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获诺奖后写的小说《故乡人事》,与鲁迅《故乡》相比如何? 原创 文学之新 2019-04-24 20:59:45
引言:以获得诺贝尔奖作为一个时间节点去评判作家的作品,本身并没有多大说服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莫言近作《故乡人事》中主人公以诺奖获得者的身份回到了故乡,这使得诺贝尔奖在莫言个人创作史中的影响有了可讨论的基础(即日起至 4 月 30 日,今日头条海量小说全场免费)。
一、莫言歇笔多年后的第一篇小说在2017年《收获》的五月刊,莫言发表了三个短篇小说——《地主的眼神》、《斗士》和《左镰》,合称为《故乡人事》。在《左镰》的小引里,莫言自己声称这是“歇笔多年后的第一篇小说”。在这之前莫言发表过一组名为《七星曜我》的诗,还有一个名为《锦衣》的剧本。这两个作品都说不上有多高的成就,不加节制的口语化叙述,只能令人感觉到一种莫言式的膨胀。或许因为在笔者心中莫言是一位纯粹的小说家,看到他的诗歌和剧本,难免用有色的眼睛去看待,觉得这无非是他的戏作。在此,便不过多评论。
莫言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说过致敬鲁迅的话。比如在一次访谈中,莫言曾说:鲁迅内化到了我的作品里,集中表现在《酒国》、《枯河》。小孩被打死的情节,与读鲁迅有关系;《药》与《狂人日记》对《酒国》有影响。而初阅《故乡人事》,笔者不由想起鲁迅的《故乡》与《祝福》,不由将莫言笔下的老地主与鲁迅笔下的闰土和祥林嫂对比起来。 说起鲁迅,大家想到的必然是国民性的批判。鲁迅思想深刻言语犀利,其作品在当今看来依然震撼人心。当然,除了思想上的深刻之外,鲁迅对光阴流逝造成的那种超越时代的哀伤的描写也是极为出色的。鲁迅曾在《朝花夕拾》的引言中写道:给往昔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但鲁迅不能将自己限制在抒情之中,他得战斗!鲁迅舍弃了自己文艺性的一面,为的是能够最为直接最为快速地将古老的中国唤醒。 鲁迅先生
对于莫言这样一个功成名就的作家来说,他要做的或许就是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鲁迅甚至超越鲁迅,至少也是要靠近鲁迅的。但是,从他最近的小说来看,和鲁迅相比着实相去甚远。 二、《故乡人事》中的《地主的眼神》《地主的眼神》里描写的是一个复杂的老地主孙敬贤。他深爱着土地到头又被土地坑害,劳动技术一流却始终备受欺压,遭受了许多值得同情的苦难但似乎又确实不是什么好人,他的一生最终结束于一场豪华葬礼。小说有两个时空,一个是记忆中发生在地主身上的一些事,另一个是多年后“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回家时看到的。
先说说回忆中的那个时空。我读小学时写过一篇名为《地主的眼神》的小说,得到了老师的好评,这篇作文写的是村中地主孙敬贤,当然还加了一些虚构。这篇作文得到了县领导的重视,并且号召大家要时刻警惕身边那些地主、富农,看看他们的眼神。然后地主的儿子不开心了,上来找我理论,并且一拳把我放倒了。再看接下来的一个故事,写的是我和地主的一次正面交锋。在一次麦收时,据说是有病的地主被安排跟在了我所在的工作小组。我打心里看不起地主,但是却发现地主割下的麦捆、麦穗整齐,麦茬儿紧挨着地面,而自己的却是东倒西歪。这时候,我看到地主黄眼珠里一闪而过的得意。地主的得意招来了贫协主任的殴打,因为他认为地主活儿干得这么好病肯定是假装的。
注意莫言的原文:我承认,我对这个具有高超割麦技艺的老地主没有丝毫好感,但我对他无端挨打又充满同情,我对专横跋扈的贫协主任充满反感,但又对他惩治老地主感到几分快意。对于这段,笔者看了好多遍,始终没想清楚里面的逻辑。或许,莫言本人就是想要使用这种含混、自相矛盾的表述,来表达一些深层次的东西。然而,他除了把读者带向混沌之外,没有其他的贡献。并且,若说要用这样复杂的描述来表达对人的批判,那么真的不够彻底不够尖锐,和鲁迅相去甚远。 莫言题字
