么把人打趴下还得让趴的人心服口服,这都是“本事”!陈法就是带着本事上幼儿园的,水良没来之前,陈法就是靠一身“本事”威震幼儿园的,谁不服?谁不服也得服陈法那身本事,再不服,老师也得服!陈大拿是警察,刑警队队长,你老师?老师再了不起也得服警察!水良那时候也服警察吧?这又说不清,反正是陈法后来变成了小泡泡,在内心深处屁颠屁颠地跟着水良,再后来屁颠屁颠地身体力行地跟着水曼。可人家水曼就是不理他,人家水曼气着他,呕着他,让他心尖痒痒,就是不同意跟他结婚。也就因为这不结婚,陈法才在心里记着念着想着水曼一辈子吧? 水良来了。水良的到来和二德的胜利似乎是同一天。就在二德身体向后退的同时,二德的脑子出了轨。凭什么我要让?凭什么?我让谁?让给陈法?就因为他那身本事?可是不让,陈法有谁治?他爸可是陈大拿呀!他把目光盯向了水良,他认为这个“新人”不一般。 他一向有自己的哲学,认为自己不会看错。 水良就是在二德求助的眼神中冒大泡的。他笑纳了二德送上的玩具,这简直史无前例,从来只有陈法享有收别人玩具的特权。所有人都知道水良丧失了作为一个“新人”的基本规范,陈法铁定记了这个“新人”的仇,这个水良,就等着陈法“收拾”吧。所有小朋友的眼前都出现水良被打的画面,那画面警告着他们,仿佛要飞起来追他们,可是他们又多么希望陈法被打败一次,一次就好,没有别的奢望。 这“收拾”来得早,因为陈法要换牙了。 中午开饭,李老师高声叫着,大家要守纪律,文明用餐,说完出了门。会男友?见朋友?这都不得而知,似乎老师就有着那么种可有可无的权利。况且在她眼中,这不过是帮孩子,还能玩到天上去?陈法抱着自己那碗鸡蛋汤,发现有片黄瓜竟烂了一角,他心里骂着摘菜的,洗菜的,切菜的,煮菜的,然后仔细瞧着那片病黄瓜,孤独,忧郁,有着无以名状的苦闷,偶尔挤着腐烂的皮肤对他歌唱,仿佛病了一个世纪。他后来想,这黄瓜的心是空虚的吧?痛的,颓废的,对“鸡蛋汤世界”充满绝望的。那深深的,无尽的悠长悠长的心气儿,让他陈法立马觉得不对味儿,让他觉得这片黄瓜在向他挑衅,让他气急败坏地拿起勺子,决心把那片黄瓜撇出去。呵呵,丢掉你,你不会心气儿高了吧?可就在将勺子竖起的那一刹那,他犹豫了,那片黄瓜舒殿开了紧皱的皮肤,像是等待别人的处理,那种服帖又无奈的样子刺激了陈法。他可怜起那片黄瓜来,怎么办呢?在丢与不丢之间,他想到了水良,他抬起头看了看水良,发现那小子正抱着鸡蛋汤狼吞虎咽,管他黄瓜、柿子还是鸡蛋呢?“这也是挑衅。”陈法心里想,他较劲似的狠狠咬了那片黄瓜一口,确切地说是连勺子一起咬了。这下陈法觉出问题了,有颗牙松动了。巨大的痛惹怒了他,他把小铁碗往旁边一撂,张口冲桌上的人喊,“你给我找牙!我有颗牙掉了。”全班小朋友谁也不敢怠慢,都认为说的是自己,大家全乱了,钻桌子,爬椅子,有的还出了门。呀呀,陈法的牙呢?哪去了? 王玉:浪 漫(3) 唯有水良不动,二德看水良不动,他也不动了,有些小朋友也不动了。陈法见状急了眼,举着一个拳头对准水良,“你,给我找牙去!”水良没动。“你们给我停下!”全班都停了下来。陈法拿着老师的小戒尺走过来,指着水良,“你,给我找牙去!”水良去了,他打从心里头怕那戒尺,就像怕宗明一样。于是,全班看着水良自己找牙。陈法哈哈大笑起来,水良停了手,他看着陈法笑,发现陈法的大笑中有一排整齐的牙。他窝了火,冲陈法喊“你牙没掉!”陈法停了笑,全班都静了,像是在等待,期待着两人各展“本事”。陈法伸了伸拳头,“我就是没掉”。他走近水良,气氛凝固了,陈法在水良面前站定了,张开嘴,指着那颗松动的牙说:“看见了吗?就是这颗,松了点没掉!”水良看着那颗牙,白白的,还有点冷绿色,他恶心了,那是黄瓜吧?反胃了,可他却说:“你能让我摸摸吗?”