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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文学名著《红与黑》,来看看为什么会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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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 发表于 2018-9-25 15: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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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百八文化百科 2018-09-14 11:07:21
今天为我们来解读这本经典文学名著《红与黑》。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在19世纪创作的一部小说,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时,这部小说曾在中国读者群中十分流行。但其实,《红与黑》在法国出版之初反应平平,并不是这书不好,而是因为它太过现实锋利的笔触令大众无所适从。《卡门》作者梅里美在给司汤达的信中写道:“您的罪过是将人心的伤口大白于天下,令人不忍直视。”但这样的锋芒在半个世纪后收获了一个大粉丝,他就是德国哲学大师尼采。尼采宣称,司汤达是他“此生最美丽的邂逅之一”,还把司汤达说成“法国最后一位伟大的心理学家”。
直到20世纪,《红与黑》的经典性才得以彻底确立。一部作品想要担得起经典的名头,它在写作风格、小说主旨等方面就要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给人历久弥新之感,《红与黑》就是个好例子。比如,首先,小说揭示的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直到今天仍有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巨大空间;其次,司汤达抛弃了欧洲中世纪文学中扁平化的女性形象,赋予了女性智慧和主观能动性,这点赢得了波伏娃的赞赏;此外,作者成功塑造了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亦正亦邪的人物,几乎成了“野心勃勃”和“不择手段”的代名词。


那么,于连就是个纯粹的野心家,彻头彻尾的反派吗?并非如此。于连是善与恶的交织体,而“心理描写大师”司汤达将他曲折复杂的心路历程写得丝丝入扣,还原了一个鲜活真实的人。他还赋予了于连一种特质,这种特质或多或少击中了每位读者的内心——那就是“向上”的蓬勃生机。于连,一个社会底层青年,他不甘于重复父辈的生命轮回,要凭借自己的努力,打破法国社会的壁垒,为自己谋得上升通道。如果说于连是有罪的,那他背负的原罪就是所谓的“非分之想”,他觊觎某些本不属于他出身阶层的权利。
于连的人物设定和司汤达的个人经历自然有一定的联系。司汤达生于1783年,6年后法国大革命爆发,可以说,司汤达的童年和青年时代荡涤着革命激情,依次经历过攻占巴士底狱、法兰西共和国成立、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等重大历史事件。就在雾月政变的第二天,司汤达来到巴黎,他原本是来投考巴黎理科综合学院的。但身处革命浪潮中,司汤达果断放弃了理科男的前途,经表亲介绍,在战争部谋得了秘书职位。不要以为司汤达是个文弱书生,他跟随拿破仑远征过意大利,也亲历了莫斯科远征军的溃败。司汤达虽然出生在保皇党家庭,但他的个人情感偏向拿破仑,甚至想过刺杀路易十八。


在拿破仑帝国垮台后,司汤达一度逃到米兰,在那里爱上了意大利女子玛蒂尔德。但比起小情小爱,玛蒂尔德显然更愿意为了家国大爱投身革命运动,所以最后两人还是分道扬镳。不过这段浪漫插曲倒是带来一个副产品——司汤达鼓捣出了一部名为《论爱情》的专著,初步显露文学才华。他的确不负“心理描写大师”的头衔,在书中将爱情弯弯绕绕的小心思分析得鞭辟入里。
波旁王朝复辟后,司汤达每年能够支取900法郎的军饷和1000法郎的年金,这些钱能让他混迹于上流社会。比起不是在破产就是在借钱的巴尔扎克,司汤达的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有评论家对比过两人的小说,巴尔扎克的作品中有对物质的追求,有汲汲营营的阴谋,但司汤达没有,他的小说主人公和他本人一样是在追求“幸福”——好比于连,他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一路上没用过什么阴谋诡计。司汤达的小说里时时闪现的浪漫主义和英雄情结,又让人不禁猜想这位公务员在工作和私下是两副完全不同的面目,具有怎样有趣的双重人格。


