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1) 陈晨,5月22日生于杭州。作品曾发表在《最小说》《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金子棋,1989年生,是与双子速配的天秤座。喜欢的作家有泰戈尔、杜拉斯、顾城、郭小四。喜欢J加美少年,并有轻微正太控。现在上海念高三。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徐筱雅,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安静,畏生,不内向。写作不勤奋,灵感来时下笔流畅,灵感去时抓耳挠腮。读书不勤奋,经常由于书中人物名字太长而放弃阅读。性格懒散,经常临时抱佛脚。死心眼,不喜欢遇到谈话时钻牛角尖的人。获第六、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朱戈,1990年5月生于上海。自幼学习钢琴,但至今未在等级考试中有所收获,十五岁受国内动漫影响喜欢上吉他。现就读于上海某重点中学,在高考路上迷茫着前进。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张希希,非典型的魔羯女。喜欢读书,喜欢绘画。相信在成长的过程里,任何璀璨都只是一笔带过。喜欢清澈的电影,喜欢可以分享的文字。喜静,亦喜动。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雯,1988年出生,新疆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马岩龙,笔名莫小七,男,1988年生于河南新乡。现就读于郑州广播影视学院新闻传媒系,摄影摄像技术专业。获第七、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入围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洋,笔名刘备,男,1989年9月生,陕西人。文学爱好者,电影爱好者,音乐爱好者,三流文艺青年。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曹兮,笔名朝夕,网名Asher,1991年6月生于江苏徐州市,双子座。梦想的生活方式是:在舒服的床上睡觉,睡醒后写点梦里的东西,接着再睡,直到写不出东西。最喜欢的一句话:一个人哭喊,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的人哭喊,你就要做很多事情。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龙,1988年8月生于安徽淮南,现就读于厦门大学。性格里有夏天的热情与不安分。喜欢走路与写作,热爱一个人静静地思考。曾经想去流浪,现在正在流离。每天醒来与睡去都会悄悄告诉自己:可以经常失望,但不能绝望。喜爱“等待”这个词,默默等待千里之外的那个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青慧雯,1991年8月生,成都人,潜心学习十六载,最喜欢的东西是书,最喜欢干的事是买书。不过查点记忆,书,读得不多;买的书,其实更少……幸亏脑中好歹存了只言片语,偶尔动笔,聊以自慰。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靳星,类猫科。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喜书,嗜睡,好美食,爱逛街。笑容甜美且狡黠。长期表情茫然无辜状态,但某时也异常清醒,且兼备感性与理性思维。目前为全方面发展而努力,对于未来,希冀多多。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李晁,1986年10月1日出生,贵阳人,获《上海文学》中篇小说大赛新人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任其乐,1991年12月生,甘肃人。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丁玫,1989年2月生,湖北人,喜欢美食和音乐。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作者简介:(2) 吕城江,1987年6月生,浙江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目录 第1章纯爱:烟火季节 雨季不再来 文/陈晨 美好短裙物语 文/金子棋 丢失了梦的清晨 文/徐筱雅 摇滚的日子 文/朱戈 第2章记忆:似水流年 双生花 文/张希希 小子,小子 文/刘雯 写给二十年后的自己 文/刘雯 一个有关于我爱罗的童话 文/马岩龙 第3章倾听:黑白森林 坠入天堂 文/陈晨 桃太郎 文/刘洋 十年 文/张希希 十一月分开旅行 文/曹兮 第4章虚构:玄光幻影 无尘剑殇 文/郭龙 殇城杜鹃 文/青慧雯 月伤 文/马岩龙 红绡 文/靳星 第5章故事:彼岸传奇 凉山 文/林培源 火车,快开——献给我的故乡 文/刘洋 晚宴 文/李晁 南方往事 文/徐筱雅 第6章戏说:天南海北 萤火 文/青慧雯 有主题的故事 文/任其乐 百灵 文/丁玫 我不写武侠 文/吕城江 ◎陈晨:雨季不再来(1) 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 ——三毛 [1] 好些年过去了。在夏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我又回到了这个南方小镇。 空气中依旧有那种潮湿的香樟树的味道。小镇的雨季依旧是在春末夏初的时候来临,天空依旧是弥漫着细小的、没完没了的冷雨。 南方小镇总是在雨季里被潮湿寒冷的雾气所包围。小镇的人们像是盒中之兽,没有谁可以在雾气中逃出来。 我知道他们困了几十年,又或许是几百年。 他们的记忆,根深蒂固在这里。永远也不会被泯灭。不会丢失。 那些多年之前的事情,像是不褪色的电影,像是薄雾里他们模糊恍惚的脸。我知道,我一直记得。 我仿佛又看见了向牧。穿着黑白条纹的短袖衬衫。站在那条两旁种满香樟树的街道的末尾。 他看见我来,揿灭手里的烟蒂。把一袋青苹果递给我。对我说,这个,给你姐。 我低着头,有些胆怯地对他说,知道了。然后,我看见他转身,双手插在口袋里。往回走去。 是小镇的傍晚,夕阳在天空上被撕裂。昏黄的阳光一点点沉落下来。我看见,那些阳光伴随着向牧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2] 那年,我十二岁。姐姐十六岁。向牧,十九岁。 似乎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向牧这个名字。那个时候,向牧是这个南方小镇上所有男孩子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和别人跑了,他跟了他父亲。不过,在他十二岁的那年,他父亲去了更南方的城市。把他留在这个小镇上。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他开始和小镇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小镇狭窄而阴暗的弄堂里,常常会发生一场斗殴。数个男孩子扭打在一起。伤口和鲜血暴露在南方潮湿的空气当中。向牧打架很厉害,他一个人对付五六个男孩不成问题。很快,他就成了那群混混的头头。 那时,我一向觉得他是威风而且英俊的。手下几十个混混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听到,那些令我害怕的小混混管他叫大哥。还给他递烟。 当然,向牧之所以会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我姐姐。 向牧喜欢我的姐姐。是那种义无反顾的喜欢。 可是,姐姐却不喜欢他,甚至是讨厌他,厌恶他。 那时,我刚上初中,姐姐已经高二。每天,她都和我一起放学回家。往往是在幽深而且不透风的小弄堂里,突然窜出几个小青年。挡住我们的去路。而向牧会很潇洒地从那几个小青年背后走出来。然后,对着我姐姐笑。那种笑容邪邪的,又有点孩子气。 他就这样对着我姐姐笑。什么话也不说。 而姐姐总是飞快地拉起我的手,绕过向牧和那几个小青年。我看到她板着脸,一脸不开心的样子,甚至有些紧张和窘迫。而当我们走远的时候,我们就能听到后面传来的口哨声。姐姐总是自语道,神经病,流氓。而我,总是忍不住往后面看,我发现那几个小青年在对着姐姐吹口哨。而向牧,则是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他还是朝着姐姐微笑。 像个傻傻的孩子一样。那个时候的向牧,一点也不像打架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威猛,冷酷。而现在,他像一个孩子。 其实,我是希望姐姐能和向牧交往的,那样我就能光明正大地和向牧混在一起了,我就能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没有人再敢欺侮我,也没有人再敢嘲笑我了。向牧会让那群混混帮我教训那群可恶的孩子。我要像他们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们。我要朝他们脸上吐口水。往他们身上扔石子。 我还要骂他们,你们才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3] 我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 我没有父亲的概念。从小到大,我就和母亲和姐姐生活在一起。我甚至没有看到过父亲的样子。我只知道,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下我们走了。他走到哪里去,为什么走,我都不知道。 ◎陈晨:雨季不再来(2) 我什么都不知道。 似乎姐姐知道父亲,她也许还记得父亲的样子。但是,她和母亲一样,不允许我在家里提到父亲,也不允许我问任何关于父亲的问题。小的时候,我甚至为了父亲在家里又哭又闹。我哭闹着说,我要见他,我还要去找他。我要让他回来,让别的孩子看看,我也是个有爸爸的孩子。 母亲忍无可忍,将手中的陶瓷碗扔到了我的头上,血顿时从头上流了下来。姐姐和母亲手忙脚乱地帮我包扎,姐姐心疼地在我耳边说,弟弟,为了他,不值得。他根本没有存在过,弟弟。 我在疼痛当中模糊地听到了姐姐的话。我不明白姐姐为什么会这样说。我感觉有液体在我的头部依附着。它的出现使我的头很疼。但我感觉到了,那种液体是冷的。冰冷的。 也许,我从小就是一个习惯寒冷的孩子。 初夏漫长的雨季,在我的眼里,是寒冷的。那种寒冷,没有任何安全感和依附。那种寒冷,给我带来了恐惧和孤独。 南方小镇的夏季来临的时候,总会有一段绵长的雨季。一连几个星期,都下着没完没了的雨。有的时候,大得吓人。有的时候,淅淅沥沥,像是没有重量。伴随着雨季,香樟树也开始掉叶子。红色而干枯的树叶伴随着风雨不断落下。在空气中,残留最后一丝潮湿的香味。 我终于知道连冬天里最骄傲的树也会苍老。以前,我一直幼稚地以为那些密密麻麻而且坚韧的叶子是永远不会枯萎的,也不会坠落。事实上,任何东西都会老去,都会离开。 都会消失。 而那些在冬天里都不坠落的叶子。却在这个南方小镇的雨季里,纷纷落了下来。 它们,是不是和我一样,已经感觉到了这个雨季的寒冷呢? 一个又一个阴雨天,我靠在窗边。看着沉闷阴郁的天空,轻轻闭上眼睛。往往就这样,睡了过去。 [4] 我和姐姐还是一样,过着平常的日子。姐姐读书很用功。成绩很好。老师都很喜欢她。母亲也很欣慰。而且,姐姐长得很漂亮。头发天生的乌黑和柔顺。夏天的时候,她总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在小镇一条条狭窄的弄堂里穿梭着。这个女孩,似乎天生不属于这个狭小而俗气的小镇。 我想,也难怪向牧会如此喜欢她。 向牧开始在每天放学后等她。他依旧是穿着黑白条纹的衬衫。学生们看到靠在校门口电线杆上抽烟的向牧时,总是会发出一阵小小的骚动。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开始议论。 ——原来那个人就是向牧呢。传说中的“黑帮”老大呃。 ——真是英俊。 ——他喜欢三班的叶一阳呢?就是那个美女,还是学生会主席。 ——只好像叶一阳不喜欢他。 ——真是痴情,每天在这里等。 学生们也只敢小声地谈论,不敢过于声张。像是怕被他盯上,看到向牧的人都快速地避开了。 而每当他看到我姐走出来的时候,都会扔掉手头的烟蒂。把手紧紧地插在牛仔裤袋子里,眼神专注地看着我姐走出来。 而姐姐,却从来不看他一眼,尽管,她知道向牧在等她。她总是提一提书包,加快步伐从向牧的身边走过去。而他,只是在我姐后面跟着,一声不吭。姐姐越走越快,时不时转过头用余光看看后面。终于,她停下了,转过身,对向牧说,你别这样跟着我行吗? 她的声音是冷漠的。 向牧只是微笑。对她说,我只是,想送你回家,怕你危险。 我一个人可以的,你不要跟着了。她说。 哦。 …… 只不过,向牧依旧每天在校门口等着姐姐。他经常拎一些水果给我姐姐,有新鲜的樱桃,桃子,还有青苹果。而姐姐从来都是不收的。所以,向牧会把那些水果给我,让我带给姐姐。我常常会在街末看到他。他问我,你姐姐喜欢吃什么? ◎陈晨:雨季不再来(3) 我说,青苹果吧!很小的那种。 他点点头。递给我一个黑色的袋子。又对我说,里面有一些,拿回家给你姐。 那个时候,我有些犹豫。因为,姐姐不仅一次警告过我,不要再拿向牧的东西。还让我告诉他,她不会要他的东西。 她每次说起向牧的时候,语气总是有些恶狠狠的。她对我说,以后,不要和那个流氓说话,知道吗? 以后,你可不能像他那样,多没出息。 你以后要是再拿那个流氓的东西,我就打你。 流氓——这就是姐姐对向牧的称谓。在姐姐的眼里,向牧就是一个流氓,一个令人厌恶的小混混。仅仅而已。 可我,仍旧每次接过向牧让我转交给姐姐的东西。也许,是我害怕对向牧说出姐姐让我说出的那些话。 回家路上,我拎着那一袋青苹果。想到回家,把东西给姐姐,她一定会狠狠地责怪我。我心里就担心和害怕起来。路过河边的时候,我一横心,把那袋青苹果扔到了河岸旁。然后,飞快地跑。可是,跑着跑着,心里却难过起来。 不知为什么,我又跑了回去。想去把一袋青苹果捡回来。可是,当我跑到河岸的时候,却发现,苹果早已被河水冲走了。只留下那只黑色的袋子,上面沾着河岸旁的泥土。我捡起那只黑袋子,对着那只袋子发呆。 我突然觉得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失去了知觉。 [5] 6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写作业。姐姐在学校补课。 下午三点,姐姐急匆匆地跑回家。还没放下书包,就气喘吁吁地问我,你知道向牧在哪里吗?我去过他家了,他没在家。 我有些惊讶,疑惑地问她,你找他? 是啊,来不及了,要出事了。你知道他会去哪里吗? 看得出,姐姐十分着急。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白色的球鞋上还有雨水和泥渍。冥冥之中,我感觉到,一定是出什么事了。至少在姐姐看来,是大事。 我赶紧带着姐姐去小镇上的台球馆。我知道,向牧八成是在那儿。那里是混混们的聚集地。他们在那里打台球,看录像,抽烟,打扑克。我每次经过那里,都会好奇地往里面看,对我而言,里面的世界是刺激的,也是我渴望却可能永远也走不进去的世界。 天空依旧是下着小雨。我拉着姐姐的手奔跑在泥泞里。到了台球馆,我有一些犹豫,似乎是不敢进去。可姐姐果断地拉着我冲进了台球馆。 台球馆里面灯光昏暗。烟味很重。隐隐约约的,我看到几个穿着暴露的女孩依偎在几个男孩怀里。还有绿色的台球桌,地上的啤酒瓶,男孩的咒骂声。 我一眼就看到抽着烟,拿着球杆的向牧。向牧对于姐姐的突然出现十分惊讶,赶紧揿灭手里的香烟。 姐姐冲上前去,对向牧说,你去救救蔡理杰,几个人要找他麻烦。只有你能救他了,求求你了。 向牧深深吸了一口气,对姐姐说,他在哪里?我们现在就去。 蔡理杰被几个高三的男生堵在了离学校不远的一条小弄堂里。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站在最前面,对蔡理杰做挑衅动作的男生,他是高三的老大。 那几个男生一看到向牧的出现便飞似的跑了。根本不用向牧出手。 而蔡理杰,狼狈地站在那里。他的衬衣被那几个男生撕破了一点。 姐姐冲上前去,仔细地打量着蔡理杰,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哭着说,还好你没事,吓死我了,他们说要把你打残了。还好你没事,还好你没事。 那时,我终于明白了所有的缘由。那几个高三男生带人来找蔡理杰麻烦。而我姐姐,喜欢蔡理杰。而他们来找他麻烦的原因也许正是这个。 对于蔡理杰,其实我并不很熟悉。只是常听姐姐说起起。 ——他是从北方的一个城市来的。说普通话特别好听。 ——他是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到这里来的。 ◎陈晨:雨季不再来(4) ——他是学校跳高队的。 ——他在元旦晚上弹吉他。 ——我们班有很多女生都暗恋他。 …… 我不由地看到了向牧始终冷漠的脸。他的脸上依旧是没有表情。 但我知道,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尽管他知道姐姐不喜欢他。但也不希望接受这样一个现实。 我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这雨季,什么时候能过去呢? [6] 我忽然想起了好多关于向牧的事。 弄堂里的孩子们欺负我,骂我是没爹的孩子。向牧看见了,冲上去打那些孩子。还对我说,你要争气。把学习超过他们,他们就不会来欺负你了。 每个下雨天,向牧都会拿着雨伞在校门口等姐姐。他怕姐姐淋着雨。而每次看到我来接姐姐时,他只是一声不吭地离开。 我家的老房子屋顶漏水了,姐姐和母亲忙成一团都解决不了问题。向牧知道了,委托几个人很快就把屋顶修好了。 …… 经过那件事情之后,姐姐对向牧的态度好了一点。但仅仅是一点。她仍然不喜欢向牧在放学的时候等她,仍然讨厌看见向牧。 但姐姐开始不太在意我和向牧讲话,甚至和他出去玩。向牧每次带我玩的时候,都要提到我姐姐,问姐姐最近是否可好,学习怎么样,大学准备考到哪里。我的心里不再有任何禁忌,都很真实地告诉了向牧。 小镇南边的山上有桃树。一个又一个的夏天里,他常常带我去南山坡上。我在山上摘桃子,在桃树林里奔跑。那是我难得开朗的时候,从小到大,我太过习惯郁郁寡欢的生活。而我,把向牧看成我唯一的朋友。尽管,在我看来,他对我好,是因为喜欢我姐姐。 南山下面还有一大片芦苇。 夏天的风吹过,芦苇缓慢地摇晃着,起伏不定,像是大海。 向牧会兴奋地冲进那片芦苇之中,白色的芦花顿时飘洒起来,散落在天空中。 我听到向牧在里面对我说,知道吗,其实有些东西,是注定落空的。而有些喜欢,其实也会变成习惯。尽管,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一场劫难。 他还说,其实,他早就知道姐姐喜欢蔡理杰,那几个男生也是他派去找蔡理杰麻烦的。但之后,却发现自己很傻。他说,注定不是自己的东西,也许不管怎么样都无法得到。人的感情更是如此。 [7] 生命是一场寂寥的马戏,我们孤独地表演着自己。 生命是一场寂寥的马戏,我们戴着面具欺骗自己。 [8] 我和姐姐离开这个南方小镇是在我十四岁的夏天。 而蔡理杰在高考的三个月前,回到北方。他要在那里考大学。也许,他永远也不可能回到这个南方小镇了。 那年的夏季即将到来的时候,照例是下起了寒冷的雨,似乎就要开始绵长的雨季。可是,雨下了两天就停了,之后的天气始终是艳阳高照。当小镇的人们感到欣喜和意外的时候,殊不知,一场灾难也要来临了。 六月四日的夜晚,我们家住的那条弄堂里失了火。 是邻居家的电线老化所造成的。其实,刚开始火势并不大,但是,由于弄堂里都是木结构的老房子。火势蔓延得很快。弄堂里的居民都被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所吓呆了。人们惊慌失措地逃出了弄堂。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睡得很熟。在蒙胧中,我闻到了烟味和母亲的叫喊声。我迷迷糊糊地苏醒过来,却闻到满屋子的烟味。母亲狠狠地拍着我房间的门,边喊边踢着。慌乱之中,我赶紧下床。 开了门之后,母亲一把抓住我的手就拉我往外跑。 等我们到了安全的地方的时候,火势已经很大了。我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哭了。弄堂里的人们所住的几十年的房子就要毁于一旦了。而这场火对很多人的损失也不可谓不大。 混乱当中,我突然想起了什么。 ◎陈晨:雨季不再来(5) 我顿时感觉两腿发软,颤抖着对母亲说,姐姐……姐姐……还在里面。 母亲听了惊叫起来,原来,她以为姐姐早就跑了出来。她发疯似的要往里面冲。我和邻居死死地拉住她。可是,母亲还是歇斯底里地叫着姐姐的名字。 这个时候,我模糊地看到了一个身影。 他身材高大,穿着黑色条纹的衬衫。 我看到那个身影冲进了火场。旁边有人想去拉住他,有人尖叫了起来。 我知道那个身影是谁。 顿时,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我脑中爆炸。我的眼前一片黑暗。 [9] 那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像是一场噩梦,很多人被这场噩梦击倒了。所幸的是,没有谁在大火中离开。 姐姐最终被向牧救了出来。她只有轻度的烧伤。而向牧,烧伤严重,被诊定为二级伤残。 弄堂里的人们开始搬迁。有的住到小镇的另一个角落去。而我们一家,要离开这里,去姐姐读大学的那个北方城市。那个城市的夏天,不会再有漫长的雨季。 我只知道,这场大火没有让我取暖。反而,让我感到更加寒冷。这种寒冷,令我不知所措。 离开的前一天,我和姐姐去医院看望向牧。 已经是深夏,天气炎热,阳光猛烈。我和姐姐买了很多百合。姐姐说,要把这些花,插在花瓶里,放在他的病房里,这样,他的伤就会很快好起来。 向牧对姐姐和我的到来感到非常高兴。他像是没事似的,热情地帮我们削苹果。和我们聊天。 我看到他身上依然缠着绷带。可见,伤势很严重。 姐姐和他说了好多话,看得出,向牧很开心。但是,我却很难过,为什么,为什么要等一个人遍体鳞伤的时候,你才会懂得去怜惜他,去理解他。或者,仅仅是接受他。 向牧对我们说,其实,那没什么,不管是谁,他都会冲进去把她救出来。 他说,其实,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姐姐,姐姐是大学生,是有未来的人。而他,则是个小混混。是个没有前途的人。他们的生活不一样。 他还嘱咐我,要我好好读书,以后像姐姐一样,考个好大学,将来就一定会有出路的。不要像他一样。 直到快要离开的时候,我们才告诉他,我们要离开这个小镇了。去一个遥远的北方城市。 向牧的神情很坦然。他像是预知到了这一切。只不过,他问姐姐,一阳,你能每年来看我一次吗? 我看到姐姐湿润着眼睛。点着头,对他说,会的,会的。 可是,姐姐没有实现她的诺言。 在大学里,她很快有了男朋友。男友是优秀的研究生,前途光明,对母亲也很好。母亲希望姐姐和他结婚,能有一个像样的家。姐姐和母亲似乎忘了那个南方小镇,她们从未再提过那里,也从未提起过向牧。或许,她们一直在经历着遗忘。 我也上了北方的高中。时间一枪一枪地打在了我身上,我渐渐长大了。 而那一个个寒冷的雨季,终将会过去。我们,也终将会看到熙和的阳光。 [10] 我长久地凝望着南方潮湿的天空。我似乎又看到了有香樟树的叶子哗啦啦地掉了下来。似乎又想起了那一个个寒冷而延绵的雨季。想起了,那件在大火里被烧毁的黑白条纹衬衫。 向牧,你依旧在这里吗? ◎朱戈:摇滚的日子(1) 青春的人儿啊 想想一个人的十年会怎样 足够让许多选择发生 许多人事来来往往 此刻你深爱的啊 是那多少个十年后的少年 他是否依旧那么年轻 是否依旧那么热情 透过窗外夜色的迷雾 和丝绒般光滑的茧 我深深地亲吻着你 在这夜色不安的城市里 很久没有整理CD架了。 CD们披着不厚的灰尘,吐着似乎被遗忘的小调。幸好,一张张地擦拭干净,一张张地归位,看来CD也是需要归属感的。 突然,翻到一张积满灰尘的CD,不搭调地挤在EMI的古典CD旁。 《流星圣殿》——Linkin Park的第二张录音室专辑。 我大笑起来,持续了很长时间。 Linkin Park啊,我喃喃地说。 一 我记得,那天是个阳光极为灿烂的日子,灿烂到让人眩晕。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笔直地撒在意意的脸上。 我记得,阳光下的意意在那一刻,用同样充满阳光味道地笑看着我,却带着一丝骗你上贼船的味道。 我记得,耳中第一个关于Linkin Park的音符,是电吉他毫无保留的嘶吼和着主唱歇斯底里的兽吼。 啥玩意啊,这是?戴着意意的大耳麦,我用很响的声音说了这句话。 意意扯下我头上的耳麦,依旧保持着那种笑容。 你不知道了吧,这就是摇滚。 我记得,我就是以这样朴素的方式,在那一个充满阳光的瞬间,被骗上了摇滚这艘贼船,心肝情愿地。 二 你前面说那叫“林”啥来着?我抬起头问意意。 Linkin Park。中文翻译叫林肯公园,你怎么反应总是那么慢啊?意意拍了拍我的头。 我诺诺地点头,记下Linkin Park的名字。 意意说我反应慢是有道理的。 年少时,男生的圈子总是需要用某种共同兴趣来维护的,比如说篮球足球,比如说电子游戏,又比如说摇滚,可令我措手不及的是,这种群体的共同兴趣时常在变。 男孩们昨天可能还是一群樱木花道,明天就都变成了约翰列侬。 而我,则似乎永远是夹在约翰列侬中的樱木。 幸好,意意的存在总是在我将要脱离男生圈子的时候,拉我回来,好笑的是,每次都带着那种骗你上贼船的笑容。 于是,跟着意意的脚步,我很快学会了玩篮球,玩电子游戏,这些似乎都应是男生该有的爱好,然而对我来说,却只是对于群体的一种依赖而已。 放学后我来到家旁边的一家音像店。 老板,Linkin Park有吗?我不常来,音像店的老板看到熟客会很热情地拿出最新到的片子或者CD,然而对于我,却只是一个斜眼的打量。 啥?老板皱了皱眉。 那个……林肯公园……我同学是这么说的,我有些莫名的唯唯诺诺。 那里,自己找。老板指了指门口的CD架,架上罗列着欧美的大牌CD们。 我很快找到Linkin的CD,似乎是完成一个任务。结完账后狼狈地从音像店走出来,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汽车尾气。 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急于拆开CD,只是慢步走着,突然有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等到摇滚如同篮球、电子游戏一般不再是男孩们的共同兴趣时,那张Linkin也就没了它的价值。 然而,我竟感到一丝惋惜。 三 哦哟,意意说你也开始听Linkin啦,飙两段听听? 柳树扯掉了我的耳麦。 那个年头,扯耳麦似乎是个极为流行的动作。前提是大家都换上了颇有摇滚感觉的大耳麦,其次是很多人为了假装自己音量开得很响,对于别人热情的招呼往往有意地置若罔闻。 所以扯耳麦无疑成为了揭穿伪装的最好方法。 ◎朱戈:摇滚的日子(2) 我摇了摇头,说不会。抬头看了眼柳树,接着戴上耳机,切回前面错过的《MyDecember》。 柳树似乎想说些什么,却有无从开口的味道,只是傻站着。 之前我和柳树不熟,只是知道班里有这样一个名字。印象中只是个瘦瘦的,爱开玩笑,带些油腔滑调的男生。 不久后,柳树告诉了我Linkin新专辑《流星圣殿》被引进的消息,柳树显然也喜欢Linkin,只有在说Linkin的时候,他才会严肃起来。 我开始听Linkin park的事情很快在男生圈子中散布开来,下课有人来拍我肩膀说,这次跟进得快了嘛。 别人异于我听Linkin时的神情,一脸的冷漠和安静,我似乎更像是在听古典乐,而不是摇滚。 男生中常会聚在一起讨论Linkin的歌,包括乐队的现场,歌中的脏字,以及《Faint》中那带些死亡金属味道的兽吼。我并未参与这些讨论,只是例行公事般听着,从不发言。 但不代表我不了解这些,事实上我是为数不多说得出所有乐队成员名字的人。 那天和意意一起回家的时候,我问他: 你真的喜欢Linkin Park吗? 他说,这么牛的摇滚,谁不喜欢? 我不回答,只是说,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这种音乐了。 四 摇滚的热头似乎迟迟不肯消退,所以我的那张Linkin幸运地一直在体现他的价值,这应该是一张CD最愉快的状态,不停地在CD机中旋转,直到主人抛弃它的那天。 Linkin开始泛滥到每个人的耳朵当中,不再局限于那些一直聚在一起讨论Linkin的男生圈子,柳树笑着说,不得了,现在就连外表文静的女生也开始听Linkin了。 我把自己称做Linkin党,在一个Linkin党眼里,Linkin即是摇滚,摇滚即是一切。 然而与此相对,在Linkin的大潮当中,另一些人则被我称作伪Linkin党,因为那个时候的Linkin似乎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摇滚乐,而是一种时尚或者潮流的代名词了。 当你随便问一个貌似文静的女生,你喜欢什么类型的音乐?她会回答,摇滚,并且摆上自认为很摇滚的动作,接着再问喜欢的乐队,她会回答Linkin Park,不过发音很可能是“林青帕克”。不过,当你再问得具体点的时候,聪明些的女生就会试着扯开话题了。 那时候伪Linkin党的确大行其道。 不可思议的是,那群曾经聚在一起讨论Linkin的男生似乎返老还童,再次回到了篮球和电子游戏怀抱里。 更不可思议的是,Linkin党竟意外地拉近了我、意意、柳树之间的距离,意意说,我们坚持的是一样的。 有空的时候,常常和意意、柳树到路边的夜排档去吃炒面,聊些身边的小事,聊些LinkinPark。 意意的口头禅是:我觉的那个女孩长得不错。他说到这些的时候,常被我们推搡下去,然后三个人一起吃吃地笑,毫无理由的。 但意意有时候也会说些颇有意义的话,我记得那天他说: 你说咱们到底是为啥听Linkin啊? 喜欢摇滚啊。柳树回答。 不对,是热爱。我更正道。 那你说我们到底热爱摇滚什么? 在那时看来,吃炒面的时候问一个如此严肃的问题是极其不合时宜的。 喜欢就喜欢了,你怎么搞得像女的一样,偏要找个理由出来?柳树不耐烦道。 意意一个人显得很无趣,独自吞着炒面。 半晌,我一字一顿地说,是精神,摇滚精神。 意意刚想问,又收了回去,我知道他要问的是摇滚精神是什么。 他知道我回答不清楚,因为对于每个人来说的摇滚精神,也许都是不同的,也许只是每个人的一种生活态度而已。 五 Linkin党的日子不好过,因为我们还未长大,换种通俗的说法是,因为我们还要考试。 ◎朱戈:摇滚的日子(3) 意意和柳树在期中考试中一败涂地,我也勉强混过,拿成绩的那天,三个人同时想到了一个词——萧条。 意意和柳树在去夜排档的路上肩勾着肩,像兄弟连的海报上画的那样。我走上去的时候,他们异口同声地说,离我们远点。 我带着一点点的幸灾乐祸笑着。 Linkin党也有这一天啊,看来这次的Linkin演唱会是去不成了,意意叹道。 算了算了,黄泉路上做个饱鬼,今天我请。我缓和着气氛 去你妈的黄泉路,柳树的心情也很低落,不过饱鬼还是要做的,随后补充道。 老板,拿三碗炒面加量,菜多放点,我吼道。 三个Linkin党像末代的武士呼哧呼哧地吞着炒面。 今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意意突然停下来,嘴上还挂着炒面。 什么? 摇滚是不能当饭吃的。 啥意思?异口同声。 你们这群粗人。意意转过头,继续吞炒面。 柳树说,当然不能当饭吃咯,人可以不听摇滚,但不可以不吃饭。 你长进了,意意说, 柳树没理他。 人可以不听摇滚,但不可以不及格。我半晌说出这样一句话,之后被两个人合力推了下去。 六 伪Linkin党的队伍开始呈几何级数般壮大了,Linkin党却如一朝昏君每况愈下。 发现这个事实是在音乐课上。 音乐老师是个年轻的女教师,意意说那个老师长得真是漂亮,我也有同感。荷尔蒙旺盛的意意常常会和我猜测她的年龄,或者有意在下课的时候和她套近乎。 可是,光靠漂亮是镇不住伪Linkin党们的声势的。似乎在伪Linkin党们的眼里,莫扎特贝多芬都只是没落贵族的玩物罢了,Linkin才是最in最合潮流的,于是音乐课便沦为了伪Linkin党们的说话课和好学生的自修课。 我和意意常为此感到极度的愤怒,用意意的话说,这些粗人。 