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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糖 发表于 2020-7-9 18: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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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精华范本VOL.1: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编者介绍:
  省登宇,主编过《盛开:第九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等书。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80后作家。
                  内容介绍:
  自1999年至2008年,新概念作文大赛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十年走来,几多春秋一路美景,很多孩子的命运因为“新概念”而被改写。他们中间一些人因为一篇作文升入了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等名牌大学,一些人因为一篇作文迈向了文学创作的道路,成为了小有名气的作家……而今天,“新概念”十年生日之际,我们再来回顾他们的成长之路,在字里行间翻阅他们的青春感悟,这里有过去,有梦想,有快乐,也有淡淡的感伤。
  本书主要收录了一到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部分获奖者的优秀作品,篇篇立意高远、构思奇特、文笔精美,对于参加中高考的考生来说,本书可以当做满分作文的敲门砖,对于想要走上创作之路或者对青春文学感兴趣的读者来说,也不失为很好的阅读选择。
  相关评论:
  这是一群最执著的年轻人,他们中毒很深。这种叫做写作的毒,解药几乎没有。来翻开这本书,看看他们的中毒症状吧,相信你不会失望。
  ——小饭(《我的秃头老师》《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蚂蚁》等长篇小说作者)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这些文章,像是洁白的羽毛,一尾一尾地飞到了你少年明亮温暖的天空,让你不得不为之动容。
  ——水格(《隔着栅栏的爱情》《刻在树上的结夏》《逆光》等长篇小说作者)
  这些作者,有些凭一篇作文升入了自己理想中的大学,有些则因为一篇文章走向了文学创作的道路。这本书集合了他们绝对的佳作,不管你是为了考试作文多拿几分,还是要走向写作之路,翻一翻它,都会对你有个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省登宇(《西安蛀牙》《你在北京干什么》等长篇小说作者)

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Ⅰ
青涩年华(1)
  阿薰是我们班这个学期才转来的插班生。她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瓜子脸,冰雪般的皮肤,双瞳剪水的微笑,温存却含一丝狡黠,还有她飘逸而毫无修饰的短发和额前的刘海,无不昭示她是个标准美女。当她在我身边坐下,并且笑容可掬地自我介绍说“我爸爸是我们学校里的体育老师,我妈妈也是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摆在我眼前的将是一条漫长坎坷而崎岖的道路——本人的体育成绩有史以来都在及格线上下游移,因此我便恨乌及乌地恨上了一切体育运动,尤其讨厌球类(原因是,十一年前某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被一只呼啸而来的排球不幸击中头部,尽管肉体并未受伤,但心灵受到重创,幼小的心从此蒙上阴影),无论是足球篮球排球还是地球……
  而我亲爱的新同桌阿薰,在家庭影响之下,很自然地酷爱体育运动,尤其酷爱球类,她非常喜欢看足球,非常非常喜欢侃篮球,非常非常非常喜欢打排球。所以在她来到我们班的第二天下午,便千方百计地哄她爸(也就是我们的体育老师)让我们在体育课上打排球。奸计得逞后,她左顾右盼开始找正往卫生间方向逃逸的我,然后在卫生间门口把我堵住,一副想强暴人的样子。我可怜兮兮被阿薰拉着往排球场走,一边语无伦次地向阿薰解释我不会打排球,语气就跟刽子手说我不想上绞刑架一样。阿薰蛮横地说:“我不管,月桂,这个班里我只认识你一个耶,总不能就这样跟大家不明不白地打球啊——我会害羞的。”我心里对阿薰会不会害羞十万分怀疑,不过安全起见,我可没敢把这怀疑说出来。
  于是我就这样被阿薰拉到场中央,开始我平生第一次排球赛。可问题是,我对天上飞来的东西有着天生的恐惧感。所以当排球笔直地向我飞来时,爷爷啊,我吓得魂都没了,只担心它会不会砸坏我亲爱的小脑袋,哪里还管什么接不接球。因此我的第一反应不是伸手接球,而是用手抱住头闪到一边——那个排球便畅通无阻地落到了地上。阿薰大为光火:“你到底会不会打球啊(我嗫嚅着对她说:“我跟你说了N遍我不会打球啊……”被她的咿咿哇哇声盖了过去)?!月桂小姐,你得接球而不是往一边闪——那是排球又不是地雷(我嗫嚅着对她说:“可是地雷不会从天上飞来啊……” 又被她的咿咿哇哇声盖了过去),你怕什么啊?听着,再躲我可不饶你,要接球啊!”
  因此当排球第二次冲我笔直地飞过来时,我克制住抱球狂奔的第一反应,撂起袖子决心大干一场。但是当球飞快地下降时我却有些晕眩了——球从这么高的地方落下来,势能转化为动能,冲量转化为动量,重力加速度9.8米每秒方再乘上球的质量啦下坠时间啦,落在手上该有多痛啊——可又不能避开。于是排除第一反应后我的第二反应是——伸手接球——也就是一把将球抱在怀里。阿薰气得差点没当场吐血。
  在阿薰的循循善诱下(也许说循循“恶”诱更恰当……),后来我终于接了一个飞得不甚高的球,也不知哪来的勇气和力量用手掌奋起一击,手心顿时痛得要命,不过值得欣慰的是,那个排球高高地飞了起来,飞过网,飞过踮起脚尖想垫球的荞麦,飞过跳起来够球的甘草,飞过蓝天,飞过白云(阿薰欣慰地对我点点头)——飞过边界(阿薰暴走)。
  “你这个笨蛋!谁让你用手拍球啦,要用前臂垫球啊……”
  可是一旦到了该垫球的时候,要用身体的哪一部位击球就实在由不得自己了。体育课结束的时候,我头痛肩膀痛上臂痛手指痛腰酸背痛腿抽筋,哪儿都痛,就除了前臂。但不管怎么说,比赛最后结果,我们仅仅以四分落后。这当然不是因为我有了什么进步(我唯一的进步就是敢伸手碰球了),而是因为对方有草莓那个力量型高手——每次草莓接到球,都会把全身力量会聚于双臂,孤注一掷气贯长虹地那么奋力一击,那个球“呼啦——”一下向后面飞去,飞过踮起脚尖想垫球的荞麦,飞过跳起来够球的甘草,飞过蓝天,飞过白云,飞过对面排球场的网,飞过对面排球场的边界,仍然余势未衰,百折不挠地向排水沟奔去……把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以至阿薰居然莫名其妙却又欣慰地对我点点头(大概觉得我跟草莓比起来还颇有希望吧)……
                  青涩年华(2)
  打排球不过是一个序曲。正如我早已预见到的,摆在我眼前的乃是一条漫长坎坷而崎岖的道路。体育课上跑八百米,小米非要我紧跟着她的步伐。“八百米算什么?不过是0.8千米而已!0.8千米都搞不定啊?”可是姑奶奶哎,在你眼里是0.8千米,在我眼里那可是800000毫米啊……
  被阿薰拉去踢毽子。七八个人围成一圈,你一脚我一脚,一个翠绿色的鸡毛毽子在大家的脚尖上轻盈地来去——那当然是比较好的情况,假如那个毽子突发奇想要往我这边飞过来,那它就只能掉下去。我只能相信它是安了雷达的,一侦察到我的脚所在的位置就改变航向,要不怎么老是我踢东它飞西呢。我是彻底放弃了,只是阿薰仍旧不依不饶地在每节课后拉我去踢毽子,而且在我第一百次落了毽子后第一百零一次地把毽子发给我。终于有一天,我不知受了何方神圣指点,一脚踢出去竟飞出两只毽子——我把我的鞋子也给踢出去了。一大群人全都笑瘫在地上,阿薰险些没笑岔气。我满脸通红,在一片哄笑中单脚跳过去捡我的鞋子。从那以后“鞋”成了我们踢毽子时的流行词汇。每回我接毽子,阿薰都要喊声“鞋”,然后大家又都笑得不行。
  阿薰要拖我去游泳。我已经出尽洋相,吸取教训,打死我也不跟阿薰乱来了,便连声推托。可阿薰的犟劲又上来了,还说什么既然已经教会我打排球踢毽子,当然也能教会我游泳。但问题是,我的游泳技术比不会游泳还糟啊——我抱着救生圈在水里不管怎么折腾怎么使劲划水,身体都义无反顾地向后退去。无论我是用牛顿经典力学还是用爱因斯坦相对论都解释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总之,抱定士可杀不可去游泳的信念就对了。没想到阿薰说:“哎,月桂呀,其实我也不指望你能学会游泳,让你跟我去其实是为了起一个陪衬作用,用你来衬托出我娇美的身材和柔软的舞姿——你别生气啦,这就是所谓的物尽其用嘛……”我当即把手里捏着的半根冰棍砸了过去。
  二
  如果还有什么人能在自恋和花痴方面超过阿薰的话,那就非草莓莫属了。仔细回想起来,似乎每次我在阿薰那个女魔头手上饱受折磨的时候,草莓总是陪伴在我的左右——她可不是来雪中送炭的,那丫头只会落井下石。
  第一次见到草莓的时候以为她是个很安静内向的小女孩,皙白的皮肤使她看起来像一朵在过分阴凉处盛开的苍白花朵,不引人注目,更难以招蜂引蝶,却自有一种凛然端庄的气质。对于一个女孩而言,草莓实在算不上很漂亮。她个子很矮,而“矮”一不小心就会与“胖”联系在一起。草莓的矮与胖又称不上是特别矮特别胖,只是那种普通的又矮又胖。她的左额上有一块殷红的心形胎记(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管她叫草莓),使她显得有点特别。普通加上有点特别——借用一种流行说法——就是特别普通。
  草莓的花痴和自恋本质在我与她同住一寝室同睡一床(她在上铺我在下铺)后得到更加充分的暴露。草莓喜欢对我的衣着发饰评头论足(“天哪,你都几岁啦?居然还带香蕉形的发夹!” “……拜托,那是月牙形的好不好!”),并且谆谆告诫我必须三天两头地换发型(“头发是女人的半张脸,知道吗?”),她甚至还热衷于趁我睡着时给我扎根朝天辫(“你知道‘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改变形象应当从头开始,而改变发型就应该从扎朝天辫开始!”)。草莓还教我装淑女的诀窍:“你说话时必须把所有的‘我’换成‘人家’,每句话说完时都要加语气‘嘛’。比如你想说‘我渴了’,你不能直接说‘我渴了’,而应说‘人家渴了嘛’。再比如‘我不要’,就应当说成‘人家不要嘛’。而‘我要你送我’呢,则应该说成‘人家要你送人家一下下嘛——’……如此这般,不一而足。懂了吗?”
  我听得大跌眼镜。原来装淑女有那么多学问啊。便问草莓:“我怎么从来不听你说人家呢?”
                  青涩年华(3)
  草莓眼睛一瞪,嘴一撇:“人家不用装就已经是淑女了嘛!”
  怪就怪在草莓这样的窈窕淑女(尽管承认这一点的也只有她自己而已)却始终没有君子好逑,即便是到了校园鸳鸯处处漂的如今,草莓依然顽强地推行她的单身主义,理由有二,一曰“Simple is simple, double is trouble”,二曰“天下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草莓还是个疯狂的女权主义者,神经过敏得不行,一旦听到有男生胆敢嘲笑女生,她就非把对方教训得体无完肤不可。由此闹过这么一个笑话。某日草莓在走廊上听到邻班一个高个子白皮肤的男生在说什么“侏罗纪公园”,立马条件反射似的跳起来大声反驳“青草池塘处处蛙”,还没等那个倒霉男生反应过来,草莓就开始口若悬河地把学校小有名气的校草一个一个骂得狗血淋头。那个男生被唬得一愣一愣的,走又不是留又不是,尴尬得不行。甘草看不过,拉拉草莓说:“其实客观一点说的话,我们学校帅哥也不是没有。八班那个班长张天南就挺不错的……”
  “甘草你别帮男生说话!哼,你不提张天南还好,一提我就气。张天南,帅哥?拉倒吧!不就个子高一点吗?不就是个小白脸吗?那也能叫帅?你也不看看他那张长满雀斑的脸!就算以青蛙的标准看……”
  我一把捂住草莓的嘴:“拜托……站在你跟前的就是张天南耶……”
  草莓当场傻掉,马上闭嘴,双眼无神地看了看她面前这个比她高了足足两个头还多的皮肤苍白的男生,脸越涨越红,呆了大约半分钟,嗫嚅地说了声“对不起”,掉头就往厕所狂奔。我和甘草帮草莓收拾残局,忙不迭地向张天南道歉。张天南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那个女生脾气好大呀!我刚刚只是在谈斯皮尔伯格的电影而已……”
  草莓超级喜欢超级女声,她的床头贴满了超女的海报,边边角角写满了一大堆你可以想象出来的肉麻词汇。她每天晚上在寝室里大展歌喉,把流行歌唱得简直有清末遗风——通俗一点讲,就是唱流行歌用的是唱京剧的腔。那阵子甘草刚打了耳洞,成天龇牙咧嘴地叫个不停。聆听了草莓歌声的当晚,甘草忽然发现耳垂不怎么痛了,大赞草莓的歌声有保健耳朵的功效。后来一照镜子发现,不对,耳朵不疼是因为耳洞已经开始愈合——耳钉不见了!从此以后甘草对草莓歌声的评价变成:“把我的耳钉吓到哪里都不知道了!”
  但是草莓仍然不依不饶地为她的超级女声梦努力着。她用“我的未来不是梦”来还击我们“你不会有好结果”的表情,用“Don’t Stop”勇敢地迎接奚落和嘲笑直到我们咬牙切齿地回答“算你狠”。就这样过了半个学期,学生会文娱部开始组织一年一度的“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草莓二话不说报了名。
  草莓选了首《想唱就唱》。比赛前的那些天草莓几乎是发了狠地练唱,仅仅为了找到合适的伴奏带就跑了六家音像店。她甚至还在就寝检查完毕后(那已是深夜十点半了)偷偷溜到阳台上压低嗓门唱歌。她为那首歌精心安排了每个细节,自己设计出一系列舞蹈动作配合音乐。为了锻炼胆量,比赛前的那天晚上她请我们做观众,然后爬到床上唱歌。那晚她唱得实在太好了。尤其是高潮部分,她唱得是那样动情,仿佛歌声是从她的心里传出来的。连甘草都不得不说:“灰姑娘马上要变公主了!”
  可是没有王子来找她,灰姑娘是不可能变成公主的。而我们的灰姑娘,也就是草莓,甚至没有哪怕一只漂亮舞鞋可以留给王子。没有富丽的马车,华贵的礼服以及水晶舞鞋,辛德瑞拉就永远都只是灰姑娘。
  比赛那天草莓花了很多精力打扮自己。她修剪了眉毛,在脸上淡淡地涂了层粉,然后小心地拢起刘海,遮掉了左眼和左额上的胎记。因为胖,她不敢穿裙子,只穿了一件纯白的Converse T恤和不会显露曲线的深色长裤。为了使自己看起来高一些,她甚至穿了一双高跟鞋。
                  青涩年华(4)
  主持比赛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天南,还有另一个漂亮女生。那天张天南穿着白衬衫和棕黑长裤,还打了暗红色的领结,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挺气质。草莓在比赛开始前一小时就已忐忑不安,但一看到张天南,立即安静下来。她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站在她身边几乎能听到她的心跳。然后,我们听见张天南用轻柔的声音说:“由于本次比赛报名同学众多,而比赛时间有限,因此在第一轮比赛中,每位选手都只有两分钟。请选手们注意把握时间。下面比赛开始,首先有请高一(1)班的选手……”
  每位选手只能唱两分钟。可谁也不知道这个两分钟是怎样定义的。至少,我们看到的,是那些与文娱部成员认识的选手都提前上台了,而且一唱就是三四分钟。高一有十七个班,因而轮到高二时,礼堂外的天色已暗了下来。文娱部干事不得不一再把时间缩短。终于轮到草莓。这时舞台下除了评委,观众已所剩无几,那些评委们也都一个个昏昏欲睡的样子。草莓登上舞台时,除了我们,没有人鼓掌。我能感到她的嘴唇在微微发抖,但是她的声音很平稳。她唱得很出色,但只唱了三句——才三句,张天南身边那个漂亮女孩就挥挥手让她下去。草莓只犹豫了一小会儿,然后就假装没看到,继续勇敢地唱下去:“梦想是神奇的营养,催促我开放。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就算……”音乐蓦地戛然而止——张天南已经弹出了CD,他疲惫地冲草莓招招手:“抱歉,时间紧张,后面还有几个班级……”草莓很慢很慢地走过去,接过那张她跑了六家店才买到的CD,它在光驱里转了还不到六十秒,就永远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第二天十佳歌手大赛决赛名单公布。没有草莓的名字。草莓在那张红色的名单前呆立了好久,然后转过身对我说:“月桂,如果我从来没有为那件事努力过的话,结果再怎么坏我都不在乎;可是我已经很努力了,我真的很努力了……”说着眼泪就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甘草总是最会取笑别人的一个,但是那天她二话不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去找张天南吵了一架。吵得很凶,因为我坐在教室里都可以听到隔壁甘草的声音。吵完以后回寝室,草莓哭着问我们:“今天我是不是唱得很烂?还是因为我太难看了,不可以站到舞台上去?” 甘草抱住草莓:“草莓,你不知道,今天你是最漂亮的。你唱得最好了,超女都唱得没你好。去他妈的什么十佳歌手。草莓你是百佳歌手千佳歌手,谁都比不上你……”然后她们抱着彼此坐在地上一起哭。
  三
  跟阿薰处得久了便发现,阿薰不是对谁都嘻嘻哈哈的。她对男生总是很冷漠,对某几个外班来的男生简直可以说是很凶。经常有一个高三男生会跑到我们班来找阿薰。后来知道那男生叫半夏。他大概中等个子,中等身材,眼瞳清澈总带着笑意,让人感觉是个很温柔善良而又不拘小节的男孩,似乎什么都不放在心上,又似乎什么都要放在心里。每次半夏来找阿薰都会客气地跟我打招呼,然后轻轻地问:“知道阿薰上哪儿去了吗?”
  但是阿薰对半夏却有些刻薄。她甚至管他叫“猪笼草”,而半夏居然也就笑嘻嘻地接受了,还送给阿薰一个小猪造型的储蓄罐。可阿薰并不领情,她想把储蓄罐送给我,我执意不要,她把它转送给草莓。有时候听阿薰和半夏的对话会觉得十分好笑,看到阿薰的表情却又不敢笑出声来。某一次半夏笑嘻嘻地调侃说:“真想变成一只蚊子。”阿薰板着脸问:“又打什么鬼主意?”半夏笑说:“变成蚊子就可以吻你了!”阿薰冷笑说:“我甩巴掌怎么办?”我使劲憋住笑,而坐在我前面的草莓已经哧哧地笑出来了。阿薰敲了她一栗暴。
  半夏似乎总是处于受欺负的状态,但他对此毫不介意。不管别人怎么说三道四,我始终觉得半夏谈不上是阿薰的男朋友,阿薰一直在排斥他。也许是为了气走半夏,阿薰偶尔甚至当着半夏的面同其他男生勾肩搭背(一般情况下,被阿薰“勾肩搭背”的男生都处在一脸无奈的状态下)。半夏对此并不介意,只是笑笑而已。
                  青涩年华(5)
  有时想阿薰只是有些桀骜不驯罢了,表面上显得蛮不讲理,其实心里还是愿意同半夏在一起的。我看得出来阿薰尽管称不上喜欢,至少不讨厌他。他俩在一起时的大多数时候还算融洽(这样的时候并不多,因为半夏虽说经常来找阿薰,但每次都是坐几分钟就走)。半夏会给阿薰带来很多曲奇饼、巧克力和果冻,为了她还会特地请假出校门跑到KFC去买热乎乎的土豆泥,对她好得令人羡慕不已。阿薰起初不想领情,但这个大馋猫终究抵挡不住土豆泥的轮番轰炸,最后缴械投降,但嘴上还是不服输:“这算我欠你的,下次还,可不是你送我啊……下次别送来了。”可是半夏再送来土豆泥,阿薰又会马软下来,一边吃一边骂半夏心肠歹毒,逮住了她的弱点。半夏在一旁嘿嘿地笑。偶尔阿薰倔劲上来,硬是不肯要土豆泥,半夏也有办法,他会把土豆泥送给我,然后对阿薰的诅咒充耳不闻,笑呵呵地离开。等他人一走,阿薰马上为土豆泥跟我火并。
  半夏对阿薰的照顾真的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下雨天他会特地跑过来看阿薰是不是带了伞;天气突然转凉时又会跑过来看阿薰是不是穿够了衣服;他帮阿薰记着周一与周四有体育课,提醒她要穿运动鞋不能穿牛仔裤,否则会被罚跑;他还帮阿薰记着周三有美术课,提醒她要带绘画颜料。他知道他来的次数多了阿薰就会着恼,因此这一切他都做得不让阿薰知道。他通过我了解阿薰穿多穿少,了解她钱够不够用,零食够不够吃;了解这个马大哈是不是又丢了手机或者钥匙,又通过我提醒阿薰要穿什么带什么——以至有那么一段时间阿薰忽然说我变得越来越细心温柔,终于比较有女人味了——就像她妈。我气得当场喷血。事后我对半夏说我不干了。不想半夏竟拿了一大堆零食来贿赂我。没办法,零食是女孩子的弱点。我只好认命了。
  除了零食,半夏似乎摸透了我的爱好,经常送我手链啦钥匙挂件啦扭蛋啦什么的,他总是能替我借到我踏破铁鞋无觅处的漫画和光碟,还送给我他的画。慢慢发现半夏其实是个非常有才华的男孩。他画得实在太好了,简直可以算个漫画家。他的画受日本漫画风格影响很大。大多画的是阿薰,轻巧的短发,灵气的大眼睛,还有倔犟的嘴和鼻子,惟妙惟肖。他还经常给阿薰无中生有地画上香蕉形的发夹,使她看起来另有一番纯真。还有少数几张画的是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子,脑后梳着两根发辫,非常漂亮。起初我以为女孩是半夏胡乱画的,但某一次阿薰无意中看到其中一幅,轻轻地自语了一句:“是她?”
  后来出了一件事,阿薰冲半夏发了脾气。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但那都只是小打小闹而已,阿薰任性过后总会与半夏言归于好。而这次,她叫半夏再也别在她眼前出现。
  其实在我看来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那是阿薰的生日,半夏给阿薰寄了一个足有阿薰人那么高的包裹,全班都沸腾了。包裹里是一只很大的毛茸茸的蓝色兔子。半夏的名字很快就传开了,到处都有人在窃窃私语。
  晚自习阿薰没来。
  下自习后我跑到阿薰的寝室去看她。她倚在阳台栏杆上一边哭一边冲手机大喊大叫,我知道她一定在跟半夏通话,可电话那头的半夏似乎根本插不进一言半语来解释,阿薰一直在哭叫:“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同学们会说什么?你知不知道我们的事已经传到我爸妈的耳朵里去了?你知不知道今天晚上妈妈怎么说我?她说她怎么会生出我这么不检点的女儿来!你总是喜欢怎样就怎样,可是你为什么不想想别人会怎么说,我爸妈会怎么说?你为什么从来不顾及我的感受?你总是给我这个又给我那个,可是你根本不在乎我心里的感受。你只是为了自己心里好受才来讨好我,对不对?你以为自己在关心我,其实你在安慰你自己……你究竟把我当成什么?当成需要你的拥抱的小玩偶,要你心疼怜悯的宠物狗?”
  半夏似乎说了句什么。阿薰忽然止住,大喊大叫渐渐变成嘤嘤的哭泣。她脸上泪水涟涟,眼泪淌着淌着她便慢慢地蹲下来,直到蜷缩在角落里。然后她对话筒轻轻地说:“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子,不要这样子,不要这样子……你别再来找我了,好不好?再也别来了,就算我求你……”
                  青涩年华(6)
  那天晚上我偷偷跑到阿薰的寝室里,同她一起睡。阿薰说她难过的时候最想抱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无论什么都可以,因为它会给她一种安全感。可是那个蓝兔子被孤独地落在教室里,我偷偷地想,阿薰其实需要它,只是她不敢伸出手去抱它。我没把这些说出来,怕又把阿薰惹哭。何况,我想,阿薰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吧。
  阿薰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坏女孩?——我知道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要否认。猪笼草——就是他——对我那么好,可是我一直对他很坏,对不对?”
  坦白说,我确实为半夏鸣不平。送一个毛茸玩具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弄得满城风雨也是半夏始料未及的吧,令众人皆知也并非半夏的初衷。半夏对阿薰,真的不是简单的“关心”、“爱护”所能形容了。阿薰对这份心是根本就不懂,还是明明知道却另有苦衷呢?
  “其实,月桂,以前我告诉你我是转学来的,”阿薰见我不语,咬了咬嘴唇说,她已经不落泪了,但是眼睛很肿,“那是骗你的。我,我是高三下来的。高三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我班里倒数。权衡再三,与其等高考结束去那种鱼龙混杂的复读班,还不如在重点中学重读一年。因为爸妈都是学校老师,我妈又是学校领导,便借助这层关系回高二来读了。——嗯,你现在是不是很看不起我?”
  “猪——半夏,”阿薰叫出这个名字,似乎很花了点力气,“他原来是我的男朋友(你其实早就猜到了吧?)。我跟他早在高一就认识了。那时我还是个懵懂的小孩呢,什么都不懂,只觉得有个男生关心自己是件很幸福的事,半夏要我叫他哥哥,我就认他当哥哥了。他成绩很好,待人又温和,让人有好感也挺正常。我们越走越近,然后我便稀里糊涂地做了他的女友。那是高二上半学期,他依然只对我一个人好。
  “也是在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跟半夏分在不同班里,但却认识了苜蓿。你知道苜蓿的——就是半夏画上的那个双辫女孩。她很漂亮对不对?她人也很好,温柔善良,脾气比我好了不知几倍。我们很快成了顶要好的朋友,那一阵子我们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决没想到后来竟会变成那样……我把苜蓿介绍给半夏。我们三个经常一块儿吃饭,逛街。可是你知道,三个人在一起,总会有那么一些时候其中的某个人会被冷落。起初我总顾着跟苜蓿说话,半夏毫不介意地看着我们,也不插嘴,只静静笑着。苜蓿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与我聊天时便不时要扯上半夏。而到后来,经常是半夏与苜蓿聊得起劲,我却无话可说。苜蓿像当初不愿冷落半夏一样努力不冷落我,可这反而让我觉得我成了电灯泡。
  “到高三,我的地理成绩不好,常常会向班里的地理课代表请教问题。那是个很可爱的男生,与他在一起无拘无束,偶尔玩得尽兴,在旁人看来便有些过火。半夏因为这件事第一次跟我吵架。有两个礼拜我们谁也没理谁。后来是半夏先表示愿意握手言和的。我感动极了,什么都依他,答应他我再也不跟别的男生走得太近,从那以后我跟男生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甚至不敢笑,怕传到半夏耳朵里被他误解。我这样信任他,无论什么都听他的,可是他对我呢……就在我们闹别扭的那两周里,我一直都不停地向苜蓿诉苦,而半夏,他与苜蓿约会,上街,开生日派对,一起上KTV。这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我直接问苜蓿是不是有那样的事。苜蓿说,半夏其实也只是向她诉苦而已,还请她帮自己想办法让我与半夏和好。我相信了苜蓿。于是我们又恢复了以前那样三人同行的生活。
  “三人同行,总会有一个人被踢出去的,我早该想到。我一直那么信任苜蓿,把她看成我最好的朋友;那么信任半夏,把他当成我的哥哥。有一天下午,在教室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告诉半夏和苜蓿我要回寝室一趟。离开教室后我想起我忘了拿点东西,一回教室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吗?——半夏和苜蓿在舔同一根雪糕……
                  青涩年华(7)
  “后来我再也没有理苜蓿,她也很知趣地没来惹我。我提出要同半夏分手,半夏却一直不断地解释解释,他只会解释,每次都是这样,吵架,然后解释……我已经厌倦了。从高二开始我的成绩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高三,已经到无路可走的境地了。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对半夏那么凶的原因了吗?我只想赶走他而已,并不想伤害他。”
  我与阿薰聊了很多。那是阿薰第一次向我敞开心扉,把心底所有秘密都袒露出来,也是我第一次发现阿薰并不是我初时所识的那个单纯得只剩吵闹玩笑的小孩子。她是女孩,一个有眼泪有悲伤的女孩,悲伤同漂亮一样多。
  四
  十佳歌手比赛后大家一直小心翼翼的,怕伤害草莓。谁知道草莓那丫头自我疗伤功能这么强(用甘草的话说,自恋是医好一切心灵疾病的良药),没几天居然又发起花痴病来。而且,这次她花痴的对象居然不是自己,而是——我们怎么都没有料到的——张天南。
  “你们不觉得天南这个名字很好听吗?”草莓一提张天南,我们只好统统闭嘴,可惜没有“耳唇”,否则我们一定会连耳朵也闭上,最好不要试图反驳草莓的“张天南论”,否则她就会拿出不久前她攻击张天南的气势来对付你——我们都还没活够啊,现在去见马克思未免太早了。
  “喂!怎么没人说话啊!天南,天南,这个名字多好听啊!”
  甘草重重地叹了口气:“我说,如果你那么喜欢张天南的话,直接去找他,对他说‘我喜欢你’,犯不着对我们一天唠叨数百遍啊。”
  “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而已。”草莓激烈地抗议,“他长得那么难看,我才不会喜欢他呢。倒是你自己,可别看上他!”
  甘草冲草莓做了个鬼脸:“当心你自己吧!”
  果真被甘草不幸言中。没过两天,张天南在草莓那里已经由“名字好听”升级成“脸长得蛮帅的”了。
  “我今天在去餐厅的路上碰到天南耶。”草莓兴高采烈地说,那模样活像见到她的超女偶像了,“我觉得他今天很英俊啊。连走路都那么风度翩翩的!”
  “是谁在不久前扯着嗓门说:‘张天南,帅哥?拉倒吧!不就个子高一点吗?不就是个小白脸吗?那也能叫帅?你也不看看他那张长满雀斑的脸!就算以青蛙的标准看……’”甘草把草莓损张天南的那段模仿得惟妙惟肖,把我们都逗笑了。
  草莓脸也不红地打断甘草说:“人的思想是会深化发展的嘛。甘草亏你还是学文科的呢,哲学有没有学好?”
  “是啊,”甘草笑嘻嘻地揶揄道,“过几天你的思想恐怕要‘深化发展’成:‘哇,天南哥哥连吃饭都吃得那么帅,我喜欢!’‘啊,你们有没看到天南哥哥跑步上厕所的样子啊,真是酷得无法形容哎……’”
  我们都笑成一团。但我们万万没料到的却是——
  “今天我又在路上邂逅了南南……”
  我们统统晕倒。
  甘草晕晕乎乎地说:“草莓啊,你那个思想发展得太快了吧。都变成‘奶奶’了啊……”
  “是南南!”草莓高兴地纠正说。
  “老天。你这么喜欢他,不让你们认识那可是我的过错了……”说着甘草拉起草莓的手就往八班走。
  “去哪里?”
  “去找你的南南啊!”
  “他又不认识你,你怎么介绍我?”
  “嘿嘿,记得不?上礼拜我还帮你去跟他吵了一架呢。我跟他就这样‘认识’了!走啊!”
  “不……不,我不去,”草莓费力地挣脱甘草,“我只是随便说说玩儿的,你别当真!我没想真的去见他,何况他也不认识我。”草莓说着下意识地拢拢左额的刘海。
  “哎呀!所有言情小说总是要有个开头的嘛。没有开头怎么发展下去呢?要不这样,草莓我帮你创造个机会,假装你们是偶然认识的,怎么样?走吧!”说着又扯住草莓的胳膊。
                  青涩年华(8)
  草莓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别这样!会被人笑死的……我,我长得那么……那么有个性,又肥、又矮、又难看,脸上还有一块……会把他吓坏的……我只想……就这样……不想去打扰他……”她说着很用力地从甘草怀里抽出手,转身飞快地跑开,一头扎进迎面走来的荞麦怀里——草莓以为那是我。
  “月桂……”她居然在荞麦怀里哭了出来。
  荞麦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草莓也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月桂怎么变这么高了?她微微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抱的竟然是跟我穿着相同颜色的上衣的荞麦。草莓大吃一惊,立刻从荞麦怀里跳出来,红着脸嘟囔一声“不好意思”,然后飞快地跑开。
  荞麦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高高的个子,略有些瘦,看起来好像有些弱不禁风,但在大多数女生看来也算是帅哥了。我们为这件事取笑草莓好久。草莓做事总这样没头没脑的,三天两头要闹个笑话,所以大家都把她当小妹妹看待。荞麦对那件事毫不在意,倒是草莓自己紧张得跟什么似的,每次一看到荞麦就跟见了毛毛虫似的大叫一声逃走。
  即使是这样草莓还是没能躲开荞麦。我前面说过,荞麦是数学课代表,而草莓的数学比我的体育还有过之而无及。有时候我和阿薰一起偷翻草莓的数学作业,简直可以把下巴笑得掉下来。二次项定理应用那一课里有这么一道题:“如果今天是星期日,那么两天以后的那一天是星期几?”草莓在题后写的是:“第一,那时候我早就挂了,管他星期几呢;第二,你不会自己去查日历吗?!”这样的作业,草莓当然也不好意思交了。
  荞麦却不依。自从草莓一头扑进他怀里,他对这个“乖乖的文静的”(天晓得荞麦是怎么得出这结论的)女孩格外注意起来。每次草莓不交作业他都要催上三四次。草莓无奈,只好说“我做不来”。没想到荞麦撇一撇嘴:“哪题做不出来?我教你!”
  到后来,不用荞麦威逼利诱地催作业,草莓居然会主动去问他数学问题了。草莓的数学突飞猛进,在最近的一次考试中竟然超过我和阿薰,与荞麦相差无几。那天荞麦有些腼腆地走过来:“考得不错啊,我请你吃饭怎么样?”草莓涨红了脸不答。荞麦把目光移开,装作不经意地说:“是这样。我和几个初中同学聚会,他们都有女朋友,说非要带一个女孩子不可……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草莓旁边的甘草催促她说:“快答应呀!你不去我去啦!”可是草莓仍然一言不发,忽地低下头,轻声说:“我……我不去。”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脸上……不去就是不去。”草莓下意识地拢拢左额刘海,她紧张的时候总会有这个动作。
  “哦,这样啊。那么……好吧,就这样。”荞麦转身走开,脸上掩饰不住的失望。
  甘草埋怨草莓不懂得把握机会,愤愤地说她“没有脑筋”,说着说着,忽地发现草莓已经把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上次也是这样。甘草怂恿草莓去见张天南,说着笑着,草莓忽然就这样沉默下来,一言不发,莫名其妙地哭起来。
  甘草拍拍草莓的背:“你,你别这样。我不说了好不好?究竟是怎么了吗?”
  忽然明白,草莓以前故意表现得那么自恋,实则是为了掩饰自卑啊。我想起了阿薰。总是这样,漂亮的女孩不再相信爱情,不漂亮的女孩从来不相信爱情;漂亮女孩知道幸福近在眼前却看不见,不漂亮的女孩看见了幸福却不敢接近。
  究竟什么时候,我们可以不冷落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心?
  荞麦邀请草莓未果后的第二天,草莓在她的书桌里发现了一本崭新的书,没有签名也没有留言,只有封面上的红字在熠熠闪光——《红字》。
  五
  半夏再也没来找阿薰,但他经常在阿薰不在时来找我,向我了解阿薰最近怎么样。
  “那晚哭得很伤心,跟我聊天到深夜,但第二天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再也没对我说别的什么。她说她要努力忘记,但我总觉得,她仿佛已经把那些事埋在心里了。对了,阿薰告诉我苜蓿的事了。半夏,你还和苜蓿在一起吗?”
                  青涩年华(9)
  半夏苦笑了一下:“只是路上碰见会打招呼而已。”
  “你还喜欢她吗?嗯,假若可以重来一次,你会选哪个呢?两个选项——A.阿薰,还是B.苜蓿?”
  半夏良久不语。
  “你对苜蓿怎样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你对阿薰真的很好。”
  “那又怎样呢。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她,想补偿她。你知道,如果不是我,她就不会挨父母的骂,也不需要回高二重读了。她很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如今处在这种境况,她已经是惊弓之鸟了,总怕有人笑话她,对她指指点点。”
  “没有人笑话她,也没有人对她指指点点!”
  “所以我才说她是惊弓之鸟啊。”
  而对于阿薰,她心里在想什么,我一点也看不出来。她似乎下决心要把过往永远地埋葬。
  看到阿薰在读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守望,都是被我们一遍遍引用和默念太多的两个名词。20世纪60年代美国“垮掉的一代”的故事在中国八十后的群体中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共鸣,难怪有人把我们与冷战时期的美国青少年相提并论。不约而同的,所有少年都开始企盼自己的一片麦田。
  可是我却不能说我喜欢这本书。我只记得读完它后心里一阵空虚和失落——那是一种比流泪更难受的感觉。我并不怕催人泪下的悲剧,悲剧只要哭过就好了;我怕的是那种读了以后明明很想哭却始终哭不出来的书,比如《挪威的森林》,比如《挪威的森林》里村上春树所推崇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再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
  提到《挪威的森林》,我又想起了甲壳虫乐队。不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还因为有件事无法释怀。甲壳虫的歌迷们永远不会忘怀约翰?列侬——乐队的灵魂人物。1980年12月8日,一个疯狂的歌迷,马克?大卫?查普曼以五颗子弹结束了这个摇滚巨子的生命。令我难以容忍的是查普曼杀害列侬的动机——他把自己视为《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考尔菲德的化身,他开始模仿考尔菲德,把万众偶像列侬称做骗子。据说,杀死列侬,查普曼一言不发,往地上一坐,看起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还记得……《麦田里的守望者》在一边很显眼……当时我想,也许杀了约翰?列侬,我就能找回自我了。”查普曼在监狱里如是说。每一个颓废压抑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病症,那就是丢失了自我。查普曼是,考尔菲德是,塞林格也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想要看护孩子以防他们跌落深渊,而最先跌落的,却是他们自己。
  I don’t believe in killing whatever the reason! 约翰?列侬的话。可他自己却死在了枪下。
  心怀那个麦田理想的孩子还没有长大。阿薰读完书后这样说。
  “我们的世界不可能简单到用一片麦田就能概括。这是个复杂的世界,太过纯粹的理想总是与之格格不入。连自我都无法把握,随时可能跌落悬崖,守望孩子又从何谈起呢?”阿薰说,“我知道以前的自己并不成熟。我曾经把某些事想得太简单了。知道我为什么会叫‘阿薰’吗?因为以前我喜欢《浪客剑心》里的那个女子,神谷薰。她是那么单纯而执著,不问理由地守候着宿命中的人,像一朵安然水上的莲,无论波涟如何都能把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我曾经就想做阿薰那样的女子,就那样波澜不惊地等我所等的那个人,不管外面风多大雨多大,只要他一回家,我就伸出手浅笑吟吟地对他说:‘欢迎回来!’……”
  我看了一眼阿薰,发现她长长的睫毛正闪着泪光。她已经沉浸在思绪里了。
  “啊……当然啦,现在早已不这么想了。”阿薰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看,那时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后来经历了这许多事,知道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活得像阿薰一样。”
  “那么现在怎么想呢?”
  “现在……刚从高三下来的时候,有位在复读的姐姐送给我一句话:‘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改变该改变的,接受该接受的。’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读书,不再辜负父母。该忘的也许永远忘不了,但至少不能再错过不该错过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算成熟,但我知道,我确实与从前的自己有所不同了。”
                  青涩年华(10)
  我默默地看阿薰,看她瞳人里闪烁着的无数晶莹的碎片,它们都永远地停留在回忆里的昨天,连同手心的温度和交错的视线。我忽然明白阿薰已不是许久前的她了,那个只会在球场上发飙打闹的小孩,那个一受伤就要哭泣喊叫的小孩。她已经学会强迫自己忘却和接受了。忘记是谁说的,有些事是不得不去做的,不得不去做而去做它,就说明我们已经成熟了。美国那群60年代的“垮掉分子”如今都已是美国商界政界的精英人物,或者早已功成名就安享晚年。那么,接下来成长起来的,就该是我们这些八十后的孩子了。
  阿薰见我一脸严肃,不禁笑出来:“呵呵,想什么呢?我只是偶尔装装深沉罢了。阿薰永远是阿薰,无论怎样都不会变的,该奋斗的时候就该努力奋斗。等有一天,对了,等有一天我们都老了,牙齿松了背驼了,你会做什么呢?”
  我又想起了列侬,想起了甲壳虫的一首歌《永远的草莓地》。草莓地原是利物浦的一家孤儿院,列侬小时候曾与那里的孤儿一起玩耍,后来他成了歌星,就为草莓地写了一首歌,使它名扬天下。只是,如今,孤儿都被领养走了,只剩三个孤儿的草莓地最终宣布关闭。
  “我想我会开一所名叫‘草莓地’的孤儿——不,幼儿园,让自己的生命在年轻的生命身上延续下去。你呢?不会是开一家专卖土豆泥的小店,当‘土豆泥守望者’吧?”
  忽然听到高三教学楼那边传来一阵阵喝彩与笑声。阿薰拉起我的手跑到窗台边。
  窗外,好多好多五彩缤纷的纸飞机正纷纷扬地飘落,并且还有更多纸飞机从高三教学楼那边飞来。它们柔曼地浮在风的掌心里,像撒落天宇的群星,像飘摇在雾雰中的花瓣雨,缓缓地,缓缓地,落在夕阳染就的金色草坪上。
  “高三月考刚考完呢,”阿薰说,楼下有许多人开始争抢满地的纸飞机,“大家都想放松一下吧。究竟是哪个傻瓜带的头呀?居然会折起飞机来!不过,确实很壮观对吧?”
  地上的纸飞机已被一抢而空。他们都兴高采烈地爬上三楼,四楼或是五楼,开始准备下一次的放飞。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三三两两的纸飞机盘旋而下,随后,加入进来的纸飞机越来越多,数十只、数百只飞机在夕阳的余晖中飘舞。有一只橙色的飞机飞到了我们的窗边。阿薰伸手轻轻接住它,对我说:“等有一天我老了,我要有很大一块麦地,那儿有许多孩子在玩纸飞机。我就站在一边,当飞机跌在我的脚边,我便拾起它,重新放飞出去。”
  阿薰把那只橙色飞机重新放飞,看着它滑翔在天际的最后一抹夕阳里。
  “那只飞机可以是梦,可以是爱,可以是信心,是希望,是祝福,是什么都好。我所做的,只是让它飞起来,让它传递下去。”
  六
  四月属于乡村,属于原野,属于梦境。四月永远是出游的好天气。四月花开花不语,每一簇待开的贝蕾都酝酿着春天的神奇。
  四月份班里组织春游。我们的目的地有一个像四月一样诗意的名字——清风寨。阿薰听到后不禁惊讶:“曾经和朋友一同去过。”
  我和阿薰、草莓、甘草走在一起。田野里开满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小花。甘草采了一大把,往女孩们头上乱插。草莓在甘草背后窃笑,甘草一转身给草莓也插上两朵:“像你这样的花痴不插花怎么行呢?”草莓气呼呼地也去采了一大把来,同甘草打闹成一团。
  “可惜不知道这种小花叫什么名字。”我说。
  “苜蓿。”阿薰淡淡地说。
  “哦。对不起。”我说,一边在心里埋怨自己不该让阿薰想起那些事。
  “没什么。我也不怎么在意了。” 阿薰沉吟了一下说,“以前跟一些亲密的朋友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团体,我们管自己叫‘草草世家’,因为大家的绰号都是些小花小草。半夏啦,苜蓿啦,都是一种植物。”
                  青涩年华(11)
  “那阿薰你呢?”
  “薰衣草。”
  “这不是很巧吗?”草莓在一边听了笑说,“你看,月桂、甘草,还有我,还有——嗯,荞麦,都是小花小草啊。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草草世家’了!”
  阿薰点了一下草莓的鼻子:“草莓是种水果,你呀,不算的!”
  “哼,草莓也可以代表植物的嘛!”
  阿薰笑笑:“好啊,你非要加入不可的话,那么——‘草草世家’里你最小,你得管我们叫姐姐!”
  “去你的吧。你不就年龄比我大一点,身高比我高一点吗?”
  “姐姐不就是年龄大一点,身高高一点吗?笨!对啦,你跟你的南南现在怎么样了?你怎么不邀请他一起来呢?春游是可以请自己的朋友的吧?”
  “张天南?……其实,其实我想,我跟他实在没什么……的确,有一段时间我是喜欢他。但不是那种意义上的喜欢,仅仅是一种带点傻气的仰慕而已。这是我最近才明白的。我跟他就像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偶然路过遇见,还是会走自己的路的。那种喜欢,只是一点淡淡的好感,一份无关紧要的印象。”草莓说着把视线投向远方。
  甘草敲着草莓的脑袋说:“怎么忽然变得那么深沉了?老天,不会是荞麦给你的那本书把你弄傻了吧?”
  那本书,指的就是《红字》。
  “说到那本书,”草莓拢了拢左额的头发——但不是为了遮住那个胎记,而是为了让它显露出来,“它是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了。女主角叫海丝特?白兰。知道吗?她与一个牧师发生了关系,虚伪的清教徒为了惩罚她,让她带上一个耻辱的红色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但是海丝特并没有因为嘲笑和谩骂丧失对生活的信心。她以温暖丰润的天性感动着曾经伤害她的人们,像天使一样进入受难者的家门,给人们带去安慰与希望。多年后海丝特回到波士顿,依然带着那个红色的A字——其实‘A’又何尝不可以代表能干‘Able’以及前进‘Advance’呢?海丝特把那个原本以示羞耻的红字变成了圣洁的标记,一直到死。”
  “读了《红字》以后,我忽然明白自己以前把这个胎记想得多么可笑,”草莓抚摸着那个胎记,“以前我总是诅咒它,把它想象成魔鬼的恶作剧。海丝特的红字是耻辱的印迹,她却将之视为前进的动力;而我的胎记,是与生俱来的神圣礼物啊,说它丑陋,为它自卑,不是件很可笑的事吗?我应该为它骄傲才对啊。它是妈妈给我的永恒的记号,只要我活着,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有母爱与它同在。它使我与众不同,让我明白我就是我,世界上没有谁能替代我。看呀,这个胎记多像一颗草莓、一颗爱心啊!而且说不定,”草莓调皮地一笑,“我这美丽可爱的标记可是神仙点化出来的哟!当然啦,也有可能我本来就是什么七仙女八仙女下凡来的,它是仙女的记号哩。甘草小朋友,还不快给神仙姐姐我磕个头,贡炷香来着……要不贡根棒棒糖也可以,哈哈哈……”
  甘草看起来恨不得插一根棒棒糖到她鼻孔里去:“就你这样的身材——不是我打击你——又矮又胖,你这算哪路子的神仙呀,难道是王母娘娘?”
  我们都笑起来。草莓毫不生气:“矮嘛,是因为‘浓缩就是精华’;至于胖嘛,是因为我实在有太多太多的快乐,所以上帝不得不给我一个稍稍大一点的身体来装下它们啊!”
  甘草又与草莓打闹起来,而我却很久没有说话。我蓦地发现草莓竟是前所未有的美丽。
  登山的路有些陡,大家都走得气喘吁吁的。草莓因为略有些胖,走起来就更显得费劲了,很快落在后面。就在那时候,我们转身要喊草莓,却意外地看见,荞麦正拉着草莓的手鼓励她往上走。甘草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相机就噼噼啪啪地摄了好几张。草莓气得又叫又跳,却再也提不起劲来追赶甘草了。
  午餐是荞麦请大家的。香喷喷的竹筒饭,现在想起来依然忍不住垂涎。饭桌上大家一直取笑荞麦和草莓。荞麦一直傻兮兮地干笑着,草莓却正色说:“我不喜欢荞麦——只是喜欢跟他在一起。”
                  青涩年华(12)
  我喜欢你,无关乎爱,无关乎感情。仅仅因为青春的洪水在它泛涨的舞蹈中把我们拉到一起。我们为这种舞蹈取了个好听的名字,你可以叫它缘分,也可以叫它友谊。
  下午我们终于爬到山上,却怎么也没料到我们在那里见到了谁。是半夏,还有一个梳双辫的女孩子——一定是苜蓿。
  阿薰抬头看到他们的时候,有那么一刹那,似乎不知道该把自己藏到哪里。
  “薰!”半夏说,他紧张得有些语无伦次,“月桂告诉我你们要来这儿春游。我知道我……我不该来,可能又要惹你生气了。可是……那个……”
  苜蓿没等半夏把话说完就朝阿薰走了过来,她的声音很轻柔,但很清楚:“‘两只蚂蚁相遇,只是彼此碰了一下触须就向相反方向爬去。爬了很久之后突然都感到遗憾,在这样广大的时空中,体型如此微小的同类不期而遇,可是我们竟没有彼此拥抱一下……来一次世间,容易吗?有一次相遇,容易吗?叫一声朋友,容易吗?’阿薰,记得吗,余秋雨的,我们俩以前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不奢求你的原谅,如果你还对那些事耿耿于怀的话。我只是想与你和好。你看,我们就要高考了,我想考北方的学校,而半夏要考上海的美术学院。以后我们还会有机会聚在一起吗?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在这里的长满苜蓿的花田里嬉戏打闹吗?我们还能像曾经一样碰碰触角说说心里话吗?我知道你有满腔委屈,可是……”
  “不用再说了!”阿薰抱住苜蓿,为了不让背后的我们看到她泪流满面的样子,“我没有委屈……不,不能这样,”她擦干眼泪,微笑着说,“来呀,我来给你介绍,你瞧,我们的‘草草世家’又有新成员了!……”
  “半夏,你也过来啊!”苜蓿说。
  “我……不,不,阿薰早就不承认我是‘草草世家’的分子了……”半夏还是不敢和阿薰直接说话。
  “我原来管你叫什么?”阿薰笑嘻嘻地说,看到她这样的表情,我就知道她又与半夏和好了。
  “……猪笼草?”半夏讷讷地说。
  “猪笼草不也是种草吗?就是名字难听一点而已啦!”
  半夏不禁笑了出来:“你真是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么淘气啊。”
  半透明的蓝天上铺满了灿烂的阳光,清澈的浴仙湖像一掬清泪,温存地在苍翠的山间荡漾。其实山怎样水怎样又于我何妨。真正令人感喟的是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光。故事里最最重要的情节,是你我一起心花怒放。
  下山的路上,阿薰与苜蓿走在一起,我则与半夏远远地落在后面。
  “以前问你要选A还是选B,结果看来,你是根本不愿作选择了——既不要A也不要B。”我说,踩在小径的枯叶上,发出轻微的嚓嚓声。
  “其实,”半夏笑说,“我不止选了A和B,还选了‘C’呢。”
  “‘C’是谁?”
  “就是月桂你呀,小傻瓜!”
  “我?胡说什么呀,你连画画只画阿薰和苜蓿,扯上我干什么?”
  “哪儿的话!我怎么只画她俩了?”
  “还说不是?你送我的画上画的不都是她俩吗?”
  “那些画里也有你啊!”
  “你胡说!”
  “是你自己想歪了嘛。阿薰并不戴发夹呀——你看,大部分画上的女孩不都有一对月牙形的发夹吗?”他说着轻轻地碰了碰我头上的月牙发夹,“怎么,没话说了吧?”
  “那明明是香蕉形的发夹!”我狡辩说。
  “哎呀,怎么连你也许会阿薰的贫嘴功夫了?该打!”
  “不过,说真的,你还真是ABC照单全收了啊。”
  “对呀。生活并不是单选题,选多少取决于你自己。何只ABC,我还选了EFGH呢!”
  “EFGH又是谁?”
  半夏笑望着我说:“草草世家。”
  七
  故事说到这里似乎可以结束了,“草草世家”已经全员齐集。问题是,春游后不久,甘草忽然对阿薰说:“我有个朋友也想加入‘草草世家’。”
                  青涩年华(13)
  “哦?我们很欢迎啊。是谁呀?”
  “南南。”
  草莓大吃一惊:“怎么轮到你管他叫‘南南’了?”
  甘草有些不耐烦地说:“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为了你跟他吵过一架。结果后来他跑来找我道歉,还说什么从来没遇到过我这么有个性的女孩子,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就答应他了。哎呀草莓,别用你的死鱼眼瞪我!我只是跟他玩玩而已,又不会过一辈子!他听说我们的‘草草世家’,觉得很有缘,便说要加入。”
  “有缘?张天南?”草莓大叫,“冤家差不多。”
  阿薰说:“要加入?好啊!不过得为他取个草啦花啦的绰号。”
  “不用的。”甘草说,仍用那种不耐烦的腔调,“听说过有一种植物叫天南星吗?是种草药。所以南南说他的名字跟我们挺有缘的。”
  惊讶于我们这些小小的个体居然就这样走到一起。也许正如周国平曾经说过的那样:世上本没有家,渴望与渴望相遇便有了家。世上本没有“草草世家”,因为有了你,有了我,有了他,有了我们不经意间眼神的碰撞,便有了我们的,我们的“草草世家”。
  相较于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我们这些小草实在是太过渺小太微不足道了。即使这个世界没有我们,太阳依旧升起,地球依旧转动,漫天星辰依旧会循着各自的轨迹;即使我们今天降生明朝死去,花开花谢,潮起复平,市廛红尘依然如不灭的经年流转不息。可是,我们依然应当相信,比起没有我们的世界,这个被我们的歌声笑声浸润过的世界,这个被我们喜怒笑泪感动过的世界,这个被我们的苍翠年华洇染过的世界,也许会更加丰富可爱,更加美丽动人吧?就算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它在转身时就把我们忘记,但毕竟,这个世界确确实实因为我们存在而有所不同了,也许这便是小草存在的意义。重要的不是苛求世界为我们做出改变,而是以我们的存在去改变世界。如此,我们便能够坦然地在路上行走,一边走一边欣赏沿途前人所留下的风景,一边走一边以爱与微笑在世上留下自己生命的印迹。
  好啦,小说到这里真的该告一段落了,但“草草世家”的故事还会继续下去。尽管我们吵起来“一个个都跟兑了水的油里的豆子似的活蹦乱跳”(甘草语),但大家其实都是非常努力的小孩。苜蓿面临着高考,学习十分紧张;半夏正为考美术学院时刻准备着,立志为中国动漫事业贡献一切力量;荞麦马上要参加数奥,争分夺秒地解题;天南是个乖乖好学生,正在向年级第一冲刺;草莓,不用说,还在为她的超级女声梦努力着,有一天你在超女的PK舞台上看到一个左额有心形标记的女孩,那就一定是我们家的草莓了;阿薰正率领我班男生篮球队为班际篮球赛紧锣密鼓地训练着(……也不知道她是充当临时教练呢,还是打算到赛场上充花木兰);而甘草,正在“为‘草草世家’的繁荣兴旺名扬天下永垂不朽流芳百世传宗接代(……这什么逻辑呀)而呕心沥血殚精竭虑披荆斩棘宵衣旰食春蚕吐丝春风化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不是我说的);至于我,如你所见,我正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择手段把我这篇传世檄文(……)弄到《萌芽》上去……
  也许我们的付出永远不会有所谓的回报,毕竟,这个世界上,付出与回报的天平从来都没有平衡过,公平的砝码早已锈迹斑斑。因此我们那些天真狂妄的大大的梦想,以及那些倔犟固执的小小的努力,迟早会被现实拒绝,被旁人耻笑吧。但那又怎样呢?我们早对拒绝与耻笑有免疫力了。我们都是小草,风吹了倒下了还会再站起来,天冷了枯萎了还会在绿起来,火烧了死掉了还会再长出来。
  更何况,许久以前,那个印度的老先生泰戈尔,早已为我们“草草世家”写过一句诗了:小草呀,你的足步虽小,但是你拥有你足下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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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吻(1)
  文/蒋峰
  她说,就是到了世界末日,火车往地心里钻,她也绝不会靠在他的肩膀上入睡。然后她就倚靠窗一侧的车壁上睡着了。他看了她一会儿,又翻开报纸,火车的隆隆声震得他有点头痛。对面几个陌生的乘客招呼他过去打牌。他们原先已经打到了5,他接过来,继续打到7。然而他总是不放心什么,就和那个男孩换回了座位。
  将报纸遮盖在脸上遮挡光线,可他还是睡不着。他侧过身看了看她。由于正在梦中,她
  的脸微微有些发红,凌乱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耳朵和鬓角。他在犹豫中将一个橘子碰倒了地上。他弯下腰,手臂悬在桌下搜寻着,同时脸凑上前,轻轻地,在她露齿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起身后他重新浏览报纸,萨达姆在底特律克被捉的消息成为掩饰他现在如此激动的理由。似乎只是为了平缓下他内心的不安,他向周围的人笑了笑。
  “怎么不玩啦?”他的对手叫他过去,接着推开身旁刚要睡着的男朋友,“你去跟他换回来。”
  “哦。”那个胖男孩要了些报纸铺在地上,钻到座位下面睡去了。
  “你们打7,”女孩说,“我们还没走出家门口呢。”
  他们一路打到了J,又被对手勾回到2。除了他,其余的三个人都很开心,这样,就可以一直打到下车了。
  “帮我带下牌。”他放下扑克过去将她扶起来。
  “怎么了?”她睁开眼看到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肩。
  “现在这儿没人了,”他说,“你把腿放上来睡吧。”
  “不用了,”但她还是把腿支了上来,“你不坐了吗?”
  “我在那打升级,就是那种玩到地球毁灭也玩不完的游戏。”
  “怎么玩?”她起身坐起来,“我还不会呢。”
  “你不用学,”他说,“以你的智商,一辈子不会也没人怪你。”
  “嘁!”她扭过头去,不过又转了回来。“你去吧,”她说,“我这没事。”
  “你女朋友?”他走近时那女孩调皮地问他。
  他回头看见她已合上双眼,就腼腆地点点头。
  “你可够听老婆话的,”女孩指指地上的男朋友笑道,“跟他一样。”
  坐位下传来了打酣声作为回应。他跟着他们一起笑了。
  他们这回打到J的时候有惊无险地过去了,不过最后一关A却又被扎回到了2。
  “这么打到下车也打不完。”他对牌的规则表示质疑。
  车厢的广播突然响了,一个进来卖早点列车员推着小车踢醒了地上的男孩。
  “哦。那男孩起来摇了两回头,站在一侧给她让路。
  “你怎么逮哪儿睡哪儿呀?”她有些不满,推着小车缓缓过去了。
  “吃早点吗?”他看到她坐起来,问她。他站起时火车刚好转弯。他摇晃着跳一下伏到她身上。
  “轻点儿!”她说,“别把我初吻乘机偷走。”
  “你还得靠它卖钱呢?”
  “你说多少钱?”她笑着问,“五百你要不要?”
  “你请我当皮条客,保你五万都有人抢着要。”
  “我这是金嘴吗?”她对他瞪大了眼睛嘟着嘴。
  “什么金嘴呀?我跟那些色狼说这是天使的嘴唇。”
  “我早不是天使啦,”她挥舞着双臂说,“我是即将成为小魔女第二代的小魔女第一代!”
  她的声音太大了,有人已经在偷偷地笑。他凑到她耳前低声提醒她:“小声点,别让人认出你的身份。”
  她点点头,再点点头,又点了第三下头,说:“要是他肯要的话,我什么都想给他。”
  他没说话,侧耳听了一分钟广播,新闻说萨达姆十分顺从,他已经无力反抗了。
  “他已经无力反抗了。”他重复道。
  “嗯?”她问。
  “没什么。”他弄了弄头发,说,“他回短信了吗?”
  “回了,他说既然都分手了,就没必要再见面了。你说为什么他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冷漠了?”
                  初吻(2)
  “你跟他说你要来的吗?”
  “没有,”她想了一会儿说,“他不会不见我吧?”
  他对她摇摇头笑了。
  “我去洗脸。”她站起来。他把腿并在一起让出一条路。“梳子呢?”她问。
  “我哪有啊?”
  “你是怎么做骑士的呀?”
  “骑士的责任是护送,梳子这种闺房之物是公主自己掌管吧?”
  “嘁。”她拽出一条毛巾出去了。
  他把窗帘拉开,看到外面天亮了。火车正在一片田地中穿行,他想到了武汉,可能就看不到这样的绿色了。
  “你老婆挺漂亮的呀。”原先打牌的女孩坐到了他旁边,“怎么骗到手的?”
  “其实见到你之后,我就开始后悔先认识她了。”
  “把这个吃了,”她递给他一块绿箭,说,“我保你嘴更甜。”
  “甜言蜜语是我吃饭的家伙。”他把手掌贴在嘴旁故作神秘地说,“其实我是人贩子,专门诱拐少女。我先跟你说是让你提防点儿,因为你的美是不可亵渎的。”
  “她回来了,”她轻声说,“来,咱们靠近点儿,看看她是不是真喜欢你。”
  “同意加支持,要是她转身就走了,你就顶替她做我女朋友吧。”
  “别,”她站起来指着那个只会说“哦”的胖男孩道,“那你怎么处理他呀?”
  “又骗来一个?”那女孩走后,她坐进来笑眯眯地问。
  “不,”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是个诚实人。”
  “就是总不说真话,是吧?”
  “那是因为我记性不好。”
  他们两个笑了。
  “到哪儿了?”她问。
  “过长沙了。”
  “我睡觉之前就过了。”
  “可是我就知道这三个城市呀。广州是起点,武汉是终点,长沙已过,多谢。”
  “几点了?”
  “六点多,”他看了看手机,“八点钟到。你再睡会儿吧。”
  “不了,我刚弄好头发。”她摸着自己的脸问,“我现在是不是很难看?”
  他转过身疑视着她的眼睛。不一会儿她的眼睛开始闪躲。“你这几天哭得太多了。”他说。
  她沉静下来,低下头,“我再也不想恋爱了,第一次恋爱就这么失败。”
  “那只是你最初选择错了,你可以选一些让你永远也不会失败的人,”他安慰道,“譬如我。”
  她抬起头张嘴笑了:“算命的说我十七岁会变聪明呢,因为他说我会遇见贵人。结果贵人没碰到,追求者倒是一火车。我向谁问路谁会向我要电话,弄得我现在就敢向女的问了;我就去过那么一次网吧,还被男孩缠住了;坐在教室,你又来找我搭话。”她突然显出和他很陌生的样子,问道:“咦?你是我们班的吗?”
  “我是啊,就是没怎么上课。去过两次。”
  “你这叫上学吗?”
  “没有啊,我第一次去是评选班里谁最漂亮,第二次就是要采访这位分数最高的获奖者喽。”
  “标准的相貌主义者,”她双手食指向下叫道,“鄙视!那我去拍封面怎么没人要啊?”
  “我想可能是,”他想了想,说,“你的衣服穿得太多了。”没说完他就忍不住笑了。她收起双腿做好要踢出去的准备。
  “和平,Love and Peace !”他双手掌心哀求道,“再说,你怎么可以对你十七岁遇见的贵人用暴力?”
  “你?”她露齿笑道,“下跪着的人吧?”
  “算命的说得没错,你确实变聪明了。”
  她忽然情绪又低落下来,说:“你说,他算是我今年遇到的贵人吗?”
  他对她笑了笑。
  她看了看窗外,自语道:“我现在很丑,是吗?”
  “你正好可以对他说,为伊消得人憔悴。”广播开始放歌曲。他听了几分钟,说:“不到一个小时了。”
  她没说话,他听到她在哭。
                  初吻(3)
  “那你当时为什么要提分手啊?”他压着火问,“既然分手是你提出来的,而现在你的所作所为就像被人家甩了一样!坚强点行不行?”
  “我也不想这么样,”她居然跟着广播哼唱起王菲的歌,“反反复复,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
  他听着她把这首歌唱完。然后他出去抽了一支烟。他看见火车进了市区。
  “我想今天我离开他时,”他回来后听她说,“我一定要把这首歌完完整整地唱给他。就是说,分手,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同意加支持。”
  她笑了,又埋下了头,低声吟唱起来。
  “你哭了?”他用手臂碰碰她。
  “没呀。”她抹抹眼睛道,“对了,你不是说有好多人接我们吗?”
  “是啊,”他跺跺脚说,“据不完全统计是二百四十七个,到时候会更多一点。”他说得越来越兴奋,干脆站了起来,“全是我FANS,咱俩就走在这支旁大的‘蒋峰方仗队’前面,浩浩荡荡地奔向武汉的街头。”
  “怎么说得跟总统竞选一样?”她表示怀疑,“有靓仔吗?”
  “有啊,一下车你去挑靓仔,我挑美女,然后我们一人带一个回广州。”
  “好啊,”为了配合他,她竟然夸张到鼓起掌来,“不过美女不重要,最好能找个不怕苦不怕累肯打扫你那脏窝的。”
  他挠挠头笑了:“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得借你的手拉一下,不然我跟他们没法解释呀。
  她想了想,道:“好吧,这是手套,你戴上左手,我戴右手,两分三十秒,让每个人看到了你就得松手。”
  “好,”他开心地笑着说,“我这么玉树临风,屈就一下让你占下便宜也无所谓。”
  “嘁。”她扭过头去。
  他们下了车他就开始东张西望,等乘客陆续走光了,就剩下他们俩在站台上时他看出她不停地发抖。“你怎么不多穿点衣服?”
  “我怕穿多了,让他以为我胖了呢。”
  他叹了气:“走吧。”
  “人呢?”
  “什么?”
  “蒋峰方仗队呀?”她笑了。
  “可能来的人太多了,进不来。”
  他们走到出站口。他看见他朋友正匆匆忙忙向这边跑。他快走几步,拦住朋友的肩膀低声说:“你怎么自己来了?”
  他朋友一脸不解。
  “我不是让你把你同学和你认识的人都拉过来吗?”
  “他们都有课啊。”
  “你说周杰伦来武汉不就行了吗?”
  “要是那样我怕你会更丢面子。”
  “Shit!”他后退几步,和她并排走着。“那个?”他解释道,“因为人太多了,走到半路被警察拦住了,算非法集会。他是代表,溜出来的。”
  “哦。”她应道,“你说你是个诚实人还真没错。”
  他低头瞄着她的手,抓了几次都被她躲开了。
  “干什么?”她警觉地问。
  “拉手啊,这可你是你答应我的。”
  “你把手套带上。”
  “这也可以?”他还是戴上了。
  而只她将右手的小指借给她。“你叫他一声。”她说。
  “施奇平!”他将朋友叫过来。
  “喂,我是他女朋友,”她说,“你知不知道啊?”
  “哦,”他朋友更不解了,“我知道了。”
  “松开吧。”她低声对他说。
  “你不是说一百五十秒吗?”
  “那是二百四十七个,”她挣脱他的手,“现在就他一个,他不是刚说他知道了吗?”
  他无奈地在十字路口看天边的太阳。
  “先去吃点早餐吧,”他朋友说,“一会儿你们打算去哪儿玩?”
  “我是来找出版社出书的,”他说,“她非要去逛街,让她自己去好了。”
  “你们要解救那些非法集合的同胞。”她笑着说。
  “什么?”他朋友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变笨了。
                  初吻(4)
  他们进了一家饭馆。上午人不是很多。她盯着钟表默不作声。
  “你怎么想起把书给长江了?”他朋友问。
  “因为这是我国第一大江。”说完他自己都觉得这理由很好笑。然后三个都没怎么说话。他夹些菜到她碗里。
  “吃不下去,”她推开碗说,“我得过去了。”
  “今晚回来吗?”他问。
  “他要我就给她。”她看见他有点感伤,又拉拉他的手,“我给你电话吧。”
  “坚强点,”他说,“过了今天,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了。”
  她点点头,然后对他朋友眨眨眼睛,说:“别忘了解救人质。”
  “人质?同胞?”他朋友问,“什么意思啊?”
  “爱斯基摩语的音译,”他解释说,“就是说这顿饭得你来买单。”
  他朋友大笑起来,说:“对了,你怎么说来就来了?”
  “很有可能是因为我想你了,”他说完转回身,“小姐,上两瓶地产啤酒。”
  他没再和朋友说话,两个人对着默饮,很快他又要了四瓶。
  “少喝点吧,”他朋友劝他,“你还得去出版社呢!”
  “出版社?我去哪儿呀?那里谁认识我啊?蒋峰?他谁呀?”
  “你过得怎么样?”
  “很糟糕。有段时间没钱了,躺在床上四天没吃一点东西,就等着稿费到。”
  “你说的,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不死就得走下去。”
  他仰头喝光一瓶,说:“这回刚有两千块,来回跑这么一趟就得一千。”
  “你能不能不再这样?我上次见到你就看你差点为北京一女孩跳江。”他朋友将他酒杯添满,“她来做什么?”
  “她刚和她男朋友分手,她喜欢他,或许是曾经喜欢爱他。她说她想来把初吻送给他。”
  “这算分手的礼物?”
  “嗯,还有一首王菲的歌。”
  “那你来算什么?”
  他喝了一杯酒,说:“你知道吗?在她面前,我成中世纪的骑士了。”
  “那你拦着她呀!”他朋友叫起来,“你不出钱她就用不着来了呀。”
  “我说同意加支持。”
  “你疯了吗?“
  “喝酒吧。”他说着又要了四瓶,他感到眼前有些模糊,后来他伏在桌上睡着了。
  下午他被电话吵醒了:“Hello!失去羽翼的天使!”
  “你这么老土的名字?”她问,“你在哪儿?”
  他看看四周答道:“我在他宿舍。搞定了吗?我们今晚回广州。”她没有说话。他跳下床,看看时间,问:“那首歌你坚持唱下来了吗?”
  “我唱了,一句一句的,一点都没哭,就是唱得我都哽住了,我也没哭。我硬是唱下来了。”
  “你长大了。”
  “我还跟他接吻了呢,吻了五分钟。”她笑了,“我气都喘不过来啦。”
  “那算什么呀,我第一次吻了半个小时。”
  “你那是戴氧气罩!”她说,“我想好了,我一过十八岁就生个宝宝,这样就不用再谈恋爱了。”
  “同意加支持。而且我会主动热情加免费向您提供优良的种子。”
  “救救孩子……”
  “没有啊,大夫说我最好的基因都是隐性,就是可以遗传给下一代的那种。”
  “别逗了。今天就回去?你不是要去出版社吗?”
  “我去了呀,不过我发现那里的男编辑不帅,女编辑不漂亮,在那出书没前途。”
  “你就很帅?”
  “至少有人这样说过。”
  “自欺欺人,”她知道,“你有韩寒帅吗?”
  “这个问题不需要问。”
  “有他才华多吗?”
  “这个不需要回答。”
  “那你还想给本公主提供种子?”她静了一会儿,说,“要是他肯要我就好了。”
  “你怎么又哭了?你已经比我幸福多啦,你刚刚跟人家热吻五分钟呢。我只有吻热水袋的份儿。”
                  初吻(5)
  “我去找他了。”
  “嗯。”
  “他不肯见我,他同学起哄把他推过来的。他问我跑这么远来干什么,我说我就是想见见你。我们走了一会儿,我想拉他手,可是他的手一直插在裤袋里。他是有意的,是不是?”
  “然后呢?”
  “我给他唱《我也不想这样》,没唱完他就让我停住了,他说都跑调了还当个礼物送。我受不了就哭了。可能他也有点动情了,他问我们还能希望复合吗?我说不能,我们互相留个记忆不好吗?”
  “之后你们长吻三百秒?”
  “没有。我们坐着找不着话说。我说有叶子落到他头上了,我上前就乘机吻了他一下。我说这是我第二个礼物。他生气了,一转身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这儿看落叶。”
  “你在哪里?”他提好鞋子,“坐着别动,我去接你。”
  “我没事啦,”她笑了,“你那个朋友有没有夸你呀,是不是因为我你今天特有面子?”
  “是啊,他笑我怎么带了个么私女过武汉啊?”
  “他说我小?嘁,我现在只是小魔女第一代,等我十八岁升级为第二代,他就别想小看我了。”她顿了顿说,“是啊,我快十八岁了。”说完她终于放声哭了出来。
  他朋友过来拍拍他肩膀,他苦笑了几下。“公主?”
  “有何请求,骑士?”
  “你有没有想过,可能初吻在你给他之前就已经不是了?”
  “怎么可能呀?”
  “我是说,可能在你想给他的时候初吻就已经离你而去了。”
  “为什么?”
  “天啊,”他摇头道,“你要是我女儿我得愁死。”
                  阡陌红尘(1)
  桃花染
  文/吕伟
  仲春,明媚的阳光像顽强的藤蔓植物,从洛草河东岸一直爬到西岸,野草们乘机疯长成离离的样子,而茂盛的意杨叶子两天就遮挡了岸边停泊的竹排。现在,无论从哪个方向来看,春天的高潮都显得指日可待。
  每天清晨,洛草河西岸都站满了浣纱的少女,她们肆意而大胆的笑声常常顺着河流流到下游去,让匆匆赶路的异乡人措手不及。
  洛草河西边便是洛草镇,历史上出名的江南小镇。
  几百年来,多少非凡的故事在镇上渐次上演又渐次被人们淡忘,最后只留下无情的流水和古拓的石拱桥做固执的见证。这情形如同绕进某个色彩斑驳的老旧巷子里面,一扇木皮剥落的大门咿呀一声,走出来一个盛装美女——故事就像巷子里的美女一样,不断地被接走又源源不断地产生,常常让后人觉得匪夷所思。
  这一年是民国前四年,公元1908年。
  历史不是四季的轮回,没有谁能够预知所要发生的一切,但上苍注定了这一年洛草镇将要发生某些嬗变。
  我们桑家是洛草镇赫赫有名的大家族,桑家所拥有的数十家大染坊几乎垄断了镇上全部的印染业,甚至镇子上最偏僻的村落都未能幸免。没有一户人家敢说家里的衾幔完全与桑家无关,就连县太爷进贡所青睐的供品也是桑家罕有的苗族“点蜡幔”,这种布的制作工艺繁缛复杂,一年都出产不了几匹。
  每月底,检阅染布的成色和数量成了老太爷桑怀顺全部的消遣,这一天也是他最荣耀的时刻。他坐着高轿游走于各大染坊之间,向世人展示桑家在洛草镇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毫不谦虚地昭示祖辈流传下来的无上荣光。
  我就在这样一个锦衣玉食的环境里长大,没有生计之忧却也没有什么值得向往的事物。生活就像一出被导演好的戏,我只管做称职的演员。直到后来,桑家发生了一系列劫难,我才得以偏离预定的轨道。
  轮到我这一代,桑家的孩子俱是“千”字辈,于是我得了一个不算俗气的名字:桑千葚。还好,有硕果累累的味道。不过,仆人们都遵照传统,统统唯唯诺诺地叫我小少爷。
  桑家的大少爷,也就是我大哥桑千仞,是个足足年长我十二岁的男丁,因为受宠溺,早早败坏了道德。及至我十岁左右开始经事,他已经在翻然悔悟的父辈那里,断送了继承大业的灿烂前程。
  我还有一个姐姐。这个有着绝色美貌的女子,很不幸,居然是洛草镇百里挑一的弱智。她涣散而空洞的眼神不经意就泄露了美丽背后隐藏的秘密,常常让有幸目睹的人的情绪一落千丈,为此,我母亲无数次在暗夜里啜泣。
  姐姐叫桑千叶。她是那种注定了要陪衬桑家其他人的智力,好让他们显得智慧超凡的悲剧人物。
  于是,桑家的小少爷桑千葚,也就是我,也便注定了要承载桑家祖孙三代太多的指望。这一切,从桑家极严的家规屡屡在我身上履行来看,已经得到了不容辩驳的验证。
  从六岁起,我耳边就开始充斥这样的话语:
  小少爷,老爷要你拿着戒尺到书房去。
  千葚,把今天先生教的《论语》背给我听。
  千葚,听管家说你又跑到染坊里去了。
  爹,我只是想看看玛瑙缬是怎么染出来的。
  说了不准去就不准去,以后再去我打断你的腿。
  知道了,爹,千葚再也不敢了。
  然而,不管父母怎么努力,从六岁到十六岁,哪怕家里折断的戒尺像染坊后院阴干的布匹一样不计其数,哪怕我的手掌伤了好好了伤再也不轻易疼痛,我的学业都未见任何长进。父母终于开始对我失望,并且这种失望情绪变得一天比一天深厚,他们甚至在祖宗祠里当着众人的面叹气,命,这都是命啊。
  我明白他们对仕途的渴望,可我也清楚自己的天赋,虽然算是绝顶聪明之人,却实在不是适合读书的材料。
                  阡陌红尘(2)
  在万般头疼四书五经的年月里,我常常背着好事的管家溜到染坊里,亲自操刀在牛皮纸上镂刻花版,然后在上面刷上厚厚的桐油。我发现那才是我的兴趣所在。不消几天,我就学会了常见的“药斑布”的印染工艺。后来,十六岁那年,我突然开始幻想用鲜艳的桃花取代蓝草和荷叶,做最新奇的染料。我沉溺在这种想法里茶饭不思,最终,我于某个夏日的黄昏给它取了好听的名字:桃花染。
  是的,桃花染,我几乎可以想象桃花染那鲜艳的色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情景,像是烈火在熊熊燃烧。世人在这种惊世骇俗的美丽面前,统统失去了血色。
  于是,等待来年的桃花盛开,成了十七岁之前我严格保守的秘密。就像我背地里偷偷学习印染一样,除了随从夏天琛,一切都无人知晓。
  我唯一乐意背诵的诗词成了《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那一年,我长成了有着俊美面容和挺拔身材的男子,这让桑家的祖辈略感欣慰。其实很少有人知道,我和桑家大小姐一样,都是外表出色内心空洞之人,若是有那么一点不同,便是我善良而无辜的眼神比她更有欺瞒性。
  从六岁到十六岁,我的读书生涯并不寂寞,父亲给了我最好的随从,夏天琛。他是已故的奶娘的儿子,仅仅比我大三个月。从小,我便是在他的陪伴下熬过那些枯涩的日子,到最后,天琛的功课竟远远在我之上,这是所有的大人始料未及的。
  十六岁的天琛和我很不一样,他相貌英俊,肤色黝黑,并且有刚硬的身板。长久地寄人篱下,他早早练就了过人的胆识和果敢的魄力。即便如此,他微笑起来还是阳光一样的明媚,有温暖从脸庞四溢出来,那是轻易就可以洞穿少女心扉的东西。
  我们的关系是极好的,比如,我就常常在他的掩护下躲过了父亲一次又一次的突袭。偶尔,我也为父亲无理的吹毛求疵替他承揽罪责或求情。我害怕看到天琛潭水一样清澈的眼神里有疼痛的气息。他说他也一样。
  知道这些,我分明感到一阵铺天盖地的幸福侵袭全身,就像有桃花在心里面肆意绽放,芬芳逼人。天琛知道,从小我便是疯狂热爱桃花的一个人。
  后来,我渐渐淡忘了我们之间的主仆关系,我甚至在梦里看见他追着我喊兄弟。是的,兄弟。叫起来嘴唇要前凸再后缩的兄弟。那是我第一次听见有人叫我兄弟。醒来后我依然觉得那不应该是梦,我不相信居然有梦这样真实,就跟刚刚发生过一样。
  而洛草镇有名的纨绔子弟,我那个叫桑千仞的亲哥哥,他愚蠢地认为是我夺走了他在家族的地位,长久地对我怀恨在心,因此,他是从没拿正眼瞧我一眼,更甭提叫我一声兄弟了。
  更可耻的,这个生性鲁莽的败家子,他竟然常常在无人的时候指桑骂槐,用语险恶狠毒,一点不知羞耻,根本当我是和他结了八百辈子仇怨的敌人。
  于是,在我成长的十年生命里,我只好与大哥大姐彻底绝缘。我和我的随从夏天琛,我们彼此支撑着相互安慰,然后度过那些或卑微或浩大的劫难。我们总是一起快乐,一起忧伤。就连那些折断的戒尺,其实也有一半是他替我挨打留下的物证。
  私下里,我要他别再叫我小少爷。我说,那不是你应该叫的。
  那叫什么呢?天琛微笑着问。
  就叫兄弟啊,长这么大都没人如此叫我。
  可是被老爷听到要挨骂的。他说。
  我只好妥协。那叫我千葚吧,我爹我娘还有我姐都这么叫的。
  那好吧,小少爷。
  这么快就忘了,叫千葚。
  上苍给了桑家一个相对安定的春天之后,1908年的夏季如期而至。桑家的一系列灾难,便是从老太爷桑怀顺的猝然离世开始的。
                  阡陌红尘(3)
  那是一个干涸的季节,驿马动,火迫金行,葵花向阳。
  我竟然在这场空前的浩劫里幸存下来,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而祖父,他绝对想不到自己的仓促离去,居然差点毁掉整个桑家多少年才积累下来的基业。
  我只能说,这也是命,是谁都无法忤逆的宿命。
  其实祖父在世时待我是很不错的。很多个月底,他都将我从禁闭的书房里解救出来,要我陪他一起去进行例行的检阅。每当看到有特别出类拔萃的印染花布,我们祖孙俩竟会同时两眼放光,双双发出由衷的赞叹。在这一点上,我们有着父亲和大哥难以企及的共同语言。
  无可否认,我对印染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他无形的教诲和鼓舞。而桑家,在入仕的希望基本破灭之后,也似乎需要一个懂行的人来继承祖业。
  据说祖父临死前只对父亲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嘱托父亲对我要严加管教,另一句是关于大姐桑千叶的。
  你们的千叶已经十九岁了,是该给她找个婆家的时候了。
  唉,如果桑千叶不是天生的智力低下,就凭她如雪似玉的肌肤和亭亭玉立的身段,加上桑家殷实富庶的家底,她本该是世间众多男子倾慕的对象,可是造化弄人,如今的她居然不得不待字闺中。
  父母开始为祖父的遗言奔命,忧心忡忡的他们常常望着傻笑的女儿摇头,这个一无所知的可怜女子,怎么可以无视大人们为她所承担的一切?她竟然日夜如孩童般天真无邪,没有忧愁,也没有烦恼。
  所幸的是,他们很快就为桑千叶物色了一名如意郎君,甚至,婚事不久就要张罗起来。我惊叹于桑家办事的效率,只是,他们一直把我蒙在鼓里,我根本无从知晓那个倒霉的年轻人是谁。
  不过后来我想,那一定也是个无聊透顶的男子,有着同样愚蠢的大脑和同样空洞的眼神。以我大姐的美貌,配这样的男人实在绰绰有余。于是,我全然对这桩婚事漠不关心,对未来的姐夫也感觉兴味索然。
  倒是桑家上上下下为这桩喜事忙得有进有出,看样子,对方是一位即将入赘的男子。这更加加深了我的鄙夷。若是智力健全的男子,瞎了眼迎娶一名傻子美女倒也罢了,如今居然还要入赘姓桑,不用细想,一定是天底下最奇丑无比之人。
  我终于不再是桑家环绕的中心。这样好,我落得大量清闲,天天泡在染坊里印染布匹,我绘制的花、鸟还有鱼栩栩如生,博得大师傅和女工们的一致赞叹。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我在一个人的斑斓世界里流连忘返。
  这或许竟是大姐的婚事给我带来的唯一便利。
  只是有一天,在时光的罅隙里,我突然想起天琛。
  我已经多日未见他踪影了。想必是被父亲拉去做重要的差役了。
  算起来,天资聪颖如他,十四岁便逐渐被父亲委以重任,开始发挥男子汉的能量;而他,对桑家,也是罕见的忠心耿耿。
  终于大姐的婚典在如火如荼中安置妥当,一切只待七日后的良辰吉时。
  紫陌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我始终记得仲夏里那个暮色四合的黄昏,空气里弥漫着洛水镇少有的白色芒花的清香。紫陌着一袭粉色缀有白色花底的褶裙,裙裾飘飘,恍若蝴蝶,近了,我看见蝴蝶黑色的眼瞳里面有泉水兀自闪烁。
  她只不过是烟火女子,眉目却是如此绝尘,遇见她的顷刻,我便失去了所有的语言。
  我看见紫陌盈盈而来,旋即向母亲祈了万福,然后是她清婉的声音,夫人,小女子替父亲给大小姐送贺礼来了。
  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在飞速沦陷,长久以来的沉寂像经年的乔木一样,“啪”的一声断裂,我陷入梦境一般的恍惚里,身心悸动。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完了完了,我一定是爱上她了。
  1908年仲夏,这个叫紫陌的粉衣女子,注定让我在劫难逃。
  紫陌是外县明顺茶庄轩老板的三小姐。桑家和轩家,彼此之间倒是有极深的渊源和交情的,只因轩家近年大举搬迁移民,且因交通阻隔,两家间的走动才日渐暗淡;而这一次,更是由于轩老板身体染恙,迫不得已,才劳烦千金雇了高轿,亲自前来祝贺。
                  阡陌红尘(4)
  而大姐的大喜之日,尚在六七日之后。于是,中间这些天,母亲便为紫陌另辟了一间雅室,安顿她居住下来。
  我为此欢欣不已,却未曾想到,这一切不过是父母的刻意安排。这个超凡脱俗的女子,其实是早已被桑、轩两家指腹为婚,注定了要嫁我为妻的。
  甚至连紫陌的提前赴宴,也是母亲设计的小小阴谋。她要在大姐的婚礼来临之前,乘机考察未来儿媳的品行,好给我,主要是给桑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当然这一切,我和紫陌,俱是毫不知情的。那些天里面,我只是沉沦在这段突如其来的感情里面,频繁地与紫陌不期而遇,然后看她柔软的脸颊突然就像花一样盛开,娇艳夺目,一笑倾城。
  我没有隐藏我对紫陌的感情,我开始用热烈的目光追随我的紫陌,用柔软的话语感染我的紫陌,用谦和的微笑迎接我的紫陌……我用近乎天真和固执的勇气来迎合我的在劫难逃;而她,在面对我所做的一切的时候,总是会有花一样好看的笑容,和丝绸一般柔和的气息。我能够地敏锐地感受到,她,对我也是有好感的。
  终于在三天以后,她不再客气地叫我桑少爷,她叫我千葚。
  千葚,这两个字从她嘴里跳出来我就觉得悦耳无比。
  千葚,哦,真好听。你多叫我几次吧。千葚千葚千葚。
  当然这是在心里面对她说的。
  后来,我带她去染坊,我送给她一匹自己印染的玛瑙缬。她的眼睛里面泉水荡漾,在斜阳下闪着透明的光亮,千葚,和你在一起我总是很开心。
  我说,是的紫陌。我也是。
  然后我们一起微笑。我们的笑容很干净很透明还像个孩子,可是我们竟然有爱情了,我们竟然有爱情了啊。
  无人的时候我捏起她的手,她的手心里面总是有微微湿润的凉,手背有微微紧张的动。我把她抓得紧紧的,又小心翼翼,就像抓一只蝴蝶,生怕它从我手心飞走。
  就这样,我们彼此倾慕,我们是彼此在劫难逃。
  再一个暮色四合的时候,我低着英俊的脸庞,我说,紫陌,我要娶你。
  我说,紫陌,答应我,要好好等我。
  有绚烂缤纷的桃花从眼睛里飞出来,蜻蜓点头,裙裾翩跹。
  这些日子,我是如此忘乎所以地遭遇一场万劫不复的爱情,我忘记了日落与星沉,忘记了鲜花和印染,我甚至忘记了好久未见的兄弟天琛。我的心里只有紫陌。
  然而,这竟又是如惊鸿一般短暂的日子。对桑家而言,繁华的烟花散尽,便是摧枯拉朽的沉沦。沉沦,是每一个度过巅峰期的家族无可逆转的命运。
  婚宴前夕,我终于知道,桑千叶的夫婿,竟然就是夏天琛。
  白天陪我读书夜里替我掌灯的夏天琛。
  总是一起快乐一起忧伤给过我最多安慰的夏天琛。
  我的随从夏天琛。我的兄弟夏天琛。
  天晕地眩。日月无光。星空暗淡。我想这是真的吗?这一定不是真的。
  然而是真的,并且,这一切已成定局,一切都无法挽回。
  我实在早该想到,以我大姐的姿色,哪怕愚蠢绝顶,也万不会随便找个男子充数,而聪明过人又英俊非凡的孤儿夏天琛,除了地位卑微之外,实在是上上人选。
  难怪桑家上下闭口不谈新郎的资质,难怪天琛这些天住在父亲那里,而他,居然一直瞒着我到现在。
  天琛,你知道我大姐是傻子。
  是的,千葚。
  那你为什么还娶她?
  千葚,你要知道,我从小便是孤儿,若没有老爷和夫人的眷顾,我早就不在这世上了,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情深似海。
  可是你也该追求自己的幸福。
  留在桑家便是我最大的幸福。
  天琛,告诉我,你其实并不想娶我大姐。
  千葚,有些事情,是你我都无能为力的。
  第二天,桑千叶和夏天琛的婚礼如期举行,那是1908年最炎热的一天。
                  阡陌红尘(5)
  没有人想到,在盛宴进行到高潮的时候,紫陌竟然不辞而别。
  更没有人想到,明顺茶庄的三小姐,轩老板的千金,我爱的紫陌,会在立秋后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悬梁自尽。
  传言说,她是含羞而死。
  传言说,她肚子里有一个尚未成型的胎儿。
  我无法将传闻和那个活生生的紫陌相比。我彻底崩溃。我说过的,我要娶紫陌,我要她等我,可是她竟然没有。
  紫陌的死瞬间葬送了桑、轩两家全部的交情。轩家的人齐齐会聚到桑家,其中包括气息奄奄的轩老板,他们在厅堂里砸了所有搁置的物什,然后要桑家交出作孽的罪魁祸首,桑家的小少爷:桑千葚。
  是的,桑千葚——只因他们在紫陌的房里搜出了一匹罕见的玛瑙缬,那上面豁然印着“桑千葚”三个字,还有,他们无法相信十五年前的指腹为婚,居然是为小姐找了这么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我被迫被爱恨交加的母亲藏在桑家隐蔽的地下室里。在那间暗无天日的房间,我的身心备受煎熬,我只能苦苦守候父辈们在暗地里可能达成的交易。
  然而高傲的桑家人没有想到,这一次,轩家的人是如此强硬,除了把我交出去任由他们处置,一切的条件都不被应诺。
  知道这些,我感到一阵铺天盖地的恐慌和绝望。
  除了天琛,竟没有人相信紫陌的死与我无关。可是,没有人证和物证,我又如何洗刷自己的冤屈,还自己一个清白?
  不关小少爷的事,你们要的人是我。
  在大厅里,天琛面对着轩家的人,掷地有声地说。
  我听见父亲痛心疾首地暴叫:你给我跪下!
  随之而来是母亲一声悲恸的叹息,作孽啊,桑家上辈子作了些什么孽啊。
  那一刻,正是事态发展到剑拔弩张,即将惊动到官府的时刻。
  有关夏天琛伏罪自杀的消息迅速在洛草镇蔓延开来。人们都说这个阴毒的男子是个道貌岸然的畜生,他不仅高攀上桑家的乘龙快婿,并且,居然在新婚之夜,摒弃自己的新娘子,跑去玷污茶庄老板的三小姐。
  真是荒唐啊。
  只有我知道天琛是清白的,就像只有他知道我是清白的一样。
  经历了接踵而至的变故和劫难,我终于在天琛草率的葬礼上晕倒,然后一病不起。
  然而,几天之后,桑家的逆子,大少爷桑千仞,终于在酒醉之后吐露真言,是他,在大姐的新婚之夜玷污了紫陌的身子。
  一切都晚了。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他已经毁掉了我和紫陌的幸福,还有紫陌和天琛一去不返的生命。
  而他自己,也在父亲的毒打之下,彻底丧失了理智,变得神情疏落,和大姐一样成了傻子。
  我的母亲无法承受这一切的打击,一夜之间白了头发,变成了老态龙钟、日渐衰微的老人。
  只有我的大姐,依然每天像孩童般天真无邪,根本无从知道夫君已无辜死去,也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突然变得如此冷静凋零。
  第二年春上,镇上的桃花开得光芒耀眼,都疯了,都疯了,人们奔走相告。他们说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狂的桃花,就像夏天的洪水,雷霆万钧,无人可止。我远远看见它们妖艳诡异的色彩熔融了半边天空,心里冷静如铁。
  我终于学会了“桃花染”。我看着那匹鲜艳欲滴的什物,就像看见无数花瓣在上面煽情地舞蹈,突然感到一阵又一阵眩晕。
  青铜饰纹的高古,汉砖瓦的粗犷,宋瓷的典雅,苏绣的细腻,剪纸的简洁,织锦的华贵……这些形容统统不管用,我只知道桃花是有魂的,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最重要的,它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那匹布上面款款立着一名罕容惊世的女子:紫陌。
  她的面庞突然桃花一样盛开,一笑倾城。
  只是真的紫陌已经远离了人世的尘嚣,她现在应该可以自由自在过自己的生活,没有世俗的负累,也没有情思的牵拌。她一定是幸福的。
                  阡陌红尘(6)
  与她一起离去的,还有我的兄弟天琛。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两个人,可是为了我,他们最后都不得不离我而去。
  两年之后的十月十日,辛亥革命爆发。在革命的滔天洪流里,我毅然离开了洛草镇,离开了熏陶我十八年的大染坊,加入了革命党。在长达数十载的颠沛流离中,桑家所发生的事情一点一点在我脑海里磨灭,我再也记不起我的天琛和我的紫陌,甚至连洛草镇在洛草河的西面还是东面,都已经恍惚不清了。
  我唯一坚持的,便是在每年三月桃花盛开的时候,找一家染坊,怀恋曾经做过的“桃花染”。
  梦满飞翔
  文/刘玥
  Chapter 1
  小满思前想后,终于决定在学校附近一个叫“蝶恋”的咖啡屋里打零工。小满家里并不富裕,能到这个大城市来读大学就已经十分不易了。可大学里花销多,小满实在不愿再增加父母的负担。
  咖啡屋的老板照顾小满,因此小满只需从每晚六点工作到晚上十点。时间久了,小满发现来“蝶恋”的客人除了附近大学的学生外,基本上是几个老主顾,隔三差五地过来坐坐,偶尔拉几个老朋友一起胡侃,于是渐渐和他们也就熟起来。
  当中独有一个人是例外的。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皮肤苍白,眼神凛冽,总是一脸疲惫,一脸落寞,穿着前卫,有着引人注目的发型,脖子上挂着一个大刀形状的吊坠,耳朵挂着耳塞。如果他穿的是短袖,还可以隐约窥见他胳膊上的文身,是一只鹰。总之怎么看都不像学生。
  他每晚都会一个人到蝶恋咖啡屋里来坐坐,而且总是要一杯不加糖的冷咖啡,他经常赊账,几乎不怎么还,而老板也不以为意。咖啡屋的其他员工似乎都认识他,却又似乎都不约而同地避开他。他一来,其他人便突然忙起来,或者全都消失掉。于是那青年每次都只好叫小满:“小姐,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后来与他熟了,小满每次为他端咖啡时便冲他微笑,搭讪两句,谁知他根本不领情,只对小满淡淡点点头,仿佛不屑答理。小满心下有气,干脆也不再理他。
  有天晚上,咖啡屋的老板有事出去,另几个员工也都请假。老板挺信任小满,嘱咐她照顾一下咖啡屋,如果客人不多,就早点回去。九点半左右,小满看店里没什么客人,打算关了店门回学校,却来了一帮人,穿着花里胡哨,发型稀奇古怪。小满为他们端上咖啡和几道菜,心里盼着他们早点走。没想到那几个男的见店里没别的人,便要小满陪他们。其中一个光头一把扯住小满的裙子,笑嘻嘻地说着什么话。小满急得涨红脸,拼命拉住裙子说:“对不起,我们店里员工不陪客的。”那光头蛮横地说:“陪一下有什么打紧!反正也没别的客人。哥哥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多几个钱……”
  小满见情势不对,急中生智要打电话。光头一把打掉了小满的手机,然后伸手来摸小满的脖子。小满怒火中烧,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光头登时火了,站起来扯住小满的头发,嘴里吐着些不干不净的话。
  就在那时,门口突然出现那个面色苍白的青年,胸前那个大刀形状的吊坠闪闪发亮。他走进来,似乎一点也不对眼前的事感到吃惊,只是平静地在另一张桌边坐下来,然后对那个扯着小满头发的光头说:“放开她,光头。她是我女朋友。”
  那光头很不甘心地松手:“她是离哥您的女朋友?……怎么没听您说过?”
  那青年冷笑:“难道我交女朋友还要跟你汇报吗?”
  光头悻悻地对小满说了句“得罪了”,转身和其他几个人离开。
  “小姐,你十点才下班吧——九点五十,还有十分钟。我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
  小满好容易回过神来,忙去端了咖啡来,一面又有些尴尬地道谢。那个青年也不看小满一眼,只说:“如果这附近有什么流氓一样的人物欺负你,你就说你是陆离的女朋友。”
                  阡陌红尘(7)
  “陆离……嘁,谁稀罕当你女朋友……我叫孟满。记着,孟满——比你的名字好听!”
  陆离诧异地看小满:“还没人这么跟我说话过!我刚刚救了你哎——你对救命恩人说话就这态度?!”
  小满倔犟地说:“就算你不来,我……我一个人也对付得了他们!”
  陆离哼了一声,二话不说,转身就走。小满一把拉住他:“别……你别走。你走了他们回来我怎么办?你等一下我,我把店门关了……回学校有一段没有路灯的路……”
  Chapter 2
  小满现在回想与陆离相识的过程,还是忍不住会偷偷笑起来。陆离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冷酷,可是小满知道他其实只是太孤独。以前他到咖啡屋来,总是一脸疲惫,一脸忧伤,拒人于千里之外,令小满难以接近。但是因为那晚的事,他们彼此就忽然打开心扉。这实在是件很奇妙的事。如果不是那个契机,他们也许就永远都是平行线,没有交点地走在一个空间里。因此小满甚至有些感激那帮流氓模样的人物。
  跟陆离走近了以后才发现,他也有很可爱很温柔的一面,偶尔还会开开玩笑。他总是在九点半左右来“蝶恋”,一边喝咖啡一边听歌,等小满下班了就送她回学校,走那段“没有路灯的路”。谁也没作什么承诺,谁也没有要求谁,却就这么默契地走到一起。
  老板显然发现了小满与陆离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有一天他把小满拉到角落里,轻轻对她说:“小满,你是一个好姑娘,是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你将来一定可以发展得很好。你应该好好珍惜自己,不要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这本不是我该说的话,可是小满,我是真的为你好。”
  小满不解地问:“是陆离有什么不对吗?”
  老板叹口气:“也就你一个人蒙在鼓里。你没见大家都挺怕他的吗?他是这里黑社会老大的儿子,谁敢惹他?……你自己好好做个了断吧。”
  小满半天没回过神来。仔细想想,突然明白很多:难怪大家总避开他,难怪他赊账可以不还钱,难怪他总是不近人情一副很高傲的样子,还有,难怪那天他可以这么轻易地打发走光头。光头明明大他十几岁,却叫他“离哥”……
  小满没有像老板说得那样“好好做个了断”。她心里有了另一个计划。
  陆离第二天来咖啡店的时候,小满把他脖子上那个大刀形状的挂坠取下来,然后给他戴上一个四叶草形的挂坠。小满对陆离说:“你需要的不是暴力,是幸福。”
  陆离被小满突如其来的深沉吓得不轻,他结结巴巴地说:“可可可是,那个大刀,是犬夜叉的铁碎牙啊……”
  小满大吃一惊,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挂到自己脖子上:“归我了!”
  陆离狂汗。他摸着脖子上的四叶草说:“小满,这算不算交换定情信物啊……”
  小满差点没气吐血。
  小满开始执行计划第二步。她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一大堆讲述善恶的名著《巴黎圣母院》之类的,勒令陆离几天内读完。没想到陆离说:“我都已经看过电影了!”
  小满无奈,问他看了什么感受。
  陆离一副少有的天真表情:“就是觉得那驼子特难看。”
  小满谆谆教导陆离说:“但是他很善良啊……丑陋到极致也就是美了……”
  陆离笑嘻嘻地说:“那你不是很美?”
  要不是在咖啡屋里当着老板的面,小满一定把陆离打得当场吐血。
  末了,陆离收敛笑容,说:“你又是送挂坠又是让我看书,不会是想感化我改邪归正吧?哼,大概你也知道我是谁的儿子了。那么,你想怎么分手?是我不来‘蝶恋’,还是你离开‘蝶恋’另找份工作?”
  “我们还没‘牵手’,怎么能说‘分手’呢?” 小满笑说,心里骂自己笨,怎么这么快就被揭穿了,然后她正色道,“陆离,听着,我才不在乎你是谁的儿子,我只在乎你是谁。”
                  阡陌红尘(8)
  陆离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
  Chapter 3
  寒假小满没回家,住在学校里。这是小满第一次不在家里过年。小满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想回去,也许是为了陆离吧。小满每天都坐到陆离的摩托车上。陆离载着小满满城乱跑,逛夜市,看电影,购物。陆离调侃说这就是所谓的“大城小爱”。
  陆离总是飙车,快得有一种摩托车就要离开地面的感觉。小满很小心地搂住陆离的腰,心总是奇怪地乱跳。飞翔就是这样子吗?
  触摸陆离胳臂上那个鹰的文身,小满禁不住说:“我也想文一个。”
  陆离嬉皮笑脸地说:“你想文身?文一个小麻雀怎么样?”见小满一副想揍人的样子,忙说:“小麻雀也挺好的呀。你看,无论外面风多大雨多大,都有鹰帮你护驾帮你遮风挡雨。小麻雀想去哪里,鹰就护送它去哪里。”
  小满懒懒地倚在陆离怀里。她在心里说,小麻雀哪儿也不想去,它只想跟鹰在一起。
  然后陆离接到一个电话。他背开小满说了些什么,一脸神色慌张。
  “小满,对不起,今天有急事,不能送你回去了。你可以自己回学校吗?”也不等小满回答,就匆匆跨上车走了。
  第二天陆离没在“蝶恋”露面。
  第三天陆离在“蝶恋”出现时,神色憔悴。最重要的是,他的右手打着绷带。小满马上明白那天他离开后去干了什么。
  “你去打架了!”一离开咖啡屋,小满就迫不及待地盘问前因后果。陆离只是含含糊糊地支吾其词。
  “陆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的……你说过你不想在那些人里混了。你说过你早就想摆脱他们了。可是你……你应该阻止他们!”
  陆离疲惫地叹口气:“小满,事情没有你想得那么简单。不是我想怎样就想怎样的。有人欺负我们这边的人,如果我是去劝架而不是去帮忙报仇,我的朋友会怎么想?”
  “那就离开他们!什么朋友!别在里面混了好不好!”
  “可是我父亲……”
  “决定你的应该是你自己,不是你父亲!”
  “在这个城市里,我没有可能决定自己。”陆离低落地说,“我们这一行有我们这一行的规矩。这是一个泥潭,踩进去就跨不出来了。小满,我都陷在里面二十二年了,我一辈子都泡在泥潭里。生在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在这里。没可能出来。”
  “你觉得,你在里面,我在外面,我们有可能继续下去吗?”
  陆离冷笑:“你怕我会把你也拉进来?”
  “是,我怕,我非常怕。求求你,有点勇气好不好。你可以出来的。”
  “你根本什么都不明白!你以为你想世界怎样就会怎样。你是千金大小姐,我不过是个社会上的小混混,我怎么配得上你!”
  小满摇头,不断地摇头,脸上挂着凄苦的笑:“你见过千金大小姐到咖啡店打工的吗?”
  陆离只是冰冷地说:“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们还是各走各的路吧。”
  那晚就这么不欢而散。第二天去“蝶恋”,陆离果然没来,而小满也不屑于打他的手机。连续几天,陆离都没来。小满对自己说,别在意了,忘了他,就像世界上没这个人——反正,就算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了。可是,越是对自己这么说,越发现自己那么在意他。
  离新年越来越近,“蝶恋”的老板要回家过年,咖啡屋也要关门了。小满面对冷清的宿舍,忽然好想家,好想好想家。她问自己怎么没回家呢。现在要买车票,已经晚了。
  Chapter 4
  说了再见是否就能不再想念
  说了抱歉是否就能理解了一切
  眼泪代替你亲吻我的脸
  我的世界忽然冰天白雪
  五指之间还残留你的昨天
  一片一片怎么拼贴完全
  耳膜里鼓荡着MP3的歌声,小满独自倚在“蝶恋”门前。街上人来人往。梦色匆匆,行色如风。每天每天,小满就这样和时光擦身而过,和来来往往的人群擦身而过。她觉得自己像站在一个巨大的十字路口,无所适从地看着世界旋转,红灯亮了,灭了,绿灯亮了,又灭了,潮水一样的人汹涌而至,又浩浩荡荡地离开。来了的,走了,走了的,又来了,所有人都在忙碌,除了自己。
                  阡陌红尘(9)
  很多个夜晚小满就在那儿等着,或者不如说,守望着。六点到十点。站累了,就坐下。人们总是会看到已经关门的咖啡屋门前坐着一个女孩子。她不哭,她总是一副刚哭过的样子。
  天冷起来了。
  小满等着。在大年三十。
  她等着。
  然后她看到了。
  那个面色冷漠的男子,胸前的四叶草熠熠闪光。一个陌生的女人缠在他身边。他们路过小满的时候,没有看她一眼。因为,他们路过小满的时候,男人吻了女人。他们没工夫看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女孩子。
  不过没关系。因为仿佛女孩也没有看到他们。应该不是女孩在等的人吧。她一脸漠然,目光穿透几个世纪。
  后来开始下雪。小满忍不住笑了。南方的冬天见不到几场雪。大年夜总也看不到雪。太好了。下雪才像过年的样子嘛。小满舍不得走了。对啦。大年夜不就是要守夜的吗?那就守在这里吧。小满看那些雪花摇曳在烟火起落的五色光影里,然后轻盈地落在她发梢上,在她衣衫上,在她冻得发紫的脸上和手上,在胸口的铁碎牙上。小满想让雪把自己埋葬。把天空埋葬。把城市埋葬。把记忆埋葬。把时光埋葬。把青春和爱情统统埋葬,如果她还有的话。
  突然雪花不再落了。是雪停了?哦,不,不是。头顶的天空多了一把伞。小满费力地抬头看,看到那张熟悉的冷漠的脸,脸上多了一点心疼的表情。他们面对面凝望了一会儿。
  “你还在这里干吗?”
  “等人。”小满收回目光,淡淡地说。
  “在等谁?”
  “他不会来了。”小满的声音像她唇上的雪花一样冷。
  “这么冷的天,在外面吹风。你真是……快回去吧。”
  “我……这就……回去。”小满说着艰难地站起来,站得那么突然,以至于男孩几乎吓了一跳。然后她开始疯狂地跑,用已经麻木的腿不顾一切地跑,跑,跑,跑向那段没有路灯的路。
  小满其实有点希望陆离会追上来。可是没有。身后只有那条没有路灯的街。耳机里适时地响起了S.H.E.的歌声。
  记得要忘记 忘记
  经过我的你
  毕竟只是
  很偶然的那种相遇
  不会不容易
  我有一辈子
  足够用来忘记
  我还有一辈子
  可以用来努力
  我一定会忘记你
  Chapter 5
  然后一切忽然又开始正常起来。开学了。“蝶恋”也开门了。小满还是打零工,偶尔写点东西换钱,经济不再拮据。一切都井然有序,正常得让人觉得不对劲。
  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对。少了那个面色苍白的男孩子。
  “他?好像坐牢了吧,跟他爸爸一起。”老板漫不经心地说,“哼,还欠我那么多咖啡的钱。便宜他了。”
  什么东西在心里“咯噔”狠狠震了一下。
  “喏,你看这张报纸:本市最大犯罪团伙……斗殴……抢劫……捉拿归案……”
  小满没听清楚老板说了些什么,因为她正努力想看清报纸上的字。可任她怎么努力,她还是没能看清报纸上究竟写了些什么。她眼睛里怎么突然有了那么多液体?
  想起她还有陆离的手机号。但是,如她所料,拨不通。
  然后小满才发现,自己对陆离了解得那么少。只知道他的名字和手机号而已。
  他们是两条直线,不肯弯曲,也不会回首。所以,相交之后说再见。此生,只有一个交点。
  后来小满收到陆离的一封信。寄到蝶恋咖啡馆,“转孟满小姐”。信封上没署名。但一拆开信封,小满的手跟心一起抖起来。
  小满:
  给你写信的时候正在等终审。我爸搞不好会被判死刑,以前弄出过人命来着。至于我,我自己也不知道,估计会有几年徒刑吧。嘁,管他呢。
  我只在乎你。我真的只在乎你。你现在一定讨厌我透了对不对?嘿,无所谓了,反正我也不会知道了。我不想解释。也没那个必要。我只是,嗯,只是想让你知道,世界上有一个人这么地在乎你。
                  阡陌红尘(10)
  那,你知道,我是我爸的儿子(……有点废话)。从小身边的人都对我百依百顺。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所有同学要不然是对我敬而远之,要不然就把我当“大哥”,敬若神明。可是没有人喜欢被人当成一个异类啊。从来没有人真的关心我需要什么,我心里在想什么,从来没有人关心我是否开心或者难过,关心我是否寂寞孤独——除了你。
  其实早就在注意你了。以前常去“蝶恋”是因为母亲生前常去那里。母亲去世后世上就没有真正关心我的人了(呵呵,也除了你)。后来就完全因为你了。对了,欠了老板很多钱。因为总想着反正天天去,明天可以还。不过现在……嗯,出狱后再想办法挣吧。我游手好闲也有二十三年了哈。
  那天跟你吵架。你还记得对不?吵完以后我就开始想。嗯,想未来。主要是你的未来。以前从来没考虑过未来的。我自己倒没什么,习惯了。我担心的是你。思前想后,我想也许我们最好分掉。我怕会连累你。反正我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可是,怎么分手呢。我不能直接这么说。要不你肯定软磨硬泡拿出一大堆大道理。我会吃不住劲的。所以我干脆消失掉。我消失的那段日子,每天我都到“蝶恋”看你的,看你过得好不好。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你老站在关了门的“蝶恋”门口哭啊。天气又那么冷。我问自己该怎么办。我得想办法让你对我死心。所以我就扯了一个我爸的女人来。我想依你的个性你一定气得揪我的脖子的。我们吵一架,你难受两天,就会把我忘了。可是你这傻丫头,就这么在雪地里坐着。哎,要命。那天我狠下心才没去追你。
  以前说过,无论外面风多大雨多大,都有鹰帮你护驾帮你遮风挡雨。小麻雀想去哪里,鹰就护送它去哪里。现在食言了嘿。鹰飞不动了。小麻雀长大了呀。努力飞吧。看见你飞我就觉得自己也在飞了。要是飞不起来——我踹你一脚。嘿嘿。
  好了,小满以后要多笑笑。别老哭哭啼啼的。哎呀不好,我叫你别哭,怎么自己眼睛湿了呢。郁闷。还是忘了我吧。瞧我帮你写了个多烂的言情故事,玷污你人生的白纸了。赶紧擦掉。擦掉再写个新的。
  陆离(我讨厌自己的名字!)
  小满慌慌张张地找信纸。她有太多话要对陆离说了。太多太多。比她的眼泪还多。这个世界所有纸都不够她用。她要告诉陆离小麻雀怕冷,怕风,怕雨,怕孤单,一个人飞不起来。她要告诉陆离她才不在乎什么黑社会的呢。她现在决定正式申请加入黑社会。她要告诉陆离她想他想他想他。告诉他这个世界没了他好别扭,整个城市的天空都暗淡了。告诉他她会在“蝶恋”等他等他到天荒地老都没关系。告诉他眼泪好烦啊,吧嗒吧嗒老是神经兮兮地往下掉。还要告诉他谁叫他在她人生的白纸上用签字笔乱画呢,擦不掉擦不掉啊……
  小满写了很多很多,写完了才发现,陆离没在信封上留地址。
  The Last Chapter
  两年光阴如流水般从指间流逝。小满已经大四,她必须考虑未来了,不可能一辈子都在“蝶恋”伫留下去。只是,两年,已经足够让一个人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了,何况这里还盛放着那么多记忆。
  客人不多的时候,小满就找个僻静的角落坐下来,呷呷咖啡,想想过去与未来。记忆里的一切都已经模糊,只有胸前的铁碎牙,锃亮一如畴昔。犬夜叉依然是五十年的犬夜叉,屏幕里的戈薇永远是十六岁。而小满,早已不复当年的天真。
  那是个雨天。有雨的春天。没有他的流年。
  夜深了。没什么客人。
  小满坐在角落里,出神地望着墙上的挂钟。记述时光一定是件辛苦的事情吧。她想。
  门口突然出现一个人。
  他推门进来。小满起身招待他。
  是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皮肤苍白,眼神凛冽,一脸疲惫,一脸落寞,还有一脸苍桑。穿着洗褪了色的T恤,没有引人注目的发型,胸前的四叶草在咖啡屋柔和的光线下熠熠生辉。可以隐约窥见他胳膊上的文身,是一只鹰。
                  阡陌红尘(11)
  小满呆呆地看着他。
  “小姐,要一杯冷咖啡,不加糖。”
  他说,垂着头。声音里没有一丝波澜。
  小满端了一杯咖啡来。她端咖啡的手在发抖。她的眼泪扑簌簌地落进咖啡里。
  她把咖啡放在桌上。然后她等着。她等这一刻等了那么久,不在乎再等一会儿。她等他把目光交给她,她就把她的青春她的生命统统交给他。
  陆离起身,一把将小满连同她的眼泪她的等待她的悲伤一起揽进怀里。
  屋外,雨停了。

