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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评] 请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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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我梦醒了坎 发表于 2020-3-9 16: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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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宰了我

作者: [美] 莱格斯·麦克尼尔 / 吉里安・麦凯恩 编著
出版社: 花城出版社
副标题: 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
原作名: Please Kill Me: The Uncensored Oral History of Punk
译者: 郝舫 / 时颖 / 卢世伟 / 韩镝 / 王洋
出版年: 2005-1
页数: 458
定价: 48.00元
装帧: 平装16开
ISBN: 9787536044500


豆瓣评分
8.3
1096人评价


5星
41.1%
4星
35.7%
3星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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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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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评价:






内容简介  · · · · · ·

这部《请宰了我: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采用最真实、最生动的口述体方式,由当事人回忆了从上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朋克、地下音乐潮流,包括“地下丝绒”、吉姆·莫里森、伊基·波普、戴维·鲍依、纽约妞乐队、帕蒂·史密斯、雷蒙斯乐队、性手枪乐队等乐队及明星人物的叛逆、自毁。充斥着性、毒品、酒精、离经叛道,既是带动文化浪潮的音乐天才,同时,又是十足的混蛋生活。与此同时,这部口述秘史还涉及上世纪60至70年代许多著名的文化先锋人物,如安迪·沃霍和他的“工厂”、约翰·辛克莱、马尔科姆·麦克拉伦,讲述了他们如何制造了60至70年代的众多新文化事件及明星人物。





作者简介  · · · · · ·

莱格斯·麦克尼尔,《朋克》杂志创始人之一,Spin杂志高级编辑,纽约朋克文化圈传奇人物之一,有《另一个好莱坞》等著作多部。

吉里安·麦凯恩,圣马可教堂颂诗活动节目协调人,《颂诗活动通讯》编辑,著有《倾斜》等诗集。




目录  · · · · · ·序言 明天的所有派对(1965-168)

第一部 我想当你的狗(1967-1971)
第一章 诗?你说这是诗?
第二章 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们
第三章 我们一直等着想听到的音乐
第四章 你的漂亮脸蛋要见鬼了
第五章 骚乱在继续
第六章 真正的“酷”时刻
第七章 监狱摇滚
第八章 开心屋
第二部 口红杀手(1972-1974)
第九章 性格危机
第十章 千人舞池
第十一章 诗歌全明星
……
第三部 尿工厂(1974-1975)
第十七间 当兰波去1
第十八章 在摇滚俱乐部跌倒
第十九章 53街和第3街
……
第四部 你根本不该打开那扇门(1976-1977)
第二十五章 波普闪电站
第二十六章 英国计划
第二十七章 过客
……
第五部 搜索并摧毁(1978-1980)
第三十二章 因为这一夜
第三十三章 年轻,大声,风尘仆仆
第三十四章 美国无政府
……
第六部 别介意(1980-1992)
第三十九章 从成功之腭中抓住失败
第四十章 大街上的流浪者
第四十一章 注定失败
……

作者“企鹅”版注
人物说明
更多的堕落陈述
附录:译名参考

译后记 郝舫
· · · · · · ([url=]收起[/url])


原文摘录  · · · · · ·  ( 全部 )
  • Lou Reed:摇滚乐太伟大了,人们应该开始为它而死。你不理解的。音乐会回馈你的拍子,你就可以梦想了。整个一代人都合着一把芬德尔贝斯的节奏往前冲…… 人们不得不为音乐而死,既然他们可以为别的东西而死,那干嘛不可以为音乐而死?为它死嘛,它不是很美好吗?你会为了美好的东西而死吗? 也许我就该死去。不管怎么说,所有伟大的布鲁斯歌手就都死了。可现在生活好多了。 我可不想死。你呢? (查看原文) 乔伊的鬼魂 2015-03-04 14:22:53
    —— 引自第22页
  • Philippe Marcade (Senders乐队主唱): 有时候去那些药店打针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你得走到那些废弃的楼房里,走进去,里面一团漆黑,你要爬上楼梯,有些台阶还是空的。在你走到楼梯平台之前,你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完全漆黑一片,然后你才能看到每一层楼上有一支蜡烛。 你要爬上两三层楼,然后突然间,你就会撞上什么人--那儿到处都是人--有两百多的队伍在上楼。然后你要在黑灯瞎火里排队等着,不时还有些特操蛋的人喊道“在队里排好”! 所有人只好真的就一声不吭,因为他们都怕自己的药没了。当你终于到了楼梯的最顶端时,你会看到门后边会站着一个家伙。门上只有一个小窟窿眼。你就得从窟窿眼里把钱递过去,然后说一个首字母,如果你想要可卡因或是麻药,就说C或者D。 然后你就会拿回一个小袋,你想要的他妈的那点玩意儿就在那儿了,然后等他们说“绿灯”,那就意味着街上没警察,你可以出去了。如果他们说“红灯!”你就只好还呆在那儿,那样的经历真是可怕,然而我也是在很多年之后才明白,那也是快感的一部分啊。 (查看原文) 失忆ing 1 回复 2011-02-15 21:30:25
    —— 引自第220页



