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查尔斯·R·克罗斯
出版社: 南京大学出版社
副标题: 吉米•亨德里克斯传
原作名: Room Full of Mirrors: A Biography of Jimi Hendrix
译者: 董楠
出版年: 2012-2
页数: 390
定价: 32.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20世纪外国文化名人传记
ISBN: 9787305090806
豆瓣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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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内容简介 · · · · · ·提起吉米•亨德里克斯,人们心目中往往会浮现起一个超乎现实的形象——一个注定成为巨星的人,他点火焚烧吉他,也燃烧着无数歌迷的心。然而在这本书中,畅销书作家和音乐记者查尔斯•R•克洛斯深入地为这位音乐天才描绘了一幅极具说服力的画像。他从无数夸张描写、私人信件,乃至亲自进行的300多次采访之中提取材料,完成了这本《满是镜子的房间》,向人们揭示了这个摇滚史上最为长盛不衰的神话与谜团——吉米•亨德里克斯是如何在短短27年的生命里白手起家,用吉他令整个世界为之疯狂,之后又漫不经心地一手毁掉了自己燃烧的才华与生命。
“本书披露了许多从未披露过的细节,比如吉米是怎样逃避兵役;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等盛事做了精彩的描绘;而且……还讲了很多他那些情人们的八卦!”
——Nylon
“一本真正的摇滚专辑,从各种谣言与谎言中悉心筛选出事实。”
——《基督科学导报》
“一副精彩的画像,栩栩如生地描绘出吉米的青年时代、他那激动人心的成名经历与传奇的最终宿命,感人至深,难以超越。”
——《洛杉矶时报》书评
“克洛斯的辛勤工作贯穿于每个章节,本书堪称一副精彩的画像。”
——《娱乐周刊》
“本书不像一本传记,倒像是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像。克洛斯讲了一个精彩之极的故事,既有趣又充满辛酸,时而充满刺激,时而发人深省。”
——《西雅图邮报》
“克洛斯先生这本细节丰富而又引人入胜的书把关于亨德里克斯的记忆再度带回人们心中。”
—— Janet Maslin,《纽约时报》
作者简介 · · · · · ·关于作者
查尔斯•R•克洛斯,《纽约时报》畅销书《重逾天堂:柯特•柯本专辑》作者,另有其他三本著作。1986年至2000年在美国西北部地区音乐与娱乐杂志《火箭》担任编辑。现居西雅图,为多种杂志和报纸撰稿。
关于译者
董楠 1977年生人,翻译,自由职业者,译有《此地无人生还》、《老美国志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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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述 1
译序
去年春夏吐血写的译序,终于可以拿出来见人了…… 时至今日人们何以仍然热爱那些60年代的摇滚英雄们,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活下来的被尊敬和仰望,他们的全球巡演仍然场场爆满,永远不会缺少最最年轻的新歌迷挤在前排,他们的旧作仍在被聆听,他们推出的新专辑仍然被乐评人和DJ们大惊小怪地赞美,即便是平庸之作亦被慷慨地原谅;死去的更是得到无条件的怀念与尊崇,他们在诞辰与祭日得到纪念,他们的遗作被无比珍惜,他们的坟墓成为朝拜和悼念的圣地,人们不遗余力地为他们日渐...
原文摘录 · · · · · · ( 全部 )- 万花筒般的奇幻形象在我眼前涌现、交替、变幻,不断打开或闭合为圆圈和螺旋,爆炸为色彩的喷泉,之后又重新排列混合为源源不绝的流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诸如门把手或外面汽车经过的声音等种种听觉体验都变成了视觉体验……据我所知,没有任何已知物质可以以如此小的剂量就产生这么深的精神效果,导致人类的意识,乃至对内心世界与对外部世界的体验发生如此戏剧性的转变。——阿尔伯特 霍夫曼,《LSD:我那惹是生非的问题孩子》 (查看原文) 九命猫@victor-eyes 1赞 2012-04-13 18:57:51
—— 引自第134页
- 那是一种梦幻般的境地,闭上眼睛(因为觉得阳光非常刺眼),我感觉到一股不间断的奇幻图案在脑海中流过,有着奇异的形状和强烈的、万花筒般的纷呈色彩。 ——阿尔伯特 霍夫曼,《LSD:我那惹是生非的问题孩子》 (查看原文) 九命猫@victor-eyes 2012-04-13 19:05:46
—— 引自第137页
豆瓣成员常用的标签(共118个) · · · · · ·传记 音乐 吉米•亨德里克斯 Jimi_Hendrix 摇滚 JimiHendrix 美国 人物
丛书信息 20世纪外国文化名人传记 (共10册), 这套丛书还有 《关于一个孩子》,《洗耳倾听》,《波兰斯基传》,《等待那个男人》,《莫迪里阿尼传》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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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 最新 / 好友
- 0 [url=]有用[/url]就不注销 2014-02-18
内封超级美
- 5 [url=]有用[/url]小米=qdmimi 2013-11-14
片面,粉饰,传奇化——不过依然可读。话说回来,哪部粉丝写的传记不这样呢。
- 0 [url=]有用[/url]大胡子阿细 2012-03-12
不愧是目前最好的Jimi传记,而且找对了译者,谁把这书里提到的歌给做个集子吧。
- 0 [url=]有用[/url]ViviENZ 2012-07-09
真不算听过他多少歌的歌迷,但对于这种某个领域中大师级别的人物,阅读他们人生的故事本身就是个无比激荡和震颤的过程。读着他短短的27年的人生,也许在生命接近尾声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记得Sid说他放弃摇滚梦的时候也说,他太害怕成为一个摇滚明星要放弃的那些东西,大抵如此吧
- 16 [url=]有用[/url]猫糊糊 2012-10-01
鉴于各种药品和酒类,是明星保持激情、寻找灵感的必须品,那么死于滥用药物该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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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bula 2012-02-23 16:14:33译序去年春夏吐血写的译序,终于可以拿出来见人了……
时至今日人们何以仍然热爱那些60年代的摇滚英雄们,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活下来的被尊敬和仰望,他们的全球巡演仍然场场爆满,永远不会缺少最最年轻的新歌迷挤在前排,他们的旧作仍在被聆听,他们推出的新专辑仍然被乐评人和DJ们大惊小怪地赞美,即便是平庸之作亦被慷慨地原谅;死去的更是得到无条件的怀念与尊崇,他们在诞辰与祭日得到纪念,他们的遗作被无比珍惜,他们的坟墓成为朝拜和悼念的圣地,人们不遗余力地为他们日渐模糊的身形一再勾勒出鲜明的色彩,平添上璀璨的光环与巨大的翅翼,使他们即便跻身星辰与众神的飨宴之中亦毫不失色。不,这不仅是跟风、怀旧抑或商业宣传所能解释,甚至也不仅仅是因为音乐的关系。这些走过传奇60年代的英雄们之所以长久地打动世人,一再激起种种悲哀,怜悯,敬畏,惊骇,狂喜,痛苦的情感,或许是因为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曾目不转睛地逼视过脚下不见底的深渊,清醒地独自穿过灵魂的暗夜,经历与命运庄严对峙的时刻。不论活着还是死去,不论如何选择,那一刻奏响的生命之章任何力量也无法夺去,死亡不能磨灭,时间不能抹杀,世间的强权和商业的利害无法使之失色,虽然转瞬即逝,但永久触动着每一个听者深沉复杂的人性。