飞扬: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Ⅱ
疼痛青春(1)
  青 耳
  文/水格
  一
  模样清俊的锦明常常引来一些女生的窃窃私语。这他自己也知道。不过,你指望在他脸上看到莞尔一笑也是徒然。他总是一副严肃忧郁的表情,乘电车时很少会找座位,即使有空座,他也乐意握着扶手站着,目光凝成一团,抛向恍惚而嘈杂的窗外,而耳朵上塞着耳机,没有人知道他的耳朵里面响的是什么。
  书包斜挎在肩上。褐色校服,里面的白色衬衫不安分地露出领口,纽扣被解开了两粒,露出了少年好看的锁骨。
  永远是一副凛冽的不动声色的表情。
  像每个俗气的女生一样,唧唧喳喳的周西西在到了青耳中学的第一天,就毫没创意地打量起班里的男生。正是夏天的尾巴上,光线不再像夏日那般灼热。空中的云朵,一朵踩着一朵,在高到看不到尽头的透明的蓝色苍穹里。周西西在最初感叹自己班的男生相貌可以同史努比媲美之后,终于绝望地把视线转往了外班甚至是高二、高三年级的学长们。
  那些好看的男生,一一细数,却无接近的可能。
  而锦明的到来,则像是一个幸福的炸弹,将周西西炸得面目全非。
  周西西说第一次看见锦明的时候,他的眼神是飘着的,总是不能集中在一处,总是东张西望,像是有点恍惚。他承认他那时的确是那样的。会一整天沉默不语,会在傍晚的时候去街心公园看着喧闹的人们发呆,也会在独自穿行红绿灯交替闪烁的十字路口时候突然想哭。就像电影里在表现那些少年的惶惑与不安的时候,会拍出那样的画面:白衣少年垂着头走在一望无际的绿色麦田中,或者站在倾斜的顶楼吹风,看城市连绵不绝的褐色屋顶。
  还记得来到青耳中学的第一天:
  高一(11)班。手里捏着从教导处打印出来的学号条,斜着穿过嘈杂的操场,书包斜挎在肩上,目光有些拘谨地落在自己的脚尖上。教导处老师的话一遍遍在心里响起:“操场后面的第二教学楼三楼,左拐,倒数第一个教室。记住了吗?”
  记住了吗。
  记住了吗。
  从南方老家离开时,父亲也是这样问自己“锦明啊,我说的这些,你都记住了吗”。满世界都这样待自己。像是自己弱智如同三岁没有记忆能力的小孩子。只是,记住就一定行吗?他站了一会儿想把脑袋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到天上去。
  “哦,请问你是新来的吗?”女生客气地问道。
  整个教室空空荡荡。
  风把白色的窗帘吹起来,高高地扬到窗外去。
  女生的笑容看过去很古怪。
  “嗯。”
  “那你是……哪个班的呢?”周西西试探着问,“我的意思是,我们的班主任似乎没给我们说起要转来新同学的。”
  “我是……”锦明下意识地抬头看看教室门口的班牌,确认无误后才说,“是高一(11)班。”说着,锦明把学号条递给站在对面的女生看。
  女生的手还是湿的。
  “真的?”探询的质问。她的神情里有抑制不住的巨大喜悦。
  “怎么了?”
  一双手毫无顾忌地抓过来,握住锦明的双手,潮湿的水汽立刻将锦明带回到霉烂的南方,那些记忆汹涌横陈而来,而那些正是锦明所不愿意回忆的。所以他有微微的挣扎。他后退,却不能抗拒女生的震动,她甚至从地上跳起来,像是触动了高压电一样大呼小叫着:“啊!啊!啊!”
  “真是搞不懂,吃错药了吗,简直是犯神经!”锦明小声嘟囔着。
  女生根本不把锦明的话放在眼里。
  “我们是同班耶!”像是突然被切断的电路,女生松开了抓住锦明的手,一瞬间,恢复了小女人的状态,声音低下去了八度,由聒噪的麻雀变成安静的燕子,“锦明,你的名字很好听。哦,我是咱们班级的生活委员,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就提出来哦。”
  太过平淡无奇的开始。
                  疼痛青春(2)
  因为冷峻异常而总是给人以拒之千里的锦明正式开始了在青耳中学的生活。在一般人看来,这是一个神秘的值得不断探索的金子一般的男生,他的沉默、隐忍以及偶尔的叛逆都让女生们崇拜不已。各种情书就像是冬天的雪花一样扑簌地飞向他的书包桌膛,甚至在走廊上拦住他一把塞进他的手里红着脸掉头跑掉。
  而他第一次考试就冲进全校前五名更是让所有人瞠目结舌。
  在青耳中学,往往是如此,学校很没新意地把几个班级按入学成绩编排为好、中、差三个等次,但名字听上去都挺深奥,什么实验班、平行班、共建班。这些花里胡哨的名字背后,衡量的却是其他错综复杂的社会力量。有时周西西会觉得有点乌烟瘴气。但时间长了,也就无所谓了。她喜欢青耳中学,这是以这座城市命名的也是这里最好的重点中学。在这里读书,即使成绩不好,周西西也觉得高人一等。
  周西西是个虚荣的小女生吧。
  而那些总是占据着学校大榜前几名的男生,往往都是学生会的人,即使招惹女生羡慕甚至暗恋,也不得周西西的欢喜,实在是因为太多的男生都像是老师的狗腿子,这样的男生多半心计颇多。而那大多数男生则非常无趣,沉重的学业把他们的肩膀都给压歪了。几乎是无一例外的,最招蜂引蝶的男生多出自于学校里排在尾巴上的自费班。身高齐刷刷地在一米八徘徊,总是穿最另类的衣服,留最好看的发型。有时候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或者在胡同里斗殴。而这些,最让女生们神魂颠倒甚至疯狂地迷恋上的是其中某个酷似陈冠希的男生。
  除了这些,使这个班级臭名昭著的还有他们让人笑掉大牙的成绩——所有人都不指望这个班级能出什么好成绩。老师们也是在谈话间发出“唉唉”的叹息声。能怎么样呢,这个班级?
  高一(11)班。
  曾一度因为这个班而沮丧过。
  而现在,简直像是换了一番天地。
  甚至比自己取得好成绩还重要。
  周西西像是一个广播员四处炫耀着自己班转来一个又俊又帅的男生,好看得不得了,成绩好到天上去……哎哟哟,简直是……我要晕过去了。
  周西西这么叫嚣着的时候,有女生狠狠地掐了她的胳膊。
  “嗷”的一声怪叫。“你干什么?”周西西吼道。
  “你回头看哦!”
  像是感觉到了什么。
  一股清新的洗发水味道扑鼻而来。
  “嗷嗷嗷——”又是一连串的尖叫,“你怎么跟在我身后?”在她转头的瞬间,真恨不得大地裂开了一道口子,自己掉进去摔死好了,也比这样窘迫要好。
  男生的眉毛皱了皱。
  然后递过手说:“喏,你借的笔记。”
  锦明离开后,女生们笑爆炸了。
  “哦,暗恋上人家了?”“好滥俗的借口哦!还问人家借笔记……”“周西西,你可真不害臊哦!”“喂,说真的,西西,你跟他关系很铁吧,可不可以介绍给我哦!”“……”
  “去死去死!”周西西很生气地突破了包围圈,把一群唧唧喳喳的女生抛在身后。
  而她的心却如同小鹿一样跳个不停。
  二
  高一(11)班的花边新闻总是围绕着那么几个主题。
  ——比如说,某某某为了通过体育达标测试,在跑八百米前吞下了葡萄糖粉,结果比赛中,所有的葡萄糖粉都倒呛了回来。她整个人几乎昏厥在太阳下。知道的人都嘲笑女生的愚蠢,其实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她真想跑出全班甚至全年级第一的好成绩。只有这样,那个刚刚从体院毕业的年轻的大男孩一样的老师才会注意到自己。所以,当她勉强支撑到最后以倒数第一的成绩完成比赛时,她非常非常失望地哭了起来。那些跑过来劝她的同学都安慰她说,没事的没事的,大不了补考哦!——她们是一群蠢猪,根本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女生这么想。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当被周西西从她的日记本里看到之后立刻就成了那一周班级里的焦点话题。
                  疼痛青春(3)
  ——前一个古董级别的语文老师因为无法忍受高一(11)班的聒噪愤而向校长提出辞职。据内部消息说,学校会调来一位大四的学生来顶替。“是一个男生哦!”“据说还很帅!”“只是……不知道她有没有女朋友哦!”“生活可真是纠结哦!”……
  ——锦明和一个女生吵了起来。他甚至扬起手把一本语文书扔了过去。是早自习,学习委员带着全班在背诵古文。“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周西西在昏昏欲睡中抬眼望了一下斜前方的男生,穿白色的衬衫,肩端得笔直。周西西又开始此起彼伏地联想开去……突然有尖锐的女声打破了节奏,她大喊大叫着。口口声声咒骂着陈锦明。只是谁也听不清楚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锦明说:“你这样吵闹像个泼妇,女孩子不该这样的。”
  “……你说我是泼妇?”
  “我只是说你这样很像!”
  “好啊,陈锦明你这个小王八蛋!”
  班级里的男生都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很开心的,一些男生扭动着身子,手掌把书桌拍得噼里啪啦像是爆竹一样响个不停。
  而锦明的脸一红一白。
  他终于弯下身去,抽出一本语文书,像是抛手榴弹一样抛向了站在他对面的女生。女生很配合地嗷地怪叫一声。然后,血就沿着额角流了下来。
  这一次,几乎轮到所有人来声讨锦明。即使是那些很喜欢锦明的女生也纷纷抱怨起来。
  “你知道的,校园里最让人讨厌的男生就是小气鬼!”“是哦,一点风度也没有,居然和女生动手!”“你说他是不是有暴力倾向哦!”“……这样的男生真可怕哦!”“……”
  周西西宁愿那些可恶的嘴巴立刻烂掉。
  像是剜掉了自己身上一块肉。无比疼痛。她很想冲上去给每一个讲锦明坏话的女生一个嘴巴,然后大声地纠正他们:锦明不是你们想象中的男生。
  那个早自习,周西西比任何时候都难过。
  她看着自己心爱的男生默默地伫立在教室的中央,陷入了流言飞语的旋涡中心。单薄的白衬衫无风而动。周西西在本子上漫无目的地写着:“锦明,我真的好喜欢你哦!”这样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一张纸。一直到老师把锦明从她眼前带走。
  像是从一场梦中跌跌撞撞地跑出来。
  周西西不敢确信自己刚才写的那些叫人脸红的字。这简直……简直让人害臊!周西西啊周西西,你可真是不要脸哦!
  环视了四周,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还好,没有被发现,周西西立刻把纸张折起来藏进书包。
  越来越多的女生开始讨厌陈锦明了。她们都说他是一个怪人。一开始,周西西还觉得很不爽,想上去和她们争论。幸好,周西西是一个懂得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的人,她欢快地想到,自己的竞争对手在一个个减少。那么,自己就有更大的机会和锦明在一起了。
  可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是,陈锦明越来越成为一个恶劣的代名词。他已经恶名缠身。
  ——又和一个女生吵了起来。
  “这个人也太没有一点风度了,还男生呢,不仅不忍让,还要和女生动手……一点同窗情谊都不讲!”
  “嗳嗳嗳,人家学习好,说不定哪一天就被调到快班去了,与你处什么感情哦!”
  “怪不得怪不得……”
  “这种人以后少理他!”
  一个男生站起来:“陈锦明,你还要脸不?居然欺负一个女同学,你不知道她有心脏病吗?”女生听了这话,立刻更卖力地哭了起来。
  锦明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周西西却说:“闭嘴!都他妈的给我闭嘴!”
  ——要不是无意,要不是意外,周西西确认自己不会有勇气和锦明站在一起的。那张没有被销毁的“罪恶的东西”在一次值日时候从书桌里掉了出来。而当事人陈锦明正好在,他弯下身,修长的手指把一张纸从灰尘中捏了出来。他的眉毛皱成一道波浪,然后微微舒缓,嘴角向上弯扬,就这样,他满面笑容地转向了周西西。
                  疼痛青春(4)
  是探询的语气。无限温柔,接近透明,接近无限透明的呢喃。
  “你……喜欢我?”
  三
  像是一场夹杂着暴雨的过境台风。
  整个世界迅速阴郁下来。从最初的惊叹“哇!这个男生真帅啊!”或者“你看你看,他的睫毛比女生的都要长出一点,真是一个尤物啊!”这样的八卦中挣脱出来,周西西却发现自己一脚踩进了另外一个旋涡。
  一个光线暧昧的镜头重复回放:
  十七层的顶楼平台。有风颤抖着轻吟而过——画面倾斜成一个危险的角度,伤感浓烈地卷过眼帘。穿白衣的少年站在边缘,双臂伸展,如同鸟儿。
  距离很近,感觉很远。
  头顶有巨大的白色飞机从这个城市起飞,贴着头顶呼啸远去。
  锦明仰起头,尽量收回溢出眼眶的泪水。
  无济于事。
  泪水依然顺着苍白的面部缓缓滑落。
  “锦明,你不要跳啊!”情绪的剧烈波及了声音,如同被扭曲,连缀不成完美的弧线。
  “你就站在那儿,不许再靠前!”淡得像水,却刺骨一样冰冷。
  “锦明……”
  “周西西,你再说一次吧。”
  “……什么?”
  “哦,嗯,就是你写在纸条上的……那些字,你记得的……”
  女生的脸迅速红起来。她埋下头,目光落在自己的脚尖上。让周西西脸红的是,居然在老底被揭穿的时候,还有微微的幸福感流过身体。哦,周西西真是不要脸哦!这般在心里作践自己。
  “……”
  “喂,怎么不说话呢?”男生探询的声音传过来,像是有温度一样,抚平周西西绷起来的紧张,“哦,既然你不愿意说那就算了。不过,我可真是死不瞑目啊!”
  一瞬间的无声。
  男生转过身体,双臂扬起。
  周西西瞪大眼睛,仿佛提前看到了少年飞起来的姿势,像只鸟儿一样,翱翔在空中。可她还是害怕啦。
  “……不!”周西西喊着,“我说——”
  “哦?”少年转过身。立刻安静下来,甚至有一点羞涩地等待。
  “我喜欢你。”
  眉头皱起来,却像是打出了一个问号。疑虑还是怀疑?
  “我真的喜欢你呢。”周西西近乎眩晕地重复着刚才的话,脸上像被大火烧过一般。
  男生的表情看上去依然是在等待。
  ——哼,老娘豁出去啦。
  “陈锦明,我喜欢你!”
  眉目疏松开来,有淡淡的微笑:“谁喜欢我呢?”
  ——嗷,真是受不了他的这种口气,就是再坚硬的女生也会在这温柔的口气之下融化成一堆奶油的。恢复了淑女状的周西西娇滴滴地喊着:
  “周西西喜欢陈锦明。”
  ——嗯,这一次很完美,连自己都被感动了。
  周西西的睫毛都湿润了。
  “锦明,你从那上面下来好吗?”
  男生平静的脸,被笑意一点一点晕开。然后,像是连锁反应一样,越来越多的笑声从身后浮起,越过头顶,四处逃窜,扑向无垠的蔚蓝的天空。
  ——哈哈。
  恶毒无比。
  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
  在自己身后站着一排男生,幸灾乐祸的他们像是在看一场电影一样指指点点。
  妈的!周西西,你这头猪,你被耍了啊!
  周西西恨恨地直跺脚。
  “陈锦明,你……”
  男生的脸和平时没什么两样。看不出惊恐愤怒幸福……是的,什么都看不出,是那么平静的一张脸。
  他很无辜地问周西西:“怎么了?”
  几个男生越过了周西西,上去一把扯过锦明。勾肩搭背地站在一起。
  “喂,小女生,你的表白很精彩哦!”
  噼里啪啦的掌声。
  口哨声。
  嘲笑声。
  电车刺耳的笛声。
                  疼痛青春(5)
  眼泪掉下来,砸在地上的破碎声。
  周西西在自己面前掉下了第一滴眼泪。
  锦明突然有点难受。
  那些强行被封闭的记忆瞬间崩溃。
  那些试图被遗忘的光阴像是一把把剑戟愤怒着插进锦明的身体。
  横七竖八。悲惨壮烈。
  这些曾经你经历过的,是不可以被轻易抹去的。
  即使伤口已经愈合,但疼痛会时常提醒你,你的过去,是如何卑贱地走来。
  勾起锦明回忆的,或许仅仅是那样一个动作:一个小孩,垂着头,大风揉乱了她的头发,在城市的头顶,口琴声幽幽飞扬。
  白色的鸽子从身边飞过。
  你停下来,冲着站在对面的小女孩说,哥的口琴吹得好听吗?
  于是她就破涕而笑了。
  四
  记忆里,那是南方的城。
  空气中永远浮动着厚重的水汽。像是使劲一拧,就可以拧出水来一样的。锦明不大喜欢南方的潮湿糜烂。可是有一些事是没法选择的。好比你的出生,你出生的家庭。如果真的有一个机会去选择的话,恐怕锦明宁肯没有来这世上一遭。
  “锦明,帮妈妈照看一下妹妹。”妈妈忙着煮饭,拉开了嗓子喊锦明。
  “哦——”是声音低低的回应。
  记忆中和母亲的对话往往都是这样的,永远不会触及彼此的内心。锦明走过去,一把抱起妹妹,从裤兜里掏出口琴吹给她听。
  “哥哥吹得好听不?”
  “好听。”小女孩满脸的幸福,“哥哥,我也要学!”
  “乖,等哥攒够了钱就买一支口琴教你好不好?”
  ——妈妈很年轻,下嫁给锦明的爸爸那一年也只有二十二岁而已。而锦明的父亲的年纪却早已过了不惑。至于他们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锦明一点也不想提及。——要不是外公家一贫如洗,要不是那时锦明的父亲刚刚中年丧妻又腰缠万贯,估计这一桩婚事是怎么也不可能成就的。所以说这里面……没有爱情。
  孩子是爱情的结晶。
  可这话放在锦明的身上就不对。
  锦明是第一胎,生她的时候,妈妈大流血,差一点把命搭在手术台上。所以,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妈妈就冷淡待锦明,说他是扫帚星,差点掠去了她的命。这么说的时候,年幼的锦明就眨着他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非常无辜地看向别处。他不敢看妈妈的脸。那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吧。
  晚自己五年出生的妹妹锦卓非常漂亮、乖巧。也得母亲的喜欢。到锦卓出生时,父亲做生意不仅赔了买卖差点还被关进监狱,算是倾家荡产的才守得住了安全。饶是这样,也常有上门逼债的,把一家人闹得鸡犬不宁。
  就是那一年,锦卓来到了这个嘈杂的世上。
  母亲疼爱锦卓,锦明一点也不妒忌。
  甚至心甘情愿,甚至愿母亲对她更好一点。
  他常常觉得锦卓其实比自己还要有一万个理由不来这个世上。即便是母亲待她甚过自己好。和锦明比起来,锦卓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这个家唯一的财富也被人洗劫一空了,除了金钱,他们再拿不出什么东西给锦卓了。
  而锦明虽然没有爱,可是,在他先来的五年里,这个家庭所能提供的最极限的奢侈、荣华,他都一一享用了。从高到低的落差,像是天和地一样辽远又能怎么样,看到锦卓喝一袋奶粉都要父亲出去蹬一天的三轮车时,他就不那么绝望了。
  自己是比锦卓幸福的人。
  有一些裂缝的出现。
  没有人有力气或者有热情去弥补它。
  这个家庭没有任何一个人乐意。除了年幼无知的锦卓之外,每个人都心怀怨气。正是人生登顶的父亲一不小心从高高在上的山峰上跌落下来,摔得鼻青脸肿面目全非,看待世事以及人生都怀有一种粗暴的态度。会常常无端地殴打母亲。而正因为这无端而来的殴打,年轻美貌的母亲更是对这原本就不满意的婚事持有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潦草态度。锦明呢,看起来是个小孩子而已,却已经满怀心事,常常崩溃在父母的吵架中,甚至绝望地想他们怎么不就立刻死掉了呢。
                  疼痛青春(6)
  学校里,锦明是属于那种兔子一样安静又敏感的学生——他的所有潜质像是被埋没在海水里的冰山,尚未显形。
  ——成绩处于中游。说不上好也讲不到坏,倒是人长得白白净净的,惹得几个老师的欢喜,会常常在课堂上叫他站起来回答问题。可是他生性胆小避世,像是刺猬一样怕和陌生人接触,而稍微嗅到危险就立刻封闭自己,别人很难进入他的内心世界,何况是为一道社会规则所隔绝着师生关系。一些老师也常常觉得锦明这个孩子实在是无趣,最后渐渐放弃了他,把目光转向他处。而锦明呢,就这么安静地,近乎没人注意地成长着。一直到有一天……
  正是南方的梅雨时节。
  那一天,父亲在朋友家喝醉了酒。先是母亲劝酒,叫父亲少喝一点早点回家,父亲脸上就有一点挂不住——也是生活不如意吧,抄起板凳来劈头盖脸地冲母亲头上砸去。可他年纪毕竟大了,砸了几下,一探腰的空隙里,叫母亲躲让了过去,而他的那一记重重的袭击不偏不倚地砸中了主人家十五岁的男孩。鲜血沿着额头刷拉刷拉就流了下来。所谓的主人,不过是原来父亲提拔起来的下手,比他小上那么几岁而已。可今非昔比了,情势急转直下,父亲的酒当时也就醒了大半,探手过去拉那孩子的手,孩子狠狠一甩,让父亲尴尬地落了空。朋友勃然大怒,将父亲扫地出门,而那一晚饭桌上尚未张口提出的请求就这样溺死腹中。
  从朋友家里出来时,天正下着雨。
  哗哗哗哗——
  嘈杂。单调。
  像是这个世界再不会有任何变化了。
  眼神沿着哪一方向望去,看见的都是这个世界走不通的角落。
  锦明跟在父亲身后。
  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雨水里。鞋带散了开来,却不敢弯身去系起来。雨水斜斜地从天上落下来,额头上、手腕上……浑身一片冰冷。晃啊晃啊晃啊……那个身影,像是一座崩塌的山,在锦明的眼前一点一点分崩离析。
  而母亲早已先于自己和父亲夺门而逃。
  是一条逼仄而狭长的小巷。抬头所能看见的天空,也仅仅是被城市的高楼所切割后的不规则的天空,更何况从天上掉下来的无穷无尽的蒙蒙细雨呢。
  这城,多像是一座岛。
  一座飘浮在茫茫海洋中的岛。
  夜晚到来,城市就以一种无声的姿态陷入了海洋深处。每一个人都变成了一条无声的鱼。没有任何言语。只有空洞的声音。一路上,父亲不停地咒骂那些陷害了他的人,一路上指天骂地。像是全世界他是最倒霉的那个人。
  也许真是这样,他是全世界最倒霉的那个人。
  那个晚上,母亲没有回家来。
  独自在家的锦卓哭了整整一个晚上。像是一个小玩具娃娃一样,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眨动,她揪住锦明的衣角问妈妈哪儿去了妈妈哪儿去了。
  锦明把锦卓抱到自己的床上,搂着她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晚。
  晨光微露。
  天色一点一点转白。街道上开始有人说话的声音,比起白天来声音更是清净通透。雨水敲打地面的声音成为这个世界的背景。贯穿了整个黑夜的持续不断的噩梦使得锦明浑身冒汗。他盯着牙齿打着冷战咯咯作响的锦卓,像是忽然意识到什么。赤着脚下床,把窗户拉开,然后,锦明看到了母亲,还有……
  还有一个男生。
  或者是男人?
  即使是匆匆的一瞥,也确定那是一个仅仅二十岁左右的男人,下巴上还干净得像是一块不毛之地。他们一起出现的画面对锦明来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他穿着那件蓝色背心,雨水被风吹进屋子落在他赤裸着的小臂上,一片冰凉。惊恐在他的脸上被不断地放大。而楼下那一对男女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母亲小鸟依人一般靠着男人的肩,一步一步走过来。在楼下的门口,两个人匆匆说了几句话后,男人撑着伞转身离开。
                  疼痛青春(7)
  整个过程都是无声的。
  看不出所谓的真相或者究竟。
  锦明折身回来。
  他先是给锦卓拉了拉被子。
  手放在她的额头上,一片滚烫。
  所以在见到母亲的第一眼顺嘴说出的那句话也许只是无心而非有意。门在没有被敲响的时候就已被打开。母亲,这个年轻的女人脸庞上露出微微的惊讶,甚至警惕得想转身下楼。而当门被缓缓拉开,锦明的脸露出来,她方才安心了。
  “妈,我爸他还在睡着呢。”
  “他好吗?”
  “……”
  “锦卓呢,我想看看她。”
  “她好像发烧了!”
  母亲脱下外套,匆匆奔进卧室去看锦卓——或许正是因为锦卓的发烧才多挽留了母亲几日吧。
  看着母亲的背影。美丽的倩影。那一刻,锦明多年来对母亲的怨,一点一点被冲淡了。像是这个季节的雨水,将街道上一切污鄙的脏东西冲刷得一干二净。而那些刻在记忆里的怨艾真的就可以被一个略显伤感的背影所刷新吗?
  五
  川夏在厕所门口堵截到锦明的时候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川夏都是要作为小男孩的尺度来衡量的。他的明亮清澈的眼睛,线条圆润尚且保留着儿童时期特征的面庞叫人顿生怜爱之情。唯一使人觉得有些不相称的就是他的身高,早在初三开学的体检时就被评为全班级增高幅度的冠军了。——尽管他不是全班最高的那一位。从一米六二一下蹿到一米七三。这真让那些上个期末还拍打着川夏的额头一口一个弟弟叫个不停的女生们瞠目结舌。她们现在即使踮起脚来做这件事也显得要费力一些,更何况,这个动作在当下看来早已超越单纯的范畴而义无反顾地冲着暧昧的方向发展。虽然每个女生都蠢蠢欲动,但还没有谁胆子大到可以身先士卒。
  川夏是所有女生们的宝贝。
  他长不大。
  所以他不会交女朋友。
  所以他永远是女生们甚至是一些恐龙们希望的所在。
  所以她们竭尽全力地宠爱他、呵护他,极力地绽放着各自的母性情怀。可是又没有谁敢逾越雷池一步。——实在是抱有这种想法的女生多到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不过来,要是谁敢先跑去勾引了川夏,她一定会死得很惨。
  即使是这样,也有最让女生们嫉妒的人,是一个男生,叫锦明的男生。
  如果把川夏比喻成一头生龙活虎的梅花鹿,那么女生们则愿意把锦明叫做不动声色的雪豹。他像冰一样寒冷并且坚硬。越是让女生们捉摸不透越是具有迷人的魅力。如果说在学校里,能跟川夏可以媲美的男生,那就只有锦明了。而他却偏偏不容任何人靠近。沉默、坚定,永远看不出他脸上是什么情绪的表情,也永远不要指望他说出多余的话,当然就不要提女生们所希望他说出喜欢谁这样的八卦了。
  而他的眼底,却常常郁结着一片清澈的氤氲。
  可是这样的两个人,却偏偏走到了一起。
  川夏和锦明。
  是一个致命而完美的组合。
  额头上缠着绷带的川夏很开心地笑起来。
  “锦明哥……”
  锦明抬起头,看过去——
  川夏一身的热气腾腾,汗水从脸颊处涔涔淌下。像是遭遇了天大的喜悦,眉飞入鬓,嘴角上扬,如同一个俊美的小王子。
  迟疑的口气:“哦……你……有事吗?”
  “哦,那个……”小男孩的眼睛闪闪有光,“那个……对了,锦明哥,你说……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失败的原因和意义的问答题呢?”
  如果说锦明是本来绷紧的一张弓,现在却因为这句话,抓住这张弓的手松开了。整张弓因为力的突然消失而裂口收缩、震动。锦明忍不住地扬起手去揉搓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来请教问题的川夏。然后嘴角也微微翘起。
  “你小子跟我装是不是?”
                  疼痛青春(8)
  “真的,据传说,你一向压题目压得很准确的。”
  “传说?”看着川夏还是一本正经的样子,锦明折身走回洗手间,而川夏也跟了过去,同时还不忘大呼小叫着:“喂,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喂,你不刚刚上过厕所吗?难道你对厕所情有独钟……难道……”话还没有说完,川夏就立刻为自己的弱智而感到悲哀了,锦明在水龙头下掬了一捧水,回身就扬了川夏一脸。
  嗷的一声怪叫。
  走廊另一侧的教室跟着发出爆炸一样的笑声。
  锦明和川夏大眼瞪小眼:“坏了,老师肯定会出来收拾我们的……”
  愁眉苦脸的川夏撅着嘴说:“怎么办?”
  “是男教师还是女教师?”
  “女的。”
  “赶紧藏到厕所里去!”
  两个无所事事地蹲在厕所里,隔着一面墙说着话。
  “我以为你不会再理我了呢。”
  “……”
  “喂,你怎么不说话?”
  “川夏,我爸爸那天……他喝醉了酒,我想,他,他也不是故意要那样的……”
  “……”
  “川夏……川夏……你在听吗?”
  “锦明哥……我告诉你一件事啊。”
  “什么事你神秘兮兮的?”
  “算了,我还是不说了!”
  “靠,你说话怎么像便秘似的,快给我把话说完!”命令式的语气。
  “锦明哥,你说得可真恶心,难道你真的有厕所情结?”微微顿了一下,连同语气都转为少有的凝重,甚至在某一瞬让锦明有了一种错觉,这个在一壁之隔与自己说话的人,并非那个眼神炯炯的小男孩川夏,而是一个了不起的侦探家。他所说的,正是锦明所迷惑的。“锦明哥,我说错了,你可别怪我——那个,我看见你妈妈和一个男的在一起……抱着,还……还亲嘴……”
  想必是下面的话川夏也羞于说出口,声音越来越小,细得像蚊子一样。
  而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则是一声地雷爆炸似的震耳欲聋。
  “好小子,还亲嘴……快点给我滚出来!”女人的声音,“你们俩逃课,扰乱课堂秩序,还躲藏在厕所里交流黄色小说,是不是不想读书了?我给你一分钟时间,再不出来我就冲进去啦!”
  并排靠着教导处的墙壁站着。
  黑着脸的教导处老师手握着教鞭耀武扬威地训斥着。
  “太不像话了,你们俩这种好学生怎么会犯这种错误,要是传出去是不是要被人家笑掉大牙?是不是?”
  锦明抬起头说:“要不要把我们隔离开各自写检讨,并叙述事情经过?”
  “你?”把教鞭往地上一摔,“去把你们的家长请来——”
  六
  锦明是请不来自己的家长了。
  母亲是在那一天走的,确切地说,是私奔。和锦明所不熟悉的一个男人私奔。其实本该有所警觉,可锦明一直回避着现实——如今恐惧真的成为现实,锦明的心反而垂下来,沉到水底。
  譬如说,那天看见一个男人为她撑伞。
  譬如说,川夏告诉他母亲和别的男人搂搂抱抱。
  再譬如说,今天是锦卓的生日。本来父亲说好简单做几个菜就好。可是没想到母亲早早地就起来,近乎铺张浪费地做了满满一大桌子饭菜。大约是凌晨四点的时候,房间里就有了母亲起床的响动。一袭白衣,衣角轻盈如同白鸟。锦明能感受到某种气息的逼近。
  额头上有温暖的气息靠近,锦明闭着眼等待,终于是一只手落下来,摩挲着锦明的脸庞。微微睁开了双眼……
  “妈,你怎么起这么早?”
  “嘘——”女人把食指竖起在唇边,示意锦明不要吵醒别人。
  “锦明啊,今天是锦卓的生日,你想吃什么好吃的?”
  锦明眨了眨眼睛:“妈,问问锦卓想吃什么吧?”
  “从今天开始,锦卓就要依靠你了,所以锦卓的生日也是你的生日呢,你可一定要好好待她哦!以前妈待你不好……”
                  疼痛青春(9)
  像是被什么东西袭击,母亲的眼泪流了下来。
  甚至有一滴落在了锦明的脸上。
  他从被子里抽出手去擦。
  母亲克制着自己激动的情绪:“锦明,你再多睡会儿,我去给你做红烧肉。”
  ——锦明没有想到,那一顿早餐竟是全家四口的最后一顿饭。父亲最晚一个起来,穿衣洗漱后看到满桌的饭菜,当时胃口大开,嘴巴上却还是抱怨着母亲为什么要这么铺张奢侈,不过是小孩子过生日而已。母亲淤青着的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一个不动声色的微笑,却一直没有说话。那顿饭之后,母亲目送锦明和父亲去上学、上班,然后整理家务。
  川夏陪同锦明一起回家找家长。
  两个人心事凝重。
  说到底,锦明和川夏终究还是不一样的人。一个太过早熟,而另外一个则太过通透。川夏是锦明只一眼即可洞穿的孩子,藏不住任何心事,他待他好,只是迫于父辈之间的关系,更何况,时下家庭破败,处处要指望着川夏的父亲帮忙;而川夏是真心实意地把这个大自己三个月的锦明当成哥哥来对待的,锦明喜欢着的一切都成为川夏的标榜,他会对着一群围着自己的女生大声宣布如“我最喜欢耐克牌的运动鞋”、“长大后我要做最伟大的CEO”、“我不喜欢猫!”之类的个人喜好时不好意思地回头看看,如果恰巧锦明站在他身后,他的脸就会立刻红起来,然后恢复小孩子的模样连蹦带跳地跑过去拉住锦明的手告诉那些瞠目结舌的女生:
  “你们知道吗,锦明哥哥是我的偶像呢!”
  有胆大的女生说:“是呕吐的对象吗?”
  呵呵呵。
  女生们愉快地笑起来。
  所有人里只有川夏一个人认真。他举起拳头跃跃欲试,想要和那个女生理论一番,却被锦明喝住:“你怎么这样,小气到和女生计较!”
  “可是她说你的坏话!”
  “唉,你什么时候可以长大啊!”
  女生们也都学着锦明的样子,在临走的时候拍拍川夏的脑袋:“小弟弟,你什么时候可以长大哦,等你长大了,你就不会整天缠着你的锦明哥哥了,你会发现,妹妹比哥哥更好玩更可爱……哈哈哈哈……”
  有时候,锦明真的很羡慕川夏呢。
  他为什么永远像个几岁的孩子一样天真。
  而事实上,他已经十五岁了。
  家里一片狼藉。
  父亲颓然地坐在房间中央。
  锦卓在哭。
  “妈妈,我要妈妈……”
  对面楼房的窗口里有调皮的男孩扔了一架又一架纸飞机出来,乘着风势,飞满了一天,它们的身姿硬生生地在尾巴后拖出一道貌似金色的痕迹来。
  是真的吗?
  是真的吗?
  就如同母亲私奔这一件叫人羞辱的事一样,它是真的吗?
  眼泪一点一滴地落下来。
  他走过去,将锦卓紧紧地抱在怀里。
  七
  周西西激动得说不出话。
  像是有电流从全身穿过,除了麻酥酥的感觉之外,很难再用什么方式去形容。甚至于母亲早已在身后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甚至早就得知这样拿腔捏调的语气肯定会叫母亲雷霆大怒,甚至……甚至什么也不能阻止周西西爆发了十六年来全部的母性的温柔。当周西西这么想着的时候脸忍不住红了起来。
  “可是……后来呢?”周西西握着话筒,等着电话线另外一端的锦明。她甚至能够想象出锦明的样子,柔软潮湿的头发,清澈氤氲的眼底,线条硬朗而分明男子汉一般的面孔,只是过于恬静而白皙的皮肤使他一眼看过去就知尚且是一个少年。下巴上生长着叫周西西想用手去触摸的柔软的胡须。
  啊,是这样的美少年啊!周西西在心底大声呼唤着。
  如果是可以被他搂在怀里,该是怎样的幸福哦!
  男生的声音有点疲倦。
  “后来啊……”锦明这个晚上已经说了很多话了,他也很是莫名其妙,为什么会把这些话说给周西西听?难道仅仅是为了那天的事所做出的道歉吗?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呢,一心想看透感情、生活,却始终都是徒劳。不要企图看透吧,只需体验就够了吧。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往前走着。
                  疼痛青春(10)
  这个周西西,是会让自己的人生拐一个弯的女生吗?
  会是吗?
  他说:“我有点累了,我姑妈叫我睡觉。不早了,以后再说吧。”
  他这么说显然很扫周西西的兴,但怎么可以强迫自己心爱的男生继续他痛苦的回忆呢?所以周西西也只好遗憾着但仍保持着用甜美路线的声音说:“那,晚安,做个好梦。”
  男生的反射弧像是一下子增长了不少。
  一秒、两秒、三秒……
  过了很长时间才呆呆地说:“那,再见。”
  “再见。”
  不出所料,电话一挂,母亲的拷问就排山倒海地冲着周西西砸来。
  不过她突然觉得自己很伟大,就像是革命小说里写到的江姐一样,就是你拿竹签扎进我的手指缝,我也不会告诉你一个字。
  她花枝招展地把母亲抛在身后一个人回了房间。
  母亲一脸的愤怒。
  与周西西讲电话的那个晚上,锦明缩在被窝里抽抽搭搭地哭了。
  一点都不像一个男子汉。
  常常觉得,每个人都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孤岛。内心藏着不为人知的深幽。即使是一束光探射进来的温暖也不要指望。人越是长大,这岛就越孤独,像是与世隔绝。
  那些曾经以为会念念不忘的人,父母,锦卓还有川夏,除了某些叫人刻骨铭心的记忆里还牵连着他们的血肉之外,锦明甚至在某一时刻想不起他们的样子来。
  母亲走后的半年里,父亲除了酗酒就是酗酒。
  仅有的一份工作也放弃了。
  他不敢言语什么,毕竟父亲的年龄放在那儿,他只指望着父亲的身体能够健康,不要出什么乱子。可是他却疏忽了锦卓。
  在母亲走后的一周里,锦卓再次发烧。
  她哭着喊着要见妈妈。
  即使是锦明跟着妹妹一样眼泪溃不成军,即使是他如往常一样吹口琴哄妹妹开心,即使是忍着饿给妹妹买来她最喜欢的巧克力……即使是用尽了锦明的浑身力气,他也不能够让妹妹开心起来。他知道,这个家是塌了。
  少一个人,就不再是一个家了。
  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而最让锦明内疚的是,他实在不该去参加川夏的生日。
  “去吧,锦明,要是你不来,还有什么意思呢?”川夏在电话里像是小孩子撒娇一样地请求着。
  “……哦,还是不去了吧。我……”锦明试图推拒。
  “我还等着你的生日礼物呢!”小孩子的劲头又冲上来。
  ——其实最让锦明为难的,恰恰是这一点,他真的不知道该送点什么给川夏。仅有的一点钱连支撑生活尚显得捉襟见肘,却还要分出一笔来做生日礼物这样奢侈的事情,是多少会叫锦明心疼的。
  是我不够朋友吗?
  是我小气吗?
  他握着电话说不出话。委屈的眼泪却在眼圈里打着转,看不清楚玻璃后面躺在床上睡觉的锦卓。
  放下电话,穿上外衣。刚要出门的时候,天空响起了巨大的轰鸣的雷声。像是要把天空劈开一样。又黑又厚的云朵从天上飞快地滚过。锦明折身回来。叫醒了锦卓。
  “锦卓,哥哥去给川夏哥哥过生日,你在家等爸爸回来,别乱跑啊。”
  “哥哥,我也要去。”
  一声忽然的雷鸣把锦卓吓了一跳,她从被子里爬出来蹿进锦明的怀里:“哥哥,我怕,你也带我去吧。”
  ——这真让锦明为难,如果带了妹妹去,那些同学指不定要如何笑话自己呢。一定会说送了一点小礼物,还带着妹妹来,唯恐吃不回去。这样恶毒却俗气的想法是锦明所恐惧的。他俯下身把锦卓抱回被子里,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吻着。
  “锦卓听话哦,哥哥去一会儿就回来,你要好好地等着哥哥,哥哥回来的时候给你带蛋糕吃好不好?”
  “好。”
  锦明那天给川夏买了一个小蛋糕。花了不到十五块钱。而当他推开川夏家门时,桌上摆放着的那个巨大的蛋糕立刻让他手中的显得可以忽略不计。只是川夏仍然很开心,甚至还惊呼着“我最喜欢吃巧克力味道的蛋糕啦,还是锦明哥哥了解我的癖好”。其他同学的眼神里却纷纷流露出不屑。
                  疼痛青春(11)
  那天同学们都喝了不少酒。
  锦明也是。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
  几乎是成柱地从天上倾盆而下。城市像是飘浮在雨水里的一条大船。锦明被迫在川夏家多停留了一个半小时。当他提着裤管撑着雨伞,顺便在已经打烊的便利店苦口婆心地央求人家卖给他三块钱的小蛋糕之后,时间已经到了四点半。因为是阴天,天空的黑云一层压着一层,低得几乎要从天上掉下来。
  “锦卓!”还没有推开家门,他就叫了起来。
  却没有声息。
  “锦卓!哥哥回来啦,是不是饿肚子啦?”
  依旧没有声息。
  心跳骤然加速,整个人像是掉进了一口孤井,无助感迅速蔓延全身。撇下雨伞,跑进锦卓的房间。锦明所看见的是:不知怎么搞的,锦卓浑身湿淋淋地躺在床上,翕动着惨白的嘴唇,浑身瑟瑟抖动,牙齿不时咬出咯吱咯吱的响动。
  “锦卓,你怎么了?”
  “哥哥,我好像……是发烧了。”
  手探过去,抚上额头,灼热得几乎要将锦明冰冷的手掌融化掉。
  “锦卓,你怎么搞的?”
  锦卓苍白的脸上努力绽放出一个笑容来。
  “哥哥,要下雨了,我去帮你收衣服。”
  锦明回身,注意到墙角整齐地叠放好的一摞衣服。
  “锦卓,哥哥带你去看医生。”
  “哥哥,你给我带的蛋糕呢,我饿,我想吃一口……”
  几乎是慌张的,就让揪心的眼泪掉下来。锦明克制着自己的感情,自己是锦卓的依赖,在她的面前一定要坚强。转身,把那块廉价的小蛋糕的包装袋解开来,用小勺挖起一块递到锦卓的嘴边。
  “好吃吗?”
  八
  锦卓死在那年夏末秋初。
  医生说是脑囊肿破裂。之所以会产生这个囊肿,是由于发烧引起的。医生把锦卓的尸体往停尸房推去的时候,锦明像节木头一样“扑通”一声躺在走廊上阻止了去路。医生把他扯起来,他又冲过去,死死地抱住锦卓。
  还是父亲强行把他抱住,医生们才匆匆离去。
  然后那条寂静而幽长的走廊中立刻就灌满了锦明撕心裂肺的哭声。他的嗓子哭到支离破碎,在锦卓死去的一个月内,甚至说不出一句话。父亲颓然地坐在走廊一侧的椅子上低低哭泣着。夕阳的光线穿越沾满了灰尘和污垢的玻璃投射到漠然的走廊上,把父亲的身影衬托成一种孤独而伤感的所在。
  走廊的尽头,响起一个小男孩的声音:“锦明……”
  视线在接触到从走廊尽头走来的那个人开始变得锐利而恶毒起来。身体像是被注入了能量。他跑起来,甚至可以称之为虎虎生风。显然,突然冲过来并且像豹子一样向自己袭击是川夏所不能预料的。
  一巴掌抽了过来。
  “啪”的一声,五根手指的印痕清晰地留在脸上。
  “锦明……”
  “啊啊啊——”愤怒和仇恨贯穿了锦明的胸膛,他跳起来,扯着川夏的领子,把他的头撞向坚硬而潮湿的墙壁,一边撞一边叫喊着,“你还我的锦卓,你还我的锦卓……”一直到声音渐渐低下去,也一直到川夏的额头上流满了鲜红的血液。
  “陈锦明……从此以后,你再也不是我的朋友了。”川夏从来没有用这种语气对锦明说过话,即使理智尽失,他还是扭过头去有气无力地看了一眼刚刚才从地上爬起摇晃着身体向外走去的川夏,而他走之后,夜晚彻底降临。
  天光尽失。
  黑暗笼罩了一切。
  那个冗长的夏天也一转身消失了踪影。
  冷秋就这样降临了。
  父亲随后得了脑血栓。近乎半身不遂。锦明被父亲一纸信函送往了北方的姑妈家。这便是锦明的故事了。窗外下着雨。锦明和衣躺在床上,再一次想起了周西西,她穿着白裙子,低着头站在天台上哭泣的样子,真的,真的是有一点像锦卓呢。
                  疼痛青春(12)
  那一晚,锦明梦见了锦卓。
  梦见了那样一幅画面:一个小孩,垂着头,大风揉乱了她的头发,在城市的头顶,口琴声幽幽飞扬。
  白色的鸽子从身边飞过。
  他停下来,冲着站在对面的小女孩说,哥的口琴吹得好听吗?
  于是她就破涕为笑了。
  微微疼过
  文/马中才
  一
  我叫霄。今年大三。
  昊退伍后不久的某天到我读书的城市。他女朋友在那天动手术。
  还不是眼睛的问题,昊打来电话对我说,本来上星期动过了,可是把眼珠子给调歪了,今天又得调回来,妈的,这什么医生啊?真想杀了他们。
  昊又打电话联系了几个高中时候的同学一起去医院看望她。买了一篮子玫瑰和一篮子苹果。我想告诉昊她不喜欢苹果只喜欢橙子,可是我什么也没有说。毕竟她是昊的女朋友。也许现在她变了。甚至变得我都不认识。
  她叫木木女。
  高二那年我跟昊说我喜欢木木女。昊扬扬手说我帮你追她。
  那时候木木女总是坐在第一排。睁个大眼睛看黑板。看书的时候也要把书本抬到眼睛前面不超过五厘米的地方,很吃力地用水晶晶的眼珠子转啊转地啃着书本上的五号宋体字。我说你近视得很厉害呀为什么不配眼镜?她像看黑板一样地眨巴着大眼睛看着我说,我不是近视眼。
  我迄今为止还没有看见过一双那么漂亮的眼睛。怎么说呢,就是很水的那种感觉,看上去像一潭湖泊,眼睫毛跟猫的一样长,黑珠子黑得像某种毒药,白色的地方白得几乎透明,一闪一闪的,总之比婴儿的眼睛更加晶莹,仿佛上面有一层永远擦不干净的泪。
  我坐在她后排的位子。后来她跟我说她刚出生的时候就喜欢看很强烈的灯光。每天晚上不开灯就哭闹着不睡觉,甚至要把灯泡放在床头转着眼珠子使劲使劲地看才能睡着。很刺激的光线使她的眼睛在婴儿时就形成了一层琥珀色的保护水。从她懂事的时候开始看见的世界就是那么阴暗,她只能瞪着眼睛很吃力地看人。
  她很少和人说话。
  就是说她寂寞得没有朋友。她的内心世界就像她的眼睛一样,晶莹剔透。那时候她总是带一只苹果和一只橙子来上学。她说苹果不用剥皮却不好吃,橙子很好吃却要剥很硬的皮。看着她把刀子和橙子抬到离眼睛很近的地方削啊削的,橙子皮的水都飞到眼睛里去了。那时候我故意留着很长的指甲,帮她剥橙子皮就成了我的职责以及后来的习惯。她给我的报酬就是送给我一只苹果。
  虽然坐在第一排,她还是看不见老师的板书。我把笔记写得很好很好,字体写得很大很漂亮,然后准时在下课把笔记本递给她。周末她都来学校。有时候教室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我就跑到讲台上写很大的字给她看。在她看得清的范围慢慢地写得越来越小,等她说看不清了我就开始胡乱而飞快地写她的名字,写了整整一黑板。她说,你写了什么那么久呀?我说,没什么,我在做数学题。她就不信要跑到讲台上来看,我就赶紧擦啊擦的。她就说我肯定写她坏话了,我猛摇头。
  我们就是这样过了高中的前两年。有时候我不在教室,她碰到什么难题了也不愿意请教别人,硬是打电话要我去教室。
  那时候我和昊还有一些很牛气的家伙在一起称兄道弟。昊一副很陈小春的样子,尿尿回来不洗手就抓苹果吃的那种。我们说他不卫生,他一挥手说,嘁!哪里不是肉啊?怎么就不卫生了?还有我们和一些女生在地摊喝酒的时候有些小孩子死皮赖脸地来卖花,昊就很恼怒地抓起他们的花丢得老远说,滚,我们学生崽没钱!他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成了我们的老大。后来有一次小便出来他告诉我,他尿尿的时候根本就不用手碰小鸡鸡的。就是说把拉链一拉下去,把内裤往下按住,一抖一抖,小鸡鸡就抖出来了。尿尿的时候也不要用手去抓它,只要用力压着内裤没有阻力就成,尿完了就再一抖一抖地收回去。我按他的方法学了学,果然成。后来我小便的时候也不用手碰小鸡鸡了,一抖一抖的就成。
                  疼痛青春(13)
  我们一帮人经常一起抽烟酗酒打架,玩CS,还有和花枝招展的女人happy,只是很奇怪木木女的电话总是在很关键的时候打来。在我要打架或者要和陌生的女孩子胡来的时候手机就响起,叫我回去教她写数学题。我只要一想到她的眼睛就会忘记所有的事情。她只有我唯一一个朋友,她有一种很怪的魔力叫我马上回到她的身边,刻不容缓的。几次之后,昊生气了。
  那晚我第一次拒绝木木女。事情记得很清楚,那时在学校饭堂的大厅里排练元旦即将表演的霹雳舞。节奏感很强的音乐震耳欲聋,一个兄弟在旋转时碰倒了几个正在排练街舞的女生,那几个女生的男朋友就冲过来叫嚣,要他去道歉。昊走过去抓起其中一个家伙的衣领说,别在这里烦人!然后一拳把他打飞了好几米。他们一帮人愣在那里。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木木女说,你在哪里?回到教室教我写数学作业好吗?我像平时一样迅速地抓起外套准备离开。昊转过身指着我说,你他妈的猥琐男眼中还有没有我们这帮兄弟,总是临阵脱逃。我很认真地对昊说,我喜欢木木女。昊扬扬手说,得了,我帮你追她。我看着周围才发现,他们围过了一群人,有的甚至从皮带里抽出了很亮的砍刀。我们当时没有任何准备,只得抓起饭堂的凳子。接下来就打成一片,看热闹的人挤到四周把门口围个水泄不通。昊用凳子砸破了一个家伙的头。据说那家伙当时正举着砍刀站在我后面要砍我。就是说昊救了我一命。然后110赶来了。饭堂的凳子当时已经全部砸碎。
  昊勒令退学。我记过。
  高二结束了。说高三。我开始安静地在原来的高中备战高考。木木女的成绩仍不见起色,他父母着急地把她转到了市里一所升学率最高的高中。昊也用钱买进了那所学校。
  那一年我拼命地学习,破釜沉舟,不带手机,没有和任何人联系,数理化的公式在脑子里运筹帷幄,过得很充实,只是经常梦见木木女的眼睛。仅仅是梦见。高考完了我才打了电话给昊。昊说,你还没死啊?我说,有你救了我一命我死不了了。木木女怎么样了?昊说,她没事,我们恋爱了……
  你和木木女?
  嗯。
  沉默。
  再沉默。
  然后电话断了。那天我莫名其妙地把所有的眉毛剃光,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开着电脑上网或者玩游戏或者写文字。家里人以为我高考失意一个劲地安慰我。后来我又和昊通了几次电话。他说兄弟你不会怪我吧?我说没事没事。木木女是需要照顾的。他就说是啊是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我还是一直没有见他们,过完那个暑假我新的眉毛长出来了,比以前的还浓郁。然后就收到了一所211工程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连爸爸妈妈都给我弄糊涂了。
  上大学以后我就把指甲剪光了,现在已经可以弹很漂亮的吉他。不停地在网络上写文字,只是一直不写木木女。不忍心写她,怕写得太俗气了我的思想会变味,感情会淡化。一直没有谈恋爱,因为一直不空虚。也一直没有见昊和木木女。唯一欣慰的是我可以把木木女的相片设为我电脑的桌面背景而没有人认出她了。然后对着电脑一个劲地看她的眼睛,以致我现在要戴五百度的眼镜。
  回忆完了。
  直到昊退伍回来的那天我才知道他这两年去当兵了,那天正好是昊的生日。到医院看见木木女的时候我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她一只眼睛封着纱布,另一只眼睛不像以前那样亮晶晶地转啊转的,只是低垂着眼帘下有盎然的笑意。我简单地问了她几句眼睛疼吗视力好点了没有。她也只简单地答着我,用轻微而好听的声音。
  晚上木木女已经可以解开纱布出院活动了。我们在一个安静的包厢房里开生日party。我请了我们班的月女去冒充我的女朋友,为了不让他们看出破绽,并且适当地拉了她的手轻轻地抱了她。这样昊和木木女看见我恋爱了也会安心地在一起,不会为我而感到内疚和顾忌。
                  疼痛青春(14)
  月女的男朋友在很远的城市念大学。她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陪我到学校的湖边弹吉他。很优秀的女孩子,笑起来像一团蜜。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要插足做人家的第三者。我们在一起单纯地弹吉他,写高数作业,编计算机程序和吃很辣很辣的螺蛳粉。她喜欢拿我的笔记本电脑到处玩。她编的那些程序的密码基本上都是用“I love you”来打开。每次我从她手中拿回电脑桌面背景上的木木女都被她换成了油画。她说用美女做桌面背景太俗气了。可是她还没说完我就换上了木木女的相片。
  木木女还是像以前一样吃很多的橙子。我看着自己剪得很短很短的指甲才突然明白已经没有能力帮她剥橙子皮了。
  吃完生日蛋糕我们喝了很多的酒。我已经三年没有喝酒了。后来我又紧紧地抱了月女。她一直没有拒绝。再后来还是我使劲地用很短的指甲剥橙子皮,直到指甲里渗出了鲜红的血,然后把一个千疮百孔的橙子递给木木女。她看不清橙子上面的血,微微一笑,接过橙子轻轻地吮吸。
  我和月女走在回校的路上她使劲地哭。
  她说,你为什么要抱我,难道不怕我男朋友回来找你算账吗?
  我说,我靠。谁稀罕你啊,以后你送给我抱我都不抱。
  你卑鄙下流无耻虚荣,自己找不到女朋友叫别人冒充你的女朋友!
  空旷的声音飘荡在校园。她跑得无影无踪。我吐了一地,忘记是怎样爬回宿舍的。
  第二天晚上下课的时候我拉住了月女,狠狠地抱住她,她挣扎了一下然后趴在我的肩上呜咽。我说我想永远这样抱着你不放开,即使在你男朋友身边我也愿意和他单挑。
  她突然哇哇地大哭起来。她说他早已经不要我了。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抱紧我?
  我知道了,女人一生下来就是要人抱的。
  我捧着她的脸看着她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流下,她哭的时候眼睛很像木木女的。她突然抓起我的手说,昨晚你的指甲裂在肉里了现在还疼吗?你是不是……
  我狠狠地吻住了她没有让她说下去。
  昊死的时候我才知道木木女的眼睛永远治不好了。昊除了给我一封信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他的信里说,本来木木女的眼睛是可以治好的,那天晚上我迫不及待地和她做爱,她受不了刺激把没有定型的眼珠子转到一边再也转不回来了。其实木木女一直是喜欢你的。高三那年她一直在我身边说你的好。我受不了她。你一直没有跟我们联系直到后来我很贪婪地爱上她,我对她说,你已经和别的女孩子恋爱了,她就在我面前哭了一次。直到高考完我们才确定恋爱关系。那晚我看见你帮她剥橙子皮的时候弄破了指甲才知道她永远是你的。医生说不能做第三次手术了,眼珠子里面牵了很多的线。我走了,把木木女还给你。
  二
  我叫木木女。今年大二了。
  昊终于要退伍啦。我整整等了他两年。他去当兵后我又复读了一年高三。后来考上了一所很有名的艺术学院。
  我不喜欢说话,没有朋友。生活很孤立。我不是一个刚烈的女子,只想过安静平稳而单纯的生活。高三和大一都生活在昊的影子里,电话还有信。我只能喜欢他。我的生活窗子太小了。因为我的眼睛。我是天生的斗鸡眼。视力很差,连4.0都不到。就是说标准的视力表顶上那个大大的“E”我都看不见。没有任何眼镜适合我,并且我看什么都要吃力地斜斜着眼睛。所以我不上网,对着电脑我的眼睛就疼。基本上我是一个半瞎的残疾人。也不知道人们所说的帅不帅是什么概念。每个人都是很模糊的一张脸,很单纯的一个身子,但我相信人世间的善良和美丽,有人对我好我就会对他更好。
  其实我不怎么喜欢昊,但是他对我很好很好,好到我几乎可以忘记霄了。记得有人骂我是瞎子的时候,昊就狠狠的一拳过去把他的眼睛打绿了。霄是我第一个接触的男孩子。他沉默,不喜欢笑。不仅不取笑我的眼睛还是第一个说我眼睛好看的人。我喜欢他用呆呆的样子迷人地看着我的眼睛。他细细地说你的眼睛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我就觉得很温柔很温柔。我当时故意骗他说是刚出生的时候喜欢看很强烈的灯光。每天晚上不开灯就哭闹着不睡觉,甚至要把灯泡放在床头转着眼珠子使劲使劲地看才能睡着。很刺激的光线使我的眼睛在婴儿时就这样了。看他很相信的样子我觉得他笨得可以。哪有父母会这样带孩子的?也难怪我喜欢他这么久他一直都不知道。
                  疼痛青春(15)
  霄除了有点笨就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子。他知道我喜欢橙子就不断地留着长长的指甲帮我剥橙子皮。他的数学很好,每次都考全班第一。他的字写得很大很漂亮,我习惯下了课把他的笔记拿过来抄。妈妈说写字小的人小气写字大的人大方。所以我想霄是大方的,我碰到什么难题都愿意请教他,如果他不在教室我也会打电话把他叫回来。他都成了我的专门顾问了。后来我越来越离不开他,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
  我转学那年霄的手机打不通了,本来想写信给他,可是昊说他有女朋友了。我趴在昊的身上哭了,他紧紧地抱住我。后来我慢慢地适应他了。
  昊很大男人主义,不会照顾自己。冬天他的嘴唇很干燥也不用唇膏。唇上有干燥开裂的皮,他就一块一块地剥下来,直到出血。每次他吻我的时候我都感觉到他的嘴唇裂了。我和他接吻没什么感觉,只是轻轻地把自己唇上的唇膏均匀地涂到他的唇上就好了。很奇怪他吻我的时候总是那么激烈,动作夸张得像一只猛兽。然后就什么动作也没有了,安静地发呆,好像很对不起我的样子。有时候我搽的唇膏都被他舔干净了我又不得不偷偷地搽一次,然后再把自己的唇均匀地在他的唇上移动。
  那一年我和昊都没有考上高校。后来他就决定去北方当兵。那晚我送给他一支唇膏。想想北方的天气那么冷,没有我吻他了希望他会自己搽唇膏。他抱了我很久很久才讷讷地说了一句,你知道吗?其实霄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你的。
  我心里一震,然后平静地说,我忘记他了。
  其实我记得比谁都清楚。他好看的字体,用长长的指甲剥橙子皮的动作,呆呆地迷人地看着我的眼睛的样子,耐心地用几种方法教我解数学作业,还有手机里好听的迁就我的声音。
  昊走了以后我一个人安静地复读。他一直写很好看的信给我。字体很大但没有霄的那么漂亮。
  我第二次动手术的那天正好是昊的生日。他和几个高中的同学一起来看我。昊还是这么不了解我,居然买了一篮子苹果。霄也来了,原来我一直和霄在同一个城市读书。我想如果我是霄的女朋友他肯定会买橙子的,并且会一个一个地给我剥好。我让他看到我最丑的样子了吧。一只眼睛封着纱布,另一只眼睛也不敢看他。很奇怪我不怕昊看见我丑的样子倒是害怕霄看见。他只是简单地问问我。我用很幸福的样子回答他。我想在他面前永远是完美的,就连眼睛的病也是他喜欢的那种病态美。
  晚上昊的生日party我看到了霄在大学的新女朋友。样子不怎么清楚,身材很好的,单薄得有点让人心疼,有很好听的声音。对我问长问短的很有亲和力。后来我们谈到霄。他变得愈发优秀了,会弹很好听的吉他,在网络上写非常优美的小说,可以把电脑拆成一个个零件再组装好。还是不爱说话,沉闷的时候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有时候霄会走过来轻轻地抱她。我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比抱我还来得激动。我悄悄低下头擦眼泪。昊很关心地问我怎么了,我说眼睛还有点疼。
  后来霄可能喝醉了,动作有点失常。用很久的时间剥了一个橙子给我。我觉得幸福极了,好像又回到了高中时代,霄又可以给我剥橙子皮了。我吮吸着他的橙子,眼泪都在眶里打转了。
  很晚了昊带我来到一家旅馆。我安静地躺在他身边。他轻轻地抚摩我的眼睛问我还疼吗?
  我摇摇头。他也安静地躺下。
  霄一直都在爱着你。他说。
  没有。他有很好的女朋友了。
  不,那是假的,我一看就知道了。你看到他为你剥橙子的样子吗?那种如痴如醉的表情,指甲都弄破了,渗出了鲜红的血。你的眼睛不好,都把他的血吃了。
  天哪!
  是啊是啊,月女不是跟我说他经常弹吉他吗?弹吉他怎么能留指甲呢?怪不得一个橙子他剥了那么久。
  我的眼泪一直就这样流啊流……
                  疼痛青春(16)
  后来我没有定型的眼珠子转到一边再也转不回来了。昊把我送回医院的时候,医生说不能做第三次手术了。眼珠子里面牵了很多的线。我只能斜斜地看人了,永远那么丑。
  昊死了。我知道他是不想要我了,逃避我去了。霄更加也不会要我了。我狠心到吃他的血,他爱了我那么久我也一直都不懂,并且还笨笨地去埋怨他。可是我为什么还活着?我并不是害怕死亡。我也不相信奇迹。但是我活着,依然活着。眼睛和心都会微微地疼。会疼就好了,我想。因为霄说过,疼痛总比麻木好得多了。
  三
  我叫昊。今年刚刚退伍。
  做学生的时候我是一个烂崽,当兵的时候我是一个痞兵。
  当霄告诉我他喜欢木木女的时候,我早就已经爱上了她。可是我是一个烂崽,霄也是。我们都没有资格照顾她。可是她为什么和霄那么好?充其量他的数学成绩全班第一。我也是一个好强的人。霄往往对木木女的话唯命是听,而对我们这帮兄弟如同虚色置之不理,这让我非常愤怒。
  高二的最后几天我在一次群挑中为了救霄砸破了一个家伙的头被学校开除。没想到木木女在高三的时候和我转入了同一所学校。我决定好好做一回人了。好好学习好好照顾木木女好好恋一次爱。可是木木女对我的态度总是不冷不热的那种,每次我吻她的时候她总是斜斜着眼睛看着别的地方发呆。我怎么吻她都不来激情。她的吻温柔得你几乎察觉不到,只是微微地在你的嘴唇上移动。所以我只好找别的女孩子做爱。除了吻她,我再也不忍心对她有别的动作。我知道她一直喜欢霄。有时候我觉得很内疚很内疚。因为我一直没有告诉木木女霄也喜欢她。他们说爱情是很自私的。所以应该不是我自私。然后想想又心安理得了。
  一直到高考完霄才和我电话联系。我告诉他说我和木木女恋爱的时候,我从他的沉默和挂断电话的声音里听到了他心疼的声音。我同时也想告诉他我一定会照顾好木木女的。要让木木女慢慢地适应我。
  我还是没有考上大学。因为我又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混到了一起。不像以前那么嚣张了,即使有看不顺眼的东西也能够忍一忍,只是经常找几个女人做一些我和木木女不能做的事情。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在社会上堕落我决定去当两年兵全面锻炼自己。不说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最起码可以让自己爱的人生活得很好很好。
  很奇怪我在去兵营的前一个晚上突然告诉木木女说霄一直都很喜欢她。说完之后我觉得松了一口气。我要离开两年,如果他们相见的话,希望他们有一个机会相爱。可是木木女却很平静地说她忘记了霄,这让我感到无比的欣慰。她还送给我一只有她嘴唇味道的唇膏。也许她想让我永远记得她的味道,不要像她忘记霄一样忘记她吧。于是我在军营里不断地写信给她。希望回去的时候能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永远陪着她。
  办好了所有退伍手续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患上了艾滋病。我真正完了。这是老天给我的报应。我决定把木木女还给霄,永远永远,就在我二十二岁生日那晚。
  我知道月女不是他的女朋友。否则她怎么可以忍受他为木木女剥橙子时从指甲里渗出的血?并且他们拥抱的动作是那么别扭而生硬。也许他只是想要我和木木女安静地在一起罢了。有这样的兄弟我也算没有白活了。想到这些我本来可以安心地把木木女交给他。可是我向木木女表明一切的时候,她感动得一塌糊涂,使劲地把没有定型的眼珠子哭歪了再也转不回来。我开始担心霄以后会嫌弃木木女了。于是我自杀之前编制了一个谎言给霄,说木木女的眼睛是和我做爱的时候受不了刺激才转歪的。如果这样霄依然可以接受木木女的话,我就可以为他们的爱情含笑九泉了。如果不行那就是随他们去吧。
  我死的时候伤口不痛,只有心隐隐地疼,眼泪和血流了一地。
  四
                  疼痛青春(17)
  我叫月女。计算机专业。大三。二十岁。
  同班的霄是我很欣赏的类型。长长的头发,清瘦。优秀得一塌糊涂。就是喜欢吃很辣很辣的螺丝粉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不喝酒,所以一直很理智。理智到让我有点恨他。因为我和他的关系太过于单纯了而让我有些遗憾。
  喜欢他也不是我所愿意的。因为他有自己很喜欢的女孩。每每他弹起忧伤而优美的吉他,我就知道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了。他问我为什么不找男朋友时,我骗他说我有男朋友在很远的城市念大学。他哦了一声就没了下文。
  我有时候想向他表明我的心思又难于启齿。每一次他要打开我编写的程序我都把密码设为“I love you”。可是他呆头呆脑的一点都不解风情。他喜欢把同一个女孩子的相片设为电脑桌面背景。我问他是谁他只说你不认识的韩国的一个不出名的演员。那个女孩子的确有点像韩国人,眼睛大得好夸张,温文尔雅的样子,很好看的蛋型脸。每每我用他的电脑时都会把它改成油画。还故意嘲笑他说用美女做桌面背景太俗气了。他并不理会我,很快又把那个女孩子的相片改了回来。
  他的高数好得出奇,可以轻而易举地指出老师的错误。很多人喜欢他在论坛里发表的无意识的忧郁的凄美伤痛的文字。他从来不告诉别人他的真名。他和我去吃螺丝粉的时候,老板问加不加辣。他说,有多辣加多辣。结果吃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即使第二天早上拉肚子第三天同样会说有多辣加多辣。我不得不怀疑他有点自虐的倾向。可是他愈发这样我就愈发心疼他。
  那晚他突然说借我做一个晚上的女朋友。我兴奋得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后来就越想越纳闷了,为什么是借?为什么只是一个晚上而已?我就不情愿地问为什么呀?他说好朋友过生日开聚会大家都有女朋友只有我没有就太难为情了。
  当时我很奇怪啊,霄怎么会是这样的人呢?也许这只是他的一个借口让我们正式走到一起吧。
  我和霄赶到那间包厢的时候差点没有当场晕倒。原来他电脑桌面背景上的那个女孩子并不是什么韩国演员来着,明摆着就是眼前这个女孩子的相片。
  她叫木木女。是昊的女朋友。昊身着迷彩服,一个大男人的架势,看起来并不是很关爱木木女。我当时并没有恨霄,只是为他的痴情有点不值。
  霄抱我的样子很不自然。哪有这样抱女朋友的?只轻轻地搂了一下我的头。搞得我极度郁闷,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搁拉。只好胡乱地环了一下他的腰。我知道他要掩饰什么。记得他曾经和我说过昊救过他的命。难道因为这样他把自己的木木女让给了他?可怜的孩子。瞧他帮木木女剥橙子的时候一直把指甲都弄破了渗出鲜红的血。我不理他。我知道他是一个流血不流泪的固执的家伙。
  可是木木女居然连他的血一起吃了。难道所有的人都醉了?我恨,我恨所有的人!
  回去的路上我使劲地哭。
  我说,你为什么要抱我,难道不怕我男朋友回来找你算账吗?
  他冷冷地说,谁稀罕你啊,以后你送给我抱我都不抱。
  你卑鄙下流无耻虚荣,自己找不到女朋友叫别人冒充你的女朋友!
  我一边跑一边流着满脸的泪。
  回到宿舍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我一定要把霄救回来。我不让他生活在那些人的阴影里。我要用我的全部给他一种全新的生活。因为我爱他。
  第二天晚上下课的时候我主动走到他面前,他突然拉住了我,然后狠狠地抱住我,我习惯性地挣扎了一下然后轻轻地趴在他肩上呜咽。他说我想永远这样抱着你不放开。即使在你男朋友身边我也愿意和他单挑。
  我突然哇哇地大哭起来。我说他早已经不要我了。你为什么不早一点抱紧我?
  他呆一呆。然后捧着我的脸用很迷人的眼睛看着我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流下,我突然抓起他的手说,昨晚你的指甲裂到肉里了现在还疼吗?你是不是……
                  疼痛青春(18)
  他狠狠地吻住了我。
  昊死的时候我和霄一起去艺术学院找木木女。她用斜斜的眼光巴眨巴眨地看着我们,很美很美。然后霄轻轻地抱住了她。三个人的眼泪齐刷刷流下……
                  华丽忧伤(1)
  比天空还远的季节
  文/林培源
  我听见有条河流在你我之间,它比那季节更长比天空还远。
  ——题记
  故事走到这里,该遗忘的都已经遁入岁月的深处。我只是不经意地放飞手中的纸飞机,一切便朝着不同的方向飞去。六月的时候,我们曾经站在夕照下的走廊上。看着纸飞机划出歪歪斜斜的弧线。夕照下你闪烁着希冀的瞳孔。有些隐隐约约的哀愁。我亦知晓,许多我们不曾说出口的,都已经承载在飞机的双翼。飞过千山万水,飞过沧海桑田。
  冷暖自知。在这个冬天即将肆虐而来的时候,我告诉自己。南方的城市。季节早已经褪去了原先的容颜。四季模糊,服饰无法成为区分温差的标签。长袖短裤,短袖长裤。五彩缤纷,一如万花筒里的颜色。我甚至分不清夏天和秋天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季节之间的转换缓慢得像电影的慢镜头。等我们醒悟过来,冷风已经过境。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朝南的那扇窗户,关上了,就再也没人开启。
  五月的时候,我们焦灼不安,为那些即将到来的黑暗岁月。我看到有人站在走廊上吹起了白色的棉絮。纷飞的棉絮点缀在黑色的天幕下。五月飞雪,我只能打上这样一个蹩脚的毫无创意的比喻。对面走廊上有人欢呼雀跃。而置身其中的我们,却只能苦笑着迎接,那些无关痛痒的笑颜,早已经成了那段时间黑白相间的胶片。在我的回忆里,它们经不起放映。
  有时候会想,一个人的成长是不是真的循序渐进。为什么生命的年轮即将转入第二十圈的时候,我还是无法像当初一样,以纯粹和隐忍之心善待一切。潮水汹涌,击打我的双脚。疼痛,微微的疼痛,让人不禁皱起眉头。时间也是这样汹涌澎湃。迫不得已,我们急需跨过青春的门槛。迈着颤颤巍巍的步伐,走向未知的方向。
  一些人一些事,停留在高中时代,透明清澈得宛如你的瞳孔。时间拉扯着我们一路狂奔。不经意间,我已经走得太远太远。而当我即将离开你的视线时,你会不会站在原地等我?我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沿着朝南的那条铁轨。一直延伸。脚印踏在季节的心脏。铿锵跳动的时间,狠狠地抽了我一巴掌,可我还捂着一边脸然后对他说,麻烦你再扇另一边吧。
  如此的自我凌迟。
  原谅我,总是摆出一副阳光灿烂青春逼人的脸孔。总是寻觅借口来排挤忧伤,让自己忙得团团转,像一颗疯狂的陀螺。可是,只有我知道,忧伤依然停止不了滋长。它们野草般塞满了我单薄的肺叶和胸腔。
  那年我们一起唱过的《红糖水》。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滋味。所记得的,只是那句“时间往前推,人却不停地往后退”。我们经常丢硬币来决定输赢。可我不知道,有时候人生不是一个简单的概率就可以决定的,很多事情,由不得我们。身不由己,是我常用来躲避命运审判的借口。我是如此懦弱的一个人。总是活在自己的梦中。看不到未来的方向,却还以为自己可以乘风破浪。总是胆战心惊,没有归属感。时针和分针互相追逐的时候。我难过得开不了口。
  那时候,我们经常望着天空,心情被铺天盖地的习题压得好低好低。黑云压城城欲摧。古来征战几人回。我们在仰脖喝完255ml的百事可乐后打一个长长的饱嗝,想要以此抵挡夏天的燥热。不敢谈及爱情,只是守在角落里抱紧双膝。看着别人的相携。快乐着自己的快乐,悲伤着自己的悲伤。也曾自以为,高考过后,雨过天晴。谁知道,有些结局注定面目全非。如今走在大学的小道上。冬季迟迟未来,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跳跃在眉眼之间。很怀念高中的岁月,凤凰花开得耀眼,一簇簇标榜着纯真,一簇簇象征着无邪。那个我常去晨读的“地理园”,现在怕是听不到熟悉的声音了吧,那个我们常去踢毽子的科技楼门厅,怕是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欢乐了吧?那条我们常一起看夕阳的走廊,怕是再也没有手机定格的画面?
                  华丽忧伤(2)
  阿腾发信息给我,说很怀念高三,怀念我们在冬夜一起吃过的牛肉面。我总是用“一把鼻涕一把泪”来形容我们吃完牛肉面的情景。而真正想要说的,还是停留在心里的温暖的感觉吧。温暖一如那些我们不想结束却又不得不终结的时光。现在,毕业了大半年。从离开学校的那一天起,我知道,自己的高中岁月从此一去不复返了。而随着自己的日渐走远,那种疏离的感觉愈发强烈。强烈到我已经不敢去触碰任何和过往有关的画面。不敢看那个时候拍的照片,不敢看同学们写下的毕业留言,不敢去回想曾经做过的层层叠叠的试卷。甚至,不敢告诉自己,你曾经有过高三岁月。
  欢给我发来校运会照的照片。一群穿着洁净校服的孩子。笑容灿烂。以前很是讨厌那样蓝白相间的校服,迫不及待想要脱下来,换上自己喜欢的那一套。而现在呢?却傻傻地幻想着再次穿上校服,重新坐回到高中的课堂里。让纯纯的时光再将自己过滤一遍。或许就会有春暖花开的时候,或许我们就可以哭着笑着相拥。
  如此矛盾的心理。
  年少时候,你暗恋过的那个女生,如今已经褪去了童话的色彩,她一边唱着“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歌声嘹亮,可一转身却化上了浓浓的妆,踩着高跟鞋,巧笑倩兮,以为这就是长大的标签。
  有些感觉,一下子化作云烟销声匿迹。一如你以前总以为,那个就是你的白雪公主那个就是你的紫霞仙子。而现在呢?当你看到她身姿摇曳,当你看到她伪装的故作成熟的脸,你才会恍然,才会惊醒,原来有些人说变就变,比川剧里的变脸来得更加神不知鬼不觉。
  而年少时候,你崇拜的那个男生,如今已经不是你钟爱的白马王子。你看到他褪去了少年的青涩,青色的胡须没有修剪。不再是干净的少年,眼神略略地颓废。仰起脖子喝酒,一杯接一杯。却不知道自己不胜酒力。喝得头昏脑涨,然后趴在角落里吐,一塌糊涂。青春不是没有伤痕。男生总是以为自己会喝酒就成了个男人。
  在KTV里,我曾经拿着麦一首接一首,直到喉咙沙哑再也唱不下去。一群人牵着手玩“千千结”。疯疯癫癫。以前总是害怕聚会,害怕曲终人散的离别。一个人托着下巴,扮忧郁。而现在呢,却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总沉浸在忧伤里的少年。眼神不羁。行为散漫。
  再也没有人敦促你应该去学习了,再也没有人在你受伤的时候,拉起你的手。
  而有些习惯无法更改。就如同我喜欢在书包里放上一本杂志,不管有没有拿出来看。就像我依然每晚听着MP3入睡,依然会熬夜敲击键盘,为了一篇未尽的故事,绞尽脑汁。就像我依然会将自己的文字拿给别人分享,迫不及待。像一个稚嫩的小孩。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让自己那么忙。身心疲惫。为了一些琐碎却又重要的事情奔波。骑着单车,从宿舍楼到文科楼,从教学楼到小球馆。似乎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自己忘却某些隐匿的哀伤。可是,到了夜深人静。总有那些如有若无的情绪见缝插针。细微的疼痛。辗转反侧。
  但依然有什么——
  依然有什么是永远无法忘掉的。
  远方的朋友。家里的亲人。以及很多很多素未谋面的人。感谢你们陪我走了这么漫长的旅途。在这个比天空还远的季节。我行走在这所长满了荔枝树的校园里,背负自己卑微而远大的梦想,像一只蜗牛。仰望天空,依然可以看到白色的云朵飘浮。仰望天空的孩子并不忧伤,45°的仰角不过是伪装的姿态。我想我是幸福的。两年前。我写下了《仰望天空的幸福》,如今我依旧保持这个姿态,日复一日。保持这样的温度。不管过往如何压得我摇摇欲坠。我始终不是一个人。
  孤独只是暂时的。张开双手,我可以拥抱整个苍穹。而关起窗,我便可以拒绝风。
  有些人注定越走越远。有些人,虽然隔着两岸看不到彼此的容颜,却始终会和你携手并肩。尽管——
                  华丽忧伤(3)
  尽管横亘着一条循着时光河床奔走的河流。它隔在你我之间,比那季节更长比天空还远。
  碎时光
  文/李娜
  时光被轻轻踏碎,再也无法拼接完全。回忆被碎片刺穿,留下不可抚平的伤痕。
  ——题记
  躁动躁动,让我一个人安静吧,当我不存在。不要有人出现不要有人说话,世界都安静吧!有没有一个角落是属于一个人的呢?只想要个角落而已。这样也不行吗?
  莫小默萌生出了一个人行走的欲望,强烈的欲望。她想把一切都抛开,虽然她知道做不到。很多事情,都是无可逃避的。谁发明了“责任”这个词?让人崩溃的词!从寝室里逃出来了——对,就是逃。
  “小默,你应该把这些问卷做完啦!”“小默,你要记得去采访老师哦。”“小默,我们都很忙,你怎么可以闲下来,你应该去……”一切的事都是“应该”和“必须”吗?这些词让人透不过气。那些事让人觉得烦躁。讨厌这种被主宰的感觉。显然那些事情她知道逃脱不掉的,她没有打算这样逃避,然而她讨厌别人为她安排。她讨厌小安命令的口吻,她讨厌被人支配。而小安一遍又一遍在催促,这让小默想要发火。她想对小安大喊:“你可以安静了吗?!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会有我的安排。我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我的事就可以。不要对我指手画脚……”然而她什么也没说。“我要去图书馆。”小默冷冷地说。她已经疲于说话,甚至语气都无法像以前一样柔和。“你应该先去采访老师啦,你记得要去啊……”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小安一边跟人打电话一边对她喊。再次觉得恼火,莫小默立刻打消了去找老师的想法。
  “永远都不要企图来支配我,否则我将毁掉一件事!”莫小默心里暗暗地想,“至少你不是我愿意去顺从的人。”
  这就像个恋爱的季节,满学校都是洋溢着温暖笑容的情侣。他们,是真的幸福吧?他们可以把手扣在一起,可以相拥相吻。他们如此贴近,听得见对方的心跳,感受得到彼此的气息和温度。一切的触感都是真实的。空气寒冷,他们却仍可以依偎在湖畔。他们相互传递的热度把空气也温暖了吗?莫小默心中突然涌起一阵寂寞。
  为什么你不在身边呢,林?我也想被人拥抱啊,林。言语会是一切吗?不,那让人缺乏安全感。触不到你,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手指很冷,唇很冷,全身都在发冷!你真的以为你的言语可以让我温暖吗?你以为隔着电话可以拥抱可以亲吻吗?让柏拉图那套理论见鬼去吧!
  莫小默想着那个远在北方的男人,站在南方开始寒冷的干燥空气里。一场不会成功的爱情。她在监守什么呢?也许永远都不会有机会见面。然而即使能够相见,又能怎样呢?林必然是要在北方工作的。他的家境、学历还有能力决定了他的未来。他永远不可能给莫小默理想的生活。除了他对她的爱,他还能给她什么呢?而莫小默的梦想却在南半球的某个岛屿上,她不会安于过着平淡的日子,更不会安于过着为生活发愁的日子。“我怕你四年后就不再认识我了。”“那就重新认识吧!”林是那么不安,他配不上莫小默,他也不想让他喜欢的姑娘受委屈。除了爱就一无所有的两个人,拥有了一场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的爱情。爱情毕竟不是一切,它不能让你填饱肚子。这就是现实,即便有点无奈,即便与浪漫完全相背离,但那也是事实。
  莫小默每天晚上都抱着林寄来的大熊睡觉,很温暖。但也仅仅是温暖,而不是她渴望已久的安全感。莫小默似乎天生就是缺乏安全感的,于是她很少一个人待着。对寂寞,有一种说不清的恐惧。她常常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缩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仅仅贴着墙壁,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小团,两只眼睛惊恐而小心地在黑暗里转动,就像一只胆小怕人的猫一样。然而这样还是会害怕,于是她想象着自己以蜷缩的姿态被塞进一个箱子。那箱子一直缩小缩小,直到谁也看不到,直到她消失在黑暗的角落里头。她只想找到一个让她有安全感的男人,让她踏踏实实地在黑暗中睡着,让她能有一个宽阔坚实的肩膀依靠。她一直以为林就是她可以依靠的男人,他说话的声音太有磁性,太吸引人。话语带着调侃,让她觉得轻松自在,让她愿意不断不断地说话。然而,林毕竟太远太远。他不可能牵着她的手走路,也不可能在她冷得发抖的时候把她抱紧。他唯一能做的只是给莫小默一只大熊,莫小默渴望已久的大熊。然而一个毛绒娃娃带来的温暖又能有多大呢?它最多能满足莫小默小小的虚荣心,也许还有一丁点的踏实感。而他对于这段感情的恐慌也突然引起了莫小默的恐慌——原来林也什么都做不到啊,原来林也在无奈,也在害怕。那么,她还可以相信谁依赖谁呢?
                  华丽忧伤(4)
  这是爱吗这是爱吗这是爱吗……莫小默在去图书馆的路上问了自己一千遍。她不确定,她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爱。每一天都在平平淡淡地过,波澜不惊。发短信打电话,习惯对他任性,习惯在电话里撒娇,习惯被他关心,也习惯了关心他。然而这样就是爱情了吗?偶尔会担心他,会忙着给他织围巾,这就意味着她真的爱林吗?她还不曾失去林,她不知道林对于她到底有多重要。也许,林并不是她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个人。而她,不管有没有在爱谁,始终也还是一个人行走。爱,是个多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实在不可靠。为什么要去相信爱情呢?为什么还在渴望还在等待呢?莫小默,你到底想怎样?
  对,嫉妒,就是嫉妒又怎样呢?没有拥有的权利难道也不可以嫉妒吗?她甚至想毁掉所有的爱情。这样,她就不再寂寞了吧?
  生活很忙乱,生活很无奈。无论怎么努力,莫小默还是笑不出来。明明可以做到的,一直都可以,在任何时候给遇到的人一个灿烂的笑脸,让每一个人都觉得她的每一天都那么幸福。是为虚伪的微笑而疲倦,还是生活本身让人厌恨了?连自己也说不清。似乎累得不能承受任何言语了吧,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责任、义务以及小安从早到晚的催促让人疲惫不堪。这几天莫小默既不想说话也不想笑。尽管她笑起来漂亮很多,尽管她曾经很擅长对人笑。开始烦躁不安了吗?为什么从来无法对人发脾气呢?莫小默好像习惯了用忍耐来应对一切了。她不想多说些什么,尤其在生气和疲惫的时候。不想解释,也从不发火。她越是想要倾吐想要发泄的时候,却越是一个字都不肯吐出来。
  如果,可以尽情地大哭一场……然而莫小默近乎遗忘了哭泣这个动作,连流泪都极为生疏。没有谁可以依赖,于是不得不把自己变得更坚强。处变不惊,受再大的伤害也坚强地承担。不要流泪啊,小默。她一再提醒自己。她已经习惯把眼泪都咽下去,用微笑来代替眼泪。伤得越深的时候,笑得越响亮。已经没有发泄的办法了吗?只能这样忍受?莫小默不想伤害谁,或者说是害怕伤到谁,得罪了谁,尤其是女生。她不想也不能和她们吵架,对她们发脾气,她不想惹上麻烦。多忍一些吧。家里人永远是这么教的。非如此不可吗?非如此不可。莫小默一直不懂为什么她总得去适应身边的人,为什么总要选择忍。他们为什么就可以如此嚣张如此自在呢?!她已经被伤到无数次了。她的忍让她的沉默让周围的人更加肆意,而更不会顾及她的感受。
  生活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啊!也许不能吧。但你能怎样呢,莫小默?
  也许,可以选择一种受伤的方式呢?也许她将在下楼梯时失神然后跌下去,也许在她昏沉间被某辆自行车撞倒,也许她会在体育课上拉伤韧带……受伤的方法是有无数种的。她可以以这样的疼痛为借口肆意地哭泣吗?哪怕只是安静地流泪也好啊。那感觉真幸福啊。
  莫小默边走边觉得自己是疯掉了。她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呢?她是真的被压抑得变态了吧。她嘲笑她自己。她加快脚步,想要逃离所有喧嚣的人,幸福的人,悲伤的人。她只想到图书馆去,找个人少的角落安静地坐下来。她不想看书,她只想寻找清净。似乎只要再有人——哪怕是一个人——去跟她说话,她的神经都会受不了。
  然而夜晚的图书馆突然冒出了密密麻麻的人,几乎没有看上去空荡的桌子。她茫然而焦躁地环绕每一层楼,人多得连空气都升温了。直到第五层楼,她才勉强找到一张人比较少的长条桌,虽然并没有安放在角落里。她知道就算她在密密麻麻的人堆里找个位子坐下,也还是不会有人跟她说话,但从某个时候开始,她已经开始逃避人群了。她本来是那么害怕寂寞害怕独处,她那么喜欢把自己藏在人堆里,假装和人家一起笑,假装融入热闹,以免别人轻易看出她的寂寞。但她终于知道,几乎没有人会去关注她,哪怕她真的一个人安静地坐在一边,又甚至她大声说话。她就像一只路过的黑猫,存不存在都没有多大关系,大家太过无聊的时候,才会逗它玩玩。时间长了,她好像对人群产生了恐惧。她害怕人太多,害怕她的大脑承受不了太多嘈杂的声音,害怕在人堆里窒息掉,被吞没掉。同时,她对每一个人都缺乏安全感。她甚至警惕身边每一个不熟悉的人,就像夜行的猫一样,过度敏锐地对待周围的一切动静。
                  华丽忧伤(5)
  生活已经不由她支配了。连她自己也不是。她明明想融入那些生活里,结果她做不到。她很努力地想要走进人群里,想要像多年前那样和每个人愉快地相处,甚至可以走上前拍一个陌生女孩的肩膀,然后说“同路的话我们一起走吧”。曾经轻易地认识一个又一个朋友,现在却如此寂寞,甚至害怕去和陌生人打招呼。乱套了乱套了,全都乱套了!让人崩溃。
  到底,那一切的改变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从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敏感?她创造的快乐哲学快乐理论都去了哪里?那一切,只能滔滔不绝地对他人说起却不能让自己解脱吗?还是她把那些自己编造的快乐哲学都传送给了别人,自己却因此什么都没留下?她无法拯救自己了吗?是上帝在接连不断地开着恶劣的玩笑吗?
  她的每一样东西,都在慢慢失去吗?那个恶劣的玩笑,或者游戏或者考验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从她失去她最在乎的两个女孩开始?
  那时,莫小默十六岁吧。她幻想了十六岁的一切美好,她以为在人们所谓的“花季”里到处都是花朵绽放的声音,一切都会如动画里的美好吧。莫小默和L认识了三年,和C认识了两年。她坚信这辈子不会再有人取代这两个女孩在她心里的地位了。她们三个应该是一体的,她们是相连的。那时候莫小默甚至相信“曲终人散”、“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她们三人中间都会失去意义,都会变成扯淡的玩意。三个同样深爱文字深爱动画的女孩,可以一直这样牵着手走下去吧?
  莫小默始终相信感情的积淀。两三年毕竟不是两三个月。这样的时间对于她们已经足够长了。她们常常是靠着文字的交换来传达内心想法的,这是内心最真切的表达。她们拥有彼此间最深的秘密。抑或是她们三个间是不可能存在秘密的。当然,这一切仅仅是莫小默的想法。但是现实这东西又常常不是由一个人的想法来决定的。没有谁,是可以不保留自己的秘密的。是莫小默太单纯,还是她在自欺欺人呢?
  L和C是通过小默认识的。在小默看来,她们似乎是带着一点陌生的。甚至在一开始接触时,带着一点小心。莫小默那时很骄傲,因为她既可以拥有L的秘密,也可以听C诉说一切过去。她对她们两个都很重要,这是莫大的幸福。她也花了不少时间让L和C相互了解,这样三个人才可以自然地一起行走,而她可以同时陪两个朋友。然而从什么时候起,她们开始在她身边窃窃私语了呢?内容并不涉及她,为什么她们不肯告诉她呢?“不关你事啦。”她们这么说的。这句话刺到她的心了。她可以在平常大大咧咧,装成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她可以像男生一样潇洒。她也可以高兴接受她们两个人的任何玩笑。但是她是真的被伤到了。什么叫“不关你事”呢?莫小默仍然选择了沉默。对于她们,她到底该说些什么呢?她可以娇嗔地缠着她们问,说“怎么可以不说啊,这样很过分啦”,或者她也可以生气。为什么不呢?她淡淡地微笑,因为她不知道用什么表情去面对。她怎么能对她们生气,她怎么能让她们觉得难受呢?也许这一切本是她的错啊。
  当L趴在她肩膀上流泪的时候,莫小默说了什么?L,你不要哭了,不要总是流泪啊。你必须学着去面对周围的人,不能每次寂寞都对着我流泪啊。每个人,都很寂寞。你要学着坚强。L,不要再让我看见你流泪了……是这些话,让L觉得莫小默讨厌她了吗?L因此不再常出现在她面前了,不再依赖她了。她以为是L真的变得坚强了。她是否曾经也为此欣慰过呢?她不记得。她只知道她后来常常看见L和C依偎在一起。她们看见小默,礼貌地打了招呼。她对于她的朋友突然这么陌生了吗?她们还是在中午三个人并排走在一起,只是她在乎的女孩已经不会挽着她的手了。她们会突然手牵手笑着跑起来,在小默沉浸在寂寞中的时候忘掉了她。小默看着她们,在她们身后跟着跑起来,她追不上……难过,心好疼。她想努力地追上她们,笑着骂她们没良心,可是她笑不出来,也说不出话。什么时候,事情就成了这个样子了呢?她所爱的L和C,她们还是她的女孩吗?她想抓住她们,抓住她所珍视的感情。她已经认定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她于是不肯对第三个人敞开自己。她可以忍受那样的寂寞,只要她们在身边就好,就算只是一起吃午饭,就算只是偶尔传着纸条或者短信。她伸出手,却抓到寒冷的空气。深秋的寒气从袖子里侵袭,流遍她的全身,然后刺进骨头里,钻进心里。她等待着她们停下来,等待着她们把她想起。只要她们回头,她一样可以满足。她们终于在一棵梧桐下喘息着停下,回头看见她还在二十米外,她们皱眉了,她们一定想她怎么可以不好好跟在身后呢!然而莫小默终于绝望了。她再也不想追逐了,因为她们已经不会再停在某个地方回头看她,等她跟上来。她们已经断定她一定会跟在身后了,那么就不必在意了吧。总之,她是不会说什么的。不说什么,那就表明她对这事无所谓的吧。
                  华丽忧伤(6)
  小默不再奔跑了,在她们再一次手牵手向前跑的时候,小默听到她们银铃一样清脆的笑声。真好听啊,把苍白的天空都照亮了,凝滞的空气也开始颤动了。小默寂寞地笑着。她跟着跑了两步突然停下,她开始慢慢行走。而她爱的女孩,消失在苍白的秋天里。她无助地站在路中央,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她难过得想哭,但是她却翘起了嘴角。她像一只流浪猫一样四处张望,她想她是彻底被抛弃了。她想装作匆忙的样子,她不想被人看出她的寂寞,不想被熟人看见,不想被人问到每天和她一起的两个女孩去了哪里。她希望明天一切都好了。然而,明天是哪一天呢?
  无数次地,莫小默回忆起和她们在一起的日子。她想着和L在江边堆沙堡垒的日子,想着L说手机为她二十四小时开着,也想着和L在一张床上安睡的日子。还有C,她们曾经一起没有止境地行走。C从来不拒绝和她一起行走,无论去哪里。她喜欢C笑起来的小虎牙,喜欢她的柳叶眉,她那样羡慕那样喜欢。她收藏着C给的字条,那可能是一首诗,可能是一首歌的歌词,可能是某一段C所喜欢的文字,也可能是C随手写下的东西。而她现在能拥有的,也许只有记忆。回忆延伸下去,便回走到那个异常苍白的秋天。梧桐落下的叶片摩擦着地面,就好像从心里刮过一样,让人浑身起疙瘩。她一遍又一遍地难过,她想用眼泪来纪念,或者是埋葬那段时光。但是她做不到。所有的画面一遍遍翻滚,在她的脑海里挥散不去。她只好忍受那些疼痛。总有一天,可以坦然的。莫小默平静地对自己说。在所有有关她们的日记里,莫小默都在最后感谢她们让她拥有过最美好的时光,感谢她们给她无限的憧憬,也感谢她们使她有过深爱的朋友。那些话,是写给自己看的吧。莫小默只是不想去怨恨不想去责怪,更不愿意去恨。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那么就去感恩好了。这样想来,也许会高兴一些。生活毕竟还要继续,总得找个办法让自己坦然让自己快乐。
  秋天就像是结束的时节一样,莫小默做好准备去面对所有的结束。于是当她与洛的暧昧结束时,她真的无比坦然了。
  洛是给过她莫大幸福的人,在他们都还无知的时候。他可以为她唱歌,可以陪她逛街,也会逗着她玩。从没有一个男孩如此关注她,这让莫小默感到无比激动。就算他常常像小孩子一样弄出无聊的恶作剧,在莫小默把脚搁在他椅子上时抓住她的脚,脱掉她的鞋不还,或者把她的鞋带绑在前排的桌子腿上。莫小默不生气,她只觉得洛好可爱好孩子气。当他们有幸成为同桌时,莫小默激动了。她不必再在上课时伸着脖子听洛唱歌了,他唱得真的很好听,班上的女孩子都喜欢听他唱,她们总在下课时聚到他旁边,托着脑袋认真地听,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这样的王子成了她的同桌,在她手背上画可爱的漫画人物,每天唱歌给她听,在冬天把她的小手握在自己的大手里,也会把她的手碰到自己嘴巴下面,往她手上哈着热气,弄得她痒痒的。她几乎被幸福冲晕了。她多希望这样的幸福持续下去。你不要长大吧。莫小默这样“恶毒”地想。如果他一直像个孩子,如果他一直幼稚,那么他就可以一直这样在她身边了。
  但是生活就像肥皂剧,总会出现无聊又恶俗的转折。那个幼稚的洛王子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会唱歌的公主。王子配公主,这就是这世界最简单最原始的定理。这世界当然会有灰姑娘,但灰姑娘始终只能是灰姑娘,她遇不到王子。现实不是童话。她坦然接受现实,因为她改变不了。她不可以冲到洛的面前说,你,就得留在我身边!她拒绝去参加洛的生日PARTY,她那么早地为他准备了运动水壶——与自己一样的运动水壶。他的生日她期盼已久了,她以为洛是喜欢她的,而她现在用怎样的理由去呢?在那个热闹的地方,她怕她寻找不到自己的位子。因为洛已经不会再看到她了吧。他将搂着另一个女孩,他的大手里是他的公主的纤手,他的眼睛里头也只会是他的公主。那么我是谁呢?莫小默问自己。我什么都不是……
                  华丽忧伤(7)
  放假的时候莫小默想见他了。她打电话给他,缠着他,央求他,说洛啊,你请我吃饭吧,或者你陪我在外面吃饭吧。洛犹豫许久却终于答应了。情人节就要到了,吃完饭她提出要帮洛去选巧克力。这只是个借口,她只是想和洛多待一会儿,她不想回家。莫小默,你真是个狡猾的丫头。她对自己说。他们一起选了玫瑰花的巧克力——莫小默付了钱。她对此很满意,她甚至很高兴洛没有带太多钱出来。那么,这份巧克力是她送的咯。洛还是像个孩子,他说小默啊,我不好意思拿回家,妈妈会说的。你带回去给我包好了送给她吧。小默装作责怪他没有诚意的样子,心里却很高兴。她用她最爱的红色包装纸和银白色彩带来包好巧克力。看起来那么温馨那么可爱。她甚至还特意挑选了适合他们个性的尾戒,用同样的包装纸包好。她很满意,她忍不住一次又一次拿出来欣赏。她很清楚,这些东西,都不属于她。它们将会抵达另一个女孩那里,精致的巧克力将溶化在那个女孩漂亮的嘴巴里,变成她身体里的热度。那一刻,女孩会深深想起洛,会为他微笑。她和洛都会戴上尾戒,她未必知道尾戒是莫小默挑的,但是她会更爱她的洛王子。
  莫小默是个傻丫头吗?莫小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莫小默,你只是太寂寞,不是真的喜欢他,更不会是爱。
  一切混乱,莫小默解释不了她做的一切。她应该这么做吗?她是这样来结束她所珍惜的暧昧吗?她做完她该做的了,那么一切就真的可以并且应该结束了。她找不到理由继续和他保持如此亲密的关系了。又一次,她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朋友。身体像被切割一样。她只能祝福他们。她不断地告诉自己,他们是最配的一对,他们应该在一起,必须在一起。这是一个极其合理极其自然的结果。
  两个月后,莫小默认识了林。对于莫小默,林不过是某个QQ群里突然冒出来的普通男人。或者说,那时候他只是个搞笑的大男孩。他和莫小默扯些无关紧要的轻松话题。他的语气总带着点调侃。所有的聊天轻松流畅,和他说话便忘掉了那些忧伤。隔着电脑,莫小默还是可以听到他爽朗的笑声,那便是她生活的安慰。然后渐渐习惯林的电话,习惯在电话里发脾气,习惯在电话里倾吐所有。那些压在心里的东西为什么在林那里全部倒出来了?真奇怪,如此地相信他,依赖他。“不要爱上我,我们不可能。隔着如此遥远的距离,不要谈什么感情了。”林是如此说的。莫小默牢牢地记下,遵守这道规则。那么,是亲密的朋友吧,是兄弟吧。可以随意开着不荤不素的玩笑,可以肆意胡扯,可以失掉对一些事的敏感,不会轻易觉得受到伤害。这样,就是幸福吧?
  是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那句玩笑一样的“亲爱的”就成了真的?暧昧的纸被轻轻捅破,紧贴在薄纸两边的手迫不及待地想要牵在一起。规则,就这样被毁掉。爱上了,控制不了自己。只有为距离叹息。
  你会到我身边来吗,林?
  小默,现在这么说并不现实。我很想在你身边,很想天天吻你,想牵着你的手不放开。可是我并没有这个能力。对不起……
  我觉得我们没有结局。
  你在害怕吗,林?
  对。我知道结局,但我不想放开你。
  那么继续下去吧。不要去想那个结局了。就这样在一起吧。
  就这样吧。
  深夜,广播里传来女主持柔和的声音。她说但愿她的节目会给在寒风中行走的人带来温暖。会吗?莫小默紧紧抱住自己。
  不管是被抛弃还是被深爱,始终都是一个人。她不过是黑夜里的一个影子,永远都只能寂寞地行走。也许,这是命运。
  时间迅速地蔓延,记忆成了碎片。然而每一个碎片里,都只有一个寂寞的女孩。碎掉的时光将她的身体切割,让她伤痕累累。
  属于她的幸福,到底会降临在哪个瞬间?
  且听风吟
                  华丽忧伤(8)
  城北旧事
  文/仇星
  小米粒的十里香
  我出生在城北地带最负盛名的街道马号街。能够开始独立记事的时候,我就能每天看到那个奇怪的男孩。他很特别,很吸引我。他奔跑起来就像一头豹子,野性而充满敌意。我亲眼看到过他一手扯掉一只麻雀的脖子。那还是一只初生的麻雀,它大概饿得一直叫妈妈,从树上掉了下来,被少年捡到。我一直在盯着他。他没有说话,眼睛温和地在笑,笑得又坏又帅。就这样没有任何前奏地把那只喳喳叫不停的小雀的脖子拧了下来。我记得这个少年是我的邻居。他叫小野,也许叫别的什么,不过我一直把他记成了“小野”。
  他的奶奶是一个胖胖的老太婆,是我们市检察院长的夫人。我叫她“邵奶奶”。她有很大很尖的嗓门,特别是站在自家门口呼喊小野名字的时候,那种穿透房门的声音让我深深地厌恶。我总想拿个塞子把她的喉咙堵住。我对她并没有恶意。我只是讨厌那种声音,它让我头疼。她几乎每天都要到我家来找我奶奶聊天。只要她一来,我就出门去。我觉得我的头又要爆炸了。她看见我就会露出她的笑容,像肉团里绽开了一个口子。其实还是蛮慈爱的。只是我不能忍受听到她那种咯咯咯咯不停的笑声。她看见我的时候从来不会叫我的名字“米旎”。她擅自给我取了个名字“小米粒”,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被人津津乐道。
  小米粒小米粒!你这个小东西!快叫奶奶!
  每次我仰起头看到她的嘴就会很慌张,特别是当她冲我张开它时,我总是奋力地扯着衣角,不让自己哭出来。我紧闭双眼,想象她那两排尖尖的牙齿把我咬碎,再碾上一碾,就像碾碎一粒米那样轻易。我害怕她。于是每次我看到她总是唯唯诺诺地小声叫着“少奶奶”。当时还只学过几个字的我总以为她是“少奶奶”,还暗自偷想,哪里有这样又老又胖的少奶奶啊!如果有,那时的我,一定像个任人宰割鱼肉的受气丫头。少年时代的我是那么的单薄瘦小声音尖薄,小到所有相关人物都能忆起马号街上的“小米粒”。
  我的祖父同样也很清瘦,看起来与我的祖母极不相称,我总感觉我祖母一只手就可以把祖父拎起来。祖父在民政局工作,有个一官半职。所以邵奶奶和我祖母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她们早晨起来结伴去晨练,然后去买菜,买回来再互赠对方几把不同的蔬菜,菜叶上清水含露,彰显了她们的友谊。尽管这种友谊的牢靠程度让人质疑。
  两家关系日益交好,后来在我们两家中间的那条窄小的空隙里,种下了一株植物。夏季会开出白色小花,味浓冽香,祖父告诉我它叫做“十里香”,能够香飘十里。每个打马号街上过的人都能闻到那种味道,忍不住地驻足,深吸几口气。这株植物就长在我家书房外,打开纱窗就扑面而来。后来我就养成了趴在窗台看书看植物的习惯。那种感觉真的好奇特,推开纱窗就有那么一种气息冲出来把你包裹在里面,闭上眼睛就感觉自己要飞起来了。我一直认为我的幻想和憧憬都开始于那里。但如果被祖母或妈妈看到的,就会招来一顿骂嚷。她们埋怨我把蚊虫放进屋子里来,会搅得夏夜的人不得安宁。
  十里香气伴随了我大半个童年,以至后来我离开这条街多年再回去的时候,还会闭上眼睛深吸几口气,怀念与幻想。尽管吸到的大多只是霉味。
  马号街潜伏在城北地带,这是一条久负盛名的老街。我想它年轻的时候,也许会有许多公子小姐之类的人们从这里打马而过。他们壮硕的骠马上大概都别着那么一只马号。或者或者,我们这条街上曾以出产马号为名。你也看出来了,我总是那么爱想象虚构胡思乱想。可你不知道,因为我的瘦小和沉默寡言,很容易被大家忽略忘记。有时他们饭都吃到一半了才会想起来“咦,小米粒呢?”。所以我只能让漫无边际的想象打发我所有的时光。
  从小到大,我忍受孤独,却异常害怕孤独。
                  华丽忧伤(9)
  我一直都渴望能有个哥哥,亲哥哥 。但我只有一个弟弟,他是大家的宠儿,于是我就更加地被遗忘了。一有机会,我就会去缠着妈妈说,妈妈,再给我生个哥哥吧。妈妈笑笑不说话,说得多了就不再理我了。我总在想,我可能不是一个会惹人喜欢疼爱的孩子。小孩子都是自私的。那时的小米粒总是时常感觉到不平衡。
  有一次,弟弟在摇篮上叼着奶瓶悠闲地喝奶,我站在边上看着他。越看越不舒服,顺手就把他的奶瓶夺过来,狠狠扔在地上,然后我也不跑就看着他哭。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次把家人惹怒了,而我倔犟执拗地说什么都不服软不低头。就那么倔着。而妈妈真正地生气了,直接关了我的禁闭,要我认错为止才放我出来。
  那是一间储藏室,隐隐地散发出一股汽油味和霉味。屋内漆黑一片,只透过窗棂洒了一地碎光。我抱着膝盖坐下,那是我第一次独自领受黑暗。我并不害怕。这比孤独要好受得多。突发异想地觉得那道门对我来说,仿佛就是往生之门。可惜这次还是妈妈失败了,最后她还是不忍心,把我放出来了。而我依然没有改掉这种死倔的个性,长大了依旧是这个姿态。倔犟得想让人提起来打一闷棍。
  小米粒的来历
  邵奶奶来到我家时的嗓门我想一定比过街卡车的余震要高得多。我的头又疼了。可每次我想夺门而逃的时候,她那臃肿的身材就把我堵在了门口,她简直有门那么宽。次数多了我也就不再挣扎了,我像是她鹰爪下的小鸡,再怎么挣扎也徒劳。“邵奶奶。”我低下头这么叫。叫完我就企图再从任何可乘的空隙窜走。有一次她突然把我抓住了,拎进了屋里。她手那么一提,我两脚就腾空了。把我拎到了弟弟的摇篮前,奶奶在给那小子喂奶。他乌黑透亮的眸子盯着我,流光溢彩,确实很漂亮。看见他我就有气,我别过脸不去看他。为照顾他,已经没人想带我玩了。爸妈没时间带我去公园玩,爷爷也忘记给我讲故事,而奶奶再也没陪我在下午时候站在门口等妈妈回家。我被这个小东西排挤了。
  邵奶奶逗他玩着还不忘抓着我。摇篮里的他悠然自得,邵奶奶和祖母望着他就笑得一脸灿烂。我觉得她们伤了我的心,我很委屈。她们不闻不问还继续调侃。
  邵奶奶问我,小米粒,你知道你怎么来的吗?
  我想那时我的表情一定是嫌恶的,我大声对她说,我是我爸爸妈妈生的!
  她对我神秘一笑,摇摇头,不是,你不是。
  那笑容诡异而真诚。
  我有点慌了,那我怎么来的?!
  她指着从墙外露出枝干的大树说,你刚生下来,你亲爸亲妈见你是个女孩就不要你了,有个黑漆漆的夜里,他们用三只老母鸡把你换给现在的爸妈了。
  我不相信这是我的来历,我喊,你骗人!
  她又笑了,我没骗人,就是我介绍的嘛!不信你问你奶奶。
  我转向奶奶,奶奶,是真的吗?
  摇篮里的那小子不老实起来,又尿了。奶奶慌忙起来给他换尿布,收拾床铺。看也没看我就点头了。
  我彻底慌了。怪不得他们老忘记我,原来我是换来的娃娃啊!那时我大概觉得心揪揪的,很疼。在邵奶奶去帮弟弟换尿布的时候,我顺势从她胳肢窝里拐了出去。
  我出门去了,向着离马号街五百米远的小清河走去。它其实是为水库放水而修建的市内环河。城北的孩子都爱往那里去,特别是夏季。妈妈从不让我去,她说那里淹死过人。这次,我偏要去。我想去找我的亲爸妈,离开原来的那个家,再多危险我也不怕。我以为只要沿着这条河就可以到达我的家。天就那么一直黑下去了,我同夜色一起在走。夜静得像瞳孔,我只听到自己在扑簌簌地掉泪。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我只知道,向前,再向前。可是那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一条环城河。就像你想的那样,我走了很久远最后却看到一片熟悉的风景。
                  华丽忧伤(10)
  我从小就是个缺心眼的人。这下,我也不知道往哪里去了。
  就是这时我看见了他。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是那个扯掉麻雀脑袋的少年小野。他坐在河岸的护栏上,手里捏着一片竹叶,不知道怎么就把它弄出了声响。这个就是我记忆里的呼哨。突然他好像发现了我,停止了声音。我慌张地跑到离他稍远一点的栏杆边上,紧紧握着它,装作看湖水。我感觉到他在向我走来,我缓缓闭上了眼睛。
  小米粒?!你怎么在这里?
  这句话让我欣喜又激动,我从没觉得小米粒这称呼如此可爱而好听。
  小野哥哥。我睁开了眼睛,看到高我半头的少年。
  一起回家吧。
  嗯。
  我跟在他身后,走过了摇曳的夜色。尽管他没有再说什么,可我总觉得他像个哥哥。这一路快得惊人,没走多久就看到家门了。他奶奶像往常一样站在门口等他回来。看到小野拖沓的影子,又张开了她的嘴,小野小野!现在才回来!快点走!走近了她才发现小野身后跟了个小小的我。小米粒小米粒!她又开始叫了。可我现在没心思回应她,我低头快步过了她家门,往我家走去。等等!我停住了,小野跑过来,跑到我面前。他高高地把那片竹叶递给了我。送给你。他没有看我,转头跑回家了。邵奶奶诧异地望了我们一眼。
  回到家里,他们还在忙着。忙着看电视忙着照顾小东西。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钻进了客厅。爷爷从报纸里探出两只眼睛,回来啦?
  他们居然都没有发现我出走过!我心里酸楚得想掉眼泪。
  不一会儿,妈妈想起我还没有吃饭,给我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荷包蛋面。我虎狼似的冲进了面里,那点小心思也被这碗面淹没了。毕竟当时我只是个屁大的孩子。这碗面之后,我心里又重新布满温情了。
  我把那个呼哨夹在了书房的《康熙字典》里。
  后来,我终于知道,我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再没有人能让我怀疑这点。
  雨水一样的年少时光
  也许因着十里香,也许因着妈妈的教育,我爱整天泡在书房里。就趴在那个窗台前,对着那一株异香的植物。从两排大书橱里抽出一本书,边查字典边看书。看累了就闭上眼睛冥想一会儿。雨水伴着香气充溢了我的大半个年少时光。
  我所在的那个城市雨水特别的丰厚。它们肆意地冲刷着我的年少时光。我们那里的雨水是冰冷的,砸在身上别样的疼。我不知道是雨水给我这样的性格还是与生俱来。在所有人的记忆里包括我自己,那个时期的米旎,是沉默寡言郁郁寡欢的,整天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样的孩子怎么能讨人喜欢?可是我总想起那个少年,就觉得他像雨水一样,极其湿润地来到了我的心里,温情而柔和。就像那时的雨水砸在瓦片上,清脆利落,亲昵地诉说着。米旎。米旎。这是不是幻听?
  植物、窗台、雨水、书,成为那个时代我最怀念的事物,它们是永存我心底最美好的独特风景。尽管有时它们令我优柔。我想以后我再也不会拥有这样的美好了。人们总是对逝去的事物无限赞美,因而在记忆里会把事实夸大或虚构。
  在我家门前有一棵大树,我也忘记是什么树了。它长得特别的茁壮魁梧。也许是因为我家以前那条忠心耿耿的狗被埋在下面作肥料的缘故。那是一条很悲惨的狗,我听爷爷说。它看家护院好几年,后来不知道被谁用一瓶滚烫的开水浇在了脑袋上,它就疯了。当时刚生下我不久,家里人怕疯癫的它会发疯伤到我,就找人把它勒死埋在树下了。这是一条伤痕累累的狗,每次听爷爷说起,我都会很心疼,我总以为这是我的责任。
  少年小野爱爬那棵树。他同样也不爱说话,爬上树丫就看着一处发呆。我觉得他会从我们两个人想象的空间与我相遇,这一点同样让我很兴奋。可我并不知道当时他不这么想。我曾有过那么多丰富的令人拍案叫绝的想象,这一个,大概是最白痴最简单的曲线运动了。
                  华丽忧伤(11)
  我有时会站在大树下,抱着它仰起脸,我不愿意多说话。即使说话,声音也小到跟自己讲话的程度。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我在注视他。也许有,可他把脸别过去了。马号街的男孩都这样,在那个时期,总要表现出自己对女孩的讨厌。
  有时邵奶奶出来看小野,她会叫他从树上下来带我一起玩。这时我就觉得她的声音也没有多么讨厌了。小野就极不情愿地下来了,拿眼睛瞄我。但是我的眼睛从没放松,死死地追随着他。
  在每个地方,有他出现的地方,就有我目光的追踪。树杈,矮墙根,环城河,马号街上任何一个少年出没的小巷。看到他的时候慌张但是又甜涩。他终于怒了,质问我为什么要一直看他。我没有说话,还是一直看着看着。我的脸涨得通红,可我就是不说话。面对他我就真的什么都讲不出来。
  小米粒!他叫了一声,拂袖而去了。
  之后我就像得了失语症,拒绝同别人讲话。就只趴在书房窗台,看雨水敲打瓦片,看那株日益葳蕤的植物。它一点都不像我。小米粒是一株伤心的植物,她没有如此强盛的生命力。
  妈妈总是这样说我:这个孩子,事情都放在心底。什么也不说,让人去猜她的心思。而长大后的弟弟与我截然相反。他能说会道,嘴巴甜死人。人人都爱他。有的时候,我看着他,都会觉得恍惚而迷惑。我觉得那时我也忍不住被他吸引了。
  我依旧还是那个被大家遗忘的人。只有当我冷不丁地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他们也才冷不丁地恍然大悟:哦,似乎还有小米粒的呀。我还是那个清清瘦瘦的样子,有时脸色会黄一些,这种病态瘦常会让别人以为家里人不给我饭吃。这种说法真的太不负责任了。
  我总记得我童年的底色,是灰白灰白的。像是阴隙里常年缺少阳光的植物,阴暗又带着尖刺。这是令人心痛的。一个人的童年就像是她身上的烙印,尽管压抑窒息,我也无意洗掉它。像早春的花,总要经受最寒冽寂寥的时光。若是没有这样的童年,我怎会长成这样尖锐暴戾的女子呢?
  我的童年也匆匆打马而过,在还没有上演什么精彩节目的时候,就草草收场了。快得好像一转身,那些时光就哗啦啦流掉了。
  长大之后,我也偶尔会回忆起童年时光,那些个雨水丰盈的地带。小时候热爱雨水,部分原因是它们把伙伴们都困在了家里,让别人看不到我的孤单。长大之后厌恶雨水,是因为它阻隔了我的青春年华。它们不再带给我好心情。唉,雨水啊,哗啦啦,就这样砸向了,我的胸口。
  还有谁会一缕一缕地追忆雨水一样的年少时光呢?
  伟大的友谊
  我对少年小野的围追堵截愈加强烈而肆无忌惮。一度使少年成为被马号街其他男孩揶揄的话题。每当我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时候,那群讨厌的男孩就对小野大喊起来,小米粒又来啦!我的脸又红了,可是我从不放弃对他的目光追踪。我的倔犟让我从来都不会想要逃走。我只是,只是想加入这样一个团体。
  当我走到他们身后的时候,他们又开始了一种哄笑的声音。我躲在树后面,背靠大树我开始觉得踏实了。当我回头看一眼他们在做什么的时候,我看到少年小野正向着我的方向走来。我赶快缩回了头,顿时手足无措起来。这时我才真正想要逃。
  我迈出第一步时感到肩膀被人抓住,然后我就被拎了起来。我转头看到是小野。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祖孙两个的招式都一样。不知从何而生的一股愤怒席卷了我。
  我说,放我下来。
  他放下了我,双手抱胸看着我。
  我的愤怒让我没有回避他的目光,我们直直对视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我决不认输。
  少年终于开口说话了。好吧,小米粒。你为什么总跟着我?
  我满眼疑惑。心说,我为什么总跟着你?难道你不知道吗?那么我们相遇的那个空间呢?
  我的一厢情愿愚蠢而不自知。
                  华丽忧伤(12)
  我还是僵持着,不肯说话。
  在远处围观的坏小子们不太满意这样僵持的效果。其中一个跑了过来对小野说了些什么,然后交给了他一样东西。
  我装作漠不关心,乜斜着他们的举动。
  小野走过来,笑了。笑得那么真诚。他说,伸开手。
  我被那抹笑蛊惑着伸开了手。我的手上多了一个红色的果子。色泽明丽而鲜嫩诱人。
  吃了它。小野说。吃了它以后就加入我们了。
  一种被组织信任的温暖情感迅速包围了我,瓦解了我。虽然没有痛哭流涕那么夸张,而我也足够被感动了。我点点头。拿起了红果就往嘴里送。
  而我因为投靠组织的热情太过浓烈直接一口就下去了。什么味道也没尝出来。我迅速擦了一下嘴巴,然后说,好了。
  他们脸上的表情似乎不太满意。怎么就一口吞下去了呢?马上他们又拿来了一个。依旧是作为头领的小野对我宣判:刚才那个你吃得太快了。慢慢品。小口小口地。
  我接过来,心里有种不祥的感觉。但是我还是若无其事地小口放进了嘴里。一口一口地。
  吃完啦,真好吃。哪里找到的啊?
  嗯?真的好吃吗?不会吧。
  是啊,真的很好吃呢。好甜呀。我冲他们吐了吐舌头。
  他们马上抱来了一堆。小野带头其他人也慢慢放进了嘴里。刚吃了第一口,他们就全部吐出来了。呸呸吐了几下,嘴里还是一股涩腻苦酸的味道。这果子不是一般的难吃,我吃第一口就感觉到了。他们的捉弄意味太过明显,于是我就给了他们一个漂亮的反击。
  小米粒!少年们明显被我的谎言激怒了。
  我撒腿就跑。跑得剧烈而执著。他们在后面喊,小米粒小米粒,别跑了!我们不追你啦!
  谁相信你们的鬼话。我飞快愉悦地穿梭在城北的小巷子里。这不像一场惊心动魄的追踪,而像一次轻松无比的逃亡。我跳上了矮墙,居高临下看他们是否追踪而来。
  我轻吁一口气稍稍安下心来。突然一只手抓住了我脚跟。我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惊慌挣扎之时我跌下了矮墙。矮墙下面是一片沙地,我就头冲下跌落了下去。当时疼痛的感觉我不太记得了。只记得我满脸是血伤口密布,大概很吓人,我没哭也没闹就只看着他。小野被我惊呆了,他傻坐着想不到应该做什么。后来那群少年全拥过来了。他们提醒小野应该送我去医院。小野马上理智起来,吩咐其中一个人跑到我家去报告,然后他抱起我就往医院冲。
  医生给我清理完伤口后发现额前有一条一寸长的口子需要马上缝制。小野一直陪在我身边,听到这些他紧张地看了看我。我安慰他道,没事没事。我的父母赶了过来,都被我的样子吓住了。问到事情起由的时候,小野刚想答话被我打断了。我告诉他们这是我自己爬墙踩滑了摔下来的。小野看着我沉默了。
  之后我的脸就被医生裹得像个木乃伊只剩两只眼。足足有一个多礼拜绷带解除,之后拆线。脸上的伤都已全好,没留下什么疤,算是未损朱颜。而额前的那块疤却消不掉了。从此以后我都以刘海覆额或者帽巾遮盖,对我来说也没什么。
  可是,我却因此赢得了少年们的友谊,特别是小野。从此以后他们就带着我一起混迹于城北地带了。我们爬铁路,走青苔路,爬树,抓鱼,巷战,钻进再往北的绿野。漫长的少年时光就这么被我们踩了过来。这是我少年时代最重要的伙伴。
  而那个威风凛凛的少年,他如此的洒脱狂放。我想,有一天,他一定会忘记当年目光死死追随他不肯放松的小女孩。
  马号街上的流莺
  我们还在城北的小巷子里随处穿梭时,突然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多了一些美容美发厅。这些外来的妹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领了马号街边的大多数门头店面。从外面看过去,大多数店面狭小拥挤灯光暧昧,外间和里间由珠帘隔开,而美容美发物品错落杂陈,甚至都寥寥无物。盛夏太阳倾覆整个城北大地的时候,这些从外地来的化着浓妆的姑娘们穿着少量衣物拿个马扎坐在店铺外面。路过行人纷纷侧目。马号街上的男人偷偷观望,而马号街的女人则暗暗切齿。他们对她们毫无办法。
                  华丽忧伤(13)
  长大后我才懂得这些女孩的定义是“流莺”。她们背井离乡来到这里打着美容美发的幌子做些别的买卖。而这些美容美发业的兴起随之带动了马号街的性保健品业的开放。霎时间,马号街成为了城北最恶名昭著的红灯区。在这条街上成长,不是什么好事情。我的家人俨然把这当成了一颗定时炸弹,他们不再允许我和小野一起到处乱晃,不允许我和她们有什么交流。我和小野坐不住的性格导致我们必然不会听信他们的教诲。只要偷空,我们就能钻出去。风华正茂的马号街,蕴涵了无数风流事。
  “温州阿玲洗头房”、“菲菲发屋”、“雨蝶洁面”“巧菱美发”这是我们两家附近的几家比较熟络抬头低头见的店铺。这位温州来的叫阿玲的姑娘小巧黑黝还带着无限柔媚,菲菲是个大大咧咧豪放的女孩,雨蝶是我们本地的姑娘,而巧菱是四川人身材长相都是标准的四川人,小巧乖巧温柔,看起来是她们之中年龄最大的。这些也许都不是她们的真名,她们无过无往地来到这里。相互间空闲的时候她们会坐在一起闲话家常或者聊聊昨天接待的客人之类的。这时一有客人来她们便立即抛下同伴招呼各自的买主去了。
  巧菱和其他女孩不太一样的地方在于早上起来的时候会为客人煎一个荷包蛋,她这一人性化的服务让客人感觉到宾至如归贴心的温暖。据说这是四川小姐的职业习惯。因此回头吃巧菱荷包蛋的客人总是不少。长久以来,都有一个中年男人来照顾巧菱的生意。巧菱在和其他姐妹谈论起这位客人时,不无得意地说,他最爱吃我的荷包蛋呢。
  这位巧菱租赁的正是我两家对面的房子,因此她常常会到邵家或我们家来找小野奶奶和我奶奶聊聊天或者借点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她们要我和小野叫她“巧菱姑姑”。邵奶奶对待巧菱的态度明显有点嫌恶,而我奶奶是碍于面子不太表现。其实她们内心里对于巧菱是居高临下又带着鄙夷,表面上对她不错却一直在向她探听她的过往。她们探听巧菱的时候,并不避讳我在场,也许她们以为我并不懂得那么多。于是从她闪烁断续的讲述中,我知道了:
  巧菱姑姑是四川人,她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个儿子。生了儿子以后就辞工在家专心带儿子。男人在配件厂做工养家,突然一天她男人被送了回来,已经昏迷了。他在做工的时候被机器伤到了腿,而老板说他是临时工不承担责任。于是她男人残废了以后她就被迫到外地来打工,然后就来到了这里。几乎一年才回去一次,每次回去都要很长时间才能让儿子熟悉自己。
  巧菱姑姑的经历让她们欷歔不已,而似乎这并不能让她的处境好多少,她心里似乎也明白这一点。但是在城北闷骚的夏季里,她除了坐在自家门前等待,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1997年的夏天,我小学毕业的这一年,马号街更是变得恶名昭著。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这群流莺。这个夏季的生意尤其不好。太阳近得好像随时都能砸下来,逼得人们透不过来气。我和小野已经不常出门了,有时搬个凳子坐到绿荫下。我们之间的方式还是常常不说话,各自想各自的事情,偶尔想起来几句才和对方说说。我喜欢这种方式。有时候,我们会什么也不说直接往各自家门冲,过一会儿再出来都是刚冲完澡湿漉漉的头发往下滴水。那会儿几乎所有人都说我像个小子。
  夏季里的姑娘们身上的衣物寥寥无几,她们有气无力地坐在门前阴凉下等待顾客。我和小野坐在对面默默无语。然而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有一个客人来找阿玲,他们进了屋子,关上了门。我们视若无睹,继续自己的事情。过了十分钟左右,过来了一个警察,大力地敲击着门窗,阿玲松散地打开门,警察就冲进去了。他们再次关上了门。最先出来的是那位客人,他一脸沮丧地骑车走了。然后警察先生和阿玲一同出来,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没再说什么话。警察先生递给阿玲一包东西,也骑车走了。阿玲懒洋洋地装进怀里。然后又坐到了门口。对姐妹们也一直缄口。后来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几次,人们就全明白了。这种与警合谋的恶性事件开始迅速蔓延在马号街的店子里。她们把客人招进屋以后,不一会儿警察来了,客人自得忍气吞声乖乖交罚款。之后警察与这些姑娘们做几几开。
                  华丽忧伤(14)
  在众多的参与者中只有巧菱没有参加。不知道是她在观望还是不想参与到这种事件中。事实证明,在马号街变为一条恶名昭著的烂街的时候,其他姑娘的生意一度非常惨淡。只有巧菱,还是一如既往地被众多客人念念不忘。毕竟在物欲横流无端是非的时代,一只荷包蛋可能就会让人觉得难能可贵。
  然而,一个闷热得难以透气的夜晚,我和小野从护城河乘凉回来离家还有段距离的时候,小野停住了,用臂弯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缝隙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那是巧菱的店子。从里面出来一个人,那个人我们再熟悉不过。我看到小野眼里被灼伤的难过,然而他很快气定神闲下来。他拉着我站到了一边。那个人,是小野的爸爸。
  我以为小野会有剧烈的反应,可他一直都不曾有反应,像从未发生过。我也守口如瓶着。只是我眼看着的小野,渐渐忧郁下去。我不知该如何帮他。这样的少年,他会觉得帮他是对他的同情。我突然憎恶起马号街来,它让我的少年变得消沉伤痛。我想小野的感受和我相同。马号街成为了我们心里的暗伤。
  这些流莺们在马号街上继续漂流着,马号街渐渐湮没了她们的出身。这些的这些,都会渐渐消失。
  暗战
  在马号街日益的变化中,我们也慢慢长大了。升了中学,我不能再像小时候跟在他身后,我们日渐疏远,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圈子。在学校见了面都只是腼腆地打个招呼就过去了。他比我高一个年级,身边还是一群跟随他的人,他有了一个猫一样的女友,瘦高个,紧身衣服,天天吊在他身边。这群少年们成为了校园里一股新的力量。小野似乎成为了他们的领头人。他比以前更加冷漠,他身上冷酷的气质常让人不自觉地发冷。有时候,我远远地看着他,我就觉得再也没有任何人能进入他的内心了。他离我的回忆越来越远了。
  这群少年凶狠野蛮毫无畏惧,成为城北的一股势力,他们以斗勇斗狠著称。小野现在的力量已不是拧断一只麻雀的脖子了,他现在的能量足以毁灭任何他不想看到的人。他任性狂妄不屈,已经是渐渐铸成的不可能被人改变的性格了。他晃荡在城北,别人慑于他的冷面或者他家族的势力,很少有人敢对他不尊重。除了那些原本牢牢占据在城北的另外一些势力。他们两股彼此不容,中间有过不少小摩擦,一直未成气候。但是已经越来越清晰的是,他们迟早要在城北的土地上进行一场胜者为王的势力割据战。
  从来就没有人知道小野在想什么。他跟我一样,从来不肯将心事吐露给别人。他有让人羡慕的家庭成长背景,该受到的教育一样都不少。可是为什么他会让自己沉在泥潭里,我想不通,他的家人也想不通。很久很久以后,当我真正脱离了那个年代时,我才想明白,也许对有的人来说,没有一种痛苦比得上心底的孤独。
  这天放学我跟往常一样独自走回家,没有想到小野会突然来找我。我们已经陌生了太久,彼此生活唯一还有交集的就是这条回家的路,这条街,这一直未变的城北地带。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远,但是我没有办法拉他一把。
  他坐在巷道的石阶上抽着烟。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小米粒,你怎么还是那么瘦?
  我在他身边坐下来。说吧,为什么来找我?
  你不知道吗?我要离开城北了。我终于要离开这条烂街了。
  我们有一会儿没说话,我不知道该讲些什么。我突然觉得,小野终于要从这些记忆里抽除了出去。从这条烂街,从这腐败发霉的城北里走出去了。剩下我,独自面对这沼泥般的记忆。
  要去哪里?我忍不住问他。
  爸爸调到省城去了,他们要我从那里去新加坡。
  嗯哪。挺好的,以后你不会再挣扎了。走出去啦。我欢快地讲着,我只是不想要情绪多么糟糕。
  你会记得我吗?
  我?当然会啦。我哪有那么健忘?那你呢?
                  华丽忧伤(15)
  我不会忘记你的。小野脸上有难以置信的认真。我想,我们以后还会见的。
  那好吧,我就算相信了。对于他的说法,我内心也不置可否。他离开这里就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天地任他驰,他是不会被任何困住脚步。
  我们又都不说话了,在石阶上慢慢流淌时光。小野抬起头突然拽了我一把,拉着我就往出口跑去。匆忙中我听到后面追赶的声音,还有一声声嘶吼叫嚣着小野的名字。跑到巷口的时候,前面冲出来一堆人堵在了巷口,后面追赶我们的人也停下了。那一刻,我觉得我们两个就像是大海上等待一同沉沦的海鸟,怎么飞也飞不到边。然而,小野他不这么想。
  他看了看前后的人群,然后说,黑格,别碰她。规矩你懂。
  黑格是这群人的首领,他们要进行的这场势力争端蓄势待发。他拨开人群走了出来,蔑视地看了我一眼,小野,你最近太狂妄了。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跟我指手画脚讲规矩?别以为你老子牛,你就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了!在城北,还没有你说话的份!
  黑格,你到底想怎样?
  我要让你知道在城北,谁是真正的……黑格的话还没说完,又有一群人从前后围了过来,我看清楚了,那些人都是小野的。
  嗬,小野,你这些手下消息还挺快的。那好,我们就来看看。他突然一拳就打向小野,小野倒下去的时候,腿踹中了黑格的肚子。两边的手下看到争斗已经开始了,各自也开始行动起来。我的耳边都是打斗的声音和叫喊。他们拿着砖头、戳刀、铁棍,这些都是群战最普遍的武器。小野和黑格的打斗最为激烈,可我一点也不担心他。他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我站在那里观战,怎么看都很多余。这时,不知道谁从后面踹了我一脚,我低呼一声就向前倾倒了。小野顾不上再和黑格打,赶忙过来接住我。黑格的戳刀迎过来了,而小野拿着棍的手正抱着我,那根戳刀就冲着我们砸下来了。我不敢再去看了。等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小野另外一只没有武器的胳膊挡在戳刀前。那根戳刀上的钉皮扎进了他的皮肉。戳刀拿出来以后,被戳中的地方皮开肉绽,我惊恐之至不敢再看,眼泪吧嗒吧嗒就下来了。
  黑格走过来,对着那个踹我的小子就是一脚。你他妈破了老子的规矩!还打女的?!
  他们都停住了手。黑格带着他们走了。走到小野跟前,他们低声说了些什么,谁都没有听清。
  我们搀着小野走到医院,给他包扎了一下。自始至终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小米粒,我终于还了你了。
  我内心感觉,仿佛随着这一次的还清,我们之间再也不会有瓜葛。
  小野伤好以后,他们家就着手搬家的事情了。那天下午,搬家公司运走了他们家大部分的行李以后,余晖下,小野拖着他长长的影子走出了马号街。他回头向我挥挥了手,然后轻松地跳上了车。卡车扬起的铺天灰尘中,我听到小野响亮地打了个口哨。还有那句没说出来的:我终于要离开这条烂街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条街一直都未有大变动。变的只是越来越多的店面和越来越多流连的人们。新城区建好以后,我家也搬到新城去了。对于马号街和城北,我没有留恋。对于我少年时代和其中出现的人们,我开始想尽力地遗忘。马号街和城北还停留在那里,它们也许不会消失。但是已与我无关。我也终于,离开这条烂街和发霉的城北了。马号街如今已经快要拆除,痕迹都不会再留下。
  之后,没有人会再叫我小米粒,小米粒被我永远地留在了那里。谁还会记得她呢。
  天使
  文/张佳玮
  如果那个女孩没有对他说话,也许他已数清了左侧衣袋里的硬币数,并开始寻找新的消遣——这一切在他回过头来后变得无关紧要。“对不起。”女孩说,随即在他身旁坐下。蓝色的羽绒衣摆和座位相擦时生出了一片落叶般的沙沙声。在指端轮转的硬币坠落下去,一枚与另一枚相撞,微不可闻的、只有蚂蚁和穴鼠能够听到的声响。他往车窗缩了一缩,远离那个女孩。他怕女孩听到他的心跳。
                  华丽忧伤(16)
  其实被她听到又如何?早非满怀羞涩偷望女生宿舍窗台的少年,一个出于勤俭持家习惯而挤公车的未老先衰者,为了打发时间而在秘密的暗袋里点数着硬币。若如此还要故作清纯,只会显得心虚与胆怯。他心安理得地允许自己的身体舒展,重踏上刚沦丧的疆域,将眼光转向窗外,显得自己满不在乎。不,满不在乎也许会显示出一种厚颜的衰老,一种由于习惯性的饥渴而乐于沾搭女孩身体边缘的奇妙癖好,就像那日日来敲打房门催要小区物业费的老太太,门牙之间那令人心生寒意的苍黄缝隙。不,既然身体已放好就不要再动了,不然只会显得刻意造作。不,不要再胡思乱想。不过是一个女孩。你在想什么?嘿,你在想什么?
  他倏然间发觉自己心绪依然保持着愉快,那不同于平时看到俏丽姑娘之后习惯性的欢悦。就像哭丧的脸庞抹上了脂粉,于情于理都不合。女孩的那一笑与“对不起”,甜而柔和,像泡了咖啡的奶油饼干——那令人发胖和安于逸乐的东西——她微笑的容颜像白莲花一样不断在他的记忆中开放,像涟漪般荡远。这是不对的。他又看了她一眼——矜持地,动作轻缓——的确,她很美,轮廓柔和,像被磨至圆头的铅笔所绘。公共汽车这一背景不适合她,她理应属于某个咖啡馆、某个剧院、某个博物馆,被那样柔和的灯光照耀,而非在此时,坐在南方冬季午后那阴郁凄凉、俨然一个怨妇表情般的冷漠阳光里。然而纵令如此,她柔和甜美的容颜仍然让人心情愉快。他将头扭转了回来。不,愉快是不必要的。还没有解决目前的问题,不应该感到愉快。因为一个漂亮女孩儿愉快,笑话。
  冬季的车厢像寒冷的水族馆,人们拥着海绵一样泡沫般的厚衣,默默无语地固定在位置上。树枝绘画着窗外的天色,像黑色的珊瑚……他将额靠在窗上,看到玻璃上映着自己的脸。俯视的倒影,带有怨恨神色的嘴唇。为什么怨恨?他努了努嘴,换了个表情,才发现无论如何做,倾斜的表情都显得富有嘲弄意味。超市、挂有世界地图的文具店、绿色的饰有国际象棋棋盘般地板的照相馆、有红色大象形滑梯的幼儿园,固定不动的脸后,流水逝川般挪动的背景。超现实主义电影。他想。想一想吧,想一些正经事。问题还未解决,愉快是不应当的。你不是小孩子了,想。想面对妻子你该怎么说?怎样微笑?怎样轻描淡写地对妻子家妖魔鬼怪叙述冲突的过程。像面试。像寒碜时期、穿着学生式运动鞋去寻求一份工作的面试,面对肥胖的老板勉强装出的兴趣,你必须抑制住厌恶。如今已经不厌恶了,如果对这种程度都表示厌恶,你只能生活在冰箱冷藏柜里。转弯,街角的商店摆放着女孩喜爱的玩具熊和风铃。风铃的声音。远了。女孩的脸。她睡着了。
  她睡着了?
  他回头才发现她已合上双眼。长长的睫毛随着车子的轻微颤抖律动着。一望即知其柔软的嘴唇无意识地轻微撅着,由于冬季的干涩和润唇膏的作用,有几道纸折似的微痕。粉红色的围巾裹住了嘴唇以下的部分,厚而圆的脖子像卡通片中畏寒的熊。发丝从脸侧垂下,被轻暖的呼吸偶尔吹起,让人代她脸上发痒。柔滑的脸儿,还没有不食人间烟火到电视护肤品广告的程度——那些模特儿的肌肤简直是微波炉壁——该有痘的地方也不出意外地有一片红色的痕迹,却并不妨碍肌肤本身的温润。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露出一角信封。明信片或者圣诞卡?男友?他没来由地感到一丝轻微的嫉妒。不能看了。不能看了。如此的窥视显然失礼。而如果她没有睡着,忽然睁眼的话会如何?又或者她出于害羞,故意装睡,势必更为不妙。
  他应当想起他的妻子,因为这可以避免他忘乎所以。然而某些新鲜的感触,某些甜蜜的况味使他觉得,再看几眼也不妨。是报复吗?是对悍妻的报复欲才决意在冬季的午后万物沉睡或凋零的时节,爱上一个甜蜜而圆润的女孩?理智一些吧,报复欲?你以为这是电影和小说。也许昨夜并不完美的睡眠使你神魂涣散(被肥皂剧、啤酒、放了太多香辣料的食品和电话搅碎的冬夜暖梦),也许妻子在电话里那似乎变温和了的声音使你兴奋(发觉原先设想的离婚不再板上钉钉),也许是分居以来不规律的生活使你以为自己又过上了单身生活(那种可以整夜打电子游戏把最后一枚硬币送给乞丐的生活)。你现在经历着人生的重要阶段,理智一些吧,报复欲!笑话。成年人理应有使生活有规律的自觉。谁说的?呃,太太,太太大人,等待我去劝回头的,对邻居哭红眼睛的太太大人。太太小生这厢有礼三拜九叩您就给笑一个如何?恶俗的小幽默,却可以引回女人的芳心。对这个姑娘有效?不。
                  华丽忧伤(17)
  六只麻雀站在电线上,像五线谱间的音符。它们下方是甜品店,红衣的圣诞老人在递发促销卡片。少年男女脸冻得像红色的苹果,在街上川流不息。只有他们不畏惧寒冷——而我这样的半老头——在社会体系的某个褶皱里栖息的穴鼠,不了解他们的热情所在。冬季,甜品。只会使我懒惰和发胖的东西,像大而无用的泡沫塑料。如果我活到七十岁并死去,我的肚脐将会被用来作蜡烛燃烧。他们会发现我的内脏充满脂肪,放在火上烤会发出滋滋的油香。“太恶心了。”谁说的?呃,是她,是老婆大人。打毛衣的老婆大人,将脚搁在温暖的拖鞋里打毛衣的老婆大人,抵制一切关于内脏的东西,包括放屁。“老婆大人您难道不放屁吗?”这句话憋了好久。我没有说出来。不,不要有怨气。你要去面对她,面对她的娘家人,面对那些探头探脑的邻居。你要微笑。
  他被玻璃窗上自己龇牙咧嘴的笑容吓了一跳。
  奇怪的轻浮,十足的玩偶。为何你会不断胡思乱想?因为你想掩盖自己已经心绪跳荡的事实?你本应该继续点数衣袋中的硬币——与之做伴的是发霉的电影票、曲折的纸钞,以及不知何处觅得的猫形邮票。何必强迫自己去想念妻子——那注定已是怨偶的,使你遭致离婚风险的,双臂紧抱随时会哭泣的,像只久饿的大猫样的女人——以及保持理智——如此平庸的生活你岂非已过了多年。仅仅因为一个美丽的女孩——她莫非真有如此美丽——你便如此蠢蠢欲动。你坐着公车所要去谋的岂非是那质朴的婚姻生活?像一个老男人一样吧,不要去触犯那些不该触犯的东西——妻子,结婚证书,家庭亲属关系,八爪鱼般的娘家人——仅仅满足于窥视这个女孩吧。你既非有德的君子又不是青涩的少年,你正适合窥视这个女孩。你不妨占一点便宜——等下了车,这一切便烟消云散。这是成年男人保持愉悦的方式:你必须随时向世界攫取一些什么,譬如美好。
  他转过头,开始认真打量那个女孩。她确实美得具有启发性——像他的某个中学同学,不,是另一个中学同学。一样果冻般柔润剔透的肌肤,一样毫无防备的睡姿。冬季午后的暖阳清冷如月,细密如丝,在她脸上掩映。抚一下吗?不,那样就真的成为老色狼了。中学同学,哪一个呢?那些一起在校长室拨弄地球仪、为铅笔裹上彩色画片、在花圃边折下芭蕉枝、身上洒的香水让地理老师打喷嚏的的女孩,哪一个呢?我莫非牵过哪一个的手,载过哪一个骑车回家?太太的交代材料。呃,扫兴。那时没有她,那时她在另一个城市的中学,戴着眼镜苦读数学题,对男生递来的纸条置若罔闻——且慢,这个细节是她说给我听的,难保不是她的自我吹嘘。她年轻时可有过魅力?可会有十五岁的男子对她充满兴趣?噢,我想不起她年轻时的样子了。每个男人必经的阶段。对妻子产生厌憎。那时的她?我真的不知道。那时这个女孩还在襁褓之中——他看一眼身旁的女孩——完全不知道十多年后她会被一个男人在车上窥视。摇篮,旋转的铃铛,欢笑,润肤露,棕色的玩具大脸猫,那想必是她的童年,有别于一个未老先衰者与他悍狠的妻子那让人渴望用刀划破的家庭气氛。不,不能再无休止地抨击妻子。从传统意义上而言——为何我如此厌恶这照本宣科的话语——她是个好妻子。拖鞋,毛衣的织针,从她母亲那里学来的怪味道的汤,她的化妆品。不,一个平凡的妻子配一个平凡的丈夫。这个城市里有一百万对如是的夫妇。你要学会对过度修饰的眉毛、色调退淡的唇膏、枯涩的皮肤和俗艳的布满怪异图案的外套表示宽容。他又一次转过头。美人,真的是美人。我像一个枯槁的老头,在踏进坟墓之前想吻一下牧羊女的光滑脚踝。蹩脚的比喻。那不是青春的甘露,那不是返老还童的良药。即使吻到了她的脚踝又如何,即使能够拥抱到她又如何?尖叫,公车里激于义愤者准时的包围,执法人员的问讯,证件呢?证件呢?丢人的照片上城市的晚报,被煲汤的主妇用以教训她们愚蠢的男人。妻子和她的父母会知道——她们什么都知道——然后用手指点戳我的额头。那是什么时候?这个动作曾经甜蜜过吗?是的,大学,田径场。长跑,我干呕着,被她微笑着点戳我的额头。嘲弄和讥笑。我居然爱上她了。是那时吗?不,要更早。辅导员点名。她站起来。不漂亮,但飒爽。衣领上挂着卡通树袋熊的佩饰,那在结婚前一天太太转赠与我的东西。
                  华丽忧伤(18)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青色外套衣领上的卡通树袋熊配饰——一只棕色的树袋熊,无辜的眼神——自嘲地笑了一笑。定情信物?一个老男人带来显得不无附庸风雅追悼青春之呆滞。濒临离婚却依然佩戴着她爱情的证明——那已被婚姻证明既无趣又无效的爱情。不。当我开始对这个女孩动心时,我之前的爱情岂非已经结束了吗?那枯死的、需要折辱一个男人的自尊去挽救的爱情,究竟有什么意义。我是个胡思乱想的人,不如您思虑周密,我的太太,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挽回?我已经坐上了公车——普通男人身份的象征——去执行挽回的任务——所有面临婚姻危机的被动方柔弱的表示。我的挽回可有什么意义?莫非失去她我便不快乐了?莫非失去婚姻我便会不快乐了?为何我依然能够感受到甜蜜?——他又看了一眼身旁的女孩,她睫毛的颤抖一如雨点轻打在树叶上的韵律,使他想起将他困在学校的周末黄昏之雨,想起某个女同学——究竟是哪一个?——对他倾诉父母离异时的泣声,以及他大胆放诸于那个女生腰际的手,想起在伞下某个女孩递来的淡紫色纸笺。可是我无法与你相爱,这位美女,这位天使。我是个懦夫,只有胆量在不违背大前提的条件下,在意识中背叛、扼杀、焚烧我那可怕的妻子。那可怕的妻子睡着时会有轻微的呼噜声。不,不要想那些扫兴的事。我知道你命中不属于我。好,如果这是命运,如果命运规定我们可以相爱,那么,请让我看到她的微笑。他想。在我下车之前,在我低声下气对妻子甜言蜜语之前,请你再给予我一点青春的甘露——请原谅我那耽于青春小说的庸俗头脑!——给予我一点美好的记忆吧。
  她依然睡着。
  他抬起了左手,胆怯地、甜蜜地、温婉地、殷勤地向女孩的脸伸过去。既然公共汽车依然在无聊的行驶,既然坐在海绵堆里的乘客依然像沉默于屋檐的麻雀,像陈列馆里的标本一样,远在另一个世界。那么,就请继续闭上眼睛。一下就好,让我的手指抚触到她的脸。她会惊叫吗?会像被乞丐玷污的公主一样将我踢倒吗?这无关紧要,我隔一会儿再去想它。一下就好,一下就能羽化成仙。我的手与我的全身将与你的脸颊一样白而柔软,长出带满羽毛的翅膀。羽毛拂动着,阳光穿透冬季的阴霾,普照在这个城市的上空。我将与你携手飞翔。我将永远不对你表白爱意,以免打破这缄默的美丽。一下就好,请你,睡美人,继续你的美梦。如果你要梦见王子与钻石,那就悉听尊便。我不是王子,我只是要……
  车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他的手随着震动划上了女孩的脸。女孩的睫毛震动了一下。他惊恐万状,忘了缩回手来,眼看着女孩将眼睁开,感觉到自己的手指背面定在女孩的脸上——冷冷的,仿佛一尾鱼的触感,他想——完全无法动弹。女孩向他看了一眼,表情困惑。一阵机械运动声,车门打开。女孩倏的站了起来——他的手指忽然就孤独地悬在了空气中,美人鱼的尾巴变成了泡沫一般的空虚——走向车门。喧嚷的语声,川流的人群。麻雀嘲弄似的聒噪声。他忽然间被扔在光天化日之下,身体像忽然干涸的水井一样没有了流动的欲望。皮鞋的粗重踏声。只属于成人世界的烟味。劝阻声。他的身旁空空如也,她的微笑不失时机地在他记忆里开始荡漾。“对不起。”她说。
  他趴上窗玻璃,她在令人怨恨的人群中穿插掩映,走向人行道。她的美没有因醒来而逊色。仿佛为了辨认方向,她站定了,将围巾拉了一下以遮蔽寒风,顾盼。在遇到他那穿越窗玻璃、充满渴念的目光时,她的眼神定了一下。
  没有要退避的意思。
  他相信他看到了她那被他长久注视的、如蜻蜓翅膀般颤抖的睫毛下的眼色,没有怨怼之意。他相信他看到她的嘴角微微勾起。
  她笑了。
  随即是车门闭上的声音。
  车子的发动像所有机械运动一样令人乏味,他不无厌恶的警觉身旁坐下了一个肥胖的老太太。应当提醒她这个座位不容亵渎吗?应该提醒她提起年高德韶的臀部,保留天使那白莲花般笑容的余影吗?不,不要冲动。他想,可是必须为左手找些事做。应该继续数硬币吗?这句话如同冷笑话。他把左手插进了口袋,但指端却没有去拈起硬币的渴望。手指。她的感触还在,虽然只是一瞬,短暂到不如花间的露珠落地,但他触到了她的美。年轻、丰盈、润泽、如画一般的美。就是那一瞬间,她的眼睛缓慢睁开,一如传说中妖魔培植的花朵开放,那一瞬间的光芒使他的记忆清晰无比。她是另一种奇妙的可能,另一种路程,那儿的路径开满了白色的莲花,以及黄昏的轻雨。
                  华丽忧伤(19)
  他朝窗外看了一眼,背景已经挪动。鸟群站在屋檐,像诵讽喻诗的教士。
  就此结束,忘记?
  不对。她就在身后,离他不远处。他们曾经如此接近,现在也并不远,触手可及。那又如何?妻子还在等待,三姑六婆还在等待,邻居还在等待,等待他自投罗网赴鸿门宴。不,那是生活的旧隧道。为什么要进去?只要朝司机怒吼,让车子停下,离开这空气污浊、仿佛巨大棺材的公共交通容器,跑向她的身边,看到她的微笑,以及并无怨怼之意的、澄澈的眼神——以此来对抗他平庸的生活,回答他的记忆,回答旧拖鞋与温暾暾的茶、漫长的毛线织物、喋喋不休的关于以往恋爱史的追问、对私人习惯的挑三拣四,以此来回答自己的怯懦与苟安,对自己的安于现状给予雷霆一般的回复。以缄默与温柔来重拾记忆,用巧合与冲动来构筑故事。这必然是命运,毋庸置疑。她的微笑已经给出了回答。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在一瞬间,她出现了,像火焰,像露珠,像黄昏骤然袭来让他无法归家的雨水。而此时,她正在远离他,他们正在被命运隔开,像被风吹散的凤仙花种。失去她?不。将她保留在记忆中,成为被遗忘的序列中之一员,在他老去之后——被妻子调教完生活习惯、记忆衰退、开始有口臭和消化不良——偶尔回忆时,作为某段邂逅而未遂的艳遇回忆的女孩?不,不!不要回忆妻子,一秒钟都不。是她,是她,是我的天使。她在后方,即将远离我。他必须立刻冲向司机,朝他怒吼,踢开车门,然后朝她奔去。
  是的,他应当叫住司机,要求司机开车门。司机表示抗议,不,那没有效果。他必将如愿以偿,这是命运,没有人能阻挡他去到她身边。他应当飞跑起来,让围巾飞扬。呵呵,请对这种愚蠢的肥皂剧效果表示宽容,因为他的想象力十分有限。也许会有意外呢?也许她和一个俊朗的男子正在一起絮语,也许他会发现她已迷失在人群里。噢,不会的。这是命运使然。上帝让她来拯救一个苦于平庸生活和呆板婚姻的男人,命运将注定她在某个街口被他遇到。他的手指熟悉她的脸颊。她的眼睛熟悉他的容貌。他们已经有了渊源,有了彼此细致的感触。
  他们相遇了。他会用出他那几近被妻子榨干的活跃语调与她对话。她会问到他的一切——由浅入深地,像一个女孩羞怯地吃完奶油后才对蛋糕下口。告诉她一切吗?瞒骗她吗?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们会在一起。他会告诉她他对她的爱意,一切事出突然,但她那并无怨怼之意的眼神显示出她会接受这一事实。他将会开始和她谈论音乐、电影和体育。他将会顺着她的言路去巧妙地奉承,于是她会微笑——这一切都会顺理成章地实现吧。他们在人行道上走着,像所有命运注定的伴侣一样甜蜜地微笑。这一切是否来得太快?不,他要告诉她,这是命运。他要一本正经地告诉她,她是天使,来拯救他这只迷途的羔羊。她会笑吗?还是会握住他的手,让手指抚触她的脸?
  他会和她一起指点着路旁的树,他们会看到前方,那让他们相遇的公车。像一个硕大的货物箱一样,乘客在拥挤着出入。他会指着它,向她微笑。他当然不能告诉她,他坐这辆公车所去向的目的。他的妻子,那些等待看他笑话的人,再见了!他会握起她的手,继续沿着人行道,在冬日午后水阴阴的阳光下行走。他们最初的爱情。他们的相逢。
  然后,听到街道转角处,巨大的爆炸声。
  两辆公车交叠着瘫痪在街角,冒出滚滚浓烟。窗玻璃被震得粉碎。爆炸之后的火焰熊熊燃烧。市民们尖叫着,躲避着,观望着。被撞倒的树砸穿了超市的窗,超市经理正在急急忙忙的指挥员工搬动物件。交通警察手足无措,笨拙地疏散人群,对通话机怒吼着地点。他会松开她的手,跑向现场。他会看到什么?人们挣扎着从公车的废墟里爬出来,鲜血流淌在街上。一个青色外套的男人努力地倾斜的车窗中爬出来,满身碎玻璃碴,满脸鲜血。这个男人将向她竭力地过来,仿佛知道他命不长久。他将看到这个男人企图吻她的脚,却在一次抽搐后失败了,一头栽倒在他周身流淌的鲜血中。男人的衣领上有一个棕色的物件,但随着男人的倒地抛了出去。他已不再能看清。
                  华丽忧伤(20)
  女孩和人行道上的行人一起停住了脚步,惊讶地着车祸现场。两辆公共汽车相撞,如此惊人的惨剧。人们议论纷纷,并小心翼翼地远离,以免新一轮突发的爆炸会殃及池鱼。车里有些肢体已经永远停滞了,但有一些却在缓慢地蠕动着——人群因为这些发现而呼喊着,却不知道如何上去帮忙。女孩望见一个血淋淋的男人——依稀还能看清他的青色外套——从车窗里爬了出来,扑落一地碎玻璃碴。他显然已失去了控制自己身体的能力,只有眼睛依然睁着,注视着她。他向她挣扎着爬来,此举使周围的人群发出了骚动。像任何一个女孩一样,她吓得退后两步,而就是这两步使那个男人无法吻到她的脚,便一头栽倒在地。如果警察事后对她详细问讯,也许她会回忆说,那个男人在几分钟前曾经与她在一列公车上邻座,并企图抚她的脸。她也许会承认说即使这个男人神情抑郁举止怪异,她都不觉得这个男人很讨厌。但在这个时刻,恐惧以及与死亡的近距离使她心神不定,以至于她只能注意到那个男人衣领上那经历车祸、爆炸与玻璃碴切割,依然完好如初的卡通树袋熊佩饰。
                  浮光掠影(1)
  惊蛰
  文/李晁
  一        