豆瓣成员常用的标签(共202个)  · · · · · ·摇滚   摇滚传记   音乐   朋克   传记   美国   punk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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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短评  · · · · · · ( 全部 217 条 )
热门 / 最新 / 好友

  • 1 [url=]有用[/url]gardenhead 2012-08-18
    ...今天我终于告诉自己“不要再逼自己了”

  • 1 [url=]有用[/url]choker 2006-04-17
    朋克的屎

  • 24 [url=]有用[/url]  2008-05-03
    大学枕边书,翻来覆去翻了5年.毁一生

  • 1 [url=]有用[/url]墙泥  2010-02-02
    各种关于疯狂和快乐的段子 太燥了

  • 1 [url=]有用[/url]龙三  2007-03-19
    记住,不要盲信表象~




> 更多短评 217 条
我要写书评请宰了我的书评 · · · · · · ( 全部 19 条 )[url=]热门[/url] / [url=]最新[/url] / [url=]好友[/url]
yokoguan  2008-10-11 02:30:30艰难的编辑||你真的能读懂这本书吗?    先写个很事儿妈的标题吧。(以下省略阐述理由的若干字,因为我不想被人拍砖,因为一有人拍我我就激动,而我不想激动。)
    这是我第二遍读这本书,第一遍是在刚买来的时候。第一遍读的太热血,无论读的时候还是读完之后我都high的要命,唯一得到的就是跟我前男友说:“我真后悔晚生了20年,错过了那么伟大的时代。”就好像我在kurt死后好多年才知晓这位名人,然后十分后悔为什么不早点耳闻这位大拿,趁他活着的时候崇拜他几年,话说他举枪自尽的那年我正好初中毕业,也老大不小的了。那之后的几年连我们中国都流行穿格子衬衫和帆布鞋,连我都用这种装扮来掩盖青春期发胖的身体,而我到世纪末北京风靡起old school——然后是new school的朋克装时,才知道那阵邋遢的中性时尚风是94年美国某个脏小子自杀刮起来的。
    历史的存在感,总是让我感到十分激动。你难以想象十四五岁的我听到北京音乐台世界歌曲排行榜节目结束是那句“请注意,整个儿行星都在聆听”时的激动劲儿,我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宇宙中蓝色的地球被金色的电波环绕,如同多年前的中央电视台台标。全行星阿,宇宙中可只有我们这么一个行星有世界歌曲排行榜,而且全行星的人还都在听,多么令人激动的独一无二。
   
    扯远了。
    再读第二遍,是一个字一个字一段接一段的认真读。起因是连着看了《i'm not there》、《velent underground》、《stoned》几个电影,也就是连着看了bob dylan、david bowie、brain jones几个人,然后想起书柜里那本《请宰了我》里关于这仨人的事儿都有,于是拿出来从读。
    此次从读得到了远远多余第一次的收获。首先是,发现了很多乱码、错别字和他她不分的情况,校对情况可见一般。可是鉴于编纂这本书的特殊难度,这些校对上的错误我也可以理解。
   
    事实上,这是一本很有逻辑的书,虽然采取了非单人连贯的口述实录形式,也就是编辑成N多人说一件事但是忠诚记录此人对此事说过的每一个字,在形式上很容易把人看晕。因为如果你不紧追着事情,很快你就要觉得书里的人是在毫无逻辑的胡扯了。每一部讲一个时代,这大家从目录都能看出来。每一章讲一件事,这一件事有可能是某乐队成立、某乐队解散、某乐队因某事大出风头、(单人或者多人)对某人的评价或某件摇滚史上的著名事件(比如南希之死),全部按时间顺序排列。只是用的形式是:
    XX·XXXX:那会儿是这样这样
    XXX·XX:XX·XXXX说的都是放屁,事情根本不是这样,我才是受害者,XX·XXXX就是个SB!
    而不是:XXXX年X月或XX月X日或XX日,在XX市,XX·XXXX和XXX·XX的乐队首次演出,从此踏上了摇滚的道路。
    逻辑被隐蔽在看似杂乱的发言后面,看起来难以找到,但是仔细看的话,所有人就某件事的评论都是非常紧凑的,或者下一个人接着上一个人说,或者不同的人在阐述不同的层面。实际上这本书实在没篇幅来搁废话,要不然不知道得长到什么程度。
   
