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市一中(即原湖南省立一中)校史馆,一件现存的毛泽东在一中写的最早的作文手稿成为镇馆之宝。尽管这还只是一份复制仿真件。
这是目前所见到的唯一一篇保存下来的毛泽东中学时代的作文手稿。这是一幅毛泽东留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手迹,也是青年毛泽东书法艺术的见证。这,就是毛泽东在长沙一中读书时写的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
毛泽东写这篇作文的缘由及基本内容
1912年春,毛泽东以第一名成绩考入湖南省立高等中学。这所学校是当年湖南最大的普通中学,集中了一批优秀教师,校长是符定一,在新中国成立后,担任第一任中国文史馆馆长。
1912年6月,毛泽东进入省立一中后不久,学校举行了一次作文比赛,主题是读史用史,题目自拟。毛泽东根据《史记》记载的“商鞅徙木立信”这个故事的内容和比赛的要求,并联系当时的社会现状,挥笔写下大气磅礴的《商鞅徙木立信论》,以抒发胸怀。现将全文照录如下,以飨读者。
商鞅徙木立信论
普通一班 毛泽东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记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来由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商鞅(约前390-前338),姓公孙,名鞅,战国时卫国人,亦称卫鞅。初为魏相公叔痤家臣。后入秦,向秦孝公进献富国强兵之策,任左庶长、大良造,先后两次主持变法,使秦国富强。后又因战功封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号商君,故称商鞅。孝公死,被公子虔诬陷,车裂而亡。商鞅之法,指商鞅前后两次变法所制定的新法。其主要内容为:奖励耕织,废除贵族世袭特权,推行连坐法;合并乡、邑、镇为县,废除井田制,按丁男征赋,按军功受爵,统一度量衡。
商鞅“徙木立信”,是一个流传悠久的历史故事,最初见于《史记商鞅列传》。相传战国秦孝公在位时,宰相商鞅力主变法,但阻力很大,老百姓对新政也有疑虑。商鞅为解除人们的疑惧,在国都南门树立一根木桩,宣称谁能将木桩徙置北门,赐金10两。但人们不信有此种轻而易举的好事,不去徙置。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又宣布,谁能徙置,赐金50两。这时,果有一位手粗脚壮的大汉将木桩由南门搬迁至北门。商鞅当即给大汉赏赐黄金50两,以示不欺骗。随后颁布新法,表示要如徙木赏赐一样,取信于民。
对商鞅“徙木立信”之举,毛泽东虽有嘲讽,却也赞赏其良苦用心,肯定其立法内容,并称之为“良法”。他认为,商鞅之所以如此煞费苦心,多半是由于“民智之不开”,并由此感叹国民之愚昧,感叹几千年来民众心智的闭锁和中华民族几近沦亡的悲惨。
毛泽东作文中的“三叹”是有感而发的:法令本来是为人民谋求幸福的。老百姓唯恐不颁布好法令或虽颁布而不实行、不生效。如果法令好,他们自然会竭尽全力维护这样的法令,岂有不信之理?如果法令本身不好,不但不能使人民得到幸福,还会使人民担心其产生的危害,老百姓自然会竭力阻止这样的法令施行,你要他们相信也是绝不可能的事。这本是国家、百姓、法令三者之间的正常关系,而商鞅却不得不先演出“徙木立信”的一幕,这说明当时这三者关系是不正常的,怎不令人感叹?
毛泽东早期思想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并深受影响,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忧国忧民意识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社会现状和中国国民性的深刻洞察和思考上。《商鞅徙木立信论》可以说是毛泽东这一思考的发端。“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在青年毛泽东看来,理想的国民应当是看到好的法令就支持,看到不好的法令就反对。而好的法令的实施和见到成效,又离不开政府和百姓的互相支持、互相依存。任何法令都存在着一个己群关系、公民权益和社会责任协调的问题,离开了这一点,则无论“良法”还是“峻法”都很可能于事无补。
这篇作文虽然只有400多字,却紧扣“立信”二字,从立法的角度论述法与民的关系。他说:为政者要取信于民,法律、政策必须有利于人民。有益于人民的法律政策,人民会自动地去实现与维护;如果法律违背了人民的意志,政策有损于人民的利益,那就会把政府与人民对立起来。商鞅立法变革严惩奸邪以保护人民的权利,奖励耕织以增进国民的富力,鼓励军功以树立国威,清除贫困衰弱,造福人民,这是我国从未有过的大政策,人民为何“立而不信”呢!原来是变法前的秦国政府早已失信于民,“黎民惧焉”,尽管执行者煞费苦心,人民依然“立而不信”。至此,毛泽东将笔锋折转,写道:人民中的守旧观念、胆怯心理,执政者的腐败、欺压,是导致我国几乎“蹈于沦亡惨境”的深层原因。
毛泽东这篇作文的指导老师是谁
毛泽东这篇作文的指导老师是谁?24年后的1936年,毛泽东在陕北窑洞接受美国著名记者斯诺访谈时,曾专门提及这个问题。他说:“我下一个尝试上学的地方是省立第一中学,我花了一块钱报了名,参加了入学考试,发榜时名列第一。这个学校很大,有许多学生,毕业生也不少。那里的一个国文教员对我帮助很大,他因为我有文学爱好而很愿意接近我,这位教员借给我一部《御批通鉴辑览》,其中有乾隆的上谕和御批……”
由于毛泽东没有说出这个“国文教员”的名字,所以斯诺的访谈见诸书刊后,当时就有许多猜测:有的认为是长沙一中的首任校长符定一,有的则认为是先在长沙一中任过教,后为湖南大学教授的胡汝霖。新中国成立后,有研究者在湖南省立一中的档案中,发现毛泽东这篇存世最早的中学作文文稿《商鞅徙木立信论》后,才从文章“总评”的落款中,知道了这位“国文教员”是时任湖南省立一中的国文教员柳潜先生。
