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保留地址
【书名】盛开——第九届新概念作文
【简介】问天下莘莘学子,谁不想写出一手好文章,出尽风头!谁不想在高考作文中笑傲群雄,独占鳌头!《第九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提供给莘莘学子们一个依样画葫芦的“榜样”。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本书就是一本赋予你无穷力量写出一手漂亮文章的书。徐杨、萧若微等作文高手与你分享修炼秘笈。 作文作为高考语文占分最多的主观题无疑是想取得好成绩的考生们不能忽视的部分。《第九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就是高考作文取得高分的法宝。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已经成为当下青年生活和高考家长们的一个事件。 本书主要收录了第九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的部分作品,内容积极向上,表达着新概念获奖者他们自己的情绪和感觉。独立故事,奇特构思,各中学校园争先购买的作文范本。对于参加中考及高考的考生来说,本书可以当作作文圣经。 ---开始阅读--- [1]嗣——常邓天 命运安排我降临在这片雍容的洪泽,我顺从了宿命。 我名嗣,当我出落成翩翩少年,母亲告诉我,我出生时,是冬天。泽尔的冬季,是一片浩瀚的荒芜,黑色的苍穹只有瓿罹鸟苍白萧索的游离,强悍骁勇的狼族战士在莞哿城与天幕交融的地方,傲然挺立。从黑铁锻造的臃肿盔甲中只露出一双灰色瞳人,眺视着最南方。落落的风从泽尔广阔的平原上拔节而起,没有一丝阻滞,然后唐突地在城皋上留下了沧桑的烙印。阳光终于从黑色云端的罅隙中挤出一折粼粼光束,在战士钩戈的镰刃上留下泱泱的阴寒,寂寞叠压在每个人心头。 莞哿城上方的雪,总是最白的,落在固若金汤的城头。黑色的大地连绵向远方。恢弘的莞哿城矗立在断鸿声中,让人绝望般的孤单。 当我嘤嘤的啼哭声在这片土地上蔓延开来,泽尔大陆上特有的悸花奇迹般地铺满了望眼欲穿的大地,仿佛在眨眼间。甚至连荨央殿外,那片父亲用来操练精锐狼骑终年寸草不生的瓦砾场上,也覆满了凄美的暗紫色花枷,七月雪那般独特的妖娆。 城里所有人,都立在千秋殿外,注视着这不同以往的别致景色。一切都停止了,只有我的哭声,回彻在天际。众人的目光从悸花的娇艳上收回,齐齐地望着雄伟的千秋殿,红杉木门呀呀地打开,父亲抱着刚刚降下的我,立在那千万双目光中,英武颠覆了黑色的大地,阳光从纹裂的积云端探出身来,照射在我清秀稚嫩的面庞,没有窃窃私语,只有臣服与尊敬。 父亲将我高举手中,大地露出的轻浅裂痕,被风填满,空旷的泽野上,落满了父亲浑厚的告白:他是我的儿子,他将成为最伟大的王! 于是,嗣的名字被城里手艺最精湛的石匠,刻在了皇城中最高的玄武岩上。那上面刻着历代君王的名字,镏金的字体在黑白混杂的泽尔大陆上璀璨耀人。 我不同于常人的命运,就在这翩跹的悸花丛中奠基生根。 当我成年时,父亲带着二十万精锐的狼族士兵离开了莞哿城,去抵抗南方入侵泽尔的龙族。那一年,我成了莞哿城历代君王中最英俊,最年轻的一个。母亲说就连羽翊国的大护法也要逊我三分,可是我从未在意过这些。父亲在临行前把我拉到他的怀中,亲吻着我英俊的面颊,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父亲龟裂却很温暖的双唇,华贵的上好雪狼毛皮覆在父亲魁梧的身躯上,父亲的背影比起当年佝偻了许多,不得不承认,父亲真的老了。我深深地抱紧了父亲,惊奇地发现,曾经斩杀过巨龙的父亲竟然如此虚弱,在我怀中像一个失去依靠的孩子。 父亲的目光中还夹杂着浅浅的抉择与留恋,却已无力回天。父亲望着我,萧然地抚平我的双鬓,用一种近乎沉睡般的平静对我说:你肩负的使命是无从选择的,莞哿城已是一落千丈,不堪践踏。南方的战事动荡不安,龙族重新组建了一支更加强大的神兽军团。也许,一场足以颠覆王朝的浩劫就要来了!父亲即将远赴战场,如果我未能回来,替我好好照顾你母亲。你要记着,狼族是强韧的民族,绝对不会流泪! 父亲给我留下了一只狼崽,它也有着最优良的血统,它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我的坐骑。 莞哿城外全城的人都自发聚集在了高高的崖壁上,目送这支浩大的队伍,我遵循了父亲的话,没有流泪。 直到最后一面旗帜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才发现,落雪了,又一个冬天来临了。风放肆地吹乱了我的头发,尖锐的冰棱打落在我的额上,寂寥,哀伤…… 那一夜,我站在了莞哿城的城墙上,望着黑色的天幕,一夜未眠。 几个月后,父亲的死讯还是传遍了整个莞哿城,那一战,无人生还。那些天我在城上望着南方那片血红色土地,望了三天三夜,接着不省人事,心中踳驳。母亲在我身边守着,哭干了泪水,哭断了肝肠。在我醒后第二天,母亲也郁郁而终。我未完成父亲的心愿,母亲因我而…… 悸花又一次开满了泽尔的每一寸土地,只不过,这是一个葱郁的春天。国葬举行得盛大无比,瓿罹鸟也歇在了断垣上,以它们的方式祭奠两位伟大的英灵。 泽尔大陆上空,是庞大的静谧…… 我坐在了千秋殿中龙鳞打造的至尊王座上,脚下,是臣服于我的子民与辽阔的疆域。悸花,一直铺展到了天边的罅隙。 三座城 悸花的痕迹从未抹去,总是在最寂寞的时候带着悲伤漾漾地绽开致密的蕊丝,却在平复哀伤后淡淡谢去。 莞哿城,龙族史诗中都没有过记载的建筑,所有活着的人都不知道它是何时从这片大地上屹立而起的,就连末焰山上那只活了连它自己都记不起多久的九头神兽都无从追溯起任何有关这座奇特的城的来历,也无人追溯过,仿佛它与泽尔大陆一同长成,或者更早。 更加奇怪的是,这座城池被施了许多非常古老,复杂的法咒。一个巨大的法印飘浮在莞哿城上空,那些扭曲的字符,就连熟读各国法典史诗的大祭司也一个都识别不出。它好像天生就与龙族相生相克,龙族无数次地攻打这座奇特的迷人的城池,最后总是无功而返。父亲曾经告诉我,如果没有莞哿城,也许狼族早在几个世纪前就被龙族所歼灭了。黑色的苍穹上,那片晶莹剔透的魔法封印,仿佛一阵稍大的风就可以将它席卷而去,可却偏偏是它,无数次地抵御了龙族那些庞大到足以遮蔽天日的神兽近乎毁灭般的攻击。 从很远很远的地方眺望,莞哿城如同一只桀骜的凤凰,在泽尔铺天盖地的悸花中舒展绵延,落落生歌。 南方那片厚重明媚的疆土叫做亦濯,大地中央那片高耸的黑色城郭叫做酆都城,没有一个外族人进入过那里,龙族在那座扑朔迷离的城中,存活了千万年,那支没有任何人敢藐视的族裔,落拓不羁。从不为任何人利用,却在冥冥之中流露出诡异。刺骨的风拂起一切喧嚣,向灰蓝的天空升华而去随之掩埋的是酆都城传来的嘶鸣渗透天际。 庸庸碌碌中,雨季与泽尔不期而遇,细腻如丝般的雨,湿润了干涸已久的河床,离离的草丝占着还未被风拂去的水珠,散发出让人难以压抑住的活力。我记得父亲曾告诉我河床的尽头就是羽翊国,那是一片美丽透彻的地界,几乎处处都弥漫着泥土那股淡淡的清香与丝丝的泥腥味,悸花更是漫山遍野,同样落于泽尔这片土地,羽翊国却比莞哿城多出了近万分的娇艳迷人。 母亲在嫁给父亲前就曾是羽翊国的公主,父亲跟我说过,羽翊国里没有自己组建的军队,他们从不相信会有战争,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单纯,所以就连龙族都不忍破坏这份冗长而寂静的美好。羽翊国便在泽尔大陆上享受着永久的和平,也许仅仅因为它令人动容的纯净。 一晃,便是三年,父亲给我的那只狼崽已经长成了一匹毛色上成,体格健硕的雪狼了,我叫它萨鲁。纯白色的皮毛在阳光的照射下,炫目的斑斓,当我贴伏在它身上,我总能感受到它那起伏跳动的胸膛,好像炙热的血液汩汩地流过我的面颊。我一直生活在南方战事的困扰中,龙族不断地骚扰着南方的疆域。每晚,我都梦见我的父亲,梦见他跟我说的话,你要记着,狼族是强韧的民族,绝对不会流泪!梦境中,总是父亲在与龙族的神兽厮杀,最后父亲倒在了血泊中,汩汩的血液像是一朵灿烂盛开的悸花,蒙眬了我的眼睛,空气中恍惚充斥着龙族战士邪恶放荡的笑声,与神兽雷鸣般的嘶吼响彻天空,父亲的头颅掉落在地。夜夜如此。 黔殳是我的护法,也是我的朋友,他与我共同长大,我们曾一起在瓦砾场偷看父亲操练士兵,一起在悸花丛中仰望天空,一起在泽尔的冬季用皑皑的白雪叠成父亲的模样,并且每夜每夜地陪我望着天幕上的繁星虔诚地许愿,却从未实现过。现在他也是朝野之中唯一真诚听我倾诉的人了,也许他死后,我也就死了,我害怕独自一人面对寂寞,独自面对孤独的夜空。黔殳的父亲是我父亲麾下的狼骑总督军,与父亲一起在三年前的战役中阵亡。于是我俩发誓,一定要将亦濯大陆纳入泽尔的版图,还要杀光所有的神兽,要让悸花开遍南方的每一寸疆土。 这些天,黔殳总是不断地在我耳边提醒着:瓿罹鸟就要来了。 原来,我们的王朝有一个习俗,每年当第一只瓿罹鸟越过莞哿城上空,王就得带着他最得意的部下去泽尔北部的奥古斯都雪山狩猎。 于是,当第二天天边刚刚浮现出一丝血红通透的朝霞,瓿罹鸟便悠悠地荡过了天际,我跨上萨鲁的背冀,黔殳与我并驱着。他的坐骑是一头班布尔雄狮,它张开血腥无比的大口,双眼眯成一线,庸懒地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而萨鲁却一直哼哼着,不时的用前掌拍打着地上的尘土,终于一颗沙砾飞进了它清澈纯净的眼窝中,它的双眼顿时噙满了泪水。 狩猎队伍终于出了莞哿城,浩浩荡荡,让我想起了当年父亲出征时的情景,心中一阵揪心的酸楚。萨鲁也许是很久没有在离离的草原上驰骋,莞哿城刚刚在视线中消失,它便已经将黔殳他们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初露头角的阳光一丝丝地落在萨鲁身上,我感觉整个泽尔大陆都在随着萨鲁高高的越起又迅速落下然后转眼间又是一处地方,在这种落拓的快感中又夹杂着另一种转瞬即逝的落寂。 风在耳边呼呼地吹过,坠地的长袍发出了裂绵般的响声,在身后高高隆起,黑如锦丝的长发落在空中,缱绻纠缠。我甚至感觉到了风在我的面庞上留下了深深的轮廓,深入鬓中。 这时耳边似乎传来了黔殳缥缈的声音:嗣!前面就是奥古斯都雪山了。 我向前方望去,一座高大伟岸的山脉落入我的视线。 [2]直人森林——柳焕杰 1. 五点钟的时候下起了细屑的小雨。操场上仍旧有一群人在那里打着篮球。王青彦眼尖,站在教学楼前的大台阶上,偏着头望过去,马上认出林健一的身影。他们是同班的高一生,又是同一个宿舍,化成灰也认得出来。他走过去的时候,健一看到了,便笑着挥出手臂来招呼他。他也朝健一笑,很自在的样子。他看上去并不高,一米七出头的个子,体形是瘦的。五官虽然没有特别出色的地方,但是组合在一起却十分舒服和干净。婴孩似的黄茸茸的毛发,脖子后面留了一个鱼尾巴,两边尖尖的,倒也可爱。 他看到有一个隔壁班的高大男生——总有一米八五吧,和健一在一起打球。青彦从来没有和他打过招呼,但是他知道他叫罗永。 罗永,呵呵,想到这个名字就好笑,怎么会取这样一个奇怪名字?除非是他父母水平太低,连普通话也不会念。很帅的一个家伙,柔软的短发蓬松地竖起来,眉目好看,笑容很灿烂。对于“这一类”的人物,青彦一向是很注意的,这是年轻的通病。但是罗本人对自己的魅力似乎意识不到,或者并不以为然,总之,仍旧是一个毫不张扬的好学生。青彦却觉得这正是他可爱的地方。有时候,青彦会用一种很不符合自己年龄的眼光来看人,这时候,他就用一种自以为成熟的语气在心里想:这年头,像他这样漂亮而又规矩的孩子简直不多见了嘛。过了许多年,他又想起这句话——他最初对于罗永的这样的评价,不禁哑然失笑。那时候罗永随他堂叔出逃在国外,而他还在国内的大学苦熬着,完成他精炼而沉默的蜕变。他已经失去他了。 雨越下越大了。青彦本来站在木棉树的下面,看他们打了一会儿球,这时候正准备走开,突然听到罗永叫了一声“小心”,那个沾了泥水的篮球已经扑面撞了上来。球的余力不知怎么那么大,他倒退了半步,耳朵里嗡嗡地响。罗永忙过来扶他,抱歉说:“有事没有?”健一哧哧笑着说:“这下好,他中午才洗澡,害他又要再洗一次了”。青彦头晕晕的,嘴上只说没事。他脸上沾了脏物,用一只手胡乱抹着,抹下来一手的鼻血。罗永忙拿出纸巾来给他,说:“这样,还是我和你到医务室去一趟吧。” “也好,那你们走吧,我先溜了。”健一说完,转身抱着球跑了。青彦说:“头很晕。”罗永便扶他往回走。他和他挨得很近,罗永本来在雨里打球,衣服都半湿着,脸上和敞开的领口处发红的皮肤,淌着水和汗,边走边蒸腾着一股清湿的汗味。青彦这时感到有点飘飘然,他的手臂碰着罗的皮肤,他感到罗的身体是那么热,而他的身体是凉凉的。 这以后罗永就认得他了,路上遇到了互相打招呼,下课的时候出来透气,碰到青彦也倚在栏杆上无聊,也能说上一会儿闲话。青彦说:“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流鼻血呢。”罗永就说:“我还是第一次让别人流鼻血呢。”他对青彦抱怨高中生活原来是这样的无聊,社团都是骗人的玩意,学校为了成绩牺牲了学生的一切。然后靠在那里,望着远处校道上一排排高大的木棉树,露出无限神伤的表情。那时候正是棉絮纷飞的季节,一团团雪一般飘满了学校,落在嫩绿的草地上,更有一种奇趣的风景。棉絮里含着细小的种子,都是些奢侈的梦想,只苦了值日的同学。青彦突然觉得他有点好笑,他看着罗身上名牌的浅青衬衫,他觉得他所有的心事也就仅限于此了。 有一次健一也在,约罗永一起去打球。罗永说好的,转身也叫青彦一起去。青彦拐弯抹角推托说:“和你们一起打球,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也不知道是说自己不够高,还是指上次的事。”健一取笑说:“你就别叫他了,就他那样子,都不知道是他打球,还是球打他呢。”青彦冲他嚷:“胡说!”他知道健一一向是这样活泼而直接的性格,但是这一次不知为何,却感到有点气闷。健一也是那种富贵而简单的孩子,目光清澈,心地单纯。有时候,他觉得自己表面上虽然和他们很要好的样子,可事实上还是隔着很远的距离。他这样想,在他那么年少的时候,那才是他所谓的无限的心事。这一年,他十六岁。 青彦的家,虽然和学校离得不远,坐车也要半个钟头的路程。学校的集体生活虽然麻烦些,但是他父亲渐晓一定不放心他每天在路上颠簸,也就让他住校了,只在每个周末才回去。说到他的家,那在他的心里实在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楼房是新盖的,家私却都是旧的。照例也配了车房,车房里只有自行车。外头人不知就里,那是永远猜不出他们是穷是富。渐晓因为多年前学摩托车时严重地摔了一次,从此对这种交通工具便产生了忌讳。自行车太跌价,小轿车又买不起——就是买得起也不能买,以至于出入都是坐三轮车和打的。他父母的收入都不多也不稳定,又这样喜欢开销,简直是所有亲戚里面最潦倒的一家。但没有高处也就看不出低处,青彦不知听谁说过,他们亲戚富有的程度,简直到了流山溢海的程度——总有一些就流到他们这一个低谷里来了。 这正是青彦对自己的家最不喜欢的地方。尽管他手上也拿着那些“难堪的钱”。他是最大的一个孩子,底下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可是都比他小得多。他母亲据说年轻时曾有惊人的美丽,她十九岁时早早嫁了,二十岁有了青彦这个孩子,身体变了形,从此不敢再生。到三十来岁的时候,渐渐对保养自己的这份事业失去了耐心,身体一年年走样,索性又生了两胎,之后收敛心情,老老实实地向一个凋谢的中年妇女形象靠近。只在偶尔,他看见她一只手半捂着嘴巴无声地笑着,说着自己那句口头禅:“真是的!”隐约又有一点年轻时风流的样子。 他这一天回来得有点迟,一进门看到渐晓坐在那里,朝他问道:“怎么这么晚?”青彦说:“有个同学请我吃饭了。王太太站在厨房里洗碗。他们已经吃过了晚饭,桌子上只留了一副碗筷。”渐晓说:“刚才健一打电话给你了。”又补充道,“也没说是什么事,我叫他等下再打来。”青彦只哦了一声。他和健一拐弯抹角沾着一点亲故,从前亲戚群里走动的时候也许见过几回,并不记得。而青彦对于王太太嘴巴里的族谱,一向也不感兴趣。但是他才上了一星期高中的时候,她便说,她的谁的谁的谁也在那个学校啊,而且还是五万块买进去的,叫做健一。他们的家离得并不远,有一次健一过来和他借作业,跟王太太近距离接触了,更喜欢得不得了,当面赞得他脸也红了——太太们总是喜欢这一类漂亮而活泼的年轻人的。她过后又对青彦说:“这孩子好,活力着呢,一点看不出是长年一个人住的样子。”因又解释说,健一的父母常年在外经商,只留他在这边读书,一个人住着整幢大楼,简直是万事通。 青彦到楼上来,两个小孩都在大厅里。家具是全套红木的,被他们长期无目的地敲来刮去,早已经不成样子了。八岁的男孩青文拿着遥控器,卧在雕花长椅上看电视,正好看到一男一女赤裸着黏住了,在床上滚来滚去。他四顾了一下,指着电视呵呵地笑了两声。他姐姐青华背对着他在茶几上写字,只扭头往屏幕上瞄了一眼,又低头继续写:“笑什么笑,没见过人家亲热啊?乡巴佬!”她今年九岁,上三年级了,成天也不知和些什么样的孩子混在一起。青彦不能忍受她这种自以为成熟的恐怖腔调。他朝她怒视了一眼说:“发什么神经!”转身又去叫青文坐好起来,“病骨精!你不起来我打你!”青文和他玩,反蹭了他一下,骨碌跑出去了。青彦朝他叫道:“小心别让我看见你,我把你从楼上扔下去!”心里想:现在的小孩真是越来越不能想象了。其实那只是因为他自己到现在还太孩子气的缘故。他对他母亲抱怨:“你也不管他们!”但是王太太更关心他们每天上下学是否安全,吃的东西是否合法。就好像她常常在电话里唠叨青彦被单晒了没有,早饭有没有吃。她说得太多了,她儿子便要不耐烦,但是对于他精神层面上的问题,她从来没有深究的习惯,仿佛多说了几句都要难为情起来。她唯一表示心意的方式就是她的唠叨。 人说无事可做的时候,往往就是根本不想做。这天晚上健一也没电话来,青彦闷得发慌,躺在床上呻吟着。王太太说:“也不出去走动走动,整天坐在家里,把人都坐傻了。”青彦说:“出去啊?去哪里?我才不想出去呢。”她便叫他上健一家里去,不知为何又说:“从小到大我就没见你认真交过一个朋友。” 青彦站在那门口按门铃,等了好久,却是一个中年女人开的门。他从她的口气和朴素的穿着,料想大约是保姆什么的,所以就没有称呼,只道了声好,说自己是健一的同学。那女人倒十分放心他,始终笑着,告诉他健一在楼上的哪个房间里,叫他自己上去就行。楼上却是黑黢黢的一片。青彦站在房门口敲了两下,门开了一小部分,健一探出头来,吃了一惊:“哎,是你来啦!”健一比青彦年长一岁,也比他高出一些。短而黑的头发,瘦而结实,脸上的轮廓线条分明,自有一种坚强的气质,性格其实却很稚气,稚气中又透着稳重。青彦不满道:“有什么问题吗?鬼鬼祟祟的!”健一道:“当然没有,快进来吧。”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棕色光的迷你床头灯,把一切照得昏昏沉沉的。青彦这才发现他原来光着上身——那瘦而结实的修长的身材,脚上也是赤脚,只穿了一条松垮的灰色齐膝短裤——也许不是真的灰色,只是因为这灯光的缘故。这样昏沉沉的迷醉的光线!他不由得心里一动。不知怎的马上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想到一点:这是健一的房间!这是他的房间!他在他的房间里面! 青彦随口道:“我爸说你打了电话给我。”话才出口就后悔了,好像自己是因为一个电话就跑来找他的。健一说:“本来想找你去逛街的,后来就忘了。”青彦问道:“那现在在干什么?”他说在看电影。青彦看见DVD的灯在闪着,便问他看什么电影。健一把电视开关一按,笑说:“就是这个喽。”电视上一个少女低头在吸吮一个年轻的男人。青彦把嘴一鼓:“你看这个啊?”健一啊了一声反问道:“你可别跟我说你没看过。”青彦一点也不愿意表示大惊小怪的样子,便不回答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健一说:“沙发上热,坐地上吧,也是干净的。”两个人坐在微光里看着电影,青彦不觉脸上热热的。健一朝他道:“回去可别告诉伯父伯母——说我带坏了你是一回事,还破坏了我的形象。”青彦忍不住笑了:“你当我是傻瓜吗?”又说,“我们上初中的时候发过一本什么青春期指导的书,里面说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因为看了这样的片子,接连强奸了几个女人,还判了死刑。可我觉得很好笑,世界上古怪的事本来就多,但是作为一个典型放在教科书里,怎么也像是他们编出来吓唬人的。”健一笑说:“那倒是。”他起身去开了声音,不知怎的忽然走到青彦身后才坐下来。过了总有一会儿,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他忽然从青彦后面,轻轻把他搂住了。 这只是一种玩笑,一种亲昵的表现。不过那时候青彦还未真正了解他,脸上更加着火似的烧起来。在昏暗中健一看不见他的脸,但是他的心忍不住地重重地跳起来。他害怕健一感受到他这么莫名其妙的心跳,可是自己却无法伸手去推开他。 第二个星期,健一见了他,依旧很自在地和他打闹。青彦因此也就很快忘了,不再去想那件事情。有一回两人走在一起,健一突然勾住他的脖子凑到他耳边问:“看见没有?看见没有?可爱死了。”青彦视力惊人,朝旁边一看过去,看到一个长头发的白净的女生,个子虽然不高,可是长相细致,圆脸颊尖下巴,夸张的大眼睛里汪着一潭清澈的水,说话间一眨一眨,仿佛有一种无穷的魔力。青彦说:“你认识吗?”健一笑说:“我哪有机会啊。”青彦嘁了一声,走到前面去了。健一平时在宿舍里讨论女生一向口无遮拦,一副色胆包天的样子,真正到了中意的女生面前,常常又是紧张又是脸红,腼腆得像只怕生的小猴子。青彦这样一想,又好笑又好气:怪不得对我,他就能够那样! 到了星期五那天放学,青彦又看到了那个可爱的女生了,根据健一不厌其烦的铺叙,他记得她的名字叫X,也是高一新生里的出名人物。不过这一次,和她在一起的是罗永。他还笑着牵着她的手。他比她高出那么多,使她看上去更像一个受宠溺的小孩子。怪不得青彦总有好几天没看见罗永了。他心里正有些怅怅然,被健一从身后拍住了肩膀,吓了一大跳。健一看着前面两人,只说:“这小子真行啊!” 他本来对罗永的印象是特别好的。可正因为这样,这以后他就没有主动去招惹罗永了。下课的时候也很少出去,不像往常一样,装作不经意地倚在走廊边等他。青彦这一来过得更加索然,连健一的笑话故事也觉得乏味,逢到周末便早早坐车回家。有一次他回到家,一进门感到气氛有异,连楼下的灯都没开,果然听到王太太闹脾气在客厅里骂人,连饭也不做了。渐晓有一桩生意缺钱进货,就把王太太的一笔钱拿去补窟窿,货赶出来让人白白赊去了,连定金都没收回来。王太太每到这种时候就展现出她惊人的记忆力,把他们结婚十几年来渐晓所做的荒唐事和自己所受的委屈按着时间先后一一罗列。她总喜欢说“我就知道”“我就料到”这样的话,以表示这个家如果由她来做主肯定是两样的。渐晓窝在房间里装睡觉,两个小孩跟他拿钱跑到外面去吃了。王太太高着嗓子朝那房门喊:“我就是赖着不嫁人让娘家养我一辈子,我也要好过在这里受气!”眼睛里的光一闪一闪的似乎就要掉下泪来。这是惯有的事,而每次都是她自动地好了,青彦真要安慰她,恐怕她一时又停不下来了。他洗了澡,自顾在楼下厨房里煮面条吃,一边断断续续听着王太太在翻那千篇一律的陈烂的旧账,越吃越觉得憋闷,上楼来拿了一串钥匙,朝坐在黯光里的母亲说:“妈,我过去健一家里。”王太太凄惨的语气突然恢复正常道:“哦,去吧。” 青彦一见了健一,只说:“我家里吵架,晚上住你这里了。”健一说好,乐意得很。这一次他们就一起去逛街,上游戏机室。健一教他玩跳舞机,他怎么也学不好,健一模仿他们老师的语气说他:“这个学生怎么这么笨啊,怎么考上高中的?”还说他是色盲,看不见屏幕上的颜色。青彦便撤下来,看他尽兴地跳着,背心后面都汗湿了,周遭嘈杂的人声和游戏音乐。青彦本来很少出门玩的,特别是到这么吵的地方,可是这一次觉得十分放松,尤其因为他是和健一在一起,而健一在他眼里其实只是不需要防范的天真未泯的一个小孩子——尽管他自己其实也可以这么形容。他们到很晚了才回去,因为是周末不必担心第二天睡不醒。在健一的房间里他拿着遥控器转台,看到健一只穿一条沙滩裤从浴室里洗完澡出来,便问他要哪个房间给他睡。健一把擦头发的毛巾拿下来贼笑着:“当然和我一起睡了,别的房间没人住的,被单都收了。”青彦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只回头沉默不语。等健一吹干了头发,两个人赤着上身并排躺在一张床上,手臂贴着手臂,这才觉得脑海里心驰神往,仿佛早晨的阳光落在荡漾的水面和摇晃的树枝上,变幻出层叠的光影,又像给人拿毛球子轻轻地挠痒——他本能地兴奋异常起来。健一因为太累很快地入睡了,他转身在微光里看着健一的身体,看他在夜里安静的表情,看他孩子似的把双手夹在蜷上来的大腿之间。他翻身过去背对着健一,动来动去只是睡不着,冷气机开得过大了,呼呼地轻响着。他正要起身去拿遥控,健一熟睡中忽然翻了个身,把他抱住了,一条腿也溜上来,缠在他身上。他只觉得有些眩然,心中反而出乎意料地平静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接触一个人,一个男孩,一个男人。多年来有着那么强烈的自我意识,使他对于自己这样的特性已经不容质疑。但只是这一点微妙的肉体上的证实,第一次,仍旧觉得不可思议。黯光暖然,他看到自己的脸绰约地反映在对面墙边的梳妆镜里。青彦简直有点不认识自己。然而在这样的昏暗中,他轻轻抓住了健一的手。 2. 对于两个人的关系,这个插曲显然没有引起任何的变化,至少表面如此。他们是不可能互相误会的,有也只是浮光掠影的一点怀疑——那是青彦。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富有余力,即使无望的东西也可以无端生出信心来。但他毕竟是明白的,他反正对自己的未来幸福看不出任何的凭据,对于这样的事情也就无所谓了,不像那种拿准了幸福的人,凡事都斤斤计较,誓趋完美。他不能,也知道健一是不会了解他的。有时在宿舍,他听见健一在电话里对母亲讲话,语气悚然发嗲:“妈咪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突然又变成一个撒娇的小孩子。想起自己虽然常常和家人在一起,关系还远不如他们这样分隔异地的,无形中的疏离感又多了一层。 他们学校每到周五的下午总是少上一节课,为了方便要回家而路途又远的同学。期中考试以后这个便利也变得不实在了,因为开了语、数、外语三个主科的基础补习课,让底子差的人可以自行选择。有一次青彦去上数学,闹哄哄地整个多媒体室都坐满了。他帮一个同班同学占了一个位子,到上课的时候,他朝那门外张望,人还不见来,反而看见罗永匆匆忙忙地跑进来。罗永一看见他旁边的空位,他马上就把上面的一本书拿掉——似乎这个位子本来就是他为他留的。青彦说:“我同学没来,你坐吧。”因为前面确实没有位子了,后面呢——但他知道罗有轻微的近视,也不戴眼镜。罗笑着问他说:“怎么你也来上课?”意思是他这样的优等生,乖孩子,怎么也沦落到这样的地步?青彦说:“我期中考试考差了,不过那也是因为我数学本来就不好,一松懈就落下来。”罗永说:“哦,松懈了,那成天都胡想什么了?”青彦朝他泯然一笑:“想你啊!” 他们一起听课的时候,罗永拿试卷上的题目问青彦,让他也觉得很吃惊,好像罗永这半学期来简直什么也没学过,怎会这样呢?青彦耐心地给他讲解的时候,罗永总会把一只手臂伸过来搭在他肩膀上,整个身子朝他俯靠过去,大概因为长椅上本来就尽可能过多地挤着人,天色又暗,他的视力又不太好。但这时候青彦便感觉自己的身子抵着他的身子,感觉到他厚实而温热的前胸,甚至他轻微的呼吸,蓬松的头发挠痒似的掠过自己的额前,身体散发出淡淡的汗气。青彦忽然重重地呼了一口气,他发觉自己的脸已经烫了。罗永问他:“怎么来得那么早?”青彦说:“我们前面是体育课,少玩点就可以了。”因此罗永就叫他以后都帮自己占一个位子。这以后青彦就常常和他周五坐在一起上课,把先做好的卷子借给他看,偶尔在上课的时候给他解析——在每次一周的末尾,本该是万分期待放假或者回家的时刻,突然就改变了意义,变得珍稀起来。他虽然知道这样莫名期待的感觉是不济的,但也未尝不自得其乐。然而有一次,他等罗永等了半天也没来,忽然觉得内心空落。旁边那个位子也是一样的,还有尴尬的地方,好像已经这么拥挤了,他却一个人霸着两个位子。他到了下课莫名其妙地跑到球场去,果然看见罗永和健一在那里打篮球。他大声喊了他们一声,跑下场去和他们一起玩,但是他终于感到有点枉然了。 这时候已经是初冬了。然而南方是没有冬天的,到了十二月上仍旧是绿的绿,红的红。只有木棉树开始疯狂地掉叶子了。有一天他醒来去出早操,迷迷糊糊地望上去,头顶都是一片片光秃的枝丫,横错地分割着天空——冬天里日短夜长,六点多钟的天仍是昏黑凄迷的。他心里吃了一惊,仿佛那树是一夜之间掉光叶子的。在海滨城市潮湿的冷风里,自有一种荒凉的味道。然而当冬日里可爱的阳光照射下来,金黄的落叶上闲懒地晒着金黄的光,一切便镀上了某种迟疑的温暖,莫名的微妙感动也有了。 他们学校本来有一座矮矮的后山,这时候山上也铺满了厚厚的一地叶子,甚至在晴朗而无人的傍晚,也可以一个人躺在小山坡的树下看天,耳朵里听着恩雅明净的声乐。有一次他沿着小道走上山来,走到半途听到小树丛后的声响,就忍不住走过去看个究竟,谁知道碰上的正是罗永和X两人。他看见他们的时候,罗永解开了上衣整个人正平躺在地上,X两个手肘撑着地趴在罗永身上——她的脸迅速地火红了,然而突然地站起来,往另一边跑开了。罗也不去追她,自己起身整理好衣服,朝他这一边的方向走来了。青彦本该马上走开的,装作要上山或者下山,以表明自己绝不是有意偷看他们的意思。可是他一时愣住了,竟没有想起这一点,等罗永看见他的时候,心里已经凉了半截,尴尬得说不出话来。罗永先是一怔,又朝他微微笑说:“全让你看见啦?”青彦道:“没有的事,我刚要上山去呢。”罗永问他:“一个人?就你最有闲情了。”青彦下意识地觉得这是嘲笑的话,虽然他也知道这不可能,他笑道:“我是无人做伴——”他原想赌气说“比不上你”。罗永打断他说:“那我陪你啊!” 他忽然觉得罗永看他的眼神有异,带着温软而徘徊,也许因为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才引起的错觉。然而因为刚才的一幕,他心里的惋惜似乎更深了,他从一开始便是对的吧,不应该再招惹他——然而却不能使自己不遇见他。他们两个人并躺在木棉树林里,罗永竟突然扭头看着他说:“其实,我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们也不是……”青彦知道这个“我们”是指罗永自己和X,却不知道罗永话里的意思。他因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沉默着,然而罗永这一次仿佛有意向他倾诉似的又说:“是她约我上来的,她可能以为我会主动的吧,但是你知道,我不想那样做……”青彦想了想,竟也马上明白了,只淡淡道:“哦,真的吗?……X那样一个女孩子,看上去真想不到……”罗永于是说:“那也没什么吧,也不能说她不好……”青彦笑道:“她没有不好,那是你不好了,让人失望了。”罗永道:“你这样说,好像也有道理。”两个人都笑了。他忽然觉得罗永很奇怪——仿佛根本没有将刚才和X尴尬的一幕放在心上似的,竟然还在这里和自己开玩笑。 青彦随口问道:“你的数学做好了吗?”罗永呵呵一笑:“明明是在这里偷懒,却还要惦记着学习的事情!“又说,“这样可太累了。”青彦道:“哦,我在你看来是这样一个人吗?”他停了一停说,那不一样。罗永问:“什么不一样?”青彦道:“我和你不一样。别人都以为我不过是那种被父母惯坏的孩子,其实很多事只是我不说,别人也就不知道罢了。就连在家里,我爸爸妈妈对我虽然好,可他们从来也不过问我心里想什么。”罗永道:“那也不一定。也许是因为你父母觉得太了解你了。不过父母都是那样的,他们习惯把自己的孩子看得太简单,但是无论如何总是希望他们好的。”青彦问他:“那么你父母对你一定太好了吧?”“不,”罗永马上答道,“也不是你想的那样。”仿佛很想告诉他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有一次周五下午,青彦去找罗永拿一本急用的资料书,以便回家可以看。罗永已经回家去了,他打电话给他,罗永叫青彦直接上他家来拿便行了,反正青彦要去车站,顺路。罗永忘了说地址就挂了电话,青彦也没有再打去,到隔壁罗永的班上随便借了一本通信簿,按着上面的家庭地址七拐八弯地找过来,心里只觉得纳闷:像罗永那样的有钱人家,怎么可能也住在这种小区里?之前刚刚下了雨,雨缓了。青彦站在阴暗的骑楼式的过道下,小路上积着浅浅的一大片污水,不远处站了一个路灯,暗黄的灯光反映在水里。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背着书包啪嗒啪嗒地踩着水跑过去,后面追着一个妇女恨道:“你再跑!等下回家叫你好看!”两个人一先一后地跑过,那光线忽闪忽闪的,过了很久仍听得到小男孩咯咯的笑声。 这是他第一次到罗永家来。一个系着围裙盘着头发的中年太太给他开的门。青彦说:“你好,我是罗永的朋友,他在吗?”他没有称呼她,因为他根本想象不出这个朴素的女人会是罗永的母亲,冒冒然喊了“伯母”,恐怕要尴尬。女人朝他溜了两眼,非常和蔼而热心地说:“你找我们罗永啊?快先进来吧!”忙开了灯,让青彦坐到小客厅里,回头朝楼上大声喊道:“阿远!阿远!快叫你哥哥下来,有同学找他呢!”原来真的是罗太太,她口里的阿远,必定是罗永的弟弟了,倒没听他提起过。青彦四下看了一看,虽然还算是殷实的人家,但是和他想象中的情形已经相差太远了。 罗太太笑着叫他先坐着,转身钻进厨房端了饭菜出来放在客厅旁边的方桌上,边向青彦问道:“弟弟,顺便在这里吃饭吧——”长辈的把男孩女孩叫做“弟弟”“妹妹”,是本地人的习惯,表示亲昵。青彦说不了,罗太太仍旧走过来坐下道:“和我们罗永很要好吗?”青彦嗯了一声,罗太太感慨道:“我倒是难得看到他有朋友,尤其还是能上门来玩的。一个人太孤僻了,也不好!”青彦不好意思说明自己只是来拿东西的,只笑着,一来想不出罗永有哪里“孤僻”的,又觉得罗太太仿佛有意和他攀谈,故意不去催罗永下来,着急自己等一下回家又要很晚了。他问了一声“罗永呢”,罗太太方恍然,朝那楼上吼道:“阿远!你聋了是不?让你叫哥哥下来呢!”马上有一个也是高高大大的身影啪嗒嗒跑到楼梯口,那男孩抱怨道:“妈,你又犯胡涂了,哥哥这星期还没回来过呢!”罗太太哦了一声,又想起来问道:“他不是说今天回来吗?刚才我听到楼上说话的声音是谁来的?”男孩似乎有点不满:“那是我同学!”这时才看见一个中年男人从厨房里走出来:“不回来就不回来,你管得着他吗?他心里什么时候有这个家了。”罗太太因为有青彦在,忙说:“你吵什么吵!”青彦忙借故退了出来,走在路上踩到污浊的积水,心里只是想不通。 3. 青彦是在接下来的那个周一晚上碰到罗永的。因为周末家里的一点事情,他心里烦躁得很,就没有去上自习,一个人有些呆呆地,坐在学校三声湖的湖心亭。关于这个湖名称的来历他也不大清楚,但是有一回别人告诉他说:“三声湖,就是临毕业的时候,一定要在这里大喊三声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解释得也可爱。湖边有一圈稀疏的杨柳,年年长长了被剪掉,映在路灯虚弱的光线里,仍然有一种绰约的味道。他借着光察看水里的鱼,这时忽然感到有一个人走了过来,坐在他旁边。 罗永把一本书递给他说:“你怎么躲在这里?我要还书给你,怎么也找不到,没想到在这里看见了。”青彦说:“你打完球,要回家了吗?”他远远看见罗黑色的摩托车停在校道旁边。罗永说:“那天,我怎么等你不来?”青彦笑道:“你都没告诉我地址——不过,我去过了……”这样说,仿佛在等他主动解释。罗永倒怔了一下:“你去了吗?”马上又明白过来似的,说,“哦,我本来的意思是,叫你上我堂叔家里来。”青彦除了诧异,本来还想诘问他“你不是明明说‘我家’的吗”,不过这毕竟太唐突了,也许那只是口误。但是罗永真的自己解释起来,朝他说:“你没听说吧?其实我是从小就半过继给我堂叔的。因为我堂叔是不育的,我爸爸又有两个男孩子,后来就常常让我住在堂叔家里,等于是两家一起养。我堂叔家和我父母家里的差距,大概你也猜得出来。那时候我还小,当然是喜欢好玩又有人宠的地方,渐渐地就对原来那个家有了抵触情绪。我爸妈当然也不好说什么,但是现在我长大了,很多事情也渐渐明白了。” 青彦听到这里便说:“可我听伯父的口气,好像你现在很少回去。”罗永朝他讪讪笑道:“我也知道这么做不对。可是这么多年以来,我在家里和他们已经变得很矛盾了。我爸爸虽然总是说一些气话,可是心里还是偏向我的。他一直希望我能自己考上好的大学,能够自己有本事,这样以后再来帮助这个家,也就不必让别人说闲话了。以前,我爷爷也是这么鼓励我的——只有在他面前,我才觉得这个家是和蔼可亲的。我在我堂叔家住久了,养成那种富贵的派头和什么都看不入眼的口气,改也改不过来,这常常让我家里的人不舒服。尤其是我弟弟,明明是两兄弟,差别却那么大,心里当然很委屈。我买衣服和手机给他,他也从来不要我的,渐渐地无话可说,那么疏远——他们常常怪我不回去,可我也常常觉得那个家根本不像自己的家。爸爸不说话,妈妈一来就喜欢唠叨,话里总是不经意地提醒我的责任,好像怕我把这个家忘记似的。” 青彦忙说:“你这是气话。上次你不也说了吗,做父母的,无论如何总是为自己的孩子好。”罗永说:“我知道。可是自从我爷爷一死,我在家里几乎就没有一个说话的人了。学校很多人以为我是择校生,其实我是自己考进来,因为那是我爷爷的希望。后来我真的考上了,才上了几天高中我爷爷却死了。所以那时候打击真的很大,心里很茫然,突然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竟然人可以这样突然死去的话,还要其他的来干什么,你也知道我现在的成绩已经很离谱了。我爷爷一死,我就很少回家了。有一次我爸爸突然打电话来叫我回去,我跟他说这个周末要去海边玩,下次再去。他说,‘不回来就不回来吧’,然后就挂了电话。那时候,我才觉得我真的是伤了他的心。” 罗永一口气说了这些话,连自己也觉得诧异,仿佛根本没有经过考虑,是随口就告诉青彦的。罗永朝他释然一笑说:“这些话,你还是我第一个告诉的人。”因为有风,枝叶沙沙地响动,从一边响到另一边,罗永的脸迎着微光,风吹得他的头发和身后的柳枝飞舞,有那么半秒种的时间里,青彦不觉心里一动。他想了想说:“真的,我以前倒没想到。”罗说:“那很自然,也许我自己喜欢逃避现实,别人也就看不出来。”青彦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他很明白罗永的意图,也许他只是需要找一个合适的人,把这些话一股脑儿倒给他,而不需要任何于事无补的回应甚至安慰。他只是没想到这个人会是他自己。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青彦是最能够理解他的人,这也是青彦另一个诧异的地方:自己和他,竟有着那么相似的背景。仿佛是无形中的一种默契。 这时候天气已经很冷了。青彦看到他身上还只穿着一件球衣背心,就问他说:“你的校服呢?”罗永说:“刚才出来打球之前,放在教室里面了。”青彦看他有点瑟瑟的样子,大概刚才打球留下来的余温,这时候已经散尽了,也没有多想,就把自己身上一件浅灰色的毛衣外套脱下来递给他:“把这个穿回去吧。”罗永笑道:“我穿了你的衣服,那你穿什么?”青彦起身道:“我两步就走回宿舍了。你还是快回去吧,等一下要下雨了,骑摩托车着了风很快就会着凉的。”在暗中,罗永一时拉不上外套发涩的拉链,青彦走过去帮他。那么几秒钟里面两个人靠得太近,忽然产生一种暧昧的气氛。罗永也觉得了,怕他尴尬,忙伸手过去说:“好了,我自己来。”罗永乱中握到青彦的手,忙笑着岔开道,“好像只小了一点点。”青彦说:“这还是我买大了的呢,当初买的时候没看清楚。”——没看清楚也有没看清楚的好处。 第二天青彦坐在教室靠窗的位子上望出去,罗永正靠在栏杆上和别人说笑,身上还穿着那件浅灰色外套。罗永发现了他,朝他笑着使了个眼色,手往他桌子下指了指。青彦低头往桌肚子深处里一摸,摸出一个白色塑料袋,拿出来是一件天青色的长袖V领棉衫,还有一张小纸条写道:衣服我很喜欢,就不还给你了。我也有一件衣服买得太小,正好和你换了。青彦忍不住呵呵一笑,正好健一走了过来,问道:“又发傻啦,什么事情?”青彦道:“没什么。”一面把塑料袋哧啦哧啦塞到书包里去,再往外望时,罗永已经不在那里了。 那个周末青彦背着书包走在校道上,罗永骑着摩托车从后面赶上来问:“去哪里?我送你。”青彦道:“这可是你说的。”罗笑说:“我还能骗你吗?上来吧。”青彦道:“算了吧,我可是要回家去的。”罗永道:“那正好,我还可以上你家看看呢。”青彦只当他开玩笑:“真的不用了,我家很远的。”罗仍旧催着他:“快上来吧。” 当冬天已经越来越深的时候,青彦两手插在口袋里穿过校道棕榈树下斑驳珍稀的阳光。他对于时间和季节的变化有着敏锐的知觉,每当他感到这种变化的时候,回忆总会随着对应的时光的特征而浮现。这使他常常有一种错觉,当生活中的某些细节发生的时候,总疑心那是曾经发生过的——甚至不止一次,或者是在梦中出现过呢?也许这只是因为本身现在的日子太单调的缘故。有一次他在路上碰到罗永,罗正背着个大书包,站在一棵树的落叶里,对他笑。他于是疑心他们是很久以前就相识的。是的,很久了的。这种感觉,和他曾经某夜在健一安睡的怀里所获得的陌生感,完全是两回事。他们只是故人重逢。 罗永那一天傍晚送他回去。青彦的家坐落在郊区,那一带的治安又不好,青彦便不敢多留他。罗永才一走,王太太笑着溜进青彦的房间问:“你这个朋友,可是姓罗的?”青彦扑哧一笑:“你这也知道的?”王太太道:“这有什么,本市地产大亨的儿子,上次我在你舅公的寿宴上就见过了。哎,你们倒是怎么认识的?”青彦不耐烦道:“你就别管那么多了,交个朋友罢了。”他心里想:原来罗永在外边一直是以他堂叔儿子的身份出现的,从罗永家看来,他堂叔可能也没帮他们多少,怪不得他和他家里的矛盾已经是那么深了。 青彦再碰到罗永的时候,罗永朝他笑道:“其实你家里倒挺热闹的。”青彦说:“热闹什么,光是那两个小孩就能玩死人了,我妈还深更半夜找人来搓麻将,乒乓乒乓连觉也不让人睡。我以前天天住在家里那才恐怖呢,火起来朝她大喊大叫。我说我以后考不上重点高中就找她算账。她说,就算我考不上,她托关系把我托进来,要不然买也把我买进来,我可不信她。”罗永随口道:“你家也挺宽裕的嘛。”青彦突然语气一变:“宽个屁,还不是拿人的手短!”罗永惊讶道:“怎么了,生什么气?”他虽然这样问,其实青彦那个家族和他堂叔生意上频有来往,他多少也听说一点。罗永于是对他说:“那也是大人的事情。你这么懂事,以后不怕自己没本事。”青彦道:“真是这样就好了。我爸爸嘴上虽然不说,其实心里还是很指望我的。你也看到了,我那两个弟妹还那么小,可是爸爸妈妈又喜欢挥霍,真要负担那个家,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我整天好像很努力的样子,可是将来的事情还真不愿意多想。”罗永朝他一笑,把手臂伸过来搭在他肩上说:“不愿意想,那就别想了。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青彦望了望他,心里也想:谁知道呢?他说到这里,其实还有一件最重要的没告诉罗永。是的,他弟妹还那么小,以后他父母对于儿女婚姻问题的关注必定就会集中在他身上,那时,又会是怎么一种情形呢? 4. 到了这时候,每年照例要有一小段时间寒流南下,温度降到接近于零,虽然不至于太低,然而因为沿海城市常年潮湿的风,有时还夹杂着毛毛的水气,白蒙蒙的一片,似雨非雨,以一种无孔不入的状态,冷得彻骨。青彦这天在密封的教室里坐久了,忍不住要出来透透气。走廊上瑟缩着一群男孩子在那里说笑打闹,青彦正倚在那里,健一走过来就把他搂住了。这原是极平常的事情,况且男孩之间也常常这样闹着玩的,然而这次偏巧罗永迎面走了过来,青彦心里就有点突突的。他两只手插在衣袋里取暖,健一也把手从后面伸进去攥在一起。罗永朝他们瞄了两眼,笑说:“可给我捉到了,我也冷啊。”健一把头放到青彦肩膀上说:“这可不能给你,他是我的了,你要啊就找X去。”这时候铃声刚好响了,罗永没说什么,转身就走回自己的教室去。青彦道:“说这个干什么,他和X早就吹了。”健一哦了一声:“我不知道啊。” 青彦看了看健一,忽然觉得自己和他常常有这样身体上的接触,而对于罗永虽然推心置腹却反而遥不可及的样子。因为罗永本来是那么沉默和内敛的一个人,仿佛是走在路上看见那衣店里裹着皮子的模特儿,又温暖又冰冷,隔着薄薄的一层橱窗玻璃,和自己互相对望——有那一层薄而坚固的东西横在中间,始终还是不能被捅破。他看见了,却触摸不到他。 这还只是一点小疙瘩。罗永知道他们都是喜欢这样玩的,也就没想太多,这一阵还常常来找青彦。除了数学,大概就是一起去打球,吃饭,或者骑着摩托车在市区里兜转。有一次他们上后山去,那天的天气倒是很晴朗,山上人也不少。罗永有一个新手机,叫青彦拿着帮他拍照,又帮青彦拍了几张。罗永说:“不如一起吧。”于是找了一个背HELLOKITTY书包的小女孩帮忙。两个人坐在一棵凋零大树下的落叶上,身后是蔚蓝蔚蓝的天,小女孩嘟起嘴叫道:“拍照耶,给点表情嘛!”罗永笑了笑,伸手搂住青彦的肩。这是他们合拍的唯一一张照片。 那之后有两天的天气突然又降温了。青彦晚上才刚睡下去,健一在上面把自己的一张被子呼啦披下来。青彦问道:“做什么?”健一两三下就爬下来,钻进他被窝里说:“冷啊,被子不够,一起睡嘛。”本来也是小事,但是健一依旧习惯性地要搂着他睡觉,甚至在刚刚躺下去还是清醒的那会儿,玩闹儿地摸索他的身体。青彦给搞急了,也去回应他的,这样折腾一番,只剩下自己如何也睡不着。青彦早晨黑着两只眼圈站在宿舍楼下刷牙,突然瞥见门外罗永背着个书包走过去。他心里莫名其妙地泛起一种少有的伤感。这样过了几天,罗永突然问他:“你们宿舍的人经常睡在一起吗?”青彦随口说:“哪里有?”罗永又说:“我以前不知道你和健一是亲戚,你常常在他家住吗?”青彦说:“是有过几次。”罗永顿了顿,说:“青彦——”他问:“怎么了?”罗永说:“其实我有件事没告诉你!”青彦听见这句低沉的话,心里先吃了一惊,不吭声等他说完。罗永接着道:“我从小有一点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不知道的——”说到这里却停下来呵呵地笑,“算了,以后再说吧。”青彦觉得心里很不舒服,好像站在太阳下突然想打喷嚏,啊啊作势了几声却又没有了,心里少了点什么。但是从那天起罗永却变得冷冷的,青彦只当他是心情不好,或许家里有什么事。他忙着准备期末统考,考完试走出学校,突然发现学期已经结束了。过了两天打电话去找罗永,却回说已经和他堂叔旅游去了。青彦闷了一阵,又到健一家去,却在门口看见他和X手牵着手,纳闷两个人不知何时好上的。青彦对X虽然有点偏见,但是已经到这地步,他也不可能跑去对健一说什么。这是自然的,哪怕他们两个人发生了关系也没什么,总之不关他的事。只是从那天起,除非健一打电话来,他也不上他家里去了。 他急于开学可以看见罗永,烟火弥漫的新年迷迷糊糊就过去了。除夕夜一家人围着吃年夜饭,虾仁丸是定做的,鲶鱼是野生的,赤蟹和马蹄熬的火锅汤底,什么都要讲究。牡蛎的大白肚子上泛着青灰色,在锅里涮久了变成一块抹布,过快捞上来又太生腥,沾着三参酱吃一两个还可以,吃多了不行,想吐。青彦突然没了胃口,每年到这时候的兴奋感又少了一些。年初二要吃斋,初三有人送了他们一网兜的甲鱼,王太太兴致很好地杀了两只熬在锅里,到了傍晚突然有宴会,丢在炉子上就跑了。他们晚上回来一进门闻到满屋子的鱼味,汤已经熬出来了。青彦叫道:“妈,你的甲鱼汤啊!”王太太道:“啊!都忘了,先放着吧!”青彦叫青文、青华来吃,两个孩子捂着嘴跑了。他们刚刚在路上吃了撒咖喱粉的烤鸡翅。还不是等着倒掉!他看不过去,帮着喝掉了两碗汤。喝到第二碗,眉头微微皱起来,嫌太腥了,朝她母亲大喊:“你忘了放姜啦!”王太太咦道:“可是有八角啊!”他听见这话,莫名地有些低落。 这一阵总是三亲六故来回地走动,数不清的花花绿绿的小孩子花球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鞭炮震天响。他的少年岁月又走过了一年。当那些年轻的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老去的时候,他常常这样眼睁睁看着时间向前走去,走失在一片空白的未来里,并且习惯性地无动于衷。他想起罗永,那个时候他正在做什么,是否开心?青彦转身的某个瞬间想起罗永摇着头无意间笑起的孩子气的模样,他突然莫名其妙地跟着笑起来,他的思绪停留在这个微笑上面,再没有继续。 开学不久的时候,罗永靠在栏杆上对青彦说,他觉得自己爱上了一个人。青彦说:“谁啊?”罗永道:“这个人,你也很熟悉,不过你大概猜不到。”青彦大笑道:“难不成是我自己?”罗永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是烨曦。” 烨曦是青彦的好友,比他长一岁,脸上落着零星的几个雀斑,说不上好看,才气却很重,小提琴已经过了十级,文章也写得极好。这样的女孩最容易要强而孤僻,怪不得罗永说:“你大概猜不到。”据说他有一次午后经过六楼的时候,正好看见她一个人在音乐室里拉琴,身后落地窗外高耸的大树落叶凋零,明净的阳光安静地落进来。青彦觉得这所谓的一见钟情有点离谱了,但是他点点头说:“不错,烨曦我是知道的,她真是很不错的一个女孩子。”罗永看着他没回答,回头去看栏杆外的风景。三月木棉花开,如火如荼。 然而这仍旧只是个小插曲。才过了两个月,有一天烨曦对青彦说:“你有空吗,我有些事和你说。”两个人坐在傍晚黄沙飞扬的操场的大台阶上,烨曦只不言语。青彦想:她大概是有什么心事吧,像她这样朋友虽多,倒也没几个可以说真心话的——就是有也不见得会说,那这次大概真的有什么事情。不过她既然没有找罗永而反而来找他,可以料想到一定是和罗永有关,或许是吵架了什么的?青彦这么想,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两个人交情本来是很好的,也就陪着她在那里坐着。果然烨曦告诉他说她已经和罗永分手了。青彦说:“好好的,怎么分了?”烨说:“我和他说,让我们做姐弟,他不肯。”青彦有点莫名其妙:“就是这样吗?”烨说:“你不明白吗?他那么一个人,对我再好也是暂时的,我真的不想失去他。”青彦听了这话觉得烨不够信任罗永,然而再一想也就想通了,其实倒是烨不信任她自己。她觉得罗永太优秀了,她根本不可能真的拥有他。为着不失去他,就提出做姐弟这样的想法。她本来是那么要强的一个女孩,可是碰到这种事情上,这一次却放手得这么决绝。只不过,一时的拥有又有何不可,何必弄到这样?他一面安慰她,一面为他们的事而百感交集,唯独没有想到他自己。不知不觉已经看不到健一和X在一起了,罗永和烨分了手,他们马上不知道又要和谁在一起,只有他这个“好朋友”,一直倒还在。 5. 青彦那天因为烨曦的关系到了很晚才回家,昏昏欲睡地坐在空荡荡的公交车厢里,突然想:罗永现在不知道怎样了?他到了家看见门口停着黑色的一辆摩托车,心里有点不大相信,见了渐晓正要开口问他,渐晓道:“哦,罗永找你来了,在上面等你呢,怎么又这么晚啊?”青彦一径走上楼来,罗永正立在他书桌前,看见了他笑道:“什么事那么晚?我还以为你每次都是一放学就回家的。”青彦想:怪,有什么事不能在学校说,专程跑到家里来等我?不过他倒很乐意在这时候看见他,便说:“怎么要来也不说一声?”罗永笑道:“没什么,突然想看看你。”这话说得暧昧不明,罗永的脸好像红了一点。青彦朝他笑了笑:“反正你每次一分手,我就要看见你。”罗永怔了一下,说:“也许是我更愿意看见你。”青彦听了这句话,这才突然反应过来,心跳加速,他走过去给罗永冲一杯茶,拿起杯子都觉得有点颤颤抖抖的。听见罗永在后面又问了一句:“你信吗?”青彦说:“喝杯茶吧。”正要递过去给他,渐晓不知道什么时候上楼来的,在外面隔着房门大声喊:“青彦,你还没吃饭呢!”青彦吓了一大跳,茶杯差点没跌下来,但还是把手烫了一下。他往外喊了一声“就去了”,回头朝罗永笑道:“说真的,我有点不敢相信。”青彦下楼去吃饭,渐晓朝罗永道:“先过来看电视吧,我泡了银针茶!” 那天晚上青彦睡得很熟,他原来以为自己会失眠的,却一觉睡到很迟才起来,迷糊中似乎记得王太太来叫过他几回,但是屋子里空荡荡的,其他人都已经出门去了。推开门有阵阵凉意,静谧的街,昨天的一切仿佛只是一场梦。他心里正被某种微妙的幸福感充斥着,又愉快,又无聊,自己抱着球到附近的篮球场打了一会儿,人渐渐地多了。他投篮不中,那颗球骨碌碌滚到场外去了,那里罗永正倚在摩托车上对他笑着。青彦说:“什么时候来的,也不出声。”罗永笑道:“你家里人都不在吗?害我找你好久。”青彦说:“他们的节目多着呢。”罗永走过来双手搭着他的肩膀,头俯到他颈窝里说:“那你怎么不一起去,等人吗?”青彦脸一红,说:“没,我睡得太死了。”罗永说:“哎哟,我可是一晚上都睡不着啊,真不值。”青彦笑道:“你愿意啊。”两个人一边打球,罗永告诉青彦说五一快要到了,他可能要出门一阵子。青彦说:“哦,又是和你叔叔去度假?”罗永笑说:“不是啊,我爸妈和弟弟本来参加了旅游团,所以我准备和他们一起去,也有机会联络好感情。”青彦说:“那再好不过,你早该想通了。不过你可自己注意别那么娇气了,就算是也不要苛求别人,免得又闹矛盾。”罗永说:“这种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我自己心里有数。”说完纵身投了个三分球。阴天渐渐地晴朗了,虽说是冬天,身上还是闹得很汗湿。罗永脸上泛红,头发在阳光下滴着水,停下来对他说:“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认得你,也是打球的时候。”青彦说:“当然记得,你还狠狠砸了我一下。”说完就笑着把手里的球朝他扔过去,本来是开玩笑,那球竟不偏不倚砸在罗永左胸上。青彦哎了一声埋怨道:“傻瓜,怎么不躲开?”再一看,突然觉得不对劲,罗永眉头皱了起来,身子慢慢地俯下去,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撑着地,脸上也在一瞬间变得惨白,最后整个人都跪在了地上。青彦大叫一声不好,然后朝他奔过去。 罗永是在一个小时后被送到医院的,好在那时候篮球场上还有一些人,有一个邻居开车把他们送去最近的一家大医院。罗永在车里靠在青彦身上,体温下降,气喘得很厉害。他小声对青彦说:“打电话给我堂叔,不用让我家里知道!”青彦明白他的用意,便答应说:“好的,我知道了。”他这时心里也十分恐惧,好在医生对他说问题不大,还好来得及时。青彦就是在这天第一次见到罗永的堂叔的,他的身体有点发福,一张红红的长方脸,眼神锐利,只有那英挺的鼻子,还看得出和罗永的一些相似之处。他问了一个出来的护士一些情况,回头对青彦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的?”青彦给他一问脸上火辣辣的,吞吞吐吐不知该怎么解释,他便说:“好了,医生也说没事,这次多亏你了,还是先回去吧,这里有我。”又喃喃说,“这孩子真不小心,出门也不带着药。“青彦还想留下来等,给他再一劝只好离开了。他心里又是担忧,又是疑惑,回到家才想起罗永的摩托车,它还停在篮球场那里,钥匙还插在车头上,他把它驶到家里来。 接下来罗永有一个星期都没去学校,那正是五一放假的前一个星期。青彦记得那天罗永的嘱咐,不好打电话到罗永家去问,打到他堂叔家去,又说他还没回来,再想了解什么,从女佣口里也问不出什么来。好不容易等到放假了,青彦打电话到罗永家去找人,一连拨了好几个电话都没人接。第二天直接上罗永家去,门是锁着的,他向罗家一个邻居打听,那大婶告诉他:“好像一家四口旅行去了吧,挺开心的。”青彦听了这话才放心下来,但是心里很有气:他什么时候出院的,什么时候回家的,怎么一点也没有告诉我?青彦这时候突然无比强烈地想要见到他,不过假期才刚刚开始,过后便随王太太回她娘家玩了几天,掰着手指等假期一结束,就可以重新见到罗永。但是重新开学的那天青彦还是没见到罗永——他没有来上学。青彦倚在栏杆上望着隔壁班罗永的空位子,他朝身边的健一说:“罗永怎么还没来上学?”健一皱眉道:“好像他家里出了点事情,不过我还不大清楚。”健一口中的“他家里”自然是罗永的堂叔家里,那天傍晚青彦就亲自找到那里去。那地方是一带别墅区,人总是很少的,他以前也只和罗永来过两三回,但这次他是一个人走这条路。青彦一向觉得这地方开阔无人有点阴森森的,这一回更加觉得了,因为罗永所住的整座别墅黑黑的都没有点灯,路边那盏路灯倒还亮着,他借着光看过去,大铁门上竟上了两道长纸带,走近了才看清是市政府的封条,还盖了红印章。青彦心里马上有一股不祥的预感,觉得十分恐惧。他一夜想不通,第二天心里还是很乱,周围一拨人又总是闹哄哄的,索性一放学就回家来了。王太太见了他,十分惊讶:“怎么星期二就回来啦?”青彦说:“没什么。”王太太又问:“别是和人吵架了,还是出了什么事情?”青彦急道:“真没什么,我就是心情不好,你就让我安静点吧!”他母亲赌气走了,然而到了吃饭时间气又消了,乐此不疲地又说起她那些八卦来。青彦埋头扒着饭,王太太突然朝他道:“哎哎,青彦,你听说了没有?”青彦道:“听说什么呀?”王太太道:“你那个同学啊,罗永啊,他家给政府抄了,一家人卷款逃到国外去了。”青彦一口饭噎在喉咙里,跑到洗碗台去呕出来,朝她母亲问:“到底出什么事了?”王太太道:“他爸爸本来在投资一个大型度假村的,但是不知怎的整个工程就烂尾巴在里面,资金收不回来,这一来就被查出在银行一亿多的非法贷款,原来是百来万收买了银行主任贷出来的。现在行情可不比以前了,哪个银行办贷款不得小心翼翼的,就算他爸是天皇老子,拿不出抵押来谁敢贷给他那么一笔巨款?事情一捅出来,公安马上上门去要人,不过也算那家人厉害,不知道从哪里已经听到风声,把现款什么的都卷走逃掉了。现在房子也封了,银行那几个冤大头枪毙的枪毙,坐牢的坐牢。你那个同学,我看是不会再回来了。”王太太忽然发现青彦脸色变得铁青,也不知是给她说话说的还是给饭噎的。他把饭碗往桌上一搁说“饱了”便走开去,后面渐晓朝王太太埋怨道:“你就少说两句吧!”王太太道:“什么呀?真是的!父子俩一个怪!” 青彦只觉得心中委屈,后面已经听不清楚他们在吵什么了,一边走上楼梯眼泪已经簌簌掉下来,有点不可收拾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又不敢出大声,只有捂在被窝里,说头晕要睡觉了,谁来也不开门,王太太敲了两次门送药不成,自觉无趣走开了。过了一会儿门又咚咚咚拼命响起来。青彦一时火了,叫道:“谁呀?都说我要睡觉了没听见吗?”外面一个怯怯的声音道:“哥哥,我有点东西给你看。”青彦听是小青文,便给他开了门,问道:“怎么啦?”青文举着个信封问他:“这上面写着的,是你的名字吗?”青彦吃了一惊,信上是罗永的笔迹,寄信人一栏虽然没有写,但邮戳上正是罗永一家去旅游的那个城市。青彦说:“这信你哪里拿来的?”青文道:“前几天有个邮递员叔叔在门口给我的,我放在书包里,给忘了。” 6. 这封信正是罗出发去旅游的第三天写给他的。 “青彦:我出院后又在堂叔家休养了两天,之后回到家里,爸妈他们已经准备出门了,他们本来不知道我住院的事,所以一听说我要一起去,只是非常高兴。我本来预备大费一番工夫劝说我堂叔,让他放心我去的,但是他最近一直在忙,也没见到人影。那两天也一直想打个电话给你,可是拿起电话又不知道该和你说什么,心里木木的,一时就搁下了。现在我在这边旅游玩得很开心,没有你先前担心的事发生,毕竟总是一家人嘛。而写这封信,也是因为我心里一直有许多话想告诉你,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唯有统统写下来。 我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子,在我六岁刚上学的时候,她坐在我前面,我每天对着她的马尾巴发呆,因此常常被老师叫起来。她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子,每天一放学就忙着参加小提琴培训班。她有圆圆的脸颊,尖尖的下巴——就像你看到的X那样,所以后来当我第一眼看到X或者烨曦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她们和她很相似——但这并不能成为我喜欢她们的理由。那是我最留恋的一段童年记忆,我们同班了两年,第三年她跳了一级,后来就很少看到她,渐渐地淡忘了。也就从那时候起,我身上的某种特质慢慢地呈现出来了,就像水落石出。我常常想,如果当时那个小女孩一直留在我身边,现在的我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后来我心里一直很平静,我生来如此,我其实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再后来,我就遇到你。你太善良了,却又不得不为自己着想。明明很热情,却总是小心翼翼。沉默不言,却心中不甘。我后来发现,其实你不像任何一个我有过好感的人,你只是像我自己。 青彦,我喜欢你,虽然我从来没有说出这句话。可是我又常常觉得,当你和健一在一起的时候,是否会过得开心得多?健一那个人我是很清楚的,他也许不了解你,可是他可以给别人快乐。尤其当我知道你们之间是那么亲密的时候,我就故意躲着你。之后,我和烨曦在一起,直到我发现自己又干了一件蠢事,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她。不管是对家人也好,朋友也好,原来我一直都那么自私。可我还是自私地希望你能相信我,一直相信我,如果哪天我做了不好的事情,你要相信我,我只是身不由己。 你要玩得开心一点。假期一结束,我就去找你。” 青彦看到这结尾,眼睛重又潮湿模糊,再多也看不下去了。罗永虽然意在向他解释所有的事情,但是他说“我只是身不由己”,这封信到这最后还是有一点隐词没有说出来。并且信件写在他堂叔出事之前,罗永是否也已经到国外去了,后来的情况究竟如何,青彦还是一概不知。他就是在看完这封信之后决定上罗永家去问清楚的,就算罗永的父母很可能不会告诉他什么,他还是要走这一趟。 门没有关,青彦看见罗太太的时候,她正坐在客厅里丝丝缕缕地撕一篮鱼目豆,抬头朝他笑道:“哎,是青彦啊。”青彦第一个感觉是她整个人都收敛了下去,在暗败的光线里神情仿佛十分疲惫。他朝她问道:“伯母,阿永也到国外去了吗?”罗太太道:“哦,你已经知道了。”顿了顿方说,“对,他也去了。”青彦道:“其实罗永的很多事情他也和我说过,不过我还是想不通。”罗太太不言语。青彦又道,“你是说,他真的一个人跟着他堂叔跑了?”罗太太大约猜到他在想什么,就说:“其实,还是我劝他去的——他跟着他堂叔,总好过在这边跟着我们。”青彦一来感慨罗太太作为一个母亲的用心良苦,二来又感到她很无知。他始终是个聪明人,知道如何才能把她口里的话引出来,不过他这时多半也是替罗太太他们感到气愤:就算是你劝他去也没这样的道理,他这样丢下就走,也太没良心了吧?罗太太这才叹了口气,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在学校参加田径比赛,我们就在场外加油,眼睁睁看着他半途倒下去,再也没爬起来。他心脏先天是不好的,医生的意思是说,随时可能出事,但是一直没事也可能。他那个手术考虑了很多年了,但是这些年来一直没出事,也就一直按着。所以他跟着他堂叔,要是真有个什么万一,总还有能力照顾他。你说,我一个做妈的,又怎会真的那么舍得呢?”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窗外有人轻声唱歌,故意炫耀似的,把简单的流行音乐改得一唱三叹。这屋里抑郁的啜泣声简直成了配乐。青彦心里只是一片空白。他安慰罗太太,起身去给她拿纸巾,慢慢回想起之前的种种,罗永对他说过那句“我从小就有一点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不知道的——”以及后来罗倒在球场的事,还有罗永在信中给他的的疑惑,一切都恍然大悟。过了两天,他亲自把罗留在王家的摩托车送过来,罗太太虽然叫他有空还是过来坐,他也并没有再去。 7. 再一次见到罗永的时候,已过了七年。青彦自从大学毕业以后,王太太就整天唠叨着他的婚事。他自作主张跑到B城去,只为躲着家里,因此回家的次数和时间就更少了。他这几年身体不那么单薄了,视力却不比从前,有点轻微的近视,脖子后的鱼尾剪掉了,看上去还是一股孩子气,仿佛是永远也长不大的。那一年三月他回了一次家,也是因为本来要出差,正好经过家里,顺便就逗留了几日。渐晓去车站接他,那时天气还是冷的,父子俩站在黄昏的车站外萧瑟的风里,只是相视而笑。青彦朝他眨眨眼,他心里觉得父亲老了许多,没有说出口。渐晓道:“你长大了!”然而上了年纪的人说出这样欣慰的话来,也不是就没有对照的感慨在里面。这团聚的情形简直有点伤感。青文、青华现在都长成腼腆的少年了,从前胆大包天的,现在太久没见到青彦了,反而有些陌生感。罗太太身体又臃肿了些,但是吃饭时讲新闻的习惯还没改变,一直都是万事通,一个免费的新闻播放器。 那天青彦在房中收拾他的一些旧物,渐晓也在那里。他们家的东西总是搬来搬去,只有他这个房间倒一直没动过手脚。青彦从箱子里翻出一沓旧信,啪啪地掸掉上面的灰尘,有一张照片突然从中掉了出来,落在渐晓的脚下。渐晓拾起来,道:“哦,这不是罗永吗?”