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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侬回忆
作者: [美] 扬·温纳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 理想国
原作名: Lennon Remembers
译者 : 陈维明 / 马世芳
出版年: 2011-3
页数: 316
定价: 39.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阅读亚文化
ISBN: 9787563361182
豆瓣评分
8.0
2727人评价
5星
26.6%
4星
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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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评价:
内容简介 · · · · · · 有史以来最成功的艺人之一——约翰·列侬的“独立宣言”,1970年《滚石》RollingStone完整收录专访录,首度出版。该书堪称约翰·列侬与The Beatles及“旧时代”的决裂之作。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约翰·列侬,但只有这本书中的列侬如此愤怒、凶悍。他向一切他认为虚假的东西发起了猛攻。在这些进攻中,当然免不了抖搂些摇滚乐背后的秘闻。而真正要命和有趣的是,列侬把Beatles判定为艺术冒牌货——“我们无非是一个把事搞得很大很大的乐队……仅此而已”;“我的技术不怎么样”;“我弹得很烂”;“我也不喜欢多数Beatles的歌”;在英国各地巡演之前“我们的音乐就已经死了”;“我们杀死自己,换取后来的成功”;“Beatles是世界上最大的大混蛋”:对由Beatles和摇滚乐带来的革命,他的结论是“梦已经做完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只不过如今我已经30岁,而一大堆人留了长头发,如此而己”……
作者简介 · · · · · · 约翰·列侬(John Lennon, 1940-1980),20世纪最伟大的摇滚歌手及文化人物之一,The Beatles(披头士)乐队的主唱及灵魂人物。他也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文化的象征。纵观他一生的创作,无论是从Beatles时期的简单明快到深刻多变,还是单飞后的激扬奋进与随意淡然,都显示出了杰出的音乐天分与创作才华。
列侬对和平的热爱与对保守势力的嘲讽,更使他成为了最受人们敬仰的公众文化人物之一。1980年12月8日,列侬倒在一位狂热歌迷的枪下,去世前甚至没有机会留下任何遗言。他在摇滚音乐史上的地位,至今没有任何人可以超越。
扬·温纳(J. S. Wenner,1946- ),21岁创办《滚石》(Rolling Stone)杂志,以深刻独到的摇滚书写为编辑核心,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摇滚乐文化的发展,他本人也成为了20世纪六七十年的文化英雄,同时开创了一个属于《滚石》的时代,现居纽约。
目录 · · · · · · 看啊,这就是列侬(郝舫)
乐迷之音
序(小野洋子)
新版导言(扬·温纳)
原版导言(扬·温纳)
正文
约翰·列侬编年史
约翰列侬专辑目录
约翰列侬单曲目录
The Beatles专辑目录
· · · · · · ([url=]收起[/url] )
原文摘录 · · · · · · ( 全部 ) 我们的痛苦就是我们一直以来经受的这些。人是从痛苦中出生的,而痛苦也是我们大多数时候的状态。 (查看原文 ) 李小细 2赞 2012-03-31 13:17:21
—— 引自第10页
我一直以来都是写关于自己的事,我不喜欢用第三人称写歌,写那些住在水泥公寓里的人的生活,我喜欢第一人称的音乐。不过因为焦虑还有很多原因,以前我偶尔才会特别写些关于自己的事。但现在我所写的完完全全是我自己,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这就是我,不是别人。所以我喜欢它。 (查看原文 ) 李小细 2赞 2012-03-31 13:17:21
—— 引自第10页
豆瓣成员常用的标签(共385个) · · · · · · 列侬 传记 Lennon 摇滚 Beatles 音乐 回忆录 人物传记
丛书信息 阅读亚文化 (共6册) , 这套丛书还有 《地下乡愁蓝调》,《声音与愤怒》,《时代的噪音》,《昨日书》,《朗姆酒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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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run 2007-12-12 20:37:17 Beatles不死,列侬就没法活 很多艺术家总是被人指责为自相矛盾,我只能说,这样的指责是苍白的外行举动。人无法预知未来或者改变过去,如果真的有一句话能够亘古来去都经得起推敲,那才是怪事。普通的人和事如此,更何况艺术家们活跃颠簸的思维和瞬息万变的情感。因此,能有一本《列侬回忆》这样的书真实的长篇累牍的再现艺术家本人的声音,对艺术家和他人都是幸运而且重要的,至少,我们可以根据第一手的材料去给出自己的判断,即使有所谓的“前后矛盾”和“口是心非”,也许反而让我们能够更充沛更真实的去了解。
艺术家也是人,只要是人,就都要面对围城的困境。而究竟是冲出去还是留下来,往往就决定了是否是一个称得上纯粹或者伟大的艺术家。列侬回忆说,最怀念Beatles在汉堡和利物浦那些酒吧驻场的的日子,那个时候才是最快乐的,那个时候他们才是在真正的玩音乐。但其实这种怀念很苍白,一来人不可能回到过去,二来即使真的永远停留在那种所谓的“快乐”中其实也并非就是真正的快乐。所以,作为人的艺术家永远也都是自相矛盾的,希望借助名声把自己的声音无限制的放大,传达理念,更新视听,但是当受到名声所累的时候又急于摆脱这一切,重返另一次自由开拓的起点。但是任何一次掉转方向或者抽身离开都要付出代价,于是艺术家自身或者艺术家与外部的抗争便一直没有停止。这是一种困境,因为任何一种繁荣,哪怕是虚假的,都总会有成群结队的拥趸希望盛世能够得以延续,因为那里总是伴随着他们的欲望与利益;而深处漩涡之中的艺术家恰恰相反,他可以容忍寂寞,容忍误解,甚至可以容忍一些与艺术无关事物的掺杂,但是不能容忍用已经不忠于自己内心的创作去维系本来就令人生恶的虚假繁荣。
约翰列侬的个性、价值和所谓伟大之处其实是面对这种困境的时候所体现出来的。