    你有多少课外知识,你就能从书里挖掘出多少深度。
    这书刚面世的时候,传说是一本朋克音乐历史,其实这不全面,毋宁说这是一本从六十年代末写起的美国摇滚音乐史。序言讲地下丝绒的诞生和与安迪·霍沃尔的关系以及第一章讲MC5和傀儡不提,第三章David Bowie蹦出来的时候可正是他人生中代言glam rock代言得红火的时期。事实上,这本书大概写了从嬉皮士兴盛——嬉皮士衰落——朋克兴起——朋克衰落,我眼拙,只看出了这些,不过至少证明这不只是关于朋克音乐的一本书。
    而书中还有多少庞大的社会背景等着你去看到。第三章写MC5的歌迷会白豹党热衷搞革命,那可是1968年,我们中国正在如火如荼的搞文化大革命,可正是中国的偏左路线,给全世界的不满人士,主要是青年和学生指出了一条路,就是搞共产主义革命,巴黎在闹五月革命,连日本都在闹学潮(参见村上春树描述其大学时代)。毛主席不但在中国被奉为神明,红宝书被全世界认为是新秩序的象征。然后就出了芝加哥民主党全国大会骚乱,警察开枪杀年轻人,mc5是这场骚乱发生之前唯一表演了的乐队,据说诺曼·梅勒根据这事儿写出了《夜幕下的大将军》(译林版译名)。到1975年,嬉皮士和脱离体制的那套破产了。
    口述的好处是,不会把史实和评论割裂开。每个人都在讲事实,同时也在讲自己的感受和看法,读者能比看编年史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当时的氛围。
    我们的摇滚明星都是真实生活的人,他们中有些或者说大部分人的生活,如果让我设身处地的去想,在我看来本来都是很悲惨的。
    有人被父母送进精神病院接受化学休克疗法,医生在治病的合法幌子下给病人滥用药物,为的就是把你整傻然后你就没法惹事了,就变正常了(参见薇诺娜·赖德和安杰莉娜·朱丽主演电影《移魂女郎》,但是比这电影可怕一万倍)。
    有人是1950年代的最后一批犹太移民,只能住在城市的贫民区,家里小孩子一堆,很小就走上街头。
    有人和父母不和,被父母放逐出家庭,从此流落街头,自谋生计(貌似和中国比起来,美国的父母对孩子的容忍度低很多,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便直接赶出家门)。
    很多人年纪轻轻,只有十四五岁就开始沉迷毒品,谁能给他药品就和谁混在一起,甚至为此卖身为男妓,比如迪·迪·雷蒙。
    书中有大量的同性恋和异装癖,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来临之前,男孩子的头发遮过耳朵都可能被嘲笑为娘娘腔而招来一顿暴打。想想父母第一次允许我们自己去理发店处理自己的头发,或者更早的时候父母第一次放弃控制我们吃零食,你有特异剪个不同凡响的发型或者多吃几颗糖吗?
    所有这些人都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他们没有一张可以回去的整洁、舒适的床,没有人为他们准备好食物等他们去吃,实际上这些人几乎场场都在挨饿。好吧,你可以说我评价摇滚明星们的少年生活悲惨过于本位主义并武断,可是我实在不想过他们那种日子啊。
    虽然摇滚乐世界先天发育不良,从业人员多数是些因为逃学而文化水平有限的阿飞,话说回来音乐届从来都被主流社会认为不入流,巴赫作为乐师也不能算是上流人士吧。书中仍然有人说出了发自内心的真知灼见。
    韦恩·克雷默:我们知道这个世界整体上都很傻,所以我们不愿意成为它的一部分,我们想干点别的,其中包括早上不想起床和找份工作。
    特瑞·沃克:(汤姆·魏尔伦)他是从书本上在积累自己的经验,都是读来的,不是生活。在许多方面,他都是非常幼稚的。理查·希尔与他相反,他注重现实生活。
    有很多类似的言论都击中了我的大脑,让我几乎想用红笔划下来。

