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空语文 如皋  九华 作文  教学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使用微信账号登录

天空新人

蓝兰的花朵

天晴朗

嘿嘿嘿

joycy

颂颂.g

酷土土土

用户已注销

Jeremy

ʚ贴贴ɞ

果子黑

H·princess

李苏楠

方大金

依灵灵灵.

金川兰

lulululu

lisunan18795762

清风拂过

楠大人

王悦

朴弟

赵珺琦

王佳慧

八5霍程

徐灵丽

查看: 315|回复: 5
收起左侧

[词类] 文言文中六个主要兼词/中学生学语文一定要收藏好

  [复制链接] TA的其它主题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1 名

发帖:NO. 1 名

在线:NO. 1 名

gwp! 发表于 2019-4-7 16: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天空便利贴:这里是语文的天堂,也是文学的乐园。如有原创或喜欢的文章,可推荐发表,供坛友欣赏提高。您的热情和才华是天空论坛最大的财富。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加入天空更多精彩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x
文言文中六个主要兼词/中学生学语文一定要收藏好语文英语教学 2019-04-04 08:37:35
(谢谢关注“语文英语教学”,驻足这里就能学习和进步!)


兼词,是古汉语语法现象中的的一种独特的词。何谓兼词?说穿了,就是一个音节(或称一个字)中包含着两个音节(或称作两个字、两个词)。对于这种语法现象不了解,或者说缺少必要而足够的认识,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对文言文阅读的质量,轻则读不顺,给理解带来障碍;重则使我们对句子作出错误的翻译。
古汉语中的兼词主要有下面六个。
作为兼词,它在许多文言文的句子所构成的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经常是这样两个词:何不。翻译时,或者直接译为“何不”,或者译为“为什么不”。如果不知道“盍”的这种兼词性,在具体翻译的过程中,就可能出错。
如:
《论语》中,有一篇非常著名的文字:“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
注意文中加线的句子。如果不知道在这个句子中的“盍”是“何不”两个词的兼词,而把它当成“何”的通假字,翻译成下面的样子:“为什么各自谈你们的志向呢?”这,与孔子的原意就刚好相反了;孔子的原意是启发他的弟子,让他们各自谈一谈志向,准确的翻译应该是:“为什么不各自谈谈你们的志向呢?”
盍,作为兼词,在文言文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高的。再如下面一段古文(请注意文中中加线的句子):
济阳之贾人,渡河,亡其舟,栖于浮苴之上,号焉。有渔者以舟往救之,未至,急号曰:“我,济上之巨室,能救我,予尔百金。”渔者载而升诸陆,则予十金。渔者曰:“向许百金而今予十金,无乃不可乎?”贾人曰:“若,渔者也,一日之获几何?骤得十金,犹为不足乎?”渔者黯然而退。他日,贾人浮吕梁而下,舟薄于石,又覆。而渔者在焉。人或曰:“盍救诸?”渔者曰:“是许金而不酬者也。”立而观之,遂没。
“盍救诸”,一句话中就有两个兼词。如果不知道“盍”与“诸”均为兼词,凭想当然去翻译,翻译成“为什么救他”,就大错特错了。正确的翻译应该是:“为什么不救他呢?”
在《孟子·齐桓晋文之事》一文中,“盍”作为兼词就出现过两次:
①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句中的“盍”就是一个兼词,在翻译的时候,也应该译为“何不”,或者“为什么不”。
②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盍(原文是“盖”,通“盍”,今本也写作“盍”)亦反其本矣。
作为兼词,它比“盍”稍微复杂了点,因为,它如果处在句中,不是代词的话,就是兼词,是“之于”(“之”是代词,“于”是介词);如果处于句末,是“之乎”(“之”是代词,“乎”是语气助词)。
先举几个处于句中必须理解为“之于”的例子。如上文中的“渔者载而升诸陆”,句中的“诸”就是这种用法,必须理解为“之于”(之,代济阳之贾人,于,介词,表处所)。
再如教材中的《殽之战》一文中,(阳处父)追诸河,则在舟中矣。句中加点的“诸”也属于这种用法;全句应翻译成“(阳处父)追赶他们(指的秦军的三个主帅)到了黄河边上,他们原来已经坐在船上了”。
还不仅如此,懂得了这一点,对于现代汉语也还是有帮助的。如病句“诉诸于法律”、“付诸于行动”,句中的“于”都必须去掉,因为“诸”是兼词,里面已经包含者一个“于”字了。
再举几个用于句末的例子。如上面的例句“盍救诸”中的“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再如《孟子·庄暴见孟子》一文中,“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句中的“诸”就是一个句末兼词,必须理解为“之乎”,之,代的是“王尝语庄子以好乐”这件事,乎,是一个表询问的语气助词。
再如《孟子·齐桓晋文之事》一文中,“不识有诸”,句中的“诸”也属于这种用法,也得理解为“之乎”,之,代的是“牵牛”那件事,乎,表示的是疑问语气。