陈法惊了一下,奇怪地,竟也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水良的手碰到了那颗牙,然后使劲拽,拔了下来。陈法哇的一声哭了。脑子里像过电影一般:他爸陈大拿怎么打他,严苛地教育他,埋怨他不听话,他怎么晒本事欺负人………他尝到了血腥的味道,这味道比那烂黄瓜还不如,他多想重新来过,他绝不吃那片烂黄瓜,就让它在那碗汤里烂吧!但事实是,那颗牙拔出了陈法对水良的怕,出自内心也止于内心,绝不表面妥协,同时拔去了所有人对“本事”的顶礼膜拜,拔起了一堆水良底下的小泡泡。 而陈法只能拿着那碗鸡蛋汤给李老师说:“食堂里有人偷懒,里面有烂黄瓜。”所有人都知道,哦,一片烂黄瓜呀。 “我也让水曼来了。”陈大拿说。 “哦,那行!”陈法笑了。 某年某月某一天,午饭时刻。陈法欺负了一个小女生。原因是这个小女生竟公开抢先他排在第一,这简直不可思议。水良再厉害,他陈法也只在心里服气,他再迁就王英,也是遵循父命,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陈大拿把一孩子从他的流浪老子那,捡到他家来,成了他弟弟。 所以陈法是愤怒了,他假装笑眯眯地走过去:“这位同学,你站错队了吧?” 那小女生怯生生地说:“没有,我是要买煎鱼吃,我一直喜欢吃鱼。” 陈法才没心情管她爱吃什么,说:“您排队了吗?” “这里空出一大截,我以为是为照顾新生专门留的。” “哦,你还真无辜。” “的确嘛,你为什么不往前站站,故意空出五六个人的位置来干吗?” “噢,我乐意。”陈法一向这样,他无论排什么队都这样,谁让他是“老大”呢?他就是要试试看谁不服他。他继续微笑着,把小女生刚打好的鱼抢过来,倒在地上。王英就站在陈法后面,他忍不住说:“陈法,太过分了吧?”陈法瞪了他一眼,又轻蔑地看着小女生。 “你,真不讲理!”那小女生委屈地看着陈法,嗑着泪,就是不哭出来。 陈法笑笑,“你哭呀,哭………”王英说:“陈法,你干吗欺负一个小女生,人家还是新生呢?刚入学就出现这种事,绝对会留下阴影的。”陈法又瞪了王英一眼:“闭嘴!我就是要看她哭,哭吧,喂,哭……” 小女生圆睁了大眼,狠狠地在陈法脚上踩了脚,陈法“哎呀”一声跳了起来,随即滑倒了,正摔在刚打翻的鱼上,一个大马趴。饭堂突然安静了。陈法突然回忆起幼儿园里被当众拔牙的情景,竟如此相似。他感到熟悉又陌生,心脏随之小跳起来。饭堂里仍然安静,没有人觉得滑稽,或是觉得滑稽却不敢笑出声来。一串笑声传来,那个小女生笑了,“哈,哈,哈……” 陈法也许就在那个瞬间爱上小女生的,嗑着泪的真实的笑,“哈,哈,哈……”,小酒窝震颤着,仿佛两滴水在荷叶上跳动。陈法是真的被吸引了,他觉得自己像青蛙王子,发现了可以栖息的新荷。王英没说话,只是在拉陈法时深深地看了小女生一眼。 王玉:浪 漫(4) 可此后几天里,陈法没见过小女生。直到有一天,水良领着小女生过来,说:“看,我妹妹水曼。”王英第一次仔细看水曼,觉得她像极了湖乡的湖水,他似乎早见过她。她的身上似乎有片水作的光华,会动,流动起来让你和血液也跟着跳动了,他觉得自己像只小鸟停在了水曼的肩头。 从那天开始,陈法和王英都觉得自己变成铁杆泡泡贴上了这对兄妹。 “爸,请她也没用,她不会嫁给我。她喜欢王英。”陈法低了头。 后来陈法问过,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呢?水曼笑笑,因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概每个人的骨子里都愿做别人永远追逐不到的天风。陈法,你会永远喜欢我,这我小时候就知道了。我对你太放心了,你永远都不会忘了我,永远在我身边像水良一样保护我。而王英不会,他有自己的现实,不会被我牵绊。