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1942年,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深受失眠症折磨,在漫漫长夜中,他进入幻想的世界,幻境和现实的界限被打破,搅和在一起,以至于分辨不清何为梦幻,何为现实。在痛苦和焦虑中,博尔赫斯构思了一篇短篇小说《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1980年3月,博尔赫斯在哥伦比亚大学与读者交流,提到了这篇小说,他认为"我觉得那是一篇好小说,尽管那是我写的。"博尔赫斯一生笔耕不辍,晚年失明依旧口述创作,在诗歌、小说和散文三个领域中取得了极高的成就,但他自认为自己的书只有两本可以读一读,一本是诗集《月亮的故事》,一本是短篇小说集《沙之书》。
在这两部作品之外,博尔赫斯自认为是"好小说"的《博闻强记的富内斯》,究竟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其有何隐喻?以及好在哪里?
一、小说讲述了什么故事?
也许我们都深信自己是不朽的,深信人迟早都会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的主人公富内斯,是一位只活了21岁的天才青年,小说通过"我"来讲述故事,"我"跟随父亲到乌拉圭河畔城市弗赖本托斯度假,一次跟表哥贝尔纳多在小巷子里偶遇了富内斯,表哥贝尔纳多问富内斯时间的时候,富内斯不看钟表也能准确无误报出时间。
表哥跟"我"说,富内斯是个怪人,跟身为熨衣工的母亲住在一起,生父传闻多,但不详。富内斯不与人交往,"像钟表一样随时能报出时间"。当时的"我"对富内斯并不在意,三年后,再次到弗赖本托斯,"我"无意间问起了富内斯,才得知他出事了。
富内斯从一匹没驯化的马背上摔了下来,全身瘫痪。但瘫痪后的富内斯获得了超强观察力和记忆力。那段时间,"我"在学习拉丁文,买了很多拉丁文学作品,富内斯知道后,写信给"我",渴求"我"能把书借给他看,同时借给他一本拉丁文字典,因为他不会拉丁文。
"我"借给了富内斯两本书,没多久,"我"接到传真,说父亲快不行了,需要即时赶回,临行前,"我"发现书籍中少了两本,才想起来是富内斯还未归还的两本。于是,"我"去了富内斯家,在富内斯黑暗的房间里,"我"诧异地发现富内斯能够整段整段地背诵书籍原文。
《杜撰集》。《博闻强记的富内斯》是这本小说短篇集的第一篇。
富内斯跟"我"进行了一次长谈。富内斯告诉"我",在从马背上摔下来之前,他的人生与一般人毫无二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忘性特大",活了十九年就像一场梦,然而摔了之后,他失去了知觉,苏醒过来后发现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纷繁,那么清晰"。
富内斯举了大量的书中例子、现实例子,让"我"相信他说的一切,就这样,富内斯在黑暗中说了一整夜,对于自己超强的记忆力,他向"我"透露,自己想出了独特的记数法,用事物代替数字,几天之内就设计了几万个数字符号,并且永远也忘不了。
畅谈一夜,天亮的时候,"我"看清了富内斯的脸,彼时19岁的富内斯,像青铜雕像,跟埃及一样古老,"我"想象着他能记住所有的细节,因此十分拘谨,不敢做出更多的行动或者说更多的话,害怕被记住。
两年后,21岁的富内斯因为肺充血去世。故事就此完结。
二、小说有何隐喻?
他是大千世界的孤独而清醒的旁观者,立竿见影,并且几乎难以容忍的精确。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那篇小说是对失眠症的隐喻,或者说寓言,因为那时我常常失眠,于是我想到,一个人会因为不胜记忆而发疯。"博尔赫斯谈到《博闻强记的富内斯》时,曾如此说道,说来也怪,写了这篇小说之后,博尔赫斯的失眠症奇迹般消失了。
说得很明白,这篇看似简单却富有隐喻的小说,是博尔赫斯在深夜中的自我对白,富内斯与其说是他构想的人物,毋宁说是他的另一个自己,他想象着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能够记住每一个细节。
细节到什么地步?小说里写到,"他记得一八八二年四月三十日黎明时南面朝霞的形状,并且在记忆中同他只见过一次的一本皮面精装书的纹理比较,同克夫拉乔暴乱前夕船桨在内格罗河激起的涟漪比较。"
富内斯一个人的回忆抵得上开天辟地以来所有人回忆的总和,这种清醒让富内斯痛苦不已,以至于他说"我的记忆正如垃圾倾倒场。"富内斯的痛苦在于自己的记忆无从选择,他像一台扫描仪,记录了所发生的、所见到的、所听到的一切。
而这无从选择的记忆,有太多太多属于无用信息,人生的意义在于有所取舍,富内斯的博闻强记,意味着无从取舍,莎士比亚曾说过,"你即使富有,也和贫穷无异,因为你正像一头不胜重负的驴子,背上驮着金块在旅途上跋涉。"富内斯正是这样,将所有记忆背负在身,痛苦地在人生中艰难跋涉。
博尔赫斯曾说,如果有天堂,那一定是图书馆的样子,他一生挚爱书籍,做过国家图书馆馆长。
正因为失去了取舍的选择权,富内斯没有了思维的能力,因为思维是忘却的差异,是归纳,是抽象化,而富内斯的世界,只有伸手可及的细节。无用的信息记录下来,是一种负担,有害的信息记录下来,是一种危险,而痛苦的信息无法删去,则让人陷入无尽的深渊。
我们可以想象,陷入失眠的博尔赫斯在漫漫长夜里,闭上眼即看到繁华的世界,黑夜比白昼更加清晰,思想在运转,一刻也不停歇,这样的情形让博尔赫斯疲惫不堪,他渴望一次毫无负担的深度睡眠。
或许,博尔赫斯要用富内斯的故事来表达他对于遗忘的看法。从有限性来看,记忆的本质是遗忘,有取舍地记住一些事,就是有取舍地忘记一些事。一个正常的人生,即应如此。这个关于失眠的寓言,是博尔赫斯寻求解脱的出口。
往更深层次看,因为记忆是有选择性的,所以我们才会成为我们,世界才会成为现在的模样,如果有重来的机会,让我们重新选择记忆,或许我们的人生会大不同,世界也可能会大不同。但这隐喻的深层次,博尔赫斯没写,他点到为止。
三、小说好在哪里?