——吉姆•莫里斯以诗人的狂醉和疯癫走向风雨兼程的尽头;詹妮斯•乔普林凭着地母般的本能力量炽烈地燃烧了自己;鲍勃•迪伦以媲美西西弗斯或北欧神话中的洛基的狡黠在车祸中骗过了命运,为自己赚取了新一段旅程;但一颗子弹令约翰•列侬死在战胜命运的前夜时分,成为它恶毒玩笑最惨痛的牺牲品。更多活下来的人在其后那个传奇和英雄已告一段落的时代,在神坛之下艰难的人间胼手胝足地寻找属于自己的救赎。
在所有这些人中,以吉米•亨德里克斯与命运的关系最为神秘暗晦。纵观他的一生,仿佛总有某种不可测知的力量在冥冥中推动,一心把这个头发蓬乱、满脸粉刺、说话口吃、不识谱、因为成绩太差被学校除名、在生命的前2/3里几乎没有离开过本地社区,只是靠着邻里的恩惠过着饥一顿饱一顿日子的左撇子黑人小伙打磨成吉他的神祗,在他的六根弦上奏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乐章。它带着任性恶毒的微笑拨弄着手中这件在一开始似乎并非出自精心设计的作品,让他从难以置信的最低点起步,赋予他贫穷与磨难、无数挫败和动荡,往往是他刚刚站起来,犹自立足未稳,下一次的打击便已降临。然而就在他已经近乎回到原点,一无所有,天赋行将在蹉跎中浪费,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成为徒劳挣扎的时刻,冥冥中那双一直眯起的眼睛却突然射出一道暴烈的亮光。就在那个时刻,一切都为这个一无所有的年轻人准备好了,天时地利人和,人事与天命,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环境与性格,偶然与必然,运气与巧合,天赋与努力……总之人类词典中所有一切笨拙而模糊地试图用来定义、窥测和描摹那种与自身意志有关,又不完全由人力所决定的神秘力量的词汇都在这个时刻联合起来助他一臂之力。宠爱与赐福争先恐后地降临在他头上。在那短短几年里,他被高高抛上天空,受到万众膜拜,就连他曾经敬畏和崇拜过的英雄们也像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他身边。然而几乎就在同一个时刻,命运突然觉得:一切已经足够了,惊世骇俗的一曲反正已经存在过,吉他之神已经短暂地经由这个黑人左撇子化身降临人间,它的意志已经得到贯彻。于是那双眼睛漠然地闭上了,够了,连华丽的布景和庄严的谢幕都懒得费心去安排——陌生的酒店房间,陌生女人的身旁,一桩轻率、残忍、毫无意义的意外。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结束了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卒年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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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11月27日,吉米•亨德里克斯出生在西雅图一个贫困的黑人家庭。父亲是退伍军人,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因酗酒早亡(“母亲”亦是亨德里克斯生命中潜藏的重要主题);5个弟妹中有4个带有跛脚、唇腭裂、失明等先天性残疾,先后从父母身边被带走送去福利收养。在一座座廉租屋,膳宿旅馆的小房间,亲戚邻居陌生的床上……吉米度过了颠沛流离的少年岁月,只是靠着邻居和亲戚中善良的黑人母亲们的周济和喂养(在这本书中,作者会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提起她们的名字,仿佛是在代吉米尽他生前从未能尽到的感激和致意:德洛丽丝阿姨、多萝西•哈丁、外祖母克拉丽斯、祖母诺拉、厄内斯蒂娜•本森、格蕾丝•哈彻、珀尔阿姨、威勒一家……)才能勉强生存。
这个不幸的孩子唯一的幸运是走进了音乐的世界,他没有老师,只是一遍遍听着邻居收集的一大摞布鲁斯唱片,还有就是“一听到哪座房子里传出音乐声就会跑过去敲门”。一把千辛万苦获得的,以女友名字命名的电吉他是他珍贵的宝贝。他和附近社区的孩子们组了乐队,在西雅图周边做些演出,年轻的吉米弹起厄尔•金的“Come on”,总是能够赢得掌声。
这个时候,迄今为止一直漫不经心的命运懒洋洋地略微动了一动小指,它不允许这个中途辍学,满心梦想却并未显示出任何出人头地迹象的黑人男孩继承父业成为修剪草坪的园丁,或像邻里大多同龄人那样成为店员、侍者、搬运工人乃至皮条客,甚至也不允许他就这样简单地达成自己的小小梦想——留在西雅图从事一份和乐队有关的工作,靠弹吉他养活自己,偶尔能去一趟“西班牙城堡”这样的高级场所演上一场。时间已到,他必须离开那个虽然一贫如洗但却安全熟悉的家,必须被独自抛到这个广大的世界上——1961年,18岁的吉米因为被发现坐在一辆赃车里遭到警方逮捕,为了获得免刑只得报名参军入伍(对这段经历讳莫如深的他成名后只有一次曾经隐约提及此事:“要不是去参军,我可能就得坐牢了”),从此背井离乡。在军队,吉米结识了毕生挚友和音乐上的搭档,贝斯手比利•考克斯。两人组了乐队,经常在驻地附近的纳什维尔演奏。
说来讽刺,参军后吉米生平第一次生活有了保证,有饭吃,有衣穿,甚至还有津贴和积蓄。然而或许就是在那段时间,吉米•亨德里克斯开始慢慢觉悟到命运对他别有安排。军队只是一个中转之处。甚至戴上101空降师传奇的啸鹰臂章也不能让他满足。内心的力量在日复一日的出操、射击、跳伞中默默苏醒和积蓄。训练和执行任务之余在军队的俱乐部里弹弹琴,偶尔在周边的酒吧演出,等到退役再从事音乐,这样妥协安稳的选择绝对不能接受,他必须从蒙昧和混沌中走出来迎向命运。他装病,诈伤,说谎……用尽一切手段,终于让部队同意他提前两年退伍。在部队驻地附近的田纳西克拉克斯维尔停留半年后,一列南下的火车把吉米•亨德里克斯带往南方腹地,去追寻布鲁斯音乐所植根的“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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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初,大洋彼岸的英国,和吉米同龄的白人男孩们正在为美国黑人布鲁斯与节奏布鲁斯音乐而疯狂。保罗•麦卡特尼惟妙惟肖地模仿小理查德的唱腔;约翰•列侬把艾斯利兄弟的《扭曲与喊叫》作为自己的保留曲目;埃里克•克莱普顿对着“三金”(B•B•金,阿尔伯特•金和弗莱迪•金)和“嚎狼”的唱片苦练不辍;皮特•汤申德说:“当我第一次听到节奏布鲁斯就知道一切都完了”;弹一手出色滑棒吉他的布莱恩•琼斯到处自称是白人“埃尔默•詹姆斯”;而米克•贾格尔和基斯•理查德选择“泥水”的歌词作为乐队的名字就更是足以说明一切……阿波罗剧院、切斯唱片公司这些与布鲁斯与节奏布鲁斯音乐有关的地点成了“不列颠入侵”的英国白人孩子们的朝圣之所,终于和心目中的英雄“泥水”同台合演的“滚石”不禁感叹梦想成真。
与此同时,美国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甚至在音乐界也是如此。在音乐之都纳什维尔,唱片货架被分隔为白人的“山地歌曲”和黑人的“种族歌曲”,这种严格的区分贯穿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绝大多数黑人乐手只能在被称为“猪肠院线”的场所巡演(这个名字来自黑人传统食物),它从纽约阿波罗剧院开始,途经华盛顿特区的霍华德剧院,但之后就是来到层次比较低的农村地区,任何能给黑人听众演奏的场所,公路旅馆、烤肉店、游泳池或酒吧。