对于《红与黑》的男一号于连,司汤达是寄予深切同情的。他说过:“于连就是我。”当然,福楼拜也说过,“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小说就是作者描述他本人的情感和生活。这句话更像是表达作者深深沉浸于人物心理的创作状态。这里说句题外话,小说这种文学体裁,早期套路通常是“那是一个遥远的传说”。发展到司汤达时代,作家们开始尝试突破全能视角,用各种方式进入人物的内心深处,这也是小说发展史上比较明显的趋势。
让我们回过来讲这部小说。
书名中的红色和黑色代表什么呢?后人进行过各种解读。流传最广的说法是认为两种颜色代表了两种上升通道:红为参军,黑为教会。然而,当时的法军军装是蓝色的;此外,只有低阶教士才穿黑色长袍,按于连的野心,至少要当上红衣主教,那就是穿红衣、戴红帽。红色也可能代表左翼的自由派,黑色代表教会支持的保皇党。司汤达的高明之处在于用高度抽象的颜色引发读者的联想:黑色可以是压抑、黑暗、阴谋,红色可以是革命、激情、鲜血。或许,每一位读者心中都有自定义的红与黑。


《红与黑》还有个副标题“1830年纪事”。这件事很有意思,翻开《红与黑》,你会发现正文之前有个“出版者告读者”,司汤达特意申明原稿写于1827年。可根据史料推测,他是在1829年~1830年期间创作了《红与黑》,并非1827年。那他为什么要混淆时间?因为在本书出版前的4个月,也就是1830年7月,发生了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七月革命。1815年拿破仑退位,波旁王朝复辟,恢复了贵族和教会的特权,人民不满查理十世的保守统治,发动革命,最终,奥尔良家族的路易·菲利普凭借开明改良的形象登上王位。一场革命为什么会促使司汤达谎报创作时间呢?作家其实耍了个小心机,作家么,总想表现得有先见之明,眼界高出一截,他想让大家以为,早在1827年他就预判到了法国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捕捉到了底层人民的不满和抗争。也许,司汤达觉得,如果如实坦白自己是在革命前夕或者革命中途完成创作,小说的震撼效果就减弱了。
《红与黑》的故事发生在维里埃尔,一个虚构的三线小城,空气中弥漫着蝇头小利的铜臭味。小城居民和他们的市长差不多,智力有限,眼界狭窄,时不时流露出自满和自得的神情。教会、贵族、实业家构成了维里埃尔的中上层社会,剩下的还有小资产阶级、平民和农民,由此形成了一条阶层鄙视链。市长有贵族血统,看不起暴发户瓦尔诺先生。故事的起因是瓦尔诺花大价钱买来两匹好马,市长大人就一定要想办法盖过他家的风头。于是他灵机一动,请来城里屈指可数的读书人于连做儿子的家庭教师。于连脑子聪明,《圣经》倒背如流,在小城居民看来差不多就相当于高考状元了。市长觉得,在家里养个家庭教师才是贵族风范,远远胜过暴发户的两匹马。


小说分为上下两卷,上卷故事集中在小城维里埃尔,下卷的舞台移到了法国的政治权力中心——巴黎。小说主线,简单说来,就是主人公一路“升级打怪”,希望登上人生巅峰,爱情事业双丰收。
然而,升级之路并不容易。在等级森严、流动程度低的法国社会中,继承性表现得尤为明显。于连的父亲觉得儿子不务正业,不帮家里的作坊干活,尽读些没用的书。反观上层社会,市长不仅请来于连做家庭教师,还早就对三个儿子的前途做出了规划:大儿子当军人,二儿子当法官,三儿子当教士,等于把持了军队、司法和宗教各路系统。在19世纪的法国,上层阶级不仅占据了经济、文化、政治资本,而且形成互相勾连的利益集团,不会让新来者贸然闯入,这样才能稳固他们的先天优势。
如果生在拿破仑时代,客栈老板的儿子可以靠军功在30岁时成为将军出人头地。这也是于连最开始的目标:从军。他崇拜的是拿破仑,不是上帝,他最爱的书不是《圣经》,而是记载拿破仑流放岁月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但在他14岁时,眼看着维里埃尔建造起一座雄伟壮丽的教堂,于是他明白世道变了,闭口不再谈论拿破仑,宣称要当教士,还发狠背下整本拉丁文的《新约》。


