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空语文 如皋  九华 作文  教学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最近看过此主题的会员

天空新人

77翔子

41BCDD

顾佳瑞七六阅读

小燕子

李白202091

蓝兰的花朵

嘿嘿嘿

joycy

颂颂.g

酷土土土

用户已注销

Jeremy

ʚ贴贴ɞ

果子黑

H·princess

李苏楠

方大金

依灵灵灵.

金川兰

lulululu

lisunan18795762

清风拂过

楠大人

王悦

朴弟

查看: 2251|回复: 0
收起左侧

林语堂《苏东坡传》有严重缺陷,大师也犯低级错误

  [复制链接] TA的其它主题
来自- 保留地址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14 名

发帖:NO. 15 名

在线:NO. 35 名

静静的读你 发表于 2019-7-30 11: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来自- 保留地址

加入天空更多精彩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x
林语堂《苏东坡传》有严重缺陷,大师也犯低级错误 原创 耕乐堂文化 2019-07-29 07:47:37

丨陈歆耕      

      一
近期因涉猎一些史料,忽生重读林语堂《苏东坡传》的想法。这一读,居然读出不少“刺”。有“刺”在喉,索性一吐了之。上世纪80年代,在四川大学中文系读书时,老师讲中国通史,赞誉“王安石是中国11世纪伟大的政治改革家”。由是便对王安石激发出浓厚的好奇心,很想以他为中心人物,写一部历史小说。课余搜罗王安石的史料,最主要的是读了北大宋史专家邓广铭先生的《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以及涉及宋代生活习俗的书籍,摘录了数百张卡片。因多种因素小说未写,但对王安石变法有了初步的了解。
再后来读到了林语堂版《苏东坡传》。该著简体字版在中国大陆刚面世时,是一部风靡一时的畅销书。书中有大量文字涉及王安石变法及王安石的人格形象,基本皆为负面评述,指责变法存在的问题,暴露王安石人格中几乎极其“丑陋”的一面,使王安石的形象在愚夫心中产生了严重扭曲。起码不再认为王安石是一位多么伟大的变革家和治世能臣,写小说的激情也荡然寂灭。
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是他的代表作品之一,历来也被文学界推崇为人物传记写作的典范性作品,激情澎湃,文字优雅,对传主的刻画精致入微,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林语堂是何等人物?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虽无法与鲁迅等量齐观,也是排在前十位的大师级文学家。他学贯中西,面对东方说西方,面对西方说东方,尤为世人所称道。但这次重读他的《苏东坡传》,却屡屡止不住如梁启超读《宋史》般,“未尝不废书而恸也”。
该著最大的问题在误征某些不实史料,在苏东坡与王安石之间褒贬失当。东坡是天才级的大文豪固然为文学史家共识,但不等于东坡先生是一块无瑕之白璧,更不是一尊神。完全不必要为了把东坡描述成“完人”,不惜过度贬抑另一位在某些方面可能比东坡更伟大的历史先贤。  
        
 二
详论王安石变法成败得失非本文主旨。已有大量著作和学术文章做过研究分析。先来看看林版《苏东坡传》在贬抑王安石时的几处“硬伤”。林语堂先生为了证明王安石变法存在的问题,列出“变法派(当权派)”与“反对派”两大阵容名单,以此说明拥护、推行变法者除王安石和支持变法的神宗皇帝外,皆是一批“野心大,精力足,阴险而诡诈的小人”;而反对派阵容中则有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范仲淹等一批巨公重臣、君子、伟人。“变法派”列出12人,“反对派”列出26人。(林语堂《苏东坡传》第94-95页、湖南出版社2013年10月版)且不论以拥护和反对人数的多寡来说明变法的合理或谬误是否精当(名单只是列出朝廷官员,并无更有说服力的民意数据或社会调查作支撑);且不论简单地将“变法派”官员一概斥之为“小人”,将“反对派”皆视作“君子”,以此来论证王安石的孤立无援,是否具有说服力;仅就“反对派”阵营中的伟人、重臣、文学家范仲淹来看,林语堂先生显然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愚夫查阅多种范仲淹的传记,范仲淹的生卒年月皆为宋太宗端拱二年(989)至皇佑四年(1052),享年64岁。而王安石正式推行变法在熙宁二年(1068),此时范仲淹辞世已经16年。即使往前推,39岁的王安石上呈的那道阐述变革图强理念的万言书《上仁宗皇帝书》时(1059年),范仲淹也已辞世7年。(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二)第472页,中华书局2018年1月版)无论如何推算,范仲淹早已是作古之人,怎么可能从墓地里复活,成为熙宁变法的“反对派”?愚夫怀疑是否简体字版翻译出版有误,又找来香港天地图书出版公司的繁体版对照,发现范仲淹的大名也赫然列在“反对派”阵营。(林语堂《苏东坡传》第107页,香港天地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2月版)