1963年到1965年,“猪肠院线”成了吉米•亨德里克斯最常出没的地方。大都是作为雇佣伴奏乐手与各种乐队合作。卡拉•托马斯、汤米•塔克、“苗条竖琴”、杰里•巴特勒、查克•杰克逊、所罗门•伯克、奥蒂斯•雷丁、“玛维勒斯”、柯蒂斯•梅菲尔德、小理查德、艾斯利兄弟、艾克与蒂娜•特纳……这些布鲁斯和摇滚乐坛如雷贯耳的名字都曾是亨德里克斯的雇主。然而在这样条件艰苦,报酬苛刻的巡演里,就算每晚都有演出也很难谋生。大多数乐手都得找兼职维持生计。甚至连灵魂乐传奇人物所罗门•伯克也在演出之余兼做牧师和殡葬的工作。吉米却是例外。他始终拒绝任何与音乐无关的工作。上床时还在练琴,睡觉时把吉他抱在胸前,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接着练。吉他仿佛成了他肢体的延伸。这段时间,命运仿佛又将他弃置一旁,不闻不问。任凭他在一个又一个乐队里奔波辗转,日复一日,一成不变地在台上演奏别人的经典曲目,拿着菲薄的薪水,还要时时被借故克扣,再次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经常突然被开除,身无分文地流落在陌生的城市,只好等着下一个乐队到来再试图找份临时工作混进去。况且在当时种族隔离依然严重的美国南方,黑人仍然举步维艰,备受歧视,饭馆经常拒绝卖给他们食物,不要说交通和投宿,就连饮水和上厕所也有种种不便。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困顿磋磨中,吉米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每临时加入一个乐队,每多演一场,他就多学到一点黑人音乐的传统,他的演奏也随之又娴熟了几分。从周围天赋横溢的黑人吉他手们身上,他学到了后来震惊了白人世界的那些用牙齿弹琴,在背后弹琴之类绝活。不仅如此,与他们不同,吉米还从白人摇滚乐中吸取养分,把它们融入自己的思考和音乐,鲍勃•迪伦对他的影响尤为深刻。天赋、苦练,品味和阅历,这些他已全部具备。他的吉他开始“说话”,开始发出只属于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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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春,25岁的鲍勃•迪伦已经彻底完成民谣歌手向摇滚歌手的蜕变,正在纳什维尔紧锣密鼓地录制划时代的《无数金发女郎》;23岁的吉姆•莫里森大学毕业不久,开始同 “大门”的队友们磨合乐队的第一批歌曲;23岁的詹妮斯•乔普林满怀希望地赶往西海岸,准备加入“老大哥与控股公司”乐队;大洋彼岸,26岁的约翰•列侬与24岁的保罗•麦卡特尼正在录制新专辑《左轮手枪》;23岁的基斯•理查德与米克•贾格尔创作的“滚石”新单曲“Paint It Black”在英美两地登上排行榜榜首,一时风光无两;21岁的皮特•汤申德和22岁的罗杰•达特里携上年大卖的《我这一代》专辑之威,乘胜推出单曲《代替》,大有后来居上,取代“滚石”之意;21岁的埃里克•克莱普顿则在为布满伦敦的涂鸦“克莱普顿是上帝”惊喜不已……与此同时,24岁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犹自流落在纽约哈莱姆贫民区,全部家当只有几件换洗衣服(吉他在饥寒中被当掉了),偶尔有机会跟乐队巡演,先后和几个小公司签过条件苛刻且不了了之的合同;大部分时间住在廉价旅馆或朋友(掮客、业余乐手和毒贩子)与女友(站街妓女、应召女郎和骨肉皮)家中;因为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吉他,不得不在不入流的烂乐队“绅士”栖身。虽然琴艺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他的人生仿佛又回到原点,再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虽然他依然坚信着命运对自己别有安排(他曾说:“我曾做过色彩绚丽的梦:1966年会有大事发生在我身上。”),依然苦练不辍,拼命抓住任何与音乐有关的机会,尝试自己写歌,但他的幻想愈来愈绝望和迫切,抑郁和失望沉重地压在他身上,“如果我不能在一年内出名发财,我一定会疯掉的,”他对朋友说。
对于他的挣扎、无助、困顿与呼号,命运长时间地保持着懒散怠惰的残酷,仿佛它从不曾用绮丽的幻梦撩拨那个黑人男孩的心扉;从不曾在他耳边允诺着来自未知的遥远希望;从不曾让他在惊喜中发现自己胸中的宝石,那至为难得的天赋;从不曾用蘸火的皮鞭抽打在他脊梁上,让他彻夜难眠,拼命苦练。然而这一切或许只是因为最初的布鲁斯音乐正是在这样哀伤无告,呼天怆地的痛苦中被歌唱出来的:整个世界仿佛都无法负载的深沉泪水,面对噩运与神秘意志的顺从与抗争,希望与失望在反复中跌宕,以及在这一切苦难中的尊严与激情……为了让吉米•亨德里克斯最终踞于埃里克•克莱普顿、皮特•汤申德、基斯•理查德、杰夫•贝克、吉米•佩奇等等白人吉他手之上,为了让吉他之神在后世乐迷的心目中最终以一个黑人左撇子的形象出现,命运必须首先精心为他铸就与他们不同的底色,让他经历与众不同的考验。此外它还特意把他小心翼翼地留在手心里,像扣住一张最后的王牌——在当时黑人与白人音乐壁垒依旧分明的美国,如果吉米早早被人发掘,或许最后的成就也无非是一名优秀的布鲁斯/摇滚吉他手,他的唱片只能被放在黑人开办的唱片店或标有“种族音乐”的唱片架上售卖,在“猪肠院线”的巡演中充当头牌,未来更加瑰丽的命运便不会发生在他身上了。
1966年夏天,终于,命运似乎觉得它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告一段落,“吉米•亨德里克斯”这件伟大的作品已在它手中成型,最艰险的试炼已被通过,最困难的部分已经做好;剩下的一切,时运也好机遇也罢,无非都是些最最轻松不过的东西;即便再华丽的布景和舞台也能在转瞬之间搭起,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完成。
那年夏天,在纽约断断续续住了两年的吉米终于来到格林威治村,在迪伦成名前曾经演出过的“Wha?”咖啡吧找到一份驻唱工作。属于垮掉派、波西米亚艺术家与激进分子们的格林威治村是1966年美国跨文化交流运动的重地之一,一来到格林威治村,吉米的与众不同和标新立异顿时如鱼得水,开始在小范围内获得赞美和认同,被人们称为“黑迪伦”。 哈莱姆区严格遵循传统的节奏布鲁斯文化与格林威治兼容并包的民谣/摇滚新生文化在他身上完美地结合起来,成为将在不久的将来令整个世界为之倾倒的声音。他并不是故意要将布鲁斯、摇滚和节奏布鲁斯融为一体;只是他在音乐上的想象力就是如此宽广,任何门类的藩篱都无法限制而已。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虽然小有波折,但总的来说顺利成章:在基斯•理查德的女友琳达•基斯(这是你可以在本书中读到的另一个三角恋爱故事)的引荐之下,正准备向经纪人转型的“动物”乐队贝斯手查斯•钱德勒发现了吉米的潜质,决定带他去英国发展。1966年9月23日,吉米•亨德里克斯带着自己的全部财产:一把吉他、一套换洗衣服、塑料卷发器、一罐治粉刺的擦脸油以及借来的40美元,登上了飞往伦敦的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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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摆伦敦。
1966年的伦敦堪称世界文化王国的首都,正值英国时尚、摄影、电影、艺术、戏剧与音乐大爆发的顶点。“不列颠入侵”的高潮在美国已经渐渐褪去,但英国乐队仍主宰着世界唱片销量排行榜《时代》杂志1966年4月的封面故事以《摇摆伦敦》为题,向整个世界宣告伦敦的文化先锋地位……吉米•亨德里克斯可以说是在最佳时机来到伦敦的。
