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二月生于山东高密。中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莫言文集》五卷,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天堂蒜薹之歌》、《丰乳肥臀》、《酒国》、《红树林》、《檀香刑》,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牛》,短篇《拇指铐》等。在国内外获得多项文学大奖,很多重要作品被译成各种文字出版,被誉为中国最有实力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之一。
我为什么写作
——与著名作家莫言访谈
“12年前,同样是细雨蒙蒙的季节,我来到绍兴。12年后,同样是雨丝淅沥的天气,我又来到绍兴。下雨的绍兴,给人一种很‘江南’的感觉,绍兴就应该是这样,这是一个非常适宜人居住的地方。” 自嘲为“中国作家中最丑陋的作家之一”,莫言在走进“风则江大讲堂”之前,他接受了记者的专访,讲起了对绍兴的印象。
我为什么写作
大讲堂的前一位主讲人是国外的文学巨匠——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对此,莫言一清二楚,帕慕克此行的北京站,他们两人还见面,莫言请客人吃饭。他们尊崇的是中国的礼尚往来,因为在欧洲时帕慕克请莫言吃饭。在吃饭时,莫言问帕慕克的演讲题目是什么,回答是“我为谁写作”。莫言说,既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都可以弄这个“没有创意”的主题,他讲“我为谁写作”,那我就讲“我为什么写作”吧。
莫言说,作家的写作目的和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有着密切的关联,并随着创作经验的丰富、社会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我的文学动机与鲁迅先生有着天壤之别,没有像鲁迅先生‘拯救国民灵魂’那么崇高。在那个食不果腹的年代,我听说济南的一位作家稿费很丰厚,一天能吃三顿饺子,我的文学梦想便产生了。”莫言说,他曾经为写出和走红小说不一样的小说而写作,曾为家乡的农民写作,曾为自己的母亲而写作,但归根结底,小说最原始的目的在于讲故事给别人听。
莫言说,他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也就是说,把好人与坏人都当作人来写,防止人物的脸谱化,这是他过去三十年创作的基本想法。今后,他要把自己当作罪犯来写,有勇气时刻把自己的灵魂亮出来,作毫不留情地剖析。自从写完《生死疲劳》后,三年来莫言还没有重大作品问世,现在他正在忙着准备,尽量考虑得成熟一些,写出令人满意的作品,不要让人家看到他是在重复以前的旧作。
网络、博客降低了写作门槛
“我每到绍兴,一定会去鲁迅故居。对于一个爱好文学者来说,鲁迅是他们的崇拜和尊敬的对象,到绍兴就是怀着朝圣的心情来的。”
记者告诉莫言,同学们为了听他的讲座,提前一天就去铁城科教馆占了座。他的脸上略过一丝笑意,说现在随着网络的发展,大家的创作门槛应该说是越来越低,成名之路也越来越宽。有了网络的存在,有了博客的发展,现在社会上掀起了一个一场群众性的写作运动。如果大学生有这种爱好,有这种能力,不妨在网上、在博客上用文学手法来记录自己的人生轨迹、心路。慢慢地说不定就从一名业余写手成为一名专业作家。当然在当下这种环境下,竞争也就变得相当激烈,一夜成名的可能性越来越少,他反对用极端的方式来包装自己。莫言认为,其实这样完全没有必要,即使能出名也并不意味着就是最棒的,而写作本身就是快乐的,让人满足。
诺贝尔文学奖只是个符号
中国文坛上,很多人都一致公认莫言将是中国诺贝尔文学奖最有实力的候选人。当被问及这个问题时,莫言很坦然:这也许是你们媒体人的猜想而已吧。他说,中国的作家都会用平常心去看待这个诺贝尔文学奖,它只是一个符号。与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帕慕克有些交情的莫言说,在他心目中,获奖之前和获奖之后的帕慕克是同一个有个性、有趣的人,并没有获奖而有什么变化。西方和中国伟大的、优秀的作家很多,他不配得这个奖项。他只想努力写小说,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对于传统和现代,莫言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认为“传统和现代这对矛盾并不仅仅反映在文学上,很多方面都有体现,但两者并不是对立的,没有完全的分界线,现代包含着传统的诸多元素。像国家大剧院被称为一颗“奢华的蛋”,看起来很现代、很新潮,说一定一段时间后就成了中国传统的一部分。我们不要过分强调中华民族的东西,不要对外来的文化持对立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