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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匡评价《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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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p! 发表于 2018-11-15 15: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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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匡评价《笑傲江湖》神话36881 2018-11-13 17:44:17
金庸十四部武侠小说之中,《笑傲江湖》,名列第三。《笑傲江湖》是金庸小说之中,唯一没有明确历史背景的一部,但是,只要略微细心一点,就可以肯定,这部小说的历史背景是明朝。刘正风金盆洗手,广邀群雄,节目之中,就有一项是官员来封刘正风的官:“……据湖南巡抚奏知……着实授参将之职……”巡抚这个官衔,始自明朝,明初军事初定,以朝臣巡视地方,安抚军民,谓之巡抚。开始时,并非地方专任官员,后来才各省均置。清朝时更进一步,职权极重。《笑傲江湖》当然不是清朝之事,清朝的服饰大异,令狐冲的脑后垂有一条辫子,就不怎么好玩,所以可以肯定是明朝的事。参将,也是明朝才设置的官名,比副将还低一级。这两个官衔,道出了《笑傲江湖》的历史背景是在明朝。至于是在明朝的哪一年,遍阅全书,漫不可考。通篇都是江湖上的事,而且和金庸别的小说绝无联系,人物全是独立的,不在其他小说中出现。只有“独孤九剑”中有“独孤”其名,不知这和杨过得到写剑笈的那个独孤求败是不是有关系而已。既在明朝,当年明教的一些人物或他们的后代,很可能出现一下,但作者也不提。只出现了一个被正派人物称之为魔教的教派。这个教派,本来叫“朝阳神教”,名字的气派极大,后来经过修订改正之后,忽然变成了“日月神教”,看起来、念起来、比起来均甚怪,不及原来的名称远甚。猜想其所以改了教名,是由于“日月”为“明”,多少想和当年明教有点关系。我一向不赞成金庸对他的作品作大幅度的修改,《笑傲江湖》改得极多,新版有许多地方,不及旧版,教名的更改,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笑傲江湖》全书,是对一种压制人类真性情的约束规范的反抗,而且极成功地指出,借“道德幌子”做不堪的事,泯灭人性,这些人好话说尽,坏事做尽,如岳不群,若左冷禅。而另一方面,令狐冲、向问天、刘正风等人,代表了人的真性情。刘正风和曲洋,性情相投,琴箫唱和,在当时道德规范的代表看来,就是大逆不道。令狐冲搂了蓝凤凰的纤腰闯少林寺,岳不群便通知天下武林人物,开除了令狐冲的华山派的派籍。这些事,在《笑傲江湖》中极多,读者看了之后,可以自己决定,选择做哪一种人。淫贼成了特出人物在《笑傲江湖》一书,极其众多的人物之中——金庸作品之中,《笑傲江湖》的人物不是最多也在前三名——有一个极其突出的人物,这个人,在《我看金庸小说》中未曾提到,不是忘记了,而是想起了这个人,竟有不知如何下笔才好之苦。但是这个突出的人物,还是非提不可,因为他是如此之特别!这个人,姓田名伯光,人称“万里独行”。田伯光先生是何等样人呢?照天门道人的定论,是“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采花大盗”。(一○九页)几乎所有的武侠小说,在一写到采花大盗之际,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对这类人物,极其不齿,是武侠小说中最坏的坏人的典型,从来也没有一部武侠小说会对一个淫贼特意描写,将之塑造成一个特出人物的。多是一出场就被杀了,或者作恶之后,再遭惨报,这种传统,自《水浒传》中好汉不好女色,打熬身体开始,不知持续了多少年,一直到《笑傲江湖》中出现了一个田伯光,才算是有了突破。