亨德里克斯登陆伦敦后发生的一切几乎是立刻就成为摇滚史上的传奇一章,在波澜壮阔的英国摇滚乐史上,从未有过其他人像他这样迅速征服了伦敦。(讽刺的是,在美国令他处处碰壁的肤色在英国却帮了他的大忙——因为英国几乎没有黑人乐手,但有很多人是美国布鲁斯的爱好者。人们一看他是黑人,马上就会相信他。)在英国有很多B•B•金、艾尔伯特•金和弗莱迪•金的模仿者们,但亨德里克斯却不模仿任何人,他仿佛来自另一个星球,他手中的吉他发出的是所有人都没有听过的只属于他的声音,像他本人一样狂野不羁而又叵测多变,无法被模仿和复制,甚至连揣摩和窥测也是如此艰深,但又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丰富而美丽。刚来到英国的日子里,他的几乎每一次演奏都会留下几个令台下的某个圈中大腕瞠目结舌的段子,当时身在在伦敦的几乎每一个成名吉他手都可以回忆起自己当年如何在亨德里克斯的演奏面前既敬且畏的情形。“滚石”的布莱恩•琼斯立刻就成了他的超级粉丝,不厌其烦地拉着所有认识的人去听他的演奏(一次吉米的演出中他对人说:“台下发水了,都是吉他手的眼泪。”);皮特•汤申德和埃里克•克莱普顿在台下听得太过激动,忍不住像两个小姑娘一样手拉着手听完了一曲;保罗•麦卡特尼说亨德里克斯翻唱“披头士”的《佩珀军士》是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荣誉之一”……这样的故事还可以无休止地罗列下去。吉米•亨德里克斯曾经花费了将近24年的时间挣扎苦斗,屡战屡败,只为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立锥之地。如今连他自己也从未曾梦想过的巨大成功就这样降临在他头上,轻而易举,唾手可得。那些曾经对他紧紧锁死,任凭他拼命拍打推动,一再撞得头破血流也无法令其敞开一条缝隙,透出一丝亮光的大门一扇扇竞相自动打开。不容他有片刻彷徨迟疑,那只曾经一次次坚决地将他推倒在地的手此时却在不遗余力地把他托举到最适宜的位置。舞台已经布好,最耀眼的一束白光照在他身上,群星拱月,万众欢呼。色彩绚丽的梦终于成真了。
虽然来得迟了一些,但是一旦走出浓云与紫雾,炽烈火焰与疾风骤雨交织的生活便无法停息。贝斯手尼尔•雷丁和鼓手米奇•米歇尔的出现完成了最后的拼图,三人组成了“吉米•亨德里克斯之体验”乐队。巡演,打磨新歌,采访,新单曲和新专辑……“体验”在英国有如火箭般直升云端。其后蒙特利音乐节惊世骇俗的火烧吉他表演让吉米正式跻身传奇行列,宣告他在故乡美国也同样取得成功,一跃而为屈指可数的几位第一线摇滚巨星。第二张专辑和第三张专辑相继问世,尤其第三张专辑《电子女儿国》令他赢得无数好评。更令人称道的是他的现场演出,卓绝的琴艺,如癫如狂的即兴演奏和舞台动作,每一场精彩的演出都将他进一步推上神坛。1967到1969,属于他的三年,人生盛宴的顶点。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仅凭一把吉他便征服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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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目光芒的背后如影随形的必然是巨大的深渊与黑暗,每一个摇滚明星都不能例外和幸免。几乎就在他被抛入星辰的同一秒,吞噬一切光热的黑洞也已经为他准好,无声地等待最后的时刻。唱片工业与贪婪的经纪人无时无刻不在榨取他的天赋,查斯•钱德勒被赶走,贪婪无度的迈克尔•杰弗里全面控制了他;放任自流的生活方式和在纽约的录音室“电子女士”让他背负巨额债务;来自观众的呼声让他无法放松(他多次抱怨观众们无非只想看到他亮出用牙齿弹琴之类奇技淫巧),观众们的期待对他来说毋宁是一种限制;他抱怨着自己的疲惫和压力,但是没有人能够真正帮助他,西雅图的家人再也无法亲近这个功成名就的陌生的儿子;因音乐而结识的朋友只有带着敬畏的仰望;骨肉皮们来了又去,外表光鲜的明星生活其实和残破的童年一样孤立无援。没有人能把他从“吉米•亨德里克斯”所代表的巨大的混乱和疯狂之中抽离出去,让他获得哪怕片刻的安宁和平静。而为这幅画面添上最后一笔的,自然和所有60年代的英雄们一样,仍是毒品和酒精。乐于谄媚的经纪人、食客和骨肉皮们源源不断地把各种毒品和酒类提供给他。这个平素温文尔雅,总在竭力避免冲突的人喝醉酒就会“变成畜生”,做出暴力伤人的举动(人们不难联系想起他在贫民区里度过的童年和因酗酒而丧生的母亲);为了应付节奏疯狂,颠沛疲劳的巡演生活,白天靠吃兴奋剂登台,夜晚靠吃安眠药入眠已经成为常事,而且剂量愈来愈大;和那个时代的所有乐手一样,大麻和LSD是必不可少的灵感来源。当然这一切还不够,海洛因也带着惨淡的微笑,为这一片浑浊混乱的色彩添上一片苍白的痕迹。
和许多天赋异禀的人一样,吉米•亨德里克斯对始终摆布着自己的这个强大意志与最终的结局一直有着隐隐的直觉。他毫不迟疑地拥抱自己的命运,在最高与最低的时刻始终用尽全部生命与之起舞。“我是那种时间到了就必须去死的人,所以,让我随心所欲地过我的生活吧”一方面他似乎从不长远规划,仿佛每一天都是自己人生的最后一日,如醉舟般随波逐流,任凭偶然邂逅和突发事件左右自己疯狂的人生轨迹(他因为尼尔•雷丁的发型像迪伦就把这个根本没弹过贝斯的吉他手招进“体验”弹贝斯,因为在出租车上偶然听司机说自己会打康加鼓就把他带回录音室录音,最后正是随便认识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左右了他的生死);另一方面他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全力以赴地推向极致:不论是贫苦时的挫折坎坷还是成名后的放荡纵欲,所有的灾难痛苦和大起大落都在琴弦震颤的瞬间被燃烧为热情和福祉。伟大的命运必须有同等伟大的人格才能与之相称和碰撞。没有相称资格与才能的庸人若一意妄图挑战,只会被徒劳地焚毁殆尽,连残渣都不剩下;其他在对峙中犹豫退却的天才将会活下来,坚韧顽强或平淡从容,总之是依照自己的器量与抉择得到人生另一份丰厚的礼物与赠予;但只有孤注一掷,毫不迟疑地扑上去的璀璨灵魂才能得到那瞬间超越存在本身的辉煌与毁灭。这是双方意志的角力与互相选择的必然结果,是双方心领神会的赐予与代价。古往今来,无数付出生命的天才莫不如是。无法仿效,无法挽回。身边的亲近的人或后世的看客无论如何羡慕、焦急、关心、感慨、怜悯、不屑……无非也只能隔岸观火,袖手旁观。
1970年9月18日,一个伦敦再普通不过的阴郁多云的日子。埃里克•克莱普顿在前一天心血来潮地买下了一把漂亮的白色左手琴,打算把它送给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和朋友;米奇•米歇尔前一天晚上整个都在和斯莱•斯通即兴演奏,一直都在苦苦等待那个最爱即兴演奏的吉他手的出现;美丽的模特克丝坦•奈弗一遍遍地向坎伯兰酒店打电话留言,希望前不久认识的摇滚明星情人回心转意再见自己一面;家住伦敦的贵族后裔菲利普•哈维兴奋地和朋友炫耀自己前一天邂逅了一个真正的摇滚巨星,而且居然还把这个素昧平生的大明星请到家里聊了大半个晚上。在大洋彼岸,吉姆•莫里森在迈阿密忙于准备自己因暴露生殖器而遭起诉的官司,已经心力交瘁;倍受毒瘾困扰的詹妮斯•乔普林写下自己定期例行的遗嘱,却不知道这一次将是自己生平的最后一份……其他人平凡或不平凡的生活还在继续;倒霉的尼尔•雷丁在纽约的酒店愤愤摔掉了一个骚扰电话——对方竟说他以前乐队的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去世了。
——这并不是骚扰电话。
1970年9月,因为糟糕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以及贝斯手兼老友比利•考克斯误服药物,吉米•亨德里克斯在经历了几场生平最糟的演出之后取消了欧洲巡演,滞留在伦敦。9月18日凌晨,他住进一个近乎陌生,邂逅不过数日的女歌迷的酒店房间,因前夜吃下的兴奋药物无法入眠,服用了过量安眠药。其后在安眠药、酒精和其他药品综合作用下,他开始呕吐。呕吐物呛到他的肺里,令他窒息。一个清醒状态的人会产生自然的反应,把呛到肺里的东西咳出去,但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身边的女子也已经吃下安眠药沉沉入睡。最后一张牌被翻过来了,死神的面孔赫然其上。吉米•亨德里克斯的人生抵达终点。官方死因是“巴比妥中毒引起的呕吐物吸入窒息”。后来“动物”乐队的主场埃里克•伯顿在酒店房间发现了吉米生前写下的最后一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是“生命的故事比眨一下眼睛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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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我翻译的第五本摇滚方面的书籍。