意意有一天心情格外不好,听说是和柳树闹了点矛盾。 那天的音乐课老师让我听巴赫的曲子,班级里依旧是很吵,意意低着头,一语不发。 突然,意意一下子站起来,猛拍桌子,用极男人的口气吼道,可以给我安静下来了,不要听的滚出去。 班里突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眼光集中到意意的身上。我坐在后面对意意说,够摇滚,我崇拜你,在一旁趴着睡觉的柳树也抬起头,眨着睡意惺忪的双眼看了看意意,又低了下去。 意意定了定神,在众人的眼光中坐了下来。 连那个年轻女教师都有些受宠若惊。 这件事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意意被委任为长期空缺的音乐课代表,二是意意与年轻女教师的“师生恋”在伪Linkin党中大肆传播,之后甚至波及全校。 我常提醒意意,喂,低调点。 但意意自己倒是兴奋,因为音乐课代表的职务让他名正言顺地和年轻女教师接触了。后来他换掉了那句口头禅,变成:音乐课为什么没作业啊? 伪Linkin党好像自意意的一吼之后就意外地一蹶不振。 最近伪Linkin没以前那么嚣张了嘛,我说。 是啊,柳树应道,潮流总会更替的嘛,我看最近他们又开始听什么五月天了,好像女生现在都特别喜欢一个叫阿信的,是那个乐队的主唱,听说还有个名号叫摇滚诗人。 什么“摇滚诗人”?我用不屑的语气说完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预料到两个月后五月天党的泛滥和风靡与曾经的伪Linkin党相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七 曾经的伪Linkin党中有不少漂亮的女生,对于她们来说,Linkin和飞轮海或者韩国的偶像明星没有任何差别。我有时想,这样的追逐有什么意义。 显然她们是没有摇滚精神的,或者说,不需要。 但是,她们却义务反顾地喜欢上或者暗恋上那个曾经惊天一吼的摇滚男——意意。我承认,意意的确长得不错,而且为人处事也很有男人味,可为什么如此之受女生欢迎,这个问题困扰我很久。 ◎朱戈:摇滚的日子(4) 说实话,对于女生的心思,那个时候的我是一无所知的。 私下里倒是柳树和我说,他曾经和那些女生有过一些接触。 我说后来怎么样,有没有…… 他不回答,我以为他在那些漂亮女生中有艳遇,既然他不愿多说,我便不多过问。 出乎意料的是,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有一个女生找到了我。 她开口的语气很大方。我曾幻想有女生会来主动结识我,不过想象中一直是以很摇滚的方式,比如说在我听Linkin的时候扯掉我的耳机。 然而,事实却往往和想象的有很大的差距。 那个女生,用极其朴素的方式,坐在我面前,带着笑,然后开口。 嘿,你是不是很喜欢Linkin啊? 这是那个年头流行的搭讪方式,似乎是一种心照不宣,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回答,嗯,是的,因为只有这个回答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谈话。 虽然对于我来说这个回答并不违心,可我的语气却像是在说谎。 嗯,是啊,很喜欢,我用笑来掩饰一点点的紧张。 而对于那个女生来说,“喜欢”的真实性却并不那么重要。 我就知道嘛,嘿嘿,她挂着颇有成就感的笑,点头说,我也挺喜欢Linkin的其实。 我仔细打量了坐在我面前的这个女生,不可否认,是个漂亮的女孩,似乎我脑中对这个女孩的形容词只剩下漂亮了。 我看得有些发愣。 她顿了一下,突然有些无话可说的味道。 忘了说了,我叫Kitty,给我张纸吧。 于是,我知道了那个女孩的联系方式,手机,MSN,家里电话。 八 盛夏的时候,我和意意几乎同时收到消息。 柳树消失了,不知道是出国还是转校,反正就是消失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消失得太过突然,让我无所准备。突然回忆起学期末的最后几天,柳树的精神似乎有些恍惚,上课的时候一直趴着,最终的期末考试也依旧是一塌糊涂,意意常回头看他,预感会发生些什么。 最后一次三个人一起去吃炒面是一个很平淡的夜晚,伴着夏天该有的蝉鸣和腥风。 唯一不同的是,酒后的柳树突然变得严肃起来,直直地盯着意意: 告诉我,你的摇滚精神究竟是什么? 意意只是不停地摇头。 那晚柳树一个人在炒面摊喝掉了两瓶三得利,我并不知道酒量不好的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灌醉,走的时候,意意背着他回去,整个过程,意意一直不说话。 柳树好几次想从意意的背上跳下来,都被意意紧紧地抓住。 九 于是只剩下我和意意了。 因为意意的关系,我们和那个受宠若惊的音乐老师混得很熟。我们叫她Melody,字典上说,这个单词的意思是美丽的旋律,重点在“美丽”上。 我和意意常去她办公室玩,音乐老师和体育老师和一间办公室,体育老师又常常奔波在外,所以我们去的时候,常常是Melody一个人。 意意在认识了Melody之后一直问我,要不要和她说我们喜欢Linkin,我也很犹豫,有点觉得摇滚像是坏孩子的音乐。 显然,我们还是忍不住说了。 Melody看到我们两个吞吞吐吐的样子,大声笑了起来,真的很大声,几乎呛着。 看到Melody并不排斥嘈杂的摇滚,我和意意很兴奋,连忙趁热打铁说,我们最喜欢的乐队是LinkinPark。 我记得那时我还把乐队的中文名字用力地重复了一遍。 于是Melody笑得更大声了。 Melody说,Nu-metal的,现在听的人是很多。 意意连忙点头。我却在想刚刚听到的那个英文单词,Nu-metal。 Melody似乎看出我的心思,说,Nu-metal就是新金属,金属的一种,喂,你们以后可别开口闭口的重金属啊,现在好像很流行这词,太不专业了啊。 ◎朱戈:摇滚的日子(5) Melody之后把金属的门类大致讲了一遍,我和意意听得一愣一愣的。 从那一天起,我和意意才真正知道,我们曾经如此崇拜甚至视之为生命的Linkin,仅仅是摇滚的冰山一角而已——从摇滚到金属再到新金属。 意意比我更惊讶,原来是这样,他不停地说。 我把从Melody那里知道的这些和我的惊讶全数叙述给了Kitty听。 这个时候我已经和Kitty很熟了,有空的时候常常会和Kitty打打电话,说一些听Linkin的感受,或者只是随便说些身边的笑话逗她。 我以为Kitty听完之后,会表现出和我一样的惊讶,然而却丝毫没有,仅仅是淡淡的一句,这样的啊。 我着实不喜欢这个回答。 Kitty很快扯开了话题,一些女生中流传的八卦,很多是关于意意的,比如说昨天她看到意意主动替班里一个感冒的女生做值日,又或者前天她看到意意和音乐老师两个人在音乐教室里聊得神采奕奕。 我不想打断她,这样会让她觉得我很不礼貌,给我的印象减分。 然而事实是,她说了很长时间后,停了下来,问,你怎么不说话? 我尴尬地笑着,听你说啊。 沉默了一会儿。 你觉得意意怎么样?她突然问我。 挺好的啊。我尝试用一个完整的句子给出一个评价,可是却发觉连几个基本的形容词也找不到。 他真的很热爱摇滚吗? 这一点我可以确定,我傻傻地说,和我一样热爱。 十 去看崔健的演唱会吧,意意吞炒面的时候突然说。 崔健是什么玩意?我装作很弱智的样子满足一下意意的虚荣心。 这你都不懂。中国摇滚的先驱啊,当年老崔在百人百曲音乐会上吼了一首《一无所有》,你知道这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吗? 啥意义?我继续装傻。 是中国摇滚第一次登上世界舞台。 这样的啊。我似乎从Kitty那学会了这句话。不过,意意的虚荣心还是得到了很好的满足。 都是Melody教你的吧,说得那么学术,还“第一次登上世界舞台”类,搞得像历史课一样,你看你,Linkin的歌词早就忘光了吧,我顿了顿,露出一脸坏笑,嘿嘿嘿,你们两个…… 意意的脸上全然是中计的酸味,她是老师!不过我从她那里真的学到蛮多东西,后来我才知道她是个真正的摇滚迷,太专业了,这两天她在帮我补习朋克……意意似乎忘记了主题。 你这是在上音乐家教补习班啊,还补习朋克呢,什么时候让Melody搞张摇滚四六级考卷,真是的。我打断了他冗长的叙述。 意意白了我一眼说,你怎么就那么粗呢?算了,不搞了,我就问你,去不去? 我顺理成章地回答道,意意开口能不答应吗? 我把去看崔健演唱会的事告诉了Kitty,原本只是想炫耀一下自己去看摇滚现场这个事实。 她打断了我兴高采烈的语气,说:带我一起去。 我那时并未想太多,但心底的一阵暗喜倒是让我心跳加速。 一起去现场?很吵的,你要听?我努力镇定自己的声线,口是心非地挤出几个字。 她答非所问,怎么买到票? 我还是犹豫了两秒钟,想到毕竟意意和Kitty没见过面,可能会很尴尬。 然而犹豫只持续了两秒。 好吧,我帮你订,对了,还有,意意也一起去的,我小心翼翼地补充道。 嗯,我知道。她简单地说完了这几个字后就挂了电话。 十一 我们约好先在学校集合,是我做的决定,因为路上大家可以互相熟络起来。不知怎么,我一直抵触和意意说Kitty,即使是他问起,我也只是用“嗯啊”之类的蒙混过关,这次也一样。 我很早就等在那里,意意一会儿就来了。 怎么不走?他问。 ◎朱戈:摇滚的日子(6) 等人。我用故作镇静的语气回答。 谁啊?你怎么没和我说要带人去。他一脸不解。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是Kitty。 不会是Kitty吧?他提高了声音问。 我记得曾经在意意面前说漏嘴过,所以意意知道有Kitty这样一个名字,而且也知道我和Kitty之间平时联系很多,但是他们两个之间却是素未蒙面。 我依旧不做答。于是我们两个人一直沉默在学校门口。 五分钟后Kitty来了,一件绿色tank-top配上简约的细筒牛仔裤,有一股很清爽的味道,脸上化着淡妆,好像有所准备的样子。 你可以的嘛!意意捶了捶我,拍拖了都不和兄弟讲一声,我是不是要喊大嫂啊? 我没有理会意意,伸出了右手招呼Kitty。 Kitty却径直朝意意的方向走去。 在我惊讶和尴尬的时候,Kitty用认识我的方式,正是那种很朴素的语气,认识了意意。 我们坐巴士去的演唱会。路上,我发觉我之前的多虑果然可笑,意意和Kitty很顺理成章地攀谈起来,那些我和Kitty讨论过的话题在我耳边换了一个男声重复起来。 我插不上话,一个人望着车窗外的风景。 而他们却时常会停下来,问我,喂,到了吗? 还早,我心不在焉地说。 七点半,老崔扛着他那把电吉他登台,接着便是那首意意口中“震惊全世界”的《一无所有》。 现场逐渐热闹起来,人群挥舞着自己的手臂,用力跟着节奏摆动,摇滚的现场就是这样,凳子往往都是虚设,听Melody说,国外的朋克演唱会,观众会自发的Pogo,就是围成一圈旋转,像土著人庆祝篝火一般。 我尝试让自己陶醉在崔健的嗓音里,陶醉在鼓点的雨中,陶醉在电吉他的嘶吼里,可我做不到。 我跟着节奏甩头,想把那些困扰我的思绪甩掉。 我曾经问个不休 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 还有我的自由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这个词很符合我那个时候的情绪。在人群的躁动中,我逐渐和Kitty、意意分开。 此刻的意意和Kitty正坐在远端的草坪上,老崔的演唱会开在了公园里,有点音乐节的味道,这是摇滚演唱会惯用的场地。 Kitty依偎在意意的怀里。 前五分钟Kitty刚完成了表白,脸还是红的,不过意意很老练地把她搂在怀里。 你说,我们这样是不是很对不起……Kitty眨着眼睛,一边手指着我一边装可爱。 没有什么对不起的,意意笑着做答。 也许吧。Kitty说。 原来很多事情我都是局外人,Kitty在认识我之前早已经和意意有所接触,意意也在那群女生中只对她有些好感,而我只是一个牵线搭桥的人罢了,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却倾泻了过多的情绪。 十二 我和意意产生了隔阂,在一瞬间,我突然有那时候柳树的感觉,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意意。 那段时间我常一个人去Melody那,只是想多接触更多种类的摇滚,也许当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就只剩下摇滚了。 Melody很乐意和我说这些,所以每次去的时候都会推荐我几张CD。 她推荐的CD往往在那个曾经买Linkin的音像店无从找寻。我问Melody,你都是怎么搞到这些CD的? 她突然换了一种很神秘的表情,回答得简单干脆,淘。 第一次淘碟是和Melody一起去的,也是我第一次去2046。 2046是王家卫的电影,也是一家唱片店,是确确实实的唱片店,而不是音像店,从店主开始就显出不一样的气质。 店主是一个古典的摇滚青年,披着一头长发,是当年唐朝乐队的经典发型,喜欢抽红双喜,脸上有着过于老成的沧桑。 ◎朱戈:摇滚的日子(7) Melody进门的时候和店主打了招呼,顺便迸出了几个英文单词,我知道那是乐队的名字,只是从未听过。店主沧桑的脸上带着成熟的笑意,拿出几张CD放在一边,我猜想,这应该是店主给Melody留的CD。 进去挑。Melody拉了拉我。 2046的CD架不高,正好我可以全部够得到,CD架上的一般都是些比较大牌,或者买的人比较多的CD。 Melody直接忽略了这些。 我随Melody进了2046内置的小屋,里面有些灰尘,可能多是熟客,人不多。 店主利索地拿出几箱CD,说,自己挑。 我对这种挑CD的方式感到很新奇,突然觉得“淘”这个动词果然很形象。正在我想这些的时候,Melody已经拿来小板凳,坐着在箱子里翻起了CD。 你CD机带了吗?Melody抬起头问。 我把CD机递给她。 她取出一张碟,然后戴上耳麦。我有些不解,问,这是干吗? 听啊,傻小子。我反应过来,笑了,蹲下来开始试探着在箱子里找寻。 我和Melody两个人就这样在2046淘了一个下午,夏末的午后总有些昏昏沉沉的味道,而这味道却奇异地混杂在我翻过的一张张CD里。 Melody满载而归,我却两手空空,因为在那几大箱CD盒子里,有太多我未曾听过的乐队,我像是一个迷路人,甚至连路标都找不到。 身上的钱全部借给了Melody,让她能买更多的CD,她倒是欣然接受。 返途的Taxi上,Melody问我,是不是很迷茫,我说是啊,她说她第一次去的时候也是一个好朋友带着去的,好朋友是个朋克乐队里的,听得比她还多,她说今天的情形就和那天一样,只不过角色不同而已,Melody回忆的眼神有些和往常不同。 记住,摇滚有时候也是要讲缘分的。Melody突然这么说,你知道我后来是怎么摆脱这种迷茫的吗?Melody换了种语气,那个时候我看到喜欢的封面就放在CD机里听,遇到喜欢的就买下来,所以很多时候遇到喜欢的CD完全凭的是缘分。 我点头。 不管怎样,在零用钱宽裕的时候,带着CD机去2046逐渐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有时候会空手而归,有时候则幸福地拿着喜欢的CD。 “缘分”这个词被Melody诠释得很完美,我这么觉得。 十三 意外的是,那个奇异的午后,我竟然在2046碰到了意意。 我是在翻累的时候,抬头发现他的。他和我一样戴着大耳麦,坐在小板凳上翻着CD,身旁没有人。 他翻CD的样子很认真,认真到我不忍心叫他,也许这是我的一个借口,事实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语气和他说话。 在我盯着他的时候,他也发现了我。 四目交汇。 我们两个几乎同时开口。 你先说。我谦让。 没什么。你还好吧?意意的关心很真诚。 我说还好,不过和你比差远了,语气中明显带着挖苦的味道。气氛被我弄得很尴尬。和Kitty怎么样?有没有……我突然问。 和她啊,还行吧,不想说她。意意皱了皱眉。 怎么没带她一起来?不知怎么的,我纠结于这个话题。 说过不说她了,说点别的。 那行,说点别的。“说点别的”,我却不知道说什么好,突然想起过去可以和意意一起聊摇滚聊很长时间。 那一刻我仔细地看着意意,观察着他身上的每个细节,找寻着一些时间的痕迹,比如说脸颊上褪去的青春痘和脚上那双朋克味道的新皮靴。 我和意意都不说话,心不在焉地翻着CD,似乎和意意相遇的每个午后都有充足的阳光,可那天的阳光却让我有些眩晕。 还记得我们的摇滚精神吗?意意突然认真地问,没有看我。 我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 摇滚精神这个词似乎有些遥远,但还带着三个人一起吞炒面时的酱油味,还有柳树走时的盛夏味道,以及那时我们是怎样鄙视伪Linkin党,又是怎样坚持自己Linkin。 ◎朱戈:摇滚的日子(8) 当我回忆起这些的时候,竟有流泪的冲动。 我过了很长时间,才回答: 记得,永远都记得。 我和意意回到了过去的样子,因为摇滚精神,意意常说他很怀念那段Linkin党的日子,柳树和我,还有他自己都很单纯并且可爱。 可我们都变了,他总要补充这句。 意意和Kitty还在一起,只不过,后来我才知道,意意从来不和Kitty说摇滚,他说,Kitty和摇滚是他所生活的两个世界,并且这两个世界毫无交集。他说他曾努力过让Kitty接受他的音乐,然而却是徒劳,就好比让一个基督徒改变自己的信仰。 和Kitty在一起的时候,意意会像变了个人,穿着耐克的板鞋和嘻哈的猎手装,变得和大街上那些在长凳上缠绵的恋人一样,我惊讶于他的这种在一瞬间的改变,他却说,这是他维持这份感情的方式。 十四 这个时候的我和意意,对于摇滚音乐本身的理解,已经让Melody很惊讶,有时候,意意甚至会向Melody推荐一些后朋克的东西。 Melody常说,你们都不是当年只知道Linkin的傻小子了。 我和意意有着不同的走向,他似乎受了当年“朋克补习班”的影响,一直迷恋朋克,他说这是一种简单的音乐,简单而有力量。而我却喜欢上金属,因为金属是摇滚中最为学术的一种,也是技巧性最浓的一种,虽然很多时候并不入耳。 意意在闲暇的时候学会了贝司,而我则学会了电吉他,凭着对摇滚的热爱,我们进步很快。 果然,意意和我想的一样,组一个乐队。 我们把这个想法告诉了Melody,她很兴奋。 你们真的要搞乐队?Melody似乎不太愿意相信这个事实。 是啊,而且要做摇滚,我们现在技术都还不太行,先从朋克做起。意意很认真地说。 天那,其实这也是我的一个梦想。Melody换了种憧憬的眼神,我把音乐教室给你们排练,五楼有一个空的,对了,起码还有鼓手吧? 我和意意面面相觑。 嘿嘿,这里就有!接着,Melody很兴奋地和我们说,她在音乐学院选修的就是打击乐。 主唱呢?我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要是柳树在就好了。意意突然说。 最后我们还是决定让意意兼主唱,Melody说,他的嗓音有一些迷幻乐的味道。 我原本提议让音感很好的Kitty做主唱,却被意意没有理由的驳回。 我和意意一致决定乐队的名字就叫Melody,而Melody自己却说太俗,一点气势也没有,不像做摇滚的,然而少数服从多数,乐队的名字就这样定了下来。 Melody成立之后,我们开始了紧张的排练,那个时候市里有地下乐队的比赛,虽然有点选秀的味道,但是Melody觉得是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于是就报名了。 Melody的鼓毕竟是科班出生,虽然有些学院派的味道,但是敲得很干净,很稳,不像我和意意,刚刚接触乐器,节奏总是容易犯错。 不过意意说,这些都是次要的,他说他在每一次拨弦的时候,就好像是对摇滚的一次膜拜,我并未上升到他这样的高度,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很享受。 Melody敲到累的时候,常常会停下来,然后傻笑。 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好朋友”吗?第一次带你去2046的时候和你说的,她突然问我。 记忆中似乎有些印象,那个,也是玩摇滚的?我试探着问。 Melody点头,不说话,零散地敲了几个随性的鼓点。 我和意意回头看她。 我觉得我在你们面前都不是老师了,她突然大叫起来,这种事情都和你们说。 我和意意异口同声说,早就不是了。 她的摇滚精神就是那个人给的,那个人曾经对她说,摇滚是他身体里最真实的声音。 十五 《梦碎大街》。 ◎朱戈:摇滚的日子(9) 我们排练的曲子,从技术的角度来说,很简单。意意选的歌,Greenday的朋克意意一直很喜欢。 一个月后,我们就排练得很像样了。 意意的嗓音很适合这首歌的情绪,就像在大街上游走般的放逐,飘忽不定,总让人感觉他在唱自己的故事。 比赛如期而至,在国定路上一家叫HR的小酒吧里。 那天晚上的空气格外干净,也许是因为我的紧张让我大口大口地呼吸。Melody在去酒吧的路上说着笑话,以此来缓解我的紧张,那天她打扮得很朋克,穿着打孔的牛仔裤,我嘲笑她,你学艾薇儿啊? 艾薇儿可不是音乐老师,Melody笑着回答,帮我扶了扶肩上斜着的琴包。 意意戴着大耳麦,一语不发。 和我们一起去的还有Kitty,意意说,他答应过让她看到他弹贝司的样子。 推开HR的门,一股熟悉的声浪迎面而来,Linkin Park的老专辑,依旧是熟悉的嘶吼,却让我找到了温馨的归属感。 来参加比赛的大概有七八个乐队,说实话,大家都不看重结果,交朋友是主要的。Melody和酒吧老板打了招呼,我们便放下背着的琴包,开始调音。 其间有其他乐队的主唱或者领队来和我们交流,随便聊聊各自喜欢的摇滚,喜欢的风格和乐队,这种交流就好像在前行的路上找到了伙伴一样。 一个比赛的负责人过来说,这里有一两个乐队的技术很好的,是弹速度金属的,风格很硬朗,你们好好学习学习,我连忙点头。 我在HR里放得很开,一会儿就交到不少朋友。 意意在一旁一声不响地调着弦,Kitty在旁边,同样一言不发。Melody和酒吧老板谈得很开心,老板递了烟给Melody,一脸的讨好,却被Melody挡开。 半个小时后,比赛开始了。 这是一场摇滚的盛宴,主持人说。 意意笑了笑,摇头。 我们是第二个乐队,先上去的那个是极端金属,那个主唱长得很抽象,化着很浓的哥特妆,吉他手的技术很好,华丽的高速点弦被他运用得炉火纯青。 全场开始一致地敬金属礼,这是金属中特有的一种礼节,在金属演唱会上,这是对乐手最高的致敬。 曲子的后半部分变成了吉他手的个人演出,不停的琶音点弦泛音,像燃烧的火焰雨,撒入跳动的人群。 曲终的时候所有人都很兴奋,再次随着节拍敬金属礼,我和意意对这乐队的技术目瞪口呆。 真挑衅啊…… 在我还在感叹的时候,就轮到我们上场了。 我们的看点似乎是Melody。 Melody!Melody!Melody!我以为这是喊我们乐队的名字,然而事实上,所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我们漂亮的Melody身上。 在刚刚短短的半个小时里,Melody的名字就已经传遍了酒吧,毕竟一个女生做摇滚乐队的鼓手还是不多见的,更何况是漂亮的Melody。 Melody开始打一些预备鼓点,让全场安静下来。 我和意意说好了在第五个小节一起进去,意意似乎有些开小差,在第五小节的时候慢了一拍,让我们一开始节奏就有点错位,不过Melody反应很快,调整了一下后一切正常。 第八个小节的时候,意意拉开了嗓子,也许是刚才一直没有说话,嗓子有一些粘。 我给了意意一个疑惑的眼神。 在十几个小节过后,我进入了状态,随着Melody的鼓点开始前后摆动起来。 进副歌的时候人群终于有了呼应,大家甩着手,和我们的节奏一起摆动。 意意的声音总是和平时不太一样。 我用余光在人群中搜寻Kitty,以为是他们之间出了什么事,却看到Kitty很兴奋地随着人群跳动,眼神中分明是幸福的模样。 我预感将要发生什么。 唱到第二遍副歌的时候,意意的嗓音噶然而至,贝司掉在地上,伴着音箱震人耳膜的嚣叫。 ◎朱戈:摇滚的日子(10) 人群一下子愣了,我和Melody更加不知所措,Kitty竟一下子哭了出来。 意意冲下台去。 是柳树。 柳树口中叼着烟,穿着黑色的皮质夹克,披着长发,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认出他。 我来看你了啊,弹得还蛮不错嘛,怎么不继续啊,柳树把烟圈喷到意意脸上。 意意从上到下看了看柳树。 这就是你的摇滚精神?意意的话中不带任何的语气。 Kitty冲到了意意身旁,靠住了意意。 又交女朋友了?呵,那么多年你还是这副德行啊。柳树把烟灰弹在意意身上。 意意不说话。 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柳树半眯上眼。 不记得。 摇滚是不能当饭吃的啊。柳树吼了出来,甩门,离开。 十六 直到那一天我才知道柳树的突然离开,听意意说,是柳树本来的女朋友喜欢上了他,那个女孩说意意有摇滚气质,而柳树没有,像小混混,女孩的这个解释似乎有些荒唐,但无论怎样的解释,结果却是一样的。 柳树曾经想过不和意意闹翻,让时间来磨平一切,可是他却做不到,最后选择了离开,无声无息的。 离开我们之后,柳树就没再读过书,一开始只是在家里无所事事,后来便成天在酒吧里和一些很“朋克”的人混在一起,一直酗酒。 柳树在比赛前一天意外地和意意在HR相遇了,意意只是被我们派去看一下舞台,却没想到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柳树。 那天柳树喝了很多,桌上堆着青岛的酒瓶子,柳树看到意意的时候,大笑说,你终于来认错啦。 意意看到柳树的样子就愣了,你怎么变成这样? 我本来就是这样,去你妈的,你要我怎么样啊,哈哈……柳树笑得很惨淡。 意意走的时候给柳树一个响亮的耳光,在众人的眼光下,离开的时候,听到HR里敲酒瓶子的声音。 十七 那年的冬天居然下雪了,在这个少雪的城市里。 我和意意拍了拍积在琴包上的积雪,各自走着,戴着曾经流行的大耳麦。 去看柳树吗? 不了,意意说。 柳树后来一直过得很惨淡,整天在酒精中麻醉自己的青春,我和意意后来找过他几次,只是每次都看到他烂醉的模样,便无从开口。 我单独遇见过柳树,去HR玩票的时候。 说了一通大道理,一直重复那些励志的字眼,虽然知道是徒劳。 柳树对我并没有太多的敌意。他打断了我,突然说: 你过的,好吗?柳树半睁着眼看着我,像个小孩。 我抑制不住,眼泪婆娑。 临走的时候,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拉住我说,我曾经想过要回来,可我已经回不来了。 Kitty和意意最终还是分手了,这似乎是我意料之中的,意意支撑了很久,然而柳树的出现给他的打击似乎过于沉重。 分手那天,我也在场,Kitty没有流泪,她笑着说,还能做朋友的,没关系的,意意也说,嗯,做朋友,依旧用他在Kitty面前习惯的语气,直到他已经不需要维护这份感情的时候。 Kitty就这样消失了,似乎过去的很长时间都是一种束缚。 我和意意都因为升学考试忙了起来,意意说的是对的,摇滚是不能当饭吃的。 Melody带着她的鼓棒北上了,她说她还是不习惯做音乐老师。 我笑着说,是管不住学生吧? 她笑着说,也许吧。 意意变得不太爱说话,常常一个人戴着耳麦做着习题,我已经没有那种冲动去扯他的耳麦了。 十八 九月份,Linkin来上海开演唱会了 意意找到了我,带着票。 整个演唱会我和意意像是局外人。 结束之后,意意哭了。 ◎朱戈:摇滚的日子(11) 他说,我们的Linkin党,真的没有了。 还有我们的摇滚精神,我说。 尾声 回忆到了此处变断流了。 CD机的激光头归位时发出清脆的声音,我做完了件过去常做的事,完整地听完了那张《流星圣殿》。 意意和我都考上了不错的学校,这个结局对我们都好。 我还是常去2046,在店口的时候站很长时间,想起Melody的漂亮模样,以及我们的Melody,还有同样Melody的摇滚日子。 ◎张希希:双生花(1) 走进新教室的第一眼便看见蒙蒙。 穿浅咖啡底色的短袖衬衣,有米黄的细条纹格子。款式简单的牛仔裤,深蓝,膝盖磨得泛白。短发,发质柔软,在阳光中有微微的黄色。塑料框的眼镜,遮住大半张面孔。极白皙。 我叫蒙蒙,她说。 是再简短不过的自我介绍,她声音轻快细腻,气息柔软,真好听。 课外活动的时间我只去图书馆。 虽然只有一间不算宽阔的大厅,整齐围住四面书架。但是还是足够我认真消磨半个小时光阴,心满意足,心满意足抱着心心念念的杜拉斯。 人,总是少。南面墙上的玻璃窗一直悉数打开,是可以完全展开的铁框架的窗,用钩固定。轻微的风穿过来,柔和而又温存的,如同呼吸。阳光落进来,打在微微泛黄的书页上。远处飘来操场上拍打篮球的撞击声和兴奋的呐喊声,模糊的氤氲,巨大的空旷及安静。 这些时光里总遇见蒙蒙,蜷在角落里,眉眼低垂,有不能言说的宁静。手里的书。总是我亦欢喜的。 于是开始结伴一道去。从教室出来穿过长长的深深的林阴道,经过高高的大大的实验楼,站在旧旧的三层楼的图书馆面前相视一笑,拉着手共同走进去。墙面粉绿色的油漆已经剥落大半,但依旧有美好的轮廓。下雨的时候把小说小心翼翼藏进怀里,紧紧挽住对方的胳膊,脚步噼里啪啦,一口气也不肯停地跑回教室去。 虽然一个是爱说爱笑的模样,另一个恬静安宁,但是这并不能掩盖我和蒙蒙在本质上那些深入骨髓的相似。一样的嗜书如命,一样的喜欢清澈或者疯狂的音乐;一样抱着环游世界的梦想,甚至只是一样钟情同品牌同口味的巧克力。亦一样的严厉的母亲,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一样的名次和成绩。 临近新年的时候班主任怕影响功课,明令禁止大家赠送贺年片。还是和蒙蒙相互准备了精心挑选的卡片和祝福的话语,有精致的图案和明亮的颜色。放学后溜进厕所里紧张地偷偷交换,满脸隐秘后望着对方终于忍不住“扑哧”大笑出声来。 任何地方都要一起去才安心。挟着书本到实验室上课,周末参加辅导班同坐一张桌。甚至只是去到厕所,也要两个人牢牢捉住手臂,亲亲热热一道去,有如双生。私底下交换小虎队的录音带,听他们唱“把你的心我的心穿一穿,穿一株同心草,穿一个同心圆。” 时光无限,风淡云清。 我们一同参加学校的文学社,一同策划一本小说。于是毫不迟疑准备了精致的笔记本,一个人写到卡住,便传给另一个人继续。我和蒙蒙果真呼吸相通,太了解对方,所以没有阻碍的顺畅。这真是美好的工程,年轻的孩子满怀无限信心,认真开始,亦坚定不移,以为会有最好的结局。 周末煲漫长的电话粥,交换读书的心得,电影的观感,以及形形色色的八卦。甜蜜的两个姑娘,话怎么也说不完。慢悠悠,晃荡荡,蔓延到月亮里去。 两个人等待实验课考试的间隙也要悄悄跑出去,在校门口的小摊分享一碗鸭血粉丝汤,香菜末辣椒油,把筋道的山芋粉丝吸得“呼溜呼溜”作响,吃到满头汗水。炸年糕和香蕉,金灿灿黄澄澄,满手是油,互相望着对方脏兮兮的一张脸,开怀大笑,大笑开怀。 历史考试照旧只半个小时就完成了。我从讲台交了卷子下来的时候给了蒙蒙一个眼色,她便很快也交了卷子,跟在我身后出教室。我们拉着手,在操场边的看台上坐下。无限寂静。偌大的操场只有几个少年在正中央的草坪上奋力拨弄一只足球。年老的花匠拉长水管“哗哗”浇灌看台边的灌木。没有人声。明红的夕阳坠在天边,四处云彩晕开一片昏黄,偶尔有飞鸟掠过的痕迹。 “景和!”蒙蒙突然叫了起来,虽然依旧轻而且细,操场上那个少年还是停了下来,往我们这边看一眼,便走过来。 风,很轻。 水管的水声哗啦哗啦,好像离我千里之外。 ◎张希希:双生花(2) 四周景象被夕阳染遍,逐渐模糊。 少年高,而且瘦。表情温和。有一张极俊朗的面孔,五官清晰如刀削刻。他笑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划出非常好看的弧度。 他的微笑挟带风,无知觉地划过我的心上。 静。 听得见呼吸的声音。 气流交错。 心跳,停止了。 原来这就是景和。 景和景和,我曾经无数次在蒙蒙闪动的眸子里听见这个名字。是蒙蒙在市少年围棋队的师兄,同校,高两级。景和棋艺极高,天性温良。若是去到外地比赛,总是认真照顾蒙蒙,悉心尽力。蒙蒙言语里,最最关心她照顾她体恤她的师兄景和。 就此认识景和。每每在晴好的午后在校门口遇见景和,他总是对我微笑。景和喜欢灰蓝相间条纹的衬衣,米色长裤,洁白的球鞋。景和总是背着一只黑色的书包,大大的Nike的Logo,山地车是亮眼的明黄色。景和的声音温柔,低低的厚厚的,带一点感性的沙哑。 微风拂起他的头发,半长的,耷拉在额角,挟带空气里淡淡的青涩的树木香气,被阳光熏出的热量,水分散失。我失去呼吸力气。蒙蒙,我的心情,一定是你所感受到的吧,蒙蒙,你是不是也会在他面前,停顿,静止。 毫无预兆的,那一日景和走在我身边,“周末陪我一道去新华书店吧,我要买几本新棋谱,过些日子就要比赛了。”他声音自然,语气里有着平静的波澜不惊。 我不曾记得如何回答,只是头脑空白。 回到教室,蒙蒙正在座位上写作业。看见我来,她亲热地跑过来,说,我接到新赛事的通知,又要准备了。真好,又可以与师兄一起玩。记得去年在南京比赛的间隙我们一道去逛夫子庙,吃到的兰花豆真是美味无比。还有那个臭豆腐,好香呢。你不知那晚我们多开心,几乎玩足通宵。这次比赛一定要再和师兄去一趟。你等着,我带一份回来给你哦。 我望着蒙蒙的脸,细小的绒毛在光线里有金色的光泽。她笑容灿烂如花朵盛开,表情里有着少有的舒展和幸福。我羞赧,为着和景和私下的约定而无地自容。蒙蒙。 