作为兼词,用于句末;是介词“于”和代词“之”,两个词的兼词。翻译的时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下面举几个教材中的例子。
①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愚公移山》)(在那里)
②青麻头伏焉。(《促织》)(在那里)
③彭蠡之扣有石钟山焉。(《石钟山记》)(在那里)
④余收尔骨焉。(《殽之战》)(到那里)
⑤或师焉,或否焉。(《师说》)(向老师)
作为兼词,它是“而已”两个词的兼词;用在句末,表示的是限止性语气。可以直接翻译扯“而已”,也可以翻译成“罢了”。
如:
①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孟子·庄暴见孟子》)(而已)
②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鸿们宴》)(译为“而已”,或者“罢了”)
《说文新附·可部》中说:“叵,不可也。”意思说的就是它是一个合音兼词。现代汉语已经不用,只保留在某些成语中,如“居心叵测”中的“叵”就是“不可”的意思。它用于动词前,表示动作行为不能实现或无法实现,可译为“不可”、“不可能”。因为在教材中,我们还没有与它“遭遇”过,所以,只能举课外的例子。如:
①布因指(刘)备曰:“是儿最叵信者。”(《三国志·魏书·吕布传》)(译文:这小子是最不可信任的。)
②(尹愔)尝受学于国子博士王道珪,称之曰:“吾门人多矣,尹子叵测也。”(《新唐书·尹愔传》)(译文:我的弟子很多,尹愔是最不可测度的)
作为一个兼词,它除了具有代词性,指代人或事物外,还兼有劝勉或揣度语气,可以理解为它就是“之焉”(或者理解为“之也”亦可)两个词的兼词。因为在教材中没有出现过,所以也还是举两个课外的例子。如:
①舍旃!舍旃!苟亦无然。(《诗经·唐风·采苓》)(译文:丢掉它吧!丢掉它吧!确实不要认为是那样。或者译为:莫理睬它啊!莫理睬它啊!造谣之人心不正。)
②夫睹之者掩口卢胡而笑,斯文之族,无乃类旃。(《后汉书·应劭传》)(那些看到了这种情况的人掩起口来胡噜而笑,斯斯文文的俗人,恐怕与此相类似吧。“无乃……乎(欤)?”属于古汉语中的固定格式,应该翻译成“恐怕……吧”。该句中没有“乎(欤)”,“吧”是由“旃”中隐含着的“焉”(或“也”)翻译出来的。)
③方当盛汉之隆,愿勉旃,毋多谈。(《汉书·杨恽传》)(译文:正当汉朝非常昌盛之时,(你)为自己的功名努力吧,不须跟我多谈论。)

(觉得不错,有请关注点赞转发!)



我知道答案 本帖寻求最佳答案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10 天空金币 , 目前已有2人回答

最近访客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天空便利贴:
到底了,觉得文章不错的,可以给作者评论或者打赏,这是创作者向前的动力。可以向上滑,或者转到相关热帖。使用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欢迎联系页面qq客服。天空论坛因你更精彩。
回复

手机扫码浏览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点评回复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8 名

发帖:NO. 8 名

在线:NO. 1 名

狂人逸文 发表于 2024-2-24 16: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不错的帖子,值得收藏!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沙发 2024-2-24 16:08:09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2000 个字符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15 名

发帖:NO. 13 名

在线:NO. 1 名

圆月小侠 发表于 2024-2-27 09: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论坛的帖子越来越有深度了!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板凳 2024-2-27 09:43:16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2000 个字符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天空论坛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论坛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论坛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Q|手机版|我们的天空 ( 苏ICP备18048761号 ) |苏公网安备3206820200021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5-2 07:43 , Processed in 0.360736 second(s), 6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