    基于以上种种,我不得不对编者所做的工作感到钦佩。又回到非单人连贯的口述实录这个形式问题。你看过安顿发在北京青年报上的情感实录吗?那是一个人按时间顺序说一件事。《请宰了我》不是,是N个人按时间顺序说完一件事再说一件。可是采访的时候可不是:今天我们说A事件,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各位请发言。好,明天我们说B事件,各位做好准备。莱格斯·麦克尼尔是在多年做杂志的生涯中积攒了大量的采访资料,再从这些采访资料中寻找需要引用的发言,人数之多、时间跨度之广令人叹为观止。连1978年就死了的南希·斯庞根都在书里发了言。编辑本书需要的资料大概浩如烟海的多,换作我做这种工作大概就要疯掉了,这也是为什么我说本书的篇幅实在放不下废话了。

    以上都是我重读这本书的拙见,或许我还会读第三遍的,再看出点什么来。
   


有用 29 没用 3有关键情节透露




[url=] 29[/url] [url=] 3[/url] 1回应[url=]收起[/url]



一阐提人  2006-01-24 23:19:39请宰了我这帮出了名的混混充分证明了药物的力量。药物激发了潜在的力量,于是各自有各自的飞。神话就是这样产生的,因为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这是一本有趣的八卦,一个充满空间感的幻想领域。恍惚间我找不到“电视”的首张专集了,看他们做封面的书那么久了,不由想听他们那种神经质的阴冷。谁说流氓阿飞没有思想,他们只是货不够狠。


有用 3 没用 1有关键情节透露




[url=] 3[/url] [url=] 1[/url] 3回应[url=]收起[/url]



对白淫荡搞笑  2011-01-26 08:12:23每个人都有屁眼每个人都有屁眼


每个人都有屁眼,多么光鲜也不例外。华尔街套着石膏、温文尔雅的银行家们也要拉屎。拉屎就要脱下裤子,让菊花绽放在空气中,一二三——嘿!不脱裤子就只有拉到裤裆里了。年纪小点儿吧说你不懂事儿,年纪大点儿吧说你大便失禁,要正值年轻力壮,就实在无话可说了。

这本书记录的正是以展示屁眼为乐的人。把不同于华尔街的生活方式拿出来,晾到人前,千姿百态、花样频出地摆弄它。看吧,年轻就是资本,看吧,即便老了还有回忆。精液是应该肆意喷薄而出的,而不是沿着既定轨道流入既定模子铸成既定形状。一些家伙靠嘴吃饭,手法娴熟地吃得很好,可我他妈就靠屁眼吃饭。

越战、古巴导弹危机和肯尼迪遇刺的混乱人流中,就辗转着我们惊恐的主人公。啊,他妈的核弹就要来了,来自苏联,明天八点准时射中你的屁股。啊,车轧住了我的脚,可他妈一点也不疼,因为我身上都是肯尼迪的血。怕死的人才会珍惜生命,珍惜生命的方式就是更带劲地糟蹋它。这就是这些家伙的人生哲学。

所以,用屁眼吃饭也是吃饭,把屎拉到裤裆里也是拉屎。如果用屁眼吃饭能带来快感,把屎拉到裤裆里能赢来喝彩,那么,为啥不呢?可劲吃吧,可劲拉吧,吃成了异见领袖,拉就了人民艺术家。完了把沾着稀屎的裤子高高扬起,这就是我们的光荣战绩。

土包子对抗城里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使土成为时尚。安迪•沃霍尔的工厂就是土包子集中营。这位波普艺术家的工作就是指导土包子们如何使他们的土震人心魄。城里人大声尖叫的时候,土包子们就成功了。一段时间后,艺术家发现,这一招可真他妈管用。于是,大伙儿就笑了。这之后,他们发现,所谓潮流就是一波接一波,此时的浪尖,在下一刻可就他妈的趴到谷底了。伤感,伤感,但不放弃,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展示屁眼成为潮流,那你就得搞点新花样了。不能像以前那样吃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拉了,那样吃吃不饱,那样拉——天啦,现阶段大伙儿蹲姿都一个蛋样了!这下得动点脑筋了,还有没有新鲜的诗意没被我们搞过?答案是:没有!今日之浪尖即是昔日之谷底。从没有新鲜的潮流,只有不断演化的对抗之术。这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实在是让人伤脑筋啊!