确切的是在生活中凡是能往后拖的事我们总是往后拖。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
博尔赫斯是天才,是天生的写作者,自幼博览众书,很早就展现了写作的欲望和野心,7岁开始创作,8岁写的作品被误认为是其父亲手笔。但博尔赫斯也不是一天成就的,他最初的作品有浓烈的巴洛克风格,华丽、浮夸。
后来,博尔赫斯不想让读者在字词上浪费过多的解读时间。他希望他的作品朴素易读,"我要它们越平凡越好"。尽管故事可能是天马行空的、稀奇怪诞的,但博尔赫斯力求将其写成朴实的小说,为达此目的,往往重复修改很多遍,又让人看不出痕迹。
《博闻强记的富内斯》,算是博尔赫斯的早期作品,已然可以看出其在创作上的努力,除了延续他一贯的创作内容,描写梦境和现实的冲突,让人陷入混沌,既清晰又模糊,反映"世界的混沌性和文学的非现实感"。
正是因为这种模糊真实时间和虚构空间界限的本领,让博尔赫斯在20世纪的文学世界里觅得一席之地,他是无可争议的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与后现代文学的分水岭。我们从这篇小说中可以感受到,既真实,又魔幻,怪诞和不可思议的是故事本身,但故事的内涵,却十分生动、简洁而又意义深远。
博尔赫斯晚年失明,他并未感到痛苦,并且坚持通过口述进行创作。
在这篇小说中,还应当关注博尔赫斯作品的另一个主题:死亡。博尔赫斯认为一个人总是在死亡。"每一次我们不能所有感受,不能有所发现,而只能机械地重复什么的时刻,就是死亡的时刻。"富内斯的超强记忆力,让他在生命中时刻感受着死亡,但同时,他也不想做一个行尸走肉,他尽量保持着对事物的兴趣。
博尔赫斯将这些兴趣、这些经验变成了诗歌、散文和小说,于是记忆就成了非常重要的财富,是一个巨大的集市,但与富内斯所面临的不同,博尔赫斯的记忆是有选择的。他终身的努力,都是"希望自己能够寻找通向那个集市的道路,并将生命的切身体验投入其中。"
如博尔赫斯所说,这是一个朴实的故事,小说的好,体现在其创作风格上,在20世纪的拉丁美洲文学中开创新风,为世人展现全新的小说叙述方式。但同时,这也是一个寓言故事,小说的好,体现在小说所蕴含的哲学思想,是博尔赫斯关于时间、关于记忆、关于死亡的深邃思考。
四、一点延伸
写作这部小说不到十年后,博尔赫斯因为反对支持德、意法西斯的庇隆政权,而被侮辱性从国家图书馆第三助理调任家禽检查员。极端主义者还打来恐吓电话说要杀了他们母子俩,母亲跟恐吓者说,"要杀博尔赫斯容易得很,你很好找到他,要杀我可就要抓紧点时间,我已经九十多岁了,要是不快点,到时候我可要把死因推到你身上。"母亲说完就去睡觉了。
博尔赫斯一生读书无数,藏书无数,但家中藏书没有一本是自己的作品,他认为自己的作品不值得收藏。
博尔赫斯多年后谈起此事,十分平静。他母亲九十九岁时去世,临终前说活够了,博尔赫斯也这样认为,活着使人厌烦,时间太久的,更让人厌烦。为何如此?活得越久,经历的事也就越多,关于人性的经验就会越多,看着人们无法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一次又一次犯同样的错误,失望也会越来越多。
拥有超强记忆力的富内斯21岁去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否则,往后的人生,该是多么地痛苦。博尔赫斯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场景,他安排了富内斯尽快死去,在被记忆彻底侵蚀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