于连真的就一门心思往上爬了?他犹豫过。在他努力向上攀升的过程中,有过各种“诱惑”把他挽留在舒适区。于连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已经完成了一次阶层升迁,不用再从事体力劳动,靠脑力能有一笔收入,在仆人眼中算是个有学问的体面人。市长夫人的贴身女仆就对于连动了芳心,在得到一笔小小的遗产之后向他提出婚约,于连拒绝了。好友邀请他当生意合伙人,允诺每年能赚到几千法郎,还不用应付权贵。于连再次拒绝了。由此可见,于连想要做人上人,并不是为了钱,至少金钱不是首要目标,他更看重的是社会地位,是荣誉,是尊重。于连在接到家庭教师的邀约时还有个细节,父亲和他提工钱,而他更关心要不要和仆人同桌吃饭,和仆人同桌意味着他的地位等同于仆人,给再多钱,他也不乐意。
于连回绝了女仆的示爱,却爱上了女主人市长夫人,一如当年潦倒的拿破仑爱上了贵妇约瑟芬。在年轻的家庭教师出现之前,夫人按部就班地遵循着贵族女性的人生轨迹,在修道院度过少女时代,带着一笔丰厚的财产嫁给门当户对的丈夫,一连生下三个孩子,除了照顾孩子,剩余时间只能靠宗教来填补。夫人毫无人生经验,但她不是木头美人,恰恰相反,她有灵活的头脑、宽厚的心灵,这些特质吸引了于连,或许这里头还有那么一点恰到好处的母性。当然,无法否认的是,于连也希望借助夫人的影响力找到通往成功的捷径,也心怀征服贵妇带来的沾沾自喜的成就感。反观市长夫人,命运赐予了她富裕的生活,可周围的人包括丈夫都是大老粗,于连则与众不同,他聪颖、敏感、自负,带点阴柔的性格很容易激发母性的怜爱。


两人都没什么恋爱经验,一个全凭着一股冲劲,另一个虽然早就当上了母亲,心态上却有点像怀春少女。于连不断逼迫自己完成一些小小的壮举,比如,今晚一定要碰到市长夫人的手臂,他将其称为“职责”。夫人则因为于连藏着一个胸像而吃醋,在于连发誓那不是女人的照片后又绽开了笑脸。两人你侬我侬之间,迎来了《红与黑》上卷最浓墨重彩的情节,国王到访维里埃尔。
城中权贵闻风而动,都想参与这一盛事,以后提起来也能光宗耀祖。夫人像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傻姑娘,她用尽手腕,挤掉富家子弟的名额,让于连进了仪仗队,就为了一睹情人穿军装的英姿。此举却引来众人的愤怒,木工的儿子竟然和出身高贵的子弟平起平坐。对于于连而言,更大的触动来自主持朝圣仪式的年轻主教,主教竟然只比他大了六七岁,就因为是贵族,是侯爵的侄子,所以他年纪轻轻就当上了主教。


仪仗队事件触犯众怒,市长收到匿名信,告发他的妻子和家庭教师通奸。于连离开小城,前往贝藏松修道院进修。修道院这段情节类似话剧上下半场的起承转合,我们的主人公终于离开了小城维里埃尔,经引荐成为了侯爵的秘书,用于连自己的话来说“他终于要在伟大事件的舞台上露面了”。
于连初入侯爵府,意外地发现,与侯爵相处如沐春风,全然不像小城市长之流表现出的纡尊降贵、傲慢无礼。侯爵和于连的关系看起来亦师亦友,但并不能代表两人是平等的。他只是一个更开明的贵族,不会伤及雇员的自尊心,因为这样对他没什么好处。在上位者的雍容大度下,侯爵对于连的态度相当矛盾:既欣赏年轻人的才华,又打心眼里看不起他的出身。巴黎上层人士给于连最高的褒奖是把他当做某个大贵人的私生子,而非木匠的儿子。他们不敢相信来自底层的年轻人竟然如此优秀,宁愿自欺欺人编出私生子的托辞。