总之,这是一本不错的书。不是因为它记录的人物多么牛逼,而是再牛逼的人物也有点小九九。这些小九九在此书里历历在目。美国六七十年代朋克运动的真实写照。值得一看。特别是访谈。

几年前看书时,我摘录了一段,很喜欢。如下:

『理查•希尔的访谈』

从他妈记事开始,我一直对姑娘感兴趣。我能记得名字的第一个姑娘叫咪咪•麦库仑(Mimi Mccullen),那是在三年级,我为她疯狂。当然,在三年级你很少和姑娘聊天。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她,多么棒,多么不可抗拒的姑娘,我记得我还想,如果我被车撞了,我希望她在场。然后,我就可以对她说:“咪咪,我快要死了,你能握着我手吗?”



有用 10 没用 1有关键情节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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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白  2007-09-29 20:29:33谁宰了我们,以及我为什么要爱这个丹尼•菲尔兹:……我觉得莫里森的魔性和力量要高过他的诗所表达的,他远比他的诗凶猛。他比他的诗性感——更神秘、更问题重重、更难缠,比演员更富戏剧性。为什么像妮可和《16岁》杂志的编辑格洛丽亚•斯塔弗斯这样的女人会深深爱上他,是因为对女人来说,他本质是个坏男人。可是他的诗可不是这样,我必须告诉你,他的诗可不这样。他有根大鸡巴,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我觉得现在我身边的世界早已经不是需要“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的世界了。至少我已经好久不需要这个了,再至少我已经好多年没买一张国内摇滚CD了。
   大概40年前,大洋彼岸的美国,一群热爱表演的艺术家终于登台了。他们至今有人仍在舞蹈、歌唱、顺便卖弄——他们许多人今天还在活着。30年后,也就是距今10年前,两位美国人继续幻想可以兴风作浪,编著了这本《Pleas Kill Me:The Uncensored Oral History of Punk》,也就是有过10年后郝舫率人翻译的这本《请宰了我: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这样一部展现美国近30年叛逆文化史的厚重书籍,今天在中国能得以出版,除了译者的喜好和努力之外,还有就是这是一部可以得到许多读者喜爱的书,这是一部包含着诸多令人难以从记忆中抹去的人名的书……当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部在试探某种尺度的书。
   恰好也是整整象征着一个时代的10年前,我开始接触并喜欢上书中这些大人物玩的那种音乐。记得从一本名为《音乐天堂》的有声杂志开始。奇怪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身边一下子不约而同地多了起来喜欢这种东西的人。他们先是我学校里的同学,然后是一些外城市当时未曾谋面的笔友,又是同城偶尔在一起聚聚的朋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一下子爱上了这个。总之,很多人差不多在那个时候的前后都无条件地爱上一堆字母组成的人名和更大一堆的打口带。那些堆积如山的从南方城市转运回来的整箱整箱的各种塑料(打口带、打口CD、打口录像带)被高价卖出——就是证明。毫无疑问,那个年月我们被这种“垃圾”所统治、所宰割。
   我这篇文章的开头是“傀儡”乐队和“雷蒙斯”乐队的经纪人丹尼•菲尔兹对吉姆•莫里森的一段评价。他解释了他所能理解的的“为什么那样的女人会爱上他”,而且是所谓的不是一般的女人和“深深”的爱。我不能完全同意他的解释,但我还是觉得他这句话说得实在是漂亮——他有根大鸡巴,可能就是因为这个。不同时候、不同人爱上了具有魔性和力量的摇滚乐,朋友们,你说这还能是因为什么呢?是的,你我都知道,我们这里没有“鸡巴”,更别提皮裤里面包裹着的大号“鸡巴”了。假胸毛、皮帽子、高跟鞋等道具还是有一点的。但是这些无法构成我们爱的理由。我相信在很多人那里,他们的头脑里都藏着这样的一根“大鸡巴”——用来崇拜和臆淫的“大鸡巴”。没办法,血腥、暴力的场面我们不太敢尝试,连欣赏都费点劲儿,这温柔或粗暴的淫乱场面挺合适的。还有一个没办法的事,就是我们没有、至少是缺少一种品格,我们瞻前顾后总担心自己成为时代里最傻的那个人。可是无论什么时代总得有一个比较之后的最傻的一个人,既然我们比较不出来、都怕傻,那就都是傻子吧——这下大家都不怕了吧。
   我还想说,这个“大鸡巴”,也绝对是这本翻译过来的书最有魅力的地方。
   口述的未经证实的历史,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不那么公正和面面俱到的,但是这无所谓,我是说这一点不耽误我们这些曾爱过大号家伙的从没流浪过从没爽歪过从没真正梦想过从没走进黑屋迷失其中过从没停下来消极放弃过也从没真正自杀成功过的人,掏出钱来买上一本。就像这本书中的大量错字、误排、不严谨模糊不清的地方并不影响我读她时的胃口一样。是的,买下她,并把这些故事读完。 