你们这张照片我以前倒没见过。那张照片,正是那年冬天他和罗永在学校后山上玩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帮他们拍的,罗永搂着他,两个人对着镜头傻笑。青彦道:“都是以前的事了,还提它做什么。”他转身把信件摊在书桌上,背对着渐晓装作收拾,看到有一封信揉得太旧了,正是那年罗永出国前写给他的,鼻子就有点酸酸的。渐晓坐在他背后的长椅上,突然道:“我眼睛老花了,其实很多事情我还是看得清楚的。”青彦心里咯噔一下。渐晓又道,“所以我这两年也没逼你什么,只是你妈那个性,还是得让着她点。”青彦问他:“是什么时候……”渐晓道:“也就是罗永第二次来找你的那天晚上……”青彦终于忍不住哭出来,走过去抱着他父亲——他还是他永远的那个小孩子。 他那张照片搁在桌子上,给青华看到了,第二天吃饭的时候就不经意地提起来。渐晓道:“说起来,他也出去有七年了吧?”罗太太道:“说你老了就是老了,这么大的事你也不知道?”渐晓道:“哦,你又收到什么风声啦?”罗太太便告诉他们罗永的姑父其实一年多以前就已经落网了,说:“这案子本来已经搁了多年了,最近他们又收到消息,说罗永他爸爸会回国来做一桩买卖,专门设好了圈套等他。不过这也是模糊听来的,他也不是在这边被抓的,也不知道可不可靠。”青彦因此想:罗永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王太太又提起健一来,说:“你们也有好久没见面了吧。”青彦这次回来,隐约听说健一结了婚又离了,现在不知道如何,便向王太太打听。他母亲说林先生近年来身体不大好,所以健一现在已经继承了家业,到他父亲的那个城市去了,也就是青彦所在的B城。她问道:“怎么你一直没碰见他吗?”青彦倒是有点吃惊,不过他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一个城市那么大。” 他心里挂念罗永的事,不免回想起从前和罗永在高中时的种种,恰好是在春天,就想到学校去看看开得正火的木棉花。学校还是那个学校,风景还是那些风景。他在三声湖边走了一圈,站在这岸望那岸,中间隔着一个湖心亭,有一天晚上,罗永在这里告诉了他自己的心事——罗永打完球正要回家,遇见了他,穿着单薄的球衣坐在他身边,那辆黑色的摩托车就停在那一边的校道上。青彦再定睛一看,那辆黑色车子不正停在那里吗?一个人坐在车上,正朝他这边看过来。他不可理喻地觉得那就是罗永,虽然他现在视力没有那么厉害了,可他还是知道那是他。这时候是傍晚,青彦站在这边,他在那边,天上火烧的流散的云,满校的木棉花也是烧着的。青彦隔着湖喊他的名字,喊了几次,摩托车忽然突突响起来,径直开出去了……那个湖的名字,叫三声湖。 “罗永,你知不知道三声湖的名字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你说吧。” “呵呵。” …… 青彦第二天还是决定上罗永家去看清楚。他站在门口,正要去按铃,被后面一个太太叫住了。青彦第一眼觉得罗太太简直已经老得不成样子,头发都花白了。不过她今天似乎心情很好,老太太过了这么多年,居然也还认得他,还是那般热情地朝他笑道:“青彦,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长大了。”她哎呀叫了一声说,“你今天来得不巧,我刚刚才送罗永去机场,现在他一定已经走了。我要是知道你也回来我就叫他去看你了。”青彦想:如果那天在学校遇到的人是他的话,恐怕他并不愿意见到我。他问她道:“哦,那他现在好吧?”罗太太道:“挺好的,就是瘦了一些,我听他说好像一直很忙的。”青彦便问:“他现在在做什么事?”罗太太道:“好像是在B城那边开公司吧,你知道,这些事情我这样老的总是不懂的。”青彦道:“怎么他一直也在B城那边吗?”罗太太道:“哟,你现在也在那边吧,我给你个地址,你们两个回去可以叙叙旧。”青彦道:“那也好。”他既然听说罗永现在一切都好,自然很高兴,想起昨天傍晚的事,又有点惘然,哪怕他们三人现在又在一个城市里了,仿佛冥冥中注定好了,给将来还要来的什么故事作下铺垫。然而过了这么多年,谁还再记挂着从前少年时的一点青涩的往事?哪怕同在一个城市也可以永远不会遇到,该结束的早也结束了吧? 十天后当青彦回到B城,走下飞机双脚踏在地面上的一刻,心情突然变得矛盾起来。他应该去看罗永吗?他二十三岁的时候,看上去还是个少年,其实早已过了那个怦然心动的年代,带着隔岸观火的眼神,在自己的路上成了过客。是淡泊,还是麻木?他只记得罗永,因为是他唯一信任过的爱,不留余地的,可惜同样无能为力。有一天他坐车在这个城市绕着,一时睡过去,错过了站点,等到下车的时候才恍然。那个地点,正是罗太太写给他的罗永所在的地址附近,他不知不觉早已烂熟于心。青彦一路走过去,只找到一片半程的工地,也不知是刚刚改建的,还是早已荒废。也许罗永早就打算不让他家里找到他呢?他苦笑了一下,人也清醒起来,转身便走了。 不过他最终还是见到了罗永,不是在罗永家里,也不是在他自己家里,而是当他去找健一的时候,他看见了罗永——他们一起走出一家夜总会,动作暧昧,交头耳语。青彦还是像很多年前那样,来不及躲开,以至于对面站着的时候,三个人都怔住了。隔了七年的时光,他一看见罗永的脸就崩溃了。那时候他想到的不是痛苦,而是绝望,一种被戏弄的绝望。他觉得他唯一年少时保留下来的信任和理想都消散不见了,没有了,从此以后,便是一片空白。 他直到第三天才重新去上班,上司指名他晚上去见一个重要的新客户,并一再叮嘱他要做得好一点。这个客户,就是健一,他早有预感。健一比从前成熟老练了许多,毕竟在商场上打拼的,不得不如此,不过见了青彦,还是一脸从前那种无所顾忌的笑容,仿佛几天前的事根本就没发生过。健一道:“我今天来,不是和你谈生意的,只是想和你叙叙旧——呵呵,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青彦道:“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好了,我心里不好过的地方,你也该明白。”他低头去拨弄咖啡里的勺子,健一沉着声音道:“其实,今天我来,是想和你解释一下——” 青彦抬头道:“还可以解释吗?”他突然岔开道,“不过,我倒有个问题——你以前,就是那时候,喜欢过我吗?”健一给他一问愣住了,半晌才道:“也许,有吧,以前的感觉很混乱,自己也说不清楚。”又笑道,“怎么问起这个来了?”青彦笑道:“健一……我是个傻瓜,你们都这么认为,对吗?”健一叹气道:“青彦,你是个小孩,让人放松,防不胜防。而被伤害的不是别人,却是你自己,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你长不大,你要知道,不管是我还是罗永,对你从来都是真心真意的,真正把自己的感觉藏得最深的那个人,只能是你。”青彦给他说得无语,不得不默认。健一又说,“罗永的事,其实你一直知道得要比我多。自从他堂叔被捕之后,他也没有回家,一直逗留在B城。他爸妈现在老了,弟弟还在大学里,所以还是他一直往家里寄钱。其实他堂叔从没料到过了这么多年还有这么一招,所以没有后备,财产全被没收,简直什么也没给他留下。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边,没门没路的,又没有在社会上混过,能做什么呢?” 他的话说到这里有点犹犹豫豫的,青彦就说:“罗太太不是说他在这边开公司吗?”健一苦笑道:“我也是亲眼看到,否则也不敢相信,他在夜总会那边做那个……就是……MB——这个你知道吧?”青彦道:“我不相信,这不可能。”健一道:“你根本没有困难过,当然很难明白。可是——他一家人又都要靠他,还能怎样呢?他堂叔把他惯坏了,一时要他自己到这社会上去游钻根本是不可能的。后来,我也是无意中碰见他,就一直帮着他,准备让他到我那个公司来,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们——”青彦道:“我明白,他和你在一起,总有个照应。”健一笑道:“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从他那天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明白了……”青彦道:“你的意思是说,叫我再去找他?”健一笑道:“不用你去找,他也来了。”青彦惊讶道:“他来了,在哪儿?”两个人本来坐在临街的位置上,青彦顺着健一的眼神往玻璃橱窗外一望,街上行人稀少,对面路灯下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在那里摩搓着手掌。晚春三月的这时候,又下起了恬静轻柔的小雪,辉映在昏黄的灯光里,落在人脸上,便会化成一滴沉默的泪吧?青彦笑道:“下雪了……”他起身走出门口,那边罗永看见了他,对他笑着。 他们只是故人重逢。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3]戏——佚名 开门白水,侧近桥梁。小姑所居,独处无郎。 ——题记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小姑?”笑问端着一杯刚沏好的六安茶,四处环顾了一下,眼睛里掠过一抹浅浅的惊慌。黄花树下,那张樟树木做成的贵妃榻上面是空荡荡的,残留的余温散发着淡淡的金合欢花的香气。那一条刚刚还披在天然身上的大红锦裘被随意地扔到了地上,上面尽是被风吹落的花朵。乍一看,还以为有人身披红裘醉卧草间。这里的空气是空荡荡的,寂寞的。笑问把手上的茶放在了贵妃榻上,正想俯下身去拾起那件大红锦裘,突然耳边传来了一阵悠扬的笛声。笑问轻轻地笑了一声,拾起那件红裘,轻轻抖落。那片片落黄,像一月天里大片大片的雪花,静默地落到地上,一片闪眼的碎黄。 撑一条小船,向荷花更深处漫溯。层层叠叠的莲叶是绿色的轻纱,摇曳的舞女,遮挡住小小的湖心亭,拒绝了外界那迷迷茫茫的目光。一江春水,一江春水的惆怅此刻笼罩在笑问的心上,那执着竹篙的纤纤小手,握出了冰凉的汗水。一袭她所熟悉的青衣,怅然地站在水中央的湖心亭,手上是一管墨绿的笛子。刚才那悠扬已经远去,消失在这层层叠叠的荷叶中。荷长得很好,未到开花的季节。笑问大声喊了一声:“小姑!” 那湖心亭中的女子,袅袅娜娜地转过身来。苍白的脸庞,清秀的眉眼,还有手上那一管墨绿色的笛子,被她紧紧地握在手心。 “天然。”笑问略带不满地看了她一眼。天然稍稍偏着头,那桃花红的唇瓣上闪烁着微微光芒。笑问替她披上大红锦裘,“天还是乍暖还寒的天,注意自己的身体。” 天然笑了笑,见笑问额头上微微闪现的汗光,戏谑地说了一句“哪里,这里热得很!” “明明是阴天,这回子又哪里来的热得很?”笑问不解地指了指天空,云朵好像这湖里面的荷叶,层层叠叠地笼罩在头上,她不由自主地举起手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翻然大悟,“你这——” 天然撇了撇嘴:“我的茶呢?吹了半天的笛子,实在是渴乏了。”她腾出一只手,往笑问眼前一伸。 “哟!”笑问好像想起了什么,不由捂住了张大的嘴,“你不说我还真给忘了。早就泡好的六安茶还让我给搁在那里呢。” “唉!”天然叹了口气,漫不经心地嘟囔了几句。 “小姑,”笑问从怀里拿出一张做工精美的帖子,淡绿的底上是好看的楷书,“张府张少爷又差人来请了——” 天然接过帖子,漫不经心地瞄了几眼:“回了他吧。”她的目光像游走的小兽,对着笑问正要拿走的帖子发出了莫名的光彩,“等等,还是去吧。”她要过帖子,细细地看了几遍,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老是回了人家也不是什么好事,这回张少爷点的是什么戏?” “说是有贵客,点的是整出的《牡丹亭》。” “央我唱的是哪段?” “游园,惊梦。他让小姑自己挑一段。” “哦。”天然对着帖子,露出了不为人所察觉的微笑——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六月初六,按照这里的旧俗养在深闺的女儿家要出外郊游的。于是,城外的远郊近郊都多了许多比花儿更姹紫嫣红的色彩,流动在那毛茸茸绿意昂然的草地上,绿油油风情万种的杨柳边。 天然坐在闺房里,为自己细细地描眉画眼。那双弯弯的柳叶眉,被轻轻画上了黛绿。那张苍白的面颊上,被细细地贴上了花黄。那对四处顾盼的丹凤眼,此刻笑意盈盈地望着菱花镜中的自己。笑问有些哀怨地从窗格往外望那一片大好的风光无限,忍不住张口问了问:“小姑,我们当真要去?”她的脸上有些不可思议的神色,“不去郊游了?” 天然从镜子里看着那个有些哀怨的笑问,她晓得笑问心里是极想出去踏青而不是去什么张少爷李少爷家里做客的。她笑了笑,今儿只能是委屈了笑问,改个日子再出去踏青吧。 马车上的镏金流苏在摇晃中轻轻地发出些声响,细微地缠绕着天然的心。坐在车里,她拿头发环绕着自己的中指,不知不觉,就到了张府。一个很年轻的用人站在侧门的门口,安安静静地等待着。那一株生长在门口附近的梨树,不觉已经染上了层浓浓淡淡的绿。笑问下了车,呆呆地看了这梨树一会儿,半晌才说道:“这梨树已经长这般大了。” 天然皱了皱眉头,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子。昨天刚下过的一场雨让地上显得泥泞不堪。不少污泥点子溅上了刚换的绣花鞋上。笑问拉了拉天然的衣袖:“小姑,该走了。” 张府后花园的荷塘里荷花已经热热闹闹地开满了一池塘。粉粉嫩嫩的花朵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散发着慵懒的清香。张少爷一干人已经在池塘中央的亭子里等着了,天然远远地就看见了那些晃动的人影,觥筹交错。 “请您可真是不容易啊!”张少爷那张略带谄媚的脸上浮现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他站在天然的旁边,眯着眼,看着天然对着菱花镜上行头,“您今儿个唱的哪段?” 天然正拿着笔,往自己的眼皮上画那抹醉人的桃花红。“游园。”她淡淡地说道,她仔细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妩媚地要化成一汪春水向东流去了,“请少爷静候。” 天然站在戏台上,洞箫和笛子都鸣起来了,笛音如同流水,将缓缓下沉的箫音又托了起中去来,送进“游园”的“皂罗袍”。她回头,望了一眼坐在暗处吹箫的那个男子。再回过头去,抖一抖那长长的白色水袖,不经意间流出了点点泪水,盈满在眼眸之间。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 戏台下,觥筹交错,酒香四溢。张少爷给一个长着鹰勾鼻的青年男子不住地敬酒。那人用深邃而绵长的目光注视着天然,突然大声叫道:“好!” 张少爷在一旁赶忙说打赏打赏,看了一眼天然,脸上带着一丝很怪异的微笑。 天然闭了眼,躲避着这撩人的目光,这怪异的微笑。不觉一滴泪从眼角滑落下来,落到了戏台子上—— 郎见欲采我,我心欲怀莲。 “游园”唱罢,张少爷就差人来请天然小酌一杯,说是有贵客要引见给她。天然轻笑了一声,让笑问回绝了。 什么贵客,无非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的家伙。天然心里愤愤地想到,她沉思了一会儿,开口说道:“请韩先生过来,我有话问他。” 笑问点了点头,转身就出去了。韩先生是在春晓戏班吹箫的,这回张少爷单请了他和另一个乐手一同过来。 那扇镂空心的桃花木推门被一个男子小心翼翼又迟疑地推开了。天然正在缓缓地卸着妆,抹去那一层又一层的油彩。在一层层的剥离中,她感觉杜丽娘正慢慢地蜷缩到自己的心里。 “杨姑娘,”韩先生慢慢地开口,“不知找我有何事?” 天然笑了一声,回头看着站在墙角的韩先生,他穿着一件亚麻色的褂子,脸上尽是一些淡淡然然的神情,“许久未听先生吹箫了,可否为我独奏一曲?”天然回过头去,轻声说道。 韩先生从一个长长的布袋里拿出一管长长的箫,放在嘴边,轻轻地吹响。悠悠的箫音在略带冷湿的空气中游走着,荡漾着。带着淡淡的忧伤与感叹,萦绕在天然的心间。闭上眼,就仿佛能够看见冷冷的月光底下那些孤零零的人儿,孤零零的亭台楼阁。一曲吹罢,天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幽幽地看着韩先生,“这一曲,是什么曲子?” 韩先生不语。 天然接着说道:“韩先生倒是许久未到白水去了,也不问问学生有多少长进。我为先生吹一曲,可好?” 韩先生默然地点了点头,天然拿起那管墨绿色的笛子,放在嘴边兀自地吹了起来。悠扬的笛声顷刻间散漫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韩先生静静地听着,不知不觉已经皱起了眉头。 “杨姑娘,”韩先生小心说道,“这曲子我担不起。” 天然握着笛子的手突然地就冰凉了起来,泪水从脸上纷纷滑落,她站起身来,拔下了头上最后的一支珠钗,轻轻地放在八仙桌上。看着韩先生,许久才开口说道:“杜丽娘,死了。” 满脸的泪水,弄花了一脸的油彩,弄伤了一心的期待——笑问轻轻地替天然擦着脸,心疼地看着她:“小姑,”笑问小心地说道,“张少爷又差人来请了,这回不去是不行的了。” “那就去吧。”天然冷冷地说道,“也不好驳张少爷的面子。” 笑问轻轻地捧起一杯清水,让天然喝下。“小姑,”笑问忧心忡忡地说道,“你——” 天然笑着,喝下。“没什么大碍,不过是小酌一杯而已。” 天然在仆人的带领下,穿过那长长的走廊,来到了一间小小的亭子。白玉做成的栏杆,朱漆漆成的柱子,在微微地散发着颓靡的光芒。一壶酒,几个酒杯,被随意地放在大理石做成的石桌上,弥漫着阵阵香气。天然环顾四周,无人,便坐在桌边的石凳上,静静地等候着。 亭子四周种的月季开得正旺,香气扑鼻。那个长着鹰勾鼻的青年男子从长廊那里走来。天然兀自地想着心事,未发觉有人往这里走。 那个男子朗朗地笑了几声:“只听说杨姑娘的戏唱得好,未曾想杨姑娘也吹得好笛。” 天然被吓了一跳,站起身来,行了个礼:“公子安。” “姑娘何须多礼。”那个男子轻轻地笑了一声,“偷听了姑娘的笛声,还未向姑娘赔罪,怎敢叫姑娘这般多礼。也不知姑娘吹的是什么曲子?” “无非是些乡野小曲,不足为提的。”天然怅然地笑了笑,一抹忧伤尽收他人的眼底。 但见不知,长守不忘。 自从打张府回来,韩先生就辞了春晓戏班的活,一个人南下去了。天然再也没有吹过笛子,那管墨绿色的笛子被高高地悬挂在卧室的墙上。没有人够得着它,包括天然自己。 那个在张府见过的长着鹰勾鼻的青年男子,是当朝某个权贵的儿子,姓魏。他时不时来白水,也央求过天然再为他吹奏一次那天他不经意间听见的那支曲子。天然每次只是笑一笑,回绝了。 她说那曲子不值得听。 白水荷塘里的荷花长得很好,只不过都没有开花。在它们还含苞待放的时候,天然就请人将花骨朵掐去了,埋在了荷塘旁边的一个小小的花冢里。那些尚未开放的花骨朵就在里面悄声地哭泣,无言地化作尘埃,化作泥土。笑问跟天然抱怨过,说她晚上睡觉的时候,梦里面尽是那些花骨朵的哀鸣之声。天然凄楚地笑了笑,神色黯然地看着那个小小的花冢。 又是一年中秋佳节,白水里面的桂花开得比以往都要旺盛得多。浓浓的桂花香充溢在每一个角落。笑问拿了一张红红的帖子,怯怯地递给天然。天然坐在湖心亭子里,用手轻轻地拨弄着已经枯萎的荷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谁的?”天然懒懒地问了一声。 “韩先生递的帖子。”笑问小声地说道,“说是重阳的时候完婚,请小姑过去。” “哦,他从南边回来了。”天然连眉头也不抬,心里尽是些苦苦的味道,涩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样去面对。 “应了吧。”天然闭了眼淡淡地说道,“也不枉相识一场。” “小姑,”笑问端来一青花碗的桂花糕,“今天中秋了,摘了些桂花做糕子,你好歹也吃一些,应应这个节吧。” 天然笑了笑:“平时怎么不见你这般上心啊。” 笑问也笑了笑:“刚学的手艺,免不了卖弄一番。”她顿了顿,对天然说道,“魏公子又差人送东西来了,是洞庭湖刚熟的大蟹子,姑娘不妨尝一些。” 桂花蟹黄,美酒佳肴。中秋的一轮圆月高高地挂在白水的天上。 摇荡春风媚春日,念尔零落逐寒风。 多年以后,天然变成了魏夫人,她喜欢独自一个人坐在白水的湖心亭中央。湖心亭早已改了名字。“有凤来仪。”天然在心底默默地念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冷笑。这里的荷花依旧开得热闹。只不过没有人再提起天然前尘往事了。 笑问早几年就嫁了人家,已断了音讯。韩先生也在朝廷里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官,全拜他岳父大人所赐。那个长着鹰勾鼻的年青男子到最后还是娶了她,做了个小妾。府里的丫头都叫她姨娘。她最后还是搬回了白水,带了个丫头,唤作喜日。 韩先生不时地过来拜访,但早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吹箫的韩先生,不是那个忧伤的韩先生。她也曾央着他再为她吹一曲。他呆立了半晌,最后无奈地说自己早已经生疏了,箫也叫夫人给折断了。 天然从此忘记了应该如何笑。似乎所有的欢笑都停留在那个离她已经很远的过去。丈夫也早已厌倦了那个不笑的天然,投身到烟花繁华的温柔乡中,那里有更多女子等着他去欢爱。 最后一次站在这湖心亭里,丈夫问她:那个长着鹰勾鼻不再年轻的男子问她,“为什么不笑?” “我不知什么是福。”天然淡淡地回答道,手里抓着一管墨绿色的笛子,她早就叫人从卧室的墙上取下来。 “难道跟我不是福吗?”丈夫轻轻地问了一句,抓住了天然的手,“我还记得你当时唱游园的模样。” 天然抽回手,淡然地说道:“我忘了。” 这以后,丈夫再也没有来过。他的原配夫人在一年以后仙逝,他让天然顶了她的位置,成为了魏夫人。 于是,湖心亭就改了名字,叫做“有凤来仪”。 天然有时候还会时不时地回忆起那一年重阳在韩先生婚宴上唱“惊梦”的情景,那一回,她把嗓子给唱破了。那一回,她把自己的心给唱死了。那一回,杜丽娘死在了戏台上,她死在了戏台下。新娘红艳艳的嫁裳,撕裂了她的心。 她依稀记得当时学戏的时候,师娘抓住她的手,大声地感叹道:“可惜你多长了一根骨头,冤孽啊!要知道戏子无情!” 有时她也会和韩先生讲一些往事,那个男人此时总是卑微着,谦恭地听着。 索然无味。那一曲“凤求凰”,再也无人提起。 某一年的夏天,天然跳进了白水的荷塘里。那一年,荷花开得很旺很旺,十里外都能闻见浓郁的荷花香。天然抓着那管墨绿色的笛子,临死前还唱了“惊梦”。然后,毫无预兆地就跳到了湖水里,激起好大的水花,惊飞了鸟,吓跑了鱼。 那一段“惊梦”萦绕在白水的上头。喜日很惶恐地对魏老爷说:“我只听夫人说要跳湖,原以为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她却当真了。” “她还说什么了?”魏老爷怅然地望着荷塘,层层叠叠的莲叶是绿色的轻纱,摇曳的舞女,遮挡住小小的湖心亭,拒绝了外界那迷迷茫茫的目光。 “唱了一段‘惊梦’。”喜日惶恐地说道。 “到底是个戏子。”魏老爷长叹一声,“一辈子演着尽是别人的戏。” [4]透明春光——李涛 爱了,那时班级里就已经亲爱的爸爸妈妈: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多么感谢你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呀!这样说来我还要感谢爷爷奶奶,感谢爷爷奶奶的爸爸妈妈。我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因为你们的偶然结合,我很幸福地来,也相信会很幸福地走。我听说,死的人是因为听到了上帝的召唤,但自杀的人是在没有上帝地召唤下离开的,他们跟杀人一样,是有罪的。哈哈,还好我并不信仰上帝。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怕的,但这下我领略到没有信仰的好处了。可以变得好轻松好轻松呀,像一根羽毛,迎着风就翩然而起了,没有生命的繁重,没事世间的拖累,没有……但我却有你们呀。羽毛离开鸟的翅膀,不再思念鸟儿,可是我害怕我会,会想念你们……我怕泪水打湿了纸张,我记起爸爸刚把着我的手教我写字的时候,我好笨好笨。爸爸苦恼地叫着,老婆,我们生了个大笨蛋。我听了,“哇”地大哭了起来,这是泪水第一次打湿纸张。妈妈你冲过来,假装打爸爸,说,我的好女儿最聪明了。爸爸你傻傻地道歉,你一点也不像个爸爸,像个犯了错误的大孩子。我心了在偷偷地笑呢?然后,你让我骑在你的肩上,带我出去买糖葫芦吃。那时的糖葫芦多么好吃,长大后再也没吃到过了。爸爸你多久没带我吃糖葫芦了?你真不是个好爸爸,但我是个好女儿,我在你床头的抽屉里放了两大串糖葫芦,你跟妈妈一人一串,千万不能偷吃妈妈那串哦。你就喜欢和我抢东西,但每次都是我抢到,嘿嘿,这是因为我始终是你的女儿,你最爱的那个女儿。女儿也是最爱你的。可是…… 我真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认识莱莱的了,但我记得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她。那是我十二岁的生日。我把莱莱带回了家,你们吓了一跳,以为我带了个男孩子回来,爸爸你看到我挨着揉着莱莱,脸都气红了。那个时候莱莱真像个男孩子,好帅气,留着很短的头发,大摇大摆地走路。但一年后就连你们也说莱莱变样了,是呀,莱莱变成一个好漂亮的女孩子,头发也留长了,都不比我的短多少,你们知道为什么后来我就不肯去剪头发吗?我跟莱莱说过,你长得比我漂亮,人也比我聪明,又比我讨人喜欢,所以头发我一定要比你长。我真是好没道理呀。 莱莱很讨人喜欢,爸爸你就很喜欢她,我可吃醋了。那天,莱莱开口说话你才知道是个女孩子,你就大笑了起来。我心里可看不起你了,我就不能和男孩子在一起吗?我记得,莱莱说,她还没有身份证,要不然就一定带出来,省得被误会。爸爸你的脸又红了,这次是羞的。 莱莱唱歌真好听,不像我五音不全,乌鸦嗓子。莱莱给我唱生日歌,我徜徉在幸福里,几乎不能自拔,多一个人祝福,也是多了一个世界,一个心底里的小世界。这是我有记忆以来最快乐的一个生日。尽管没有什么礼物,爸爸你是不太会挑礼物的,妈妈知道我喜欢什么。 那晚玩到很晚,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们玩的是什么。 我就留莱莱过夜,和我一起睡。可其实那晚我们根本没睡,你们是不会知道的。我们躲在被子里什么都讲,是些童年的小秘密,干过的一些坏事,喜欢过的一个小男孩,或者以后的理想。莱莱那时候可没出息了,说最大的梦想就是以后嫁给刘德华。 第二天上课,我们都趴着睡觉。结果,被老师拉到了办公室,那个姓王的老师真的好坏,她还打了我一下,用一根细细长长的竹条子,我知道那是她专门用来打学生的。第二下,莱莱帮我挡着了,结果她又被狠狠地抽了四五下,都是打在大腿上的。我就大哭了起来,这个老师才放我们走,临走威胁我们不准跟家长说,不然……于是,我们都没说。我回到了班级还在哭,莱莱安慰我,她抱着我——这是她第一次抱我。我一下子就不哭了,我问莱莱,你疼吗? 我不疼,她力气真小。 可我知道,她力气是很大的。我对莱莱笑笑。 就像你们知道的,我跟莱莱形影不离。上厕所吃饭都一起去,座位有时候也会被换到坐在一起,可时间不会很长的。因为我们总是讲话,还不知不觉地越来越响,像广播似的。别的同学不听老师的光听我们说的,下课后就说我们讲得比老师好多了。可我们俩早就忘了我们说过些什么。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就像麻雀聚在一起会唧唧咋咋个不停。 初二有一段日子。中午我们总是偷偷地跑出学校,跑到莱莱的家里,你们知道莱莱家离学校很近,走过去只要十分钟。我们不吃学校的饭,食堂人太多了,又吵又闹。莱莱说,只要人一多一吵,她就头疼的厉害。她爸妈都上班去了。于是我们自己做饭吃,可莱莱只会烧炒豆芽。还特别难吃,莱莱以为我客气,拼命地往我碗里挟,于是我就张大嘴巴飞快地囫囵吞下。莱莱以为我爱吃,自己一点不吃,整盘盖在我碗里。我一下子跳了起来。 莱莱意识到了自己厨艺不精,就换我来烧,我也只会烧一道菜,你们知道的,是番茄炒蛋。爸爸也爱吃,说我烧得特别好吃。莱莱也爱吃。于是,我就连着给她烧了一个月的番茄炒蛋。到后来,我们再也吃不下去了。莱莱说,以后谁再敢跟她提番茄炒蛋,她就拿番茄砸他。 莱莱说,小语,我们只好重返食堂。 嗯,将来我们一定要找个会烧菜的老公。 但他要是敢没事就烧个番茄炒蛋给我吃,我一定跟他离婚。 我大笑起来,我们实在是吃番茄炒蛋吃怕了呀。我一直不知道刘德华会不会烧菜,要知道莱莱可是要嫁给他的。 那时是初二了,莱莱已经很漂亮。有些男生就喜欢围着莱莱,讨厌的要死。莱莱基本上不理他们,我在想我要是是个男生就好了,那样就能让莱莱作我的女朋友,有莱莱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一定很风光的。可以谈谈恋有人谈恋爱了,老师说他们早恋,把他们的爸妈叫到学校里来。我跟莱莱躲在办公室外偷听——这是莱莱的主意,可我们什么也没听到,过了不久里面就哭了起来。 这年秋天的时候,莱莱收到了有生以来第一封情书,是个叫成海何的男生。当时我们正在学校里闲逛,他突然就冒冒失失地闯了过来。拿这封信塞在莱莱手上,莱莱和我都吓了一跳,信一下子掉在地上。他就捡起来再慢慢地给莱莱,也不说话,红着脸,傻得厉害。我们看着他像是在看外星人。他转身就跑了。我们大笑起来。旁边的人一定以为我们神经病呢!信很短,就不停地夸莱莱说要和她交个朋友。他的字很丑,可拼命地想写端庄了,结果像那些中文说不利索的老外在念唐诗,感觉很难受。 莱莱没给他回信,也没怎样。他天天站在我们班级门口,后来莱莱烦了,跑出去叫他别来了,她不喜欢他。他问为什么。莱莱觉得好笑,就指着我说,因为我喜欢她。他指着一棵树说,我还喜欢它呢?他以为莱莱在开玩笑,可莱莱很生气,对他大叫,走开,以后别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他真的就再没出现在我们眼前,路上碰到也绕开走。莱莱没想到他会这么听话,有些后悔,其实可以做个一般朋友的。他的背影看了让人很伤感。 这年除夕,我们在一块过。我们各自骑着自己那辆小小的自行车,顺着马路,悠悠地逛着。有些路上有路灯,有些路上没有。在没有路灯的地方,莱莱就不停地给我说鬼故事。我让她别说了,我会害怕的。可她不听,一直说,我越怕她就越高兴。到后来,我哭了起来。莱莱闭嘴了,还说我真没用。其实她也很没用,我一哭她就会让着我,也不管我是真哭还是假哭。爸爸也说,莱莱比我成熟多了,懂得让着我。可其实是我比莱莱先成熟,这是女孩子的事情了。 在快十二点的时候,我们爬上一座天桥。牵着手,看桥下偶尔开过一辆两辆的车子。莱莱说,他们不回家过年吗? 他们也许正赶着回家过年呢!家里有他们最重要的人,他们爱的,爱他们的。正等着他们回去,一起放烟花,迎新春。 莱莱点头说是啊!我还清楚地记得,莱莱脸上那种迷人的笑容,那种看了风吹着也不会再让人冷的笑容。 然后十二点一过,整个世界突然闹了起来,到处都是盛开的烟花,和“嘭嘭”的爆竹。那些礼花好美啊!闪烁着我的眼,它们有尘世间最华丽的死亡,我多么渴望自己死的时候也能这么美丽,哪怕只有几秒。然后在我的坟头种满鲜花,这样睡在地下也没什么遗憾和可怕了。你们觉得呢?我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又想哭了,我的眼泪在转动,我不会让它们掉下来的。那样墨水会化开,你们就看不清纸上的字了。 烟花虽然美丽,但我怕极了那“叭叭”的声响。莱莱说,不怕。就站到了我身后,整个人靠在我身上,双手捂着我的耳朵。然后,世界安静了下来,只有绽放的礼花,开了又谢。像无声电影缓缓淌过。莱莱把嘴凑到我的耳朵边,轻轻地唱起歌来。她呼出的气让我好痒,可我喜欢在那个无声的世界里,流进莱莱的柔软温馨的歌声。 那时觉得好幸福,眼睛里看到的,耳朵里听到的,还有心里感觉到的。那个画面永远地定格下来了,等会我也会带着它一起走,莱莱一定会高兴我没有忘记。 以后几年的除夕,我们都跟各自的家人在一起,因为我们以为总有机会再在一起看烟花,沿着马路闲逛,抱在一起取暖,迎接新的一年……可我怎么知道那是唯一的一次,我好后悔当时没有更用心的记忆,让它就这样溜走了,带着微微的惆怅、淡淡的幸福、隐隐的暧昧,像一首童谣,而我却长大了。 过了春节,这年的春天,下了好久的雨。爸爸妈妈你们一直在抱怨,爸爸你说你种的那些花花草草快被雨浇烂了,另外那些放在屋里的晒不到阳光也像得了绝症。妈妈你说,你洗的衣服就没干过全挂在阳台上,再这样下去没干衣服穿只好光着身子了……可我特别喜欢这个多雨的春天,因为我可以和莱莱一直撑一把伞走来走去,我们贴得很近,闻着各自身上发出来的香味,隔离着这个世界,听着雨点打在伞上的声音。我们那把淡灰色的伞跟灰灰暗暗的世界融在了一起,仿佛我们也融进去了,再没人看得到。我们什么也不怕了,不怕看见其他的学生,看见老师,看见一些在校外乱逛的青年,一些凶巴巴来接孩子的父母,我们躲在伞下就不怕了。莱莱告诉我,我们简直就像把头埋在土里的鸵鸟。可我们都甘心做两只笨鸵鸟。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转眼到了初三,有些学生开始用功,他们想考重点的高中。可我们还是像原来一样,我们只要能安安稳稳的升上这所学校的高中部就足够了。爸爸,你那时一直说我不用功,你知道原因了吗?我怕我会和莱莱分开,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莱莱了。但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莱莱是怎么想的。 在十一月份的时候,秋风刮起来。莱莱说我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到了这个昏昏暗暗落叶满眼的季节就会多愁善感起来。她看到我一动不动呆想的时候就会笑,说,我们家小黛玉,我陪你去找宝哥哥。然后,我们踩着枯叶,绕学校走好几圈。我回想起,暑假的时候和莱莱趴在床上看《红楼梦》,好多地方看不懂就查字典,莱莱在看到晴雯死的时候就哭了。我也哭了好几回。莱莱有时候会痴痴地念秦可卿的判词,“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我们喜欢红楼里所有的女儿,都讨厌贾宝玉。 好像也是在十一月份的时候——爸爸你印象一定很深,那次因为学习不用功的缘故你失手打了我,其实也只是顺手拍了我一下,一点不疼,可我伤心了,从小到大,你没对我说过一句重话,别说打了。于是,我一点没考虑,哭着跑了出去。妈妈想来追我。你在门口大叫,让妈妈别管我。说我太娇生惯养,一点气受不了,应该受点教训。听到这些话,我就真的难过起来,觉得以前你对我好都像是假的。可是后来,你让妈妈待在家里,说怕我回到家,家里一个人都没有。自己跑出来找我,找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早上,蹲在学校门才找到来上学的我。你的样子落寞极了,蹲在那儿吸烟,满脸愁容,全不像昨晚那个样子。你看见我,一下子跳过来,也不敢骂我,也不敢打我,哽咽着问我,昨晚上哪去了?你看见我身旁的莱莱就明白过来。然后不停的忏悔,说,昨晚都是爸爸不好。可我根本不理你,直接往学校里走,你拉着我。我拼命地挣开,门口的保安冲出来,你说你是我爸爸。我说,我不认识你。结果,你硬是被保安给拉开了。我头也不回地走进学校里。你当时衣冠不整的样子,就像个大流氓。你后来说,你听到我说,我不认识你。你心都碎了。 你真是我见过最好的爸爸,最溺爱孩子的爸爸了。 其实那天晚上我一冲出家门,就想好要去莱莱家。以前在莱莱家玩,叔叔阿姨总是让我在他们家过夜。 我到莱莱家时,他们刚吃完晚饭。莱莱大叫,怎么这个时候来。叔叔问我饭吃了吗?见我不回答,阿姨把饭菜又热了一下,他们一家看着我吃了一大碗饭。我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可能是饿坏了。叔叔跟爸爸一样很和蔼,总是喜欢对着我笑,就像爸爸喜欢对着莱莱笑。他们问我怎么这么晚跑出来?我就给事情给说了一遍,还顺便添油加醋,说了爸爸一些坏话,眼眶也红了。叔叔义愤填膺,说自己只讲道理,从不动手的。他们让我今晚住下,莱莱很高兴。我洗了个澡,换上莱莱的睡衣睡裤。 躺在床上,我想起了两年前,莱莱睡在我家的时候。没想到这么快就两年过去了。 我发现我全身上下,四周都是莱莱的味道。就像一张纸投在水里被浸透。好喜欢这种感觉,我躲在柔软的被子里轻轻地问莱莱,我们会分开吗?莱莱伸手摸着我的头发,没有说话。可我明白了。我把头放到她的胸口,她温暖地抱着我,全身都是暖暖的,我的脸开始发烫。我把手伸到她的背上,轻轻地揉着她。莱莱的皮肤像丝绸一样,我好羡慕啊! 这晚我们没有像两年前说很多的话,只是安静地躺着。到很晚我都闭不上眼睛,觉得有些忧伤。窗外似有若无的淡淡月光穿过薄薄的帘,照进来,照在莱莱挂在床头的衣服上,照在莱莱每天伏着看书的写字台上,照在我们这张温暖的床上,照在莱莱白皙的脸蛋上……我抬头,突然看到莱莱眼睛睁得大大的,满脸泪痕。我把嘴轻轻地落在莱莱的脸颊旁,凉凉的,全不像身上那样暖暖…… 第二天很早起床,我们给对方梳头,莱莱用她的木梳子一下一下地打理着我的头发,然后用一根黑色的橡皮筋扎了起来。又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说:瑶瑶,真好看,我要是男的就要做你的恋人…… 我看着莱莱干净明亮的眼睛,湿了眼眶,我告诉她:很早以前我就这样想了,我想做你的男朋友,和你一直在一起…… 就算不是,我们也还在一起的呀!莱莱很恬静的笑,又看看窗外。窗外是灰色的天,大朵大朵的云彩,也是灰色的,像掉在泥浆里的棉花糖。 走在上学去的路上,那条铺着石板两傍种满梧桐的小路是那样的忧伤。我们抬头看不全天空,天空被一些树枝割得支离破碎。挂在上面的枯黄树叶,仿佛大树的眼泪,没有声音的倏然而下,在微微的,若有若无的秋风中。 这条长长的石板路结束后,便是学校所在的那条大路了。有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太阳照不透乌云投射下来的暗淡的光芒中,忙碌着。 这天放学,爸爸你依旧在校门口。你让我跟你回去。我说,我不回去,我怕被人打。 你说:爸爸不是有意的,以后再不会了。 …… 可我还是在莱莱家住了两个星期,你到莱莱家来找我,叔叔总是对你说,两个女孩子要好,就让她们在一块住嘛?不要紧,又不碍事,语瑶又吃不了多少饭,哈哈,没关系的。你要不要留下来吃晚饭?对了,对了,把语瑶妈妈叫来一块吃顿饭吧!哪里,不麻烦不麻烦!就这样决定了!”叔叔说他原来是厂里相声团的,开始我不信,后来就信了,他说话的时候谁也插不了嘴。 这是我们两大家头一次在一块吃饭,也是唯一一次。看得出来那晚我们都很高兴,爸爸你跟叔叔一直在讨论对孩子的教育,叔叔不停的数落你,打孩子是不对的。你说,你一失足成千古恨,从此背下了骂名。我们都笑了起来。其实,你们俩个哪里会教育孩子呀,都只会惯着孩子,把我们惯出了一身毛病。可我和莱莱都爱你们。妈妈你在跟阿姨不停地说一部正热播着的电视连续剧,你们俩个的观点雷同的就像现在的电视连续剧,恨不得大叫遇上知音了。我和莱莱却在一旁偷偷地笑你们,这部连续剧的确是很傻的呀! 半夜里下起了很大的雨。秋天的雨总是很凄凉的,随着冷冷的秋风“嗒嗒”地敲在玻璃窗上。我和莱莱躺在床上面对面互相看着,看着看着就忍不住笑了。莱莱问我为什么要这样看着她。我也问莱莱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莱莱说:能有这样一个家躲着雨,还能有你陪着,真好。 我知道在秋冬两季只要一下雨,莱莱就会微微头疼,她没告诉叔叔阿姨,只告诉了我。我问莱莱,头疼吗?莱莱晃了一下脑袋说,今天一点没事。 可我明明看见她时不时地皱着眉头。我没有拆穿莱莱的谎话。 莱莱让我给她唱歌,我张着破嗓子就轻轻地唱了起来。莱莱说,真好听。 可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莱莱真是个谎话精。她是多么好的一个谎话精呀! 我们在朦胧的话语中睡去。 第二天起床我们照旧给对方梳头,莱莱突然说,要是我们是亲姐妹,那肯定从小就给对方梳头了。我说,那不一定,也许我就连辫子也不会扎了,因为有你在,我就可以偷懒了。 天晴了,地上全是湿嗒嗒的叶子。 中考结束那天阳光很好,我们一直坐在操场边上,几乎快中暑。旁边的大树,留下一大块一大块的阴影。知了混在树上没命的叫,整个世界昏昏沉沉。夏季的校园,没有了人影…… 中考成绩出来后,我和莱莱如愿以偿地升上这所学校的高中部。但开学后,我和她分在了两个班。 爸爸妈妈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们,中考的时候,由于前几门感觉考得太好,我怕会考上填的那所重点中学。在考英语的时候,故意留了好些选择题没做。莱莱也不知道这个秘密,可前天我翻她日记才知道她每张考卷前三题都留着没写。 下课和放学的时候我们还是在一块。我不太想回家,就和莱莱到处闲逛,有时候有很多话说,有时候也不说话,只是默默地走着。有一次,在学校旁边那条街上有一大群人在打架,他们都是些在成年和未成年之间的大孩子,也不读书了,又没工作,所以总是聚在一起弄些事情,并不少见。我和莱莱看见了,站在远处望了会,便走开了。第二天得知有两个人死了。 我们再走到那里时,只剩下两大滩淡淡的血迹,因为这里是学校附近,为了不吓到学生已经冲洗过,可洗不净。血迹一直蔓延到路边的阴井盖,似乎仍可以看到血一滴滴飞快的流进去的样子,就像下雨天的积水,混着路旁的尘土,流进下水道。莱莱说,她有些晕。过了一会就开始呕吐。我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她想到昨天看到的那把闪着寒光的刀,她想到这把刀插进一个人的身体里,刺过皮肤,皮下的脂肪,然后是连在骨头上的肉,一直到割断了淌着鲜血的动脉,血像摇过的碳酸饮料往外涌出,很快打湿躺在地上的人。血一直向四周流淌开……莱莱颤颤地说:要是昨天我们就去报警,就……就不会有人死了,我们明明看到那把刀的。 我们去派出所,把昨天看到的说了出来。笔录一直做到半夜里,我和莱莱看上去都很虚弱。爸爸妈妈你们和叔叔阿姨始终等在外间,然后领着我们回家。这晚分别的时候,我们望着对方的眼睛,都有隐隐的泪光。 从这天以后,莱莱一看到血,哪怕只有一点点,都会晕眩呕吐。 高中真的就不一样了,有很多学生开始谈恋爱,而且还很光明正大,在学校里手拉着手。爸爸妈妈你们肯定想象不到这样的场景,跟你们上学的时候已经完全两样了。学校总是广播说要杜绝早恋,早恋会影响学习,还可能造成别的后果。 我和莱莱对这个根本不关心,可有很多男生“关心”我们。时不时总会有人跑出来说,喜欢我们。他们真得很可笑,根本不认识,哪来的喜欢?喜欢?他们懂什么是喜欢?他们根本就不懂,大部分人只是为了满足对异性好奇心才谈恋爱,他们好傻,还以为自己很出风头。莱莱对我说,猪在大粪里打滚,以为自己在洗澡。 那些自称喜欢莱莱的家伙根本配不上莱莱。世界上有人配得上莱莱吗?在我心里没有。 这年冬天的时候莱莱头痛变得厉害了些,风一吹就会感觉胀胀的。莱莱还是不让我告诉别人,说不是很疼,就隐隐约约有些感觉。我和她去买药,从药店里出来的时候,在门口碰到一个手臂划开一条大口子的人,里面的肌肉也清晰可见,血止住了,但满手满身的血迹,鲜红鲜红的。我看到莱莱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的,又走了两步,莱莱停了下来,一下子坐倒在路边,小声地说:瑶瑶,我感觉不行了。 我害怕的手脚乱颤,蹲下来抱着莱莱,说,不要紧的,没事的,没事的。 又过了会我看到莱莱更加疲劳,很担心,要送去医院才行呀。我把莱莱背起来,莱莱喃喃地说着什么可是听不清楚。我想走到那条大的马路上叫辆车,只走了一小段路,就不行了,脚有些不听使唤了。于是我让莱莱坐在一家小店门口,想去把车叫来,刚走出两步,看到成海何。就是当年给莱莱写情书的小男生,现在也是个大孩子了。他一下子跑过来,问我怎么啦,没等我说完,就抱起了莱莱,说要送医院呀! 我跟着他跑到马路边,刚拦了辆出租车,莱莱就好多了,说:我不想去医院,送我回家就好了。我和成海何扶着莱莱一步三摇得走回家,成海何说背她走,可莱莱不愿意。让莱莱在床上躺好后,阿姨对着我们感叹说,莱莱的晕血越来越严重…… 之后几天莱莱都没去上学,放学后我就跑到莱莱家给她说说功课,陪她讲讲话。成海何也跟着我一块来,莱莱看见他总是不怎么说话。他也有些难为情。我提到了那年成海何给莱莱情书的事,他俩都脸红了,阿姨也在,大笑了起来,对成海何开玩笑说:等长大了,要是莱莱喜欢,就把她嫁给你。莱莱把头钻到了被子里。 后来几天,成海何总是比我早到莱莱家,他最后两节课没上逃课过来的。我不知道他都对莱莱说些什么,可莱莱看上去很高兴。 那天从莱莱家出来后,成海何突然问我:你跟莱莱是什么关系? 我觉得很好笑,说:我跟莱莱当然是好朋友了。难道是仇人呐? 成海何慢慢的说:你知不知道,你们俩是多么漂亮的女孩子? 我一点不明白他的意思。他继续说:你们两个总是在一起,在学校里是多么的显眼。还有你们都不怎么跟男的…… 这是什么意思?我停下来问成海何。 其实学校里,怎么说呢,所有的人都在说,你……你们两个是…… 我笑了起来:什么?他们不会说我跟莱莱是同性恋吧!就因为我们都拒绝跟你们这些家伙谈恋爱?这是什么逻辑呀? 这没什么好笑的。成海何很严肃地说:你也许没感觉到什么,可莱莱感觉到了。我不知道莱莱的病与这有没有直接关系,可我知道一个人受到太多的精神压力总是不好的,而且还要装得什么事都没有。你比我更关心莱莱吧…… 成海何说完转身就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我抬头朝莱莱的房间望了望,流下了眼泪。回到家,晚上睡不着,想起莱莱虚弱的样子,又抱着枕头哭了起来。 第二天找到成海何,我问他我应该怎么办?他冷冷的说少跟莱莱在一块,说不定莱莱也想要别的朋友,一个人不能永远只跟一个人呆一起的。有没有想过莱莱的想法,她真的愿意…… 没有听他说完我就掉头跑了,一转过身眼泪就掉下来。是啊,我从来没想过莱莱是不是愿意只和我在一起,我以为莱莱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可能只是在自作多情。我不怪成海何,他也是为莱莱好。 这天放学我没去看莱莱,第二天莱莱已经来上学了。她的脸色看上去好很多,假装生气对我说:林语瑶,昨天为什么不来看我?你不关心我啦?那我死了算了。 我对莱莱的话变得不置可否,这是她的心里话吗?可我马上接口说:你死了,我一定跟你一起死。 莱莱说:不准!我死,你也不能死。 回家后我想了很久,也想起莱莱对晴雯的喜爱,这个“寿夭多因诽谤生”的人物。我给莱莱写了一封信,因为当面肯定是说不出来的。就连写信的时候,眼泪也一直掉。这应该是眼泪第二次打湿纸张了。信的意思很简单,近段时间别呆一起。 我把信给莱莱,莱莱不明白,问我为什么?我说需要为什么吗?便走了,因为我怕莱莱看到我哭。 我突然明白过来,除了莱莱我没有一个朋友。我坐在教室里没完没了地发呆,看看手边的小说,望望窗外冬天的阳光,还有一张张笑容可掬的脸。可我知道,少了最重要的东西。我不敢去找莱莱,中午偷偷地望着莱莱在学校里的身影,她独身一人的身影,在冬天暧昧的阳光下在我的眼睛里朦朦胧胧。我想我错了,都是因为我的原因,莱莱也没有朋友,还要被别人误会。 我去找成海何,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我让他多去陪莱莱。他说好的。之后我就经常可以看到莱莱身旁的成海何,我很高兴,真的,可总忍不住想哭。 我有些失魂落魄,不过身边也另外有说说话的人了。他们问我,为什么不跟莱莱在一起了?没等我说话。又有人说道:你们不知道吗?有男朋友啦!你们没看到过吗?语瑶当然不能再总和莱莱一起啦! 我独自走在学校的小径上,独自绕着学校一圈两圈,就像和莱莱在一起时一样,我喜欢莱莱叫我小黛玉,可莱莱自己也很多愁善感。我想起那晚莱莱的满脸泪痕,我从来没问过莱莱那晚为什么哭,有很多事情真的没有为什么的?比如这冬季的校园,这安安静静的树干,这早已化水的薄薄脆冰,这无可名状的伤感和叫人落泪的快乐…… 我突然发现一个人,他总是会远远地望着我。我看向他时,他就会掉过头去。我淡淡地笑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的笑容,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我是很高兴的呀!我不伤感。在家里,那段时间妈妈总是加班,只有爸爸在家,我好想躺在爸爸的怀里哭会儿,可我不好意思这样做,我已经长大,不是那个小女孩了。 有时候强颜欢笑,有时候郁郁寡欢。我想不起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好像有几个月几年了,可事实上只过了一个礼拜。莱莱又变得很快乐,她的笑容还是迷人,清澈。她和成海何在一起,好像找到了更好的朋友。我开始对莱莱恨恨的,三四年的友谊真的就比不上一个男孩子吗?我心里酸酸的,告诉自己不要哭,我好后悔,也许根本就不应该听成海何的话,他真是个大浑蛋,莱莱也是,也是大混蛋。我哭了起来,爸爸你问我怎么啦?我很凶地让你走开别来烦我。你没说别的,只问我为什么莱莱不来玩了?我讨厌死你了,我推开你,冲出家门,可我没地方去。街道路灯孤独的一盏盏亮着,冬天的风吹在脸上,吹在哭过的脸上,很疼。爸爸你走了过来,走到我身后,轻轻地把手放在我的肩上。我转过身抱住你,边哭边说:莱莱,没有了。我的朋友没有了…… 上课的时候无精打采,放学后我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我一直都很乖,很久都没被老师骂过。我马上想到了好久以前和莱莱课上睡觉被打的经历。 老师说些什么我一点没听,他们总是有那么多话要说。走出办公室,下起了雨,好大的雨。学校里又一个人影没有。我蹲在墙角,望着“哗哗”从天而降的雨。我从来就没有出门带伞的习惯,即使知道今天会下雨也不带,因为莱莱会带好伞。莱莱那把淡灰色的伞,还有躲在伞下的温馨。 雨水好像溅了过来,溅在了我的脸上,我用力抹掉脸上的水珠,可怎么也抹不光。 我抬起头,看到莱莱就站在身边。我跳了起来,用力地抱住莱莱。哭着问莱莱怎么会在这儿? 莱莱说:我一直都在,看着你去办公室,又看着你出来,还看着你蹲这儿傻哭…… 我仍旧哭着说:我真得不能没有你,没有你我的生活都乱了…… 莱莱说,我也一样啊?我也不能没有你。 可你这几天不和我在一起看上去都很高兴,好高兴,跟那个成海何在一起,我看了心里好难过。我紧紧抱着莱莱,在她耳边说。 谁让你对我们的感情产生怀疑的。让你难过几天也是活该。莱莱软软地说着,我以为我们俩心里想什么对方都是知道的,可你……你以为我会在意别的什么吗?还记得吗?我们说过永远在一起的。 雨还在下着,越下越大,说话声淹没在其中,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是不是爱上你了? 我和莱莱傻傻地抱着站在那儿,莱莱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慢慢地吻了我,她用嘴很柔软的亲了我,我也亲莱莱,亲莱莱的嘴,莱莱的嘴唇很光滑,很柔软。我心跳得很厉害,脸也很烫。 莱莱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想我们一直都爱着对方。 莱莱的话真的好轻,好像只是风雨中远处飘来的回声。可在我耳朵和心里那么响亮,我听得很清楚,很清楚,但我看不清楚,眼泪像雨水似的下着。 楼梯口传来脚步声,我们飞快地跑进雨里,打着莱莱淡灰色的伞。跑出学校,我问莱莱:有没有一点喜欢过成海何? 莱莱笑了,没有,一点都没有,我和他在一块就是想气气你。真的他对我这么好,可为什么我会没感觉呢? 你真的舍得成海何吗?他可喜欢你好几年了?这么好的男孩子也不多呀? 可我有你,还不够吗? 那以后呢? 以后?多远?我们要去上同一所大学…… 再以后呢? 莱莱伸手接住从伞沿上淌下来的雨水,扔我脸上。我快乐地笑着。 瑶瑶,你知不知道,有一个男孩子也喜欢你好几年了,成海何对我说的。 再也别信成海何的话了,讨厌死他。 那还像以前一样,我们让他再也别出现在我们面前好吗? 别,他挺可怜的。 瑶瑶,我觉得你好傻,好傻,从来都没这么傻过。 为什么啊? 之后,我和莱莱还在一起,而且更加亲密。这是段快乐的日子,我们很幸福,不在乎其他的,这世上有什么是重要的呢?除了爱,我们生来就一无所有。在最冷的日子里,我们躲在公园里晒着太阳紧紧地抱在一起;在最热的日子里,就穿着好看的裙子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在秋天,踏着地上柔软的叶子,来回地走,无休无止地走。可并不是无休无止的,什么都是有期限的。为什么呢?为什么总要让我们生活在痛苦和快乐之间。爸爸妈妈啊,我无法告诉你们那是段多么美好的日子,你们看到我脸上的快乐了吗?看到我不知倦意的笑容了吗?我也无法告诉你们,这一切失去后我是多么的痛心,我说不出,除了脸上的眼泪还能有什么呢?爸爸妈妈,你们会懂我的,我也是那么的爱你们,你们会懂的。 高二文理分科,文科班就一个,我和莱莱顺理成章地一起进了文科班。爸爸妈妈我很高兴你们没有反对我读文科,很多人都在说文科毕业工作不好找。可我们活着除了工作还有别的很多东西,比如我,有爸爸妈妈,还有最爱的莱莱。 文科班很轻松,我们有很多时间,看看小说,听听音乐,写写自己的小故事。莱莱写过好多小说,但结局都无一例外的悲伤。写爱情,男女主人公最后一定不在一起;写亲情,总有生离死别;写友谊,总是烟消云散,人去楼空……我对莱莱说,这样的小说太不生活了,生活里哪有这么多倒霉事呐?莱莱说:是呀,我也不想这样写的。可写着写着就跟最初想好的不一样了,我也拿自己没办法。 其实生活最大的悲剧就在于我们不愿相信生活中有悲剧。我终于知道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大悲剧呀,爸爸妈妈,我们都是剧中的小角色,我要摆脱这部戏,不能再受牵制了。只有最伟大的表演者才能凌然出戏。 也是高二的时候,我们买了手机。也多了个习惯,要给对方发短信说声晚安才睡。 高二很快过去,上了高三我经常对莱莱说,要考什么大学,在大学里可以自由自在,不用像现在整个人关在铁屋子里似的。但莱莱好像不是很感兴趣,她笑笑,笑得很无力,很伤感。我问莱莱怎么啦?是不是头又痛了?莱莱说没事,我很好。 可莱莱并不好。半年前的一天,那时高三开学才几个礼拜,莱莱就不见了。直到现在我也想不起跟莱莱的最后一次见面和最后一句话。也许是石板路上莱莱意味深长地对我说的那句再见。多么柔弱的声音,在密密的梧桐树荫下,在悠悠的小路深处,再也没有莱莱的影子了。那时,我没有多想就走了,没有注意到莱莱强忍住泪水的眼睛,也没有想象到莱莱转过身去掉下来的眼泪,莱莱地悲痛像隆冬早晨的雾气,始终弥漫在我的身旁,而我却视而不见。我多么想重回那里,在那里抱住莱莱,告诉莱莱无论到哪里,总在一起,好吗? 我无数次的梦到,莱莱甩开我抱着她的手,蹒跚地走远。任凭我站在风里雨里泪流满面也不回头。我多少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再擦干眼泪告诉自己,莱莱流的眼泪,那流满心里的眼泪,那顺着血管在身体里流淌的眼泪,那怎么也没在我面前落下的眼泪,流满了她离开的路上。莱莱不怕自己伤心,但怕我伤心。那年,那个满脸泪痕的莱莱在我心中挥之不去。我才懂她的伤感,可是太晚太晚了。 莱莱没来上学,我去她家,门锁了,我敲得筋疲力尽瘫坐在地上也没人来给我开门,叔叔阿姨的笑容,那亲切地“语瑶”的声音,再也没在门内传出,我哭了,我不知道怎么啦,不知道莱莱呢?莱莱呢? 回家打莱莱的手机,关了。我颤抖着手在手机上打了几个字:莱莱,别让我担心好吗? 爸爸妈妈那天你们看出我的失魂落魄了吗? 第二天,我收到莱莱的信,那厚厚的一封信。信是前天寄出的,莱莱算好我今天才收到。信里有一篇莱莱写的小说,小说的名字叫《透明》,一篇伤感的校园小说,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我相信她写的就是我们两个。可我不明白那个结局,一个女孩远走了,另一个只伤心了两天,马上又找到了一个喜欢她的人,快乐幸福的生活。我不知道莱莱在隐喻什么,说好在一起的呀!怎么可以离开,又怎么可以忘却另一人的离开呢?我知道莱莱不会写这样简单的小说,这样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单纯的小说,她写只是为了告诉我,她离开了,而我还会有快乐生活的。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信里还有一张小纸条,莱莱轻松的写着:瑶瑶,我要去看段时间的病,住医院里,我最怕你哭了,所以不当面跟你说了,没事的。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的。等着我。我是最爱你的莱莱。 我天真地相信莱莱,相信莱莱用不了多久会回来,我知道莱莱严重的晕血,莱莱时常会犯的微微头痛。我想莱莱是该去看看这些病。可那篇名为《透明》的小说使我即伤感,又不安。我真想当面问问莱莱这是什么意思?我要好好的骂莱莱,她怎么能写这么无情无义的东西来伤我的心。但是,莱莱真聪明,她知道我会骂她,她再也没出现在我面前,我哪里还有机会骂她呢?莱莱,你回来,我不会骂你,只会一如既往的爱你。 一个月过去了,我很孤单,我低着头走到莱莱家楼前,再离开,顺着那条永远忧伤着的石板小路,那条种满粗大梧桐的石板小路。我和莱莱无数次在这儿来回,望向支离破碎的天空,望向青春的忧伤,还有我们遗失在远方,在天边徘徊的爱,我们的爱。 我改不了每天睡前发给莱莱的“晚安”,我对着手机屏幕含着泪微笑,按下发送。再马上关机,因为我怕看到“未发送成功”几个字。 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地忧伤着,他是成海何。莱莱没来学校的第二天,他就问我,莱莱怎么啦? 我没理他,就走了。可我看见他和我一样的失落和迷茫,在学校的小径上追忆和莱莱一起走过的路,一起聊过的话题。他那个背影,那个伤感的背影。我走过去对他说,莱莱看病去了。他问我,莱莱生什么病?是晕血吗?严重吗?我摇头说不知道。他又问我,莱莱在哪家医院?我摇头说不知道。第二天,他又跑来问我,为什么莱莱家一个人都没有?我还是摇头说不知道。他接着问我,有没有办法联系到莱莱?这次我没有摇头,我很肯定地说,没办法。 一个月后的一天,成海何又跑到我面前,他说,看什么病会要一个月这么久呢? 我没有说话。 他又说,那看什么病会要一年这么久? 我抬头看着他。 他的眼睛像早晨的草地一样潮湿。他说,我今天突然想起莱莱这么久不来上学,政教处一定有原因纪录的,我去问了,莱莱已经休学了,休学一年。 他的话像辣椒水一样,泼进我的眼睛。 爸爸妈妈,在没有莱莱的这段日子里我有多忧伤,你们看到的我是多么的忧伤,你们也变得忧伤,你们为我而忧伤,我没有告诉你们莱莱的离开,我不知该怎么说,我会泪流满面的。爸爸还记得那天在路灯下,我抱着你哭着说,“莱莱没有了,我的朋友没有了”吗?莱莱终于真的没有了,离开我,去看病,看那看不好的病。 天气又变得寒冷,空中淡淡的云朵,高高的云朵,我抬头,我仰望,我看不到莱莱的笑容,那迷人的笑容,那看了风吹着也不会冷的笑容。寒假是这样的寒,没有莱莱的公园,没有莱莱抱着的冬天。 除夕那晚,我偷偷地跑出家门,找到那辆快生锈的小自行车,沿着马路飞驰。我不戴手套,不戴围巾,让风肆意地吹在我身上,渴望吹散身上每一个细胞,变得轻如羽毛,飞去找莱莱,找和莱莱在一起的记忆。 我爬上天桥,然后变得不知所措。午夜时分,又是鞭炮烟花的绚烂,可我只有孤身一人了。我倚着天桥的栏杆,滑坐在地上,然后在“隆隆”的世界里放声大哭,我听不见自己的哭声,可我知道它撕心裂肺。我拿出手机,收到好多条的祝福,但里面找不到我想要的。 我拨通莱莱的电话,电话通了,真的通了。我擦掉眼泪握紧手机,但没有人接,一声又一声的“嘟”,让我晕眩,拿着电话的手被凛冽的风吹得失去知觉。 我挂断电话,用冻得僵僵的手打着字,我一条条的发给莱莱,我问莱莱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问莱莱说好不分开的,为什么不辞而别。我告诉莱莱我多么的想她,我告诉莱莱,这儿的烟花多么的美好绚丽,这儿的我多么的孤单悲戚。我用模糊的双眼看着屏幕,莱莱,还记得天桥吗?除夕的夜晚。 莱莱终于回了,那一个个让我心疼的字。莱莱说,她不久就会回来的,那时她的病就好了;也许就不回来了,那时,我就该忘记她。 我打了一串,哈哈哈哈哈,我要莱莱知道她的话多么得可笑,我怎么可能忘记她呢? 莱莱好久才又发来一条:多想再唱歌给你听! 我问莱莱,你在哪家医院?我来看你,我可以唱歌给你听,也可以听你唱歌。 我不会告诉你的,瑶瑶,我变得好丑,我不漂亮了,我不会让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你这个白痴。我骂莱莱,你不会不漂亮的,总会再漂亮的,就算不漂亮我也爱你的呀!我想抱着你,你和我都不会孤单,在这个除夕的夜晚,我们应该开开心心的。 莱莱没有回,我又发过去,我问莱莱生的是什么病? 莱莱说:是一个可恶的病,都是因为它我才会一直头痛,一看到血就晕得不行。不过我不怕它,会好的瑶瑶,我是要回来的,你准备好接我了吗?我要好大一束鲜花,要散着幽幽花香的。 莱莱还是没有告诉我,到底是什么病?我问莱莱可以通电话吗? 莱莱说,我们都会哭的。 这晚一直发到两点多,我站起来时,头晕目眩,怎么回家不记得了。第二天醒来时在医院里,妈妈你吃了一惊,我醒来说的第一句话是,现在几点了? 手机对莱莱的身体不好,我跟莱莱约好每天中午发半小时短信,其余时间阿姨不让莱莱动手机。妈妈你对我说,已经下午三点了。你告诉我,我着凉发烧,今天早上烫得像快烧红的碳,还不停地絮絮叨叨说话,也听不清说什么。 在中午,我对莱莱说所有的事。春天了,学校的树发芽了,操场边一棵棵大树,到了夏天又会有大片大片的树荫,夏天的时候你就回来了,我们还坐在那儿!看没有人影的校园,听知了,说莫名其妙的话;我习惯天天放学都去你家楼前,走那条石板小路,在小路上看天空,看枝丫,看你和我走过的脚印;昨天又下雨了,又是个多雨的春天,可我还是不带伞,哈哈,你是不是担心我被淋湿,那你就快好起来吧,我只想躲在你那把淡灰色的伞下,没有你,有伞又有什么用呢?我心里的倾盆大雨,伞有什么用呢? …… 我总是安安静静的发一条又一条的信息过去,莱莱很少回,我告诉莱莱,累的话就不要回,听我给你讲。我们身边还有这么多美好,你忍心丢下吗?莱莱,发过来几个字,我会回来的,生活是幸福的,丢不下的。丢不下的瑶瑶。 我告诉莱莱成海何的忧伤,莱莱说,别理成海何了,更别再向他说起我,万一我……他可以早早地忘记我,再找个他喜欢,同时也喜欢他的女孩子。他是很好一个人,不该让他也加入我们的忧伤。 绵软的春雨,洒在他的头上。成海何不断问我有没有莱莱的消息。我要么摇摇头,要么走开。他突然对我说:莱莱不在上海的医院。我走遍了市里所有的大医院……我回头看着他,看着这个在春雨里站着的少年,多么可爱的青春爱恋,像这绵绵的雨,会停的。我没再理他,就走了。 那天晚上莱莱打来电话,我们听见对方的声音就哭起来,好久停不下来。窗外还是迷迷蒙蒙的春雨,远处有灯火,隐隐绰绰。 我想再听听你的声音,我怕再也听不到了……莱莱的声音细微的像这春雨,又像隐没在雨中的灯火。 莱莱你这个笨蛋,你怎么会这样想呢?我狠狠地说着。 明天就要手术了,瑶瑶……瑶瑶,我害怕…… 告诉我,你在哪家医院,我来看你,看你进手术室,再看你平安地出来。 来不及了,瑶瑶,我在北京,不在上海。别哭好吗?瑶瑶,别哭,给我唱个歌吧!让我再听听你的歌声?我不想说话,我好累。 我唱不出,我根本唱不出任何调子,我哭着念着歌词。 莱莱说,真好听。 我对莱莱说,莱莱要坚强,还记得吗?小时候的愿望,你说要嫁给刘德华的,嫁给他,真便宜这家伙了。莱莱干干地笑了两声,我忍着哭继续说道:我们无数次说到的,要一直在一起,别忘了,莱莱。莱莱,我还要你给我梳头,给我打伞,陪我走在学校里,陪我考一样的大学,陪我……好多好多事情,没有你什么都…… 傻瓜。莱莱轻微地打断我,细细喘着气说:我还要你答应我,万一我就走了,你要每年在我的墓前放上鲜花,我记得你说过,要是可以绚烂的死去,死后又能在坟前种满鲜花。那么即使死也没什么遗憾和可怕的了…… 不会的莱莱……我拿开手机,哭了起来。 我一夜没睡,望着雨,望着灯火,望着莱莱的身影和笑容。 第二天的一早,我收到了莱莱最后一条短信:我就要进手术室了,医生说手术可能会影响记忆,不过放心,我怎么会忘记你呢?哈哈,我的瑶瑶。我一直没跟你说,我怕你伤心,我已经两个多礼拜没吃一点东西了。这时候我怎么突然那么想吃番茄炒蛋。你会给我做的,对吧?瑶瑶。 我会的,当然会的。莱莱,回来的时候,不仅会有大束的鲜花,还会有大碗的番茄炒蛋。就怕你吃不完。我等着你,莱莱,别怕。 我按下了发送键,可莱莱没来得及看到这条信息就进了手术室。