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天空语文 如皋  九华 作文  教学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使用微信账号登录

最近看过此主题的会员

天空新人

蓝兰的花朵

天晴朗

嘿嘿嘿

joycy

颂颂.g

酷土土土

用户已注销

Jeremy

ʚ贴贴ɞ

果子黑

H·princess

李苏楠

方大金

依灵灵灵.

金川兰

lulululu

lisunan18795762

清风拂过

楠大人

王悦

朴弟

赵珺琦

王佳慧

八5霍程

徐灵丽

查看: 240|回复: 1
收起左侧

事实证明:《竹书纪年》不可全信更不可迷信

  [复制链接] TA的其它主题
来自- 保留地址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12 名

发帖:NO. 10 名

在线:NO. 5 名

叶倾城 发表于 2019-6-17 07: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天空便利贴:这里是语文的天堂,也是文学的乐园。如有原创或喜欢的文章,可推荐发表,供坛友欣赏提高。您的热情和才华是天空论坛最大的财富。
来自- 保留地址

加入天空更多精彩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加入(register注册)

x
事实证明:《竹书纪年》不可全信更不可迷信  千千千里马 2019-04-20 00:19:56
【千千千里马原创-竹书纪年】
为什么说《竹书纪年》不可能完全真实?
我觉得顾颉刚先生说的非常准确。他说,商朝以前的历史,不能完全相信,西周基本可信,春秋可信度高一些,战国时代的基本可信。
顾颉刚先生的这个看法真是的非常精彩。
我就说说,为什么《竹书纪年》中商朝以前的历史不可全信?
我们有一种看法,以为甲骨文中有“册”这个字,《尚书》中有商朝“有典有册”说法,那么,商朝是有史书的。

水族文字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为什么?我们根据现有的考古来看,不但没有发现商朝的“典册”,也无法从甲骨文的文字功能看得出,甲骨文已经具备了“文字”的功能。
什么是文字功能?一点也不神秘,就是用文字记录人物、事件、思想、文学等等。
我们看看甲骨文中有文学、思想这些吗?
至于甲骨文中的人物、事件也与后来的文字记录的人物、事件是有很大不同。
甲骨文中的人物、事件基本是独立,个别、没有连续的。
而后来的人物、事件是连续普遍的。
不要小看这个差别。

水族文字
这恰恰说明甲骨文还不是一种真正社会使用的文字,它只是巫师这个阶层与神沟通的神秘符号而已。
所以,商朝的甲骨文没有用这种文字记录历史、文学,这个就对了。
因为,这种文字真的只有“贞人”在垄断使用。
使用文字本来就不是写历史,而是记录“上帝”的语言。
贞人是商朝以前的巫师,这些巫师就使用一些神秘“符号”,与上帝沟通,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
有一个活的生态样板,可以证明,符号的专用性。
我国贵州省的水族,有一种水族文字,这种文字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但是,却并不是记录水族历史的文字,也不是水族人普遍使用的文字,而是巫师专用的神秘符号,这些符号只代表神的语言。
由于水族文字与甲骨文非常类似,有学者考证说,是商朝灭亡以后,有一支商朝人逃到了贵在地区。
水族文字,就是在商朝文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水族人也是商人的一支。
这个水族“文字”几千年也没有成为文字。
那么商朝还处于创立文字的时代,我们说,商朝的文字不是用来记录历史的文字,会有什么严重错误吗?我的推论是:商朝的文字还是符号,但是,甲骨文也是古老符号蜕变为文字的开始。
所以,周朝就把甲骨文真正演化为文字了。

标志就是周朝出现了文字记录下来的《诗》和私人著作《左传》。
既然商朝以前包括商朝没有文字记录历史,但是,历史还是以口头传说的形式在传播。
而历史事实在不同的部落和地区会有不同的传说版本,一旦在后代不同的著作中记录下来,就会有不同的传说。
例如《竹书纪年》与《史记》的差异。
所以,《竹书纪年》绝对不可全信。商朝以前的历史尤其不可全信。
所以,仅凭《竹书纪年》是战国时代的“史书”与《史记》不同,就认为会颠覆历史,那是缺乏科学态度的。
而且,《竹书纪年》是魏国的一个历史版本,如果,我们发现了其他六国的历史版本,对历史的记载又会有何差异,那也是值得期待的。
至于商朝以前是不是有文字记录的历史,我觉得,这是非常渺茫的。
有的学者推测,商朝以前应该有竹简记录的历史,那是对文字使用的研究还缺乏深刻理解。
从甲骨文来看,文字的主要功能就是与上帝沟通,使用文字的绝对群体是贞人,由此来看,商朝的文字还没有社会功能。
《竹书纪年》只能从周朝的文字和周朝以前的传说为依据。
既然《竹书纪年》中有传说性质的“历史”当然可信度要分析的。

   