有用 6 没用 0有关键情节透露




[url=] 6[/url] [url=][/url] 1回应[url=]收起[/url]



尸の诈の吕老师  2006-08-23 10:30:30少跟我犯贱,我真动手了!有趣的大杂烩。不管是“摇滚”,还是“朋克”,单一的名词无法抹去人与他人之间的实质差别。书里既有Iggy Popp这样的性情中人,也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傻瓜,还有自以为是动机不纯的投机份子;对了,还有sid这样的可怜人,他从来没有玩过摇滚,都是摇滚在玩他,一不小心就叫摇滚给弄死了。
像那本关于凯鲁亚克的“口述传记”,叙述者不同的观点不是为人们提供了尽可能多的理解历史事实的角度,相反“真实”的历史在那些自相矛盾的唠叨中相互抵消:最终要求你作出的选择并不是“相信”或者不信,你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态度。
你叫我宰了你?少他妈跟我犯贱,我真动手了!


有用 7 没用 4有关键情节透露




[url=] 7[/url] [url=] 4[/url] 4回应[url=]收起[/url]



半夜没烟抽。  2008-06-17 12:21:25来吧一起朋克吧,抛却所有的矜持和冷静!好,让我们一起坐下来想象,那些居心叵测的总想粉饰摇滚的伪善的人们,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将自己道貌岸然的脸庞扭曲成一个怎样匪夷所思的形状。

这本书的包装一点都不诱人,从封面TELEVISION半死不活的表情以及胸口的血,到那个仿佛无聊的小报试图吸引人们眼球的烂俗标题“一部叛逆文化的口述秘史”。我很高兴我在随手翻阅时看到某些感兴趣的名字和熟悉的图片而因决定把这本书买回家后,最终没有后悔。我是说,这本书虽然有一个很没有品味的包装,但是它很值得一读。

头上顶着朋克先驱者之一光环的LOU REED,他的名字可是被永远刻进摇滚乐的历史里了,但是当时那个圈子里的人是怎么评价他的呢?"他才华横溢,可是他是一个混蛋。"是的,就是这样,诸如此类。你才不会看到对哪个传奇式人物的虚伪的溢美之词。你会想,天呐,竟然是这样,他们原来什么都不是,他们只是一群抓住了机会的流氓,他们做的事情可不是普通的操蛋。你会觉得受骗了么?可是事实就是这样。当然也有人会笑,他会想,好了,又一本书,用事实扇了伪善者们一个狠狠的耳光。

毒品,性,暴力,诗歌,和聚光灯下的光鲜以及阴暗角落隐藏的龌龊交织成他们的“摇滚生活”。始终有人对此甘之如饴,也始终有人不屑一顾。而我在阖上书本的刹那,感觉心里压抑着沉重和悲哀。我们抛开朋克们蹦跳着无所畏惧的喧嚣和他们历久弥坚的影响以及在摇滚史上金币书就的荣耀,只看那些辉煌过然而还是在途中倒下的人们。我们看“纽约妞”的解散,看SID和NANCY的死,看摔断脖子后PATTI SMITH的改变,这所有一切,无法不让你感到沉重和悲哀。就像郝舫所言,摇滚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非正常死亡史。而那些侥幸活下来的人,比如说洛史都华,我总是对他怀着深切的同情看着他不停的唱着流行情歌。所以也许你可以理解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闭上眼睛,唇边凝固一丝疲惫的笑。

而“请宰了我”,我在阅读的时候反复咀嚼这一句话中流露的情绪。我们该怎样理解呢?愤怒,绝望,倦怠,甚或挑衅,还是恶作剧?