当然,在《笑傲江湖》之中,田伯光仍然不是一个正面人物,但至少,是一个人物。淫掠仍然是最不可赦的恶行,然而,田伯光这个淫贼、采花大盗,除了要犯不可赦的恶行之外,也有着他另外一面,有他作为一个江湖豪客的令人心折的一面。这另一面,使他不单纯地是一个采花大盗,也成了江湖上的一号人物,有他自己独特的地位。金庸写了田伯光这样的一个人物,突破了武侠小说中对这类人物的片面写法,是金庸的成功之处。田伯光的另一面,是江湖人物,他非常重诺言,讲信用。他好色。不好色,不会去做采花大盗。好色而又做了采花的人,看到了美女,自然不肯放过。采花大盗是不讲什么道德、法律的,唯一可以惩戒采花大盗的是利刃加头:再采花,人头落地。但是田伯光这个采花大盗,竟与众(采花大盗)不同,放过了这样一个美女。这个美女,还不是普通美女,她:“清秀绝俗,容色照人,实是一个绝丽的美人”。她:“身形婀娜,被裹在一袭宽大缁衣之中,仍掩不住窈窕娉婷之态”。(一一三页)噫,这个小尼姑仪琳,才是真正的美人!仪琳是小尼姑,不曾施脂粉,扫蛾眉,她的清丽和容色照人,全是天生的,没有半丝人工修饰的成分在内。她是尼姑,穿的只是宽大的缁衣,这是绝大多数女人穿了,可以令男人不忍卒睹的衣服,但是仪琳穿了,却仍然难以掩她体态之美。必须肯定,仪琳的美丽,是真正的绝色。像这样的一个绝色美女,落到采花大盗田伯光的手里,结果应该只有一个。但由于田伯光另一面的性格,仪琳非但逃过了田伯光的侵犯,还做了田伯光的师父。采花大盗放过绝色美女田伯光放弃仪琳的这一段,也就是《笑傲江湖》的主角令狐冲出场的一段。
这一段,写作方法十分特别,全部采用叙述的方法,由好几个人的口中,叙述出当时的情形来,而又不单是叙述,在叙述之中,还夹着当时所发生的事、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听了叙述之后,各人性格心境不同的反应,等等,真是五彩缤纷,看得人眼花缭乱,眉飞色舞。在金庸的全部作品之中,大段倒叙的写法,并不多见。《笑傲江湖》中田伯光、令狐冲、仪琳三人间的纠葛是一段。《雪山飞狐》中胡一刀、苗人凤、田归农的纠葛是另一段。妙就妙在,两段倒叙,无一相同之处,完全是两种写法。有时,怀疑金庸在《笑傲江湖》中的那一大段倒叙是故意安排的:令狐冲可以不在倒叙中出场,但特此安排他在这种情形下出场,是作者自己的一种享受,写两段倒叙,毫不相同,这是表现作者创作才华的一种最好方式吧!田伯光为什么放过了仪琳呢?这其间,有着十分曲折隐晦的写法。从表面上看来,田伯光之没有侵犯仪琳,是因为令狐冲在从中作梗,所以未能成事。但是仔细去看原作,却发现这一点,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内在另有原因。请看仪琳自述,她落在田伯光手里的经过:“昨日下午……我去山溪里洗手。突然之间……被他点中了穴道……那人将我身子提起,走了几丈,放在一个山洞之中。”(一一八页)这是仪琳落入田伯光之手的经过情形。