一直以来的论调都是,列侬和麦卡特尼的分歧以及Beatles的解散来自于洋子的介入。我倒是觉得,Beatles的分崩离析更多的来自于列侬和麦卡特尼对于自身和大众娱乐与艺术之间关系的不同理解。在麦卡特尼看来,Beatles需要做的便是——即使不能突破——维持已经得到的一切和貌似巅峰的状态,维持它的热度、关注度和行进速度,写歌,排练,发片,演出,按部就班的进行下去。他是个乖孩子,是个非常单纯的音乐人,保罗的性格注定他就是一个娱乐大众的机器,制造流行,温文尔雅和风细雨的写歌唱歌,维持这种状态直到永远。他就好像那个从背后抱住死死抱住段小楼希望和师哥唱一辈子戏从一而终的程蝶衣,想踏踏实实的和约翰、乔治还有林戈做一辈子的Beatles。即使Beatles的每个成员都已经深深的感到为盛名所累,但是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这种坚持。
而约翰列侬不是,即使艺术家永远都逃不开媚俗的窠臼,那么列侬媚的也是自己的俗,而不是Beatles的听众乃至更多个别人的俗。他不能像保罗那样,在眼看着不断重复自己,已经渐渐沦为毫无新意的娱乐工具的时候还能够平衡自己的观念和想法,保持一种虚假的繁荣。列侬并不是盲目的抛弃和抵制,每个所谓的名人都应该承受更多,列侬也懂得这个道理,只是,他需要的更多,他始终需要向前走。Beatles不死,列侬就没法活。
只能说,洋子的出现很及时,让列侬更加充满“活下去”的勇气、坚信“活下去”的可能,同时也找到了一种“活下去”的方式。在列侬遇见洋子之后,重逢了艺术中的自由自我和直抒胸臆的状态,在书中列侬回忆到和洋子相关的段落的时候,那种欣喜和斗志显露无遗。Beatles如日中天不可一世,大野洋子自由随性一文不名,但是显然列侬更醉心于后者,因为他要的不是艺术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盛名和繁荣,而是艺术本身和它能够传承与表达的功能。同样,列侬对洋子的爱也无法摆脱对那种自由气质的渴望以及对内心孤独所需索的保护,如果说列侬的第一任妻子辛西娅是列侬和Beatles冲进名利场这座围城的见证者的话,那么大野洋子就是列侬冲出这座围城在艺术上在借助音乐延续表达思想的诉求上放自己一条生路的见证者和参与者。
没错,列侬是自私的,在情感上和道义上他做了很多背叛自己过去令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他成全了自己,毁掉Beatles毁掉辛西娅毁掉那些忠实的拥趸和粉丝的痴梦毁掉那繁荣的乐坛神话。可是保罗不是自私的么?Beatles不是自私的么?那些粉丝和拥趸不是自私的么?如果都是自私的话,我希望把自私的机会留给那个叫约翰列侬的人,因为他是更善于思考和表达,更接近经典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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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 155 没用 9有关键情节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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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 2006-11-04 02:39:52 繁体中文版马世芳写的导读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这是简体中文版没收录的,在这儿给大家补上。
---
假 如七○年代的降临意味著一连串残酷的幻灭,那么约翰.蓝侬的这篇访谈,很可能是其中最狠最痛的一击。1970年,蓝侬早已对昔日的「披头」身分、以及所谓 六○年代神话深恶痛绝。身为这桩神话的创建者,他决定当著万万千千观众的面、亲手揉碎它。就像"God"这首歌里唱的:
我曾经是织梦的人/但现在我已重生
所以亲爱的朋友/你得自己过下去
梦已经做完了⋯⋯
这篇石破天惊的访谈录,不妨视为一次压抑了三十年纔终于爆发的呕吐,一场透过对话开展的驱魔仪式。而它的背景音乐,当然就是1970年的「Plastic Ono Band」专辑。
「Plastic Ono Band」可能是蓝侬最了不起的作品。综观蓝侬毕生的创作,连Beatles时期在内,没有任何东西比「Plastic Ono Band」更赤裸、更诚实、更苦涩。这是剥除一切伪饰、探往内在最脆弱的伤口、用音乐进行自我治疗的纪录。受到「原生呐喊」心理疗程的启发,蓝侬终于敢让 压抑多年的苦痛宣洩而出:失父丧母的阴影、社会阶级的矛盾、情爱与人际关系的混乱、独自面对世界的无力感、对伪善大人世界的怨怒⋯⋯他毫不闪躲,逼视自己 的懦弱与恐惧,彷彿只有大声吼叫出来,才能除魅驱魔、重获平静。
透过这张专辑、还有这篇访谈录,蓝侬正式告别了五光十色的六○年代,也告别了Beatles的神话。
1970年大约是摇滚乐第一个辉煌时代的尾声‐‐这两年,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二重唱Simon & Garfunkel、民谣摇滚超级乐团CSNY和地下摇滚宗师Velvet Underground纷纷宣告解散,嬉皮世代桀傲不驯的偶像Jimi Hendrix、Janis Joplin相继暴毙。1971年夏天,躲到巴黎写诗的Jim Morrison也因嗑药过量、陈尸自家浴缸。1969年五十万人齐聚的Woodstock音乐节、以及它所代表的天真烂漫的「花童」精神,已经显得像是上一个时代的陈迹了。
在这一切令人沮丧的消息之中,最让全球乐迷心碎的,恐怕还是1970年四月11日的一则外电:保罗.麦卡尼宣称脱团单飞,Beatles正式解散。我们不得不承认,摇滚乐终究还是没有办法改变这个丑恶的世界。事隔多年,在音乐市场分众日益细碎的现在,我们实在很难想像Beatles对那个世代的青年到底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何以一个乐团的解散竟能让半个地球的年轻人如丧考妣?
套用杨.韦纳的话,在当时,Beatles是「地球上最受瞩目的现象」。用蓝侬自己的话来说,则是「比耶稣更受欢迎」。于是我们多少可以想像蓝侬要打破的那个神话,是多么难以逼视、牢不可摧。那是不只一整个世代共同拥有的记忆与梦想,那是数以亿计的青春年华共同见证的笑声与泪水,那是当我们对自己生命中种种不堪感到绝望时,重新赋予我们力量的泉源。而蓝侬几乎亲手毁灭了这一切:「梦已经做完了」。
时年二十四岁的韦纳拎著录音机去面见蓝侬夫妻的时候,《滚石杂志》创刊纔三年,还是一份带著同仁刊物气味、犹保有若干「地下精神」的双周画报,和后来那本全美发行量最大的音乐时尚杂志、乃至于日后韦纳创建的媒体帝国,尚完全无法联想到一块儿。年轻的韦纳充满自信,访谈时单刀直入、一无所惧,蓝侬本人也正好想要「豁出去」、把话一次讲清楚,加上洋子不时插入、火上加油的发言,使这篇对话录充满了张力和奇趣。