可是那个周末我还是去了,与景和一起。我们说起蒙蒙,蒙蒙是我们最小的师妹,又那么柔弱,所以我们几个大的自然都比较关照她。他说,表情淡然,有着对待孩子的充溺。我为蒙蒙难过起来,可是居然暗自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般的。 这之后我和景和开始有不定期的约会,虽然只是一道去图书馆或者新华书店。两个人的座位隔开一个人的位置,走在路上也保持着一米开外的距离,努力步调一致。虽然什么都没有说过,两个人的表情都竭力做出平常心,这样的约会还是让我的内疚感越来越深重。尤其是在面对蒙蒙,听她一遍遍说起景和的神采奕奕的时候,我的心,被狠狠地揪起来,又抛下去。 蒙蒙,我们是双生的花朵啊。你的心情,我明白。如果你受到伤害,我亦会明白,那是如何的杀伤力。 在去比赛的前日,体育课。我们拉成长长的队伍排在树木的影子下面做课前热身操。蒙蒙紧紧贴住我站着,忽然转颜对我笑,那笑容好像是春天刚开始的模样,甜美多汁的果实。 我决定这次要告诉师兄一件事情。 什么?我紧张,心开始不规律乱跳。 哎呀,你知道的嘛。蒙蒙脸色绯红。 我知道什么呀?我装傻。 我,喜欢师兄。蒙蒙说,眼光不安地看着我,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你说,师兄是不是也喜欢我呢? 也,也许吧。我的心疼起来,好像被人用力抓住。蒙蒙,你很喜欢他吗? 当然了。蒙蒙的眼睛明亮。我有一次在宾馆里面生病,他为我倒好水配好药,一天三顿监督看好我吃,再没有比他对我更好更细心的人了。 应该是在瞬间就做出的决定,没有迟疑的。我对蒙蒙露出微笑,亲爱的,你不要害怕。既然喜欢他,就说出来吧。我是支持你的,永远支持你,并且,爱你。 ◎张希希:双生花(3) 当晚就把景和叫了出来。 我们站在他家楼下,高高的楼房投下巨大的黑影,路灯昏黄,打在地上拖出长长的阴暗,微微燥热。我第一次如此认真而仔细地望向景和,没有躲闪的目光。走过的路人好奇地看着我们,没有任何顾忌。 景和似乎明白我要说什么,抢先开口。 不要。我确定我要的是什么。 你和蒙蒙不一样,你比她明朗。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愉快,很放松,也很,平等。 一直以来我都把蒙蒙当作妹妹,再没有别的。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似乎是一个世纪的沉默,漫长的空白。 很久才能稳住自己的情绪,我望着他,许久,才说,我知道。 哽咽,不能发声。 可是,蒙蒙喜欢你,你不仅仅是她的哥哥。你不知道,我和蒙蒙是一样的,我们是双生的花朵,我们有一颗心,相同的心。我很爱蒙蒙,我再也不会遇见这样的女孩,与我有相通的呼吸。蒙蒙脆弱无辜,所以请你不要伤害她。如果你伤害到她,便是伤害到我。我绝对不要看见她难过。我,从来只是把你当蒙蒙的师兄看待而已。我钦佩你,如此而已。 决绝离开,没有回转身。我害怕景和看见,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景和,虽然第一次看见就喜欢的少年,但是我想蒙蒙对我来说还是更重要的吧。 至少在那一刻,我如此以为。 蒙蒙比赛回来的时候整个人脱胎换骨。 恋爱中的女孩子很容易就看得出来,那种焕发出来的神色飞扬,平增无限妩媚。 因为和景和的恋爱,蒙蒙与我在一起的时间逐渐减少。 话里总是景和如何,多少小小的甜蜜幸福,紧紧缠绕。 写了一半的小说,自然也停掉。因为蒙蒙需要时间去写给景和的情书。 我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看见树木在微风里摇晃,在我身上投下斜斜的影子。我听见花朵在缓慢打开,带着时光流过的声音。有时候我抬头张望,被阳光刺伤,睁不开眼睛。我看见景和同蒙蒙,手腕上系着同样的红色绳子。 景和。我回避他,回避他那些眼神,有伤害,亦有痛心。我想只要有蒙蒙的笑容就足够了。伤害已经造成,就让它过去。我相信时间可以弥补,蒙蒙的美好,亦可以安慰他的伤口,慢慢愈合。 蒙蒙,你是我双生的花朵。只要你幸福,便是我的幸福。我们生长在同一株茎上,分享同样的嫩叶和鲜美的汁液,开出娇艳的两朵花。蒙蒙,当水分流过我们的身体,我们有一样的清澈的呼吸和感应。 蒙蒙,所以你一定要幸福。 那应该也没有过很久,蒙蒙在课间忽然坐到我面前来。 对不起,我们分手了。她说,但是并不看我。景和,只是将我视作妹妹。他喜欢的人,不是我。 蒙蒙…… 我早知道他喜欢你,她打断我,仿佛下定足够的勇气和决心。其实我早就在图书馆看见你们。我故意跟你说我要告诉景和我喜欢他。我知道你会放弃。但是现在我才明白,即使我和他在一起,也没有任何意义。对不起。 有巨大的眩晕向我袭来,我望着蒙蒙,看她嘴唇张合,而我身处空旷之中,茫然。 蒙蒙,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双生花。 蒙蒙,我终于还是失去了你。 毕业那天我们到学校去拍集体照,热。蝉鸣的声音一直持续。从凳子上下来的时候大家都满是疲倦,浑身汗水和僵持的表情。 蒙蒙走到我身边来,悄无声息地将一本粉色的纪念册塞到我手里,表情安静,眼眉低垂,我看不见她的眼睛。 我以为蝴蝶可以飞过沧海,但是心有余,力不足。 我以为伤害可以忘记,但是印记留下就擦不掉,洗不去。 我以为可以轻易原谅,我以为我们可以好好回去从前。 我以为我们是永恒,所以不知道珍惜。 ◎张希希:双生花(4) 可是流动的会凝固,凝固的会干涸, 我们也再也回不去原地。 我只能希望,如果我可以。 请为我召唤守护你幸福的青鸟, 永远在你身边。 替代我的呼吸。 ◎刘雯:小子,小子(1) 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谨以此文献给一个比阳光更加耀眼的男孩,并祝他,生日快乐,一切都好。 春天撩开蕾丝的面纱真真实实降临的时候,冬拖着疲惫的身躯黯然离去。人们都说,这个季节的阳光很灼人,这个季节的微风太煽情。 某个人喜欢春天,另一个人眷恋冬季。某个人说,为什么春天不能和冬天一直一起呢?另一个人笑,我们的生命每天、每刻、每秒都上演着这样的不可改变、让人无可奈何的无可奈何,需要理由吗?不,这是上帝的事,我们只能甘心承受;那么可以反抗吗?不,说了只能承受。 天色浑浊不堪,像是打翻了的调色盘,树枝摇摆着,振幅很小,零星的几只小鸟缩着头站在上面,很安然。经历了一些事情,思考了一些东西,想念了某个人,雨季就来了。你说,我们能不能适当地逃避下这世俗中恼人的悲欢离合?你说,这个世界上除了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还有什么更让人悲伤?你说,如果我们真的愤俗,又怎么还会为了世俗中的世俗之事潸然泪下? 最近这里的天气总是阴霾,所以到了晚上,天空都是怪怪的,一大片的似亮非亮,好像极光的余辉。明和暗没有明显的界限,枯树的枝丫一条条细细地用力向上延伸。我漫步其中,拖着对你厚重的眷恋。 看了一首你写的诗,就喜欢上了那种淡淡凄楚而支撑着希望的感觉。你把自己写成一个疲惫的跋涉者,把生命中所有的人和事都看作是你枯燥路途中迷人的风景。我沉默了,因为知道自己最终在你心里的归宿也只能是一场风景。你笑了,因为终于有人读懂了你的诗。我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可以借回家看,你点头应允。我翻箱倒柜找出自己封存了很久的写诗的本子,异常仔细地留下你的句子,自己的眼泪。捧着它的时候,我甚至依旧感觉到你温存的细腻和灿烂如夏日刺破丛林丝缕可感阳光的微笑。那个夜晚,充斥着思念。 我明白自己看着你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所以总是强迫自己对你保持距离,是太怕丧失一种曼妙的感觉,太怕珍藏不住一种纯粹的眷恋。 看着你的笑容,我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巍巍天上千尺积雪中傲然独存的那一支雪莲,深深静夜广阔苍穹中亲切可人的那一轮明月,悠悠海面万里波澜下悄悄孕育的那一颗珍珠……当我可以静静感受着你的时候,便觉得是一种幸福了。 没错,在我的眼中,你确是这样的完美无暇。 小子,或许你真的很可爱,很直率,可这些都不是成为我欣赏你、赞美你、钦佩你的理由,我最最看中的,是你毫无污染的微笑和悲伤时突然黯淡下去的目光,是你在球场上运球、传球、接球和投球时一连串洒脱的身影,是你看到黛玉葬花时温柔的神情…… 怪只能怪你资质太高,总有比别人更深一层地顿悟,所以我总喜欢缠着你说一些漫无边际的话题。和你一起杂侃,好像世界只剩下了春天,连灼人的阳光都变得柔和。 那天你突然说,可能会被换到一个离我比较远的位置,我才开始细细忖度你在我心中的地位,竟发现我已经无法离开你。你的微笑,你的热情,你的气息,你的不食人间烟火,早已成为了我生命中最灿烂的一部分,拿走了它们就等于抽去了我的灵魂。我说,可不可以不走,你只是笑。我开始使劲地眨眼睛,希望可以把你的一切都像照片一样射进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可是你真的太灿烂了,它们通通暴了光。 离开的日子真的到来得好快,我茫然得像一只受惊的兔子,静静地看着你,竟无语凝噎。你依旧望着我笑,我的视线渐渐朦胧,虽然我比你更不愿意这样。你突然把目光黯淡了下去,爬在桌上,轻轻地说了句:“孩子,看开点。”我转过身不再看你的时候,泪水沾湿了一片。 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像云朵流过天际,悄无声息。凝固的画面上残留下来的却是村庄和原本美好与恬静的一切被无情地笼罩在一片浓浓的硝烟中,让人心如刀绞。 ◎刘雯:小子,小子(2) 泪水,渐渐划过悲伤的脸颊,随风飘落的树叶,共同湿润了这个快要枯萎的季节。 She didn't have any choice but to wait for him. 和煦的风永远都和煦地吹,只是站在窗前感受它的女孩,已经渐渐模糊了身影。 你离开以后,身后的座位有一段时间一直都是空着的,我把窗帘全部拉开让阳光宣泄进来,内心却依旧冰凉。身后的座位也总是处在一个阴暗的角落等待着什么,看着空荡荡的一片,我的世界一阵坍塌。也就是到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身后从前一直存在的是一个怎样温暖的太阳。 很多东西一旦消失,连痕迹都不会留下,仿佛根本不曾存在过。只有心思纤细的女孩才会总是想起那个比阳光更加耀眼的男孩。 我伸出手就能握住阳光,却深知无法握住温暖。 小子,你一定不知道吧,每次问完你题那些被你划得乱七八糟的稿纸我都一张一张整齐地收着,还不时地拿它们出来安慰自己:我说过我们曾经很好的。 或许是怕你会真真切切地忘了我,或许是怕时间无情地把一切曾经焚烧殆尽,我决定写下一篇关于你的文字,关于我的记忆。 二月初春的清晨,你站在我面前泰然自若地摆弄自己的东西,连名字都不愿说下。这就是我们的相识。那一刻,生命的天平开始倾向我们。 三月柔和的午后,你坐在我身旁认真地研究恼人的动能定理,完全忽视了我的存在。那几秒,我感觉到你的身上有太多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四月充满生机的爬山虎下,你挂着满身汗水告诉我要保持怎么样的姿势打篮球才可爱。那几分钟,我眼镜的度数有斜率地升高。 五月妩媚的清风中,你拿着一本《时尚》杂志,顽皮地和我争论哪个模特可以称得上是正点的美女,那几节课,我们被老师骂了N次却依旧畅快地笑着。 六月炎炎夏日里,你把运动裤拉到很高的位置向我展示你饱满的腿部肌肉,脸上还不忘略带羞涩,那个下午,我捂着肚子前仰后合。 七月灿烂的阳光下,我们不小心在湍急的路口相遇,你在人潮中被挤得乱七八糟却依旧执著地举起融化着的雪糕引起我的注意,那一幕场景,不论何时想起,我的心中都溢满着快乐。 …… 或许真的是聚散苦匆匆,我们之间居然没有八月绚丽的乐章,没关系,这不是谁的错。我们的世界,注定无法拼凑出一个完美的圆。这些都无关紧要,只是从那以后我拒绝再去写一些幼稚的字迹,似乎是在一夜之间成长,当我拿着笔不停地写写划划,一下午都没有扯出一个满意的句子时,我挂着满脸的泪水放下笔,心头一阵无与伦比的悲伤。我将自己重重地摔在床上,却终于没有感到如释重负。 回忆,是生活硬砸进我们软弱心海的巨石,它旋转着,翻滚着,激起阵阵涟漪,并无情地在我们的心上划下一道道深深浅浅的伤口。而最终它们有的沉淀了,有的溶解了,有的必然浮出水面。 The worest to miss someone is to be seated by his side and know you'llnever have he. 看不见你的时候,我仰天流泪,你不会懂。 四面楚歌的时候,我想着你就会变得强大,你不会懂。 穿梭在时间的洪流,我心力交瘁,却依旧保持着从容的姿态。璀璨夺目,恣意潇洒,傲岸不屈。这就是一个完整的你,如同一阵彻底的雨,洗刷着世间的尘。 也许,我们只是太过孤单,因为无法掩藏住内心的苦涩,才顿足,彼此诉说与倾听。 可笑,为什么我总是不自觉地悲伤着你的悲伤?可悲,我们永远只能作为形只影单的躯体蜷缩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当一个角落里的灵魂不小心爱上了另一个角落里萧条的背影却只敢选择守望;可叹,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 西伯利亚的寒流席卷了整个春天,我的世界,再也无法燃起隽美的火焰。 ◎刘雯:小子,小子(3) 伤口,是岁月游走时在你我身上留下的痕迹;伤痛,是成长蜕变过程中每个人都要经历的磨难;微笑,成为了掩饰泪水最虚伪的行为;妥协,是放弃了狂傲、张扬甚至奢求之后,我们唯一做了的事。 夜,静谧地外露着安逸与和谐,其实我们都被世界成功地欺骗了,不信你闻,生活的每一个空隙里都弥漫着呛人的火药味。静谧中隐藏的暗涌,一触即发。 可怜的是我们,再也不能随意地装傻充愣向别人兜售自己的不屑,这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喜欢,思念,爱。三个多么耀眼的字节,我们真的需要吗?筋疲力尽的时候,是不需要阳光的滋润的,因为心裂开的口子太大,阳光再长,也终于无法倾泻到底。 有人云: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那么,我可不可以说:星星,是天空洒落的泪水,泪水,是我们珍藏在心底的,星星…… 滴答,是时间流走的绝唱;滴答,是思念溃烂心底的鸣响;滴答,是眼泪摔碎的声音。 你从我面前走过,表情淡然,步履坚定。树和楼的缩影在你的面庞游走,让我更加眷恋。我静静地跟在你的身后,感受着你的气息,希望这条路永远都没有尽头,希望我可以一直保持这样不近不远的距离守望着你,我的太阳。 很用心地记住了《萌芽》里某篇文章里的某段话:分开的岔路口,转向的,不只是人生。青春散场,不小心遗落的碎片,扎伤的,不只是心。思念无果,终于滂沱。 一直喜欢听朴树的《白桦林》,喜欢他像白鸽划过天际时一般沧桑的嗓音。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心疼的脸,因为他有一双和你一样迷茫的眼睛。 辰说,她听到过一句话,“千帆过尽后,所有的‘以后’都会变成‘曾经’,受过的伤害,尖锐的疼痛,都会过去的,没什么是不会被遗忘的。”美丽的句子,优雅的残忍。可是,过去的真的都会被遗忘吗?为什么人类总喜欢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马中才《我的秀秀姐》里的黄小磊明明说过:要忘记一个人,光忘记名字是不够的。更何况,我根本就不打算忘了你,这样一个剔透的男孩。 某日夜,做了一个只有你我的梦:世界突然变成一片没有尽头的废墟,我跌跌撞撞地走进一个破旧的教堂,教堂的那边,站着庄严的你。我狼狈地冲向你,跌倒在你的足下,用力地扯着你的裤角求你带我离开。而你依旧庄严地站着,表情淡定,似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归宿已与你无关。我挣扎着醒过来,月色一贫如洗,惨白,惨白。 小子,活着的确是件很悲惨的事,这一点,你比我明白。我们不得不经历一次又一次痛心的蜕变,一再背离自己当初的信仰,有时甚至忘了,该往哪里走。 那么,如果真的有梦境里那样一天,你会带我离开吗? 街上,空荡荡地回响着刘若英的《知道不知道》,有一种肝肠寸断的错觉。我低着头,轻声酝酿着每一句想要对你说的话,可话还没到嘴边,眼泪就先掉了下来。文字很散,因为心乱了。 夜深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回家,因为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时候可以像海子一样,做个“幸福的人”。寒风凛冽,我学着你的样子缩手缩脚地徘徊在迷离的霓虹灯下,凄楚彷徨。无疑,那个老人是幸福的,因为他肆意地把玩了自己的人生。 丘比特的箭没有射中你,却射伤了我,我按住血迹斑斑的伤口,丢失在你的身后。 You may only be a person in this world,but for someone you're the world。 我依旧清晰地记得你我聊天时,从不断电的快乐,却遗忘了那些粗糙的调味剂。 我依旧清晰地记得你看我留下的文字时嘴角的触动,却遗忘了那些唯美的句子。 那年那月那风那雨中有人在等,人山人海人潮人浪中醉人的笑声。 ◎刘洋:桃太郎(1) “夏天可真是漫长呀。”她闭着眼睛,嘴唇的颤动并没有被我捕捉到。我们已经呆在这儿足足一个下午了,起先是站着,看一看四处的风光,领略一下这里的乡村风情。不过说实话这里的风景确实不赖。金黄的麦子丰收在即,不远处果园里的水果发育得饱满通透,散发阵阵果香。河流在四周缠绕着缓缓流动,一条金色光滑的平面。这使得我们所处的位置成为一块高地,举目四望视野几乎不受任何阻挡。这样的情况大概持续了一个钟头,直到我们盯着右前方忙碌的拖拉机手确信这没什么好看的才决定铺两张报纸坐下来。拖拉机就停在河边上,而他却在田野里不停穿梭出入在麦浪中间最后干脆彻底消失,看起来就像是在练功。这样的天气只要稍微动动身子就汗流浃背,最后我们只得伸展双腿斜着身子半倚在粗壮的树干上。高入云端的橡树屏蔽了阳光毒辣的鞭打,我们得以在树下悠闲地喝着汽水。世界就像个闷热的蒸笼,混合着她洗发水和汗渍的味道在空气中隐隐飘散。颇受女孩子青睐的Hello kitty短袖因为出汗的缘故紧贴在身上,若隐若现。我感到体内某些东西如面团开始发酵,胃被空气充满。她的天真有时候真让人害怕,刚才要不是我加以阻拦她肯定会爬到树上去。“看到松鼠了吗?”“没有。我的意思是根本就没有什么松鼠,别再问这种三岁小孩的问题了行吗?”一阵热浪袭来,她弄得我很烦躁。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说话。温度开始下降,河水反射着破碎的点点金光,整个大地都在为夜幕将至做着最后的准备,一切进行得神秘而又悄无声息。“我得回家了,”她轻声说道。我们站起来活动了一会身子,开始悠闲地往回走。 送走她回到家时天已黑了。我觉察到黑夜潮湿清凉的气息在门外涌动,淡蓝和黑两种颜色在任何可能的地方迅速地融解调和,无处不在。屋子里光线在微妙地变化着。我不想开灯,等眼睛适应了光线的昏暗后摸索着躺到床上,躺下去的时候后背被床上的什么东西硌了一下。凉席散发出的丝丝凉意让我很受用,皮肤直接触碰到的部分感觉尤为强烈。电风扇早上出去忘了关掉,此刻正在头顶上吱吱呀呀地转着。这样的感觉不错,夏日难得的好时光。对面玻璃桌上堆积如山,像极了具有实体面部模糊的怪兽。由于不想破坏屋里的气氛我假装看不见它们。不知从何处发出轻微的响动伴着风扇冲刷气流的声音仿佛催眠曲,我却睡意全无。摸到手边上烟灰缸的位置点燃一根烟开始想入非非,脑子乱得厉害。窗外的路灯在9:00准时亮起,橘黄色灯光顺着窗沿透入房间。冰箱里还有一些剩饭,它们恐怕难以激起我的食欲,也懒得加热。我跳下床,小心翼翼踩着缝合在水泥地上的明暗交界线走到门口转动门把手,有一瞬间掌心的微汗将手粘了上去。随着“砰”的一声,只留下灯光映照的蓝色烟雾在房间内盘旋。 夜市上人声鼎沸,本就不甚宽敞的街面显得愈发狭窄,只容得下一人通过。肩膀稍微宽些的都要侧身往前挪动,彼此衣物难免触碰,便不时从人群中传出不堪入耳的叫骂声。脚下的油污因为天气缘故散发出刺鼻的酸味,踩上去有黏稠滑腻的感觉,颇似正午时分赤脚走在清亮的柏油路面上,会出现陷进去的错觉。隔着玻璃门看见平常去的那家店里已经坐满了人,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进去。最近几日的光顾老板已经对我颇为熟络,见我进来急忙微笑着走过来领我进了内间。里面人也不少,但空位子还是有的。我挑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坐下,要了两瓶啤酒独自喝起来。老板于是便不再招呼我,退居幕后拖拉机手般忙得不可开交最后彻底消失。不出所料,啤酒也是温吞吞的,打上来的酒嗝都泛着一股腥味,仿佛是打了黄油的鲈鱼从杯子里滑入腹腔。我饶有兴趣地透过半人高的玻璃隔板观察坐在斜对面的一对男女,他们夸张至极的表情和说不上来的暧昧劲让我很轻易想起我的姐姐。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她约莫二十出头,怀揣少女特有的复杂情感和魅力。有一次深夜姐夫带我们出去吃宵夜,他和饭店老板娘就结婚的问题喋喋不休,那种亲热劲激怒了我。吃完饭我冲出店门淋着小雨一个人气呼呼地往回走,他和姐姐走在后面打着伞感到莫名其妙。后来好景不长,两人果然离了婚。以至于现在每当我那单身自诩贵族的老姐姐见到我依旧会向我诉苦。这样的事情说起来倒也没什么稀奇的,世界上每天都在发生。酒瓶子很快见了底。我感觉到一阵倦意。瘦小的服务员被人问到年龄羞怯地报出十八岁;老板上小学的儿子脱得精光在空调后面的盆里晃晃悠悠泡着,我真担心他会将盆打翻摔到地上。这小子倒是有些意思,上星期趁我在门口停车的空隙跑到车上指着下面惊恐地问我为什么会变硬。沿着河边走回家,我的心里装满了水。打开门一看浴缸里的水竟溢了出来。躺在床上闻有没有她的味道。电视里播放着无聊的性广告和一个热水器公司开发的一种新型产品。少儿频道正在播桃太郎,他从口袋里掏出饭团咬了一口,又咬了一口,“冲呀,冲呀”,他们一起叫喊着冲进了魔鬼的城堡。那些东西又开始在体内发酵,我预感到它们将会在头脑中催生出一个新的想法,我势必会被它所震惊。 ◎刘洋:桃太郎(2) 我的工作类似建筑或雕像,只不过范围较窄也相对容易,将一堆密密麻麻的想法和假设按照程式逐个还原,然后规划出委托人要求的样式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提供充足的理论依据。这些人的想法千奇百怪,理由各式各样,它们构成庞大繁复的世界,迷宫般在头脑中缠绕,这正是我担心的。送走最后一位客户已经是傍晚,我疲惫不堪,头天晚上只睡了四个小时不到。有短信发进来问我弄完了么,我告诉对方得再宽限几天,最近手头的工作实在太多了。一天中的大多数时候这个寓所会被我当成是整个世界,我的目光时而随着想像力落到各个角落,白色墙壁的任意一点。而此刻我则身处一片荒漠之中,头痛欲裂一片空白。在桌子上刨出一小块空地方趴在上面打盹,我尽量不去看它们。窗外嘶嘶蝉鸣让我置身那个乡间的下午,橡树高耸入云而她潮湿迷人。我抑制住想哭的冲动并对自己这种毫无道理的行为感到费解。远处传来持续的沉闷的轰鸣声,听声音似乎在河的上游。那里是螃蟹和贝壳聚居的巢穴,耗掉了我幼年的许多时光。伸手进去在黑暗中摸索,泥土温暖坚硬而它们无处可逃。蟹黄鱼肥乘着风满载而归,撬开贝壳的嘴那里面有些什么在等着你。轰鸣声越来越近,思想的驰骋被悉数打乱。我几乎可以肯定是住在河对岸说起话来没完没了的老头子在用电网捕鱼。我打消了出去的念头,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去招惹他。老头子曾向我说起青年时代做守夜人的经历:一群喝完酒的年轻人深夜里走出房间,沿积雪的山脚攀爬上铁路,下到结冰的湖里砸洞抓鱼。“吹响口哨就安静了,搂在怀里身上的冰茬直扎手。“他穿着那件鱼店的招牌衬衫,说起这些倒显得神采奕奕。老头子曾因为改进捕鱼工具而怏怏不乐,言辞刻薄想方设法与政府作对。他一度成为此地名声在外的垂钓者,“看他钓鱼简直就是一种艺术享受,他懂得怎样与它们交流,”人们纷纷这样评价道。他们夸他,他于是把盆里装满要卖出的鱼分给他们,他们便夸他。站在窗前向屋后的河里眺望,河水涨了一些,尽管不是很明显但我能看出来。天气预报说今年的雨期会延长,期待河水涨满溢出冲上河岸淹没我的房子。我想起一个朋友,他在一家夜间开放的俱乐部工作,我决定去找他,把我的想法告诉他。 穿过糖果街闪烁着霓虹的路口,走到漆黑散发着尿臊味的巷子尽头朝右拐,便到达朋友的俱乐部。克推开门领我进去。他要开始自己的工作,留下我一个人在僻静的角落里,我几乎忘记了此行的目的。克站在舞台上穿着短裤活蹦乱跳,大学毕业他就干起了这个,每晚工作四个小时,想必工资不菲。靠墙一边的灯没有开因此我并不知道四周是否还坐有人。结束时人群鱼贯而出他被一窝蜂带到我面前。我们开始不停地抽烟进行了大约两个小时的谈话直到这里已经空无一人。“你肯定以为我在开玩笑,但事实就是这样,我真受不了她了。”“这没什么,你完全不必这么紧张。”他的口气听起来倒是很轻松。最后他走上台唱了一首老鹰乐队的歌,唱到一般突然烦躁地扔下琴朝我挥了挥手,说了声“我会告诉她的”,算是对我的告别。路上一个蹒跚学步沿街乞讨的小女孩拽着我的胳膊摇摇晃晃跟着我往前走,那副样子真让人无法拒绝。面对前方一对情侣的注视我显得非常窘迫,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用力甩开她飞快地跑回到了家。 由于一系列原因导致桃太郎率领的民间打鬼队无法按期抵达目的地。他们不断被一些鬼纠缠,西瓜太郎也和他们走散了。人手众多而粮食已经所剩无几,他们需要更多的饭团来补充能量。有一天队伍在山间被鬼王的庞大近卫军包围了,桃太郎异常冷静勇敢地指挥大家打败了鬼王的军队,不幸的是小猴却被抓走了。鬼王放出话来要桃太郎三天后带着大伙到鬼岛自首,否则就会杀掉竹姬公主和小猴。 三天后桃太郎带着小猫小鸟来到鬼岛,在和鬼王谈判时桃太郎暗自计划引出小猴合体,不料被狡猾的鬼王发现,由于无法合体他们很快被鬼王军队围成一团。竹姬公主大声喊着:“桃太郎,不要管我。”桃太郎在小猫和小鸟的帮助下逃了出来。 ◎刘洋:桃太郎(3) 带着面具和小鬼们浴血奋战的桃太郎。双方相持不下很长时间仍未分出胜负。桃太郎发现小鬼们总是盯着自己的脸于是对他们说:“让我把面具摘掉。”接着便放下剑双手去摘面具,小鬼们便趁机杀死了他。 天空像一张被烧焦了的巨大的面饼,中间豁出一个大洞,油渍和灰尘从中洒漏,泥沙俱下。云层厚重地坠在半空中,但天气依旧炎热。我走向饭店老板的车库里洗车,这些天都没怎么动过它,车子想必已经被饭店里飘出来的木炭和劣质烧烤烟尘熏得面目全非了。手机早晨起来没有开因此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他们晚上收摊迟,现在肯定还在睡着。我花费了大约半个钟头将车洗刷得一尘不染。在门缝里留下纸条说我明天过来开车。 我想写瓦蓝的天,风轻云淡日光倾城。可惜天气并不受人控制。回来沿梯子上到屋顶,身体的重量使脚下的木头干脆地崩裂,我真担心它会着起来。云翳变得愈发浓厚,臃肿而混沌,又似乎是苍亮的。很多东西在变幻着。低矮的爬山虎稀稀落落伸上对面的围墙,再往上可以看到楼层里的男人探出头来打电话,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视线尚未伸展便被楼层和巨大的广告牌遮挡,灰色的墙壁和天空,闭上眼睛就要分不清。有人正在将云层打散,传来时而沉闷时而脆亮的声响,真是愚蠢至极。河水还不见长,近日连续的高温恐怕蒸发了不少,水位又开始下降。也许过了明天我们会到乡下定居,和当地的居民一起参与劳动,收获五谷,将麦粒磨成堆起的面粉,多余的土豆埋入地下烂在土里,谁知道呢。 晚饭后一切收拾妥当,我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内心某处变得十分奇特,那些东西无孔不入兴高采烈地来回穿梭着,有水流的声音潺潺作响。她进来得悄无声息。此前我们走了两个小时的路,沿河岸走到堤坝上那间废弃的小型观测站旁,又走了三条街道的距离然后在霓虹下分手。这期间隔壁花店的小儿子携同他那说话怪里怪气的厨子姐姐跟了我们整整一条街只为了推销他们手中种类繁多的钥匙扣和自己印刷的报纸。我盯着露出的双手装作没有看到她。电视里桃太郎正在变身,二代时可以变成不死鸟神,金太郎站在一旁哈哈大笑,他当着竹姬公主的面变出了白虎神,桃太郎脸上流露出不同一般的白痴表情。她问我:“为什么克的绰号叫做‘飞鸟’?”“没听过,我不知道他有这个绰号。”过了一会她坐到床沿上,点燃了一根烟,用几乎恳求的语气对我说:“把电视机关了行么?求你了,把电视关了做。”由于背对着我,看不清表情,不确认她是否在哭泣。我便向她描述起搬到乡下后的生活,还说如果她愿意的话可以连那些书籍一起带去,我们会专门盖一间房子供她从田间归来后阅读。她默不作声地靠在床头,仿佛要特意摆出那个午后靠在橡树下的姿势。夹烟的手指在香烟燃尽时忽然猛地一抖,从床上跳将起来,像极了刚恢复知觉似的声嘶力竭地嚷嚷:“你这个变态,你这个魔鬼!”然后以极快的速度冲出房门迈着轻巧的步子离开。 桃太郎再度出现在多露的黎明。为了找寻公主的下落流落到一个长满杂草的山洞内;疲倦至极于是昏睡过去;睡梦中他口渴难耐于是睁开眼便看到眼前的公主;喝掉公主带来的汽水于是桃太郎的身体迅速膨胀,变成了一头怪兽。天空的颜色由深变浅,好像谁放了一场火,留下清冷的烟灰被水流洗刷,越冲越淡,浓烈鲜亮的画面开始在其中呈现,不断变换又迅速消失。在这之前夜的味道尤其浓,堵得人喘不过气。你在一片炙热口舌干燥中醒来试图重新睡去未遂,找寻到冰凉玻璃杯中的凉开水饮尽。喝掉汽水真的会变怪兽么?此刻你拿起被她搁置在窗台上多日的书本,翻开来还在酣睡,安静又美好。你忽然想起,那是你们所能拥有的一年中最为迷人的黄昏。 次日清晨我推开门,屋外异常安静,夏天的早晨鸦雀无声。雨水开始降落,路面闪亮湿滑。我顺路往上走了一段,在一家没有见过的店门前停了下来。雨幕中一辆早班巴士缓缓开进在我身后摇晃着停靠。随着车门“咣当”一声打开,一群从车里涌出的人撑开伞,喧闹着在前方的雨中分散开来。 ◎曹兮:十一月分开旅行(1) 十一月,一个满是颓废的季节,对于学文的颜薄来讲,多多少少的会有无病呻吟的冲动。 今年的十一月也会是一样。 她知道自己也老大不小了,但却无法抑制在这个独特的季节里由无奈产生的冲动。宿舍的女生们每到这个季节一个个打扮得活像校外站街的女人,浓妆艳抹的,偶尔还能喷上从别的寝室里借来的所谓的从法国进口的香水。颜薄讨厌香水,一是因为她对香水过敏,二是因为那种东西不过是对丑陋的掩饰。 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颜薄一大早就离开宿舍躲进图书馆上网,她静静地想着宿舍里的她们一脸无上荣耀的表情,食指略有些颤抖的按下,接着,浓厚的香味瞬间在狭小的屋子里传播开来……她不记得从哪里听说的,法国人之所以喷香水是因为他们不经常洗澡。 想到此,颜薄都会坏笑一次。 傍晚,颜薄才回宿舍。进屋前,她深呼一口气,快速地推开门,冲到窗户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窗户,然后大口大口地呼吸。 “简直就是谋杀!” 缓气期间,她重复这样一句话。 当颜薄庆幸自己没被香味熏死时,她又开始厌恶这样的自己,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阻止这种无意间的谋杀。其实,也不是没说过,只不过被她们当作玩笑……都这个年龄了,谁还不喷点香水呢? 香味散尽后,屋里只剩下冷空气和残阳,还有发愣的颜薄。 她看着楼下结伴而行的那些女生,窃窃私语,笑不露齿,和在宿舍里大大咧咧的样子截然相反,感觉就像是秋天里发情的母狗,一反常态,不再恶狠狠地防着其他的公狗,而是静悄悄的,炫耀身上的毛色和费洛蒙的味道。 颜薄喜欢这样的想法,虽然不好听,但至少把人归为了动物,是自然的一部分。“即使是高级动物又怎么样呢?不还是动物吗?”她常常在十一月以批判人类的方式自嘲,“这个世界里只有人会蠢到把自己孤立成为高级动物。”这句话是她挂在嘴边的名言。 一会儿,颜薄晃了晃脑袋,拍拍脸,恢复正常…… 颜薄给自己这种无聊的状态定义为“深秋抑郁症”,她知道,再不解决现状,瞎想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占领她的脑瓜。 “颜薄,你看见我那瓶卸妆水了吗?”“宿花”大姐满脸哀怨地推开门,颜薄一看就明白她是幽会失败了,每年都是这样,似乎注定了,“宿花”大姐是要在这个季节失恋的。 没等颜薄回答,她就径直走到自己的床铺,死猪般扑倒,也不卸妆也不言语。 “第五次了吧……”颜薄边翻书边数着“宿花”大姐的“恋爱史”。 “损人的家伙。” 和有人比起来,颜薄还是喜欢空荡荡的屋子,虽然寂寞,至少能够证明自己是因为没有人在才寂寞的。 