出来的时候,莱莱再也不能读短信了,这变成了一条永远的未读信息。 爸爸妈妈啊,什么都结束,莱莱就这样走了。我等了一天又一天,手机没电了,我冲好它。下不完的雨,永远下不完的雨,我面向着窗外的雨默默地流泪。终于叔叔阿姨回来了,带着莱莱,带着不会再叫我小语,叫我瑶瑶,叫我小黛玉,叫我傻瓜的莱莱…… 我不敢去看莱莱最后一眼,我胆却得可恨,我只敢躲在没人的角落里哭。他们对我说,莱莱瘦得只有骨头,莱莱苍白得可怜……我不要看见那个样子的莱莱,莱莱也不想我看到这样的她,她是美丽的,永远活在十七岁,永远是个漂亮的小女孩…… 前天我去看叔叔阿姨,我们抱在一起哭,他们又瘦又苍老,他们的眼睛比我还红。叔叔话不再多,总是木木地看着原本该属于莱莱的位子。阿姨拉着我的手不肯放开,不断的抹眼泪。我对阿姨说,我早知道莱莱有头痛,我早应该告诉你们的…… 叔叔把莱莱的日记本给我,因为里面全是我的名字。厚厚一本日记本,里面记叙了我们在一起的快乐和忧伤,五年多了,我五年里唯一的朋友,我最爱的那个人,现在走了,只留给我一本记忆。 我从第一业一直看下去,边看边落泪。莱莱写道,这几天瑶瑶和我睡一起,我突然觉得好幸福,可不知不觉就哭了,瑶瑶看见我哭了,她亲了我的脸颊。晚上头有点疼,但算不了什么了。 从去年后半年开始,莱莱几乎每篇日记后面都会加一句,今天头更疼了。有时候甚至只有一句话:今天头有点疼。 每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就跟着疼起来。莱莱说,从很小开始就偶尔会头疼,小时候很多去医院,可查不出来什么。我知道自己的身体,我也不想叫爸妈再担心了。 有一天早晨,莱莱呕吐得很厉害,叔叔把她带去了医院,做了CT,医生怀疑是脑瘤,又去了家大医院结果确诊了。莱莱安慰叔叔阿姨说没事,自己写着日记落泪。叔叔在一个亲戚的介绍下知道了一家北京的治疗中心,没有多想,就决定带莱莱去看。很快办好了休学,莱莱不让别人知道,谁也不知道。在离开前那天莱莱写了篇小说,寄了给我。 这是和瑶瑶在一起的最后一天,可能离开就回不来了,我忍着不哭,笑着对瑶瑶说,再见。这是我理想的道别,没有眼泪,只有纯净的天空和天空下瑶瑶的笑脸。这就是我所想要的。瑶瑶会发现我突然不见了,如果病看得好,就没事;如果看不好,瑶瑶会有她的新生活,新的朋友,这么漂亮的女孩,还有很多快乐的日子呢? 后面的字变得潦草,我知道这是莱莱在病床上写的。 我过的日子都不知道了,听到鞭炮声妈妈才告诉我今天是除夕。我转过了头,不想让妈妈看见我哭,因为我想到了瑶瑶。瑶瑶会怎么过这个年呢?没有我,她还会快乐吗?她现在在哪?我们的天桥,她还记得吗? 我太没用了,说好不可以再联系瑶瑶的,我不能自私,有爸妈陪我伤心够了,干嘛还要拉上瑶瑶呢?可我真的好想瑶瑶,想听听瑶瑶的声音。我问妈妈要来了手机,刚打开,瑶瑶就打来电话。我还是不敢接,我想瑶瑶应该像我给她的小说中暗示的那样,另外找到自己的快乐和幸福。 莱莱的字迹越来越模糊,我知道莱莱的病在这时候加重了。纸张上开始落满眼泪,眼泪打湿着纸张,模糊着字迹。 我不知怎么啦?视力越来越不好,看不清楚。我想日记快记不下去了,爸爸妈妈如果我死的话,你们一定会看我的日记的,我希望你们把它给瑶瑶,前提是瑶瑶还到家里来找我,如果不来就算了,这些记忆早晚也是要忘记的,让瑶瑶慢慢地忘记吧! 终于,手术的日期出来了,爸爸跟我说这个手术有很大风险,国内很少做。我说我不怕,我不喜欢拖着,我想快点来个了断。爸爸偷偷地哭,妈妈也偷偷地哭。他们不想让我看到。我也偷偷地哭,我也不想让他们看见。 瑶瑶每天发短信给我希望,我害怕了,我怕那些美好就这样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这是瑶瑶的最后一句话,这本日记在这里结束了。 爸爸妈妈,看到叔叔阿姨的悲伤我很害怕,我怕你们也像他们一样悲伤。其实,不用悲伤,你们相信吗?我还是和你们在一起的,如果你们不能快乐生活,那我,那我会多么的伤心呀! 昨天晚上,我知道莱莱没死,真的,她打电话给我,她告诉我有个地方真得如同天堂,生活的美好在那儿延续,生活中的忧伤在那儿结束。莱莱说她在那儿等我,我看见莱莱的笑容,看见莱莱的长发飞扬,他们跟我说莱莱手术前已经把头发剪了我不信,我的确看见的,那秀丽的头发,我要给莱莱梳头的…… 看呀,爸爸妈妈,窗外的雨已经停了,下了一个礼拜的雨停了。春天的雨,飘飘洒洒的雨,我还是很喜欢这雨的,喜欢雨中的回忆,下雨的欢愉。明天太阳就会出来的,明天我又有一个新的世界。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这么多和莱莱的记忆。你们会认真地看吗? 女儿林语瑶。 哭声从里面传出来,我擦了擦眼睛。我不敢走进去,我快步离开,远远望见成海何,他的脸有些木纳。 他走过来,没有表情地说着:“殡仪馆真是个好地方,能让我们看到死掉的人最后一眼。你不去看看吗?” 我不理他,从他身前走过。“林语瑶就躺在里面,你不去看看吗?”他继续说。 “你给我闭嘴。”我看着他。他笑了起来,他看见我的眼眶湿了。 “要不是林语瑶,莱莱不会死的。”他哭了起来。 “你别说了,莱莱是生病死的。雨瑶才是为莱莱死的,为了一些我们不懂的东西死的,谁都不配说语瑶!” “不是的,不是的……”成海何在路边乱叫,“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你这个孬种,我喜欢莱莱这么多年,好歹莱莱知道。你呢?你喜欢林语瑶这么多年,谁知道?谁知道……” 空气里还有些湿气,太阳已经出来了,透过稀薄的云彩很无力的照着。雨瑶的模样我是忘不了了,她是个多么可爱的女孩,她懂什么是爱?也不懂什么是爱?我看见她父母的伤心,她父亲不声不响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落泪…… 我不断在学校里默默地望着语瑶,她肯定看到过我,她还对我微微地笑着,纯真美丽的笑容下是多少忧伤呢?路边的音像店里飘出一支歌,一支忧伤的歌谣: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 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 多么忧郁的花, 多愁善感的人啊。 花儿枯萎的时候, 当画面定格的时候, 多么娇嫩的花, 却躲不过风吹雨打, 飘啊摇啊的一生, 多少美丽编织的梦啊。 就这样匆匆你走啦, 留给我一生牵挂。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你看那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 你听那儿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 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 ……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5]蝶影飞雪——刘梦怡 曾经有过一瞬间,感受到了深情和宠爱,然后就可以用一辈子来遗忘。 ——题记 我总是在太阳落山后仰望天空,看那片瑰丽的夕阳绽放出寂寞的红色。我喜欢这样的色泽,像鲜血缓缓地流着,以一种胜利者般骄傲的姿态。我在冷寂的风中伸开手指,那些黯色的云朵在我手掌的阴影间变得支离破碎,然后我像个虔诚的天使一样笑。 婆婆总喜欢捧起我的脸,为我拨去脸上纠结的黑发。她用嘶哑的嗓音呼唤我的名字,飞雪,飞雪。 她说我的眼睛是暗灰色的,暗灰。那种如岩石一般坚硬的颜色。她的脸上会在突然间如迷漫了风沙般模糊。她说,飞雪。你不要像你母亲一样,长成一个阴郁决绝的女子。然后,我紧紧地攥住她的衣服,我问她,我的父母是谁,他们在哪里。 年幼的我用那么急切的眼神向她寻求着答案,可是婆婆只是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她对我忧伤地笑着。她说,飞雪,你一生的使命就是守候蝶影山庄,你要留在这儿生生世世。我微笑,并且说,好。 婆婆用钝重的笔在纸上写“蝶影飞雪”,她说这四个字是她生命的全部。我看到他苍老的容颜在枯黄的灯光下若隐若现,就像苔藓无尽地蔓延着,覆盖住了我单薄的身体。 我会在暖和的午后漫步在山庄里,这里开满了大片大片的紫罗兰,淡紫色的微光在潮湿的空气中绵延开来,有甜美和芳香的味道。可是我不喜欢这种温情的花朵,我用手肆意地捏碎了花茎,黏稠的汁液在手上流淌,我听到它们低沉的抽泣声。那些破碎的灵魂围绕在我的身边,用无比哀怨的眼神看着我。我说,对不起,这辈子我只喜欢莲花。 莲花,那种妖艳而张扬的生灵,她有着我所喜欢的水红色,妩媚如水,寂寞似红。我在蝶影山庄的每一处撒下它们的种子。不久之后,种子生根发芽,然后绽放,明艳到极致。风拂过细嫩的花瓣,在空气中安静飘动,如同翩然的蝴蝶,终于在此刻决定拜访这个明媚的季节。 可是有一天,莲花在一夜之间奇异地死去了,水红色的花朵变成了厚重的栗色,它们落在粗糙的青石板上,所过之处都是一片死亡的气息。我抱着破碎的花瓣撕心裂肺地哭泣。 然后婆婆走过来,她帮我擦干了眼角的泪。她一直一直深重地叹着气。她说,飞雪,你真的和你母亲一样,喜欢莲花,如同热爱生命一样地热爱着它。 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听着她低沉的呼吸声。她说,你的母亲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离开了这里,决绝而毅然地离开了。她在头发上插满了莲花,她说要带着她爱的花朵去寻找她爱的人。 婆婆说完后,转身离去,我看到她孤单的背影在夕下慢慢地消失,我的眼睛开始生涩地疼痛,我意识到她是真的老了。 我常在心里想象母亲的样子,她一定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厌倦了这儿一成不变的生活,所以她要离开了,她找到了她的爱人,她要离开了。 那天夜里,她一定穿上了她最喜欢的流苏裙子,并且细细地梳理栗色的长发。然后她在上面插满了水红色的莲花,这些凄艳的花朵在暮色中散发出诡异的光泽。母亲在荆棘丛中穿梭,她用手小心地护着裙子,生怕它们被尖利的树叶割破。最后一眼,她看了这个山庄,然后沉默地离开。 婆婆告诉我,许多年后,她在蝶影山庄门口的青石板上发现了我,她说,你当时那么小,静静地躺在那儿,没有哭,也没有笑,只是眼神执著地看着天空。 然后婆婆的笑容突然在瞬间凝固。她说,我在你的锁骨上发现了一个莲花的图案,在那一瞬间,我知道你的母亲真的离开了,永远永远不会再回来。 我看到婆婆的眼里涌出了混浊的泪水,她紧紧地抚着我的肩说,飞雪,你不要像你母亲一样,在一个黑色的夜晚,逃离这儿。我缓缓地点了点头,告诉她,我会留在这儿,生生世世。 然后婆婆枯萎的笑容在苍老的脸上蔓延。她说,你要记得今天说过的每一个字,你要永远地守候蝶影山庄。 有一天,卓扬来到了我的生命中,他穿黑色的长袍,那么突兀地出现在我面前。 婆婆说他是一个杀手,在杀手的世界里,没有爱和温暖,铺天盖地只剩下冰冷的气息。我问她,那么他从哪里来,他为什么会到这儿来。 婆婆只是摇头。她说,这是宿命,他注定会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就像你的母亲找到了她最爱的人,在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离开这里,可是最后仓促地死去。 某一个阳光丰盛的午后,我在蝶影山庄的小河边遇见了卓扬。在充斥着花粉气息的空气中,他对我微笑。 婆婆说,卓扬是一个杀手,在杀手的世界里铺天盖地只剩下冰冷的气息。 可是此刻我却像个木偶般被他的笑牵制了,我无法再动,只能睁着眼睛,定定地看着他上仰的嘴角。仿佛是遇见了一片盛大的,从未出现过的温暖。 婆婆,是你骗了我吗?你怕我会轻易地沉醉于这片炫目的光明,你怕这会是我一个逃脱不了的劫难吗? 卓扬和我一样,喜欢仰望天空。很多时候我们坐在宽大的草坪上,不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抬着头。通常我们会看到一些黑色的鸟,亮闪闪的羽毛和尖细的嘴,它们在蓝天上飞过,发出破裂而嘶哑的长鸣。这是一种奇异的鸟,一生只停一次,就是死亡的时候。 我喜欢这样坚毅而倔犟的灵魂,喜欢这样横冲直撞的幸福。我告诉卓扬,然后他对我笑。他说,飞雪,你真是个诡异的女子。 我曾经问过卓扬为什么会成为杀手。 他毫无防备地听到了这句话,然后眼睛像是被什么击到了般,猝然间暗淡了下来。他说,飞雪,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无奈的事。 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从小看到的就是杀戮和战争,看到她的母亲位于父亲十三个妻妾最末的位置,隐忍地生活着。那几个最受宠幸的姨太太总是用恶毒的话嘲讽她。他的母亲亦不甘示弱,虽然不敢明着和她们作对,却总在背后用同样恶毒的话回击。这个女人在他的儿子面前终于收起了所有的温和,开始变得尖酸刻薄。 卓扬亲眼目睹了母亲从一个高雅的女子变成哀怨的家庭妇女,也亲眼目睹了女人们之间的钩心斗角。他开始憎恨女人,憎恨这个家。而他的心亦渐渐地封闭,所有曾经炽热的感情都如同被凉水泼灭了般冷却了。 而他终于在某一天他父亲把母亲打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显示出了作为一名杀手的潜质。在所有人都没有防备的那一刻,他拿出刀轻易地刺进了父亲的胸膛,那么迅速,他的父亲甚至还来不及流出一点血便倒在了地上。 作为一名杀手,就应该杀得这样干净利落。他在一大堆目瞪口呆的人面前走过,离开了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家。 卓扬说到这里的时候,身体开始有一点微微的颤抖。他说,飞雪,你觉不觉得我很残忍。 我摇头,然后轻轻地走过去抱住了他。我说,卓扬,我可以看见你封存在心底的爱。 卓扬总是和我说起江南,他说江南是个温柔而缠绵的地方。卓扬不喜欢大漠的空旷辽远。他说,江南的天空透明如水。他也说起江南的女子,她们总是穿着淡粉或杏黄的碎花长裙,头发梳成一个精致的环。她们通常在上面插满莲花。 我看到此时卓扬眼里纯白色的阴影。他说,飞雪,你知道吗,江南的莲花有这个世界上最艳丽的色泽,妩媚到极致。 最后的最后,卓扬看着我认真地说,飞雪,你是个适合江南的女子。 那些柔软而细碎的羽在此刻突然间散落下来,迷漫在充满着长青藤气息的空中,夹杂成一个残破的虚幻的梦魇。卓扬拉紧了我的手,问我,飞雪,你愿意和我一起离开,去江南吗? 一瞬间,我觉得似乎是母亲的灵魂依附在了我的身体上,我多么想像她一样,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仓促地离开这里。我要让卓扬把江南最好的莲花都插在我的头发上,我要让他用朝霞为我做成新娘的嫁衣,我们要在蓝天白云下美好地相爱。 可是我突然想到了婆婆,想起她枯萎的笑容在苍老的脸上蔓延。她说,飞雪,你一生的使命就是守候蝶影山庄,你要留在这儿,生生世世。 我轻轻地挣脱了卓扬的手,在那一刻,我看到他脸上,沉沉地如同雾霭一样的忧伤,然后马上归于平静。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们总说杀手的世界是最冷酷无情的,卓扬转身离去,决绝地竟没有一句挽留的话。我就那么流着泪看他的背影消失在模糊的水汽中。 不知道花开花落了多少季节,蝶影山庄的人们换了多少轮回。可是我依然留在这儿守候一切,为了婆婆,也为了等待,等待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曾经温暖过我生命里所有寒冷的诺言。 我幻想,有一天卓扬再次来到这儿,穿着黑色的长袍,对我微笑。 他说,飞雪,我会带你去江南,美丽而古老的江南。 他说,江南的天空透明如水。 他说,那儿还有莲花,明艳艳的花朵开满了整片土地,世世不会苍老。 最后他用修长的指抚摸我的脸,对我说,我会记得你、记得蝶影飞雪。 残血的夕阳在迷漫着长青藤气息的空中无法抑制地破碎,成为了快乐背后的陪葬,而我在幸福中微笑。 [6]我的城我的雾——卢洪营 每逢多雾的天气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跑出去,雾的到来让我意识到,我的房间是一个深刻的牢笼。它狡猾,它蓄谋已久,它企图用影影绰绰的光线来隔开我和整个世界。而我的反抗就是将四肢深入弥漫的雾中,我把这当做深入大自然的骨髓。 五月的清晨,空气中还浓浓淡淡地飘溢着奶香味。街道上的人们像一群待哺的羔羊,惺忪的眼,微启的唇。与羊群不同的是,这里没有拥挤和喧闹。一张张眺望的脸更像是虔诚的教徒。我顺着斑驳的墙根走,能遇见一些痉挛的叶子,飘飘摇摇地从树上落下来,它们的苦楚显得不合时宜。这是个腼腆的季节,适合牵手以及推推就就的守望。不过我还是很尊重地避开那些叶子。它们让我想起才女李清照,任何一种忧愁都饱含哲思。 如果凑巧的话,我还能在路边看到几位沏茶的老人。围坐在一张槐木桌子的四周,瘦瘦的,不说话,眯着慈祥的眼睛。我小心翼翼地站在一边,看他们看得入神。 在雾中我曾设想过自己是某个城市的筑造者,建筑师或者是搬运工人。吃盒饭,戴安全帽,我可以一整天地为它忙碌。那时候的我应该如同一位怀孕的妇女,看着城市在我的关怀下一天天地成长,我显得焦虑而又幸福。 我仔细观察过交叉的道路,水泥月白发青,树木蠢蠢欲动,路口处戴鲜红袖章的老人表情严肃异常。如果我真是筑造者的话,城市的一切都将成为我优秀的子民。类似这种狂妄而又荒诞的想法给我平添了不少乐趣,它们使我从个人狭隘的情感中解脱出来,它们让我明白有许许多多美丽的事物分布在我周围。 我喜欢观察清晨里那些生动的表情。骑自行车的学生,背着厚厚的书包一路飞驰,我为他们的骁勇捏了一把汗。年轻的姑娘们身着或淡雅或妖艳的服饰,在人行道上闪闪发光,其中一些人赶在太阳升起之前就夸张地戴好了遮阳帽。还有提着豆浆和油条徐徐地往回走的老人,脚步初看来是颤巍巍的,仔细体味会发现那其实是一种别致的优雅和散漫。他们相陪一生的老伴说不定现在正靠在沙发上耐心等待。 与灵动的人群相呼应的是路边安安静静的树儿们,我知名的和不知名的。榕树我还算熟悉,因为它垂得长长的须根总是显得与众不同,一副历尽沧桑的模样。我在某个下雨天抚摸过榕树斑驳的表皮,当我稚嫩的手触到那些深深浅浅的沟壑的时候,我感到身体极其轻微地一颤。年老的树就像年老的哲学家,一言一行都在向我们传授机理。 清晨在树下走得久了,突然莫名其妙地疑心自己是进入了一片没有尽头的丛林。城市里的树木虽然不如深山里的那样淋漓尽致,但也的确别有韵味。汪曾祺所钟情的永嘉市的木芙蓉我见过,花朵红白相间,欣然有生意。不管是城市里的还是深山里的,遗憾的是,所有想要飞翔的树木都缺乏翅膀。在我看来这该是冥冥中有意或者无奈的安排。或许正是因为树木没有翅膀,鸟儿才会信任地将巢筑在上面。被鸟儿选上筑巢该是一件荣幸的事情。 通常穿过马路的那一瞬间我会有些留恋,那个角度最能让人感受到城市的节奏。我站在逐渐变浅的雾中,很希望手上能立刻多出一架照相机,把所有我认为艺术的画面都定格下来。然而我担心我的那些雾,会被呆板的照相机误解成一道冷漠的屏障。并且在面对伟大的艺术的时候我总是呼吸急促,我的双手会因此而有些摇晃,照不出我想要的效果。 况且还有声音,这是令所有照片都无奈的元素。清晨的声音多是柔和而婉转的,拖着半是明朗半是忧伤的尾韵。尤其是在巷子里,这种声音的立体效果就更加明显。仿佛一段长长的棉布衣袖,蜿蜒起伏,挥挥洒洒。 有心品味声音的话,可以在街边的小摊上坐下来叫一份温热的豆奶,一块钱一小杯。豆奶的清香会调动你所有慵懒的感官。这时候的耳朵应该是抖擞甚至兴奋的。行人散乱的脚步声,橡胶车轮与马路的摩擦声,笼子里鸟儿不屈的鸣声,还有理发店师傅开门的吱呀声……最奇妙的是能听见流水的声音,四处望去却没有流水的踪影。我一相情愿地猜想,这可能是晨雾蠕动的声音。 晨雾在蠕动,令人担忧的是它蠕动的方向与我前进的方向恰好相反。无论我怎么样努力,左转或者回头,都会忧伤地发现雾气越来越薄。我知道阳光明媚的时候雾气就会从街道上彻底消失,从这里消失它会到哪里去呢?我心事重重,像极了一个寻找调皮孩子的家长。 但是晨雾不是我的孩子,它是大自然的骨髓。就如同我之前所述的那样。在深入大自然骨髓的时候我需要一对无形的翅膀,可以让我不受空间的束缚。这么说我最好能变成一只可爱的鸟儿,有着鲜艳柔软的羽毛,筑巢筑得坚固而又富有艺术效果。那时候我悄悄地躲在树林里,而如何透过明明暗暗的枝叶望见别处的风景将成为我生活的全部奥秘。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7]梦释纪——邱天 一 我们算不上一种存在,因此便也无从寻找自己的合理性。于是我们浪荡、飘游,在放肆的寄生中一次次死去。没有烟雾也没有泪水。 二 什么叫做意识。我同所有人一样,飘游,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然而那些地方都如同一木独舟,无法让我们多作停留。大海令我们战栗,它深没的手掌呈现出追捕的形状,而我们一旦停留,便即将死去。于是仓皇逃离,弃所有的留恋于不顾。 传说中有一只鸟,一生必须不停地飞翔,停下来时就是它死去的时候。而我们,只有在短暂的停留中,才可以呈现自己的形状。那些短暂的停留,一片黏稠或空洞的世界,我们驾轻就熟地在缝隙里钻行,扩大自己,使那些时间为我们所占有。我们把回忆的抽屉狠狠地锁上,任凭那些追捕我们的意识在里面乱扑乱撞。我们不能停留在回忆中,一旦如此,我们便即死去。 我们无法看见别人,无法看见我们寄生的实体。这是一片气泡般的世界。我们的家族与其他的奇怪影子在里面穿行,时不时看见一些气泡爆炸、一些气泡膨胀、一些气泡迅速委靡成其他浓恶的色彩。我们寻找熄灯的思想,进入它们,舒展地把自己庞大。我们拨弄着空气和黏稠的水,只有在这里,我们才能获得支配的能量。还有些灰色的气泡,正在呆呆地随波逐流,眼看就要陷进废弃的沟,于是我们恶作剧般进入它们,不会有丝毫反抗,那个气泡的颜色慢慢变成黑色,远处水和气体向我们漫漫涌来。一片愉快的空明静寂。 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是支配者。平时我们都只是谁也看不见的影子,唯一的能量是寻找寄主。 三 只是最终离开的时候会手忙脚乱。匆忙收拾起自己,如同夜里来不及离去的鬼魂。如果来不及离去,等待我们的将是死去。那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我们不能面对清醒的意识、清醒的思想。我们只能在一切熄灭之中行使自己的职责,履行自己的存在。如同在黑夜里行动的魔鬼和盗贼,在掩饰之下可以放肆地行动。我们翻检着气泡中的所在如同翻检一个垃圾堆,取舍由我们控制。所有的气泡我们一视同仁,所谓的善与恶与我们无关。 而清醒的意识使我们如在风暴下无可遁形的船,只能任由摆布。意识是我们眼中的实体,对于我们来说,清醒的它是腐烂的种子,植根发芽而毫无抵抗的能力。 一旦面对这样的意识,我们便死去。当影子化为实体,一切不知所踪。 四 很奇怪吧,我们的存在即是不存在,如果当我们拥有了确实的形体,我们也就无所谓存在了。而有什么不是这样?包括那些被称为人们的所谓的思想。一切都是思想的寄主,而在无可观望的时候,思想是我们的寄主。 五 我曾亲眼看见一位姐姐,她没有能及时离开。她沉醉在自己酿造的一切中,她透明的肢体扩散成所有的触须,舒展着一切缝隙,却没有注意到清醒的意识在狞笑着抓来,如同海中永远疯狂的浪。我们无法帮助她。她身上的一切我们看得清清楚楚,华美瑰丽,四处扭曲荡漾的色彩,像女人扭转着腰肢,做出媚惑的形状。蓝色的水到处横溢,她已经像被电一般无法摆脱。她被自己缠住了。她周围的一切思想在准备醒来,嘲笑着这个意识的囚徒。她的影子,本来已在黑夜里现出五彩,现在已经淡成连我们也无法看见。 于是我看见她渐渐消失在意识的洪流中,回忆七手八脚地拼命拉扯着她的肢体,没有颜色的黑洞顿时呈现出各种各样绚丽的色彩,轰隆一声抽屉打开,寂静下来的时候毫无声息。 在所有时间中,我们是逃犯,逃离着思想的脚镣。追捕和逃离之中,我们一无所有。 六 有时候真觉得好笑,那些凶神恶煞的意识与思想,自己也不过寄身气泡而已。 七 在我刚刚诞生的时候我很快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虽然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 我很快学会了把细碎的想法酿成酒使自己愉快,翻检抑或召唤那些随手而来的意识供自己把玩。我的家族只有一个笼统的名称,叫做寻找。如果你在夜晚忽然醒来,感觉自己丢失了什么,感觉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庞大精致的寻找而筋疲力尽之时,也许这是我们家族的影子留下的一点小小玩笑。 是的,作为这个庞大之族的一员——我的家族也只不过是其一而已——我们不应该让任何清醒的意识察觉我们的存在。可是我们往往喜欢开一些小小的玩笑,故意留一些影子在那些气泡里,等待那些乍醒的意识们本能地扑上来。自然,那些影子马上破散,一无所踪。我们贴在气泡之外哧哧轻笑,看着它们茫然的样子,然后满足地离去。 我们的身上没有任何印记,谁也不知道自己是谁。对这样一个无名的世界来说,是一把流浪的好拐杖。 八 别以为只有那些被称为人的生物才有思想的气泡。所有的生物非生物存在非存在都有。它们的形状各异,有些轻巧,有的笨重,有的颜色轻薄,有的沉重如昏昏欲睡。如此云云。但在我们眼中,它们只不过是我们的寄主,一些气泡而已。我们不恋旧,也不留人。我们看惯了气泡的破灭和新生、膨胀和委靡,有一次我身边的气泡突然爆炸,黏糊糊的液体缠了我一身,然后它们如同蠕虫一般拼命挣扎着,最终消散于周围的空间之中,一点不剩。没有人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在这样一个空间之中,消失和创生都理所当然,谁也不会为任何一个无关于己的动静停留止步。你不是我,我不是你,消失不停,创生不息,一切循环往复,无可悲伤,抑无可喜悦。 九 有一次我看见一个绿色的大气泡,墨绿的黑色,微微颤抖,显然已经熄灯沉睡。它很大——比我看到的所有气泡都大,却让我感到纤细。好奇使我钻进了它。看得出那是一棵被叫做草的思想。水状的物质从远处小心翼翼地涌来,却毫不犹豫地接受我。它和我以前进入过的所有气泡不同。有些气泡之中有更多的气泡,咕嘟嘟地如同腐败的沼泽或者尸体冒着泡,就算熄灯也是如此,而那些泡泡的形状却得意至极,仿佛在沉睡中依旧得意忘形地发号施令。这些令我恶心着兴高采烈。而在这里它们的包围小心翼翼却柔软温润,使我在面对腐败时的兴高采烈丧失殆尽——气泡没有空洞的存在,我的挖掘也只能回应一般小心翼翼。我承认自己最爱空洞,那些气泡和空洞在搬运之时轻浮淫荡地蹭着我,让我不自觉地嘿嘿冷笑。然而这里没有,我只是让自己有一些恭敬的意味,那次的工作被我制造得精致柔软。我不敢为她制造肮脏,如果这样做了,我只会鄙视自己。 我们以气泡本身的思想回应我们的行动,所有气泡的主人在我们眼中无高无低,有的只是它们赤裸裸的本身。我们将气泡本身的思想东插西拔,剥去外衣像刮去墙皮,然后反弹给它们自身。我们的工作之下,一切皆真实,所有的思想剥落外衣,碎片隐没,它们的本身赤裸在时间与宇宙的洪流。 十 也许从实质上来说,我们只是介质、催化剂、空洞的挖掘者。注意,空洞是名词。我们在空洞之中进行兴致勃勃的挖掘,把一切令我们感兴趣(我们可以朝三暮四那是当然)的熄灯的思想拎出来组合、反应,望着它们生成的物质手舞足蹈。我们把连寄主也不为所知的深处挖掘出来就像抢劫一间间冷宫,再堆叠在一起如同对待妓女。 当我们离开,一切复归原位,不为人知的依旧不为人知。思想省过,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什么都忘记。有时候离去匆忙,忘记掩上洞口,你的醒来就将笼罩上一层疑惑的虚弱,仿佛被抽取了什么,一切都重新排列组合过一般。你眼神空洞,苦思冥想,我们在气泡之外观望意识的费力排列。 因此如果我们要证明自己有所存在,就只有死亡。死亡使我们拥有形体,然而没有意义。 十一 有时候我们在气泡之间搭建起虚拟的桥梁,是一种无聊所以偶尔的游戏。我们指挥着那些水状的东西通过桥梁,谁也看不见的通道,缓缓地在空间里流动,却有方向。它们在桥梁之中汇合,纠缠在一起,浑身战栗。沉睡之中没有任何战争发生,却感受得到震动。我们把火开大,用铲子指挥着锅中的物体,迫使它们沉沉地结合在一起。这场游戏的结果是当你清醒,仿佛思想之中充满了烟雾却有一个沉重的实体压迫,那是被混合的意识,它们流离失所互相错位。那些新进入的思想昏头昏脑四处乱撞,组合成凝胶一般的固体。这时候你会感到从来没有经历的、从来没有思想的、从来不是现实的与你无关至极的意识占据你的思想,被人们大惊小怪地称为梦知抑或预言。 真好笑,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最多,我们给这只气泡戳了一个洞,使洞外的时间缓缓流渗进来而已。 十二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或者是应该在什么时候消失。如果连存在都没有,那么还会死去吗?不,不会。我们所说的死去应该是一场消失。有时候我坐在一个气泡上,无视它颤动的抗议,冥想自己的消失。我想象那也许是一场一无所有,连寻找寄主的能量也一并消失,可是它们会到哪里去呢?在翻检那些意识的时候我经常看到大大的“死亡”两个字,每一个气泡都有,有的模糊颤抖,有的清晰有力,有的歪歪扭扭如同老牛破车。我猜想,也许死亡和消失是同一个归宿,更也许,那只是一种交换而已。 十三 只是时间是一个令人无可抗拒的妓女,在卖弄她风情的同时攫取一切。然而她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因为我们自己,便处于这个叫做时间的妓女本身。 因此时间对我们的消失不起作用。时间之外,有一种更加令我们战栗的力量。 十四 我们是永远的游览者,流浪客。不需要肉体和意识的支持,也不需要怜惜以及一切准则来丰满。当我们的世界之外在追求伪的自由,而我们在最本质之中游荡并且指指点点,大笑嘲讽。我们没有存在,于是没有存在的空虚。掌握一半的思想,掌握一半的天和地,我们指手画脚然而不留恋,随时抛弃。蔑视所有的实体存在,只向最终不可知的消失卑躬屈膝但不用任何手段。跟在思想之后,行在时间之中,我们施展所有的触角卷取真理、撕裂时间。垃圾堆里充满了死人的骷髅,周围弥散气泡爆炸的腐臭窒息,而我们打碎所有的灯火,把真理连同游戏交给永恒之黑夜。 十五 听说那些被称为人的,它们称我们梦。我要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名字。 [8]生命的承诺——杨雨辰 寂寞漫长的夜里 看不到远方 岁月的沙滩里 刻下了多少闪亮的诗行 那缤纷的人生贝壳里 有我生命的承诺 我们是沙滩里追着梦的孩子,习惯于捡起一个个贝壳,轻轻放在耳边,听他生死的搏击。喜欢贝壳,他是润血的美丽、是无语的沧桑、是经历过一种人生后的另一种永生;喜欢贝壳,在风雨中他是生命的主人、灵魂的舵手,他做了自己的救星。 是那傲立于绝壁的劲松,那绽放了冰雪的雪莲;是那苍穹中飞鸟的展翅一搏,那茫野中骏马的仰天一啸;是……叫我学会坚强,学会对人生做一个负责的承诺——做自己的救星,展现不屈的美丽。 听,那遥远的绝响,升起! 两千年前,不知在哪个刑场上,一片肃静中,神秘的琴声铺天盖地,弹毕,他从容赴死。那一年——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据说是有太阳的。嵇康把《广陵散》留给后人,那真而烈的阳光是见证。 在生与死的魔鬼门下,嵇康没有向山涛求救、没有向当权者求生。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他抬起高傲一世的头颅。 嵇康的一生是一个神话,让我感动至今。他的真诚,他的不屈,无论生抑或死,都是命运的主人。诚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无论出世还是人世,都坚守自己的灵魂,在世俗的眼光里,仍闪耀自己的光华,于是才有了《等待戈多》《秃头歌女》,才有了勃拉姆斯穷其一生的爱。 生活中,我们往往给自己的失败寻找千万个理由,也常常在美好的下一次等待中失落了自己,听到过这样一句话“有人帮你是你的幸运,无人帮你是公平的命运。”人生的路上,没人该为你做些什么,路是你自己的,霜打雷击下能掀起蔚蓝的天是自己,舞榭歌台中能辨清方向的是自己,能陪你看一生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只有自己。 一个人,对,只依靠自己!翻开一卷白色的诗卷,用一生的时间写一本人生的诗集,然后起一个漂亮的名字,融进你一生的经历。也许诗里,你的心情犹如春天的笑餍,温馨而诗意,也许诗里,你的心情如雨中的泪,沧桑而落寂;也许……但无论哪一首诗,都不要摈弃,那是岁月的歌,那是独自走过的风景,尽管不尽是美丽。可你终究会承认,独自走过的风景里,有永恒的回味。 一袭白色的诗卷 将写进我一生的故事 愿以朝阳为证 向年轻的生命承诺—— 自己的诗人 一直是晴 天很蓝。 习惯了下着雨的阴晴天气,突然就这样放晴了。反而无法接受外边灿烂的世界,雨水似乎为世界进行了洗礼。天空的蓝色纯净得没有一丝瑕疵。如此神圣的感觉让人的心情飞扬。或许是因为成长吧,心中不时会有莫名的忧愁。望着满天云,都会想起飘雨的夜。高中时的班主任对我说,在成长的岁月中总觉得忧郁多余快乐。喜欢灰色、黑色而厌恶红色。但是人生是绚丽多彩的,忧愁是其中的一个颜色。所以,我不曾害怕心情的低落。或许老师并不知道,他对我而言,同天空一样神圣! 人是个综合矛盾体吧!无知的自己困在矛盾中不停自我挣扎。得到过也失去过很多东西,但每次都会让我变得更坚强。雨下个不停,可是终有一天会放晴,雨后的空气最清新,挫折后的微笑最会心。 天很蓝,依然很蓝,阳光变得热烈了。 地球在转,我也在不停地转。我要靠自己去体会我活着的意义。经历和年龄成正比,体验了分离才知道眼泪的咸涩。毕业时说不清楚的气氛让自己放不开朋友的手。有人对我说了一句老的不能再老的话“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于是我狠心放开手,独自走下去。我要去追求我的生活。可是却擦不去一脸的泪水。我要坚强,所以,注定要退出。我快乐着,也悲伤着。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就不允许后悔。我的决心如同强烈刺目的阳光。告诫着,阻止着怯懦的回头。 温柔的夕阳,橘色的天空。 鸟儿的翅膀轻轻地划过天边,我的心因为这种温柔洋溢着天边的温暖。原来没有渴望,没有贪婪,没有悲伤,没有痛苦的心可以让人如此平静。只消深深地呼吸,便与天地融在一起。 深蓝的感动,深沉的夜。 打开窗,轻柔的风穿过我的发梢跑进房间。风铃的声音仿佛是它在对我嬉笑。城市的天空,夜晚看不见星星。只有明亮的月亮在诉说古老的传说。偶尔间闪亮起来的星光让我感觉到希望。 母亲总是轻轻地推开门,在桌上放杯咖啡,然后默不作声地离开。当咖啡浓郁的香气溢满房间时会幸福得想哭,躺在床上那一刻满足了,闭上眼睛,月色在轻轻哼唱。 淡淡的蓝,依旧那么纯净。 睁开眼,望着不变的蓝。 我有我的悲伤哀愁,有我的决心坚定,有我的幸福快乐,有我的失去付出。 我有老师的真意,朋友的鼓励,父母的支持。 下完雨,当我醒来,蓦然发现原来我的天空一直是晴。 我的清醒纪 刚刚看过安妮宝贝的《清醒纪》。 清醒,更清醒。 安妮的文字是一种意境,至少现在是。我记不住她的只言片语,但有一种气氛在我的心中、脑中、眼中展现;安妮的故事也是一种气氛,我记不住他和她的来来往往,只有他、她勉强记住。 安妮的表达情绪也让我情绪化,支离破碎的、突兀的,写字。 安妮说,寻找另一种记忆的方式。她的文字不是散文,不是小说,带给她的是记忆,带给我们的是方式:思索的方式。 在我心中的写作有两种。一种写给自己看;另一种写给别人看。前一种是写,写的目的是让自己舒畅,让自己看到通畅表达出的自己的语言组织,在忘记自己心情的时候把它找回来;后一种是作,加上自己的刻意雕琢,那是修饰、是精雕细琢,不是虚伪。“作”也在乎别人的目光,不相信自己的目光,充满希望、期待。 一个人写和作,或写作,一边抒发一边寻找,寻找自己在世界中的价值。 所以,前者属于价值观,后者属于价值。 喜欢,是因为心灵坦然,因为适合。 其实很多人适合在小教堂里祈祷自己平凡或平庸的人生愿望,然后带着似乎愿望已经临近的满足,小坐,离开。 若教堂里有一丝一缕交杂射入的阳光,有几个安静的且各自小声说话的人三三两两、来来往往、不频繁的,但一定要有。 你在某个看得见他们或感觉到他们的角落,你,就能喜欢。 我不能走,因为有梦想在这里驻足,心里萌芽着背叛,害怕无能为力的感觉,喜欢用嗓子的内力吼出音乐:不要尖锐,要缥缈或朗朗上口,王菲或张韶涵的音质。 我的人生落在世俗中,所以,我不能逃走。听到伊川夏不再爱年良修,但无法面对,我不喜欢这个结果,我不接受。我希望她为年良修而幻灭,而不是金正武。我喜欢执著(区别,大大区别于固执),所以,我喜欢沉稳多过浪漫。 忽然想写一篇文章,写每年都嚷嚷自己生日的女孩。她故意的,因为没有爱情,她一直希望有个男孩或男人在生日时送她礼物。希望不变,事实也不变。女孩再大,始终是个女孩。 看安妮写的东西。看着,忽然觉得爱情竟那么不纯洁、那么不永恒。安妮似乎一直用幻隐幻现的故事来证明爱情的不纯粹。她一直像个教唆犯,教唆我渐渐不相信爱,不再用怀疑的眼光去看爱情,而是用不相信。她向一个没有获得过爱情的人呈现爱的不干净、爱的不完全,爱情,就在她的指引下渐渐缩成一个光点,要么灿烂、要么灼烧。 安妮说,你会知道,遇见一个对的男人,有多难。 而,你会知道,你遇见的是不是一个对的男人,更困难。 安妮说,对你最后的决定。放弃,从来都是最轻易的决定。 而,放弃,一旦穿过动作看到对方的轻易,你会重重受伤。 安妮说,问候一个人,从来都不问,你今天快乐吗。 回答快乐的人,他不知道快乐的真正意义; 回答不快乐的人,他只是心情不好; 只有无声或回答不知道的人,也许曾经,他想过快乐是什么,才真正地在乎过真正的快乐。 你的脸,也许会在窗外白杨树的清脆绿叶之后出现,但我马上关闭回忆,要静,需要,而不是能够。 为一个男人,改变自己,努力绽放魅力,是因为爱,却,也许,永不会同那个男人相爱。 因为不美丽的,对比不出死。 X月X日 出走突然变成很时髦的概念。没有出走的诱惑,就没有窗外的眼睛。仿佛是吉普赛人的流浪,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在路上,似乎是司空见惯的回答。没有起点,没有终点,只要完美的过程。 于是,某一天,背上背包,然后进行一次出走。 陈奕迅《你的背包》 一心想要出走的人,在各种交通工具面前是不会有所犹豫的,如汽车、地铁、火车。只要是能够远离现在的位置,就算是骆驼都可以忍受。 被囿于移动的铁皮壳子里,怀揣着各自的心情是断绝没有心思参与其他乘客的喧哗的。天上地下的气脉全都被隔断,所有的快乐都源自那一方小小的窗口,可以呼吸,可以看风景。 范玮琪《启程》 静静地等着车子的到来,排着队。身边的人悠闲地在那里吞云吐雾。天渐渐变冷。我蜷缩在大衣领子里,不住地跺着脚。 远方有刺眼的眩晕,车来了。 没有看车牌,只是坐上去。挑了一个靠窗的座位。车没有坐满人,空荡荡的,不时有人咳嗽一下,以打破这个沉默的背景。没有表情的脸一个个地出现又消失。 窗外,霓虹闪烁。这个城市晚上有资本装扮自己,用充足的八小时。 坐在最高处,俯视所有的繁华上演。在夜晚,只要片刻的闪现,就释放了所有的寂寞。 不知不觉,到了终点。车上的人下了车,隐没在夜色中,然后就无从再寻。 我转身,排队,仍然静静地等着下一班车子的到来。 许美静《都市夜归人》 穿梭于人海中,好不容易买了一张票,钻入这“暗无天日”的世界。 于是从A站到了B站。 身边的人上来又下去。从老人到小孩,从男人到女人,到最后的空无一人。 坐在嫩绿的椅子上,不时看着窗外,从黑暗到白昼再到黑暗,耳边有疾疾的呼啸,但却听不到,所以只好用心细细地体会、静静地品尝。 我不知道这次出走有多长,也不知道陪我一同旅行的人有多少。 门开了,下去了一些人,又上来了一些人,最后这些人一起上来又一起下去。我坐在那个嫩绿的位置上,看着门开了又关。 渐渐地,没有人上来,也没有人下去。 游鸿明《地下铁》 窗外,有风。在一个二十四小时内,听着同一个节奏的音乐颤抖着吃东西、颤抖着看书、颤抖着睡觉、颤抖着做一切事情。 火车上,靠窗边的座位总是迫不及待地被人抢夺了去。从城市出发,轰隆隆地向前。窗外的景色一点一点地在车厢里蔓延开来,埋在一片绿色中的景致使我频频回望。再往深处走,可能几小时,就只看地见大漠孤烟直地上飘。 身边的人步履凌乱地在车厢内穿梭,带起了一片一片的流离的味道。 要了一杯咖啡,驱散整个夜晚的孤单。刚进入喉咙的刹那,缓缓地溶化的甘甜,在舌尖。慢慢回味,可以浸染一天的结束。 光良《我想去个地方》 喜欢日照时间很长的城市,但不需要白夜。所以,出走,总是会在晚上。 没有理由,不要借口。 在城市的新一天拉开序幕,在晨雾被第一缕阳光拨开,在门口长街上第一盏路灯熄灭。我的出走暂时有了一个歇息。心灵暂时得到了自由,想法也暂时有了释放。 出走仍然是很时髦的概念。没有出走的诱惑,就没有窗外的眼睛。 于是,某一天,背上背包,然后进行一次出走。 江美琪《天涯海角》 世间最完美的数字是什么? 一百? 完美的一百,幸福的一百。 从小,考试要一百,长大,做人要一百,恋爱要一百。 完美的一百,幸福的一百,却也是辛苦的一百。 我喜欢九十九,从小写作文,说自己和一百没缘。父母可惜,老师鼓励,我却很欣喜。我喜欢我的九十九分。 爱上九十九。 长大了才明白,九十九的完美,正在于他的遗憾。也许正因为在所有人的眼里一百才是最完美的。所以九十九才多了那么一点点遗憾。 这遗憾不多不少,就那么一点,这也恰是最可爱的地方。 人不能没有失误,事不能尽善尽美。留一点遗憾,往往是最完美的。 能听说很多人为了理想精力憔悴,最后误入歧途,一败涂地。也能听说有人为了做人完美,八面玲珑,辛苦不堪,结果一朝败露,费神费财还被人耻笑。为了完美的一百,有人抛弃亲情;为了完美的一百,有人背弃道义;为了完美的一百,有人与所有人对立;也有人为了完美的一百,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 完美的一百,却终而成为了可怕的一百。 我爱九十九,爱他的那一点点遗憾。 事业里我只有九十九,但是那一点我在亲情里得到。爱情里我只有九十九,但是那一点我在友情里得到。也许,我不够八面玲珑、不够尽善尽美,但是我是我自己。也许,我没能身缠百亿,富可敌国,可是我能儿孙促膝,共享天伦。 我爱九十九,爱就是爱他的遗憾。这也正是真正的完美。 完美的九十九。 追求——没有休止符。 站在千年文明史的边缘,立于浩茫的宇宙中,人是那样渺小,害怕了吗?不!坚强的生命不需要虚幻的抚慰,不屈的灵魂拥有追求的理由。 曾有人这样告诉我们:生命,那是大自然交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玉。于是,就告诉了自己要不断雕琢它,追求它最美丽的一面。待到生命停止的那时,让它成为一颗无悔于心、无愧于天地的珍宝。 追求完美,是人类的尺度。回首苍茫的历史,人类追求的脚步从未停息过。因为人类的孜孜追求,所以有了这举世瞩目的巨变,我们青春飞扬的心是否该追求一份无悔的美丽?“鲲鹏展翅,万里长空任我行”,阳光下,我承诺,因为我明白:人,除非没有梦想,否则谁也挡不住你的精彩。 于是,给了自己一举千里的羽翼与永不放弃的信念,开始了我的征途。我追求着爱,追求着属于自己的明天。 我要做命运的主人,灵魂的舵手。因而我苦苦求索,执著追求,义无反顾。我以真诚的心扣开另一扇心灵的门,并用心去呵护那份诚挚的友谊。因为我对人生中最珍贵的友情有着无愧的追求。我愿以博大的胸怀去爱身边的亲人,只愿他们快乐。因为我对生命中的亲情有着至高无上的追求。未来,那是永远的梦;未来,那是无数个今日累积而成的,所以,我要紧紧地抓住今天,让今日的分分秒秒都融入我的记忆。有人说,回头的那一瞬间很美,可生活中有好多时候是不允许回头的,因而我只能向着前方,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那一串串的脚印记下了我的努力、我的追求、我的汗水和泪水。就这样,当我年老的时候,我仍要追求着。即使那一刻,生命落下了黑色的幕,可心依旧会无悔地笑着,因为我追求的途中欣赏了世间最美的风景。 每天给予自己一个希望、一个追求,你会发现与天地同在的心是那么的充实。诚然,并非每一个人都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成功者。但那年轻的岁月我们追求过了,于是无悔了,于是你就是一个王者、一个战胜自我的王者。 芽,是春天的逗号,后面还有待续的精彩。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9]寂寞花开——柳焕杰 我高中的时候在一个叫“棉城”的地方上学,校园里也种了许多的木棉树,油油绿绿地招摇着。有一天清晨抬头望去忽然全部掉光了叶子,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树底下许多没有长起来的孩子咔哧咔哧踩着叶子走过去,都是些幼稚的表情,谁也看不起谁的心事。那大红大红的花很快地横空开满了枝头,为了不断地开,只好不断地落。坐在教室里偶尔也听到窗外啪啪的一两声,我不自觉地望出去,心想真要命,等一下又得费劲打扫一番了。放了学跑出去,满地的肥硕的红花仿佛又多了。嚼着口香糖的男同学东张西望,一把扫帚在空气里挥腾;女生低头干着活,心里暗暗怀疑头两天的人是否真的值了日,回去是否诘问一番。我们收拾得差不多的时候突然来了两个小卖部的女工人,把一堆堆的落花收集起来抬了去。过后小卖部突然宣布免费提供凉茶了,班里也抬了一桶回来,尝尝才知道是用那东西熬出来的。我们都有些愤愤然:扫得半死,白让她们来占个便宜,还以为是她们老板娘良心发现了呢。有一个同学满满盛了浓黑的一杯液体走过来,我忙说:小心点,那是我从地上扫起来的! 我常常观察这些树,这粗糙的枝干,浓艳的色彩。它们的美丽所以是画在小孩手里的童话图册上的。连那花朵也是孩子的心事,不断地开开落落。开的时候理直气壮,落的时候又若无其事。每个人都幼稚,然而又很喜欢说或者写:我总算长大了…… 年轻,日子仿佛没有尽头。上课啊,做题啊,背诵啊,考试啊,坐在自习室里听得到秒针铮铮的微响,仿佛那个钟就悬在头顶,紧张而单调。日子被认为重复过着。我经常做着某个微小的动作,或者看见或听见了什么,忽然愣了一下,想这样的雷同的情形明明就曾经发生过,我是否又突然地回到了从前?这是可怕的感觉,实在不愿多琢磨,可是它常常发生。或许只是我想得太多。我走在路上呆呆地想着心中的事情,有一个女孩一蹦一跳地走过去,一路拾着地面上的木棉花,满心欢喜地捧在怀里。我忽然就笑起来了,同样是一个人,我却比她寂寞得多。有许多的美好不断地从身边经过,我忘了爱它们。 只是想念一个本不必想念的人,而这个人是我们自己。也许这就是寂寞,像每一朵未开的花的寂寞。然而不是每一朵花都会开放。我梦里站在教学楼的走廊边,孤零零地把半个身子探出去,楼下悬空了,白蒙蒙的一片,有一朵血红的花迅速地开在这雾里……这是一个难忘的梦。几年后听说,附近某某大学一个同届的学生跳了楼,因为他母亲没有及时赶来陪读。每天都有人自杀死掉了,可是这样的理由让人心寒。我很快地想起这个梦来:那坠楼而下的人身体开出一朵血红的花,是否也是如此?我明白了原来那不是一朵花。 再回到从前的学校去,我忽然觉悟地想了想:原来我已经过来了。这本来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可是日子终于规规矩矩地流走了。想不到会来的还是要来,而曾经不愿停留的同样也回不去。我对着自己的内心想过了许多许多,到头来也什么都不算。能算的只是日子,日子,都是些日子。老旧的危楼里排着拥挤到不可想象的宿舍;傍晚的大红太阳假假地贴在窗外面,像皮肤上擦去一块露出鲜红的内里来;人的温热的手疲疲地搓着衣服,水管里流出来冷冽的水哗哗地响,在人的手上脚上、杂乱的衣物上、洗浣用的木凳上开成花,这日子永无止境地流着。 我们一宿舍的人挨在一起做着各种将来的打算,说得唾沫横飞。我从那以后每天宣布一个计划,不断地更换职业。有一晚大家都躺下了,我说:我决定了,我以后——随即又说出一个惊人的头衔来。我的斜下铺哇了一声说:我看已经没有什么是你没当过的了。也有踏实到可恶的舍友,每天晚上迅速地睡下去说起梦话来,不是呢呢喃喃背英语就是自己和自己讨论数学。有一次深夜了我醒过来,心事重重的时候听到一个人翻身咕哝了一句:这里是这样做的吗?另一个回答:嗯,是的。我立即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起来。第二天在宿舍里一宣布,大家都啧啧称奇,然后又笑起来。我也笑,可是心里隐隐的不是滋味。我们都一样的年轻,可是我却自己走开了好远,互相面对着,也觉得许多感情都拐弯抹角起来。我老是傻傻地笑,他们不经意间笑道:你真是天真啊!但我想我不是。以后回想起来我也在心里笑了笑说:你真是天真!我以为他们从来没有看清过我,这也是寂寞的一种,原来是我没有看清自己,而这寂寞却是虚构的。 那时便写了许多的诗,往往是随意随手地写了下来。在每一个旧笔记本的角落或末页,几乎都能找到些莫名其妙的段落。后来再翻出来,忽然读到这样熟悉的句子: 在人群散尽时想起你 思绪伴着昏黄的灯盏 风中摇摇摆晃 那时忽然有想哭的冲动。“想起你”,“你”到底是谁呢?我自己写下来的东西,我自己也不清楚,也许仅仅是朦胧中的一种信仰。我天长地久地坐在寂寞之中等待,窗外的花开了又落了,我想念的人是我自己也是一个陌生人,我常常看见梦见这个人的影子,她或他在雨里举过来一把伞,我们不言不语地并肩走着,在某一个拐弯的路口忽然地回头对我微笑,面容正迎着阳光看不清楚,在我落寞的时候又悄然走进来,默默坐在我的身边……是一个母亲、父亲、挚友、情人…… 五月红花便落尽了,然后棉絮倾城。骤然又变了这苍白的没有湿度的雾,在人群中走着,周身轻飘飘仿佛都是些难有结果的梦。木棉花,在别人正该热闹的时候你怎么又落了呢?任谁也看不透你的爱怨啊!在一个仲夏的晚上我走在冷清的路上,吹着习习的凉风。我找不到路,向一个陌生的女人问路。我说我要去那个陌生的地方,你指给我怎么走好吗?女人说不清楚,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说:不如我就带你去好了。她的笑容在暗淡的灯光下像一朵迅速开放的花。她又解释:我正好顺路。我不可理喻地觉得这理由是一个谎言,可是那一瞬间我突然地感动起来,夸张而真切地感觉到一种幸运和幸福,整个人愉悦起来,连那风也是温暖而陶醉的。我跟着她走,听不清她又说了什么,但是她的声音传到我耳中像微妙的麻醉。 这是我最喜欢的感觉,可是它只可能突然地降临。一种来自陌生的关怀反而如此迅速地抵达我内心的深处,我永远也想不通这个问题。也许在我心中那远非只是一个陌生人的形象。我在寂寞的路口站了许久许久,然后一个人轻轻走过来说:走吧!我高兴地笑了跑过去。最幸福的默契也不过如此吧——然而这是梦。换了在生活里,仿佛都是差错。比如,语文书上海子说: 在这个世界上秋天到了 该得到的还未得到 该散失的早已散失 我愣了很久,终于把这一页翻过去,秋天便来了。而我相信我终于没有等到“你”,没有那个可以给我足以信任的感动的人。木棉树的叶子纷纷簌簌地掉,课间操上广播坏了再也响不起来,一操场的人白茫茫地站在呼哧呼哧的风里。我偷偷把手插在口袋里,不经意望上去,我们年轻的女班主任正站在石阶上大树的落叶里面,齐膝的棉布裙子和黑色长发在风里飘飞。她望着下面,仿佛微微地在笑。我吃了一惊,从来也没有觉得过她是这么美丽和可爱,恨不得手里长出来一台相机把这画面拍下来。当然没有——可是这画面永久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后来她结婚了,生孩子了,再见到时,一脸的喜气洋洋,只是发胖了,再也不穿齐膝的棉布裙子——她和所有的别人都不会知道我那时的瞬间的感动,而许多的感动和喜悦都是只属于也只能属于自己的,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自我,也就有了寂寞,这寂寞和我们一起成长,我等着它们有一天纷纷醒来,开成花朵。就像木棉花儿一夜倾城,也是奇迹的一种,但我们的寂寞原本就该是美丽的。 [10]遇上一场秋雨——喻颖勤 初秋的某段时间,读书兴致浓厚,放学时喜欢抱着书本在公交车站等车,若久等不来,便开始看书,思想陷入书中甚深,车来车走都无所谓,仿佛进入了自己专属的世界,于是渐渐觉得这是种浪漫的安静,也渐渐失掉了看课本的耐性。每每捧着的是与强大的脑力劳动无关的书,即使是最庸俗的也无妨——在车站这种喧嚣的场所,捧一本通俗易懂的小书,我总认为,读到的会是一种比任何时候都更胜一筹的绝美安静。书的内容已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 忽然感觉周身有些变化,抬头,端详——我遇上了一场秋雨…… 此时,心中有少许兴奋,但没有表露,仍然静立着,车来车走,人走人停——与我无关,只有那秋雨,仿佛落入我的身体,渗入我的发丝,滋润我的唇齿,抚摸我的心脏,也仿佛扩散在我的小书中,那平整的白纸黑字,变得拥有跃跃欲试的激情——这仿佛仍然是安静,但却是秋雨点染的安静。 保持一个人埋头看书的姿势,不久便颈酸手疼。合上书,立定,目光透过秋雨凝视车行道、人行道,虽置身其中,但这城市的热闹似乎离我很遥远,只有那秋雨…… 我等着将要来的一班车,秋雨在眼前,我只消用心听她潇洒地低吟。 秋雨落下,她落在远处近处的树上,有的树叶摇曳,有的树叶颤动,为什么我仍感到一股安静?她也落在我的面颊上、也停在我的睫毛上,一阵微凉的风吹来,我夹着书抱紧双手——不是因为凉意,而恰是因为心中安静得温暖…… 秋雨最后的归宿是大地,我看到她低声向大地报上自己的姓名,与旅途中的所见所闻道别——一切都发生得那么静悄悄——是安静……她渗入了大地,我看到她温柔地、从容地渗入大地,安静地——渗着,渗着…… 随着秋雨渗入大地,更浓更纯粹的安静渗入我的心,我开始思考,思维天马行空,无须太强的脑力,只需要安静酝酿出来的灵感,冗杂的尘埃挥发掉了,一些美安静地沉淀,我的心是悠悠然的净。只有在安静中,才能有如此美妙的心灵! 等来车,我又闻到秋雨留下的芬芳,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继续沉思…… 回到家,母亲问我为何这么晚,我张嘴吐一口带着秋雨味道的气,不做声。走到房里,听到母亲说:“这孩子今天怎么这么安静?”我抖抖衣襟,一个声音回荡:“我今天遇上了一场秋雨……”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11]罗拉,快跑——黄海涛 我叫莫念,求你们别再喊我的名字 ——引言 时间倒叙到一九八零年的七月,二十四节气中,惊蛰,没有下雨。 那天的黄昏,我遇到一个男孩。他说他叫罗拉,是个农场主的儿子。后来我知道他说了谎,他根本不是。 那天,我的眼睛似乎能看见一些东西,他的手臂在流血,很红,我能闻得到新鲜的气味,害怕。他闯进了我的房子,声音很大,底楼的女人看见了我,古怪地冷笑一声,然后消失不见。那只可怜的黑猫饿了,守着空盘不安地叫唤,很混杂。后来我又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点灯了,天迅速黑了下来。 很长时间里,我就这么坐在床上看着外面的天空,喝水,想象鸽子飞来的样子。眼睛瞎了,什么都看不见,就听它们的叫声。咕咕的,很像人类的饥饿,然后吃饱了飞走,再也抓不住它。虹走的那天,吻我,还轻声地告诉我说,到了晚上,她一定会回来看我。于是我等她,像无数次等待一样,我坐在床上,望着窗外,想象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晚,上海下了很大的雨,屋子里有漏水声。虹没有回来,我大病了一场,口干,朦胧中,见到了死去的父亲。他依旧是个很英俊的男人,穿着军装,谈笑的时候,松开好看的眉毛,总轻轻地我念儿……他死了,死在我不知道的原因里。我就站在门口看着漂亮的母亲和另外一个男人离开了上海,去了遥远的晋城。他们没有带走我。 虹走了,那天的雨一直没停,她便没有回来。这个女人陪伴了我很多年,很辛苦,我知道。但最终我们还是很自然地成了路人,安宁,陌生,一如从前。世上有一种花,类似马蹄的样子,香味很淡。后来我知道那是马蹄莲。病烧中,她的样子看起来很清楚,背着我,在圆桌上很努力地学习插花,是马蹄莲。那夜,风大,雨下到第二天的清晨。我数念着学过徐志摩的小诗,对着窗外喃喃地说着胡话,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罗拉来到我的屋子,躺在地上昏睡了很多天,他的确伤得很重。可我是个瞎子,我什么都帮不了他。只是觉得新鲜的血液气味在空气里慢慢变淡,之后就再也闻不到,取代是楼板长年潮湿的腐烂和隐忍的阴霾。罗拉很年轻,他在睡梦中轻轻地喊疼,后来他的嘴里出现很多人的名字,比如他很多次都在喊着这样一个人,姝阳。凭感觉我知道这应该是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可能是姐姐,也可能是罗拉的情人。第三天,他自然醒了,我知道,因为我听到熟悉的咕咕声,不是走动在我窗口的那些鸽子,而是他的饥饿。罗拉饿了,此刻手臂上的疼痛应该有了些麻木,他还仅仅是个孩子而已。于是他四处张望,开始考虑食物的问题。很可惜我只是个瞎子,很多年前我被高大的父亲唤作念儿,如今却成每天睁着眼睛守望鸽子的莫念,一脸安详。我告诉罗拉,前厅柜子下的第三格抽屉里有未拆的苏州草莓饼,你可以吃,味道应该很好。罗拉欣然按照我的意思去了前厅,我睁着无光的双眼试探性地投向他,那时我开始想象罗拉的样子,是高,是矮,是有乱糟糟的头发还是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我不知道,我在幻想。于是罗拉很急迫地发出一些可恶的声音,饼盒的包装纸被撕开,哗里哗啦,然后有锋利的牙齿在咬着草莓,薄饼被分成两半,吞下去,然后下一个——他开始拿我的水杯倒水喝,整杯整杯地倒下去,像是浇灌干枯的麦田或者是水泥的粉末。干净的清水流进狭长的咽喉,咕咚咕咚,沉闷而急促,有种空洞的错觉。他应该是善良的,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声,然后在罗拉继续拿饼吃的时候,意外地想起我的少年时光。以下就是我关于那段日子的描述,文字充满很多不可隐忍的欢乐和天黑后的痕迹。 我叫莫念,很多年前,父母都喊我念儿,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很多年后,我开始安静地思考他们为什么要叫我念儿。那时,他们都很幸福,像很多恩爱的夫妻一样,工作、做饭、照料很小的孩子。我觉得母亲很美,她一直是个漂亮的女子。妆化得总是很淡,说话很轻。最喜欢带着我围在床上看她如何插花,都是同一种植物,是马蹄莲,香味很轻。那时,家里到处都是这种形状奇特的花儿,父亲也很喜欢。他是个年仅三十的上校,很英俊。因为他长得很像我死去的奶奶。脸很瘦削,高高的鼻梁,短发永远干净而柔软,说话声音很大,就如他腮边的胡碴一样扎人,让人有些畏惧。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很孤僻,没有答理母亲也没有再唤我念儿。他一直都在抽一种很劣质的香烟,我不知道叫什么,味道很烈,烟雾很大,我和母亲都不喜欢。于是他们开始吵架,很激烈,过后彼此单独生活,留我旁观他们的战争。 我养过很多鸽子,这种动物一直陪伴我度过了很长的时间,我看他们平静地吃食,很小心地用尖嘴啄弄我的手掌,很痒,于是我哈哈大笑,导致他们很反感我的欢乐。父亲在每天黄昏的时候,寂寞地坐在椅子上抽烟,很烦躁地赶走那些正在寻食的鸽子。一个人黯然神伤地唱一首歌,后来我知道那是首很著名的曲子,名字叫《将军吟》。父亲一下子就懦弱了很多,他的声音现在变得很缓,他很少再喊我念儿。我知道他很快就会忘了我,然后是厌倦的母亲。她是个美丽的人,似乎人人都这样认为,包括后来带她离开上海的高大男人。她很烦躁,经常在客厅和卧室之间来来回回地走动,胡乱翻东西,像是寻找什么。我感觉她很害怕,夜里总会意外地做梦,然后醒来,长久地失眠,等待天亮。父亲的香烟被母亲很懊恼地扔进了水里,湿漉漉的,再也不能抽出火光。她时常看着我的鸽子,微笑,抚摩我的头发叙说另外一个男人的好。他是个很好的男人,他会答应带我走的—— 鸽子有声没声地走动在肮脏的隔板上,偶尔飞出去又很快飞回来。我感觉家庭的气息快要远离。 他们又开始吵架,声音很低,只是努力不让幼小的我看到。直到有一天,那个陌生的男人来家里向父亲坦言,他要带走母亲,带走这个只爱他的女人。于是他们也开始吵架,很凶狠,然后动起了手。军人的父亲很轻松地打断了他的胸肋骨,声音很低沉。母亲号啕大哭,不是因为父亲,而是为了那个我们都不认识的男人。她爱他,他说他要带她走的。母亲绝望地撕扯着父亲的军装,胡乱地捶打。扣子掉了,金黄的肩章被母亲扯落下来,踩在脚下狠狠地践踏。父亲很疼,他凶狠地甩了她一个耳光,然后开门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死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小旅馆里,门窗紧闭,谁也不知道原因。只留下一堆粗糙的烟头和一株好看的马蹄莲。父亲走后,母亲也走了。跟随那个发誓用一生来爱她的男人,离开上海,永远地别离抑郁的上校和她的念儿。 我成了没人要的孩子,很快就连同那些无助的鸽子一起被送进孤儿院,安静地长大,怀念我的军官父亲和美丽的母亲。我瞎了,后来的一次脑膜炎不可阻挡地感染到我的视觉神经,模糊,头疼,后来就什么都看不见。我很害怕,但我从来不哭。我和我的那些鸽子一起倔犟地生活,天黑下来,就看不到任何痕迹,生命很好,没人再喊我念儿…… 后来,我遇到了虹,在那所法国人捐建的孤儿院里。我遇到了她,她看起来已经在这里待了很久。孤儿院的所有妈妈和建筑,她都很熟悉。她很美,让我想到我离家的母亲。我不恨她,相反我很怀念那个在我面前摆弄马蹄莲的女人。她很善良,自始至终她都很可怜。我希望带她去晋城的男人能让她真的感觉幸福。孤儿院的老院长用粗糙的手拉着我走过长长幽暗的哥特式楼道,领我进入这个单独成长的地方。我怀抱着剩余的最后一只鸽子,不安地跟随着她走,眼睛总是停留在院落里种植的那些不知名的植物上,很多孩子都停止玩闹,转来看我。目光充满很多陌生或者是些不友好的敌意。虹坐在走廊尽头的回廊上看着我慢慢向她走近,她手里折着很多的纸星星,笑起来露出很好看的牙齿,年老的院长亲切地喊我小念,她知道了我的名字,她却喊了一句“念儿”,很像我的父亲在唤我给他找难看的打火机。 虹径直接过院长拉我的手,径直牵着我穿过那些陌生的孩子,一脸平淡的幸福。后来,我彻底长成有病的孩子,眼睛瞎了,什么都看不见。她就带着我走出明亮的房间去外面晒很暖的太阳。她跟我说很多话,说每个季节孤儿院的故事和那些不知名的植物。无疑这种生活让我慢慢对虹产生了依赖。她是个很好的人,麦子在夜色中静静地拔节生长。后来我们在同一年离开那所孤儿院,虹成了我的恋人,我们相爱。那年,她十六岁,我,十四岁。生命冗长而缓慢,那些花儿仍然在开。 罗拉问我,你在这里已经住很久了吗?我说,是的,我一直都在这里居住。他显然已经填饱了肚子,开始试着跟我交谈。我记着他受伤的手臂,于是让他停止说话,去房间里找到纱布和药品,自己试着处理裂开的伤口。后来鸽子继续躁动不安地寻食,天空的云层压得很低,热度挺高,让人感觉到口渴。纱布被撕碎,有笨重的家具被移动,发出混杂的声响。疼吗?我试着问他,心里有些意外的不安。他没有答理我,好像是在等我继续说下去。你看,天气这么闷热,估计很快就要下雨的,你以为呢?他很安静,大概是在看我睁大的眼睛或者是在打量这个有些过份明亮的房间。楼下有一户女人居住,在我和虹搬来以后不久,她便也搬了进来。听虹说,这是一个单身女人,或者结婚后已经离异。她的手腕上总套有一只翡翠玉镯,很美,是旧上海时期的上等货色。她在这座老阁楼的底层居住,每天倚在门口望着进进出出的人,面露漠视,时时在讥笑别人的穿着打扮,咒骂这阁楼里长年的阴暗潮湿。虹隔两天就给我洗头,用很香的洗发水,有点像马蹄莲。她的手指很柔软地插进我的头发,轻轻地撮弄出泡沫,温暖,光线显现五彩的斑斓。虹说其实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人。长得不是很漂亮,每天靠在房门上看着别人进进出出,听她们讨论今天的菜价和大事件,却很恐惧。她的手从来都是在抚摩那只好看的镯子。我不知道这对她意味着什么,是嫁妆,是承诺还是别的什么。她在房间里把唱片机的声音开得很大,然后整夜整夜地跳舞,好像是华尔兹。导致这里所有的人都对她产生厌恶和反感。虹说得对,她是一个可怜的人。除此之外,她就仅仅是个柔弱的女人。 姝阳是谁?