这篇轰动一时的专访大大扩张了《滚石杂志》的影响力,让它站稳了青年世代媒体霸权的地位。《滚石杂志》的专访单元,从此也成为它的招牌,替当代文化史留下了不少珍贵的纪录。多年来,《蓝侬回忆》一直都是所有「文化人专访」的参考座标,也是「深度摇滚书写」的经典范例‐‐每个拎著录音机的杂志记者,梦寐以求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写出像《蓝侬回忆》这样专业、深入、「后劲十足」的对话录,而能留名青史。
不过,这毕竟是一篇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境下的产物。就连蓝侬自己,日后也修正了若干自觉过分的说法。
蓝侬是个缺乏耐性、喜新厌旧的人,对饾饤考证的「披头学」更是嗤之以鼻。访谈中他屡屡弄错自己作品的细节,甚至连Beatles专辑的出版顺序都搞不清楚。可见他对自己的作品,往往远不如乐迷那么在乎。此外,当时的媒体(包括一些自诩前进的乐评刊物)对蓝侬和洋子惊世骇俗的行径充满敌意,并屡屡把 Beatles的解散归咎于洋子的介入。蓝侬满腹委屈,不免口无遮拦,一心否定Beatles的功绩,偶有「矫枉过正」之嫌。例如他对制作人乔治.马丁的否定,还有他对某些Beatles歌曲创作角色分工的错误印象,在日后的专访中都做了修正。所谓「Beatles的音乐在签约给唱片公司之后就死了」的说法,显然也是一时激愤之语。访谈当时他和新任经纪人Allen Klein关系正好,语多讚许,然而这并没有维持很久‐‐Klein在1973年被开除,蓝侬后来甚至表示「保罗当初对此人的怀疑或许有几分道理」。此外,由于跟保罗交恶,蓝侬所谓Beatles众多畅销曲仅有创作初期少数作品是两人合写、后来便几乎都是各写各的,也与事实不尽符合。
当然,这些枝节问题并不影响阅读这本书的乐趣。况且这篇专访最大的价值,正是蓝侬的「口无遮拦」。在挟沙带泥的滔滔议论中,我们得窥他如何评价自己的才华、如何在自信与自卑之间反覆焦虑、如何面对盘根错节的娱乐工业和媒体生态、如何痛恨虚伪的上层阶级、如何看待自己的财富、如何在「艺术家」和「经营者」互相冲突的角色之间痛苦辗转⋯⋯即使碰到药物、宗教、政治、不快的成长经验、披头热潮中不堪闻问的阴暗面、乃至于私密生活的挫折等等敏感话题,蓝侬也都能侃侃而谈。这样彻底的自我暴露,在当时是绝无前例的。
蓝侬毕生仅仅做过两次「真正深入」的专访,分别在1970年Beatles解散之初,以及1980年遇难身亡前夕。读者若想更全面地了解蓝侬,不妨一并参阅他在 1980年底猝遭枪杀前一星期,和洋子一起接受《Playboy》杂志深度专访的记录《All We Are Saying》(单行本由St. Martin's Griffin印行)。三十岁的蓝侬是一个愤世嫉俗的青年,急于在一片混乱中重新定位自我,甚至不惜自虐自毁;四十岁的蓝侬则是一个顾家的父亲,对未来充满乐观和希望,回顾Beatles时代的种种,也有了更多的包容和自信。若是读完《蓝侬回忆》有种如鲠在喉的压迫感,不妨试著读一读《All We Are Saying》,相信对「约翰.蓝侬」这个被太多形容词与光环笼罩的名字,会有更实在、更贴近的理解。
1970 年,民国五十九年,阿姆斯壮刚刚登月成功,尼克森将要连任美国总统。文革仍然如火如荼,四人帮还有六年才要垮台。台湾被迫退出联合国,邦交国七零八落。次年季辛吉密访中国,遊长城喝茅台,替尼克森会见毛泽东铺路。消息传来,台湾举国悲愤不已,咸有「奈何明月照沟渠」之叹‐‐尽管台美断交还得等上八年才会成真。民族主义口号喊得震天价响,大学毕业生共同的出路却仍然是赴美深造。假如你在民国五十八年秋天从松山机场离开冷肃封闭的故乡、飞往美国,那么你有机会一头撞进全美学潮的最巅峰,亲眼目睹十一月15日华盛顿纪念碑广场集结五十万人的反战大遊行。就在留学生目瞪口呆看著长发嬉皮焚烧征兵证、举牌遊街、和警察互殴、群聚吸大麻之后不久,保钓运动大兴,开了窍的留学生发起激烈的斗争。经历复杂曲折的几个寒暑,不同立场的人在相异的阵营纷纷经验了相似的幻灭,如今你还可以在刘大任、张系国、郭松棻的小说里,捕捉那个时代苦涩的余味。
而在这一切画面的背后,轰轰然不断响著的,是百花齐放漪欤盛哉的摇滚乐,那是六○年代一切青春神话的主题曲。Beatles的音乐,则是其中最嘹亮的篇章。蓝侬苦涩的回忆,如今看来,不仅没有稍减Beatles音乐的光采,反倒让它们显得更立体、更生动了。当我们明白Beatles也只不过是凡人的同时,反而更要感激他们竟能在那个疯狂混乱的时代,做出这样美好的音乐‐‐即使过了这么多年,那仍然是Beatles神话中最玄妙、最神祕、连创作者自己都难以解释的部份。
但愿《蓝侬回忆》的中文全译本,能够给二十一世纪的读者一些启发,尤其是蓝侬始终守住了的原则‐‐诚实面对自己、诚实面对世界、诚实创作。相信不管在哪个时代,这都是不该被遗忘的美德。
有用 65 没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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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thorxiao 2006-12-27 16:05:02 列侬和小野洋子的爱情以及音乐 看到深夜,欲罢不能。
相比起Beatles的音乐,我对列侬和小野洋子的爱情更感兴趣――在深夜里一个人听Beatles,实在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原来小野洋子是第三者,在列侬和辛的婚姻中。但我并没感到任何的不快,事实上,我从来不鄙夷婚外情,我所厌恶的只是男人双重的嘴脸。
有多少人知道自己是在逢场作戏还是追求真爱?但列侬知道。所以他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原因让我觉得自己应该离开她,没有任何事情会比我们的关系更重要,没有。而且我们就爱一直待在一起。我们两个即使分开也能活下去,但是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他妈绝对不会为了哪个婊子、朋友,或者任何生意,而牺牲掉爱情、牺牲我的真爱。因为到头来你还是会一个人在夜里孤孤单单,我们两个都不想这样,而且你不能老是让追星族(groupie)上你的床,那根本没有用。我不想变成一个浪荡子(swinger)。就像我在歌里说的,我已经经历过一切,而没有任何事情比得上你爱的人抱着你的感觉。”
我想引用列侬对摇滚乐的定义。有朋友问过,我这么安静的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摇滚乐?在他们眼里,摇滚是非常聒噪的东西。我告诉他们,不是这样的,摇滚也可以如流水般宁静不是么?那么什么是摇滚?