忽然间,她羡慕起高中的自己,可以无缘无故地寂寞,没有悲伤,没有痛苦。她把那时的自己称为疯子。 回忆像秋天的落叶,无时无刻无处不在,却又往往被忽视掉,因为知道它不会再让自己回到从前。颜薄并不在意,她仅当那些没了模样的是自己看过的电影,一场一场的。 对于回忆,她觉得,少了些什么…… 风拂过她手中的小说,一张张爬满方块字的纸快速地左右摇摆,像是躲猫猫的小孩在庆贺自己没有被找到一样。 她没有再深想,她知道那不属于自己,也不该是自己的。 “当自己曾拥有的将不再拥有,唯一要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如果到最后记都记不住,那就当从未有过……”颜薄习惯用这句话来概括自己的从前,她不常回忆的,偶尔会想想因为车祸和自己永别的父母跟一个叫作吴卿的男生。 父母没什么好想的,因为颜薄的父母都讨厌她是个女孩,连起的名字都带着深深怨,颜薄,红颜命薄。 但她很喜欢吴卿,她当他是另一个自己。 ◎曹兮:十一月分开旅行(2) “老婆,接电话!”刺耳的铃声把她带回现实。现实就是颜薄已经结了婚,和一个才见过几面的上班族。 “羡慕死你了,你老公天天打电话。”她听着宿花大姐的话里带气,颜薄笑了笑,推开门,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接了电话。 颜薄和他是在前两年的毕业典礼上见的第一面,那时候她才大二,他刚巧毕业。 她记得,那是个烈日当空的下午。颜薄引以为傲的头发在阳光下如金发般耀眼。 无意间的停留与擦肩而过,他在她身旁附着耳朵说了句:“像阳光一样。” 她明白她会喜欢上这个人,因为他的微笑和自己的很像。 他说完后,便又笑着离开。害她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高中时代……曾经,吴卿在高中的时候也说过同样的话。 今年的暑假他们结的婚,明年她就该毕业了,通话的时候她突然想起这是最后一个属于自己的秋天。 “那个……寒假我想去旅行......”对方刚要说话,颜薄又补了一句,“我自己一个人去。” “记得早些回来。”话语里带着轻笑,她知道他是同意了,她舒口气,还没缓过劲,突然又来了条短信。 “别被人拐走了......” 颜薄震了一下,迅速地合上手机,她不想这趟旅行的目的这么快地暴露,她想见吴卿一面,最后一次。 A城,在颜薄尘封的记忆里被定义为吴卿的城市。 颜薄游荡在大街上,行李箱划过柏油马路的刺耳声让她以为自己是在梦游,她停下脚步,大口大口地呼吸她所熟悉的空气,想让大量的潮气浸湿那段枯萎了的记忆,她渐渐清醒,自己是到了A城。 人来人往,车走车停,“一切都没变......”蹲坐在公共汽车站牌下的颜薄满意地点点头,这里的一切都留有他的残影。 突然看见人群里熟悉的面孔,不曾熟知的记忆瞬间在脑海里快速地闪过......接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那张脸。 她明白该去哪里找他,她也知道只有酒吧那种地方最适合他,因为他喜欢夜,喜欢城市里花花绿绿的灯火。 透过玻璃窗,她看到令人遐想的灯光,柔和的打在吴卿的身上,浮起了一层光晕,俊俏的脸庞带着她所熟知的笑容,也是和自己一样的笑容,颜薄笑着朝他挥挥手,吴卿惊讶地愣了一下,随即放下手中的杯子走了出来,他推开门的瞬间,她看见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带着的戒指。 “我来看看你。”抢在吴卿之前,她开了口,她是不习惯熟人间见面什么都不说的,其实,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她也真的只想看看他。 他挠了挠头,觉得这一切像是梦一样,“呵呵,你那么想让我记住你呀!” 但颜薄知道,他迟早会忘记。随着时间的冲洗,自己便会慢慢淡在他的记忆里,一层一层的,直至变作空白......而当多年以后,彼此再次相见时,他会怎么想都想不起关于她的种种,在脑海里的,只是片可怕的空白,而她自己呢,却可以面作坦然,对着他嫣然一笑,像是嘲笑般的语气说着:“哟,故人相逢......” 当然,这些不过是见面后对未来的遐想,她就是这样,总是将以后的事都想好。 只是这一次就只能是遐想了。 “请客,我要吃米线。”颜薄将笨重的行李箱递了过去。 “是去东街的还是西街的?” “东街。” 两个寂寞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街口的拐角处。 她要的这场旅行,正在进行中…… 她对面前的东西不是很有食欲,虽然很喜欢,但不知为什么,却咽不下口。 “不喜欢了?”吴卿坐在他身旁掰开一次性木筷,大口大口地将粘满红油的米线送进口中。“对了,当初,你怎么那么喜欢米线,天天吃都不腻。” 她听着他的罗嗦,掰开手中的筷子,一点一点的将自己喜爱的东西送进嘴里,咀嚼着,她感叹如今的味道居然还和多年前一样…… ◎曹兮:十一月分开旅行(3) 从前,颜薄喜欢吃巧克力冰淇淋,那时吃一杯那样的冰淇淋是一种奢华的行为,现在,她可以用自己赚来的稿费买上一桶的冰淇淋;曾几何时,她如此依恋比自己大很多岁的地理老师,现在,她可以将这种依恋完完全全地放在自己老公身上了…… 可不论再怎么样回味,再怎么想要当初的调调,却从未回到从前,因为时间从来就不能回到从前,就像他们的爱情。 颜薄沉默地吃着,就像是在吃掉曾经。 “你怎么喜欢吃米线呢?”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人,吃着同样的米线,问着同样的话……记忆最后一次播放他们在米线馆里对话的情景, “一碗米线的爱情。” “你编的?” “不,地老说的。” “就那个非主流大姐?”略带些稚气的脸旁沾上了油星 “说啥呢你。”她将筷子一搁,不高兴地噘起嘴,“我受伤了!” “死,你个恋母癖!”他又大口大口地吃着碗里残存的米线。 “你管我。”白皙的双手叉到了腰上…… 瞬间,停止…… 回忆的屏幕上黑色的“The End”宣告着这段记忆的永不可重复。 旅行像是蒙太奇,减来减去,却少不了回忆。 吃完饭,他带着她来到了附近的公园,高中的时候,他们经常到这里荡秋千。 公园里的秋千很矮,是专门为小孩设计的,但她仍喜欢蜷腿勉勉强强地坐在秋千上,她之所以想要荡,主要在荡起那一霎那,会有飞翔的快感,就为了那一瞬间,她可以逃一天的课。 “怎么都不太说话。”年头长了,铁链摩擦着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不会真的就只是来看看我吧?!” 他点了支烟,开始吞云吐雾。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老觉得这对于远方的某个人来讲这叫做越轨。公园里的光不很安静,但却正巧照到了颜薄脚前的一片空地上,像是习惯性的,她停下摇晃,伸出双手,将拇指交叉,让其余的四指舞动,一个有着两只头的鸟便在地上摆动着翅膀。 “真笨,大拇指应该重叠才像一只鸟。”他仍继续着吞云吐雾,还一边给她做示范。可她很快就撤回了手,伸直了腿前后摇晃。 “吴卿,你听没听过比翼鸟呀……” “什么?”吴卿反倒陶醉到手影的乐趣里,手势不停地变着。 “它只有一只翅膀,要飞的时候,必须一雌一雄同时飞才可以,缺了一只,就不能再飞了……” 良久,他都没有说话。 “这问题真简单,再找另一个不就能飞了?” “你怎么不去死呢!” 其实,她只是想让他明白,她和他曾有过爱,就像比翼鸟一起飞一样,可他却不懂。 颜薄觉得这样就够了,强迫他回忆起那些老了的旧了的、酸都要酸掉牙的事情简直和香水谋杀没什么区别。 只一夜的旅行,她已觉得满足,她得到了她想要,即使什么都没有,至少她知道他看似忘记了他们之间有过爱…… 吴卿不是不明白,只不过,他看见了她无名指上的戒指,牢牢地嵌在那里,仿佛一个男人强硬地看住了她的心。 他很爱她,即使在她上大学前他跟她讲了分手,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说,但他隐隐约约觉得她不是属于自己的,哪怕他当她是另一个自己。 就像是比翼鸟,都觉得彼此就是自己,互不分离。 可比翼鸟不是童话里的雨燕,它是要停的,是要分开的,就像现在的他们。 现在,他们用嬉笑来掩盖心中的伤痛,仅当这是场故人相逢…… 欢笑过后,她起身拍了拍裙子,撩开飘到眼前的发丝,悄悄地说:“我要离开,送我去地铁站吧。” 吴卿掐了烟,点了点头。 悲伤在延伸,就像他们的背影,长长的像要盖满整个人行道。 “不再留了?我还想给你买盒冰淇淋呢。” ◎曹兮:十一月分开旅行(4) “不了,以后再说吧。”第一个谎,她觉得说得是如此的轻松不带有压力,她觉得自己应该要说三个谎,这样,今天的一切就会成了真理。 “结婚了?”快到地铁站,他问了一句,颜薄感到了困难,她有些张不开嘴,只是盖住了右手,摇摇脑袋。吴卿又点了支烟,他也知道,这是个谎。“哎呀,到了。”话说着,就已到了地铁的入口,秋风开始作怪,在两人的心上狠狠地揣了一脚,很疼很疼,他们彼此都感应到了。 “我……走了……”她拽过他手中的行李箱,想要离开,他笑了笑,仍是那一贯的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此时此刻,她却恨这个笑容,“我会再来看你的。”第三个谎,她转过身闭上眼,泪水差点就流了出来。 “喂喂,别说得像是给谁上香似的。”吴卿不自主地抓住她的手臂,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放她走,即使他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能留的就别再留,可他明白这已经是最后一次见到她,她不再属于自己,“下次再来,我请你吃哈根达斯。” “有病!贵得要死。”颜薄勉强地笑了,但她没有转过身,她不想让他看见自己在流泪。“我走了。” “再见。” 没有回首,没有拥抱,没有热吻,恍若一场还会遇见的离别,平静而自然,却又隐隐的带着一丝丝的不安和不舍,没有谁能体会到,他们只以为这种痛苦只有自己知道。 每个人都有最爱的人,而那个你最爱的人却往往不能陪你走到最后。 他们一直都这样以为的。 地铁上,颜薄突然摸到了外衣挎包里有东西,他知道是他的,掏出来才知道不过是用了一半的龙舌兰味道的纸手帕。 她又笑了,笑的妩媚而心酸,她不想忘记。 地铁快速的,无声息的,带她来到了城市另一端,她的家就在这里。 推开门,她看见了那人脸上的泪痕,和桌子上绽放着的玫瑰。 闪过他身边,颜薄闻见一股特殊的香水味,那是她很喜欢的品牌特有的品种,缠着老公很多次他都没给她买。 她知道他是不会给自己买的,恍恍惚惚,她又知道了些什么…… “发什么愣呢,小白痴。” “我累了……”她一下扑进他怀里,将龙舌兰的气味蹭到他身上。 “你身上怎么有龙舌兰的味道?” 她慌忙抬起头,轻轻地对上那张还没闭着的嘴,“你闻错了,那是玫瑰的香味……” 转身进屋的时候,她瞥了一眼玫瑰和桌子上的半包纸手帕。 “你喜欢分开旅行吗?”快要睡着了,他对她说。 “喜欢……” 第四个谎,颜薄觉得很没有必要,因为他们都不喜欢这样的旅行。 十一月,早已过去,现在是一月。 ◎郭龙:无尘剑殇(1) 一 少年轻轻拭了拭额前的汗珠,重新将背上的行李紧了紧,随后嘴角扬起可爱的弧度,绽放出快慰且自足的笑容。顺着山路,再过半天就能抵达师门了。威严的师父,慈爱的师母,和善的师兄弟,还有师父唯一的女儿、那个自己打小就偷偷喜欢的小师妹,再过半天,就都能见到了。“泥人,不倒翁,还有这个桃花发簪……看到这些小玩意儿,嘿嘿,小师妹保证开心得跟鸟儿一样。”少年嘴角又浮起一丝浅笑,带着些许青涩的甜蜜与患得患失,在晨曦的微光中弥散开来,甜美如幼童。 这座山巍峨峥嵘,高险无比,远远看去,宛如一柄倒转剑柄、直刺青天的利剑,令人望而生畏,正是名满江湖的“铸剑山”。 山得此名,只因山上的“铸剑派”。顾名思义,铸剑派以铸剑独步江湖,所铸利剑非金非玉,销铁如泥。得到铸剑派之剑乃武林中人共同的梦想,因为那是身份、名望与力量的象征,所以江湖中凡有名气者,都或明或暗地觊觎,甚至甘冒丧命的危险上山盗剑。然而铸剑派守卫极为森严,对盗剑者一律格杀,因此非正常途径流入江湖的剑屈指可数。 铸剑派现任掌门人宗万剑当真是才能卓越,全心研究铸剑三十年,竟然找到了铸造“灵剑”的方法。半年前,宗万剑召集全体门人宣布了此事,并起名“无尘”,取“濯天下之污秽,独收清澈”之意,又命少年和其他几个门派精英下山寻找“自然精华”,而他则亲自去铸剑山绝顶聚集天地灵气。五个月后,少年没打听到任何消息,正自忧心,忽然接到了师父的亲笔书函,称灵剑已成,速回庆贺。少年马不停蹄地赶了回来,在这一天的清晨到达铸剑山脚下。 少年敲响红木大门的时候已是大日西沉。苍山如海,残阳把天穹一角染成血红。 “瘦猴儿,开门啦!”无人答应。 “瘦……哈哈!陈师弟,开门,我回来啦——” 还是没有人答应。少年觉得奇怪,伸手一推,二丈高的大门竟然呀地一声向后倾倒,摔在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沉抑声响。 随后,少年惊呆了。 过道上满是残枝落叶,鸦屎鸟粪,还零星洒着已经泛黑的血!怎会这样?莫非……少年脑门一凉,一颗心不知沉到了什么地方。他怪叫一声冲进大门,奔过前庭,奔过别院,奔过后堂,一直奔到后院,像发了疯的野兽那样野蛮而又无助。他骤然加剧的心跳如鼓点般铿锵有力,而他浑浊的呼吸,像极了濒死之人发出的绝望呻吟,仿佛是对人世的扣问与声讨。 昔日整齐别致、花草相映的庭院早就狼籍不堪。师兄弟们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着,连全尸都属少见,已经开始腐烂,师父与师娘的尸体更是被糟蹋得残不忍睹。师父血肉模糊、唇角尽裂,师娘双眼被挖、表情扭曲,二人死前所受的折磨与痛苦可见一斑。 少年瘫倒在地,咬住手掌呜咽起来,声似梦呓,低若游丝。不多时,鲜血便顺着唇角流下,坠落在地,一滴,两滴,像凌空盛开的诡异红花。 少年突然猛窜而起。他还没有看见他的小师妹宗飞妍!他张口大呼,奔前奔后,仍是没有找到。一瞬间他竟分不清自己是悲是喜。 当然,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柄刚刚铸就、名为“无尘”的灵剑。 富丽堂皇的殿堂到处充斥着尸臭。浓烈的血腥味让少年觉得分外恶心,腹中剧动犹胜翻江倒海,喉咙一甜,终于忍耐不住,秽物自口汹涌而出。 少年掘坑将师父师娘、以及师兄弟们埋葬。此时正值仲春,桃花本应开得正艳,却不知为何,漫山遍野的桃花一起飘零而下,纷落如雨,盖住了这上百座新坟,浓墨重彩地点缀了他们的死亡,似乎在印证着生命的无常与善变。少年缓缓抽剑,在臂上清清楚楚地刻下“报仇”两个字。鲜血汩汩而流,触目惊心。 望着桃花,少年怔怔地想,这些艳丽不可方物的小精灵,还不及她可爱…… ◎郭龙:无尘剑殇(2) 少年大哭一场。此后,他的双眸干涸了。 他仔细寻查每一个角落,意欲找到一些仇人的蛛丝马迹。十天后,他终于瞥到一枚嵌入柱子的暗器。此暗器呈梅花状,栩栩如真,几片娇柔的嫩瓣姗姗可爱,细蕊尤其动人心魄,其毒性却是见血封喉——这是持江湖牛耳的落梅山庄独有的暗器。 天边的一抹血红,格外妩媚。 这一年,少年十七岁。 二 铸剑派惨遭灭门一事不胫而走,震惊了整个武林。人们为神剑尽殁深感惋惜的同时,却没想到,一个少年在这场浩劫里逃出,正在铸剑山绝顶发疯一般地练剑,不分昼夜,不惧寒暑。原来少年在整理师父遗物时发现了一本剑谱,世人只知铸剑派以铸剑闻名遐迩,冠绝宇内,却不知其门中另有一套世代相传、天地为之变色的可怕剑法。只因修习此剑法极易迷魂失心,变成名副其实的“杀人机器”,创派伊始即有门规严禁修炼,由掌门亲自保管。然而少年身负血海深仇,他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把诸多事端抛于脑后。 少年拼命地练剑,却要在夜里忍受噩梦的煎熬。起初,他梦见的是自己的师兄弟。他们个个五官糜烂,四肢不全,面目狰狞地扑上来,在他身上撕咬。即使在梦里,他也吓得几乎窒息。虽然他手中有剑,但他又怎么忍心向自己的师兄弟们出手?但终于有一天,他不再感到不忍与痛心了。他心无波澜地出剑,看着师兄弟们粉身碎骨。血肉横飞的一瞬间,他竟然有种酣醉淋漓的快感。 后来梦见的是自己的师父与师娘。他们维持着死前的模样,把他绑在烧红的铁柱上,用只剩枯骨的手掐他的脖子,掏他的心肺,恐怖至极。少年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父母,是师父师娘收养了他。十几年来,他们一直对少年视如己出,而少年也一直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亲生父母。这世上,还有谁比自己的爹娘更亲?然而,渐渐地,渐渐地,他连向师父师娘出手都没有丝毫迟疑了。 再后来,他每次练剑,都能看见自己的师父师娘和师兄弟。他们向他和善地笑,一如从前,他却能在他们惊愕、诧异、悲痛、绝望的眼神中闪电般出剑。虽然刺的是幻影,但和亲手杀死他们,又有什么区别? 再到后来,少年连自己是谁都忘了。这套剑法竟然可以洗去练剑者练剑初衷以外的一切意识!也好,人若无名,便可专心练剑。 少年的心越来越硬,血越来越冷,眼神也越来越冷漠,蛇般犀利,鳄般无情,狼般凶残。唯一不变的,却是左手臂上那触目惊心的“报仇”。它们就像一个吞噬理智与本性的魔鬼,在那一天悄然入驻他的内心,盘根错节,久而弥坚。 但仍有一个人让他梦萦魂牵,午夜时自记忆最深处悄悄复苏。朦胧中宗飞妍的脸美得如同翡翠染霜。她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看着他,眼神里有痛惜,有幽怨,也有责备。他害怕与她对视,但不论他如何努力如何挣扎,始终无法把目光移开。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噩梦。 这套剑法,名叫“玉碎”。 一转眼就是十年。他由当初的少年长成挺拔伟岸的青年。玉树临风,气宇轩昂。 玉碎剑法共分七层,前六层少年均以习得,只是修炼第七层需要灵剑相辅,可无尘剑十年前就已失踪,所以他最终无法抵达玉碎剑法第七层“剑心通明”的化境。 但青年有绝对的自信,凭自己今日的剑术造诣,即使大功未成,也已天下无敌。 是夜,青年在铸剑山绝顶独立良久,而后解剑乱舞,剑气纵横驰骋,大开大合,将地上的积雪激荡得满天飞舞,一如十年前飘零而落的桃花瓣。 清晨,青年负剑下山。大风飞扬,将他的衣袂吹得猎猎作响,声如裂帛。 三 青年马不停蹄,径直向落梅山庄赶去。他的目的很简单:报仇,夺剑,以及打探小师妹宗飞妍的下落。他曾经发过誓,要血洗落梅山庄,鸡犬不留。 ◎郭龙:无尘剑殇(3) “十年生死两茫茫。十年过去了,她如果还活着,也是日日夜夜想着自己的师兄,渴望他快些来救自己吧?” 青年独自一人坐在客栈的角落里饮茶,暗暗缅怀。 日子多像这杯中的清茶啊,那样的单调,那样的乏味,却只能一杯一杯地喝下去,无法停止。师父师娘和师兄弟们早在他的记忆中覆灭,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至今下落不明的小师妹。他在心中不知默念了多少遍,即使碎尸万段,也要找到自己心中这最后的守望。 想到宗飞妍,他不禁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剑。 而此时,客栈里的其他客官早已跑开,甚至连店小二都不知跑到了哪里。 没有人敢在挽花派和玄天门火拼的现场逗留片刻。 除了落梅山庄,挽花派和玄天门是江湖中势力最大的两个门派,十年前便堪与铸剑派比权量力。自铸剑派覆灭以来,他们少了一个强劲的对手,更加紧壮大自己的羽翼,势力只增不减。两个门派都忌惮对方三分,几十年来虽无过厚的交情,却也一直相安无事。最近双方却结下了不能和解的梁子,每次见面,都要拼个你死我活方始罢休。这一日,两派中的几个好手在这家客栈偶遇,还没打过照面便已破口大骂,随即纷纷拔剑抽刀,厮斗起来。 但闻刀剑相击声叮当不绝,震人耳膜,足见双方的内力修为皆是不凡。拼斗中断断续续有人喝骂: “玄天门的弟子行事向来光明磊落,怎会染指宗姑娘?” “放你娘的屁!白冠杰平素在江湖上行侠仗义,落了一身美名,不想竟是沽名钓誉之徒,真是死有余辜!” “哼!只凭几句片面之辞就害死了大师兄,玄天门迟早要血洗挽花派!” “夸口!我们已经联合了落梅山庄,到时候打上你们的老巢,救出宗小姐。在如山的铁证面前,看你们如何狡辩!” …… 正所谓“刀剑无眼”。两派火拼,闹烘烘的,下手哪有准头?一个华服男子奋力挥刀,被对手剑气一带,偏了方向,径直砍向青年的脑袋。眼看青年就要死于非命,蓦地里青年伸出左手二指一夹,先前开山裂石的刀势居然立刻土崩瓦解!白晃晃的刀停在半空,任凭那华服男子如何用力,竟始终挣不开这两根手指,而青年的右手,兀自端起粗碗,将清茶缓缓送入口中。 这个时候,他在想九岁那年,自己和小师妹偷偷跑出师门,结果迷了路,在山野间共度了一夜…… 一干人等不由地停了下来。没有人想到,这个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青年竟有如此神技!再细看他的容貌,但见剑眉斜飞入鬓,脸孔刀削斧砍般轮廓分明,宛如海岸线,的确英姿飒爽;然而眼神空洞,表情僵死,浑身散发出浓烈的死寂与晦暗,和行尸走肉几无二致。数十个好手一起打了个冷噤。 “宗姑娘是谁。”青年的声音也是一片死寂,毫无波澜,让人不寒而栗,又因为十年来一直寡言少语,听起来更显含糊难懂。 众人一怔,都不知如何是好。默然半晌,一个魁梧的汉子首先开口,却只来得及说出“阁下是”三个字就一命呜呼了。临死前,他只看到眼前白影一晃,而后喉间一凉,跟着便浑身软绵绵的使不出力气,意识随之消失。其他人见他出手快如鬼魅,一个个吓得丢心丧胆,脚底生了跟似的动弹不得,连逃跑都忘了。 “宗姑娘是谁?” 众人开始发抖。 “宗……宗姑娘是我们挽花派掌门的女儿,也是……落梅山庄少庄主的妻子。” “芳名。” “宗……宗……飞……飞妍。” 因练玉碎剑法,青年心中早就一片死寂,这时却也忍不住微微一颤。众人见他忽然间心神恍惚,周身破绽大开,正寻思下手,青年却在这雷鸣电闪的一瞬恢复如常。众人想到自己的性命仍然只在弹指之间,又是心惊,又是懊恼。 “她在哪里?” “被关在玄天门。她被玄天门的大弟子白冠杰染指,后被掳走……我们已经杀了白冠杰为她报了仇。”说这话的,显然是挽花派的弟子。 ◎郭龙:无尘剑殇(4) “胡说!你……你血口喷人!”玄天门的弟子情急之下,纷纷呼喝,却连一个粗字都不敢讲。谁不怕这诡秘的青年相信了对方所述,来寻自己的晦气?众人不约而同地朝角落瞥了一眼,却惊讶地发现,青年已经没了踪影。 他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到接连不断的惨呼声突然响起。他们赶紧抽刀拔剑,却在还没握稳兵器的时候,就十分不情愿地倒了下去。 弹指间,数十个好手尽殁于此。而他们的尸体,有的穿心,有的贯肺,有的眉间多了一点殷红,有的后脑裂开一条细缝,竟无一人死因相同。 青年却又飞回角落,缓缓饮下最后一杯清茶。 四 青年纵马赶往玄天门时,罡风北渡,天下起鹅毛大雪,碎玉流银,美不胜收。奔马疲惫已极,累死途中,青年弃马,莽苍踏雪行。 抵达玄天门的时候正值深夜。远远望去,黑暗中亮着几粒灯光,让人心中禁不住地泛起一缕温馨,惑得人心痒。十年来青年一直过着幽闭的生活,长期的与世隔绝教会他用怨恨养活自己,但心中那片最最柔软的地方,却是不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看见这万丈黑暗中的一点光明,青年不禁心中一动,记忆似雨后的笋寸寸拔节,紧跟着他匆匆的脚步一路疾奔。曾几何时,他也拥有过这样的生活,和小师妹安静而无知地成长,却被那场突来的变故捏得支离破碎…… 心是颤抖的。安宁的生活排斥他的同时,也被他以另一种更加绝望的方式排斥着,所以双放一直无法相互理解和原谅,只能用强烈的抗拒彼此折磨。 青年打破了这里的安宁。 他本打算在玄天门里细细查探一番,却没有想到,玄天门上上下下都已剑拔弩张,似乎知道他会到来,提前做好应战准备一样。虽然他剑法通神,但毕竟初历江湖,于世道人心、阴谋诡计全然不懂,无意中闯进了对手设下的陷阱。 黑暗中突然跳出三个人,一个字不说便挺剑刺来。这三人身手矫健,出招精准,显然是门派中的精英,但青年剑光一闪,他们立刻就变成了无惊无惧的死人。 青年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暴露,正要隐遁,黑暗中又跳出五人与他拼斗。这五人的身手较前三人更强,青年出了七招才将他们杀尽,但这个时候,大批玄天门的弟子已经从四面八方潮水般涌来,他青年团团围住。 “果然不出掌门所料!”混乱中不知是谁高呼一句,而后众人同时喝骂,声势浩大,甚是惊人。 “你是什么人?是落梅山庄的还是挽花的?” “为什么平白无故杀我门人!” “说!否则乱剑把你砍成肉泥!” …… 一干人等兀自喝骂,青年却始终不动声色。喝骂了一阵,见他并不回答,甚至连看都不看自己,简直就是对自己的蔑视,众人心中都甚为恼怒。但听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压低声音说:“杀!” 众人接到了命令,高呼狂啸着聚拢而来。 青年头都不抬。剑出。人落。 众人万万想不到青年有如此通神的剑法,不由得一惊,但随即想起自己的同门死于非命,立起同仇敌忾之心,更恃多无恐,疯狂地围歼起来。 青年的剑飞舞起来。好一场惊心动魄的杀戮。 当那颗头颅高高飞起的时候,青年突然心生诧异。那一日,他已经将客栈里的人杀尽了,绝不会有人可以先他之前赶回玄天门报信,那么今日夜探,怎会遇到这么多整装待战的弟子?更何况,宗飞妍分明是铸剑派掌门宗万剑的独生女儿,怎么成了挽花派的小姐,又怎么成了落梅山庄的儿媳妇? 思绪微微一乱,玉碎剑法的光芒立刻减弱了几分,围歼的玄天门弟子当即把握住这雷鸣电闪的一瞬,招招进逼,混乱中竟然刺伤了青年的左臂。 而青年却丝毫不予理会。他眼前晃荡的,脑里浮现的都是他的师妹宗飞妍的身影。在赶来的路上他也曾想到过,或许这个名叫宗飞妍的女子并不是自己念念不忘的师妹,只不过是个巧合,姓名相同罢了,但他仍然无法停下自己赶往玄天门的脚步。即便只剩下一丝希望,他也绝不会放弃。 ◎郭龙:无尘剑殇(5) “我还要救师妹。” 青年的剑意突然大盛,宛如火炬发出了万道光芒,刺来的数十柄剑被冲腾的火舌瞬间吞噬,然后火舌继续扩张蔓延,把持剑者的身体扯得支离破碎。青年用力一跳,从众人头顶上面飞过,窜上屋顶,无数柄剑朝他身上招呼,都被炽热的剑光消融得无影无踪。 他站在屋顶,抬眼四顾,黑暗之中影影绰绰的尽是房屋,少说也有数百间。藏匿师妹的地方自然是绝对隐蔽,自己孑然一身,又受人围歼,想找到她,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举首眺望,但见夜空渺远,飞雪骤落,心中不禁一片寂然。 这座大屋足有四丈多高,在场的玄天门弟子无人有这么高的轻功修为,只能站在地上连声喝骂。 “站得那么高,是害怕了吗?” “兀那王八,快快下来受死!” “你到底是挽花派的还是落梅山庄的?说什么‘玄天门掳走了宗姑娘’,一派胡言!” “你杀了我们近百个兄弟,定要你血债血偿!” “你能将这么多人杀尽吗?不如自戕了痛快……” …… 青年突然觉得手中的剑好沉,眼皮也好沉。如果不是为了寻找师妹,他真想躺下来好好睡上一觉!十年来,为了练成绝世剑法,他每一天都起早贪黑,把自己当作一部机器,从来没有觉得累过,而此刻,他竟然觉得累了。 正在这时,先前下逐杀令的男子和两个少年同时起跳,男子在上,少年在下,待一跃之势将尽时,男子正好踏在了两个少年的肩上,而后双足使力,借二跃之势,才终于跃上了屋顶。 男子刚刚站稳,立刻就挺剑杀来。青年的剑徒然又慢了下去,而且只守不攻,竟让那男子连攻三十招。众弟子不明就里,纷纷喝彩。 黑暗中男子无法看见,青年的眼神涣散而迷离。 然而很快又恢复成先前的空洞。想找师妹,先探玄天门;想探玄天门,先杀光这些碍手碍脚的废物!十年前,铸剑派不也惨遭过这样的涂炭么?那个时候,凶手为何不像他这样心生犹豫?为了报仇,为了找师妹,他还有什么是不肯做的?他这条命,早就不是自己的了! 他一剑将那男子拦腰劈成两截,然后跳入人群,全身心投入到杀戮之中。惨叫声连成乐章,他没有停下来;残臂断腿四处横飞,他也没有停下来。不知过了多久,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沾染血污,活像一个噬血的魔兽。 北风正紧,似乎也在说:杀!杀!杀! 东方既白。玄天门折了千余人,而青年也早已筋疲力尽。大雪虽然止住了,但酷寒仍能让刚流出的血瞬间凝固。 不知为什么,青年突然想起途中那匹被活活累死的马。临死前,它也一定很想停下来休息休息,哪怕只是喘一口气,但作为马,它只能被人驱赶,没有选择的权力。或许在气绝的一瞬间,它是知足的。宁肯痛痛快快地死,不愿追追赶赶地活。 那么他呢?青年手里的剑,又徒然变得沉重。 而玄天门的弟子除了愤怒却没有丝毫的疲惫。玄天门一派弟子几千人,只用车轮战就足以把眼前的敌人碎尸万段了。而拼杀到现在,仍然有胆去围歼的都是门派精英高手,与夜里良莠不齐之况完全不可等同而语!青年的处境凶险至极,虽然依旧不断有玄天门的弟子倒下,可他自己的性命,其实也在弹指之间。 蓦地里一人高呼道:“统统给我住手!”声音高亢绵长,不绝如缕,内功修为较弱的弟子竟被这声大喝震得头昏脑胀,足见此人的内力深厚而纯正,造诣极高。围歼的弟子立刻住手,齐齐向后退了几步,但仍然将青年围在中心。而青年竟也被这声喝震慑住,不由地停了下来,持剑而立。 大喝的是个老者,一身青衫,鹤发童颜。身后站着一个虎背熊腰、唇阔口方的汉子和一个身材颀长、面容俊美的公子。 玄天门的弟子齐声道:“见过掌门!”只因大敌当前,未行叩拜之礼。那青衫老者见到这尸堆如山、血流成河的惨相,不禁气得浑身颤抖、眼圈发黑、双唇泛紫,哼地冷笑一声,恨恨道:“你们台面上跟老夫和解,说什么‘恐有误会’,暗地里却派人趁我离开之际屠我师门,好一招‘调虎离山’!” ◎郭龙:无尘剑殇(6) 这一席话老者是对身后的汉子和公子说的,但他的双眼却始终盯着青年,目射精光,竟灼得他脸颊微微泛痛。 汉子与公子大惊失色,张口欲言,却在老者突然向青年出手前只来得及喊出一声“卓掌门”。两人相视一眼,同时拔剑杀来。 这老者乃是玄天门的掌门人,名叫卓不凡。汉子名叫宗白,是挽花派大弟子,掌门宗天唯一的儿子,宗飞妍的大哥。而那翩翩公子,正是落梅山庄的少庄主,宗飞妍的丈夫,严长卿。宗天认定自己的女儿被玄天门掳了去,而卓不凡也痛恨挽花派平白无辜杀死自己最杰出的弟子白冠杰,两派连争数次,大打出手,关系彻底破裂。只因宗飞妍是落梅山庄的儿媳,宗天便亲写书函一封,派人交给落梅山庄庄主严天斫,欲联合两派之力,同上玄天门,强行将自己的女儿救出来。严天斫反复思量,恐其中另有蹊跷,遂同邀宗天与卓不凡上落梅山庄阐明前因后果以求和解。卓不凡不敢有违,硬着头皮去了,临行前吩咐弟子好生戒备,以防别人偷袭,是以青年前来夜探正中了他们的埋伏。然而在落梅山庄,卓不凡又和宗白冷战了一场,几乎动起手来,他见形势于己十分不利,无奈之下,为洗刷嫌疑,答应让落梅山庄和挽花派的人前来搜查,看已经失踪多日的宗飞妍到底在不在玄天门内,严长卿和宗白遂各带领门派弟子与卓不凡一同前来,却不想正好赶上这场惨绝人寰的杀戮。为避免误会,二人只好助卓不凡围歼这个神秘的青年。 青年的剑法本胜过卓不凡,但他此刻已经筋疲力尽,动起手来,只能与卓不凡勉强打个平手,再家上严长卿和宗白这两个一等一的高手,十招一过便现出败相。五十回合后,青年实在支撑不住,朝剑法稍弱的宗白猛刺几剑,拼着性命冲开了一个缺口,突围而逃。卓不凡怒喝一声“哪里跑”,紧跟其后,严、宗二人与众弟子随即追赶。 若论轻功,青年原本也胜卓不凡一筹,只因他气力不足,内力不济,渐渐地被卓不凡赶上。待青年跳到一座屋子的房顶时,卓不凡奋力一跳,已和青年近在咫尺,然后凌空出剑,砍向青年的脑袋,摆出了拼命的架势。青年出剑抵挡,却哪里知道,这一剑本就力道万钧,又兼下坠之势,简直就是无坚不摧!脚下一软,陷进屋中。卓不凡跟着跳下。 这是一间空屋,放什么都会很显眼,所以青年在落地前就看见角落里那个衣衫凌乱,昏迷不醒的女子,以及那张虽然已被岁月改变了许多,但仍旧能让自己眼睛酸涩的面孔。 他一眼就认出,那个女子,正是自己十年来一直念念不忘的小师妹! 青年全然不顾身侧的卓不凡。他一个箭步扑过去,两手抓住宗飞妍的肩膀拼命地摇动,却怎么也无法将自己最最牵挂的人唤醒。十年的离群索居本已让他口钝,这时又因为过于激动,更加话不成句,到最后只剩下“嗯嗯”的低吟,像极了哑巴沉抑的哼唧。 门砰地一声被人揣开,严长卿与宗白冲进空屋,也是一眼就看见衣衫凌乱、昏迷不醒的宗飞妍。二人一呆,随即转头朝卓不凡看去,却见他也是瞠目结舌,呆立当场。紧接着众弟子也赶了过来,看见这副情景躁动的人群立刻安静下来。蓦地里青年起身,连人带剑一起刺向卓不凡。这个时候卓不凡仍在发呆,对这绝杀的一剑浑然不觉,而当他有所察觉时,这一剑已经贯胸而过。一代宗师卓不凡,当场气绝。 青年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抽剑,负起宗飞妍向上一跳,从房顶上的缺口飞了出去。严、宗二人这才恍然大悟,立刻动身追赶。而玄天门的弟子见了这一幕,都忍不住想:“莫非真是我们掳人在先?白师兄真的……”又想:“她衣衫不整,恐怕在师门内也已被……”当下有人默然,有人摇头,有的跺脚,有人含泪长叹,个个心灰意冷,汗颜无地。更何况掌门在自己眼前毙命,焉不战意萎靡?故无一人再行追赶。 