美刀王胡逸之用的方法是自毁大好武林前程。田伯光在被不戒大师惩戒之后,也不想办法解脱,宁愿忍受人所不能想象的痛苦,皆是有这类心理的男人一种特异的行为。这种行为,接近人的动物原始本性。要说明的是,田伯光所受的惩罚,不戒大师加在他身上的,有两个不同的版本。在旧作中,不戒大师这个行动怪诞得匪夷所思的人,用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办法来处罚田伯光,处罚的过程,出自田伯光自己之口:“他突然将我点倒,将我那支袖箭刺入了我那话儿之中,又将袖箭打了个圈儿。”而且还:“以后我见到你,便要查察,看见这袖箭脱了出来,我给你另插两支,下次见到倘若又是给你除了,那便插上三支。除一次,加一支。”这种处罚方法,真是怪不可言,难怪令狐冲听了之后,忍不住“捧腹大笑”。而在经过了修订改正之后的新作,惩罚的方法变成了这样:“他出手将我点倒,拉下我的裤子,提起刀来,就这么喀的一下,将我那话儿砍去了半截。”令狐冲的反应也变成:“令狐冲一惊,‘啊’的一声,摇了摇头,虽觉此事甚谬……”两种惩罚方式,截然不同,听到的人,反应也大不相同。在这里,又忍不住要说一次:“新不如旧”。
《笑傲江湖》在修订之中,改动得特别多,很不明白其中原因,也不知这金庸何以要对原来的《笑傲江湖》这样不满意。在此未开始修订之前,甚至曾经提及要将桃谷六仙删去。当时一听之下,大惊失色,以为万万不可,几乎痛哭流涕,恳求保存桃谷六仙,总算金庸改了主意。《笑傲江湖》的旧版本,已成绝响,十分难找得到来看了,如今当然只好看新版。但新版也不是不可更改的,等到再出版时,还可以改回来,成为“新新版”,其余各部,问题不大,但是《笑傲江湖》,真要认真考虑才好。说一句笑话,不戒大师提刀砍去,竟然会有“喀”的一声,何其坚硬乃尔?田伯光真可以说是天生异禀了!田伯光的结论该怎么去定?他是一个心理不正常的畸人,其行可诛,其情可悯,对付这种人,除了不戒大师对付他的第一个方法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第二个办法不好,尤其是在《笑傲江湖》之中,“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自己割了那话儿的就有岳不群、东方不败、林平之,田伯光断的只不过“半截”,算得了什么!像万里独行田伯光这样的人物,在武侠小说之中,绝无仅有,无法评定,只好算是另创一格的特别人物了。
不戒大师的一家人是:不戒大师,没有姓名的哑婆婆——不戒大师之妻,恒山派女尼仪琳——不戒大师之女。这一家人之古怪,当真是乱七八糟,天下少有。三个人之中,仪琳自然是极其重要的角色,但不戒大师和哑婆婆这一对夫妻,却可有可无——不提仪琳有父母,只提她从小是孤女,对仪琳并没有多大的影响。而金庸创造了不戒大师这一对夫妻,写来趣味盎然,形成《笑傲江湖》众多奇峰之中的一个奇峰,奇妙无比。一对欢喜冤家由于金庸始终没有写这三个人的真姓名,所以不戒大师姓什么,叫什么,全不可考。只知道不戒大师原来是一个屠夫,因为爱上了一个美貌尼姑,所以放下屠刀,去做和尚,方便追求尼姑。不戒大师当年追求的尼姑,美貌到何等程度,可以从仪琳的身上找到一点影子,奇就奇在不戒这样的粗人,也知道女人的丑妍,由此可知爱美真的是人的天性了,一笑。不戒如何在做了和尚之后,会将美貌女尼追上手的经过,也不可考,书中全无补述。但想象起来,像不戒大师这样粗鄙之人,自然不会月下花前、诗情画意一番,说出来的情话,多半也不怎么动听,不会比田伯光“我要你陪我睡觉”好听多少。
他之所以能将那美貌女尼追上手,娶了她为妻,多半是真情感动,也有可能,有一小半是用了强,自然,在追求之际,信誓旦旦,说“天下女人只爱你一个”之类,是免不了的,所以才会有后来和一个美貌少妇说几句话,就造成了夫妻失散二十年的悲剧。不戒大师初出场时,身形“极胖、极高大”,年轻时不会那么胖,高大是不会变的,相貌如何,不得而知,但也不应该太难看,不然,仪琳若有几分像了父亲,《笑傲江湖》要改写了!年轻、强壮、高大、粗犷、豪迈的一个男子,又具有极度的真情,的确是能令女子动心的,就是如此这般,屠夫出家的和尚,娶了尼姑,生下了一个女儿。奇怪的是,当不戒大师婚后,仍然是和尚打扮,要不然也不会生出后文的事来。不知道那时候,美貌尼姑,仪琳的妈妈,是不是已开始蓄发还俗?