  山坡上的油菜花呈梯田渐次开放的时候,空气中充满了蜜蜂嗡嗡的声响,微辣的花香开始飘荡,在野猫井的上空,一阵清脆的哨声唤醒了沉睡中的山鹰。
  谷雨蹲在天井里为一只名叫咕噜的小狗洗澡,这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白色卷毛狗。它承袭了母亲大而圆的眼睛,可眼白过多。此刻,咕噜在盛满温水的铜盆里扑腾,卷发如同水藻舒展,爪子划过铜盆光滑的表面,划出一道极短的刺耳的金属声。
  门口站着一位姑娘,身着粉红色绸衣,乌黑的发辫搭在那件质地光滑的衣服上极其醒目,如同一条垂死之蛇。她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姿势僵硬。直到谷雨向她喊道,别看啦,进来帮我加点热水!
  姑娘转过身,满脸愁容。随着转身的力量,辫子被甩到了姑娘的胸前,于是她抓住辫子焦急地缠绕起来。
  谷雨仍然蹲在地上,他伸脚踢了一下空空的水壶,提醒说,姐,你快呀,咕噜都要感冒了。
  姑娘显然不耐烦地说,狗,狗,狗,就知道玩狗,你都要变成狗了。
  你才要变成狗呢。谷雨回敬道。 
  谷雨的姐姐叫白露,是彩虹街脾气最为古怪的女子。平日里,你怎么也见不到她,她一年四季蜗居在那座砖木结构的老楼里,外出的日子屈指可数。偶尔运气好的时候,你能从洞开的窗户里瞥见她的庐山真面目。
  那时候的彩虹街飘荡着一股烧煮沥青的味道,城市的街道正被那些散发浓烈气息的液体所覆盖。一到夏季,当温度骤然上升,空气中就飘荡起那股呛人的味道,它们来自城市的各个角落,带着无孔不入的力量钻进门窗紧闭的屋子,钻进你的鼻孔里。
  现在还是春天,雨水刚过,惊蛰还未到来,可空气中怎么就飘起了沥青的味道呢?
  白露坐在二楼的卧室里,屋里亮着一盏二十五瓦的白炽灯,她在灯下读书,昏黄的光线疲软地照在书页上,使得原本矮小的字体更加模糊,白露看了一会儿就倦了。正好这时候咕噜无知地跑了进来,用它眼白过多的眼睛看她,好像在思考为何她整天都愁眉苦脸?
  白露伸手摸了摸咕噜的头,赞叹道,咕噜,你可真干净。
  咕噜嘟囔了一句,随即就被白露抱在了怀里,她用指甲梳理着咕噜颇具外国情调的卷发,这使她想起了一些异国男子来,那些拥有一头迷人卷发的英俊青年都生活在小说里,离她遥远。于是白露说,咕噜,你要变成人该多好啊!
  咕噜叫了一声,仿佛是对白露的回答。
  白露的手已经伸进了咕噜的嘴里,她摩挲着咕噜数颗圆润如蓓蕾的嫩牙,说,多美的牙啊。咕噜。
  在白露把咕噜举至眼前想看清它有几颗牙时,谷雨闯了进来,质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在看咕噜的牙。白露用毫无感情的语调说。
  有什么好看的,它的牙迟早要长出来。谷雨从白露手中夺过咕噜,也朝它的嘴看,在确保咕噜安然无恙后才离开。
  白露的眼神开始像鱼一样在春雨绵绵的窗外游来游去。彩虹街水洼遍地,雨水落在屋顶的声音如同一簸箕蚕在啃食桑叶。打在玻璃上的雨形成了一条条蚯蚓状水线,白露用手顺着雨水坠落的方向画出弧度。
  她推开窗,雨倾斜着舞了进来,它们温柔地扑打白露的脸,于是一个短暂的笑容就浮现在白露的脸上。致使这个笑容如昙花般短暂的是从屋外跑来的谷雨。他从学校跑来,头顶着书包,朝楼上的白露喊道,姐,我没带钥匙,你把钥匙扔下来。
  白露朝楼下的弟弟看了看,说,我没有钥匙,我从来不带钥匙。
  谷雨又喊道,那你下楼给我开门啊!
  在谷雨的抱怨声中,白露矜持地转身离开,不是做姐姐的不关心弟弟,只是……
  白露不愿意出门。
  谷雨也习惯了下雨天没有人送伞。
                  浮光掠影(2)
  房间里回荡着一丝旧报纸的气味,因为绵绵春雨,老式木质家具也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梳妆镜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白露总开着那扇窗,湿气便源源不断地围绕着这间屋子,说出的话也能被湿气击落,变成水珠摔落在地。
  谷雨进来的时候,被阴冷的湿气激起了一个寒战,他对若有所思的白露说,你怎么不把窗户关上?雨都进来啦!
  白露叫谷雨不要多管闲事,她问道,你能把咕噜借我几晚上吗?
  谷雨疑惑地问,你要咕噜干什么?
  白露说,晚上很冷,我睡不着。
  谷雨理直气壮地说,你开着窗,当然冷啦!  
  虽然谷雨对姐姐有颇多不满,但还是把咕噜借给了她,可他不知道这一借,咕噜便永远属于白露了。
  白露搂着咕噜入睡,窗外的夜雨幽鸣已经平息。她抚弄着怀里的小狗,不时把手伸入它的口中,仔细摩挲那几颗洁白的牙,她发现这段时间以来咕噜的牙已经像拨节后的麦子,微微有些扎手了。
  白露说,咕噜,你长得太快了,长大了就不漂亮了,你知道吗?
  二
  随着雨季的结束,彩虹街迎来了一位外人,他自称是从五十里外的野猫井而来。众所周知,野猫井是一片莽莽森林。那里群山纵横,烟雾缭绕,以出产诸多名贵药材及奇珍野兽著称。
  男子出现在一个雾霭浓重的早晨,他背着一个白色的布包,布包在男子的背上极为突兀,远远看去,如同一个驼背之人。
  男子走入白露的视线中时,白露正抱着咕噜唱一首谁也听不懂的歌,歌词曲调皆由白露自编而成,当男子的叫卖声传入她的耳中时,白露的歌声戛然而止。
  男子用低沉的声音喊道,天麻,卖天麻了。
  白露对咕噜说,卖药材的人来了。
  咕噜随即嚷了一声,这一声使得男子停下了脚步,他站在街上朝白露望来,在看到白露面无表情的脸后又埋头而走。
  白露在这天目睹了男子在彩虹街的来往,从他背上依旧高耸的布包来看,他的药材仍然没人光顾。白露居高临下,男子倦怠的神情被她尽收眼底。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倔,彩虹街没人买你的东西,你不知道去别的地方啊!
  就在白露嘀咕的时候,男子顺势坐在了白露家的门槛上,布包被男子从背上摘了下来,放在脚边。男子似乎很疑惑,自言自语道,这么好的天麻都没人要,城里人太不识货了。
  白露听清了后面一句,嘴里的话脱口而出,谁不识你的货啦,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好货。
  男子惊讶地站了起来,把头仰起,满脸惊慌失措。他说,我没有说你。
  白露咯咯笑了起来,她被男子的傻气吸引了。她让男子进家来,说要看看布包里有什么药材。
  男子依旧带着疑惑走了进去,一天下来,他对所有人都不抱希望了。当白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仍然傻傻地站在屋里。
  白露说,除了天麻你还有什么?
  男子似乎没有听懂白露的话,愣在了那里,随即才恍然大悟般说,没有了,我只有天麻。
  白露让男子打开了他的布包,这才看见还沾着些许泥土的野生天麻。白露问,这就是你的天麻?
  男子回答说,才从山里挖来的,你要多少?
  白露皱了皱眉说,我不要,我要天麻干什么呀。
  男子急了,以为她看不上自己的天麻。男子说,你闻闻,这个味道只有野生天麻才有,这么好的天麻你们怎么都不要呢?
  白露凑近布包,轻轻吸了一口,随即拧起了眉头,白露说,怎么有股怪味?
  男子急忙解释,什么怪味?它本来就是这个味嘛。
  白露闭紧嘴巴,退后几步才说,我不要,你还是拿走吧!
  男子默默无言地看着白露,正好这个时候,咕噜从白露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它兴致勃勃地跑向了男子,在他的脚边嗅了嗅,又朝布包嗅了嗅,然后打了一个喷嚏。
                  浮光掠影(3)
  白露几乎喊叫起来,咕噜,过来。
  男子被白露的这声喊叫所惊吓,拎起布包就朝屋外走去。
  后来,当谷雨问起那包天麻是什么味道时,白露鄙夷地说,是股尿骚味。
  带尿骚味的天麻让白露对男子的印象极其恶劣,她似乎更相信那难闻的气味是从男子身上散发出来的。
  白露已经许多天没有见到那个卖天麻的男子了,就在白露即将忘记他时,男子又出现在彩虹街。这一次他没有背那个布包,而是用一根木棍挑着七只野兔。他的沿途叫卖使得彩虹街沸腾起来,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向男子询问价钱。
  白露抱着咕噜在窗边观望,她想,野兔有什么好吃的,一群乡巴佬。
  最近白露在为咕噜的事操心,咕噜的牙一天天长了出来,快有白露的指甲那么长了。它到吃肉的年龄了,可白露不愿意咕噜像其他野蛮狗那样吞食血腥的肉食,她仍然给她喂着米粉。
  所以当男子挑着野兔走过白露的窗前时,白露用手把咕噜的眼睛遮了起来,好像让它看见这么血腥的东西是种罪孽。
  就在这时,男子主动抬起了头,他向白露露出了一个缺乏诚意的笑容,他问,小姐,你要野兔吗?
  白露这才发现卖野兔的男子不是上次那个卖天麻的男子。于是白露挥了挥手说,不要,我恶心。
  三
  白露的计划在夏天来临时终于实施了。那时正是阳光肆虐、万物生长的季节,连咕噜这只卷毛狗也不例外。
  街道上年复一年飘拂着沥青沸腾的气味,它顽固地粘贴在空气中,人吸一口便头晕脑涨。白露在这个季节总是关闭门窗,把屋子尽可能地封闭起来,以减轻沥青味的入侵。
  咕噜似乎对沥青味感到兴奋,它躁动不安地用爪子刨门,企图夺门而走,可白露总把门关得死死的。她常在屋内给咕噜洗澡,用薄荷味的泡沫把咕噜裹起来,让它暂时忘记沥青那疯狂的味道。
  谷雨按照姐姐的吩咐买来了一瓷缸冰棍,他知道那是给咕噜解渴用的,他并不知道姐姐的醉翁之意。
  白露开始尝试除掉咕噜碍事的尖牙,她让咕噜口含冰棍,直到嘴巴麻木为止,然后,她用钳子把咕噜的牙一颗颗拔了出来,整个过程十分流畅,咕噜在毫无知觉下失去了全部的牙齿,它又只能喝白露调制的米粉了。
  当白露抚摩咕噜凹陷的牙床时,一种满足感像过电一般传遍了自己的身体,她颤抖起来。
  白露不知道这种颤抖将伴随自己一阵子。
  晚上,白露和咕噜搂在一起,沥青十分黏稠地随风潜入夜,它通过窗户的罅隙,钻进蚊帐细小的网眼,像一条毯子朝白露和咕噜缓缓盖上。
  白露被那滞重的味道反复熏醒,咕噜的口水滴在了她的锁骨上,又滑落到了乳房上,冰凉的液体洇湿了白露单薄的睡衣,白露索性解开衣襟,任咕噜的舌头在她的皮肤上游走。白露把咕噜的头往下按,于是咕噜的嘴巧妙地含住了白露的乳房,随着咕噜本性地吸吮,白露的颤抖就贯穿整夜了。
  彩虹街不分昼夜被热浪包围着,蝉在天井的某根木头上不知疲倦地鸣唱,咕噜有气无力地趴在荫翳中,朝绿色的青苔伸出长长的舌头。   
  白露倒在一把竹质躺椅里,手摇纸扇,一旁的收音机里传来流行歌曲千篇一律的旋律。谷雨从屋外跑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张汇款单,嘴里喊道,姐,爸寄钱来了。
  白露哼了一声,有气无力地说,正好电扇坏了,你拿去修吧。
  谷雨蹲下逗咕噜,可咕噜对前主人提不起兴趣,只是敷衍地摇了几下尾巴。谷雨说,真没劲。
  什么没劲?白露问道。
  什么都没劲。谷雨答道。
  白露看了看弟弟,弟弟已经是一个小伙子的样子了,短短的头发,轮廓分明的脸,桀骜不驯的眼神,像极了远走他乡的母亲。白露算了算,父母离婚已经六年了,当时谷雨还是一个青涩的少年,如同一枚尚未成熟的番石榴,结缀在彩虹街枯燥的岁月上。
                  浮光掠影(4)
  就在白露沉浸于往事之中,谷雨的声音从楼上传来,姐,电扇没坏,是停电啦。
  白露应了一声,算是回答。她想接着回忆一些过去的事情,可闷热的空气中又飘来一丝沥青的味道,这让她烦躁不安,她索性站了起来,大喊一声,咕噜,我们上楼去。

