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的阅读1 概念:记叙文是以叙述、描写为主要表达方式,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体。
2 主要特点:通过生动的形象、事件来反映生活,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文章的中心思想蕴涵在具体材料之中,通过对人、事、物的生动描写来表现。
3 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4 结构:
第一,按时间先后安排结构。
第二,按人物的活动、地点的转移安排结构。
第三,按事件情节的发展阶段,即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果安排结构。
第四,按事件的一定关系安排结构。
5 顺叙:
(1)顺序,按事物发生、发展、结果的顺序来写。
(2)倒叙,开头倒叙,然后再用顺序写出整个过程。即先写事物的结果,或把事件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面来写。
(3)插叙,由于表达方式、情节上的需要,暂时中断主线的叙述,而插入有关事情或片段,以使读者有更全面的了解,插叙以后再接着原线索继续叙述。
6 人称:
第一人称,直接面对读者叙述,能增强文章的真实感和亲切感,拉近双方的距离。
第二人称,像在和作者或者读者进行对话,亲切自然,便于抒发感情。
第三人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从更多的方面自由地叙述;不受个人听觉和视觉的限制。
7 表达方式:
(1)叙述:作者在文章中,把人物、事件和景物等基本情况不加修饰地交代清楚,使读者有个概括的了解,获得一个整体的印象。
(2)描写:用形象的语言对人物、事件、环境的形态特征作具体、生动的描绘,使读者对描写的对象获得真切、具体的感受和印象。按内容分,主要有外貌描写、语言描写、心理描写、行动描写、环境描写、景物描写等。从表现手法可分为正面描写、侧面描写以及直接描写、间接描写等。
(3)说明:主要是解说性状,直接说明事物形状、性质、成因、功能等。
(4)议论:在记叙文中,议论不是主要表达方式,它只是在叙述、描写或说明过程中,表达作者的某种感受和评价,或者借以抒发胸臆。
(5)抒情:作者在文章中抒发感受,表露感情的一种表达方法,着重于感情的抒发。抒情的方法有直接抒情与间接抒情两种。
8 表现手法:借助某一具体事物的形象,以表达某种思想感情。它利用象征物与被象征物之间的某种类似,使被象征的某一内容得以含蓄形象地表现出来。
议论文的阅读1 概念:一种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运用逻辑思维评事论理的文章体裁。
2 特点:内容具有理论性,结构具有逻辑性,语言具有概括性。
3 论点:作者对所论述问题的见解和主张,是议论文的灵魂。只有准确地把握文章的论点,才能了解文章中提出的见解和所要解决的问题。议论文一般只有一个中心论点,有的议论文还围绕中心论点提出几个分论点。区别中心论点和分论点并不难。分论点是用于补充或证明中心论点的,只要研究这些论点的关系,就能看出哪是主、哪是从,哪是纲、哪是目。
4 论据:证明论点的材料。它是被论点统率,为论点服务的。常用的论据有两种类型——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事实论据包括具有代表性的确凿的事例或史实。道理论据指经过人们的实践检验的、为社会所公认的正确理论,包括社会科学理沦,如哲学理论;也包括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公式及广为流传的谚语、名言、譬句等。
5 论证:
概念:指运用论据证明论点的过程和方法,是论点与论据之间逻辑联系的纽带。
(1)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
(2)道理论证:用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的精辟见解、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以及人们公认的定理公式等来证明论点。
(3)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
(4)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证明论点。
说明文的阅读1 概念:说明文是一种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体。它是对客观事物的性状、特点、功能和用途作科学的说明,或阐明事理、成因等。它既不像记叙文那样重在记叙、描写和抒情,也不像议论文那样重在阐明主张,批驳谬论。说明文通过说明客观事物,使人增长知识和技能。
2 类别(按说明对象分)
(1)事物说明文。说明对象是具体事物,说明目的是使读者了解、认识这个或这类事物的特点。
(2)事理说明文。说明对象是某个抽象事理,说明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个事理。
3 类别(按写作方法分)
(1)介绍性说明文。一般是介绍实物的说明文,如介绍一座建筑物、一种产品、一样工具等。
(2)描述性说明文。用描写结合说明的方法,形象具体地介绍某一事物的特征,常常带有文艺色彩。
(3)论述性说明文。用论述结合说明的方法,具体、详细地说明事物的发展过程,或一件产品的生产、操作过程等。
(4)阐释性说明文。用说明结合简要的议论的方法,阐释比较抽象的事理。
(5)应用性说明文。以说明书、简介、规则、须知等为主要样式的常用说明文。
4 说明方法
(1)举例子:说明事物的情况或事理,如果不容易被人理解,就需要列举一些既通俗易懂又有代表性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2)分类别:事物的特征或事理,从一个方面往往不容易说清楚,可以根据形状、性质、功能、成因等方面的异同,把事物或事理按一定的标准分成若干类,然后依照类别,逐一加以说明。
(3)列数字:数字是从数量上说明事物的特征或事理的最精确、最科学、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4)作比较:为了把事物或事理说得通俗易懂,有时可以从人们已有的感性认识出发,利用人们生活中熟悉的事物或事理作比较,从而唤起读者的想象,使其获得深刻的印象。
(5)下定义:为了突出事物或事理的主要内容或主要问题,常常用简明扼要的语言给事物或事理下定义。这是说明事物的特征或揭示事理本质的一种方法。
(6)打比方:打比方就是修辞手法中的比喻。以人们常见、熟知的事物来比喻说明不常见、不太熟知的事物,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在说明文中运用打比方的方法,可以使人们不了解的事物或抽象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形象。
(7)列图表:有些事物的关系抽象而复杂,仅用文字说明还不能使读者明白,这就需要附上示意图,或按比例绘制的精确图例,如产品结构图等。有时,被说明的事物项目较多,也可利用统计表,将有关数字分别填入表中,使人看了一目了然。
(8)作诠释:是对事物进行解释的一种说明方法。作诠释不仅可以用来解释概念、定理、定律等,也可以用来解释事物或事理的性质、特点、功用和成因等。作诠释的语言虽不像下定义那样要求严格,但也必须简明、准确、通俗易懂。
(9)摹状貌:通过具体的描写来揭示事物的特征,有助于把被说明的事物说得更具体、生动、形象。
5 说明顺序
(1)时间顺序:按照事物发生、发展、变化过程的时间先后来安排说明顺序,从而写出事物的发展变化情况。这种说明顺序一般用于人物的生平介绍,科学观察记录,说明事物或事理发生、发展或制作过程一类的说明文。
(2)空间顺序:按照事物的空间存在形式,或从外到内,或从上到下,或从前到后,或由远及近依次进行说明。这种说明顺序,一般用于说明事物的形状、构造特征,文中也往往有表示方位的“里”“外”“上”“下”“前”“后”“左”“右”等形式的词语。
(3)逻辑顺序:按照事物或事理的内部联系或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来安排说明顺序。介绍事物的性质、种类、功用,解说事理的本质,多采用逻辑顺序。我们说的逻辑顺序通常包括从现象到本质、从特点到用途、从原因到结果、从整体到部分、从主要到次要、从概括到具体六种。
6 说明文结构
(1)总分式:包括总分、分总、总分总等。事物说明文多用总分式,其中“分”的部分又常按并列方式安排。
(2)递进式:事理说明文多用递进式结构,一层一层地剖析事理。
编辑:田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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