虽然听摇滚乐将近20年了,但因为不会乐器,没有亲身搞过乐队的经历,自己写作时很多东西无法用乐理和术语的东西表述,这一直是我的一个遗憾。在翻译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曾经询问过身边一些乐迷、搞乐队的朋友和弹吉他的朋友:吉米•亨德里克斯究竟伟大在何处。结果得到的狂热崇拜和赞美远远多于我期待的客观描述。类似于“他根本无法模仿,就算看很多遍录像也学不来”,“他重新定义了吉他这种乐器”,“电吉他发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还是没有超越吉米当年的范畴”等等。甚至有人言之凿凿地说:“他的伟大就在于无法用言语形容。”
——作为一个以文字为主要表达途径的人,这样的答案自然并不能令我完全满意。
后来为了查实曾与亨德里克斯短暂合作过的打击乐手Juma Sultoan的名字如何音译,我又把以前看过多次的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演出找出来看,整个人再度沉浸于其中。节目将近尾声的时候,吉米迎着初生的旭日,为台下宿醉未醒,迷惘疲惫的四万名观众奏起一曲《星条旗》,回授与延音制造出导弹爆炸与救护车哀鸣的声音,在伍德斯托克上空回响。即便多年后的观众坐在电视机前,隔着漫长的岁月与冰冷的屏幕,也能感到在那个迷幻而又庄严的时刻,一切仿佛都静止了。之后他没有停顿,行云流水般地进入那曲酣畅淋漓的《紫雾》。
就在这时我得到了领悟。
是的,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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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斯卡 2012-05-14 10:06:22很多时候怀才不遇是因为你确实不够好鉴于本人少不经事并且不学无术,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所以这一整篇都是疯话,请诸位不要太和我计较。
先引一段LYRIST大叔的短评:“印象最深的还是Jimi对黑白藩篱的纠缠,我最关心的Jimi的琴技的成长以及创作背景过程方面反而失望的空,估计作者也只不过是位畅销书作家,而且不会弹琴...”窃以为这段话基本道出了部分读者对Jimi传记的期望(以及期望的落空),并概括了(我心目中的)《满是镜子的房间》的基本风格:谈的大多是风月,若是涉及到音乐,基本上就以“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一笔带过了。
书中涉及到琴技成长的部分基本只有“练琴练得抱着吉他睡着了”这样的描述,虽然很有教育意义,但是毫无方法上的指导,相较之下Slash在自传里好歹都提了两笔他小时候从某大哥处学来的练琴大法,更富启迪。至于创作背景,谈得就更少,更模糊,看来看去除了迷幻药似乎也没啥了,我几乎觉得Jimi嗑药等同于大力水手吃菠菜,嗑完药立刻就变吉他侠了,足见这部分有多么值得继续深挖。当然这类内容写起来的确不容易,尤其是从行文来看作者的确不像是会弹琴…所以,遗憾。
为了写作《满是镜子的房间》,本书作者采访了300个人,至少在我看来,这300个人中很大一部分他是白采访了。我感觉作者一直在纠结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力图还历史以本来面目,所以把很多精力都投入到Jimi的三大姑八大姨身上。这对于还原Jimi艰难困苦的童年而言绝对是个伟大的举动,不过就像上文所言,作者应该是不弹琴的所以他…对音乐的理解始终停留在感性层面上,私以为这使得这些童年故事和Jimi的音乐人生之间是割裂的,他只看到了一些表象,比如Jimi崇拜小理查德、刻苦练琴,而没有把这些横纵元素结合起来进一步分析。
或许是作者受采访渠道限制吧,促成Jimi名扬天下的直接推动力,也就是他团队中的几位顶级吉他技师,在书中只占了少得可怜的篇幅。我们知道Jimi Hendrix的音乐之所以这样伟大,除了他本人前无古人的高超技术以及作曲才能外,还有一个很重大的因素就是他使用了当时最新、最好、最高端的设备,这些设备中有许多都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他和他的团队创造了这些崭新的表达方式,之后才逐步为更多吉他手所用,从而彻底改变了摇滚乐的面貌,这也是Jimi对摇滚乐所做出的最杰出的贡献。若说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这群Jimi身后的技术宅了,当然,出于集中主题的考虑,作者这样处理也无可厚非,但是全书看下来,如果之前没有了解,我很难意识到Jimi背后有这等杰出的吉他技师,也感受不到Jimi之于电吉他的真正意义。
此外,鉴于作者始终牢牢围绕着Jimi下笔,虽然很扣题,书中的Jimi却显得像一匹独狼。即便Jimi的形象再怎么接近一匹独狼,他也并不真得是一匹独狼,他是一个文化现象。但凡是文化现象,就有团队运作,就有时代背景。他背后是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和蓬勃发展的唱片工业,如果说作者对黑人社区已经着墨够多了的话,对唱片工业则基本没怎么写,显得Jimi身边只有几个无良商人和一群骨肉皮。不还原真实背景便难以深入到人物内心,所以书中的Jimi大师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与读者仍有隔膜。
当然,《满是镜子的房间》仍然不失为一本杰出的人物传记。就一本通俗读物而言,它很好地完成了任务,情节很是跌宕,而且用了很多篇幅写Jimi的风流韵事,为广大读者展现出了一幅女体横陈的总统套房生活画卷。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翻译,十分精准到位,读来酣畅淋漓。
最重要的是,这是个棒极了的励志故事。Jimi Hendrix于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年代,在贫民窟里吃着百家饭长大成人;他的母亲是妓女,父亲是酒鬼,兄弟姐妹都有不同程度的先天残疾,分散于各个福利院。Jimi是两手空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早早失去了母爱,父亲也不靠谱,没有受过什么正经教育,更别提音乐教育。在人生的前三分之二,他从来没有离开过那个罪犯丛生的贫困街区。
然而,就是这个Jimi Hendrix,第一次在伦敦亮相,台下便挤满了当时最炙手可热的一批音乐人,Eric Clapton和Pete Townshend像小姑娘一样,手牵着手听他演出;Rolling Stones创始团长Brian Jones更是评论道:“台下被水淹了,都是吉他手哗哗的眼泪。”
在小日本的“摇滚”漫画里,往往会看到这样一批乐队,从不见他们练琴,写歌编曲都是小儿科,从边陲小镇上东京,初次登场就是万众瞩目,接下来就是大热单曲、千万歌迷,闲得他们蛋疼不已,只好每天忙着谈恋爱,倒退回源氏物语时代。可《满是镜子的房间》中所描述的Jimi Hendrix神话,却十分有说服力——尤其是当你在翻书的同时,还听着Jimi的专辑。当那些美妙的音符在耳边荡漾,我想任谁都可以理解为什么Jimi能够背着一把破吉他全世界畅行无阻,从贫民窟一路爬到世界之巅,每一步都有贵人相助。