愚夫百思不得其解,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林语堂先生,怎会犯如此低级的常识性错误?难道是在英译汉中,翻译者犯下的技术性差错?那么,两家出版社那么多编审人员怎会没有看出来?另外,从政治理念上考量,范仲淹是庆历新政的领军人物。尽管庆历新政如同中医的那根针,尚未扎入穴位就夭折了,但他针对宋王朝各种弊政提出的变革举措,与后来王安石的熙宁变法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或换一种表述,也可以说王安石变法是庆历新政的延续和深化。范仲淹怎么可能会成为变法的“反对派”?更何况,他在熙宁变法时就已作古10多年,也完全没有从“变法派”转为守旧派的可能。此其一。         

   三
林语堂在《苏东坡传》中评价“王安石是个怪人”,“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世之术”。然后笔锋一转,批评王安石“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指的是不注意自己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愚夫感到奇怪的是,林语堂是用什么样的逻辑,将理想主义与不注意饮食和仪表勾连起来的?林语堂继续描述:“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他是以此等恶习为众所周知的。苏洵在《辨奸论》那篇文章里刻画王安石说‘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又说他‘囚首丧面而谈诗书’”。(林语堂《苏东坡传》第72页,湖南出版社2013年10月版)且不论林语堂通过不讲卫生等生活琐事,来丑化王安石形象,进而否定他的变法理念,是否具备基本的内在逻辑,愚夫想进而指出的是,林语堂先生多处引用苏洵文章《辨奸论》,来丑诋王安石的人格形象,是《苏东坡传》的又一“硬伤”。 
现留存于世的苏洵文章《辨奸论》,文中虽未指名道姓骂王安石,但其中文字,读过之人皆认为影射的是王安石,文中还说:“今有人,口诵孔老之书,身履夷齐之行,收招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与造作语言,私立名字,以为颜渊、孟轲复出,而阴贼险狠,与人异趣”、“凡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苏洵为苏轼、苏辙之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此文将王安石的名字与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奸臣同列,用语刻毒,流传甚广,影响甚巨。从文章本身看,并无坚实的事实依据作支撑,仅从衣冠不整之类生活细节上升到“大奸慝”、“阴贼险狠”的人格高度来攻讦,并不令人信服。但因相传为苏洵文章,几乎成为千古名篇。这一盆污水几乎泼过近千年。在今人收集的苏洵文集中,仍能读到此文。(《苏洵集》第129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5月版)

对苏洵文章的真伪问题,清代学者李绂、蔡上翔就已提出强有力的质疑,主要论点为:《辨奸论》始见于南宋绍兴初年守旧派活跃人物邵雍之子邵伯温所撰《闻见录》,书中诋毁荆公文字甚多,显然是借苏洵之名夹带“私货”;马端临《文献通考》载苏洵嘉佑集为十五卷,明嘉靖张镗刻本亦为十五卷,其中并无《辨奸论》。而《辨奸论》实见于《老苏文集》二十卷,应为后人补入;欧阳修为苏洵写的墓志、曾巩写的哀辞,以及二人全集中均未议及《辨奸论》;最重要的是该文所诋毁王安石的骂语,与实际情形不符:欧阳修与宋仁宗嘉佑元年(1056)荐王安石于朝,王安石也同时得到曾巩、文彦博等众多老臣激赏,所谓“囚首丧面”状让人莫名其妙。王安石自庆历二年(1042)中进士,至嘉佑年间结交皆贤士,何来文中所谓“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苏洵卒于英宗治平三年(1066),而王安石推行新法于熙宁二年(1070),其时苏洵已离世四年。在生前他只在餐桌上见过王安石一面,连语言交流都没有,凭什么就作出如此多的恶毒攻讦?从文本分析,该文“支离不成文理”、“乱杂无章”,根本不似出自大文豪苏洵之手。([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第151页~15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8月版、参见王昊《近五十年来〈辨奸论〉真伪问题述评》,《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1期第261页)