我错过他,他会将我完全忘记,谁不愿在更多的树荫下乘凉,那么清爽。 陈法说:“你也要留一点影子的树荫。” 天晴的时候,阳光照在金黄的树枝上,反射开来,那种温暖是影子永远不知道的,王英在偶然间知道他把温暖独占了。 “那不一定,”陈大拿说,“王英要走了,去送送他。”办公室里,有个叫陈法的孩子用一种不知喜忧的表情看着陈大拿。 几天后,陈法去火车站送王英。王英说:“我把你当亲兄弟,真的。”王英抱抱陈法,他记得离开父亲的第一个生日,是陈法陪自己度过的,在校园里少爷般的行走也是陈法给他的。陈伯伯的关心,父亲一般的爱,也是陈法分出来的。瞧,现实中,他的确实欠陈法。 陈法沉着脸:“你爱水曼吗?” “爱吧。”王英把“吧”字轻轻地吐出来。陈法享受着这个“吧”字,品味出自己的希望,最后发现那是绝望。王英的一个“吧”字竟抵得过无数次“我爱你”。这个“吧”字被王英玩弄的模楞两可,击打着他的心。对你爱的人永远不要说“也许吧”。永远不要说“可能吧”。这多折磨人,然而王英在这时候多半说:“爱即折磨”。 陈法的表情松开了,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还有版权,水曼的版权属于王英,自己不能剽窃更不能盗版。可陈大拿多半认为,盗版这事在中国多半可行。 王英走了,带着他那个令人回味的“吧”,陈法为这个“吧”远远地看着水曼。水曼漂亮的大眼睛果然像湖水一样,陈法发现自己的审美观越来越像王英了。他自语道:“我们是兄弟吧?” 五年了,王英没有回来,拒绝像冬眠一般压在陈法的头脑里,不时地苏醒在水曼的口中。 陈法说:“嫁给我吧?”水曼说:“不。” 很多人劝她“陈法不好吗?陈法多好,对你也好。”水曼想,陈法好吗?陈法好呀,从她很小就好,那个小时候,在她跌倒时拉起她的手,问她,你没摔疼吧?揉揉的陈法;被人欺负,那个举着拳头,亮“本事”给她出气的陈法,那个挎着水曼的胳膊大声地警告所有男孩子水曼是他的公主的陈法…… 秋天,大片大片树叶落下,曾经的树荫全部泛黄折了旧。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午饭过后。水曼打开信箱,照旧收到了无数求婚者的信件。她全部打开,没有一个中意的,她拿起信件想全部扔掉,却突然看到其中有一张信纸的彩色背面印着一行小字:“去爱吧,如同没有受过伤害一样。” 她定住了,拿起那张信纸,上面有个叫谢实的人对她发出爱的邀请——如果你同意,明天来我的城市吧。她盯着谢实的照片沉默良久。 第二天,水曼坐上去外地的列车,她以为自己会哭,可是没有。她在思考和谢实未来的生活,却记不起谢实的模样,那张照片什么样来?她怀疑自己是太想见到谢实了,所以想不起。就在这怀疑中,脑中显现出王英亲吻她的模样,吻在落下的一刻又变成了陈法王子式的笑容……火车开动了。 王玉:浪 漫(5) 此时,王工业在某个地方想起了下属陈大拿。 陈怡然:曦葩城殇(1) · 【伤。】 曦池的中央溢出一缕光。刺破了浓重的漆黑,那是圣棠花开。花瓣的微隙间渗出明亮的,纯白色的光芒,随着圣棠的绽放愈加耀眼。棠璃的解咒念到最后一个字时,游光已从浮泛于池面的浅淡变成了照亮整个曦葩城的光源,纯白铺天盖地般地噬掉了夜。 守池的棠魄第一个跪了下来。 随后在池外第一朵凡棠开放的时间内,九百九十九人都伏跪在了曦池边。那朵棠花完全展开温柔笑靥之后,紫洄才到达。他看到完整的棠花,浅灰色的瞳仁中涌出了绝望的荒茫。而棠璃在同时已念下无解的咒言穿透了他的生命。紫洄的身体变得透明,体内只有一朵紫罗兰。曦葩城的人们看着他死亡,没有声息。只有棠魄的眼睛中却闪过一丝哀伤,让我一瞬间在他的瞳仁中会晤了善良。目光交汇之间,那朵紫罗兰瞬移到曦池中化作一滴水。棠璃的嘴角饮下了紫洄的灵,眼神毫无波澜,因为她是王。 