Jimi纵然是天才的,但是他每天练琴练得抱着吉他入睡。他再次证明了一点:很多时候怀才不遇,是因为你确实不够好。
所以都别叫唤了,该干啥干啥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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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命猫@victor-eyes 2012-07-02 14:03:18看,那个叫吉他之神的小男孩 [猫] 但凡一个连Jimi Hendrix都不知道的人,一定不是真正的摇滚乐迷——尚不论我们都习惯叫吉米,没人会问“哪个吉米?”他何以被公认为吉他之神呢?你随便问一个乐迷或乐手吉米好在哪里,他们因敬畏或激动而发出的各种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评价,无非一个中心思想:“Jimi Hendrix的伟大无法用言语形容。”
但读完Charles R. Cross这本资料翔实的传记,我们发现这个被捧为神的人,在唱片、巡演、追捧、酒精、毒品、骨肉皮的包围下,竟然是简单纯洁如孩童的人——他只是个近乎靠本能生存的人,为吉他而生,为摇滚而活。他没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参加反越战示威游行,也衷心倾慕男儿上战场的精神;靠参军逃避冤狱,乐享龙虎之师的荣誉,也能撒谎自己是同性恋,只为提前退伍,早日开始音乐生涯。他没有明确的道德观念,一边劝朋友莫贩毒,一边在他们贩毒所赚的钱租下的屋里蹭住;跟着妓女、骨肉皮混吃混喝,却不认她们为他生下的孩子。他没有明确的种族观,这个在歧视黑人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能为马丁•路德•金之死奏响动人的哀曲,也能顺从那些禁止黑人用餐的南方餐馆。他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只要有人肯签他,他就签;只要灵感来了想录歌,就立刻开录,完全不考虑这样会引起合同纠纷。他不懂得权宜之计,要做音乐,就不考虑任何与音乐不相关的兼职,哪怕难以维持生计。他胸无城府,眼里没有贵贱之分,不势利也不评判,随便接纳偶然认识的形形色色的人。他毫无心机,被经纪人压榨,被邪恶女友用毒品控制。他受过大穷,也赚过大钱,却始终对钱财不那么关心,挥霍完了作罢。甚至他对时尚的看法也是自然随机的——除了模仿Little Richard和Bob Dylan的发型——打扮全凭自个儿乐意,却不小心引领了时尚。
另一方面,正是这种不管不顾的真实野性,让他在音乐中、在舞台上燃烧得更彻底,让他在录音室偏执地为一首歌不休不眠反复打磨,让他很少对自己的舞台表现完全满意,让他毫无禁忌地实验新的效果器,摸索新的吉他效果,让他在颠沛流离中学习各位大师、同行的技巧,让他不在意种族界限只关心音乐本身——当时不仅白人主流社会不欢迎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圈及普通观众也同样排斥白人音乐,这也成为深受白人摇滚(特别是Bob Dylan)影响的吉米早年屡受挫折的一个缘由,直到他背井离乡去英国发展才改变命运,成为第一个集黑人音乐和白人音乐之大成、征服全世界的黑人音乐家。也正是这种野性,让他达到人琴合一的境界,周身散发势不可挡的性感,征服无数人的心灵。
这样的性感也吸引了不少真心爱他的女人和无数只享鱼水之欢的骨肉皮。这本书记录了他与大量女人交往的轶事。吉米一方面性欲强大,性力惊人,一方面又渴望与好姑娘做些纯洁的交流,享受温情浪漫的短暂时光。瞬间你就看到一个家庭破碎、缺失母爱、近乎贪婪渴求女性温柔的孩子,他渴望安定,又不知如何维系长久的情侣关系,只能在与一个个女人相处的瞬间燃烧他迷人的荷尔蒙。
本书作者Charles R. Ross是资深音乐记者,也写过Kurt Cobain伤感揪心的传记Heavier Than Heaven,尽管吉米和Kurt Cobain经历相似,但比起前著,作者一面延续细腻的风格,一面做到了哀而不伤,并且加重了对时代背景和人物成长环境的说明记叙——没错,英雄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成就的。单单只看文字罗列每一场巡演状况,他服用的各种毒品,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各色人等,你都能直观感受到强烈的混乱不安,推测几分吉米成名后到死前那几年内心的纷扰痛苦。本书翻译董楠,是多年摇滚乐迷,译笔流畅认真,注释丰富。建议读者读完全书后再看她那篇激情四溢又张弛有度、诗意盎然又乐感十足的译者序,你一定会有醍醐灌顶的快感。
发表于深圳晚报6月17日号
http://wb.sznews.com/html/2012-06/17/content_2088807.htm
无论我怎么写,在董楠的译者序面前都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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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qdmimi 2013-11-14 01:35:34一亿颗弃世之心——给H没有一本传记不因为怜悯而躲闪恶行
没有一次生命不因为尝试高尚而错过悲鸣
没有一段音乐不因为遵从秩序而虚伪环行
没有一根手指被承认可以,并且真的能够
穿过喉咙麻药蜜穴
在弦上撕裂 掠夺 激愤 OXOXOX 安宁
所以
跟我走吧
跟我睡吧
跟我一起抱着吉他
死于呕吐物争宠的喧哗
跟我说说黑色
说说升腾的喷射
不 我从不想成为神
看看汉堡店前少女的眼睛
我一离去
镇子就打开几百扇门
伍德斯托克托斯德伍
一百万分钟躁动的音符
一亿颗弃世之心
带我走吧
这世界不希望所有庸人
闭上恶臭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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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剑 2012-04-07 11:58:16永远的吉他之神 作为一个不太在行的乐迷,对吉米·亨德里克斯,我只知道他是摇滚吉他史上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同时也是最大胆、最富有创造力的演奏家。但很显然,这样的了解是不完整的,而在《满是镜子的房间》中,我才第一次得以全面看到他的短暂人生,以及故事,好在这一切来的还不是太迟。不过,读这本传记,让我时时想起的是他的那段歌词:“我曾居住在一个满是镜子的房间,眼中能看到的只有我自己。”
吉米把一把普通的右手拨弦的吉他反过来改成了左手拨弦,而不是使用专门的反手琴,并且自创了一套技法;他把别的乐手最忌讳的回授变成了一种效果音;他使用的音色现在仍在使用并被奉为经典,那就是“吉米哇音”……虽然吉他演奏技术日新月异,但吉米所创造出的许多声音却从来未能被其他人复制。他的音乐是没有时间界限的,甚至70年代才出生的音乐家也受之启发。吉米有生之年只录制5张唱片,但却永远改变了摇滚乐的足迹。
在摇滚音乐史上,固然我们可以列出许多大师来,他们让摇滚变得繁花似锦,不时给人以充分的想象,在那个空间里,我们能体验到的是它的魅力。而在吉米没成名之前,他在美国就像一个音乐混混,没人重视,不仅如此,活得还是艰难。但一到英国,他好像一下子找到了音乐的韵律。但吉米没改变,只是歌迷们更喜欢他的风格(在美国,他这样的音乐天才实在是太多了)。
从吉米的音乐史上看,1967年的蒙特利尔音乐节是吉米第一个高峰,而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则是他最后的疯狂,1970年9月18日,吉米因过量服用迷幻药剧烈呕吐窒息而死。他对以后无数继承者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这位巨匠的吉他技巧和丰富的想象力对后人影响的结果是竞争多于启示,这本身是他的力量和形象的象征。至今还无人能超越这位天才,或许永远也不会有。
