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下册2019年1月第1次印刷p8《断章》第1节第2句:“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是否漏字,应为“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答:我们查核了多个版本,比如浙江文艺出版社的《鱼目集》、人民文学出版社《鱼目集》,确没有“的”字。虽说加上“的”字,更符合我们现代汉语的规范,但对于经典诗歌作品,还是保持原貌为好。
统编语文八年级上册《孟子》二章之《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课下注释⑨〔丈夫之冠(guàn)〕中的“冠”读四声,表示“行冠礼”;九下《送东阳马生序》中课下注释⑧〔既加冠(guān)〕中的“冠”读一声,表示“年已二十举行加冠仪式”。此处两个“冠”的意思相同,却有两个不同的读音。为什么?
答:两处意思不同。《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中,“冠”有两个读音:一是阴平,指帽子,为名词。二是去声,指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加冠礼,表示成年,这是个动词。简单地说,用“冠”表示行加冠礼,用作动词,是去声;用“加冠”表示行加冠礼,“冠”在“加冠”中作为名词,读阴平。
《唐雎不辱使命》中“秦王不说”中的“说”是不是应该作“悦”?
答:这里的“说”是个通假字,通“悦”。《论语》中就有过这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因为之前已经出现过这一语言现象,所以教科书中没有加注。
文言文中有很多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现象,比如,本课“仓鹰击于殿上”的“仓”字是“苍”的通假字,《送东阳马生序》中有“余”和“予”,这是古今字。教学时不必提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等概念,也无须考查学生对这些术语的掌握,所以教科书中都统一用“X,同X”的方式进行注释。但是学习文言文时,要让学生关注这些语言现象,并正确理解字词的含义。
《江城子•密州出猎》中的“为报倾城随太守”,以前的教材版本注释为“为了报答全城百姓相随”,统编教科书中注释为“为我报知全城百姓,使随我出猎”,为什么要这么改动?
答:对于这句词的词意,过去版本教材多注为“为了报答全城百姓相随”,王德先《宋词鉴赏大典》中也是理解为 “为答谢全城人都来随我出猎”。
但我们也查阅了其他资料,比如,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注:“为报句:意谓请为我报知全城老百姓,使随我出猎。……”郭锡良等编著的《古代汉语》注:“为报:替我告诉。”唐圭璋先生主编的《唐宋词鉴赏辞典》中理解为:为我通知全城官员武士都跟随太守前往打猎……”我们认为,将“为报”理解为“为我报知”“替我告诉”,更能表现苏轼“老夫聊发少年狂”的“狂”意。故作此改动。
到了八九年级,学生尚且写不好楷体字,为什么要学写行楷?
答:《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出:小学低年级学习用铅笔写正楷字,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常用的偏旁部首和基本的笔顺规则;会借助习字格把握字的笔画和间架结构,书写力求规范、端正、整洁,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小学中年级开始学习使用钢笔,能用钢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平正、匀称,力求美观,逐步提高书写速度。
小学高年级,运用横线格进行成篇书写练习时,力求行款整齐、美观,有一定速度;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尝试用硬笔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初中阶段,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
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也提出:7—9年级,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不同学段对于学生的汉字书写有不同的要求。教材依据这些文件精神进行编排。老师们在初中阶段依然要重视识字写字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