虽然怎样的评价对于这本书来说都无关宏旨,你当然可以暴跳如雷的唾骂这些人的龌龊,也可以微笑着感觉这些人真是可爱。它只是想把所谓朋克生活最真实的一面展露出来。当然那种生活究竟怎样,这种涉及主观情感的评价不被列在作者的写作意图中。至于你可以从中看出些什么,这又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有用 3 没用 0有关键情节透露




[url=] 3[/url] [url=][/url] 1回应[url=]收起[/url]



重塑铁托的权利  2011-05-07 14:34:21我们可以感受那个时代!这本书将朋克音乐的整个发展历史赤裸裸的呈现在你面前,它够粗俗、够性感,但也够真实。它让我们看到了摇滚先辈们的另一面,不是作为传奇而是一个真实的人,一个无赖却又脆弱的人。你还会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某些艺术或音乐上的传奇,都是发生在不经意间,并没有人刻意地为了艺术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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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六  2010-08-12 21:07:36马路路哥次n回 请宰了我路哥坐在圆圈上 干枯的毛发向四面八方伸展着 圆圈下的臭味扩散似的往上冒 路哥心想偶尔闻闻臭味也挺好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味儿自己嫌弃什么。

   他开始试图想一边叼着烟一边研究欧美大牌摇滚艺人的各种性事。都宝的烟屡次侵入眼睛之后他只好眯着眼放弃了这个装逼但他自认为帅气的举动。

   “请宰了我”的封面上三个流着血的男青年紧贴着路哥的内裤内侧。路哥心又想 我tm又没来月经 你们丫流一身血玩儿蛋。待路哥心想完这几个问题之后 臭味儿怎么也努不出来了。几百几十页的某个两行他已经重复看了好几十遍。每每到这时他都会想到前女友说的坐长了容易得痔疮的名言警句。他的左手便伸向了左后方的手纸

   待手刚够到手纸的一刹那。手纸说“你最好用完我之后把我放到垃圾桶上 如果你又放在你右边的浴室沿儿上 几个小时之后我会湿的”

   “玩儿蛋去!”路哥边扯手纸边说

   果不其然 路哥在几个小时后重返故地清理脚底的机油的时候 不小心把手纸碰掉了潮湿地上。

   手纸瞬间老了几十岁。带水得皱纹明显多了几层。路哥急忙把手纸扶起来 扯去了皱纹。手纸再一次的青春焕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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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  2009-12-25 02:08:493年了我是前年在当当买的,那个时候只要7块钱,现在你看看,物价涨了多少倍阿,这个世道看起来不是很太平,是不是?相信你也和我一样有同感,可是为什么我们国家一直在宣传我们是盛世呢?如果回答不上来,那么请让我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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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正卯  2014-08-09 17:54:46一本很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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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em]最近读完了这本书,这是一本很酷的书。我觉得书里面的人物大都很疯狂,都在用尽力气,歇斯底里的发疯。这本书中出现的人,乐队,如今很多已经作古,成为摇滚青年心目中的传奇,成为一种文化符号。然而符号化的脸谱往往是不真实的,但是在这本书里展现的他们,是有血有肉,接近真实的样子。我并不是一个狂热的摇滚乐粉丝,所以对于这些乐手,他们每个人具体是谁,属于哪个乐队,之间有什么样的纠葛,不是特别关心。我喜欢的,是这本书里那些癫狂混乱的故事,以及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在大部分时间里,他们都在狼狈不堪,穷困潦倒的生活着,吃了上顿没下顿那种潦倒,不过即使食不果腹,也不忘了get high。不过我看到有不同的声音说,也许很多的事情不过是一种夸大,也许他们不过是每天喝得烂醉而已,但是跟人描述的时候会说,昨晚我又来了个大的。我想这种情况应该也存在,但是不管怎么说,毕竟有吸毒致死的。可能大部分时候,吸毒对于这些人来说并不是为了寻找创作的灵感,只是单纯觉得这件事情是一件很酷的事情而已罢。又或者是为了对抗恐惧,或者是为了战胜孤独。就像伊基波普说的"哥们儿,没人理解我,我真的很敏感,每个人觉得我操那些姑娘那么开心,还有毒品,做个明星,但是我感觉很受伤害,我很孤独,我的生命需要一个人来让它稳定下来"。书里与暴力有关的行为,大部分反而是乐迷或者观众造成的,我读过黑旗主唱写的那本《上车走人》,书里面描写的几乎每一场演出,都是一场骚乱,观众吐口水,暴力份子把一切能扔的东西扔上台,反而乐手成了暴力的受害者。乐手大部分暴力行为反而只是针对自己,比如伊基波普,从高处摔下,割伤自己,在碎玻璃上滚来滚去,不要说我们现在的读者很多不能理解这种行为,即便是他们当时的朋友也对这种自毁行为毫无头绪。我们知道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全世界的青年的荷尔蒙都在燃烧,整个星球仿佛笼罩一片赤红,这本书大抵是从嬉皮兴起的年代写起,然后是嬉皮衰落,朋克兴起,最后朋克衰落。书里每个出现的人物都毫无疑问的被卷入了时代的大浪潮中。在属于他们的时代中绽放,疯狂,凋落。乐手们身边从不缺少姑娘,或者说"骨肉皮",这些姑娘有些出身风月场,有些是富家女,大部分应该是普通女孩儿,但是殊途同归的为这些乐手疯狂,骨肉皮们以睡乐手为荣。同样的乐手到了一个城市也会主动联系当地知名的骨肉皮。书里有描写一些疯狂的场景,比如姑娘直接在舞台上为乐手口活儿, 比如演出结束后,乐手牵着四个姑娘回到后台,问:好了,今晚你们谁跟我睡。还有涉及,未成年,同性,变性人,异装癖如此等等,这样的无差别滥交的结果就是几乎每个乐手都成了性病专家。可是即使像上面这样混乱不堪,大概需要一个人的长久陪伴是人的天性,哪怕她曾经是一个妓女,哪怕只是在一起吸毒。比较有名的是希德和南希,但是我觉得雷蒙斯的乐手迪迪雷蒙和康妮的故事更感人一些,迪迪雷蒙曾经为了生计或者是为了买毒品,去给男人口活儿。康妮则是妓女出身的彪悍骨肉皮。书里面有段话:"我喜欢迪迪跟康妮之间的那些事儿,男孩子女孩子在一起就该是这样,互相捅一刀(康妮是真的捅过迪迪),对,就是这样,我的意思是,不是要你死,而是,要你体会一下要死的感觉——或者失去什么的感觉——这没什么"迪迪雷蒙说:"好多次康妮都差点把我搞死了,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又是靠她我才能活下来,别人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我得要自己管我自己——我每天晚上都要弹琴——我没地方住,我没有麻药可用,或者我没有东西吃的时候,谁他妈的都不会给我。但是康妮会给我,她就是我的一切。"迪迪后来的妻子维拉说:"我真的很恨康妮,但是后来我意识到,无论康妮做过什么,她总是想要给迪迪一个家... 曾经康妮努力工作,弄了点钱,为迪迪买了个沙发,但是迪迪发脾气的时候把它弄散架了,真是悲惨,康妮很穷,她努力工作买了这个沙发而迪迪毁了它,她想要为他安一个家,想要寻找一些稳定的感觉..."。后来康妮的结局很悲惨,她又成了妓女,迪迪见过她在街上拉客,他想给她一些钱,但是她拒绝了,虽然她看起来很差,很不好。后来因为吸毒过量死在一个不知什么地方的门口。迪迪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爱她,反正我曾经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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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 · · · · ·  (共7篇)我来写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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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页