列侬说,不管是什么玩意儿,就是我们做出来的东西。他认为摇滚就是够原始的,完全不用废话――最棒的玩意儿。而且它会“穿透”你,它打通了一切。他还用了“简单”、“真实”,诸如此类的词语去形容这个玩意儿。
“穿透”、“打通”,非常棒的两个词,摇滚给我的就是这样一种感受,它让我的身体颤抖,不由自主地颤抖,我会流泪,不是因为悲伤,我描述不出来那种情绪。
连他自己都以为,我是因为他才喜欢上摇滚,呵,我也问过自己,是这样吗?事实上,我这样一个女人,如果我爱的男人在我耳边做作地吼着《披着羊皮的狼》,我也只会感觉聒噪,或者说,只吼这样的歌的男人,大概很难“穿透”我吧。当然,这是就目前的内心而言。
列侬在扬让他设想64岁的景象时说:“希望我们是一对和善的老伴,住在爱尔兰海边的小岛之类的地方,翻阅我们一辈子胡闹的剪贴簿。”
然而,10年后,列侬死于非命。小野洋子的眼睛,依然美丽。
有用 39 没用 4有关键情节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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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housepainter 2006-11-03 13:06:00 人自音乐,音乐自人,到哪里找这么绝的人。 在书店弓着背翻完了《列侬回忆》,行与行的间距极大,准确的说是一份访谈特刊。中文注释请来了马世芳,编辑的用心可见一斑。
原来是这么回事,也应该就这么回事,我心中反复念叨着两句话。列侬对哈里森极为吝啬的认同,the beatles的印度导师企图和女弟子淫乱,一群烂人因《let it be》与保罗个人首张专集在发行日期上发生冲突而闹得鸡飞狗跳,乐队与经济人的纠纷,唱片合同的琐屑杂碎,无可避免的磕药......真让人感叹人自人,音乐自音乐,原来竟是如此无粘无滞。列侬在访谈中坦白相告:“挪威森林”写的就是一场外遇。 本来外遇很难写成一首歌,但不在自家床上睡的次数多了,便写成了传世之作。
是啊,列侬访谈中所说的便是摇滚乐在西方的常态:年轻人想出名,玩吉他,与唱片公司签约,玩女人,吸毒,故作出世,拜访GURU,打坐,冥想,唱片销量乃切身要害。而非西方,尤其是非欧美的我们当年是如何看待ROCK N ROLL了?年轻人想COOL,灿烂的60年代,前卫,不谈情说爱,社会反思,视唱片销量为粪土。
我们只会看天上的仙鹤,即使那真是仙鹤,没有稻草,没有蛤蟆,生态便是死的,这高高低低之间,哪一样也不能少。
同样,舞曲在西方的常态:SEX,DRUG。扯谈什么LOVE,PEACE, MUSIC。每年一度的百大DJ不就是一份赤裸裸的名利榜。我看好些人争论某某DJ该排到某某名,心中就苦笑,这份榜单和音乐有什么关系,榜单中的paul okenfold,sasha等人和音乐有什么关系,开一场PARTY几万美金,住五星饭店,很TRANS—GLOBAL,但绝不UNDERGROUND。假如赵薇得了百花奖的最佳女主角,你会去争辩:范冰冰比赵薇牛逼?
多说一些常识,多说一些常态,别老把事情忽悠到某种高度,这大概是我自己的想法。大学时看<mixmag>,<muzik>,<dj>,未翻前抱着膜拜的心态,以为是权威的舞曲杂志。结果却开了另一番眼界:年度十大DRUG,磕药的十大好处,论DRUG在流行音乐史上的种种意义,本月DRUG推荐。满页油光纸滑出的PARTY海报,IBIZA的裸体美女浴,性生活调查......
我后来才慢慢想清楚DRUG与PARTY,或者DRUG与百大DJ的音乐是何种关系。它们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都不是,皮,毛,到底是可以分开的。它们是长在一起的骨头和肉,剔分不开。去听所谓的progreesive trance,制作之粗糙,同一种音色以同一种节奏重复,穿插很难听的女声,舞者怎么可能HI起来?只能通过DRUG达到幻境。今年读阿城的访谈,他提到云南氏族吸麻之后,在巫的暗示引导下集体幻觉,集体催眠。不吸为什么那么简单的节奏他们跳通宵?嘭嘭嘭,傻逼啊?在他们的幻听和幻视里面,声音是美妙的,世界是飞旋的、五彩斑斓的。皇帝的新衣总算被小孩拆穿。
所谓的前卫音乐,实验音乐,也有它的常识和常态,在此不表。
翻完《列侬回忆》,我老想起一个人:陈升。这个老嬉皮兼老雅皮也是人自人,音乐自音乐,人和音乐,黑白分明,没有深深浅浅的灰色。这两年断着连着看了不少综艺节目中的陈升,才发现真实生活中的他。在酒吧里卖醉,和小康K歌时脱翻裤子拍露屁股的照片,夏天健身铁人三项带潜水,情场上男女通吃。就是这样的人写出了“因为我不放心我自己,才将我的生命托付了你,我已寻寻觅觅好几个世纪,此生不能让你从我怀中离去,情人岂是可以随便说说而已。”如今听“风筝”很难再感动起来,一联想起另一个陈升,就觉得歌词写得很绝,“我是一个贪玩又自由的风筝每天都会让你担忧,如果有一天迷失风雨中要如何回到你身边。”这不就是文雅版的“天天晚上出去睡,白天回家有点累”嘛。
人自音乐,音乐自人,到哪里找这么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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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 27 没用 1有关键情节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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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 2006-10-24 17:57:56 责编杂记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列侬回忆》是一本让太多人等了太久的书。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2006年9月底,距我提交选题已整整一年。
虽然刚刚毕业,但算上实习,我已经在出版业里混了两年,两年的时间,对中国的出版人而言,实在太短了,充其量我能算个刚入门的菜鸟,但对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来说,两年足够漫长,足够我去摆正自己的位置,寻找未来的方向。时间及实践证明,不善拒绝,松于律人的个性,注定了我不适合做编辑,编书对我而言更像是份业余爱好,所以我给自己立了个规矩:不喜欢的书不编;没有开拓性的书不编;不能卖的书不编。