直追到玄天门的后院,严长卿与宗白才终于截住青年。青年抬手一剑,二人赶紧横剑抵挡,却觉得有一股无比浑厚强大的内力自剑尖排山倒壑般涌来,邪恶中另带一份霸道与无情!而后胸口一闷,眼前一黑,先后晕死过去。 ◎郭龙:无尘剑殇(7) 青年方欲走,身后又有一剑劈来,剑锋未至,便已剑意恣肆,剑气激荡,浩浩然似君临天下,充满了王者之风。青年心口一震——这一剑,是他想都没有想过的境界!饶是他反应迅速,赶忙侧身相避,剑气贴着他的面门险险擦过,但“王者”的霸气,却是不可抵挡的。青年觉得耳边似有千万面铜锣同时响起,轰然雷鸣,催心夺命,而后脑中大乱,瞬间就已分不清自己身在何处…… 在昏迷前的一刹那,他心中闪过无比明晰的三个字,像鼓点般铿锵有力,又像十年前的那场桃花祭一样刻骨铭心——无尘剑。 五 青年醒后,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荒无人迹的山野里。雪霁天晴,干冷干冷的。他站起来举目远望,但见天高地邈,四野茫茫,自己到底身在何方?呆立片刻,他又环顾四周,发现几步开外放着自己的剑和水食。青年虽然初涉江湖,但并不是傻瓜,更何况即使是傻瓜,看见这些东西,也能确信自己像一颗安静无知的棋子那样被人利用了。他血洗玄天门,手上握着几百条好手的冤魂和遗恨,又当众刺毙掌门卓不凡,这个门派,今后怕要一蹶不振了,这不正是手段高超的“借刀杀人”吗?或许,在背后摆布他的那个人,正是屠他师门的大仇人!想到这里他赶紧拾起地上的剑,紧紧握住剑柄,手指骨节上突出一片惨淡的白,了无生机的脸孔上闪过一丝狰狞。 青年风卷残云般地吃了所有水食,他早就饿得饥不择食了。而且直觉告诉他,那个人现在还不会下毒,因为他还有利用价值。吃饱喝足后,他在盒子底端看见一封信: 是处乃挽花派后庭。汝欲见师妹乎?挽花大院西厢素兰房。 他又忍不住颤抖起来。背后的那个操纵者到底想让他做什么?苦思良久,雪原中唯听寒鸦数声,谁来解答他的疑惑? 他默然坐下运功调息,觉得真气顺畅无比,内力已经恢复了,再看伤口,也已全部被人包扎好。他就那样坐着,任内息在体内走了一个又一个大周天,直到夜幕降临,才握剑朝挽花派走去,留给世界一个偏执而桀骜的背影。 爱,可以让人创造奇迹,也可以让人万劫不复。 素兰房里亮着一盏烛光,有让人心醉和向往的安宁与温馨。他捅破窗纸向里张望,严长卿正躺在榻上昏睡,脸色苍白,竟不见半点血色,似乎受了很重的内伤;宗飞妍背靠着榻,盯着烛光发呆,眉目间沉淀着很深很浓的憔悴与担忧。 他的心都要碎了。从小到大,他最不愿意看见的就是师妹难过的表情,有时为了完成师妹的小小心愿,他宁肯被师父狠狠地责罚一顿。而现在,他的师妹这样憔悴,心中到底藏了多少委曲和悲痛呢?可他还能做什么?还能像儿时那样安慰她,想尽一切办法逗她开心吗?不能了,早就不能了。生命的轨迹从那一天开始分野,十年,仅仅十年,一切的一切都已沧海桑田。他们早就扎根在两个相互背离的世界里彼此拒绝。或许仍然有爱,但相互的背离注定他们要用爱来彼此伤害。青年的剑法足以令天地为之变色,但凭一柄剑,可以击倒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墙吗?可以吗? 半晌,宗飞妍幽幽地叹了口气,转身凝视丈夫病恹恹的面容,神色间尽是焦急、忧虑和心痛,黯然低唤了两声“卿哥”,随即抽泣起来。 青年的心已经汩汩地流血了。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深入毛发肌肤血液骨髓。他隐约记得,十六岁那年,有一次自己因荒废练剑而被师父狠狠地鞭笞了一顿,她哭着喊着替自己求饶,声嘶力竭;别人给自己敷药的时候,她站在旁边抽噎,身体不停地哆嗦,小手儿紧紧地纂着衣角;半夜他被痛醒了,可当他看见师妹趴在自己的手臂上睡着了,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时,他突然地就不痛了,一点儿都不痛了……那个时候,她也是用这种充满关怀与心痛的眼神看着自己,可现在,她把这个眼神给她的丈夫了。 是啊,她都已经身为人妻了,自己为什么还要来呢?即使师妹对自己仍有情愫,能抛弃丈夫跟儿时的玩伴远走高飞吗?她现在贵为挽花派的小姐和落梅山庄的儿媳,平素金枝玉叶、锦衣玉食,而他是什么?他又能算得上什么?他能给师妹这样舒适奢侈的生活吗?如果师妹跟了自己,势必风餐露宿,他怎能让心爱的师妹跟着自己颠沛流离? ◎郭龙:无尘剑殇(8) 他还要报仇吗?这仇还能报吗?仇报了,师妹可就成了家破人亡的孤女、丧夫失子的寡妇,一辈子遭人欺辱,受尽人间的折磨。这仇,还可以报吗? 唉,这十年来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是练成了傲视天下的剑法么?还是练成了无与伦比的冷酷? 仇……空仇……不如,就这么算了吧?然后用自己冰冷的血,祭奠师父师娘和师兄弟们尚未瞑目的亡灵…… 可是……可是在自戕之前,他还想再跟他的师妹见一面,并且把十年前就已经准备好的礼物亲手送给她。 还记得十年前少年背回来的那包小玩意吗?这礼物正是其中之一。那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早遗落在岁月的履历中,像破碎的时间无法寻找与拼凑。但这件礼物他却一直留着,似乎穿越了无比漫长的时空通道后只为了将分野的人生轨迹重新弥合,或许这本身只是一种固执,但这种固执,等同于爱。 那是一个做工粗糙的发簪,顶端开着一朵小小的桃花,是当年他在路摊上看见后顺手牵来的。那是哪一年的哪一天了呢,铸剑山上桃花开得正艳,层层叠叠的花瓣攒在一起,柔和的粉色堆起满树的锦云。她出神地赏花,他出神地看她。黄昏时,她默默地说,春来也早,眼看桃花开过,梨花就谢了,蔷薇的性子最急,等中秋看了桂花,重阳赏了菊花,一年的花色也就尽了,冬天虽然还有梅花,但不免太过冷清了些……当时他就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送给师妹一朵不败的桃花。 巧的是,铸剑山上满眼是桃花,而落梅山庄则满眼是梅花,与花色的始终竟然不谋而合。这是上天吝啬的垂青还是命运隐讳的预言? 青年敲了敲窗,宗飞妍从恍惚中惊醒,问声是谁,他突然就不知该如何回答了。说我是你师哥吗?他还记得这个师哥吗? 宗飞妍起身开窗,然后就看见那张阴沉死气、毫无生机的脸孔,和那双空洞僵直、望而可怖的眼睛。她不由自主地连退几步,尖叫道:“鬼啊——鬼啊——”青年完全愣住了,可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他怔怔地想,我是一个鬼,在师妹眼中,我是一个鬼…… 尖叫声吵醒了卧榻的严长卿。他看见是青年,不禁大惊失色,挣扎着站起来,抓起桌子上的剑挡在宗飞妍身前,夫妻两人靠在一起简直就想一座坚固不摧的堡垒,纵是雷鸣电闪都无法介入。 青年心中又止不住一阵愁苦。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个中苦涩,又有几人真正识得? 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想是宗飞妍的那声尖叫惊动了挽花派的弟子。青年不愿另生枝节,身体一窜闪进屋来,双手齐伸,分别点中二人的穴道,二人脑子一沉,昏死过去。青年赶紧负起宗飞妍,翻窗而去。 青年负着宗飞妍,一直奔到十余里外的山野方始停下。他解了宗飞妍的穴道,宗飞妍却没有立时醒来,他也没有唤她,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这张温婉的脸孔。有多久了呢,自己没有看她熟睡的样子了? 等她醒来后,自己该说些什么呢?说我是你师哥?说丫头好久不见?说咱们的师门惨遭涂炭……到底说什么呢?唉,怪只怪他幽居十年,口齿比锈了一百年的斧头还钝!然而,即使是最能说会道的少年,在自己心爱的姑娘面前,不也是一样的口齿不灵么? 过不多久,宗飞妍转醒过来,青年精神为之一震,心里也越发紧张。他踏上两步想扶师妹起来,没想到宗飞妍一惊之后快速站起,使出全身力气扇了他一巴掌,他身体一颤,不由地脚下趔趄,退后三步,伸出的手在空中独自摇晃,而宗飞妍也立刻后退,靠在一棵大树上,脸孔煞白,全神戒备。 “你这贼人,为何将我丈夫击成重伤!” 青年又是一愣。在玄天门后院,自己确实用内力将他震晕,但绝不至于伤他这样重啊! 他口齿一滞,正不知如何回答,宗飞妍却又开口说话了,只不过语气已从愤怒变为惊恐。“你……你把我掳来想干什么?” ◎郭龙:无尘剑殇(9) 青年艰难地启齿,语气还是那么了无生机,简直就像一汪沉闷的死水,“我”了半天,才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完整的话:“我是你师哥。” 可是宗飞妍没有表现出应该有的释然和久别重逢的喜悦,反而像遭受了莫大的轻薄而羞愤难当。“你这贼人……我哪里有什么师哥!” 这一回青年完全愣住了,心底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仿佛被一座坟墓瞬间吞噬,只剩下绝望在血肉溃烂后与时间彼此纠缠。 他守侯了她十年啊!朝思暮想,念念不忘。 苦练玉碎剑法的日子里,他在梦中杀死了师父师娘和师兄弟,惟独没有对她下过手。 他为了她日夜兼程,风餐露宿,甚至血洗玄天门,九死一生…… 他为了她甘愿放弃血海深仇,要找一个远离人迹的地方自戕以谢师门…… 而她,竟如此轻易地把他忘了?青年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而浑浊,宗飞妍没想到他会如此,吓得心惊胆颤,转身拼命似的朝回奔跑。 心绪一荡,他回过了神,但没有去追。为什么要追呢?她都把自己忘了,即使追上,又能怎样呢? 但宗飞妍奔跑的背影,却是世上最凛冽的剑招,即便他的剑法再高出十倍,也无法抵挡下来。 青年怔怔地望着她的背影,似乎想把她的一切刻入眼睛,但偏偏,偏偏,她还是隐入了黑暗中。 忽听远处有人说:“在那里!”寻声望去,隐约看见一群人正朝青年奔来,黑夜中不辨是谁,待宗飞妍唤了声“大哥”,他才知道来的人是宗白。 宗飞妍看见青年的时候大声尖叫,惊动了挽花派的许多弟子,但青年的动作何其迅速?所以当他们赶来时,只看见倒在地上的严长卿。不久后掌门人宗天也赶到了,吩咐挽花派弟子全体出动寻找宗飞妍。宗白自带了十余名弟子正好朝青年奔出的方向赶来,一路寻找查看,直到此时才终于遇到仓皇而逃的妹妹。 由于来的人个个手举火把,青年远远看见他们兄妹相拥在了一起,并且隐约听见宗飞妍说话的语气虽然仍旧充满惊恐,但已大为安心。没了师哥,却多了一个亲哥哥,对她而言,或许会更好吧? 宗白对宗飞妍低声说了几句话,宗飞妍浑身一颤,立刻昏死过去,宗白赶紧命两个弟子护送她回挽花派,自己则放了信号雷,与其余人持剑一步步走来,神情里满是痛恨与悲苦,却也混杂了很深很深的忌惮。 青年知道这一拨人来是要自己脑袋的。他本可以在对手移步之前就销声匿迹,甚至取他们的性命,可偏偏他看见了宗飞妍昏厥的一幕。他放心不下,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知道师妹是否无恙。管你挡路的是宗白、宗天,还是严天斫! 他发足狂奔,快若惊雷,迅如闪电,前来围歼的人只觉眼前一晃就让敌人从自己的脑门上跳了过去。然而没跑几步,前方又闪出一个黑影,朝他奋力击出一掌,掌未至,掌风已吹得他面颊隐隐作痛。他知道厉害,赶紧伸掌相抵,只觉手臂一麻,不由地退后两步,而那人嘿了一声,却是向后退了三步才勉强站稳。 宗白与其余弟子齐声说道:“见过掌门!”原来此人就是挽花派的掌门宗天。他见了信号雷就立刻赶来,竟然只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赶到了,其轻功造诣只怕比青年还要略胜一筹。 宗天无暇理会众弟子,反手从背上抽出双剑,左剑向地,右剑直指青年。宗白三步并作两步奔将过来,在青年身后丈余远的地方横剑当胸,愤愤道:“爹,就是他杀死了严师弟!”宗天身体微微一颤,而后杀气骤增,一个纵跃,双剑当头砍了下来。青年本不欲牵扯其他,可这两柄剑却是兼顾阴阳,互补缺损,竟将青年逼得无路可退!青年只好抽剑施展玉碎剑法,宗天那遮天蔽日的剑网瞬间粉碎,但残存的剑气仍然削下了青年的衣角。宗天被青年的剑招击退后,在将要落地时左手剑猛击地面,右手剑则直伸向青年再行攻来,而青年仍是一剑就将他击退。二人便如此一攻一破,堪堪拆到三十来招。青年每出一剑立刻还剑如鞘,并不进攻,而宗天双剑齐出,尽管舞得梨花带雪,四溢的剑气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却始终掩不住那乍然一现、迅若惊鸿的剑光,谁胜谁负,在场的人心中都有了分晓。如此又拆到十招,宗白见父亲渐渐气力不支,也只好不顾及他的宗师身份,横剑一挑,随即攻上,父子二人合战青年。 ◎郭龙:无尘剑殇(10) 且说青年方才听到严长卿死讯时心中也是一悲:师妹一辈子都要守寡了。随后又觉诧异:自己只是封了他的穴道,他怎会突然亡故呢?想到这时,衣角正好被宗天的剑气削去,他心中一惊,知道宗天厉害,赶紧凝神应战,只在宗天被自己击退和再次攻来的间隙里整理思绪。“一定又是背后的操纵者所为。看来他又想借我的手灭了挽花派,再让落梅山庄找我麻烦,斗个两败俱伤,他好坐收渔人之利。哼哼,他们都是师妹的亲人,我偏不下手,这回那个操纵者可当真要失算了。”想到这时,宗白刚刚挽了一个剑花,挥剑刺来。 既然不想打,最好的法子就是快些离开,况且他已经知道师妹突然昏厥的原因,没必要再担心什么了,但宗天的剑法实在厉害,又有宗白相助,竟杀得他无法退身。 又拆了三十余招,青年见两人每一剑刺出都是直指要害,心中不禁微微动怒:“若不是为了师妹,早就一剑将你们碎尸万段。”念及师妹,心中不禁又是一阵苦涩:师妹竟然不记得自己有个师哥了。突然一个念头在他脑中闪过:这里面绝对有蹊跷。寻思道:“师妹即使认不出我,也绝不会忘记自己的身世,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现在的‘亲人’使了什么手段让她失去了记忆……他们哪里算师妹的亲人?师妹的亲人早死光了。即使非要找一个出来,那也应该是我。你们害了她的亲人,又让她认贼作父,哼,我又何必对你们手下留情?” 青年的脸上倏尔闪现一丝狰狞,而后剑光突然大盛,森森的剑气携带着隐隐的雷鸣,海潮般向四周翻涌。宗天感到似有一双巨大的手向自己推来,压迫得他几欲窒息,向后连退七步才终于稳住身体,而宗白却是动作稍慢,被青年一剑劈成了两截。几乎同时,撕心裂肺的大呼声从身后破空传来,铺天盖地的绝望似乎汇成了一条黑色的河,波浪喧嚷,无法停息。 “大哥——” 青年胸口一震:莫非师妹没有走么?只见宗飞妍一步三跌地从暗处奔来,扑倒在宗白残缺的尸身上哭得晕天黑地,声嘶力竭。青年的心又狠狠地揪了起来:“是我让师妹这么痛苦的……”他颓然退后几步,哀思道:“我又何必非要杀了他们?管他骗与不骗,只要师妹活得快活,不就足够了么……唉,走吧,还留着做什么……” 谁知就在他魂不守舍之际,痛失爱子的宗天已经发了疯似的扑来,而他也在无意中自然而然地使出了玉碎剑法。当他有所察觉、准备收手时,宗天却已经笔直地倒了下去,脸上还凝固着不甘和憎恨。 宗飞妍又是一声惨呼。一夜之间,她连续失去了丈夫、兄长和父亲!不论对于谁,这种变故都太大了。她不顾一切地站起来,将手中紧纂着的东西奋力向青年抛出,那东西在空中嘭地一声不知分成了几片,满天花雨般向他射来。 青年见自己又杀了宗天也是不禁一呆,紧接着便听到乍然而响的嘶鸣声破空而来,知道是威力极大的暗器,赶紧挥剑击打,一时间叮叮当当声响成一片。弹指一瞬后,那数不清的暗器只剩下最后一片了。就在青年要挥剑将最后一片击飞时,他突然瞥见宗飞妍那迸射着憎恨目光的眼眸。这一瞬间,他的心碎了,碎得一塌糊涂。这世上还有比被自己深爱着的人憎恨更痛苦的事吗?也许有,也许没有,他不知道。 于是他眼睁睁地看着最后一片暗器刺中自己的腹部,然后在其他挽花派弟子赶到之前,转身,逃离。 那枚可怕的暗器是严长卿挡在宗飞妍身前时,偷偷塞到她怀里的。在宗天与青年对战时,宗飞妍突然转醒过来,因此发现了它。于是她折返回来,藏在暗处,想伺机发出暗器,为丈夫报仇,只是爹爹与大哥正同他拼斗,恐伤父兄才一直强忍不发,直到父兄都死在了青年的剑下才终于发了出来。 同样的暗器青年也曾见过。那是十年前了。当时他为了找到仇家留下的蛛丝马迹在门派里苦寻十日,终于在一根柱子里找到一朵娇艳欲滴的梅花。 ◎郭龙:无尘剑殇(11) 这朵梅花做工精细,栩栩如生,甚至连花蕊都清晰可辨,用来做女子的发饰绝对锦上添花,但偏偏是落梅山庄的独门暗器,有一个令整个江湖谈之色变的名字:梅花杀。 六 痛!肌肉似乎被人撕裂,五脏六腑似乎烂成了一团血肉……痛!仿佛整个世界都要从腹部针眼大小的伤口挤进的肚子,日以继夜的“狭路相逢”绝烈地刺激着他身上每一根神经,自百汇到天灵,一路雨剑风刀、雷击火燎…… 这就是“梅花杀”吗? 虽然铁梅花刺中他后立刻弹开,但他承受的痛苦却远远超过了穿胸一剑!七天来,青年耗尽全身内力才勉强将剧毒暂时封住,但再也没有精力顾及接踵而来的疼痛,只得任其蚕食自己的意志与生命。每次疼痛发作,在他失去知觉前,都会想,这朵梅花是师妹掷来的呀。都七天了,丧夫失父的她怎样了呢?她一定很痛恨自己吧?恨不能将自己碎尸万段…… 这种痛,才真正的刻骨铭心。 青年蓬头垢面、衣衫褴褛,蜷缩在茅草堆里打鼾,俨然一个身临绝境的乞丐。他本可以了断残生,而且早就有了这个打算和勇气,可他就是不知道自己为何还要这样苟息残喘,他只是隐约觉得,自己尚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没有做。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不能轻言生死。 到底是什么事呢?他也不知道。他在等。 又过了七日。这七日,他从乞丐的手上夺过残羹剩饭,还被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叫花子痛打了一顿。他身边有剑,但一直没有出鞘。世界上最危险的剑往往就是没有出鞘的剑,他要聚集这凌人的杀气,完成他最后的愿望。 玄天门名存实亡,挽花派精英尽殁,人心涣散,江湖上只剩下落梅山庄了,或者说,整个江湖都是落梅山庄的了。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然而严长卿的死又做何解释?严天斫总不会连自己的儿子都加害吧? 但不论事实如何,有关宗飞妍的闲言碎语已经在整个江湖流传开了。有人说她受的打击实在太大,整日恍恍惚惚,有人说她曾被玄天门的白冠杰玷污,又死了丈夫,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有人说她已经自尽了三次,都被人救回,但长此以往,结果恐怕不妙,甚至有人说,如果她当初就恪守妇道自我了断,哪里还会死这么多无辜的人…… 这些话,偏偏又被青年听到了。 有些时候,爱就像一个陷井,一个圈套,一个让人甘之如饴地承受痛苦的迷信。爱与被爱的人都是作茧自缚的蛹,虽然知其不可为,冥冥中却似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在牵引着你朝着那个方向远行,即使披星戴月跋山涉水也是心甘情愿。或许,正是盲目,才使得爱弥足珍贵,瞻前顾后往往会失去许多许多,甚至包括去而不返的青春。正如蛹,虽有困死茧中的危机,可一旦走过这层考验,便可化身为蝶,破茧而出。 青年负剑赶到落梅山庄时又是四日后了。支持他屹立不倒的,不是仇恨,而是对他师妹爱。或者说是师兄对师妹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这种责任又何尝不是由爱所催生? 七 是冬末了。落梅山庄漫山遍野的梅花不会错过时令,已然竞相开放,争奇斗艳。青年没想到这里的梅花这样美,不禁想起阔别多日的铸剑山,和山上一望无尽的桃花,以及桃花下那个比鸟儿还要可爱的姑娘。 青年有伤在身,况且为抗剧毒已消耗大半内力,再没有先前的身手,绝对不敢在堂堂的落梅山庄造次。他只想去看看已从“娘家”归来、担负照顾公公重任的宗飞妍。只要看见她平安无事,一切负担,他都可以放下了。 落梅山庄比他想象的还要大,还要富丽,还要守卫森严。第一晚,他没能找到师妹的居所,第二晚亦如此。第三晚,就在他以为再次徒劳无功、怅然欲返的时候,突然瞥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黑衣人从楼阁后闪身出现,步伐既轻且快,几乎就是“凌虚御空”,迅捷无比地“飘”到高墙下,然后“嗖”地一声跃了过去,消失与出现同样突然,而他肩上则扛着一个体态丰腴、身材曼妙的女子,隐然便是宗飞妍。青年不及细想,迈开双脚,紧紧追在后头。 ◎郭龙:无尘剑殇(12) 青年的速度真是快捷,两旁的梅树急速后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似乎也在后退,但出乎他意料的是,那个黑衣人的轻功竟然比他还好!翻过两座山后,青年渐渐力不从心了,腹部的伤口也隐隐作痛,而那黑衣人却依然快如闪电,两人的间距越拉越长。奔到第五座山山顶的时候,黑衣人连同宗飞妍还是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然而他并不放弃,仍不顾一切地朝前奔跑。 不知奔了多久,青年觉得自己的体力、呼吸、心跳甚至生命都在从自己的身体里慢慢流溢出来。就在他快要虚脱的时候,突然在一棵铁干虬枝的老梅树下,看见那张隐藏着黑色汹涌的绝望和悲苦的面容。他赶忙跑到宗飞妍身边检查她的气息。宗飞妍气息均匀,仅仅是昏死过去,青年心头稍宽。就在这时,藏在暗处的黑衣人突然出手,青年只觉得眼前花了一花便瘫倒下去。在他穴道未封之前,他脑中只来得及闪过两个字:好快。 黑衣人一脚把青年踢开,然后对着宗飞妍十分淫荡地笑。青年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明白灾难已经迫在眉睫,无奈穴道被封,任他如何努力,始终动弹不得。 黑衣人转过身来斜睥着青年,眼里尽是轻蔑,但青年的目光却丝毫没有放在这阴沉可怖的眼神上,而是黑衣人腰间的剑。虽然剑在鞘中,但仍能感受得到它摄人心魄的震撼力,带着一股君临天下的王者之风,相比之下,四周的梅花似乎都黯淡里下去。普天之下,有此等神力的剑,绝对绝对,只有无尘! “你一定已经猜出接下来会发生的事。”黑衣人的声音轻柔如絮,带着某种天生的雍容与华贵,与他脸上阴郁的表情截然相反。“我会好好享受宗飞妍的身体,然后送你归西。这样,江湖上便只会说一个神秘青年亵渎了落梅山庄的儿媳,后被庄主严天斫伏诛。任何人都不会产生怀疑。”他十分优雅地笑了笑,虽然隔着黑布,青年仍能感觉到他的笑容很好看。“没错,我就是落梅山庄的庄主,武功天下第一的严天斫!” 青年全身肌肉都在颤抖,一颗心怦怦乱跳。他实在想不到,名满江湖的严天斫竟会奸污自己的儿媳妇!自己死不足惜,可是师妹今后该如何做人?更何况……更何况今晚过后,她可能就永远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你一定有许多疑问吧?在你死前,也不妨告诉你。”严天斫折下一枝梅花,放在鼻前轻嗅,梅花淡淡的幽香立刻沁入心肺,人的精神也觉得更加舒畅。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当时玄天门的首徒白冠杰和其他两个弟子,以及挽花派大弟子宗白来到落梅山庄,同其他门派一起参加武林大会。晚上,我和白冠杰单独对酌,在他的酒里加了点能让他兽性大发的材料,等到药力发作的时候,我便出手点了他的昏睡穴,把他带到这片梅林,然后呢再把已经吸过迷烟的宗飞妍带来,扒光她的衣服——当然,路上还要露点马脚以便让宗白有所察觉——就和今天一样。失去理性的白冠杰醒来后,看见这么个赤条条的玉人儿,还不和饥饿的狼似的?嘿嘿……宗飞妍虽然往死里挣扎,但不谙武功的她,又怎是白冠杰的对手?等到宗白他们赶到的时候,这对狗男女还在梅树下翻江倒海呢!宗白亲眼见到自己的妹妹在天下英雄面前被人凌辱,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剑,姓白的当场就一命呜呼。同来的玄天门弟子说这里面有蹊跷,恨宗白下手太快,而宗白一肚子的火还没撒够,又和这些弟子打了起来。两派由此结下了这无法善罢的梁子,往后的几个月两派一直互相争斗,各自的实力都大大削弱。”严天斫很抒情地笑了笑,接着说:“这件事本来也是不容易办成的,多亏宗飞妍的丈夫,也就是严长卿那几日不在落梅山庄,要不然,把这女人掳来也是件十分棘手的事……” 青年的全身一直都在颤抖。听严天斫如此说,竟是全然不在乎自己儿子和儿媳妇的死活。他想不明白,一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可以不要良知,不要人性,连儿子和儿媳妇都不要了,即使有朝一日达到了目的,又会有什么快乐? ◎郭龙:无尘剑殇(13) 却听严天斫又说:“你不必这么惊讶,严长卿不是我的亲儿子,和你一样,只是我的一颗棋子罢了。我再蠢,也不会蠢到算计自己的儿子。” 不知为何,听了这话,青年突然觉得自己心里好受一点。 “我的的确确利用了你。”严天斫笑吟吟地说,“以我的身份,不便直接向玄天门和挽花派出手,而你则刚好替我完成了这项大任务。嘿嘿,这两个门派名存实亡,落梅山庄一统江湖的日子指日可待了!至于在玄天门后庭将你击昏,把你带到挽花派,又给你疗伤供你水食,以及对严长卿下手的人,自然也是区区在下。” 果然是落梅山庄夺走了无尘剑,更灭了铸剑派!他好恨,恨眼前这个为了野心可以不惜一切的禽兽,也恨自己为何这么容易就被不共戴天的大仇人牵着鼻子走?然而憎恨的同时,他又不由地心生诧异:自己从灭顶之灾中逃出升天,这人竟会知道吗?这人有意利用自己,莫非他早就知道铸剑派有一套横扫江湖的“玉碎剑法”吗?玉碎剑法是门派绝秘,只有历代掌门才会知晓,他又如何得知? 而且有一点最让青年想不通:既然此人甘愿自漏身份,又何必黑布遮颜,不以真面目示人? 严天斫转身凝望着宗飞妍。皓月当空,清辉柔柔地泻下来,和梅瓣一起撒在宗飞妍的发上、脸上、身上,竟然显得如此地晶莹剔透,轻盈得似乎一阵风就能将她吹走。“她真是个尤物!”严天斫悠悠地说,话中带着无限的回味。“我想你应该猜到,这女人为何会突然出现在玄天门了吧。哼哼,自然是我的手笔,普天之下除了我也没人有如此能耐。那件事发生半个月后,我又将宗飞妍带到落梅山庄的禁地里,给她用了点药,让她整日昏昏沉沉毫无理智,对外呢,则宣称她突然失踪,江湖上自会有流言蜚语。然后啊,就是每晚来享受她的身体。哈哈哈哈,臭小子,你根本想象不到,她是个多么完美的女人!” 青年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沸腾了,真气自丹田一波一波地汹涌而出,如黄河决口,似长江泛滥,然而不论内力多么澎湃,走至任督二脉便突然中断,像狂风遇到高墙那样顷刻间消散于无形。这两处正是严天斫封锁的穴道,只要推倒这两堵高墙,他就能冲上去和严天斫大拼一场。 然而严天斫却已经开始当着他的面脱宗飞妍的衣服了。先是外衫、纱裙,然后是夹袄,最后只剩下一层薄如蝉翼的纱衣了,羊脂般的冰肌玉骨隐约可见,在朦胧的月光下简直美得像一场华丽的梦。 普通的大风确实对高墙束手无策,但飓风呢,龙卷风呢?排山倒海的内力像喷发的火山一般冲破一切阻碍,不仅是那道墙,就连他的身体都差点被这股力量扯碎!当严天斫将手伸向那个易碎的梦时,青年突然弹簧般一跃而起,用整个身体朝严天斫死命地撞了过去!不是“冲”,不是“扑”,而是“撞”,不顾一切的“撞”。 严天斫也没有想到青年会冲破穴道,所以青年的剑差一点就在他的身上刺了个大窟窿,然而最终还是被他躲了过去。青年快,严天斫更快!青年第一剑还未刺完,严天斫已经两易身形。青年连下杀招,第一剑的剑势尚未消散,第四剑都已刺了出去,而严天斫却在这风火雷电的一瞬间九易身形,将这四剑十九式八十一种变化统统躲了过去。然而当第五剑刺出时,青年的剑似乎已不受人的控制而自己飞了起来,这是玉碎剑法仅次于“剑心通明”的“人剑分立”境界,人攻人招,剑攻剑招,虽一人一剑,其威力却堪比两个一等高手同时出招。严天斫也是吃了一惊,知道后面还有更厉害的杀招,仅仅躲避已经无法应付,于是一声清啸抽出一柄剑,一柄通体纯黑、名叫无尘的剑。两剑相交,一点声音都没发出,青年的剑便碎成了两截,正好飞落在昏睡的宗飞妍身边。青年的身体又向后“撞”去,咚地一声撞在一棵梅树上,满树的梅花缤纷而落。 青年完全呆住了,说不出是惊讶还是恐惧。那一剑,方才的那一剑,竟然完全无迹可寻,似乎剑已融入了整个自然。对方手上持的是剑,即使剑法再精粹,也总有极限,但对方手上持的若是“自然”,或者说你面对的敌人就是“自然”,那么你怎么斗,怎么赢?融入自然,不正是“剑心通明”的境界吗?莫非严天斫也会玉碎剑法,而且还练到了最高境界? ◎郭龙:无尘剑殇(14) 但更让青年惊讶和恐惧的还在后面,因为刚才他的剑气在被纯黑的灵剑无尘击溃前,已经劈开了严天斫蒙在脸上的黑布。虽然事隔多年,而且他脸上的皱纹也明显增多了,但有些人是会深深烙印在生命的轨迹中的,所以青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严天斫”,正是自己的师父,铸剑派的掌门宗万剑! “是他!”这是青年脑中闪过的第一句话。 “竟然是他!”这是青年脑中闪过的第二句话。 青年不是傻子,一瞬间他终于明白,为何“严天斫”会知晓自己练成了玉碎剑法,会清楚自己下山的时间,会抵达玉碎剑法的最高境界。他怎么可能不心知肚明,这一切都是他一手安排的——铸剑派的覆灭,自己逃出升天、找到梅花杀、练成玉碎剑法,阴差阳错地灭了玄天门和挽花派,都是他一手安排的!他甚至,甚至奸污了自己的女儿,世上竟然…… 青年完全呆住了,似乎连呼吸都已忘记、身体里的每一根神经都被人瞬间抽离。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不惜一切代价报复的仇敌,正是促使你报仇的亲人,你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严天斫的脸上闪过一丝无地自容,但很快就恢复了狂傲自负、不可一世的表情。“没错,我就是你的师父,宗万剑!” 青年的脸孔一片惨白,那一刹,对他而言所有生的理由都没有了,他真想用那柄断剑亲吻自己的喉咙。但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想死,而且很可能死,但在死之前,他一定要问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然而不论他的喉结如何鼓动,堵塞的咽喉、麻木的舌头和颤抖的双唇始终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我知道你想问为什么,我可以告诉你,统统都告诉你。”不愧是把他养大的师父啊,真了解他。 “我是为了报仇!”严天斫用力地喊出这句话。这时的他似乎也成了一个充满憎恨与暴戾的亡命之徒,而不是方才那个功于心计、运筹帷幄的野心家。 报仇?也是为了报仇吗?和他一样,为了报这样一个荒唐可笑的空仇? “你根本无法想象我的过去!”严天斫脸上狂傲自负、不可一世的神情也不知不觉地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悲怆与怨恨,让人看了既生恐惧,又生同情。“我原本就是落梅山庄的人,而且是新庄主的既定人选。三十年前,落梅山庄在江湖上还只是一个小门派,可我严某人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人人都说落梅山庄会在我手上发扬光大。当时三足鼎立的铸剑派、玄天门和挽花派害怕落梅山庄会抢去他们江湖霸主的地位,于是串通好来毒害我。他们的武功与招式在我看来不过蝼蚁,想用武力胜过我绝无可能,他们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就从我最心爱的女人下手……” 严天斫的声音竟然有了些须呜咽。“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爱上的女人啊,没想到她本身就是一个诱我上钩的饵!那一晚,卓不凡与宗天,以及当时铸剑派的掌门朱七来杀我,每一剑却都刺向她的要害,我自然不顾一切地保护她,可她竟然在我全神应敌之际捅了我一剑……我被卓不凡与宗天这两个王八蛋囚禁起来,他们穿了我的琵琶骨,折磨我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些痛苦,你能感受得到吗? “三年后,有人把我从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救了出来。重见天日的那一刻我就发誓,将来一定要把他们用在我身上的手段,十倍百倍地还回去!” 青年默默地听他把话说完,虽然表情仍旧僵死,心中的波澜却是不可遏制。他知道,严天斫从地牢里逃了出来,却又走进另一间更大的牢狱,仇人没能锁住他的琵琶骨,却锁住了他的心。 严天斫继续说道:“救我的人是我的一个侍女,她很早就爱上了我,所以只有她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前来救我。她真是个单纯而天真的女子,不懂江湖的纷争与恩怨,只知道全心全意地爱我,所以后来她跟我一起投在了铸剑派门下,日后成了你的师娘。 “那晚,我中剑后,拼着最后一丝力气将朱七杀死,铸剑派的新掌门并不认识我,而我又极力隐藏我的锋芒,所以没人认出我的真实身份。这群疯狗为了寻找我走遍了大江南北,却没想到我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我甚至暗中统领落梅山庄,他们只顾找人,竟也没有察觉落梅山庄的崛起。 ◎郭龙:无尘剑殇(15) “七年后,我接任掌门一职,得知了铸造灵剑的秘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复仇的机会来了。” “可……可是,你即使报……报仇,也不能这样对待你的亲生女儿。”青年很艰难地把这句话说完,声音依然木讷,却也掩不住心中的激动。 严天斫缓缓摇了摇头,“你师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你眼前的这个宗飞妍也不是你的师妹。” 青年不禁又是一愣。却听严天斫继续说:“骗我的那个女人后来嫁给了宗天,我从地牢里逃出后听说她生了对孪生女儿,于是我便背着你师娘把其中一个偷抱了出来,再告诉她这是个弃婴,你师娘就认她作了女儿。我想说不定这丫头将来会有大大的用处,于是就大着胆子给她起了和她姐妹一样的名字——宗飞妍。为了掩人耳目,我也易名为宗万剑。我一直不让你师妹下山,就是害怕秘密泄漏。” “师妹现在在哪?”青年迫不及待地问。 严天斫用略带黯然又略带骄傲的口吻说:“她不在了,十年前她就死了。” 青年宛如遭受五雷轰顶,身上的剑创尖锐地疼痛起来,而腹部那个梅花杀留下的细小伤口更是剧痛难耐。可这些痛,和他心中莫大的悲哀相比,根本就微不足道。 “铸剑派常有名剑利剑宝剑铸成,却从未铸成灵剑,你可知道是何缘故?因为欲铸灵剑,需要天秉灵性的人以身殉剑,休说这种人百年难得一见,就是愿意自我牺牲的普通人,恐怕也不容易找到。但巧的是宗天的小女儿正有这异乎寻常的灵性,所以嘛……哼哼。我只是在水井里加了点蒙汗药,趁着众人昏迷之际把他们统统给宰了,再给自己制造点皮外伤,第二天那丫头醒来后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说仇家寻上了门,只有铸成无尘剑才能够抵御强敌,再隐隐约约给她点暗示,故意漏一次嘴,她就乖乖地跳进了铸剑炉,成就了这柄指天天开、划地地裂的绝世神剑。 “后来真相被你师娘知道了,她说自己……有眼无珠,竟然自挖双目,然后横剑自刎。至于你看到的那具‘宗万剑’的尸体,只不过是一个穿了我的衣服,又被我弄得面目全非的铸剑派弟子罢了。” 严天斫说这些话时,青年双眼直直地盯着无尘剑,脸上充满了哀愁与落拓。对于一个“石头”而言,这已经是很丰富的表情了。而严天斫却丝毫没有注意,只是滔滔不绝地说着,说不清是在宣泄还是在炫耀。 “你能够活到现在,真的得感谢你师妹。我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因为她已经对你有了真感情。只有两情相悦、而且正处于热恋中的人才会为了情不惜一切。你也别怪我利用你,怪只怪你自己太笨!堂堂落梅山庄怎会留下这么显眼的痕迹?江湖中人对铸剑派的剑觊觎已久,门派虽灭,难道就没有一个人上山寻剑吗,你又怎能安静的练剑?铸剑派若真有秘传剑谱,又怎会让你一个无名小卒轻易找到?哼,什么玉碎剑法,根本就是我的杜撰,至于你心性大变,也仅仅因为我只留剑谱未留心法,你练剑时走火入魔罢了!” 严天斫又偏头看了看宗飞妍,邪邪一笑,恶狠狠地说:“当年你这样害我,如今我害你的女儿,可也怨不得我!只可惜你命短,看不见今日的好戏了。”又抽出无尘剑,斜睥青年道:“得赶快解决了你,否则就没有多少时间享受这个女人了。” 青年忽然身体一纵扑上前去,只是他扑的不是严天斫,而是他手中那柄已经举起、剑尖指向自己胸口的无尘剑。他的双手紧紧地握住剑锋,然后双臂一拢,顺势将无尘剑揽进怀里。这柄指天天开、划地地裂的神剑,在青年双手的大力挤压下,竟然连他的一层皮都没有割破! “无尘剑”又怎会伤害自己的师兄——自己的如意郎君呢? 此刻最恐惧的并不是随时可能死在剑下的青年,而是握剑的严天斫,因为无论他如何用力,剑都停在空中纹丝不动,似乎剑有意与他的意志相抗拒。他又想用空出的左手将青年击毙,可是每当他发功时,真气就自动地从丹田里泄出,不知流到了什么地方。他甚至打算用最笨的方法——用手将青年推开,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连动都动不了了。当然,他完全可以弃剑,然而对于一个被仇恨和欲望扭曲畸形的人来说,又怎会放弃这柄象征胜利、地位与权力的神剑? ◎郭龙:无尘剑殇(16) 而青年此刻感受到的却是说不尽的幸福与快慰,因为他握住搂住的不是一柄剑,而是他朝思暮想的师妹。 “师妹,我……我真……真想你啊……一转眼咱们都阔别十年了。这十年来你一定很寂寞吧,从今以后,我来陪你,好么? “师妹,你怎么……你别难过……你不要怪我修炼那种灭绝人性的剑法。人这一辈子啊,有些仇是你明知不值得,自己也不愿意,却也不得不报的。只是我没想到,到头来真正的仇人竟然是……是他!唉,他的仇永远也报不成了,即使他杀光了所有的仇人也是报不成的,因为仇恨已经彻底地改变了他,他真正的仇人其实就是他自己。这世上没有谁真的和他过不去,即使有,这个人也绝对就是他自己……然而我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这十年来,我不也是…… “你说的很对,用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如果凡事都可以用暴力解决,这世上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江湖了。 “好啦师妹,我们说点开心的吧!我这次回来给你带了好多好玩意儿,有泥人,有不倒翁,还有一个桃花发簪呢,你一定会喜欢的!后山有个山洞,洞口有一汪清泉,那是我们的秘密基地,待会儿咱们过去,我就在那儿给你插上发簪……哎,师妹你干吗哭呀,我不是回来了么,你不开心吗……” 严天斫见青年的表情如痴如醉,越发心惊胆颤,无奈任何“有用”的事都做不了。 正在这时,一直昏迷着的宗飞妍转醒过来,见自己衣不蔽体,吓得花容失色,赶紧揽衣起身,瞥见插在自己身旁的断剑和远处拼斗的两人,一瞬间全“明白”了:这贼人欲对我非礼,亏得公公及时出现救了我。想到自己受的侮辱,以及丈夫、父亲、兄长的惨死,再善良的女人也会变得心狠手辣。她毫不犹豫地拔出断剑,疯狂地冲过去,用尽全身力气把剑刺进青年的后背,贯胸而出。这一剑何其突然!青年一声惨叫,严天斫一声惊呼,连“无尘剑”都心神一荡,自控力减弱,严天斫趁机将“她”抽了回去。 青年哇地吐出一口鲜血,然后缓缓地转过身。这一回,宗飞妍看见的不再是那张阴沉死气、行尸走肉一般的脸孔,而是挂满泪水、却洋溢着无限幸福的眼神。宗飞妍颇觉意外,不禁退了一步。弥留之际,青年已分不清眼前的这个女子,到底是梦萦魂牵的师妹,还是与自己毫无瓜葛的宗飞妍。他右手伸入怀中,掏出一件物品,赫然便是那个已被这夺命一剑刺成两截的桃花发簪,“桃花”经过鲜血的渲染显得更加娇艳。青年痴痴地把手伸出去,似乎想把它交给宗飞妍,或者说小师妹,只是手才伸了一半,发簪就滑落下去,和青年的身体一起摔在地上,发出沉抑的声响。 严天斫见青年终于气绝,长长地舒了口气。举目四望,他突然发现这里的夜色竟是那么令人心旷神怡!他为自己以前没有发现而感到深深的自责。他有如此剑法,又有如此神剑,何况玄天门与挽花派已经灭亡,现在连这个颇难对付的徒弟都死了,统一武林的日子还不指日可待?很快,很快,整个武林、整个天地都是他严天斫的了! 他不经意地笑了,笑得很狂傲,很自豪,也很满足,全然不顾身旁目瞪口呆的宗飞妍。 突然,无尘剑“嘣”地一声断成两截,剑尖竟然自行飞起,严天斫还未有所反应便被洞穿了心脏。他死于一生中最志得意满的时刻,在死前的一瞬间,他才想起一件极为重要、却一直被自己忽略的事情:剑之灵性,即殉剑者之灵性!今晚他说出了真相,不但青年得知,“剑”也得知了!“剑”又怎么会放过他? 指天天开、划地地裂的无尘灵剑,自此而殇。 在剑断的一瞬间,无数道强光从断裂处射出,将方圆五丈的梅林照耀得亮如白昼。原来,无尘剑的表面虽是纯黑,里面却是纯白,而且是可以带来光明的纯白!所谓“无尘”的真谛,并非是不沾污秽,不近邪恶,而是可以在黑暗之下留住光明。只是,若剑不断,又有谁能够得知?有些世俗眼中很坏很坏的人,是否也和这剑一样? ◎郭龙:无尘剑殇(17) 望着眼前突发的一切,宗飞妍忽然产生了一个连她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感觉。对于严天斫的死,她虽然震惊,但没有丝毫难过,可对于这柄剑的断裂,她却感到很深很深的悲痛,竟然和得知丈夫、兄长、父亲死时的悲痛别无二致,似乎剑也是她的亲人! 于是宗飞妍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 ◎马岩龙:月伤(1) 月亮的背面是一个美丽的国度。 威严的国王,慈爱的皇后,和新生的美丽的公主。 这一对双胞胎公主,拥有相同的,星一样的蓝眸如水,月一样的洁肤如脂。然而月是有着诅咒的。月的阴晴圆缺,变幻两极的命运变成了月的诅咒降临在双胞胎身上。这一对公主,一个,善良亲切,一个,却生来心如蛇蝎。会伤害爱她的人。 这是月中古老的诅咒,从双胞胎降生之时起,便注定了后生下来的公主受了诅咒的命运。她背负着远古的预言,怀着大家认为的蛇蝎的心,被月宫舍弃。乘着流星,这个美丽的婴儿被月丢弃到人间。 一 竹林 地球怎能承受月里的生物? 如此美丽的精灵降临在竹林中,惊艳了林中万物。花朵拥在她的身边,清风飞舞在她的身边,萤火虫为她殷勤守夜,松鼠为她甘做被褥,竹子用枝叶采了寒露滋润她干渴的喉…… 婴儿却无暇顾及万物的殷勤,夜刚散去,朝阳刚刚托起希望,她便哭了起来,惊了林中万物,对着这个美丽的生物不知所措。 清晨的薄雾中,这样清晰的、悲凉的啼哭声传了很远,很远,引来一个少年。 这个清早起来挖竹笋的少年,简陋寒酸的衣着,疲惫瘦弱的面容,只有一双黑眸依然留存着原本的犀利。他依着哭声,来到了这个月中精灵身边。 这是怎样的美丽啊…… 少年感叹着,惊诧着,缓慢地走近婴儿身边。仿佛公主脚下一个卑微的仆人,不敢有丝毫的冒犯。 婴儿停止啼哭,闪着水蓝的眼睛盯着少年。 少年跪在她旁边,犹豫着。他现在已经失去了武士后代的身份,连自己都无法养活,怎能保护这个小小的生命?可是这样美丽的生命,任谁也不能将她舍弃在这样的竹林中,那是万劫不复的罪恶。 寂静。 竹林的万物静静地看着这一幕。嫩绿的清晨里,穷苦的少年终于抱起那个美丽的婴儿,离去。 竹林哭泣着,下起了细雨。 二 伊贺武士 少年所住的村落,是名为伊贺的没落村落。本以妖术一样的忍术名振天下的伊贺武士在与信长一战中被击溃,显赫的家族四分五裂。有一个名为月忍的分支,在战斗中牺牲了他们的首领和无数精英,只剩下一个长者带着首领的后人和若干忠实的家仆漂洋过海逃难到这里的世外桃源。 那个挖笋的少年,叫贺,正是当年首领的遗孤。 他抱回来的婴儿,震惊了整个村落。 "如果我们不接受她,将她舍弃,这将是一种罪恶……"白发白须的长老说。 如此精伦的生命,有谁忍心将她抛弃? 长老给她取名琉璃,血红灿烂的珍宝照耀了这个悲伤的村落。人们仿佛点燃了心中的希望,开始出现了欢乐。这些落魄的勤劳勇敢的伊贺武士,靠着他们远古以来与月的渊源,依恋着这个美丽的婴儿。 十五满月的时候,全村人抱了婴儿在月下为她洗礼。 当长老抱出美丽的婴儿,银如圆盘的满月忽然变成了血红。这血的颜色对月忍来说是战斗与死亡的象征,而如今这样落魄脆弱的村落,又怎么能迎战任何风雨呢? "难道,这美丽的琉璃,将会带给我们血腥与死亡?"长老想起那场残酷的战斗,伊贺几乎被灭族,不禁颤抖。 "但是,神啊……谁又能忍心抛弃这美丽的孩子?她还如此弱小,即使带来了灾祸,也不是她的罪过啊……" 在血红的月下,这个流着武士的血的村落,默默地、坚定地接受了这个婴儿,并承担了这个婴儿未知的命运。 三 琉璃的神奇。 她长得十分迅速。昨天和她打架、被她用石头砸破了脑袋的小伙伴。今天已经比她矮了半头。 她沉默,坚忍,美丽。 ◎马岩龙:月伤(2) 即使她在小的时候体现出来血的一面,伤害着她身边的伙伴,也都被人容忍了。以她的神奇,她的美丽,她的柔弱而被无限地包容了她所有的过错。 她对伤害自己的生物残酷得可怕。 长老的黑狗咬了她一口,当天晚上,狗便消失了。有小孩子回家和大人说在漆黑的寒夜里,头顶的月亮变得血红,他看到琉璃在荒野中生食着狗的心脏,白皙美丽的面孔溅满鲜血。 但是没有人会相信小孩子的梦呓。琉璃是如此美丽乖巧。从不吵闹,只是对着大家似有似无地微笑。洁净的面孔和衣裙,无辜的水蓝双眸。 有谁忍心将罪恶强加在这样纯洁的女子身上呢? 十年。 对月来说,只是一百二十个阴晴圆缺。 对地球的孩子而讲,十年是如此的短暂,从咿呀学语到背着书包上学堂。 而对琉璃而言,十年是一段历程,从竹林中精致的婴儿,变成了如今美丽的少女。 长老说,琉璃莫不是月亮的孩子吧,每当她走在月下,月亮便成了琉璃一样的血红。 她不是凡间的生灵,高贵孤傲。凡人只敢在远处景仰着这个美丽静默的少女。一头瀑布般的黑发泻到脚边。一袭银色的长裙染着血红的花朵。一身透明一般吹弹可破的凝脂肌肤。一双星光灿烂却不屑凡世的眸子。 当年抱她回来的贺,如今也不敢接近她。 贺二十出头,年轻健壮,继承了伊贺武士的隐忍坚韧。这美丽的琉璃对他而言是件珍宝,一辈子默默保护着永远不可能属于他的神圣珍宝。 四 预言 伊贺之村的生活是艰苦的。这个与世隔绝的小村的居民靠着自己的双手勉强丰衣足食,不求奢华的生活。但是自从有了琉璃,人们为了给琉璃买美丽的衣服首饰而打破了以往简朴的平衡。 人们的生活开始变得辛苦。 于是琉璃对长老说:"在满月之时,当我站在月下月亮便会变得血红。那时我浑身有了一种神奇的感觉,可是预知某些事物。" 琉璃作为预言师的名声很快地在四方流传。小到找人找物,大到预测国事,她无一不准。有关这位这倾国倾城的预言师的传说终于传到了京城,传到了皇上耳中。于是皇上派人专程赶往伊贺之村请这位传说中的巫师。 而琉璃,却拒绝了。 她说,离开了这个竹林之村,她便没有了神奇的力量。任何找她的人,包括皇上,都要亲自来这个竹的村落。 人心惶惶,伊贺人想到了十年前血红之月的预兆。难道琉璃对皇上这种傲慢的态度,会带来伊贺之村的毁灭吗? 长老来找琉璃预测一下本村的命运,琉璃却面露难色。 她说,与她有关的所有事物,她都无法预测。包括她自己的命运,伊贺之村的命运,所有从小一直养育她,爱着她的人们,她都无法预测。在月下的水镜中,她只能看到一轮惨白的月。 五 倾国 很多身份显赫的王孙公子来到伊贺之村,并不是有什么事要占卜,而专程为着传说中倾国的美貌。伊贺之村也在接受着各种各样的客人的过程中逐渐发展、丰饶、繁华。 不再是以前那个薄雾中依傍着竹林平静生活着的世外桃源了。 皇上本迁怒于琉璃对他的不敬,但有很多见过琉璃、得到过琉璃的帮助或者爱慕着琉璃的王孙贵族向皇上求情,年轻的皇子也仰慕着传闻中美丽的女巫,于是皇上终于被说服,答应了皇子的请求。 皇子起程到伊贺之村。 若是皇子爱上琉璃,便是这个不明身份的女巫三生之幸。若是她敢再对皇子傲慢,便有了讨伐伊贺之村的借口。 玺皇子带着对传闻的景仰,大驾到了伊贺之村。 全村人惶惶焉,在路两边跪拜皇子。唯有琉璃,仍旧在自己的屋子里不屑这样自以为高贵的人。 ◎马岩龙:月伤(3) 玺皇子并不动怒,他亲自来见琉璃。琉璃却并不见他,拉了一层绘着大多牡丹的乳白纱幕隔着皇子。皇子说话,琉璃也不回答,顾自拿了古琴在那里弹奏着一曲不知名的曲子。 皇子忿忿离开,却并不想放弃。他买通了琉璃身边的侍女,当琉璃在满月之日走到月下时皇子偷偷地躲在隐处一窥美貌。 即便皇子,也不过是地球上的生命,又怎见过月中生灵的美丽? 皇子见了琉璃,长发并不系起,而是如瀑布泻下。白皙如雪,冷傲孤高地看着渐渐变成血红的满月。黑夜里仿佛在周身散发着仙灵的荧光。 玺皇子爱上了琉璃。 六 守护灵 玺皇子的爱张扬露骨,惟恐天下有人不知。 这惊慌了爱着琉璃的伊贺人,也惊慌了爱着琉璃的贺。 贺继承着伊忍的精神,如影子般保护着琉璃。但也继承了忍者悲哀的命运,爱得深沉而痛苦,只能默默地保护着,随时拱手自己的性命。 在伊贺之村被玺皇子扰得骚动不宁的日子里,琉璃每夜都要坐在月下。贺在她身后默默地陪着,看着这个美丽的生灵与月做的无声对话。 直到皇子公布的求婚大日的前一天晚上,琉璃一样坐在月下。忽然,她回过头来看着贺,惊了贺一跳。因为琉璃,一直是站在贺的前面光鲜灿烂着,不曾对贺有什么关注。有谁会想起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影子呢? 琉璃冲贺微微地笑,对贺说:"你爱我吗?" "……"贺不言语。 "明天你来向我求婚。"琉璃相信贺一定会答应她所有的要求,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于是并不等着贺回答,说完便走回自己的厢房。 风,吹动忍者的心。怎样的痛苦和打击,都不能动摇忍者的心,但是琉璃这样的要求,让贺不明所以,一夜无眠。 七 谜题 "这是三个古老的故事,也是我小小的愿望。"琉璃对面前的三个求婚者说--玺皇子,陪同皇子一起前来的王孙贵族石竹和伊忍后代的贺。 "传说东海仙岛蓬莱山,山顶有一棵树,树根是银的,树干是金的,白玉的果实,红宝石的花朵和翡翠的叶子。我一直想见识一下这神奇的树,哪怕只是它的一根枝条。" "据说在北方的国度,有一种神兽火鼠,用它的裘皮做的大衣不怕火烧。我想拥有这样的一件神奇的衣服。" "人说渤海湾里住着一条巨龙,可以轻易吞噬一条大船。它的额头上镶着一颗五彩光芒的龙珠。需要一位坚贞超人的勇士为我取来。 这三件神奇的东西,谁能先取到一件东西,我便答应他的求婚。" 玺皇子贵为龙子,当以金银珠宝相配,便决心去寻找传说中的植物。 石竹不甘落后,当众表白决心,去猎取古老的神兽。 最后剩了贺,他什么也没说。坚忍的眼眸看着琉璃,起身离去。 第二天三个人便各自上路了。为着证实他们嘴里说的爱情。 八 银月公主 双胞胎幸运的姐姐名为银月公主,她是如此美丽,被月里国度的人们深深地爱着。她在宠爱中长大,活泼、快乐、骄横。因为她的美丽和快乐,讨着所有人的喜欢,即使有些蛮横的举动也被人们容忍了。 月中的日子过了一百二十个阴晴圆缺,银月公主亦已经长成华丽的少女。并且知道了自己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在人间。 月国善良慈爱的皇后自从生了双胞胎便神情恍惚,她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不管预言中怎样,当她看到自己的一个孩子被抛弃到人间时,便沉默了。默默地将自己关在宫中不再出门,伤痛着自己失去的孩子,而忘却了自己身边的孩子。 银月公主在父亲和臣民的万般宠爱中长大,却少了母亲的关爱。当她知道这件事关于她一个没见过的双胞胎妹妹时,便在心中燃起一股奇怪的情愫。 ◎马岩龙:月伤(4) 她想到人间去看看那个妹妹,那个对母亲而言更重要的妹妹。 月的国王惊慌着,禁止银月公主的出行。虽然他也很心疼自己的另一个骨肉,虽然他也很怜悯疯了这么久的皇后,但是他更坚信那个古老的预言。那个罪恶的孩子,会给她身边的人带来灾祸,会像蛇蝎一样伤害着爱她的人。 对月中的人而言,人间是危险丑恶的。满是豺狼虫豸,尔虞我诈。国王怎能放心让纯洁美丽的月中公主去人间呢? 银月公主是倔犟的。她念念不忘双胞胎妹妹的这件事,终于发现了国王的秘密:国王担心自己受着诅咒的孩子,在每个满月的时候都悄悄地透过月中神奇的水镜遥望失落人间的女儿,暗自将自己的灵力在满月时通过水镜传递给女儿,使女儿拥有预言的能力而借以谋生。 银月公主发现了父亲这另一半的爱,怀着一个更复杂的心情也悄悄透过水镜窥视人间那个叫做琉璃的妹妹。 当她知道了琉璃的三个谜题后,终于忍耐不住。在满月之夜乘着轻云来到了人间。 九 讨伐 玺皇子看到专程来与他幽会的琉璃,不禁受宠若惊。趁着夜色出现在皇子寝宫后园的竹林中的,正是那个之前不屑与他说一句话的美貌巫师。此时她一袭鲜红的长裙,鲜红的胭脂勾勒着不曾见过的妩媚妖娆,正站在皇子刚好能注意到的地方冲他微笑。 玺皇子激动着,跑到这尤物身边。妖娆的琉璃勾着皇子的脖子,向他诉说隐情。 我本是对皇子您一见钟情,可是养育了我的伊贺长老不肯放过我,逼迫着我不理睬您,假借了不能实现的谎言叫您无法迎娶我,这是怎样悲哀的爱情啊。为了我的爱,皇子啊……请您照着我的话去做。请来全国最巧的工匠,照着我画的样本去做,以银为根,以金为枝,嵌上翡翠的叶、火红的宝石和精妙的白玉果实。让众人用眼来验证这工艺品的华丽,这正是皇子华丽尊贵的爱情…… 为琉璃着迷的皇子,立刻请了能工巧匠,闭门打造这旷世的精品。又怨恨着伊贺的长老,在自己皇室的庇佑下苟延残喘的异乡人,竟如此大逆不道。 半年之后,皇子带着巧夺天工的工艺精品,和两万精兵来到伊贺之村。 琉璃看到传说中的植物的精美枝条,无话可说,当即起身随皇子离去。伊贺的民众尚未从失去琉璃姑娘的悲伤中清醒,当皇子的迎亲队伍一走,两万精兵立刻出现讨伐了这个柔弱的村落。 琉璃在皇家华贵的轿中心神不宁。她不知道,自己带来的灾祸已经降临。她新婚的队伍背后火光冲天,养育着她的人们正在绝望、无助中,挣扎。 迎亲的队伍迷失在竹林中,不得不在夜晚露营。不巧这夜竟下起了雨来。琉璃走出轿子,抬头看到血红的一弯惨月映红了落下的雨水,仿佛下起了血。 她不知道,此时的伊贺之村,已经全村湮灭,只剩了烧焦的废墟和遍地尸体。 血,顺着雨水四处流淌。这惨不忍睹的景象中,出现了一个红衣女子,带着与琉璃一样倾国的美貌,背靠着身后那轮巨大的血红色的残月,看着地上的血河泪流满面。 十 石竹的消失 玺皇子娶回美丽的琉璃,皇上看到这个世间难见的绝色不禁震惊。 这些在人间流着高贵的血的人们,也一样为了月中的尤物痴狂,不惜杀戮流血。 琉璃姑娘虽然随皇子到了皇宫,但是仍然冷淡高傲着,不叫皇子靠近半步。她与皇子约定,在大婚之前,仍应彼此尊重保守礼仪。 令皇子迷惑的是,白天琉璃姑娘不肯见他,对他冷傲不屑。而夜晚却变了妖娆的面孔与他幽会。 没过多久,寻找火鼠裘皮的石竹从北方的国度回来。夜晚的幽会中,红衣的琉璃在皇子怀中低语。 既然我还未与皇子殿下成亲,那么石竹也一样有权利来迎娶。若是皇子当初假的枝条被人发现,石竹更是有理由夺取我,那么你我也都无话可说。他在我们成亲之前回来,对我们是大不利的啊…… ◎马岩龙:月伤(5) 很快,在石竹还没来得及呈献他寻来的珍宝时,石竹家族便被皇室寻事加了罪名。 在玺皇子与琉璃大婚吉日前一个月,石竹家族被灭了九族。那传说中的火鼠裘在混乱中不知去向。或许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东西也未可知。 显赫一时的石竹家族如今一片凄凉,遍地血水中,又出现了那个红衣女子,同样地背靠着一轮巨大的残月,泪流满面…… 十一 勇士 贺离开了家乡来到渤海海湾。怀着离开家乡和心爱之人的哀愁,他结识了一群海边的勇士。 由于渤海巨龙每年都为了食物骚扰渤海湾的渔村,使无数人家破人亡,背井离乡。凭借着自己的怒火和勇气,这一群人聚集在海边周密准备着,决心出海猎龙。 贺向这些新的朋友们述说了自己心爱姑娘的谜题,勇士们钦佩贺坚忍的爱情和决心,答应他加入猎龙的行列。 龙经常出没的海面是十分危险的。勇士们的船还未遇到巨龙,便先要经受狂风巨浪的冲击。他们在风雨中欢笑,在巨浪中畅饮。抛出整头的巨牛为饵寻找着巨龙。 巨龙毕竟是神物,世人怎能轻易战胜。当巨龙真的出现时,勇士们的豪情在震惊与恐惧中冲散。龙从水中涌出,掀起连天的巨浪。龙的头颅比载着勇士的整条船都大出许多。它吞噬了诱饵,车轮一样的眼睛盯着这条战抖的船。 当龙扑向勇士们的船时,他们清醒了。开始拿起自己的武器向龙射击,但令他们绝望的是,龙厚重的鳞甲完全抵抗了他们的攻击。此时一个黑影轻巧地顺着桅杆爬到高处,一跃跃到了龙的鼻翼上。 那是伊贺之后的忍者,他克制着自己心中的恐惧,紧紧地抓着龙坚实的鳞甲,用手里剑扎着龙的眼。 一柱黑血染了海面,龙疯狂着,打碎了勇士们的船。在海面上翻滚着,想甩掉自己额头上的异类。 贺满身血污,咬紧了牙关翘着龙额头正中那块光芒四射的龙珠…… 守在岸边的人们,看到整片海面的血污和冲到岸边的船的碎片。悲伤地崇敬着这些死掉的勇士,他们为着将龙刺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却带给渤海边的人们无限勇气。 十二 变故 月中的国王很快发现了银月公主的失踪。他急忙来到映射真实的水镜边,看到人间的两个女儿和已经发生了的惨剧。两个女儿长得一个模样,他无法分清两个孩子。但是依赖着古老的预言,他相信定是那个流落人间的女儿终于开始露出蛇蝎的本质,残害了无数无辜的人。 他生怕可爱的银月公主也遇到灾难,决定亲自降临人间接回银月公主。 变故,在这个诡异的夜发生。 皇后出现在国王面前,神色安详。她说,她要亲自去接自己的女儿,只有她分得清楚自己的两个女儿。在她的软硬兼施下,国王终于相信了皇后病情痊愈并同意皇后去人间接回女儿。并且是将两个女儿都接回来,那个蛇蝎一般的女儿也不能再留在人间作恶,国王不再心软,要将自己的骨肉处死。 皇后悲伤着,降临人间。 琉璃听闻了渤海猎龙勇士全员惨死,婚期临近,她悲伤不已。后悔自己出了危险的谜题将从小一直守护着她的贺害死。她悲痛着,走到月下,竟发现自己头顶的月亮不再血红,而是她从未见过的皎洁,乳白温柔的光辉如母亲慈爱的手抚摸着她,安慰她心中的悲伤。 令玺皇子郁闷的是,临近婚期,琉璃却不再与他幽会。白天也拒绝接见他,让他烦闷不已。 渤海海面上,一轮巨大的血红残月,一个神仙一样美貌的红衣女子站在海面上,抚摸着巨龙,满面悲伤。忽然,她看到了巨龙的额头,一阵惊诧后,惨白的面孔上露出了嫉恨。 十三 贺的归来 这是我的家乡吗? 白发白须年迈的长老呢? 吹笛子的放牛童呢? ◎马岩龙:月伤(6) 隔壁和蔼的大妈呢? 我那心爱的人儿呢? 贺满身狼狈地回到故乡,看到的却是荒废凋零,只有瑟缩的竹林在灰色的薄雾中悲泣。 一个伐竹的樵夫看到了贺,和他说:你在这里有认识的人吗?这个异乡人的村子可惨了。以前这里有个倾国倾城的琉璃姑娘,据说是从竹子里出生的。有三个勇敢的青年为了得到她的爱而为她提出的三个常人无法实现的谜题出去冒险,包括我们的皇子殿下。当然第一个回来的是皇子,他接走了美丽的琉璃姑娘。可是他们一走,便来了一群天兵绞杀了整个村落,连妇女小孩甚至牲畜都不放过,一把火将这里化为灰烬…… 贺那颗坚忍的心,承受着这样巨大的打击,一身褴褛地向京城进发。他要尽快,尽快到自己心爱的人身边,唯一活着的亲人身边,保护她…… 十四 血月 琉璃看到了从未见过的乳白月光,从月光中一辆华贵的马车向她驶来。 一位美丽雍容的妇人满面悲伤慈爱地来到琉璃面前,和她说:你正是我那可怜的孩子啊……血月…… 月中的皇后告诉琉璃,等找回她那双胞胎姐姐便接她们一同回到月宫。 琉璃知道了自己生来受诅咒的命运,在母亲走后暗自悲伤。此时却闯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玺皇子忍受不了煎熬,终于闯入琉璃的厢房。他尊贵,但是傲慢,被相思的火燃得面目狰狞。琉璃依然冷漠的态度激怒了他, 他说:分明是你,夜里画了妖娆的浓妆与我幽会,在我怀里引诱我沾了满手鲜血。分明是你,怀着蛇蝎的心肠,毁灭了你成长的村落,抹灭了无辜的石竹家族。而你,却摆着这样一副清高的态度对我!只有我知道,你是这样恶毒的女人! 月的皇后刚刚离开失散的女儿,忽然发现空中的月又变回了血红,鲜活的残忍的红。她震惊地赶回琉璃的住所,被眼前的一幕惊得差点昏厥过去。 一身素白的美丽尤物,浑身溅满了鲜血,清丽的面庞染着鲜红的血,跪在皇子可怕的尸体旁吞噬着血红的心脏…… 你……真的如预言所说吗? 母亲颤抖着,泣不成声。 他伤害了我和我爱的人,我要净化他丑恶的内心,替他超度到纯净的世界。 琉璃的眼变成血红,盯着母亲身后。 月的皇后回头,看到自己的另一个女儿,一身红衣,抱着一个昏迷的男人站在那里。本是水蓝的眸子也同样变成了血红。 是我杀了所有爱你的人,我的妹妹。我不能容忍有这样的你存在,和我同样的面孔,同样的血统。更不能容忍有人爱你!为什么他们像母后一样,偏要爱着受诅咒的你?我要夺取所有爱你的人,包括这个人。 贺! 当看到贺,琉璃的眼眸变回了水蓝。她看到贺醒来拿出手里的剑刺向银月公主,却由于体力尚未恢复被银月躲开了。 银月惊诧着,血眸瞪着这个人间的男子。 你……才不是我的琉璃。我所保护的人,无论外表怎样,在我心里始终是一个模样,纯洁忧伤。而你,实在是丑到极点了。 贺轻蔑地看着银月公主,激得她发了疯。 所有的人都是爱我的!你为什么爱她?她有着蛇蝎的心,她从出生的时候就该死!世上只有我一个存在就够了! 银月公主握了星星的宝剑抓了狂,在月的皇后和琉璃都来不及阻止的时候将剑刺穿了贺的胸膛。忽然,她自己也喷出血来。低头看到,贺的手里剑也深深地刺进自己的小腹。 你是……一个凡人……怎么可能! 这是在猎龙的时候知道的……拜你那个宠物所赐,我明白了凡人对神物的攻击虽然没有效果,但是当神物杀了生的时候,它的神性便会消失……你才是那个心如蛇蝎的公主,为着如此自私的理由杀害了这么多人。 不……我不是!我是月中最纯洁的……唯一的公主…… ◎马岩龙:月伤(7) 血红的月亮。 母亲抱着自己奄奄一息的女儿。孩子……你怎么这么傻,母亲也一样爱着你啊…… 将死的银月公主,紧靠在母亲的怀中,哭泣。 少女抱着自己奄奄一息的爱人。贺……你…… 忍者的后代掏出沾满鲜血的龙珠:本以为可以娶你,原来又是奢望。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吧,这里……不适合你…… 终结 月光 月的皇后带着女儿回到月宫,站在水镜前的国王老泪纵横。 ◎林培源:凉山(1) 黄昏的时候我坐在一剁干草上面仰望天空。干草堆柔软舒适,让我流连忘返。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莫名其妙,我像一个无人管教的孩子,从日薄西山一直坐到夜色降临。从我坐的地方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到临水街上的一草一物。挑煤老人从黄昏深处走来,他光着膀子,浑身黝黑。橘黄色的夕阳将他的身体轮廓清晰裁剪出来。 头顶有黑色鸽群飞过,它们张开翅膀,滑翔、盘旋,在我视线里起起落落,充满了诱惑的美感。我低下抬了许久的头,微微发酸。恰好挑煤老人慢慢移近我的视线。我眯起眼睛看他走来,煤屑从担子里撒落,弥漫的、灰蒙蒙一片,我捏紧了鼻子,不敢大口呼吸。 我看了一眼老人瘦弱的肩膀,然后跳下干草堆,一蹦一跳,逃回了家。 这应该是我童年黄昏中的一个,平淡无奇得就像以往流逝在我生命里的无数个黄昏,我渴望它能发生点故事,最好能让我的生活起点波澜,不再枯燥无味。可是天空晴朗,万里无云,母亲告诉我,暴风雨来临之前应该是乌云密布的。但此刻,我抬头,只见天空辽阔高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或许风雨还躲在某朵云的后面吧。我这样安慰自己,好给自己平静如水的生活找一个勉强的借口。生活本该有一些借口的,我们总是这样,让借口蒙蔽日子,就像让灰尘蒙住了陶器一样。一段漫长的时间过后,重新打磨,却发现原本熟悉的生活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道理,是我在经历了一段梦魇之后得出的。这样一个梦魇,始于临水街重复而单调的生活。 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临水街的生活节奏慢得像生了锈的钟表,看似没有停止运动,却走得生涩。临水街上的每一个人,似乎表情都是僵硬的。我很少看到人们发出爽朗大声的笑。每一个人总是沉默,不管是阴天还是晴天,即使是隔三岔五出现在临水街上买粿汁的小贩,他们职业性的吆喝听起来也像被什么隔噎着。抵达我耳朵里的那些声音过滤了一重又一重,最终成了某个午后慵懒的曲调。但是,我所熟知的那个挑煤老人却不是这样,他并没有发出任何惊天动地的声音,可在我听来,扁担摇晃发出的细微声响却令人着迷。它契合了某种旋律某种节奏,摇晃着我的黄昏我的蠢蠢欲动的心。我看到他每天劳作,扁担韧性极好,两头的竹筐里装满了码得齐整的煤块,随着走动,煤块微微晃动,煤屑便会因此稀稀拉拉地掉落下来。一直以来我都有这样的幻觉,我总是拿这些黑色煤屑和家里装在布袋里的面粉作比较,我觉得,煤屑说白了就是染黑的面粉。 我问母亲,为什么煤屑看起来像是黑色的面粉?母亲戳了戳我的脑袋,笑我说,小孩子净问这些问题。她没有给我任何实质性的回答。顿觉扫兴,于是我托着下巴继续冥想不着边际的问题,可任凭我怎么想也想不出结果。倒是灶上袅袅的炊烟香气吸引了我。我饶有兴致地拿起盛饭的长勺,饥肠辘辘让我中断了思考,关于煤屑和面粉之间复杂的问题。 但我忘不了那个老人,在我有了记忆的那一刻起,挑煤老人就这样一言不发地挑着担子,走过我的白天,我的黑夜,我不知道他最终会走向哪里。 他在我印象里是黑色的轮廓,不管有没有阳光普照,煤的印象重叠在他身上,给了我无限的,混乱的、关于黑色的恐惧想象。 后来这个黑色的印记走进了我的文字里,在我试图用文字去记录发生在这个老人身上的故事的时候,我的眼前浮现出来的,竟然是大朵大朵纯净的黑色,它们像一个又一个的印戳一样,被时间的双手重重地盖在我的单薄的生命里,然后残忍地告诉我,日期已经过了,我再也不能把写好的信寄出去了。我在这封信里,写了一个发生在临水街上的故事。原谅我这个不会讲故事的人,我的语言总是混乱不堪,思想也是浅薄粗陋。我不知道我的表达是否恰当。是否能让你透过那些纷繁的假象去窥探这个发生在大千世界里的平凡故事。 ◎林培源:凉山(2) 这个老人是固定出现的一帧影像。