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壁偷光的故事是一碗毒鸡汤:汉朝百姓住独栋,匡衡挖洞想偷啥? 原创 半壶老酒半支烟 2019-06-22 10:22:01
穷书生逆袭的故事,最有名的就是囊萤映雪断齑画粥凿壁偷光。且不说萤火虫有多难抓,它们能活动长时间,发出的光亮能不能看书,也不说每天稀粥咸菜会不会低血糖夜盲症以至于无法读书,更不论下雪天有浓云密布没有星月发光,就是匡衡凿壁偷光,其实也是一碗毒鸡汤,在技术层面上也绝无操作可能:汉朝百姓住独栋,匡衡挖洞想偷啥?
匡衡,,字稚圭,东海郡承县人,在西汉元帝时期历任郎中、博士、给事中、太子少傅、御史大夫、丞相,爵封乐安侯。看《史记》关于匡衡的记载,很是让人困惑:司马迁明明被汉武帝刘彻杀掉了(一说为瘐毙,即死在牢中),又怎么会记载汉元帝时期丞相的事迹? 可是《史记·张丞相列传》明明写着:“丞相匡衡者,东海人也。好读书,从博士受诗。家贫,衡佣作以给食饮。才下,数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以十年之间,不出长安城门而至丞相,岂非遇时而命也哉!” 从《史记》的记载来看,匡衡是个高考业户,考了九次才获得做官资格。十年间从白丁做到丞相,可见死读书未必能行,但不读书却绝对不行。 抛开《史记》这段记载是不是后人增补的不提,咱们先来看看匡衡凿壁偷光的出处。此事记载在汉代刘歆著东晋葛洪辑抄的《西京杂记》中:“匡衡,字稚圭,勤学而无烛。邻舍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 这段记载在《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中也能得到印证:“衡字稚圭,东海承人也。父世农夫,至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尤精力过绝人。” 这就是说,匡衡的出身跟陈胜很相似,都是给人打短工的。
那么汉朝的房子是什么样的,匡衡又是怎么能凿壁偷光的呢?咱们还是来看看《汉书·食货志》的记载:“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在野曰庐,在邑曰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常,五常为州,五州为乡。” 再综合《周礼·东官考工记·磬氏/车人》的记载,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汉朝,只要不是流浪汉(当时也不允许有流浪汉,随便流浪会被抓捕甚至杀头),那么所有的家庭住的都是独栋——四合院是后来才有的,而且在土地属于老百姓、房屋继承不收税的年代,有一个独门独院的住宅,是寻常百姓的标配。“家徒四壁”是穷困的极限,这一点与余秋雨先生在千禧之旅中遇到的阿三之“家”不同。 余先生感叹:“(阿三的)窝棚高半公尺至一公尺,人只能爬进爬出,黑乎乎的像是由垃圾搭建,这便是一个家。,一个中国学者说,过去中国人极言一个人穷,至多说是‘家徒四壁’,但是这些穷人,则连一‘壁’都没有。”
再穷也有个家,而且在清朝以前,中原大地一直是地广人稀的,只要不懒,改一个夯土房子是很容易的事情,官府并不靠卖地皮发俸禄——卖也没人买。 所以极言陈胜之穷,说他是“瓮牖绳枢之徒”,也就是陈胜家很破,用绳子栓门轴,用破瓮挡窗户。但是翻遍所有史料,都没有找到清朝以前不同家族住“连脊房”的记载。“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大家住的都是独门独院。 即使穷如杜甫,连儿子都饿死了,他的草堂在今天看来,那也是“独栋别墅”。 其实这个问题不用过多解释,不要说秦汉唐宋明清,就是今天到边远地区看一看,也没有两家共用一面山墙的——“握手楼”只有深圳那样的发达城市才有。 既然汉朝的民居都是独栋,那么匡衡凿壁偷光的难度就大了:他要蹑足潜行,在不惊动看家犬的情况下,悄悄地在人家后墙挖洞。如果挖东西山墙,那就不是偷光而是偷人了:穷人也有三间房,中间客厅,两边卧室。
我们从史料中可以看到匡衡去偷光的,并不是一家穷人,因为那家是有蜡烛的。出土文物可以作证:即使汉朝皇宫,不到逢年过节祭祀大典,也不可能天天红烛高烧,所以才有了“长信宫灯”这样的“国宝”。长信宫灯就不用多解释了——那应该是窦太后送给中山靖王刘胜的,所以才跟金缕玉衣和朱雀衔环杯一起被挖了出来。 汉朝皇宫尚且点油灯(动植物油脂),能在夜间用“烛”照明,这家人家肯定非富即贵,匡衡想偷他家的烛光,恐怕不比杨香武三盗九龙杯容易。 既然凿壁偷光在汉朝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么刘歆为什么要编出这样一个故事呢?看了《汉书》我们才知道,匡衡人品有亏,不但“偷光”,而且还“偷地”:“中书谒者令石显贵幸,专权为奸邪。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张谭皆阿附畏事显,不敢言。《汉书·卷七十六·赵尹韩张两王传》”“有司奏衡专地盗土,衡竟坐免。”
匡衡偷地的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初,衡封僮之乐安乡,乡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顷,南以闽佰为界。初元元年,郡图误以闽佰为平陵佰。积十余岁,衡封临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为界,多四百顷。《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第》” 作为一个丞相,匡衡占了大汉朝廷四百顷土地的便宜。那么在汉朝四百顷有多大面积值多少钱呢?咱们来看看两份土地买卖契约:“田五亩,亩三千并直万五千。《汉樊利家买地铅券》”“亩价钱三千一百,并直九千三百。《汉王未卿买地券》” 这样算来,不论古代一顷是五十亩还是一百亩,匡衡侵占的土地,都能卖出一个天价。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匡衡做佣工的时候偷光,做了丞相开始偷地。所以说凿壁偷光看似是一个励志故事,其实是一碗毒鸡汤——无论什么时代,在人家墙壁上挖洞,都是不可以接受的:你说你是为了偷光,谁能保证你不从洞里偷看?再说了,被偷光的那家脑袋里进了多少水,墙上被挖了洞而毫无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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