(写到这里,忽然眼前现出一个美女初蓄发、一头短发的样子,倒真是动人,而且十分“现代”。)不戒大师夫妇离散,是因为不戒大师抱着女儿晒太阳,来了一个美貌少妇。这少妇称赞不戒大师女儿好看,不戒大师也赞对方好看,言语冲突,打将起来,给他妻子看到,醋劲发作,认定了不戒大师是“天下第一薄幸男子,好色无餍之徒”,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此别夫弃女,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这位连天上也找不到、人间更成绝品的醋娘子,在离家出走之后的生涯如何,为何学了一身武功等等,皆不可考,再出现时,已经是恒山的一个“哑婆婆”了。这个女人,不但是天下第一醋娘子,而且真有性格,其狠、忍之处,人所难及。她应该早知道仪琳是她的女儿,但是多少时日来,仪琳对着她诉说心事,她竟可以全然无动于衷,这股狠劲,岂是他人做得出来的?要不是有这股狠劲在支持,当年她也决不会一怒之下,就此离去。
她当年离家,还绝不是一时冲动。事情发生之后,不戒大师的叙述是:“我转头跟你娘说话,她一句也不答,只是哭泣。我问她为什么事,她总是不睬。第二天早晨,你娘就不见了。”这中间,经过了一夜的考虑,而在这一夜之中,可怜不戒大师,一定赔尽了小心,说尽了好话,可是结果一点用处也没有,她还是一走了之。这女人的性格,有多可怕?她认定的原则是:“娶了妻的,再瞧女人,不可以。”(一五四七页)这句话的句法甚怪,那是因为她多年不曾说话,装聋作哑,再开口说话,已经生涩。这句话的意思是:“娶了妻的便不可以再瞧女人!”乖乖,这条原则,一经实施,所有已婚男人,全得变成瞎子才成了!这样可怕的女人,在不戒大师的心目之中,居然:“温柔斯文,从来不骂人,不发脾气……天下所有最好的女人加在一起,也及不上……”(一五五六页)情有独钟起来,真是没有办法可想。这一点,令狐冲就看得很明白,他对仪琳说:“你这个妈妈,聪明美丽固然不见得,性子和顺更是不必谈起。”当真是别扭至于极点了。但是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不戒大师硬是爱她,妻子不见之后,遍天下寻找,连西藏蒙古都找遍啦,只差没有出洋到马达加斯加去。就是在寻找妻子的过程中,经过白云庵,将仪琳留了下来,所以仪琳才会在恒山派做了小尼姑的。
照这个情形看来,恒山老一辈人物,定逸、定闲等,是早知道仪琳身世的,可是一直没有提起过。仪琳自己知道不?他们父女重逢的情形如何,书中也没有写到。一出场,在令狐冲受伤后,被人欺负,仪琳已经和不戒大师在一起了。不戒大师的妻子,后来逼令狐冲娶仪琳,用的方法,也是野蛮和不通情理,一厢情愿之至。相形之下,不戒大师真是可爱,他不介意让仪琳“做二房”,这倒真是好主意,只可惜若是这样,令狐冲或者无所谓,任大小姐又要“愀然不乐”,所以只好委屈了仪琳,终生寂寞空门,真不知情何以堪!促成不戒大师和妻子分离的直接因素,是那个美貌少妇。在新作中,这个少妇是谜一样的人物,绝无交代。但在旧作中,这个美貌少妇,就是华山女侠宁中则,也就是令狐冲的师娘。旧版中,还有一小段,写不戒大师在不见了老婆之后,迁怒宁女侠,曾找上华山派去,准备杀人出气,恰好看到宁中则抱着一个小女娃,小女娃又生得可爱,所以才没有下手。而这个小女娃,就是岳灵珊。这一小段虽然着墨极少,但趣味盎然。也不知道为什么原因,在新作中被删去了。不戒大师和他的妻子,无以名之,只好称之为欢喜冤家。他们两个人欢喜冤家不打紧,却使世上多了一个极悲苦的人出来,这个人就是他们的女儿仪琳。最了解令狐冲的女子仪琳实在是一个苦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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