紫栖的罗兰长袍微显一丝褶皱。我知道她轻微地抖动,从背脊至心都是恨。而我在她右边,一样显得卑微地伏跪着。我们紫罗兰家族再庞大也只能面对族人的死沉默无声。因为曦池里面只能住着一个女人,曦葩城只能有一个王,她的命令就是生死,她的灵就是整个曦葩的光。 曦池的水清透却望不见底。里面的那个叫做棠璃的女人,有高傲而绝艳的面容。瞳仁如同着火的透明琉璃,肌体却跟圣棠一样纯白色。那朵棠花不是她的灵,而是一朵幻象。曦葩城的人都知道,她成了王之后,灵就被分置在两个同族人体内,只有她自己知道是谁在守护着她的棠花。除非谁能杀死守灵人,否则她的统治不会有尽头。 而那么做就是紫罗兰族人心中存在的唯一希望。紫栖是罗兰族的木字辈长者。她见证了当年的动乱,包括从前每日曦池中的圣紫罗兰泛出紫光的时代,还有棠璃的白色灵咒是怎样穿透我的母亲,紫森的圣紫罗兰。 棠璃在巨大的圣棠中央,银色的头发如水藻般游散。她说,不要过了那朵花开的时间,否则就得死。那句话透过冰冷的曦池水漾出来,是冰冷的无情。九百九十九人伏跪着说,是。可是紫洄的身体化作雾霭弥散在我们之间,凄凉的悲伤逼着我们的眼睛,就快要控制不住流泪。我们是没落的族,是棠璃没有寻到理由根除的后患。我从曦池中看见反射出的苍穹,有一只瑰鸟匆忙而过,划下无力的紫红色,一瞬间又被纯白覆盖。 就像紫罗兰族粲然的一次昌盛,被毁灭。我们现在跪着,看着紫洄的死。 【承。】 紫魂墙上的罗兰藤勾勒出世间最繁复的纹案,无数分支交错,间杂着暗紫色的紫罗兰。每一朵罗兰中央有一个赤色的名字。他们生前都曾是罗兰族的族人。 罗兰族的五百九十九人面朝着紫魂墙,将左手的尾指曲着念诵安魂咒。呢喃碎声中,墙上又开了一朵紫罗兰花,中央有赤色的字迹,紫洄。 紫栖沉默了三朵花开的时间,而后眼中锲下了一痕坚定。她摘下了发簪。紫色的发丝披散在罗兰袍上。她单跪下来,将簪子举过眉梢。她说,“珂,您要带领我们战。”剩下的五百九十七人也跪下重复着她的姿势。我看见他们紫红色的发丝在魂墙前扬落,犹如梦魇景致。突然胸口被无形地缚紧,腔内的气流空荡地游走没有方向。 我不知道应该难过还是欣喜。族人从来不随意披发,除非他们决定了用前赴后继的死亡去换得曦池中圣葩。棠族就是这样赢的,当时我还没有记忆。我在这一刻只想起三年前的樱棠之战。 樱曜,那个灵力逼人的樱族之首,领着五百樱族人在曦池前与棠璃对抗。不断有粉色的白色的灵咒在她们之间穿梭如织茧。灵葩破碎,随风凌乱成一场四十九日不断的雪。但是悲惨而盲目的杀戮没有胜算,樱族没有在混乱中杀死棠璃的守灵人,力量耗尽。最后棠璃念下了绝杀咒,一束白色的光刺破粉色的防护,所有的身体同时破裂,所有樱族人体内的灵樱花落了一地的凄凉。包括樱曜。 陈怡然:曦葩城殇(2) 我当时在不远处的一片林子中默默念了五百次安魂咒。紫洄还在我的身旁,他握住了我的尾指说,珂,你不能这样的仁慈与善良。你将来还要带领整个罗兰族去反抗棠璃,那将是一场更大的死亡。你必须无所畏惧地杀。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选择残忍。但是他们已经摘下了簪子。他们宁愿战死在曦池,也不卑微地跪下。好吧。我发觉我没有选择,因为他们曾经有一个耀眼的王,是我的母亲,所以我没有理由不接受,所有族人簪子即将聚成的灵杖,而我就要用它去命令我的族人,杀。 可是这里只有五百九十九人。还有一个人没有来。没有所有族人的发簪就没有灵杖。那个人,是紫洄的妹妹,紫溱。紫栖已经念了十九次召唤咒了。就在紫栖的怒气涌上来的第二十次,门被兀然地推开了。紫溱小跑着迈进第五步,紫栖已经用灵剑指着她的眉心。紫溱用衣袖挡开,口气冰冷地说,“除非你要违抗烨葩几几的城规。”然后就继续小跑至我的跟前跪下。 烨葩几几是这座城的守护神,她有唯一的一条城规,用灵剑杀死同族人,自己也必将死。