你的胳膊又是怎么回事?我喝了口水,问了罗拉这个我想知道的问题。然后他慢慢地跟我说起这个女人,之后我就急切地想让他离开。 那个叫姝阳的女孩是我爱过最深的人。读书时,她和我同校,但却在不同的班级。她读理工,很美,我转班学着文科。从小到大,他们都认为我是个精神抑郁的孩子,不太说话,喜欢折着很多的纸飞机,看别人潇洒地骑着自行车,然后摔很多跟头。姝阳在窗口观望远处的丛林和海。我在广场上低头数着地面的方格数目,一个,两个,三个…… 两个人,一个在高处看着很多的陌生人。一个在低矮的地方做着很多寂寞时的幼稚游戏。少年生活像那些樱花一样,安静地绚烂。 她爱这种红色带白的花,然后告诉我竹子开花了,就是件很忧伤的事情。后来我们自然地恋爱,自然地生活。写着冗长的平信,说着最简单的心里话。命运很有规律地安排以后的道路,她继续读着可恶的理工,然后考一所挺不错的大学。我厮混着,像个倔犟的沉寂少年,阳光很好,一双球鞋,一管水彩,就可以成为我放牧的田野,那里荒草丛生,植物爬满光秃的高坡。我是个很坏的孩子,只是你们都不知道。我眼看着那只猫从高高的屋顶上摔落下来,却记得奶奶的话,它是有九条命的,它不会死。姝阳离开了我,就如同那只猫一样,跌落下去,我就再也看不见。她跟随着另外一个古怪的男人,不会抽烟也不喝酒,性格异常地安稳和平静。他无疑是种很危险的姿态,我怕姝阳会死。于是慢慢我有了杀死这个男人的想法。那把刀我从旧物堆里翻找出来,雨水滴在上面,就形成了很多斑斑点点的锈迹。有很多小孔,像那些扎进皮肤里留下的血沫。姝阳,安。很多次我握着袖中的刀具,看他们旁若无人地走过我的面前。这种想法就很冲动,我按耐不住这种意外的血腥。那天,我终于闯进了他们的小屋。男人在做饭,女人在水盆里洗很新鲜的蔬菜。他们看起来很幸福,刹那间,我感觉自己已经做错了什么,于是他们发现我,大喊大叫。这让我很心烦,头疼得愈加厉害。我还是杀死了那个系着围裙的男人,锈迹斑斑的刀子直直地插入他的心脏,很深,再也没有拔出来。他的眼睛很自然地闭上,没有痛苦。他看上去是个很善良的男人,我想我应该是杀错了他。姝阳跌坐在地上惊恐地望着我,想必整个事件的发生让她感觉突然。她似乎很傻,不太认识我,也不明白到底刚才发生了什么。我感觉很轻松,头疼有了缓解,口渴,想念家中的清水。于是我转身拧开了大门。外面阳光很毒,空气却很干净,云彩像樱花一样鲜红。她最终拿起了菜刀砍在了我的胳膊上,很疼,开始流许多的血,她最终还是不清楚我是谁。 罗拉在给我讲完整个事情后,我很累,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太阳很懒散地掉入远处的钢铁森林里,淹没一些霞光。这说明从他意外地闯进我的屋子,吃饭,换药到缓慢地讲述这个事情,已经有了四天的时间。很奇怪,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我居然没有吃任何东西,没有感觉到饿,喝水成了我唯一获取能量的方式,然后就是长久的记忆。罗拉喋喋不休地给我描述那天杀人后的太阳。光线耀眼,看不清任何道路和树木,仿佛就是现在的我一样。他一再询问我,那个叫姝阳的女人会不会恨他,或者会不会因为那个男人的死去而变得疯掉。他神经质地用力摇晃我的身体,胸口很疼,玻璃杯子被扔到了地上,碎了,水流了出来,有玻璃片的清脆声音。我感觉他很害怕,他还仅仅是个孩子。那一刻,我想到了出走的女友虹和死去的上校父亲。他们唤我念儿,一如这玻璃破碎的声音,暖,夜色安宁。虹说今晚她会回来的,让我耐心地等她。她一直都是个很好的人,像少年时她牵着我的手,穿过那幽暗的楼道,去扔纸星星,然后很小心地亲吻我的脸。母亲是否还活着,那个男人带她去了晋城,上海已经留不住他们。所作的选择便是离开。她在客厅与房间之间来回地走动,她依旧烦躁父亲的劣质香烟,失眠后,依旧围坐在桌前快乐地插花,是马蹄莲。她爱这种植物。我的父亲和罗拉一样选择了冲动,只是罗拉还平安地活着,他却已经安静地死去。在一个小旅馆里,附近是来去匆匆的火车,遥远的地方是他生长的苏州河。很久没人知道。 我恐惧极了,急迫地推搡这个血腥的孩子离开我的小屋。快,快,快离开这,赶快走……那个楼下女人对我奇怪地冷笑一声,然后消失不见,之后就再也没听到楼下整夜的唱片声和躁动的高跟鞋。她可能已经死了或者知道了你是个杀人犯,已经在赶往派出所告密的路上。那些警察很快就会来抓你,很快。说完,我跌跌撞撞地从床头摔倒在地板上,夜很黑,风的温度很凉。远处已经有了渐渐临近的警车笛声。他们来了,女人笑了。罗拉,快跑。我趴在地上胡乱地抓着空气,像个待死的疯子。罗拉莽莽撞撞地奔了出去,或许他可以逃掉,或许他会被警察的混乱子弹打死。这时候,屋梁上的电灯摇摇欲坠,风很大,我很兴奋地朝着窗口大喊着,罗拉,快跑。那只明亮的电灯就掉了下来,砸在我的头上,很疼,瞬间,我不再是个瞎子,看见了血,很红,很红…… [12]鬼——莫小七 注视我们心灵深处那些发了霉的绿色的潮湿记忆。 ——题记 当你听说这个村庄里藏匿着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鬼的时候,终于决定要凭自己的特异功能来调查这一切。 你告诉自己摆在面前的是很严肃很棘手的事情,于是你就严肃了起来。 你花去三天三夜的时间终于深入到了村子的最中心处。可就在这个时候,你从你的线人那里得到了一条重要的消息:那个鬼长年窝居在这村子的边沿地带。 这次你没有对你的线人再下达什么指示。你凭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得出一个那鬼总会在村子中心出现的奇怪结论。这个结论使你对自己的胜利第一次充满了信心。你觉得自己就像重型坦克一样势不可当,坚不可摧,如果再加上那特异功能。 你冷静下来,打算先在村子中心过一个礼拜的穴居生活。你觉得这和守株待兔完全是两码事,因为你明白这个村子里根本没有供你待守的兔子。你想这是战略。你又想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让别人发现你有特异功能。 这个晚上你不断地想象着自己变成了一辆坦克,轰轰隆隆直开过去,一夜之间就把这庞大的村子夷为平地。你心想:到那个时候看那个鬼还能往哪儿跑。然后你安然入睡。 三天以后,你终于被迫放弃了在村子中心穴居一个礼拜的计划。你觉得自己计划好的策略已经变为了纯粹的浪费时间,你已经开始领略到对手的厉害了。你想你不能在村子中心跟村子外面的那个鬼耗时间,因为这对你极为不利。 你在等待线人带来新的重要的消息,指点你,让你可以重新调整自己的计划。可是你的线人一直不来,你想他是不是已经被那个鬼给干掉了? 你发现自己不知道怎么使用特异功能,即使你现在并不打算使用它。 这一夜,你犹豫着,焦虑着,仅睡了一个多小时。 在一个明媚的早晨里,将醒未醒的你被蚊子叮了一下。你一巴掌把左脸上的蚊子拍死,然后完全清醒了过来。你惊异地看着手心里的一小摊血,你想:村子深处怎么会有蚊子呢?村子深处没有蚊子,那这是什么呢?这是蚊子的话,它从何而来呢?除了村子深处,那就只剩下村子外了啊。 你把手心的血抹在背后的树干上,然后回过头来,庄重地望着直通到村子外部的阴森的丛林。 你想,如果这只蚊子不是你的线人派来指示你下一步应该怎么做的,那就是鬼派来的。 你心里早已有了新的计划。 你全副武装,带上了所有你觉得可能用得上的物品。你打开了安全帽上面的照明灯,由村子的中心向外开始了第一轮的探索。 当然,你是明智而务实的。你这次行动并不奢望直接找到并制伏那个鬼,你只想收集一些天然或非天然的资料与线索就够了,一些关于这个村子的神秘历史或者那个鬼的生活习惯的资料与线索。 你想你不能急躁也不能贪多,然后你发现自己一直都具有这种良好的性格特点。你对自己很满意,你觉得让你来调查那个鬼和这个村子的历史的真相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你一步步离开村子的中心,现在你已经进入了丛林。丛林里一片漆黑,如此不利于调查的环境一方面更激起了你的兴趣——你总是喜欢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另一方面你又冷静地告诉自己要细心,要细心,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 四个小时以后,你意识到天快亮了,于是你准备按原计划在天亮之前返回到村子中心。你又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收集箱——初次行动收获不小:一百三十三个不同的指纹,五十八个不同的脚印以及一件被扯破并且有些许血迹的女式衬衫。 你在天亮之前安全而顺利地返回到了村子中心。你看了一下表,又看了看自己刚走出来的丛林。你打算先睡上一觉,三下两下便上了身边的一棵树。 你准时在晚上醒了过来。你从树上下来,到山穴里吃了一点东西——你深知自己的工作没有充足的体力可不行,虽然心情与机遇也格外重要。满足了生理上的需求之后,你将昨天收集到的线索一一取出并挂在树枝上让它们接受阳光的照射。你认为有必要让这些陈旧的小东西好好见见天日,又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它们把自己的价值显露出来以助你早日侦破此事。 你很满意地把这里的一切安顿好之后,看看天色,又全副武装踏入了丛林。 一开始你是信心百倍的,你觉得今天的收获应该会比昨天更大。可是慢慢的,你就沮丧了下来,因为你四处搜寻了近三个小时仍一无所获,甚至连一个新的完整的脚印都没有。 你在第二天就遭受到了重挫,这不仅使你感到失败,同时也提醒了你:你在一开始就犯了一个几乎是可以置你于死地的错误——低估了自己的对手,大大地低估了。 你终于心灰意冷地熬到了快天亮。你拖着格外疲惫的身体一面开始往村子中心赶,一面想这工作对我来说太困难了吧?不是我的能力差,只是对手太神秘莫测太强大了。要不,放弃吧?可是你又马上驳斥了自己的这种想法:怎么能放弃!这才刚开始,如果这么点儿挫折都受不了,以后还怎么在这周围混下去? 你又想起自己昨天还具有的良好性格特点:是啊,不能急躁,不能贪多,贪多嚼不烂。我这才刚开始与那鬼进行较量,绝不能认输。今天是个例外,干这种工作的人谁又会是每次出洞都有收获的呢?自己干了这么多年了,早该明白这一点了啊!说不准明天就有意外的惊喜等着我呢!我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回去,然后美美地睡上一觉,以迎接下一轮的探查。你笑了,马不停蹄地在天亮之前回到了村子中心。 你爬上树,很快进入了睡眠。 是的,也许明天就有一个意外的惊喜等着你。 第三天晚上,你再次按时醒了过来,并且再次进山穴补充体力,然后再次全副武装踏入那片丛林。 果然不出所料,这次探查的确给了你一个意外的惊喜。 在你四处搜索了近六个小时,以为自己又要无功而返的时候,一道白光突然从你的脚旁一闪而过。这道白光把你的注意力一下子提到了最高处,你高度警惕地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最后,你终于在这次搜寻进行到第六小时二十八分钟的时候抓到了那道白光。你抬起头发现天即将亮起来了,于是惊出一身冷汗,抓紧了那道白光便火速往村子中心赶。你只觉得手心里有毛茸茸的一团。 及时赶回村子中心后,你喘了一会儿气便迫不及待地拿出那毛茸茸的一团来看。 在此,你觉得对这一团东西外貌的描写于谁来说都毫无意义,所以你决定不对其进行细致的描述,只要知道它是一只大小、长相都酷似老鼠的白色小动物就可以了。 你把这小东西放在手心里,盯着它,它也用小眼睛盯着你。你觉得这小东西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也许还可以通过它了解更多,甚至一举侦破此事。 你问:“你是谁?” “你白痴啊?看不出我是只老鼠?我长得再帅也不至于……” “你叫什么?”你打断它。 “小七。” “哦——”你长长地应了一声,然后看着刚升出来的太阳陷入思考。 “嘿,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来村子里调查关于那只鬼的人吧?”小七跳到你另一只手的手心里问。 “啊?”你从思考之中回过神来,“哦……是的,是这样,我是来调查那只……等等,你为什么称那鬼为‘那只鬼’?为什么用‘只’?” “喜欢呗,叫顺口了而已,没别的。”小七开始大胆地在你的手心里来回转悠,并注意起了你工作的环境。 小七说“没什么,叫顺口了而已”,可是机警的你已经感觉到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对头。你问:“叫顺口了?这么说来,你和那鬼的关系还不一般?至少你了解那鬼?” “什么啊,谁说这里有鬼了?都是村里人自己瞎编出来吓唬自己的。他们闲得时间长了,就想让自己心里装点事儿。这里根本没有鬼。” “那他们叫我来做什么?”你问。 “他们叫你来调查的?”小七停下来,睁大了眼睛看着你。 “哦,对了,是我自己要调查此事的,我忘了。”你突然想起来点儿什么,你又觉得这不便跟一只刚认识的老鼠说。 “我想也是。”小七又开始转悠,“你要真对鬼有兴趣可以上南山,那里有鬼。不过我也没去过,有人说那里满山都是孤魂野鬼,也有人说那山上只有一个叫‘乂’的鬼,一到晚上就提着灯笼在山脚下转悠,快天亮了才回山上。谁也不清楚南山究竟有多少个鬼,我也只知道那里有鬼这是真的。” “可是这里没有鬼的话我来这里做什么?”你疑惑不解。 小七想了一会儿回答说:“你估计是想以此为借口混进村子里来吧?像你这样的外乡人我见多了。”小七对你做出一个极为滑稽的鄙视的手势。 你感觉这么和小七交谈下去无疑是浪费时间。你想你还是赶快去睡一觉,然后老老实实地去做侦察为好。 你爬上树,把小七的尾巴系在了树枝上。你安然地闭上眼睛,任小七在那里唧唧喳喳地反抗。 之后的三天你没有再理小七,只是在自己补充体力的时候喂它一些东西,而小七也不再进行无聊的抗议了。 三个晚上的搜寻工作毫无进展,你却不再抱怨什么了。你已经感觉到了事态的严重,不仅仅是你的对手强大,只事件本身来看就已经十分严重了——虽然你对事件仍一无所知。你已不再只把每次的侦查当做一次游戏,你开始感觉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它要求你必须绝对严肃地对待此事。 你严格地按照时间进行休息、进食、思考以及侦查。 第七天晚上,你进完食后从山穴里出来,再次全副武装。另外,这次你想把小七也带上。可是在你把小七从树枝上取下来之后发现它已经死了。据你判断,小七是撑死的。可是你今天还没有喂小七,它在那么高的树枝上也绝对吃不到除了空气和阳光之外的任何东西。 你把小七埋了之后再次义无反顾地踏入了丛林。 在情理之外却在你意料之中的是,这次你在进入丛林后的第九分钟内就再次遇见了一道光,一道瘦瘦长长的绿光。 你猜这才刚进入了故事。 你关了安全帽的照明灯,问:“你是谁?” “我是鬼。”绿光答道。 “村子里那个?” “那还有假?这不,正要去南山。”鬼说,“你是谁?” “我亦鬼。” “那一起走。” “去哪里?” “南山。”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反正是鬼都要去南山。你怎么这么啰唆?到底去不去?” “去。” “那走?” “好。” 你尾随着鬼走出了那片其实你一直都很陌生的丛林。 现在你和鬼就站在鬼所说的南山山脚下,准备登山。 你问鬼:“这里不是村口吗?” “对啊,这里就是村口。”鬼说,“天快亮了,咱们还是赶紧上山吧,大伙还都等着咱们呢!” 你轻轻地“哦”了一声,跟在他后面义无反顾地上了南山。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13]克什米尔——莫小七 列车到站之前,不要企图下车。 ——题记 每天下班,安德烈都要坐最后一班B82公车回家。 今天的B82来得特别慢,等车的时候安德烈甚至以为它再也不会来了。真那样的话,安德烈就必须多花点钱坐计程车回去了,这对于并不富裕的安德烈来说将是很无奈很痛苦的事。 在安德烈几乎快要绝望的时候,最后一班B82公车终于飘然而至。安德烈飞快地跳上车,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下来,然后发现公车上除了司机之外只有自己一名乘客。这使安德烈再次产生了自卑的情绪。 今天的公车开得很慢,慢得出人意料。安德烈在心里面咒骂公车,咒骂司机。最后,安德烈发现这似乎与公车以及司机无关,于是又骂起公交公司来。 安德烈站起来,无聊地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各种车辆。安德烈冲它们愤怒地挥动拳头,企图进行恐吓。 挥舞了一会儿拳头,安德烈发现并没有车子停下来关注他的表演或者对他的行为表示抗议,便悻悻地坐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期待着公车快点到站。 安德烈感觉到了饥饿,他准备用睡觉的方式来对付饥饿。 安德烈躺在公车最后一排的座位上睡了起来。 车窗外的灯火渐渐模糊了起来,安德烈睡着了。 安德烈一睡着就喜欢做各种诡异的梦,这次也不例外。不过这次的梦总的来说还不算诡异恐怖。 安德烈梦见自己和珍妮弗出国旅游的时候,在一片一望无际的黄色的土地上迷了路。太阳暴烤着大地,大地咔咔嚓嚓地裂开了一条条大缝子。地面上的房屋、草木、湖泊全都哗哗啦啦地掉进了那些可怕的大裂缝中再也找不到了。安德烈拉着珍妮弗的手说:“我们奔跑吧,来,我们奔跑。”然后安德烈看见一个奇丑无比的黑怪物从自己和珍妮弗面前的裂缝中钻了出来,黑怪物身上还在不停地向下掉着蛆或者其他虫子。 安德烈小声说:“噢,原来是个黑人,这令人恶心的黑人。” 黑人不理安德烈,转而对珍妮弗深鞠一躬道:“亲爱的珍妮弗小姐,来,跟我走。” 安德烈突然叫了起来:“嘿,你这个恶心的家伙在对我的未婚妻说什么?你快滚吧,快滚!”安德烈用脚去踹那黑人,那黑人用手轻轻一挡,安德烈就受伤了。安德烈抱着脚在地上嗷嗷地打着滚。 “亲爱的珍妮弗小姐,来,跟我走。”黑人再次说。 这令安德烈无比愤怒,他伸出手去抓珍妮弗的手,并且叫道:“嘿,亲爱的,别害怕,他不过是个怪兽罢了。别怕,亲爱的。” 可是珍妮弗甩开了安德烈的手,向那黑人跑去。 安德烈坐在地上瞪大了眼睛望着自己的未婚妻投入一个奇丑无比的黑人怀里,然后难过地流下泪来。安德烈问:“为什么,亲爱的?” “你真让人恶心。”珍妮弗一脸厌恶地说,“我早受不了你了,你这个令人呕吐的家伙。” 安德烈伤心欲绝地望着珍妮弗,又问一遍:“为什么?” 珍妮弗不再理会安德烈,对黑人说:“亲爱的,我们快走吧,我再也不想多看这家伙一眼了。” “好的,”黑人说,“等一下。” 只听黑人大喝一声,安德烈脚下的土地便摇晃了起来,并且马上裂开了一条大缝子。安德烈呼唤着珍妮弗的名字,然后便和碎石、沙砾一起被一阵不知来向的怪风卷进了那巨大的裂缝之中。 安德烈感到身体猛地向前飞了出去,接着就醒了。 安德烈抬头看,车到站了。 安德烈下了车,感到头有些胀痛。安德烈想只是那个可恶的梦在搞鬼。 安德烈看见那最后一班B82竟失常地调转了车头并飞快地逆着刚才的方向冲入了茫茫夜色之中。 安德烈冲着B82消失的方向轻蔑地笑了一下,然后转身上楼。 站在家门口的安德烈突然想给珍妮弗一个惊喜,可是又马上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什么惊喜可以给予别人,只好郁闷地敲了敲门。 奇怪的是,珍妮弗竟然花了三十分钟才给他开门。珍妮弗的怠慢令安德烈十分不满,可是他照常一脸幸福地拥抱并亲吻了自己的未婚妻。 安德烈一面向饭桌走一面漫不经心地问:“你刚才在干吗,亲爱的?” “我……”珍妮弗说,“我在做饭啊!” 安德烈察觉到了珍妮弗的异常,可他看着桌子上的饭菜并没有揭穿她。 “来吧,亲爱的,你吃过了吗?”安德烈对站在桌旁边的珍妮弗温柔地说。 “噢,不,亲爱的,我在等你,还没吃呢!”珍妮弗冲安德烈咧开嘴笑了笑坐下去。 安德烈夹了一口菜放到嘴里,说:“你太累了,等下早点休息吧,我来刷碗。别老把自己搞得很疲惫,听见了吗?珍妮弗?” “嗯?哦,我知道……别担心,宝贝儿,我很好。快吃吧,菜都凉了。”珍妮弗说。 安德烈听了之后果真吃得很快,珍妮弗瞪大了眼睛表示不可思议。 “怎么了?嘿,我太饿了而已……不过现在不了,嗯。”安德烈满足地剔着牙说。 安德烈和珍妮弗对视了一会儿,然后他觉得这种行为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安德烈到客厅看电视去了。嘿,是他最喜欢的棒球。 安德烈暂时忘却了珍妮弗,聚精会神地投入到了直播的棒球比赛中去。 比赛按照安德烈的意愿结束了,安德烈满意地笑着站起来,马上想起了珍妮弗。 安德烈想:珍妮弗呢? 安德烈在客厅小心地叫了一声:“珍妮弗?” 没人答应。 于是安德烈也胆大起来,大喝一声:“珍妮弗!” “啊?”从卧室传来珍妮弗的声音,“怎么了,亲爱的?” 安德烈推开卧室的门,看到珍妮弗正跪在地上擦地板。安德烈觉得珍妮弗的姿势很古怪。 安德烈说:“亲爱的,我不是告诉你别干活了吗?你怎么不听话。” 安德烈觉得自己有必要上去拥抱自己的未婚妻,于是他便上去抱起了珍妮弗。在抱起珍妮弗的一刻,安德烈感到珍妮弗突然变得很重,比往常重得多。安德烈差点失足倒在地板上。安德烈想:为什么呢?安德烈没有告诉珍妮弗她很重。 安德烈拥抱着珍妮弗,他似乎听到她在笑,并且感觉到她笑得身体都轻微地颤了起来,这使他惊异不已。安德烈把她抱得更紧,并且开始亲吻她。他觉得她冷。 珍妮弗躲开安德烈的嘴并笑着轻巧地从他的怀抱之中溜了出去。安德烈笑了一下,觉得眼前的珍妮弗还算个有意思的女孩子。“嗯,女孩子。”安德烈自语。 安德烈看着未婚妻在自己的周围像小鸟一样转来转去。两个人都非常高兴。 为了配合珍妮弗的表演,安德烈开始抓她,就像在抓一只小兔子。安德烈想:她真像只兔子。然后安德烈看到自己的未婚妻真的兔子一般跳了起来。这使安德烈兴奋。 刚开始的时候,安德烈为了延长游戏的时间而总是故意慢珍妮弗一步,这样正好抓不住她。可是渐渐的,安德烈感觉到了自己的体力不支。安德烈发现自己用尽全力去追去抓珍妮弗却总还是差那么一点儿。 这一发现令安德烈产生了强烈的不安。 安德烈想:究竟是她太快了呢?还是自己太慢? 安德烈看着边跑边笑的珍妮弗,感到一种莫名的巨大的恐惧。 安德烈用尽全身力气去追珍妮弗,他想让她立刻停下来。安德烈觉得自己有必要问个究竟了。 可是安德烈怎么也追不上她。安德烈十分难过,为自己的无能为力十分难过,几欲流下泪来。 安德烈迫切地希望这令他不安的一切马上停止,好让他有时间来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德烈头痛欲裂。 安德烈叫道:“停!停!停!”可是珍妮弗不停,安德烈也停不下来。 安德烈感觉到自己的脚步越来越沉重了,脑袋也沉重起来。安德烈觉得眼前的一切开始旋转,他感觉到来自地心的召唤。 最后,安德烈的身子终于毫无缘故倒向了地面。 在安德烈完全倒下之前有一双温柔的手接住了他的身体。 “是珍妮弗。”安德烈笑着想,“亲爱的,你终于停下来了。” 接着,那双接住安德烈身体的温柔的手迅速反剪了安德烈。 安德烈疑惑地抬起头来,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荒芜而干裂的大地,就是安德烈梦中的那块黄色的土地。 安德烈惊恐地回头,看到反剪着自己的那双温柔的手的主人,原来是那个从地缝里钻出来的奇丑无比的黑人。这家伙还穿上了迷彩服呢,脖子里挂着沉甸甸的AK47。 “这是哪儿?”安德烈问,心想:不管怎么样,先搞清楚自己在什么地方为妙。 “克什米尔——克什米尔地区印巴停火线附近,先生。”黑人士兵彬彬有礼地回答。 二十米外,一辆B82重型坦克正在缓缓地通过关卡。应该是印度的吧? 天空中呼呼啦啦地涌来了一群巴基斯坦的黑色直升机。 [14]不曾沾染——赵婷 今天要讲的故事,是一个小女孩子的故事。被混为一谈的善恶,还有无所不能的潜力。你就要开始抱怨,说这是个不变的主题。且是永恒的。永恒总是被人们所向往,结果就是死心塌地和一无所获。我们说的这个小小女孩子,没有丑小鸭变天鹅的那种奇迹发生,也没有公主似的一帆风顺,我们也不期望它会有一个惊天动地一下子推动人类历史的车轮滚上好几个大圈的结局。她所经历过的唯一一个有一点点不同寻常的事情,就是……这个省略号意义丰富,最重要的是我翻了新华字典最后一面也没查出这究竟符合这种符号的常用意义。 我们的这个女孩子,有一件很长的红色裙子。一条洁白的珍珠项链。这条链子显然被制造于多年以前,粒很小,光泽也近乎失去。并且由于蚌壳(仅仅是我们至此坚信不已的想当然)想为自己的产品添一些个性。形状匪夷所思。其实女孩子得到比它更多的东西。她付出了一个童年的想象来交换这些蚌壳任性所导致的错误。每一颗珍珠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名字。不知道这个脸总是红红的小姑娘怎么学会了非洲住在沙漠夏依麻里人的习惯,那些不负责任的丈夫们把取名字的天赋还交给神,迈出家门第一步看见的东西即为名字。可怜的孩子们,我只能这样说。我代替这个小姑娘发誓说,长大了要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很好听很动人的名字,这是后话。 总之珍珠有了名字。米,斑鱼,面条。其实有些名字仅仅是语文以及译音不准所导致的一时所想,我们暂且不必在意。继续罗列她的财产,一个拨弄算盘的母亲,加上一个夹着工程包的父亲,这已成定局。描述他们的爱是一件畸形之上再加畸形的事情。由于我本身正在竭力地变得正常。此话不表。还有一个攥着变行金刚喜欢在十字路口做个收到一分钱的警察叔叔是光辉梦想的小男孩子做朋友。我们说这是全部。她很富有,所有的一切顺理成章,这已然是恩赐。 人生设计。此人出身名门,书香世家。聪颖过人,运气不赖。至此他活到二十岁死了,才发现着人生和没过一样。我们对着他的尸体喊,无聊!写到这里我禁不住要猛砸一下键盘抒一下情。刚才一个女人对我喊了一晚上,我确实无聊。所以她对我喊还不如对尸体喊。但显然没有悟到这一点,我也控制住没有指点迷津。所以现在正在接受上帝的惩罚,谢天谢地她还不是基督徒,不然我天天祈祷也没有用了。胡扯瞎编到此为止。天才明白在何处停留,我姑且侮名一把。女孩子给自己的人生用彩笔画了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粗粗的印子在白纸上向失去贞节一样的无可奈何。伏尔泰说每天有六次人生转折的机会。我们的小姑娘显然揪住其中的一个小辫子。这时我说,人生是个游戏。我的错误就在于我问了一句,有没有规则。然后这个话题被女人峰回路转又毫不犹豫由盾变矛直指向我胸口刺来。好,我认输。咱们重新把小姑娘的故事弄回来。她揪住这个小辫子,还绑了一个蝴蝶结,满好看的。她的朋友说变形金刚加上了蝴蝶结会比他还丑,所以他从来都不这么做。在他揪住这个小辫子之后的第七天,我们的上帝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再造出一个世界了。小姑娘也有足够的理由造出了姐自己的命运——她真的把一个西红柿变成了兔子。我发誓她没有学过转基因,并且绝无往这方面发展的倾向。 请原谅我现在停止一下,这显然不是作为天才的感性强加在理性之下的停留。我只是说,你发现了我的逻辑混乱。所以你现在可以对我喊,无聊!我会像个尸体一样看着你,这眼神里没有失望,全是空洞。拜托你此时对我说,规则是我的。我会毫不犹豫活过来狠狠地抽你一巴掌。你看看上文,这还是人话吗?我为中文被我排列成这样感到羞耻。离开中国的时候最后一个去过的地方是仓颉庙,我给他磕了几个头原谅我对文字可怜巴巴的讽刺。为了君下一人的荣耀,我把键盘的一个键给砸掉了。现在我装上,小女孩就又从我的手指间隙里鬼一样地钻出来。对,西红柿变成了兔子。这个兔子除了眼睛保留了它作为西红柿最后的一点契机,剩下的全都变得温柔无比。 这件事情的发生在一个相当平静的午后。房间里的温度计只显示室温的百分之七十五。房子不大,有些阳光,温暖一半。女孩子坐在阴暗角落里的桌子前,其实她一直都很希望可以把桌子移到有阳光的那一面去的,可是床在那里。母亲显然没有意识到睡在一个曾被阳光照耀的角落会比坐在阳光之中的成长逊色许多。此时女孩子看到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说爱情苹果,番茄。男人捧着它坐在床上,写好了遗书,妥当安排了后事,然后他开始品尝爱情的滋味。爱情的果实,或者是苹果,都不大重要吧。不过确实是英明之举。女孩子用水灵的眼睛反复审视这几行子。 “他把这个传说中的果实靠到面前,它有这和情人脸颊一样光滑的脸,还有着女孩子在半夜才会散发出来的暧昧气息。他说,爱,你演变成光辉。这由呢喃变成呓语。他微微张开由于恐惧而闭合了太久的苦涩的唇角,抿了一下干硬的双唇——让我再一次吻你吧,这是告别。 “我们只是看见,它仍然以它的光辉,昭示后人。侵犯是角落,强权自然会演变成职责。我们大喊公正,然后让诚实诞生。 “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劫后余生,爱情又一次扔掉了自己的光环,他如获至宝地捡起他。我们看见他已然没有喜悦,全是被亢奋所激起的茫茫然。 “我们这样子结束,强迫诗人一个很糟糕的结局。” 女孩子没看懂,她是真的没看懂。句子是拉丁文的。本身就是没有声音的纯文字,压抑地让人窒息。文字是蜷曲的圆体字,索性凭这简单的拼写她还是看清楚了——这和理解有很大的距离。我们说聪明人很多,爱动脑子的人不多。女孩子显然是集两种怪癖于一身的小小精灵。 她从冰箱的最底下找到了西红柿。冰箱是很大的,四层的那种。最底下蔬菜的储藏箱显然已经成了果酱的酿造地。西红柿从一堆酱黄的水滚出来,像一个丑陋的青苹果。它在阻力以及摩擦力不及的情况下畅通无阻地滚到女孩子的脚下。现在它很干净躺在女孩子的怀里。和爱情一样,总是躺在单纯女孩子的怀里。 书架下面飘出一张纸,写满了列车时刻。从沉默到流质。鳗鱼站台。午后一点。这些形状奇异的字符显然没有对女孩子造成任何思想压力。相对于真相本身,有时无关的空气会注入更多的活力。这列火车即将开动,牵引着她最后一点停滞不前的时光。我们用墙上那个滴滴答答吭哧半天最后也走不了几下的摆钟警告她这些光阴流逝的存在合理性。所以现在一起沉默。 你发现你现在的不知所措了。你以先知的角色出现,然后一无所得,其实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这段话是废话。我不遗余力呈现在想啃电脑屏幕的你的面前。等到真理闪现,谬论低头,我会携着它一同消失。不同的是,我终将会回来。 续 现在是十一点五分。表盘上的表针呈现一个手臂伸向天空的姿态。一只手臂很快地向下坠去,速度在视觉的刻意左右下时快时慢。故事里面,男孩子和女孩子许下誓言的时候,他们停止了手表,来证明这些爱情的存在和诞生,他们紧紧相拥,他们说我们记住它记住它,你看时间停留为我们作证。女孩子想起了这个传说,说它是传说不是因为年代久远,而是因为我们再也无暇纪念这样美丽的爱情。她从这个单薄的故事里试图提取一些她没有明白的花絮来充实这漫长的近乎两个小时的等待时间。这是一个很让人头疼的工作。而女孩子似乎也没有足够的耐心像卡夫卡一样在一个完全没有思绪的人物身上反复纠缠。她把西红柿再沁湿的手心里反复摩索着。 西红柿的皮肤翻上白点,我们一同在挖掘它所承载的若有所思。我们说,它是介呼于水果和蔬菜中间。它被贵妇人们放在窗台上,擦拭得快有了蜡做的光泽。这是它的极限。只要它的机能出现一点问题,它便开始枯萎,已然不是花朵所担当的骂名。它呈现水分于天空,它奢望神会再将另一份恩赐放在钟表卡向午后一点的一瞬间。神的做法向来恰到好处,会给人们不同程度的伤心。有时是绝望后无所谓的希冀。它凝视着时空,还有女孩子纯净纯白的脸。它竭尽全力保留最后的恩赐,神赐予它于上一个爱情走失的千年交错。现在她放弃恩赐,然后开始耐心地等待下一次。准确地说,拖延不可避免轮回的时间,防止它冲淡爱情。 钟表咔嗒一声,摆停了下来。房间里静得出奇。女孩子愣了几秒钟,由于现在我们都失去了时间流逝的提醒,我无法给你一个准确的时间。她从柠檬黄色的椅子上跳下来,把耳朵靠在钟表上使劲地听着。木质的外壳似乎没有给她足够的力量。她凝神听着心跳,并用适度的方式使心跳近乎于钟表走动的速率。六十下一分钟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慢了些,但是只要用心可以做到。我们听到幼小的心脏再柔软的胸想里严格遵守搏击的声响。这个声音很滑稽,因为总是叫嚣着生命源于自然,与规则无关。你忍不住笑出了声,女人的沙哑的声线没有畅通无阻的浮现。然后房间又是死寂。愕然加怅然。时间艰难地迈出脚步。女孩子数着时间,汗水开始从她的额头上滴下,她慢慢滑再地板上。手指按住左胸是它不至于停止工作。 滴答,滴答。你被千篇一律的声音惊吓。重复的东西很难给人以冲击碰撞中的欲望。可是昆德拉抬起头来说,幸福就是对重复的渴求。我们继续惊吓,继续寻找无谓的等待。这是已然十一点半,伸直的手臂,一条终于在女孩子锲而不舍的催促下搭拉了下来。另一条正在显而易见地向同一趋势滑动。我们开始憎恨,慢和快中间有个来回,可是没有过渡,这真是让人窝火。 时以至此,我只能再一次把它从一万米的高空降落下来。或许像一次又一次煽情没有结局的爱情一样。我对你说,我们铭记。阿姆斯特丹时间九点十分。纤细的象征在浑圆的表盘上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你们正在熟睡,我不再站起来将你们一一叫醒。我说过铭记,就让我们记住,抱在一起,连同爱情。不要老去。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15]蝴蝶效应——邱天一 引 蝴蝶效应:一只巴西的蝴蝶扇动翅膀,能在北美洲掀起一场飓风。 现 很久以后,我还会记得那张脸和那具躯体。那如同一道魔咒,箍住了我的下半生。我经常在梦中看见那张苍白的脸,他对我散发陌生的微笑,里面带着潮湿的狰狞和奇异的安详,还有为我所一直痛恨的,为他永远也不放弃的飘忽和轻佻。 那天我在围观的人群中,模糊中看见了仰面躺在地上的那一具身体,就在那亭子的白色台阶旁边。几天前刚下过大雨的泥地被太阳烘烤过一些时候,已经失去了一些新鲜的泥土气息。躺在泥地上的他也一样。他已经毫无生活的气息,一动不动。我的视力不好,一切都是习以为常的模糊,但我知道是他。他的名字已经在人群中间窃窃私语地传播着。当初仿佛觉得时间不存在的感觉已经消失殆尽,我的嘴角开始挂起了一丝冷笑,谁知道他当初是怎样对我,怎样对待与我同命运的人!他本应该就像现在这样,卑贱地死去,而不是继续穿梭于灯红酒绿之间,脱下他平时道貌岸然的塑料面具。我开始沉落进黑洞般的冷酷回忆,记忆的抽屉轰然开启于撕裂的疼痛与仇恨之中。直到警察们做完现场的勘察,把他的尸体抬上担架,缓缓从我面前经过,我才恍若不知人事一般惊醒。 前几天下过的雨使所有干燥的泥土地变得软弱而黏腻。艳阳高照,透过树叶的缝隙碎落在泥地上——一个男人倒在烂泥地里。一摊已经凝固的暗红色血液仿佛已跟泥土混为一体。他头上的绒帽和颈上的围巾让人有一种他还活着的错觉。然而这具尸体是实在的——这一幕在这个冬日明媚的早晨这样发生,他觉得似乎是上帝一直给他们不安稳。 那人是谁?他问正在忙着的表哥。表哥是刑警队长。 是谁?当然是个死人。表哥头也不回地回答。警员们正忙着做现场勘察。林落一撇嘴,他已经习惯了表哥不合时宜的黑色幽默。 话说回来,表哥忽然停了下来,你应该在办公室里,跑出来干什么?快回去吧,这里没你的事。 是应该没他的事。他不是警察,只是个卑微的小程序员林落,在那间呛人烟雾缭绕的办公室里充塞着他所有的生活和无聊。他每日与那些毫无价值的程序混战,在伸懒腰的时刻想到要脱离这样的生活,干一番大事业,而雄心总是被恨然的现实戳破。就是这么一个人,他觉得自己有冥冥之中的才能虽然不知是什么,他试图寻找任何一个机会使自己发现。 啊,是。我想看看这儿,你就让我待着吧。他在莫名其妙的回答之后又明确地求表哥。 好吧。不许破坏现场!表哥在无可奈何之后警告道。他一向对这个表弟宠爱有加。 知道。他随口应着。 这是一座山间的小亭。小亭的四周都是泥地,因为前几天的那场雨。泥地上有几行清晰的脚印。如以正对小路的小亭正对面为北,则脚印的位置是:北方,从小路绵延的三串,两串通小亭,一串出小亭;西南方,两串有些交叠,一往竹林,一往小亭。南方也就是亭背后,正对竹林,竹林的边缘有一间厕所,被竹子重重遮掩着,如不是脚印通向那边,谁也不会注意到那儿。厕所和亭子如同两个端点,被两串方向相反的脚印所连接着。 喂,请问那些脚印都是一个人的吗?他忽然转过身如同想到了什么。 警察们有些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不是,厕所和亭子中间的两串和小路上的一串是死者的。还有两串小路上来回的高跟鞋印,不知是哪个女人的,我们估计是凶手。 哦谢谢。顺便说一句,亭子旁边的烂泥地上有几片纸。他说。 警察们也许真没注意到。很快有人过去,小心翼翼地一张张拣起来。什么啊,字都被烂泥糊住了,根本看不出来。其中一个不满地嘟囔道。他仔细观察着那些纸:粉红色,明显是一张完整的信纸被扯碎以后的残片,只是扯得很不仔细,好像是硬生生地把它们拉成几片似的。他默默地若有所思。 那时我仔细地端详着经过我身旁的,他的脸,警察们没有把它蒙上使我得以很长时间来第一次仔细端详。他的脸死灰如同一棵死去的珊瑚,脸上的纹路之中还遗留着惊讶和莫名。他当时一定不明白凶手为什么杀他吧,我又想冷笑。他的胸口上开着暗红色的肮脏花朵,使他的整个人都变得如此龌龊和卑贱。谁又会想到他曾经是一个肆意玩转于灯红酒绿的温柔乡之中,并在办公桌前得到别人的毕恭毕敬和钦佩的人。那个如今被我痛恨的徐镜。我奇怪于当时的自己,为何会被他所吸引。也许女人都喜欢被成功的男人吸引。的确,他是个厉害的商人。达业集团由他三十二岁时一手创办,仅仅十六年,就发展成了一个涉足多领域的上市集团,在市场的大蛋糕上稳稳地占有了一席之地。厉害的人总会引起别人想靠近的兴趣,我无不苦涩地回想,当初也许就是这个原因,我才这样被他吸引。 那段迷乱的日子,却最终发展成被一再扩大的仇恨啊。我冷笑着离开毫无生气的他,仇恨在我的眼神和脚步中被悄无声息地散落一地。我忽然想去看看徐镜的妻子,那个看起来娇小无助而苍白的女人。我对她的同情多于一个情人对情人妻子的正常不屑,因为在任何时候,她都被婚姻的枷锁套着,无法得到丈夫的驻留却更痛苦地被自己观念的枷锁锁住,无法离开。 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徐镜,达业集团现任总经理,现年四十八岁。已成家,有一个儿子出国读书,妻子何砚,无工作。据说他生性风流,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暧昧关系。 那么你说这次会不会是情杀呢?他问表哥。处理完了初步的工作,他们正同去吃午饭。 我估计是。或者,是商业仇杀或竞争,但我倾向于情杀,因为那些纸片。还真是多亏你仔细啊,表哥拍了拍他的肩。虽然指纹已经检验不出来了,但是信的内容还是可以看出一些。尽是些令人脸红耳燥的亲热话,还有那信纸是专门买来的粉红色信纸,估计这并不是徐镜写的。值得一提的是纸上有两种笔迹,多的似乎是女人手笔,少的看起来是徐镜写的。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断呢。菜上来的时候林落的眼前似乎横上了一层雾墙。某女写了情书给徐镜,徐镜在信后写了几笔拒绝了,然后在亭子里把信交还给她。她恼羞成怒然后就杀了徐镜,把信给撕了,然后就这么逃走了。他用筷子在桌上随手拉了一条线。 线索还不足够的时候,不能进行猜测性的推理。表哥笑着扒拉一口饭。不是我说的吧。 福尔摩斯。他说。但是我觉得我已经看到一些线索了,比如说你刚才告诉我的,再比如说我现在还难以解释的——从小路到亭子那串脚印的中央,有两个明显的脚印,非常干净,也非常深。徐镜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站了很长时间。 表哥停下正指向芹菜的筷子。你也注意到了?哈,不愧是我弟,我也发现了。你觉得站了很长时间说明什么? 我不知道。他完全停止动作。犹豫的话,都已经到跟前了,为什么还要犹豫呢。还有为什么我觉得这个徐镜哪儿见过?他忽然想起了什么一般。 那人有名,八成电视上吧。表哥头也不抬地说。 不对,绝对不是在电视……肯定有这么一个实在的人。可是我实在不记得我认识有个叫徐镜的家伙。他锁眉回思,却如何也想不起来。 筷子都快要插进你头发了,我说你能不能先吃饭啊。看你的样子,比我还热心。 于是我去了徐镜和何砚的家。这个懦弱娇小的女人带着泪痕认出了我,我简直能够看出她心中那些齿轮的运转:恐慌,厌恶,以及愤怒。也许她认为是我,以及徐镜那些先先后后的情人们害了徐镜。我带一些怜悯地注视着她,施与爱却无法得到回报的女人,如果我是她,我会用仇恨来代替这一切,就像我现在做的一样。只是如她朋友说的,她有着令人不敢相信的保守,至少在我看来——她似乎信奉那种“丈夫是天”的信条,有时候这令我啼笑皆非。 也许是她把我脸上微微的苦笑视作了一种讽刺,她的表情开始微微扭曲。她在我未回过神的时刻用力关上了门,震得我的耳朵微微作响。我呆立了半晌,无奈地摇摇头。但我来又是为了什么呢?也许是想安慰她,但这个理由令我自己也莫名其妙。下楼的时候和两个人擦肩而过,我认出他们是那天在现场的两个人。一个似乎是刑警队长。我径直离开,因为我知道警察来找死者的妻子如同太阳东边升起一样必然。 徐镜的妻子何砚是个懦弱娇小的女人,面色苍白,恐惧中透着淡淡的妩媚。恐怕独自生活的女人都是这样的,缺乏安全感,依靠总不在身边,只好在等待中苍老。何砚几乎就相当于独居,不仅因为徐镜有繁忙的工作,还因为她那风流的丈夫喜欢外面的刺激更甚于家中的安静。当她应了门铃的声音来给林落和表哥他们开门时候,脸上依然留着泪的痕迹。 他们依旧说了一些客套一般的诸如“节哀顺变”之类的话语。趁表哥和何砚在说话的时候,林落草草扫了那家一眼。墙交接处的石膏线条,昂贵的电器,豪华的布置,精美的装饰,无不显露出那是一户富有而寂寞的家庭。看得出来,徐镜的确很少回家。而他注意到墙角有一对光亮的哑铃。林落盯着它沉思片刻。 嗯……徐夫人,这次来,是想就徐镜的死了解一些情况。表哥终于说出了来意。 何砚的表情立刻透露出一些惶恐。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她带一点恐惧问,我不会这么做的,请相信我。 我相信。表哥温言温语。我只是想了解一些情况而已。十二月二日下午——也就是徐镜被杀的那天,你在哪里? 十二月二日的话……我一直在家里。 我们能证实这一点吗?表哥依然微笑着。 这……可、可以吧。她微微慌乱地迟疑了一下。 那个人是谁? 他是……我一个朋友。电话是××××××××。 表哥潦草地记下。那么,恕我直言。他用一种稍带怜悯的口气说,听说徐镜并不常住家里,而喜欢在外面结交……女友,是真的吗? 还用得着回避什么。何砚嘴角露出一丝微微凄惨的笑容。不就是情人吗。多了,我也没有办法管他,只好由他去了。你说的对。 那么据你所知有哪些?请告诉我们。 我想,最近几年交往比较多的是那几个吧。何砚说着那些名字,眼泪还是落了下来。毕竟,有这样一个丈夫并不是件光彩的事,无论是对于家庭,还是对于一个独自承担别人的嘲笑、怜悯和品尝自己寂寞的妻子。 电话铃似乎带一点迟疑地响了起来。我亦同样迟钝地离开沉思的靠椅,提起话筒。是她,一个曾和我同样命运的女人。她在我之后。她得知徐镜背叛她后毫不迟疑地离开他,于是我认识了她,喜欢上了她。她有一份我不能拥有的沉稳,亦才情十足,是我欣赏的类型。 电话里她的声音依旧稳稳的不带一丝波澜。徐镜被杀的事你知道吧。 我微微迟疑了一下。知道,怎么了? 警察已经注意上我们了。我很奇怪于她的语气一直未变,淡定的,似乎什么也不关她的事。而我呆了半晌,才又慢慢地问,为什么? 不清楚。似乎是因为现场留下的一封情书使警方判定为情杀。而且你知道的,徐镜是怎么样一个人。 情书?记忆迅速回溯——那些东西仿佛已经很久远——过了很久我才想起那天在现场的确有一些碎纸片被捡起。就是那封情书吧。那么,警察找上我们也是必然了。我微微苦笑。这么说我们已被卷入了徐镜的死亡。 而且警方似乎行动很快。她的声音这时才有一点严肃。他们没有直接找我们,而是找到了我们的朋友同事们。这是我推断的,因为我一个好事的同事告诉我,警察已经找过他们了解我的情况。我猜,你也是一样。 我一呆。什么时候的事?我问。 我刚知道。估计不久吧,可能是在下午。她忽然笑了。只要我们没做就可以了,何必怕他们呢,你说对吗?真相总有显露的时候。 是啊。我也勉强笑了。我暗暗感叹自己不能像她那样对这样的危机若无其事。谢谢你了。我轻轻按上话筒。 当表哥调查完那些情人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窗外黑色的夜幕已开始上演,林落正一个人在电脑上神情严肃地操纵着什么。 好了,偶尔被你碰到一个案子就那么投入,那我们来看看调查结果吧。表哥半是哂笑半是严肃地说。已经都查出来了……什么,我还当你在工作!忽然间他叫了起来,原来你在玩扫雷啊!我当你怎么会那么认真。 没有。林落打了一个哈欠,关掉窗口。我只是觉得扫雷和推理差不多。既需要一点的运气,还需要对周围雷数,也可以引申为情况的调查,作出严密的判断,一着既错,全盘皆炸,也前功尽弃。纸牌也是一样,只不过纸牌更加需要瞻前顾后而已。我玩了一个多小时纸牌和扫雷,也算有了点结果。 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理论?表哥看起来还是不屑一顾的样子,但仔细就能看出他对林落所说的欣赏和兴趣。我们先来看这些资料吧。 杨清,二十二岁,住在新源小区。徐镜的现任秘书,据说是徐镜现任情人。为人活泼心细,动中有稳,做事效率很高,办法很活络,遇到紧急事情了也不慌张,总之是个难得的好秘书,也深得公司员工喜欢。公司里对他们的关系心知肚明,都不点破。 周安非,二十七岁,住在新源小区。天汇广告公司职员。性情外露,急躁,不能忍受迟延,想到什么计划都会迅速实施,有时候会有一点神经质。办事热心,但小疏漏经常出现。这是公司职员对她的评价。身体状况似乎不是很好,视力差却不喜欢戴眼镜。长得很不错,以至于有次被严重骚扰。一直未成家,看起来似乎对徐镜情意未忘。 曹垦,三十岁,住在枸橼小区。曾任徐镜秘书,据说是徐镜第一任情人。她已经于五个月前结婚,据说和丈夫的关系非常不错。性情沉稳,做事有条不紊,深思熟虑,但一做起事来效率亦高,也是个很好的秘书。她是四人中唯一有不在场证明的:她的一个女友证明说,除了并不够她往返的半个小时,十二月二日下午她一直待在女友的家里。 于卉嘉,二十五岁,住在和浦新村。金苹果创意工作室美术设计员。学过空手道,用来防身是绰绰有余。性格沉静,喜怒不形于色,喜欢文学、绘画、音乐,也做得很好,有艺术家的气质。曾出过一本书和一本画集。据说她是主动离开徐镜的,因为她知道了徐镜和杨清的关系,从这里看起来,她似乎又是一个很自尊又决策果断的女子。 何砚的没有什么新的,她属于很平凡的那种人,思想有些保守,做事也小心翼翼,很少说话,低眉顺目的样子。只是据说她和一个男子关系不错。 笔记到了结尾,表哥忽然又补充道:还有,那张信纸上的笔迹已经查出来了。少的的确是徐镜笔迹,多的那些肉麻句子是杨清的笔迹。按你最初的推理的话,杨清就是凶手了? 不一定,至少按照我目前得到的推理。林落的目光落在了那些密密麻麻的笔记上。我想我已经知道一些东西了,只是还不能完全联系起来而已。我觉得还少些我们不曾得知但应该能够知道的东西。你也看出来一些了吧?他的眼光透露出一些自信。这是他在程序员的办公室里从来不曾显露的。 很模糊。似乎每个人都有疑点,很难得出清晰的结论。表哥摊了摊手。看来你做这一行很有希望呢。他又忽然笑道,回头望向林落——而他忽然间眼神凝聚在了窗外的一家医院上—— 我想起我觉得和徐镜差不多的人是谁了!快走! 并没有人知道我的仇恨。我隐藏得很好。我总是在外表上还有一副依然爱他的样子,因为不想别人知道我的恨与伤。没有人看出我的异常。从小我就是一个极其喜怒形于色的人,这样的外表掩盖了内心的所有。如果说仅仅是外表的性格,我倒是和徐镜很相像——徐镜是个十分急性的人,跟别人在一起总要不自主地踱步或者变换动作,属于一刻也不能停的那种。这和我的外表一样。 然而毫无疑问我是恍惚的,至少在内心。尽管他是我恨的人,我曾多少次在梦魇中令他无处可逃。我曾在梦中看见他惊慌的脸,好像一只被堵在墙角的老鼠。这时候我通常是发泄仇恨的快意,于是这样的梦魇我经常沉落其中。但他现在死了,是真的死了,那张惨白的脸不留余地。对于这样的结果一瞬间我快意,而久了却滋生一种茫然。那是我的仇恨失却了居所,变得亦无处躲藏,无处落脚。这使我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仇恨的意义。 报纸上并没有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只是一则简短的讣闻。然而徐镜不是正常死亡的消息已经在人们之中窃窃传递,于是办公室的人们也开始悄悄地谈论。他们开始用怜悯和好奇的眼光看我,使我浑身不自在如同马戏团的小丑。我知道我和他的关系曾被风言风语传得人尽皆知,因此怜悯的眼光是正常的。然而我无法让自己多理会他们,因为我发现自己开始失眠,我总会睁着眼睛陷入那一个梦魇之中,那张令我后半生一直未得我遗忘的脸若隐若现。 我曾无数次地请求自己忘记,我做到了,但那些仇恨依然在奔涌不息。我却是成功地忘记了那段迷乱的日子:我如何和他在一起,我们如何纵情大笑,如何在灯红酒绿中一同穿梭,我如何坐着他的车看着车窗外的闪烁心醉神迷。我忘记了这一切,只记得他离开时讽刺一般的冷笑声以及刀般的言语。毫无疑问我爱过他,只有爱才酿得成彻底而持久的仇恨。 然而我说过了,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伤和恨。也许这是个错误的习惯,因为我承受着双重的心理,如同两只手臂被扯往不同方向的一个人,渐渐脆弱、崩溃,洪水冲破心中一道又一道防线却无法抵挡。他们说我发火的时候很可怕,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样子,我却无法记忆那些。也许是那些梦魇在驱使我,使我遗忘了所有的自己,只剩下赤裸裸的欲望。深夜的时候我在那些莫名的仇恨中迷失了自己,一个夜晚就如同一片永远走不出的迷宫荒野。我的心理医生一直带着温淡的微笑对我说,不要太压抑自己,如果觉得不能对别人说,那对我倾诉吧。他的笑容总是那样干净平和,让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诉说。 心理医生带着一点诧异请林落他们进了他的诊所,因为他发现这两个陌生人在看见他的一瞬间互相对视。房间很干净,白色的诊桌上整齐地放着笔和书籍、笔记,以及看起来像是病人资料的档案。他叫叶泊,是这一带挺有名气的心理医生。林落想起他是因为他长得和徐镜很像,但他的脸上总是带着淡淡的笑容,眼神中散发一种让人不得不信任的魅力。事实上,他也是深得病人们的信任,他们把他视作倾诉的知己。这些都是林落说的,因为叶泊的诊所和林落的公司很近,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也是林落一直觉得徐镜眼熟的原因。 请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冷场一分钟让叶泊觉得这两位不像是来看病的。你们好像不是来找我看病的吧。 啊,这……表哥忽然醒悟一般狠狠瞪了林落一眼。也是,世界上相像的人不知有多少,为什么一定要相互有关系?徐镜的死,又能和一个仅仅和他长得相像的人有什么关系? 哦不,我们不是来看病的。出乎意料,林落从容地回答道。我只是想问问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徐镜的人。 心理医生抬了抬那儒雅的眉毛。是的,我认识他。还有两个女的,一个叫周安非,一个叫杨清。她们似乎都和他有些关系。 他们又对视。这回林落的目光中带了一点得意:我说过我们肯定会有收获吧!而表哥,则是带一点赞叹的惊奇。 不过。心理医生又接了下去,听说徐镜是被杀的,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表哥觉得避而不答无疑在昭示它的真实性以及使医生怀疑。我们想找你了解一些周安非、杨清,还有徐镜的情况。他把话说得轻描淡写,似乎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一样。 啊,那么你们可以得到不少。心理医生锐利的目光好像看透了他们目的,唇间的微笑并没有停止。但是我似乎有替病人保守秘密的权利。 那么,你就当我们是在警方调查吧。表哥亦微笑着出示了证件。 好吧。他离开椅子开始踱步。周安非是我的常客。她有很严重的抑郁症和幻想症,尤其是她在激动的时候,会什么也不想地忘记一切。她也住在这里,所以她经常到我这里来。遗憾的是她来的时候似乎已经晚了,我很难治愈她。似乎是因为一直的心理压抑而引起。所幸的是这种病症对她人并没有太大的危害,只是她很可能会在情绪极不稳定的时候,做出一些不好的行为。他摇了摇头表示无奈。至于徐镜,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是那个也住在这里的,叫杨清的女人陪着他来的,似乎是因为他最近情绪不是很稳定。我给他开了方后便送走了他,以后他也没多来。我想对你们能够有帮助的也是这些了吧。他很平稳地结束了叙述,不带一点波澜。 查阅了病历,他们得知周安非第一次来是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三日,而徐镜来是在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远处的钟声悠长了十次,他们例行公事一般表示了感谢,便准备离开。 顺便问一句。表哥在踏出门槛的一瞬间又回过头。十二月二日下午,你在哪里? 是调查不在场证明吗?叶泊淡淡地笑了,目光依旧锐利而洞穿人心。那么我没有。 谢谢。表哥似乎未加思考便急急离开。因为他看见了林落脸上自信的微笑。 收 那么我来说一下我和我表弟的推理吧。 首先,我们排除了杨清和曹垦。如果是杨清做的,她为何要把留有自己字迹的情书留在现场呢?那些纸片并不碎,以她细心冷静的程度,她应该捡起来,而不会给我们留下这样的线索。而曹垦已成家,且据两方朋友说,他们已经两年多没有来往了。沉稳的曹垦不会抛下家庭去毫无意义地杀旧日的情人,最重要的是她有不在场证明——她的朋友证明她那天下午一直在朋友家中,除了其中并不够往返的半个小时。 排除了这两个后,我们再回到现场。徐镜会仰面躺在对着台阶的泥地上,可以说明他是从厕所回来之后立即被杀的。从信纸是被硬扯开的这点来看,扯纸片的人当时十分愤怒。且由于信的最后几行是徐镜写的,徐镜不可能自己写了字后又愤怒地扯掉,再鉴于信的内容,信纸只能是凶手撕的。但以徐镜的精明,不可能把现任情人的情书挑衅一般拿给旧情人看,因此只能是徐镜在某种情况下不小心掉落而被凶手捡到的。再联系徐镜是从厕所回来后立即被杀,可以推断:徐镜在去厕所时不小心把纸落在了亭子里被凶手看见,凶手一怒之下将回来的徐镜杀害。 如果这个推断是正确的,那么这次谋杀很显然成为了一个偶然事件。因此,凶手必定是每天都带着刀,而且应该是个性情外露、很少思考的略带神经质的人。但是于卉嘉学过空手道,可以说是高手,这样一个人实在没有必要整天提心吊胆地带着一把刀吧。相反,周安非曾经被严重骚扰过,身上一直带着刀用来防备也不足为奇。 还有一个重要的地方,那就是正对着亭子的那行脚印。那串脚印的中间有一对特别深特别干净,我们推断出徐镜曾在走向亭子的过程中停了很长一段时间。为什么要停呢?我想他在犹豫,犹豫是不是真的要去进行这场会面。但矛盾又出来了,如果不是特别大的危险或者疑虑,他不会犹豫上这么长时间的。对于他这样一个风月老手来说,于卉嘉和周安非并不会让他这么放在心上。 但很幸运,由于我表弟认为周安非和杨清也都住在新源小区,而那个小区有个名声不错的心理医生叶泊,杨清、徐镜、周安非可能认识他,我们找到了那个心理医生,得到了新的情况。他告诉我们,周安非有严重的抑郁症和妄想症,在被严重刺激的时候会发病,不顾一切。以此疑点就可以得到解释了:徐镜知道周安非的病,而且周安非可能曾经威胁过徐镜要杀了他,所以徐镜在半路上才会犹豫。 现在我们能够明显地看出,凶杀就是周安非。她不但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那些愤怒的行为似乎也出自急躁的周安非而非沉静的于卉嘉之手。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周安非是凶手这一点。 至于何砚的疑点,可以得到充分的解释:光亮的一对哑铃显示出有一个男子经常来何砚家。十二月二日下午也在。然而何砚是个趋于保守的女人,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因此才会在说那个男子可以给她证明的时候迟疑了一下,而不是因为和那个男子串供了才迟疑。另外,如果亭子里的是柔弱的何砚,徐镜不会有如此长时间的迟疑吧。 我一直记得那天他一直站着,那反常的沉默,令我不由得被愤怒的洪水淹没。我宁愿他和我吵架、讽刺我,令我的仇恨继续有所寄居,可是他却对我置之不理,一直只是静静地站着,我的身体里好像一只气球在膨胀,我愤怒,他居然对我置之不理,明明是他约我的,难道他只是想讽刺我吗?想到这里,愤怒的洪水变成势不可挡。 而那张甜腻的纸甜腻的笔迹更令我怒气冲天。气球不停膨胀,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我的脑海如同渐渐被黏稠的液体包裹,淹没,失去意识。我仿佛是处在失去空气的空间里,一片空白,我忘记了一切。而当我醒过来的时候,现实令我在一瞬间的惊呆后喜悦漫溢。我知道自己已经做到了。 也许一切事都是这样,当一件事被完成了以后,完成它的人才会想到它的存在是否合理,因为那时候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在最后一个失眠的深夜,我终于流下久违的泪水。因为我忽然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仇恨的深渊,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通往未知的未来。我一直把自己按进这个深渊里,现在,我已经万劫不复,已经无法挽回了。原来仇恨只是我用来填补自己无谓的自尊和空虚的,而它们是一个无底洞,于是我的仇恨一直延续,那是多么的无意义。我因为仇恨失去了自己的生活,也令别人失去了他们的生活。那时候为什么我不懂得,宽恕是令自己生活下去的最好意义,而不是仇恨。 我就是周安非。十二月二日下午,我把刀刺入了徐镜的胸膛。而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刻骨仇恨是来自何处和它的意义。我终于明白自己已被仇恨坠入万劫不复。 终于解决了,落啊,我看你可以来干我们这一行呢,看你在那家小公司闷闷不乐的样子。表哥喜滋滋地拍着林落的肩膀,而奇怪的是林落却在沉思着什么。 啊,周安非的证词……他忽然叫了起来,拽起表哥就向楼下跑去。 尾 他拿起桌子上的茶悠闲地喝了一口,阳光在洁白色的桌子上排列下斑驳的图形,如同鬼魅一般不停晃动在一张大开着的报纸上。报纸上醒目的标题:达业集团总经理徐镜被杀案告破。阳光摇晃得更加剧烈。他又喝了一口茶,凛冽的眼神刺入黑体字的标题,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一九九四年十月,他的世界轰然坍塌。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一个男子走进他的诊疗室。他的仇恨告诉他日思夜想的仇人就在眼前。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日,一个女子走进他的诊疗室。她向他梦呓般诉说了她的仇恨。她是个抑郁加狂想症患者。激动的时候会不顾一切,忽然之间爆发。 “女子还未离开,他酝酿已久的仇恨告诉自己机会来了。于是他让女子每日来到他的诊所接受治疗。他诱使女子告诉他她所有的秘密,那些痛苦和仇恨。女子很相信他,他有那么一种吸引人并加以相信的魅力使他得以掩藏着。 “他默默实施并推想着他的计划。每日他枕着仇恨和一张父亲的照片入睡。十年前,正是这个男子以无耻手段的排挤使他父亲的公司破产,他的父亲含恨自尽。 “女子的病情在加重。而她自己毫无所知。他在言语之间给予她暗示。杀。杀。 “男子也偶尔来到他的诊所,把他当做一个知心的朋友。他利用着自己的职业,明确了男子与女子之间的纠葛。女子曾经在男子抛弃她后威胁过男子,她说你会付出代价,我会杀了你。男子有些战栗,因为他知道那是一个不顾一切的女人。 “而他们两个都极其信赖他们的心理医生,秘密展露无遗,并感激涕零地信服。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日下午。几天前下过雨,他告诉自己是计划绝妙实施的最好时候。他打电话告诉男子,说女子想见他,并告诉男子不必害怕,他会先让她平息下来,不至于过分激动。男子答应了。他让男子穿上正式些的黑色西装,男子亦信服地这么做了。而他,穿上与男子颜色相同的西装。 “他打电话告诉女子,说男子想见她,让她在需要穿过一条泥泞小路才能到达的山间小亭中等候。她也去了。 “他和男子在山脚相见。通过背对亭子的另一条小路,他们来到了亭子后面的公共厕所中。厕所与亭子隔着一片竹林。他对男子说,我先替你去疏通疏通,你再去见她也许会更好,但是我的鞋子破了,你的鞋子能借我穿一下吗?男子爽快而感激地答应,说,他在厕所里面等他回来。他离开,带着暗暗的狂喜,从中途的山道绕到那条泥泞的、正对亭子的小路。 “女子看见令她痛苦被她无数痛恨的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的第一反应是将自己的仇恨倾泻。她这么做了,然而她看见男子却反常地沉默,一动不动,这使女子感到愤怒,他居然对她置之不理,她的怒气被调动了。 “他完全知道女子会有的反应。在近乎十个月的摸索之中,他已经凭着智慧和催眠般的引诱了解了她的全部心理。他知道如果男子沉默,会使她感到羞辱的恼怒。 “女子看见男子站了很长时间却一直不理会她。她有些微微发抖。然而这时候她看见男子忽然跑了过来,擦着她的身体急速飘离,还是沉默没有一句话语。一张折叠过的纸悠悠地飘落在地面,而男子已经消失在了丛林之中。 “那张纸是他故意飘下想让她看见而令她病发,而不是女子的情人故意给她看想羞辱她的。她不知道。 “她只是看见那些令她近乎昏晕的字句。是男子另一个情人写给他的。写信的女人用Darling称呼男子,却用轻蔑的语气提到了她,说她不值一提。而更令她愤怒到摇摇欲坠的是,男子在那简短的几行里竟唯唯地附和着女子。这使她血涌头顶,病情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而来,她听到遥远的厮杀声音。她狠狠地硬扯碎了那张纸让碎片缓缓如蝴蝶飘落。她慢慢拿出了那把一直带在身边的、锋利的刀子。刀刃闪着贪婪的光芒。 “她曾经的情人曾不小心把这一张纸遗留在了心理医生的诊疗室,她不知道。 “他回到了厕所,将帽子还给男子。就在她手握刀柄的时候,真正的男子急急忙忙穿过树林,出现在她面前。 “他至今也不明白,怎么会在这样一个时刻被自己曾经的情人杀死。她的刀刃上滴着血,滴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开出了一朵朵颓败艳丽的花。而她在离开的时候,忘记把信纸捡起。 “接着,就像所有人所看见的那样了。” 他又喝了一口茶。那是一场完美的谋杀,如同一幕成功的演出。男人是达业集团总经理徐镜。女人是已被逮捕的周安非。而他是他们的心理医生,如今坐在这里冷冷看着报纸欣赏自己杰作的叶泊。 他把茶杯放下,悠闲地把报纸合上放在一边。天气很好,只不过有一些云在慢慢聚拢,凸显下雨的迹象而已。一辆汽车缓缓从雾般的空气中如同凭空出现,做减速运动。 一个男子的声音嘲讽地响起:你知道蝴蝶效应吧? 那个声音是如此陌生而又熟悉。他不安,觉得空气中有一只逐渐膨胀的气球在挤压他。 那是你的脚印。沉默之中那张脸慢慢显现出来。它们太干净了,太深了,干净得深得让我们不能够相信是徐镜这样一个如此急性的男人,可以一动不动面对一个同样急性的女人站上许久。如果真的是他,我相信这个脚印会比我所见到的要杂乱许多,那是一个急躁人在长时间的对峙中最自然的表现。你说呢?而且你知道,扮成徐镜对你来说不是难事,何况周安非是近视的。周安非在交代中,也提到了徐镜的沉默和反常——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开始站在周安非面前的,不是徐镜,而是你。 叶泊看见自己的眼神终于在林落的瞳孔中暗淡下来,气球砰的一声,沉闷地爆炸了。他透过零落的残片,觉得这一切就像一场被欺骗至最终的玩笑。 [16]隐藏的魅惑——陆承 “一撮毛” 我其实并不知道“一撮毛”的真名是什么。 我甚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如此怀念“一撮毛”,那是西部土地里狂野的气息。