  • 卧龙村116 1月前
    先生,我来和你说两句。你的研究仅代表一家之言,意即民间看史。学术研究容许百家争鸣,你肯定没读过余英时的《论天人之际》,不过一空依傍的研究方法有时候更能独得真见。孔子以前,学在官府,识字的写字的都是官府中人。唯有儒家(从事礼仪之人,现在还有,称礼宾)识得些字,孔子从儒家起步,升华了儒家,这其中问道老子是个绝对够大的事件,因而引起了中华文明的爆发。巜诗经》大部分是民间创作的,即便贵族的作品也不署名,这就是某些篇章传为某人所作而后世(特别是现代)怀疑的原因。那时代,丧葬礼上要诵诗,结亲要念诗,宴会上要读诗,祭祀上要赞诗。西方人在送葬时的唱诗习惯难道无所本,横空出世吗?水族的文字就是商朝的文字,从这一点上引申,有些不明的历史或许保留在民间及少数民族的记忆中,这对致力于寻找典册,只从成书中挖掘历史的学者不啻当头一棒。典册在商朝该有,找不到或者失传情有可原,毕竟地震丶山洪丶人祸(焚书,消灭前朝的文化遗存)具有足够的杀伤了,但据此就说典册(政治制度,谱系等)不存在,怕又是虚无论。 我自认为我也是个有分量的杠客,容不容在你,杠不杠在我。
    回复  ⋅ 12条回复   59

      
  • 之乎者也46 1月前
    我認為不對。我不覺得商朝人只用文字跟上帝對話。我還是相信古人的上古結繩而治事,聖人易之以書契的話。文字發明以來,就是為了記事記言。記事記言就是記錄歷史。你現在看到的甲骨文,衹是商人用來占卜,所以內容單一,因為用甲骨,並且占卜的東西,不能傳播,需要存起來統一掩埋處理,所以能保存於今。但這不是全部。記錄其他歷史的文字不用甲骨,且需要廣而告之,後世反而容易傳丟。所以你只以甲骨文質疑商人文字記言記事記史功能,像是盲人摸象
    回复  ⋅ 4条回复   30

      
  • 昏睡的爬爬 1月前
    如果仅从甲骨看,说明甲骨文是神文,是有一定依据的,但实际的情况是,商朝还有青铜器铭文存在,如果只是祭司才能看得懂的神文,那么刻在青铜器上有什么意义?尤其是商朝晚期出现了青铜器长铭文,很多是刻在贵族酒器上的,如果使用酒器的人都不懂是什么意思,岂不是很可笑? 再举一件著名的青铜器“利簋”,其铸造于商朝灭亡后不久,文字不可能几天之内就学会,说明周人在商朝时期已经完全掌握甲骨文,并以铭文记录重要历史事件,如果利簋的主人都不知道青铜器上说的是啥,是不是有点可笑?
    回复  ⋅ 5条回复   2

      
  • 海飘零 26天前
    竹书纪年记载比作者可信一百倍。远古是有口口相传。但是,更重要的是石刻,图画,鼎主要还是图。夏九鼎就有大量图辅以文字说明。商周以前记录历史都是图为主,文字为辅。我们文字就来源于图。象形文字都是如此。商周甚至之前都是以图为主的。所以他们文化传承不存在什么断代。人家那时是看图说史。比我们更先进,更形象。远古纪事基本都是先有图后有文字。象形文字比甲骨文更早。甲骨文是一种成熟文字了。相当于现在汉字作用了。竹书纪年记载可信,起码比作者本人可信。
    回复    4

      
  • 君子匪石 16小时前
    甲骨文不是专门用来记录历史的,但是甲骨文记录了历史,甲骨文记录了占卜事由,结果,时间,加之商人重占卜,凡大事皆占卜,也就是,事实上记录了历史,甲骨文从数量上,还有规范性上,本身就具有了超出一般符号的系统性





我知道答案 本帖寻求最佳答案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10 天空金币 , 目前已有1人回答

最近访客

来自- 保留地址
天空便利贴:
到底了,觉得文章不错的,可以给作者评论或者打赏,这是创作者向前的动力。可以向上滑,或者转到相关热帖。使用过程中如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欢迎联系页面qq客服。天空论坛因你更精彩。
回复

手机扫码浏览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主题推荐

来自- 保留地址
点评回复 来自- 保留地址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保留地址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Ta在天空论坛排行

积分:NO. 29 名

发帖:NO. 30 名

在线:NO. 21 名

誓约之剑 发表于 2024-3-22 18: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不错的想法,学习了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沙发 2024-3-22 18:31:17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2000 个字符
回复
天空论坛,有你有我,明天更好!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点评回复 支持 反对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使用道具 举报 来自- 中国湖北十堰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天空论坛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论坛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论坛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QQ|手机版|我们的天空 ( 苏ICP备18048761号 ) |苏公网安备32068202000215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4-29 04:37 , Processed in 0.248260 second(s), 6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