所以族内尽管有再深的矛盾,也不会内乱。但我相信紫溱不会只因为一直以来同紫栖之间的矛盾而迟到。可是她没有马上解释。 紫溱跪下后抽出她的簪子,所有的簪子就在这一刻聚集成一把灵杖。紫溱递给了我,然后退回跪下。她说,“珂,请您原谅我的迟到。是因为棠魄在棠璃休息的三刻之间叫住了我,他说他要见您,我就将他带来了。” 那个守池的人,我没有想到他会来。我突然想起早晨他那一丝带着悲伤的眼神。我说,“让他进来。”然后大门再度被打开。 棠魄因为守池需要,常年穿着战袍,只露出一张脸,看不到银色的头发。他没有在我面前跪下,只是浅浅地笑了。“珂,请您信任我。” 我莫明其妙。凭什么? 他说:“您既然已经是领者,就必定要让曦池中的圣棠花破碎。但是您是善良的,您不愿意杀戮。我知道您的心意。我能帮您。” 我又问他,“你又凭什么背叛你的族落来帮我们?” 他说:“因为棠璃的无情。她的绝艳背后只是冰冷的控制欲,我们的下跪一样是被逼迫着。像我如此的卑微,与其在即将爆发的紫棠战乱中死亡,不如皈依您的善良,我还能活着,就是唯一的希望了。” “那你能够如何帮助我们?” “您如果信任我,今天晚上我就会帮您知道谁是守灵人。”他说完这句话就慌忙着走了,紫溱说那是因为他要在棠璃休息完毕之前赶回去。 我问紫溱,你为什么相信他? 紫溱说,守池人是族落中最孤独的人,他们没有闲暇时间,也没有去处选择,只有一辈子守护曦池,穿着只露出脸的战袍老去。这样的人,几个真正愿意归顺自己的王呢? 紫溱说的话有她的道理,她向来是最聪慧的,这次连紫栖都没有说话了。这样子一切都被默认下来。现在,我是领者,棠魄会告诉我谁是守灵人,然后我们会杀了他。接着棠璃就会像失去一只眼睛一般脆弱,我们就可以找出第二个守灵人,杀掉他,就赢了。 【始。】 从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对于这个繁花绚烂的城,永远都保留着一种畏惧,就是它的夜。施光咒只有王才能念,一个昼日只有六百朵棠花开的时间。流溢着光华和精致的花城在这些时候是美得令人窒息的城。几几雪山的冰雪之中有一种金色的花,叫做烨罹花。这种花无论曦池中的光是什么颜色它永远都是金色。而且就算咒语结束之后的夜,也会有微弱的光芒。紫洄曾经告诉我,那就像凡界的星辰。 可是我仍然恐惧着那只有烨罹暗光闪烁的夜。总是充满着邪恶的妖艳,红色的瑰鸟在花丛中栖息就像浓重的一抹血色。让我总是痛苦地想起曦葩城充满杀戮的种族,在尸体化作的雾霭之间厮杀却忘记了花开的温柔。我一直想问,为什么这样一群看着鲜花长大的人们,这样的无情。 陈怡然:曦葩城殇(3) 可是这一日的夜漫长得让我无法呼吸。我的视线凝固在几几雪山的微茫之间不记得有多久,直到紫溱到了我的身边,才回醒过来。紫溱问我,珂,为什么你这样的恐惧夜?我没有回答她。只是问她,为什么今天的夜这么长? 紫溱的嘴角幻象般地闪动过一丝笑,“珂,难道你没有察觉,花开花谢已经一个来回了么?” 我恍然。已经一日一夜了。而不是仅仅一个晚上。 “怎么……会这样?” 紫溱说,“因为只有棠璃在昏睡之中,我们才有机会。所以棠魄这样日日守护着曦池的人,既然已经选择了背叛,放几滴迷魇露其实也不是困难。” 我问她为什么可以这样地肯定。她说,“他的眼眸里面藏着秘密。我从他纯白的瞳仁中看见了无数复杂的情绪,他不仅仅是孤独的守候者,他更是一个心思稠密的聪明人,他的被埋没给他带去对棠璃的恨,不亚于我们罗兰族。所以他敢这么做,也只有他有机会这样做。” 难以琢磨的棠魄。他到底要用怎样的方式找到守灵人呢?我疑惑的时候,就有急促的叩门声。是紫栖。她没有多言,只叫我跟她去。我跟在她后面一直奔跑,最终我们站在了曦葩城的平原前面。我简直没有办法相信我看见的一切。 