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心高气傲,不服人,常常坐在自家门前的洋槐树下,手捧洋瓷碗,边吃饭边与村里的小伙伴们纵古论今,畅谈天下;
言之嘈嘈,雄姿英发。及长,莽莽撞撞在社会上闯荡几年,碰得鼻青脸肿,遥想儿时大话,哑然失笑,觉得真是天真幼稚得可怜。
如今,他们有的已经娶妻生子,忙着一日三餐;有的远赴他乡,多年未见。所谓曾经的梦想,恐怕连记忆也被生活磨得干净。
物是人非,大家都走了各自从未想过的路。管你愿不愿意,岁月依然继续。
每次回家时,出了高客站,我总喜欢一个人背着包慢悠悠地往回走,四处看看。
生怕自己与故土隔膜,渐渐成了“外乡人士”,失去了文字的温暖与厚重。亲眼目睹着家乡日进无疆的变化,
心里有惊喜,也有忧虑,但是不管是惊喜还是忧虑,都出自一个写作者的本能。
这便是写作的苦啊,写得多了,读得多了,便极容易思虑万千,甚至杞人忧天,
整个人也就胆怯起来,谨慎起来,变得浑浑噩噩,没了同龄人的英气与活力,倒是大有未老先衰之状。
故而平凹先生云:天下最劳力的是农人,最劳心的是文人。然而写作又何止劳心而不劳力呢?
“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光这份定力,没有几分禅意还真坐不出来。
等到真坐出来了,不管写作成绩突不突出,反正腰间盘绝对非常突出。
回到村里后,我认识的人,一个接一个埋到了土里。当年这些长辈,哪一个不是村里的“能人”。
他们明争暗夺,辛苦奋斗,你追我赶,就怕自家的日子落在人后,结果多年以后,你一个坑,他一个坑,遥遥相对,看得人直发怵。
“逝者如斯夫”,光阴不待人。
这时候,总有一些小孩子被母亲牵引着来上坟,见了面很礼貌地叫我“叔叔”,
之前听人叫“哥哥”听惯了,突然生变,始料未及,还以为那孩子搞错了,再一细问对方,才知道那是谁家谁家的孩子,那母亲是谁家谁家的媳妇。
我便“噢”地一声,和人家热情地打起招呼,可是等到人家走后,远远地望着背影,想了半天,也不知道人家是谁。
只觉得在脚下的这条乡间小路上,我来来回回走了二十多年,以前从来没有真真切切感受过它的苍凉与孤独,
等到如今完全感受到时,又何止是忠实先生那句“来来去去故乡路,反反覆覆笔墨缘”所能尽情释怀呢。这又是写作的苦啊!
五六年前,父亲若要问我还在写吗?我总是信誓旦旦,滔滔不绝一番。现在却望着父亲那满头白发,日渐默不作声。
这时父亲就又老生常谈地给我讲起自己那位朋友的故事,说是那人从小和我一样,酷爱文学,立志以此存身,
但是到头来五十多岁,一事无成,无妻无子,什么也做不了,卖菜认不得秤,养鸡赔得一塌糊涂,精神由此还出了问题,
整日疯疯癫癫地在大街上窜来窜去,和野狗称兄道弟,惹人耻笑!起初,我总以为父亲是在让我知难而退,另谋他路,甚至怀疑连那故事也是他本人杜撰。
慢慢地随着我愈加努力、发稿也愈加艰难的窘境下,一年又一年,弹指一挥间,我真是深深地怕了时间,也深深怕了父亲所举的那个例子,好似那就是我未来的预言。
整个人忧心忡忡,话也日益少了。心想,若真如此,还不如及早撒手,干点别的什么事去,哪怕做点小生意也行,总比真到头来落到那步田地要强得多!这也是写作的苦啊!
然而转眼一想,又心有不甘。中国的鲁迅和沈从文,苏联的高尔基和英国的狄更斯,除了鲁迅是个中专学历以外,他们哪个正儿八经地上过学。
如果文学真要以此来论,哪我不知要比他们强多少倍,好歹也大学毕业嘛。就算天资愚钝,成不了他们那样彪炳史册的大家,做个靠文字吃饭的人总该行了吧。
想到这里,常常就又有了点信心,不再把父亲的泼冷水放在心上。
这便是写作的乐啊,因为它能使你有胆量敢和名人叫板!从而无惧风吹浪打,昂首闲庭信步。
如此,我便继续默默地写了下去,一篇又一篇源源不断地发出去,一篇又一篇源源不断地了无音讯。
有时候偶尔也会来封邮件,说是初审已过,我心狂喜,忐忑不安,整夜睡不着觉,把那封邮件看了一遍又一遍,好像它会跑掉似的。
但是到头来,编辑先生的回复又往往是终审未过,我沸腾已久的心顿时倾颓下去,无精打采,常常就一个人傻傻地坐着发呆。
有时候实在烦不胜烦,就悄悄跑到兴庆公园,看湖,看湖上的画船,以及画船里的游人和湖岸的垂柳。
其实,我并非贪恋那里的风景,主要是人家不收门票。
结果时间久了,连湖里的鸭子也认得了我,老远就朝我嘎嘎地叫,我心里一乐,看四下没人,就从书包里掏出写好的稿件念给它们听,
但是奇怪的是,每当我读到伤心的地方,它们总是兴高采烈地拍着翅膀溅起一连串漂亮的水花,然后乱叫个不停,
开始我也不解其意,后来才明白,人家是在求偶,嫌弃我当了电灯泡!