  四
  谷雨在这个夏天参加了一场全国性的考试——高考。在这之前的许多日子里,谷雨都埋头于书本中,白露看着那个日期的逐渐来临,心里一阵惆怅。她想,弟弟上大学就会离开这座小城了,而彩虹街将剩下她一个人。
  白露感到末日即将来临。
  那个日子果然很快来到了,弟弟顺利被一所外地大学录取,拿到通知书那天,白露正在屋内给咕噜洗澡。当谷雨兴奋地跑进来时,白露已经猜到了结局。
  谷雨说,姐,我考上了。
  白露擦干手中的泡沫,任咕噜在铜盆里扑腾,她握着通知书,看着那所大学的名字,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她一点也不嫉妒谷雨,只是觉得从此自己将孤苦无依了。
  白露过早地给谷雨收拾行李,在离开学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谷雨说,姐,不用这么早给我收拾,还早呢。
  白露的回答总让人琢磨不透,她说,这一天总会到来的。
  当那一天真正来临时,白露依旧收拾着谷雨的行李,生怕落下什么,她反复问谷雨,这些够用吗?姐心里乱得很,你帮姐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
  谷雨心酸地看着姐姐,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谷雨说,姐,够了。
  白露没有发现谷雨的悲伤,一味地翻看行李,她暗自嘀咕,够了吗?也许真的够了吧!
  谷雨离开那天,白露破天荒地走出了家门。那天暴雨倾盆,姐弟俩合打一把伞,雨点毫不留情地敲击伞面,砰然作响,就像多年以后谷雨作为摇滚青年敲打架子鼓时的情景。
  白露为了不让谷雨淋着雨,自己的半个肩膀露在了暴雨中。她把弟弟送上了远去的列车,临走时,谷雨隔着车窗对姐姐说,姐,你要多保重。
  那一刻,白露的眼泪如同决口的山洪,汹涌而出,相依为命的岁月如同列车远去的汽笛,又一次回荡在白露的胸前。
  可无论如何,谷雨是远去了。
  少了谷雨的老楼,寂静而又凋败。白露蜗居在二楼的房间,怀抱咕噜,彼此安慰。
  整个秋天,白露都蜷缩在老楼里,只有一位阿姨照顾她。白露不和任何人说话,对话只在她和咕噜间进行,咕噜的新牙一长出来,白露就盘算着日子,什么时候该给它拔牙了。
  谁也没有在意白露的生活,彩虹街在平庸中一如往常。白露再一次看见那个卖天麻的男子是一个秋晨,他提着一只木桶走在街上。这次他卖的是什么呢?
  他的沿街叫卖吸引了数个路人,他们站在街头讨价还价,最终有人买走了他的木桶,白露看见买走木桶的是中药铺的王老板。  
  男子空手走在彩虹街上,他的蜂蜜转眼间就被卖掉了,这让他始料未及,所以他的表情显得疑惑而又欣喜。他进了一家饭馆,随后又走了出来。他盲目地走在彩虹街上,在一家家商店前逛来逛去。
  最终,白露看见男子提着一口塑料袋,里面装满了零碎的物品。此刻,男子又走到了白露的窗下,他依然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白露在楼上咳嗽了一声,意思很明显,她想赶走来人。
  男子没有在意那声咳嗽,他甚至清点起自己的物品来,于是白露的咳嗽更加剧烈了,这阵怪异的咳嗽最终引起了男子的注意。他站了起来,朝白露仰望,小心翼翼地说,咳嗽这么厉害,该看医生啦!
  白露正好看清了男子的面容,轮廓分明,青色的胡楂在嘴角若隐若现,恍惚间,白露以为是谷雨站在楼下,于是迫不及待地喊了起来,谷雨。
  男子一脸疑惑,他问,你在喊我吗?我不是谷雨。
                  浮光掠影(5)
  白露这才看清楼下的男子。于是她脱口而出,你怎么还在这里?
  男子更加疑惑了,他又问,你认识我吗?
  白露没好气地回答,谁认识你啦。
  男子不说话了,他又蹲了下去。
  白露继续问,喂,卖药材的,这次你卖的是什么? 
  男子应声站了起来,他依旧采取了仰望的姿势,不过他朝后走了两步,使仰望不至于太累。他郑重其事地说,我不是卖药材的,我是养蜂人。
  养蜂人?你是养蜂人?白露略带讥讽地笑了起来,你明明是卖药材的,我还闻过你的天麻呢?
  男子解释说,我以前是卖药材的,但如今不卖了,我卖蜂蜜。
  白露问,蜂蜜,你的蜂蜜呢?
  男子见白露不敢置信便指着王家药铺说,都卖给药铺了。
  白露听他这么一说,兴致盎然,她问,你的帐篷?你的蜂箱呢?
  男子朝着身后虚无地指了一指,野猫井。他说。
  野猫井。白露念了一声,这个地名陌生而又神秘。她问,野猫井远吗?
  男子说,不远,五十里外就是了。
  于是白露的目光从男子身上离开,她睁大眼睛远眺,希望看见男子口中的野猫井,可远处永远是一团模糊的光影,那里乱云飞渡,雾气弥漫。正是这层难以逾越的雾霭使野猫井顿时成了一个神圣的地方。白露想象那里野花遍地,蜜蜂云集,山坡像被涂了颜料那么鲜艳,空气中仿佛飘起了一阵微辣的花香。据男子说,几个月后就可以赶油菜花的花期了,等油菜花期一过,就要去赶紫云英的花期了。
  男子的话一直在白露耳边回响,勾起了白露作为少女的爱花情结。男子走后,白露的思维还停留在那片姹紫嫣红中,她仿佛看到自己徜徉在花海里的模样。
  五
  萧瑟的秋风吹跑了那股形影不离的沥青味,也吹掉了彩虹街所有的树叶,白露依旧搂着咕噜入睡,咕噜的牙床上像镶嵌珍珠一般布满了数颗圆润的新牙,白露反复摩挲着,把咕噜搂在胸前……  
  冬天措手不及地来临,寒风在彩虹街上回旋。白露盘算着两个男子到来的日子,她抱着咕噜说,咕噜,我们到底和谁走?
  咕噜叫了两声,白露猜测说,谷雨?
  咕噜又叫了两声,白露说,那个男人?
  咕噜不再叫了。
  六
  当谷雨回到小城时,姐姐已经消失了,连同那座老楼,从彩虹街永远地抹去了。老楼毁于一次大火,人们仍能清晰地回忆起那场大火的情景。据说当时正是傍晚,火光一下子就从天井里冒了出来,如同一只探头的怪兽,瞬间舔破了天空,使得天边出现了火烧云的壮丽景象。
  人们说没有任何呼喊声从楼里传来,但也有一部分人十分肯定地说,老楼里传来了狗的狂吠。对此人们争执不下,因为当大火熄灭,废墟里什么也没有,既没有人的残骸,也没有狗的尸体。
  人们对此疑惑不解,他们仍在思考这个问题:白露哪里去了?咕噜哪里去了?
  终于有人说,其实白露和咕噜早就走了,是跟一位从野猫井来的男子。
  这些传闻里,谷雨相信了最后一种。他曾去过野猫井,可除了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及空中盘旋的山鹰,什么印象也没有留下。谷雨对着莽莽群山喊了起来,姐姐,你在吗?
  姐,姐,你,在,吗?
  回声一直延宕,始终没有另一个声音出来回答谷雨的问题,谷雨落寞地离开,这一天恰好是惊蛰。
  当父亲遇上母亲
  文/商华鸽
  母亲二十一岁那年从云南来到河南,来到父亲的家。   
  是父亲开着一辆老解放牌货车去接她来的。车轮子一公里一公里地轱辘到云南,又一公里一公里厚厚实实地轱辘回来。父亲在去云南之前,在村里李爷那儿筹了二百多块钱,全买了鞭炮。于是,十九年前,有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脆脆亮亮地从云南一路不绝响到了河南。              
                  浮光掠影(6)
  我时常想,那绵延一千多公里的鞭炮声,是我灵魂深处最动听、最深重的音乐。                  
  父亲的一生坎坷多舛。小的时候家里不是一般的穷,父亲说他小时候吃得最多的东西不是红薯面,是苦。苦难在他的名字上也留下了烙印,他叫湘,因为他是在湖南逃荒的路上出生的。 
  但他是个汉子,无论多大的苦难都被他踩在了粗大的脚掌下。他的鞋子是四十四码的,身躯是弱不禁风的,在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后来被家乡的夕阳镀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金色,他开始变得硬朗,肌肉也结实起来。                  
  人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是能按自己的活法儿活——这是最大的惬意。父亲说。          
  我听爷爷说,在那动乱的十年里,父亲因为倔着性子不肯抓了狗屎往他高中老师的嘴里塞,而被红卫兵——他的同班同学拿了狗屎砸在了他的头上,他仍不屈,夜里挖了两块红薯烤熟了给老师当饭;大学毕业后,父亲没有按着分配的工作到乡政府去上班,原因只是他不想整日坐在办公室里发呆喝茶看报纸再发呆——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          
  父亲坚持回家务农,他想自己干出点名堂。奶奶因为这事气得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                  
  两年后的一天,爷爷的一个把兄弟李爷从县城回乡,开了一辆212吉普。那年月吉普车还是个罕物,看得村子里的小伙子大老爷们眼神都直耿耿的。      
  父亲经不住几个农伴的怂恿,偷拿了车钥匙,凭着自己大学里学机械制造提供的虚胆,打开了吉普车的车门。      
  李爷发现车钥匙不见的时候,父亲正在车上急得手忙脚乱——他不知怎么让车停下来!车快要撞到麦场边的那棵歪脖柳树了,父亲眼一闭,一脚踩了下去——他没有踩到油门——很幸运,车停了下来。闻讯赶来的李爷赶忙上前熄了火,将父亲从头到脚摸了一遍。还好,没伤着。     
  行,是个苗儿!跟我学开车吧!总比在家待着强。李爷说。
  父亲神差鬼使答应了,他觉得握方向盘比握锄头要有意思得多。爷爷想了想也勉强同意了,只是奶奶有些担心:开车可是玩命!命敢随便玩?!        
  到城里,腰杆子要直。临走时爷爷告诫父亲。      
  父亲说,嗯。