 梁启超在《王安石传》中则用犀利言辞批评邵氏《闻见录》,“邵氏之流,以诬荆公并诬陷明允(苏洵),其鬼蜮之丑态,吾实无以测之,独恨后之编史者,悉奉此等谰言以为实录,而沉沉冤狱,遂千古莫伸也。”(梁启超《王安石传》第93页,商务印书馆2018年1月版)尽管史学界围绕苏洵《辨奸论》的真伪问题,争论了数十年,南北两位重量级的学者邓广铭与章培恒为此打过笔仗,但有一点显而易见:甭管《辨奸论》是邵氏伪作,还是邵氏收录他人伪作,甚或确证为苏洵之作,文章本身都是脱离基本历史事实,不足采信的。
愚夫在考研争议各方观点时发现,有些学人在所谓“版本学”中考证来考证去,在“草蛇灰线”中索引来索引去,却偏偏在“常识”中迷失。苏洵不是神仙,不可能在熙宁变法四年前就预测变法存在“问题”;即使苏洵再多活四年以上,一位大文豪如此丧失理智地辱骂王安石为“大奸慝”、“阴贼险狠”,也是不可想象的。但林语堂先生却不厌其烦地对《辨奸论》加以征引,用以诋毁王安石的人格形象,有失一位大师级作家和学者的水准。好端端的一部《苏东坡传》,因掺入了大量类似《宋史》、《邵氏闻见录》这类秽史史料,散发出一股令人不适的气味。每读至此,愚夫总忍不住又一次“废书而恸也”。        
    四
王安石在神宗皇帝支持下推行变法,激起的滔天巨浪可谓前朝未有。变法与反变法之争议,双方都表现出真理在握、气势如虹的状态,都高举忧国忧民的旗号。对争论的详情,有多种论著可以阅览,不必在此赘言。在《苏东坡传》中,林语堂显然站在“反对派”一边,对新法加以冷嘲热讽。尤为林语堂所不能容忍的是变法派对御史台谏官的贬黜,林语堂谓之“清除异己”。先后受到外放、降职的官员达到“十四人”,有的是意见不被采纳主动请辞。其中“十一名是御史台的人。”司马光是“反对派”的旗帜性人物,苏东坡是司马光的同道,是反变法最为激进的人物之一。他的《上神宗皇帝万言书》,最为林语堂所赞赏,评之曰:“其个人气质与风格,其机智学问与大无畏的精神,都显而易见。愤怒的争论与冷静清晰的推理,交互出现。有时悲伤讥刺,苛酷批评,坦白直率,逾乎寻常;有时论辩是非,引证经史,以畅其义。为文工巧而真诚,言出足以动人,深情隐忧,因事而现。”东坡文章豪情万丈,瑰丽飞扬,那是没说的。但苏东坡与司马光反变法的核心理念显然是错的,其源头来自《论语》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正如司马光在《与王介甫书》中所说:“使彼诚君子,则不能言利;诚彼小人耶,则困民财是尽”,“盖善恶者,君子、小人之分,其实义、利而已。”对于司马光的指责,王安石四两拨千斤,轻轻就将其挡回去了:“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反变法派完全混淆了君子之“利”与小人之“利”的区别。无论国家还是个人,都离不开“利”,否则国家如何富国强兵?百姓如何丰衣足食?关键在如何对待“利”?“小人”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而君子爱财生之有道。更何况为解决宋王朝冗兵、冗官、财竭的困境为“天下理财”?这正体现了范仲淹、王安石忧患天下的中国传统士大夫的最高人格境界。
其实,史家简单地将东坡归之于反变法派,并不尽之合理。东坡先生一生都是一个独立不羁、敢于直言、满肚子“不合时宜”的人。在熙宁变法时,他反对变法,放言无忌;在司马光上台尽废新法的元佑更化时期,他照样反对司马光不顾实际意气用事。对司马光尽废免役法,他讥刺说:“相公此论,故为鳖厮踢(鳖相互踢)。”司马光不解何意:“鳖安能厮踢?”东坡说:“是之谓鳖厮踢。”司马光明白是说废免役法,阻止东坡再议。东坡曰:“……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司马光不悦,仍坚持彻底废除免役法。东坡回到学士院,连骂司马光:“司马牛、司马牛。”(江永红《司马光传》第381页,作家出版社2015年8月版)苏东坡的伟大,不仅在于其独立敢言的人格魅力,才华横溢的诗文成就,还在于他始终有着一种反思和自省的精神。
林语堂先生大概还忽略了苏东坡在熙宁变法之后,对推行新法的态度变化。他在给同样曾反对新法的友人滕达道的一封信中说:“某欲面见一言者,盖为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今圣德日新,众化大成,回视向之所执,益觉疏矣。”(《苏轼文集》卷51《与滕达道书》,中华书局1990年点校本)东坡自省:“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虽因忧国而发声,但“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林语堂先生试图将东坡描画成所言皆真理的“完人”,恐怕反倒是拉低了东坡的精神人格境界吧?
