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翎
先看这个书名《看上去很美》,我首先想到的是:什么东西看上去很美?
再看这个序言,我以为这是一部彻底自由、随心所欲的自传,因为作者王朔说:“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阅读之后,我发现,没有东西看上去很美。至于王朔在序里提到的“准备严儿可严儿地真实一把”,我反而觉得这里头有一半是回忆,有一半是现编,毕竟没有谁能一丝不差地记得三、四岁时发生的那些事儿。
但方枪枪——这个有点调皮捣蛋、有点痞里痞气、有点孤独感伤的主人公,看着倒是有小王朔的风范。我相信,有些故事是虚构的,但有些情感必定是真实的。
01 有关叙事视角咱先不纠结这部小说是否“还原生活”,就按照作者的思路,把小孩方枪枪与文中的“我”,以及王朔本人等同于一人。
故事并不复杂,主要围绕方枪枪从保育院(现在称幼儿园)到小学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一切而展开,里面涉及的角色基本都是一群小孩,当然还有小孩身边的父母、保育院阿姨、小学老师等,没有坏人。
王朔写这个故事没有完全使用第一人称,他把文中的“我”从方枪枪的身体中分离出来,且一直使用“方枪枪”这个第三人称进行叙事,包括他的一些内心独白。
而“我”这个角色,是属于大人身份的,他偶尔出现在一些只有大人才懂得表达的情境中,或者出现在一些议论性的文字里,类似于毛姆《月亮与六便士》中夹叙夹议的效果。只不过,这里的“我”与主人公是同一个人。
比如,当方枪枪对陈南燕抡王八拳,把她打哭后,“我”就会跳出来进行一番忧伤的总结:“看到她的眼泪,我也像掉在地上的铅笔,外表完整内芯儿断成一截一截。我想谁都不会再对方枪枪这个坏孩子好了。”
一开始,我不太习惯这种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混用的叙事视角,但细品后才发现,这是王朔有意而为之的小心思。
他曾对自己反问:“谁都知道人的记忆有多不可靠。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的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吗?”
因此,为了让这个“回忆”显得更加真实,他原汁原味地保留了方枪枪当时的感受,而不是用“我”来进行事后回忆。那些嘀嘀咕咕的独白,那些孤独感伤的内心戏,那些疑神疑鬼的遐想,是属于方枪枪的;只有那些长大后才明白的道理和术语才是属于“我”的。
王朔巧妙地通过视角混用的叙事手法,大大增强了读者的代入感,让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像回忆录,而像是一出折腾不休没有片刻安宁的儿童成长记。我仿佛亲眼看到那个把脸蛋隐匿在桃子之间,一边躲避保育院阿姨的“追杀”,一边寻找父亲的可爱小屁孩,如同看到你我的童年一样。
02 有关那个童年说到童年,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在1961年到1966文革开始的那段时间。坦白说,60后的童年生活跟70后、80后还是有蛮大差别的,更不用说90后和00后了。我是一个80后的人,故事中所描述的一些童年趣事,其实跟我儿时的经历并没有多大重叠。
但神奇的是,不同年代的孩童心境和感受却是完美的一致,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老感觉自己被逼着回忆那段以为早已忘记的时光。
方枪枪讨厌保育院、讨厌剪头发、讨厌阿姨规定的各种奇怪制度,怎么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规定?过了点就只有憋着的份儿。因此,方枪枪逃跑回家、死命抵抗剪辫子、天天尿床也不自个儿穿衣服……他把一个小孩能做的一切反抗彻底明白地摆上了抬面。
我也讨厌上幼儿园、讨厌去理发店、讨厌一个人孤零零地蹲在门口等着爸妈来接。中午时分,小孩一个挨一个睡在大教室的一张张被铺上,我看着乱七八糟的天花板,就像方枪枪看到保育院黑压压的天花板一样,感觉它会随时掉下来。那时候我和方枪枪都不知道,我们真正害怕的不是天花板,也不是黑夜,而是孤独。
很快,方枪枪成为了保育院阿姨的眼中钉,越是被钉着,他就越“坏”,越肆无忌惮。他骂脏话、打群架、抡王八拳、欺负女孩子,甚至把李阿姨假想成吃人的妖怪,天天面如土色地数着有多少小朋友被吃掉,还联合大家一起对付“妖怪”。可是,当看到李阿姨怒火中烧一脚踢在方枪枪的胸口时,我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
我不是那个欺负人的“坏”小孩,而是那个被欺负的“弱”小孩。我时常呆呆地坐在幼儿园门前的阶梯上,放学路过的小朋友总会笑我鸡窝似的头发,笑我哭得红肿的大眼睛,笑我被彩色蜡笔蹂躏的小胖脸。而我总是装作听不见,总会跟表情惊恐的母亲小声嘀咕:“没关系,那是小伙伴给我开的玩笑而已。”
在我和方枪枪的眼里,这无关欺凌与被欺凌,这只是童年必经的过程,用大人王朔的话来说:我们当时不懂这犹如迷路,对自己顿生怜爱,不满足但又蛮舒服的心绪的正确说法叫:感伤。
王朔把这段童年时光写得很真实,真实的点不在于故事本身,而在于那种连你自己都词不达意的来自儿童时候的感受。
有趣的是,如果说王朔的三部作品《看上去很美》(1999)、《动物凶猛》(1991)、《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1986)里的人物是以他自己为原型,那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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