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空语文 如皋  九华 作文  教学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最近看过此主题的会员

天空新人

我是文化人

欲绘诗

77翔子

41BCDD

顾佳瑞七六阅读

小燕子

李白202091

蓝兰的花朵

嘿嘿嘿

joycy

颂颂.g

酷土土土

用户已注销

Jeremy

ʚ贴贴ɞ

果子黑

H·princess

李苏楠

方大金

依灵灵灵.

金川兰

lulululu

lisunan18795762

清风拂过

楠大人

查看: 409|回复: 1
收起左侧

[情感] 大三情侣实习期间在酒店烧炭自杀:女方曾为男方网贷,家属质疑学校和公司存在管理问题

  [复制链接] TA的其它主题
来自- 保留地址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78 名

发帖:NO. 84 名

在线:NO. 74 名

天上王妃 发表于 2020-10-21 12: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来自- 保留地址

加入天空更多精彩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x
大三情侣实习期间在酒店烧炭自杀:女方曾为男方网贷,家属质疑学校和公司存在管理问题原创底稿2020-10-19 18:56:04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罗轩 刘虎
10月19日,距离儿子陈宇自杀已经过去整整13天。陈东还是没搞明白,好好在外地实习的儿子,当天还给自己视频报过平安,怎么就出事了?
陈宇和薛红是甘肃老乡,一起就读于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后被安排到位于南京的中国电子熊猫集团顶岗实习。10月6日,他们在离实习公司不远的一家酒店内烧炭自杀,双双身亡。
事发后,双方父母梳理发现,陈薛二人系恋人关系。恋爱期间,薛红曾为陈宇网贷,还因此问过父母要钱。“但两人自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家属认为,两人自杀原因存疑,同时质疑学校、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均存在管理问题。
目前,警方初步认定两人系自杀,并未立案,学校与双方家属仍在协商处理此事。


薛红
事发:大三学生实习期间 在酒店烧炭自杀
薛红家在甘肃白银市靖远县兴隆乡一个普通乡村,在父亲薛涛眼中,今年刚读大三的她,算是比较“规矩”的孩子。
今年7月,薛红被安排到江苏一家企业进行实习,家属对她要去的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并不清楚,他们只是听说,薛红被安排实习的地方,第一个月工资能拿到5000元,实习第二个月之后拿到7000元。“合同在学校那里,我们手上没有。”薛涛说,本身家里的经济条件并不好,属于贫困家庭,孩子上大学后,能够谋得一份工作,算是给家里减轻了不少负担。
可意外却悄然而至。10月5日,薛红从工厂外出,一直未归,但薛涛并不知道这个消息,学校和孩子实习的工厂,也没有通知他。
10月10日下午,他又接到一个自称江苏南京景煌劳务公司的电话。“说孩子已经死了。”这个消息对薛涛有如晴天霹雳一般,他怀疑是不是诈骗电话,便给学校打电话核实这个信息,在校方处,他得知孩子确实失踪了的消息,但是否死亡并不清楚。
随后,薛涛和陈宇的父亲陈东一起,两家人前往南京进行确认,直到在殡仪馆看到两人的尸体后,他们这才确信孩子死亡。当地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们,两个孩子被发现时,是在一处酒店烧木炭自杀,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
但家属不明白的是,为何好端端的两个学生,会离开工厂在酒店自杀?学校和工厂又为何没有在孩子失踪时告知家长?