而我似乎钟情的是一个简单、粗犷,甚至野蛮的名字背后隐藏的魅影。我所知道的“一撮毛”也可能代表着本能的冲动,或者是一丝微笑后的面具。而此刻,我的头皮有些发麻,在秋夜渐渐深凉的静穆下,想,外面是不是有人走过。 “一撮毛”大概是在这样的时间走出家门。他的手上有些汗腥味道,腰里别着干活的行头。他似乎是一个屠夫,而我在尚存的记录中无法确定他有一个更加辉煌的职业。他宰驴,把驴肉卖给一些饭店的老板或者外地的商户。驴肉算是我们那地方的招牌小吃。尤其是所谓的“五香驴肉”,很有远近闻名的势头。我在县城读书的时候,一个女同学的父亲为了讨好上司的这一爱好曾专门跑到我们那地方去买“五香驴肉”。而“五香驴肉”则是我记忆里不可抹杀的美味回忆。我始终无法清楚地描述当“五香驴肉”端上来的时候,年少的我怎会意识到那将是我文字记述里怎样精彩的一笔?味道仿佛被空气包裹着,散落到嘴里,顺延着向下的方向,整个身体都处在一种清香当中。于是,个头还小的我不住地站起来,在大人们面前,去夹那盘子里越来越少的往事。 他走到学校门口,隐约觉得天上的月亮有些阴森,总有些云彩飘过来飘过去的,遮掩了微薄的光芒。他把身上的行头整了整,走到学校院落里注视着凌乱的几个人。一盏吊着的发红的灯下,几个人在一个可以看见房间内部的空间里划着拳,而门帘掀起来了。“一撮毛”向里面的人招着手,里面的人也懒散地吆喝着,“进来。”“你来了。”“一撮毛”笑着走了进去,喝了起来。 我不擅长讲故事,而我在写下这些文字后,就想,他们在喝酒的中间是不是出了什么岔子呢?我曾想编出一个比较有个性的故事。比如,“一撮毛”家是外迁户,在村里很不得势,做人蛮横但不霸道。由于外迁户子女比别人多交的那二十元借读费,从而与校长有些隐约的过解。很遗憾,这个构思与我事先所知道的事实有些不符,在经过一个多月的沉淀后被我“枪毙”。但那真是一个可以用来构想的夜晚,没人目睹那个惨烈的过程,但一切似乎都不用需要什么证明。人都喝醉了。“一撮毛”摇摆着走出去小解的时候,冷风把他吹醒了点,他似乎记起他走进学校的理由了。校长以学校的名义买了他的一头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买卖呀,但却一直没给钱。校长老是微笑着,拍着肩膀说:“等下吧,老师们的工资都好几个月没发了。”等到“一撮毛”阴沉下脸,又说:“公家能骗你吗?”而“一撮毛”想到这,夜映照出他燃烧的脸,而内心的火气也在平空中迅速升高。校长也跌跌撞撞地从里面的屋子里走了出来,“一撮毛”冷笑着,跟在了后面,顺手提着干活的行头。到厕所门口,闪出了一道寒冷而有声音的亮光。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的文字里包含着我对事物本身的向往。而我本意要描述的是一个杀人犯的故事。他的绰号叫“一撮毛”,一个在我们当地十分有名的人物。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名声在这一事件发生之前就广为流传。他与村里小学校长喝酒时发生口角,当着人的面把校长捅倒在了厕所;据说有十几刀。之后他家也没回,就直接开始流亡。当然,我要陈述的并没有结束,而是在另一行正式开始。 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大人们争论着关于“一撮毛”杀人的事。他是干与驴有关的事情。杀驴,卖驴,似乎仅此而已。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杀死了一个在村里很受尊重的校长。接下来,故事依然进行的因素在于他在出逃的过程中躲避了公安的追寻。在那条蔓延的公路上,他没有朝人们都预料的地方去,而是转了一个大弯,进入了一个蜿蜒的预感。 我们一群小孩从大人们嘴里听到了这样的事情,并在谈论驴或驴肉的时候,有一个同学就会悄悄地躲开。他爸也是杀驴的,而大概他的外号就是叫“驴肉”。而我对他父亲的印象却是他父亲早年在村子里开过羊肉泡馆子。我竟还记得很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那吃过。次数不多,但无论数量和质量上都给我一种美好的图景。不至于我们现在吃过穆斯林的羊肉泡之后,都为数量少或质量不行,而愤愤地说:“直接影响我们对少数民族兄弟的感情!” 而“一撮毛”的事情也越来越玄乎。过几天说,在这呢。又说他跑到天水去了。但我清楚地记得,人们谈论这件事,对“一撮毛”似乎没有太多的憎恶;当然,更多的是为校长的老婆和孩子担忧。说完之后,人们的生活依然继续。说到天水的时候,我有些惊奇。那时的图画课本上,有一个类似悬崖,而有着精美境界的地方,下面的标注是天水。我当时受一些类似神话的传言,对天水有着浓厚的神秘感,朦胧的意识里以为那就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我尚还幼小的内心就纳闷:“他都跑到天水了,那公安怎么能抓住他呢?”而“一撮毛”却最终是在天水被抓获的。 他和他的一位女同学通话,而他的女同学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公安,或者,公安早就在监控他的同学。于是,一场有些阴郁的故事结束了。后来,开了公审大会,去了很多人;也大概是我们那地方至今开过的唯一的一次公审大会。他的母亲也去了。后来,在过年的街市上,看到一个卖窗花的老妪,就有人说:“那是‘一撮毛’的妈。”她的面容让我想起了一位英雄的母亲,一个死去的英雄。而她也是坚毅的,对自己的儿子没有过多的偏袒。 我上初中时,我的同桌张小卓恰好是“一撮毛”家的邻居。他给我这样描绘“一撮毛”:个子不高;他比画着,和他差不多。但身体很结实,前胸刺着青龙。平头,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停顿了下:“计谋很好,胆子大得很。”又说,“本来走了些门路,还不至于是死刑……发现他还杀过一个人……把一个小姐直接给分尸了……就给判了死刑……” 他老婆带着孩子改嫁了。说到这,我的同桌张小卓有些伤感,他说他有些想念他儿时的玩伴。而我写到这里的时候,也不仅回想起我的初中时代,那个破落的乡村中学,还有我的同桌张小卓说话时的神情,略有些结巴,倾斜的身子,爽朗的风格。 据说“一撮毛”一直不肯相信是他的同学间接或直接地漏出了他的行踪。他说,他是讲义气的。而“一撮毛”怎么也不会想到,当他死去十几年后,还有人将他的名字写入这么不伦不类的文字。 希望在天黑的路上,不要有他的阴魂。 童年谋杀事件 当我一个人坐在学校升国旗的小栏杆上玩的时候,那个在学校里面开幼儿园的老姑娘走过来对我说:“你怎么要杀红军呀!”我手里的刀片显得胆怯起来,她走近一步,有些疼心,但还是保持着她似乎高雅的风范。“看,那刀片上还有血。”我一下子慌了,匆忙把刀片藏进了袖子。她渐渐远去的时候,我感觉到手腕处有些麻木,然后是疼痛,我记得那是血流出来了。那是一种干净的,而没有掺杂欲望的液体,我静静地看着他在我白皙的皮肤上流淌,慢慢地,它开始凝结,结出了一个好看的花朵。好像鲜艳的什么花,牵牛花,可能是吧。我的记忆里似乎只有鲜艳的牵牛花。那时的儿歌也有唱牵牛花的,可惜我已经基本忘记了。而我现在还记得的是,那时,我刚好四岁。 我依然一个人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走过来走过去。那时,母亲在村里的小学任教,父亲在另一个村子的小学教书。我们全家就住在这样一个空旷的校园里。当学校里那些不在学校编制的幼儿园的都走完之后,这个相当大的空间就完全属于我。我在黑夜尚未降临的时候,从校园的门口走到操场,再从操场的左面走到右面。操场上一个很大的跑道旁边,有画很多小的一圈一圈的跑道。那是玩沙包的一种方法。在课外活动的时候,这里会有很多人,很多的人一起从一个入口跑出去,但很快就有人被沙包打中,从这个游戏的意义上讲,他已经死了。于是,死了的退场,活着的继续。而活着的最终意义就在于他必须要回到出发的入口,此时,就不是入口,而是出口。当我长大的时候,仍然一个人来到这个熟悉的地方,已经开始破落的校园。我看见那时的记忆,我猛然觉得人在幼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或结束了人生。当他长大以后的经历,不过是一种有意义或无意义的重复而已。 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母亲失去了往日的宁静,这不是因为她关注我这么晚才回来。她只是嘟囔着“你闯祸了”之类的话。我显得茫然,我不知道那个红军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他。我笑了,我笑这个世界怎么如此荒唐。而当我现在回忆起当时的笑,我惊异我的早熟,尤其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盲目地活了二十二年的时光。当我将生命的意义归结到一些在这个时代被唾弃的文字上的时候,我发现,我已经在那个时候开始迷惘了。我从一个伟大的心理学家那里找到了我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我对母亲相信别人的话有些生气,我没有理会母亲对我的任何关问,而她也没有问那个传说中被我伤成重伤的据说比我要大两岁的男孩。我吃完饭,很快就爬上床,睡着了。而当我在迷糊里朦胧地感觉着什么的时候,我努力想睁开眼睛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可能是白天走了太多的路,我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依稀听见了父亲与母亲的对话。父亲叹息着说那家的家长不依不饶,母亲在一旁轻轻拍打着我的身体,把被子给我焐好。就这样,我的意识里又模糊了,或者这本来只是我的思维走进了一个迷宫,只是暂时尚未找到来时的入口。 我的脑海里始终有个场面挥之不去,那就是我一直看见父亲焦急地骑着自行车匆匆从我的面前经过,我看见他经过一个向下的陡坡之后,会转进一个深深的巷道;我看见他在下车的时候,一边在对谁赔着笑脸,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这一场景一直成为我许多年来梦里的一个场景。只是这大多会转换成一个噩梦,在梦里,父亲突然离我而去,只有我一个人哭着待在那里,一个巷道的阴暗的角落,没有人理会我,我又仿佛回到了那个空旷的大操场里,许多人缠绕着,许多意识里的灰暗敲击着我脆弱的神经,我突然感觉到孤单,我一个人的孤独。当这种梦境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渐渐模糊。终于变成了一些浅浅的文字。 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会感觉到来自角落里那些漠视的目光。他们似乎在谈论我,或者我的眼睛出了问题。我的耳朵有一度曾经钻进去过一个虫子,当我在噩梦中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这不是一个梦,有一个虫子在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的头像炸开了一样,有嘈杂的声响和莫名的叫声在我狭窄的耳朵里争吵,我几乎无法控制我幼小的身体。想哭却哭不出来。母亲的焦急也显得有些慌乱,父亲抱着我,将我放到自行车的前座上,以极快的速度赶到村子的卫生所,而一种风的感觉刺激我时,我暂时搁下了耳朵的困扰,不自觉地担心如此快的车速,而我只能紧紧抓住前面冰冷的铁杆。最后是那个和蔼的老大夫在我的耳朵里滴了些许的药水,慢慢地,世界安静了。当许多天以后,母亲给我掏耳屎,从我柔软的耳朵里淌出了一些昆虫的翅膀的遗迹。我在无法确定我到底干过什么的时候,我只能一个人躲起来。 而我无处可去。我从学校出来,来到祖父家麦场背后的属于我家的草垛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场崖的边上,看远去的火车或开始荒芜的田野。那时,铁轨还是单轨,火车的速度也没有这么快。那些懒惰的司机,或者是由于某种原因,有的火车会停下来。于是那些在车上的城里人就开始喧嚣。也有许多的东西仍下来。有“康师傅”方便面的盒子下来,当时的广告似乎最多的就是一个戴着厨师地白帽子的男人在那里摆着什么姿势。而那种盒子也被我们这些孩子拾起来,成为一种炫耀的资本。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学校进行了建校以来首次的抽血化验,而结果令人惊心。我们学校成为镇子里所有小学肝炎患病最多的学校。而根源也有些宿命的色彩。据说是村子在铁路边,许多火车上的垃圾被村里的人使用。而那些似乎高贵的器物上面却也带着高贵的病菌。而这是当时四岁的我所不知道的。我依然躺在草垛上,静静地看远处的风景。有人从我的身边走过,说着一些话,我没有理会。当又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开始注视天空里飞来飞去的鸟儿,于是,我平躺在了草垛下,看见天空蓝得令人无法释怀,怎么那么蓝呢,看着那些自由的鸟儿飞来飞去,我想,我要是也会飞的话会怎么样呢? 当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母亲坐在床边注视着我。看我醒来,她露出了少有的笑容。而父亲也待在一边,没有去那个所谓的孩子家里去。我感觉到了安详,就又睡着了。而后来我才知道,在学校的另外一个老师的劝说下,那家的家长在得到医药费的补偿后决定和解。 我上高中的时候,开学的时候宿舍比较紧张。当我得知另外一个班的一个混混占了我们班的床位,我无处可去的时候,我只能把我的行李放到那个床铺上。当晚上那个人来的时候,自然有了冲突。我一直是个懦弱的人,我只能忍受着和他辩解。而他却不依不饶地纠缠着,一些侮辱的话语让我一下子感觉到血的热度,我绷紧脸,愤怒充斥着空气,我一把抓起了放在床上的铁棒,那小子一下子惊了起来,但很快就笑:“你能怎样?”我旁边的一个老乡急忙赶上来,对那人悄悄地说着什么,我依稀听见说:“他四岁的时候杀过人。”于是那人在这种调节下不情愿地离开了。而我的心里却已经大笑。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17]宫——三米深 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有一个宫。——题记 一 整个下午仿佛都在为一场雨准备着。 我躺在汗水浸湿的床单上,房间里充斥着中药的气味。我用一个下午回想中药的名字,可一无所获。此刻只有听觉是最敏锐的,沉寂中我听见有个声音在问:“有小虚的消息吗?” 香河镇提前进入了夜晚。我在时间和时间之间做了一场又一场梦。在梦里,记忆可以遗传,能洞悉许多被现实隐匿醒来又必将遗忘的事实。我的父亲是个中医,药铺里密密麻麻的小抽屉,像记忆的单元,整齐地排列着。 梦境有无数可能,现实只有一种。梦境所昭示的是一个孩子最初的渴望。现实中我体弱多病,父亲说我一岁那年生了场大病,脱胎换骨般蜕了层皮,多亏长乐寺僧尼的法术,辅以父亲的医术,才得以起死回生。尼姑为我画了三道符,烧化在井水里喝下,从此我就不会哭了。对这场疾病我没有任何印象,或许在我体内循环的,在我头颅里思想的,是另一个人,他占领了我的身体。 孤独便是那场病的后遗症。我喜欢我行我素,不受任何游戏规则的约束。其他孩子在玩耍时,我总是事不关己地在一旁看着,或想一堆没用的心事。我也玩游戏,自己玩。我假想几个玩伴,他们忠实地围绕着我,陪我玩到底,所有角色都由我一人扮演。我想象自己像皇上一样坐在龙椅上,抚摸着并不存在的胡须,煞有介事地宣告大赦天下,赦免所有有罪和无罪的人,包括我自己。 老师总喜欢问孩子长大想做什么。那时最流行的答案就是科学家,尽管他们并不知道科学家具体该做些什么怎样成为科学家以及科学家不是人人都能当的。我的答案是进宫,尽管我对宫在什么地方宫长什么样以及进宫该做些什么同样一无所知。 在幼儿园里,老师问我长大想做什么,我一言不发。老师见我游离的目光最终落在一只玩具熊猫上,便把那只熊猫塞到我怀里。我提着熊猫的耳朵,朝门口走了几步。老师引导我:“到小朋友中间去吧。”谁知我头也不回地走出教室,坐在台阶上,托着下巴看庭院里的孩子嬉戏。阳光洒在我苍白的脸上,熊猫脏兮兮地靠在我身旁。老师发出一声叹息:“瞧,这孩子多么孤独!” 二 我叫阿式,天生寡言少语,十几年来就为梦想活着。小虚是我的同桌,他是在三年级转学来的。那一天早晨香河镇下了场大雾,空气中弥漫着不可名状的香气,夹杂着生锈的铜铃声,梦山宛如浮动的岛屿,三明塔若隐若现。 小虚上课从不认真听讲,他总是在课本和作业簿的空白处见缝插针地画一些古建筑和身着奇装异服的人。老师多次警告他,他都毫不在乎,继续沉浸在画里。 有一天上作文课,题目是《我的梦想》。老师照例叫几个同学起来谈构思。轮到小虚,他不假思索地说:“我想进宫!皇宫金碧辉煌,皇上比长乐寺的铁佛还高,坐在龙椅上可以看见整座京城呢。”我坐在小虚身旁,早已心潮澎湃热血沸腾了。一下课小虚就被老师叫到办公室去了,一放学小虚又被我拉到了学校后面的河滩上。我凑近小虚的耳朵,向他郑重宣布:“我的梦想也是进宫!”小虚迫不及待地从书包里掏出一叠书本:“你看这些画,这是皇宫、龙椅,这是宫女和太监……” 从此我和小虚形影不离,我们谈论最多的自然是进宫的事。放学后,河边的草地是我们的乐土。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停在我和小虚中间,蝴蝶在草间飞舞,洁白的翅膀闪烁着安静而平和的光。河对岸稀疏的行人,正排队走进黑夜。夕阳衔山,柔和的光线投在河面上,又折射到心里,照亮了两个少年的忧愁。 夕光中的长乐寺映入我们的眼帘。它坐落香河左岸,在暮霭中显得格外庄严。如果在香河上架一座桥,在流水中加一把锁,寺庙就近在咫尺了。河水绿得有些混浊,流得很慢,如死水般。因为桥的缺席,长乐寺显得更加神秘莫测。 小虚是捉蝴蝶的好手。他动作敏捷,伸手就能捉住落在草叶上的蝴蝶。可这一回小虚失手了,一只蝴蝶在他的指间死去。小虚发呆了许久,像被蝴蝶夺去了魂魄。我们决定将蝴蝶厚葬。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有个沙堆和几块废砖头。我们仿照地宫的样式在沙堆上挖出一个坑,用砖块垒成墓室的墙壁,掏空漏进墓床的沙砾。蝴蝶的翅膀已被死亡打开。我们用新鲜的叶子包裹好蝴蝶的尸体,放在墓室中央,用一块大砖头作为宝顶封住墓穴,最后用细沙将地宫掩埋得不留痕迹。 远处起伏的山峦,如云烟般即将沉没于黑夜。 三 皇上没了。历史课本上清楚地写着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皇上被赶出了宫。一个世纪前的事,对我们来说还是新闻。 回家的路上,小虚说他看了新闻,皇上还在,只是改称主席了。那主席也住在宫里吗?小虚说据说在什么海里。我惊讶极了,住在海里的不是龙王吗? 几千年来,男人进宫无非两种情形:要么考取功名,入朝为官,要么就把下面咔嚓了,这样不但白天可以进宫,晚上还能在后宫里转悠。说到这,小虚就沉默了,因为他的成绩拿不出手。我学习说不上用功,但在班上总位列三甲。小虚就像我的影子,我们如影随形,在学习上他就成了我的倒影,我考第一,他就倒数第一,我当榜眼,他就干瞪眼了。 老街两旁是清一色的黑屋顶,像落满了乌鸦。小虚耷拉着脑袋,担心自己受不了那一刀,他过去连打预防针都会哆嗦。我安慰他说:“别这么没出息,我带你去抱抱佛脚,就时来运转了。” 晚上我做了个梦。在梦里,我和小虚在沉香桥相遇,小虚抓着我的袖子,说:“快跑,不跑就来不及了!我找到了皇宫的入口。”我们朝长乐寺跑去。跑进寺庙,我才发现小虚走失了。我在天井中央呼喊着小虚的名字,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期中考试将至。小虚经过一番挣扎,对我说:“我试试吧。” 放学后,我们离开学校,向长乐寺进发。学校和寺庙隔河相望,但要过河,必须沿着河岸绕一大圈。沉香桥上有个老人拉着二胡。路越发狭隘,梦山不合时宜地挡住去路。山脚下立着一座石牌坊,上面刻着“长□宫”,中间的字已模糊不清。山上草木茂盛,透过树丛,山下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水声将我们环绕。 下了山,不远就是长乐寺。寺里空荡荡的,虚掩的门像一种默许,我们径直走进大殿。殿内一片漆黑,拥挤地摆着几尊佛像。小虚患得患失地走上前去,说他腿软。我说别怕,有我给你放风呢!我蹲下身子,让小虚踩着我的肩膀往上爬。我抬起头,油灯微暗的火在他的脸上闪烁,这小子都冒冷汗了。小虚问我抱哪个好?我说抱大的。抱哪条腿?哪条腿粗抱哪条,趁没人抱着脚就行了。小虚神色慌张地抱着佛脚,像抓着救命的稻草。 一个尼姑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问我们来干什么,怎么爬到莲花座上去了?我惊慌失措,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小虚像木鸡一样呆立在上面,脚像被什么粘住,动荡不得。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来抱……抱佛脚……” 四 我忘记了我们是怎样离开长乐寺的。经过梦山时暮色已降,看不清山下的河流,水声也远去了。阴冷的山风侵袭着我们,小虚在黑暗中说:“你的头怎么这么烫?”我俯瞰着镇上星星点点的灯火,渐渐模糊成一片。“阿式,该回家了!”是小虚对我说,是父亲对我说,是我对我说:该回家了。 一座不大的山,只有上山下山两条路,怎么可能迷路?可我们的确被困在了梦山中。树枝纠缠在一起,枯草倒伏在地上,树叶和泥土带着潮湿的气息。我的身体像虚脱了一样,不由自主。小虚搂着我,感受着他的体温,我想哭却流不出眼泪。神秘的星图将我们覆盖,莫名的幸福将我们吞噬,星光和萤火相互映照,除了蛙声和虫鸣,山中只剩下两个男孩的呼吸。 一道光束冲散了黑暗,同时闯入的还有父亲的呼唤。我的名字在山间此起彼伏……当我醒来,父亲正趴在我的床尾,窗外电闪雷鸣。 第二天,小虚失踪了。他的座位一直空着,也没有人提起小虚。我问同学小虚在哪?他们反问我小虚是谁。上课点名,班长环视了一周,确信全班都到齐了。小虚明明没来。班长问我小虚是谁?他是我的同桌。班长的脸上掠过一丝恐惧:“你隔壁座位原本就是空的从来就没人坐过。”发考卷了,我考了第三名,倒数第三的却不是小虚。我把老师的花名册反反复复看了三遍也没有找到。 老师来家访,忧心忡忡地告诉父亲:“阿式病得不轻,中邪似的寻找一个叫小虚的人。”父亲一脸惊愕:“他不是阿式的同桌吗?”老师说:“我们学校根本没有这个学生。他来过你家里吗?”老师走后,父亲问我:“小虚到底是谁?为什么你一个人晚上跑到梦山去?” 小虚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销声匿迹,我又变得沉默寡言。奇怪的是我竟找不到任何有关小虚的证据和线索。我常和小虚一起放学却从未去过他家,沙堆和地宫已不复存在,小虚送我的画也不翼而飞,除了长乐寺再没其他线索。出于对记忆的保护,我放弃了故地重游,我相信小虚正以另一种方式生活着。 我长大了,十年来我始终在为进宫而努力。十年后,我来到北京,宫门一道道敞开,巍峨的宫墙将我包围。 小虚,我终于进宫了。你不会相信,故宫已变成挤满游客的公园,它正进行着百年一次的大修。高大的太和殿被更大的工棚罩住,像一个墨绿的屏障,像密不透风的囚笼,连蝴蝶都飞不出来。对皇上而言,皇宫又何尝不是寂寞的地宫呢?皇上也是普通人,畏惧孤独,那张小小的龙椅根本容不下长乐寺的铁佛,也看不见整座京城,甚至看不清自己。 五 整个下午仿佛都在为一场雨准备着。 我躺在汗水浸湿的床单上,房间里充斥着中药的气味。沉寂中我问父亲:“有小虚的消息吗?”父亲提醒我要按时服药。雷声轰传,如海浪滚滚而来,在小镇上空裂开,无数黑鸟如碎片般在乌云和大地之间横冲直撞,发出尖锐的嘶鸣。雨是在晚饭后下下来的。我忽然想起小虚失踪的前夜也是电闪雷鸣。 今夜我将沿着记忆原路返回。我撑着油伞走进雨中。老街一切如故,仿佛流逝的时光都在此驻足。沉香桥上的老人不分昼夜晴雨拉着二胡,他在等谁?当我翻过梦山,敲响寺门时,全身都湿透了。尼姑似乎料定我今夜会来,她说:“给铁佛上炷香吧。”隔着香烟,我第一次如此虔诚地与铁佛对视。 一声惊雷过后,寺外传来了一阵爆炸声。学校被雷电击中,着起火来。尼姑说:“你应该去救火。”我苦笑了一下。我能做什么?天这么黑雨这么大水又这么急,我不会游泳,根本过不了河。大火把河道染红,如暗夜中奔涌的鲜血。尼姑问我:“你不试试怎么知道过不去?”我的腿脚不住地颤抖,冰冷的雨水砸在我的手臂上,隔岸的烈火点燃了空气。在水与火、冷与热之间,我咬紧牙关,闭上双眼,终于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我如履平地,越走越快,竟然走到了河对岸。当我睁开眼睛,火场竟然消失了,火灾似乎从未发生过,河水还在雨水中静静地流淌。尼姑微笑着走过河面,问我:“过河的时候心里在想些什么?”过河的时候我想起了小虚,想起我的梦,想起了生存与死亡…… 回到长乐寺,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黄昏。我走到莲花座前,小虚站在上面,还在为抱哪尊佛像抱哪只佛脚犹豫不决。我抬起头,油灯微暗的火在他的脸上闪烁。十年过去,我长大了,而小虚还是十年前的模样,他还是个孩子。我顿时泪流满面,这是我平生的第一滴眼泪,为了重逢,为了自责,为了……或许一切不过是幻觉,一场未醒的梦。我分明听见小虚对我说:“阿式,你发什么呆?快扶我下来!” 六 小虚,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我进了宫,终于明白:正如“宫”字本身,由宝盖头和两个“口”字组成,象征同一屋檐下的两个人。宫不只是一座宫殿,它在我们共同追求彼此分享的过程中,已成为一个神奇的纽带、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小虚失踪的十年,我感到孤独,甚至当我走进故宫,在超载的人群中依然是孤独的。没有小虚的宫,是残缺的。 小虚说他早就明白,皇上也是普通人,畏惧孤独,那张小小的龙椅根本容不下长乐寺的铁佛,也看不见整座京城,甚至看不清自己…… 小虚,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我紧紧握住小虚的手,生怕稍一松手他就会消散。小虚含泪拒绝了我,他的声音近乎哽咽:“没有时间了。阿式,我不能够活在你的梦里,你也不能。我们没有多少十年可以等。人生就是一个迷宫,人们耗尽一生寻找出口,有人走出来了,有人一辈子都在里面徘徊。”我必须赶在小虚消失前对他说:“我情愿为你而死。”小虚心满意足地说:“让我们用拥抱结束这一切……”我们在铁佛的凝视中相拥而泣。 小虚又走了。与上次的不告而别不同,我深深地感到小虚已和我融为一体,我的梦想也就此圆满。尼姑走过来,劝我不要难过,我告诉她我从未感到如此轻松和释然。尼姑说:“是你战胜了你自己。” 传说里的河流,在两岸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破晓的香河镇,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迎接着我。学校和长乐寺之间修起了一座石桥,镇上一座座高楼平地而起。雨停歇了,香河镇变成了十年后的模样,俨然一座繁荣的小城。我忽然明白那个迷失梦山的夜晚,遗失的不是流水和山路,而是时间。 该回家了。经过老街,我看到青石路上积了一摊摊水。倒影中,有万里无云的湛蓝,有我,还有小虚。 [18]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常邓天 一、罪恶 生命的谱系里原本没有哲学,哲学的诞生很大一部分得归咎于罪恶的升华。 尼采没能渗透悲剧的根源。他只将悲剧肤浅地定义在了人性与太人性上,他忘了其实罪恶才是悲剧的实质。 我们难以忽略罪恶,就如《父与子》中的巴扎罗夫尚且不能摈弃世俗的爱情一样。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架天平,这架天平的右边放置着代表价值的砝码,左边可以是爱情、真理、罪恶或者有时仅仅只是一个想法。而每件事物也都会有个客观的价值,这种价值有的体现于金钱、有的体现于精神上的满足而有的就只是一些混杂交错的内心感受,如恐惧抑或喜悦。往往当利益高过于人们所坚守的理智的极限,这种思想就会如同洪水猛兽般左右人们的行为。罪恶亦是如此,当罪恶被人们认同为它的存在有利于达到自己所谓的唯心或唯物主义的时候,那么它将会毫无保留地体现在人为的举止上,延伸下去之后,轻则可以引发一场争斗,重则可以波及人的心志或者生命。 可从另一面来看,我们也不能过于重视罪恶。这就如同媒体炒作,当人们起初关注时或许会因为其新鲜而诱发猎奇的欲望,可是当人们对此熟悉之后再想引起人们的重视那就相当困难了。就像咀嚼一块口香糖,起先人们尝到了甜头,所以大家往往都会乐于去嚼,可是当后期口香糖变得淡而无味时那就没人会再去理睬它了,这就是为何口香糖最后的宿命都难逃被人们吐掉的原因所在。 所以我觉得:与其做一块盛极一时的口香糖远不如本本分分地做好一碗乏味但不可或缺的米饭来得实际。 自从卫慧参透了她的禅我才知道,原来“禅”这东西并非道家、佛家所说的那样需要妄执无明或是断念、隐忍。其实人人都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禅”,就像苏格拉底那样,他的“禅”若是用当时的社会标准来衡量是离经叛道的,通俗地说也就是罪恶,可是在几千年后还有谁会认为它的存在有违社会纲领呢? 做回自己——我想这或许才是“禅”的真正要义所在。 当人们有了自己的“禅”,也同时意味着掌握了自己的“道”。其实这两者本身就是一体的,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相互扶持,可是后来有了邪念这一说法,佛家说是欲念影响了正统之道,而道家则将欲归咎为了邪,也就是罪念。于是,当人们不能完成或者拥有自己的“禅”时,他们往往都乐于将责任推卸给欲,人们殊不知这些都是他们最无知的借口。就像一只鸵鸟,遇到危险时就将自己的头藏在地底然后对着自己说:我安全了、我安全了。其实世人都知道他们是愚蠢的。愚蠢的人造就了罪恶,他们放弃了正统,放弃了“道”,于是他们也将不得善终。哪怕没有受到肉体上的报应也注定逃脱不了道德与伦理的谴责。 就如但丁所说:一切罪恶,都遭天怒。 罪恶永远不能主导人们的生活,可是它却或多或少地占据着人们生活中的一席之地。罪恶企图改变人们的信仰与观念,所以我们不能对其放松警惕。可是对于一直坚守着理智的人们来说它亦是虚幻的,因此我们大可以在行为上忽视它,这样一来它也就成为了我们生命里那一道不可承受之轻。 二、寂寞 寂寞原本是不可名状的物体,可是霍帕却认为他已经用氤氲的油彩给寂寞下了定义。因此,寂寞便有了形态:方方正正、色调单一。寂寞者们由此而惘然。 《圣经》里说在天地初开之际世间原本一片混沌,没有陆地,只有黑色的海水笼罩着一切,神的灵在水面上遨游。神感受到了一种恐慌。于是,神创造了人、很多很多的人,他想要抑制住这种正在他心中不断蔓延的悸动。好在神最终制止或是习惯了这种感受,可是人类却不幸地被感染上了。后来世人将这种恐慌冠以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名词,人们把它叫做寂寞。 寂寞不似罪恶,它是神圣而光洁的。寂寞本就该纯洁,我一直坚信只有用一颗心无旁骛的心灵才能真切地体会到寂寞的滋味。 张爱玲很寂寞,尽管她总是显得雍容华贵。 的确,她的寂寞已经铺展到了她的笑容。她的寂寞出于何故我们无从知晓,或许是没能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吧,要不然她为何总是在说“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呢? 其实我一直不太确信她的这番说辞。毕竟我们都是越过新千年的孩子,一千年的月亮我们尚且见过,何况只是区区三十年而已,可我们的确没能见到那轮三十年前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的月亮。因为张爱玲告诉我们“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而我们的月亮却是寂寞的。这就像三十年前在田埂里捉鱼、在麦芒尖中微笑的孩子们是快乐的,而三十年后在钢精水泥里上INTERNET、在石头森林中无所事事的我们是寂寞的一样。我们最终还是难以避免地错过了三十年的时光。所以,我们都为此而寂寞了。 当大家还在认为寂寞对于平凡生活欠妥的时候,三毛就已经到撒哈拉沙漠品尝孤独的滋味去了。三毛的确很值得人们钦佩,尽管她的一系列做法至今仍在被一些刻板的批判主义者们视为反面教材。可是毕竟还没人敢否定她对于爱情所持有的那份执著与疯狂吧?她在荷西死后义无返顾地选择了投奔寂寞,可是她不知道寂寞有时也是靠不住的。于是她最终被寂寞所卖,死于一双袜子。这无疑是对她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也应验了她的那句老话,“算命先生算八卦,一算算到中指甲。”没想到她那个不经意的决定最终竟然将她的生命就这样一甲两甲的给败掉了。 由此看来,寂寞也不过如此之轻。但只是对于生命而言。 三、爱情 以下是一则故事,关于论题。 那个叫夏桀的男人生于南方长于北方。因此,在他的生命中便有了类似于赤道与南北极那样双重的性格。 他知道他喜欢南方,尽管他有着朔方的白杨树那样坚毅挺拔的意志。 在他毕业以后,他选择了在南方工作。他也曾考虑过在南方定居下来,可是他却鬼使神差地爱上了一个留恋着北方的南方女子。 她叫冬锦,生于南方长于南方,但她并没有因此而爱上南方这片湿润而明媚的土地,因为她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觉得去北方工作是对自己一种很好的历练。其实甚至连她自己都曾怀疑过这或许只是一时冲动,可这就是她的性格,单纯、耿直。 早在别的女孩还在成天享受着青涩的初恋、幻想王子与公主那样美好纯洁的童话故事的时候,她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坚韧的女孩了。 那时,她所谓的坚韧还仅仅停留于不捏柔造作地对男人撒娇,不向往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诸如此类的事情。可是后来她才知道自己是错误的,因为坚韧更大的意义还在于得有足够的勇气面对寂寞。 夏桀总是习惯在每年的二月来到南方的这座城市,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南方的二月是个春暖花开、万物焕新的好日子,在这样的节气里工作起来也会倍加舒心。 他喜欢在每天下班之后骑着单车经过这座城市里那些长在街道两旁的高大、俊挺的梧桐树。在那样的树下会让他感受到有种被人庇护的安全感,这与北方那些矮小怪异的植被相比看上去徜徉许多。他有时也会质疑在这样华美的城市中生活为何还会有那么多对现实不满的人存在,他向来对这些人嗤之以鼻。 夏桀在这座都市里的一家不太起眼的画室工作。他不会画画,他只负责搜集和提供给那些画家们好的素材,例如,一张公园里静静躺着的长椅、一对街头乞讨的母子或者有时只是一张电影院前半旧的海报。他将这些东西拍成相片然后交给那些沦落在艺术边缘的画家们。他得到报酬。 其实夏桀从事这项工作并不只是为了赚钱,因为光凭着他毕业于南大财经系的文凭完全能够找到一家体面的公司,当一位富足的白领。可是他并没有那样去做,因为他厌恶中规中矩的生活方式,他向往热情、崇尚艺术,他有自己所要追求的梦想,有时夏桀也会幻想如果自己有一双具有灵性的手他一定会去开一间画室然后自己作画的。然而他的这些梦想却被他的父母乃至同学视作既可笑又无知的体现,他清楚地记得在高中时当他将自己想考艺术类专业的想法告诉那位与夏桀相处得最好并且被他看做是最为理智的一位朋友的时候,他被无情地告之:你若是将来想落魄街头的话那你就去为艺术献身吧。不过艺术并不会为此而对你心存感激。 他现在仍能清晰地记得那位朋友在说话时镇静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是漠然的表情。虽然夏桀并没有随之漠然,可是他最终还是无奈地选了一门与他毫无共同点的专业,因为他害怕落魄街头。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夏桀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存在着第三重的性格,那就是懦弱。 说回冬锦。 每每这座城市的梧桐树叶开始下落,冬锦都会乘着去往朔方的火车,奔向那个用黄土与沙砾写成的地方。冬锦的工作是摄影,因此她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只要是北方的城市她都会去。可自从她爱上了那个喜欢南方的北方男孩的时候,她慢慢开始习惯在一座城市里来回,就是男孩出生的那座城市。 往往当冬锦还在火车上的时候她就开始用相机不停地捕捉着窗外北方的风景了。她认为北方是个具有独特气质的地方,就像是一瓶上了年头的好酒,辛辣却又不失韵味,只有细细斟酌才能品出藏于其中的历史年轮。 冬锦的父母打小就已经意识到他们的女儿骨子里有着那么一股倔犟、执拗的忤逆,所以她的父母自她四岁时就开始让冬锦接触艺术,他们让女儿学钢琴、学画画。他们认定艺术能够熏陶女儿的情操并殷切地希望可以由此而逆转女儿的性格。 的确,冬锦是爱上了艺术,可是她的个性却没有如她父母所愿那样回归正途。在冬锦决定去北方工作的前一个月里,她和她的父母吵得很厉害。那段时间家中充满了浓厚的火药味,在那种愤懑情绪的压迫下激烈的大战随时都有可能会发生,但是在这场战争爆发之前冬锦就识相地离开了。当她的父母意识到女儿已经到了北方的时候他们也就只好无奈地对女儿这种叛逆的性格默许了。因此,在冬锦离开的半个月后,他们忍不住给女儿打了电话,当他们了解女儿在那里的生活一切都好之后,他们宽慰地对视一笑然后叮嘱女儿在那里要多穿些防寒的衣物,接着挂断了电话。 冬锦得到了父母的认可,于是她在那一段时间里总是很勤奋、很刻苦地工作,她想早日做出成绩来证明给她的父母看,她的选择是正确的。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他,那个叫做夏桀的男孩。 在他们相识的头一个月里,冬锦惊奇地发现原来他们之间存在着那么多共同之处。他们有着同样的对艺术的执著、同样敢于追求梦想的勇气……随后,他们恋爱了。 这是冬锦没有料想到的。冬锦原本打算当自己乏味了这种奔波劳累的生活以后再来考虑恋爱问题,不过她失算了,现在的她正处于事业的上升阶段,她也质疑过自己怎么这么糊涂。不过爱情本来也就是一件糊涂的事情,因此冬锦开始对工作有些懈怠了起来,她不再像从前那样背着相机在北方的大小城市中奔走、不再专注于那些黄土与沙砾。现在更多的时候她都乐于和夏桀在一块,由夏桀替她背着摄影器材在一些限定的区域中来来回回。 当爱情成了两个不安分的灵魂的束缚,那么这份爱注定是不能长久的。 事实也是如此,由于太过暧昧的关系使我们原本坚韧的女主角开始变得敏感、聒躁起来。冬锦自认为已经濒临成为了那种曾为自己所深恶痛绝的小女生的行列。于是她试图有所改变。 冬锦慢慢变得专制起来,她开始习惯大小事情统统都由她一人决定,夏桀对自己心爱女孩的转变感到惶恐。 十月。在这个不是夏天也不是冬天的萧索季节,两人发现他们之间的分歧随着猜忌与疑惑的加深越拉越大。可越是这样,冬锦的脾气就愈加暴躁而夏桀的心里也更加恐慌起来。时间没能充当这份爱情的黏合剂,各种琐碎将他们之间的信任打成了四分五裂。 终于有一天,夏桀没再如往年一样在冬天来临之前陪着冬锦一起回到那座湮没在黄沙之中的北方城市。这一次,只有冬锦独自一人拖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登上了去往朔方的列车。目的地也不再是那座城市。随着火车隆隆北上的呼啸冬锦再次看到了黄沙遍野,她心里明白,他们之间已经结束了。 分手之后再看到夏桀那是在另一座北方城市的三月,他的身边多了另外一名女孩,想必是他的妻子。冬锦并不知道夏桀当时已经是一家外企公司的CEO了。冬锦见到他时很友好地上去打了招呼,可是夏桀却显得有些局促,可还是勉强微笑了一下然后挽着身边女孩的手匆匆离开了。冬锦见到他们慢慢消失在飞舞的沙砾与尘土之中,她知道今年这个北方城市中的第一场沙尘暴也即将来临了。 这是笔者虚拟的一个故事,可是想必现实生活中与这个故事大相径庭的爱情一定是真实存在的。这个故事中的两个主人公有着很多相同的地方,就像他们的名字“夏桀”与“冬锦”一样,同属于季节的范畴,可却又有着类似于冰雪与骄阳那样两个极端的差异。 极其相似的人生经历与追求使他们相爱,而却只仅仅因为一些细微的不协调最终导致了这场恋情走向了陨灭。说来还真是可悲,原子弹也没能撼动广岛之恋的坚贞与执著可却毁在了这样一些微观的琐碎上。 如此的爱情,又有谁能说它不轻呢。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19]江南小调——喻颖勤 可能是接触多了“阿飞正传”这个词,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鸟,或许其实是我希望自己是那只苦命的阿飞。虽然,于我这种才能拙劣的人,极缺的就是一份美美的命运,但我喜欢能者多劳,四处奔波,劳累悲苦而死,烦躁一个好命。讲鸟干什么?!其实我只是想讲我盘旋在江南的那段日子。 所谓江南,其实就是“圈圈圆圆圈圈圆圆”是south的彩铃,打他的电话,即是免费听歌,给我的印象是永远没人接,敷衍我的永远是这个有点女味儿的男声,我就不知道怎么那么贱,一遍又一遍地打。与其说是盘旋在江南,不如说《江南》围绕着我。 我不知道写这些是为了表达什么,我只是想纪念我的一段生活。其实文到这里也可以结了,做阿飞的心愿了了,在江南的生活也完了。但我总觉得就这么结尾对不住我拿来写文的这张白纸。 与south同学的那个学期,貌似恰是我终于剪了头发,搬了家的一个学期,好像这两件事情根本不是同一个学期的,又好像与south同学的时间其实是一年,反正我生活混沌。我知道south并不存在于我的世界中,虽然会有相视一笑宛若旧友的默契,但是也只是宛若罢了。这个常穿着白T恤的男生,他转走,我也就只当做是一件爽朗的T恤仙逝了。没有时间多想,没有理由多想。 不记得是多久以后,反正感觉是很久的,但是我还在念初中,偶然就加上的south的QQ,至于中间的桥梁是什么,我都记不清了。相互介绍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只是说“你就是那个常捏我脸的男生?”“你就是常对我笑却不说话的那个?”……关掉电脑,我就打了south的电话,却错过了,他说,他那天一开家门,就看到他妈妈放下电话,转过身来说“啊?回来了。刚刚电话找你的。”而我用的是公用电话。 没有关系,我很长一段时间拒绝再打他家电话,但是我们仍然通过网络混得很熟。我说“我没有做好准备听清楚你的声音,我们到现在为止,都还是没听过对方声音的默契的朋友。”但他说他听过我在广播里讲话的声音,也没有关系。 我们总是没有关系,他说喜欢过我,我说没有关系;他说他在换着女朋友,我说没有关系;他说他打算不再读书,我仍然说没有关系。 我说上网讲话没有定数,但我拒绝打你电话,他说没有关系;我说我心情不好就要找你吵架排解,他说没有关系;我说我是疯子,要让你也变成疯子,他仍然说没有关系。 但是后来,我的QQ突然就被盗了号,联系就中断了。 这一次我记得,是一年,整整一年以后,又是通过QQ,感谢“腾讯”啊!我们再次联系上,这次,我握着他的三个电话号码,隔三差五地打。 south果然没有读书了。一年里,他已经成为了服装行业的据说是精英,他其实就在我的临省,电话也几乎天天通,但是对于他的生活,我了解得并不多,他似乎并不想让我知道太多。south总是表现得很淡然,对于我的胡闹、我的激动,他都显得很淡然,他也很淡然地给我介绍他的女朋友、很淡然地告诉我又换了一个。我以为他真的很淡然。 然而,他的朋友有天上他的QQ告诉我,其实south并不淡然,他也并没有女朋友,然后,他喜欢的,是他的同学,初一的同学,也就是我们学校的,也就是,我。 我还是说,没有关系。 可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变故,我就一个月想耍个性子不打电话给他,south的三个手机便同时停机。我想,他大概跟着父母回家乡了,可是,太巧的是,他的QQ在这时候被盗,而他又并不知道我的电话,于是我们的联系又真的是奇迹般地断了。 我记得我是发过一张侧面的照片给他的,当时还说,以后用数码相机照个好正面再给他,也答应去照套大头贴邮寄过去,然而这一切结束得太快。我这里呢,关于他的任何东西都没有,没有照片,没有同学录,没有可用的电话号码。 我依然淡然,我好像总是相信着,再过一年,我又会奇迹般地遇见他,如果遇不见,又怎样呢?还有以后,也许等到他都结婚生子变老头了,我会再碰到他,我相信,他还会记得我的名字。我相信,只要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一定还会宛若老友地对我笑。这个,这样,淡然,就是江南小调。 最后,我在“百度”创建了一个贴吧,用了south的真名,我并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在里头,我只是希望south可以看到,看到那个贴吧,想到是我在玩。 [20]我们我们——张霞 80后之末日狂欢 “我们这里不需要知道外面发生的任何,忘记所有的一切”。 马兰•白龙度对那个眼睛明亮的小妓女这样说道。 乍听起来这像一夜激情之后男女间说的话。 是的,我们做的都是一夜狂欢的事。 很早之前就有先知的“80后”做过“80后的出路究竟在那里?”的思索,一晃几年,江山辈有人才出,到了“90后”跃跃欲试崭露头角的今天,昔日不知天高地厚的叫嚣在文学门庭旁的“80后”们如今又在哪里?行色匆匆地奔走在工厂和住房之间的人里有他们吗?暮色的菜市场里为了几角钱的菜价和小贩争吵的人里有他们吗?拿着简历四处求职的人里有他们吗? 沈浩波与韩东在诗江湖里混战的时候,春树趁乱提出了“80后”诗歌的概念,直至今天“80后”被泛化为所有80年代出生的人。我倒更愿意把“80后”纯粹地作为80年代写诗写文字的特定人群。80年代出生的人都在做什么?他们已经到了走出校园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那些关心粮食关心电视、那些抱着孩子看《超级女声》的男男女女,他们都是“80后”、都是曾经嘴里唱着“妈妈我恶心……”的人,现在他们也是提着公文包西装笔挺朝九晚五的人,他们混淆在茫茫人群里,除了依旧年轻的面孔你找不到他们跟其他人跟父辈祖辈的丁点儿区别。 如果“80后”不再是无畏的代称,不再意味着奋不顾身,那么把这个称号留给那些还拥有热血与激情的人吧,留给那些无缘无故头脑还会发热、还会容易激动与愤怒的人吧,这对于他们是荣誉! 你剃着鸡冠头披挂着大铁链,你说自己是朋克,你唱着“战死街头”,可你并不会赤手空拳地冲过去跟持刀的歹徒肉搏,你或许就是那个绕道而行以求自保的人;你叫喊着“残酷青春”,你说自己颓废委靡活不下去,事实上昨天夜里刚刚在酒吧骗了两个无知少女到你床上,你拿你那些用“愤怒残酷”的文字换来的版税出入高档宾馆,你生活的美好无限风光无限。 那对不起,请你也不要再称自己为“80后”。 一直在想能够平息我们愤怒的究竟是什么?当我们丰衣足食心想事成之后,当我们的饱暖得到解决,当我们的淫欲能够满足之后,我们还会愤怒得起来吗?春树的《北京娃娃》被翻译成N国文字,本人登了《时代周刊》的杂志封面之后,有谁还曾听到过她“操这个傻逼的社会”?我们听到的大多不过都是她在某某访谈某某杂志上说自己要去美国读书,自己的德国男朋友…… 所有的理想主义情怀都是一个悲哀的骗局,我们不满我们抑郁我们愤恨我们不平都是因为别人不认可我们,拿我们当坏人,拿我们当垃圾。退却的人都已各自回家娶妻生子逛商场,那些等到荣誉的人,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在星巴克喝着几百块一杯的咖啡的时候,有没有想起自己曾经最爱说的话是“装逼者死”? 真正让我们痴狂的永远都是未得到和已失去的,最纯粹的我们永远是在仰望梦想的我们,是睡在草地上就着几瓶啤酒彻夜谈论我们的音乐理想文学理想的我们,最后的几块钱永远都会拿来买烟的我们,穷困到不知道明天的早餐到哪里去找仍旧不知忧心的我们。 也许我们怀有自己的私心,我们期望着出人头地,并且我们对周身的一切都有清醒明确的看法,明知一切可能会落到无果而终,但是我们还会一往无前地走过去。因为我们不想虚耗自己的青春,不想辜负我们自己。我们知道自己的青春也是有限的,自己的热血也不会是永恒的,我们珍惜自己还有梦想的时光,我们会最大限度地利用尚未麻木尚未冷酷的自己。 这是我们的末日狂欢,我们无法阻拦自己的滑落,我们无法预料明天的自己是否会走向自己的对立面,成为自己曾经痛恨的人,成为那些个面无表情的植物人流里的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被挤下舞台,我们紧抓着最后的青春尾巴,耗尽全部的热量纵情狂欢!“80后”的盛况很快、即将难再,没人知道来路在哪里,不甘寂寞的人永远把明天当做末日。 青春的勋章就是不经意间展现出来的热血!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们会做什么? 我们会做爱! 我们会狂欢!! 我们这里不需要知道外面发生的任何,我们这里还沉溺在一片固执的理想海洋里。 没人管明天醒来看到的是一切依旧的明媚太阳,还是外星人入侵! 我们的杂志是我们最后的狂欢之地,这里不他妈的需要上帝了! “80后”之无名青春 你没有名字,我也没有,不要名字,一个都不要。 ——《巴黎最后的探戈》 “别说是‘生前寂寞,死后光荣’,就是身后不为人所知,我也会继续写下去。我不敢说写作是我生活的全部,但也是我生存的意义之所在。当然,我一直在等待荣誉的到来。” 说这些话的是蒋峰,一个已经在生前取得了声名的人。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个像我一样无名的、写着无名的文字的人,像我这样住在月租金六十块的民房,没有两块晚饭钱的人,在等待着荣誉的到来。 如果我告诉你我不需要名字,请你对我吐两口口水。我还年轻,我喜欢吃喜欢玩,喜欢一切好的东西,会被广告迷惑会迷恋名牌,我喜欢物质。我写字就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境遇,期望有一天我的小说可以出版,可以换来版税,可以拥有我想要的东西。 当我看到那些聚集在树村、霍营的人们,我看到的不只是物质的匮乏,还有精神的荒芜,千万别称他们为怀揣着理想的人,每一个的你我他,都已经堕入了混混沌沌中,得过且过,随波逐流,住在垃圾漫天的地方依旧安之若素,过着三餐不继的日子依旧无动于衷。明知出头之日仅仅是个虚幻的传说,除了等待我们还是不能做其他的。理想?是理想吗?自己也不能回答自己。除了这样的日子还能过什么样的日子,除了这些还会做什么?有更好的选择吗?除了写字我们还会做什么?什么是自己能够做的,掌握了的,能够赖以为生的? 所以写字的人也并非是因为等待荣誉,我说自己是迫于无奈是惯性,你可千万别发笑,我可以把自己所学的文学理论、把人的表层深层创作动机讲给你听。 如果有一天文学殿堂他老人家能够开口说话,他也许会告诉我“孩子,你死心吧,我向你微笑并不代表着我就爱你,没有我的眷顾你的一切都是徒劳。” 我一定会回答他“谁说我需要你的眷顾,谁说我就会爱你,我只是跑着跑着自己停不下来了,我除了向你献殷勤之外不知道自己还能够做什么了,我连讨好你的缘由都忘了。” 80年代的人究竟有多少人在写字,多少人是仅凭自己的热爱?我知道的事实是,韩寒给了我们一个童话,我们便一股脑儿地集体狂奔了起来,都着急地奔向那个可以随心所欲、可以有人聆听的美好国度,如果这是一场短跑,有人到达了他们自己认为的终点,有人给了他们奖励与赞赏,接着他们也被另一些紧跟其后者当做了方向;也有的人跑着跑着就消失了,或许改了道,或许走了回头路,或许自己退出了比赛。跑道上至今尘嚣飞舞,嘈杂与喧嚣中被湮灭与埋葬的是他们的无名青春,那些消逝不见了的人。剩下的仍在奔跑着的,没有终点、没有赞赏、没有掌声、没有牌号、没有人观看的奔跑者,他们拥有的也同样是一段无名的青春。 就像那些一起死在战场上的人,总会有些成了英雄、有些只能做无名烈士。 我只能说,我把这,当做了一场长跑。 不过我仍要悼念那些无名的青春,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无名的青春,你用埋葬自己尸骨的坟墓砌成了别人的舞台。一场赛跑注定有人跑在前面,可并没有人告诉我们哪里是终点,那些自以为已经到达终点的人,我给你们讲一个龟兔赛跑的故事吧。 如果有人问我,“那个仍在奋力奔跑的无名者,跑下去,跑到终结你依旧仅仅是个无名者、仅仅是个路人甲,你还会不会跑?” 让我回答你,“会,我会跑下去。并非我多热爱长跑,仅仅因为我的青春需要燃烧,我的无名青春不这样耗尽,我也没有更好的方式让它点燃。” 跑吧,奔跑吧!把我们的青春投放在一场没有尽头的奔跑中,别说是“生前寂寞,死后光荣”,就是身后不为人所知,我们会继续跑下去! 我们这里不需要他妈的上帝,我们只需要奔跑、只需要狂欢、只需要在自己的文字世界里做自己的国王。那些所有的无名青春,曾经饱含期待与梦想的,我们曾经在这么一场全民操蛋的漂浮梦想中干过一把,也就不枉生于80年代一场了!我们要的就是不切实际的燃烧。 我们看到自己的灰烬的时候便做了自己的主人。 奔跑燃烧狂欢吧,文字世界里自己永远是至高无上的国王,我们可以宽恕任何人。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21]上帝的大俯角——郭馨馨 “那是政治诉讼的时代,迫害的时代,禁书成堆的时代,到处都是通过所谓的法律进行谋杀的时代。那是恶劣诗歌的年代!不完全!如今的小说家写到那个年代,总是带着一种享乐主义的盲目性,他们写的这些书注定是要失败的。但是抒情诗人,尽管他们对这个时代也有一种盲目的激情在里面,却留下了美丽的诗篇。因为我们曾经说过,在诗歌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所有的判断都会成为真理,只要它能让后人以为这的确是经历过的感情。诗人总是如此疯狂地热衷于他们所经历的感情,以至于脑子都冒烟,呈现出一片彩虹的灿烂景象,监牢之上的奇妙的彩虹。” 昆德拉在《生活在别处》中提到的大量的抒情诗人便是主人公雅罗米尔的原像——莱蒙托夫、普希金、奈兹瓦尔、雪莱、兰波、马雅可夫斯基、艾吕雅、布勒东、叶赛宁、雨果、沃尔克……这些人都一样,我们确实在享受着他们的彩色诗情,但昆德拉却提醒我们记住(用一种不太让人舒服的恶毒)这些抒情的罂粟中所隐含的毒素。 兰波在此中占据着一个重要的位置,他隐约出现在雅罗米尔的身影中,而且,书名《生活在别处》正是兰波的一句诗。波兰大诗人米沃什说:“阿瑟”兰波。他给他母亲和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他离家出走,到处酗酒、嫖娼,几乎饿死;他写作诗体宣言,反抗社会、宗教、道德以及文学。他十九岁就决定了结一切。”所以,兰波在当时是“狂野、邋遢、反叛乃至禽兽不如的象征性代表”可是在事实上,兰波是个孩子,他的全部创作几乎都完成于十五岁到十九岁之间,为什么要革命?因为“这头畜生/每一块砖石都渗出鲜血/令人恶心/巴士底狱站在那里/斑驳的石墙向我们讲述着一切。”兰波经历了一切,却好像还是对生活一无所知,直到临终前,奄奄一息的诗人还在问他的姐姐:“我完全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所有这些忧郁把我逼疯了:我片刻也不能安睡。总之,我们的生命是一种苦难,一种无尽的苦难。我们为什么生存?”是啊,孩子眼中的革命是什么样子的?瞧这位《铁匠》:“我穿过巴黎/满面尘灰/肩扛铁锤/愤然扫清每个角落里的坏蛋/如果你敢嘲笑我/我就杀了你。” 布勒东也是一个隐含在《生活在别处》中的极为重要的诗人。雅罗米尔受超现实主义诗人的影响走上创作道路,他早期的诗是超现实主义的,后来的创作尽管已经背离了超现实主义的传统,但应该说超现实主义仍然是雅罗米尔创作的底色(特别引人注意的是,早年的昆德拉也是一个超现实主义诗人,他后来很少提起这一点,从他后来发表的文章来看,他对超现实主义运动的态度是矛盾的、暧昧的)。在一九二四年的《第一次超现实主义宣言》中,安德烈•布勒东对超现实主义做了这样的定义:“超现实主义,阳性名词:纯粹的精神的自动性,主张通过这种方式,口头地、书面地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表达思想的实实在在的活动。思想的照实记录,不得由理智进行任何监核,亦无任何美学或伦理学的考虑渗入。”超现实主义诗歌是作为象征主义诗歌的继承者和对立物出现的,但不知不觉中,超现实主义又回到了象征主义所竭力反对的浪漫主义的传统中。在超现实主义的先驱者中,且不说德国浪漫主义者,法国的兰波、奈瓦尔、洛特雷阿蒙也都是浪漫主义者。 对于艾吕雅,人们的态度是不同的,有时可能是绝然相反。一九七一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聂鲁达说:“他不为超现实主义的非理性主义所迷惑,因为他不是模仿者,而是创造者,他用清醒和智慧的子弹,对着超现实主义的僵尸射击。”而艾吕雅在昆德拉心中则完全是个恶魔式的人物。昆德拉在《笑忘录》中讲到被捷克左翼当局绞死的扎维斯“卡兰德拉的事,扎维斯”卡兰德拉是一个捷克超现实主义者,安德烈“布勒东和保尔“艾吕雅的朋友。在这个问题上,这两个超现实主义的主要成员产生了分歧,书中写道:“安德烈•布勒东不相信卡兰德拉背叛了人民和人民的希望,在巴黎他呼吁艾吕雅(一九五○年六月十三日的一封公开信)出面抗议这一无端指控并设法营救他们的老朋友。可是,艾吕雅正在一个连接着巴黎、莫斯科、布拉格、华沙、索非亚和希腊的宏伟的圆圈里跳着舞,在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和所有的共产党之间跳来跳去,他在到处吟诵着他那世界大同的美丽诗句。读到布勒东的信,他原地跳了两步,向前跳一步,摇了摇头,拒绝去捍卫人民的叛徒(在一九五○年六月十九日《行动》周刊上),并开始用铿锵的声音朗诵起来:‘我们要为天真无邪/填补上我们一直/所缺少的力量/我们将不再孤单。’”在《生活在别处》这本小说中,艾吕雅仍然在唱着歌,他与天真的布拉格青年一起舞蹈:“他们远离着休息和睡眠,赶超着时间,填补着他们的天真。他们每个人都微笑着。向往和平的人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他们开始飞翔,在他们的下面,是布拉格、是布拉格充满了诗人的咖啡馆,充满了人民叛徒的监狱,而在焚尸炉里,人们在焚烧着一个社会党女议员和一个超现实主义诗人,烟雾就像一个吉祥的预兆一样升向天际,我听到了艾吕雅那铿锵的声音:爱在工作着,不知疲倦。”昆德拉对这件事情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在多本书中提到此事,同时这也构成了本书的意念和取向。他说:“我亲眼目睹了‘由刽子手和诗人联合统治’的这个时代。我听到我所崇敬的法国诗人保尔•艾吕雅公开正式地与他的布拉格朋友脱离关系,因为这位朋友即将被斯大林的最高法院法官送上绞刑架。这个事件(我把它写进了《笑忘录》)使我受到创伤:一个刽子手杀人,这毕竟是正常的;而一个诗人(并且是一个大诗人)用诗歌来伴唱时,我们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整个价值体系就突然崩溃了。并没有什么是可靠的了。一切都变得成问题、疑问,成为分析和怀疑的对象:进步和革命、青春、母亲,甚至人类,还有诗歌。一个价值崩溃的世界呈现在我眼前,渐渐地,经过许多年,雅罗米尔的形象,他的母亲和他的情人在我的头脑里成形了。”在与美国作家罗思的对话中,昆德拉对艾吕雅做了判决:“刽子手屠杀时,诗人却在歌唱。” 还有一个重要的未来主义诗人便是马雅可夫斯基,一个生活在“未来王国中”的诗人。他努力要挣脱,而从未来攫取自己的真正自我——“日常生活这匹母马一动不动”。他反对因循守旧,他信奉翻天覆地的革命,而这个革命在他看来可以从文学革命开始,他的“未来派宣言”宣称,要把“普希金、陀斯妥耶夫斯基和托尔斯泰从现代轮船上扔下去”。他相信这么一个信念:革命与诗人的灭亡相联系!声称“让我们把每一滴血、每一个头脑都投入世界,建立被称做‘革命’的功勋。”诗人用他那贪婪的耳朵全力捕捉未来。未来在他看来是安徒生童话中的世界、是爱的彼岸。而让他备感无聊的是,社会革命完成后,日常生活又百无聊赖,一潭死水,于是他一死了之。他的自杀不是妥协,而是向未来的一跳。他最后的自杀是因为意识的分裂和个性的分裂,这个社会并不是他写的《好》一样的社会,他的信念开始动摇,他失去了生存的理由。爱伦堡《人“岁月”生活》中写到:“马雅可夫斯基身材魁梧,沉甸甸的下颚,一双时而忧郁、时而严峻的眼睛,他高大、笨拙,好像时刻在准备同人格斗——他像是大力士和幻想家的混合物,又像是一面祈祷、一面拿大顶的中世纪的杂技演员和毫不妥协的圣像破坏运动的拥护者的混合物。马雅可夫斯基使我感到惊奇:诗歌和革命,莫斯科喧嚣的街道和‘洛东达’老主顾所幻想的新艺术居然能在他身上融洽无间。”而在昆德拉那里,马雅可夫斯基无疑是一个可以和艾吕雅并列的恶魔式的诗人,一个意识形态的抒情小丑。在昆德拉《被叛变的遗嘱》一书中,他这样提到马雅可夫斯基:“一九四八年之后,当我的祖国实现共产主义革命的年月,我明白了盲目的抒情在恐怖时期所扮演的至关紧要的角色,对我来说,这恐怖时期是一个‘诗人与刽子手共同统治’(《生活在别处》)的时代。那时我想起了马雅可夫斯基;对于俄国革命,他的才能与捷尔任斯基的安全警察同样不可或缺。抒情性、抒情化、抒情的演讲、抒情的热情均属于人们称之为专制世界的一个有机构成;这世界不是一个简单的古拉格,这是一个围墙上涂满了诗篇、人们在它面前载歌载舞的古拉格。”在同一本书的后面部分,他又说:“马雅可夫斯基怎么可能一直是大诗人?苏维埃俄国的沙文主义者、诗歌宣传品的制造者、被斯大林誉为‘我们时代的最伟大诗人’的那一位马雅可夫斯基怎么可能一直是一个大诗人,一个最伟大的诗人呢?以他无比高昂的热情,以他激动的、使他看不清外部世界的泪水,他的抒情诗——不可触及的女神——难道不是在将来的某一天注定要成为涂在凶残暴行外表的脂粉,成为它的‘忠心耿耿的女仆’吗?二十三年前,当我写作《生活在别处》这部小说时,这些问题搅得我如痴如醉,在小说中,不到二十岁的年轻诗人雅罗米尔成了斯大林主义制度的狂热卫士。当那些称赞我的书的批评家把我的主人公看成一个假诗人,甚至看成一个无赖时,我感到惊慌失措。雅罗米尔是一个真正的诗人,他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如果没有这一点,我的小说也就一无可取之处了。引起误会的可罪之人难道是我吗?是我表达得不够清楚吗?我并不以为。身为真正的诗人同时又加入毋庸置疑的可怖事业(就像雅罗米尔和马雅可夫斯基)是一种丑闻。” “就像雅罗米尔和马雅可夫斯基。”——一语泄露天机。马雅可夫斯基是雅罗米尔最重要的原像之一。马雅可夫斯基的某些个性用在雅罗米尔身上是那么切身。要知道,马雅可夫斯基一开始也是想当画家,后来才做了诗人,所以马雅可夫斯基在诗歌中保持着从绘画角度去观察世界的能力。马雅可夫斯基和雅罗米尔一样依恋儿童的状态,他写道:“孩子是生活的花朵。”马雅可夫斯基长期的情人,莉“尤”布里克说,他对老年极为恐惧。他是一个极端的诗人,一个极度敏感、准备“为了一句温柔的话语献出一切的诗人”。他和雅罗米尔一样相信爱情和革命的合二为一,他有疯狂的嫉妒。强大的爱情旋涡也总是会出现革命那至高无上的命令,在一封信中他这样写道:“无论是吻手,还是吻唇,在我亲人的身体的颤抖中,我却感到了共和国的红色在燃烧。”昆德拉没有让雅罗米尔也得到死于“自杀”的悲剧式崇高,但雅罗米尔确实想死于自杀,而“自杀的念头是马雅可夫斯基的慢性病”。 而在故事的结尾,昆德拉最终却只是以一个局外人(四十多岁的男人),以另一个叙事角度提到了雅罗米尔的结局:他死了。 那些青春洋溢的大诗人,一个个死于非命,普希金和莱蒙托夫决斗而死,马雅可夫斯基自杀,雪莱淹死了,兰波烂了腿郁郁而死,而雅罗米尔的死并没有传奇,按照小说的说法,他仅仅是生了一场病就死了。