苏东坡与王安石同为中国士人中罕有的君子、圣人,虽曾因政见不同而有过冲突,但相互包容,成为历史佳话。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苏东坡因写讥切时弊的诗文,被人构陷逮捕入狱,生命处于随时可能被送上断头台的危险境地,史称“乌台诗案”。有不少官员上疏营救。已退隐金陵的老宰相王安石发话:“安有圣世而杀才士乎?”王安石虽已退隐,但在神宗心中仍有极大分量。此案“以公(王安石)一言而决。”东坡免予一死,被贬为黄州团练副史。(见《诗谳》,转引自曾枣庄《论乌台诗案》)
元丰七年(1084),王安石退居金陵,时年64岁,老病缠身。东坡“自黄(州)往北”,特地拜访王安石,“日与公游,尽论古昔文字”,王安石叹息谓人曰:“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两位伟人名贤,“相逢胜地,歌咏文章,文采风流,照耀千古,即江山亦为之壮色。”苏东坡甚至欲在金陵买田造屋,与王安石为邻,“老于钟山之下。”(刘成国《王安石年谱长编》(六)第2149~2153页,中华书局2018年1月版)对这两位名震朝野的巨公名贤的相逢,正史野史均有大量记载,既显示出他们超越庸常之辈的才情,也向世人呈现出博大的胸襟。
不知为何,在林语堂先生笔下,为了凸现苏东坡的“完美”,总要时时扭曲王安石的人格形象,把他们描述成耿耿于往事恩怨的“敌人”?在征引史料时,林语堂对真伪不加甄别,凡诋毁王安石的记载,则不惜笔墨采录并加以发挥。使得这部传记在史实与史识方面,皆充满谬误与偏见。也可见,林语堂先生的人格思想境界,与他笔下的传主比,不知要相差多少个量级?!       
  五 
林版《苏东坡传》对变法派(包含支持变法的神宗皇帝),排斥、贬逐持异议的御史台谏官和重臣,是持批判态度的。初读此传,愚夫也十分认同。但在旁涉其它相关史料和学人的研究著作——如罗家祥《朋党之争与北宋政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8月版)等后,觉得林语堂的观点仍有失偏颇。
林语堂先生认为,宋代御史台的监督作用,“与现代的新闻舆论大致相似。”其实问题并不如此简单。御史台本质上仍是皇权、人治的工具。对御史台官员的任用、对其谏议是采纳还是拒绝,全在皇上的耳朵是张开的还是闭着的、喜欢谁或讨厌谁,对皇权并不起任何制衡作用。皇上要用谁,即使你弹劾该人的奏章击中要害,可以充耳不闻;皇上不想用谁,即使你的弹劾奏章“风闻言事”、无中生有,也照样借“刀”将某官员搞掉。宋王朝皇帝蓄意采用“异论相搅”的策略,使政见相左乃至怀有敌意的大臣共处一朝,相互牵制,以此消除重臣权力对专制君主集权的潜在威胁。(罗家祥《朋党之争与宋代政治》第7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而宋代御史台官员的病态人格,也使御史台成为政治体制中的一个“怪胎”:官员“必以诋讦而去以为贤,习以成风”,为达此目的,常常用语刻毒而无事生非,甚或编造谎言进行人身攻击,将对方置于死地。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都曾受到过类似的攻讦。宋神宗、王安石主政时,因为每有新政出台即朝议汹汹,但又不见有人提出消除弊政的具体措施,只得调整、贬逐御史台官员,使得新政得以贯彻,在当时情势下并无不妥。对御史台官员的更换、调整、贬黜,成为北宋朋党之争的一个普遍手段。既非从王安石任相开始,也未因王安石的离去便终止。在司马光任相尽废新法、实行“元佑更化”时,同样也是任用一批拥护废除新法的官员,使得“更化”畅通无阻。
就王安石自身来说,其道德文章、执政能力在梁启超眼中都是超凡的,“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其气节岳然如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若乃于三代之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梁启超《王安石传》第5页,商务印书馆2018年1月版)王安石是不是一个梁启超说的“完人”,容再议。但梁启超著《王安石传》,并未如林语堂那样,用同为伟人的苏东坡来做“垫脚石”,无疑要比林版《苏东坡传》高明多了。
苏东坡在王安石辞世后,为皇上起草的赠王安石太傅敕书中,高度赞扬王安石:“朕式观古初,灼见天意。将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已意;糠粃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属熙宁之有为,冠群贤而首用……”(《苏东坡文集》第2217页,北京燕山出版社2009年12月版)林语堂先生不会认为,东坡笔下皆违心之语吧?
“在朝不蓄势,在野不蓄财”,这是流行于民间的对王安石的赞誉,可谓点睛之语,精彩至极。
林版《苏东坡传》可以不看了。期待新的史学、文学大家,重写一部高品质的苏东坡传。 (同步刊发《文学自由谈》)