陈东手机上留存的儿子陈宇照片


调查:两人为恋人关系 女方曾为男方网贷
对于家属的疑问,学校曾表示,学生是委托给厂方在管理,由厂方给学生发放工资,此事应是由厂方负责,“它们(指学校)也不承认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时,是通过劳务第三方公司。”
薛涛说,关于两个孩子为何会自杀,至今家属并不清楚,但薛红生前的一些事情,却令他有所思忖。他告诉记者,在今年3月份之前,他曾在薛红手机上看到一些网络贷款的还款信息,金额为2800元,他就追问女儿,这是怎么回事。
一开始,薛红并没有告诉父亲实情,谎称是陈宇的母亲生病了需要治疗,所以从网上贷款。
而这之后,薛涛又帮她还了一笔7000多元的贷款,但最终欠款多少以及是否还清,他并不清楚。薛涛说,他在女儿自杀后,才从其它实习的同学口中得知,两个孩子是恋爱关系。
然而,10月19日,记者与陈宇父亲陈东取得联系时,却得到了不同的说法。陈东说,他从未听说过两个孩子是恋爱关系,陈宇母亲从未生过大病,“我们家虽然很贫穷,但我老婆是慢性病,不是很严重,不需要花太多钱,陈宇是小儿子,在学校其实挺规矩的。”
家属:事发当天还给母亲报平安 电话中没有异样
陈宇生于1998年,是家中的幼子,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和姐姐。幼子的离去,对于陈东来说,打击很大。陈东说:“现在脑袋一片空白。”他回忆道,10月5日,儿子还给自己通过电话,电话中也只是报下平安,并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10月6日下午,儿子又跟母亲通了电话,同样没有任何异样。
“我们从南京市栖霞区摄山派出所了解到,孩子是6日晚在南京万大茂漫兴公寓出事的。通过酒店的监控,6日下午5点多,我儿子和同学回到酒店,直到晚上11点多,期间两人还曾3次外出。”陈东透露,警方告诉他们是通过烧炭的方式自杀的,对于这点,有点不敢相信,“所以一直没签字,现在儿子的尸体还在南京的殡仪馆。”
陈宇出事后,他的三叔一直陪着父亲到南京,然后再到兰州。三叔说:“两个孩子应该在谈恋爱,这个年龄,又是同学,很正常。我们的孩子还是学校的学生,出事后学校却一直没给我们一个说法。我们在南京呆了几天,钱也花光了,16日便回到兰州,继续找学校要说法。”
学校:警方认定自杀事实 正积极协商处理
在协商过程中,家属透露,学校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拿出两名学生共6万元的赔偿方案,他们不同意此方案,家属认为,他们在协商过程中遇到了劳务公司和学校的推诿:“校方说是把学生委托给厂方管理,由厂方给学生发放工资,此事应是由厂方负责,而且也不承认校方在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时,是通过劳务公司安排的。”
对于家属的说法,记者通过家长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一名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家属称该负责人叫“张书记”,在此次事件中跟他们协商谈话过一次,“他负责慰问家属”
然而,挂断电话“张书记”再次与记者联系时,却否认了知晓薛红和陈宇在校外实习期间死亡一事,称才来学校不过一个月时间,还不能处理这类事,也不清楚这件事的具体情况。随后,通过短信发给记者一个座机号码,让与该号码联系。
记者与座机号码取得联系,接电话的自称丁老师。丁老师介绍,这个事情南京的警方已调查清楚,定性为自杀,目前学校和企业正在协商解决。
与此同时,10月19日下午,记者也与江苏南京景煌劳务公司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告知,劳务公司只是负责对接中介,介绍二人(薛红和陈宇)的工作情况,至于具体死因以及此事的具体情况,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与派出所进行联系,“我知道的不比家长多。”
(文中均为化名,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封面底稿】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举报


1,248 条评论


评论



  • 陈志文教育观察1天前

    什么都能怪到学校头上?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

    回复 ⋅ 64条回复417


  • 走过路过6181天前

    我们这的5年制大专也是最后2年去工厂实习,他们是下班后在宾馆自杀,跟单位没关系,工伤可以找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很多,学校不可能盯着每个人,还是孩子自身的问题,估计网贷欠的不少,不敢跟家里说

    回复 ⋅ 5条回复318


  • 俊谈峻法1天前

    学校,劳务公司,工厂,酒店,网贷公司,卖炭翁 该讹谁呢?

    回复 ⋅ 3条回复27


  • 吃瓜群众37211天前

    网贷害死了不少人

    回复5


  • 洛可可516646181天前

    我堂妹也网贷,那会在医院工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八万多,钱不知道花哪去了,反正死不说,后面我叔把钱还了,觉得没脸在医院呆了,就辞职了,再过几个月我们这些亲戚朋友所有认识她的人都接到网络追债公司电话,天天都有,说接了多少钱,一直不还,再不还人家到法院起诉什么的,我叔他们都气晕,大概算了一下又贷了八万多,怎么问都不说这些钱干嘛用了,我叔他们干脆不理她了,网络贷款一毛没还,渐渐的追债电话也少了,我想是不是把贷款公司给熬倒闭了!实在厉害,我也佩服我堂妹心里素质怎么就那么好,能当做啥事没发生过一样,照样无所谓[泪奔][泪奔][泪奔]







我知道答案 本帖寻求最佳答案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10 天空金币 , 目前已有1人回答

最近访客

谁来看过你
此贴被TA们浏览了409次
来自- 保留地址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保留地址
点评回复 来自- 保留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保留地址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91 名

发帖:NO. 79 名

在线:NO. 78 名

陈晨 发表于 2024-3-29 09: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这篇文章是怎么想到这么巧妙地 啊,拜读了。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使用道具 举报 私信管理员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天空论坛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论坛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论坛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Q|手机版|我们的天空 ( 苏ICP备18048761号 ) |苏公网安备3206820200021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12-2 02:28 , Processed in 0.256472 second(s), 5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