事情的原委是这样:在一次晚宴后,雅罗米尔追求女电影艺术家未果,反而遭到一阵污辱和暴打,在冰凉的露台上冻成了肺炎,“自杀的念头就如夜莺的歌唱般时时吸引着他”,但最后毕竟还只是病死的。 昆德拉在书中还以讥讽口气许多次提到莱蒙托夫,他的短腿,他的嫉妒,他的娘娘腔,他的性无能。还有那个雪莱:“那个和雅罗米尔一样长了一张女孩般面孔、也显得比自己真实年龄还要年轻的雪莱,在都柏林奔跑,穿过大街小巷,他跑啊跑啊,因为他知道生活在别处。”莱蒙托夫、雪莱、兰波,这些人的问题,在昆德拉的阴森的笔底都与雅罗米尔的生存困境结合起来。雅罗米尔,一个抒情诗人,一个没有经验的年轻人,一个狂暴时代的弄潮儿,最后被时代戏弄。 而这些抒情诗人的共性呢? 昆德拉写道:“诗人诞生的家庭往往都离不开女人的统治:特拉克尔、叶赛宁和马雅可夫斯基的姐姐们,勃洛克的姨妈,荷尔德林和莱蒙托夫的祖母,普希金的奶妈,当然,尤其是母亲,而父亲的影响总是在母亲的影子后淡去。王尔德夫人和里尔克夫人喜欢把他们的儿子装扮成小女孩的模样。波德莱尔直到四十岁,还害怕自己的母亲。诗人奈瓦尔的母亲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去世了,然而他终生都在这双迷人的眼睛所散发出的梦幻般的目光的照耀之下。”一方面诗人的母亲总是爱着年轻的诗人,另一方面,诗人却也执意要逃跑,他们怕被过分的爱所窒息。兰波就是一个典型,他十六岁的时候第一次挣脱母亲的怀抱,在巴黎,他遭到警察的逮捕,他再一次挣脱了,他一生都在奔跑,“脖子上仍然留着颈圈的痕迹”。是的,“兰波同样不停地跑着,在斯图加特,在米兰,在马赛,在亚丁,在哈拉尔,然后是在回马赛的路上,可是他只剩下一条腿,他已经很难奔跑了。” 诗人都在奔跑着,他们知道,生活在别处。 而“别处”的到达却像克莱因瓶的内外、莫比乌斯带的正反一样让人迷惑——当你到达了别处后,那里还能称为“别处”吗?所以,这是一个悖论。别处,即是你永远不能到达的地方。 所以,便有了克萨维尔。 克萨维尔和其他人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睡眠就是他的生活;克萨维尔沉睡、做梦;他在一个梦中沉睡,接着他会做下一个梦,于是他重新在下一个梦中沉睡,然后再做一个梦;从后面的梦醒来他又回到以前的梦里;他就这样从一个梦到另一个梦,于是相继体验许多不同的人生;他居住在不同的人生中,从一个跳到另一个。他的睡眠之生就是不断地做梦,一边做梦一边沉睡,他从做好了的一个梦跳到另一个梦,他的睡眠就像是一个盒子,在这盒子里总是套进另一个盒子,另一个盒子里再套进另一个盒子,一个接一个。比如,“在他睡的时候,他同时在查尔斯桥的房子和山间的木屋里;这两层睡眠就像是竖琴上久久回响着的两个音符;并且在这两个音符之上又添了第三个音符:他站着,在看。街上行人稀少,极偶然地有一两个影子飘过,消失在街角或门后。” 然而克萨维尔睡觉不是为了从睡眠中汲取醒来的力量。不是的,对这种枯燥的醒——睡的摇摆运动他一无所知。 正是因为如此,克萨维尔才是真正可以称为生活在了别处。他的睡眠对于他来说不是生命的反义词;睡眠对他来说就是生命,生命就是一场梦。他从一个梦转到另一个梦,就好像从此生命到彼生命。 都说克萨维尔是雅罗米尔笔下的人。可似乎克萨维尔在精神上是凌驾于雅罗米尔的。雅罗米尔找寻的是一种无边的彼岸,但他的生命因他的可怖事业已经是无可挽回的可悲,他身边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灰暗和充满血腥。而且他身边女人的出现和缺席对他而言都具有无穷伟大的意义。他逃不开。他怎么能逃开?他怎么逃得开? 所以,雅罗米尔是无法奔跑的诗人。而这样的事情永远也不会发生在克萨维尔身上,因为克萨维尔没有母亲,也没有父亲,而没有双亲是自由的首要条件(千万别理解错误,失去则完全不同)。 自由并不始于双亲被弃或埋葬之处,而是始于他们不存在之处: 在此,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却不知是谁把他带来。 在此,人由一个被扔入森林的蛋来到世间。 在此,人被天啐到地上,全无感恩之心踏入这个尘世。 于是,克萨维尔对美丽的女人说:“你很美,但是我必须背叛你。”他挣脱了她的怀抱,离开了。因为他知道,生活在别处,并且他真正向着别处奔跑了——天黑了,更黑了,但是从天上垂下一圈又一圈的光环。这是灯笼发出的光;在这漆黑的背景下的光环中,大片的飞雪落了下来。 他闪进一幢建筑物的大门,建筑物不高,他迅速穿越大厅,进了站台,一列火车正等在那里,亮闪闪的玻璃窗,正待发车;一个手执提灯的老人沿着车厢向前走,关上一扇又一扇的车门。克萨维尔敏捷地跳上一节车厢,老人举起提灯,这时从站台的另一端传来悠长的鸣声,火车开动了——而这,正是雅罗米尔一直无法做到并且一直回避的。 昆德拉《生活在别处》通篇都是硬朗而简洁的风格。从一个梦潜入另一个梦,连语言也像呓语一般。结构让人着迷,长短穿插,如美丽的音符,高低错落。 弗朗索瓦•里卡尔在《撒旦的视角》中写到——“诗歌的那边还有什么吗?什么也没有。或者更确切地说,那边和这边一样。诗歌的那边和诗歌的这边一样,是无韵律的世界,也就是说,是不确定,是相似,是不平衡,是游戏,是滑稽模仿,是灵魂和身体的不协调,仿佛词语和事物之间一样,是假面舞会,是错误,用一个词来总结,就是撒旦,上帝的另一面,但是(就像在镜中一样)是颠倒的、错乱的、虚假的、讽刺的、荒诞的另一面,妄图成为楷模的另一面,而且常常会取胜,并且不断因此而自嘲的另一面。从此以后,唯一逃避这另一面的方法只能是,也加入自嘲的行列。 “阅读昆德拉,就是接受这种撒旦的视角,这种关于政治、历史、诗歌、爱情,以及关于普遍的人类认知的视角。正因为如此,这部著作不仅仅是颠覆,它更是纯粹的文学。 是吗? 我以为,只有上帝的俯角才能如此既客观又深入,既慈悲又无情。 [22]此间年少——陈光 在这个六月终结了思想的旅程。 那些撕心裂肺的日子,那些重金属撞击的声响,那些明媚的忧伤的暗淡的时光,还有一起走过的那些兄弟和女孩们,在这个六月戛然而止,或者隐退得悄无声息。 我很清淡地一个人猫在家里,无所事事像虚脱成另外一个人,想想去年也大抵如此,我对六月如此铭心、如此厌恶。我想我的记性还是好的,忘不了不该忘的。在每个头脑轰鸣欲涨无法入睡的夜晚突然发现这一切是如此的空洞,和我无关,和我无关为什么还要勉为其难地和自己联系在一起呢? 王家卫说是怕被遗忘。这让我想起和韩楚在昏黄的路灯下形单影只的大道上唱《垃圾场》的样子:我们生活的世界/就是一个垃圾场/人们就像虫子一样/在这里你争我抢/吃的都是良心/拉的全是思想。然后一脚踢飞手中的啤酒罐,向着夜空打着手势,一副全世界只要我存在就存在我消亡就消亡的姿态行走,奔跑或者驻足,静默不语。一起淋过的雨,一起潮湿过的心。 我们的高三就是这样开始的。从一开始就注定以某种方式结束,这一点让人看得如此清楚。故事相当短暂且匆匆收场,但其中日子的空白处不可避免地还得用我们的行为去补充,像一场充满情趣的玩偶剧,玩偶是这样悲哀地掌控在他人手中。我知道我们也是,不同的是,掌控我们的是时间。 八号终于考完了。我最后一场迟到,三点才进考场,通融地还很顺畅,我慌称把时间调错了自己睡过了以至于别人再问我的时候我自己对我的这个回答都信以为真。很早就发现我撒谎很逼真很圆满的天分,像讲故事一样动听,动用感情动人心弦。真的,哪那么多的地久天长一生一世,人生不过尔耳,我真习惯了逢场作戏。这可能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在校文艺部做小品演员的原因。很多朋友在给我留言上都有类似的句子“你很搞笑。”说真的,我自己倒没有发觉,恰恰相反,无论我怎样地说笑玩乐总有一种莫名的忧郁笼罩着我。之后,母亲的话使我由衷地难过,你怎么变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儿子。我真的使人失望透顶。那个拿着电话对母亲说自己考进前五名的孩子早已消失得无踪无影,不复存在。 同样消失的还有韩楚那明朗的笑容。那是唯一一次我记得如此清晰,高三初始的一个上午,他来学校找我,那时我们已经将近三个月没有见面。我站在距他十米开外的地方喊:“怎么是你小子?”那是我进入高三以来最快乐的一句话。他站在那里,一脸明净的笑容,不说话,扯了扯自己米黄色背包:“想你了,来看你。”他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个人。 见到王浩的时候是我去学校带被褥和用品,他一直嚷嚷着自己的衣服被牛奶洗过,他说他下考场后撞到了送牛奶的人,桶里的牛奶弄得他满裤子都是。我对他说你走牛奶运了,正如耗子一直声称自己走狗屎运一样,香和臭在这一刻没有差异。那天我们都穿着短裤和宽大的T恤,很牛X的样子,像电影里刑释的老大。我和王浩是从同一所学校转到这个班的,这让我们不熟识的日子里有了许多熟识的语言,以至于后来忘了什么时间我和他已铁得如胶似漆,无话不说,无言不谈。后来我们成了同桌,这种同桌的关系一直延续到高中结束。有着一起吃过的苦、一起挨过的训、一起逃过的课,我们称之为幸福时光。 阳光灿烂的日子,多半的时间他毛着腰睡,我看我的小说或回一些因文字而得识的朋友的信。那是午后的冬天,阳光从窗外照射到我们的书桌上,这是少有的温暖时刻。不再谈教育是不是变相围城,不再谈谁是谁的宠儿、谁又是谁下的垃圾。我们在网络上度日如年,关于王浩很不专业的是拿摄像头当扫描仪用,把我们兄弟在一起的照片弄得人不人鬼不鬼。这位有巧克力一般肤色的小伙子看着屏幕自己很是逗乐。他相当乐观,这一点不用置疑。最后的高中生活充满着前途未卜的空洞,我们坐在角落里受尽班主任的白眼而不予理睬。我们开始担心,尽管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我们都清楚关于有一二三或三二一组成的百位分数线远远敲不开大学的门。 记得那天有星星,是有两颗星星,其中一颗还是流星。我很傻冒地学着电影里的情节在那瞬间许下三个愿望,像洋葱头。当然其中一个和女孩有关。 开始的开始有人唱歌,我听到。我们的高中生活也是在有歌声的联欢会中开始的,我们从四面八方赶来,相遇相知相识,像一群快乐的小鸟一样在一起唧唧喳喳,懵懂未知单纯明朗。一位穿着牛仔裤的女孩唱了一首让我们都安静下来的歌,后来才知道这首歌是王菲的《天空》。任寂寞嬉笑一年一年,天空叠着层层的思念。不知是不是巧合,高中的开始和结束我听到同一首歌。一直沉默不语的王珂突然对我说,不开心的全都吐出来吧。是由恶醉而强酒,我知道我们都没法醉了。因为在这样的夜里我依旧看得清他如此的帅气。他站在广场中央的大理石上高喊,毕业万岁!在这之前他同我说,可以醉一场,不再怕被班主任抓。我嘿嘿地笑。坐在我对面的KINGAN说,喝吧,完了我再去掂。雨,我只能说是第二天下的。下雨的时间是凌晨两点多,八号已经过去,永久地过去了。一群人,男生女生如落汤鸡般逃向长廊里避雨,而妖妖一直在雨中跑。以至于第二天声音沙哑得完全听不出是女孩子。那一夜韩楚一直蜷缩在石板上睡,完全不像个样子。妖妖说,叫醒他吧,别让他着凉。我没有同意。因为那一刻突然想起“大家醉了,就我醒着,我真傻。” 如开水般清淡的日子,时间和回忆交织在一起形成了现在生活中唯一的内容。六个星期前我看由大学生用DV拍摄的自己的校园生活,六个星期后我开始关注有关中国农民的纪录片。我开始发现大学生傻B得如同自己,我傻B得如同快乐无忧的傻子。贝克曹曹曾经对我说,我发觉你对文字总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我说,你说对了。我清楚自己无法好好掌握文字,可以做到收放自如。可还是一如既往地执著,这一点我和韩楚是如此相像。 高考前的那段日子浮躁之气扑面而来,毛毛、琳子忙着养她们的龟龟、鳖鳖,八元钱一只的那种,吃的是五元钱一袋的食物,比我都好。我戏称,下辈子就轮回成龟龟、鳖鳖,有人养,而且是美女养。我们后面时常有空着的座位,很是便宜了那些闲着没事做的人们,随身听、小说比比皆是,每个人似乎都在忙着和高考无关的事。就这么一段日子贝克曹曹回家临时“抱佛脚”去了,也许她真的开始憧憬自己的大学。关于“曹曹”这个名字让想到第五届新概念正值高一云南罗文宏的一篇参赛文章《遇见曹曹》,到了第七届他终于圆了自己的梦想,A组一等奖。 正是同样的日子我和韩楚到最后也没得到半个通知,一刹那激情高涨的心情如跌进万丈深渊。我感到我和韩楚就像李肇政笔下的胡藻英,固守着一种单纯的信念曾经永远不说再见。当这种莫名的情绪随脉搏流畅于我们的全身时是多么悲哀地发现这一年已无法兑现曾经的诺言。可是,冬天仍然是冬天,不会因为你喜欢杨柳而改变。再遇到韩楚的时候得到他退学的消息,我看着他一脸未知,那双眸子不再明朗清澈,而是大雾迷蒙。这个冬天快要结束了,新年来了。我告诉他。 曹曹还是那么的精灵古怪,举止态度都带有几分属于女孩的神气,若无其事地说些放肆刁钻的话。哈哈,没有我在班里大家都挺闷吧!那已经是高考的前几天了。我逃一般地离开教室。那天我看某高校学生摄的《浮躁之年》,有着蓝色的格调和灰色的音乐。 “后来,我发现我们都错了。错就错在拿自己的爱好当做了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条件。” 一刹那我的心脏像受重金属撞击一般。我突然想起好友小导曾经的文字是我们现在共同的预言:可是谁能告诉我该怎么走下去,谁能告诉我。我慢慢失去了寻找的冲动和勇气。去外面学习回来的艺术生对我说,你这么喜欢写,有没有文章发表啊?我很礼貌地笑笑,怎样的一段时光过去,只有走的人才明了其中的滋味。我讨厌一切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始终不变。 考试的日子我们四兄弟又聚在了一起,住在我们租赁的房子处。房东是一位瘦小泼辣的家庭主妇,这让我想起元秋颠覆版的《小龙女》,吊人胃口。王鹏和贾志远时常与她口水战不断,这主妇最损的招是锁住厕所的门不让我们进,迫不得已到急处我们只好苦苦相求,好话说尽。韩楚时常一个人游荡在这座小城,零星地做着些不固定的工作,晚上很少回来睡。志远因为是在高考期间被迫回家睡,整个房间只剩下我和王鹏两个人。这让我想起他要为我画素描的日子。哥们,学美术吧,你会被文化课困死的。我最初的动机确实是这样出发的,更多的来自于凡高、达利人生传奇的驱动。可最终没有学,我多么安分啊!安分到忘了自己要去做什么。节假的日子我们往往用网络打发时间,我们黄金时代是在一起玩《流星蝴蝶剑》。杀得起兴,血肉模糊。和王浩、珂珂、KING、耗子、川川在一起的时候是玩CS。那是最后的一次高考之前我们聚得是那样齐。在里面的角色我是很菜的那种,玩游戏多数的是问王鹏和志远。 关于王鹏,这小伙子一副卡通型的模样,可爱至极,还有一对小酒窝,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踢球和韩楚斗嘴,游戏真是次要。对什么事都热心但又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我知道要做他会做得很好。那天他也在,骑着单车在广场的中央绕来绕去,双手挥动着冲我喊,来呀来呀,带你。我刚坐上去,我们就摔个四脚朝天。我怪他技术不到家还撒手,他怪我坐车乱动,一圈的人则哈哈大笑。那一夜我清楚不成眠的人很多,入睡的人也很多,这没什么。明天一切都会正常,如现在。而那夜的啤酒都见底了。 收到王鹏的电话已经到了六月中旬,一直连绵的雨水是在这两天前停的。我的脚因破皮受风肿起了一个很大的包,踩在地上像是踩着肉球。啊哈,受伤?不能动,你真有福。他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富有磁性。老哥,我都瘦了一圈,加班每天都到下两点,你什么时间来找我?我很托词地说等伤好了。一个月后收到王承洋老哥来的电话,同时也得到韩楚的消息,一个在上海,一个在成都。当时我正在看一本书,蒋峰的《维以不永伤》,已经是第二遍。那意思是:那些行军在外的男人只能用酒来摆脱思念亲人的痛苦。我问了同样的一个问题,有没有回家看看。他们的回答是同样的,回了。我发现我是一个挺恋家的人,像王家卫恋物一样,壁钟、鸟笼、冰淇淋、旗袍,每一样都会觉得眼熟,让人想起什么。二十六号星期二的下午我到了老子故里,在十三层高的老子塔上抽着闷烟,和老表说着大学的事。他说他不想上了,子承父业做生意。而我更加迷茫是走是留那一刻还没有确定。走,心有不甘;留,覆水难收。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23]失眠岂会是遥遥无期——李智超 我是齐明,男,大二,就读于一所北京的三流大学。学校的名字让我至今都觉得无比拗口。我是个纯纯粹粹的理科坯子,似乎从1+1=2时起我就注定了要与理科为伍,实际上这说明我还是个思想比较保守的人。 我在高中就是个能令全班都鸡飞狗跳的主,这样导致的结果是我高考不合情但很合理地落榜了,所幸的是经过一年的恶补,终于勉强考上一个本科。 第一次踏进宿舍后我有种进了幼儿园的感觉,因为同寝室的三个哥们儿面相实在是太年轻了,这让我由衷地感到一阵沧桑。经过交谈后我才发现我是四个人中倒数第二小的,除了最小的小卫子是应届毕业生,我们三个人都复读了一年。 老孟,重庆人,这哥们儿是我们的老大,平时除了抽烟喝酒好色基本上还是个好同志。 强子,北京人,却是地道的东北汉子,他说话总是这样的,“你丫那嘎嗒的啊?”每次听他说话我总会产生便秘的感觉。 小卫子,其实这小子的身材巨伟岸,还是校际篮球队的主力后卫。开学的第一天自我介绍时他就多次强调自己的绰号,说这绰号已经跟随多年叫他名字还真不习惯,于是大家就这样从了他。 小卫子名叫卫胜金。 我估计他生下来的时候他爸爸可能一时激动喝高了,否则就是打死他也不可能给他儿子起这么牛的名字。 北京的秋天还是比较凉爽的,树叶依然呈现出翠绿的颜色。我站在食堂门口响亮地打了个饱嗝,然后开始思索是否要去自习室上自习。 “同学。” 我回头一看,一位娇小的女生站在那里,提着一只大皮箱,不用说肯定是新生来报到了。 “是叫我吗。”我问。 “请问女生宿舍楼怎么走。” “哦,你从这个楼往右拐,穿过那片花园,那幢红色的楼就是。”我指指画画地说。 “谢谢你了。”女生提着皮箱艰难地顺着我指的方向走。 我忽然产生一种怜香惜玉的感觉,看着她一人提着那么大一只皮箱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于是我说:“同学,要帮忙吗?”这女生倒是丝毫不客气,干脆地说:“好吧。” 就这样我拎着皮箱在前边给她带路。从交谈中我得知她的名字叫李阳,跟那个疯狂英语同名,生物系,今年大一。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像她这样性格开朗的女生的,跟她交谈时不会出现双方沉默是金的尴尬场面,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对她有好感。 我一直拎着她的行李把她送到女生楼下才和她分别。告别时我小心翼翼地问:“可以把你的手机号码告诉我吗。”没想到她不但很痛快地告诉我还留下一句:“有时间给你发短信。”说完就像只小鹿一样闪了。 午后的阳光有种很慈祥的温暖,我边往回走边点了根烟,心里猜想着今晚AC米兰和尤文图斯的比赛结果会是怎样的,这关系到我和强子打赌的问题。 回到宿舍后,我看到老孟正戴着耳机乐呵呵地盯着电脑屏幕,显示器里一对人形凸现在被子里并不停龌龊地蠕动着。老孟嗑着一袋叫做“恰恰”的瓜子猥琐地看了我一眼,我无奈地笑了一下,彼此心照不宣。 事实上我觉得大学的意义并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我们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也在品味着各色的情感,至少我在高中时不会整天多愁善感借酒消愁,为考试、为生活、为女人。 强子这两天就像一只发春的猫,学校里的女生在他眼中都像是破土而出的古董,瞧哪个都特珍贵。 一天,我和强子在宿舍楼前踢球。其实我的水平连替补都算不上,可他硬是让我陪他一起丢人显眼。强子光着膀子向人显示他小腹肥得快要流油的赘肉。 我们只是互相进行短传,毫无技术性可言,我觉得这样踢下去实在无聊透顶。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的身边略过,发过留香。她手里拎着一只暖瓶,比起前几天的装扮更给人一种清纯的感觉。 还能是谁啊?我正考虑着怎样和李阳打个招呼,正犹豫着我看到我侧面飞来一只足球,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我已经来不及躲闪,眼睁睁地看着它势大力沉地砸在我脑袋上,然后我就像是“神舟”五号一样,在万众瞩目下,升空了。 我X!我倒地之前不忘仰天长啸。 强子赶紧跑过来嘿嘿地对着我笑,在人们讥笑中把我拉起来,我再看李阳,她提着暖瓶一脸纳闷状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尽量不带走一片云彩。李阳看到我走过来,我郁闷地朝她笑了笑。 “怎么是你啊。”李阳说。 “啊,是啊,”我说,“你要去哪啊这是?” “我去打水啊,你没事吧?”李阳问我。 “哦,没什么,好久没踢球了。” “我那里有云南白药,回头给你吧,我先走了。” “嗯,拜拜。” 我目送李阳款款而去。我忽然觉得我挺喜欢这女孩的,善解人意。这时强子说:“哥们儿,没事吧,那小妞不错啊,哪个系的?” “滚。”我捂着发烫的脸,不知是被足球击中而红还是因为李阳的突然出现。 当天晚上,强子就向大家描述我今天的艳遇,而且还用了一个词形容李阳“笑容可掬”。 “齐明,你们到什么程度了。”小卫子问。 “屁,压根就没有的事,别他妈瞎说。” “你丫少磨叽,快招,”强子说,“那女孩不错,就是配你砢碜点。” “我靠,只是一面之缘而已。”我有点不耐烦了。 这时我的手机响起,是李阳来的,我连忙示意这帮畜生安静些。 “喂,你好。” “你好,是齐明吗?我是李阳。你好点了吗?我这里有点药,你来拿一下吧。” “嘿嘿,谢谢你了,我没什么大事的。” “我就在你们楼下呢,你下来一趟吧。” “那好吧,你等一下,我这就下去。” 我挂了电话,老孟说,是那个姑娘打来的吧,回头带上来给大伙瞧瞧吧,我们也好给你把把关。我说你们去死吧,然后扭头跑下楼,背后一阵嘘声。 我还没出楼门就看见李阳捧着一个包站在对面的一棵已经一把年纪的槐树下。我略微镇定一下,把鼻子里的一团鼻屎抠出来弹在地上然后搓干净手从容地走过去。 “我还以为你说着玩呢,没想到你真的送过来了。”我说。 “怎么说你也是我学长,看你受伤了,不表示一下我也过意不去。这包药每天三次,一次两片。”李阳说。 “是那种一口气蹦五楼不费劲吗?”我说了一句广告词,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女人是比较喜欢有点幽默感的男人的。 “什么。”她没有听懂。 “开玩笑的。” “嗯,没事的话我就走了。” “拜拜。” “再见。”李阳甩了甩了头发,蹦蹦跳跳地走了。我伫立在原地,呆呆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怅然若失。 这天晚上,我失眠了。 老孟这几天迷上了作诗,因为他最近又交了一个女朋友,中文系的,耳濡目染,老孟嘴上整天不是月亮就是太阳,我们三个人饱受其苦。每当夜深人静时,这个寂寥的男人总是突然仰天呼喊,我的心啊,从这个世界的流动中,找你的美吧。其实我当时觉得老孟这么多恶心的句子中只有这一句还稍微靠谱,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无意中翻阅一本诗集时竟然发现这句诗是出自人家泰戈尔的,由此我认为老孟只是在泡妞方面有把刷子,也仅这一把刷子。 一天,我起得很早,撒了泡尿后就再也睡不着了。我点了跟烟坐在床边。宿舍内充斥着浓重的各类汗味和昨晚吃火锅时留下的羊肉味。我似乎有小半年没有跑步了,自从上了大学之后,小腹的肌肉逐渐有演变成一块肥肉的趋势,一种运动的冲动氤氲在我大脑皮层里。我套了件毛衣就往操场跑去。 大学中早晨跑步的人很多,但大多数是大一的新生,除非遇上地震洪水,大二的学生是决不会在此时出现在宿舍以外的地方的。一个穿着红色运动服的女生长发飞扬,在人群中格外的英姿飒爽。 你看,我试图在这里告诉大家,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我赶上去跟她打了个招呼,李阳似乎很惊讶竟然在这里遇到我,我提议不如一起跑步吧,她说好啊好啊,然后我们便一起跑步,两圈过后我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停了下来。李阳说还剩一圈了,加油啊。我喘着粗气说:“真的不行了,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李阳笑着说:“学长得加强锻炼才行啊。我玩命点头。”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更高兴得不得了,李阳说她上午没课,想去上自习。我撒了个谎,太巧了,我也正准备上自习呢。然后我悄悄给强子发了条短信让他帮我喊到,这样就顺理成章地约李阳一起去上自习了。 女生的书包中似乎是个小卖部,除了烟酒之外全是大包小袋的零食,而我纳闷的是,李阳这么能吃却还能保持匀称的身材,这着实让我很羡慕。现在离期末考试还远,甚至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因此来上自习的人并不是很多,我觉得我应该充分利用时间,抓紧这难能可贵的机会去了解她。整整一上午我们越聊越投机,一见如故相见恨晚。其间我的笑声赶跑了好几个想要安静学习的学生。李阳时而抿着嘴脸上泛起一抹红晕,比起从前更是可爱喜人。 我问小卫子我这算不算一见钟情。他耷拉着眼皮说,你丫这是单相思,别乱想了,指不定人家压根就对你没意思。我说你丫还别将我,我一个礼拜之内让你管她叫三嫂。 这注定又是一个失眠的夜晚。 我给李阳发了条短信,说我过两天过生日,我盘算着如果她送我生日礼物,就八九不离十了。没过多久我的手机亮了,我打开一看竟是一条彩信,一个插着蜡烛的大蛋糕闪闪发亮。下面还有行字,猪,你生日快乐。我立即乐得屁颠屁颠的。我回信说谢谢啊。李阳没说什么又给我发来一串表情符号,我心里面的花怒放了。 接下来我猜测她究竟会送我什么礼物,可是令我失望的是,她甚至连条短信都没有给我发。就在我失望至极时李阳又给我发短信说她手机没有电了,实在很抱歉。我淡淡地说没有关系的。心里总算得到了一点安慰。 深夜里阵阵寒风呼呼作响,窗外黑漆漆的,偶尔一只发春的猫发出撕心裂肺的叫声让人真想一冲动就拿菜刀剁了丫的。我身处失眠的痛苦当中,一种巨大的空洞袭来,我往里掖了掖被子,继续数羊。 自从上次跑步时遇到李阳,我便天天早晨去操场跑步,可后来就再也没遇到过她。我发短信问她为什么不跑步了。她说天气越来越冷了晨练也就取消了。我一边发烧流鼻涕打喷嚏一边用拇指按着手机键盘说,你注意身体,别感冒了。 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过怎么才能使李阳成为我的女朋友,这样导致的结果是每个没有短信的夜晚我就失眠到天亮,我意识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她了,我把我的痛苦跟哥几个一说。老孟当即建议我赶紧找个机会把生米煮成熟饭,水到渠成,我的机会会大很多。强子的意见是我最好开门见山把事情说清楚,是死是活看着办。而小卫子则劝我多打游击战,先从好朋友开始培养感情,等个两三年后自然日久生情。我翻了个身,心想,爱咋咋地吧。蒙着头昏昏睡去。 时光就像一个抽水马桶中的水,汹涌而去。 起初我对强子的话还是感到半信半疑,毕竟李阳和一个男生在一起吃顿饭也证明不了什么。我用我的稿费给她买了一条围巾,准备找个机会送给她,为此我还跟强子吵了一架。强子说你真是个傻X,人家早就名花有主了,你还跟个没事人似的。我说老子愿意谁也管不着,我就是买两条扔一条也跟你们没关系。强子点了支烟狠狠的吸了一口说:“你以后会后悔的。” 其实我也注意到李阳最近的短信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偶尔在校园里见面时她的表情也不是很自然,多数只是点一下头然后迅速离开。大学的时间像是田野里的野草,繁芜而冗长。我每天除了打发大段大段无聊的时光就是思考怎样打发下一段更为无聊的时光,有时抽几根烟看本小说就能度过整整一下午。 翌日晚饭后,我去自习室上自习。推门进去时看到里面已经坐满人了,我朝最后一排的座位走去,令我始料不及的是,我竟看到李阳靠在一个男生的肩膀上吸着酸奶。 我忽然觉得自己被人用重锤击中心脏,心脏在刹那间支离破碎了。 我狠狠地瞪了那男生一眼,拎起书包夺门而出,教室的门咣当一声,震碎了两块玻璃。李阳追出来时我已经头也不回地跑得没影了。 楼道口的垃圾桶内多了一条崭新的围巾。 我拉上兄弟们去喝酒,把自己灌得不省人事。期间李阳打来无数个电话,我一概拒接。这天夜里我把宿舍吐得一片狼藉后整夜失眠。 后来我在学校遇到李阳时,我故意把头扭过去,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但我想已经没有必要了。 寒风中下起了小雨,冲刷着我的刻骨铭心。 夜很深,人难眠。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正在宿舍打CS时手机响了。 《一生有你。》 我盯着手机摇了摇头又直接挂掉了,可是它又再次响起。我挂掉,响起;挂掉,又响起;又挂掉,再响起;再挂掉,仍然响起。 这一次,我接起了电话。 “齐明,你给我出来。”李阳几乎接近咆哮。 “还是宿舍楼对面,还是那棵老槐树下。” “有事吗?” “齐明,你是个傻子。” “我想我真的挺傻。” “你想听我解释吗?” “有必要吗?” “我有个亲哥也在这学校上学你也不想听吗?” …… “跟自己的亲哥哥撒娇你也会吃醋,小气鬼。” “你说的,是真的?” “切!爱信不信。” “李阳。” “干吗?”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哼哼!” “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喜欢你了。后来我发现每天睡觉前你不给我发短信我都会彻夜难眠。你知道吗?我冥冥之中觉得我们会走到一起,那次在自习室看到你后我真的很难受,我试图忘掉你,可我发现无论怎样我都做不到,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你的。李阳,我的意思你明白吗?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呵呵。” “行还是不行啊。” “你真傻。”李阳走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说,“我饿了,走,吃饭去。” 夕阳下,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好长,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失眠岂会是遥遥无期。 [24]我的大学不再见——三米深 我从未想过我的大学,我为之奋斗了十二年的大学竟然是这样开始的。 福州有句俗语:“七溜八溜,不离福州。”直到我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才明白它的意义。后来在我的高中,我俨然成了名人。在学弟学妹步入高考考场以前,老师总会以我为例,提醒他们务必认真,切勿漏题,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有个学生告诉老师,传说中的我就住在她家对面。 还有一句俗语:“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我走进大学的那一天,美国发生了“9•11”事件,电视上反复播放着客机冲撞世贸中心的录像。我沿着混浊的相思河到管理学院报到,陌生的校园,陌生的路人,只有我被调剂的大学,它和我出生的城市有相同的姓氏,令人窒息。我被学校安排走读。从家骑到学校,只有十几分钟的车程,比高中还近,完全没有上大学的感觉。 军训后不久,秋天如期而至。福州是没有秋天的,冬、夏交替仿佛只是一念之间。在临江五楼的教室里,望着彼岸水墨般缥缈的远山,迷茫的江面上偶尔传来几声尖锐的汽鸣,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刺骨的秋凉。老师关上门窗,继续讲授高等数学,而台下的我一头雾水。尽管我依然毫无感觉地拿着奖学金,我却再也无法专心读书,情绪周期性发作,弄得全家鸡犬不宁。我就像一个困在迷宫中的人,在漫漫长夜里寻找着出口,为了忘却无法忘却的记忆,为了在茫茫人海中不被平庸地埋没,我开始用文字书写内心的彷徨。 适逢全国书市在福州举办,石钟山、陆天明等著名作家到温泉公园签名售书。我当了回追星族,签名,合影,那是我和作家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书市期间,我还参加了李胜杰的心灵财富训练。他说亿万富翁也有破产的时候,只要认清自身价值,就有可能东山再起,人生有许多条路,不要在弥留之际留下丝毫遗憾。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高二我就在《散文》发表了处女作,高三入围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但高考时却并未因此报考中文系,到福大后也没有加入文学社。转眼大二了,我感觉到有一股力量驱使我回到文学道路上来。 在相思河畔的书摊上,我买了本《诗江湖》,通过诗选上提供的链接,我开始上网写诗。最初我在“唐”“个”等论坛活动,以写口语诗为主,到“哭与空”论坛后,开始回归传统和抒情。那时我还没有笔名,随便取了个网名“布什”,不时有诗人问我何时攻打伊拉克。美国在次年发动战争时,我已经启用笔名“三米深”了,又不时有诗人问我为什么不是四米深。世界上本是没有问题的,问的人多了,就有问题了。我特意弄了个标准答案,“一米只能埋住下半身,两米可以没过头顶,但由于人求生的本能,挣扎着还能爬出来,而三米的深度就永远深埋地下了,这样就可以把不堪回首的往事忘却。” 在钟声文学社的社刊上,我读到了福大历史上十四个诗人的作品,他们来自不同的专业和届别,大多已经毕业,包括法学院的欧亚、电子系的康城、会计系的吴语、吴季、黄沙子、土建系的张幸福。90年代是福大诗歌的黄金时期,作为一所理工院校,能走出这么多诗人并活跃于中国诗坛,不能不说是个有趣的现象。他们从网络和报刊上走到我面前,又过了一个月。 由《海峡都市报》举办的诗歌朗诵会在翠湖阁举行。我家就在西湖附近,便去参加了。朗诵会来了许多福州本地的诗人。见到欧亚、吴语、吴季等学长,备感亲切。朗诵会正是由欧亚策划的。因为有自由朗诵环节,我就叫母亲打印了首诗带出来。我最后一个上台,朗诵的是自己写的《家园梦想》。第一次朗诵诗歌,手脚哆嗦得厉害。另一个上台朗诵的福大学生是化工学院的风贼,他穿着一身黑色风衣,朗诵的是一首即兴创作的诗。观众通过举起手中的玫瑰给朗诵者投票,第一名是福建师大的潇潇枫子。后来《海峡都市报》做了专版报道,在最大的一张图片上,我举着一朵玫瑰花,神态极其滑稽。因为是广角镜头,脸还有些变形。另外还刊登了一个花絮,说我是“诗歌发烧友”,还说我母亲听着我的朗诵,“眼里满是幸福的泪花”,纯属无中生有,很长时间成为大家的笑谈。 朗诵会无形中成了福州80后诗人的首次聚会,虽然我们还互不相识。过了不久,风贼打电话给我,约在东区食堂二楼的网吧见面,我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我们把散落在福大校园里的诗人聚集起来,包括机械系的小佰、经济学系的黎中虚、中英学院的笔尖。同时我又陆续结识了闽江学院的管路、师大的杨澍澍和张标明、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的梁辰、玩乐队的阿草等校外的80后诗人。我和潇潇枫子、风贼创建了“零空间”论坛,后来发展成为福建80后诗歌的阵地。 接着,我和风贼策划了福州大学首届诗歌节。由于缺乏经验,我们跑了一天场地和赞助,一无所获。校团委提出要办理烦琐的手续,还要支付场地费用,但没有一个商家愿意提供赞助。没钱有没钱的办法。我们分头打电话邀请了一些诗人,在“子兴楼”找了间闲置的梯形教室,进行了简单的布置。出乎意料的是竟来了不少诗人和诗歌爱好者。朗诵结束后,谢宜兴、余禺、程剑平、伊路等诗人走到诗歌爱好者中间,向他们赠送诗集和诗报,与他们促膝谈心,将诗歌节推向了高潮。 二○○三年五月,我的第一首诗在《海峡都市报》发表,此后我的诗歌陆续发表在全国各大诗刊和纯文学期刊上。我的生活因为诗歌充实起来,通过诗歌我重新找回了自信。我享受着这种诗意的生活,那时我特别喜欢黄磊主演的《人间四月天》,为了买到徐志摩戴的那种纯圆眼镜,我几乎搜遍了福州所有的眼镜店。我们还经常去北门附近的一个露天茶座聚会,喝茶,大声朗诵诗歌。我甚至把诗歌带进了课堂,上课时遇到灵感就随手写下,还心血来潮地在邓小平理论课上做了个题为《诗歌创作与三个代表》的演讲,更不可思议的是老师竟然赞不绝口地给了我最高分。 尽管如此,我的写作却一度陷入迷惘。我上网之初写的一组口语诗在钟声文学社内部会议上遭到了批斗;虽然我的诗在省外获得了不少好评,但福建的诗人,特别是福大的学长对我的评价始终不高。正当我站在十字路口,徘徊不前的时候,我结识了南京作家吴晨骏。 第一次和老吴吃饭是在二环路边的一家小店。那时他刚刚结束了自由写作的生活,来福建当编辑。老吴三十多岁,说话不急不慢,他的眼睛始终给人没有睡醒的感觉,恍恍惚惚,像游离于梦境。几杯啤酒下肚,老吴的脸就红了,红扑扑的,像抹了胭脂。他憨憨地笑着,有些不好意思。看来老吴和我一样,酒量都不好,可是老吴敢喝,而且酒后特别真诚。老吴阐述了他对诗歌的理解,他说诗歌要贴近生活,要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我当时负责编辑系刊和院刊,邀请老吴做名誉顾问,老吴欣然答应,并为刊物题了词。每次去老吴那里玩,总有说不完的话,有一次聊到了凌晨,老吴向我透漏了他写作的秘密:“写作就是梦游。”我把新写的诗给老吴指点,他说我进步很大,形成了写作的意识,是福建80后中最有潜力的。如果没有老吴的鼓励,我不可能写到今天。 福大诗歌节的成功举办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海峡都市报》对我进行了采访,他们对我从高考落榜到走上诗歌道路的人生经历很感兴趣,刊发了通讯《校园诗人:我们的灵魂偶尔歌唱》,披露了校园诗人的精神世界。半个月后,福建教育电视台也联系我,为福大诗歌拍了一个专题片《校园里的麦田守望者》。诗歌一度成为福大的关键词。 大二即将结束的时候,我认识了钟声文学社的社长葛剑锋。他也是金融系的,是我的学长。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上选修课。老葛对我说他卸任了,我劝他和我们一起上梁山吧。第二天,老葛取名“子规”,也开始上网写诗。他的诗如其人,有一种特殊的硬度和质感,正如他严肃的外表下那颗柔软的心。那段时间老葛经历了许多变故,正是情绪最低落的时候,诗歌让他得到了解脱。 暑期过后,不久就是国庆,一个80后的诗会在南昌举行。我对老葛说现在你也是诗人了,一起去江西参加诗会吧,老葛居然答应了。诗会地点在南昌大学附近,开幕式上有许多南大学生围着我们索要签名。研讨会上,我提出“诗人首先要真诚”的观点,某个中年诗人偷换概念,对我展开人身攻击,甚至歪曲、误导,最后演化成对80后整个群体的攻击,让我难以招架。老葛挺身而出,为我据理力争,不惜得罪诗坛前辈。就这样,老葛成了我患难与共的好兄弟。 战火又从南昌蔓延到了厦门。一个月后,福建首届青年诗人交流会在厦门召开,我和风贼、笔尖、潇潇枫子一同前往。在会上,我们向与会者分发了《零诗报•福建80后诗歌展专号》,著名诗人舒婷询问了福建80后的写作状况,表示了对校园诗人的关注和鼓励。交流会的最后一天,那个中年诗人再次向80后发难。在全国五大诗刊主编面前,年轻气盛的我拍案而起,与其展开激烈的争论。我再次阐述了“真诚的三个境界”“写诗从做人开始”的观点,得到了在场诗人的肯定。主持人说:“我们都应该问问自己真诚吗?只要你真诚,就有了成为诗人的基本条件。”是非终于有了公断。这次诗会也标志着福建80后以整体的姿态进入诗坛。 大三分专业后,课程多了起来,我逐渐淡出了各种文学活动。在出版大厦对面的餐馆里,老吴对我说他要调到北京去了,我低着头喝着啤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风贼开始参加工作。从南昌回来后,我经常跑到老葛的宿舍去玩,问专业课的复习重点。我上大四的时候,老葛也毕业了。其他在福州求学的80后,也相继毕业,各奔东西。小佰虽然大我一届,但因为学分不够留级,所以大四那年,福大的80后只剩下我和小佰。 我中午常从管理学院骑车到东区,找小佰一起吃饭。小佰很瘦,又老爱吃一些素菜。我有时买烟给他抽,他都是一支一支地买。然后我们一起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散步,或者坐在小佰宿舍后面的平台上,谈人生、谈诗歌、谈感情的虚无、谈触不到的将来……天空格外湛蓝,平台上落满了叶子,偶尔有微风吹过,和煦的阳光透过树荫洒在水泥板和落叶上,发出轻微的细响。小佰最喜欢海子的诗,经常会背诵几句。还有那么两三次,小佰到管院陪我一起上大课。有一回我要指一个可爱的女生给小佰看,结果脸还没有看清楚,小佰就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老葛毕业后租在离学校不远的公寓里,我偶尔跑到他那里做客。他换了几份工作,又为情感所困,放下了手中的笔。小佰家境不好,除了发奋学习把挂掉的学分补回来,周末还要勤工俭学补足拖欠的学费,也不再写诗,甚至连过去的诗作都找不到了。在生活中漂泊的人,诗歌也成了一种负重。大家都渐渐疏远了诗歌,只有我还在坚持。大四上学期期末,我作为80年代出生的诗人代表入选了《诗选刊》中国诗歌年代大展。在网上偶遇初中的同学,我们一直热爱着文学,在高考后死而复生的我竟忘记了少年时的理想,我们都曾追寻的作家梦,而今只有我实现了。 最后一个学期,忙着实习、求职、毕业论文和答辩,在校的时间越来越少。去院办拿就业推荐表,发现相思河两岸的树上又开满了沉甸甸的红花。我对植物知之甚少,不知道那是不是木棉。我停下车,缓缓走到树下。四年了,我是第一次如此认真地仰望它们,以后它们只会在我的记忆深处开放,也许我会怀念那些熟悉的声音。 毕业典礼在逸夫馆举行。穿上学士服,黑袍子,方形帽,彩色披肩,排队,喊“茄子”,拍毕业照,欢呼着把帽子抛向天空,天色慢慢暗了下来。从院长手中接过学位证书,院长把学士帽上的流苏从右边拨到左边。最后是合唱《毕业歌》,我并不会唱。播放这首歌曲时,大家都不会唱。曲终人散,我的大学就这样落幕了。 当我第一次走进福州大学,我就开始幻想离开的情景。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大学已经过去百分之几了,再过百分之几就可以逃离。我没有想到,在走出校门的一刹那,一阵阵莫名的失落和感伤竟侵袭而来。是这所大学让我成长起来的,这四年来,我和它始终若即若离,现在是真的要离开了。我不知道将来我会不会怀念这里,怀念这漫长却又稍纵即逝的四年。 七月初,老师打电话祝贺我的毕业论文被评为校优秀论文。小佰发短信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个制造游艇的工作,就要动身去罗源了。我们在学校对面的德克士喝着可乐,吃着薯条,感叹着福州的80后全散了。我们在空荡荡的校园里走着走着,小佰抽着烟,风吹在背上很凉爽,我抬起头来,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属于这所学校了。走到车站,我们都累了,恨不得回家好好睡上一觉。小佰的车很快就来了,他边说再见边跳上了车。我目送着公共汽车的背影,渐行渐远,和我的泪水渐渐模糊成一片,变得并不真切……我在熟悉的站台上站了许久,好像公车一来我就和身后的大学、和那四年毫不相干了。 再见了,我的大学!我的大学,不再见!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25]稻花香里说疯年——苏忠基 在七月来临田野里的水稻开始飘香的时候,我回到了我所在的那个小村,准备参加七月中旬的丰收。 我喜欢在暮色时分站在自家的楼顶上,远眺山脚下的那一大片在七月里金色的田野。在那一大片金色里,其中有三亩田是我家的。挨着我家上边的两亩田是村里于四喜的。 于四喜的媳妇林芳在给于四喜生完两个孩子又每天在田里任劳任怨地干活的时候,于四喜却经常夜不归宿,在邻村的于狗子家疯狂赌博,大有要把赌博事业发展到澳门去的架势。林芳经常指着刚回到家已经没有人样的于四喜大骂:“老娘夜里给你上,给你下了种,白天又给你没命地干活,你他娘还成天赌博,你还真不如死了更好,不定哪天也把我给赌进去了……”往往是林芳的话还没说完,于四喜已经晃进房间,倒在床上,睡死过去了。林芳一有空便哭着对她的两个已经长到十几岁的孩子说:“你们投错了胎,你们阿爸还不如一条狗。” 在那山脚下有一条小溪,这一大片田野的灌溉用的就是这条溪里的水。溪里的水流进林芳的那两亩田,然后又流到我家的田里,几年来一直都这样,相安无事。 然而,今年我回到家,再次站在楼顶上,远眺远处的田野时,却没有看见整片的金黄,而是里面缺了一角,那几乎枯萎的一角便是林芳的。 我知道,出事了。 我一直希望从我阿爸或者阿妈嘴里了解这件事,但他们似乎有难言之隐,连我这个儿子都不愿告诉。 后来,我在听了村子里一年四季闲在家里的老人的片断叙述后,终于理清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的阿爸也是在村子里出了名的赌棍,足以和于四喜相媲美。今年年初,我阿爸见邻村的于狗子靠坐庄发了财,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自己村里人的钱都流到他口袋里去了,这哪儿行?肥水不流外人田,便决定自己也开设一个赌坊。 赌坊开起来以后,于四喜便成了赌坊的常客,除了吃和拉的时候不在赌坊,其余的时候都泡在这里。就这样没过几个月,于四喜便输掉了所有积蓄,并且先后动起了家里电视、洗衣机以及结婚时送给林芳的手饰的主意。幸好林芳坚决捍卫这些来之不易的家当,没有让于四喜得逞。 没有了钱,于四喜只好向别人借。借了好几千块钱,结果没几天,便又输个精光。再向别人借,别人便说你先把借去的钱还我再说。 因为于四喜没有了赌资,我阿爸不再让他赌。于四喜便脸带笑容地对我阿爸说:“再让我赌吧。” 我阿爸说:“不行。” 于四喜又说:“输了就算我借你的。” 我阿爸坚决说:“不行!” 于四喜有点失望,威胁我阿爸道:“你要是不答应,我可去于狗子那去赌了。” 我阿爸回头望了一眼于四喜,脸上露出轻蔑的笑,说:“随便!” 于四喜破口大骂:“你他妈的有没有良心,我以前可没少帮你的忙,我他妈现在只是在你这儿赌一下而已,你用得着这样吗?” 我阿爸说:“有些事不能相比,得看是什么时候。” 于四喜怏怏回了家。当他看到林芳那肥大的在村子里的女人中也算数一数二的曾经是多少村里男人做春梦想着的胸脯时,心里忽然便有了歪主意。他强行把林芳抱上床,在她丰满的身上痛痛快快地舒服了一回。林芳小声叫道:“你他娘的现在是白天。”于四喜嘻嘻地笑道:“你是我媳妇,白天我也照干。” 下午于四喜回到赌坊,一副神秘的模样把我阿爸拉到一边,和他耳语一番,我阿爸脸上顿时便露出了让人一看有些恶心的笑,并且马上从口袋里掏出几百块钱给于四喜,拉着他朝赌桌走去,嘴上还说:“走,赌去赌去。” 这几百块钱让于四喜疯狂了一下午,到了傍晚,夕阳一点一点落山的时候,他那几百块钱终于也一点一点落入了别人的口袋。就在他将要弹尽粮绝的时候,我阿爸又塞给了他一千块钱。于是,于四喜又疯狂了一个晚上。 黎明从天边露出来以后,于四喜像被抽了筋骨一样瘫在赌坊的一长条椅上,呼呼睡去。 阿爸耐心地等到于四喜醒来,然后一脸诡秘的笑盯着于四喜。 于四喜有点迷胡,问:“你干吗?” 我阿爸一推他的肩膀,骂道:“你娘,装呀!” 于四喜晃晃脑袋,说:“你急个鸟,过几天我把钱还你。” “要没还呢?” “按我们昨天说的办。” “好。”我阿爸一拍大腿道。 今年的天气不好,春节那几天下了几场雨后,便一直都没再下雨。镇上的农民为了给田里灌溉,有的都打破了头。因为马上就要插秧了,田里没有水,叫农民咋插秧呢。我阿妈和林芳为了水,跑到好几公里外的山沟里放水,总算勉强把秧苗按时插进了田里。一大片绿色在傍晚的红霞中显得春光灿烂。 在那几天,我阿爸经常神秘地出现在我家的田里。那时候,我阿妈正在问林芳她们家还有没有多余的秧苗,林芳说:“我家没有了,但听说田河村的刘秀芳家有不少,去她那儿看看吧。” 然后,我阿妈便看见我阿爸晃晃悠悠地走在田梗上,向我家的田里走来。我阿妈一开始还不知道他来做什么,当他卷起裤脚下到田里的时候,我阿妈才明白。那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和田里的秧苗一样生机勃勃。在我阿妈眼里,我阿爸能主动来田里帮忙,那是百年一遇的事。 也在旁边插秧的林芳看到我阿爸也来田里干活,大吃一惊,笑着对我阿妈说:“是不是谁家的公猪下崽了?” 我阿妈一听,哈哈大笑。 我阿爸也笑,笑的时候拿眼珠子一直盯着林芳,特别是她在弯腰插秧苗胸前的衣领下坠的时候,偷偷地瞄几眼她那外泄的白色春光。 我阿爸一共在田里干了三天的活,然后回到赌坊问于四喜:“你钱什么时候还?还不了你就直说,咱们按事前说好的办,我也不能成天光看你媳妇的奶子呀,这也解决不了问题呀。” 于四喜一脸苦笑,说:“大哥,再等等,过几天吧。” 我阿爸一听就来气,说:“你他妈天天待在我这儿,怎么还我?” 于四喜呵呵直笑,说:“要不这样,你再借我一些?” 我阿爸哼一声,说:“行,但必须得次数增加到这个数。”我阿爸说着竖起两个指头。 于四喜一听又有钱可借,忙说:“行行行。” 又借给了于四喜一千,但是五天过去了,于四喜还是没有钱。当然,借给他的钱又是输掉了。 在那天夜晚,于四喜一副落寞相出现在我阿爸面前,低着头,小声说:“跟我走!” 月光很朦胧,于四喜把我阿爸领到河边,河水倒映着苍凉的月光,于四喜落寞的身影把河里的月亮遮住了一个角。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递给我阿爸。那时候我阿爸的眼光比月光亮多了。他接过于四喜手里的钥匙时,把颤抖的月光一同紧握在了手里。 黑,像一张巨大的被子一样慢慢把世界给捂住。我阿爸在过十二点后,偷偷打开了林芳房间的门,又毛着腰跑到林芳床前,最后一下蹿上她的床。当林芳在半醒半睡中睁开模糊的眼时,并没有看清是我阿爸,只以为是自己的丈夫。因为于四喜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家那是常有的事。然后,她又睡了过去。当我阿爸趴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只是轻轻推了一下我阿爸,嘴里发出像是“快睡觉”的声音,然后她便睡死过去。在这场只有我阿爸一个人在战斗的战争中,我阿爸累得浑身冒汗,但他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与刺激,从而让他忘了天亮的时间。当黎明开始睁开眼睛的时候,林芳也伸了一下腰,然后懒洋洋地翻了一个身,睁开眼后发现躺在自己身边的男人时,不由得尖叫一声。这一声尖叫把正在幸福睡觉的我阿爸吓得从床上一下蹦起来,眼睛睁得贼大,一看林芳又要发出第二声尖叫的时候赶紧用手捂住她的嘴巴。林芳的第一声尖叫淹没在黎明的鸡鸣声中,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芳惊恐地盯着我阿爸。我阿爸不得不赶紧说:“你老公欠我钱又没有钱还,所以就让你同我睡一夜,算是还的钱。” 林芳听着我阿爸的话,几乎再没有一点反应,只是拿一双复杂的眼睛盯着我阿爸的嘴。 我阿爸见林芳没有反应,赶紧穿上内衣内裤,又抱起外衣,跳下床,狼狈地逃了出去。 我阿爸跑到我家门口院子的时候,看见一个影子从我家外墙跳了出去,消失了。我阿爸骂道:“谁家的死猫一大早跑我家来偷吃鱼。” 我爸轻轻打开了家里的门,然后又悄悄爬上了他的床。我阿妈那时候还没有醒过来,当我阿爸躺下的时候,我阿妈被惊醒,我阿妈揉了揉眼睛,小声问道:“昨晚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不知道?” 我阿爸轻轻用被角擦了一下汗,小心翼翼地说:“我也不知道,没看表呢。” 我阿爸躺在床上,再也睡不着了。 于四喜一个月没来我阿爸的赌坊了。我阿爸去找他,但是总找不着。一个月以后,我阿爸又怀念起了林芳那诱人的胸脯了。但是他找不着于四喜了。 虽然没有看见于四喜,但是我阿爸却经常看见林芳。刚开始,我阿爸远远看见林芳的时候,会吓得赶紧躲开。但是有一回,他没来得及躲开,和林芳撞了个正面。让我阿爸惊讶的是,林芳并没有怎么样,而是很自然地和我阿爸打招呼。这个现象让我阿爸很捉摸不透。而捉摸不透的东西是会让人害怕的。我阿爸觉得林芳是平静中蕴涵着巨大的爆动。 一个月以后,我阿爸终于又看见了重现江湖的于四喜。他像大病初愈似的,身上像缺了点什么,一如他身上那件刚买两个月的新衣服的袖子上一样,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我阿爸问他这一个月哪去了。他说他一直待在家里,躺在床上,哪里也没有去。我阿爸问他:“闭门反思?后悔了?” “不是,只是觉得有点不安。” 我阿爸一副没良心的样子问他:“你还有一笔钱没还,是不是还按我们以前说的办?” 于四喜无神地看了一眼我阿爸,有气无力地说:“我会还你的钱。” 于四喜刚说完随后的第二天,县里的派出所便来了一帮人,把我阿爸的赌场给端了。那个时候,好几辆警车突然开进我们村,然后车上哗哗哗下来一大批人,就往我家赌坊冲去。赌徒们一见外面突然来了那么多的警察,吓得扔下手里的钱便跑。因为我家的赌坊设在二楼,不少人直接从窗户往下跳,把腿给摔伤摔折的有不少人。 不少围观的人看着赌徒们一个一个被捉上警车的。我阿爸也被抓了起来。当我阿爸被押着上车的时候,正好看见林芳在人群中,一副胜利者的姿势。我阿爸知道,一定是林芳搞的鬼,不然派出所的人来了他不会不知道,因为我阿爸和县派出所的副所长是好朋友,所里有什么行动是一定会事先通知他的。 然而让我阿爸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林芳居然去找了派出所的所长。自从发生那件事以后,林芳精神恍惚了好一些日子,但是有一天她像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一样,在家居然化起了妆,然后去了县城。到了县城,她先花了五十块在美容院做了美容,又去商场买了一套妖艳的低胸口衣服,然后进了派出所,又进了派出所所长的办公室,接着又进了派出所所长的房间,最后是上了派出所所长的床。她对派出所的所长说:“只要你能按我说的做,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在就我们俩。” 这个年近四十的所长看见比自己妻子漂亮数倍的林芳时,心便动了,二话不说便答应林芳的要求。 我阿爸一共在派出所里待了十天,然后交了五千块,人才被放出来。我阿爸出来以后,看见林芳便像老鼠看见猫似的远远躲开。再不敢接近林芳。我阿爸在赌坊被封了以后,便又开始了游手好闲的日子。在我阿爸游手好闲的时候,于四喜却开始在镇子上的一家鞋厂上班了。 因为没有钱再去赌博,于四喜有一阵也开始慌恐起来,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天在街上瞎逛,便看见了一家鞋厂在招工。这家鞋厂于四喜一共去应聘过两次,但都没有应聘上。这次,于四喜没想能够应聘上,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撞个运气,于是便走了进去。谁知道,这回他才说出自己的名字,人家便要他了,这让他有点惊喜。回到家,他便把自己明天可以去鞋厂上班的事告诉了林芳。林芳本来好像有啥事要跟他说的,但一听他这件事后,便闭上了嘴。于四喜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大声对林芳道:“人要好运起来,那真是用什么挡也挡不住呀!”林芳看着他这副德行,嘴里哼了一声,表示蔑视。于四喜为自己的运气高兴了一个月。 那天发了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后,他便去了邻村于狗子家。也许他运气确实好了一点,这次赢了好几百块钱,赢了钱的他便去上班了,结果那天晚上他因为忘带厂牌,而被门卫拒之厂门外。不得已,他只好回家去拿。因为他上的是夜班,当他从厂里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已经熄灯睡觉了。于是他便轻手轻脚地往房间里走。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听见了让他撕心裂肺的声音。他听见林芳的呻吟声、床因为摇动而发出的吱吱声以及一个陌生男人的说话声。这些声音苦苦地折磨着于四喜,他浑身上下尽是因愤怒而起的汗。那个时候他真想一下把门给踹开,但是当他听出这是鞋厂厂长的声音时,一下像被霜打过的茄子似的,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够顺利进这鞋厂了。他想起刚发的一千块钱的工资和刚赢来的几百块钱,恶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痰,小声自我安慰:“操,操吧,一千块就给你操一次,比起那些妓女,我老婆值钱多了。” 田里的秧苗插上以后,老天爷便一直都没有下雨了。十天,二十天,一个月,两个月。田里的水早已干了,村民们都去溪里抢着给自己的田放水。同样,为了水,同村的村民之间,邻村的村民之间,邻镇的村民之间都大打出手了。我阿妈也为这水的事愁坏了。她想和林芳一块去放水,但是林芳却说:“枯死了才好,放什么放!”我阿妈不知道林芳为什么会这样对她,觉得好奇怪。但是为了田里的水稻,她来不及多想,只好自己去溪里和别人抢那仅有的一丁点的水。我阿妈在溪边守了一个晚上的水,好不容易把林芳田里的水给放满了,然后打开林芳田梗上的豁口,准备再接着放水把水放进自己的田里。谁知,这个时候林芳出现在了田里,对着我阿妈大声叫道:“谁让你往我田里放水的?我的田不需要水!” 林芳的话让我阿妈大吃一惊,问:“什么?你家田不要水?你没看见田里都裂开口了?” 林芳大叫:“我说不要就不要,它要裂就让它裂,我无所谓!” 我阿妈伤心道:“你怎么能这样?你家田不要我家的田里可要水呢。” 林芳冷冷道:“你家是你家,关我屁事?” 我阿妈气得浑身发抖,跑回家去了。 回到家,我阿妈便把事情告诉了我阿爸。我阿爸一听,表面上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内心却充满了无奈。我阿妈说你去跟那林芳说说,她怎么能这样呀。 我阿爸不能去,但是又不得不去。他往林芳家移动的脚步像推一辆火车一样缓慢。当到了林芳家门口的时候,看见林芳正坐在门口,像等着他来似的。 林芳连头也不抬一下,便说:“来啦!” 我阿爸说:“你不能这样!” 林芳冷笑一声,说:“我不能这样?那我还能怎么样?” 我阿爸毫无底气道:“别为难我妻子,我们的事我们解决。” 林芳这回笑得有点放肆,说:“我们的事?那么你和于四喜的事为何要放在我头上?往我头上放得,往你老婆身上就放不得?不想放你老婆身上也行,那么你再来一回呀,有种当着你老婆的面,我就不为难你老婆。” 我阿爸像被阉了一样回到了家。回到家,看见我阿妈在呕吐,吓得不轻,连忙问是怎么了? 我阿妈说不知道,最近老是这样。 我阿爸二话不说,背起我阿妈就往村里的老医生家跑。老医生戴着一副老花眼镜,给我阿妈把了把脉,然后面露喜色道:“想不到你们都要四十岁的人了还想要个孩子呀。” 我阿爸一听,大惊,问:“什么?” 老医生重复一句:“你老婆怀上了!” 我阿爸脑子里顿时像被一声巨大的石头给砸了一下,几乎晕过去。我阿妈那时候也突然像被人用鞭子抽了一下,浑身像被电一样颤抖不止。 我阿妈是不可能再怀上孩子的,因为我阿爸已经结扎过了。难道我阿妈和别的男人……我阿爸这样想。 我阿妈回到家,便一直哭,说自己从来没有做对不起自己丈夫的事。但是她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怀上孩子这个事实。我阿爸在那几天里整天歇斯底里,不断质问我阿妈到底和哪个男人干那事。我阿妈一直哭,说自己是清白的。我阿爸像疯了一样在院里转来转去。当他转到院子外墙的时候,突然发现墙上的一根树枝上挂着一块布。因为起风了,那块布在风中不断地飘扬。看着看着,我阿爸像看见一张胜利的手在向他摇摆似的。他想起来了,这块布是于四喜那件新衣服上的。 于四喜在答应让我阿爸和他老婆林芳过一夜的时候,痛苦了好一阵子。看着我阿爸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林芳,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白给他上了,自己也可以趁他不在家上他的老婆。于是他在我阿爸上他老婆的时候他也上了我阿爸的老婆。同样,我阿妈没有发现那夜躺在她身边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别的男人。但是当我阿妈睁开眼睛的时候,却看见了已经从林芳床上回到自己床上的丈夫。所以,她对那夜的事没有一点怀疑。因为她那夜也同样和林芳处于一种半醒半睡当中把那事给做了的。 我的阿爸几乎是飞到林芳家的。虽然那时候是白天,但是他一进屋,便把房间门给反锁上,把林芳抱上床,猛地把她的衣服撕去。倒是这个时候,林芳显得很平静,没有一点反抗。 在我阿爸把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门突然被人踢开了,冲进来的是于四喜。他手里拿着一把斧子,就朝我阿爸身上砍下来。好在我阿爸在门一被踢开的时候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事,飞快地跳下林芳的床。但是斧头并没有因为我阿爸的离开而改变前进的方向,于是这把斧头带着满腔仇恨向林芳肚子砍去。当于四喜发现要砍错人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将要发生的事了。林芳被于四喜的斧头砍破了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了。 当于四喜看清是我阿爸的时候,不由得咆哮道:“你娘的,怎么是你呀?” 于四喜那天在厂里加班,加得心里满是怒气,本来他决定一下班就去于狗子家的,因为这些日子他的运气真的好极了,赌一场赢一场,赢得他心里全是花。但班长却偏偏让他加班。班长是厂长的小舅子,于四喜敢怒不敢言,只能继续加班。但是他因为心不在工作上,做错了好几道工序,班长便把他骂得狗血淋头。于四喜本来就已满腔怒气,经他这么一骂,火山爆发了。他猛地把手里的一双鞋扔在班长的脸上,并指着他的脸大声喊道:“老子不干了!”然后在众多工友的各种眼光下愤愤离去,往家里走去。谁知一进屋又听到那让他不得安宁的“吱吱”声,他以为又是厂长那浑蛋,心想你他妈夜里也来,白天还来,你们家谁都可以欺负我是吧,老子今天就把你给你砍了。他长久以来的火加上今天受厂长小舅子的火一下爆发出来,且全都发向厂长,从柴房里抽出一把斧头,二话不说,踢开门冲了进去,就朝我阿爸砍去。 于四喜抱起奄奄一息的林芳,仰天长啸。 我阿爸在一边,像傻了一样。许久,他突然抓住于四喜的衣领,质问道:“为什么——我老婆要不是怀孕,我他妈要戴你一辈子的绿帽。” 于四喜听了,突然哈哈大笑。 林芳死了。于四喜被抓进了派出所,但是没有几天,就被放了出来。被放了出来的他已经是一个疯子了。他的那片水稻原本在七月的时候应该金黄一片的却枯萎了。就像他们的人生一样,枯委了。 七月中旬终于来了,我望着自家一小片的金黄,在风中不断起伏。看着我阿爸和阿妈,在他们平静生活的背后,我知道他们以后的日子一定不会平静。 我张牙舞爪地挥舞着镰刀,一如生活向我们每一个人张牙舞爪地扑来。 [26]远去的村庄——陆承 远去了,那一张不可泯灭的图片/就这样,随风飘扬/是爱人的孤独拯救孤独的灵魂/还是古老的青春在寂寞中死去 村庄,我心中闪烁的风光/在阳光下幻灭,那么,风从何处吹来/那高耸挺秀的白杨树/那长慢苦艾的荒山/那流着纯真的河流/风无处可以停留,她们在目光中远去 远去的村庄,像将要倒掉的秦俑/远去的天空的最深处/爱着,恋着你模糊的身影/远去在我苍凉的笔间 ——题记 那时,还没有我。