于连在侯爵府还碰到了一个异类——侯爵府的大小姐玛蒂尔德。或许大家还记得司汤达有过一次求爱失败的经历,那位巾帼英雄也叫玛蒂尔德,两者是否有关联就不得而知了。波伏娃在《第二性》中花了不少篇幅来论述司汤达,她十分赞赏司汤达的女性观,比同时代作家要先进许多。司汤达笔下的女性有血有肉,而非刻板的程式化形象。尽管司汤达每次还是会让男主角爱上像市长夫人那样较为传统的良家妇女,但他在《红与黑》里毕竟给于连同时安排了另一个离经叛道的女朋友玛蒂尔德作为对照。玛蒂尔德令当时的读者手足无措。所以,在波伏娃看来,司汤达有这等突破已经很了不起。
玛蒂尔德到底怎么离经叛道呢?按现在的说法,此女子浑身上下都是戏。她初次登场,就自说自话穿了一身黑色丧服,说是为了悼念祖先。侯爵府有位祖先在宫斗中丧命,玛格丽特王后是这位祖先的情妇,她向刽子手要来情人的脑袋,将其落葬。玛蒂尔德十分钦佩王后的壮举,到小说最后,她甚至自己也效仿了一把,亲手埋葬了于连的头颅。玛蒂尔德看不起平庸的贵族子弟,他们拥有的一切都是先天继承的。于连不同,他今时今日能出现在侯爵府,全凭个人奋斗。


从本质上来说,于连和玛蒂尔德是同一类人,有熊熊燃烧的野心和欲望,也具备戏剧性人格,他们都深受当时各种新兴思潮的影响。万一革命爆发,于连会是下一个革命领袖丹东,玛蒂尔德会和于连并肩战斗或者为他殉情。但与此同时,两人既骄傲又自负,于连担心玛蒂尔德居高临下看不起人,玛蒂尔德也确实认为下嫁于连是自降身份,但在浪漫情绪的作用下又觉得爱上于连是件惊世骇俗、值得一做的事。在种种复杂心理的作用下,两人的爱情犹如共舞一曲探戈,你退我进,你进我退。
于连逐渐明白,对待市长夫人的那一套温存体贴的方式,在玛蒂尔德面前是不能奏效的。于连越是耍酷,越是表现得霸气十足,就越是可能攻陷她。于是,他灵光一闪,架起梯子爬进玛蒂尔德的房间,这番行为着实冒险,万一玛蒂尔德不愿意开窗呢?可玛蒂尔德开了,于连戏剧性的举动正合她的心意,她还兴奋地剪下一簇头发,以此表明自己是于连的仆人。
在描述于连和玛蒂尔德纠结的情感状态时,司汤达运用了大量的内心独白,这也是他被称为“心理描写大师”的原因。司汤达开创性地抛弃了描述性文字,也尽量减少人物间的对话,却费了不少笔墨替每个人物抒发所思所想。于连和玛蒂尔德那犹如狂风暴雨般的内心戏伴随着于连爬窗进入玛蒂尔德的闺房到达高潮。当高潮真正来临时,司汤达却戛然而止。玛蒂尔德只说了一句“是你啊!”就干脆利落地为两人胶着的情感大戏画上休止符。从这个细节看,司汤达确实是个善于在叙事节奏上创新的大师。