他走过我的黄昏,挡住夕阳的最后一抹光,然后消失在临水街的拐角。因为他常出现,我已经司空见惯。我以为他会这样一直走过临水街,一直走在时间的隧道里,走在我被夕阳切割的视线里。可是有一天,他却突然消失了,就像挣脱线飞出去的风筝,我看不到他了,我什么也看不到了。 什么也看不到让我感到无比沮丧,我想起以前丢失了玩具,心爱的玩具丢失了,我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沮丧,可是看不到熟悉的面孔,听不到熟悉的曲调,我的心却空荡荡,成了被洗劫一空的蚁穴。汩汩往外冒着的,竟然是无处安放的忧心。 那一天,我拉住将要出门的母亲。我问母亲,老人不见了? 母亲疑惑地看了我一眼,问我,你说……谁不见了? 挑煤的老人。 我那时候个头并不高,站起来顶多来到母亲的胯部位置。母亲低头,恰好可以看见我的脏兮兮的脸,她伸出手替我抹了抹脸。然后问我,他去哪里了?声音关切。 我的前一个提问,母亲并没有回答,或许她的心思并不在这里。但是我分明听到她在自言自语道,人老了,都糊涂了。我不知道母亲究竟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说老人。我的母亲一点都不老,我的母亲很年轻。但究竟,是母亲糊涂了,还是老人糊涂了? 那段时间,我纠缠着母亲,硬要她告诉我关于老人的去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顽固,老人的生命其实和我没有多大的关联,如果采用比喻来描述我们之间的关系的话,他不过是每天路过我天空里的一朵云。可奇怪的是现在云消散了。我觉得自己的天空一下子空荡荡,一下子无法适应。 我被老人的下落搅得心烦意乱。每天四处打听,母亲说,小孩子,不要问太多。 我开始无理取闹,那你还告诉我。 我没有告诉你,我什么时候告诉过你了。 你就是告诉我了,老人去哪里了? 都跟你说他不见了,我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最终,我们的对话被悬而未决的疑问终止了。我看着母亲挎着一个篮子走出家门,消失在晨曦铺撒的街角。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有这样一种强烈的感受。每一个母亲都是如此奇怪,她们撩起你的好奇心然后又迅速地把幕布拉上,她们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不许看。不许看。 但我不甘心自己窥探未知的好奇心被阻挠,我发誓,我终会知道那个老人的下落的。这是我小小的童年里始终绕不过去的一个门槛。我站在门槛的这边臆想门那边的景象。无数的声音和无数的脚步踩踏这门那边的世界,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迷上了这样一个侦探式的追问。 我问过路人,挑煤的老人去了哪里吗?你们知道吗? 你说什么,什么挑煤的老人,我没有见过。 告诉我,你一定见过的。 小孩子瞎说什么,我真的没见过。别挡住我,我要过去。 我站在临水街上拦住过路人,我的纠缠不清最终被母亲发现了,她把我拖进屋子里,捏我的脸。她很用力,一边捏我的脸还一边教训我。 没出息的家伙。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骂我,我只感觉到脸颊很疼,疼痛一直蔓延到了我的牙龈。 我以为老人真的就像水一样消失在沙土里了。可事实并非如此,那一天,我怀揣着一包瓜子去敬老院玩,敬老院就在临水街的尽头拐角处,它也像我们临水街一样,临着一个大大的池塘。我坐在敬老院的长椅上一边嗑瓜子,一边看着老人们下象棋。老人们身上发出来的特殊的味道弥漫着一方小小的角落,我一颗接一颗磕着瓜子,咔嚓咔嚓的声音富有节奏。那时候我不知道象棋怎么下,但我就是喜欢看热闹,对于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孩子来说,任何挑战本身就有巨大的诱惑力,更何况是象棋这样斗智斗勇的游戏。象棋的诱惑力伴随我度过了童年里那些恍惚摇曳的旧时光。我看到对弈的两个老人各怀心事,旁边站着看棋的人,七嘴八舌。并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但我对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兴致勃勃。 ◎林培源:凉山(3)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知道那个老人的消息的,敬老院里乱糟糟一片,有人抽烟有人打牌,有人胡乱地说着什么。我听到人群里有人高声说道,你才知道?那老头杀人啦,进监狱啦! 我不知道自己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是什么想法,我停止了嗑瓜子的动作,侧着耳朵,想听清楚更多关于老人的消息,可是我什么也听不到,消息被更加喧闹的声音淹没了。我的心里像是堵塞了一团棉花。老人的死像是一盆冷水,浇在了棉花上面,使得它搅成黏糊糊的一团,让我闷得慌。 消息来自敬老院,我相信不会出错。那天回家之后我像炫耀什么似的对母亲说,我知道啦,老人被抓了。说完我就盯着母亲,我想看看她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是什么反应,我想以此来报复母亲一贯的守口如瓶。 母亲皱了皱眉头,蹲在我面前,用手摸了摸我的脑袋,问我。 被抓了?谁告诉你的? 他杀人了。 母亲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但随即她就转过头,自言自语了一声,居然杀人了。这什么世道。 在我们临水街,“杀人”就像天方夜谭一样,是一件陌生的事情,我们这里风平浪静,除了偶尔死一两个老人之外,临水街上没有任何关于暴力以及血腥的故事。这里的人们虽然沉默多于说话,但是人们给我的感觉总是亲切的。时间缓慢流过我所处的这个世界这条街。池塘里的水草一季一季地生长,池塘边的柳树扬动着青翠的枝条,我所面对的是一个安宁且清净的世界,多年后我在初中的课本里读到了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其中有这么两句让我印象深刻: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两句简洁有力的描述穿越时空,成为我现今回望童年生活过的临水街时引以为豪的语句。 长大后我甚至怀疑,是不是我单纯幼小的心所局限,以致我蒙蔽了双眼,并没有看到更多阳光背面,隐秘的阴影。岁月让我们变得沉默,没有人再去讨论干涩的昨天、迷蒙的今天,以及未知的明天。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至于他为什么杀人,于我却是一个不解之谜,我打算将自己的头浸入这片陌生的水域去探寻故事的端倪,可是除了冰冷的一片之外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这个消息像一块半生不熟的牛肉,嚼之无味,弃之可惜。我无比沮丧。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杀人。他平时挑着担子路过我家门口,并没有什么异常。为什么会杀人呢? 我以为故事就如此告一段落,剩余的那些猜测和担忧交给警察去处理。这是一条河流。从源头开始流淌。注定了它必须绕过我们好奇的眼睛里然后才能更加顺畅地往下游奔流。那日,从山上下来的砍柴人这样神秘兮兮地重复一句话,你们知道吗?我听到半夜里有人叫了一声。 临水街的人们在他的描述里听到了那声足以把整座山都震动起来的尖叫,满山的荒草和树木在叫声中受了惊吓,瑟瑟发抖。那时候秋天渐深,露水浓重。尖叫声成了划破夜空的火焰,瞬息照亮了黑暗中的群山,与此同时,也照亮了一直自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众人。 那声尖叫,来自一个叫做彩秀的老婆婆。砍柴人说,他熟悉那把声音,即使平时听不到她的尖叫,但是山上只有她这么一个老人,他认得那把声音,即使它变了形,严重扭曲。 彩秀老人是个寡妇,砍柴人常常在她的小屋里喝茶聊天。那是一栋古旧的竹屋子,是山上唯一的一座房子。彩秀老人的丈夫死后,她和一个女儿就一直住在那里。管理半山腰的一片茶园,几乎我们整条临水街的茶叶都来自彩秀老人的茶园。莲花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孕育了优质的茶叶,用这些茶叶泡出来的功夫茶入口留香,喝茶,已经成了我们潮汕人饮食起居里不可缺少的习惯。生活在临水街的人喝着彩秀老人种植的茶叶,度过了一段又一段悠闲和繁忙的岁月。我没有见过老人,但我隐约觉得,彩秀老人应该有着和茶叶一般的馨香和亲切。根据砍柴人的描述,彩秀老人年轻时长得真叫一个漂亮。如果将时间往回拨,一直拨到彩秀老人年轻的时候,你会听到关于彩秀老人的种种溢于言表的赞美。 ◎林培源:凉山(4) 乡邻四里都夸她是仙女下凡哪。 砍柴人神气活现地对好奇的街坊说,他手舞足蹈,仿佛彩秀老人此刻已经返老。我无法看到彩秀老人年轻时的模样,我只能根据自己浅薄的推断来试图复苏她的容貌,那时候《新白娘子传奇》正热播,赵雅芝饰演的白素贞给了我极深的印象。所以我一直在主观上认为,年轻的彩秀应该就是剧中的赵雅芝。 砍柴人那时候已经很老了,他回忆起年轻的彩秀时,眼光熠熠生辉,他的黑浓眉毛一挑一挑,街坊们仿佛在他的讲述里亲历了一次时光倒流,目睹了彩秀老人年轻时的美貌。在我们临水街,他是最后一个砍柴人了。那时候已经很少有人烧柴火,许多人家里购置了煤炉,有了煤炉就需要煤。我想,挑煤的老人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吧。就像乱世成就了英雄,工业革命催生了蒸汽机一样,顺着临水街的历史潮流,挑煤老人应运而生。 看样子,砍柴人和挑煤老人之间,似乎隔着一条无法跨越的轨道。有人买煤,势必就会影响到砍柴人的生意,尽管那时候,几乎没有人会去买砍柴人砍来的柴。几十年如一日,砍柴人固守着靠山吃山的传统,不肯善罢甘休。我不知道是不是砍柴人故意捏造的事实。原本只是千丝万缕瓜葛的两个人,如今,彩秀老人的死让他们有了直接的关联。 派出所的警察展开了调查,山上封了路,彩秀老人居住的房子被围了起来。彩秀老人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一个女儿,那时候她的女儿已经在我们镇上的高中就读了。我见过这个长我好几岁的姑娘。从山上到镇中学需要经过我们的临水街,我时常看到她她骑着一辆淡蓝色的自行车穿街而过,洒下一串风铃般的笑声,她遗传了母亲的美貌。她在学校听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悲伤得无法控制,一度晕倒,被同学背到校医务室。我猜想她哭泣的样子,一定像是古诗里面描写的那样,“梨花一枝带春雨”。 砍柴人被叫到派出所录口供。我没有到过派出所,但我听别人说,砍柴人被审讯的时候,他眼里充满了惶恐。派出所的审讯室灯光幽暗,四面墙壁在潮湿的天气里看起来脏兮兮的。砍柴人那段时间被彩秀老人的死搅得忧心忡忡,他一想起曾经和他对坐,喝茶聊天的大活人一夜之间就奔赴了阴曹地府,心里发慌。他的一双红肿的眼睛肿得像荔枝一般。道听途说的消息。竟也会让我身临其境。 警察递给他一杯热水,喝了一口水之后。他才哆哆嗦嗦地说,彩秀死了。 在幽暗的灯光下,砍柴人的喉结一上一下。 我们知道她死了,我们从尸体上看到,她是被人从背后用柴刀砍死的。你知道是谁吗? 警察循循善诱,想从砍柴人的口中套出更多的线索。 我不知道,我只听见她尖叫了一声。 叫了一声? 嗯,那晚我背着一捆柴正要下山,突然就听到她喊了一个人的名字。 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么? 是村头挑煤的老头。 你确定就是他。 砍柴人点了点头,没错,他的名字是叫陈福生吧? …… 这是我零零碎碎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关于那晚审讯室内的对话。这样的对话像往后我从侦探电影以及无数的警匪片里看到的情节一样大同小异。可能因为它就发生在我的身边,距离如此近,近得让我毛骨悚然。我变得更加胆小怕事,每天像是老鼠一样神经兮兮。我闭上眼睛就会看到满身的鲜血,氤氲开来的鲜血像是雨季里,满地糜烂的紫荆花。 彩秀老人死了,原本平静的临水街变得聒噪不安。茶余饭后。大家开口闭口都是这件无头公案。 我问母亲,我们这里有没有包青天呢?那段时间,电视上播放的不是包青天就是白蛇传。我每天吃完晚饭都准时搬一把凳子守在我家那台熊猫黑白电视前。我于是天真地以为,在我们镇上,一定有包青天那样明察秋毫的人存在。只要有他的存在,那么这个案子就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把这个希望寄托在了派出所的警察身上,我的希望正是大多数临水街人的希望。我们都渴念这件事早点了结,好让生活重新归附原来平静的轨道。 ◎林培源:凉山(5) 夜里我常常无故醒来,醒来后便盯着黑洞洞的天花板。母亲知道我被这件事情吓怕了,夜里便搂着我。我一醒来,她也睡不着,她抱着我的头,把我埋在她的怀抱里,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安抚我早点入睡。我闻着母亲身上的特殊味道,就像幼童时代沉浸在奶香中那样,慢慢进入梦乡。 故事的河流继续流淌,急流险滩,这些都成为那段时间我对临水街遭遇的印象。临水街的人们一天又一天被这件事笼罩着,他们谈论着案子的进展,鸡毛蒜皮的事情也谈得津津有味。福生老人被拘留起来,作为犯罪嫌疑人,他被迫中断了他的卖煤生涯。临水街并不是每个人都幸灾乐祸,何况福生老人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大家的事情有人去过派出所里探望老人。几日不见,福生老人明显衰老了,时间的痕迹凸显。那时候临近深秋,复生老人穿着一件蒙着灰尘和煤屑的棉衣,棉衣裹着他瘦弱的身躯,他好像哭过,眼睛充满了血丝。嘴角哆哆嗦嗦,在老年时代遭遇这样的事情,按我母亲的说法,这世道真的乱了。 我们木棉镇的派出所说穿了就像是一个名存实亡的摆设。警察们无所事事。每天开着摩托车在镇上呼啸而过。但有个例外,镇上每年一到春节,就有大批人聚赌。在榕树下或者木棉树旁,随意拉开的一块太阳布顶着一方小小的天空,树下摇骰子、下注的、赢钱的、输钱的,吵吵闹闹。派出所有义务清除这些赌摊。但是往往是背后勾结,他们装模作样执行任务。但其实已经事先通知了庄家。庄家给他们一点好处,等到他们的警车一到的时候,树下已经空空如也了。这便是派出所典型的办案方式,有钱能使鬼推磨是不变的真理。但是这次,关于福生老人的案子,木棉镇的人断定,即使他否认罪行,最终也难逃一死。因为人们知道,派出所并不想在这件事上花心思,倒霉透顶的案子早一天结束他们就少一天麻烦。 开始的时候,福生老人一直沉默不语,对警察的诘问,他矢口否认。警察看福生老人像个哑巴一样,便威胁他,如果再不说话就要对他动手。没想到福生老人突然间开口了,他盯着警察,眼睛通红。他说,你们动手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但我要告诉你们,我没有杀人。 福生老人一直重复着“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声音黏糊糊,成了一团沾手的面糊一样,粘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他的意识已经开始恍惚了。警察说,还没有见过这么糊涂的老头,问来问去问不出个结果,无奈之下,只好将他继续拘留。 小时候我见过很多葬礼,每次看到出殡的队伍时候,我就会记起母亲跟我说的,要绕道而行,或者停下来朝地上用力地跺脚。母亲说,这样就能吓跑那些晦气的东西了。彩秀老人的出殡留在我年少的印象里磨灭不去。临水街出动了不少男女老少,父亲说,老人死了,以后我们再也喝不到那么好的茶了。茶都是有灵气的,种的人用了心,就能种出好的茶叶。我懵懵懂懂理解了父亲的话,竟然也会感到微微的心疼了。 彩秀老人的灵柩就停在半山腰上,我跟在父亲身后,和其他人一起来到了半山腰,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胆子大了起来。四周是阴森森的树木,白桦、水杉、狗尾巴草、以及不知名的蔓藤植物。弥漫着的悲伤撒播在山腰上,有抱着孩子的女人抽泣起来,声音断断续续,好像蒙着一层纸,听起来令人格外心酸。彩秀老人的女儿被另外两个大婶扶着,这段时间她因为伤心过度,身体虚弱得很,她穿着孝衣。眼睛像是被掏空了什么。怔怔地看着四周,但好像又什么都看不到。 村里的干部带领一伙人举行葬礼,他们说,彩秀老人没有儿子,我们就是她的儿子。父亲拉着我给彩秀老人的灵柩下跪。我们跪了很久,一直到灵柩入土。山上的黄土在我的膝盖弄出了两个潮湿的印记。我看着棕色的棺木慢慢沉入土里,吓得闭上了眼睛,身体里某些压抑的情绪鼓动着,他们翻滚,起起落落,我闭着眼睛,耳朵里盘绕的是高高低低的哭声,沙土落入坟穴里的沙沙声,以及我的血液里悲伤的流淌声。 ◎林培源:凉山(6) 而我所不能看见的是,那边拘留在派出所里的福生老人。隔着一条国道,送葬队伍的哭声清晰地飘进他的耳朵里。他把头探出细小的窗户,企图看清楚外面的动静,可是除了灰蒙蒙的雾气。他什么都看不到。他和葬礼间隔着看不见的界限。他听得到声音,那么明显,可是他却突然成了一个瞎子,他什么都看不到,看不到彩秀老人的灵柩,看不到给她送行的众人,看不到悲伤看不到哭泣。 而真正的悲伤,是看不到眼泪的。 案子的调查没有任何进展。临水街的人开始骂那些无能的警察。都是些吃屎的狗东西。父亲在饭桌上忿忿地骂道。母亲叹息着,还能怎样呢? 我在心底重复母亲的叹息。还能怎样呢? 福生老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送到了市法院。法院将此事立案,开始了审判。陪审团大多来自临水街的街坊邻居。我母亲作为妇联的一个干部,亲眼目睹了那天的情景。第一个出庭作证的是砍柴人,作为目击者之一,他陈述了那晚的所见所闻。一整个过程,福生老人都沉默不语,他耷拉这头,头发花白,一双手被手铐拷着,手腕勒得流血。让人看了心疼。砍柴人说到激动处提高了声音,唾沫横飞。福生老人不知道哭了没有。法官问老人,你承认杀死了死者彩秀? 法官的提问让整个法庭噤若寒蝉,大家都在等待着福生老人的回答。空气仿佛静止了一般。母亲说她坐在侧面,看到了福生老人通红通红的眼睛。他哭了,眼泪和鼻涕都流了出来。是那样用尽了气力的哭泣,没有声音,眼角被泪水浸湿,憔悴不堪。 后来,他点了点头。警察说他已经绝食好几天了,不吃不喝,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软弱无力的纸人。他张了张嘴巴,最后只发出几个模糊的音节。法官从他的口供里听出了一些端倪。 母亲说,福生老人真傻,为什么要认罪呢,人不是他杀的,干嘛要认罪呢?说着说着母亲哭了起来。母亲哭着,断断续续跟父亲讲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我就坐在椅子上。听母亲讲。 时间静止在了那个夜里,饭桌上的黄色灯光照着母亲泪流满面的脸。也照着我空洞的心。四周安静地只剩母亲带着哭腔的声音。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母亲哭了起来。 彩秀老人的女儿出庭作证。人们以为事情会这样水落石出,老人自己承认了罪行,法院有权判他蓄意谋杀罪。她被庭警搀扶着走进来,怀里抱着一个生锈的铁盒子。她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法庭上的所有人都在等她最后发言。她用干枯的手指,费了很大的劲才抠开铁盒的盖子,那是一个装月饼的铁盒,上面生了锈的“花好月圆”四个字以及嫦娥奔月图还依稀可见。法官看了呈上来的铁盒。里面装的是一封封的信。 具体说来,那些是福生老人写给彩秀老人的情书,断断续续写过的,每一封情书。 我相信,看到这里,你已经猜到故事的结局了。 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将故事写到最后。铁盒是彩秀老人的女儿在整理遗物是搜到的,老人将它藏在了藤箱里。后来法官问福生老人,为什么不说出真相。他只是一直哭个不停。他的干枯苍老的声音回荡在午后斜晖照射的法庭里。 我只想陪着她……陪着她…… 我想,现在你也知道了,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两个老人,一个寡妇,一个鳏夫,几十年来没有说出口的爱情——如果这也称得上爱情的话。深入骨髓的,没有说出口的爱情。 许多的谜底依然没有打开,人们难以想象的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他们深爱着对方,却没有在一起。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彩秀老人才喊了他的名字—— 因为她知道,喊了这一句,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这是故事的来龙去脉。经年之后,我带着无限复杂的心情,用我尚不成熟的文笔重述了它。而在这个故事里,我依旧是那个坐在干草堆上无所事事的小孩。我远眺身后的群山,那时候秋天渐近,露水浓重。我身后的山林在这个秋季,开始凉了。 ◎林培源:凉山(7) 后记 这是我在参加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之前没有完成的一个短篇,参赛的时候我用嵌套的结构将它浓缩在另一个框架里,写完了它。(我写一个小说家在写小说,而里面的小说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现在隔了一个多月,我将它重写了一遍。故事来源于一个朋友讲给我听的一条新闻,我想用小说的方式把它将给更多的人听,我虚构了真实。而如今写完了,我知道我可以停下来了。 ◎李晁:晚宴(1) 高原小镇在夏日阳光中倦怠而又慵懒,那条穿镇而过的河流把镇子一分为二,深蓝色的河水带着长途跋涉地疲倦翻着白色的浪头朝下游迤俪而去,沙滩上的人支起了硕大的遮阳伞,花花绿绿的游泳圈散布在水中,孩童们的脑袋不时从水中钻出,惊吓着一群群路过的鹅。 胡安是午后从高速公路上下来的,他背着一个双肩包,在走下那个收费处时,因为河风的关系,他的衬衣边角高高地扬起来。酒楼前的街道湿漉漉地,才洒过水,车辆过去之后,再也扬不起张牙舞爪的灰尘了。一些姑娘坐在遮阳篷下,翘起双腿,眼神散乱地四处逡巡,瓜子在她们嘴中不停剥落,发出清脆的声响。 胡安走在酒楼制造的阴影中,离那些姑娘更近了,一只卷毛狗朝他望了望,连吠的力气也没有。他绕过一辆正在清洗的车,由于水压过大,水雾仍然笼罩了他,使他感到一阵短暂的凉爽。 他终于走出了这条长达百米的街道,阳光在这一刻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它炙热地打在胡安身上,使得汗水瞬间冒了出来,沿着鬓角朝地面坠去。正在胡安仔细辨认小镇时,几辆摩托车从不同方向朝他靠拢,一些吆喝首先到达,喂,伙计,要搭车吗?去哪儿啊? 胡安望着他们,看见他们裸露的上身,微红的肩膀,还有期盼的目光,摇了摇头,用一种他们能听懂的方言说,不用了,我晓得路。 摩托车又回到了阴凉处,耀眼的街道上只剩下胡安一人,他拐下一条街,两旁的行道树洒下班驳的阴翳,三两孩童在追逐一只肮脏的足球,一只更加肮脏的流浪狗飞快地躲避着,生怕被足球击中。 胡安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仿佛时光倒转了十年。在他还是少年的时候,也曾在这条街道上不知疲倦地飞奔。他路过一家邮局、一个旧书店、数个西瓜摊,插进医院旁的一条小路,这条由石阶构成的潮湿阴暗的小路将带他回家。 穿梭于散落在斜坡上的老式房屋中,胡安放慢脚步,这些外表千篇一律的黑红两色楼宇还是爷爷修建电站时保留下来的,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它们依然耸立在这里,虽然看上去残破不堪,但人们的生活却没有改变。 胡安的家,曾经的家,在一片小树林的后面,在依山而建的所有建筑中极其醒目,它是一栋红色的长方行砖楼,上下两层。当胡安踏上最后一节台阶出现在一个小坝子里时,却没有发现前方的树林,那条通往家的小路也不复存在,此刻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条崭新的水泥路。看得出来,水泥路的修建拆迁了不少房屋,而那栋红砖楼却幸运地保存下来,胡安遥望着它,往事纷至沓来。 来到了楼房下,一条干燥的石阶接连到水泥路上,胡安踏了上去,走到一半与一个熟悉的面孔相遇,是多年前的一位邻居,这位邻居盯着他,用一种审视外乡人的目光审视他,最后爆发出一句,你是,胡安? 胡安点点头,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只好敷衍一句,你好。 这位邻居停下了脚步,微笑说,怎么?不认识我啦,我就住你家后面啊,我家小勇还是你初中同学呢。 经人这么一说,胡安想起来了,他想起来的不是眼前的妇人,而是妇人口中的小勇,他们曾是同学。 胡安说,阿姨好。 对方继续问,你家搬走好多年了,这次回来干什么? 胡安以一个微笑回答对方,我回来看看。 对方点点头,默而不答,临走了,却发出邀请,晚饭来我家吃吧,我家小勇在,你们同学可以聚聚,你还找得到我家吧? 胡安一心拒绝,却稀里糊涂地回答,找得到。 妇人满意地走了,胡安对着她的背影喊道,晚上我就不来打扰啦。 妇人已经走到了水泥路上,她隐隐约约听见了胡安的话,于是回过头朝他笑着说,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过来就是了。 胡安知道对方听错了,正想辩解,但妇人已经走出很远了,只好作罢。 ◎李晁:晚宴(2) 饶过一群鹅,胡安打开那扇楼道的木门,一位正在给炉子发火的老妇人发现了他,用自言自语的腔调说,这是谁家的孩子。 胡安迫不及待地说,李奶奶,我是胡安呀。 老妇人停止了对炉子扇风,她手中的那把蒲扇已经破烂不堪,而煤烟就是这个时候往外扩散的,胡安喉咙一冲,咳嗽起来。老妇人连忙恢复了扇风的动作,边扇边打量胡安,你是胡安?安子? 李奶奶,是我,我回来了。胡安走到老妇人面前,老妇人不可思议地瞅着他,频频点头,像,是像,胡安啊,你怎么回来了? 胡安不知该怎么回答,看来所有人都会向他提出这个问题了。没错,胡安一家离开此地已经多年,搬到了省城里。后来,当大学毕业的胡安再次提出回小镇看看时,被母亲阻止了,母亲说,有什么好看的,回去连住的地方都没有? 胡安据理力争,谁说没地方住,我可以住老房子。 老房子?那房子还能住吗?积下多少灰?都成盘丝洞了。母亲说。 事实上母亲的反对是无效的,胡安还是决定回去一趟,他想去看看那个小镇,毕竟他在那里渡过了少年时光。 想这些的时候,李奶奶已经发出邀请了,胡安,晚上来奶奶家吃饭吧,有睡的地方吗?可以来奶奶家住,奶奶现在一个人,很方便。 胡安看见炉子好不容易冒出一丝儿火苗,李奶奶把手中的蒲扇搁在一旁的鸡笼上,拉着胡安坐上一把椅子。这把椅子胡安还记得,这么多年过去了,它还在这个地方,它所有棱角都被磨得光滑无比,看上去像漆了一层油。 胡安,听说你去北京上大学了,毕业了吧。李奶奶问。 胡安点点头,眼睛闲不住地四处观望,楼道里仍然堆满了各家物件,使得本来狭窄的过道更加逼仄了。 那你在哪里工作?没有回单位吧。李奶奶端了杯水出来,胡安双手接过,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在省里一家报社工作。 记者?记者好,很有前途的。李奶奶慈祥地看着他,就像多年前看着那位淘气包一样。 坐了一会儿,燥热已经减弱很多了,胡安向老人告辞,朝楼道深处走去,身后传来老人洪亮的声音,记得晚上来吃饭呀。 胡安掏出准备已久的钥匙,那是母亲翻箱倒箧从一个杂物箱里找到的,是把黄铜钥匙,由于多年未曾使用,凹凸部分尽失光泽。他小心翼翼把钥匙插进锁孔,尽量轻轻转动,一开始往左,锁未动,往右转了几圈,传来锁解时啪嗒的声响。门开了,胡安站在门前不敢贸然往里走,果然,一股灰尘在大门开启后飘了出来,胡安挥了挥手,挡住了几缕朝他脸部游来的蛛丝。 深吸一口气后胡安踏进了房间,他的鞋柔软地踩在水泥地板上,尽量不扬起那些安静的灰尘。一切都是走时的样子,不过胡安已不记得那时是什么样子了,只有眼前的陈设告诉他,多年前这里被遗弃后的模样。 胡安把后窗打开,让若有若无的热风灌进来,保持空气流动。他闻到一股说不出的气味,混合了灰尘、木质家具及棉花特有的味道。他退了出去,双肩包已经被取了下来,挂在门口的墙钉上。他拿过楼道里的一把笤帚和一个簸箕,本想和它们的主人说一声,可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答,反而是另一扇门打开了,说是门,其实只是一道抵挡蚊虫的纱窗,纱窗背后站着一个年轻女人,她盯着胡安,眼神充满疑惑。 胡安向她打了招呼,你好,我用一下这个。说着亮了亮那把本身已破旧的笤帚,女人没有说话,又退回到纱窗里去了。 此后,胡安开始长达两小时的大扫除了,他把水龙头打开,首当其冲的是一股黄色的锈水,胡安用一只盆、一把水池边僵硬的拖把开始了清扫。 在打扫的过程中,李奶奶也过来帮忙了,他俩像一对祖孙忙前忙后,等一切都恢复原貌后,胡安的记忆逐渐清晰,眼前霍然,仿佛经过这场清扫,留在记忆深处的污垢也被一并清除了。 ◎李晁:晚宴(3) 晚饭胡安在李奶奶家吃,吃到一半的时候,祝勇风风火火跑了来,他在楼道口发现了胡安,祝勇盯着他看了半晌儿,果断冒了一句,胡安,你怎么在这吃上了,不是说好了去我们家吗?我特意过来找你。 胡安放下手中的碗,起身把手伸了过去,祝勇,好久不见。 祝勇握着胡安的手,用劲摇着,说,那可不,听说你在省城混得不错,怎么想起回来了? 胡安说,回来看看。 别吃了,去我家吃,都等着你呢。祝勇拉着胡安的手就想走,可被李奶奶拦住了,小勇,胡安今天在我这儿吃,不准走。 胡安也连忙推脱,我都吃完了,改天去你家拜访,今天就算了吧。 祝勇看着两人都为难的样子,只好作罢,但强调说,今天就算了,明天我摆一桌请你,再叫上几个同学,你可不能推辞。 胡安点点答应,祝勇才满意地走了。 晚饭后,胡安本想去周围瞧瞧,可祝勇却找了来,他们闲聊开来,祝勇说,早知道你当了大记者了,怎么有空往乡下跑啊。 胡安笑而不答,却问他,你在哪儿高就? 祝勇摆了摆手,用目光指了指对面山顶,那里有一座黄磷厂,硕大的烟囱源源不断向空中喷涌着白色烟雾,巨大的烟火几乎照亮了半个小镇。 不错呀,现在的乡镇企业都很有前途。胡安说。 有什么前途,一辈子就栓在这儿了,不能和你比,你大记者多风光啊。祝勇拍着胡安的肩说。 聊着聊着,祝勇提出去喝酒,可胡安却以奔波一天累了为由拒绝了,他可以感觉祝勇的一丝不悦,但没有办法,他实在不想出去应酬,平时他应酬够多了,他是为了清静才回到小镇的,他早想辞职不干了,记者这个职业不适合他,可一直找不到勇气,压力来至父母及女朋友那里,也许这次回来他是想理清一下自己的思绪,过几天舒心日子。 祝勇悻悻走后,胡安回到了房里,李奶奶拿来了蚊香,胡安就在烟雾缭绕中取出一本书来读,胡安很喜欢文学,在大学里就开始了创作,曾在几家有影响的杂志发表过小说,可毕业后,忙于找工作,就一直耽误下来,本想在工作稳定后重新开始,可不想记者的工作完全打乱了写作计划,他感觉越来越没有精力去写小说了,一天忙来下,脑袋乱糟糟的,怎么也没法儿安静创作。 胡安睡在一张凉席上,那是他少年时曾经睡过的,墙上还留着整版的足球明星画,少年胡安对足球非常痴狂,那时期,他的脚几乎没有完好无损的一天,不是这儿擦着了就是那儿碰着了,没少受伤。胡安看着那些至今仍留在脚上的疤痕无可奈何地笑了,少年岁月一去不回。 第二天,胡安在一阵鸡鸣声中醒来,要知道他已经多年没有这样的起床经历了。他突然想去跑步,太阳还没有完全出来,它隐没在东方的山后,那里透出朝霞的片片云彩,胡安几乎是无意识地走出了楼道,来到公路上。这条公路是通往不远处的学校的,那是胡安的母校,他在那里度过了九年时光。学校在一个山坡上,所以公路是蜿蜒而上的,胡安跑着跑着,居然感到吃力了,这才想起自己有多年没有锻炼了。 抵达校门前时,胡安已经喘不过气来,由于是周末,学校没有学生,大门敞开着,胡安走了进去,还是那排高大的梧桐树,这些树时常出现在胡安的记忆中,甚至还出现在他的作品里。他一一摸过去,在分辨树木特有的质感时,闻到了一股久违的泥土的香味,就像雨后大地的味道。 胡安凝视着数排黑红两色的教学楼,它们依然没有改变,完全保持了胡安上学时的样子。这是所子弟学校,当年,水电建设者的孩子都在这里读书。就在胡安对学校保存如此完好而感叹时,一位中年男子发现了他,他在教师住所前漱口,疑惑地望着来人,直到被胡安发觉。 胡安看见男子一脸络腮胡,就知道是谁了,走过去打了招呼,熊老师你好。 ◎李晁:晚宴(4) 男子用右手抹一下自己的嘴角,上下打量胡安,你是? 