  父亲跟着李爷进城学开车,就像老天早已安排停当了似的。因为他不学开车,是不大可能去云南的。后来才知道,李爷这么做是想让父亲接他的班、做他的女婿哩!李爷是县里水泥厂的书记,每天都会有几十、数百吨的货经过他手。可他偏又是个嗜酒如命的人,有几次正喝得酗的时候攥了发票就往厕所奔,父亲总是从他手中把货票要回,又递给他手纸。父亲小心地帮他打理好各方面的事,做生产日志算账甚至在厂里作的报告都是父亲的笔杆子写出来的。父亲成了李爷面前的红人,那时候父亲若打拐几吨货根本没有人知道,但他没有,他的腰杆子很直。后来,李爷认父亲做了干儿子。这是后话。                  
  那是水泥厂联系的一批货,要送到昆明。李爷估摸着父亲开车已经熟稔,让他第一次跑了长途。车队由五辆老解放组成。那是1982年4月。父亲说。
  冥冥中,天注定:父亲当不成李爷的女婿!      
  他在云南遇见了母亲哩!                  
  跑长途的司机都知道,遭罪,受累,一不小心把货跑丢了还要自己兜着。一趟车跑下来,不掉个三五斤肉都不可能。两年的农活使得父亲身板强壮,而且他有着记路的本事,甭管哪条国道哪座高架桥,走过一趟,怎么也忘不了,这对于一个车队无疑是很重要的——以至于这趟车回来时,车队的叔叔们都管父亲叫“老马”,因为有一句老话叫做“老马识途”。有父亲在,车队少走了很多冤枉路。可父亲第一次出车,就出了件大事!    
                  浮光掠影(7)
  一路上风餐露宿,出河南,进湖北,过长江,到云南,跑到昆明的那晚天已黢黑,车队就在市东的一个停车场驻扎下来,只等着天亮交货。几天几夜没合眼了,司机们扒了几口饭泡了泡脚就都斜歪着身子倒在了床上。父亲还得在夜里看着货,怕被盗。不巧那晚又有一疙瘩黑云压住了昆明,豆大的雨珠开始盆倾瓢泼。父亲裹了床褥子蹲在屋檐下,冷、困、乏,还要冒着雨查看遮盖水泥的帆布篷是不是破损,水泥是不是沾了雨水。
  就这样风吹雨打。                  
  大概是夜里三点多钟,父亲起身如厕,突然发现有个五六十岁的老人被绑在了厕所旁的电线杆上!嘴被布条塞着,脸色紫青,嘴唇肿胀。父亲忙把绳子松了,将他抱回了屋。老人的大腿上被扎了两刀。父亲忙叫醒了车队的人,顾不上看护水泥,将老人送到市区的医院。                
  抢救持续了一天一夜。            
  恩人……那老人醒过来后,嘴里吐出这两个字。     
  父亲见他醒了,对着他打了两个喷嚏,然后眼睛发黑,一头栽在地上——他已有四天四夜没有合眼,发了高烧。
  警察很快抓获了作案的人,他抢了老人的几百元钱以及一些金银饰品。            
  老人的家人知道后匆匆赶到了医院。          
  那是父亲第一次见到母亲——那老人的女儿。
  父亲清晰地记得他睁眼时的情景,那记忆仍光鲜如昨。散放清香的栀子花在窗外正开得热闹,有不知名的鸟儿从天上飞过,不时洒下来几声脆亮亮的叫,少有的晴天,温柔的阳光毫不吝啬,将病房照得通亮、暖和。眸子里的那个身影就端坐在自己面前,端着炖好的鱼汤等着喂自己,香气狠命地往鼻孔里钻。
  父亲发了呆。过了一分多钟,父亲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可,心弦已被拨动。      
  父亲说那段躺在病房里的日子是他最深重的记忆。    
  那年父亲二十六岁。母亲二十整。                  
  父亲的烧日渐退去,李爷已拍了好几次电报,追问着为什么还不返程。车队动身的前一天晚上,父亲铁塔般的身躯跪在老人的床前,说,我要娶兰子。兰子是母亲的名。
  老人惊得半晌发不出声。    
  他将母亲叫到床前,抚着母亲的脸:兰囡,你,你听见了?
  嗯。母亲答应的时候满脸彤云。          
  好!我家兰囡有眼力,我答应!哈哈……外公笑得嘴角已到了耳朵的位置。          
  那时候外婆还不同意,毕竟相隔太远了,母亲又是外婆家唯一的孩子,而且,外婆有些嫌父亲的穷。          
  穷?!我不信他能穷一辈子!错不了!我看人错不了!外公说。               
  外婆也默默答应了。                  
  母亲家在云南一个叫双柏的地方,山清水秀。当时还未完全开放,绿树茂草填满了人眼。热带雨林中的野果长了落,落了长,千年累积的果泥有一尺多深,踩上去软沓沓的。潺湲不止的江水像一条围巾绕过双柏。母亲就是枕着这条围巾在云南双柏的迷蒙烟雨中长大的。         
  父亲要走了,母亲穿上了一整套民族的银饰,浑身上下银光闪闪,走动时会发出悦耳的撞击。母亲亲手用江里产的七星鱼炖了一钵鱼汤,看着父亲一口紧一口地喝下。直到几年后,母亲才告诉父亲,七星鱼体内只有一根刺,堡七星汤是云南双柏的少女向心上人表白的方式。父亲从脖子上解下自己干农活时擦汗使的一条白羊肚手巾,系在母亲的手腕上。          
  父亲对母亲说,兰子,等我回来接你。                  
                  浮光掠影(8)
  父亲赶回河南的时候,李爷正和爷爷商量着让父亲做他的女婿。父亲向他们说明了态度,车队的叔叔们也跟着帮腔。
  李爷蹲在地上抽了半天烟,又站起来跺了跺脚,说,也罢!我没这个福气。          
  李爷认父亲做了干儿子。          
  爷爷知道父亲的牛脾气,压根儿没说什么,只是去村里的销售点拎了两瓶二锅头,把自己灌了一通。只是奶奶埋怨着,湘娃,你好歹也要拿张相片让俺瞅瞅呀……          
  一年后,父亲从李爷那儿借了二百多块钱,一个人和四个车轮子直奔云南。                  
  母亲一路上都穿着那套漂亮的银饰——那是母亲的嫁妆,头上盖着一块红纱巾,鲜艳艳的色彩将驾驶室盛得满满当当,又溢到窗外。没有喧天的唢呐,没有迎送的队伍,有的只是两个人,父亲和母亲。三日三夜的车程,他们一起聆听那连绵不绝又略显单调的鞭炮声,一起见证车轮子碾过的千余公里的尺尺寸寸。
  父亲成了十里八乡的名人。谁都知道,他从云南娶回了母亲!是从遥远的云南!          
  家里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张中国地图,上面有一条连接云南双柏与河南平顶山的红线,红红艳艳的,耀眼。
  它已经悬挂了十九年,它还要悬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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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概念作文获奖者十年精华范本:飞扬》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节:作者介绍(1)

    作者介绍

    滕洋,网名短短。1985年10月出生,天秤座。女,现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立志为中国电影事业或者文学事业添砖加瓦。喜欢独立坚强的漂亮女性。文字风格多变,执著于小说的故事情节。在《萌芽》《布老虎青春文学》《少女》等发表文章。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胡婧慧,笔名猫七七,女,1988年春季的一个雨天生于安徽安庆长江中的一个小岛,自己管那岛叫桃花岛。喜欢新鲜事物和传统生活。喜欢古朴真实的东西,喜欢阳光,喜欢唱歌,喜欢躺在草地上睡觉,喜欢自在随性的生活。2003年开始在《少年文艺》等刊物发表文章,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项雨甜,女,80年代出生,现居上海。获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七、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小饭,原名范继祖,网名石普。男,1982年4月出生于上海康桥,牧羊座。2004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出版有《不羁的天空》《我的秃头老师》《毒药神童》《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蚂蚁蚂蚁》《爱近杀》等。现居上海。获第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潇,1986年生,女,北京人,就读于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胡琦辰,笔名古越,交友广泛,喜欢安静看书听音乐。对追求的事情会很坚持,其他的事情则很随意。对事物比较冷静。特别喜欢淘换打口CD,青睐古典乐与轻音乐。期望能静下心来写点东西。喜欢的音乐家:巴赫、莫扎特、久石让;喜欢的器乐:长笛、钢琴、大提琴。喜欢文艺片,喜欢宫崎骏,偏爱吕克·贝松,认为岩井俊二的电影色彩十分漂亮,喜爱苏东坡。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吴建雄,1984年7月20日生,现居北京。巨蟹座。热爱文字,沉溺贫穷。广告策划,插画师。已出版个人图文小说集《你必须美好》《葵花朵朵》、长篇心理悬疑小说《猫》、国学读本《人间庄子》等。获2004年冰心文学奖,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邓若虚,女,1988年生于广东,现就读于天津商业大学英语系。12岁开始写作,在《青年作家》《萌芽》《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发表文章。2005年被授予"百名少年作家"称号,2006年入围中国十大80后作家排行榜(女榜)。获第五、六届"少年作家杯"作文大赛一等奖,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卫东,网名周语,1983年生,现居北京。在《萌芽》《青年文学》等发表文章,出版有散文集《指尖流水》。获第四届、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范书铭,男,80年代生,重庆文艺青年,在《萌芽》《青年文学》等发表文章。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2节:作者介绍(2)

    张雨涵,网名落草为灯。女,1985年生,苏北人。现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兼具北方人的豪迈和南方人的柔情。匪气荡然,妇道犹存。在《萌芽》等杂志发表文章。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玥,女,笔名流月。1989年11月生于浙江金华。喜欢读书写作。喜欢胡思乱想。喜欢安静地坐着。喜欢热闹地活着。喜欢冲自己傻笑。喜欢执著地做一件事。也喜欢偶尔开开小差。喜欢农民工的小孩们注视着自己的大眼睛。在《萌芽》《读写月报》等发表文章。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朴九月,本名蓝回春。生于广西,不会说壮语的壮族姑娘,现居北京。极度迷恋非主流音乐。在《青年文学》《布老虎青春文学》《非音乐》《0086》等发表文章。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王晓虹,山东人,现于北京大学攻读理学博士学位,曾出版个人文集《夏天以后的以后》,有长篇小说《柠静夏恋》《蓝色樱花》即将出版。获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水格,1981年出生。新生代青春小说作家。出版短篇小说集《十七楼的男孩》,长篇小说《一个人的海市蜃楼》《半旗》《隔着栅栏的爱情》《青耳》《刻在树上的结夏》《逆光》等。被媒体评为"80后五才子"之一。获第四、五、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甘世佳,笔名乱世佳人。男。1982年12月生于上海,射手座。2001届高考历史单科状元,文科探花,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中文自修》编辑,广告公司老板,策划公司的CEO,拥有两个个人工作室,出版有《十七岁开始苍老》《道明寺》等。现居住在上海。获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李海洋,网名死胖子,1985年生,出版有长篇小说《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和《乱世之殇》。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马中才,网名马萧萧。出生于湖南,目前就读广西大学。高中时担任校文学社社长,大一开始在《萌芽》等发表文章。出版有长篇小说《黄了青梅》《我的秀秀姐》《黄了青梅》等,广受好评。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3节:双生 文/滕洋(1)

    第1章且听风吟

    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聆听着这思乡的声音。

    双生

    文/滕洋

    佘有盈坐在位子上,看密山稳稳走上台去,眼里笑意盈盈。

    今晚,我有个重大决定要宣布,密山对着麦克说。

    有盈仿佛看见自己无名指套钻石指环,喜由心生,多年煎熬,最终修成正果。

    那程宽若看见这一幕,不知作何感想。

    佘有盈见到程宽若第一眼自是欢喜,由内而生的喜欢,仿佛一早便已认得,没有相见恨晚,像是早晨刚在巷口分手,现在又在课堂上见到。老师插程宽若到佘有盈的小组,有盈主动将身边空位让给这个转校生,宽若施施然走来,两条细瘦的胳膊从校服宽大短袖里摆荡出来,干净的格子裙,窄球鞋。有盈又是喜欢:心心念念想要做这样干净的细瘦女子多年,却只落得个珠圆玉润,如今多得程宽若,即便自己不是她那样好看的女子,看着她,也是得偿想象的吧。

    某些人,生来注定是要做朋友的。程宽若如是想,她转来C校本是不得以。

    宽若父母在国外,又像小孩子一样惧怕自己的孩子:当年那样年轻的一对璧人儿,结婚出国如同小孩子扮家家酒,某日突然多了一个孩子,手足无措连奶粉和麦片都常常搞错,无奈直接加急回国,交给外婆照管,这一照管就是十几年,到孩子出落成大方少女,他们得意之余,竟无半点歉疚,只这一个女儿,想是国外打拼多年的财产都予了她,还不足么?

    外婆爱烧冬瓜蟹子汤,某日买小蟹子时突然晕倒在菜场,是血栓,送进医院一病不起。那一对中年夫妇回国打理,看着老妇少女,又有些不自在的矜持,想了想孩子还是不能带走,留在国内也蛮好,于是老妇送到最贵的英国人医院,孩子送到最贵的寄宿学校,扪心自问还是无歉疚。

    程宽若照顾外婆只是忙碌,管不得这对中年男女站在外婆床前只是无措,优雅女人挽一个光滑的髻,偶尔想起就弱弱问病榻上老妇一声,妈妈你要不要喝水。外婆不懂回答,程宽若淡淡看母亲一眼,从保温桶里倒些水到消毒纱布上,给外婆润润嘴唇。中年女人讪讪地笑,宽若你最懂得外婆了。

    后这一对中年男女十指相扣,飞回另一个时区去,宽若机场送行,竟是没有泪水,三人寒暄如普通朋友,中年男子审慎拍宽若的肩膀,要好啊。宽若郑重点头,中年女子搂过宽若落两滴泪水,好好照顾外婆,我们会寄钱回来。宽若还是郑重点头,中年女子拭过泪水,又与丈夫十指紧扣。宽若看着两人如初恋一般去登机,错觉他们这十几年并无成长,而自己也不是谁的女儿。

    只是,这一对男女归国带来的转学还是即刻应许了。宽若本不是热络交际的女孩,常年同外婆一起生活,安静惯了,碰见新的环境新的人,怕是未必,但交际障碍还是有。有盈这样的热情,让宽若心生温暖,乐意将她当了自己新的朋友。后来就有了两个半大女孩日日趴在课桌上热闹的说话,宽若本不善谈,有盈却极喜交流,将自己心底里的故事全都说给宽若听。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4节:双生 文/滕洋(2)

    有盈是有钱人家的女儿,父母中年得子很是宠爱,那天是月盈,笃信兆头好彩的父亲便取了"有盈"这个名字,盈是谐了"赢"的音,只是这个名字倒也别致。父亲为她专门成立慈善基金,救助孤残女童。有盈便是这样众星捧月地长大,许是见多了雍容华贵的大家闺秀,有盈骨子里独对细瘦平和的女孩有好感,自己为成为那样一个,也曾节食闭口,但天生的骨骼问题,胖是不胖,还是有些肉的,让人一看便觉圆润可爱,应了她的名字。节食并未让她细瘦起来,整个人如同病了一样的没有精神,于是作罢。那日见了宽若,觉得应了心中所想完美女孩的形象,便惜怜起来,这是怎样好看的一个人儿啊。加上宽若性格温敦,两人坐同桌马上变成私密的朋友。

    有盈身上少有骄纵长大女孩的骄娇气质。人要强,样样都要争抢的性格,倒像是出身卑微要靠争抢上位的身世惨淡少女。宽若看着有盈辛苦维持女生第一的名次有时苦得掉出泪来,再看她为一个学生会主席的竞选忙得累出病来,心里是疼惜,嘴上却骂她脑子搭错弦,人家要的你也要,人家不要的你也要。有盈却是笑,心里充实的满足。许是有盈这样的姑娘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切来得太容易,所以人家要的她必是要的,越是有难度越是有趣味。好成绩与学生会主席的位置要不要于有盈本身并无重要。只是有盈也无梦想目标,看人家都想要,便觉得好,觉得好了,自己便也想要,于是发狠夺了来,众人中得头标,内心欢愉宽若无法体验。

    我哪像你呢?我做不得这样安安静静读书写字。有盈发足奔跑后留给宽若一个大大笑脸。那时宽若站在操场草地旁边看一本安闲的书,她看有盈这样甜蜜的微笑,内心也是快乐,既然这样的有盈很快乐,那就随她去好了,虽是朋友,也大不必干涉对方的生活方式。

    有盈有时刻意模仿宽若,举手投足间十足的程宽若,有其他要好的女同学惊异,你和宽若越来越像。两人只是笑,宽若以为在一起久了自是相似。有盈得意自己终有一点像自己想成为的那类女子。只是佘有盈不是程宽若,那种安然平和气质,是怎样努力也学不来半滴的。

    这样的好日子并未维持多久,转眼高考要来,班里的气氛有些压抑,人人自危。有盈日日拿了报章研究哪所大学适合,她心里倒是不急,成绩好,学费也不用筹措,现在只是挑一个符合身份让众人艳羡的学校便好。宽若也是不急,每日读书画画,程宽若从来就没将考大学一事提上日程,本来读书是发于内省,自己愿意去读,那些理化的东西,有时不懂也就作罢,以前有外婆不断敲打,就努力去弄个大体清晰拿个说得过的成绩哄老人开心,如今外婆瘫在病榻,毫无知觉,宽若要照顾自己生活,还要跑去看外婆办各种杂务,理化这样不喜欢的学科,也就不上心了。爱画画读书就日日上课画画读书,成绩比入学时糟糕,也不在意。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5节:双生 文/滕洋(3)

    倒是有盈,有些代她急了,宽若你这样是考不上大学的。

    考不上大学有什么打紧么?宽若睁大了眼睛问有盈。

    有盈不再说话,宽若这个人是无法跟她说明白这样现实且残酷的问题的。有盈自做主意,开始张罗起宽若的大学。她从报章上找些招特长生的大学,让宽若去考绘画。程宽若爱画画却没经过专业训练,作为特长生进大学学个法律或者新闻专业倒也不错。有盈的算盘打得山响。

    这期间,宽若的外婆出了反复,医院下病危通知书,宽若想打电话给在国外的父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国外的父母怎么联系,往常都是外婆拨了电话过去叮嘱半天冷热再喊宽若过来说两句,或者父母打来,宽若多半已经睡了。外婆病情一反复,有盈回家翻箱倒柜想找到父母的联系方式,却并未发现只言片语的记录,许是老人烂熟于心没有记录,许是宽若粗心大意没有找到。宽若抱了膝在房间里哭,想到外婆那边生死未卜,发狠奔回医院,笃信找不到那对男女了,就断了念想不准备再联络他们。

    医生问宽若有没有大人同来,外婆要做开颅手术。宽若将情形告诉医生,狠心直接说父母双亡没有别的亲人,医生面露难色,但老人命悬一线,只得让宽若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宽若看见手术同意书上冰冷生硬的字句,眼泪顿时滚落,颤抖签了"程宽若"三字上去,未等医生进手术室,人已瘫软。有盈放了学来陪她,两人在手术室外等待,有盈家里送了点心来,有盈喊宽若多少吃一点,宽若只是哭,并不动,有盈也只好作罢。这样等到了午夜,手术室灯忽然熄灭,宽若心里咯噔一下,医生出来如影视剧一样摘口罩摇头,要宽若想办法准备后事,宽若竟没了泪,咬了嘴唇要再看一眼外婆,可一见外婆的脸已经盖在白色单子下面,人是先晕了过去。

    多得有盈爸爸照顾,葬礼进行顺利。三日后越洋长途打来,款款女声问宽若和外婆好不好,积攒几日的情绪忽然全部发泄,宽若对着电话那头的母亲又是哭又是骂,恨是恨到了心里。母亲听了噩耗,愕然,哭了几场,母女两人平静,母亲问宽若不如过来和他们一起生活,反正也是要念大学。宽若想了想,不知自己在国内能有什么更好发展,但铁了心不要再见那对男女,于是生硬掐灭了这个念想,告诉母亲不要挂心,她要留在国内。母亲还是当年的小孩子品性未曾改,想也没想就应允同意。两人匆匆忙道别,宽若坐在椅子里吁一口气,翻日历,高考也是迫在眉睫的打算了。

    宽若听了有盈主意去考特长生,除此之外,她自己竟是半点主意也没有。有盈安排什么她就去考什么,几轮下来,也拿到一些合格证书。倒不是宽若的专业有多么的好,只是她的气质,让老师不自觉地惜材,想招她进来。有盈内里是有自己打算的,同是一等的大学,推荐给宽若的却是比较差的那些,她打定主意自己会考到那些最好的里去,心里又隐隐担心万一失手,而推荐了宽若进一等大学,自己为他人做嫁裳,心里定是不好受,可宽若又是这样好的朋友,龃龉是万万不想看到,干脆推荐她弱一点的学校,将来自己考上最好的,她还是得仰视,这样断了龃龉的可能。有盈觉得自己的做法对两人都好,所以心境平坦。宽若本就不懂这些考学的事情,乐得别人安排,内里倒也熨贴。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6节:双生 文/滕洋(4)

    可注定了两人不能分开,有盈考试的那天喝参汤补过旺,流鼻血,一身狼狈发挥失常,虽心有不甘,却也只能报一等里面较差的学校,宽若和有盈,报了同样的学校,两人,凑巧的又做了同窗,只是,初见时那样的青涩少女,已经脱胎换骨成女大学生。薛密山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日晴好,民歌社办民歌小型演唱会,宽若和有盈约了来看民歌社表演,却叽叽咕咕的在台下只是说话,有盈去了欧洲旅行,不断讲给宽若欧洲见闻,像一种炫耀,宽若心里觉得好笑,父母在国外多年,自己也未曾出国探亲或旅行。此时薛密山上台,他是高一级的民歌社员,拿了鼓在台上与别人合唱,敲的不知是哪里的羊皮面小鼓,声音咚咚的极是好听。宽若的心本就不在有盈的讲述上,看见薛密山,更是全部跟着那边跑了。

    薛密山是怎样安静宽广的男子,宽若看第一眼便已偷偷喜欢。有盈还在喋喋地说,见宽若心不在焉,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也看到了唱歌的薛密山。有盈体味不了薛密山的气质,只是觉得这个男子好看,宽眉细眼线条分明,嘴角微微有笑痕却全然不再笑,别有味道。他打鼓的手尤其好看,细长干净,方口手指,指甲修得齐短。那一刻,有盈是喜欢了这薛密山,而宽若却爱了这薛密山。

    宽若掏了速写本子出来为薛密山画像,十八年也未曾这样的果敢,彼一时安然此一时却已爱上不相干的人,甚至画像这样小女生小男生做的浪漫故事,她也笨拙地学了来用,就为了认识薛密山。散场有盈陪宽若去等薛密山,他拿了鼓最后一个走出来。宽若没有丝毫扭捏,直接拦了他送他画像,画得未必好,线条细碎凌乱,只是和了薛密山的气质,倒也特别。薛密山先是惊讶,后开怀。

    画得极是像的。薛密山的这句客气,被宽若当了勇敢的鼓励。她进而主动请缨为民歌社画海报。连有盈都觉得她这样的急躁恍若不是那个自己认识的程宽若,却籍由此细细打量起了薛密山,倒是要看看他有什么好,让宽若这样的神魂颠倒,一路看下来,有盈便也觉得这个男人千万般的好。有盈是个主意太多反到没了主意的人,人家觉得好的她也觉得好,而宽若又是她倾力想成为的女子,于宽若面前,有盈内里是自卑的,所以连宽若的品位也觉得完美。自然,薛密山就是好的。

    薛密山先是惊愕,后朗声大笑。民歌社从来就是低调的团体,不需要什么海报。几个热爱民歌的人在一起做自己的事罢了。

    那怎么知道别人不需要民歌呢,你帮我问问你们社长好了。宽若咄咄逼人地追问,从来没有过的伶牙俐齿。

    倒是把薛密山问住了,他就是民歌社的社长,组社只是想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从没想过要发展民歌社同校园其他社团竞争。薛密山本就是个不争的人,如果说性格中的弱点,就是这样,无所谓,被推到哪里就在哪里。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7节:双生 文/滕洋(5)

    有盈觉得有些沮丧,她希望薛密山是不同意的,若他同意,似乎是说明了宽若的成功,这种感觉很微妙,她因为宽若喜欢上薛密山,本是后发的情绪,却想要和薛密山共振排斥宽若的干扰。宽若很是高兴,她笃定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薛密山倒没有任何的想法,他同意也不过是因为面前这个细瘦女子的态度还蛮强烈的,而他并不反感这个细弱女子的强烈。

    回到私底下的空间,宽若即刻对有盈坦陈,自己喜欢上薛密山,想要交往。有盈嘻哈着揶揄她的花痴,并未做更多的评断。两人还是一样地吃饭睡觉,做这个城市为数不多的走读大学生。宽若是心思细密的女子,却偶尔神经大条,她并未发现有盈眼睛里的迟疑,她还是频频提起某日某地偶遇薛密山,两人越来越热络。而有盈却有她的打算,这个时候佘有盈性格里嗜血的一面又开始显现,别人要的,我也要。

    她细细推算三人间关系,自知自己与薛密山除了那天并无交谈的初遇外没有其他交集,便想到了新的办法,她笃信这个办法滴水不漏,却也有冒风险的决心,毕竟世事不若想象,机关算尽也许被天算尽。但她是下了决心,于是去找薛密山。

    程宽若喜欢你。佘有盈在没有征询宽若同意的情形下代她表白了。

    薛密山惊愕,却也微笑。

    有盈换一副缓和的面容,我看不得宽若再折磨自己,所以才跑来告诉你,不要伤她。

    有盈是打定了主意,如果薛密山喜欢程宽若,自己是横竖插不进一杠子,早告诉他成全他们,自己还落得个好人的美名,两人感激她之余,她也好慢慢做打算。如果薛密山不喜欢程宽若,自己替她捅破窗户纸,节省她和他的时间,也方便自己早日达成计划。

    但薛密山是喜欢程宽若的。爱了她的平静果敢。

    这样看来,佘有盈是做了好事,那日听有盈说完,薛密山飞赴去找程宽若,窗纸既已有人代劳捅破,薛密山便开门见山,仿佛晚说一秒,宽若都让人抢了去。宽若听他口口声声地说爱,恍如梦境,将手全然交付他手心里,薛密山仔细一握,两人低头都笑了。有盈在一边看,心生嫉妒不是滋味,却也平静,这也还在她的计划之中。在她看来,宽若和密山的性格,凑在一起就是两座死火山,都不温不火平静不堪,她忽然觉得自己只要做得了勇到奋不顾身,薛密山迟早是她的麾下之臣。她觉得自己已很爱薛密山了,却不问这很爱来源于爱还是恨。

    自然是大学恋爱的花前月下,薛密山不是平俗之人,不会骑单车载着程宽若在梧桐马路下飞驰,程宽若也不爱那样俗艳的感情,两人竟比以前的联络还要少了,心里做定主意,这就是今生今世要找的另一个,便都踏实安然,若是久长,不在朝暮。平素里少见面,见到了又是亲切自然。薛密山拉着程宽若的手去帮她选一个新的画板,两个人也不多说话,买了画板薛密山付过钱,替宽若选一个可爱的贴画,故意用童体字写了规规矩矩的"程宽若"三个字上去,两人就都笑靥如花,也是一对璧人儿。可有盈看起来这样的感情简直是无法容忍,她自信这两人的感情迟早要出问题。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8节:双生 文/滕洋(6)

    程宽若与薛密山虽恋爱也并未将自己密合进二人世界,有盈并未因朋友的恋爱失去友情,反而多了一个薛密山做陪伴,她对自己这一步走得极其满意,程宽若与薛密山恋爱后,她与薛密山的交往愈发增多了,那两人有时不联络,她便跑去问薛密山为什么冷落了宽若,俨然一个知冷热会照顾的温柔体贴女子。

    程宽若不几日剪断长发换了妹妹头,齐耳短发及眉刘海,配窄T恤背带短裤,踏简单沙滩鞋,越发的细瘦如孩童了。有盈以此推断两人的感情出了大问题,她的信念里只有失恋的女人才会突然剪了短发。此时的佘有盈已经成长成丰美热带水果一样的女孩,圆润且不嫌肥腻,她也自信这样的自己是招男孩子喜爱的,也确实如此。对于薛密山,也愈发的断言手到擒来。