偷情的刺激成了爱情的助燃剂。烈火干柴愈烧愈旺之际,玛蒂尔德珠胎暗结。侯爵只能充当起好丈人的角色,为了让于连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他给了于连一个轻骑兵中尉的军衔和一个贵族头衔。于连真的成了某个大贵人遗落在山区的私生子,连他自己都有那么一刻怀疑这是不是真的。
可于连在人生巅峰待了片刻,便跌落泥地。侯爵收到市长夫人的来信,夫人在信中坦露了曾和于连通奸的过往,这一封举报信让于连声名狼藉,眼看着到手的荣华富贵就要溜走。于连一时头脑发热,匆匆赶回维里埃尔,在教堂内当众开枪击杀夫人,此后锒铛入狱。关于这急转直下的剧情,有很多能自圆其说的解释。夫人写这封信当然是迫于压力,像于连这样迅速上升的“凤凰男”被旧势力用或明或暗的方式全力阻击,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认为,夫人的这种行为,是一个失恋的女人对情人绝望的报复。尽管这个举动与她在整本书中天真善良的个性有点矛盾,但也恰恰可以说明,司汤达对人性的复杂有更为深入的认识。不过,也有评论认为,司汤达这样安排是比较刻意的,甚至是有点过于刻意的。于连必须开枪,必须入狱,这样才能成全这出悲剧,司汤达才能借助于连之口在法庭上发表那段振聋发聩的演讲。


面对法庭内全部由资产阶级组成的陪审官,于连表示:他生来就矮了在座的高贵人士一截,他只是卑贱的农民,但他竟然想要反抗命运。他当然是有罪的,因为他伤害了高贵善良的市长夫人,更因为他胆敢混入上流社会。他必须死,法国的统治阶层必然会置他于死地,他们要借着惩罚他来杀一儆百,告诫那些胆大妄为想要扰乱阶级秩序的青年。否则的话,只要机会成熟,那些有才华的贫寒子弟就会是下一个拿破仑、丹东、罗伯斯庇尔,这些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会夺走上层阶级的财富、地位和权力。
最后,于连拒绝了赦免,因为在他眼里,这是贵族的施舍。于连用近乎自杀的行为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玛蒂尔德亲手埋葬了情人于连的头颅,完成了祖辈的宿命。身体和心灵都遭受重创的市长夫人在于连被处决三天后去世。夫人受的伤并不致命,她最后的死几乎是一种“放弃治疗、但求速死”的状态——于连上绞架,让她对这个世界再无一丝牵挂。
回望于连短短的一生,木匠的儿子发愤读书,成为市长儿子的家庭教师,因为教会的关系当上侯爵的秘书,又凭借个人魅力俘获了贵族N代玛蒂尔德的芳心,进入了心心念念的军队,转眼间,又一无所有,丢了性命。然而,对于于连而言,他的灵魂完成了一次荡涤和升华。入狱之前的于连执迷于世俗的成功,“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入狱后的于连犹如遭了当头棒喝,终于认识到何谓幸福,收获了心灵的宁静。所以,他也能坦然赴死,因为此生已无牵挂。


我们前面提到过,司汤达对“幸福”两字情有独钟,他十分喜欢引用一句献词: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句话出自一本不太有名的英语小说,书名叫做《维克菲德的牧师》。但这本书影响了简·奥斯丁、狄更斯等一批英国作家,也是司汤达学习英语的课外读物。《维克菲德的牧师》里的牧师坚持真善,他的价值观道德与世俗不合,因为“恶”在现实世界里不可避免。与《红与黑》不同的是,《维克菲德的牧师》的结局是好人有好报。司汤达喜欢引用这句话,可能是因为觉得只有极少数的人坚持忠于自我,这样的人才称得上真正的幸福。
司汤达的写作观念在他生活的时代同样属于少数。作者给上卷写下的题词是:“真实,严酷的真实。”以此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他从未将自己归为浪漫派,他要写的东西也不是给闺房中的贵妇消遣的女性小说。他是在记录真实,记录社会,犹如一幅浮世绘呈现出19世纪30年代的风土人情和思想动态。他的现实主义风格启发了后世的福楼拜和左拉。左拉评价他是“我们伟大的小说家,研究人类就像是在研究奇怪的昆虫。他凌驾于观察对象的痛苦和疯狂之上,只热衷于完成自己的解剖任务”。