母亲和父亲也没有出生。那年外婆十五岁。而现在外婆去世已经好几年了。我听到外婆安静地离开,没有过多悲伤,感到了片刻的轻松。外婆终于可以不再受病痛的折磨了。外婆这辈子刚得病的时候,母亲才四五岁的样子。外婆对外公说,我头痛。外公说,那你今天在家歇着。外婆说,那队长问起咋办?外公低着头,敲敲烟杆的灰,说,我会给说的。外婆便不再说了。外婆不愿少了工分,但确实头疼的厉害。外公走了,外婆开始打扫窑洞。 那时,母亲一家住在窑洞。那是陇右的北山,大多数人都住窑洞。我也住过。在四岁的时候住过,具体的情形我记不清了。只是觉得里面很黑,但不觉得怕。还有许多老鼠,窑洞里是有老鼠的,但那晚,我睡得很香,没有听见老鼠唧唧的叫声。隐约感到外婆那有点皱但温顺的手掌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摩挲。除此,我好像便没有其他的记忆了。还有的,便是外婆做的锅块很香,不像一般的很硬的那种,里面没有捂油。祖母做的好像就是那种。当然我不是说祖母不好;显然,在她心目中,我的那两个堂兄弟比我要重要得多。但她毕竟是我父亲的母亲。而且,祖母对我的父亲,很明显,也不及对我的大大①。但父亲对祖母却是极好。我所见过的孝子里面,父亲是最孝顺的孝子。父亲在祖母下葬的坟头,哭的差点昏厥过去。有时我都想,母亲对我这样好,我以后能像父亲对祖母那样对母亲好吗?母亲给我做的锅块里面,总是捂足够多的油。这样使得锅块吃起来很酥软,但在我的记忆里,始终觉得那晚在窑洞里,快要睡觉时,外婆拿出的刚出锅的锅块是最好吃的,酥而不软,味美而不干。而后来我才知道,外婆在面里至少放了她和外公要用一两个月的香油和红糖。 外公从生产队回来时,看见窑洞上面的烟有点乱。他有点奇怪,难道外婆真是病的厉害了吗?他走到窑洞旁的灶房一看,竟然是姨娘在做饭。姨娘比母亲大三岁,那时正上二年级。外公将装着驴粪蛋的背篼往地上一搁,问,你妈呢?姨娘和母亲是很惧怕外公的,姨娘这时正因为将炉火搞的一团糟,心里很慌,她一边擦着汗,说,我妈头疼的很,在炕上躺着哩。外公嗯了一声,走到灶台前,对姨娘说,你去切饭吧,我来烧火。很快,火也生旺了。姨娘将饭也切好了。然后下到锅里,外公就出去了。吃饭的时候,外婆说,面切的厚了。外公没有吭声,姨娘心里有些慌。母亲这时大概在外面玩吧。吃完饭,姨娘将碗筷拿出去了。外公点起了烟,说,明个我领上你到县城看一下。外婆纳着鞋底说,算了吧,这几天活挺忙的。 外公没有说话,深深地吸了口烟。他抬头看了看外婆,外婆低着头,没有发觉外公在看她。 第二天,天还没亮,公鸡都没有打鸣。外公就轻声对外婆说,早些走,四十里山路呢。外婆其实早已醒了。她款款地②起来,叠完被子,然后轻轻地说,算了吧,活儿忙呀。外公啥也没说,穿上鞋,蹬了蹬鞋底,说,我先去背背篼。母亲这时候也醒了,问,妈,你做啥去?外婆说,不做啥。说着,给母亲盖了盖被子。母亲又睡过去了。那时也就四点多,大概八点多的时候。外公和外婆就到了县城。外公好像也是第一次到县城。母亲对我说过的,在此之前,外公大概只到过离县城很近的镇子上用豆子换过西瓜。母亲说,外公是在天还阴沉的时候就走的。和这次的时间差不多。到傍晚外公差不多该来的时候,母亲停顿了下接着说,她就拿着菜刀在路上等着。说到这儿,母亲笑了。 外公打听了好几个人,才找到县医院。一个两层的小楼,在当时应该算是一个辉煌的建筑吧。楼房的旁边都是平房。当然不是现在常见的,是砖木的。外公视野里的平房都是冱筋(用来盖房子的基本材料)盖起来的。这时,从那栋楼房里走出一位工作人员模样的人,外公赶忙迎上去问,金院长在吗?金院长是外公那儿的人,凡是乡下的人到县城看病,都说找金院长。况且金院长也是个没架子的人。那人看了外公一眼,外公说,我女人病了,来找金院长看看。那人很随意地说,金院长今天休息,你改天再来吧。于是,外婆的病就因为院长不在而没有看成。回来的路上,外婆一直没有说话,外公静静地抽着烟。顺路拣着驴粪蛋。到家的时候,差不多都拾满一背篼了,这在平时是很难得的。外公心里有些平缓了,取出烟袋又往烟锅里加了些烟。外婆说,这些能用很长一段了。外公呵呵着,烟滋吧滋吧地响着。 等到外公和外婆回到家时,饭已经做好了,是母亲烧的火。姨娘帮外公将背篼放下。外婆拿着笤帚给外公扫土。外公说,我自己来,你赶紧歇着吧。这时,姨娘和母亲已经把饭桌摆好了,饭也端上来了。先给外公舀了满满的一碗,外公喝了一口汤,尝了一下面,说,今天的正合适,不厚。姨娘赶快低下头,吃她的饭。外婆也大大地吃了一口,说,还中哩。 外婆的病一直没好利索。总好几天,病几天……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个月吧。外公不能很好地像往常吃饭。他不会做饭。外婆也需要人照顾。 我只是知道,姨娘后来没有能再上学。是外公要求的,抑或是姨娘自愿的?我不得而知。那时姨娘还未满十岁,她或许和现在的小孩一样,上学久了,也会厌学。或许……我真不知道那时的情形,母亲对我说,你姨娘的脑子很聪明,可惜当年没再上学。当年有智力测试吗?我不知道。不过,姨娘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姐,学习很好,老早就考上了大学。 外婆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出落得大大方方,长成一个很温柔贤惠的女子了。在外公病逝后,外婆住到了我家。巷子里那些一天无事可干的婆娘们,在见到七十多岁的外婆依然那样精神能干后,对母亲说,你妈年轻的时候一定很赞劲。母亲欣慰地笑了。可惜外婆没有儿子。不是外婆没有生过儿子,而是我的那些舅舅们,都未成年,就夭折了。母亲是外婆近四十岁时生的。母亲说,在她的记忆里,还有个小兄弟。但好像两三岁时就得天花走了。这或许也是外婆得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之后,外婆便再没有生育过。 外婆只养活了姨娘和母亲两个孩子。在山里,一个没有男孩子的家庭,有着无法想象的困境。这意味着老人年老后会没后人抬埋。这不仅在那时,就是现在,也是一种很悲哀的事情。中国的传统,关注两件事,生与死。生了要办酒席,死了也是要办的。而且每年按时的上坟也是让人注意的。然而,像外婆这样,一生勤劳,不曾做过坏事,也是乐意帮助人的人,却一生既要受病痛的折磨,还要遭受丧子和无子的煎熬,是多么大的不幸啊!而所谓的好人一生平安,好人有好报,又显得多么苍白。 外婆在十八岁嫁给外公之前,住在吴家庄。也就是我家所在的村子,我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父亲从小长大的地方。外婆作为他们那个大家的长孙女,是跟她的祖母住在一起的。而她的祖母与小儿子——外婆的五叔生活在一起。外婆家是一个当时在乡村里很兴旺的大家,算是地主阶层吧,但她的父辈们好像又是买卖人。至于是做啥买卖的,我不清楚,外婆没对我说起过。只是记得外婆说她小时候有次看见五叔和一个陌生人谈话,然后,从那人手里接过一块白花花的银子。外婆还说,那是她第一次看见银子,也是最后一次。那个大家庭里有相当多的人抽鸦片,还赌博。 外婆十五岁时,不仅针线刺绣好,人也是古典的美。我实在想不出一个恰当的词语来修饰我那才十五岁的外婆。有时我想,她会不会做好饭后,站在门口,将手轻轻搭在眉间,等待家人劳作归来,但这好像不妥。那个年代的外婆应该待在家里的。但有一次,她和她的几个兄弟,当然还有她的祖母到镇子上去看灯会了。而谁也不会想到,这次逛灯会对外婆而言,既是人生将要幸福的起始,也是注定痛苦的根源所在。差不多是八月十五的光景,听说镇上要举办一些热闹喜庆的活动,而灯会不过是其中一个主要的项目而已。所以,外婆的祖母想要去,毕竟一年里头能够出去的机会不多,出去的理由就更少了。作为一家妇女的领导,她也要做好表率的。外婆作为一家的长孙女,理应陪伴在祖母身旁,也好照顾老人家。那时家里也是忙的,生意是要顾的,地里的庄稼也是到了一个成熟的节气,还有果园的瓜果。家里的男人们是抽不出时间来陪老人的,但让一个老太婆和一个尚在闺中的姑娘出去,尽管只是五六里远的镇子上,这也是说不过去的。于是,外婆的五叔让外婆的另外两个堂兄弟也跟了去。对那两个男娃来说,可以逃脱下地干劳力,自然是高兴极了。 决定之后的第二天早晨,大人都上地了。外婆和她的祖母两个人才慢悠悠地从炕上起来。老人家看起来要比平常兴奋,但也没有表示出来。在孙女将洗脸水倒了后,将外婆轻轻叫了过去,囡囡,给我梳一下头。然后将盘着的发瓒拔了出来,在炕沿上,面对着木窗上的窗花。外婆很轻的梳着,偶尔问问,这样行吗?老人显得很安详,一束阳光透过已发黄的窗纸,缓缓地洒到那苍老的脸上,她说,中哩。祖孙俩梳洗好后,而外婆的那两个堂兄弟还在睡着。祖母说:“你看缸里水满着没?外婆揭过灰布的门帘,出去了。外婆从窖里挑来水时,她的兄弟已经在地沿上洗脸了。 很快就在路上了。要过一条河,名曰“宛川河“。郦道沅的《水经注》里就有记载。很多年后,当我从家谱看到,我的太公,也就是我祖父的父亲,竟是本地很有声望的读书人时,我很是感慨。而且,我在一个破房子里看他留下的那些书里,就有郦道沅的《水经注》。那是一本已经发黄的,就差发臭的书了。从那里我比别人多知道了一件事,那就是宛川河在郦道沅的《水经注》里有记载。那书是竖排,而且是繁体。按理我是读不来的,但我的老太公在有宛川字样的地方做有记号,是用毛笔划了大大的圈。我想,太公之所以从那偏远的山沟,将家搬到这个宛川河畔的村庄,与这本书,或许是有缘故的。而太公在那本书封面的背面的角落,好像是特意又好像是随意,写着几个莫名的字。大概是说“爷”什么、什么的。 外婆和她的祖母,还有她的兄弟,快走到河边的时候。外婆的祖母有些累了,也出汗了,说:“缓一下。”小脚的外婆搀扶同样小脚的她的祖母找了块干净的地梗坐下。那边桃园的老头出来了,说:“他张家婶,到镇上去吗?”外婆的祖母回应着:“你这桃子结得好呀。”老头笑了:“哪有你家的买卖好哩。”走过来,指着外婆说:“这是大孙女吗?老姐姐,你命可真好呀,这么稀罕的孙女。外婆在旁边显得局促不安。老头又走回去,端着草帽,里面满是熟透了的桃儿。一边给外婆和她的祖母,一边喊着在不远处嬉戏的我那两个舅爷。 这是一个美妙的所在。外婆向我讲述当时的情景时,我感觉仿佛到过那个地方,或许是在梦里。但我真的如一个旁观者,亲历了外婆的那次外出。那时,河水很清澈,有小鱼在游荡,当然大多数是不能食用的草鱼。河岸两边的垂柳也显得额外的婀娜多姿。那时的白杨不是很多,地里的麦子也将要成熟了。那时还没有现在这许多的品种,而且多是春麦,所以比起现在,成熟的就迟了。现在农历八月的时候,麦子大多都入粮仓了。 大概月亮升起的时候,外婆她们就从镇上回来了。去的时候,大家情绪都很高,回来的时候,似乎低了许多。在集市上,外婆感到有人一直在注视着她,使她感觉极不自在。我的那两个舅爷,则一直埋怨祖母没给他们买想要的小鸟。而外婆的祖母呢?她老人家则是因为她曾经疼爱过的外甥,明明看见她,不仅没请她吃饭,反而领着一个妖精从她眼前走过,好像专门走给她看的。也显得有些郁郁寡欢。很快,这次不大愉快的出行,就慢慢被遗忘了。毕竟还要生活呀。 直到有一天,媒婆闪着那夸张的语调走进屋,用她那独特的话语解释清楚时,大家这才记起了那次到镇上逛灯会的事。媒婆说:“李家巷家的娃看上你大孙女了。那李家可不比平常百姓呀,人家大儿子在省城当大官。”说这句时,语气很强烈,“一般人家在镇上、县上当个官就羡慕得不得了,谁家又能在省城当官,而且是大官。外婆的祖母笑了。 接着两家订了婚。原本很快就要完婚的,但祖母不愿意外婆这样小,就嫁过去。那时外婆十五岁。按所谓旧社会的惯例,十五岁嫁人也无妨。但外婆家弟、妹还小,外婆走了,家里的事务上显然是有些困难的。于是,一商量,三年后,也就是外婆十八的时候过门。 两年后,外婆的五叔买卖亏了。 这时,外公家也来求亲。愿出比李家多五十个“袁大头”的彩礼。尽管外公家是在山区,而外婆家是在川里。五叔跑到李家说,要比原先多给五十个坨子才行。李家死活不愿意,说:“都说好的事情,咋能反悔?”于是,外婆在她将要迈入十八岁门槛的时候,名正言顺地成了我的外婆,外公的婆娘,姨娘和母亲的母亲。毕竟是要多五十个银圆,外婆说,那时一个“袁大头”能买五石麦子。而一石麦子大概是一千多斤。那五十个银圆,又是……我数学不行,要不然,我当年可以上一所更好的大学了。 一个夏天的早上,外婆起得很早。她的祖母将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擦去她的泪水,然后细细地叮嘱她说:‘爷’说了,到了人家里手要勤快。外婆穿上了一身红绸缎的衣服,脸也擦得红里透白。然后,盖上了红盖头。写到这里,我似乎看见外婆坐在小毛驴上,前面是裹着彩球的外公。那悠扬的蹄声,还有毛驴脖子上的铃铛声,一步一步向山的深处走去。 大概两三年后,外婆家已大不如前,慢慢衰落了。外公家多给的那五十个银圆并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也只是还了大部分的债而已。那时,买卖也不好做了。地里的东西也卖不到好价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将居住的院子卖了。尽管不能与那些大户人家相比,也比不上那些新近的暴发户,但毕竟是有十多间的土木混合的房子,梁也是很好地椽子。对于一般的人家实在是很完美了。或者有人会说:“满服呀。” 那个人就是我的太公。那时还在一个小山村的读书人,我的太公,用四十个银圆买下了我外婆老家的那所房子。而外婆她家的人就又回到另外一个山里去了。他们本来就是那里的人,只不过后来搬出来了。现在,他们又回去了。 太公转了转院子,在院子靠墙的地方,看见一个很破落的房间,走到里面一看,尽是以前人家留下的废弃物。而且,多是一些废旧的纸张和书籍,这下正对了太公的胃口。等到家人找着让他吃饭,太公才回过神来。暗忖,难怪这家要衰落,这样好的书都当垃圾。太公是指《菜梗谭》。由于这间房子面朝南,有充足的阳光,而且离上房尚有一段距离,这样对太公而言,是一个绝好的读书的地方。所以在住进这个屋子的第一个晚上,太公看书就看得很迟。在猫头鹰振动翅膀的时候,太公打了第一个哈欠,但是他还是接着看,因为像这样舒畅的心情下夜读的情形实在是难得的。但太公在半梦半醒的时候,隐约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仿佛是鬼叫,又仿佛是悠扬的笛声。那声音是一种可以穿透灵魂的音符,也或许是比较少听到类似声音的缘故,太公突然感到一种放松、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他睡过去了,很香很香,在他的记忆里如同这般的睡眠是很少的。 太公自从五岁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在大家庭里,一直感觉受着许多的压力,婶婶的,堂兄弟的,但幸好有着大大的关照。很重要的一点,他是读书的料。那时已经不兴秀才了,但乡里的人来求一些上台面的事,还是秀才、秀才地叫着。这于他,也是一种很大的满足。 太公还是有晚上夜读的习惯。但是有一晚,他却睡得很早,而且很快就睡着了。他其实只是想躺下稍微睡一会儿,结果真睡着了。他又听到了那独特而优美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太婆进来给他端来早餐的时候,先将盘子放下,再把小饭桌摆到炕上。一碗小米粥,一碟咸菜,一块锅快。对太公说,昨晚闹鬼了,听说西面的一家死人了。太公没有吭声,太婆见如此,也不再说什么。太公想起了昨晚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他去了庙里。关于庙的事,我以前很少听说。因为现在村子里是没有庙的,那只能说明这庙后来被毁了。但听外婆给我讲的,那庙里的“爷”算得很准的。他们把庙里贡的神称为“爷”,这点我可以理解。因为直到现在,这地方还每年有接神的风俗。每年到那个时段,总是听见有人大声喊,接“爷”走呀! 太公从庙里回来之后,就像生病了一样,有时候说是在看书,但却不知不觉就面向门帘外的天空了。当然,早上天气好,太公也是要看书。把那灰色的门帘搭起来,让温和的光线缓缓地走进来。太公坐在太公椅上看书。他其实在想庙里“爷”的话。他究竟问了“爷”什么?“爷”又说了什么?这可能永远是个谜了。但作为长子的祖父却从此开始让太公嫌了,而他的几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很明显比他幸福多了。他十五岁那年,太公说,你也该靠自己吃饭了。接着,祖父被太公又遣送到了原来的那个小山村。后来,很平庸的祖父娶了一个很普通的女子,那女子便是我的祖母。 而我的几个堂祖父,开始很出息。大概读书还可以,据说在城里都有了工作。那是解放后了吧。太公也该安享晚年了。但有人对他说,如今的天下还不稳,国民党说不定还会打回来的。太公想想,也对,哪朝哪代,刚开始消停过?他想问“爷”,但那时庙已经不在了。于是太公入了一贯道。对于这样的情节,我始终有点糊涂。由于太公入了一贯道,解放后已经在有关政府部门工作的我的那些堂祖父,都被开除了官职。于是,太公的悲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他彻底老了。 一年后,他在自己屋里的炕上独自逝去。 有时候我会想,当时间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它留给我们世人的是什么?是对过去的贬低还是对历史的麻木?尤其是在反思状态下,我们总是觉得生活在这个时代,好像是胜于我们的父辈、祖父辈的。可是实际是怎样的。我们所受的教育给我们知识的同时,也给我们上了枷锁。这是无人注意的,也是我那些淳朴的老乡无法理解的。 外婆似乎要比别人更加理解我。她并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也不是很会说话的人。这点,她大概就比不得我的祖母。我的祖母留给我最多的印象,就是她很会讲述那些在乡里流传的古经③。我至今还记得,那类似于灰姑娘的白儿和黑儿的故事。我甚至想把这些口语记叙下来,但我那时尚小,总是无法将祖母那尽管有意思,但不是很连贯的话用文字抒情地记下。后来,我在大学读中文,大概可以写那些古经了,用艺术加工的手法来写。但祖母已经不在了。她的那些古经我也忘却了。只是我有时习惯的回忆,才会想起当年小的时候,夏天的傍晚,一个老太婆和一个小男孩,坐在大槐树底下,老人用舒缓的口气说一些遥远的故事,小男孩静静地伏在奶奶的腿上,想着那些遥远的故事,还有晚风里沁心的槐花香。 外婆在外公去世后,先住到我们家。 我那时学习不是很好。而父亲在我学习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对我的态度也是不冷不热。母亲也是这样。总之,我感觉我和他们之间有着一层很模糊的东西。那一阵,我和外婆住在西面的屋里。外婆总是用一种很温和的语气说:“这娃是咋了?”她总是陪着我看书到很晚,早上又是陪我很早就起来。然后给我叠被子,安详地看我出去,再麻利地打扫干净炕。 我现在唯一的遗憾是,外婆在世的时候,我没能够把学习搞好,而且她也没看到我上大学。尽管那不过是个三流的学校,我依然希望她亲眼看到。其实,我也希望祖父能够看到我考上大学。祖父还在的时候,他给我讲了许多我们祖上的事。尤其是太公,他说太公的毛笔字写得很舒服,当时好多人夸赞太公的字写得让人看了舒坦。每到这时,祖父就拉着我的手说:“你也要写好毛笔字。”我心里笑着,现在谁还写那呀?但也只好一面笑着,一面答应着。 祖父大概是在外婆到我家的第三年的腊月过世的。刚开始,只是有些感冒,他的大儿子,村子里有名的大夫没有在意,当然,他也不会在意。这样,祖父的病突然重起来了。在祖父感觉疼痛难忍的时候,大大只是给了他几个具有镇痛作用的药片。祖父喝下之后,效果仿佛很明显,因为他很快就安详地睡过去了。但却再也没有醒来。 七天后,在快过年的时候,祖父下葬了。在凤凰山上,一个光秃秃的荒山。黄土高坡上很常见的山,只是在这座山的两翼有稍微小的山陪衬。便美名其曰“凤凰山”了。后来我在一首诗里写道,“我的心是干枯的凤凰山/那里葬着我的祖父/那里埋着我的祖母。”祖父去世后大概半年的时间。一天夜里,外婆病重了。父母不是很在意,像往常一样,找来大夫,开药,打针。晚上,外婆很安静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起来得早。外婆还没有醒。等到外婆醒来,她的举止却有些怪异。她不像往常那样看我怎样了,或是叠被子。而是很谨慎地穿好衣服,还捋捋头发,接着便往炕边爬,她确实是病重了,坐起来都有点困难了。我一看,急了,赶忙去扶外婆的胳膊:“奶奶,你要去干吗?”但此时外婆已经听不懂她疼爱的外孙的熟悉的声音了。她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喊着:“我要回我的家去了,你们把我骗着来了。”庙里的爷都说了,我不能来的,你们把我骗着来了。 母亲当然很快就来了。而我却如木头人一样,待在那里。就像闪电刺破黑夜,就像在安静的地方听到一声炸雷。突然之间,我好像全都懂了,但又更加糊涂了。也就在此时,我的脑海里清晰地出现了太公在《水经注》上的话,问神之后所记的话。“爷”告言:长子不肖。长孙不孝。子死于孙手。 我这才又想起那座神秘而神圣的庙宇。庙里贡的那个神,被人们叫做“爷”的东西。那座庙在一九四八年回回造反时,一把火烧了。那次回回到我们这里劫掠一些东西。但很不顺利,死伤了很多人。但到最后还是要满载而归时,一个村里人对回回的头目说:“为啥你们这次这样费劲?”那大胡子回回也没在意。那村人指着村头的庙说,“爷”算着你们要来,给人们报了信了。大胡子一怒之下,便一把火将庙给烧了。把“爷”给毁了,给了人们许多教诲的“爷”啊…… 那年,外婆嫁到外公家刚好二十年。那年外婆生了母亲。 第二年,彭德怀的部队开进了村子。 外婆说,打兰州那会,死的人那可真多呀。远处的枪声听起来,就好像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的。 注释:①方言,指伯父。②方言,形容词,有“轻轻地”之意。③方言,指民间传说。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27]三轮车夫——76楼 噩梦中老是淫雨连绵的秋天,而事实是这个干燥的炎热夏季还没褪去。那个夏季我的梦特别多,可以做成一部连续剧,我是这么想的,然而当我睁开眼时脑中却是一片空白,脸额上浸满汗珠。那扇着郁闷的风的吊扇仍在夜幕中三百六十五度地旋转,而且还“吱吱”作响。这样的夜自然是让人无法入睡,我听见母亲干咳的声音。我打开灯,走出房间敲响了母亲的房门说:“妈,起来吃点药再睡。”然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抽出一支烟,点燃,关掉了灯,走到阳台。许后我听到那座老式的摆钟响完之后就再也没什么声响时我确信母亲已经睡着了。而我,就这样叼着烟在阳台上走来走去,等待天亮。 当我从那两侧是斑驳破败的墙壁、又陡又窄的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母亲还没醒。到是她早早地来等我,然后我们一起去车行取车。这是感到很惬意的时刻,我和她会相视而笑,其实在微笑中便包含很多未知以及一些难以隐喻的语言。我想我不了解女人,她宁愿花二十分钟的时间转过一条巷来找我,让我拉着她送她去上班,而不愿意自己去。就像当年我用很冷静的语言对母亲说和父亲离了吧的时候,母亲却死活不愿意,说了一句我知道但不懂的话:“他是我的男人。”我真的不明白,哪怕母亲身上还背负着父亲用皮带所打的伤。在“她的男人”因酗酒过多而死的时候她几次哭晕过去。我也许真的不懂感情,“她的男人”死的时候我没掉一滴泪,而是我终于有责任来养这个家。弟弟也没掉一滴泪,而且是一直笑着的。一生下来哭过以后便是笑着的,而且笑容固定,几年以后才知道弟弟是个傻子。我时常对弟弟说:“弟弟,你是最棒的,总是乐观地面对人生。”而他也拍着手说:“是啦!是啦!”我当做是一种回答。弟弟不会流泪但会流口水,我也把弟弟的口水看做是祭奠父亲的泪。 如果一个男人不费力地得到一个女人,那么他对于她的感情不会采取一种浪漫的爱的方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所以不懂的浪漫的爱的方式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坦白地向她说过,但她说她知道。我说要和她在一起时,她没有反对,或也许和我的母亲有关,她喜欢我的母亲。我不知道她是因为爱我和我在一起还是因为爱我母亲和我在一起。我一直在这个问题上困惑不解,又不敢直接地问她,我怕伤害她。关于感情,她是主动的,我是被动的,然而是我先提出和她在一起的。我想我可以给她安全感。都说男人会三心二意的,但我认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第一次都会去珍惜的。 当我蹬着车子经过家门的时候,母亲的麻将摊已经开门了,一群老人坐在那间潮腻、灰暗、带有腐烂气味的房间里喝茶、搓牌。而弟弟则安静地坐在茶炉旁守着,“咕咕、嘟嘟……”。冬天和夏天一样的距离。我对弟弟嚷着:“坐远些、坐远些。”然后就叼着烟走开了。母亲没有出来,我想她也坐下了。有人的时候让开,缺人的时候当个补手。无论怎样,我可以看见母亲的笑,听见她笑的声音,我很满足。如同我的她在我身边一样,我感到满足。虽然有人说过情人之间的感情风波会让对方更爱自己,婚后的感情风波是生活的一种调味剂,想想还是少要这种调料的好。比如父亲对待母亲的。不过,有一点是真的,我和她是很融洽的。可是,我没有过多的才,我只是一个车夫,三轮车夫。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人们处在中庸之下,我感到难过。但她依然执著地爱着我,这一点让我感动不已,因为她不仅是那种不用修饰就拥有一种端庄美的女孩子,而且内心善良。 很多次我都没有生意,我不想和比我年老的人争执,他们同样要生活、要吃饭、要养活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还因为有那么一天我会像他们一样像个陀螺,旋转、重复、旋转。时节也在不停地变换,而生活还要继续。在一个无聊地蹬着三轮的日子,我看到她背着一个受伤的孩子要跑往医院。我赶上去帮她,她却盯着我看,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不对了。她说:“不用了。”最后还补了句,“谢谢。”她待人一直是友善的,但这一句话我却感到陌生。再之后她说打的快,我认为也是,于是我帮她叫了辆车,才满意地蹬着我的三轮走了。我点燃了一支烟却让我想起了一件悔恨的事,我忘了付那司机钱,这是不能让她付的。直到第二天她来我家,她的乐观使我忘了自责,而且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我答应她要给她一个温暖的家,两个人一起创造自己的生活,可她却笑笑说:“那你的母亲和弟弟就没地方住了。”我想关于我的那个困惑正在解答,但随之而来的又将会是另一个。 有一天她却突然地问我:“你会只爱我一个人吗?”我说:“不会,我还会爱我的母亲和弟弟。”她“唉”了一声,我说不用担心,有一天我们会拥有自己的房。其实我很担心,这座城市太大了,大到有时候回家都让我找不到方向。那一次,我一个人在路灯下叼着烟走来走去,想着回家的路。走累了,我开始打电话,那边只有“嘟嘟”的声音。打牌?不可能。母亲虽然喜欢打牌,但在邻家,母亲是绝不会超过这个时间的。睡觉?就更不可能了,电话就在床边,响那么长的时间也一定会把她吵醒的。可能让弟弟陪她出去了,母亲也同我要求了好几次,可我总以“体乏”的理由拒绝了。是的,可能出去了,这样沉闷的夜,老人们是无法安心入睡的,尽管天气有点凉了。后来我就沿着街道一直跑,跑累了就走,不想走了再跑……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走到了自己的家门口。我走过那阴暗、潮湿还带着朽木气息的楼梯,像是病人临终的房间。我开门进屋,看到他们都睡在沙发上,眼睛微肿,弟弟的口水流得满身都是。我推醒母亲说:“妈,回屋睡吧?”“你昨天在什么地方?我和你弟弟……”“妈,回屋睡吧!我这不是回来了嘛,我给弟弟擦擦身。”我点燃了一支烟,走进卫生间拧了条湿毛巾给弟弟擦着身体。我看着弟弟那张清秀的脸庞,可惜是个傻儿。我真的不知道傻人说梦话是不是理智的,但我分明从弟弟那呓语的嘴里听到:哥,你不要抛下我和母亲…… 在这之后,我决定向我的她表明,我们都应该有一个自己可以永久记忆的家了。我说来我这里,我们一起生活,“我们”包括母亲和弟弟。在她同意的那一刻你会不会明白我的心情,她的同意不仅仅意味着肉体的归宿,而是灵魂不再忍受寂寞和孤独。爱不仅仅是性交的欲望,更主要的是避免孤寂的主要方式,因为孤寂是大多数男女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会碰到的。那一天我快乐地像一只小鸟,自由地、轻快地蹬着我的车。从明天起,我要做一个幸福的人,我一定要寻到一份安定的工作,我想。我快乐的忘记了她答应时的眼神。我把这个使人幸福的消息告诉了他们,“他们”是指我的母亲和弟弟。母亲似乎比我还高兴,吻着我的额头说:“儿子,你真棒!”我很自豪也很悲伤。因为以前在我失意时,总是母亲给我一种安慰、一种力量。她曾说:“只要我不嫌弃我的孩子,谁嫌弃都得多余的。”这句话曾使我泪流满面,像个孩子受了委屈一样流泪,泪水证明那时我真的是个孩子,需要保护。而今就要换个女人了,而且也要换另一种说法了。 那天,我们仨一起走出了家门,这可能是我在家有了一席之地的第一次。一刹那,我发觉到我和母亲之间失去了很多。阵阵的凉风迎面扑来似要告知:秋天也将要过去了,迎来的会是一个没有污染、全身雪白的季节。 之后的日子我去找她,她却不在家,她可能上班去了?可这是星期天,一个我们约定的日子。也许她自己先出去了,女人在闲的日子是很喜欢逛商店的。可我们说好的,这个时间我来接她出去。两个人在一起便是整个世界了。下个星期天我依然去找她,仍没找到,打电话也没人接。我开始惶恐,越是想和她在一起,害怕失去她的心理也越发加深了。我感觉我的另一半世界将要消失。我的感觉是对的,结果正是这样。在以后的日子,我不知是我迷失了她的家门,还是她搬了家,我失去了她。那以后我又开始做梦,噩梦中老是淫雨连绵的秋天,而事实这是已经是飘着雪的冬天。既然噩梦没有边际,也就无从逃避了,我学着面对,就像面对“我母亲的男人”的消失。其实在找不到她的第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就该有预感:我一个人在广场孤独地放风筝,我把线放地很长很长,怎料这根线却断了。我不知她去时是不是一个人,我只知道:我的风筝飞走时,另一个人的风筝也断了线。 [28]我的记忆在回忆里诗意盎然——陆承 我打开台灯,找到稿纸,顺便沏了一杯廉价的春尖,然后,拿起了放在书桌上的笔,然而,我却不知道我该写些什么。是的。这是一丝淡淡的苦闷。我开始有点无聊地端详杯里那漂浮的茶叶,轻轻地,在还没沉静的水面恣肆,或许是未动笔前极大的欲望。隐约的一声怪叫,使我喝了暖茶后舒心的身体一惊,仔细分辨,仿佛是夜里飞机过去的痕迹。我还来不及从屋里出去,看在乡下灿烂的星空里是否看得见飞机的灯影。那怪物早已不见了。可能我的视力范围无法看到罢了。随之而来的是渐近似远,有节奏的鼓点般的火车声,不像客车,也不像货车,有些轻巧,如同书中或电视上的夜侠,在房屋与房屋之前自如来往,所引起的声响不过是脚尖与瓦片的触摸。可能是夜间巡视的那种机车吧。最近铁路两侧都在围铁栅栏,准备着下一次更大规模和规格的火车提速,夜间应该有人出来巡视的。于是,那声音轻描淡写地过去了。终于,现在我耳边除了钟声别无其他了。真的安静了。我又感觉到另一种沉闷,巨大而微笑的沉闷向我袭来。 记得大约可以称之为更加年少的季节,也似乎比此刻多的意识着诗情画意。我很清晰地记得,是在麦收结束的时刻,或是在麦场已经堆满了麦草的星夜。那麦草还透露着一整天强烈日晒而尚未散去的一份暖意。自然,少不了泥土与收获的芬香。在这夜里,有着点点亮着的东西,那大概就是被唤做萤火虫的吧。我那时眼睛已经近视的厉害了,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戴上眼镜,所以我至今也不清楚萤火虫的模样。如今,那可爱的精灵怕是很少遇见了。我顺着麦草堆坐着,望着麦场下面依稀的田地,再摸索着往前一点的河流看过去,是许多盏闪亮的灯,有亮堂堂的,有稍暗点的,再有的是一闪一闪的。这是不是可以叫做万家灯火呢?这不是在城市,城市的万家灯火我似曾见过,又不曾见过。但在我的家乡,这样美好而惬意的乡村灯火,我依然记得,记得还会有猫头鹰猛地从铁路边的槐树上突然飞下去,极快地向麦地里未转运出去的麦子扑去。 此时,我也应该推开这屋的门,来到院子。对面屋里的灯早已没了。劳累的父母在对土地的眷念与憎恶中睡去。我轻轻绕过屋子,不小心,树上的果子撞到了我的头上,跌落到平整的地上,清脆而响亮。我悄悄将他们拾起,放到窗台上。慢步走到大门口,缓缓打开门,走了出来。往前走几步,是一条沟壑。旁边是一个很大的通水道。很粗很大的管子延续到沟壑的下沿。这样的管子在我家的小园子里还剩余两根。我以前尝试过,一个人合拢是抱不够那管子的。可想而知,当年父亲他们刚搬到这里,在祖父的领导下完成了一项在我看来足够大的工程,是相当大的创举。由于这条通道的存在,才使得雨水能够顺畅地排除。不然,对于我们这种住在沟沿的人家,是很大的威胁。这一点,也是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我知道,她希望我以后能走出去,走出这片贫瘠的土地,可以不再住在这里。因为她始终相信,城市应该会有更好的生存空间。是的。我将走出这方记忆中让我无法扎根,我永远飘荡在这土地上的家。 沿着沟壑往左拐,顺着小路走上几十步,是一个开阔的视野。你可以看见麦场上依然有肃穆如塔的麦子的建筑,而大多人家的麦子经过碾场之后的润泽,入库的入库,进仓的进仓了。留在麦场边的是一些干净硬朗、天真光滑的麦草了。草堆有些显得方方正正的,有些是懒散地躺着,睡着。看来已经有好多娃们在上面进行过各项的游戏了。我想在上面打几个滚,显然我已经错过了那样的岁月,不由得羡慕那些娃们。幸运的是,我尚可以在夏夜,在麦场,或许坐在草垛上,听风声,看天上的云彩走来走去。今天不是十五,月亮还不成样子;也不是初一,但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况且,我还戴着眼镜,高度近视眼镜,一切还能看得如愿。我躺在草垛上,身体感触着世间最大的放松与体贴,肌肉舒缓,心跳平静,只感觉到一点点的风在我的脸上轻拂。我想到了诗歌,但我想不出美妙的诗句;我想到了一切美好与理想的词语,但在那一刻,我变得笨拙,木讷,我只是傻傻地望着天上那些不确定的星星,眼前是缤纷,却又是单调;是绚丽,却有虚幻的景象。 在宽广的星空中,我始终难以确定北斗七星的位置,以及它的美丽图像。在上中学之后,当我明确地认识到这点的时候,我十分怀念小时候,因为在小的时候,我有过准确确认那七颗星星的经历,尽管那样的记忆只有一次,并且是在父亲的陪伴下。一样的夏夜,只是比现在更加清澈的星空和抒情的风声。我和父亲并排地坐在屋前的土台子上,父亲缓缓地给我讲一些事情。起先大概是因为我即将要上学了,便讲上学之后应该怎样怎样,听老师的话,不要和同学争吵,接着,这种话语似乎中断了。父亲抬起头,那时尚未苍老的脸上,祥和,安静,他用手指着遥远的星空中西北偏北的地方,说,看,那是北斗七星。年幼的我,应该从那时起就要意识到,在天文这方面,从先天来讲,我是没有天赋的。我记得我摇了摇头。父亲让我站起来,很耐心地,比画着。在经过很长的时间之后,我竟然眼前一亮,看见了儿时父亲给我描绘的那个图像。像我吃饭的勺子,我还很小的时候,我用不惯筷子,父亲从商店给我买了一把精致的勺子,银白色的,上面还有厂家的印记。而这件事,也曾成为我向玩伴炫耀的资本。那把勺子在星空的映衬下,显得温和可亲,父亲将我搂在怀里。说他年少时种瓜的场面。他老早就辍学了。他便和祖父一同给生产队种西瓜。我现在想起这样的言语,脑子里便想:年少时的父亲是不是像鲁迅笔下的润土一般,在金黄的如银盘的月亮下,拿着铁锹或者叉子,仔细观察田地里是否有偷吃西瓜的害虫,迅速刺去。但事实却是在春寒的夜晚,他和祖父要用很长的草链子把西瓜秧护好,以免瓜秧被冻伤。也经常在那样的夜晚,间或休息的时候,祖父大口地吸着烟,吐出潮湿而发霉的烟味,弄得父亲喊呛。他也只能在星空里找寻属于自己的欣慰。而他敏锐的眼睛很快发现在西北偏北的夜空有七颗星星像一把勺子。他兴奋起来,摇着祖父的胳膊,“爹,你看那几个星星!”“那是北斗七星。”当年,祖父有点不耐烦地说着。之后,父亲什么也没说。后来,我长大了。再次回想这样的谈话:或许他们还会谈到关于北斗七星的传说之类,就像父亲向年幼的我讲述以前的故事。但是没有了。 星光在风的吹动下也会模糊起来。在草垛上仰望星空是一件美事。连此刻的回忆也是充满了遐思与惬意。如果许多年后,想起记忆里的夏夜,虫鸣与风声,麦草的气味与母亲的呼唤;会想到今日的抒情,都是对生命最本真的向往。此时的夜清晰,明朗,似乎透明了。这是乡间的夜,我多日没有享受过这种高贵的栖居了。 忆得前几年的现在,我若还在场崖边思索,看着远处的风光,在静谧中分享着自己的感触与体会,便会感觉到有一个轻轻的脚步声向我靠近。站在我的旁边,我转过头去,她会对我说,天凉了,回家吧。这就是我的母亲。她自然知道在夏夜这样华丽的字眼里,在何处能看见我的身影。当然,她不是每次都会像柔和的风走到我的身边。更多的时候,她走出家门,来到沟壑边,站在那里,开始喊着我的名字。于是,母亲的呼唤便随着温柔的风如波浪般传到麦场,再通过一个个草垛的相互致意,来到我的耳畔。而我还没有离去的想法,意犹未尽。这时,母亲的呼喊又响起来,比刚才显得紧迫。像风声传过密密的树林。我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去。母亲还有家务要干,我也应该多帮家里干点活。我就这样走了。从场崖边转身,给麦场留下我瘦弱的身影。而当夜里静悄悄,我又站在这里的时候,母亲早已熟睡了。已渐渐老去的她,一天的辛劳,使得她无力也无须顾及我了,这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而我又是多么想念母亲那柔和而熟悉的呼唤,有一丝郁闷。望着前方正在加固的铁路线,想起母亲以前对我说,她十八岁那年和同村的姐妹从很远的山区来附近的一个村子转亲戚的时候,看见这个比山村要好但地势却依然陡峭的村落,心里默默说,以后一定不找这里的人家。然而几年以后,母亲又是以怎样的心态在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开始了她二十多年痛苦与幸福的记录。想想她现在多病的身体,她为我那么多的付出。我在心里默默悲伤,我也痛恨自己,即使现在也不能多帮家里有所分担,又无法使得平淡的生活变得光明,辉煌、夜在一点点吞噬我孤独的心,我原先的平静似乎也变得暗淡,远处的灯光也暗淡了。风却急了。 回到大门口,轻轻推开,一个脚一个脚地迈进来,再锁好。来到院子里,一缕星光透过繁密的树叶落到地上。我径直走向自己的屋,却没注意到院子里那棵果树的枝抽出了很长一截,刺到了我的脸上,眼睛,我就要跌倒了…… 我在睡梦的慌乱中触到了桌角。揉了揉惺忪的眼,发觉台灯还亮着,铺开的稿纸上凌乱的笔迹。回过头去,宿舍里的兄弟都已熟睡了,偶尔还有奇特的鼾声发出。看了看表,新的一天早就开始了。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29]焰火下的爱——吴文健 我从不相信小说中那所谓的一见钟情,然而这却发生在我的身上。开始注意他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 经过一年的艰苦奋斗我终于考上了这所中学,原以为想象中的校园会比现实中的好,却发现这只是上帝对我开的一个玩笑。 记得当时很孤独,新的环境中没有我熟悉的面孔,而我最害怕的就是寂寞。 看到了他,似乎是在一个很不恰当的环境下。天啊!他看到了我,并且还对我微笑。我害羞似的跑掉了,心还一直快速地跳动着。 原来他是我隔班的,我经常会看到他进入那间教室。 早晨来上课的时候,我的座位突然多了一束鲜花和一张明信片。卡片上面简单地写着喜欢我,署名是小谢。 我知道小谢是谁,他是比我大一级的学长,人还不错,但是我不喜欢他。 日子久了,小谢总会来找我,而我却为此很烦恼。其实我长得不漂亮啊,否则我自己就会嫁给自己了呀。 今天我又看到了隔班的他。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很辛苦的样子。希望他不要知道小谢喜欢我。 哥哥不知道是怎样听说小谢的,他在校门外拦住了他。 听同学说哥哥带来的人把小谢给打了,鲜血都洒在了柏油马路,这件事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 我很内疚,很想对小谢道歉,可是从此以后我却再也没有看到过小谢。 我很在意隔班的他,我心想他不会认为我是个坏女孩吧。 回到家里看到笑嘻嘻的哥哥,我却哭了。 希望上帝让他不要误会。 好多天了,我一直没再看到他,他是不是躲着我啊? 我独自一人徘徊在学校的校园小径。远处树上的鸟儿在欢笑地歌唱,这与我的心情正好相反,灰蒙蒙的天看似要下雨了。 忽然间,在小径的另一端我看到了他,可是他却与一位活泼可爱的女孩在一起。 他们轻轻地与我擦肩而过,好像根本没有留意过我从他们身旁走过。 时间仿佛停止了,原来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我很伤心,可我说不出为什么,这种感觉怪怪的。 今天起床的时候,感觉头好痛,身体也不舒服,看样子我是生病了。 远方的朋友来信了,叫我去隔班帮她送信。 第一次站在他的班门口,我很害怕,生怕被他瞧见了。 可是他却在门口像是等我似的,于是我把信交给了他,拜托他帮我转交。 第一次与他近距离接触,发现他真的很有绅士风度,人长得也清秀,声音也很好听。可是当时的我,紧张得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原来他对我是这么的重要,今天我真的很高兴。 漆黑的夜,真的很黑。我怕黑所以我每天都开着灯睡觉。 但是今天我把灯关掉了,天就这样一下子黑了下来,可是我却不再害怕了,我知道在黑的夜晚会有他来保护我。 他现在应该睡着了吧,祝他做个好梦。想着他,就这样一夜未睡。 时间过得好快啊,天亮了,我却丝毫没有睡意。 可能暗恋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奇妙。 天下雨了,好大。没什么预料就这样下了起来。 我没有带雨具,这样大的雨我无法骑车回家,心里好难过。 淋着雨跑进了停车棚,却发现在我的车把上早已挂着一件雨衣。这是谁的啊?我在呼喊可是却没有人理我。 也许是他给我的吧,我自己在胡思乱想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逝去,还是没有人理我。 我对自己说算了,也许是有好心人帮助我吧。我穿上了雨衣,这是件淡黄色的雨衣,颜色真的很好看。 想着高兴的事回到了家里,那件雨衣算是被我永久收藏了。 期末考试来了,真的好快,我甚至还没有准备接受挑战就进入了寒假。 北方的小城下雪了,今天是大年三十。听说市政会在午夜时分燃放焰火。 过年真的很幸福,我可以吃到最好的食物,还可以看到美丽的焰火。 我的家离广场很近,甚至不用出门就可以透过窗户看到市政在广场上燃放的焰火。 今年的焰火是最漂亮的一年,我又想起了他,不知道他是否也在看焰火。新年的钟声敲响了,我又长大了一岁。 这一夜,我许下了一个关于他和焰火的愿望。 开学了,一切都如计划般的那样准时。他却走了,去了远方的城市继续读书。 班里今天转来一位新同学,我发现他长得跟他很相似。 突然间,我好伤心。他知道我喜欢他吗? 听一首歌来怀念他,也许有一天会再见面的。 而那时,我将不再犹豫。 我从不相信小说中那所谓的一见钟情,然而这却发生在我的身上。开始注意她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 接受父母的安排我考入了这所重点中学,原本想回那故乡的名校,却因为父母的工作调动来到了这里,这或许是上帝对我开的一个玩笑。 这个城市是我第一次涉足,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然而我最害怕的就是孤独。 看到了她,一切都来得这么不恰当,记得我在学校中散步,眼前隐约有一位人影,当我抬头看到她时,我发现她长得好漂亮啊,于是我不经意地笑了,而她好像也看到了我,并且害羞似的跑掉了。 原来她是我隔班的,我经常会看到她进入那间教室。 早晨来上课的时候,同学对我说,隔班有一位大美女。原来是说她啊。 确实挺漂亮的,我对她的感觉怪怪的,也许我发现了好朋友吧,心也慢慢地诉说着。 最近发现比我高一级的学长小谢总去找她。我还以为那是她的哥哥,后来才知道小谢在追她呢,一种莫名的感觉充斥在我的内心。 今天我又看到了她,可是我却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她只是傻傻地站在那里,而我却要整理物品来准备今年的联谊晚会。 校门外有人打架,我没有看到。 听同学说被打的人是小谢,鲜血都洒在了柏油马路上,这件事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 我不知道小谢因为什么被打,希望不是因为她。 她还好吗?小谢被人打了,她会不会很伤心啊。我一个人在胡乱揣测着。 真的很在意她,我知道她是个好女孩,真心祝福她可以忘却烦恼,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回到家里,我很快就入睡了,做了一个关于她的梦。 希望我今天说的话可以梦想成真。 好多天了,我一直再没看到她,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啊? 今天我远在故乡的妹妹来了,还没来得急去接她,她就走进了我的学校。我好高兴,妹妹又长大了可还是和以前一样活泼可爱。 陪她在我的学校散步,走着走着竟然又一次看到了她。 她轻轻地与我擦肩而过,好像根本没有留意过我从她身旁走过。 时间仿佛停止了,原来她已经把我忘记了。我很伤心,可我说不出为什么,这种感觉怪怪的。 新的一天开始了,感觉还不错。 班主任说我的视力不好就把我调到了第一位。这可是我离黑板最近的一次。 左眼一直在跳,同学说我要倒霉了,我不相信占卜学,心想这肯定不是坏事。 门外有位女生叫我,我走过去却发现原来是她。 第一次与她近距离接触,发现她真的很有气质,人长得也漂亮,声音也很好听。可是当时的我,紧张得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原来她对我是这么的重要,今天我真的很高兴。 夜已很深了,时间正在流逝,周围都是黑漆漆的,黑夜对于我来说早已习惯。 但是今天我把灯打开了。天就这样一下子明亮了起来,因为我要感受这温暖灯光。我知道在明亮的夜晚会有她的出现。 她现在应该睡着了吧,祝她做个好梦。想着她,就这样一夜未睡。 时间过得好快啊,天亮了,我却丝毫没有睡意。 可能暗恋的滋味就是这样的奇妙。 昨天看了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 我带着两件雨衣来到学校,其中一件是淡黄色的,我要送给她,希望她会喜欢。 雨真的下了,好大。我偷偷地把雨衣挂到她的车把上。 她没带雨具,困惑地看着车把上的雨衣。 我在远处一直看着她,也许她在等雨衣的主人。 最后,她终于穿上了那件淡黄色的雨衣,真的很适合她。 她会知道雨衣是我送的吗?我轻轻地问自己。 放假了,没想到这个学期过得竟是如此之快。 大年三十的晚上,终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我好喜欢白色的雪。 路上没有几个行人了,市政会在广场准时点燃焰火。 离新年的钟声敲响还有一分钟,焰火已经准备就绪了。 今年的焰火是最漂亮的一年,我又想起了她,不知道她是否也在看焰火。其实这是我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天了。明天我就要和父母回到那遥远的故乡。 这一夜,我许下了一个关于她和焰火的愿望。 我走了,回到了早已陌生的故乡。我终于去了那所名校。 今天我发现在这个新的环境中,有一个女孩长得跟她很相似。 突然间,我好伤心。她知道我喜欢她吗? 听一首歌来怀念她,也许有一天会再见面的。 而那时,我将不再犹豫。 [30]我们是这样消失不见——章文佳 我经常对自己说,有些感情上的事情应该放到五十年后再说,那会可靠点,时间会过滤掉感情事件中少不了的丑恶而趋于美好,能够不受情绪限制地获得叙述的平静。一场比较耗费力气的爱情,结束之后总是伤痕累累。在刚刚结束之际我们即想对它评头论足,怎么也不可能客观公正,往往有片面之词的嫌疑。但是情感终究是情感,介入理性分析会使情感失去必要的“水分”和真诚,从而显得虚假。五十年后的叙述,即便它获得了平静和公正,又怎样呢?到那时,这段感情无非等同于夹在书页中的生物标本,了无生趣,枯燥干硬。所以及时表达,遵从主观感受,把情绪表达出来,也许便合乎情感本意。况且,我们能活到五十年后吗?活到五十年后还有此时的心情吗?我们是否会陷入老年痴呆的黑洞中?到那时,口水流到脚背上,而那个多年前深爱的人早已在现实梦境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想到这个,我们没有理由不悲伤。 一直想写一写小米,十七岁的时候我答应写一个关于她的故事。可是时间似乎又过了那么久。 一 那一年的夏天,小米十三岁,穿宽大的校服,露出细长的胳膊,戴眼镜,清瘦。夏末的时候,她剪掉了蓄了三年的长发,看起来从未有过的清凉。开学那天,她顺着校门那条两边植物葱茏的小道走来,这些树木在夏末的时候就会疯了似的开满桂花,把香味传到每一个角落。她从桂花树中穿行而过,使我想到桂花的气味,使我第一眼就喜欢上她。因为陌生,她并不与人招呼,也不微笑,显得矜持。她行走的姿势很特别,因为清瘦,臀部窄小,腰跨不会大幅度地摆动,配合于身体的特点,她的两只胳膊的肘腕部总是向腰部内敛,而两只手像小鸟刚刚长出的翅膀那样左右伸开,这让她走动看起来相当轻盈,简直像是在飘动,或者在滑动,好像我使用一条线就可以把她牵引。 她在初中的第二年来到了我所在的班级,来到了我的身边,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知道这是冥冥中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就好像在她如蝴蝶般翩然来到我身边的那一天,有一个男孩子曾和我一样用专注的目光观望着她,那个男孩就是阿成。 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相识并且相互喜欢,我想那应该还算不上是相知相爱吧。就是那么单纯地搜集起眼角眉梢的情意,星星点点的耳热心跳竟也总是蕴藏着无限的甜蜜,像是秋日里飞扬的黄叶,闪动着金灿灿的光辉爱情最初岁月里的宝石,一颗一颗将美丽的年华嵌入记忆。他们张扬地彼此喜欢着,夕阳下放肆的手牵着手,只是单纯的手牵着手,却还是按耐不住内心的狂喜,红着脸一言不发,时常忍不住偷偷窥向对方,坚毅的神情,稚气未脱的脸庞,定格出完美的画面。 那段时间雨很多,风很凉,小米对爱的热情澎湃,她一度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只是很用心地在经营着她的感情,很多时候我变的形单影只,但这并不影响我在必要的时候跳出来做小米忠实的聆听者。小米说她想要做一个真正的女孩,要用温柔将阿成包围。小米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甜蜜,我看着她笑,陪着她笑,我知道自己内心中对她的喜爱和依恋,也许我一生都会陪伴在她的身边不离不弃,只是这些都没有必要说出口,只要她能够快乐,我一样会很开心,这有什么不好呢?!只是,天真的渐渐就冷下来了,冷得似乎没有征兆,同台风暴雨比起来,是不同的感觉,可是真的很冷,彻骨的冷,或许是因为心境,我也不知道。 阿成在送小米回家的路上曾对她说过一句话。他问:“小米,无论今后发生什么事情你都不要离开我好吗?” 相爱的时候,我们总是会问那些很傻的问题,总是会向往一些遥不可及的东西并因此而感动。 小米回答他:“我们永远都不分开。” 永远,她竟然用了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字眼,这世上,哪里会有什么永远。 二 小米来找我的那一天,外面的雨下得很狂妄,楼房不远处像是有棵树倒了。可是雨实在太大,让雨中所有的事物都变得模糊,那些日子,父母因外婆生病常常彻夜不归。我的牙齿坏得厉害,它们在我的口腔里钝重地疼着,已经是晚上,风雨还是很大,到厨房找吃的,可是都需要牙齿。小米已经很久没有来找过我,虽然有的时候她会在课间的几分钟握住我的手说她很想我,可是我知道我没有办法干涉她的生活,她有她生活和感情的主体,所以我离开,我要她像盛放的花朵般幸福。可是打开门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被雨水淋得不成样子的她,让我看到花朵瞬间颓败,花瓣凋零一地。她奋力地扑到我的怀里,本来还想说什么,可是眼泪一下掉了下来。我抱着她,感觉自己的牙齿不痛了,那种钝重的疼痛转移到了胸口,那里被她身上的雨水濡湿了,那么凉凉的一片,温度低下去,似乎是永远也暖不起来了。 小米留在我家里没有走,我们睡在我小小的、铺着温馨的草绿色碎花床单的小床上,小米把身体缩作一团,像是春日里一只困顿的兽,我心情复杂地躺在床上从背后抱住小米。小米说:“我和阿成分开了,他也许是喜欢上别的人了吧……”她的肩膀开始微微地颤抖,进而变成了低微的抽泣。我抱紧她,用双手温暖她凛冽的锁骨,我想,爱情原来真的是可以伤人的。 爱情刚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一段十分热烈的时光,我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去描述,就是恨不得什么都给对方,我确定小米有过那样的感觉,我确定阿成也有过,只是后来起了变化。 小米问我,你说是什么让我和阿成分开了呢?我没有回答,外面的风依旧很大,小米再次把身体蜷缩成一团。天就要亮了。我说,小米睡一会儿吧,不然一天都会很困的。 其实会有什么样的原因呢?!两个人的分开,无非是不爱了。多么冠冕堂皇,却又是多么真实的理由,好过那些虚假的借口,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年少的爱情本来就来得没有缘由,热情也许只是一瞬。却还是被蒙蔽了双眼,爱了一段时间,也许就会习惯了,那习惯了以后呢?无从得知,也许有一天突然就厌倦了,感情也就淡出了,那就把眼睛闭上吧,那就到此为止吧,就当是通明灯火的夜晚突然停电,一下掉进黑暗里,这感觉是自己来的,本来夜了就夜了,何必开那么多灯呢? 可是我知道小米放不下。她的内心仍然闪烁着那一点灼热的火焰,即便微弱,却还是灼伤人心。见到阿成的那一瞬间,我分明看到她已经肿得像核桃一样的眼睛又突然的湿润了,可我也看到了阿成眼中的躲闪,他应该并不想在这条通往教室的小路上与我们相遇吧。桂花早已落尽了,雨下了一夜也停了,风从干枯的枝丫间流过,把灰蒙蒙的天割成一块一块的,抬起头,天空的灰色深邃得让人感到晕眩,我握紧小米的手,她的手冰凉而湿润,像是一尾奄奄一息的鱼在我的掌心微微地颤动。我想,我是不是该和阿成谈一谈呢,可是四目相交的那一刻我在思索,我该用怎样的角色去面对他,或者他对于这场爱情也只是懵懂,那么太多的言语又有什么意义呢! 三 阿成的新恋情很快开始,他似乎是那种很招女孩子喜欢的男生,只是我以前一直都没有发现。优异的成绩,漂亮的字体,良好的家境,会写一些抒情的诗,笑的时候会露出很好看的牙齿。所以在春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已经有另外的女生陪伴在他的身畔。 离开他,这是小米第一次见到阿成拉着别的女孩子的手,她内心最强烈的想法是到一个极远极远的地方,然后,她可以因距离恢复安详。 初春的时候,气温仍然很低,新芽没有萌发,小米越发地消瘦,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但仍旧稀稀拉拉地垂落着,我知道小米永远不会说出口的是她一直想给阿成写信,很多很多的信,很多很多的情书,心如此遥远的距离让她不会觉得羞耻。她想到了,并且去做了,她写很多很多的信给阿成,有时候全忘了给谁写,为什么写,这些都不重要。有时抄书,抄歌词,这些都不重要。他从来不回,都不重要。 总有某一刻会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就像总有某个时刻会认为一切刚刚开始。 经常有某个瞬间,你会想牢牢记住某人某地某事。可是我想,流年的意思就是时间如水,不仅流动,而且洗刷。所以每当小米在以后的日子努力地要记起过去,只会拉出一串模糊不清的烂网绳,但对于阿成的记忆却始终清晰。 那年的初春又下了好几场雪,可是小米没有在操场上嬉闹,冬天过去后她开始怕冷,她开始需要我,迫切地需要我,我陪着她,握着她的手,看到她把头缩到厚重的棉质外套内,变成好小的一个人,只留这一双乌黑的眸子小心地窥探着这个世界,我感受到她原本的锐气正随着冰面的破裂而慢慢消融。我本以为这只是感情的一时冲动,却未料到杀伤力仍是如此的强大,我仍在安慰自己,也许她还只是个孩子,等到春暖花开寒流退去的那一天也许一切都会好的。那段时间,小米最常做的事情就是面无表情地站在操场边缘寻觅阿成的身影,在上课铃打响的时候又若无其事地回到教室。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终究还是越来越远了,所有的表情都那么不自然,心中还是有困惑的吧,只是开口的机会随着时间渐渐被抹杀掉了。 天暖起来了,衣服也不再厚重,我依旧每天每天陪在小米的身边,她的笑容开始多了一点,像是初春的枝头,带着点料峭的绿意,只是眼神里更多的是自怨自艾。她一直不曾再对阿成开口,仿佛言语已是多余,她的热情用安静的方式流淌在血液,感情用平和的方式生生不息。而这些阿成都不会知道,他的新恋情一帆风顺,散发着清新的气息,也许他根本无暇去顾及瘦弱的小米心中纯净而多情的念头。小米对我说,她曾幻想过与阿成的一切,她第一次意识到人类的想象力可以如此的大胆全面,那是关于未来关乎生活的琐碎而甜蜜的画面,可是它们却在某一天戛然而止,原因并不在于想象力的缺失,而是小米的心灵永远失去了塑造那些热情洋溢的情节的资格。 四 夏初的时候,学校附近在盖商品房,我和小米在路上走着,小米突然就触动了,她对我说:“你知道吗,阿成曾经对我说他赚够了钱就买一套很大很大的房子和我一起住,他问我住第几层,我说住第九层,他说好,我们就住第九层。说得跟真的似的。他说一辈子我就信了,我们走过很长的路,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可是却很美好,所以我不该后悔,他教会了我爱一个人的感觉,可是想起来还是会痛,会难过。我还记得阿成问我,为什么不打耳洞呢?他问我的时候,我说我怕疼所以不打。”小米顿了顿,嗓子像是被哽住了一样,既而又用更小的声音接着说,“如果我早知道爱情会让人疼痛的话我就不爱了……”我看着她发红的眼眶,心突然地就烦闷起来,像是被很重很重的石头压着,喘不过气,重到头顶上的天空都是黑色的。我一直想好好地呵护小米,可是我做不到,她的心一直被阿成占据,完完全全地占据着。我突然感到厌倦了,厌倦小米懦弱的神情,哭泣的表情,因为这一切的一切,哀愁的、忧伤的,全部来自于阿成,而我只能像个影子一样陪伴在她身边,什么都做不了,想到这些我索性在马路上低着头跑起来。小米在后面大声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心里乱极了,我什么都不想说,也什么都不想听,也没有注意到前面的人扛着的长竹竿,一下额头撞了上去,血很快顺着我的额头往下流。 拿竹竿的老爷爷慌忙赔不是,然后把竹竿扔在一边陪我去医院,小米站在我身旁望着流血的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说我没事的,我拉过小米的手,轻轻地放在我额头的伤口上,那么冰凉的手,让我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可是我突然看到了阿成,他在路的那一面,那么巧地出现在那里,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我知道小米一定也看到了他,他们目光交会,她的手渐渐松落。我突然很用力地哭出声来。老爷爷以为我是太疼了,连忙安慰我。我拼命地摇头,我说,这不怪你,是我没有看路。 其实那天伤势并不严重,缝几针就好了。善良的老爷爷竟帮我支付了医药费。他嘱咐我好好休息,然后就走了。门诊室里只剩下我和小米两个人,我们都没有说话,她只是一直哭,一直哭。 那次的大意,让我的额头上留下一道疤痕。那是小米,也是阿成留下的,他们注定成为我生命中的伤痕,抹不去了。 五 放暑假的时候,我和小米天天腻在一起,说不着边际的话,看不着边际的书,一只又一只地折纸鹤,然后在正午阳光最耀眼的时候钻进麦当劳,在临窗的位置,面对面吃掉一个圣代,我开始爱上这种会发胖的食品,只因为它带来的甜蜜清凉。每天会看到很多很多的情侣手拉着手舔食一个圣代,是会伤感的,但只要不寂寞就好。 终于有一天,我们在麦当劳碰巧遇到了阿成牵着一个乖巧的小女孩的手走进来,他们的脸上满是喜悦。小米看到了,他们目光交会,有几秒钟的停顿。我笑着邀他们同坐,小米在下面轻拽我的衣角。 你一句我一句,是表面上的融洽。每个人的内心都藏着一个世界,别人看不见。一顿饭吃完,没有人问起什么,整个过程中,小米和阿成都没怎么说话。哪怕是曾经那样熟悉的眼角眉梢,还是变得陌生了。其实两个人分开后,还是在不停地朝前走,不管你愿不愿意,只是不再同路,只是开始了各自的生活。 在离开前,阿成的女朋友突然插了一句嘴。她看着我的额头问,你额头上的疤是怎么弄的啊!我瞬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我看看小米,看看阿成,我说是一次走路不小心撞竹竿上去了。阿成的女朋友扑哧笑出了声,她关切地问,当时很疼吧。是的,很疼,真的很疼。阿成和小米都没有笑,他们就这么坐着,不看彼此,不说话。是的,真的很疼,可是慢慢地,就不会疼了吧。 六 夏天过去以后,小米的变化很大,仿佛是花儿在一夜之间开放,长长的发丝,浓密柔顺,已经可以轻巧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瘪瘪的胸前也不再空落落的。她的身边开始不断地出现追求者,但是却始终没有一段稳定的爱情。我想,也许是因为阿成还在她的视线吧。她也许早就不爱了,可是放不下,放不下这份已经极为可笑的年少的情怀。直到毕业,大家上了不同的高中,我觉得一切都将要被遗忘的时候,阿成仍然是小米心中的一份牵挂,她知道他一直想去那所南方的大学,愈发地英俊,有喜爱的女子在身边,这个世界于他,只有现世的安好。小米的牵挂,也永远都是一相情愿的思恋。值得一提的是,我一直都陪伴在小米的身边,她的骨子里有一份难言的执著与我是那么相似,就是这份执著成就了我们的悲哀,于是原来那些敢哭敢笑,感情充沛的我们正在慢慢地消失不见。 高中毕业的时候小米决定去北京,小米走的那天只有我去送站。火车开来的时候我说:“我跟你一起上车吧。这里我也待烦了。”其实我是不放心她。她平静地看着我,说你放心,我不是小孩子了。 我还是跟着她,虽然她说她不需要我。 七 写到这里的时候,朋友打电话来:“CLOVER,晚上钱柜唱歌……” 一帮的红男绿女,仿佛年轻得不像话,我在其中像是出土文物,什么时候好像年华都已经虚度,心颓颓然地就老了。我开始焦躁,有人唱《暧昧》,有人唱《催眠》。 去洗手间,洗把脸,平静一下,往回走,大理石地面过于光滑,我腾云驾雾地飞出去,这是,包厢里传出“从头到尾,忘记了谁,想起了谁,从头到尾,有没有荒废……” 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根深蒂固,心中的某种物质开始蒸腾,许多压抑许久的感情又跑出来作怪。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曾为那场年少的心动输得义无反顾,直到今天仍是无法抑制地想到阿成,原地踏步。 