再看现在的时空。早已成为作家的回家省亲,碰到了地主的孙子,地主的孙子已经成为了一个喜欢鼓捣现代化机器的承包大户。他还要求我帮忙把八百亩荒废的土地包揽过来,给他种上粮食。从莫言的表述来看,地主的孙子遗传了地主爱土地这一点,但性格却完全相反,积极向上并且顺应时代潮流。这里有个地方写得比较出彩,我心想:假如现在再写一篇地主的眼神的文章,我会怎么写?在文学技巧上来讲,这简单的一个心理活动,完美的将过去和现在这两个时空串联起来了,使得小说在结构上归于完整。 小说的最后写到了老地主气派的葬礼,虽然是山寨的乐队,但仍让人震撼。这个时候地主的孙子说了一句话:“叔,我爹与我爷爷一样,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这句话不仅说当下这个葬礼,还说出了地主之所以成为地主的真相。当年老地主就是因为好胜,多置了几亩地,而那几亩地其实并不好,还比不上我爷爷的地,但是地主就因此成为了地主。而我爷爷很聪明,置的都是好地,结果只划为中农。因此小说中的我得出一个结论:划分地主是跟写作文一样,跟形式规定相关。这还没完,我还觉得,尽管如此种种,我仍不觉得地主是个好人。 三、鲁迅坚决果断,莫言却习惯暧昧地去表达《地主的眼神》是一篇优秀的小说,无论是结构还是修辞都很完美。我丝毫不否认这部小说在艺术上的成就,真的可以称之为圆满。就连那些含混的表达也能用现代主义去理解,但是这种荒诞是想表达什么?其实在作品中,地主的孙子这个角色就消解了地主身上那种因时代原因造成的荒诞。而这个时候主人公却依然坚持自己的价值判定,笔者认为这是更荒诞的事情。当然也可以理解成这是莫言刻意要营造的东西,他想写一个复杂的小说来表达复杂的东西。
莫言的创作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当初那个《透明的红萝卜》的世界。但是莫言这一次写故乡,又不像早期那样以完全进入故事场景的参与者的姿态。如今的他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小说的叙述中,他更像一个审视者,审视自己也审视别人。这种方式在写作上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他的价值判定。莫言的粉丝们当然可以说,莫言一直坚持自己最初的特色,并且正在不断进取。那么笔者想说,这样真的是又走远了。鲁迅的《故乡》,中年闰土一句“老爷”中包含了多少批判和无奈?结尾写到水生那一代的事情,又充满着希冀。这一切都是用简单的叙事完成的,既深刻又了然。而回看莫言的《地主的眼神》,叙事技巧上相比鲁迅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思想却走向了含混。
值得思考的是,莫言用含混地手法营造荒诞地感觉,真的是单纯想要表达这个世界的复杂吗?莫言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作家,他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能写什么能不写。比如《蛙》虽然描写生育史的变迁,但却有意忽略了其中的一些惨烈细节。而《丰乳肥臀》美其名曰献给母亲的颂歌,但却让西方认为写的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杂种人格。莫言对待文学的态度其实是暧昧的,在他张扬疯狂的叙述之下,藏着的是一颗献媚式的心,笔者认为这是他跟鲁迅的最大差距。 参考文献: 莫言 《透明的红萝卜》、《蛙》、《丰乳肥臀》 鲁迅 《故乡》、《祝福》 王春林 《莫言<故乡人事>:怎一个“复杂”了得》
收获杂志社 《收获》2017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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