《列侬回忆》是第一本符合我以上三原则的书,作为我的“处男编”,自然处处上心,感慨良多。我相信书都有自己的魂,自己的命,这是出版者无法改变的,我也无意去改变,我想我应该做的,只是给它一个更适合的平台,为人与书的相遇提供一个契机,至于相遇之后的事情,就是非我力可及了。
说到这本书的由来,还要提起我的另一个爱好:音乐。Lennon Remembers的大名在像我这样的Beatles fans中早已如雷贯耳,台湾译本《蓝侬回忆》被网友们传抄无数,其中涉及到的列侬对保罗的责骂、对滚石的蔑视、对大野洋子的夸赞、对“旧时代”的憎恨等话题一直为歌迷们津津乐道,还是学生的我,就已关注起了这本书,但调查了国内几本同类书籍之后,我失望地发现摇滚音乐类图书在中国的市场似乎小的可怜,而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念头。直到我无意中发现了“61乌托邦 / The Beatles中文社区”这个网站,那里是Beatles fans的天堂,是他们的热情,让我从新燃起了做成此书的希望,更重要的是看到了以前几乎没有触及到的潜在市场。
在市场细分越发精密的今天,如何缩短书与读者间的距离,往往决定着一本书的成败,对于原本“小众”的社科书而言更是如此,也许,那些相对于中国十三亿人口的“小众”,正在全国大大小小书店的角落里苦苦地寻觅早已退货变成废纸的书籍,也许出版人的万丈豪情就是被这样的可笑且可悲的距离一丝丝地消磨殆尽,最后形同木偶。《列侬回忆》给了我一个反击的机会,反击我那尚未知晓但可以预见的未来。
很多行业外的读者朋友总把我们称为“书商”,但是这个“商”字,我实在受之有愧,为了对得起这个“商”字,我要拿《列侬回忆》做个试验,看看符合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会有怎样的结果,于是从选题策划阶段开始,直到图书的整体设计及后期的营销宣传,我一直保持着与众多志同道合的网友互动,从中受益匪浅。
考虑到大多数国内读者对列侬的认识还比较粗浅,我特别找来“专业人士”编译“约翰•列侬编年史”,并与整理出来的“约翰•列侬专辑列表”、“约翰•列侬单曲列表”、“Beatles专辑列表”等内容一起作为附录,加重了这本书的文献价值;考虑到台版的推荐序、译者序虽然精彩,但作者都是台湾人我们不很熟悉,只好放弃,最后找到《滚石》中文版主编郝舫来写简体版推荐序,并在网上公开征集读者序,选择了7位网友的序言片断组成了乐迷之音,试图展现国知名乐评人与普通歌迷的共同声音。
装帧设计方面,为了让这本书摆在书价上更加挺拔而又能稍显不同,将开本的尺寸定在145*220mm,比普通的32开高出10mm,虽然因此浪费了一些纸张,但自我感觉起到了一定预想的效果。内文放弃了近来大受欢迎且价格便宜的轻型纸,而用更能显示文章分量的纯质纸,采取前后双环衬设计的同时,还夹进了一页特种纸做的God手写歌词,这首歌对列侬的意义重大,是他与Bealtes公开决裂的宣言,也是本书主题的一份升华。正文的排版,考虑到书稿的信息量大且有很多不为国内读者熟知的人名事件,每段采访之间都空一行来保持阅读的相对轻松,并用列侬的签名标明各个采访主题之间的空间,尽量保持此书原有的阅读味道。争取了多数网友的意见后,在不破坏文气的情况下,书中插了8个蝴蝶页的插图,并在书的最后赠送了一张可裁减张贴的海报。
这本书的结局,我无从知晓,这是命运对我的恩惠,集此我可以期盼一个美好的未来。当书正式出版之时,我责编的角色,就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营销,是宣传,是发行,是列侬及《列侬回忆》的fans,我像只不屈的苍蝇,戴上眼镜,迎风而起,努力在人海中寻觅属于《列侬回忆》的那群人,就像给自己的一样,给他们一次与一本书相遇的机会。
(附记:原本想在某个刊物上发的,结果被毙了,估计是我写的太差,不过这样也好,原本就是些感觉,不需要那么正式的,网络,在这方面是个好地方,列侬回忆的博客上,有更多关于这本书的琐事,有兴趣的,可以去踩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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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ng 2006-03-31 04:28:49 滾石文化2004版 連儂回憶 周星馳到台北宣傳兩天,那裡年輕人都瘋了。紅樓廣場中,隨隨便便的擺個他在電影海報上的「甫士」,馬上又引起一陣尖叫,我忽然惦念著《唐伯虎點秋香》裡,他背著那群妻妾暗暗流下的一滴眼淚。
>紅過連儂
台北誠品的新書架上,最搶手的當然是那本《我愛周星馳》,書架的另一邊是相對被冷落了的《藍儂回憶》── 裡面完整紀錄了一九七○年披頭四正式宣佈解散後,《滾石雜誌》跟約翰連儂(John Lennon)所作的專訪,書中的重點是連儂他唱著:「夢已醒,我還能說些什麼?」,親手毀滅那被稱為「地球上最受矚目的現象」。
最後,我兩本書都買了,周星馳那本我買來送給我的星迷學生,連儂的我買了兩本,一本送給自己,一本送給也叫約翰的老友。電視節目中台星說「星爺」是她心目中的「神」,而連儂當年不也說過「披頭四紅過耶穌」嗎?當年四個披頭所到之處,同樣引起不絕的尖叫,媒體爭相採訪;當時也有人對這股披頭狂熱不以為然,老人家視之為洪水猛獸;後來,他們卻站在英女皇面前演唱,接受了MBE勳章,被樂評與貝多芬相提並論,成為學院的研究對象,成為一代的傳奇與文化。然而,披頭四解散那年,我爸媽還未結婚,而連儂遭槍殺那年,我才不過是個小學一年級學生,我懂披頭四的、連儂的甚麼?我常問自己:「談連儂,我算老幾?」直至那晚,在Uncle Ray 的節目中,他們在談披頭四,Uncle Ray展示出當年訪問披頭四時的「證物」,陳欣健等大談披頭襲港時的熱鬧,而比陳等起碼年少十多二十歲的黃志宗卻絕不示弱的說到搖滾音樂史上的披頭,六十年代文化中的披頭......。從Uncle Ray到黃志宗,已是兩個不同世代的披頭四,四個利物浦的鄉下仔在半個世紀中已不自覺的被詮釋成不同的面貌。
就正如十多年前,大家都對以周星馳為首的「無厘頭」文化深惡痛絕時,又怎會想到今日他竟會跟其他著名學者在大學中搞座談?然後,有大陸學生要將他跟魯迅作比較,然後,一本又一本有關周星馳的研究與評論比《藍儂回憶》更熱賣......,今天,「星爺紅過披頭四」!