在这本传记中,畅销书作家和音乐记者克罗斯深入地为这位音乐天才描绘了一幅极具说服力的画像。他从无数夸张描写、私人信件,乃至亲自进行的300多次采访之中提取材料,这种精神本身就在向人们揭示了这个摇滚史上最为长盛不衰的神话与谜团——吉米·亨德里克斯是如何在短短27年的生命里白手起家,用吉他令整个世界为之疯狂,之后又漫不经心地一手毁掉了自己燃烧的才华与生命。
同时,这本传记披露了许多从未披露过的细节,比如吉米是怎样逃避兵役;对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等盛事做了精彩的描绘;而且还讲了很多他那些情人们的八卦!事实上,对于吉米的如此书写,不但没有减损吉米的魅力,反倒让人对他深感兴趣,这就好像吉米是我们的朋友一般,那样的生动,虽然他被称为吉他之神,在我看来,他性情的一面,至少让我们为他的突然离世感到惋惜的。
不管如何,吉米作为摇滚史上的天才,音乐带给我们的震撼,正如诗人谷立立所说的那样:“吉米带给我们的是生活灵感,这并不随着他的离去而有所减少,相反的是,从他的音乐精神中,能让我们找见创造的思想。这难道还不够吗?”而这正是乐迷们依然在怀念并纪念他的原因所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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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kovic 2019-05-05 16:41:24上海三联书店 / 雅众文化2019版天时地利更人和,只要你热爱,“绝处”就可逢生!
[size=1em]吉米·亨德里克斯被世人称为“吉他之神”,因为他对音乐的把控以及创新的吉他技巧影响了后世的所有吉他手。在当时那个时代看来,这就是先驱者。
[size=1em]作者用了4年时间,经过三百二十五次采访构成了这本书,将神坛上的“吉他之神”还原为一副有血有肉的人,使得“吉米·亨德里克斯”变得更人性化。
[size=1em]每当我阅读这些人物传记时,首先会注意到他们的童年经历和家庭状况,这似乎和他们成为一个明星之后的言行有一点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未必尽然。
[size=1em]“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童年并不幸福,儿时失母,父亲酗酒,少年岁月颠沛流离,这导致他青春期非常敏感且冷漠,比较任性崇尚自由,活得仿佛每一天都是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天一样,之后作为伴奏乐手的七年巡演路也是艰辛无比。
[size=1em]成长过程中,吉他是他珍爱的朋友,他的手里总是拿着那把吉他,上床时在练琴,睡觉时把吉他抱在胸前,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接着练。对吉他的迷恋,让他成功赢得了“疯子”的“美名”。这些都为他之后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size=1em]苦练之下,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琴艺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就算让他蒙着眼睛,从下往上弹,把吉他背在身后也能弹,这就是日后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吉他技巧。吉米·亨德里克斯更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把电吉定义为了另外一种乐器,为吉他录音室的录制开创了一种新的可能,他取长补短,不仅从周围天赋横溢的黑人吉他手们学习借鉴,更是从白人摇滚乐中吸取养分,把它们融入自己的思考和音乐中,熟练掌握各种新效果将之应用到音乐中去。天赋、苦练、品味和阅历,这些都已经具备之后,吉米·亨德里克斯音乐开始说话了。
[size=1em]天时、地利、人和,这三大成功的要素,吉米·亨德里克斯亲身告诉我们,只要你坚信、只要你热爱,“绝处”就可逢生。从西雅图到英格兰,吉米·亨德里克斯经历过无数挫败和动荡,遇到过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成为徒劳挣扎的时刻,但他始终毫不迟疑地拥抱自己的命运,在最高与最低的时刻都用尽全部生命与热爱面对生活,最终他凭借着破釜沉舟的英国之旅声名大噪。
[size=1em]我很喜欢他这种不服输不放弃的劲,就是上帝给我关上窗子,我自己造门,关上门,我自己挖洞,最后洞也堵死了,我就打个眼,就喜欢这个劲。所以面对人生一个又一个的坎,先别急着绝望,留点勇气给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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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 2016-06-02 16:32:09满是镜子的房间,我只能看到我自己一些有趣的事情
1. 当时黑人没有太多工作机会,演出也只是在特定的场馆演出
2. Jimi在成名前,买的吉他大部分分期付款购买或者女友赠送
3. Jimi去了英国才爆红的,因为美国一方面对黑人不太友好,英国当时是流行文化的中心,而且英国人很多喜欢Blues风格音乐
4. Jimi在一把只有一根弦的吉他上研究吉他,而且不停在研究做出不一样的声音
5. 很多乐手只是把音乐当做备选的生存方式,而Jimi把做音乐当做唯一的生存方式
6. 在酒吧看到偶像的演出,很多人看到偶像会说:你弹的太棒了,Jimi会问:你是怎么做到了,并开始讨论
7. Jimi乐队成名的速度是:上半年给一乐队暖场,下半年反过来
8. Jimi早期花哨的演出(黑人演出的猪肠院线),对之后大规模的、正式的演出中,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有下面的影响。
9. 他翻唱了迪伦的歌曲,迪伦很喜欢。
10. 很多英国吉他手听过他的现场后,再也不弹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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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an0153 2016-05-10 11:55:48浪人 他始终拒绝了任何与音乐无关的工作。上床时还在练琴,睡觉时把吉他抱在胸前,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接着练。吉他仿佛成了他肢体的延伸。
27岁早逝的天才浪人,试想如果吉米还在,会有多出多少经典唱片?抑或实验摇滚吉他专辑。。。一切都因为他走得太早。。。
吉米不是故意要将布鲁斯、摇滚和节奏布鲁斯融为一体,只是他在音乐上的想象力就是如此宽广,任何门类的藩篱都无法限制而已。那年夏天他在格林威治村的地下酒吧所熔铸出的独特声音完全是出于偶然,但那是一个那么多灿烂辉煌、富于远见的偶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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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2013-03-14 16:53:07每一天都像是最后一天五里牌书店看完吉米•亨德里克斯的这本传记,这个昔日的摇滚明星一直过着混杂狂乱的生活,无论是他成名之前对于吉它的热爱,还是他短暂的光环生活,每一天都像是他过的最后一天。可能天才是需要燃烧的,为所欲为的天才却只能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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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飞的紫 2019-06-24 14:44:42上海三联书店 / 雅众文化2019版有一种勇敢叫做:自强不息