熊老师,我是胡安呐。 胡安?男子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仿佛在众多的学生中搜寻与此相关的信息,最后男子恍然大悟,胡安,你是胡安,你怎么来了? 胡安被邀进了熊老师的家,他对里面的布局了然于胸,几乎是自言自语道,没想到您还在这里教书。 熊老师说,我还能去哪儿啊,不过这里也快呆不下去了。 胡安连忙问为什么。熊老师匆匆抹了一把脸,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不知道,如今学校已经名存实亡了,和单位脱了轨,自负盈亏,国家也不管,学生越来越少,连工资都发不起了。 就在胡安沉默不语时,熊老师问起了他的情况,胡安如实回答,熊老师显得很高兴,情不自禁说,我们老师就一个盼头,希望学生们能有出息,也算是有点安慰了。 胡安告辞时,突然提出请熊老师吃饭,为了不让熊老师推脱,甚至撒了个小谎,他说,熊老师,我在酒店把位子都定了,今晚六点半,您可不能不去啊。 彼此留下电话号码后,胡安就走了,一路上心情沉重,他准备去酒店定位子,别看小镇地理位置不起眼,但餐饮娱乐业却很发达,当然这依靠了附近的众多国有或私营企业以及小镇在省内交通要道的便利。 胡安顺利定下一桌,他也闹不清为什么会请熊老师吃饭,也许是为了报答以往他对自己的关爱,说到老师,其实胡安是有抵触的,他对教过自己的许多老师都没有好感,熊老师显然是例外。 这一天,胡安心情异常轻松,他取出手提电脑着手写一部酝酿已久的短篇小说,写作很顺利,一天下来胡安发觉自己居然写了五千字,这是他创作中的最高记录了。然而一个电话把他打断了,祝勇在电话那头催他,都几点了?快过来,我在桥头大酒店,都等着你呢,给你介绍个人。 胡安这才看表,快六点了,才想起晚宴一事儿,昨天已经答应了祝勇,可今天偏偏请了熊老师赴宴,赶在一起了。他试图向祝勇解释,真不好意思祝勇,今天我没空,我请了熊老师吃饭。 祝勇在电话那头嚷了起来,什么?你怎么不早说。说着祝勇的声调下去了,他捏着嗓子仿佛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老板今天想请你吃饭,人都来了,就差你一人了,你不能给老同学我难堪呐。 胡安没想到还有这出,就在祝勇苦苦哀求时,胡安心一横,对他说,那这样吧,我给熊老师说说,如果不行,我就没辙了,你可不能怪我。 祝勇说,这事儿好说啊,你马不下脸,我给熊老师打电话说。 别,别,还是我来吧。胡安刚挂掉电话不想熊老师的电话就来了,喂,胡安吗? 熊老师,是我。 呵呵,胡安呐,我看你就别请我吃饭了,我请你,当然了,还有其他人。熊老师在电话那头显得犹犹豫豫,仿佛害羞一般。 那哪儿行啊,老师请学生,没有这个道理。胡安驳斥道。 胡安,你听我说,这次不光是我请你,还有其他人,这个你可不能拒绝。 其他人,什么其他人?胡安不解地问。 是这样,校领导知道你回来了,所以决定请你出来吃个饭。 校领导?那可不合适。胡安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有什么不合适的,又不是外人,就这样了,学校在桥头酒店已经定了位子,就等你来了。 放下电话,胡安感到焦头烂额,都挤在一起了,怎么跟祝勇交代?就在胡安左右为难时,祝勇的电话又来了,喂,搞定没有?要不要我帮忙? 胡安十分不好意思,拖长了语调说,祝勇,今天我看是不行了,校领导安排了一顿,人家已经等着了,实在对不住。 我们也正等着呢,再说我昨天就和你打了招呼了,你怎么?哎,这事儿办的……祝勇在电话那头抱怨开来,胡安一个劲道歉,最后,祝勇在请示之后对胡安说,我们老板说了,这次算了,下次你可不能这样了啊,提前把时间给我留着。 ◎李晁:晚宴(5) 接完电话,胡安满头大汗往桥头酒店赶,走时,李奶奶还拽住他,吃了饭再走啊,胡安连忙解释,匆匆上了一辆黄色出租车。到达桥头酒店的时候,祝勇一行人已经撤走了,避免了见面的尴尬,这多少让胡安轻松了一些。熊老师和校领导已经在包间等着他了,胡安走进去的时候,一一和这些曾经高高在上的人物握手,恍若隔世。 校领导都是春风满面的样子,仿佛胡安是位下来视察的领导,连熊老师也显得兴高采烈,忙前忙后。在这样的气氛中,胡安极不适应,身份的颠倒让他无所适从。 首先是校领导敬酒,胡安毫不含糊地干了,面对着这一行五人,胡安说不出的滋味,凭借几年来的记者经验,他觉得这里面肯定有文章。 胡安在和熟人打交道时喜欢把话挑明,但面对曾经的师长,胡安有些犹豫了,他不安地问了问身旁的熊老师,熊老师,有什么事吗? 熊老师没有作答,只看了看身旁的领导,校长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举起了酒杯,这杯酒我个人敬你,当然也有些话要说,但现在不谈,一切等喝完再说。 胡安应下了这杯酒,心里更不是滋味,酒过三巡,在逐渐打开的紧张局面中,书记首先把那个问题抛了出来,胡安,我们知道你现在是大记者了,有些情况可能你也听说了,学校现在是越来越困难,你看你也是从这所学校走出去的,学校还是培养了你嘛,你能不能…… 老赵,别说了,说好了等喝完说的。校长说道。 我怕喝完了人都趴下去了,还谈什么?书记驳斥道。 话到这里,胡安就不敢继续装傻了,书记说得对,校长,您有什么事尽量说出来,只要学生能尽力的,绝不含糊。 这席话胡安说得字字铿锵,给大家增了不少信心,马校长也就进入了角色,胡安你看,学校的情况是这样的…… 马校长从学校脱离单位说起,说到办学经费与生源严重不足,学校面临关门的地步了,而胡安作为省里一家有影响媒体的记者是否能给学校做个广泛而又深入的报道?让社会力量来支持办学。说到这里马校长有点激动了,在场的人都陷入深深地沉默中,大家都盯着胡安,仿佛他是那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只要他一开口就能决定学校生死似的。 在期盼的目光中,胡安应承下了这件事,他说,领导们放心,学校是我的母校,我不会见死不管。 有了这席话,酒桌上的气氛就活跃多了,大家都长长出了一口气。散席时,校长的吉普车载着五人回学校了,胡安拒绝了同行,他走在夜晚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回到家时,楼道上已经阒无一人,黑暗中胡安摇晃的身体撞到了一个人,那人轻轻哼了一声,胡安连忙道歉,随即闻到一股香水的味道,是个女人。胡安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能大概辨认出那件绿色T恤,是昨天纱窗里的女人。 胡安好不容易开了门,正要走进去时,女人说话了,你是记者? 胡安转过头来,你是? 女人说,你不认识我,我住隔壁的。 胡安打开客厅的灯,灯光亮起时,女人的脸清晰起来,这是一张瓜子脸,五官均匀地分布在这张脸上,胡安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他邀请道,进来坐坐吧。 女人进了屋,你家早就搬走了,为什么还回来? 胡安几乎是苦笑了一声,谁都这么问,好象我不该回来似的。 女人抱歉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奇怪,你一个记者平时应该很忙的,怎么有时间回这个小地方。 胡安笑而不答,随手指了指自己的手提电脑,我回来写点东西。 女人十分敏感,写什么?对了,你是记者,肯定是下来报道的,这个小地方有什么可写的? 胡安颔首而笑,那你就错了,小地方反而有大文章。 女人再想问胡安,却被胡安岔开了话题,他觉得没必要和一个刚认识的女人谈这类事,他问起了女人在哪里工作,是什么时候搬到这里来的?女人一一作答,最后实在找不到说的,只好告辞了。 ◎李晁:晚宴(6) 也许是酒的作用,胡安很快就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一个难以启齿的梦,梦中他又见到了这个女人,赤身裸体。醒来时,已是中午了,阳光穿透窗户明晃晃地打在脸色,胡安伸手一摸,脸上是细密的汗,在这个燠热的季节,他打了一个寒战,又想起昨晚的女人了。 下午,祝勇打来电话,约定好了时间,依旧在桥头酒店,胡安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不好明说,只有硬着头皮去,有点单刀赴会的意思。 到达酒店门前时,阳光已经退去,夜色笼罩了小镇,仿佛得到信号,小镇的喧嚣由此开始。 祝勇早在门前张望了,他看着胡安猫着腰从出租车里钻出来,大喊一声,总算是来了,就等你一人了。 胡安问,这是布的什么局啊?不是说好同学聚会吗?你老板来是什么意思? 这三个问题并没有把祝勇问倒,他讪笑着说,我也没有办法呀,我老板听说你来了,非要请你吃饭,认识一下,交个朋友嘛。 胡安说,我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胡安略显严肃地走进了包间,包间内只有两个人,一个有点秃顶的胖子,趾高气扬的样子一看就是祝勇口中的老板,另一个让胡安目瞪口呆,竟然是昨晚的那个女人。此刻,那位邻居对着胡安深情一笑,哟,大记者,终于把你盼来了。 祝勇乘机做了介绍,这是我们王总,这是小孟,人称孟姜女。 胡安和他们一一握手,祝勇换了一种口气介绍胡安,这是我老同学胡安,人家可是高材生,在京城混过的,现在是省报记者。 王总微笑地说,初次见面,我也是借花献佛,还望胡兄不要客气。说着端起酒一仰头,酒杯见底了。胡安也不示弱,把小孟递到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小孟在一旁殷情地服务着,她的小手不时滑过胡安的身体,使人躁动不安。王总话不太多,只是偶尔插进一两句,好在有祝勇和小孟调节气氛,才不至于使这顿饭沉闷不已。 男人们不知不觉就谈到如今世道上来,王总的意思,如今的世道就是钱的世道,没有钱屁也不是。 这句话让胡安挺窝火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愿意和这些人打交道的原因,世界在他们眼中太简单,太俗气了。可祝勇和小孟却一味附和他们老板,这让胡安也略感不舒服。 这顿酒喝得没滋没味,只到祝勇说出了那句话,胡安,我想你已经知道黄磷厂出的那个小事故了,要不然你一个大记者怎么跑到这个地方来了,你看,大家都乡里乡亲的…… 胡安完全没明白祝勇在说什么,他疑惑了,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祝勇看了看王总,又瞅了瞅胡安,明人不说暗话,你说你是不是下来报道这个事儿的?我们王总已经把善后做得非常到位了,可就有那么几个家属死缠烂打,你说说,这事不能老这么闹下去,这样对谁都不好。 胡安点点头,我有点明白了,你再把经过说说。 祝勇又花了不少口水,胡安总算明白今天这顿酒是冲什么而来了?不是冲他胡安,是冲他记者的身份。 胡安默而不答,在王总示意下,小孟用手环住胡安,要敬他酒,胡安半推半就地喝完,但拒绝了小孟多情的手。他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了,可又不知具体说什么,半天才冒出这么一句,这事好办,等过段时间那些人自然不闹了,都有这个过程。 胡安的话显然没能让王总满意,他一挥手,祝勇就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大信封来,这是我们王总的一点心意,你不要见怪。说着硬塞到胡安手中。 胡安本能地推开,说,你这是什么意思,祝勇我告诉你,你不要来这套。 话到这里,王总佯装接了一个电话,随后起身,实在抱歉,老哥我还有点事要处理,你们慢慢喝,祝勇、小孟,今晚胡老弟就交给你们了,好好款待。对不住了胡老弟,改天我好好请你。 胡安再次握住了那只伸来的手,却感觉对方微微使了点劲,眼神也有点异样,他走后,祝勇和小孟就轻松下来,祝勇说,哥们,这事你可不能袖手旁观呐,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李晁:晚宴(7) 胡安说,你们想多了,没那么严重,如果事情真如你们所说,别说我一个记者了,就是来个市委书记,你们也不用怕。 哎哟,还是胡记者有气魄,有你这句话我们就放心了,那么这个报道就作废了吧?小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眼神奕奕地望着胡安。 这东西你拿着,这事就这么说定了。祝勇斩钉截铁地说。 胡安摸着这个厚厚的信封,神秘地笑了,这钱我不能拿,你给你们老板带回去。 祝勇也笑了,他说,兄弟,你是装糊涂还是真不明白,这钱还能拿回去吗?你真要不拿,兄弟我可不客气了。 胡安开怀一笑,便宜你小子了,这钱谁也不能拿,我自有用处…… 酒足饭饱之后,胡安一行三人打了一辆车,直奔学校而去。 胡安离开小镇前,女朋友的电话终于打了进来,胡安,你死哪儿去了,你回不回来啊? 胡安一边陪笑一边说,回,明天就回。 胡安离开小镇时,阳光突然收紧了,小孟和祝勇去送他,小孟对他说,胡哥,你是个好人。祝勇什么也没有说,他拍了拍胡安的肩。 上车那刻,天空中滚过一道雷声,胡安看见天边的乌云向小镇匍匐而来,环顾四周,天光黯淡,小镇却面不改色。 ◎任其乐:有主题的故事(1) 我时常想虚构一个人物,让他代表我,说出我的想法,也就是类似于戏中戏的文体格式。但后来我发现这样的格式很不适合我,太复杂了。我是一个过分简单的人,写出的文章也简单,突然写这么拐来拐去的文章,很害怕驾驭不住。可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写下去。如果真的驾驭不住,那就让这篇文章自己去驾驭自己吧。 我虚构的人物是一个作家,女作家。 作家总想写一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要有一个男的,还要有一个女的,所以这是一篇爱情小说。这两个主人公不能成年,一成年就费事,牵扯的事情就多:工作好坏身体状况家庭背景医疗保险,搞不好还有双方父母反对。这些冗长而繁杂的事情在作家眼里是很多余的。作家是个过分简单的人,写出的文章也简单,这么拐来拐去的文章,她害怕驾驭不住。于是她限制主人公的年龄在十八岁以内,正值一个什么季,好像是花季,也可能是雨季。 两人从小学就认识,他比她高一级。小学教学楼的楼层和年级数成正比,一年级在一楼,六年级就在六楼。可笑的是这个六楼脑袋上还有一个七楼,被会议室和校长室占领,显示其地位尊贵。 每天放学,男主人公都会先下一层楼,女人公通常会在楼梯拐角处等他,然后一起回家。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小学生,烦恼绝不会太多。 平平常常过几年,男主人公六年级,女主人公也六年级。女主人公的学习好,体育也好,擅长跳高,所以四年级就被跳过去了。这一举动被邻居们啧啧夸赞,都夸她脑子好使。虽说这话是夸脑子的,但女主人公也很高兴。唯一有些郁郁的是男主人公,他在女主人公面前一直有成熟的心理优势,如今却平起平坐……也不能说是平起平坐,女生的青春期早,个子一下冒得老高,男主人公站在她身边,觉得非常委屈。 两人还是一起走,望着背影,好像一个姐姐和一个小弟弟。 后来闹出一点事,学校里打了场群架,以班为单位。毕竟还在小学,不成熟,打架也不挑地方,只知道往人少的地方招呼就行。于是地点就选在七楼。那时男主人公刚接触香港黑帮电影,学了个词叫“火并”,所以一听打架立马热血沸腾,拿起家里晾衣服的杆子就火并去了。结果自然而然,还没开始打,喊得最凶且目标明显的男主人公就被校长一举拿下。 幸亏男主人公当时没拿杆子戳校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无辜的男主人公就这样被校长揪到校长室,活活训了一下午。校长管理学校的能力好不好男主人公不知道,但他知道只要当了校长口才一定都很好。好几次男主人公都有“揭竿而起”去戳校长眼睛的冲动。幸运的是校长宽宏大量,连男主人公家长都没请,只是把晾衣杆给没收了。 男主人公头晕眼花的出了校长室,背起书包下楼回家,到六楼时,愕然发现女主人公呆呆的站在楼梯拐角处等他。 男主人公突然觉得找回自我了,笑了。女主人公抬头看了看他,也笑了。 男主人公走到她面前,鼓起勇气,说了六个字: “呃……你带钱了吗?” “干吗?” “……买晾衣服的杆子。” 作家写到这儿,笑了。翻看了一下前面写的故事,又摇了摇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没有主题的故事。女主人公不可能天天在楼梯拐角处等男主人公,一直等到两人变了鬼,这样一来,这就变成鬼故事了。于是作家想了想,决定添一个主题。 毕业了,上初中,男女主人公考了同一所中学,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然这个故事就没办法发展下去了。两人的关系依然要好。同学眼里,他们早已超脱了朋友的范围,老师也时常看他们不爽,但没办法,两人一点实质性的发展都没有,所以一点没让老师抓到把柄。这让老师万分无奈,恨不得催促他们进展得快点。 故事的转折在第二年,男主人公上初二,女主人公却突然休学。这让男主人公很不解。女主人公告诉他,她要到外地去一年,但学籍保留在这里,一年后她还回来。时间证明了她的话,女主人公确确实实消失了一年,隔年准时地回来了。这是男主人公一天天掰着手指头算的。 ◎任其乐:有主题的故事(2) 因为休学一年,当男主人公初三时,女主人公上初二。一切仿佛回到从前,加之中学的教学楼风格抄袭小学的,所以两人又开始了你等我我等你的日子。 写到这里作家再一次停住了,她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深呼吸了一下,她觉得自己身体某处突然疼了起来。 她笑了,笑得很苦,说句实话,她着实想让男女主人公这么你等我我等你地走下去,可是不行,这篇文章必须要有一个主题,无论这个主题多么的恶心,她也得写下去。 女主人公好几天没来上课了,男主人公越来越觉得事情不对。有一天,话跑到嗓子眼实在憋不住了,他打电话问女主人公一年中去干了什么还有最近为什么没来。 “治病。” “什么病?” “很不好的病。”女主人公顿了半天说,“那种治不好的病。” 男主人公笑了:“我们这又不是拍电视剧,你别整这悲剧吓我。” “我不会为了吓你去休学一年的。”女主人公说完就挂了。 男主人公还是不相信,可后来他信了。他知道她得了一种名字很长从来没听过的病,因为这个病一个狗屁专家断言女主人公只能活两年三个月。女主人公开始也觉得很可笑,因为悲剧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她从来都是个看客,不可能变成一出悲剧的主人公。但是后来她的脾缓慢加剧的疼痛让她接受了一切——她休学一年诊断治疗的结果是她只能活两年三个月,唯一的交换条件是她变成了一出悲剧的女主人公。 她休学了。有一天,她打他的电话,很开心地告诉他,她准备写一篇小说,他是男主人公,她是女主人公。这是一个没有主题的小说。女主人公天天在楼梯拐角处等男主人公,从小学到中学,一直等,等到两人变了鬼。女主人公说得绘声绘色,男主人公一直静静地在电话那头听…… 然后男主人公就哭了…… 作家写到这里,笑了。她在稿子下面署了日期,然后起身喝了杯水。接着,她把小说和病历放在一起。就跑到客厅看电视去了。 我虚构的人物就到这里,我自信我还是把这篇文章驾驭住了。翻看前面几页,我觉得我写的还不错,我塑造的作家写的也不错。 于是我起身,拨了一个电话。 “喂,作家,今天感觉怎么样?” “……” “还是疼?那听见我的声音是不是就不疼了?呵呵,开玩笑的。” “……” “是吗,你把小说写完了?我在里面叫什么名字?” “……” “男主人公?这名字真土,你给我换一个。” “……” “好好好,不换不换。你刚刚说什么?你把这篇小说写成了一个有主题的故事?” “……” ◎吕城江:我不写武侠(1) 那年我刚出生不久,整个国家都弥漫在瘟疫的恐惧中。我那时还太小,不知道是怎么有的这一场灾难,后来长大了,灾难也没有了。所以只好道听途说,据说是一个鸡和一个鸭私通才惹出的这个祸。这又有两个版本,就是鸡鸭的性别问题。有人说是公鸡和母鸭,有人说是公鸭和母鸡,无论如何,这是说不清楚了的,完全是鸡同鸭讲。还有一个说法,更不靠谱,说是一只从文莱来的死鸡才引起的这场血案。于是,大家便说,那是一只来自文莱的死鸡引发的一场大灾难,简称“来文死鸡”事件。 那年由于这两个生物,我家穷得揭不开锅。我的诞生实在属于不巧又或太巧,要是我能选择,肯定不会选在这个时候出生,别告诉我乱世出英雄,即使乱世真出英雄,那也肯定不是生出英雄,我相信,等英雄长大,乱世早就没了,毕竟这只是鸡鸭惹出的一场祸。 我还没到百日,就被送上一个山,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一群和尚。那时候大家普遍觉得山上不会挨饿,为什么说不清楚。可仔细想想这是很没道理的,你想,山上要是真有大量粮食,那大家早上去了,不是一个头上无毛的家伙说一句你和我佛无缘就能拦得住的,而且你若真饿到要死,还能被这样一句话斩断信念,也只能说明你实在不够饿或者饿昏了头。百日的我显然和佛祖有缘,现在想起来这其实是件蛮搞的事,我才百日,别说发育,哭笑都不由自主,你看一眼就能知道我和佛有缘?我问过师父这个问题,师父说:“是这样的,年纪越小,越容易渡化。” 我说:“那所有百日的孩子都和佛有缘。” 师父说:“那不是的。” 我问:“那到底是什么?” 师父说:“要看缘分。” 我问:“什么是缘分?” 师父说:“佛说,不可说。” 虽然佛说不可说,可其实我知道其中的原因,管粮仓的渡粮师兄最明白这个道理:当寺中的粮食还足够时,那送来的孩子就大多和佛有缘——只要长得不是太碍观瞻,在我八岁那年,我就见过师父有次在粮食充足的情况下,把一个生来便凶神恶煞的与我同龄的孩子挡在寺外,他的父母求了三天,师父都没有改变心意。我知道师父是觉得,这副尊荣,太足以影响我们寺庙的香火了。后来据说这孩子长大后当了山贼,这让师父在这一带看上去更具权威,而师父每每想到他,都情不自禁黯然伤神——师父可以不要更多香火,可是他得让我们活下去;当粮食甚至无法自足时,那些孩子就和佛没了缘分。八岁的我对粮食十分尊重,因为在我看来,原来包子,就是缘分。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师父告诉了我我的身世。他说你已十五,心智也已成熟,若还无法接受被父母抛弃的事实,那只能说明你难成大器,而且不会大器晚成。你要记住,大器晚成是那些没用的人编出来自慰的话,真正大器的人只会早成。那些人碌碌一生,见其他人尽露锋芒,心中积怨太深而憋成了一口气,这口气越憋越大而且终于没憋成个屁,而后他们假装这口气憋成了大器,所以大器晚成至多叫憋气晚成。那个时候瘟疫肆虐,所以你也不要过于责难你的父母,正所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而且你不要去打听自己的过往,不要追究为何是自己出现在这里而不是他他他,你只要记住,别人说什么都是胡说,你听到什么也都是道听途说。 事实上寺中大多数小沙弥都有着和我一样的命运,师父都会在他们十五岁的时候说这样一番话,只不过原因不同,像我是因为瘟疫,有些是因为兵乱,有些是因为父母离异。其实不用师父说,我们也知道事情的真相。寺庙就是我们的庇护伞,这伞在我们需要帮助时敞开,在外人想要伤害我们时闭拢。而师父,也就是这座寺庙的住持——我们都习惯而且喜欢叫他师父——就是这个撑伞人。 山上的生活很平静,虽然寺庙的香火只靠师父的名声勉强支撑,但这对我们来说已经足够——菜我们自己种,粮从山下购买,其乐融融。师父对我说,你已年满十五,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这次买粮,就由你和你渡粮师兄同去。说是外面的世界,其实也只是山下,不会走远。平时师父不允许我们下山,一是因为作为和尚整天在外晃荡和那些追求潮流纷纷光头的盲流实在没有区别,总不能冠冕堂皇成整个寺的和尚都外出化缘也就是去集体讨饭;二是因为师父在决定收下我们后,会让我们的父母做出一个承诺,承诺和我们的关系如同三千烦恼丝一样在剃刀下消逝。师父怕我们下山偶遇父母,终被纠缠,再受劫难。我应了师父一声,就和渡粮师兄一起下山。 ◎吕城江:我不写武侠(2) 日出的时候我们走在下山唯一的小道上,我望了一眼寺庙,庙遮住初生起的太阳的一半,就像有了一层佛光,怪不得师父老让那些上山拜佛的人起早,原来不是因为心诚则灵,而是为了给他们造成这种假象。寺庙在太阳下隐隐约约,游离的像海市蜃楼一般不可捉摸。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是住在那里面的,或者是因为我走出了寺庙才使得它熠熠生辉?那我是个什么东西呢?这是我有意识以来第一次踏出寺庙,而且不止半步,心潮澎湃。渡粮师兄在前面推车,冲我大喊:“还有一天的路要赶,快走。”寺庙马上消失在第一个拐弯处,我回头望它,这时太阳已经升高,佛光不在,但轮廓清晰。 寺庙消失在第一个拐弯处。 临近中午,我和师兄走到有人烟的小镇,时近午饭,各家各户有人有烟有人烟。小镇很小,第一户人家的老奶奶已经备好清水等我们。师兄说这个老太太并不信佛,但和师父是故交,所以给我们备水是不看佛面看僧面。渡粮师兄轻车熟路,对她行个佛礼后拿起碗一饮而进。我也拿起碗,慢慢喝着。 老奶奶对师兄说:“我琢磨着,你们寺又快没粮,你也又该下来。所以备好茶水在这等你。” 师兄对老奶奶表示感谢,而后起身带我径直去往粮铺。粮食很快装上车,粮铺老板又给我们一些干粮作为午饭,我和师兄道谢后出发,我在前面拉,师兄在后面推。 在这之后师父常常让我和渡粮师兄一起下山采购,有粮食,也有一些日常用品。有时师父还会亲自带我去收租——我们寺庙有一些祖传的山下田地,和尚下山种粮在师父看来是稀松平常的事,可是在我几个师叔看来简直不可饶恕,说这是对佛祖的大不敬。一群光着膀子的和尚插秧的景象在我脑中总挥散不去,就像某种图腾一样让那个年纪的我膜拜不已,我问师父,难道佛祖就不吃饭吗?师父对我说,很多事你一个人干就是自力更生生生不息,一群人干就是贪图利益利益熏心。所以我们把田地交给山下的农户打理,每年收取一点租金或者粮食。这样半年之后就有了传言,说是师父想把住持的位置传给我,因为我长得最帅,又值得信赖,慈眉善目总让人容易做慈善。我想,这是一个很让人无法相信的理由,可在寺庙里却越传越真实,这说明和尚真是一群不可理喻的人。无论如何,谣言总是不好的,我去找师父。 师父说:“你惧怕谣言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想了想,说:“都不怕。” 师父说:“那你今天来找我的原因是?” 我说:“今晚的月亮好圆。” 从第二天起,寺里再也没有关于我要当住持的传言。师父作为男人,真是让我觉得强悍无比,崇拜不已。 日子继续平静着。我们吃斋、念佛、习武。——关于习武,老百姓对我们有着太多的误解,他们总觉得我们金刚不坏,每个都身怀绝技。有一次我和师父下山办事,有几个好事之徒想让我表演口吐莲花,我对他们说,口吃莲子我倒是会。然后他们就取笑我不是和尚,我要上前理论,师父一把将我拉走。 路上我余怒未息,问师父:“师父,到底是谁到处胡说八道天下武功出少林的?”师父说:“是我们自己。”我惊讶地看着师父,师父叹口气说:“这也是我的师父告诉我的。当年少林寺刚成立的时候,规模还很小,作为和尚总是被人欺负。虽然我们有着强大的精神信念,但对百姓而言,精神太过飘渺,强大在他们眼中只是在金钱或者武力。很不幸,在这个时代的这个世界,你只有先在物质上强大,才能去强大精神,否则在大多数人看来,你不是精神强大,而是神经强大。所以那个时候少林寺召集各个寺庙的主持,商议如何让我们在老百姓心目中强大一把。后来商量来商量去,发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吹牛,”师父说这话时我的嘴巴已成圆形,“于是大家就想出这样一句口号,天下武功出少林。其实当时大家的想法只是自勉,可没想到,这话一出便惹来江湖上很多人的恶意吹捧,真是不怕恶人就怕闲人,不怕菜咸就怕人闲。这之后就不停有人去少林挑战,你知道少林在嵩山之巅,那些挑战者爬到山顶已累个半死,少林寺的僧众怕自己牛皮吹破终被灭门,只好趁着他们劳累下手。我们和尚原先为了自卫,是用铁制兵器的,后来想这过于残忍——他们本来就已快累死,我们还用刀剑,未免过于混蛋,所以少林寺首创了木棍。后来坊间便有了传说,说和尚只用木棍就可退敌无数,从此美名天下传。而我们也怕被发现破绽,只好勤加习武。原本习武只是强身健体,在和尚一天时间中只占一个时辰不到,后来越变越多,到最后甚至衍生出了武僧,专以研究武学为业。”师父的这番话让我明白,原来很多的误解,是因为矫枉过正。除了这三项我们和尚该做的本份,我们有时还缠着师父讲故事,可师父总说哪有故事,一个和尚,吃斋念佛就是一生,道行高点兼怀天下,道行低点独善其身,有故事对和尚而言真是可耻。后来我才明白,师父说没有故事,是不想被过去牵绊,人总要往前看,和尚也不例外。所以师父在告诉我们身世的时候,总像在讲一个大笑话。 ◎吕城江:我不写武侠(3) 就这样,我继续吃斋、念佛……以及习武——花更多的时间习武。转眼间,就到了二十岁。这天,师父命我带一个年满十五的小师弟下山买粮——渡粮师兄荣任寺中大厨,而我也比五年前沉稳许多,带小师弟出去见见世面已绰绰有余。第二天一早,我和小师弟便从寺庙向山下出发,在第一个拐角处,我习惯性的回头望,这天是阴天,所以没有见到旭日包裹下的寺庙。小师弟问我怎么,我说没事,我们要加紧赶路,还有一天的路要走。 一切都和五年来一模一样:在镇口的老奶奶家喝水,去镇上的粮铺买粮,吃粮铺老板给的干粮,然后推着粮车回山。回去的路上我看了一眼小师弟——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想的事和我五年前想的一样吗? 在拐过通往寺庙的最后一个弯后,一副仿佛从地上烧到天上的景象出现在我们面前。寺庙上空火光四溅,再上一点黑烟腾腾,因为火势过猛,寺庙边上的树木也开始着火,我耳朵里都是哔哔啵啵的声音,接着燃烧产生的热量朝我和师弟扑面而来,把我们俩的脸烫得发热。我们愣在那里,就像在看一场巨大的洗礼,而我们只是旁观者,眼前的一切与我们毫无关系。这时我的手臂感到一丝凉意——我已迟缓得像个年逾古稀的老人,大脑停滞,手臂感到凉意,手臂给我知觉。我抬头望着天,说:“雨。” 大概一个时辰后,大火被雨浇灭,雨也很识时务地在扑灭最后一串火苗后停下。整个山顶都弥漫着烧焦的味道。我知道,整个寺庙的人都已死光,而且已经火化。这可能是我们这个朝代人死后最迅速的一次集体火化。我和师弟冲进被水火蹂躏得已分不清庙里庙外的庙中,周围很安静,只有我们踏着灰的声音,以及师弟不知是被雨淋还是被眼前一切吓得的发抖声,他在尽力克制,可发抖的声音依然清晰进入我的耳里,一点都没有逃掉。我们从佛堂偏听饭厅一路寻找,直到师父的卧房,都没有发现一个人。这让我和师弟都松了口气,也许师父看到寺庙着火,且无力扑灭,已经带着大家下山——可是,他们是从哪下的山呢?我竭力不让自己去思考,脚越走越快,因为我们还有最后的地方要去寻找:菜地。 从那天后,寺庙开始重建,一方面朝廷有些补助,另一方面周围的寺庙也给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当然,还有一些来自民间的捐助——我们答应等寺庙修缮完后,在门口刻上他们的名字。 也在那天后,我的身上长久带着两封书信,一封是那天我们在菜地众多尸体中,在被乱刀捅死的师父遗体上找到的,信封信纸都已泛黄,师父没有写时间,但年代久远。师父在信中说,他早已知道会有这天,笔触甚至略带期盼意味,师父还说他不信报应,但信因果,说许多严肃的事情骨子里却是个大笑话,所以如果我们其中有人能避过此劫,他要我们答应不许报仇,还要把寺庙重建。我们都知道师父的愿望是什么,就像挂在他房间墙上那幅不对称的对联一样:安得寺庙千万间,大庇天下孩子俱欢颜。另一封是我自己写的,我始终做不到师父那么洒脱,不去记叙任何,可到最后,我所能记起的,也只有师父的一颦一笑,还有那些师父带着怪怪腔调说出来的话。以后,我想我也会给弟子们讲述什么叫大器晚成,如何应付谣言,还有为什么百姓对我们总有误解。至于故事?有过吗?我不记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有自我记事开始,就在一个山上,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一群和尚,我有个师父,师父对我说过一些话。 后来朝廷说抓到了血洗寺庙的凶手,我曾在他临刑前去狱中看过他。他见到我,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见过你。” 我说:“是的,那年我们八岁。” 他笑了笑,很冷,比监狱里长年积累的阴冷还要冷。 我说:“师父最大的愿望就是,世间没有瘟疫,没有兵乱,没有父母离异。你说,师父期待的那一天在哪里?” 他说:“师父……”
◎吕城江:我不写武侠(4) 我确信,这两个在他心里默念过无数遍的字,在他终于说出口的时候,这两个字,是带着泪水的。 我走出监狱,望天:师父,你乐开花了吧?
我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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