    她开始对其他女孩讲,薛密山并不那么的喜欢程宽若,只是当初的程宽若过于热烈,让老实的薛密山手足无措,两人才会在一起。校园里本来喜欢薛密山的女孩很多,大家都共同嫉嫌程若宽,经有盈这么一提点,愈发觉得宽若可恨,她与薛密山在一起,不过是凭了手段。真是个有心计的女子,而外貌又如此这般的欺哄人。有盈见效果达到,又悠悠叹气。这下所有女子都为有盈鸣不平了,那些凡俗女子还是有自持,觉得自己配不得密山,所以虽不希望密山有女友却也没半点想象自己会跟这样一个男子如何怎样,只是觊觎眼馋着,有盈又是极得眼缘的长相,男人女人多半都喜了她的圆润可爱,自觉她气质里有亲和的东西,这一下叹气,反让大多数女子觉得密山本该是有盈的,生生让冷淡气质内含心机的程宽若抢了去就是,如今善良的有盈在这里梨花带雨,实在让人唏嘘嗟叹。她们,不知不觉中,已经将自己的希望,完全寄托于有盈身上,没有半点保留。

    学校里风言风语自此多了起来,传到密山与宽若耳朵里的添油加醋比初讲时不知甚了几辈。宽若没被人如此编排过,大哭一场,密山看了心疼,买了戒指直直跪下求婚,虽你先喜欢我,但我如今必是爱你更甚一筹,这就定下誓言,毕业成亲。宽若喜极而泣还是哭,密山手足无措地去擦那眼泪,揽女友入怀,心疼惜不知几倍。

    有盈看在眼里,妒在心上。她不曾想事情这样发展,原想的囊中之物如今搁于他人砧板上,心中实在不甘,却只能眉开眼笑地祝福。心是淌下血来,也隐忍着不说。她是要定了这薛密山了。越是争抢,越是要。

    于是学校里的言语更甚,乌糟的话不知脏几许多过墨汁,劈头盖脸全都泼在程若宽身上,最后传到导师耳朵里,导师也旁敲侧击个别特长生要自爱,不要搞坏了这百年名校的风气。若宽跟有盈哭诉,说谈恋爱怎么关到了别人的事,这样被诽谤。有盈安慰她,也淡然劝她,为这样一个不敢担当的男人究竟值当不值当。宽若睁大了泪眼问有盈何出此言。有盈做为难状,缓缓开口一句无风不起浪。宽若继续追问。有盈就骂她傻,若不是当事人四处乱说,怎会滋生这许多流言。宽若摇头不信,但心里已生些许裂隙。感情经不起推敲,尤其是这风口浪尖上,而宽若又极信有盈,这么多年的朋友,她未疑过有盈半寸。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9节:双生 文/滕洋(7)

    慢慢的学校里宽若变成众矢之的,连有盈都没曾想这流言飞得这么茁壮活跃,还派生出更加恶毒的故事。她乐得旁观宽若变成无人理睬的不祥之人,而密山也因了宽若这样的女友承受巨大压力,民歌社社长位子也转易他人。有盈更乐得做一个大圣人,仍是宽若和密山坚定的朋友。

    密山有时喝醉给有盈打电话,不明白宽若这样好的女子怎么被人无端恶语中伤。而多半宽若就正在有盈身畔,心里百味陈杂,疑的是密山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反打给有盈,莫非他心里已不再将她当作重要的人,虑的是密山这样安和无争的性格却要承受这样大的压力。

    这样内外交迫的压力下,宽若做了果敢决定,她将戒指还给密山,告诉他自己确实如外界所传,玩弄男孩子感情,现在她腻了倦了要出国了。密山去找有盈追问,有盈也是模模糊糊不肯给一个确实答案,让密山忧怒中确信,宽若就是那样的女子。错爱了。

    宽若的出国手续办理得很顺利,父母亲这两年仿佛老得很快,心境变化不少,希望女儿陪在身边,反复催促,宽若碍于密山,一直不松口,答应结婚后过去看他们。如今没有了密山,宽若身心俱疲,只想逃出去好好休息,这样以来,双方均满意了。

    临出国前,宽若来同有盈道别,有盈家的大房子只有一个阿姨在,她见是宽若便让她直接上楼找有盈,宽若上楼却听有盈在讲电话,所有虚妄友情面目那一刻全部撕破,有盈仍在编派宽若的故事,宽若敲门的手举起放下,发狠头也不回地走掉。

    密山与有盈,她一个也不想见。

    留下的这两人,后来好像有了一段,也好像没有一段,连有盈自己也不清楚。密山那样的性格就是,对方火热地贴上来,他不拒绝也不应承。许多女子以为自己是密山的女友,深究下去,密山本人却并未承诺过任何一个。有盈也算一个。

    过不几多时日,毕业,密山出国了,有盈恍若也忘记了这个极其想要的人,没有人争了,索然无味,但爱是爱了,虽不争,对密山的爱是生生硬烙在心里,自恃得不到也不想空耗了,心境成熟了许多,不再如少年时那样的争强好胜。

    有盈是坚硬的性格,不肯继承家业,硬要自己走出一条路来,进了外资公司从小职员做起直做到市场部经理,再也没爱上过什么人,有时逢场作戏,不过尔尔。

    谁曾想,三年后遇到了薛密山。他从国外总部派来监督国内公司工作,正是佘有盈的顶头上司。意外重逢,有盈的心里忽然起了波澜,大学时代积淀下的美好感情经这些年尘土覆盖,居然在见到密山的一瞬间浮现。她的心里,又有了年轻时那样的渴求。她隐约发现自己是在等待,等待薛密山回来。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0节:双生 文/滕洋(8)

    密山一周七天,四天在美国总部公司工作,三天在国内。他对有盈似乎是关爱有加,或许是没料到会重逢,所以现得有些宠爱了,从国外回来带小礼物,在国内期间邀她吃饭看演出,俨然一对恋人,公司里其他女孩贴上来,也都碍于有盈的情面,再退回去。只是有盈自己心里清楚,这个男人从不曾真正属于过自己,连手都不曾牵过,他体面地维持着一个照顾者的距离,对有盈体贴入微。寒冷即奉上西装外套,但保持60公分安全距离。

    期间有合适的追求者,本该动的心也都被有盈生生掐灭,她要密山,或许就像儿时未完成的梦,哪怕有一丝期待也是要等下去。于是又三年过去,有盈彻底变成快30的老姑娘,从28岁以后就乏人问津,人们也笃定了她和密山秘而不宣的关系,他们只是新潮的不婚族,但两人应该是正式的伴侣吧。人们都不知道这三年密山对有盈,根本没有逾越任何朋友的界线。有盈,更是不会说她和密山只是朋友云云。心中还暗含期待,让人误解也是幸福。

    有盈三十岁生日将至,密山说有惊喜给她。所以有了这个Party,密山体贴地隐去了为有盈庆祝三十岁生日的目的,只说是他为有盈开的一个Party。因为被提示了将有惊喜,所以Party进行中密山走上台前去,有盈格外激动,她笃定这许多年终于修成正果,密山的求婚来得虽晚却还是要来了。她脑中浮现大学时代俊朗的密山向宽若求婚时直直跪下的情景,心中些许复杂的喜悦,密山这样温柔安和的男人,任是谁,也无法拒绝吧。

    今天,我要宣布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我的妻子。密山笑眯眯地手指有盈的方向。

    有盈的眼泪哗的一下掉了下来,她站起来,准备承接众人掌声,却只看见众人惊异的目光,和密山尴尬的笑容。有盈察觉什么,向后望去,程宽若娇笑如花正从她身后走来,一时间有盈羞愤交加,这一道重重地摆在她心上,尴尬之余,却只能转身拥抱宽若来掩饰在外人眼里莫名其妙的泪水,宽若,你回来了。

    我们是大学时的恋人,后有了些误会,宽若出国,毕业后我也出国,没想到在华人聚会上碰见宽若,仍是爱她,我们在美国结婚,现在有两个孩子,本来宽若不想回国,但是我准备回国发展,所以她跟我回来了……

    密山此时在台上喋喋不休地介绍,在有盈听来如此的聒噪。她心里是气的,但她又不想别人,甚至密山看出她的在意,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笑话,为一个不值得的人等了十年。宽若拥抱着有盈的手臂忽然紧了。

    我们真是极像,对么,有盈。宽若冷冷地讲出这样一句。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1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1)

    七人行

    文/胡婧慧

    躺着看蓝天,你们在我身边——

    题记

    一琦的单车

    数学老师讲解完最后一道复杂的函数题,下晚自习的铃声就见缝插针地打响了,恰好打断老师正准备再次洋溢的激情。老师看见同学们一张张按捺不住兴奋的脸,只好挥挥手,说,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今天下课。

    话音刚落,同学们就冲出了一半。在高三,真难得同学们有这样的活力。

    有些同学不住校,而是每晚回家,这些同学便去车棚推车。突然,琦嚷嚷起来,说自己的车不见了。这打断了大家谈笑的话题,于是菲叫住杰和阿照,请他们帮忙找找,盛、学俊和小K听见了,也留下来帮琦找单车。

    黑暗里,几柱手电筒的光线扫射着车棚大大小小的单车。杰特意去了车棚后的小竹林,也没有搜到琦那辆褪了漆的紫色歪龙头小单车。

    同学们渐渐都走光了,车也被推光了,仅剩两辆废车没声息地倒在地上。

    学俊说,小琦,你车没了,请节哀。

    大家也想跟着安慰一下琦,谁知她却大笑起来,说,太好了,我的车终于丢了,太好了,妈妈终于肯给我买新车了。

    杰斜着眼看了琦一眼说,你那陪伴了你六年的小车听了你的话该多心寒啊。

    琦还在神气,昏暗里,谁都能看见她那手舞足蹈的身影。

    学俊拿手电筒从下巴照向自己的脸,显得很恐怖,他压低声音对琦说,主人,你真坏啊,你竟然抛弃我了,我哪里对不起你啊……

    琦被学俊吓得尖叫了一声,然后说,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车多难骑,我踩都踩不动,妈妈老不给我换,我每次骑它都不锁,可它就是不丢。今天它终于丢了,我的苦日子终于熬到头啦哈哈。而且啊,这不是我弄丢的,是它自己丢的,我妈妈问起来你们都要帮我作证啊。

    菲很惊讶地看着琦,琦是个话不多的女孩子,今晚一下说了这么多,可见实在是兴奋透了。

    大家听着琦说话,都没有了声息。

    突然盛用手电筒照向那边的竹林,大声说,琦,你的车在那里,我看见了!

    不是吧?琦绝望地问。

    当然不是。盛镇定地回答。琦走过去对着盛的车假装踢一脚,半生气半撒娇地说,你们都不是好人,就知道欺负我。

    大家都笑了,菲逗琦说,大家帮你找车找了这么久,怎么不是好人呢。好了,回家吧,别兴奋过度了,回去让你妈看见还以为是你自己把破车给卖了骗她去买新车给你。

    琦立马冷静下来,说,是哦,那我控制一下。然后她走向菲的车,要菲带她。

    菲忙说,不好意思,我后胎没气了,看来你得劳烦这几位帅哥了,你自己挑个吧。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2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2)

    琦犹豫的时候,小K连忙热情地说,琦琦我带你吧,我车胎气挺足下午刚打的。

    大家都知道小K那点小心思,于是各自暗暗偷笑没说什么。可是琦却拒绝了,而是走向阿照,说你带我吧,小K骑车不稳,我怕摔着。

    他那敢啊,他自己摔到也不敢摔你。盛插嘴。

    是哦,就算你掉下来,他也会在底下垫着的。杰补了句。

    阿照,还是你带我吧,他们都不是好人,就知道欺负我。琦坚定地说。

    学俊立刻说,呸,他才是最坏的呢。我们个个刀子嘴豆腐心,不像他啊,面善心却黑着呢……

    不等学俊说完,阿照冲着学俊的前胎狠狠踹了一脚,把阿照握着龙头的手狠狠震了一下。

    菲笑着说,学俊你好大的胆子,尽敢当面冒犯我们大哥。

    杰说,好了,咱别跟着瞎贫了,坐谁车都一样,这么晚了,我们赶紧回去吧,于是蹬上车就走了。

    大家纷纷骑上车,菲经过小K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朋友,沉住气哪。

    小K叹了口气,耸耸肩也骑上了车。

    二学俊的咆哮

    菲和琦都有一共同毛病,就是唱歌,走也唱坐也唱,做题也唱,聊天也唱,骑车更是要唱。

    原本琦不爱唱的,她俩一起时只有菲嚎来嚎去,但近墨者黑,琦和菲处久了受了影响,结果唱得比菲还凶,最后两个人总不知觉地拼嗓门,可谓一起堕落了。她们堕落的直接后果就是周围的人糟了大殃。

    此刻的受害者就是阿照。他带着琦,琦甩着两条腿打着节奏唱Twins的歌,菲就赶过来,和她对唱。

    想想此刻的景象,七个人六辆车在手电筒拨出的光亮里穿梭。没有路灯,只有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道路很宽敞,微风亲吻每个人的面颊。道路两边是田野,田野深处有农家,灯光点点地在远处飘缈闪烁,回应着天上星星抛的媚眼。

    就是这样和谐美好的画面,但被两个丫头的歌声完全糟蹋了。阿照有点烦了,叫她们小声点儿,可是两个人却偏故意唱大声,炫耀般。阿照快被这双声道的音乐搞崩溃了,只好拼命骑车,一个劲儿往前冲,想甩掉菲。菲使足了劲儿踩踏板,却怎么也赶不上,只好作罢,自己悠闲地慢慢骑,唱起孙燕姿的"我一个人站在红绿灯前看天上……"

    学俊感觉前方的声源越来越近,已经打扰了他和盛兴高采烈的聊天,他冲菲喊,别唱了,吵死了。但是菲越唱兴致越高,学俊又叫了几声,无果之后他偷偷骑到菲的身边,一把抓住菲的衣服,在她耳边大声喊,闭嘴!

    菲吓得大叫"啊——",差点没掉下车。

    然后菲很生气地冲学俊喊,你干什么啊!

    学俊则以更大的嗓门咆哮,别唱了!闭嘴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3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3)

    在"嘴"字最后一口气息消失后,街上出现了片刻的宁静,菲直听见风呜呜的受惊吓的声音。

    突然,远处不知哪里传来一声狗吠,在道路上粗鲁地传播,紧接着,第二只狗叫了,然后是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最后好像全镇的狗都叫了。群狗共吠的声音在天空中被风吹得盘旋飘扬。

    学俊是彻底被吓到了。因为这家伙一米八四的大个子却怕狗怕得要命。而且现在是他的咆哮把狗们都激怒了,他心虚。

    菲看着学俊惊诧和窘迫又十分害怕的表情差得没晕过去。

    琦也在前方哈哈笑着,然后陶醉地唱起"注意,踩到狗尾巴,就像触电一样……"阿照一狠心,对准一块砖头,从上面压过去。这吓坏了琦,她紧张地抓住阿照的衣服,险些掉下车来。阿照说,大姐你给我安静一点。

    然后琦就乖了,顺天由命地任阿照载往何方。

    小K一直在最后默默地骑着。菲发觉了,就放慢速度与小K并排,问,兄弟你没事吧?小K说,一般吧。然后不解地问,她为什么总是要拒绝我呢?菲说,你看大家就这样都是好朋友不是很好吗?小K摇摇头,问,我的纸条你看了吗?菲点点头。小K说,那就拜托你了。菲说,我可没答应你啊,你得让我想想。小K说,好的,那明早给我答复啊。菲说,你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小K撒了点小娇,说,就是着急嘛。菲给恶心得不行,突然觉得她把那俗语用在这事上怎么有点龌龊的味道。

    菲白了小K一眼,就骑到前面和杰聊起网络去了。

    大家住不同的单元楼,平时在岔路口大家就会各自分开,但是因为今天阿照要护送琦到家,小K硬拉着杰一起送,盛和学俊也就发扬了一下风格,把菲送回。

    菲向两人道别前稍稍叹惋了一下小K,说大家一直都是好朋友,这样下去才是最好的,盛和学俊含混不清地笑了笑,就道别离开了。

    菲踩亮了感应灯,在楼道里掏出小K的纸条,上面写着他的心事,他说他知道快高考了这样影响不好,而且这个月他成绩已经明显下降了,但是他实在控制不了自己,他想琦会成为他好好学习的全部动力,他恳求菲帮助他,使他得到幸福。

    菲折好纸条重新放进口袋,轻轻叹气,她不知怎么跟这个傻孩子解释。

    三阿照的足球

    高三的生活很紧张,卷子满天飞,怎么做也做不完。菲总是想哪天不做了,彻底放松一下,不然她真要崩溃了。

    正好今天三个主课老师临时出差了,副课老师也来不了,所以班主任通知,下午三节都上体育,下周体育再把课补回来。

    大家对这个消息是喜忧参半的。喜是因为终于有半个下午的清闲时光了,忧在于下周将没有体育课没有喘息的时间。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4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4)

    不过菲和她的朋友们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不思考那么遥远的忧虑,趁着这样难得的一个好天气,到操场上痛快地玩去吧。

    第一节课,打羽毛球、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每个人都挺精神的,第二节课大家体力明显跟不上了。第二节课上了一半,一半人都歇着了。菲和琦找了块干净、阴凉的草地坐下,轻轻哼着歌,聊着悄悄的小话。

    突然一个足球飞过来,砸到两个女孩子旁边的树干上。树叶零零碎碎掉下,撒了她们一头,她们吓了一跳,转过身去,看见阿照在不远处骄傲地秀着自己的肌肉。菲和琦又好气又好笑,招呼他过来,说,来这边歇着吧,别再祸害了,把他们也叫过来吧。菲边说边指着篮球场上双手叉腰地弯着身子的几个人。

    过了一会儿人都过来了,盛和学俊大大咧咧地坐在菲身边,阿照和杰坐到琦身边那剩下的点点阴凉里。菲伸了个懒腰,说,我想躺会儿啦。然后拿来阿照扔在一边的外套垫着脑袋,她分了一半给琦,琦跟她也一同手枕着脑袋躺下了。

    好像懒惰会传染,不一会儿大家竟都躺下了,除了杰还坚持坐着,他这老封建好像还琢磨着什么不肯放下矜持呢。

    菲问那害羞的杰,小K去哪里了,怎么不过来一起休息?杰说,刚一老师把小K叫走了。

    菲眯着眼看了他一眼,轻轻笑笑。然后把脑袋转向右边,发现琦也正看向她,两个人默契地傻笑了一番,然后闭上眼睛各自睡大觉。

    菲眯了一会儿觉得没有睡意了,就偷看身边的盛,他正翘着腿闭着眼睛嘴里咬着一根小小的草。盛左边的学俊翻来覆去找不到一个舒适的位置,他发现菲正在偷看他,冲她噘了噘嘴,然后转转眼珠想了个坏点子,又拔了根草小心地塞进盛的嘴巴里。盛发觉后,怒气冲天地捶了学俊一顿,再睡下时侧了身,背对着盛,面向菲。

    这下菲可有些不好意思了,侧身转向琦,看见她红扑扑的小脸上正挂着甜蜜的微笑,她大胆地伸手捏了琦的"猪鼻子"(阿照这样"赞美"她),琦立刻醒了,狠狠瞪了菲,菲捂着嘴笑得脸都要抽筋了。突然菲不笑了,示意琦看阿照,原来阿照已经睡着了,开始打呼噜,张着嘴,口水慢慢流了下来。

    菲和琦捂着嘴笑,生怕吵醒了阿照,然后菲轻声叫了盛和学俊,他们立刻起身看阿照躺在草地上睡得那么香的糗模样。谁也不敢叫醒他,因为惹怒了大哥可是要倒大霉的啊。菲发现杰在远处踢阿照的足球,就想了个坏点子,叫他把球弄过来,她示意大家全部起身,远离,然后她从远处把足球一脚踢到阿照身上。

    阿照果然惊醒了,醒后一脸怒气,瞪着足球瞪着周围,突然他抬手一抹,发现自己满脸口水,这下他可是气急败坏了,躲在松树后偷偷观察阿照的同学们再也忍不住爆笑起来。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5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5)

    阿照顺着声音发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怒气冲天地走过去,大家在树后捂着嘴紧张起来。

    笑得起劲呢,不知是谁推了菲一把,把她推了出去,于是她就突然独自出现在阿照面前了。

    菲害怕得要命,突然就那么直接地暴露在阿照面前了,她不敢抬头看他,知道这次祸闯大了,阿照肯定饶不了她。

    菲心里暗暗恨着谁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出卖了她。她求助地看着松树后的琦,琦摇摇头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她扫了一眼别人,发现盛笑得最奸邪,还冲她直使眼色,于是明白了怎么回事。

    然后,她迎着阿照瞪得比鸡蛋大的眼睛,指着松树后的人说,都是盛的坏点子,跟我没有关系,跟我们都没有关系。

    阿照大声说道,你们都给我出来。几个人战战兢兢地走出来,低着头。盛说,不是我,绝对不是我。

    阿照问大家,到底是谁干的好事,是谁皮痒了?菲坚定地指着盛,盛立刻指着学俊,学俊指向菲,杰和琦犹豫了一下,杰指向盛,琦指着菲。

    然后大家互看彼此指的人,心想,全糟了。

    阿照很生气,但看着大家这么狼狈也快要笑出来,于是死撑着继续装酷,说,我一个一个收拾,即使球不是你踢的,你没有阻止,那也该打。

    大家面面相觑。于是,阳光下发生了惨案。这五个人加起来都不是阿照的对手,男生每个都被他抱起来甩了一下,女生被他敲了下头。

    闹了一会儿,大家都累了,还是躺回那片草地,安静地睡觉去了。

    天空湛蓝湛蓝,除了"美好"之外,实在让人想不起用什么极致的词汇来形容。松针树层层叠叠的枝叶过滤掉刺眼的阳光,给树下的人不躁不腻的温暖。草地是新出的,小草蓬勃地吐露着生机。天空中飞翔的鸟儿愉悦地歌唱,把它们的快乐散播给更多的人。春末的空气里满是阳光青草的香气。

    有一刻,菲觉得她都会融化在草地里,融化在天空里。她闭上眼睛想象从高空俯瞰她和她的好朋友们的样子,她想把这一切都刻进自己的心里,让自己记得有这么一刻,她身边有这么多人,她是那么幸福。

    幻想完了,菲还是对现实里一件事耿耿于怀的,她想知道到底是谁把她推了出去,到底是不是盛,如果是盛,那盛为什么不指她。这时躺着的学俊突然开口了,说菲我跟你检讨个事吧,不然我不自首你肯定饶不了我。

    说到这里,菲就明白是谁出卖她了,而且她冤枉了盛,大大地冤枉了盛,因为他在受冤后指认人时也没有出卖她。于是菲跳起来,抱起阿照的足球冲学俊砸了过去,但是她技术实在太差了,球竟然完全偏离了预期的轨道,猛地撞到阿照侧过来的屁股上。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6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6)

    杰目睹了这一切,如一得道高僧,淡淡地叹息说,没办法,球还是最爱自己的主人啊,菲,这就是命啊,你认了吧。

    然后大家格外冷静地看见阿照翻身起来追着菲打,四个人看了一小会儿热闹,就若无其事躺下继续睡了。可能是觉得太血腥,于是不忍心看了。

    其实也是看阿照教训人见怪不怪了。

    最后,两个人你追我跑得累了,阿照有气无力地拍了菲一巴掌算完事,两个人返回草地。一回到草地,两人就发现,出事了。

    四菲的外套

    菲和阿照原本睡在地上时,盛和琦和杰都是隔开的,他们走后,那三个人却连了起来。这时,小K从办公楼出来,被老师训了一个小时,他终于回来了。满心烦闷的他一回来就看见躺在地上的朋友,尤其是他心爱的琦竟然睡在他最讨厌的杰身边,他们还共枕了菲的粉色外套。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想象这个男子当时发疯的场面吧。

    无论学俊和盛怎么解释,说本来有菲和阿照在他们是隔开的,本来他们也不是枕同一件衣服的,是学俊偏要抢去琦枕的阿照的衣服,杰看琦可怜就分享了菲的外套,而且他俩也不是挨着睡,两个人的距离隔得很远很远,都能睡一个人了……大家费尽了口舌解释,但小K却怎么也不相信,偏把杰骂得一钱不值,说得很难听,还疯狂地踩了几脚菲的外套。

    琦一忍再忍,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大叫,K同学。

    小K斜着眼睛看了一眼琦,琦捏紧了拳头,然后,用力甩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然后小K一脸惊讶地看着琦,忍着眼睛里晶莹的东西,转过身,跑了。

    菲和阿照在不远处目睹了这场争执,菲听见那声音之后都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他们跑过去,看见琦也跑了,杰就站在那里,不发一言,脸红了,眼睛里满是愤怒。

    菲看了一眼杰,去追琦了。一直追到学校里那个小小的湖边上。琦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菲知道事情闹大了。温柔的琦从来不会出手打人,连骂人都不会,她从来没有跟人红过脸,一向和气。菲也没见过琦哭,因为琦是个乐观的人,出了什么大事都能够化解。

    现在,看这局面,真是完了。

    菲不知能对琦说什么,掏出面巾纸帮她擦眼泪。过了一会儿,琦停止哭泣了。菲说,对不起。琦说,不关你的事。菲说,怪我,我原先就不该叫大家一起来休息,后来我也不该踢到阿照屁股,害她来追我,害得你们的格局变了,最后还怪我,跑了半天都没让阿照追到,其实让他打一下又怎么样呢,我应该早些回来,那么小K一过来也不会看见那样的情形了。琦听到菲说"踢到阿照屁股"时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又气愤地说,不怪你,都是那个疯子,说的都是什么啊?真是气死我了,他不分青红皂白就什么都乱说,他凭什么啊。你听见他骂杰的话了吗,哪一句不是在侮辱我!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7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7)

    菲轻轻咬着下嘴唇,真不知该说什么。

    菲好不容易才把琦哄回去,琦不哭也不生气了,但她说她再也不理那个疯子了。回到教室发现杰塞着耳机在做英语题。一问其他人,他们都说杰说了今天不想说话,于是他们也不好打扰他。

    学俊把粉色外套拿给菲,说,我拍了半天,还是很脏,你今天别穿了,回去洗洗吧。

    菲把这一切误会的原因归结于自己,于是她说了声谢谢,就随手把衣服扔到楼下了,说,都是它闹的,叫它滚吧。

    扔完,学俊就那么直愣愣地站在那儿。过了几秒,菲突然意识到这样做会让学俊很难堪。于是看向他,说,对不起,我很感谢你,但是,我,我无法,原谅它。

    学俊还是那样面不改色地站着。菲有点慌了,立刻明白了,于是撒腿跑下了三楼,拾起了衣服咚咚地跑上来,气喘吁吁地对学俊说,谢谢你,我回去洗干净了,过几天穿。

    菲勇敢地看着学俊,怕他还有什么想不开的。过了一会儿,学俊平静地说,这事不怪你,更不怪它,记住了吗?

    菲使劲儿点点头。

    转过身时,她突然有点感动。

    她觉得,学俊是长大了。

    五盛的一顿饭

    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小K保持着特立独行,不和大家一起骑车上学放学。上课回答问题时,小K表现得很积极,做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遇到别人做错了,他会坚决地不依不饶地批判。杰已经和大家说话,处得和谐些了,只是面对琦的时候,还是有些闪躲。琦是很健忘的人,不把烦恼放在心上,早和大家正常相处,只是杰有时明显的躲避让她有点不高兴,而小K要死不活的样子,她是绝对不屑的,只是上课小K作怪时,她会冲菲皱皱眉,做出讨厌他想打他的表情和动作。菲也用类似的表情回应着,这样,上课还多了些乐趣。

    琦的妈妈还没有给琦买自行车,因为琦太挑剔,嫌这样那样的车不好看,她妈就烦了,说明天进来新车,你再看不上咱就不买了,你自己走着上学吧,反正也没有两个月了。

    琦跟菲说这件事的时候菲真想抽她,一个星期都买不到车,是够挑的,再出于个人考虑,菲做了她一个星期的苦力了,阿照说她长得很"实在",她现在是深刻体会到了。

    这时菲把她快送到家了,而琦又一遍跟菲叨唠没看到好看的车时,她们惊讶地看见她那紫色歪脖子小车竟然安分地停在她家楼下!

    她们当时都吓到了。琦一面看菲一面看车,不知怎么去鉴别这不可思议的事情。她车明明是在学校丢的,而且都一个星期没有见过了,现在这车竟然就停在她家楼下,这怎么可能!她仔细检查了一下车,油漆掉的地方正是那里,车龙头中间还有她六年前亲手绑的心形小铁丝。车唯一变的地方就是龙头不再歪了。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8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8)

    琦不停问菲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买新车,今天这旧车跑来不是成心搅局吗?难道是阴魂不散坚决阻止主人抛弃自己?菲看着琦又想哭又想笑的表情,但菲想她应该是更想哭。

    琦正在为这事一筹莫展的时候,听见四楼她家保险门被打开的声音。她冲菲说,坏了,一定是我妈下来遛狗了,你赶紧帮我把车推走,不管怎么样,别让我妈看见。先推到你家楼下吧,怎么处理它下午再说,赶紧先帮我推走啊!

    菲听见脚步声和小狗的铃铛声越来越近,紧张得连车都推不好。菲正要走,突然想起自己的车子,就小声问琦,我的车子怎么办。琦稍想了一下,就说,我不跟我妈说是你的车就是,如果她一定要问的话我就讲今天我送你接你不就完了。菲听后觉得有道理,那一瞬间她觉得琦还真有点骗人的天分呢,然后对琦做了个鬼脸,就推着车子,准备走。然后被琦喝住,说从那边绕,不然我妈会看见的。菲只好绕过一栋楼房,推着破车走了。远远的隐约听见琦的妈妈亲切地叫她"琦琦",然后她甜甜地喊"妈妈"。

    那瞬间,菲真佩服琦啊,心想这家伙跟他们处久了,不仅学坏了还出师啦。

    下午琦把菲的车推到菲家楼下叫她带她上学。菲奇怪说你自己怎么不骑,你怎么不能带我啊。琦无辜地说,你试过了,可是你车龙头是歪的,向左歪,我没法骑。菲不服气,正想说你那破车以前也是歪的好不好,琦就解释,说,我的车龙头也歪,可是向右。平时换骑别人车时不觉得,但是从我那样歪换到你这样歪,难度就很大了。

    菲听得真是汗了。回忆一下两个人的车龙头怎么成了那副德行,才想起三年来,她习惯骑右边,琦一直骑左边,两个人又喜欢头凑一块儿说话,于是日积月累,车龙头都被感染了。

    菲琢磨着觉得很逗,然后想起琦的大事,问这破车该怎么办。琦低声说,我刚跟盛交待过了,一会儿我们一走,他就会过来推车,我叫他把车推到一个远一点的地方去,我妈妈不认识他,应该没有事的。

    菲说,看来你是狠了心不要老车子了。

    琦说,是啊,明天我的梦就要实现了,我怎么能让这个车打乱我的计划啊。

    菲看着她,觉得琦自豪的样子有点野心家成就后的模样。菲笑笑,就带着琦走,想想明天她就能摆脱每天四趟运输的活了,心里挺高兴。然后她想,琦的新车会不会给她骑得又歪了脖子呢?

    下午上学,盛迟了点到,第一节课下课,琦就冲过去问事办得怎么样了。盛阴着脸说,办得不好,撞到你妈了,我只好说车刚找到,然后就给她欢天喜地地推回去了。

    琦听后跳了起来,大叫,盛你搞什么啊!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19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9)

    盛若无其事地说,能怪我吗,你的车阳寿未尽,我有什么办法。

    琦急得直跺脚,说你办的什么破事!本想办了这事请你吃饭呢,但是现在,砸了!不请你了。

    那如果不砸你就请我吃饭是吗?盛一脸惋惜地说。

    那当然啊,你知道我为了一辆新车花了多少心思吗!本想请你吃饭庆祝一下,但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琦委屈地说。

    如果没砸呢?盛突然一脸邪气地问。

    怎么没砸,我妈都推回家了。琦嘟囔。突然她看着盛邪邪的脸,惊喜地问,是不是你已经销毁了车了?你刚才骗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你说呢?盛还在装。菲在一旁可是完全看出了名堂了,她捂着嘴偷笑,盛看了她一眼,眨了眨眼睛。

    这下琦脾气可上来了,拉着盛的衣服不停扯,嚷嚷,你给我说实话!你给我说实话,你急死我了,你再急我可没有饭吃啦!

    盛这下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坐正了叫琦松手,琦说,不说实话不松手。盛故作镇静说这样影响不好啊,一会儿给人看见……他记起上周那件事,不敢说下去了。菲听出了他止住这句话的意思,而琦全部心思都在她的破车究竟有什么结果上,所以没有注意他的话。

    盛闹不过,正正经经地说,刚才都是我编的,骗你的,实际情况是我骑着车把你的破车带到了很远的地方,然后扔到一个垃圾场里了。我走的都是偏僻的小路,没有遇见熟人,更没有遇见你妈。

    是真的吗?你确定没有骗我?琦问。

    干吗骗你啊?我要吃饭的好不好?盛这样彻底暴露了自己的那点鬼心思了。

    琦这下高兴了,不管盛了,跳起来说,哈哈,明天就买新车啦!我的破车永远地消失啦!

    菲也一起笑了,蹬了眼盛,盛也看了眼她,有点不好意思。

    六小K的信

    琦终于拿到漂亮的新车,她终于如愿以偿了,但是骑了一个月后她发现新车特别不好骑,车坏了好几次,不是链条掉就是螺丝掉,蹬起来腿也不舒服。琦一个劲儿地跟菲抱怨,说有点怀念那辆破车了,说那车虽然不好,但不至于这样烦人。

    琦以两顿饭的奖酬要盛去垃圾场找回他的车,但是盛拒绝了,因为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可不会为不可能兑现的奖励去浪费时间。

    所以,菲还是三天两头地带琦上学放学。菲偷偷为盛的奖励加到了三顿饭,这位神仙还是无动于衷。

    还要一个多月就要高考了。同学们的精神都多少有些迷惘和恍惚。即使每天都和同学们处得愉快,但客观的压力实在免除不了。

    这时,菲发现那位飚了一个月的小K同学,终于,消退了学习的疯狂劲头了。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20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10)

    她在家怎么也找不到小K曾经写给她的小纸条,虽然她确定自己没有丢弃。

    其实她并不是不理解小K,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他请菲帮忙也实为无奈之举,他看见杰和琦睡在草地上,大发雷霆也不是纯粹的胡闹。

    可是在菲看来,小K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太天真的孩子,他开心与不开心都会放在脸上,毫不掩饰自己。她当然可以原谅一个孩子,但是她不能帮他什么,一点忙也帮不上。

    她也不能直接告诉小K,我们七个人早就成了一亲密的整体,我们彼此间都有种特别的感情,如果要让这个集体稳定,那么条件就是不能挑明藏在心里的小小爱情。

    一天小K给菲塞了一封信,很长,大体追忆了过去一个多月的经历,说了后悔的事,说了歉意。说了曾经很恨她不肯帮他的忙,但是他现在能接受和理解了。他还说依然喜欢琦的,希望她和杰都不要再生他的气,他想和大家做回好朋友。他说那天他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老师跟他谈了一个小时沉重的话题,那时他急于寻求帮助,他很想为自己对琦的一片真心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讨个说法,他带着求助的心情去找琦,但是却看见那样的场景,琦和杰脸对脸笑得那么开心,他无法承受,于是骂出了最狠毒的话,他只是想告知别人自己的痛苦,却没想到,那样却给那两个人造成了深深的伤害。他说他想过退出,用美好的祝福去看待杰和琦。可是他观察了一个月,大家都没有什么动静。现在他想走出自己独自的生活牢笼了,他想回到我们七个人的大自然……

    小K的信很长很长,菲看得快睡着了。想到这孩子也是狠下了番功夫,去尝试理解别人,去体会友谊和写这封巨长无比的信,菲还是坚持着不睡,以表示最大的尊重。

    菲觉得小K进步了,但是还是很多地方想法不对,她不想去纠正他,但是她清楚,必须给他成长的机会,虽然,这个冲动的孩子还有可能做出伤害大家的事情来。

    她回信写了无数遍,怕怎么写也写不妥贴,最后就写了几句话:

    你的信我认真地读了几遍,你不要担心,我们一直都在等待你回来,因为你是我们的好朋友,你是我们独一无二的小K。过去的事情,都可以忘记,未来才是更重要的。

    PS:放学大家一起走吧。

    放进小K书里的一瞬间,菲有点心慌,她怕这个孩子会误读她,可是,不给他读的机会又怎么行。

    七杰的承诺

    还有半个月就要高考了,现在七个人的状态都还不错,学习的状态很饱满,有张力,感情的故事也没有什么更新。只要小K能沉住气,其余几个人都是不愿多说什么的。

    不,这话不对,表面上的确不多说,但是,私下里可以说。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21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11)

    杰给菲传小纸条,如果学俊和盛都喜欢你,你怎么办。

    菲传回去,你疯啦?不可能的事情好不好?

    就是说如果嘛。

    没有如果,我只想听肯定的事情。

    其实真的也是肯定的事情。

    什么事?

    你装什么傻?就是他们两个其实都喜欢你的事情。

    好了,你现在怎么跟小K一样神经兮兮啦?我还以为你比他成熟呢。

    原来你喜欢把我跟他比啊,那我郁闷咯。

    郁闷啥,人家虽然傻,但你不能看不起人家。菲在写这句时特心虚,怕万一小K看见了要杀了她。

    你就是不肯回答我。

    好了,回答你就是,如果有这种如果,我就不怎么办。

    什么不怎么办?

    好啦,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啦,我们都是好朋友好不好,别跟小K一样把自己脑子弄昏了。菲还是喜欢把小K拿出来说事。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跟小K不一样,我把朋友的关系看得更重。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天你和阿照走过以后我和琦睡在你的衣服上,我那时真的好开心好开心。当时我给琦说个笑话,她笑了,很美很美,我脸红起来。我很希望那一刻时间能够延长,但是小K走了过来。他开始怒气冲天地骂我,那时我紧紧攥着拳头,我多么想告诉他,我就是跟他抢怎么样,我就是喜欢琦怎么样,可是我拼命忍住,我知道这样说出来,我们大家都完了,我们七个人就碎了,我将在琦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我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忍着忍着,最后琦忍不住了给他一耳光。我当时很惊讶,也突然很开心,可是琦跑开以后我就彻底地心痛了。我知道还是我做错了。

    菲看见这些话很震惊,其实她一直也能感受到,只是今天杰帮他证实了。她突然有点心痛,杰对琦的感情要远远大于她,她心里有小小的不平衡。

    然后她传纸条说,你没有错啊,其实谁都没有错。有些感情我们衡量不清,只是因为我们年轻,那不是错误。

    杰说,也许你说得对吧。不过现在我什么都不想了,我现在只想赶紧把高考给过了。

    是啊,现在在我们面前的确是这个最重要了。

    那我们的友情放第几呢?

    高考和友情又不矛盾,为什么要排先后呢?

    呵呵,也是啊。有时我觉得你真的很好,很善解人意,真的。

    可是我不是琦啊,在你心里位置还是不一样的。

    怎么,你吃醋啦?哈哈。

    臭美啊你……

    认真地说,我想和你做永远的好朋友。

    永远是多远呢?

    你还真较真儿哪。我也不知道永远有多远,要不我们定个见面的期限吧。二十年我们聚一次,确认一下,不就好了?

第1章  且听风吟 第22节:七人行 文/胡婧慧(12)

    呵呵,这算是给我的承诺吗?

    当然算。

    那你能给琦什么?

    这真是个难题,你难住我了。

    好了,慢慢想吧小东西,你可以在二十年后告诉我,我能等的。

    那好啊,就这么说定了。记住今天的年月日啊,二十年后见面可要准时。

    你也要记住啊。老师看了我们好多眼了。咱不聊了吧。

    嗯。下次再聊,今天我很开心。

    拜。

    告诉你,盛和学俊真的很喜欢你,他们分别对我提过。别看盛表面对琦好一些,其实他对你才是真的喜欢。你开心吧?

    好了,谢谢你八卦公,拜。

    菲把纸条最后塞给杰的时候,的确很开心。她想,她会永远记住身边这样的好朋友。

    她琢磨着杰最后的话,心里的小花是朵朵开来着,但是她知道,这的确不能再挑明啦。小K的勇敢只能给大家带来不快,既然盛和学俊在装,她也就继续装下去吧。

    她想,七个人能够彼此间体谅,宽容,彼此成全,如此难得。她希望这份感情能够走得很远很远。

    她抱着那个二十年的承诺,幻想着未来。

    她对自己说,我们会做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八十年,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后记

    我知道,你们都没有走远。闭上双眼,我感觉你们都在我身边。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3节:恋 文/胡琦辰

    第2章淡蓝季节

    没有铁路,就没有人回来,没有人离开了吧。

    恋

    文/胡琦辰

    她就这样出现在他的生活里,虚拟的以及现实的,以非常普通的朋友的身份,向他问好,说些有的没有的话,什么都聊。她无比渴望了解他的一切,她细细地读着他博客里的每一行字,她反复地看着他们的聊天纪录,即使他常常会跟她说他心中那个她,她并不把这些看作很大的伤害,她通过这些了解他的所有细节。她期望慢慢融进他的生活,在他不知不觉的时候。也许,有一天,他会对她的突然失踪感到焦虑不堪,也许有一天他会真正意识到她的存在。

    她就这样试验着,期望着,然后在这一年的冬天,突然地失踪。她出走时心跳得无比厉害,她无时无刻不在猜测着他是否会想念她。一个月后,她回来。一切,都已改变。

    她没有哭泣,她说这是她自取其辱。但是在她倔犟地抬起头时,还是有泪水滑下来。

    他一直在她的生活当中,他试图改变,他期盼着有一天她的生活能够因他而改变,哪怕只有一点点。他知道她对他厌烦和恐惧,但是他无法停止,他苦苦地爱着她,可是她却不曾对他有任何回应。他想要给她无尽的爱,他想要给她一切,哪怕是他的性命。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你为什么不去死?

    于是他站在了高楼的楼顶,他眩目着,他知道他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他对此毫不怀疑,可是,他走下来了,他没有跳下去。含着泪水,他从此不再哭泣,连微笑,也不再了。

    她这样注视着他,在他的课堂上,看得都痴了,他知道这么多的东西,他对这世界有着这么不同的理解,他轻轻地挥舞着他的手臂,像一个伟大的魔术师,一个指挥家,一个首席提琴手。她拿着考卷去问他,他注视着她的眼睛回答,那一刻她觉得她是最幸福的人。

    多年以后她离开了他的课堂,她拿着花和礼物回来看他,他还是老样子,讲话温柔而有力,注视着她的眼睛,他是如此温柔的一个人,一如从前。她看着他,阳光从窗口透过鲜花射进来,洒在他的头发上,她又看得痴了。

    他冰冷地看着她,他说:那好,我走。然后他就离开。

    他像一只蘑菇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他不是不愿意别人走进他的心里,但是,所有走进的人都陷入了一种痛苦中。他总是在说:那好,我走。

    他曾经是预言家,是所有人的审判者,可是,他现在该死的不想再扮演这样的角色。

    他不停地出走,他远远地注视着她,看到她在别人的怀里幸福地笑,他知道他的出走是对的,她,已获得解脱。

    是的,他是预言家,他早就预言了这一天,无论他自己是否愿意相信。

    生活总是会慢慢地弄冷一个人,一节手指,一只手,一条胳膊,而后是整个人生。

    他已经冰冷,再也没有人可以把他变得暖和。

    在他的葬礼上,她没有哭泣,她操办完了一切,回到家,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般地生活。她知道他不爱她,他只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而娶她。在婚礼的路上,她失去了她的新婚丈夫,以及未出世的孩子。他的兄弟们跟她说:嫂子,想哭就哭出来吧。可是她没有哭,没有。

    她回到了空荡荡的家,像往常一样做了午饭,两人份的。她把一份放在她位置的对面——他总是喜欢坐在那看得到窗外风景的位置,这曾经使他心不在焉地听她讲话。她慢慢地吃下了午餐,却没有收拾碗筷。夜幕降临,她又坐到了他的位置,面对着对面的空盘子,吃掉了他的那份。

    晚上睡觉时,她睡在床的一侧,把靠窗的那一侧空出来。每次他们缠绵过以后他总是会侧身拉开窗帘看看风景,发一会儿呆,她就望着他的微微突出的脊背。现在,她把这个侧的床空了出来,一如曾经。

    就这样,她就这样过了很多年,背负着另一个人——中午做两人份的午餐,晚上只睡床的一侧。

    他温柔地看着她,好像她是他最宠爱的鸟儿,他安静地听着她说着一切,叽叽喳喳的,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他安心的了。

    他带着她去咖啡馆,在这个城市被保护地最好的旧城区,他们在只能放下一张桌子的阳台上喝咖啡。他总是用这样温柔的眼光看她,香樟树细密的树影落在她的身上,形成好看的花纹。

    可是突然间,她愤怒了。她说:你为什么总是不说话?你为什么总是用这么迷茫的眼神看我!当然,她当初想要得并不是这样一个他。她曾经在他的课堂上深深地为他着迷,他优雅转身时的背影,他修长的手指,以及粗心落在手指上淡淡的墨痕,最关键的是,他知道这么多东西,她痴迷地记下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词。

    可是现在,他不再对她述说,他总是在那里沉默,这只是她不得不说些什么来填补他们之间突兀的空白。终于,她厌烦了,她提出了分手,那一瞬间,他打翻了桌上的杯子,她突然发现他是这么笨拙,她站起来走了,她找到一个能告诉她许多东西的人,常常和她谈论着她完全不明白的哲学和股票,这样她才找到了她的幸福。

    不幸的是,那个总是和她高谈阔论的人终于厌烦了装渊博这种把戏,她的人生,除了那些难以理解的哲学和股票,不再剩下什么了。

    "您把自己定位在哪个角色?"

    "我?我又何时曾有过被爱的资格呢?"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4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1)

    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

    如果南瓜有思想的话,它一定会逃跑,而不是做万圣节的玩偶。如果故事可以重新开始,小草先生还是会爱着白雪小姐。就算白雪小姐不知道,他也一定会爱着,继续爱着,却从来不告诉她为什么——

    题记

    轰隆隆,铁皮火车穿过无数山洞,刚才还不觉得冷的夏木小姐打了个喷嚏,毕竟到了北方了,气温果真不一样,她搂紧了衣物。虽然冷,但夏木小姐还是鼓起勇气打开半截窗门,探着头,看着城市的风景。呀,这就是传说中的北方,虽然火车还在夜里的郊区边沿行走,但细微的几处灯光还是透着城市的色彩,北方的房子建筑跟南方不太一样,那些墙仿佛是灰灰的,夏木小姐想,这就是他的城市。跟想象中的有点区别,但依然亲切。

    夏木小姐回头看了看身后车厢,长长的铁皮车厢像一条绿色的小蛇,夏木小姐看着火车一点点进入城市,心想,会看到雪么?白白的雪,像棉花一样柔软,如果能下一场大雪,就算再冷,我也要躺在雪上美美睡一觉。她想着,突然笑了起来。车厢外星空一片灿烂,月儿弯弯,星河也仿佛比南方好看,看着看着,眼前突然间看到一小团云雾,是水塔烧开的水气么?她不知道,夏木小姐只知道北方有暖气,高高的烟囱冒着纯白的烟团,房间暖暖的。暖是一种什么滋味?夏木小姐不知道。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5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2)

    寂静的夜里,一个人在城市高空里飞来飞去,四处游玩,是最幸福不过的事了,隐形人在高空里盘旋着。其实他会飞,但他依然喜欢偷偷趴在夜里出走的鸟的身上飞,用他的话来说,夜里出行的鸟,跟半夜爬出主人身体的隐形人一样孤独,孤独的灵魂,应该相互帮助。隐性人和鸟一起飞的时候,喜欢给鸟唱歌,他唱的是一首民谣歌曲,叫《冬天的树》:"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每天,隐形人出走时都唱这么一首歌,他见过不同的鸟,有的鸟忧伤,有的鸟快乐,有的鸟淘气,有的鸟单纯,他给不同的鸟唱歌,但鸟从来听不到他的声音。因为他是隐形人,鸟看不到他。

    这个隐形人的主人是个工作狂,白天从不休息,只有晚上睡觉,虽然,很自然的,他也只有在晚上才有机会从沉睡的主人身体里爬出来。所以,他管自己叫夜先生。夜先生从房间出到外边的方式有很多种,一般他喜欢从烟囱里钻出来。肚子一收,往上一吸气,往下一喷,呼一声,隐形人就从烟囱飞出来了。

    今天夜先生的主人睡得有点早,他很早就飞出来了。"哇,还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星空。"夜先生感叹着。时间还早,主人一时间也不可能醒来,隐形人夜先生决定到郊区走走。最近主人太累了,最近他要准备一个艺术展,主题是:春天精神。主人买了很多废纸、麻布、绷带,加上他的颜料画笔,整个房间里乱成一团。主人每天都在房间里搞创作,真没劲!夜先生想着想着,忽然听到了火车轰隆隆开过的声音,呀,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火车。他的主人老想坐火车,他也以为自己能体会体会坐火车的感觉,但他主人只是想,印象里他从没坐过,就连火车票都没见他买过。今天,能看到火车,真是兴奋。原来火车是一节节绿色的铁皮箱连在一起的,火车头的窗户是眼,探照灯是鼻子,前面的车轮是胡子,火车的正脸像猫头鹰,又像青蛙,还像戴眼镜的主人。夜先生想着想着,就笑起来了,有个滑稽的主人也不错,主人是可爱的。他想着,俯身向前,一个缓冲,贴到了火车上,他跟着火车一起飞。

    不知为什么,从火车进入S城区域后,夏木小姐就突然想写点什么了。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开始勾勒属于自己的故事:

    从前,有个叫木木的小女孩。五岁的时候,她的妈妈就走了,听说跟一个诗人私奔了。木木被寄养在一个叫狐狸的女人家里,听说狐狸阿姨是妈妈的好朋友。五岁的木木跟着单身女人狐狸一起生活,渐渐的,木木开始懂事,发现总有不同的男人闯入她的家里,那些男人和狐狸阿姨拥抱亲密。木木讨厌那些满口烟味的男人们,她做了好多恶作剧,例如在男人脱下的皮鞋里放图钉。看到男人们一次次出糗,木木哈哈大笑。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6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3)

    直到有天,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出现在她家。那天是狐狸阿姨开的门,看到这个白衬衫男人,狐狸阿姨愣了。他们看着对方,足足看了十分钟。狐狸阿姨让男人进来了,倒水,沏茶,木木记得那天的空气是潮湿的,房间里有茉莉花的气味,嗯,是花茶。那是第一次木木没看到男人和狐狸阿姨有亲密接触。他帮狐狸阿姨收拾了房间,描了眉毛,画了唇彩,早上来的,下午就走了。当天夜晚,狐狸阿姨哭了。木木跑过去给阿姨擦了眼泪。那人真好。木木对阿姨说。阿姨说,是啊,真好,可是阿姨老了,配不上他。我也喜欢他呢,木木轻声说着。阿姨听了哈哈大笑,她说,那你以后嫁给他吧,反正你还小。木木听完,就当真了,嗯!我以后一定要嫁给她,但是我去哪找他呢?他会不会老啊?狐狸阿姨听了,笑得更大声了,去北方,去北方找他,他不会老,好男人不会老……

    若干年过去了,当年七岁的小女孩木木到了十七岁。一天夜里,她趁狐狸阿姨和某男人狂欢时偷偷逃了出来,爬上了一列北上的火车。木木在想,自己也许因为流着和妈妈一样的血,所以总是那么奋不顾身。不知道当年妈妈跟那个游吟诗人私奔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紧张而刺激……

    夏木没写下去,木木的寻找跟她的寻找一样,也许根本没结果。她有点伤感,起身,拿出纸巾,准备去洗手间洗把脸。夏木小姐离开座位时,夜先生就从窗户的缝隙里钻了进来。他把脸贴在夏木小姐的本子上看,咦?这故事怎么那么熟悉?我是不是应该帮她继续下去?夜先生想着,只见夏木小姐已经回来了,他赶紧跑到夏木小姐后面的第三个座位上,虽然是隐形人,知道别人看不到自己,但夜先生还是有点羞涩,他不敢正面去看夏木小姐,只是远远地,从后面,从侧面去看,夜先生对夏木小姐有种特别的好感,难道这就是人类常说的一见钟情么?夜先生不知道,已羞红了脸。夏木小姐的精神显然比刚才看起来好多了,没那么忧伤,她在笑,不知道笑谁,隐形人走到她跟前,用手在她跟前恍了恍,还好,夜先生的表情,她看不见。

    火车进站了。夏木小姐把行李拿好,出站。隐形人就跟着她,突然,夏木小姐被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撞了一下。等她发现时,手包已经不见了。那男人逃上了一辆摩托车,飞驰而去,看着男人远去的背景,夏木小姐难过得哭起来。隐形人一看,突然愣了,三秒钟内,他的思维出现了莫名其妙的短路。三秒钟后,隐形人开始飞奔,有什么能快得过我呢,他得意地笑着,嘿嘿,傻瓜,让我帮你拿回包吧。只见隐形人跑着跑着,他赶上摩托车了,接着,双手一伸,手指牢牢抓住了男人怀里那个包。男人还来不及反应,包就已经不见了。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7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4)

    隐形人把包放在街口拐弯处的一个台阶上,夏木小姐刚好走过那里。一看到包,她就像童年的孩子找到丢失了的玩具一般,紧紧地抓到了怀里。隐形人还想多看她几眼,但他必须得走了。

    小草先生从梦里醒来的时候,双腿还是酸酸的。他做了很多奇形怪状的梦。他梦到自己坐上一辆铁皮火车,火车轰隆隆,过山洞,火车开完南方。一想到南方,小草先生是窝心的痛。南方啊南方,我的梦魇。我又怎么敢踏上南下的火车呢?小草先生想着,他还梦到自己参加马拉松赛跑,他的老师,那个胖胖的长跑教练就在操场上开着摩托车监视他训练,他所要做的就是一圈接一圈地跑,跟着摩托车跑。感觉跟回到学生时代似的呢!小草先生想着。他突然笑了,对的,在梦里他仿佛看到她了,"真好,在今天的梦里,我又梦到你了,你坐上北上的火车,一个靠窗的位置,你的手上拿着你写给我的信。"小草先生说着,笑了笑。

    好久没有这么早起床过了,才清晨五点,可以看着城市天空是如何亮起来的。最上面的一层是深邃的蓝,最接近地平线的是郁金香的那种橘红。慢慢的,两种颜色混在一起,过度,最后成了毫无瑕疵的白。这是北方冬季清晨的感觉,属于北方的美学。

    小草先生在画室里草草画了几笔,把废纸、麻布、绷带什么的折腾了几下,七点了,他收拾东西去学校讲课。今天讲的是美学定义的演化。小草先生开的那门课,叫我的美学,选修课,是学校为了丰富学科专门给小草先生开的。小草先生平时是个自由职业者,拍拍照片,画点画,设计点什么,但他一上起课来就一本正经。用他的话来说,他的课不仅仅为了学生而上,更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开。

    "可惜最近的人浮躁很多了,这个娱乐的年代,很少人懂得美,美学的定义也宽泛了很多。"小草先生看着讲台下的学生,讲着课。他不知这里的学生有多少是认真听的。有每节课都必到的人,也有怀着猎奇心,只想看看这个艺术圈的王老五讲课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小草先生在圈子里的名气很大,一提到他,人家就说:"小草先生这个人啊,脾气怪怪的,架子很大,从不修改作品,不过他的作品总是很特别,你不得不佩服他。只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个老先生到现在还没结婚,也没见他和什么女的来往过。仿佛是个不近女色的书呆子。"

    然而,对于小草先生来说,无论下面的学生到底有没有兴趣,只要下面还有一个学生,他就会努力把课讲好。这样的想法,他坚持了很多年了。"一开始的美是建立在某种特征之上的,是一种肯定。"小草先生认真地说,下面有人提问:"先生再解释清楚点好么?"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8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5)

    "好,"小草先生笑了笑,"例如观赏性的金鱼,金鱼有闪烁夺目的鳞片,有不同体形,有的像橘子,有的想梳子,金鱼也有不同的颜色,黑的、红的、蓝的、黄的。这些就是金鱼的一些小特征,这些特征组合起来,刺激了我们的眼球,我们就觉得美。"小草先生说完,大家对他的解释还比较满意。不过,还是有人提问,"那最原始的美算不算是一种口味问题?例如,我喜欢长头发、双眼皮、鼻子挺挺的女生,这样算不算是一种美啊?"一个男生说着,他说完,大家都笑起来了。"当然算是一种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观,例如唐朝,喜欢丰腴的女人,又例如现在,喜欢瘦一点的,这就是美。"

    "那小草先生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啊?"突然,下面有个淘气的男生问,他的一句戏言让小草先生脸红了。"是啊是啊,小草先生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呢?"下面的学生一致起哄,小草先生有点招架不住了。"这,这个,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什么特别不喜欢的。""哇,小草先生害羞了。原来先生还会害羞啊。""小草先生是不是太博爱了啊。""说嘛说嘛,小草先生到底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学生们一次次追问,小草先生使劲想了想,是啊,我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呢?

    "她头发很长,又黑又卷,皮肤看上去很白,单凤眼,有点古典气质,她笑起来很舒服,我喜欢她笑。可她不怎么笑。我也就看过她笑了几次。"小草先生说得很动容,回忆真是件让人痛苦的事。"她给我做了好多事情,我挺喜欢她的。我答应过她一件事,但我没做到。"他说完,下面的学生都安静了。四周一安静,时间仿佛停止了,这才让小草先生的脑子恢复过来。"刚才同学问到的喜欢哪一类女孩子,这其实已经不属于最开始的美学范围了,最开始的美学范围,是大家都觉得美才是真的美。想我们刚才讨论的这个,你觉得好看,而我不觉得好看,这样的观点,已经被归入到第二种美学里了。"小草先生停了一下,调整好思路,说:"第二种美已经从物体特征这样的外表层次发展到观众的内心世界里了。这种美强调的是个人。简单说吧,你吃一个东西,只要你自己觉得好吃,那就是美。你听音乐,觉得这音乐好听,这就是美。又或者,你喜欢一个人,想念她的时候,你牵肠挂肚;看到她的时候,你欣喜若狂;知道她生病时,你的担忧与痛苦,这些其实都是美。"

    "按小草先生的说法,那爱也是一种美了。"刚才淘气的男生反应很踊跃。小草先生点点头,"对。""那小草先生现在美不美啊。"这个男生总是喜欢刁难老师。"是啊,小草先生现在美不美啊。"又一个同学加入提问当中。小草先生说:"我有喜欢的人,我那也是种美吧。但我不知道人家还喜欢不喜欢我,我就不知道人家美不美了,可见你们问问题还不够水平喔。呵呵。"小草先生笑出声来,因为时间已到,下课了。"今天的课上得有点紧张。"小草先生走出教室时,仿佛听到有谁在说这么一句,他四处看了看,没有人。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29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6)

    小草先生睡了一小会儿午觉。想念夏木小姐的隐形人从他身体里钻了出来,"咦?那是谁?"隐形人看到有个女人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的主人,那女人一头浓密的黑发,又长又卷,她看着小草先生,不时还用手碰碰他的脸。确定女人不会伤害主人后,隐性人就飞出去找夏木小姐了。他寻觅着夏木小姐的气息,每个人都有特殊的气味,有的人是清淡的香气,有些人是奇怪的臭味,隐形人记得夏木小姐的气味是茉莉加栀子的混合感觉,他在城市上空盘旋,凭借直觉寻找着那样一种气味。是夏天,清爽的夏天,干净的雨后,花瓣上的露水。隐形人想着,飞到城市的西边,在一所小房子里,他找到了夏木小姐。

    夏木小姐显然是累了,她躺在床上睡着,隐形人摸了摸暖气是否够热,不够热的话,他又使劲扭了扭管道上的开关;他检查了房间里的水壶还有没有开水,偷偷给夏木小姐烧了点水;他还给夏木小姐盖了被子,夏木小姐睡觉时候挺可爱,发出微弱的气息,像一只小兔子。隐形人留意到她的头发。现在的女孩子都怎么了,都喜欢这种长长的大卷发啊?昨天夜里在火车上夏木小姐戴着帽子,他看不出她的头发,今天看到了,原来那么长,那么密。怎么跟主人身边的女孩一样?隐形人想着,他又要走了。

    小草先生醒后睁开眼,朦胧中仿佛觉得旁边仿佛有个女孩子,混沌中,他看到那女孩穿着斑马线的衣服,头发又长又卷,莫非是她?小草先生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谁也没有。她又怎么会出现了?小草先生觉得从昨夜起,自己就病了,今天早上的梦,刚才上课的时候,还有现在,小草先生都觉得她在身边,在学校某一个地方看着他,怎么可能?都十八年没见了。小草先生现在都四十一岁了,二十三年前的那个私奔梦,早就完了。

    小草先生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画画去了。春季精神,小草先生还没一点头绪。他上了公车,虽然年纪有点大了,他依然显得清瘦俊朗,他的头低低的。那是午后两点的公车,乘客稀少,小草先生看着窗外冰冷的风景,嘴里哼起一首歌:"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哼着哼着,小草先生竟然笑了起来。哈哈,多大一把年纪了,还哼民谣。我今天到底怎么了。竟然唱起这首歌曲来了。那时还年轻啊,我一心想画画,虽然父亲让我去当警察,但为了她,我还是选择了画画。那时的她,也相当年轻啊。"去私奔吧?"每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她都这么说。"好啊,去私奔,但我们去哪呢?"小草先生问,"随便乘上一辆南下的火车,火车停到哪,我们走到哪。"小草先生笑笑,捏一下她的鼻子:"好,等毕业后我们就私奔。"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0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7)

    夏木小姐起床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她看了看房间,房间里仿佛有了什么变化,但具体是什么,她不知道。房间暖暖的,她有点渴了,用手一提,壶里竟然有开水。她泡了杯咖啡,看着窗外的夕阳落下,美美地喝上一杯咖啡,感觉还不错。夏木小姐看了看桌面的小本子。昨天在火车上的故事还没写完。

    木木来到这个北方的陌生城市,她试图在灯红酒绿的街道上寻找那个记忆中的白衬衫男人。曾经听过狐狸阿姨说,这个男人叫J先生。木木在城市里寻找J先生的下落,听说J先生是个鼓手,她跑到了城市每一个酒吧,看里面是否有乐队,是否有个叫J先生的鼓手,老鼓手。她又听人说,其实J先生不是鼓手,打鼓只是她的业余爱好,他真正的职业是画家,他给很多女明星画过画,但他从没和任何女明星有染,他是个干净的画家。木木笑了笑,她有跑到城市里所有的画廊,打听是否有个叫J先生的画家喜欢白衬衫……

    夏木小姐看着昨天晚上睡前写的文字,笑,她穿好衣服,走到路上。看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细节。她不知道到底在哪个角落,妈妈遇见了爸爸。她甚至不知道爸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以前看书,书上说,女儿像爸爸,夏木小姐想爸爸的时候就对着镜子照啊照。眉毛、眼睛、鼻子、嘴角,到底我哪个方面像爸爸。夏木小姐一个人逛了下城市唯一的步行街,吃了甜蜜的泡芙,走得累了,天又那么冷,会下雪么?她躺在床上,靠着暖气,不知怎么,就睡过去了。冬天来了,大家都很贪睡。

    小草先生在画室里折腾了半天,画了个构图,在"春季精神"那个主题展览里,他决定做一个火箭系列。他觉得城市里的男女到了春天都会活跃起来,像跳动的音符,而他们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句话语、一个拥抱的姿势、一个倾诉的冲动,其实都可以看成"火箭"。火箭成了一种青春萌动的暗喻。小草先生想着,突然觉得饿了。他已经好久没有认真吃过饭了,今天,他决定吃顿好的,当是犒劳犒劳自己,能有个好的创意不容易。好歹今天终于把参展的主题想好了。

    楼下新开了家川菜馆,小草先生突然想吃鱼了,就点一个水煮鱼吧。小草先生点完菜,耐心等着。突然间,咯吱一声,门开了,进来一个女人。她的卷发长到腰际,乌黑发亮,小草先生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女人刚好坐在小草先生斜对面的位置。女人低着头点菜,当她把头抬起的时候,小草先生惊讶得差点叫了起来。怎么可能?天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小草先生仔细看了看,真的很像,他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对面的女人简直跟她一模一样,但是,时隔十八年,她怎么还没变样。恐怕是我眼花而已了。小草先生想着,收回了眼光。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1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8)

    服务员端着水煮鱼上来。小草先生突然对跟前斜对面的那个女人很好奇,他叫来了服务生,问,对面那个女人点了什么菜啊?服务生纳闷地看着他,说,没有啊,对面没有女人。小草先生说,怎么会?明明就坐在那里,靠着墙壁,你没看到么?卷头发,她嘴角还有颗痣。是啊,嘴角有颗痣,那不正是她最明显的特征么?服务员看着小草先生,依然很纳闷。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你说什么了。服务员皱着眉头。走开了。

    她也会点水煮鱼么?小草先生心想,以前的日子,大学,他和她就一起去吃水煮鱼。一盘热腾腾的水煮鱼,新鲜的白菜、脆口的豆芽、嫩滑的鱼肉,最适合两个人吃了。以前吃鱼的时候,他总给她挑刺,她就慢慢地等着他。冷不丁的,用餐巾纸擦擦他嘴角的小油迹。两个人乐呵呵地笑。小草先生看着她,再也忍不住了,他要走近一点看,近一点,再近一点。

    他站在她跟前。看着她,王离,他轻声叫了几下。

    女人慢慢转过头来,看着他,你是叫我?