    我同吉米吵架了,他问我能不能在城堡边缘上走。那不是什么有建设性的事,也不是什么破坏性的事,什么也改变不了。所以我干嘛非要跟着他做这种非常空虚的事?那既不精神也不哲学,无非是一个醉汉在表现自己。
    2019-09-0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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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页

    谁有书,借我看看?有偿,拜托拜托?
    2019-08-1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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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页 序言 明天的所有派对

    乔伊的鬼魂 (不要太喜欢说“真的”)
    Lou Reed:摇滚乐太伟大了,人们应该开始为它而死。你不理解的。音乐会回馈你的拍子,你就可以梦想了。整个一代人都合着一把芬德尔贝斯的节奏往前冲…… 人们不得不为音乐而死,既然他们可以为别的东西而死,那干嘛不可以为音乐而死?为它死嘛,它不是很美好吗?你会为了美好的东西而死吗? 也许我就该死去。不管怎么说,所有伟大的布鲁斯歌手就都死了。可现在生活好多了。 我可不想死。你呢?
    2015-03-0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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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页

    番‖玻璃动物 (请勿回望 请勿善忘)
    罗恩·阿什顿:妮可呆了挺长一段时间,大概三个月吧。伊基从来没说过他爱不爱她。但是我记得她走了之后,伊基走下楼问我们的意见。他向我走过来,问:“哎,我,我觉得不大对劲,你能告诉我是什么不对吗?”然后他把鸡巴掏出来,搓呀搓呀,直到有绿色的粘乎乎的东西流出来。我说:“伙计,你得了淋病了。”妮可让伊基得了生平第一次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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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管理员 发表于 2020-3-24 10: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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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哦,楼主这是要火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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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2020-3-24 10:53:36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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