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中学的课本里都学过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
陈胜吴广起义
说的是:秦二世元年(前209年)秋,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军官,发动兵变。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
陈胜在鱼肚子里塞上写好字的布条,上面写着“大楚兴陈胜王”,还假冒公子扶苏和楚将项燕的名义举行起义。
史书上说:大泽乡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的革命首创精神鼓舞了千百万劳动人民起来反抗残暴的统治。
陈胜吴广起义从根本上动摇了秦王朝统治,为尔后项羽、刘邦灭秦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后面的封建统治者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育,汉初的休养生息政策和开明统治很大程度上是受农民起义的影响
所以,陈胜吴广起义,被后世所传颂,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是深入人心。
然而,事实的真像,真的是史书中说的那个样子吗?
一座古墓的发现,揭开惊天的秘密在1972年,专家在湖北云梦泽睡虎地发现的一座负责秦朝法律的官员墓,里面虽然没有金银珠宝青铜美玉,但是发现大量的秦简,这些秦简全部记载的是秦朝的法律,称为“睡虎地秦简”。
睡虎地古墓
这批竹简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等18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方面,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其中,在《揺律》(徭役征发的法律)的文书中,有明确记载:“御中发徵,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曰到旬,货一盾:过旬,货一甲。水雨,除兴。
秦简
这一发现,让专家惊呼不已:
这条法律记载的是:,徭役中,迟到三天到五天,批评;六天到十天,罚一块盾牌;超过十天,罚一副盔甲。因大雨或洪水导致的耽误,可免除本次征发。
而当年,陈胜吴广起义,用的名义就是“失期,法皆斩”。
法律条文和陈胜吴广说的不一样?谁才是正确的?陈胜吴广起义,究竟是逼不得已,还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
秦简
事实上,可能真的是一场惊天的骗局推断之下,只有两个原因:
- 陈胜明知知道秦国法律并不会因为迟到而杀掉他们,但是为了起义成功只能编造了一个谎言。
- 当时老百姓普遍没有什么文化,并不知道秦国法律的具体规定,陈胜也是以讹传讹,听别人说迟到要被杀头,他信以为真,并带头起义反抗秦朝的暴政。
但是细想之下,细思极恐,这美化千年的起义,可能真的是一场骗局。
陈胜吴广,并不像愚昧无知的老百姓,相反,他们非常有规划和头脑。他们既能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振奋人心的口号,也能将“大楚兴陈胜王”的布条塞在鱼腹之中制造神迹,还能假借“公子扶苏项燕”的名义进行起义。
陈胜吴广起义
不管怎么看,他们行事都是有规划,有想法,有预谋,有计策的。试问,这样的人,真的会是愚昧无知的法盲吗?
真像可能真的就是,这场起义,不过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陈胜吴广,并不是我们想象中被压迫奴役的劳苦大众逼不得已谋反,相反他们是想借此起义获得自身的利益,称王。
最终,秦二世派大将章邯把在骊山做苦役的囚犯、奴隶放了出来,编成一支军队,向起义军反扑。吴广在荥阳被部下杀死。起义后的第六个月,陈胜在逃跑的路上被他的车夫庄贾设计杀害了。最后庄贾带着陈胜的首级去向秦军邀功请赏。张楚政权,最终失败。
虽是骗局,秦亡的事实无法改变虽然陈胜吴广起义可能是一场惊天的骗局,但是,秦国会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虽然秦国这样拥有最严格法律的国家,也没有戍守边关未按时到达就直接杀头的规定。但是秦二世在位时期,大肆征发劳役修建秦始皇陵和阿旁宫,并且赵高专权,赋税增加,国家混乱不堪,人民苦不堪言。
秦二世
没有陈胜的出现,还会有张胜,王胜等等,因为当时的秦国已经处在了一个崩溃的边缘。
大泽乡起义事实上还是有很多积极的地方存在,当时陈胜令陈县人武臣、张耳、陈馀去攻占原来赵国的辖地,命令汝阴人邓宗攻占九江郡。这时候,楚地几千人聚集在一起起义的,多得不计其数。
起义不到三个月,赵、齐、燕、魏等地方都有人打着恢复六国的旗号,自立为王。
这为后来的项羽,刘邦的出现,都提供了十分积极的条件,也为中国历史车轮的进步,提供了一定的推助力。为结束秦朝的暴政提供了导火索。
刘邦
项羽
一个不变的真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史已经成为过去,具体的真像,可能还要待更多的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