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骚客文艺 2018-11-01 17:27:11
其实关于金庸先生的武侠作品,我真正应该说的只有一句话:王朔老师当年的批评,每一个字我都赞同。 可是,邪门就邪门在,这并不妨碍我对王朔老师阳奉阴违顶风上,成为地地道道的金庸武侠迷。平时不敢碰,只要不小心翻开任意一页,就可能放不下,前补后追间,一熬一个通宵。 由此我就知道了,人民需要庸低媚三俗娱乐,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作为人民中的普通一员,我自然也不可能免俗。 知道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当初是怎么写出来的吗?倚马可待听说过吧?往往是,报馆伙计已经眼巴巴地候在门口了,金庸先生这边才开始手忙脚乱地动笔。昨天写到哪里了?莫大先生杀了费彬没有?还没有!那好,今天这两千字,就让他痛开杀戒吧。 当报纸正新鲜红火的时候,每日一节的连载小说是讲究这种随意性的。尤其写武侠,自身没点侠气,那怎么可以?而这种春花不知秋月、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随意性,也就约等于侠气之一种了。
1955年2月8日,金庸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在《新晚报》的“天方夜谭”版开始连载
因此,即使金庸先生自己,当年也会承认,此类游戏之作,是完全不入流的。而且,作为历史学家,金庸先生更会明白,千百年来,不仅武侠,就是所有类型的小说,也都属于不入流之列。 你也知道,汉字是难的,尤其文言文,不啻天书,没几十年不事生产的铁棒磨针功夫,休想熟练掌握。因此,打从头起,识字读书,就是一项风险投资,必然要讲成本收益。所谓入流的正途,只能是读圣贤,求功名,舍此无他。 相反,你像贾宝玉一样整天迷小说,结果被父母打断手脚,是根本没人同情的,因为你这属于违约行为,是对父母财产权的粗暴践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理念,尽管没有写进任何法条,但自古就在人心里存在着,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由此就可以知道了,包括武侠在内的小说被认为不入流,并不是文人矫情的自恋,而是经济选择的结果,是“看不见的手”在知识市场上发挥作用的结果。 这种情况的彻底改变,始于国民教育普及,以及白话文大行其道,连贩夫走卒也识字了,他们看不懂查良镛先生深为自珍的时事评论,他们只爱金庸先生为稻粮谋的武侠小说。他们人多势众,不费吹灰之力,就把“看不见的手”扭转了指向。 而读书人,是被一步一步挟裹进金庸狂欢大潮中来的,对此,相信很多人会有同感。被迫承认金庸的江湖地位之后,一些读书人到底不甘心,开始精钻深研,试图从字里行间发掘出微言大义,比如考证黑木崖的准确方位之类的,就是他们举手投降之后还想维护自身智力优势与知识权力的一种尝试与挣扎。 最可怕的是金庸先生本人,得到的赞美与颂扬越来越多,慢慢开始相信,自己真的创造了文学经典。这样的念头一起,回头再看自己的作品,漏洞百出,破绽满目,这怎么行?他深深地不安了,这才有了大规模删改作品之举。如果有可能,耗尽所有财富,把散落民间的每一本老版书都收回焚毁,可能他也不会反对吧。 有人这样说过:每一次传播手段的改进,都意味着文化水平更低的人可以加入创作者的队伍。 话难听,却与事实相去不远。
金庸 竹简时代,一本书就是半车,除了《论语》,其余的表达基本没有机会传世。雕版时代,《阅微草堂笔记》成为公开出版物的底线之作。而到了机器印刷时代,别说金庸,就连全庸、金庸新都可以大行其道。网络时代呢,更不得了,有多少发帖者只是骂了一句货真价实的粗话,也会恍然产生一种“发表”的错觉与快感? 曾不小心听过一次“网络文学”创作经验交流会,其主体共识是,为了保证每日更新,即使作品情节有冲突,逻辑有漏洞,前边写死的人在后边突然又无交代地活了,也没有关系;至于什么错别字和错标点符号,就更不是个事了。 当时,我心头的震骇无以形容。这样的所谓作品,在网络上还有人付费阅读,我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奇异的物种群落? 仓颉造字,众鬼夜哭,因为他们担心,人类从此将自得自满,无法无天。网络出现,为什么没听到众鬼夜哭?恐怕是,他们刚刚张开嘴,还没等发出悲声,就已经直接哭死了。 到这里,应该声明一下了,啰啰嗦嗦讲这么多,我并不是想表达读书人的自傲。当然,我也不想否认,我有自傲,是一种王朔式的自傲,一种钱锺书式的自傲。