>六○夢醒
為閱讀過程找些合適的配樂是很重要的。跟去年的《THE BEATLES披頭四唯一正式授權傳記》一樣,《藍儂回憶》是少數我用兩個晚上就看完的書,這一年一度的披頭文字餐,令人吃得流暢的最主要原因是它的背景音樂。然而,那不是一九七一年的Imagine與Oh My Love,那時候的連儂是走上街頭喊Power to the People、在酒店內灌錄Give Peace A Chance、在內心呼喚Mother的時候,最重要的是他要宣佈:I don’t believe in Beatles!配上這些歌曲,很快就找到了讀這本書的內在節奏。
事實上,對很多像我這樣的披頭迷來說,這部專訪紀錄並不好啃,就像最初聽連儂在Plastic Ono Band的歌一樣,沒有披頭時代複雜的編曲,沒有麥卡尼式的戲劇性曲風及歌詞;總之,這個時期的連儂根本地拒絕再用披頭四的「魔法」去討好任何人,甚至用上連串的髒話來揉碎、炸毀那個他直接參與創造的披頭四神話。
訪問中當然還有在今日可以很「蘋果」的名人瓜葛,解散真相和靈異事件,然而,作為一個樂迷卻寧願將注意力放在連儂對自己很多新舊作品的評價,我專心地看他對Plastic Ono Band那張碟中每一首歌的看法,我會為自己跟連儂同樣喜歡Girl、In My Life和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而安慰;音樂以外,連儂還談到對杜象、達利和Andy Warhol的欣賞,然後,他說當王爾德和蕭伯納還在倫敦時,那裡才是他嚮往的地方。這樣又讓我樂上了半天。
看過那三百頁的訪問,很容易就明白到保羅.麥卡尼為什麼也很希望做一個訪問來為自己平反,因為那是一個連儂眼中的披頭四;而連儂眼中的連儂也同樣叫人感到「難以承受」的,就在那個大家仍未接受神話已告終的時代,不斷為披頭夢醒而責難連儂夫婦的同時,連儂他率先將那個「披頭四連儂」毀掉,對於自己他唱:「昨日我是個編夢者,今日我重生。」對於那神話般的六○年代,他說:「歷史就是狗屎,他們在做完全一樣的事,把武器賣給南非,當街殺黑人,人們全媽一貧如洗,老鼠全他媽在身上爬。那只會讓你想吐,而我已經認清這個事實。夢已經做完了,一切都還是老樣子,只不過如今我已經30歲,而一大堆人留了長頭髮,如此而已。」
>如果連儂
在《藍儂回憶》中,連儂談到很多五○到七○年代初的流行音樂和音樂人,一些他很崇拜,被他罵過一文不值的也不少,這些名字,貼心的編者都加上了詳盡的註釋,令這部訪談還可作為流行音樂的工具書。
披頭的拆夥,連儂、洋子(Yoko Ono)和保羅才是被認為是最關重要的人物,在滿腹嘮叨的連儂眼中,保羅是四人中努力保住這個神話的唯一一人,以至最後甚至認為「保羅即是披頭四」。保羅自己會想出許許多多的新構思,然後就找他說:「嘿,我已經寫好十首歌了,現在來錄音吧!」也許那並非其餘三個披頭所樂於做的,但既然可以保住「神話」,而連儂本身又是個「如果有人建議要做,我就會同意」的人,所以才有了那套經典的電視電影Magical Mystery Tour,才有了搖滾史上最早的概念大碟,才有他們在大廈天台上唱Come Together和Get Back的紀錄片,對於當時的連儂來說也許都是痛苦,但那卻是流行音樂史中非常突出和重要的聲音與畫面。連儂對他的指責,反凸顯了他在當中的創見與貢獻。
至於小野洋子,她從來都不討我厭,也奇怪其他連儂迷與披頭迷對她的憎惡,在這次訪談中我終於理解到她所以「犯眾憎」的原因;每當「口沒遮攔」的連儂離題萬丈的時候,她都很會把帶回問題上,甚至引入連儂這時的主題:對披頭四的否定。這正是當時所有披頭迷都不想面對的。也許樂迷所憎惡的,正是連儂愛洋子的原因。是洋子令他真正地照見自己,不再寫隱喻的、故弄玄虛的歌詞,不要再被過度詮釋,更直接地呈現自我;他親手撕下披頭的光環,也撕去「造反有理」那一代的光環,然後他唱:「親愛的朋友們,我們只能繼續努力下去。夢已醒。」
洋子在序言的開首中問道:「如果約翰現在還活著,你想他會做什麼?」六十四歲的約翰連儂會不會在上網?他會跟大家談「全球化」問題?他會寫首什麼歌給小布殊?他會對著電視上的南亞災民唱:「上帝是一個概念,用來衡量我們的痛苦。」還是「生命就是當你計劃好一切時的突發事件。」?也許他不會學著保羅俏皮地唱When I’m 64。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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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白の生活馆 2014-07-30 00:17:47 有一种情怀,停留在永远的草莓地 昨晚在时尚廊买到了这本列侬回忆,用了一天看完,合上书的一刹那,不知道为什么,心情有些许沉重。
正如同后会无期我下面那篇和我正相反的影评“能整电影就别瞎整情怀”,我持有完全相反的态度,在这么一个拥有手机,手机有网并且微信绑了银行卡然后就能让你过一天的快捷时代,我是觉得电影也好,音乐也好,只有些旧情怀才能让我们有些温暖。
“没有谁能等于The Beatles”,列侬在面对着采访是这样说下的。
无论是12年伦敦奥运会上保罗•麦卡特尼引发了万人合唱的那首《Hey Jude》,亦或是10年列侬去世30周年的纪念日,还是09年青山刚昌在名侦探柯南剧场版Vol.13里面用来穿线索的甲壳虫,又或者是01年张扬的电影《昨天》中贾宏声那段经典的长对白:我叫贾宏声,热爱摇滚乐,爱列侬和罗伯特普兰特。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对于我,对于很多人,The Beatles都是我们生活中始终贯穿的一条主线。
对我而言,音乐也好、电影也好其实意味着一种情怀,触动我的往往并不是乐器的排列组合或者吉他Solo的技巧,往往就是其中的某一个画面、一句歌词或者是一个旋律。
在我出生的时候,列侬其实已经去世很多年,知道列侬的时候已经大概是90年代中期,那还是用复读机听盒带的年代,西城男孩和后街男孩是大家知道的位数不多的国外乐队,我第一次在家门口的一家音像店,看到了我至今最爱的一张碟片封面——Abbey Road,那个时候我还没有CD机,于是买了很多磁带的我和老板申请能不能在店里放一下这张碟,老板同意了,那是我第一次听The Beatles。现在那里早已被拆,变成了一座两层的足疗保健。
后来的不久之后,舅舅从美国给我带来了一个他淘汰下来的Sony的CD机,尽管那台CD必须要插又大又沉的电源适配器,尽管那台CD谈不上任何避震可言,但是在被青春期叛逆折腾的对主流无限抵触的我还是用它听了很多年的音乐,至今我记得的都是《Love Me Do》和《I want to hold your hand》的声音,基本上每个晚上都会伴随着他们的声音而入睡。
在当时的同班同学当中,我应该是第一个知道孙燕姿的《Hey Jude》是翻唱The Beatles的人,说实话,我喜欢孙燕姿的很多歌曲,唯独不喜欢的就是她翻唱的《Hey Jude》,一方面作为English Major在口音方面,我个人更喜欢BrE的沉稳,而不是AmE的儿化音的口音(这点对比女王的圣诞演讲和奥巴马的大选获胜感言可以尤其感受到,包括后来的Suede给很多人的感觉更好,其实是因为那种更严肃一点的口音);另一方面就是那种只有列侬和麦卡特尼能够唱出来的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情,会比当年20出头的孙燕姿更有底蕴。
这大概就是一种情怀。
我不可否认的是,从歌词到技巧,现在的很多乐队(无论国内国外)确实做得很好,但恰恰是因为很好,当我们在面对这些众多的乐队的时候,你很难找到一个让你中意的歌手,如果说2000年以前,我们是在选择歌手然后去听他所有的歌的话,那么我想,现在,更准确的说,我们是在选择一首我们爱的歌,然后再去看那个歌手。
我没有经历过The Beatles的反目,没有看过列侬和麦卡特尼分家,当我认识他们的时候,小野洋子已经代替列侬出现在公众面前,正如同我不喜欢利用王小波遗孀身份一直炒作自己的李银河一样,我是反感小野洋子的,我记得作家孙睿曾经这样评价科特柯本:假如他还活着,或许不能免俗。我想这适合每一个在顶峰时候隐退的歌手。
曾经有人对我说,“我喜欢听摇滚。”我说“在你心中摇滚是什么?“
“发条XXX”他说出了一个乐队名。