    小草先生点点头。你,你像我一个朋友。

    谁呢?

    像我一个朋友。

    朋友?

    嗯,是的,一个我喜欢过的女孩子,她比你大十八岁吧,十八年前的她跟你现在样子差不多。

    哦?那你很喜欢她么?

    是的,我很喜欢她。

    那你怎么没和她一起呢?

    她走了。

    喔?她为什么走了呢?

    她私奔了。

    和另外的男人么?

    不是,她本来想和我一起私奔的。

    后来呢?为什么你没有和她一起私奔?

    我那天没出现。

    为什么呢?你不爱她么?

    不,不对,不说这个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白雪。

    哈哈,这真是你的名字么?今年冬天不知道会不会下雪,倒让我看到白雪了。

    女人不说话了,小草先生见她不说话,问,你有电话么?

    有的,67693235,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女人说完,走了。小草先生不知道她为什么刚坐下就走。他看着她的背影,轻轻地叹了口气,哦,白雪。

    当天夜里小草先生边吃水煮鱼边喝了好多啤酒,回到家,双腿一伸,就呼噜呼噜睡着了。隐形人从他身体里又钻了出来。隐形人直接飞去了夏木小姐家里。他想念她了。

    夏木小姐正在桌台上写字。她的故事继续编织着。

    终于,木木在一个别致的画廊里找到了J先生,时隔十年,J先生已经老了,不再是曾经那个明朗年轻的男人了,J先生依然很瘦,他有点苍老,眉宇间还是流露着干净的气息。木木出现在J先生的跟前,她想对他说,还记得我么?七岁的时候我想要嫁给你的。但木木什么也没说。她在J先生的画廊里走来走去。要买画么?J先生问她,亲和地。不。她心跳很快,十年了,没有听到他的声音,现在听来,还是那么的有夏天的味道。木木终于找到她要找的J先生,但那个白衬衫男人已经不认得她了,他问她,小姐,要买画么……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2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9)

    隐形人看到夏木小姐写的文字后很郁闷。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木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J先生啊,明明是她要找他。隐形人很难过,他对夏木小姐的故事很不满意,他想着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写这个故事。他脑海中木木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木木找到了她想找的男人,并和他很好地生活在一起。这才是童话里应该有的结局。隐形人很善良,他不愿意看到明明可以在一起的人被分开,海角天涯。

    夏木小姐看着自己写的文字。突然说,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呢?她一说,隐形人愣了一下。她怎么自言自语呢?她又说,从火车上我就看到你了,你为什么跟我来到这里啊?隐形人又挠了挠头,怎么可能?她竟然能看到我?隐形人莫名其妙地站在她的背面,看着她。怎么了,还想跟我捉迷藏么?夏木小姐笑了笑,她弯弯翘起的嘴角,像一小朵莲花。"谢谢你,那天,谢谢你帮我把手包抢回来。"她转过身来,对着隐形人说。

    "啊……你能看到我啊?"隐形人看着她的眼睛,心像迷途的小鹿,扑通扑通地跳。

    "当然咯,"她说,"喏,这里,这里,这里,你的眉毛,眼睛,鼻子,还有嘴唇。"她说着,用手指了指。

    隐形人当场就傻了:"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看到我,我是隐形人!"

    "隐形人?"夏木小姐看着他问,"隐形人是什么东西?"

    "隐形人就是隐形人啊,每个人都有隐形人,有的隐形人是开心的,因为他主人最深刻的那部分记忆是开心的。有的隐形人是难过的,他们每天都会哭,因为他的主人最难忘的那部分记忆是痛苦的。隐形人是透明的,没有人看得到他。"

    "那为什么我能看得到你呢?"夏木小姐问,"你不是说你是透明的么?"

    "对啊!"隐形人说,"奇怪了,你怎么能看到我呢?你能看到我,这表明我的主人也看到过你的隐形人。一般人是看不到其他隐形人的,能看到别人的隐形人表明,你最难忘的记忆和我主人最难忘的记忆之间有交叉。所以你才能看到我。我的主人也才能看到你的隐形人。"

    "真的么?你叫什么名字?隐形人。"夏木小姐问。

    "我叫夜先生。你呢?"

    她想了想说:"我叫夏木,就是夏天的木头的意思。"

    隐形人听完,笑着说:"你的名字真好玩,夏天的木头,到了冬天就成为一棵树了吧。"

    夏木小姐一听,当时就愣了:"啊?你怎么也知道这个啊,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歌曲就是那首民谣《冬天的树》,我一出生就会唱了。"

    隐形人一听,奇怪了。"你怎么也会唱这个,但是你唱的是我唱的那首么?"他想着,问,"你那首冬天的树是怎么唱的,我也会唱,我主人老唱。不如我们一起唱吧,看看我们会的是不是同一首……"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3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10)

    "好!"夏木小姐听完,"一,二,三。"

    他们唱起来:"你像一阵春风拂过了我的生命,却只留下一段伤心给我,让我无法寻觅你的影踪。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静静守候着你经过……"

    不知道唱了多久,唱完了,隐形人和夏木小姐都泪流满面了。

    "这是我主人最喜欢的歌曲,他错过了一个女孩,从此,他的记忆就停留在那年的冬天。"夜先生说。

    "是么?这是我一出生就会唱的歌曲,估计是我妈妈怀我的时候老给我唱吧。"

    "你妈妈?"夜先生听完,激动地问。

    "是啊,就是这个。"夏木小姐从手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给你看这个,这是我妈妈的唯一照片。"

    夜先生仔细一看,天,那女人不就是今天中午他看到的那个坐在小草先生旁边的女人么?长长的卷发,黑得发亮。

    "这是你妈妈?"夜先生问。

    "是啊,这是我妈妈。我妈妈一个人跑到南方生下了我,后来她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啊?你妈妈,一个人,南方,生下你……莫非?!夜先生没敢想下去。

    "我的主人叫小草先生,你可以去找他,他在这里比较有名气。只要问问别人,大家都知道小草先生住哪里。好了,我先走了。"隐形人说完,一转身,消失了。隐形人走了之后,夏木小姐想了想,把木木的故事继续下去。

    J先生问木木是不是要买画的时候,木木愣了一下,她犹豫了半天,终于对J先生说,你帮我画一张肖像吧,就画我,画你眼中的我。木木没想到J先生竟然答应了,他问木木,你什么时候有空呢?我画一张肖像大概要一个半小时,木木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草先生酒醒后洗了把脸。他揉了揉眼睛,仔细想了想,终于拿起电话拨下了那一串数字,67693235。电话是夏木小姐接的,电话声把她吓到了。她新租的房,怎么有人知道她的电话?她拿起电话一听,是个男人。

    "喂,你找哪位?"夏木小姐问。

    "是白雪么?"听语气,小草先生显然很紧张。白雪?!?夏木小姐一听,咬住了舌头,白雪?那不就是我妈妈的名字么?妈妈生下我后就消失了,每次我问阿姨,我的妈妈叫什么名字,她们就说,你妈妈叫白雪,在一个北方下雪的日子,你妈妈来到这里的。想到这儿,夏木小姐提高了声音问,"你是谁?"

    "我叫小草,你可以叫我小草先生。"

    夏木小姐一听,当场呆住了:"小草先生?你说你是小草先生?"

    "对,我是小草先生。"

    "那,你会唱歌那首歌么,《冬天的树》。"

    "会啊,当然会,那是我唯一会唱的歌曲。"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4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11)

    "你爱她么?"

    "什么?"

    "你为什么要抛弃她?"

    "什么?"

    "你知道她有多爱你么?"

    "什么?"

    "冬天的树,你知道那棵冬天的树有多爱你么?"夏木小姐歇斯底里。

    "你是谁?到底是谁?是白雪么?我们吃饭时见过的。"小草先生小心翼翼地问。

    "你能帮我画一张画么?你就来我家画,我要看着你画。对了,我想吃橙子。你给我带点橙子吧。"

    "什么时候?"小草先生问。

    "明天,明天早上。"

    "你家住哪里?"

    "青石街31号。"夏木小姐说完,挂了电话。

    那一夜,夏木小姐失眠了,小草先生也失眠了。夏木小姐的隐形人没有出来,小草先生的隐形人也没有出来。夏木小姐用笔在本子里写着:

    木木约了J先生去她家给她画一张肖像……

    第二天,小草先生买了一袋橙子去了青石街31号。夏木小姐打开门的时候,她看到了小草先生,笑了笑。

    "我漂亮么?"她问。

    "挺可爱的,跟我的学生差不多。"小草先生显然很腼腆。

    "知道么?我从不吃橙子,但是,今天,我想吃了。"夏木小姐看着小草先生手中的水果说,"我从小就不喜欢吃橙子,估计是我妈妈吃太多了。你一定带了调羹吧。"夏木小姐看着小草先生问。

    "嗯。"小草先生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调羹。

    "果真如此,你还跟十八年前一样,喜欢用调羹来剥橙子。先从橙子下面开一小口,然后把调羹贴着果然慢慢地塞进去,一点点往里面推,果肉和果皮就会分开,我说得对么,小草先生。"

    听着她的话,小草先生当时愣了。她到底是谁?

    "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么?我来这里只是想找一个人,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找到他。昨天,我好像找到他了,今天,我约他到我家,结果他来了。呵呵,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私奔梦。"她说着,小草先生手中的水果落到地上,像散落一地的珠子。

    "小草先生,不如我给你说一个私奔的故事吧。"夏木小姐看着小草先生,说,"从前,有个女孩爱上了一个男孩,但男孩的爸爸很不喜欢这个女孩。他想尽了一切办法阻挠他们在一起。女孩和男孩一直偷偷约会。每次被父亲看到,男孩总要挨打。但他们还是努力坚持着他们所谓的爱情。就这样,从小学,到高中,到大学,他们都在一起。而男孩子的爸爸从来没有放弃过对这对男女的阻挠。他对男孩说,你不能和她在一起。可男孩从不听父亲的话。后来,这两对男女私订终身,在一个冬天的夜里,女孩把自己全部给了男孩子。他们决定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爬火车,私奔。男孩说他要回家拿点行李然后再走,女孩答应了,乖乖在火车站等他,结果等到中午,男孩都没有来。后来女孩就走了,随便上了列火车,去了南方一个陌生的城市……"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5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12)

    夏木小姐说话的时候,小草先生就咬着嘴唇听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夏木小姐说完了,小草先生他长长叹了口气,看着女孩无奈地笑。

    "这是你说听到的关于私奔的故事。你知道的是结果,你却不知道为什么。关于私奔的真正故事是这样的,从前,在一个混乱的城市里,有一个女孩,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父亲做什么。在同样的城市里,有一个男孩,他同样不知道自己父亲做什么。女孩和男孩从小就一起玩,一起生活,女孩很喜欢男孩,男孩也喜欢她。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在课堂上说悄悄话,就算课堂上老师提问,男孩也偷偷保护着女孩,帮她回答。男孩的父亲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但父亲从来不说为什么。他越来越歇斯底里,每次一看到男孩和女孩走在一起,就轰然大怒。他用皮带去打男孩,却从不告诉男孩为什么他要打他。男孩女孩慢慢长大,终于有一天,他们私定了终身,为了证明彼此相爱,女孩把自己的全部给了男孩。他们在一晚甜蜜后决定第二天私奔,地点是郊区的火车站,女孩说,我们赶明天最早的一列南下的火车,无论通向哪里。男孩突然想回家多带几件衣服,于是答应女孩他去去就回来。男孩回到家,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父亲。他的手受伤了,血染湿了他的上衣。男孩那一刻才知道父亲原来是警察。他听到父亲的手下不停称赞着父亲,听说父亲他们歼灭了城郊一个地下贩毒组织,男孩的爸爸立了大功,贩毒团伙被一网打尽。那个团伙的头目,逃跑时抓住了一个路人做人质,他还没来得及搂紧人质,结果男孩的父亲开了一抢,那个毒枭头目给毙了。看到那个头目的照片,男孩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女孩的爸爸。男孩在那一刻放弃了他们的私奔梦,他想到孤独的女孩,想到女孩孤独的妈妈。他很沮丧,根本不能接受现实,他不知自己怎么面对女孩。又怎么跟她说?当男孩赶到车站时,女孩已经不见了。他很想找女孩,但他找不到,面对着一列列呼啸而过的火车,他的脚步定格了。他转过身来,看着中午的太阳深深抽了口气,他的女孩走了,他的新娘走了。"小草先生说到这儿,停了一下,夏木小姐听到他哽咽的声音。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十八年前,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夏木小姐不敢想下去。

    "男孩在火车站等了一天一夜,他确定女孩是不会回来了。他有点后悔自己回来太晚。知道女孩父亲被击毙的时候,他想到了女孩的妈妈,他突然觉得他们不应该私奔,女孩的爸爸死了,只留下她妈妈一个人孤零零生活。在剩余的日子里,男孩毕业了,并成了一个美术老师,他留在了这个城市,这十八年来,他一直照顾着三个老人,他的父母,还有那个女孩的妈妈。他足足等了她十八年,但她从来没回来过。"小草先生说完,鼻子一酸,终于没忍住眼泪。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6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13)

    "我今年十七岁。我也不知道我妈妈哪里去了。"夏木小姐说完,什么也没说,她慢慢地给小草先生拾起地面的橙子,然后,离开。她跑到郊区的火车站,跑上一列即将出发的火车,终点到哪里,她不知道。她在火车上神经质地大笑。忽视身边所有人。

    她在火车上写着没有完结的故事:

    画画的时候,木木一直盯着J先生,她记住了他的眼神、他的呼吸、他的举止。J先生很不好意思地画着。突然木木对他说,不如,我嫁给你吧。J先生爽朗地笑着,哈哈,你都可以做我女儿了。木木听着,笑了笑,是啊是啊,我开玩笑的。J先生,你一定还爱着狐狸阿姨吧,木木问。J先生一听,狐狸?你是谁?木木笑了,是啊,怎么会有一个男人还记得十年前的一个七岁小女孩……

    夏木小姐把故事写完的时候,打开了窗户,她把纸张撕得粉碎,那些过去的故事灰飞烟灭。这样的结局比较让她满意,她找到了这个男人,并且知道了他那天没有出现的原因。夏木小姐不知故事真实性有多少,就算是杜撰,她也被男人的诚意打动。她总算松了口气,缅怀完母亲的爱情,她可以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爱情中去了,列车终点到哪?她不知道。正如她不知道母亲在哪里。

    火车一如既往,毫不留情面地穿越无数山洞,轰隆隆,轰隆隆。

    小草先生终于取消了"春季精神"展览的那个"火箭"系列。城市里充满了暗喻,但暗喻的同时也意味着误区。冬天说,春天的来临只是一场意外。小草先生用所有的颜料画了十八颗树。那是冬天里的树,白白的背景,孤独而突兀的树,单调苍白,充满未知的希望,或者,只是绝望。

    展览开幕那天,小草先生跟很多朋友一起布置场地。带着渔夫帽的小草先生显得充满了活力。他把十八张画排成一个方阵。把整个展览厅布置成一个森林。在其他作者跳动、鲜活的艺术作品中,他的作品让空间像一片仙境。纯洁无暇,美得失真。

    展览历时七天。每天,小草先生都会去展览厅看一看,他站在自己的作品中间,安静地剥一颗橙子。然后眯着眼,轻轻地咬下一口,品尝着果肉的味道。他想着夏木小姐的话:"她喜欢吃你剥的橙子,她喜欢看你剥橙子,她喜欢学着你的方法剥橙子。她一直觉得你很有才华。我没见过她,没听过她说话,不知道她的声音,她的故事,我都是从她的日记本里看到的,她是那么地爱你。可是你不知道。你的每一个小细节,她都记得的。一个女人不是随便就能跟一个男人私奔的……"小草先生笑了笑,算是一种欣慰。风从展览厅的空间缝隙里吹来。抖动着那十八张画。风仿佛在唱一首歌。会唱的人一起唱,一,二,三。

第2章  淡蓝季节 第37节:隐形人,私奔梦 文/吴建雄(14)

    "你像一阵春风拂过了我的生命,却只留下一段伤心给我,让我无法寻觅你的影踪,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静静守候着你经过。我是一棵冬天的树,我在想你;我是一棵冬天的树,我在等你,我知道这一切都无法有结局,我只能够把这一切放在心里……"

    小草先生想起了很多,很多很多。她从没离开,仿佛从没来过。她一定就在身边,看着青春看着我,看着所有人一点点老去。爱是一种美感,是一种无所谓拥有与否的东西。爱找不到东西去证明,一切只有在心底。

    看到了夏木小姐,小草先生总算有点欣慰。终于不用担心十八年前的她到底怎样了,她给我生了个女儿,并且这个女儿看起来还不错。想到这儿,小草先生的隐形人也累了,他伸了个懒腰身,沉沉睡去。隐形人夜先生知道,很快,他就会被一个新的隐形人代替,有新的难忘的记忆等着小草先生。这次,不再是一个私奔的梦了。他想着自己的女儿,夏木小姐,他累了的时候,他总梦见自己变成一支火箭,朝着女儿出走的方向飞去……

    展览结束那天,S城终于下起了小雪,雪越来越大。小草先生看着窗外的风景,铁路那边,应该封了吧。如果能见到她,小草先生是想带她去那边走走的。这次,我们不坐火车,只去铁路走走。

    "还记得当年我们曾经约好私奔的地方么?在那个郊区树林的背后,路过高速,穿越一块荒草地,慢慢的,我们就能看到苹果林。苹果林的隔壁,就是铁路,沿着铁路走,可以到我们想要去的任何地方。那时候,你是那么可爱,乖乖的,我们手拉着手,一步步在铁路上行走,我们偶尔坐在草地上玩猜火车的游戏。看看谁说得准,哪边先来火车。现在,那个地方已经被改修了。现在,外面的那些遥远风景,是白色的吧。我记得那个世界,一个类似水坝的地方,是运河吧。然后是一座桥,我们总是从下面的草丛走上桥的,一个竖着的水泥牌,黄黑相间,异常耀眼,像黄蜂的肚子,上面写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水泥牌后面就是台阶了,那台阶很陡,走路要小心翼翼,像极了古时候的小脚女人。台阶像米粒般,碎碎的,我对上面的文字有印象,以前总有小孩在上面写着莫名其妙的话。谁谁谁,我爱你,谁谁谁,你妈妈要打你啦。我看那些字总是很开心的。我总想着你能陪我去走走,可是,你已经不在了。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那天,我看到我们的女儿了,她长得跟你有点像,头发也是卷卷的,不过发色没你的黑亮。我不知道这十八年你都怎么过的。那天看到女儿,我是开心的,真好,她竟然跑来看我了。你是不是和她说过我以前给你画画的事?呵呵,女儿仿佛很在乎你的感受。我给她买了橙子,那天,我其实还想给她画一张画。但是,她没有吃我的橙子,我也没有顺利地给她画完画,有点失败。她的脾气跟你一样,她会找到她的幸福么?我也不知道。我有点后悔了,我当年想照顾你的妈妈,所以没有去找你,今天看到我的女儿,我们的女儿,我才发现其实我也还是错过了她。这么多年来,她会恨我么?我这个不称职的父亲。"

    小草先生看着,旁边走过一个朋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草你快看,雪好大,估计铁路都要封了。小草先生笑笑,是啊,没有铁路,就没有人回来,没有人离开了吧。小草先生想着,翻着来客门的留言,翻着翻着,突然在留言本上发现几个字:

    白雪,或者,王离。2月13日。

    小草先生笑了笑。原来她来过了,真巧,真好。

第3章  浮光掠影 第38节:擦燃火柴,闪耀光芒 文/蒋峰(1)

    第3章浮光掠影

    我像一粒种子,被青鸟和云朵带到了武周山下。

    擦燃火柴,闪耀光芒

    文/蒋峰

    截止到明年十月,大师已经二十年没有推出能再次令人敬重的作品了。十几年里他都无法避免地被介绍为"《二分之三》的作者"或者是"那个写出《二分之三》的人"。时间已经证明《二分之三》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成为永恒的经典。到那时人们也会记得,他有时不免悲哀地想,"那个写出《二分之三》的人"也只写出这本巨著。

    夏天的一次聚会上有个年轻人向他暗示了这一点,没有比这再委婉的忠告了。那个年轻人说:"凭着那部传世之作,您可以此生都无忧无虑地享受生活。"几个作家附和了他这一说法。之后他们继续高谈文学、艺术,以及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高谈着最近正在创作的作品。大师第一次感觉到一丝落寞,尽管他从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即使到现在他以为他们也只是作家。大师只有一个,不管他的才华耗尽与否,可骨子里的关怀没有变,单凭这一点关怀,再加上已有的成功作品,他就无愧于大师的荣誉。

    他是如此的自我,以至于他常常对朋友自嘲自己已经自信到自大的地步。但他相信这只是自信,几十年来他都是这么认为的。"至少自我膨胀",他猜想,"还不是我当前这个状态"。秋末他给友人写信时还提到这件事,他求友人告诉他,起码在对方的眼里,自己是不是真到膨胀到了自大的地步。他把信寄给魏宁,那是他臆想中的朋友,因其《二分之三》里细致的刻画在十几年前就被喻为华语最出色的文学人物之一。他知道没必要守在家里等回信,他选择出外旅游来放松心情。然而他终于发现自己老了,除了整天窝在宾馆睡觉已无任何激情去游山玩水。意外的是他到家时收到魏宁的来信。空荡的信纸中央只有一句话,简短而确凿:"你没有变,你还是你。"他抱着来信一天之内就索回了以前那么多被偷走的信心。虽然他知道,这八个字是在四川托一个宾馆服务生写下的。

    躺在藤椅上他算了算,三十岁之前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做杂役,写《二分之三》,再花两年的光阴等待成功,为了能成为职业作家,可以毫无所累地写作。二十年里他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却篇篇幸运地被几家文学杂志让来让去最终发表在《故事会》;他写了六个长篇却被批评为三流电视剧的流水账脚本。由此他成就了肥皂剧皇帝罗伟,那几年整天下午的讨论剧本令他羞愧自己居然为赚钱与这种人粘在一起。后来这种人也因肺癌病故了。在罗伟的追悼会上他转变了自己的想法。"即使是再差的导演也比成不了大师的作家强,"他在墓前手持鲜花想,"就像花总是比草值钱。"

第3章  浮光掠影 第39节:擦燃火柴,闪耀光芒 文/蒋峰(2)

    罗伟拍了大师的五部作品。生前大师始终没有将《二分之三》毁在罗伟手里。最后一部长篇他没有来得及拍,似乎是出于忠心,大师收回了《白色流淌一片》的拍摄权,没有再给年轻导演什么机会。

    "或许是该认真地做一次忏悔,"他坐在桌前写道,"我曾做错太多事情,多到我已没有精心去专心做一件好事。"他的笔尖停了停,在后面加了个括号,"写一本好书。"十几年断断续续写那六部长篇故事,不管批评界的威力有多大,他内心总有个声音告诉他写这些垃圾不过是工作的一种,就好比他拿出同样的时间做买卖上班一样,他还有个比《二分之三》更严肃的长篇在脑子里呢。可是真奇怪,第六本书出版的那天他开始察觉心中那个严肃长篇的文学都流到那本书里了,他的才华被偷走了。

    第二个春天四位立志写作的年轻人来拜访了他。他们环坐在大师的身前聆听经典是什么。"文学的经典。"他铿锵有力地说道,"你们觉得像我的《二分之三》翻译为十三国文字赚二十二种币纸的钱就是经典吗?"他语气有些激动地反问。答案是摇头,而出乎他所料,两男两女像军人一般整齐地点了点头。"稍等一下。"大师起身将他们丢在客厅,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或许需要个管家,"倚在被上他想,"在这个时候能把这些文学流氓撵走。"四个人在客厅候了三十分钟后,呼喊起大师。之后还是发生了令人尴尬的事情,赶来的警察将门踹开时看见大师站在阳台装作老年痴呆一般敲着额头道:"噢,我记忆越来越坏了。"

    大师也忘记阅读经典给他带来的感受了。印象里仅仅是文字的解释凸现于感受的表面:"经典,能令聪明人激动的作品。"

    四月份他买来了罗伟拍过的所有电视剧。连续看了十几个下午也无法搞清里面的人物关系,尽管他知道这些都是他写的。想想也是,这么多年了,写了几百万字,大师能记起来的人物只有魏宁,还有他的几个性伴侣。

    因为买得多,换种说法是罗伟拍得多,碟店老板又送了他一套动画片。那时是日暮时分,春天的风似乎要将地球翻转。躺在床上他看着动画片激动地哭了出来。夜里他叫朋友送来了原著。只有两页,然而同样令人激动。五年前他曾生出过这样的迷信,何时体验到经典的感受,那就离再次写出经典不远了。

    借着那种激动他写了一个短篇,讲一个女孩在平安夜被继母赶出去卖火柴,那时人们都在家中团圆,在无人街道上她思念祖母,祖母的幻象一直出现在划出火柴的光芒中。最终她死了。

    后现代有种说法是对于经典的解读莫过于文本的重现。他也忘记是不是这么说的了。他觉得起码这掩示了自己新作的失败。

    在夏天他得知自己成为那一年华语最高文学奖得主。"当然不是好消息。"他想。几年前他就宣称自己才不要候选那类似终身成就一般的奖像。那年他四十九岁,还不到五十,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写二十年。而且那一年他谎称自己在全心创造一本大部头的小说。被驯服的奖金当年被授予一位新加坡的诗人。大师自信在他得奖前大陆不会有任何一位作家能心安接受此奖。第二年他们把奖颁给台湾的一位小说家。第三年不知从哪挖来了一位荷兰人,不是华裔,一个纯种的用中文写作的荷兰人。到了第四年,刚好二十年,就像是讽刺,他们宣称大师因二十年前的《二分之三》当之无愧荣获此奖。

    "或许是最后一篇佳作。"大师又坐回到桌前,他要撰写得奖感言。"才华是我的火柴,光芒是我的成就。"他行事日渐可笑,居然在纸上擦燃火柴来验证比喻是否得当。"没有错,最后一根火柴,"他写道:"火柴熄灭,光芒尽散。"

第3章  浮光掠影 第40节:失乐园 文/刘卫东(1)

    失乐园

    文/刘卫东

    我要的不是一座普通的教堂,我要在人间建筑一座伊甸园——

    罗伯特·舒乐

    在陕北的黄土高原,黄河流域的边缘的窑洞是西北部贫瘠荒莽的原野之上最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建筑。沉默、木讷、古朴、安宁的黄土窑洞,在绿色的山脊上呢喃着,唱着歌。沿着黄土屋脊雄奇的山脉和黄河的古老河道,遥望吕梁山、六盘山以东的荒野,另一种神秘主义色彩的建筑沧桑的色彩流溢着,充满了晋西的金黄色,那是云冈石窟浮云流水一般的微笑的佛像石刻。这些石器、木质、砂石、茅草、瓷片、金箔、水墨构成的黄土长卷上,漫山的绿色从远古消逝,只留下粗糙的花纹和甲骨文字的哀愁,陕北的黄土窑洞和这流水般的云冈石窟雕刻下来的微笑。

    我像一粒种子,被青鸟和云朵带到了武周山下。

    在武周山麓之下,绿色的屋瓦、黛蓝的水痕、飞翔的青鸟在石刻上入梦。这些古老陈旧的瓦片和雨水都在缓缓地张开嘴巴,呼吸,吐纳,伸展身体。从黄土高原的脊背上遥望这东方纯净的石刻,佛像的微笑有一种晶亮的光泽,繁体的文字,简洁的壁画,像是七彩的天空,朵朵白云。青黑色的梅花篆字,泛黄的经文,竹简浸渍在流水里,我手掌里的种子和沾满泥土的化石映照着武周山的光辉。

    武周山下,云冈石窟始凿于北魏兴安二年(公元453年),大部分完成于北魏迁都洛阳之前(公元494年)。在云冈石窟的浮云下,青色的河谷,冷黑色的佛龛,这些石刻丰满圆润,双耳垂肩,双目有神,两肩宽厚,它们安稳地栖居在石崖上。这些石刻的线条朴秀、清丽、媚艳,与甲骨文、金文、青铜篆文的笔触不同,它是飘渺的,虚空的,石像的本质只是游人的一种欲念,它像青山下的流水,不停地清洗着云冈石窟沉寂的记忆。

第3章  浮光掠影 第41节:失乐园 文/刘卫东(2)

    石窟依山而凿,东西绵亘,气势恢弘,但它内心的柔软、细腻、婉媚都与古代建筑的气质不同,远望这绵延在山地间的石刻,透过绿色葱郁的树木,你看到的是一片绿色。黄土、古木、石器,这些元素构成了黄土高原的灵魂。水墨和古文字、山脊构成了云冈石窟形而上的寓意,白云悠然地漂浮在微笑的石窟佛像之上,流水穿过黄土河道,直奔东南,陡峭的崖壁,曲折盘旋的山谷,蜿蜒着,吟唱着,随着呼吸起伏。

    在这些古代遗留的建筑物和采用不同几何形状构筑的金粉迷失的云冈石刻中,可以读到佛经故事与经文。花冠精细、衣纹流畅的石刻,线条优美,浮雕生动,这一切都与我梦中的那个绿色的花园如此相似,或者是它是一个启示,假象,但这石器中却是藏着汉字的真身。那是云冈石窟之上的云朵。

    当你在如此神秘的建筑和微笑之前产生疑惑的时候,你只能在古代的建筑师的作品中去寻找这些菩萨、力士、飞天的存在意义。它们两颊腴润,体态丰满,形态自然,衣纹流畅。它包括建筑的意义以及人如何面对时间的流逝、风蚀、流水的浸渍保存高贵灵魂的方法。乐伎、舞伎在石刻中沉思着,舞蹈着,它们的身躯已经融化成这武周山的一部分。所有的烦恼和哀愁都消逝了。

    武周山下,天似穹庐,四野茫茫,古人看到的是云冈的黄昏落日。在黄河流域没有文字记载的时代,建筑的意义首先是一种启示,建筑活动本身是一种苦行。这些木石建筑,栖居着古人沧桑的灵魂和疲惫的身体。流水冲刷着菩提,如今云冈石窟的石刻只剩下浮雕的微笑。微笑不会腐朽、衰败,只会如流水一样深入人心、山谷,渗透到现代人的梦境中。

    这个寓言的本质意义是指向建筑内部的一种暗示,它与1968年建筑师罗伯特·舒乐的预言和结论是一致的。尽管师罗伯特·舒乐所说的伊甸园只属于基督。

    1968年的春天罗伯特·舒乐告诉设计师菲利普·约翰逊关于他对建筑的理解与构想,"我要的不是一座普通的教堂,我要在人间建筑一座伊甸园。"菲利普·约翰逊在他的设计理念里否定了这种设想,因为他的设计是在一个人性的真空里用线条、力学曲线、数据、审美意向做出的实验,没有人知道他怎么理解和解释1968年的第三世界的那些"上帝之城"的街角里的帐篷、汽油桶、茅舍和沙漠里的泥土建筑。约翰逊不会针对上帝的城市里的棚屋、疑惑的残障者、双语使用者的哀伤做出判断,只有舒乐会认真地用玻璃和几何线条建造悲悯的伊甸园。然而云冈石窟的建筑,佛的微笑,不是1968年的达达和朋克将愤怒、同情与虚无用金属和知识的利刃混合在一起,用涂鸦的形式宣告这种理论的消亡这么简单。神父的话依然在起着寓言的作用。科学的知识和数字化的建筑,文学世界的诗意依然统治着建筑的身体,艺术家和贫困的诗人得到的只是灵魂的躯壳,罗伯特·舒乐的建筑理念与北魏兴安二年(公元453年)的君主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人类心灵中萌发的一粒种子。

第3章  浮光掠影 第42节:失乐园 文/刘卫东(3)

    时间就是一粒种子,需要雨水、节气、温度、养分它才能结出果实。我在更多的时候像是从汉语言的母体里成长起来的一粒草籽,让我对这武周山下的云冈石窟有着更为感性的理解。这粒种子要离开盛产民谣和疾病的城市的汽油桶、沙漠里的帐篷、贫民窟,重返伊甸园。

    伊甸园,TheGardenofEden。

    站在武周山下,你会对这纯净之地产生一种错觉。本质上它与这云冈石窟石刻的琉璃净土都只是一种现实之外的乐园,但是繁密的汉字似乎记载的却是纯净的土地,它的确存在于云冈石窟,或者更遥远黄土高原的山谷、窑洞、山梁。黄土是纯净的,这壁画也是清洁的,云冈石窟留下的不是时间的躯壳,风云侵蚀并不能改变建筑的本质。我从一个遥远的城市来到这里,看到的是它的肉体与灵魂。你在凝视中可以看到它的眼睛,那深邃如河流的目光,慈悲的凝视着山脚下的游人和流云、树木、沙石、落叶。贫困的、骄傲的、暴戾的、悲悯的、轻薄的性格,心灵都是这些肉体的折射,一种生命展现,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人类建造起直达窟顶的方形塔柱、构图繁杂、玲珑精巧、引人注目的佛雕。

    黄昏的时候,站在武周山下,我抬头看到的是手执弦管、打击乐器的石刻乐伎。五头六臂乘孔雀的鸠摩罗天,琉璃瓦顶,雕饰精美,姿态飘逸。没有烦恼与苦痛的鸠摩罗天和这云冈的流云一样姿态轻盈,美妙。

    佛的慈悲与微笑,这是纯净之地,琉璃的光辉晶莹剔透,清澈、明媚。纯净的种子。

    神父说,在伊甸园里人类纯洁的心灵受到了引诱。当你的视野里出现的不再是黄土高原的火焰绿,而是沙漠里的帐篷、草原上的敖包、工业城市郊区的汽油桶、铁锈、乌黑而原始的狩猎工具、雕刻石器、砍砸器、火镰,建筑的意义就彻底紊乱了。云冈石窟的佛像,菩提的微笑给予我的这是关于建筑的启示,茫茫的黄河文明之外,我像一个虚伪的艺术家一样,在戈壁滩上喘息。

    在岩画和彩陶的对立面,是懂得政治权利的知识分子和勤恳的传教士。流水、月光、桂花,这些古典的影子已经从乐园消失了。失意者、流浪人、乞讨者,他们的只能在废弃的汽油桶里烂醉,陷入愤怒、嫉妒、悲伤。

    这一切与罪恶、道德无关,它只是一粒种子的迷失。在混乱喧杂的街头和现代主义的夹缝中,它褪色了。绿色的光已经涣散。

    视野逐渐扩散,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与文明绿色的橄榄树、黑森林。在云冈石窟的意象之外,我寻找着建筑师罗伯特·舒乐所设计的水晶教堂。清澈的花纹,明亮的光线,它代表的是一种无邪而纯净的艺术。因为无论在设计师还是畅销书作家的观念里,童话依然存在,苦涩的橄榄枝依然具有经济价值。

第3章  浮光掠影 第43节:失乐园 文/刘卫东(4)

    中世纪的祭祀抚摸着经文在讨论基督的身体与圣母的时候,他们担忧自由与权力的辩论会导致人们对信仰的质疑。而那些漫步云端建筑高层商业大楼的芝加哥学派的设计师则直接将新的材料和技术填充到建筑物的内部,创造出新的身体。在伪现代艺术的观念体系里,流浪汉、窃贼、道德败坏的瘾君子、同性恋只能居住在汽油桶和棚屋里,这是神圣而自然的法则。在这个混沌的空间里滋生着暴力与犯罪、毒品,也包括新的街头音乐和说唱艺术。

    在庞大的城市里我寻找着云冈石窟山谷里的那种绿色。当火车穿过华北平原,黄土高原,起伏的土浪个远山下的麦田,那种绿色使我嗅到涩涩的芬芳。这些绿色凝固在山色里,我从南国的水稻一直向北方追溯,直到这云冈石窟之下的松木。老实的火车窗外,清凉的绿色平静的流淌着,像是风筝和鸥鸟那摇曳的线路。飘过那些居住在贫民窟里的孩子疲惫的眼睛,飘过天空,没有时间和方位的概念。

    逃离那个逼人说谎的城市,我在武周山下的云冈寻找我的绿色精灵。

    我的菩提树,Ficusreligosa,深绿色,有光泽,不沾灰尘的菩提树,枝叶扶疏,浓荫覆地。我在云冈石窟的山崖上静静的看着流水和浮云从我的眼前飘过,仿佛时间不曾逝去,绿色的精灵就在我的衣袖中沉睡。大地如此安宁,山色明媚。我的菩提树像婴儿一样纯净,白如霜雪,有着明亮的眼睛。

    快节奏的舞曲和杂乱的语言都指向一个语义中心,"妈妈,我想在黑暗中找到回家的路。"这句话可以用另一个德国诗人的诗歌来替换,"在柔媚的湛蓝中,教堂钟楼盛开金属尖顶。燕语低回,蔚蓝萦怀。"这是荷尔德林的混沌空间,它甚至允许读者在这教堂是涂鸦,是混沌,也属于涅磐,属于陈旧而落寞的云冈石窟悲观的微笑。是的,法官是公正的,神是仁慈的,但是我们,无家可归。

    是的。每一个人都无家可归,政治家和经济学家不断对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拆迁,诗人已经不懂得像古埃及劳动者使用棕榈木、芦苇、纸草、粘土和土坯建造房屋,那些绿色已经枯竭了。是的,我所寻找的只是七彩云朵之下的一颗绿色的小树,绿色的精灵,它生长在云冈石窟的流水和浮云深处。那是纯净的泥土和新鲜的琉璃瓦映照的童话世界。

    武周山下,云冈石窟佛雕的微笑令人悲伤,剥落的色彩、腐蚀的石块,被流水带走了。原始粗糙的佛像,它的微笑是苦涩的。而我们怎能如此悲伤的走回家?

    伊甸园,TheGardenofEden。我的菩提精灵,云冈的云朵,请带我去远方。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44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1)

    第4章青涩年华

    恋上阿波罗的柯莱蒂,追不上太阳,就在原地做一株葵花。

    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

    当人人都准备收拾课本回家去睡的时候,门外埋伏已久的老家伙老是会突然杀进来,一个也没跑。我们气急败坏,他却下压双手以示镇定。外面很吵,就像小时候有爆米花卖的乡场,把口哨吹得跟课铃一样嘹亮的八成是小六,也只有他能把见姑娘的急迫心情表达得如此到位,坐我后面总嫌自己还不够瘦的姑娘还想着跟着电视里跳一段瑜珈,而我想睡觉,总之没人愿意面对这张老脸,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做,时间不等人。他往往会在黑板的空隙处写几句抄来的话,时而培根,时而校长的,动作迟缓,以示郑重。接着娓娓道来非常时期的冲刺精神。我想,满屋子的人原本都是没有思想意志的,后来才慢慢有了,得益于被他的意志反复强暴后才派生出来,过程很艰辛,就像分娩,让人享受喜欢不起来。老家伙姓袁,脸却是地道的扁,灯光合适角度适宜才能成像,跟门缝夹出来似的。毛毛曾偷偷给我说,那是前几届的一个劲爆的家伙一凳子拍出来的,由于目前在座各位还没人上去再上去努力一把,也就没人打断他一直说个不停,其实我私下觉得毛毛是挺合适的人选,他在我眼里更劲爆,但他说现在凳子都换成椅子了,工具不顺手,操作起来难度大,就作罢了。教师里我和毛毛的位置最糟糕,我的位置离空调最近,后面的人老是吵着热,怎么冷怎么开,结果开再冷他们还是热,再不怎么开我也冷。毛毛的位置离垃圾桶最近,女生发酵的零食细微的灰尘以及不知名的东西混合一起挥发出来的味道,就像老家伙说话方式和内容一样令人不堪一击,他说话的时候,总是有人出神。这里是症结,是毒瘤,是罪恶源头所在。而毛毛是我同桌,所以有必要一起承担分享这些苦难。第一排,你睡觉,他会很快把你敲起来,让人一点办法没有。由于常年斜视,让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和人说话也得歪头斜眼,给人不诚恳不可信赖的感觉,这一度让我苦恼。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在想什么,你猜得到的是,我想过你,而你不知道的是,可以肯定不是想你最多,而是其他一些问题。垃圾桶臭得让人担心,所以你当时看到我一定会不高兴,以为我多愁善感,因为我总在挤眉弄眼驱赶蚊虫迎面流泪。告诉你吧,什么时候才生出虫子来,那时候我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个,你知道么,我很期待。我想在离开时用虫子塞他满头满脑,耳朵也不放过。这样还不行,他一定会扭动肥大的屁股,还要用刀架着他,不许挣扎,就像电影里的劫持。他一定告不了我抢劫,因为我不但没要他东西,相反还给了不少。如果没在想这个,跑不了就在想,人到了这个年纪是不是都不急着回家抱老婆了,而乐意从事精神活动。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45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2)

    我把这些一五一十说给小冰块听的时候,她就不吃东西了,停下来一脸愤怒地望着我,像才放出来的食肉生物,而我是块肉。她责怪我不应该把这么恶心的想法说出来,想已经很恶劣了,为什么还非得说出来,害得她没法吃东西。我喜欢看到她这个样子,两划眉毛扭成一颗纽扣,也就没有停住,我有我的打算,于是还学起了虫子蠕动,我们的小冰块同学飞快扔下棉花糖就跑进厕所了,我的目的实现了,兴致很高地拿起那半朵棉花糖吃起来,我已经吃过一朵了,为了不至于浪费又接着吃她的,她的是水蜜桃味。

    她出来时脸上湿漉漉的,洗过一次脸,像新鲜上市刷洗过的桃子。她说,我就不信你们老师就这样对你,你高三是怎么过来的呀。这一问不重不轻正好问到我的难处了,因为具体怎么过的我已经给忘了,这样的答案明显令她不能接受。后来她用地道的女子搏击术给了我一下,你这家伙是不是跟我们有仇啊,哪有你说的那么坏,再这样我就要不起你了,你又不喜欢我们老师。又过了一会她又补了两下,说实话这次她动用了真本领,打得我很疼。她俯过来望着我,就算你到了那把年纪也得给我乖乖早早回家。这样的举动让我陶醉,她已经提前进入角色了,想到很远,一直到我们很老,还一直到我老了以后的精神活动。其实我佩服她的地方正是我没有的,她的理解能力让很多人琢磨不定,也包括我,看待问题需要时间逐一深入再逐一排除,层层推进,猝不及防。据说,写诗的姑娘都是这特点:反应慢,有点木,却是十足地道可爱,你得放慢思维才能满心欢喜。

    我们有很长时间没说话,我几乎都要认定她睡着了,再开口时是她乍然而起,她发现那半朵棉花糖不翼而飞要讨个说法。我拍拍肚子,飞不到哪去,里面忙着循环呢。她恍然大悟,又恍然大悟地闹起脾气,说,我就知道哪有这种事,原来你瞎编一个故事蒙我,好趁机吃掉我的对不对。我会哄她的,在她需要时我就成了药Placebo,安慰剂,事实上没哪个女的不喜欢这个。我需要一个很妙的说法,让她感受到即使我吃了她的棉花糖也是为了她好。我说,晚上吃甜的东西容易发胖对牙齿也不好,我知道小冰块姑娘是绝不轻易浪费的好姑娘,我就代劳了。我清楚这种方法对于解除一个女孩子的怒气远远不够,很妙的说法这一刻不属于我,或者说妙不妙的审判权只属于她,并没有我什么事。我猜她会不依不饶,果然一定要我下楼再买一朵补偿她,她明确表态自己生气不单是因为我吃了她的,更因为我没说实话随便编了一个事儿蒙她,这对相爱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好的,使小心眼容易导致凝聚力消散,跟脱钙一个道理,所以就一定得去买,长点儿记性,不然就一直别扭,谁也别想好过。我是爱眼前这个姑娘的,我愿意为她早些回家,为她不长胖而自己长胖,必要时变成药,或者其他的事也会有呼必应。但她这样一说,我就觉得难受了,因为她不信我说的话,也因为这时电梯正在检修,我们位于二十三楼。最悲哀的也正是这点,我得来回爬将近五十楼以成全她的判断是正确的,证实我没对她诚恳。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46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3)

    我已经有一年没见过那老家伙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一生。在长期斗争中自然记得些事,重庆的夏天很热,每年都热,所以夏天过得都差不太多,游游泳抓抓狂,哪年不热必定印象深刻,去年夏天也很热,足以说明这事挺牢固,意义非凡。傍晚气温并没降多少,很多人都懒得出门,这样可以避开许多人,我夹着一条烟敲开他家的门。

    当夏天开始时我有了新的打算,关于新的生活,其中一个步骤就是不再和以前任何人任何事产生瓜葛。旧得发霉新得彻底就是我的想法。他是我见的最后一个人,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的兄弟毛毛,其背后意义可谓寓意深长,因为必须得从他手里捧过录取通知书,这个毛毛给不了我。

    老袁夹着那只再熟悉不过的水壶来到我面前,这就是当时情形痛苦的开始。需要说明的是,每回见到这只水壶时都是他一通长篇大论的开始。我的心情很糟糕,他接下去会有很多话,很明显他很乐意继续指导我以后的生活,这无可避免,我是自己送上门的,他一定以为我听他说话有多迫切。我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当即决定反客为主,一股脑把在家演练好的客套话复述了一遍,先把好听的说完,祈祷听到的也不至于太难听。

    他后来果然说了很多,我也说了不少,这使得我们的交流更像是激辩而不是攀谈。当时我心里很乱,和他说话时我总是这样。只有想到小冰块的时候才稍微平静一点,一个是未来的人,一个是以前的人,我会想谁立马就能分辨,那时候我在意的只是未来。

    小冰块,而你就是我的未来。

    小冰块听后嘻嘻哈哈并没有以"小石头你也是我的未来"回应,她的回答没那么让人情绪激动,却更为实在。小冰块说你和诗对我说是最重要的,排名不分先后哟。只要不是再冒出一个男的来和我排名不分先后,似乎这样的说法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不是小气的人,可我还是想争取下脱颖而出,我把这样的想法告诉她,她很认真地对我说,可是以前你对我说过,因为我写诗,你才喜欢我的。我很想捧着她的脸亲一口,告诉她哪有这种事,你写得好我就喜欢你,哪天写得不好了或者不想写了,我就不爱你了。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只是一种点缀,像吊链一样让形象更丰富,即使没有,形象也不会就此模糊。买椟还珠的事两千多年前就被嘲笑了,两千多年后,我不能再干。但我没有把想法转化为行动,是不想又给她理由说我耍流氓。

    我知道有种手段对于消除一个姑娘的单方面恋爱行之有效,你得转移她的注意力,作为一个女孩子还有很多事值得担心,而且件件都是大事。几个月前我就成功地干过一次,那时候正值暑假,只要电话只响两声就断了就是号角响起,我就会很焦躁,丢下所有事带上东西就往她家楼下跑,见到她我会例行公事地安慰几句,安慰的话是最没法翻新的,故而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这样就需要一些外部辅助了。好在我够聪明,我会从包里变出许多女孩子热爱的东西,有时候是少女漫画有时候是才买到的可爱小玩意,更多的是果冻,还有化掉一半的可爱多。吃的是从家里小门市拿的,问题不大。但需要跑很快,不然全化在包里就一点也不可爱了。她家住二楼,我就把这些一件件扔上去,她趴在那里吃着冰棍对我笑和我说话,像极了中世纪被囚禁于家的少女和她的情人。总之她需要时我就应该出现,不让她感觉自己始终只是一个人,让她感觉我是一个热心的人。再后来,我妈妈很疑惑小店里生意不错,为什么总赚不了钱;再后来,她走出了单恋的困扰,沉溺于体重的困扰;再后来我家因为不赚钱关了店面,小冰块成了我的女朋友,一下子从中世纪又回到这个花花世界。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47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4)

    说到小冰块是这样的。她说自己是一个写诗的姑娘。这很难能可贵,很多人是我身边所没有的,比如杀手,比如写诗的姑娘。所以当她问我觉得她哪里好的时候,我很老实地告诉她,我喜欢有意思的人,写诗的人不会没意思到哪里去。还有一个原因是献给我妈的,都吃了我家那么多东西,不骗回去当儿媳妇的话,她老人家也太吃亏了。

    我家一度开了家小店,各种味道充斥其中。众所周知,有些东西是很香的,各种东西混合在一起就不甚了了了。有时候小冰块过来找我的时候,刚洗完澡就会带来花露水的味道,有时候又是香水的香气,这样就多一种气味了,这感觉让我很沉迷,这是恋爱中的人才有的表现,她想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谁。闻不到的话时间一长就会表现得很难受,要闷死掉,作为回馈。对于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样的表现值得称道。

    后来政府搬迁,爸爸上班远了很多,就另外买了房,他们上班生活都要方便点,管儿子的人也就少了很多,每周打电话来遥控我,空闻其声不见其人。小冰块成了我的女主人,每天早上过来做两只荷包蛋,一人一只。她会为我洗脏衣服脏袜子,却坚决抵制为我洗内衣。她说这些都得放到结婚后再说,不论我再怎么求她媳妇儿叫得再动听她也不为所动。她说不是我们还没领本么,现在这些事都不自己干,真叫人灰心绝望。为了她不绝望,脏东西都到床底了,不难想见,接吻这样的事她也坚决要求放到以后,每当我感情饱满准备正当表达的时候,她都会大叫你个臭流氓,被女朋友管叫流氓已经是可悲的事了,还得加上臭,这说明我真不是个成功的流氓,有点矬。我们过的始终是清教徒的生活,这样的生活特征就是:结婚前接吻就是臭流氓,结婚后耍流氓才是好男人。

    我们还有很多事可干,看最新的碟片,用电脑放小冰块打小热爱的滨崎步,或者同时读一本小说,她总是磨蹭,看一页很麻烦,导致我只能从后看起,就像我们的生活,没日没夜前后错落。不过却从来没见过她在我面前诗意大发吟唱几句,这让我很好奇,想尽一切办法引诱她,她就是不说,还叫我死心,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到她家去的时候我也偷偷翻过她的东西,依然一无所获,就像没有这回事,又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一样。

    这一年我们都在上大学,小冰块在师范学校里待几年后出来就做人民老师,这点让我很反感,有老袁示范在前,让我的心灵对灵魂工程师很抵触。但出来后做文秘被老板动手动脚似乎更糟糕,我也不希望她做公务员抛头露面,我相信她是一个写诗的姑娘,每天动一动笔却与乏味的文件无关才是她该过上的生活。也正是这一年,我领悟到钱的迫切性,很多的钱才行,来成全她的衣食无忧和我的想象。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48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5)

    十多年的寄居生涯让我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去过很多地方,和小冰块说这些的时候,她基本插不进嘴,只是听我说。她是在家被关大的孩子,成年以前一度以为每个家伙都是被关大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心疼,她总是有办法把话说得让人心疼到说不出话来,不像我说话只会让人讨厌。我们拿出地图来穷翻八翻,望梅止渴,渴望一起远行。蓝水笔的圈是我去过的地方,红色的是她想去而没去的,密密麻麻,真是很漫长的一段旅途。小冰块捧着地图对着圈发憷,伤感地说,等这些地方我们全去过了,我们会不会已经五十岁了,又或者等我们有钱了五十岁出发,走完这么一圈,我们已经死掉了吧。她目光黯淡神色忧伤,我就不能再表达相同情绪了,我得带动她,像马达一样旋转。我抱着她说哪能呀,很快我们就会有钱的,有很多钱,写诗的家伙怎么可以老待在一个地方不动,大好河山谁去歌颂呀。真的,很快我们就会有钱的。

    暑假里,我搬过去和我堂妹一起住,她在附近学校念高三,房子是我们租来的,因为很大,还住进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人。这意味着小冰块过来见我一次,得在汽车上颠簸一个钟头,这让她很不满同时也很困惑,依照她的理解,上班还是很遥远的事。

    我清楚记得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我堂妹了,无论丧葬喜庆各种场合无一例外,原因是什么我也说不大清楚。很可能是我高三时太忙了,没工夫联系亲戚们。等我有工夫的时候她又高三,没工夫联系我。说实话,我并不了解她,她现在要读书,要做饭,自然更没工夫了解我。

    旅行社的老板一再强调,既然已经选择做这一行了,微笑最为重要,面对客户时就算心里想打死他,也得给我一脸灿烂,这些可都是我们白花花的银子呀。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狗,为骨头悲喜,摇尾打转。我是一个不擅长笑的人,对着我妈是这样,对着小冰块还是这样,小冰块就曾批评过我,不要老像阅透苍凉受尽蛮荒,这样就不活泼了,我一直没听她的话。现在每天下来脸都紧紧的了,很多时候我实在笑不出来就借故跑去厕所打通电话,我会告诉她,我很想她,还会很高兴地告诉她,你知道么其实搞旅游还挺赚钱的,等我把行情弄清楚了我们出门就不会让别人赚钱了。你知道么李姐对我可好了,每天都能听到新笑话,回去就讲你听。你知道么我辛苦这几年,我们就有钱了,你可以安心写你的诗不用当老师了,或许我们不用三十岁再远行了。小冰块会在电话里咯咯地笑,虽然我自己不喜欢笑,却不代表我不乐意听到她笑。她还会说,笨蛋,我不希望你现在就这么辛苦,我会心疼。我就会说,我愿意做笨蛋。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49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6)

    回到住的地方,我虽然很累也要监督堂妹学习。我会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说一些很恶心的话。只有她房门紧闭做起理科练习,我才有机会,小冰块来找我神不知鬼不觉的。

    倘若天色还早,我会拉小冰块去附近的教堂。我拉着小冰块的手,我很爱她,为她讲过许多故事,却没有完整地说过我的故事。我开玩笑说,以后我们结婚就选这种地方得了,大家可以见证,这样亲你就不算耍流氓了。小冰块歪着嘴巴说,你想也别想,我妈说了,要结婚也要搞中式的,我穿旗袍比较好看,你穿财主一样的衣服一定很好玩。这让我很疑惑,到底是谁和谁结婚。

    一站地以外的罗汉寺香火兴盛,那里是《疯狂的石头》的外景地,现在更是龙蛇混杂。小冰块非得带我去找一个半生坎坷却据说擅长替别人解梦的老和尚问姻缘,在收取五十块钱后,他鼓捣一阵得出一个结论:不可说。这让我很气愤,早点说不能说就别收五十块呀,这三个字就要五十块钱他别当和尚好了,去当金庸。但小冰块不这样想,老和尚让她觉得我们的爱情有了一种神秘的氛围。她的意思是,我们会经历风风雨雨,却义无反顾,过程艰辛结果甜蜜。我们都还很年轻,有的是理由相爱和期待美好。

    这一年,重庆热。有一天小冰块跑来要我陪她到山上凉快一下,我说每年都热不独今年呀。她说这次不同了,电视说今年是五十年一遇的,我很兴奋,因为能不能再经历个五十年一遇一切都还难说。小冰块说,你瞎兴奋个什么劲儿,你没发现知了都不叫了么。她的话让我冷静了点,说,城里本来就没有知了。待在我们租的地方,有时候小冰块会带衣服过来,每天晚上要洗很多次,才能睡觉。有时候就穿我的衬衫,就像在我家里时一样,把自己裹个严实。厕所的门板有一个是松动的,随时可以取下来,还是像我家里时一样。每次她要洗澡前,我都会取下。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知道说出来你信不信,这样干的动机一点也不色情。这样干的时候,我想得最多的不是小冰块的身体,而是她在干什么,有没有唱歌,知道我在看她会不会难为情。那条缝看进去只能看到小腿,下滑的泡沫,地上的水花。这些让我兴奋起来。塞尚在大溪地的时候得出过结论,人一辈子难免要冲动几回,所以他在那里为所欲为时常冲动,麻将桌上又有人提出不同观点说,冲动是魔鬼。很显然塞尚死去已久,对我没什么约束力,我就从来没有破门而入过,我的冲动和他不是一回事。我想每个人都有过这个时刻,为一个看似可笑的事瞎激动,有一种一力完成的快感,我干了,小冰块却不知道就等于我没干,至少老袁就是这样的人,小心翼翼伸手进入我课桌的肚子里,掏出我的心脏,但是没了心脏这事我知道。如果我是他就一定专业得多,想知道就复制一份慢慢研究,原封不动皆大欢喜。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0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7)

    小冰块是个写诗的姑娘,让我爱得发狂,每天我都会给她讲故事。据说当时她愿意和我在一起不只因为我把她养得胖胖的,更因为我答应她会一直给她说故事。我会讲听来的有意思的事,有时候一连几天没听到有意思的事,来源枯竭,就得伪装成小说家自己编,有时候也说自己的事,遇见的人。只有这个才是取之不尽的宝藏,过去这二十年得再花二十年讲出来才算完完整整。我说老袁对喜欢的女学生表达方式很奇特,他喜欢摸她们的脖子,无论寒暑,一边摸一边说,我有个女儿就好了。都说女如父,那一定早就考上北大了。我的内心世界很矛盾,实在想不出考北大和做她女儿有什么联系,一会儿庆幸不会被摸一会儿又很悲哀。小冰块习惯性地质疑,说我丑化老师的形象。我也不会争辩。我又告诉她,毛毛以前杀过人,她笑得很开心,这次又编这个了。我总是有办法让她开心和质疑,和所有人一样,说起我编出来的事,她会很开心,确定那是真的,我说真事的时候一切又变成我想出来的了,被淡化与虚构。我从来不试图让人相信,任何事一旦扯下脸皮去证实就与趣味相去甚远了。我还会乘机告诉她我曾经想过做一个小说家,这样就和你般配了,小冰块说简直无法想象会是什么样的,一定很混乱,我们笑得都很开心。堂妹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房门紧闭,隔音效果很好,她无从得知我们这边发生的一切,我们隐藏得很好,她根本就不知道,有个姑娘跑到这里来和她哥哥夜夜私会。

    在出租屋的最后一天,小冰块照例过来陪伴。二十三楼的窗户邻近长江,已经五十天没降雨了,细得不成样子。不过一会儿就有航班从旁边屋顶掠过,像一架剃头推子。我正在发愁今天该组织个什么故事,结果有人替我讲了。小冰块指着外面说,你看。循着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个姑娘还挺漂亮,她说你别看姑娘了看她手里拿的什么。经过提示我看到她手拿着挺亮的一个东西。老实说我很期待发生点儿什么事,局面已经是这样了,夜深人静的一个姑娘站在那里,我想她会跳下去,这样事情的发展就和背景统一了,小冰块可以就这件感慨一晚上。但是她只是把手里的东西放出去了,那东西银白色很好辨认,摇摇晃晃坚持滑行到很远,落地时一点声响也没有,她看了一会儿就进去了。小冰块问我那是什么?我说,很明显那是锡纸叠的飞机。小冰块很疑惑她那样的举动,我也很疑惑,解释不了。她问那会不会是哪个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呀?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妙了,能给人很多联想,她想表达你还是死心吧,还是准备挣脱束缚一起私奔呢,我不得而知,我并不知道她的一生。我说,这个我都清楚了,你心里又该发毛了,这家伙一定去鬼混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夜不会平静,会发生点事儿。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1节:夏天以后 文/范书铭(8)

    小冰块为我收拾回去的东西,一只箱子引起她的注意。她打开对我说是你的么,里面有很厚一匝书,全是郭敬明与安妮宝贝的书。我说可能是我堂妹的吧。她说想不到你妹妹这么爱读书,一点儿不像你。我也没想到,我不知道她的课余生活,小冰块还在那里鼓捣,我想阻止她却办不到,我也觉得不会就这么简单,想知道还有什么,这种感觉就像拆下门板一样刺激而无害,对秘密的发掘和想象。我们决定一探究竟,因为我并不了解她,所以翻出什么来也没必要吃惊。最后重点落到很厚的两个本子上。

    我想起一年前我也有颗这样的心脏。那上面全是我上课时写的小说,老袁千方百计弄到它,就像淘到废纸,我写的话是没有价值的,比不上校长放的屁更实在。时间过去一年了,我还记得很清楚那会儿他如何阻止我去北京参加电影学院的复试,在他家里要我感谢他走上他指的光明坦途,别想那些歪门邪道了,一心赚钱养家。

    翻开本子,一个是都市小说,写到第六章了,具体写的什么我没看,我注意到扉页上这丫头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果然比我强多了,一共四个字,有三个我都不认识。故事前面有个题记,看来是她同学写的,时间是2004年,跟着是一篇自序,前半段表达了对一个叫叶毅的男生的爱慕,然后感慨岁月无常的惆怅,决定用一个故事凭吊,时间是2005年。这可真是预谋已久。另外一个是个古典小说,创作动机没写,故而不详。最奇特的就是她两个故事是同时写的,最近的时间落款就在今天。看来人长大就是那么一两天的事,你知不知道都无关大局。

    我说,恐怕这样的东西是发表不了的,浪费时间了。然后我预感的事情终于来了,突然小冰块哭了,这让我束手无策。她说能坚持就是好的,然后打开随身带的包,里面有她的衣服,也有她的诗,她开始第一次为我朗诵这些被我说成永远也发表不了的东西:

    我希望有一片足够坚强的麦地,容我倒下而不哭泣。

    我会告诉她,她是对的,诗和小说都是好的。却不会告诉她我也写过,告诉了也无法给她看,因为一年前被人给烧了。这让我一度很伤心。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2节: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1)

    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

    她站在阳光与阴影的边缘。下颏微微扬起。光洁的脸庞,一半沐在阳光,一半掩在阴影。光与影的分界线,穿越她的眉心,鼻梁,嘴唇,下巴,胸口。

    她静静地伫立在屋檐下,无视周围的人来人往。像在等待或者抉择。

    人流向她涌来。她往侧旁退了一步。脸深埋进阴影中。

    初絮自小是个安静的孩子。热闹与喧嚷只会使她更安静。她习惯安静地匍伏在自己的角落里,眯着眼看外面的世界,像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电影。如果她爱上了某个人,她也不过是爱上了某个角色,某个影像,某个虚拟的真实。她隔着一层玻璃看他,为他欢笑为他流泪,直到玻璃被时间蒙上一层灰。