说起来,钱锺书先生的《围城》是好的,但他自己并不格外看重。他看重的,是《管锥编》这种。比如举出一个中文词,像断袖之癖,好,钱先生马上列出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中相类的词及其背后的典故,进行比较、鉴别、析意、活用。只有同时精通这几门外文,才能完全领会钱先生的表述之妙,可是,全中国十四亿人,有几位能达到此种知识境界? 原本以为,对于此种知识境界,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这才是正常态。可现在,情况好像大大不同了。我就迷金庸,武侠已经是我阅读理解的顶峰,咋的?我就瞪俩眼瞧不上钱锺书,烦他掉书袋,咋的? 当拥有这种想法的人足够多,比如超过了阅读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一,当他们又拥有了像网络这种几乎没有门槛的方便快捷的传播手段,他们集体发声,就足以淹没其他一切声音,就足以决定阅读价值观的终极取向。 世界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到底是他们的。用诗人俞心樵的话说,情况就这么个情况了。 实际上,说到金庸,我也难免看人下菜碟。遇到学富五车的学者,连皮浪是谁都一清二楚,他如果轻描淡写地赞美几句金庸,我就会大生知音感,晚上回家很可能再彻夜温习一遍《笑傲江湖》。 换一位,非铁嘴钢牙一口咬定《道德经》是全世界所有宗教的思想源头不可,如果是他赞美金庸,我则会大起反感,瞬间生出强烈难抑的辩论欲。
金庸武侠作品,三联版
我会说,金庸武侠满足的,只是我可以偶尔连续二十四小时沉浸其中从而暂时忘掉一切烦忧的那部分需要,我从来没有觉得它有多好,就像我从来没有觉得《红楼梦》有多好,也从来没有觉得《三国演义》有多好。从人文营养的角度看,它们几乎同样贫瘠。 可是,它们赢就赢在足够普及,已经全方位笼罩生活诸层面。我们可以注意到,绝大多数时候,在日常言语或行文中,提到贾宝玉和林黛玉,以及曹操和张飞,是不需要交代出处与背景的。万一有谁追问他们是谁,那么就可以断定,他不是中国人。 金庸武侠,已经拥有类似的地位,其人物与典故,已经成为日常语言的基本元素。 因而我就知道了,针对泱泱人众说话,根本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与不适。乌鸦配麻雀,铜鼎配编钟,什么人玩什么鸟,什么族群拜什么仙。在这个意义上说,金庸先生必然因武侠小说而永垂不朽。 总之,三俗是人民的权利,更是人民的需要。承认这种需要是明智的,美化这种需要则是有罪的。 如果绝大部分人众对自己这种需要从无反省,而且还得意洋洋地把这种需要设定为自己的知识顶配,那么一个族群近代以来所遭遇的大大小小的困厄,就都可以找到智力上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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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阔天空53753916 22小时前
论影响力,金庸甩王朔10条街
回复 ⋅ 62条回复 170
- 硬菜9 22小时前
武侠属于流行文学,贩夫走卒皆可喜闻乐见。无论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让更多的人在享受读书乐趣的同时还能学到一些知识,开阔一些思路,锻炼一下想象。简直就是功德无量。文心雕龙大雅无俦,毕竟曲高和寡。查先生的武侠,雅俗共赏,方是绝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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