也许不同的人对于摇滚的情怀是不同的,正如同我习惯的写作方式一样,我更习惯娓娓道来,更习惯The Beatles的那种中速摇滚,而不是靠歌词中的一段脏话或者你听得懂的方言而博得注意力,我认为那是发泄,那不是摇滚,好的歌曲是一种沟通,用歌词和旋律建立歌手和倾听者之间的一种关系纽带。
当然也许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情歌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偏偏现在大部分打榜的歌曲三句半离不开一个爱字,因此最近两年我听歌逐渐有回到千禧年之前的趋势——列侬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2014年7月5日,贾宏声去世4周年,我的第100期电台以他为主题做了一期节目:
“我叫贾宏声,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是个演员,热爱摇滚乐,爱列侬和罗伯特普兰特,曾经想成为个名伟大的演员,也想组建一支伟大的乐队…”
在《昨天》里,贾宏声曾经有一段独白,2001年的时候,那张盗版的VCD加上我蹩脚的英文让我仅仅是有些许的感动,2014年为了纪念贾宏声,当我再一次听到那段独白,看到贾父拿着他临摹的列侬的头像,我意识到,他的独白来自于列侬的一首我很喜欢但是从未仔细听过歌词的一首歌《Let it be》。如今里面的这段话被我放在了豆瓣首页的个人描述:
“当我发现自己处于烦恼之中,
它来到我的身边,为我指引方向,顺其自然;
当我身陷黑暗的时空,
它站在我的前面,为我指引方向,顺其自然;
所有伤心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将会有一个答案,顺其自然;
即使他们将要分离,他们仍有机会看到一个答案,顺其自然;
阴云密布的夜空,依旧有光明,它照耀我指导明天,顺其自然。”
在这样一个音乐快餐时代,当你打开QQ音乐虾米电台,看到的是无法选择的大量的音乐,当你听到的是雷同的音乐,在梦里,有时候总有一种声音在你脑子里盘旋,这是你记忆最深处的声音,对于我而言,这个声音是一种情怀,停留在永远的草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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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moon 2006-10-01 12:03:48 寻找回来的昨日记忆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
第一次听到Bealtes(披头士或甲壳虫)的这首歌刚好是在一年前的冬天,那时这个乐队的灵魂人物约翰·列侬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二十五年。二十五年,一段不算短的时间,足可以让一个人忘记许多。细算Bealtes存在的时间,不过十年。可是二十五年的时间并没有让我们忘记约翰·列侬和他的Bealtes,还有他们的歌。
一位中国的文学评论家曾说,真正可称经典的东西是永远不会随时间而被人遗忘的,反而是时间愈久被人回味的东西越多。就像卡夫卡的《城堡》、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奥黛丽·赫本的《罗马假日》、翁美玲的《射雕英雄传》……大概一百年间也就能出现那样一个,约翰·列侬和他的甲壳虫也是这样吧。
十一之前拿到这本《列侬回忆》,在书店里一个不是很起眼的位置放着。是列侬的黑白照片吸引了我。一向喜欢大胡子的西方男人,看起来可爱又亲切。坐在晾台上,在很温柔的阳光下,摊开《列侬回忆》,细细地读下去。耳边反复回旋的是这首熟悉的老歌,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二十五年前,甚至更久些的时光一点点地倒退回来。谜团慢慢展开,虽不是很清晰,但是却可让热爱列侬和Bealtes的人可以抓住那些细微的东西。关于列侬、关于Bealtes,还有他与爱妻大野洋子的真实记录。无论是列侬在早期的甲壳虫时代创作的歌还是在与大野洋子结婚后为娇妻爱子所写的歌曲,都无不令人叹服他那源源不断的创作才思和敏锐的感觉。尽管这两个时期,列侬的创作呈现了明显不同的风格,但是喜新厌旧,一向是列侬在音乐创作上的追求。许多有关列侬的传记,将列侬与Bealtes的解散归结于大野洋子的介入。这样的说法倒是颇得中国“红颜祸水”的精髓。不过,听过列侬与大野洋子在生前所录制的The making of Double Fantasy《双重梦幻》,我突然认为列侬与Bealtes的分手是迟早的事情,一个像列侬这样的天才是不会把自己的才能仅仅限制在摇滚乐上。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去证实,就过早地离开了我们。
书里面有很多张列侬的相关照片。大部分是黑白的,看起来有种历史感,像我现在还习惯偶尔穿穿地学生时的粗布格衬衫,触摸着身体有种很熟悉的亲切。整本书就是给我这种感觉。
书中记录了Bealtes的解散、列侬与保罗后期的交恶,以及他本人在访谈时直言不讳、石破天惊的答语,都让我们这些远离了那个时代、但仍热爱着列侬的fans过足了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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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i 2007-11-15 00:08:42 什么时候我们会不把自己当回事 在我第一次玩杀人游戏的时候,教我们玩这个游戏的师兄说,“很多人在玩这个游戏的时候都会把自己当成游戏的中心。”无论是平民还是杀手,当一个人掌握了某一刻的话语权时,他就会开始滔滔不绝,语无伦次。人总是要说些什么,但当某些话被很高调地说出来时,难免会很让人反感,所以很久之前我爱看《沉默的大多数》,每天早上起来看一下这篇文章的题目,然后跟自己说:少说一句话,再少说一句话,你就能多做一点事。
列侬曾经也很骄傲,那些年月他和其他三人一年花几个月的时间在路上,几个月的时间在台上,几个月的时间出好几张唱片和电影,他给伦敦报纸《旗帜晚报》的记者莫琳·克利夫说:我们比耶稣还要受欢迎。
明显地,这句话很高调,联系前后文,我们会觉得他说话说着说着就醉了,于是这样的话看起来虽然很像事实,但确实是语无伦次的表现。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骄傲与否不在于他是否滔滔不绝地说话,而在于他是否认可自己所做的事。列侬在他的六十年代认可自己的成功,同样的,我也认可沉默的状态——沉默虽然不是金子,但也像金子一样美好。
列侬的一生没有沉默过,他玩吉他,喜欢老摇滚,组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后来呢,和一个大他好几岁的女人结婚,他们做些奇怪的事——例如睡在床上 ——呼唤和平,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想为他的64岁制造些年轻时胡闹的回忆,他本来觉得自己还干得不错,但30岁的时候,面对一个年轻的记者,虽然他仍然滔滔不绝,他已经在推翻自己了,他认为自己之前很多作品都是垃圾,他评价自己的“技术不怎么样”,而且“弹得很烂”,他不相信披头士,他把世界都骂了一通,然后再狠狠地骂自己,他开始不把自己当回事,在他的人生出现混乱的时候。
我在我很混乱的时候,看到这本书和书里这样的列侬,心里很是欣喜,我知道一个人只要把所有东西都否定,他就能找到新的自己和定位,哪怕有一点矫枉过正。我有种强烈的欲望扔掉所有的骄傲,否定全部的自己,用一大段时间沉默,然后唱一首《Imagine》。
你想说什么呢?我得唱《Let it be》?唉,那一起吧,Imagine I can 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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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hui 2007-04-12 12:17:57 《列侬回忆》:上一分钟的真实 一本《圣经》和一本《列侬回忆》同时放在我面前,你知道我喜欢哪个,是后者。这不是因为列侬说过我们比耶稣更受欢迎,而是前一本里充斥的“耶和华你神”,令我十分反胃,相比于一个生怕你不知道他伟大的神,也许我更喜欢一个很真实的人。
