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南通客户端记者 潘冬冬
南通市区城山路上的曹顶墓是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是南通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见证,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近日,为进一步推动曹顶墓保护利用工作,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关于征求曹顶墓保养维护工程实施意见的公告》,围绕清理墓台、拆除踏步、清理塑像、拆除雨棚、整治环境五个方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曹顶——南通人心中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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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顶(1513-1557),明代抗倭民族英雄,通州余西人,盐工出身。明代中业,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经常受到倭寇侵扰。1553年,曹顶应征入伍抗倭,先后参加过江中水战、通州保卫战、单家店追击战等重要战斗。每次战斗,他都奋勇当先,虽受伤数十处皆不退却。朝廷论功行赏,亦不愿居功要官,深受军民爱戴。1554年,倭寇3000人来犯通州,全城惶然。曹顶率水兵500于城外扰敌,斩倭百余级,助城解围。1557年,四月,倭寇再犯通州,曹顶偕守军与倭寇在城北五十里作战,乘胜追击至单家店(今平潮镇),因雨天道路泥泞,战马失足,被倭寇杀害,时年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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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顶以身殉国后,通州诸地方志俱为他立传“忠义”类,传称“州人称顶为长城,闻其死无不痛泣者”。明万历时期,通州官民在狼山东路为曹顶建墓,狼山东路位于城山河东。1919至1921年,张謇利用地方上拓宽城山公路之机,将曹公祠和曹顶墓大修。1956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曹顶墓为首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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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由于城市建设不断发展,为拓宽城山路以便利交通,曹顶墓后的祠庙被拆除,仅留下祠前的两棵银杏和曹顶墓。1982年3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曹顶墓被列入《江苏省第一、二批文物保护单位调整名单》。
2008年前后,城山路改造拓宽,曹顶墓东侧道路封闭。拓宽后的城山路由曹顶墓西侧通过,将曹顶墓连同原曹公祠遗址地块建为墓园,墓前新建“功垂江海”纪念石坊,成为城山路上一处瞩目的历史文化景点。
曹顶墓现状——本体及环境风貌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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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今的曹顶墓,由于一些群众自发的敬香行为和擅自搭建雨棚、为塑像着装、私建踏台、随意涂鸦刻画等违法行为,损害了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66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第66条规定,“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养维护工程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根据公告,本次保养维护工程计划将对墓台裂缝部位加固修理,凿除表面多余水泥,重新勾缝处理,并拆除墓台上面后加设木牌,清洗表面污渍。同时,摘掉曹顶塑像上的披风,清理塑像表面油饰,统一采用古铜色仿古漆保护塑像。对后添置的香炉、香亭、香槛等实行规范化管理,在保护范围以内放置以上物品,须征得曹顶墓管理单位同意,并向南通市、崇川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备。同时还将添置宣传栏,介绍民族英雄曹顶的事迹,宣传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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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建议和意见,市民可与南通市文物局联系,联系电话:85099556,电子邮箱:
ntwwc@163.com。征求意见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18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进一步完善《曹顶墓保养维护工程方案》,施工前报江苏省文物局备案。
关于征求曹顶墓保养维护工程意见的公告
曹顶墓是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是南通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见证,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长期以来,群众自发的敬香行为和擅自搭建雨棚、为塑像着装、私建踏台、随意涂鸦刻画等违法行为,损害了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为进一步推动曹顶墓保护利用工作,现就曹顶墓保养维护工程征求社会意见,特发公告如下:
①清理墓台。加固修理墓台裂缝部位,凿除墓台表面多余水泥并重新勾缝处理,清洗墓台表面污渍,拆除墓台上面后加设的木牌。
②拆除踏步。拆除墓台西北侧后建的踏步,恢复地面原貌,并与周边地面环境保持协调。
③清理塑像。摘掉披风,清理塑像表面油饰,统一采用古铜色仿古漆保护塑像。
④拆除雨棚。拆除后搭建的雨棚,恢复地面原貌,并与周边地面环境保持协调。
⑤整治环境。清洗文物保护标志碑,恢复其历史风貌。对后添置的香炉、香亭、香槛等实行规范化管理,在保护范围以内放置以上物品,须征得曹顶墓管理单位同意,并向南通市、崇川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备。添置宣传栏,介绍民族英雄曹顶事迹,宣传文物保护工作。
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与南通市文物局联系,联系电话:85099556,电子邮箱:
ntwwc@163.com。征求意见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18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曹顶墓保养维护工程方案》,施工前报江苏省文物局备案。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