不过,作为一个老于世故的读者,我们可以识破作者的障眼法,在司汤达的这种写实风格里发现一些不那么现实的东西。至少,司汤达在设计于连和玛蒂尔德的行为逻辑时,他本人的浪漫情怀和英雄情结常常浮现在字里行间。或许可以这样说:司汤达的写实风格与浪漫情怀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它们在《红与黑》中奇妙地交织在一起,对立统一,缺一不可,最终构成其独此一家的魅力。
此外,司汤达细腻的心理刻画也启蒙了菲茨杰拉德和弗吉尼亚·伍尔夫,奠定了现代心理小说的基石。司汤达为文学发展做出的另一贡献是:他为“相爱”这件事构建起了合理的动机和逻辑。在中世纪文学中,英勇的骑士没头没脑就爱上了贵妇,只是因为她的高贵和美丽。刚才我们讲过,司汤达在《论爱情》中把爱情当做一个科研对象,将其划分为7个阶段:爱慕、愉悦、希望、爱情滋生、第一次结晶、怀疑、第二次结晶。我们可以看出,司汤达定义的爱情是需要男女双方互动的。他拓展了女性魅力的边界,天真纯洁的市长夫人是一种美,桀骜不驯、离经叛道的玛蒂尔德也是一种美。幽谷百合和带刺玫瑰,各有所好。


我们最后还是要回到《红与黑》的核心人物,于连。于连个性中最迷人之处是他的反抗意识。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才华,也洞悉了法国上流社会的平庸。法国龚古尔奖得主格拉克认为《红与黑》是智力和情感的一次反抗。可以说,于连身体力行地反抗了波旁王朝复辟后的法国社会,他依靠自己的才智摆脱了木匠的体力劳动,最后成为了侯爵的心腹秘书;他不满足于和女仆结婚过个安稳小日子的命运,征服了两位地位远高于他的女性。
然而,于连的悲剧结局几乎是注定的。这既有那个时代的外力因素,也是个人性格缺陷所致。他对于世俗成功太过执着,一度鬼迷心窍,迷失了善良的本性。从法律的角度看,他的所作所为算也确实触犯了法律,认罪伏法也算顺理成章。其实,在小说的众多细节中,我们都可以看出于连的个性里埋藏着各种戏剧化的成分。他看起来似乎颇有城府,有时候很会耍手段,比如:为了刺激玛蒂尔德,他假意追求一名贵妇,玛蒂尔德果然醋意大发,落入了于连的情感陷阱。然而,归根结底,他还是个莽撞天真的年轻人。他不止一次在保皇党人面前歌颂拿破仑;最后打伤市长夫人的那一枪,从功利的角度看毫无必要,到手的荣华富贵就此付之东流。


关于于连这个人物,英国著名批评家詹姆斯·伍德的看法非常准确。于连将利己主义作为信条,但他其实没法按照这种信条生活,他不像自己认为的那样能读懂上层社会的暗码。他骄傲地虚伪,但不是每次都足够虚伪,真正成熟的虚伪可以将虚伪掩藏得不露痕迹,他始终做不到。而这种矛盾恰恰是于连身上最动人的部分,按照伍德的说法,这是“司汤达的伟大创新”。
与司汤达同时代以及后辈的作家,也创造过不少努力攀登社会阶层的形象,但是,就人物的立体丰满程度,以及广大读者的认同感、代入感而言,还没有哪个人物能真正超越于连。于连身上那种英雄主义情怀充满了戏剧张力,促使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将《红与黑》改编成电视剧、电影、舞台剧。有个颇为有意思的现象,在小说中于连长得只算清秀,但每次出演于连一角的男演员都是一等一的大帅哥,导演们似乎太喜欢这个角色,总是有将其完美化的倾向。这还是要归功于司汤达的人物塑造。他为世界文坛留下了一个试图反抗命运的经典形象,这正是《红与黑》历久弥新的最重要原因。


题外话: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知识边界,获得更多看问题的视角,但盲从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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