柳潜(1878-1930),字钧湄,号涤庵,湖南湘阴人,前清秀才。柳先生学识渊博,精通古今文史,早年酷爱读书,追求知识,颇有才华;青年时期曾目睹清朝腐败,国运衰竭,故放弃仕途,矢志教育。由于他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所以被时任湖南省立一中校长的符定一聘为国文教员。柳先生后因生活困顿,终因积劳成疾,贫病交加而逝,终年52岁。
毛泽东当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刚刚建校的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后,柳潜先生就是毛泽东的国文教员。他通过对毛泽东古汉语知识和古典文学功底的了解,觉得毛泽东爱好史学、文学,练成一色好文字,在国学和历史方面的才能非凡,所以,就非常注重发展毛泽东的这些特长,尤其是在写作方面的特长,并引导他学习梁启超的文风和新闻评论家的笔锋。为此,从不对外借书给别人的柳先生,破例借给毛泽东一部《御批通鉴辑览》让他阅读,并鼓励他多读课外书籍。
毛泽东的这篇作文,立意高远,论理透彻,笔锋犀利,议论痛快淋漓,文字通达流畅,的确是这次作文比赛中的佼佼者。当时,柳潜先生作为这次作文比赛的主要阅卷者,不愧为一位有眼光的国文教员,他从毛泽东的这篇比赛作文看到了这位来自农村的学生那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怀和立志“利国富民”的改革抱负,顿时拍案叫绝,情不自禁地在这篇仅400多字的作文上,竟然作了六个眉批,还破例在文章的最后写了一个总评,共计141个字的批语。六个眉批共76个字:“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入古”;“精理名言,古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文章末尾的总评计65个字:“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从眉批和总评来看,柳先生对这篇作文的评价相当之高,而且慧眼独具地认为毛泽东是“伟大之器”。
柳先生写完眉批和总评意见后,毫不犹豫地给毛泽东的这篇作文打了一百分。其他阅卷老师看了这篇作文的内容和柳先生的眉批及文尾的总评后,也一致同意柳潜先生的上述评价,称赞毛泽东“才气过人,前途无可限量”。
最后,全部获奖作文报到校长符定一那里审定,符校长不仅同意阅卷老师柳先生等人的意见,而且特地在毛泽东这篇作文的首页上批了“传观”两个朱红大字。
毛泽东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位对自己“有很大帮助”的柳先生。毛泽东在一师时期的同学、建国后曾任湖南省副省长的周世钊回忆说: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到北京中南海毛主席家中做客时,主席曾特地向我问起湖南省立一中的柳先生,并一再强调说,柳先生对我帮助鼓励很大,他是一位教育家。你回湖南后帮我打听一下我这位已阔别三十多年的先生,并问候他。如果柳先生已不在人世,你也要替我打听打听柳先生的夫人及其后人,他们如有生活困难,请先代我进行帮助。
可惜的是,柳潜先生年仅52岁就因病去世了。2005年6月,长沙市一中经过多方查寻,才在柳潜的故乡湘阴县三塘乡岳云村发现了柳潜的墓碑。柳先生的一生,怀才不遇,境遇坎坷,但他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胸怀发现和培养了毛泽东这位“伟大之器”,从而也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可圈可点的一笔。
毛泽东这篇作文的史料和书法艺术价值
毛泽东这篇中学作文的重大价值,除了理论、思想和文化等内容方面的价值外,还有三个方面的史料价值:
一是留下了湖南省立一中的历史痕迹。这篇写于1912年6月的《商鞅徙木立信论》,所用稿纸是学校的统一用笺,中间印有“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试验用纸”字样,是湖南省立一中建校的历史见证。
二是留下了毛泽东的手迹,见证了青年毛泽东的书法艺术及其书法发展的脉络。这篇短短的作文上,留下了三种笔迹,第一种笔迹是毛泽东自己的,共有430多个字,从书法的角度来说,字已经不少了。毛泽东的手迹基本上是楷体,但已开始受颜体的影响,作文前面的字写得很端正,后面的字略显潦草,大概因为这是作文比赛,写到后面,时间可能有些吃紧。
三是留下了毛泽东两位老师的手迹,见证了毛泽东两位老师的书法魅力。这篇作文的批语可作为第二种笔迹,是柳潜先生留下的,共141个字,对毛泽东的作文大加赞赏,其书法也特别苍劲有力。第三种笔迹可能是当年一中校长符定一先生留下的。因为柳潜先生等人把这次比赛的作文报给了校长符定一,符先生看了后,对柳先生的批语深以为然,所以特地在首页上批了“传观”二字。符定一先生在民国时就有“硕学通儒”之称,为著名文字学家,后因具“才、德、望”而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任中央文史馆馆长,所以,他的亲批自然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毛泽东这篇最早且唯一一篇留有手迹的中学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及先生的批语手迹,现存中央档案馆,长沙一中档案室保存的只是仿真件。一中百年校庆时,他们还通过仿真件特别把这篇文稿手迹放大,刻录在石碑上,立于学校最醒目的地方,以示激励。
文:晓 桦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