小野洋子说到读这本书的感受:你会坐不住,想在屋里走动,这本书又像苦咖啡,肠胃功能不好的人可能会跳出窗去。这就是他给你的震撼,差不离。
这里面有非常真实的列侬,列侬和《滚石》杂志的扬的对话,一旁有小野洋子。扬问过列侬洋子的作用,在录音室,列侬说是负责气氛。扬笑说像风,无处不在。大致这就是洋子在列侬生命里的位置,一种气氛,一种可以令他感觉到爱和安定的气氛。这里的列侬无遮拦的陈述,我相信是有两位他信任的人在一旁的缘故。
因为列侬是一个非常害羞的人,从他见洋子,见鲍勃•迪伦,见任何一个他看重的人,他都会非常的紧张就可以看出,他因为紧张放弃了和扬的第一次会面。列侬在迪伦的电影里,小露了一面,每个人都看出他的紧张,以及他为了掩饰而喋喋不休的讲话。这本访谈里的列侬,是一个在朋友面前完全打开心扉的列侬,非常坦诚而赤裸,这里还有那么多的他妈的。
列侬在12岁的时候,就问自己,是天才还是疯子,因为没进精神病院所以就是天才。他说,天才也是疯狂的某种形式,天才意味着痛苦,全都是痛苦。他写诗、画画,对抚养他的姨妈说,一定要好好保存,等他出名了这些就值钱了,当然姨妈早把它们扔了。为此,他说“我永远都不会原谅她”。
他看不惯学校里的那套,他早就意识到那对他没用,“他们难道看不出老师都是笨蛋吗?他们难道不知道学校能教我们的只是资讯而已,我根本不需要那些东西?他们为什么老要把我训练成跟他妈的其他人一模一样的市侩呢?我是与众不同的,一直都跟别人不一样!那些去他妈的歌迷也在鞭打我,要把我变成一个去他妈的beatle。”“如果没有人看得清我是谁,洋子是谁,那就去他们的!他妈的去死吧!”
摇滚乐,带给他真实的震撼。他选择摇滚是因为它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媒介。他说,摇滚的真实会穿透一切抓住你,从中你可以辨认出某种纯真。简单而真实,真实而简单。这就是艺术。
而对于他的乐队,他毫不留情的批判,说看起来很干净的beatles,其实他们的巡演就像费里尼的《爱情神话》,充斥着毒品和妓女。“你必须变成一个混蛋才能成功,而beatles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混蛋。”
但是他其实是怎样的一个人呢?说说他和洋子的相遇吧。他去参加一个据说不可思议的女人的展览的预展,那时候,他们两个都不知道彼此。他看到一个开价200美元的苹果,立刻意识到了其中的幽默感。然后他看到一把梯子,通向天花板上的一幅油画,他爬上去,用挂在画旁的放大镜看到画上一排很小的字母,写着“是”。列侬说,这个意思是很正面的,我真的松了一口气,因为你看到的不是“不”或“去你妈的”之类的。
列侬被它深深打动。这就是能打动他的东西。这也反映出他其实是怎样一个人。
看到这幅画后,有人引见他们认识。洋子递给列侬一张纸片,写着“呼吸”,那是洋子的实验作品。然后列侬就真的开始大口喘气……呼吸。很有趣,后来他们对于彼此的意义正有如空气。
他写过一句歌词——我有一群糟糕的朋友,是因为beatles的其他人对洋子不客气。列侬说这“就像我的典型作风,我从来不会那么诚实,永远得用这种隐晦曲折的方式。”所以他只写了这样一句不着调的歌词,而不是去打一架。
列侬还说,我并没有像这卷录音带里那么自大,这是透过恐惧投射出来的我。
扬问列侬,你说过说话是一种很糟糕的沟通方式,音乐比较好。你知道列侬怎么回答?他说,“我什么时候说的?我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上一分钟可能是真的,但下一分钟就不是了。”
我也这样看这本访谈,是某时刻的列侬,下一分钟谁又知道,即使他的生命已于1980年定格,即使这是一本看起来那么真实、无羁的对话,对不起,人依然是很难定义的,这就是我看列侬,当然,他是个跟他的时代合拍的敏锐而有才华的人,他很幸运,生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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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 · · · · · (共58篇 ) 我来写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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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他妈绝度i不会为了哪个婊子、朋友、或者任何生意,而牺牲掉爱情,牺牲掉我的真爱。因为到头来你还是会一个人在夜里孤孤单单,我们两个都不想这样,而且你不能老让追星族上你的床,那根本没用。我不想变成一个浪荡子。就想我在歌里所说的,我已经经历过一切,而没有任何事情逼得上你爱的人抱着你的感觉。2012-05-07 16:20 8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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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关于Beatles,Michael Braun写的Love Me Do这本书比较好。那是一本货真价实的书。他写出了我们这群人的模样,全是混蛋。在压力那么大的情况下,你别无选择---我们把压力都发泄在Neil,Derek和Mal这一类人身上,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在外表下恨透了我们,却永远不能表现出来。这些要是真的白纸黑字印出来,他们读到一定不敢相信。但他们真的吃下不少我们丢出去的狗屎,因为我们就是处在这么狗屎的状况。这些都是吃力不讨好的...2012-04-04 23:56 2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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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 我们的痛苦就是我们一直以来经受的这些。人是从痛苦中出生的,而痛苦也是我们大多数时候的状态。 P13: 我一直以来都是写关于自己的事,我不喜欢用第三人称写歌,写那些住在水泥公寓里的人的生活,我喜欢第一人称的音乐。不过因为焦虑还有很多原因,以前我偶尔才会特别写些关于自己的事。但现在我所写的完完全全是我自己,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这就是我,不是别人。所以我喜欢它。 P14: 我曾经磕过药,走过迷幻的路子...2012-03-31 13:17 2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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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 序
我常常被问到:“如果约翰现在还活着,你想他会做什么?”我的答案通常是:他是个艺术家,总是充满了创意。他喜欢尝试新的媒介,所以或许他会爱上网络。他经常说“地球村”总有一天会实现,要是他知道那个理想如今已经成真,一定会很兴奋。——小野洋子 overdub叠录是录音室常用的技巧,现录制某些乐器,再把演唱与其他乐器叠录其上,各部分都可以重复录制、局部修改,而无需整体重来。Beatles中期以后的作品曾大量采用这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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