有一片火光,在草丛之间沉浮不定,隐约地看见白色的发丝和长袍衣角,在昏暗的草原与光点之间动荡着。我看不清楚,但是拥有白色的族落,只有棠族。“他们怎么了?”我不安地问紫溱,紫溱说:“因为没有光。他们要知道为什么,是否他们的王不再有控制光源的力量,换言之,他们会认为这意味着覆灭。”的确,他们举着火把向曦池赶去,目光中透露出我能够看懂的焦虑。“为什么棠魄要这样做?”紫溱摇头。 这时候紫栖从人群中走出来。我问她“刚才你怎么不见了?”她说是棠魄叫她传我一封信。我接过来,在微弱的火光之间,看清了上面的字:“王可以不念咒,但是花到时候会自己开放,她的灵棠会在守灵人体内泛光,守灵人的眼睛一定非比寻常。” 这几个字就足够了。我扔下信冲进了人群中,我四顾着寻找,看到他们的脸在我身边晃过去又晃回来。我的族人拾起信后也都各自混到人群之中寻找了,直到第三日的朝早,迷魇露失去药效,棠璃才醒来念起了施光咒。 【迷。】 我们跪着,依旧的姿势,但心里面却已经不是从前的苟且顺从。因为我们已经赢了一半。棠璃在水中央,望着池边跪的九百九十八人,没有问一句话。因为她自己知道是谁没有来到,是棠缈。那个她精心设计的守灵人,在那个晚上被我们找到了。她当然知道,能反她的只有罗兰族,但是她没有发作,因为我们毕竟还没有杀死棠缈,我们控制着,我们的筹码是她一半的灵。她也没问,守灵人棠魄去了哪里。很奇怪,这一天早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我一个瞬间都忘不掉——我在草丛之间没有方向地寻找着,看见了烨罹花总是心生畏惧,好像无数双不定的眼睛。正是这个时候,我就看见了一双异样的眼睛。从草丛间的一束火把背后闪出一丝亮光,就像曦池内圣棠的光一样的纯白。我脑际只存在一句咒,我没有更多一秒的思考就朝着那个方向喊出了定魂咒,然后我就清楚地看见一双泛着白光的错愕的眼睛。那个人是棠缈,棠族里的一个侍女,才刚刚成年。毫不起眼,但竟然就是她。棠璃的确很会掩藏。 我把她带回紫罗堂的时候族人笑逐颜开。他们一下子对我拥护到了极点,也更加迫切要重让曦池泛出紫色曦光。我只是跑去找棠魄,那个帮助我的人,从那天走后一直没有见到他。 我一直顶着黑夜走到葩河边,才看见他在那里站着。我走过去,告诉他我已经找到了。他没有惊喜也没有振奋,只是点头说:“我知道,你一定能找到。”“那我下步该怎么办?”我确实迫不及待了。他说,“我既然背叛了棠璃,就不能再回去,既然你只找到一个,另一个只能靠自己了,我没有机会去帮你什么了。我要躲,你能给我容所么?”我说当然可以。这时候他望向河中,目光在水面停留了一下,我站在他后面,看不见他的表情也没看见湖面,可他就在那一刹那回过头,朝反方向疯狂地跑走了。自那以后再没见到他。这个复杂无比的人,一切行径都无法解释。我,这个领者,在他消失之后又陷入了困惑之中。到底该怎么办?下一步要做什么?就连溱都不说话了,而栖忙碌着指挥着族人寻找棠魄。 陈怡然:曦葩城殇(4) 我的年轻放纵了我内心的懦弱。我最终还是抱着寻求救援的希望去问溱和栖。可是他们的猜想,让我倒吸了一口曦葩城甜腻的空气。、 “珂,你知道的,我们罗兰族是整个曦葩城最嗜杀戮的族落,我们看不得别人抢夺我们的地位,所以,我们要达到目的,就要杀掉很多人。”紫栖站在紫魂墙前面,望着满墙的罗兰说。 “如果棠魄真的是个善良的人,他为什么要背叛棠族而投靠更加被称为残忍的罗兰族呢?而且为什么……他逃走!”溱的补充让我有一丝不悦,她竟然把“残忍”说得理所应当。 “可是最初,为什么你觉得他值得信任?是你说行的!”我激动了起来。我思想被塞进很多的矛盾。一时间不知道什么叫做善良什么叫做背叛,似乎每个人对它们的定义都不一样。 “对不起,珂”紫溱说,“我错误地判断了这件事情。