    倘若参与意味着被伤害的可能性,那么从未参与倒是最好的选择。初絮满足于做一个永不参与的观众,安静地坐在阴影里,眼睛跟随着聚光灯下的华丽。

    或许这种自闭不过是遗传作祟。初絮的母亲,是个比她手中握着的冰水更冰冷的女子。她若有念力,能让目光所及全都结冰。她生活在黑暗中,皙白的皮肤永远埋在阴影里。初絮对母亲的印象,就是一尊凝固在电脑前的雕像。矮小的,微胖的身段,一头黑发把她的表情埋葬在另一个空间里。她有时整天蜷缩在被窝里,抱着她的手提。屏幕上永远是股市,电影,游戏。一个被网络夺去了一半灵魂的女人。等她看腻了所有屏幕上的东西,她就对着黑色屏幕照镜子,看自己所剩无多的灵魂。

    初絮与母亲唯一的交流方式是争吵。母亲对初絮不断挖苦嘲笑,可是她不在挖苦嘲笑时,初絮又受不了那种又冷又黏的关心,像某种恶心而善变的流质。跟母亲相处让她觉得窒息。

    就像她的母亲沉溺于网络,初絮也有自己沉迷的东西。白纸。她喜欢在白纸上写东西。她常常感到躁动不安的灵魂在体内冲撞,颠狂,撕扯自己的内脏,几乎能把人逼疯。自闭的人必须找到灵魂的出口。如果嘴不是,那么只能是手。

    她写日记。曾经她像所有青春期少年一样,把日记锁进密码本里。之后她发现这纯粹是多此一举。家里没有人关心她在想些什么,更不会关心她写了些什么。她忽然发现被人偷看日记是何等的幸福。当你不断地写字不断地倾诉而听你诉说的只是白纸,绝望便压顶而至。初絮觉得自己会长成一棵封存无数岁月的树,没有人愿意抚触它的年轮,它只能孤寂地老死,被岁月碾成齑粉。

    人前的初絮如孩童般胆怯得可笑。她从来不会在课上主动举手。如果被老师点了名,她会颤抖地站起来,用几若蚊鸣的声音吐出几个字。老师为了鼓励她,有意多次让她发言,初絮却从无长进。永远是胆怯的,无所适从的表情。永远是低低的,轻如耳语的声音。

    聚集的人会让初絮有种莫名的恐慌。女孩们喜欢聚在一起,谈论小说,电影,音乐,明星绯闻和新上市的名品,你一言我一语。初絮在她们中间如坐针毡。她想逃离却不被允许。她想说话却总也插不进去。她觉得自己肯定有语言障碍,说一句话简直能要她的命。她会原形毕露,她会被嘲笑被鄙视。

    这个星球真应该分成两层。让社会动物住在阳光里吧。那些属于阴影的生物,它们真该被隔离到安静的地底。

    初絮没有真正的朋友。她的朋友发现跟她交流实在是件万分困难的事。初絮的口语词汇少得可怜。她只会不断地说,是的,不是,也许。她只会冲你傻傻地笑,傻到笑里没有一点杂质。可是你不能跟傻笑讨论哪个明星比哪个明星更帅,哪款香水比哪款香水更好。要是有可能,或许该以跟哑巴交谈的方式同初絮交谈。让初絮把想说的话写下来。她总是能写很多。她写得太多了,以至于无话可说。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3节: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2)

    她写。日期,星期,天气。见过的人,听过的事,路过的梦境。盛开的蔷薇,冻死的小鸟,遗落的情绪。有段时间她天天写回家路上那条又脏又臭的小溪。然后她写糖纸,细细地描摹那些花花绿绿的好看的玻璃纸。之后她还写窗台上昆虫的对白。然后主题变了,变得明确而单一。就是,他,他,他。

    他。每个女孩都会在恰当的时刻遇见自己的他。有的女孩款款上前,微笑对他问好。然后把手伸进他心里。而另一些女孩不敢上前,她们便只好在纸上写,他。然后把心放进他手里。

    暗恋就是,一个人写两个人的故事。于是初絮的日记,变成初絮与他的日记。假如他某一天有机会读初絮的日记,他该会发现多少从指尖流落的回忆。在初絮那里,一天细细碎碎的生活,忽然变成了一种近乎守望的窥视。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安静坐在自己角落里,看一个名叫曹圣的他的背影。

    初絮疑惑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注意这个男孩。仿佛是从些小小细节开始的。日记本上,总能看到这样的字句。

    ……晚会的节目倒没什么深刻印象了,只记得,那个男主持的声音,分外好听。后来一打听,知道那男生名叫曹圣。

    ……在布告栏上看到年级第一的人名叫曹圣。好熟悉的名字。

    ……那帮女生聚在一起交头接耳,隐隐听到曹圣这个名字……

    那个他,就这样一点,一点被印进心里,不断镌,刻,划,直到不可磨灭。

    几乎变成一种习惯。

    会在走廊里懒懒地倚着栏杆,因为知道九十度的拐角过去,有一个同样斜倚栏杆的男生。从来不敢直视他。但即使是眼角余光,也不曾忽略他的光芒。不错,他总是沐在阳光里,乍一眼会以为他在发光。看不出悲喜的脸。目光散漫地在校园或者天际游移。我常常循着他的目光,拾起先前被遗漏的点点滴滴。从树叶罅隙里泻下的一地阳光,镶上金边的流云,灌木在风里嗤笑的余音。

    身边的喧嚣忽然与己无关。像是入定。所有嘈杂都被忽略。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人。毫不相关的两个人。看一样的风景。

    目光不小心交错。我匆忙收回目光,想起自己竟没来得及给一个尴尬的笑。低头的瞬间,却发现,他在笑。像在对我笑。

    我讶异。一侧脸,却看见身边另一个女孩,正抱以灿烂的笑容。

    在走廊里滑倒。手里抱的东西散了一地。急忙蹲在地上收拾。起身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一本遗落的书。

    "当心了。"他说,微笑着。

    灼热的感觉。像是要被融化。想说句谢谢的,可还没出口,他已经匆匆走开。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4节: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3)

    不过是无心的小插曲而已,何以自己如此在意。

    像往常一样独自站在走廊,忽然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好像失落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心变得不安,焦躁,烦闷。他在哪儿。他去了哪儿。他怎么了。他为什么没有站在斜对着我的地方。

    可是,他在不在又关我何事呢。根本就是两条路上的人。我是他的风景。他是我的风景。如此而已。

    又看到他了。依旧站在熟悉的位置上。眉头紧蹙,似有不快。这对我却已是最重的恩惠。请让我看着他,即使明知自己永远无法走到他身边去。他在阳光,我在阴影。阳光不在乎阴影是否存在;可是阴影没有阳光甚至无法生存。

    明知不公平,却已接受。

    那就让我这样静静地凝视吧。静静守着他。跟随他旋转自己的全部。如同被遗忘的希腊神话。恋上阿波罗的柯莱蒂,追不上太阳,就在原地做一株葵花。

    看不到终点的如朝圣般的仰望。朝圣。

    曹圣,原来你的名字是我的谶言。

    是否这样普通而又丑陋的女孩,就活该在角落里安静死去。是否雪地里被冻死的爱情,就是向日葵命定的结局。

    初絮是个容易默认和接受的人。这样的人总是自卑自弃,默认了也接受了臆想中尚未到来的结局。她可以独自进行这场一个人的恋爱,独自送它悄悄离开,一如当初她独自迎接它。她相信暗恋是一场病。一场高烧,让她滚烫,晕眩。但是她会好起来,然后继续生活在她的阴影里。

    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信。

    从不曾与谁通信,更别提电子邮件。邮箱里总是塞满各种广告,初絮便也极少登录自己的邮箱。因此,当初絮偶然登录时,竟发现收件箱里已积了四五封邮件。每封信都是只言片语。但是语调温馨。发件人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

    曹圣。

    看到这封信你一定惊讶不已。

    可是,我居然会提笔写下这封信,这同样让我自己惊讶不已。知道自己的唐突和冒昧,却也并不奢求你的谅解。如果你把我的信看作无聊者的呓语,你尽管可以不必理我。

    我还是要说,相遇从不是偶然。当某个早晨发现走廊彼端那个阴影里的女孩,我便不可抑遏地,被强迫似的一次一次走到那个位置。却从不敢直视。

    然后开始一点一点打听你,了解你。知道你有个好听的名字,初絮。知道你总会站在楼前高大乔木投下的阴影里。知道你不爱说话。知道你的沉默与孤僻。知道了你的邮箱地址。于是开始写信。

    不奢求你的回复。或许保持彼此间的空白会让彼此心安。只想让你知道,不远的地方,有人正默默注视你。

    初絮,今天我们目光相遇。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5节: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4)

    霎那心悸。我冲你笑。但是你,却似失措般将目光移开。你身边另一个女生却回了一个笑。你失措。我失落。

    初絮,我自以为是地以为,你欠我一个笑。

    帮你拾起书本,递过去。匆匆离开。

    因为害怕,若慢了一步,表情会把心事抖落。

    他们说你自闭,说你不善于表达。可是初絮你看,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也许任何人都一样窘迫,木讷,不敢开口。我还没有作好任何准备掀开我们之间那层幕帘,因此只能选择这种方式告诉你。

    告诉你什么呢。想告诉你什么呢。自己也不甚了了了。

    今天有事,便没去我们用沉默约定的地方。不知道你又一次站到那片荫凉的乔木影里,是否曾注意我的缺席。

    站在那片暖暖的阳光里,又看见你。依然沉浸在那片阴影,像荫凉处盛开的白色花朵,有着与世隔绝的高傲冷漠。却又美得无可言说。我被隔离在你的世界之外。你的世界阳光无法抵达。你不曾给我任何回应。

    想伸开双臂对你喊,初絮。初絮,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好。初絮,从阴影里走出来吧。初絮,请对我笑。初絮,你知道你有多么漂亮吗。你可以像任何一个女孩一样飞奔在阳光里。你可以冲所有人自信地笑。

    初絮,我希望你快乐。我用全部身心希望你快乐。孤独不会让你快乐。沉默不会。自闭不会。你也一样属于这个世界。你从不孤单。你一直被爱。你与幸福,与快乐,都只隔着一个边缘的距离。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跨越。阳光会在那里拥吻你。

    亲爱的,听见阳光的召唤了吗?

    初絮用颤抖的手敲击键盘。听见了。我听见了。

    然后久久停住。心海潮涌潮落。这一切太突然,她还没有准备好。她还没有勇气跨越。她也没有勇气坦白。有一刻她恨不得把自己所有心事所有秘密都拿到太阳底下曝晒,告诉他她的全部,她的痛苦她的爱。可是马上她又害怕,害怕那些在阴影里蜇伏太久的东西,承受不了炽热的阳光。她怕它们会被阳光烧死。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复那些邮件。她终于放弃,然后用一样颤抖的手写日记。

    我收到他的信了。我收到他的信了。我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只觉得自己快要死掉。

    像太阳用它的光线,把葵花缠绕进它的魔法里。它将要燃烧了。可它还在害怕。

    但这不正是它一直渴望的么。

    它一直渴望的。

    这些日子,不知出于什么理由,忽然不在课间去走廊了。是知道那里有双等待的目光么?还是只是害怕?

    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卑微,害怕自己的卑微玷辱了他的高贵么。

    曹圣,我还没有作好准备去到阳光。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6节: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5)

    可是我会努力。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你。有一天我会披着满身阳光走到你跟前,报答你的漫长等待。

    即便没有回复,那些信依然像雪片一样悄悄落进初絮的信箱;就像那些层层叠叠的心情,浸润着初絮的日记。鼓励和安慰的话语,像从树叶间渗入的阳光,落进阴影里,变成一个一个温暖的明晃晃的光斑。不经意间就被改变。

    初絮,好些日子没在走廊上看到你。过得还好么。

    想象你会在某个时刻出现。带着天使的翅膀,披着满身阳光。一袭衣裙。对了,须是白色的裙子。初絮,你穿上裙子一定分外好看。从来不见你穿裙子的样子。

    想象你笑的样子。嘴角弯成彩虹的弧度。阳光像雪片在你头顶飞舞。

    初絮,你会勇敢。一直以来你都把你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地牢,囚禁自己,隔离自己,漠视自己也折磨自己。结束那一切好吗。准备一场对过往的逃离。我可以带你去流亡,倘若你愿意。只要一点勇敢就足够。

    初絮,你可以做得很好。你可以让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你可以让世界因你不一样。比如说,某个角落会多一寸阳光。

    那些改变是从一点点开始的。释放。逃离。一边迷惘一边寻觅。

    初絮在不自知中开始改变。信里的温存话语,变成耳边的旋律,不断对自己说,你可以。

    成绩在逐渐提高。如果曹圣是年级第一,那么她就必须强迫自己也有骄人的学习成绩。会在课上破天荒地举手,在班里没有人能回答的冷场时刻,怯怯站起,告诉所有人她的答案,可以看到老师赞许的表情。会在交头接耳的女生中插上一句,我喜欢米拉·乔沃维奇,喜欢她冷的深的蓝色眼睛。会在走廊上伸出双手,让温暖的阳光落在自己的手心。

    会在与他目光交接的时候微笑。

    他们只用目光交谈。她绽开一个葵花的笑容。他报以灿烂一笑。

    然后,在某个阳光如洗的早晨,初絮为自己挑了一条白色的棉布裙。她对着镜子,用金色丝带把头发扎成两束。跨越。初絮对自己说。只要一点勇敢就足够。

    阳光淌过的早晨,空气里是清橙的气息。从发丝间掠过的,是毵毵金缕的风。天是一碧澄蓝,梦似的云浪在年轻的笑里翻滚。

    依然以一样的姿势站在那里的,是那个男生。

    初絮踯躅片刻,然后缓缓地向他走去。

    "嗨!"初絮说,努力握住自己的笑,"我喜欢你。"

    男生把脸转向初絮,极度惊讶的表情。

    "谢谢你给我的那些信。"初絮说,定定地看着曹圣的眼睛。

    那双熟悉的温柔的眼睛里,写满广袤的空白。

    "什……什么?"曹圣讶异地问。

第4章  青涩年华 第57节:柯莱蒂日记 文/刘玥(6)

    "那些信。你发给我的邮件。它们真的给我很多鼓励,让我鼓起勇气走到你面前……"

    "信?"仍是一脸疑惑,"我给你写过信么?"

    "你不记得了?你给我写的那么多信……"

    "可是,同学,我甚至不认识你,怎么可能给你写信呢?"

    初絮愣住。

    他甚至不认识我。是呵,他甚至不认识我,怎么可能给我写信呢?

    初絮最先想到的是,他一定在骗我。

    然后她否决了自己。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个形象。一个矮小,肥胖的女人,趴在电脑前打字。

    初絮无视响起的上课铃声,从学校跑了出去。她要去确认一件事。她要去找那个天天给她写信的他。她一路狂奔。大口呼吸,几乎把地球上的氧气耗光。

    她急急地掏出钥匙,打开门。她听见自己的房间的响动。她猛地推开门。

    矮小的,肥胖的女人慌张地回过头来,看到初絮,一脸苍白。然后她急急地把初絮桌上的日记本合上。

    "对不起……"她嗫嚅着说。

    初絮不再写日记。

    她不曾与母亲争吵。她安静地听母亲的解释,听一个母亲的隐忍与孤寂,听埋没在阴影里的无声的爱。她在母亲额角发现一丝雪白。她从来没有这样心疼母亲。最后她以一个拥抱结束了这一切。

    初絮,你是被爱的。初絮对自己说。你应该知足。

    那一瞬忽然长大。

    一切如常。她依然是那个把脸深埋在阴影里的女子。把脸深埋进阴影。连同所有孤寂与悲伤。她依然是化作葵花的柯莱蒂,世界迷失在冰冷的霪雨里。她曾经只有太阳。现在她连太阳也失去了。她依然以一样的姿势伫立在乔木的阴影里,虚眯着眼睛看阳光。只是不再用眼角去看对面的男孩。与己无关。

    初絮,你会勇敢。

    一点勇敢就足够。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如是说。初絮笑。然后,像完成一个仪式,她向阳光迈出一步。

    她走进阳光。原来跨越是如此容易。她微微仰起头,阳光泻在脸上。

    亲爱的,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好。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58节:碎琴 文/王晓(1)

    第5章        阡陌红尘

    倘若你见到了一个漂亮的木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对她动情呀!

    碎琴

    文/王晓虹

    乐师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是火烧云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在此之前的每一天,他都沉迷于睡觉和玩牌,与各种各样的男人们打交道,赌钱和彼此交换不同品牌的香烟,并且乐此不疲。那时他丝毫没有想过要做一个乐师,甚至没有任何和音乐有关的念头。那时候的他压根没有这样的天赋,不是吗?他每天无非是想,倘若今天能赢到那个红头发小子的自行车,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或者那个没有门牙的家伙,他有一台新颖的收音机,每天唧唧歪歪地说话,有了那个也不赖,至少不会寂寞。他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下去,直到后来他有了那种感觉,他就再也不和他们玩牌了。他开始每天眼巴巴地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地盼着傍晚的到来。因为每到傍晚,天边总会烧起一团雀跃的火烧云,就像熟了的番茄那般,无限荣光的绵亘在天鹅绒的天幕里。这是绝好的天气,这时候,乐师就觉得胸腔里的那股灵感像火苗一样跃跃欲试地向外喷了,像是一下子就要迫不及待地洞穿他的瘦弱的小身躯,飞到那杆笔头上去。

    可是事实上他还是一首乐曲都没有写出来。尽管他每天都勤奋地趴在桌子上,拿一根漂亮的羽毛笔顶住腮,装模作样地思考,像极了一个大牌的作曲家,可是他还是不能写出一首像样的曲子。可是他是一个乐师,他不能气馁呀。他只能继续望着火烧云,一天一天地坐下去。后来有一周的时间他没有继续躺在椅子上看天边的火烧云,而是找了很多本大乐师的传记,仔仔细细地看下来,这样一来,他竟终于发现了一个自己满意的答案:每个大乐师的身边,总不乏有一个女人的,总是这样。

    原来我也需要一个可以给我带来灵感的女人。乐师这才恍然大悟。可是眼下这件事情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洪水镇从来没有过女人,从来没有。你若问起他是怎样繁衍下去的,我也不知道,说是不停地有外人迁来也好,男人们可以长生不老也好,总之它就是那样一代一代地继续下去,镇里谁都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

    可是他不能就这样下去啊,他是多么渴望能成为一个乐师,让他的笔尖变成一盏奇妙的琴,不多也不少,把人们爱的曲子奏得最好。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天赋是有信心的,那种信心来得蹊跷,仿佛自打见到了那团热乎乎的火烧云,他就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为成为一个乐师而准备的了。他甚至坚定地认为,他终会成为一个大乐师的,这是上帝安排他做的,只是在这之前,他必须找到一个带给他灵感的女人,一切就顺理成章下去了,就是这样。

    乐师又花掉了一个月的时间在附近的镇子里面找一个乐意随他完成"使命"的女人。他原本认为这不是什么难事,是的,像他这样一个满腹才华的乐师,会有多少女子做梦都想把自己许给他呢。他就是这样想当然地认为的,可是事实上你可以想到,没有一个女人肯跟他走。原因很简单,他很丑,太丑了。

    他很丑,这是他新近才认识到的事情。原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一群男人在一起,谁还会注意别人的相貌呢?何况即便认识到了,也没有人会在意这个。没错,在洪水镇,没有人会讨个老婆回家过日,而找份工作或是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没有人会把脸蛋当什么大事。所以当他认识到他终将因为丑而失去做一个乐师的资格的时候,他沮丧透了。

    做木偶的艺人在洪水镇逗留的那几天,乐师总会听到他高亢的嗓子在他屋边洪亮地叫喊:"做木偶啦!惟妙惟肖的木偶,谁要做木偶呀!做木偶啦!绝对保真!不像不要钱呀!"这声音宏大得要命,吵得他简直无法安静地思考。后来的一天,艺人路过他屋前的时候,他就忍无可忍地冲了出去。

    他本来想好好地教训他一顿,因为他,他已经足足好几天没有一点思路了。他怒不可遏地冲他挥舞着拳头,吼着:"快点滚出去,没有人要你的木偶,你快点滚,不要像只公鸡那样扯着嗓子叫!"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59节:碎琴 文/王晓(2)

    可是做木偶的艺人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着对他说:"先生,你要做木偶吗?我做的木偶真是漂亮极了,男的女的大人小孩我都会做,就像真的一样的,绝对保您满意!"说着他就拿出了一个他做好的娃娃给他瞧,那是一个比人略小巧一点的木偶娃娃,不过对于他这样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来说,这已经足够大。她的脸蛋很漂亮,瓷一样的颜色,泛着点樱桃一样的红润。高鼻梁,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总之就是一标志的美人儿的样子。她还会简单地跟他打几句招呼,说上两句不复杂的话,这足以让他讶异不已。末了艺人还得意地告诉他,她会越来越机灵,绝对是个顶好的玩伴。

    他看着她,脑子里突然有了"女人"这两个字。

    他决定将她买下,尽管那是个木偶,可是眼下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他总是要成为一个乐师呀,而除了她,或许暂且不会有任何其他的女人来陪伴他完成这一个神圣而且光荣的使命。或许这就是天意也说不定。他这样想。

    后来乐师发现这笔交易合算得没话说。她什么都会,会给他沏水喝,讲笑话,扮鬼脸,更重要的是她很漂亮,漂亮极了,让他几乎忘记了她是一个木偶,想要对她动心。在乐师沉心于创作的时候,她就搬一把凳子坐在他旁边,用手托着腮一言不发地看他,他的衣服坏掉了,她会为她缝起来。你想不到吧,尽管针脚不是那么的细,可她已经是第一个能为他缝衣服的人了。有时候他看着她,禁不住得意起来,有了一个女人,家里果然变了一番样子,这真没错。

    就这样,乐师的第一部作品终于诞生。是的,你一定想不到,他竟然真的谱出曲子来了。他还特地为这首曲子买了一把琴,反反复复地练了好多遍,直到烂熟才罢休。他把这首曲子搬到了镇上去演出,立刻引起了轰动。或许那真的是一首好曲子,或许洪水镇的人从没有听过什么像样的音乐,所以才会对乐师的作品产生极大的兴趣。总之那支曲子让乐师一下子成了洪水镇人的偶像。"尊敬的乐师!"人们见了他,都会这样毕恭毕敬地称呼。

    这让他兴奋不已,他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乐师了,不是像以前那样的自称,而是一个真正的、人人认可的乐师。在那个年月,有点文化本来就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更何况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艺术家,伟大的乐师呢?于是这样一来,乐师整个人都觉得飘飘然了起来,不过她还是相当清楚,这都归功于他的小木偶人儿,没有她,他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什么莫名其妙的乐谱来的。

    他带她四处逛,给她买些小东西做奖励。在街上,倘若遇到生人她还会脸红,就像真的姑娘一样,脸颊有两片绯红的云彩瞬间挂了上去。洪水镇不允许有女人存在,所以每当人们问起乐师,他总会趾高气昂地说,看,这就是我的木偶,她绝不是一个女人,可是比一个女人要乖巧得多。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60节:碎琴 文/王晓(3)

    后来洪水镇上人人都知道了,伟大的乐师有一个机灵的木偶,她什么都会,又乖巧得要命。于是大家都四处找卖木偶的艺人,可是艺人已经走了,那个习惯了游荡的家伙是怎么也不会回到一个他逛腻了的地方的,所以木偶就成了洪水镇的独一无二的宝贝。

    我们的乐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接二连三地创作了许多部作品,它们无一例外地在洪水镇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波动。已经有相当一班的人成了乐师固定的听众,每次他演出,他们就会搬着马扎坐在台子下面,一脸沉醉地听他演奏。

    木偶呢?她已经成了乐师,甚至整个洪水镇的一块牌坊,在外面,每当有人提起这个木偶,大家多半会骄傲地说,看,这就是属于我们洪水镇的,她多好呀,又漂亮又聪明。坦白说,连乐师自己都承认,她便是他灵感的指挥棒,没有她,他是绝对没有可能成为一个乐师的,他一定什么都写不出。

    后来,事情的发展骤然上了一个台阶。他发现,他终于开始想她,这种感觉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想念。小时候邻居搬走的时候,他也曾经因为想他家的小狗而掉下眼泪。可是这次不同,他分明感到,每次想起她来,他竟会不由自主地傻呵呵地笑。有时候他出门就会开始算计时间,还有几分钟,他就可以到家,这样他就可以再看到她漂亮的小脸蛋了,多么让人期待。在家里的时候,他就坐在她旁边,仰着头失神地看着她。她的背很直,胸脯在薄薄的衣衫下微微隆起,让整个人的曲线迷人无比,让他的周身就像是骤然通过了一阵电流,灼热的,被点燃一般。有时候他甚至想和她再亲热一点,把它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来待,他甚至忘了她只是一个木偶,想用手去碰碰她的肌肤,摸摸她的脸蛋。他想女人的皮肤应该会是光滑的,必不像男人那样粗糙。这本身就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物。可是这不行,因为每当这时候他就会觉得四肢都会僵硬,动弹不得。他渐渐明白这样的想法是不能动的,爱上一个女人,对于洪水镇的男人来说就是大逆不道,何况是一个不是女人的木偶。他一定是得到惩罚了,洪水镇的神在惩罚他,让他断了这个念头,于是他便这样劝自己:

    倘若执意要碰她的身体,那么碰到的肯定会是一堆木头,这有什么好。

    可是他还是不能割舍她。她就在他的周围,与他息息相关,让他每次看到她都会不由自主地兴奋一阵子,就这样,乐师渐渐发现,自己的身体已在悄然间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听力渐渐下降,反应也变得迟钝,就连写字的时候手指都变得不怎么灵活了。起初他以为他是在衰老,过度的思考让他提前衰老了。可是他才三十岁,三十岁呀,怎么说老就老了呢?可是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晚上睡觉翻身的时候,常常听到关节咯吱咯吱的响声,逢到阴雨天,身上就像被水浸泡过的木头一样发胀,有一天,他洗澡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膝盖竟然长出了一片小蘑菇。他试着用手指叩了一下自己的腿,咚咚的声响,像一块空心的木头,让他吓了一跳。他终于明白,他已经越来越像她了。确切地说,不止像她,而且像每一个艺人做的木偶。多可怕啊。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61节:碎琴 文/王晓(4)

    木偶却变得越来越灵巧,烧的饭菜更加可口,总是趁他不注意摆弄一下他演出用的琴,奏出的调子也还算流畅。有时候还装成真的女孩子那样跑到其他的镇子上买擦脸用的护肤霜、胭脂、指甲油。起初他认为这无非是她在讨巧,尽量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人类。可是后来他竟在她的壁橱里发现了一包卫生棉。他起初并不知道这种东西是用来做什么,还好他认识几个字,看了后面的说明才算是明白。这让他惊讶极了,它已经拆开了包,还少了几片。这可真荒诞,一个木偶,竟然也学着人的样子来起了月经。他开始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他真的成了一个木偶,而她取代他变成了人。不是吗?他的样子已经越来越可笑,眼珠子越来越凸,手脚越来越硬,头发也渐渐泛出了芥末那样的绿色。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错,他不该对她动情,对一个木偶动情,可是他丝毫无法抑制自己。她已经更像一个女人了,喜欢打扮自己,所以也更加美,每当他见到她,就仿佛全然忘了他不该对她动情这个事实。他只能安慰自己说,她是我的人,我把她买下来,她就理应照顾我一辈子。

    只要能被这样的姑娘照顾一辈子,那么即使拖着一个木偶的身体整天来来去去的,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木偶一点也不这么想,她觉得被他买到家中本来就是一个错。她是见过世面的人,艺人四处推销他的木偶的时候,她就随着他在各个镇子里逛。她几乎逛遍了天南地北,什么样的男人她没见过呢?英俊潇洒的,浪漫多金的,成熟体贴的,每当遇到这样一个男人,她就会不自主地脸红,祈求他们赶快将她买下。可是无论她长得多么好看,她始终是一个木偶呀,哪个优秀的男人愿意和一个木偶守在一起呢?所以到最后,只有他肯收留她,他是一个矮子,脸也不好看,可是他肯给她的主人,做木偶的艺人很多钱。所以她就只能在他家住了下来。

    木偶原以为一生就会这样糊里糊涂地过去了,或许有一天,等她老了,她就会被当作一把柴禾烧掉,这也没什么稀奇。可是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像一个木偶了,皮肤,或者是关节的灵活程度,无论从哪里看她都像极了一个真正的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惊喜地发现她终于来了月经,这让她兴奋异常。她迅速提上裙子,跑到附近的小镇为自己买了一包卫生棉,老板娘像对待任何一个第一次前来购买卫生棉的少女一样告诉了她用法,她还友善地拍了拍她的肩说,小姑娘终于长大啦!再不是一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女人了呀!

    这样的一句话,让她一下子活跃起来,像是得到了认可,她终于肯相信,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倒霉的木偶,而是一个女人,地道的女人。没错,有人已经开始这样想了,并且这样想的人会越来越多,那么最后,就再不会有人因为她不是一个女人这样的事情而把她拒之门外了,多么好。

    在一个晴朗的月夜,木偶终于决定和乐师的那一大叠乐谱私奔了。她再也不愿意忍受乐师那矮小的身材和丑陋的脸,她要去找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并且和他住在一起。为什么不呢?她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人了呀,只要她不说,谁也不会想到,以前她曾经是一个木偶,那么,总有人会喜欢她的脸蛋,总有人的。

    而那时,乐师正全然不知地躺在床上睡觉,他定没有想到,第二天起床,他就将变成只身一人了。他的姑娘已经把他的乐谱偷了跑了,连同他音乐家的伟大的头脑。他再也做不成一个乐师,并且,再没有人给她煮饭和烧水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关系,他也不再需要吃饭和喝水了,一个木偶哪里懂得吃饭呢?他只要每天在太阳下走动走动,让自己身上的水分跑一跑,少长几块蘑菇,就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上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梦见洪水镇真的发了大水,他的身上长满了木耳和蘑菇,躺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水已经没过了他的床板,将要流过他的身体了。镇上所有的人都在逃命,只有他不能逃。他的耳边响起了轰隆隆的脚步声,那是人们慌乱奔跑的声音,这时候,他仿佛听到有人们在他床边经过,所有人的嘴里都在念着一模一样的咒语一样的话:

    倘若你见到了一个漂亮的木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对她动情呀!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62节: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文/甘世佳(1)

    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文/甘世佳

    六百年前。

    年轻的郑和总是在早晨走出刘家港的驿站,独自走去码头。他喜欢在沿途欣赏朝霞和露水,还有江边忧郁的青草地。他远远地看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就照在即将完工的龙船上。水和天是一个颜色的,连同清晨潮汐的起起伏伏。这些总是让郑和压抑不住心里边轻轻的感动。

    青衣站在远远的丘陵上,淡淡地看着海和天,看着海天一色中的郑和。他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可眼前那个人,却告诉他他要把天地都走遍。

    青衣拿出长箫,悠悠地吹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他送给他最后的一曲。

    这个敢做你永远不敢想象的事情的人。他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

    我总是为青衣送给郑和那最后的曲子感动或者焦虑。是的,它对于我的小说实在太重要了,可是我却怎么都不知道,该如何写出一篇词。

    晓雯在离开我的那一天给了我最后的一件礼物。她在这个19岁的夏天去了遥远的英国,她太优秀,能够通过重重考试而取得全额奖学金。而我只能留在上海的一个二流大学里,靠为知名不知名的报刊杂志写稿而赚取生活费。

    可现在我却难以完成这篇关于郑和的历史小说了。给我灵感的是我和晓雯经常去的江边,我们在那里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63节: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文/甘世佳(2)

    那里黄昏的时候,天的那边总是有绚丽的色彩,潮水推动着岸,高大的石头如同安全的肩膀让人停靠。有一棵不知名的树,有不知名的鸟筑着巢。

    后来还是庞告诉我,那里就是六百年前郑和起锚的地方。于是我决定写这样一篇小说,不在乎能否得到稿费。特别在晓雯要离开的日夜里,那种感觉就更加强烈。

    晓雯走的那天晚上,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就是那首词:

    昔日君来见,草青青,路绵延。

    红尘易老,几多纷怨。

    都似杏花开遍,二月江边。

    今日君走远,海茫茫,浪滔天。

    回头无岸,俯首白颜。

    不知艨艟踏过,几重狼烟。

    这是青衣送给郑和的最后一首歌。龙船终于升起了最高的那面风帆,岸上挤满了人群,青衣的箫声也渐渐被人声淹没。

    终于要走了。青衣叹了一口气,西洋是一片神秘的地方,在那里,他会航行穿过生死的界限。

    他在驿站里,喜欢看着烛光说话。他从不看青衣的眼睛。他说,"有微小的东西也有庞大的东西,我不过是夜郎侯,并不知道天地有多大……"

    青衣曾经只是个流落江湖的词人。可是他遇见了郑和。

    在晓雯离开我的第七天,我决定把故事写下去。

    那天我和庞坐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他咬着笔呆呆地望着桌上的高等数学习题,我的面前则堆满了关于郑和的书。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洒近来,穿着时尚、笑容灿烂的学生恋人占了图书馆的位子,谈着可有可无的恋爱。他们的脸上洒满了阳光。

    我扔下笔。"庞,我真的无法再写下去了。"

    他抬起头。"是因为晓雯的离开么?"

    "嗯。我现在就想着去看她去看她去看她,可是我要怎么才能飞到英国?我闭上眼睛,就想到她,根本无法把故事写下去……"

    庞在某种时候喜欢用智者的口气说话。他说,"呵,故事总会有人写下去的。"

    在一段沉默之后,庞提议我们去江边。

    带上你的吉他,他说。

    来到江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唱歌。月光到了半夜有点凄凉,四下里一片宁静,不知名的树上安睡着不知名的鸟。我拨通晓雯的电话。

    "我今天也想你了。我在康河的边上,中午时分的河水反射着阳光,还有游船上的嬉笑声。"

    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我们在无限汪洋的两岸。这样的夜晚只适合唱一首歌。

    就算是还给晓雯一首歌吧。

    四月的剑桥是否总是细雨连绵

    有没有到处芳草碧连天

    我们的思念能否越过三万里这么远

    像古人那样扯起帆篷看世界多变

    如果可以驾船把大海都走遍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64节: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文/甘世佳(3)

    请让我在暴风雨中看见你的脸

    让我一直驶进康河里面

    看雨后彩虹满天信天翁在盘旋

    我浮沉水面满心是你的容颜

    耳边却呼啸着巨浪滔天

    几分钟相见几万里遥远

    永不沉没的是否只有时间

    你远在天边翻越了红尘万千

    却不知归程需要多少年

    这一刻想念盼一生缠绵

    永远应该也要开始于某一天

    我弹着我的吉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如此沉浸在歌声里面。所有的歌词和旋律就像是早已写好,可以那么自然地一跃而出。我可以听得见晓雯在电话那边的眼泪,可是我在忽然间麻木了所有的想念。

    晓雯,我一定要来看你。

    什么时候?

    今年。

    怎么来?

    船。

    庞这个永远做高数的人物有时候的睿智不得不让我佩服。事实上,我出口大话,并不知道如何可以前往那个遥远的地方。

    我只是相信自己写出来的话。郑和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

    我也是。

    庞在某个早晨神秘地对我微笑。我们站在市中心某个熙熙攘攘的街口,他指了指某个方向,说,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于是我在那家新开张没久的航海用品专卖店里认识了老板宋涛。我们三个都是郑和迷,谈了一下午。从那以后,我相信一切的确都是可能的。

    我和宋涛开始在江边制造一艘崭新的帆船。为此宋涛每天白天打两份工,把店托付给了朋友;我每个白天窝在图书馆里拼命写作,联系着各式的媒体和出版商。只有郑和的那篇小说被我压在箱底,虽然我相信一定有写完的这一天。每个晚上,我们就去江边工作。我们搭了一个帐篷,累了就钻进去睡一会儿,然后继续我们的伟大工程。

    三个月后,我的新书出版。我在序言里写着,我在高高的天空中有一个梦想,放置在那里。此时如雪飘落,降在呜咽的海水,我在那里也有悲哀。我想看门前树上不知名的鸟儿生下小鸟,看它长满羽毛来在我们头顶盘旋。

    不出意外,书的销量不佳。整整半年时间,我们只凑到了两万多块。根本不够。

    庞在这个时候完成了他的工作。这个天才的男孩子在半年里面走遍了这个城市,在此之前,我以为他除了伪装智者和做高数习题以外一无是处。

    三天后,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在城市里最漂亮的会堂举行。我和宋涛坐在主席台上,近似于痴傻地辨认着话筒上的不同标志。BBC,CNN,ESPN,CANEL,天空电视网,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还有各种我们无法辨认的符号。

    台下挤满了记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闪光灯如此耀眼的集中于自己身上。

第5章 阡陌红尘 第65节: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文/甘世佳(4)

    庞的开场白让我感到深深地震撼。他说,六百年前,古人用樯帆和巨炮征服世界,今天,我的朋友们用卫星直播和国际互联网征服世界。

    我和宋涛大眼瞪着小眼。这场戏,原来庞才是主角。我们实在是跟不上时代了。

    一个月后,我们的帆船贴满了赞助商的广告在刘家港起航了。全世界都可以看见我们的启航仪式。阳光照在我洁白的帆上,甚至有很多人一大早过来问我们要签名。

    过去我也是那个青衣,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我们永远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天地走遍。

    也许我们的梦想的确渺小,可是我们卷动了整个世界来实现梦想。天和地在这一刻才真正是联系在一起的,用光纤和卫星信号。

    我们被捧上了天。我们是中国第二个用帆船作环球旅行的团队,第一个是六百年前的郑和;我们是第一个受到如此规模境外赞助的中国个人探险活动;我们被描述成英雄,报纸上充斥着我们的照片,关于我们的事迹的书上了销售排行榜。

    我们就这样,走向大海。

    我的故事也该结束了。

    青衣吹完长箫,和着船队出发的鼓声离开了刘家港。十三年后,他成了翰林院的大学士。他留着长长的胡须,华美的锦跑一直拖到地上,腰间还别着那一支长箫。

    那一年郑和回到北京。从此以后六百年,中国再也没有一只帆船队,能够穿越最遥远的那片大海。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66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1)

    第6章此间少年

    于是我们就这样,地老天荒。

    章台柳

    文/林培源

    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

    劳伦斯

    一

    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

    时间一寸寸流逝。我忽而觉得手背冰冷,再抬起头,已见她落泪。她的眼泪如一枚铜币落地,啜泣被南来的群雁嘶哑的叫声覆盖。风大口大口地灌进来,吹散她的发髻,散开的一头秀发簌簌地拍打着后背。银簪随之掉落,跌入了漩涡盘绕的江水之中。溅起的水花迷蒙了我的双眼。

    在我成长的那段隐晦的岁月里,我时常记起这样的一帧画面。翘首以盼的女人和一无所知的小孩。他们之间难以描述的关系,使得故事从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灰,一层琥珀色一样透明的灰。而我,就是故事里的那个小孩。你所知道的,只是一颗尚未成熟的魂灵。拥有坚韧的外壳以及脆弱的心。我知道,这一切与母亲有关。

    那时候我贪玩、任性,每天纠缠着母亲。我手里握着一架纸做的风车,那是母亲送给我的玩物,扇叶是红黄蓝三种颜色。我握着风车爬上高高的木质楼梯。楼梯口的扇形窗户被推开,风吹进来。于是风车呼呼地转动,风车转得如此快,它的转动鼓动我欢腾的心,我都快看花眼了,风车形成的圆周一如那天码头江水的漩涡。

    我迷恋风车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但那时我尚幼小,未学会制作风车。母亲于是用旧报纸为我裁剪,然后用钉子将扇叶钉在竹棍上。一架简易的风车诞生,我惊诧于母亲的心灵手巧,欣喜若狂地握着竹棍在巷子里奔跑,像风一样地奔跑。心极易满足。一点安慰,一句哄骗,足以令我度过无所事事的一整日。

    二

    如今我坐在青春的末尾怀恋逝去的年华。我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行在人流拥挤的校道上。我看到无数美好的同龄人与我擦肩而过,他们洒落满地的笑声。抬头可见漫天的星斗,有时候是万里无云的晴天。脖子上佩戴的长命锁从我出生那天伴随至今。随着我身体的晃动,它摩擦我的浅灰色毛衣领,发出"呲呲"的声音。我几次欲将其摘下,但母亲不让。她固执地认为,这是保佑我长命百岁的吉祥物。母亲的命令不可抗拒,这是我自幼便谨记于心的。

    那时迷恋的东西已经不是风车了。风车作为一个童年的标记遗失在时间的暗流里,现在所迷恋的,是齐整地码在书架上的那些装帧优雅的古籍,它们被时间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灰。《笏山记》是我甚爱的一本。潜入字里行间描述的笏山,我成了小说里面的颜少青。偏执,充满幻想,衣袂翩翩,跋山涉水。我长久沉浸在文言的世界里,几欲丧失自己的语言,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悬崖勒马,我的意识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抽身离开,不做任何藕断丝连的蠢行。阅读对象的迥异令我一时难以适应。而后我在长久的阅读里,如鱼得水。每天形色匆匆地出入于图书馆,像疯子一样长久地泡在阅览室里,通过长时间和大范围的阅读来填补空洞的心。需要膨胀,不断的膨胀才能使我强大。我时常觉得,阅读是一场没有期限的流放。我衣衫褴褛,满面污垢,是在时间湖里垂钓的孤独渔人。眼之所见,千山鸟飞绝。

    在食堂里排队打饭的空隙,我捧着一本杜拉斯看得入神。全然不知道打饭的阿姨唤了我好几遍,遭到白眼也浑然不觉。我在一个翘了枯燥的中国现当代史纲要的午后,邂逅了杜拉斯,然后不可抑制地爱上她。我时常念叨起她的名字——MargueriteDuras。抑扬顿挫的音节从舌尖吐出来,婉转悠扬。

    那些诗句一般短促跳跃的文字,令人如痴如醉。她的情人告诉她,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次读到这句话,灵魂为之一颤。我所了解的杜拉斯,是一个孤独的女人,她说,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书里的孤独是全世界的孤独。它无处不在。它漫及一切。我一直相信这种蔓延。和大家一样。孤独是这样一个东西,缺了它你已事无成。"彼时我尚未意识到自己的孤独。某个日落的黄昏,街灯一盏一盏照亮脚下被落叶铺满的小路。我发现自己的影子被灯光切割,它们孤孤单单地紧贴着地面匍匐。我瞬间就被俘虏了。孤独清晰得毫发毕现,孤独像睡眠一样喂养了我。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67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2)

    我眼神涣散,反复咀嚼杜拉斯的箴言。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么?

    许多时候,把自己幽禁在宿舍里,敲击键盘,耳朵里充斥着大量的管弦乐,它们成为我写作时候的催化剂。他们是罂粟,是可卡因,是我的兴奋剂。我对古典音乐一无所知。我分不清大提琴和中提琴的区别。我是个非典型的音乐爱好者,我附庸风雅牵强附会虚伪至极。

    然后我尝试去写这么一个故事,故事的开头有烟雾迷蒙的码头,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颖的容颜变得模糊不清,但是她的名字,却似一个刺青,深深镌刻在我的记忆里。给我疼痛和自我凌迟般的快感。

    三

    每个人终其一生都是孤独的,唯有影子是忠实的伴侣。不管你开心还是哭泣,它坚贞不渝。颖出现在我面前,反复念叨着这样的一段话。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块松软的奶油蛋糕。但因为混淆了太多世俗的圆滑和尖刻,她吐露的每一个字都眼滑腻至极。我一度认为,颖的出身是个可怕的秘密。在颖出现之前的每一个昼夜。我背着小小的心事,像一只蜗牛行走在时间的丛林里里。四周荒草萋萋。

    颖提着一个藤条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巷子口。她给了三轮车夫四个硬币,提着藤条箱下车。光线从她身后直愣愣地投射。将她稍显丰腴的体态裁剪出来,清晰得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款款走来,那时候几乎没有人穿旗袍,可是颖却穿着,并且上瘾一般难以自拔。她的身体挡住了风,没有风我的风车就无法转动了。我的乐趣被拦腰截断。我抬头看她,没有说一句话,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表明我的抗拒,可是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她半蹲下来,抚摸我的头。轻声问我,孩子,你知道一个叫做柳青的女人么?

    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听说我母亲的名字,陌生的疏离感令我害怕,往常并没有人如此称呼母亲。我吓得扔下风车,掉头就跑。我边跑便喊,娘——娘——

    我的喊叫混合着凌乱的脚步声,一波一波回荡在长巷里。

    那天我一直躲在门后偷听母亲和女人的对话。说到动情处,她掩面而泣,声音断断续续,闻之悲伤,但是我什么都听不懂。闯入我耳朵里的含糊不清的几个词汇是:上海、当铺、高利贷。听到激动处我振奋不已,如获至宝。仿佛窥探多年的幽暗一下子豁然洞开。

    母亲与颖只有一面之缘。那时母亲在她家当保姆,颖待母亲甚厚。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在车间里对着一帮工人颐指气使的老板娘会沦落到如今的境地。只是近十年的光景,母亲和她的主顾关系彻底扭转。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68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3)

    四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颖,她喜欢向日葵,喜欢文森特·凡高,时常幻想大朵大朵金灿灿的颜色,充斥视野的饱满而富有张力的金黄。我告诉她,凡高是麦田里的朝圣者,是追日的夸父,是欧洲乃至世界的伟大灵魂,生命绽放成向日葵,金黄而炽烈。"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这是她对凡高的评价。那日在石头坞广场观看《不能说的秘密》,之前看过,却骗她说没有,为的只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虽是在露天的广场。但有清风作伴明月相随。也是浪漫至极。逃了一晚上的书法课,我的动机因了这一举动暴露无遗。在人头攒动的石头坞广场,夜里的灯光照耀着因年轻而蠢蠢欲动的心。我和她靠得如此近,近得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馨香。我也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我要为她种植一万棵向日葵。面朝太阳,春暖花开。

    我告诉她,我试图写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小孩。

    为什么用我的名字呢?她转过头问我。

    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

    就像我喜欢她黑白搭配的衣物,喜欢她不走重复的路,喜欢和她彻夜地打电话,漫无边际地诉说着心里的隐秘。那夜流着眼泪给她发短信,后来忍不住,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滴落在枕头上面。拼命想忍住,可是无法控制。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流过眼泪了。眼泪是什么滋味?甜的还是苦的。我不知道。距离上一次,中间隔着太长的时光。无限漫长的、寂寥的、黑暗的时光。

    颖,你知道吗?那晚打电话给你,抑制不住便哭出声音来。我也不清楚究竟流了多少眼泪。原谅我这个脆弱的男人。后来你也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听得出你的声音在哽咽。话都说不清楚。断断续续。夜里很安静。除了楼梯口发亮的白炽灯,外面一片黑暗。有时候喜欢变成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想把这些写进我的故事里,点点滴滴,挤满文字的缝隙。在厌倦了由叙述技巧支撑的写作之后,危机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刺痛我的眼睛。居安思危。我需要的是将灵魂融入到文字里,就像盐融化到水中。不着痕迹。捕风捉影。我想在城堡里做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挥斥方遒。将千军万马,踩于脚下。我的故事刚开了头,却已经艰涩得难以为继。在我的故事里,我依然还是那个孩子气的、长不大的、傻傻的我。容易情绪化。极度敏感脆弱。迷恋风车转动的声音。跌跌撞撞。没有坚强到足以去保护另一个人。难以成长为一个可以面对变迁而安之若素的男人。

    五

    翌日。我见她晨起洗漱。母亲捧着一套花蓝的开襟长裙给她。她停滞了许久,最终还是收下了。我一直倚靠在门边看她,顿觉她身上散发着某些经年的古旧气息。是江南的青石板路和烟花春晓。她涂抹口红,揽镜自照脸上丝毫没有因落魄而呈现的疲惫。不怨天尤人。见我躲在一旁,便招手令我过去。她抱起我,将我放在她的大腿上,当我接触到她裸露出来的半截大腿时,我打了一个寒战——从来没有人对我做过如此亲昵的动作,就连我的母亲,也只是蜻蜓点水般,她的爱,囊中羞涩。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69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4)

    父亲外出经商。几乎终年不归家。而这一段时间,我却见他奇迹般归来。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过早步入了衰老的光景。眼神疲惫不堪,涂抹上了铅灰的面容淡漠至极。温暖从我的世界里硬生生地抽离,在我记忆模糊的年龄,父亲将我骑在肩膀上。带我去看皮影戏。我坐在父亲的肩膀,居高临下。那时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凯旋的骄傲的将军。策马巡视。那时候我把父亲仅有的一点温存比喻成马背。多年后我忏悔,已经来不及。踏着熹微的晨光,父亲朝临水街走来。晨起的颖到井边打水,和父亲打了个照面。两个人没有对话。颖穿着单薄的睡衣。身形显得臃肿。

    那段时间,颖让母亲教她刺绣。敢将十指夸针巧。我的母亲拥有一双灵巧的手。她将潮州刺绣和抽纱的技艺融合在一起,绣出的花纹极为精致复杂。母亲的针法多平线、捻线。丝细如发,针脚平稳。她总是低头,专心在布面上穿针引线,静寂的时候,可以听见针脚穿过布帛的声音。成衣店的张裁缝雇佣我的母亲帮手。画龙点睛,这是张裁缝对我母亲手艺的评价。张裁缝在临水街上开了一家成衣店。生意兴隆。他常常步履匆忙地提着一袋衣物抵达我家,张裁缝对我母亲说,整条临水街就数你手艺精湛,客人的绸衣有了你的刺绣,真的是画龙点睛啊。说完乐呵呵地笑起来。母亲依靠这手艺,养家糊口。街坊邻居皆视母亲为勤俭持家相夫教子的楷模。我三岁时候,父亲越洋做生意,他乘坐红头船出海,背影消失在雾气茫茫的码头,消失在我们无尽的眺望里。父亲在南洋做商运的营生,所得的银元悉数投资,以扩大生意。他寄来的侨批一摞摞叠在床头。我常见母亲捧着侨批,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凝视上面的潦草的字,黯然神伤。

    颖寄人篱下,本就遭人微言,她整日无所事事更是引起了街坊邻居的猜疑。母亲说,要不你跟我学刺绣吧,也好打发这时日。她伸出玉葱一般的十指,问母亲,我能学会么?

    先学了再说。于是母亲放下案头的活,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在此之前,颖捧着一本线装本的宋词,她念道:

    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蘋洲。

    闻之,令人伤怀。

    颖的手不及母亲灵巧,常不小心扎破手指,疼得泪珠滚落。她眉头紧皱,将被针扎伤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但颖终究是聪明之人,一个月的光景,她已对潮绣技巧娴熟起来。而她所绘绣的图案,既不是大红双喜亦非牡丹月季,竟然是大朵大朵姿态各异的向日葵。金灿灿的好似烈日。母亲问她,为何单单喜欢这花?

    颖说,你知道西洋有个叫凡高的画家么?我喜欢他的向日葵。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70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5)

    母亲是绝然不知凡高为何方神圣的。她摇摇头笑了。难以置信。

    那日,张裁缝见到母亲送往成衣店的几幅向日葵,恍若巧夺天空之作,叹为观止,执意要见那刺绣之人。

    六

    这一刻,我坐在黑夜里冥想关于你的种种:你敲击键盘的样子,嘴角苦涩微笑的样子。都好像夜空里突然放亮的灯盏,照亮我灰暗的生命。许久不曾让自己浸润在悲伤的海里。当你看到我满脸微笑站在天光化日之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心怀感激。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能够轻易闯入你的心,与你惺惺相惜。幻觉,灭失。然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洞,吞噬一切,毁灭一切。就像是划过天际的流星,带给你祈愿的欲望,然后撞向未知的远方——毁于一旦。这段时间,我沉眠在无休无止的虚空之中,有心无力,像一尊失去了操控的木偶。浑身瘫软。没有写下一个字。故事进行到一半便坠入黑洞里,外界的烦扰令我坐立不安。

    老省让我写一个稿子,老省是我认识的编辑,老省说要写出你能写的最好的小说。所以我开始绞尽脑汁去构思一个全新的故事。没有历史背景,人物模糊,情节俗套。故事无法进行下去,我的文字便成了无病呻吟的抒情。

    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想的,究竟站在哪个角落打量我。当你看到我站在灿烂阳光下,你不知道我一转身便会露出苦涩的笑容。一如既往,这个世界飞速流转。我只是一不小心就掉入了温柔的陷阱,然后万劫不复。是谁告诉我,这一切不过虚妄。生生不息,然后死于沉寂。我想为你唱一首温暖的歌,让她在这个冬季触摸你的心,为此,我已经掏空了所有的温存。当你坐在电脑前面,手指僵硬,却依然为我写下那些谏言。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地失败了。迷失在一个巨大的漩涡里。灵魂无止境地坠落。我试图让自己的文字温暖起来,但总让人看到冰冷。而唯有你知道,心凉了,连文字也煮成了一锅透彻的冰。一直试图剖析某些不为人知的生命,但我总是徘徊在门洞外面,遥想关于那些黑暗和白昼之间隐秘的细节。生命之于我究竟是一场盛大的喜宴还是一场浓墨重彩的表演。我所有关于想象的谎言,在不经意间被逐一击破。放逐我一个人流浪在兵荒马乱中。

    试图歃血,然后联盟。但我发现自己两手空空。

    当一个人贫瘠到无法拥有爱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你是知道的,我总是无助得像一个小孩,看着脱手而飞的风筝手足无措。我没有哭,不过砂石迷了眼。我试图在旅途中涂抹掉过去的一切。在我的世界里,有这么两种人,有一种人常驻心底,永世难忘;另一种人,蜻蜓点水,路过你的生命,然后消失殆尽。这些人,我要感激。心怀一颗真心,永远为你奏响温暖的旋律。不管我曾经路过谁的生命。始终要成为一颗耀眼的星星。一如你此刻看到的我。我独自唱着没有人附和的情歌。月光作伴,青灯作伴,流水作伴。他们说这叫曲高和寡。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71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6)

    可我,一直,一直都是低吟浅唱。斟酌自己摇摇欲坠的情感。浇注一棵不会开花的树。我一直在唱着,弹拨琴弦,只有你知晓。调子从这里流淌,曲曲折折,抵达不了彼岸。

    我一直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暴露在众人面前,胆战心惊。谁那么固执,任凭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那么天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说轰轰烈烈爱一场,谁说死心塌地赴天堂。一切皆是假,一切皆是虚。

    最后谁都苍老,最后谁都,心成殇,泪千行。

    七

    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

    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

    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

    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

    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

    八

    颖必是出自书香门第。我常见她捧一卷诗词依窗而读。那日她招呼我,抱我坐于膝头。放下手中的书。自顾念道: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母亲自幼没上过私塾,并不懂得诗词曲赋。见颖肯教我,甚是欣喜。母亲刺绣的时候,颖便给带着我穿梭时空。在颖的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韩翃的秀才。颖说,他自是痴情的男子,纵然金榜题名,不忘旧情。颖说,这是一个士子恋上红尘女子的故事。莺歌燕舞,巧笑倩兮,这些应该是故事里的情节。颖说,你知道安史之乱吗?你不知道吧,安史之乱中他从军。韩辟为书记,柳氏却削发为尼。柳氏应为它流下离别的泪。这一别就是经年,经年啊。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72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7)

    颖说,都是铁蹄,踏碎这人间真情,劳燕分飞不过两行清泪。颖给我念的,是韩翃赠予柳氏的《章台柳》,颖说,你知道男人也有柔情似水的时候,所爱之人被蕃将劫去,刻骨,切肤。颖念得如此动情。字字句句。锥心泣血。她突然间哽咽,无法抑制,仿若她已于柳氏融为一体,捧金呜咽。而后她将我放下。伫立窗前,从这里可以看见临水街。颖牵着我的手,兀自念叨起我尚未认识的字句: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那时我并不理解大人们的爱恨情仇。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融化了的奶油蛋糕。我并不知道,这是柳氏所和的词。遥相呼应。心有灵犀。经年之后,我于词集上读到《杨柳枝》,惊叹于柳氏的才情。仿若看见她揽镜自照感叹韶华易逝。离别恨。断肠泪。

    我问颖。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颖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罢了。

    那段时间我常流连于颖的房间,听她吟咏诗词曲赋。我幼小的心灵在此得以浸润。细水长流,绕过曲折回环的岁月。

    九

    时间的铰链生了锈,这个故事一直生涩地进行着。大学生活过得差强人意。每天上课前在小卖部买一罐维他奶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习惯。这些不添加防腐剂的植物蛋白饮料被挤在瓶子里,填补我的肠胃。然后新陈代谢。我在熙熙攘攘的林阴路上骑车,与无数美好的灵魂擦肩而过。对许多事情无动于衷。在这个季节更、气温回生的时间段里,我看到无数的女生解放身体的某个诱人的部位,而男生则解放了蒙蔽已久的眼球。看与被看和谐统一。拉拉杂杂。我看到无数的背影杀手掠夺视野,生姿摇曳。见惯了短裙和黑色丝袜,开始审美疲劳。不同的香水味混淆了空气。朋友们戏称我为打字机,我想我这台打字机已经开始高速运转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惦念着颖,惦念着那个手持风车迎风奔跑的孩子。

    半夜里惊喜,我梦见颖死了,颖死的时候嘴角绽放一枚若隐若现的微笑。我还梦见孩子在哭泣,他蹲在自家门前,哭得那么伤心,好像全世界都把他遗弃了。他的风车被雨水浸湿,像一朵糜烂的紫荆花。我突然就一个哑巴一样失去了语言。我喋喋不休地重复故事的单调情节。颖说,你应该写出有气质的文字。就像《秦歌》。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文字也是有气质的。颖是如此喜欢秦歌,颖说,我能读到深入骨髓的颤抖,字里行间散发温润和湿冷。

    我喜欢的作家说,小说是灵魂的逆光,你把灵魂的一部分注入你的作品从而使他们有了你的血肉,也就有了艺术的高度。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太多人在告诉我,他们想主宰我,控制我,想让我卑微的灵魂臣服与大地。而我负隅顽抗,想要冲破这藩篱。坠落在文字的枯井里,我是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沉湎于自我的幻想,容易满足。抬头只见满天的星光。几米告诉我,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最美丽的惊喜。我不想我故事里的人死去。我要扭转乾坤翻云覆雨做一个万能的上帝,我要我的故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73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8)

    十

    父亲抵达临水街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街坊邻居议论着这个穿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议论他儒雅的谈吐和丰富的阅历。父亲的越洋归来使得母亲思念的心得以慰藉。她看到风尘仆仆的男人,眼泪一下子挤出了眼眶。仿若多年积聚的悲苦被化解。那日清晨,父亲与颖相视而过,而后,他拿着一只放大镜蹲在我面前。伸出手拉着我,问道:给你这个,喜欢不?

    父亲的眼里充满渴望,渴望我亲近他。可那时我还小。尚未读懂父亲的眼神。我挣脱了他的双手。继而奔向颖。我紧紧地抱着颖,不愿离开。颖蹲下身子,替我抹去脸上的惊恐。我偷偷地转过头,瞥见父亲裂开一半的嘴角。经年之后我才明白那笑容的含义——尴尬、自责,混合着愧疚和后悔的成分。我还是钟情于我的风车,我拿着它迎风奔跑,光着脚丫,踏过临水街的鹅卵石,将岁月打磨得更加光彩照人。天空蓝得如一片巨大的琉璃,它映照着尘世的倒影映照着悲欢离合生老病死。

    "瓜藤上面两只瓜,一凋零来一开花。"那日,不知道哪个孩子起哄,临水街的其他孩子拍手高喊着顺口溜招摇过市。我蹲在门槛前摆弄父亲送的放大镜,我把手放到焦点中间。顿觉手指发烫。孩子们的嬉笑在我面前。我眯着眼睛,看到烈日下一个挂着褡裢的算命先生向我走来,孩子们围着他。像一群聒噪的蜜蜂。算命先生带一双圆形墨镜。捻着胡须。笑得诡异。我不习惯这样热闹的场面。抱起放大镜和我的风车,转身跑回了屋里。

    是夜,我躺在母亲身边。夏夜。有萤火虫飞舞着,落在天井里。茉莉花绽放,阵阵沁人心脾的香味飘过来,我看见风,一股又一股的风嬉笑着,摸爬滚打,天井是虫和花的舞台。

    颖的房间这几日总是紧闭着。母亲不让我去探望她,这让我感到失望。几日不听颖轻启朱唇诵念诗词。总令我坐立不安。母亲哄着我,不久我便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外面开始下起倾盆大雨。花香被雨水冲散。有个男人垂手而立,他耷拉着脑袋,头发沾湿纠结,一缕缕贴着头皮。我看不见他的眼睛,只听得到他在低声哭泣,像一条丧家的狗。他哭得肩膀颤抖。蜡烛投射的灯光在他身上裁剪出猥琐肮脏的形象。我见他形销骨立。长衫被雨水浸润出深色。这样的男人像极了一个游魂。颖走出房间,抚摸他被雨水淋湿的脑袋。而后招呼他进去。黑暗。无穷无静的黑暗覆盖下来。黑暗里,男人像一条贪婪的狗一样在颖身上舔。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的沉睡意味着对雨水的遗忘。可我分明看见了发生在家里的肮脏不堪的交易。然后我听见了女人的哭泣,长短不一、高低不平的哭泣听起来和萧竹呜咽无异。这声音来自我母亲。家里的衣柜被推落。餐桌被人撞开。锅碗瓢盆散落一地。唯有雨水,哗啦啦的雨水覆盖了无休无止的争吵。我看见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黑暗中,我看到两张男人的脸,一张是我的父亲,另一张则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拳脚相向。是黑夜里盲目的,类似两只狗的撕咬。旁边的女人冷眼相看。母亲不知所措地哭喊着,可是没有人理她。没有人理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我想要站起来,却动弹不得。我茫然地看着发生在雨夜里的一场荒诞不经的闹剧。哑然失声哭了起来。我的哭泣汇进母亲的哭泣。哭的双重奏助长了混乱的火焰。

第6章  此间少年 第74节:章台柳 文/林培源(9)

    而后陌生男人被父亲掷出的花瓶砸破脑袋。哐当一声,花瓶碎裂。粘稠的血顺着他水淋淋的头发流下来。他抱头嚎叫起来,声音凌厉得让我害怕。他双手撑地,慢慢爬起,然后不顾一切,一瘸一拐冲出颖的房间。我动弹不得,他向我冲过来,我看清楚了他的脸,是张裁缝,是临水街成衣店的张裁缝。他把我撞倒,撞倒我手中的风车。我吓得尖叫起来,迅速捂住自己的眼睛。可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的风车被他践踏,成了一张皱皱的纸。碾碎了的风车扇叶沾到了他鲜红的血。雨水从天而降,将它冲刷得千疮百孔。然后不可挽救的,我的风车顺着急流的雨水,滑向水沟里。

    我的整个童年都被碾碎了。夕阳西下,天空涂抹了猩红的颜色。我梦见了自己的哭泣,梦见自己亲手葬送了风车。亲手葬送了一个五彩的梦。

    十一

    我终于还是将故事推向了俗不可耐的结局。用梦寐的形式混淆读者的视听。我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颖。在虚构的故事面前,一切的条条框框失去了作用。我乘坐了一艘没有方向和航线的船。它载着我一路航行。越过了险滩也越过了暗礁,一路劈波斩浪,终于还是靠了岸。我将这个故事送给颖,颖说,你的灵魂丢了,葬送在无止境的苦海里。永远找不回,找不回了……我捧着打印好的稿件。难以掩饰自己的失落。我盯着稿件,读到了这样的开头:

    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

    我突然难过得想哭。努力回想第一次写下这个开头的情景,可是我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了。什么狗屁灵感什么狗屁激情统统消失不见。我随手撕烂了稿件,将他们丢在校道上。我又看到了无数的美好灵魂擦肩而过。他们无视我茫然失措的表情,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步伐踩过的地方,是交织在一起的现实和幻象。我不知道是我虚构了故事还是故事虚构了我。

    我只知道我随波逐流了这么久,真的该上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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