为了顾及人类的礼貌,我就赶紧收起东西,灰溜溜地躲开了,再也不敢朗诵自己写的那些废话。
然而无论如何,我也算有了读者,哪怕是一群鸭子。这又是写作的乐啊,它能让你热爱自然,与动物和谐相处。
胡思乱想一阵,抬起头来,放眼望去,四周黑茫茫的一片,象极了我的人生之路。至于希望,真是在黑夜看灯,在雪地里想火。
现实愈加残酷,幻想愈加热烈。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又慢慢地往住的地方走去。
一路上,边走边构思着小说,痴痴傻傻,遇车不避,遇人不躲,
甚至睡在了床上,还在为人物的一句潜台词搜索枯肠,辗转反侧,等到睡意降临时,东方已经微微泛白,马上又到了上班的时候。
时间似乎永远都不够用。可是往往着急时就上了火,嘴舌溃烂,说话含糊不清,买东西时小商小贩总以为我是外地人。
出于秦人的厚道,他们就又常常照顾我,不仅秤上给得足,而且价格还公道。这又是写作的乐啊!
放眼天下,有哪个职业还能这样堂而皇之地占便宜?
有一次,冒雨回来引发感冒,高烧迟迟不退,朋友和同事们也就没有邀请我去参加周末的聚会,难得落个清闲,我便享受而又惬意地写完了我的那个短篇。
从那以后,我便悟出一个道理,如果有人再在我休假的时候打扰我写作,或者好心地邀请我去干什么,我总是很大方地回复他们一句:
对不起,我有病!结果他们就再也不好意思坚持了。而到如今,这一句更是万能的,
几乎什么事情我都可以拿它来做挡箭牌,也为此免去了许多纷争,让我能安安静静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
也正是在这个世界里,我开始慢慢发现了文章与人的关系,尤其是文章与作者本人的关系。
这又是写作的乐啊!它能让人善于发现,长于探索,不知空虚为何物。
一个人的生活是一个什么样子,他的文章也就是一个什么样子,所谓“文如其人”,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就拿陶渊明和李白来讲,陶渊明说“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如果他是一个勤劳的农人,怎能把地种得杂草比豆苗都多,
这样不饿死都天理难容,结果他老人家傲气了一辈子,最终贫病交加而亡。
可是如果仅凭这一点,你就说他老人家是个懒汉的话,那么后面的“晨曦理荒秽,带月荷锄归”绝对不会答应。
因为诗歌里说的明明白白,他老人家可是早出晚归,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草盛豆苗稀”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这位陶渊明先生根本不是为了种地而种地,他是为了写诗而种地,种地只是迫于生计的无奈选择,写诗才是他真正的人生追求。
仅仅从这一点上,我们的陶渊明先生就要比那些“著书只为稻粱谋”的人伟大许多倍。
换句话讲,陶先生正是因为不是一块种地的料,所以才成为了一个伟大的诗人!
至于李白李大才子,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讲,就是个十足的败家子。因为他说“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意思就是说为了喝酒,不惜把家里任何东西都糟蹋干净,如此铺张挥霍,不管家人死活,不是败家子又是什么呢?
可是别忘了,他可是力士为其脱靴,贵妃为其研磨,“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谪仙人啊!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的前文还有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后文更是笔锋逆转撇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是何等的自信甚至自负,却又碍于现实的残酷而无处施展才志的豁达与坚定啊。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李白能写出这样的诗歌,陶渊明是不行的。
同样,李白也写不出陶渊明那样的诗歌。因为陶渊明也是唯一。故而,所谓文章独特的风格,其实就是作者另类的性格。
这也是他们的不同之处。而他们的相同之处都是在逆境里写出了那些千古名句。
这也是写作的乐啊!因为你进步了,有了不同于常人的艺术感受能力和欣赏能力。
写作的苦,在于生活对于梦想的处处刁难致使梦想可能常常近乎绝望,而正是在这种绝望之中因为文学的存在生活又充满了惊喜和期待。
这便是写作最大的乐。苦乐相存本就是文学的意义,也是写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因此,不管夜已经多深,路仍旧多难走,还是写吧,写吧。
因为人类需要的不是梦想,而是希望和假设。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活下去。
-----2018年11月7日夜
作者简介:侯飞,1993年生,陕西乾县人,作品散见《长江周刊》《辽海散文》《文学陕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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