他的确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昨天守护卫守者跟我作总结的时候,才提到,棠魄的灵……被我们的防备界查出不明确灵光。也就是说,他是怪异的,至少不是个普通棠族人。” “什么?”我霎时间明白了为什么这几日他们忧心忡忡。原来,棠魄,也很有可能就是另一个守灵人!心里面顿时一面冰山一面火焰地令我透不过气。难道他的躲避是为了不让我们知道他是守灵人?可是溱明明说守灵人自己是不能发觉的…… 这个时候一个罗兰族的人进来,他跪下来对我说:“珂,我们把棠魄带回来了。” 【启。】 我看到棠魄的时候他被罗兰族的其他人用茎藤捆绑着,战服没有换掉,双目中的落魄间隐藏着坚毅的光,像是又带着对我们的嘲笑——就在三日之前还受他帮助的罗兰族人,现在面无表情地盯着他。我在那一刻突然对自己族落的冷漠感到难过。我连忙令人放了他。 我问他,你去了哪里?他说,去逃离。 “可是我答应了你,这里是你的避所,我们可以保护你。”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不相信他会是守灵人。 “可是你们也有可能杀了我,不是么?”他把目光环视周围的族人,紫栖一贯冷峻的脸上没有挂着友善。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你的灵跟一般的棠族人是不一样的?”紫溱逼问着棠魄。 “谁又能完全认得清楚自己是谁呢。你们就算聪明,又能够算得准些什么。”棠魄的脸上浮起了不屑的神情,这让紫栖很恼怒。紫栖用微耳语跟我说:“珂,他一定就是守灵人。我们不要再耗费时间,棠璃不会坐以待毙,我们直接去逼问她就可以,毕竟我们至少掌控着一个人,杀掉棠缈,棠璃功力必定大减,我们族人众多,总是有胜的把握的。” “反正我最终都逃不掉一死。你们如果要领我去逼棠璃,随便。”棠魄一下子变得不再像上次那样的温和谦逊。我也因为这句话而狠下了心来。 “那我们再过百开就走。”我一声令下去,所有人都迅速地准备起来。百开,就是一百朵族花开的时间,很快,我的面前就是所有的族人。 他们身着罗兰袍,紫色的头发散开在夜晚黑色的风里,腰间的灵剑有寒冷的光,如同烨罹花一样令我有一种恐惧。然而我只是做出镇定的样子,像真正的王一样发号施令,我说,出发。于是我们的队伍浩荡地越过长草原,举着发着光的灵剑。我控制着棠缈,紫溱控制着棠魄,紫栖负责整个族的行阵,一面念着敝声和敝光咒语,让别人不发现这场半夜袭击而来的动乱。 【战。】 我们只花了五十开的时间,就到达了曦葩池——这个城并不大,只是容易在花间迷失道路而已。我们从棠花丛中穿越而来,避开了棠璃设下的很多障碍,最终站在了曦葩池前方。没有意想到的是,这里不像以往此时该有的黑暗,棠璃并没有在沉睡,而是一直醒着。她在池内睁开琉璃般透亮的双目,绝世的容颜下还是依然的孤傲,连微微扬起的下颌边都隐藏着尊贵。 陈怡然:曦葩城殇(5) 紫栖靠近我,意识我不用担心。我站在池边,几几雪山的冷气从西边袭来快要把棠花凝成冰玉。我过了一阵才发现,该说话的是我,我才是领者。但我还没有开口,棠璃先说话了。她没有看着我,只是望着她水中的灵棠说:“就是你,成为了罗兰族的领者,带着我的灵来逼我退位么?”那里面的轻蔑,就像刺来的针。 “既然知道,那便不需要大动干戈了吧?”我装着镇静。 棠璃笑得如梦魇里的雾霭,琉璃般的眼里又起了火光。她一甩袖,整个曦葩池发出刺眼的光芒,照得天地都是如同几几雪山的顶峰一样纯白。我的双目应接不住地低下躲闪。 “你真的以为,凭着你们的力量可以跟我抗衡?我是王。我有比你们强百千倍的灵力。你们觉得自己有什么筹码?唔——?”这句问话把我摇晃不定的猜想推到了溃裂的边缘。