[size=1em]有一种勇敢叫做:自强不息
[size=1em]——有感于《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
[size=1em]文/南飞
[size=1em]妈妈,我可以不练了吗?我的手很痛!
[size=1em]妈妈,我今天可以不练吗?作业很多!
[size=1em]妈妈,我可以不去上课吗?我觉得有点儿头晕!
[size=1em]……
[size=1em]这学期给老大报了一个琵琶培训班,因为女孩的她身上有很多男孩的气质和性格,我想着能够有一种乐器可以让她柔美一点,温柔一点。多方比较之后选择了琵琶,刚开始,她很乐意去,因为是在一个风景优美公园里古香古色的书院内,每天带着她去上课,沿路都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花儿草儿,甚至各种白鹭、鹦鹉等,但是好景不长,大概一个月后她就开始各种抗议,以这样那样的借口开始不练琴,甚至不去上课。但虎妈的我,深刻知道要学会一样技能都是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的,所以坚决不允许她放弃。
[size=1em]学习课外兴趣班而付出很多努力的,身边比比皆是,也不用过多的举例子,知道今天我阅读了《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才知道,原来要学会一项技能,并且达到顶峰,并不是坚持就可以的。“吉他之神”亨德里克斯简直就是为吉他而生,在他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竟然可以让自己从普通的贫困的黑人家庭走向直接的舞台!并且还能够让世世代代的人们敬仰和膜拜,真的,有一种勇敢,叫做自强不息!
[size=1em]《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这本传记跟普通的传记完全不同,读来没有很愉悦的心情,反而是越发的沉重:吉米·亨德里克斯出生于一个贫困的黑人家庭,十五岁开始学习吉他,此后混迹于各种无名乐队之中,掌握了大量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二十三岁时转而去伦敦发展,不久便名震摇滚乐坛,二十七岁时英年早逝。他的一生光辉而传奇,但在疯狂与绚丽的光鲜外表下,这位吉他之神的心中却深藏着持续一生的孤独与不被人理解的苦闷。
[size=1em]舞台上 整个摇滚界为他的吉他疯狂痴迷,舞台下 他却只能看到心灵之镜中的自己……也许你要说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很多的辛酸和泪水,但是“吉他之神”亨德里克斯的事迹却似乎更为悲壮,从平凡的黑人家庭出生,靠着自己的勇敢和毅力,在常人无法想象的环境和遭遇里,学习自己喜欢的吉他,无论别人怎么逼迫和欺负,他都不放弃自己的梦想,终于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出名了,原本想着这一生就该坦途了,可是却是天妒英才,四年之后,竟然就去世了。
[size=1em]无比悲痛的一本传记,《纽约时报》畅销书作者克罗斯用他的方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存在的乐手的一生,就像迈克尔杰克逊一样,就像张国荣一样,就像梅艳芳一样,我想这些杰出的人们,都是因为他们太出色了,上帝召集了他们到天上进行演奏了吧!一本传记,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天才诞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们启发:要把一项技能发挥到极致,简单的一万次定律并非是真实有效的,而更重要的是讲求方法,并且在过程中用于自强不息,克服一切可能的障碍,努力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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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 · · · · · (共13篇)我来写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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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页 第十二章 我的问题孩子
万花筒般的奇幻形象在我眼前涌现、交替、变幻,不断打开或闭合为圆圈和螺旋,爆炸为色彩的喷泉,之后又重新排列混合为源源不绝的流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诸如门把手或外面汽车经过的声音等种种听觉体验都变成了视觉体验……据我所知,没有任何已知物质可以以如此小的剂量就产生这么深的精神效果,导致人类的意识,乃至对内心世界与对外部世界的体验发生如此戏剧性的转变。——阿尔伯特 霍夫曼,《LSD:我那惹是生非的问题孩子》2012-04-13 18:57 1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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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后来为了查实曾与亨德里克斯短暂合作过的打击乐手 Juma Sultoan 的名字如何音译,我又把以前看过无数次的亨德里克斯在伍德斯托克音乐节的演奏找出来看,整个人再度沉浸于其中。节目将近尾声的时候,吉米迎着初升的旭日,为台下宿醉未醒、迷惘疲惫的四万名观众奏起一曲《星条旗》,回授与延音制造出导弹爆炸与救护车哀鸣的声音,在伍德斯托克上空回响。即便多年后的观众坐在电视机前,隔着漫长的岁月与冰冷的屏幕,也能感到在那...2015-10-2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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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页 第十章 哈莱姆世界 1961.1-1965.7
2月19日,吉米给父亲写信说自己在洛杉矶。这张明信片上还显示出另一个信息:吉米当时正在使用“莫里斯·詹姆斯”(Maurice James)这个名字。其后三年间他还将使用其他若干化名,这是第一个。“莫里斯”这个名字怎么来的不得而知,但他曾告诉罗莎·李,“詹姆斯”是为了纪念伟大的吉他手艾尔默·詹姆斯。 由此可以推断,吉米于1962.6月离开军队,开始颠沛的音乐生涯,直到1966年随查斯·钱德勒去伦敦,这之间他用过的化名肯定不...2014-09-0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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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页
呼~~~ 用指关节轻轻抚摸他们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