   




  • 耕乐堂文化 1天前
    大师也犯低级错误
    回复  ⋅ 3条回复   16

      
  • 沉默寡言的思考者 1天前
    王安石变法触动既得利益者,故多为文人所忌,林语堂是一个有才华,但是安于精英阶层的闲适,故与荆公有隔世之仇。故凡是文人为文,涉及褒贬,应该审慎采纳,多不足信
    回复  ⋅ 3条回复   53

      
  • 摆渡沂河 22小时前
    我也有这本书,,书中对王安石是有丑化的,到了电视剧苏东坡里王安石形象好很多。其实我以为苏东坡在政治上是幼稚的,没心没肺又口无遮拦而且智商高说话不得罪人就太难了。这是东坡先生的弱点,也正因此东坡先生自己命运多舛,才给我们留下千古诗人。
    回复  ⋅ 2条回复   13

      
  • 江南小白龙71473988 18小时前
    关键这本书是写给外国人看的,里面为了迎合外国读者口味,将中国的一些特有名词转化为外国词汇,读来不舒服。再者就是对王安石的刻意抹黑,很生硬牵强。
    回复  ⋅ 1条回复   5

      
  • 白衣錦字 10小时前
    苏东坡和王安石是君子之争,君子之交。林语堂褒贬两端,或许别有用意。





我知道答案 本帖寻求最佳答案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10 天空金币 , 目前已有0人回答

最近访客

来自- 保留地址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主题推荐

    暂无主题推荐
来自- 保留地址
点评回复 来自- 保留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保留地址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天空论坛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论坛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论坛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Q|手机版|我们的天空 ( 苏ICP备18048761号 ) |苏公网安备3206820200021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1-6 05:29 , Processed in 5.252984 second(s), 5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