我的余光看见紫栖和紫溱已经让罗兰族的人们包围起了曦葩池,他们启用了自己的灵紫罗兰,有紫红色的光芒从他们的体内流溢出来,形成伞状的灵光阵。他们的身体变得半透明,我可以看见那些紫罗兰的花瓣在气流中抖动着花瓣——这将是死战。如果失败,就根本没有力量去保护这朵灵花。一切可以如同樱族般破碎掉。而该死亡的是谁? “你看看你,这是在做什么?拿着族人的全部性跟我抗衡吗?樱族的下场你没有见过吗?你知道的,当年我并没有牺牲多少棠族的人。因为一个领者,首先要让族人活着。”棠璃说话的时候我甚至不敢正视她的眼神。我感到内疚了。是么? 而紫栖被彻底激怒了。“罗兰族只有王者臣民,没有苟活的败将!”她的袖子里涌起深紫色的气流,尾指扣到手掌,要将攻咒发向棠璃。我透过池水见到了棠璃隐藏在衣袍内的左手,中指早已在手心,织出了抵咒。我伸手要去阻止栖,可我触到她的衣角却不及拉回她,她的紫色光冲向看似平静的湖面,圣棠之上一瞬间腾起纯白色的雾阵,如一朵棠花的闭合,吞噬了这道攻咒,栖退回来,捂着心口,用暖咒使灵不被棠族的冰雾冻结,她的眉拧起来,显出痛苦的样子。她强忍着,目光扫过棠缈和棠魄。棠魄皱着眉头,眼里有悲哀流动着,不知是对他自己,对栖的受伤,还是我们整个族落。而棠缈除了委屈得不停落泪之外别无其他。 那片白雾构成的棠花蔓延起来,向着我们的灵光,大片地吞噬着紫红的光。我的族人们开始抵御,但还是大片大片地倒下。紫罗兰的灵被冻结起来,像水晶般易碎,一倒下就成了零落的颗粒。光线在白色和紫色中扭曲,瑰鸟惊恐地回巢,翅膀扑腾的声音夹杂其中,像是一场可以淹没世界的雨在下着。 “快点杀了他们!”紫栖一面顶着冰冷的光一面向着紫溱喊。紫溱将灵剑抵在棠魄的心口,而我将手指叩在棠缈的颈部,我感受到她起伏的气息,看到她琉璃般的银色瞳仁逐渐绝望至成了灰色。突然很难过。还有棠魄,他一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是否在提醒我,要善良。 可是如果我不杀他们,我的族人就会死。还有我的母亲,森。我从未见过的女人。她交托给我的使命,我是所有人的希望,在这个时候对敌人的善良一文不值。那个躲在树下为樱族人念安魂咒的孩子,好像不再是我。 紫溱正要刺下去。棠璃突然停下了攻击。“不要!”她近乎在喊。 “我就知道。”紫溱说:“她只是在玩心理战术,想让我们害怕她。其实,她的生死早就被我们控制着了。别犹豫了,珂!刺下去你就是王!”紫溱跟她的哥哥一样,劝阻着我的心软。棠魄嘴张开想说什么,但是却终究没有说。紫溱的剑随时会杀死他。 “紫珂。你不会杀死缈的对不对。你是曦葩池最善良的人,比罗兰族任何人都善良。”棠璃笑的时候有温柔,但是我分辨不了温柔之中是否藏着匕首。所以我没有表情地看着她。我这次很快地做了一个真正的领者该做的决定,我坚定地对她说:“不对,我会杀了她。为了我的族落,她不死,我们都得死。” 陈怡然:曦葩城殇(6) 棠璃眼神一转。“那你们走吧。她不死,你们也不死。”她好像要放走我们一样。我诧异得不知所措。“你休想!我们不杀死你不会回头!”紫栖喊得那样的大声。“杀!”她朝着我和紫溱喊。 杀。我心里反复徘徊的字。这一刻终于来了。我的灵剑从我的指尖射出,溱的剑也一样在这一瞬间刺向了棠魄的灵葩。声音好像被什么吞没了。我只看见强大的气流在纯白的,刺眼的光线中将我们所有人的头发和袍子扬起来,瑰鸟惊得飞起来,翅膀交叠着覆盖了整个天空。几几雪山上的烨罹花在这一瞬间失去光彩。这一刻,停留在棠璃惊恐的容颜和所有人的注目中,还有我看见的五朵灵花在逐渐变得透明的身体里衰败。我忘记了当时有多疼。
我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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