KTV的光线营造得像下雪,空调太冷,抱紧自己。 到这里不知道你看没看出我就是小米,其实小米应该是我构造的一个人物,我的真名或许叫王小红或是李小兰,当然阿成也不叫阿成,他大概叫李天成或是其他的什么。 我常常以为自己和小米是两个人,所有糟糕的、痛苦的事情我都跳出来决不参与,感情用事的孩子是她,在雨夜哭泣的是她,难以自拔的也是她,洞察世事的是我,镇定自若的是我,其实被伤最深的也是我。最重要的是,那么多年的孤独,一个人在夜里哭泣的日子,让我相信有两个影子,孤独便不再可耻。 写这篇文章的是我。写出来是为了遗忘。 我经常以为小米出现的次数会越来越少,直到消失。可是她比我想象的顽固,几乎像阿成,但我有耐心,我等。 这些都不重要。 二零零六年的夏天,收到阿成订婚的消息,那个晚上,我掐断了所有的电话,一个人坐了一晚。其实他早就已经离开我的生活很远,只是我不愿意去承认,这样盲目而执著的爱情,也只是我一个人的故事。我想回忆也许不过是一条线索,令迷路的我们依稀回首。 多日后在街上听到电台里播放的老歌。我想起许多年前抄过的歌词,写下的心情,那些曾经写给阿成的信,只是他不会知道,因为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将那些洋溢热情的信给他,一直没有!虽然在街头和朋友走在一起,仍是不受控制地流下眼泪。 你怎么了!?他惊骇望我。我说,没事,没事,想起一位故人。 千山暮雪,不记来时路。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31]锦年——黄海涛 苏醒。夏末初秋。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站在阳台上拿一根竹竿捣弄电线上两只三只的燕子。燕子很小,没弄几下,就忽啦啦地全部飞走,然后又停栖在远处的一根高压线上。那时,我骑着自行车刚从牙医诊所出来,嘴巴上火,一边的牙好端端地让我疼痛。最里面的一颗牙已经开始发炎。我的半边脸不等天亮就肿疼得厉害,我有想死的冲动。所以在苏醒恍过神来低头看我的时候,实际上,我是用手遮住半边脸的。我依旧很疼,我刹住车阀就不想下来。我就这样仰着半张脸对阳台上的苏醒说,嘿,干吗呢,燕子都被你打走了,飞了。她微微对我笑了一下,试图想问我捂着半张脸干吗。她说,飞了,都飞了,飞到那里去了。说完她用手为我指了一个方向,洁白的棉裙上就沾了一点鸟粪。我看了看她,然后就骑着自行车飞快地跑了,身边闪过一个拿炉扇的小男孩,几个放学的女学生,当然我看到的人,还有苏醒的母亲。她坐在小板凳上洗着大盆里的衣服,正往苏醒的内衣上打着肥皂。我猜那是苏醒的。花边白白的,有着好看的蓝,依卡露的气味会传到很远,我能闻到。我很快地跑了,她妈妈没有时间抬头看我。那天,我异常疼痛,我说过我想死的心都有。 我端着饭碗坐在天台上吃饭。外人看来,我是个挺奇怪的人。比如此时,我一边捂着脸一边用勺子往嘴里送饭,隔那么一会儿就会呻吟一声。然后很无力地把米饭吞咽下去,仿佛让我疼痛的地方不是牙齿而是红肿发炎的扁桃体。这副模样很滑稽但却现实。再比如,天台上有我养的一群鸽子,我端着饭碗坐在地上(没椅子)吃饭,它们就跟土匪似的聚拢在我周围。饭碗同样放在地上,它们可以当着我的面,把沾着同伴粪便的鸟嘴伸进我的饭碗里但我却不生气,我撒着饭粒对它们说,来,来,小三、小四,敞开肚子吃,别抢,我管你们够。那时我的真实感觉,我就是这帮飞禽高高在上的王,我得养着它们。苏醒在天台上晾晒衣服。在我妈喊着要洗碗的时候,我瞥了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对面的苏醒。这一天,我仍然是疼痛的。我迅速地从地上爬起来,顺势就胡乱飞腾起几只大黑鸽,小三、小四,慌乱地飞走,很快就看不见。我跟个傻子似的呆站在那里,看苏醒在天台上弯着腰,取出盆里的衣服,拿明晃晃的衣撑,然后挂在错综复杂的线绳上,依次滴落着还有泡沫的水。我无奈又看到了苏醒的内衣,花边白白的,有着好看的蓝。此时,它被挂在晾衣架上,在风中飘来荡去,很像一只栓着绳的塑料袋,在冬天的空气里高高地飞。就这样,我的眼睛白了,就那么一会儿时间,苏醒已经在天台上晾晒了好几条床单。白色的,全都是白色的,白的晃眼,有些灼热。我当时的想法就是努力猜测其中哪一条是铺在苏醒床上的,然后我胡乱地选定一条,就开始哈哈大笑,声音没有了建筑物的阻隔,可以传得很远。苏醒回过头看我,两只手插进棉裙口袋里,看见我笑,她也稀里糊涂跟着笑了起来。而她身后的白色床单上下翻飞,天台上风大,床单抖动着发出简单的声响,噼里啪啦,这是哪儿呢。我的头发被大风吹得膨胀起来。小三、小四不见了。我现在的确像个矮小的狮子。苏醒一直没有说话,而我的牙齿依旧是那么的疼。我朝着对面的苏醒嘀咕了几句,她没听见。然后我就端着空饭碗下天台了。我对正在水池边倒洗洁精的母亲说,妈,今天天好,你把我床上的那条脏床单换下洗了吧。 枫桥镇是个很小的地方,我总是个隔着窗户就能看见镇中心的尽头,那里有一座变电房,四方四正的,如同水泥夯成的豆腐,而墙根底下就有一堆一堆的狗粪和花草。我丝毫没有兴致看后来的那条狗是如何把大炮家的孩子咬伤的。他们在三四天后跑来问我,有没有看清那是哪家的畜生。我说没有,我说我牙齿很疼。那一天,我无端感觉到烦躁,躺在竹椅上,莫名地就会口渴。于是拿着个玻璃杯,把暖瓶就放在脚底下,有一杯没一杯地喝着玩。我朝着洗被单的母亲喊,妈,我牙还是疼,王医生家我去了,他说要想根治,就得狠下心拔掉左边这颗坏牙。他让我回来问你一声,拔还是不拔。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很大声地说话,我记得我是捂着水杯,对外伸出脑袋的。但实际上,我妈压根儿就没答理我。隔着一个门,那用毛刷刷洗被面的摩擦声,粗糙而有节奏,我听着就自觉闭上了嘴巴。那一刻,我开始很强烈地想念苏醒,想念她的棉布裙子以及被她惊飞的鸟。后来,我把这种感觉告诉了伙伴兼我的同班同学顾小飞。他就异常显得兴奋。他带我到他家看了那只黑色的猫,通体毛发油亮,像是夜里看到的黑。他说,你知道这只猫为什么每天晚上都会叫吗,它不想睡觉,整晚整晚的,就跟你现在的情形一样,我还打过它。后来,他在我耳边很小声地说了一句特矛盾的话,他说,你完了,你发春了,就跟我家的这只黑猫一样。虽然春天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但你应该知道现在天气还是很热的。顾小飞神色暗淡地把脸朝向门外,眼睛却一直盯着跑向屋外的黑猫。那种神情无由地让我感觉害怕。我对他说,你别吓唬我,我怎么会跟你家猫一样,它是畜生,我是人,我又不是你家的畜生。事后,我发誓不再理睬顾小飞这个王八蛋,甚至有一天,我在路上看见了他家的那只黑猫。它安闲地趴在一块干净的油毡布上,太阳暖洋洋的。我毫不犹豫就捡起了一块小石头砸向了它。我很生气,我对它说,去去去,谁会跟你一个样,看我不砸断你的腿。然后我看到了那只黑猫的逃窜,很快很快,就像我家的鸽子一样。 我闲着没事,就会瞎荡,除此之外,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吃完了饭,我仰起了脖子喝了一大杯茶水。然后随口把几根茶叶吐到了墙上。我妈刚想骂我,我就鬼追似的跑了,跑到镇上,看王医生的牙科诊所开门没有。镇上的人都知道他会起床很晚,除了会帮人拔牙,他还是个赌徒。很多次,我看见过王医生赌钱,又看见过他在日上三竿的时候,站在大路边上,咬着牙膏沫子,刷着还算洁白的牙齿。我知道他昨晚到底干吗去了。今天,我决心要拔掉左边的这颗牙齿,我跟我妈说了,但她没答理我。于是我默认了她的态度是同意的。于是我偷偷拿了她的钱,吃完饭,吐了茶叶,就跑到王医生家去了。幸运得很,我没等多久,他就开门刷牙了,我清楚地看见他的眼角边上挂着一颗黄豆的眼屎,猛一看,以为脸上沾了只苍蝇,只不过苍蝇大多数都是黑色的而没这只黄。他招呼我等他一会儿,我就顺从地坐在诊所里唯一的一张手术椅上,左右晃转着玩。王医生在大路旁边刷牙,姿势只有两种。一会儿站着,腰有些疼,就蹲下身子继续刷。期间他家的狗围着王医生的腿左右不停地转。我骂了它一句,傻逼,它就停下来对我望着。王医生的老婆穿着条花色短裤,一手拎着个红色痰盂,一手拿把毛刷就径直穿过了外屋,她对我微微笑了一下。很快,我就仰躺在手术椅上,睁着眼睛看王医生的脸。那是一张很粗糙的脸,我意外闻到女人才用的雪花膏味,那时我的牙齿已经很疼。我对他说,好了,你拔吧。他和他老婆一样对我笑了笑,随即就是短暂地消失,我的耳边响着很清脆的金属声响。我的头顶上方亮着一盏灯,它亮着,很久很久。有一个瞬间那颗坏牙被一种金属弄得生疼,我想喊,我还想骂人。但我居然流出眼泪了,它应该没有声音,但我怎么会清楚地听到牙肉撕裂的声音呢,这声响迅速而绵长,我想我是不是已经死了。 那个时候,我喜欢上刘亮程,喜欢上他的一本带有驴粪气味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我固执地以为他是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刘亮程是个男子,他写的所有关于新疆的文字都令我难过或者说是有那么一点忧伤。然而有一天,当我拿着一张中国文化报,蹲在厕所里百无聊赖地闲看时,我见到了刘亮程。天啊,这个新疆男人哪有孩子的模样,他简直和我二叔一般大了,我顿感失望和呆傻。事后,我告诉苏醒,文字这东西是有毒的,你最好不要去碰它,它比男人还容易欺骗你。从牙科诊所回来的路上,我的表情一直是很不开心。那颗还沾着隐隐血迹的坏牙就握在我手心里,走不了几步就会摊开手很仔细地看。坏牙上有一个洞,黑色的洞。除此之外,其他都还是白的。穿过几家商店,门前聚集着很多的人,几只杂毛狗走来走去,不时停下来,拿眼睛看着我。我心想今天真是个好天气,前段时间老是下雨,害得我待在家里哪儿也去不了。在弄堂口,碰见三叔公。他怀揣着一个旧式收音机问我打哪儿来,我说,我去拔牙了,就在王医生他们家的那个诊所。说完,我摊开手心,把那颗坏牙拿给他老人家看。他对我摆摆手,示意我赶快滚。我的理解是他好像不太喜欢牙齿这个东西,可事实上很多东西是容不得你喜欢或者讨厌的。比如你吃饭就得用牙齿,没有它,你就得干巴巴地看别人吃乃至最后让自己饿死了。回到家,我又喝了好多的水。我妈不在,我恍恍惚惚觉得寂寞,于是又无聊地走到门外,这是颗上牙,按老一辈人的说法,如果被拔或者是摔了跟头被磕掉,它应该被扔到屋顶或者是高高在上的树上。反之,下牙就会被扔进床底或者是湍急的河水中。我选择了把它扔到梧桐树上,它很高很高。因为房顶有我养的鸽子。扔到上面,我怕这帮飞禽会把它叼走,那样我就倒血霉了。我说过我有想死的冲动,但那是拔牙之前,现在,我牙不疼了,它被拔掉了,我感觉很轻松。这个时候,我不想死,一点也不想。 事实证明,顾小飞的话是对的。我发春了,和他家的那只黑猫一样,到了晚上就不想睡觉。只不过它所幻想的是前门家的一只母猫,而我想的人却是苏醒。是的,我喜欢上了她。这一年,繁花似锦。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我骑车穿过一些狭窄的弄堂,一个小男孩就让我带他去买玻璃弹珠。他拿出那些玻璃球给我看,明晃晃的。阳光底下,反射出刺眼的光亮。我写信给苏醒,花整晚整晚的时间想着自己究竟要跟她说些什么。结果我在信里通篇提到的都是鸟,关于我家的小三、小四以及那天被她捣弄惊飞的燕子。末了,我说,你是叫苏醒吧,我已经问过我妈了,她说你叫苏醒,睡完觉醒来的醒。我想她没理由要骗我。那封信被我折成飞机,在一个有风的下午飞进苏醒家的天台上。我知道第二天她是会来晾晒衣服的,然后她就会捡起我的纸飞机,很好奇地看上面关于鸽子和燕子的文字,随后知道我是谁。我像个窃贼一样忐忑不安。在那个夜里,我开始暴食。我坐在厨房的餐桌上,把脚伸向窗外。吃了一大碗米饭,还有两个半斤重的鸭梨。我太饿了,天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有点想念苏醒。后来,我看书看到了背负巨石上山,然后滚下来,又继续上山的西西弗斯。他是在遭受重复又重复的惩罚。可我又是在干什么呢?于是我又开始疯狂地喝水,这个动作似乎能让我感到些许轻松和安全。然后它直接导致了我频繁地出入厨房和厕所之间,在那个晚上,像个幽灵。很多年后,我还是会记的这样的场景。我从厨房的餐桌上跳下来,没有穿鞋,从厨房里走出,经过狭长的水泥走廊。屋内有断断续续的呻吟声。我对着小便池撒尿,眼睛迷糊,偶尔油毡布顶上跳过几只家猫,喵的一声,就让我深深觉得恐惧。夜,它总该是凉的,人的尿液冒着热气就让我非常躁动。 家里有很多书,都是我爸留下的。我没事的时候翻了翻,也没觉得有多大意思,索性在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瞒着我妈,把它们通通装进麻袋,卖给了一个收破烂的农民。中间有一本书,叫《瓦尔登湖》,书上署名作者是梭罗,是一个美国人。我之所以注意到这本书是因为它的名字让我想到另外一件事情,是关于镇子里唯一的湖中出没水怪的传闻。老人们爱讲故事,尤其擅长讲一些鬼魂狐妖。这让幼小的我深受毒害,发誓自己如果长成了大人,首先要打的,便是这帮老头。然而等我长成大个了,这些老东西却一个个相继死去,我的理想也就随之破灭。第二天,我还是骑了辆自行车在苏醒家门前来来回回地晃荡。看见她妈和一个男人说话,没过多久,那个男人就走了。我不知道苏醒在不在家,她应该会出来的。后来,我明显觉得无聊,就把车子停靠在路边,蹲在地上和一帮小孩玩起了弹珠。这种游戏我小时候玩过,那个时候,一天下来我能赢他个七八十个。多了,就放进玻璃瓶里,装上清水,放在阳光底下搁着。光线好的话,就能看见五颜六色的光亮,非常的漂亮。现在我又回到了过去,没几下,就赢了一大堆,那几个小孩耍赖就不带我玩了。后来苏醒说了一句话,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出来的,她说,天台上的纸飞机是你扔的吧?我说,嗯。那时候,我的手里握着一大把玻璃弹珠,说话的工夫,有几粒从指缝里漏下来,掉在地上,被那几个小孩疯抢了去。她说,你也养鸽子,样子有些温柔,我说,嗯。此时她妈妈站在门口远远地看着我们。我下意识向她挥手,样子活脱脱像个小流氓。苏醒继续说,你叫小武,我知道你的名字,我说,嗯,然后眼睛就一直盯着苏醒的那双手。她是个美女,我今天才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能生出这样好看的手。我后来对她说了一句很大胆的话。我说,苏醒,其实你不穿衣服的样子会更好看。我知道你有一件带有花边的内衣,上面有纯白纯白的蓝。 我隔了好长的时间没有看见苏醒,我神情暗淡地躺在四下无人的天堂哂纳感,仰望天空,旁边是吃完了饭的小三和小四。我说过我是这帮飞禽高高在上的王,我得养着它们。隔着低矮房屋的缝隙,前面是断残的山口。我所看到的是一种逼人的红。有一天,我看见苏醒在门口和我妈说话,她们一高一矮地站在九月的午后,算的上暗淡的阳光,远远看去,却是那么刺眼,她似乎在哭,我看见我的母亲把手放在苏醒的头发上,轻轻地抚摸,像是她是她的女儿。那时,我已经坐在床上看书,我重新找了本《瓦尔登湖》来读,可仍是觉得没多大意思。接下来便是持续想象湖中的水怪。那一天,我饶有兴趣地问了我妈,传闻中镇心的湖中到底有没有水怪,阿嚏是否长有坚硬的黑角。我妈对我白了一眼,她极其烦躁地把床单换上,然后扔给我一封信。她说,是那个女孩让我给你的,你尽在外给我惹事。那一刻,我开始很同情这个已到中年的女人。可以想象在很多年前,她也曾经如此温柔和善良。在无数个天晴的日子,她就穿着好看的裙子,在阳台上唱首歌或者拉着小提琴。那封信被折成一架纸飞机,我扔出去,飞了一圈后落在我的单人床上。我拆开看了,信上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她说,你有时像个小混混,让人讨厌。但我还是喜欢你牙疼的样子,很好的感觉,我觉得。信的最后,写的是两个字,苏醒。她的确是叫苏醒。一天后,我去她家找她,苏醒不在。她妈坐在门口仍旧洗了一大盆衣服,大量的泡沫溢出来,我看不清哪一颗是最大的。我问她妈,苏醒呢?她妈就很大声地跟我说话,很像一个刚拌嘴的泼妇。她说,让那个男人带去上海了,我知道他迟早要回来把苏醒带走的。那时我看见一条丑陋的狗正在水电房门口抬起一条腿撒尿。我捡起一块石头朝他扔过去,砸中了它高高仰起的后腿。我大声地说话,我整天都在说这一句。我说,操,不知好歹的狗东西,撒泡尿也不找找地方。而此时,苏醒在上海,我却在小镇的中央像架纸飞机飘来荡去…… [32]刘子——李智超 刘子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家邻居。刘子从一年级开始就曾因为掀女生裙子而全校出名,我能跟他混在一起足以说明我从小也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当时我们的成绩总是很接近,全班三十四个人,我总是排第二,遗憾的是,不是正数。但是可以值得庆贺的是,刘子一直没我成绩好。 由于刘子发育的比较早,从一年级开始他的座位就是最后一排。而那个时候老师以拖全班后腿为由把我分在最后一排,就这样我们成了同桌。 第一次跟刘子去游戏厅打游戏是在三年级。那个时候学校规定是不可以进游戏厅的,游戏厅的吸引力也只是让我每次经过那里朝里面看几眼,那时我的胆子还没有大到敢进去玩的地步。刘子总是在上课时不厌其烦地跟我说一个叫《三国志》的游戏是多么有意思,有一天我终于决定要让刘子带我去。不过眼下最大的问题是,钱从哪来?小学的时候每人每月交三十元钱,早点的问题就可以在学校解决了。我每天的零用钱只有五角,对于一个偏爱零食的小孩来说,游戏币的价格无疑是个庞大的数字。 一天,放学路上,我俩搂着肩膀回家。刘子说:“小宇,咱们去游戏厅吧。”我说:“现在怎么行?我爸说放学必须先回家的,再说咱们也没有钱买游戏币啊。”刘子说:“你有多少?”我摸了摸裤兜,从里面掏出来一张皱巴巴的两角钱,说:“我只有这么多,只够买一个游戏币。”走到一个胡同口处他突然推我进去,然后从书包里掏出一块布满油污的铁块。我谨慎的说:“你要干什么?”他晃了晃脑袋神秘地说:“看见了吗,这可以卖好多钱。”我惊喜地问道:“你从哪弄来的?”这个能卖多少?他伸出两根手指,说:“大概二十元吧,从我家偷的。”我想了想说:“好吧,我们就玩一会儿,然后就回家。”随后我们找到一个废品收购站,满心欢喜地走了进去。 刘子的那块铁远没有他说的能卖那么多钱,我们把卖铁得来的钱一人一半,我也只分到了三元,但这三元钱当时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称为巨额财富了。我把其中的一元钱装在裤兜里,另外两元钱放进铅笔盒中,然后径直和刘子走向经常路过的那家游戏厅中,进去之前我小心地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在确定没有熟人之后我们便迅速冲进去。 我把一元钱塞给刘子,他熟练地跟老板买了两元游戏币,然后分给我一半,我把游戏币装进兜里然后开始寻找传说中的那个叫做《三国志》的游戏机。刘子领我走到一台游戏机前,指着说:“喏,这就是了。” 记忆中我们是玩了很久的,刘子这家伙总是一到BOSS前就临阵脱逃,我选的张飞死去了不知多少次,最后铅笔盒里的那两元也被我花了。我们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回家。我那时在想,如果能这样一直玩,再也不要长大,该多好啊。当我们满头大汗地从游戏厅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因为害怕回家挨骂,我们决定编个理由。刘子说:“要不我们说扶老奶奶过马路吧,后来老奶奶请咱们到她家吃饭了。”我说这个不好吧,我现在很饿,万一回家肚子响起来就糟了。刘子觉得我说得有道理,然后问我:“那怎么办啊?”我想了想说:“我们就说在学校玩,反正这么晚回家肯定是会被骂的。”刘子说:“那好吧。” 回家以后,尽管被父母教训了一顿但我的谎言终究没有被看穿。这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到我妈给我买了台游戏机,我的张飞手持着铁枪骑着战马一路过关斩将最后活捉了曹操。 从这以后我上课的一个乐趣便是和刘子讨论《三国志》以及其他游戏的通关秘诀,坐在我们前面的胖乎乎的女班长也总是以告老师来警告我们上课不要说话。刘子说你要是敢告老师我就揪你辫子。老师正在讲课,女班长举手,老师以为她要问问题,可她却说我和刘子去游戏厅了还说要揪她辫子。老师气得脸都绿了,沉着脸说你俩下课以后来我办公室。 这件事的结果是,我们被罚写检讨,然后通知叫家长。我在老师办公室声泪俱下的一顿哭诉后,老师同意再给我们一次机会但必须写一份检讨。整整一上午我俩在老师的办公室一边写检讨一边商量怎么欺负这个肥妞。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女班长突然大叫了一声,然后就哇哇大哭,说铅笔盒里面有条毛毛虫。 我和刘子相视而笑。 刘子从他家偷铁卖钱的事情最终还是让他家大人知道了,因为那块铁是他爸摩托车上的一个配件,那天本来是拆下来准备修理的,结果让他给卖了。他爸打他的时候我在我家都能听得到,但奇怪的是,我一直也没有听到刘子哭或是求饶的声音。 后来刘子跟我说,他说钱全买糖吃了,没把我供出来,否则他爸肯定会跟我爸说的。我听了是又惊又喜。 过年的时候,我在家看《忍者神龟》,我和刘子都很热衷这个动画片,于是我找了一挂鞭炮去和刘子研究如何伸张正义为民除害。按刘子的说法就是,遇到匪徒的时候我们就用鞭炮炸他,所以我们当前的任务是练胆。我们在楼前的空地上噼里啪啦地放了一阵,刘子拿出一个二踢脚,说要拿在手里放,我说你小心炸着。他说没事,这种炮下面先炸,只要拿着上面就不怕。我半信半怀疑地看着他点燃炮捻子。 “咚”的一声响后,刘子龇牙咧嘴地瘫坐在地上,紧接着“啪”的一声又在刘子身边爆炸了。由于离得很近,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震得一跳,等我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法就是这次刘子肯定挂花了。 事后我问刘子不是下面先炸吗?刘子用缠着绷带的手比画着说,他好像是拿着下面的。 夏天总是一个容易让人亢奋的季节,尤其是我们这个年纪的孩子,骨子里的躁动在烈日下变得难以压制。整整一个夏天,我和刘子都是在郊外的一条小河度过的。那条河总是那么清澈、总是有摸不完的青蛙和泥鳅。我们像个插秧的农民伯伯似的,把裤管退到膝盖上面,各自手持塑料袋等捕鱼工具在不到小腿肚子的水中寻找猎物。 刘子因为先天近视,他捕获的鱼虾总是没有我的多。看着我那边塑料袋中鱼虾数量越来越多,他愤愤地说:“你就等着吧,看我给你抓个大的。说完边跑到我上游去了。” 不一会儿,他就在那边大叫:“小宇,快过来啊,我抓到一只大鱼。” 我跑过去,刘子无比兴奋地说:“就在我脚底下,我踩着它了。” 我说:“你快抓啊,别让它跑了。” 刘子一边说好大啊好大啊一边向脚下摸去。 当刘子把他所说的鱼抓在手里面时,我的的确确被吓到了。那是一只黄色的背上还有条纹状的赖蛤蟆,反正巨恶心。此时刘子并没有看清楚并且还手舞足蹈地举着蛤蟆说好大的鱼啊。我的胃里一阵不适,说,你好好看看你手里拿着什么。他把蛤蟆拿到眼前,那只小动物郁闷地盯着他,两只小眼睛滴溜溜地打转。 此后的事情我们大概可以猜测,刘子从那天起,发誓今生不在吃有关水产的任何食物了。从前他最爱吃他妈给做的水煮鱼,一天他妈为了给他解谗特意做了满满一锅,据刘子描述,他只看了一眼就吐了。 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在班会上说我们俩搞小集团,并且以坏了全班这锅汤的罪名对我们进行隔离帮助。于是事隔几年后,我重新返回第一排,和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同桌。刘子坐在女班长旁边,仍然是最后一排。从此我和刘子人各一方。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我爸背着我妈给我们老师送了一箱苹果才导致我和刘子的分离。事实上下课后我们还是会一起玩、一起欺负女生什么的。空间的改变并没有拉大我们的距离,我和刘子仍然是最好的朋友。 刘子说他喜欢女班长时我正在吃雪糕,那根雪糕在还有三分之二的时候就掉在地上粉身碎骨了。那时我还不懂这些,我只觉得女班长从一年级胖到现在并且仍然没有减肥的趋势的形象总是让我对她十分厌恶。我问刘子你怎么就知道她喜欢你。刘子说,这你就不懂了,每次我的橡皮掉在地上,她总是帮我捡起来,女班长其实没有那么讨厌。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办?刘子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替我写份情书吧。我说我从来没有写过,我不会写怎么办。刘子说,得了吧你,每次作文老师都念你的作文说你写得好,就写这一次。我说那好吧,我试试。 我偷偷折腾了三天才把这封歪歪扭扭的情书写好,检查了好几遍确定没有错别字,然后某一天放学后,我在学校旁边医院里的小花园里的假山下把它交给了刘子。刘子仔细地抄了一遍,装在书包里,我那份辛辛苦苦写的情书就被他扔到水池子里了。 众所周知,小学期间给女生送情书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对于刘子这种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更加类似于把脑袋别在腰上闹革命。尽管在现在看来,女生们收到情书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不论她是否同样喜欢这个男生。 直到现在,女班长当时号啕大哭的样子对于我来说,仍然记忆犹新。我曾一度怀疑刘子除了送她情书还对她做了什么。刘子就这样失恋了,比这更惨的是,从此刘子得到一个外号“流氓”。 老师说,你们还小,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接班人,应当把经历全部放在学习上。 我爸说,看人家楼下王阿姨家的孩子,这次全年级又考了第一名。 我妈说,只要你这次考进前五名,就给你买变形金刚,以后不要在跟邻居家小孩玩了。 我小鸡吃米似的点头。 从此我和刘子的关系变得很微妙,放学时,他走前面,我走后面。平时下课也不在一起玩了。刘子在班里只有我一个朋友,我不和他玩便再也没有人答理他。女班长不知为什么转学了,转到哪里老师没有告诉我们,班长变成我旁边那个扎羊角辫的小女孩,于是最后一排只有刘子一个人,班里的同学称刘子的座位为雅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成绩频繁地出现在成绩单的前几名,而刘子还是没有变化,每次考试都在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这个区间挣扎。我觉得对不起他。 听班里的同学说,最近学校周围出现一帮初中生,专门在放学路上劫钱。不少家长这段时间都在校门口接学生,每天放学时校门口总是人潮汹涌车满为患。 一日,轮我们组值日,这时我已经是组长了,刘子是我们组的,每次干活属他最卖力,每次值日差不多都是他一个人在干。校园里面人已经走光时,我们的扫除也结束了。我吩咐大家都回家吧然后背上书包锁门离开。 回家的路上,我一个人不紧不慢地走,夕阳的余晖让这段小道笼罩着一片温暖。 “小孩,站住。” 我回头一看,一群初中生模样的人叫我。 我有点害怕,没有答理他们,加快了脚步。 “他妈的,叫你呢,听到没有。” 我知道不好连忙拔腿就跑,可刚跑了两步就被他们追上了。其中一个卷毛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另外三个也跟上来,围住我。 “他妈的,叫你没听见啊?”他嘴里有一股浓重的烟味。 我哆嗦着说:“你们想干什么?” 卷毛说:“干什么?给大哥借几个钱。” 我说,我不认识你们。 卷毛旁边一个高个说:“少他妈废话,让你拿出来就拿出来。”说完从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在我眼前比画着。 我害怕极了,赶紧摸了摸口袋,还好,从里面掏出五角钱。 “全给你吧。”我说。 “还有呢?裤兜。”高个说。 “真的没有了。”我已经快要哭出来了。 卷毛说:“让老子搜出来可没你好果子吃啊。” 我说:“真的没有了,不信你搜。”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一声:“你们放开他。”我回头一看,是刘子。 高个抄着水果刀叫道:“你是谁啊你?” “我是谁你管得着吗。”你们放了他。 “我操,小兔崽子挺有种啊。哥几个,上。“说着就朝刘子冲过去了。 刘子被他们打倒在地,他没有反抗却朝我喊:“小宇,跑啊。” 我拔腿就跑,当时我脑子里面只有一个想法,我一定要救刘子。 那个民警是我在胡同口遇到的,我拐弯时撞在他身上,看到他身上的警徽我就哭了,边哭边说那边有群初中生在抢劫。他跟我跑过去后,那帮初中生看到警察来了就都跑了,只留下刘子浑身脏兮兮的躺在地上。我看着刘子流血的额头哭得再也说不出话来。他却笑着说我哭的样子好难看。我听到这便哭得更厉害了。 后来刘子被送到了医院,缝了三针就出院了。我和我妈我爸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去他家看他,我们进门时,他正在沙发上边吃香蕉边看《忍者神龟》,看到我来了赶紧招呼我坐下一起看。两家的大人们坐在客厅里聊天,都说我俩怎么看怎么像兄弟。 我和刘子的故事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毕业后不久刘子就搬家了。临走的时候刘子终于哭了,当着众人的面,他的眼泪哗哗的浸湿了我的肩膀。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33]少年1031——郭馨馨 少年1031每天和我待在一起。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他像个软绵绵的小孩子。 少年1031的脚大得很奇怪,43码的篮球鞋大得跟船似的,有好多双不同的白色袜子。 少年1031左膝下面有块奇怪的骨头凸出来,医生说用不着做手术但是会一直疼到二十岁。 少年1031右手食指上有牛角形状的小伤疤,孩童时代的他一直坚信那绝对是天赐神力。 我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夏天认识了少年1031,在秋天成为他的小女朋友。我们半生不熟的爱情是在陈绮贞的一首并不好听的歌里开始的。我不是少年1031第一个女朋友,而少年1031绝对是我的初恋。由此看来,少年1031必将成为我的青春中最最重要的少年。 奇怪的是,在我俩即将半年的爱情故事里面,我快速地由一个闪光的正面角色演变成大反派。我卓越的敏感骄横无数次让可怜的少年1031深感委屈。在最近一次把少年1031气到晕倒之后,少年1031的好同学不禁想要苦口婆心地劝少年1031和我这个小魔头分手。但是我俩特别争气地在当天晚上和好如初。而我仅有的一点功劳是将少年1031由抽烟喝酒跷课的扑克魔王成功转型为理科实验班系少年。少年1031常常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我的初恋,我每次都回答得特别斩钉截铁,当然是!他之所以产生这种错觉完全是我的天赋使然嘛。 少年1031常常满怀期待地问我:“你想和我结婚吗?” “不想。” “可是我想。”少年1031一脸委屈,“你为什么不想啊?” “不为什么。” 他仍然心有不甘地追问:“你告诉我为什么吧?” “等你长大再告诉你吧。” 虽然我们俩在一块儿受照顾的永远是我,耍小脾气的也永远是我。可少年1031绝对是个小孩子。我之所以不愿意和他结婚,完全是因为…… 我无法忍受眼睁睁地看着他慢慢变成一个持重的穿西服的中年男人,也无法忍受他亲眼看着我变成一个平和的拎小皮包的中年女人。少年1031应该永远是藏在玻璃瓶里面的不老少年,那个在球场上穿着明黄色T恤因为流汗而闪闪发光的小人儿;而我也必须充当他夹在篮球杂志内页里的鲜活少女,那个任性的时常发出不满的低声尖叫的长头发女孩子。否则,我宁愿我们俩互相掐着脖子死掉,就像死去的木月永远停留在十七岁一样。 前天晚上,在看过篮球队练习赛之后,少年1031送我回家。 我们手臂贴着手臂慢慢地走。暗色的风像静静涌出的潮水般漫过我们的脸,空气里面有初夏的奇怪香味。少年1031没有发现,我一直在偷偷观察他孩子般的恻脸。我在心里问自己,我的少年1031会不会在哪一天突然长大,变得成熟呢?如果是,那会是哪一天?那一天,我又在哪里,在做些什么? 我们在院子里告别,然后我背着沉重的书包回家去,肩胛骨酸痛。一直走到楼下,突然变得不想上楼了。 于是,我停下来,转过身,朝少年1031离去的方向看,希望可以找到他白色T恤若隐若现的轮廓。可是他已经消失,速度快得让人失落。我眼睛微微发涨,好像看见青春正以迅雷不及的速度离开一样。眼前的这个初夏夜晚太过奇妙,我站在自家楼下感觉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变得透明、每一个毛孔都在张大嘴巴呼吸,疲惫的身子突然轻了。于是我相信了自己的感觉,我的青春一定是从我的身体里抽离出去了。那个浅绿色微微闪光的小影子艰难地从我胸口钻出来,慢悠悠地朝着少年1031离去的方向飘去了,然后被夜晚的黑暗一口吃掉,一点也不剩。 于是,我朝着那团黑暗发了一会儿呆,贪婪地吸了两口气,上楼了。 晚上躺在床上,少年1031发来短信,告诉我他看见了站在楼下很久没有离开的我,本想冲过来紧紧抱住我,“可是,你应该回家了。”他又说,“难道,你没看见我吗?” 我朝着卧室的天花板无声地笑了:“我看见的只是一团漆黑。” 我虚弱地闭上眼睛,心想若是那时候少年1031真的冲过来抱住我,或者是我以最快的速度朝少年1031奔跑张开双臂拥抱他,是否会挡住我的青春离去的路呢? 可是有太多时候,只是因为我在明,而你在暗。 [34]落花——杨雨辰 她闭上眼,手中的花撒了一地…… 她曾是一名家喻户晓的演员,娇小可爱的脸庞,迷人的身段,带有忧伤特质,那双眼睛清澈水灵,仿佛会说话,偶尔闪过一丝黯然的眼神,那也是叫人心碎的。的确,她是天生的表演家,艺术家——举首投足间,一个眼神,一个微笑,哪怕是静静地坐着,便都是美的享受。凭借这些她获得了好些奖项,她被看做表演艺术领域的神圣,被誉为“坠落的天使”。 他平平无奇,从小都是这样,他的来就像他的去,像风一样。他是个腼腆的、不爱说话的人,长大后也这样,于是他选择做医生,一个只要静心去做而无须经常动嘴的职业。这些年他做得很成功,年轻的他已是一家知名大医院的主治医生。 夜间,仰望天空,大大的漆黑幕布上,点缀着零碎的小白花,那叫做星星。好多人喜欢看星星,只是单纯地看,而不注意它们细微的变化,就如人世间擦身而过的路人你能记住几个?两颗行星按着自己的轨道运行,悄无声息按着无数个大大的相切的圆的轨迹运行。经过几千年、几十万年,甚至更长,两颗星星相遇了,然后再分离。但人不同,一旦相遇,那边可能是永恒,记忆中的永恒。 她有无数的影迷,他是她无数行人中的一个;她是他心中唯一的偶像,她是他记忆中的永恒。当她妙龄像花一样美丽绽放时,他还是一个处世未深的孩子,一株小苗;当他成长成一棵健壮大树时,她却人老花谢了。上天的安排,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他们像行星一样相遇了。 那天她是来看病的,碰巧是他的特约门诊。她老了,影坛上已不大会有人提她了。当她站在他面前时,他有些吃惊。他赶忙拿笔纸让她签名。他有些顾虑,怕她搭明星架子。出人意料的,她竟有些受宠若惊。她用那只颤悠悠满是疙瘩的手,写上她的名字。她的字已不再圆润一气呵成,因为已经好久好久没人请她签大名了。但每每想起当初人们把她重重围起,争先恐后地抢着要她的签名,她皱容满面的脸上总会流露出一丝不再迷人的微笑。 他开始是她的私人医生,他详细地询问她的病情,又为她做了全身检查,还拍了CT。他知道她得了癌症,晚期,他告诉了她。 后来,因为病情的原因,她不得不住进他的医院,看病,问病情,开药方,吃药丸,做化学治疗。她开始消瘦,本来就不胖的她,现在只剩下骨头的重量;更要命的是,她开始脱发,这让她更显得风采不再,她开始数落她自己,这个早已不是上帝宠儿的老丑八怪,她甚至改掉了每天照镜子的习惯,取而代之的是每天看年轻时的照片,而且频率越来越高时间也越发长了。当一个人的爱好至极时那便是一种可怕的习惯,它会蚕食你的躯壳、腐朽你的精神。虽然她已枯萎了,可在他眼中她依然风韵犹存,她的美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现在她的美是沧桑废墟无法言语的美。他不忍看她再这样颓废下去,谈论病情之余,他开始开导她,他们渐渐熟了起来…… 再后来,他们的话题渐渐远离病情,开始谈她的电影、他的工作,开始无话不谈,开始无所顾及地大笑、傻笑。他们似乎渐渐融入了对方。她开始发现她离不开他了,像影子一样,她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影子,一个有人性的、活生生的懂她的影子,它不在她体外而在她的内心深处。他开始用一种全新眼光看待她,看她的心灵,想她的想法。他知道她很爱美,她曾经为了身材拼命节食,她还整过容,她曾为了保住自己的影后地位不惜大搞绯闻,她……曾经在他心中她的天使形象在他们的谈话中一次次缝裂、粉碎,化为灰烬。他曾心痛,那仿佛是一种被很很欺骗了的无尽伤痛。但他还是原谅了她,他理解了她、了解了她,一个生活在现实里、却渴望虚幻的活生生的寂寞的无奈的她。 故事的结局,她死了,不带一丝遗憾,脸上留着微笑。那天,他照例来看她,照看她的护士赶忙过来,贴着他耳朵,支支吾吾地说,她,她快不行了,昨天夜里,她一直说着糊话,高烧不退,东西也吃不下,只靠打点滴维持着。“你昨天为什么不通知我?!”他有些激动。“是病人不肯,她说她活不成了,叫我别打搅你。”“快给她量体温”,医生命令到,“快,还不快去!”躺在床上一直没出声的她开口:“别怪护士,我的病我清楚,你让她别忙了。”他让护士出去。 他坐到她身边,握住她的手:“别这样,你会好的,有我在。” 她笑着看他:“别骗我,我不行了,我知道的。” 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不会的,相信我。” “傻瓜,”她依旧从容,“活到今天,我已经很满足了。”他无语,转过头哽咽。 “好香!”她打破沉默,“是花吗?拿过来我瞧瞧。” 他转身取花,两颗泪悄悄落在花上。 她接过花,嗅嗅:“嗯,真香!” “嗯。”他不敢看她,低头应道。 “你知道花的一生吗?” “嗯?”他不解,抬头看她。 她把头转向窗外,久久,“花的一生是在等待花开和怀念花开中度过的,为了这次短暂的美丽,她耗尽了所有的心血。当花散落时,她的残身依旧执著地用余生怀念花开的美丽,默默为此祭奠……” “花是不是很傻?”她像在问他,又像在问自己。 “怎么会?!” 她有些惊讶,有些激动,扭过头看他。 他也看她,重复了一句“怎么会!”他答得很认真。 她笑,从未笑得如此开心:“是吗?!”她把目光移向手中的花,继续道,“就算花傻,也……” 她没说下去,只看他,他点头,她笑,笑里带着泪光,他也笑。四目相对,没有话语,只会心地笑…… 她慢慢闭上眼,花撒了一地…… 阳光透过窗玻璃射了进来,洒在满地的花上,她睁开眼,起身,伸个懒腰,回想刚才的梦,啊,不早了,今天她还得去医院。 …… “到你了”护士提醒她,她进了门诊室。 “医生,我牙疼”她抱怨。 只看见一个和善的面孔抬头冲着她笑……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35]淡蓝季节——76楼 眼皮睁开困惑着,眼皮合上疲倦着,他显然没有为自己作足够充分的准备。 那个漫长的午后,天一直阴冷。街上的行人裹得像粽子一样严实。他站在一所居民楼的楼下,试着摆脱果皮纸对鞋子的纠缠,可并没有成功,这让他心烦意乱。耐性不够以至于他开始不顾场合地脱下锃亮的皮鞋,撕去粘在鞋底的果皮纸。我并不是有心搞尴尬。真的,我不是有心的,我只是不想也陪着他站在这儿挨冻。此刻,那个拥有美丽长发的女孩就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在寒风中等了足足一个小时换来了这组尴尬的场景:他一手拿着鞋子,一只脚立着还不停地挪动,像被风吹得站不稳一样。尽管如此,他仍觉得她的到来还是为这灰蒙蒙的天色增添了些许生气。女孩则为这样的天气选择散着头发是个错误而不停地收拢着。头发像刚洗过。他们彼此已经心照不宣,我猜测。“哦,你来啦!”他穿上鞋子,拍了拍手,顺着动作又整了整衣服,“我们可以走了吗?” 对于这样一种设想常常让我感到可笑。我个人不太喜欢雍容华贵粉脂气十足的女孩,还有就是看手相常说的那类:“小姐,你富贵相呢!”我常纳闷富贵相是一种什么相。这让我很尴尬,某天我和我的女孩经过路口时,一个算命的冲我的女孩说,小姐,你富贵相呢。我慌忙接到,师傅,多少钱?我给。给完钱我就拉着我的女孩走了,为此她还责怪我一个下午。真的要命。所以在这里出现的女孩是不用修饰的,很自然很明朗,穿着也很随意,不像是在赴一场约会,或许是朋友般的相见更相得益彰。因为我确实不想见到你时,你的唇膏因涂抹地不均匀或太用力还保留着厚厚的渍泽。此刻的风充满嘲弄地吹起,话刚出口的那一刻吹来的风使他再睁开眼时发觉自己的眼很痛。一粒沙不停地折磨着他的眼球,像落在蚌的肉体里要孕育出珍珠一样,可是没有珍珠只有泪珠,沙砾在眼里磨得使他想流出眼泪。“怎么那么不小心,把眼睛迷到了吧?”女孩走上前去温暖的手指触及到他的眼皮,他内心打了一个冷战。女孩口中有温度有香气的风吹进他的眼睛使他顿时感到舒适。他觉得此刻的气氛应该暧昧,哪怕转瞬即逝也要温存美好。你要相信男人都这样,感动往往是瞬间,天长日久生米熟饭再加上油盐酱醋锅碗瓢盆的等等什么就会丢失这种感动的美好。然而此刻不同,你要知道这是开始。 “嗬,不是开玩笑啊!你的眼睛好迷蒙啊,就不像我的眼睛那么清澈,我敢说。”这让他定神认真地看了一眼女孩,的确,那目光清澈如水,宁静如湖面,倒影着自己外来人的身影。他似乎已经感受到自己眼睛的浑浊,蒙上城市上空落下的灰,掩饰不住的空洞和慌张。 云层很厚,这样的天气不会下雨;天气很冷,街上的行人不多。他们来来回回之后便觉得无事可做。他们决定去看电影,因为似乎真没有具体事可以做了,是你,你也会找点事来打发剩余的时光。他们俩去看电影了,那我们就回忆回忆你的初恋!来吧,闭上眼睛。在宁静的校园,在雨季屋檐下的邂逅,在匆忙的途中相撞,在挤公车的无意对望,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你们认识了,交往了。你们去过很多地方,熟悉的不熟悉的,那里留着你们的笑声和沉默……或你们并肩徜徉在校园的林荫,或一场激动人心的球赛……你们的自习室,你们的食堂,你们的操场……你坐在他的单车后,他为你遮风挡雨……还有你们的校影院。就像他们一样。电影院的人并不多,来的目的似乎也和他们一样。选择有幽闭的地方,有吃零食的声音,有撒娇的声音。这能确定比他们小,他们似乎已经过了这个时节。剧院里放的是一部温情的爱情片,旁边的一位小女孩一边看一边欷歔。“他们还是孩子。”“我们也不大啊!。”爱情是属于谁的?属于什么季节的?他想知道,想伸出手抓住它,不让它再飞舞;让它定型,让人看个仔细,瞧个明白。 影院散场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他们走出影院时被一个可怜巴巴的小女孩拉住。他看到小女孩哀绝的眼睛里的自己,他清楚那不是真实的自己。他掏出五元钱给了那乞讨的孩子。这次约会是无果而终的,他们分手在便利店前。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结果。我猜。他回到自己的住处,脱去衣服和一脸疲倦。如果恋爱到最后搞得两个人都很乏累,那真不好玩。说到这,我才发觉“他”还没有自己的名字。没有名字,他怎么介绍自己?这是我的失误,我决定给他个名字。K?不不不。我不想用他人用过的,而且还那么出名的K。现在你可以叫他——C。这是在我潜意识里出现的名字,一直徘徊阴魂不散挥之不去,像现在这样呼之又出。C。他很疲倦地倒在床上睡了。有时候,睡,是一种超脱。福克纳认为最好的写作场所是妓院,白天十分宁静夜晚充斥着欢叫的疼痛。可是这个法制社会已经没有了娼妓的合法场所,但她们如同消灭不了的老鼠一样只在暗地里活动。他认识一位这样的女孩,他认为老鼠始终是猥琐的,便断了联系。那个时间的他是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不耻于那些黑暗里的勾当。最初的他认为人应该像向日葵一样面向阳光,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温暖,有温暖的地方就有爱,有爱就有希望。人应该活在希望里。 醒来后的他感到头很痛。时至中午,阳光从窗外打进来。昨天的天气已经很遥远了。“我睡了多久?”旧工厂里机器运转的声响似乎可以给他一个答案。阿梅很急躁地敲着门:“起来没,再不开门,我要报警啦!”接着又是一阵敲门声交汇着机器的声响。他捶着自己的头去开门。阿梅急冲冲进来后他又倒回了床上。阿梅叫高梅,酒吧驻唱歌手。“晚上去酒吧,有戏呢!”他突然发觉自己的活动时间也都在晚上了。有种吃了苍蝇般的恶心堵在胸口。他没吱声,门“吱”的一声关上了。他乜斜了一眼电脑桌,钥匙已经被阿梅带走了。这样,他要做的事也只有两件了:一是把自己就这样关在屋子里;二是走出屋子去想去的地方。最后的去处还是酒吧,也是两件事:一是找阿梅拿钥匙;二是在酒吧的柜台上写小说或调剂酒。酒吧开店的那条街是不夜街,夜晚充斥着欢叫的疼痛。我也不是有心要触动你的某根神经,笔尖随着思绪不由自主地走到这一步。如果你认为有很多地方不妥,那就请原谅我吧!我承认我是情绪高手,是编故事的低手。故事是相当拙劣,但很纯粹,我指某种思想。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盯着电脑屏保的不明飞行物的飞行。像自己一样游弋。那是一次没有爱情的约会。爱情的感觉已经走失,或被太阳暴晒淡褪,或被大雨淋湿冲走。他体会到从没有过的孤独和落寞。他仍念念不忘那个女孩,自己的女孩。安。想到安在他最不相信爱情的日子给他说的话:先从爱一个人开始,然后去爱生活,如果你的爱不能具体到一个人,又怎么能说你的爱是博爱。他想到和安在一起的日子,年少般无忧无虑。 他去阿梅所在的那家酒吧时已经是晚上。这家酒吧叫“单恋”。一行标语一语双关:你已经离开,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室内设计没有浓重的深秋悲凉之意,而是相当有初恋的味道。于是这里每晚都有人光顾,自然情话也不少。他就站在柜台那里看着表情各异的客人,而自己开始百般无聊。每天会遇到些淡装艳抹的女人和情场失意的男人以及热恋中的情人,使他一直想为他们写点什么。写点什么呢,让他们自己去演示吧!那个女孩就是在他趴在柜台上写小说的时候认识的。她说她失恋了。这个时候他才抬起头看失意的她,说:“哦,喝点什么!”女孩看着他收拾去的手稿说:“随便,你在写小说?”他回答说:“玩。”他回身倒了杯清水,“喝水好,不用糟蹋自己。”女孩愣了一下:“你不想赚我的钱?”“无所谓,我又不是老板。”那一刻他觉得这个女孩有点像安。会不会是这样呢?在你同一个人说话的时候会感到他或她像另外一个人,或是你根本就把他或她看做是另外一个人。你思念的那个人。说出口的话其实是给另外一个人听的。他们说了很多话,说到法国,说到情人……寂寞的人在一起有些寂寞的话题。他们显然很投机。也许是迷醉了,醒来是什么样子?那是醒来的事。他的话其实还是很少,不过他想应该陪一个失恋的人说说话。醉了的她要让他送自己回家,他没有拒绝。于是,第二天有了我们故事开始的那一幕约会。不好意思,故事相当拙劣,我说过。 他在柜台上用空酒瓶玩着杂耍,招来围观者的赞叹,就在阿梅叫他的一瞬间,酒瓶因换手未接到掉在地上,碎裂。又招来围观者的朝嘘。“总是这样子。”他打扫着碎裂的酒瓶说,“怎么了?梅姐。” 阿梅走过来说:“有个女孩儿,下午找过你。” 他淡淡地说:“这座城市我都不认识几个人,谁又会认识我呢,不会是昨天失恋的那个女孩子吧?” “不是,我没见过她,她说她叫‘安’。” “安——” “不过人已经走了很久了,这是她的地址,祝你好运!” “谢了,梅姐。” 他继续打扫着碎酒瓶。他突然愤恨这东西太脆弱了,这么一点挫折就不堪一击,粉身碎骨。如果是木头就好了,是木头就好了。他蹲下去无声地抽泣起来。当时我们俩正在“单恋”里喝咖啡,是吗?你说你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让我来陪陪你。你在听一个我为你构思的关于……关于……我想应该是“爱情故事”,确切说应该是初恋故事。我们都没有注意到柜台后的他,因为我们今夜买醉。让他哭吧,一个人在那里哭吧!你想哭就哭吧,我们都没看见,看见了也不会告诉别人。 总有年轻的心蠢蠢欲动,无意间就有两颗相撞,擦出灵犀般的花火。友情的成分多于爱情的成分。换做是你,你也不想破坏某种美好和纯洁。他们是怎样开始的?无从询问;他们又将以怎样的方式结束?无从猜测。他们会流连其间的走过乐过悲过喜过辛酸过无奈过疼痛过难忘的点点滴滴,属于年少的幸福。青春好比在放一场盛大的烟火,射上去的是激情与绚烂,留在内心的是火热却空洞,冷却都倒出的是一些破碎渣泽。 一些东西要失去多少次,你才学会珍惜。 他说,他不知道。 [36]年——赵婷 我把我记忆卡住的地方重新在混沌如创世纪一般的大脑里挖掘了出来。我欣慰地看着这块已经锈迹斑斑的芯片一样的需要好好保护的记忆残片。弹净上面的尘土,然后我坐在椅子上,脖子上围着一条新的花围巾。它的纹路走得如此复杂以至于我有些晕眩。这时我摇醒睡着的男孩子,我说醒来醒来灵要开始讲个故事了。他就开始揉眼睛,上下左右地揉搓拖延时间。当他本来就不漂亮的眼睛被折磨得泛紫时,我忽然站起来,我下定决心这个故事的开始势必是一个君临天下的姿态。这是年。 我说公元还是旧历一点也不重要。其实真正的历法我更偏爱于中美洲那些不精确却有着神圣法则的。这时男孩子迷茫地看着我,我狠下心来不去管他。我说,这很好,是因为我终于找到一个平凡的开头。他举着数码相机开始拍我的脸。他说灵你要是再正常一点就是个美女了。我一时无法判断这个说话不经过脑子的小男孩究竟又使用了怎样一种先进的方法来骂我。我只有笑,然后责备我完整并且契机无穷的故事被他愚蠢地打断。我至此还执著地认为,这是一个如此神圣的故事,蕴涵着人类探讨了无数次的没有结果的主题。有关爱,故乡,还有年,一种怪兽,一部历法,一个单位,一次温柔的悲伤,一片斑驳的青春。我摇摇椅子,睁开眼睛说,你看他们都会醒来。 这时男孩子由迷茫变成了愤怒,他在这个柔情似水的夜里开始跟我发脾气,事实上那是渺小又无畏。我抓着围巾开始躲避。它的纹路错了几个,因为我在织它的时候太不小心。我说,你看,伊朗的人说只有安拉完美。说完这句文不对题以及和他的愤怒无关的话时我选择闭嘴。他说,安拉安拉,你和他一样疯狂。这话正合我意。我笑眯眯地说,你怎么知道。又是一个和年有关的故事。 空气僵硬了片刻,然后被地球自转时所产生的流动打断。我以另一个自然的叙述重新开始我的故事。年。这次我们说它是一块橡皮。我用它擦掉了写在情书背面让人尴尬的自己。它是上下奔跑,镜子里的脸没有变成关上的门。这是一个遗憾。女孩子撕掉了作业本。她抚摸着考试卷上那个让人找不到一点情绪波动理由的考试成绩。她手里干燥的饼干变成了潮湿的饼干屑。她尴尬地暴露自己冰凉的锁骨在冷漠的目光里。又是一个年。这时蜘蛛爬过窗户上残留的最后一点温暖,所以太阳心满意足地下山。老师正在忘情地念一个有着史诗意味的谜语。他没有像红日初升时一般的激情,他懒散地用手指在窗户背面敲了一下,似乎警告太阳明天要准时上来,再给他一个欲望的结尾。 女孩子脱掉了她的衣服。她所剩下的,只有瘦小的身体。我保证这时你所能想到的只有一根一根脆弱让人忍不住伸手触摸的骨头。肋骨排列是优雅圆弧的平行。锁骨透过皮肤渗出疲倦的光泽。她光着身子在偌大的教室里走。她的姿势单纯如一只受伤的鹿。 老师说,年。今天会结束的。年点头。她感受到老师在她背后的虎视眈眈。她听见有人惊叫,年。一瞬间心里全是怨恨。头发在脖子间缓慢蠕动如丝绸。年仰起头,她太年轻,她以为这样就是全部的天空。真的,仰起头就是全部的幸福,全部的自由,全部的她。或者,如你想的一样,全部的年。 这时男孩子慢慢平和下来,我终于用一个完全破碎连情节都可以忽略不计的片段拉回了他的注意。你又误解了我,重点不是他。而是我拉回的这个夜。我轻轻地说,那么下来,你又期望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外婆这时走下楼来。她凑得很近看我的脸,说,灵,回来了。我说对。这是梦境。事实上外婆说很连贯的句子。她和我从没有什么澎湖湾的感人故事。她只是说,灵你回来了。她相当生气我作出所有愚蠢而又疯狂到头来没有一样可以被解决的决定。她只有掩埋怒气在心底,埋掉了院子里的无花果树,然后说物是人非。她在夏天的傍晚总是搂我搂得很紧,到了冰冷的冬天却又全部松开。她哼出很奇怪的歌同甘共苦。她写复杂却很用力的繁体字。电话里我总是夸张地尖叫以至于她不会忘记我,这是最无奈的方式。她总是小心翼翼,灵,这样好吗。我说好呢。她就说,嗯,那就最好,我还以为不好呢。 这样的对话可有可无,但我总是一直要保留。 有关年的故事是外婆告诉我的,那个小小的年。她是空白的女孩子。夏天的时候她穿着粉红色半透明的衬衫在街上走。你可以看见她一根一根象牙色的骨头。她头发乌黑凌乱,编成两个毛毛糙糙的小辫子。她对着男孩子大声说我爱你。然后在午夜的时候爬上他们陈旧水泥的窗台。她亲吻他们的嘴唇,柔软的嘴唇,然后悄然离开。小小的男孩子和老师会说,年,脱掉衣服。年就很听话地脱掉,说实话衣服对她没有多大意义。这样的行为在多数人眼里无异于猥亵。其实年只是向他们展示她完美的骨头,一个又一个男孩子,还有那些更加平凡的眼睛。 外婆抚摸过年的骨头,她的骨头冰凉肌肤滚烫。第四根肋骨上有个小坑,胯骨左边比右面短一点。外婆抱住小小的年,然后她就像给我说灵你回来了一样对年说,年,欢迎回家。门口的栗子树上没有挂满幸福的黄手绢。外婆端出板凳,然后帮她挂上衬衣。不同的是,我告诉你,年回家了。你从未认真睁开眼睛看过她的脸,外婆却仔细地端详。但我说外婆是盲人,她只有光感和疏忽其微的视力。外婆不是对形状和知觉完全没有感知,但我相信她的感觉绝对纯粹。她说年比灵清秀,因为年的脸上有阴影,或者说是五颜六色的光影,这点是无法掩埋的。 年从此爱上了更多的男孩子。你不可以说她不专一或者不是乖巧的女孩。她瘦小苍白的身体里埋着全部的爱。我说全部,是几乎包括了我和她全部所有给予他人的爱。这并不代表我没有爱。爱是年的全部,年也是全部的爱。这是很灵巧的等价。年可以给很多人很多爱,比我全部给你的还要多。她爬上男孩子的窗台,更多的,有着斑驳油漆的,爬满死去的爬山虎的,还有扎着碎玻璃栅栏的。有时年会浑身是血的进入男孩子的房间,颤抖着亲吻他们。她索取的只是一个吻,一个终将会被逃避但又满含爱意的吻。他们只是嘴唇相碰,尴尬的纪念。年会在天亮之前急急忙忙地跑进来,从院子门口开始数三步,为了不会吵醒门口卧着的猫。她跨出很大的一步,然后光着身子蜷进外婆的怀里。 男孩子这时候已经学会长时间用一种平衡的目光注视着我。然后适时调整这坚韧的神经来习惯我停滞不前的叙述。我很满意,仅限于这副装模作样的姿态。我伸手摸摸他的头发,说你看灵的故事讲到午夜了,现在是真正的新年了。新年快乐。然后我解开头发,露出里面耀眼的绿色。这时焰火散开在阴霾的天空,男孩子眨着眼睛说我要是能把它录下来就好了。我说是,那样我们就可以永远记住年了。 我们就可以永远记住年了。爱丽丝总是带着一部相机,她走到哪里都要给自己拍照,她为了证明她也曾存在。年不屑于这样的方式。她唯一憎恨我的一点就是我胆小怕事又没有骨气,所以她更不屑于和我说话,但她很喜欢和我在一起。她总是亲吻我的眼睛,用牙齿轻轻咬我的眼睫毛。这时她会说灵你眨眨眼睛。我就很听话,然后我就感觉有很多重量集中在我的眼睛上。轻和重。年总是给他们排出一个很矛盾的正负极。她就抱着我咯咯地笑了起来。年证明自己的方式是亲吻。她唯一能感知外界的方式是嘴唇。她亲吻石头,河水,还有我。 我坚信年是彩虹的孩子,她是真的五颜六色的。她脱掉衣服没有一点女孩子曼妙的曲线可是还是光彩照人。 我顿了一下,对男孩子重复,我们这样就可以永远记住年了。 我想我是吓到这个小小男生了。他鼓起腮帮子隔着一定距离注视着我。我告诉他,得到年的亲吻的男孩子是很幸运的,女孩子也一样。我就是,我最大的幸运就是我知道我究竟该要什么,而你不知道,这不怪你。年给了很多人爱,留下唇印作为痕迹,可即使她一直在行走,她还是不能陪在我的身边。 我相信年的善良。她太善良了。她相当清楚如果她驻足片刻就会用和她身体完全不符的勇气和爱来压死你,所以她不停留。我总是气喘吁吁地跑在她身边。风有时会很大,然后我可以看见她露出的肚皮和乳房。年有时会停下来说,灵我等等你。然后抚摸我的头发和脖颈。我欠年很多爱,而我不喜欢这样,我就假装很轻松地说,没关系的,然后继续奔跑。 事实上我很笨。我对男孩子说。我给你讲这个故事只是为了留给年这个女孩子一些她根本就不在乎的残忍的理由。现在焰火散尽,就像你没有相信过的爱情。房间里两个钟表快慢不一,叮叮咚咚弄得人很紧张。我突然感到厌烦,我觉得我在强迫别人弄得我也很伤心。我大喊道,年死了你知道吗你知道吗。说完之后我颓然坐下。男孩子也不耐烦道,知道了知道了。 是的,年死于那个炎热的所有人都失去理智的夏天。我们的1994。年是唯一一个我仔仔细细看过的女孩子。她全部的身体。她的身体上没有伤口没有瑕疵没有胎记,她很纯地死去了。她的尸体犹如她养过的水仙一样美丽。所以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忽略她的生命还有她的故事。又或者说我们很容易就相信她的永恒存在。只是你们最后都埋掉了她的疼和殇。这很好,我还记住了她的爱。 我的故事讲完了。我知道用情节凑起来的故事特别无聊,而且你根本就不屑一顾。这时我再拍拍男孩子的头,我说头发越来越软了。我缩在围巾里对着你微笑,一如当年,我们的年。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37]教堂时代——胡琦辰 既然无力改变命运,那就顺从吧 陈诺常常会想,自己如果当初读高中,自己现在的命运也不会是这样了吧。 如果当初不坚持两考的话,也不会知道自己能考这么高的分,也不会为只进个中专而难过了……不过家里哪有钱让自己读完高中再上大学呢。她望着天空,这么想着,虽然在会计公司上班一直都让她很困扰。“在百货公司卖化妆品也比在办公司钩心斗角要快乐得多!”陈诺望着蓝天对自己说。 难得有空闲,陈诺忽然想去看看那所自己本该在里面生活三年的高中。 虽然有点小,但怎么说也是个区重点,很漂亮的样子。如果当初进入这里的话,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呢? 这么漂亮的学校,真好。她望着它,微微有些难过。可是有太多的事情是无奈的,她既顺从了命运,就得一路走下去。 学校对面有个教堂啊!她稍感诧异,不知道可不可以进去呢? 顺从命运的人有时也是会收到一些命运的回馈的。冥冥中的力量让胆怯的她踏进了这块陌生的但是安详的地方。 “抱歉,我……只是想进来看一下而已。”她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后悔自己的冒失。 “没关系,我可以带你到堂里去看一下,说不定待会儿你还可以见到神甫。”有位中年妇女和善地对着她笑了笑,完全和会计公司的那几个老女人不同。 这个人会不会是修女呢?她暗暗想着。 教堂很小,但却有一种能让人顷刻宁静下来的力量。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照在教堂硬质的椅子上,美得不像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情景。 她望着耶稣像,一言不发,她不知道这个时候该说什么,她只想望着他。 注定,耶稣会爱她。 然后,她遇到了神甫,虽然当时她并不知道面前这个温和的人会对她以后的生活产生多大的影响。 与神甫交谈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她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即使是在很多年以后,也是。 离开的时候,神甫给了她一个电话,也让她留一个,她犹豫了一下,望着神甫。冬天的教堂很冷,神甫把羽绒服的领子拉得很高,遮住了半张脸,她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一点也不像神甫,只像个大男生,她笑了一下,留下了自己的电话。 天主既感召了我,要的话便拿去吧 陈落每次望过弥撒,都会顺便感谢一下他高中的心理老师。若不是她要大家去采访一种职业,陈落也不会想到学校对面的教堂,也不会认识神甫,也不会认识天主。 神职人员,这是一个多么特殊的职业,也只有陈落这种不太正常的家伙才会想到要去采访。 与神甫交谈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即使是在很多年以后,也是。 “Leo,神甫为青年人办了个青年团体,在本周六下午两点,圣爱教堂。” ——教友发来的短消息 Leo这个圣名是他自己挑的,11月份的圣人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名字了,虽然对天蝎座最后一天出生的他来说,狮子并不是很合适他。 神甫真是个好人啊!陈落这么想着,怎么说自己也是个年轻有为的大学生吧,怎么能不去参加青年团体的聚会呢? 生活真是很惬意! 即使真的有王子,我也不会是公主 陈诺很期待周六的聚会,如果都是教会中的人,应该都很善良吧,也许可以碰倒很多像神甫那么好的人。她很希望可以快点领洗,她已经开始慕道好几个月了(注:慕道,外教人领洗前先了解教理的过程叫慕道,为期半年左右)。 果然不错,那天来了很多人,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和善的微笑,陈诺已经很久没被如此友好而和谐的氛围包围着了。虚假的笑她见得太多,也装得太久。 “陈诺,出来一下好吗?”神甫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她转过身,却发现神甫叫的并不是她,沿着神甫的视线,她看到一个彬彬有礼的男生从人群中走出来。 感觉上,好像一位王子。 “陈诺!”这次神甫在叫她,“给你介绍一下,这个男孩子叫陈落,名字跟你的很像,非常的巧,是吧?” “你好,我叫陈落,你呢?” 真的,好像王子一样,好像能发出太阳的光芒。阳光透过彩绘玻璃照在这个王子身上,出乎意料地和谐美丽。 她注视着他,怯怯地说:“你好,我叫陈诺。” 想试试看,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是天主赐予的 “陈诺,陈诺……”陈落从聚会回来就常常念起这个名字,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子会让他这么挂心。不对,应该不只是名字巧合的关系,是她眼底的一些东西,会让他的心闪过一丝丝的痛。 到底是什么东西呢?算了,想不明白就不要想了吧。他习惯性地把脚搁在茶几上,望着空旷的天花板,这一个月近两千房租的房子一个人住,还真是舒服呢! “喂,阿朗,上次我让你帮我查的那个女孩子,对,就是那个叫陈诺的女孩子,有什么结果?” “哦,我正想打电话给你,我的一个朋友啊,正好认识这个女孩子。好像她的爸爸生意失败,扔下她和她妈妈跑到外地去了。他妈妈又嗜赌成性,哎呀,反正他们在她初中的时候就离婚了,后来她满了十六岁就一个人搬出来住了。听说她成绩不错,但最后读了中专,前不久刚从会计公司辞职,现在在百货公司卖化妆品,晚上的时候好像在酒吧兼职做服务生。” “哇,和你做朋友还真是危险耶,什么隐私都被你挖出来了——” “拜托,我这不是为了帮你陈大公子吗?再说了,没我这个准记者的情报,你追女孩子哪有那么容易!” …… 原来是这样,难怪……陈落心中泛起一阵阵的难过。其实在他走进那里的时候,第一眼就注意到她——那个怯怯地坐在角落里的女孩子,那种清秀,叫人心痛,似乎不属于人间。 感觉上,像是天主赐予的人。 陈落再次望着天花板,忽然觉得这么大的房子真是豪华得有罪恶感。 乐师的主保圣人则济利亚啊!请为我转求 今年的复活节就可以领洗了呀!好兴奋啊!陈诺计算着复活节的日子——虽然还有两个月,但有信仰的日子真是一天比一天明朗呢! 神甫要帮她取一个圣名,她很想要一个音乐圣人的名字。 “那你是几月份生的呢?” “11月,11月22日,天蝎座的最后一天。” “有的有的,则济利亚,Cecilia,是乐师的主保圣女。真是巧啊,你跟陈落是同一天生日,哦,就是我上次给你介绍的男孩子。” “是吗?”她装作不太在意地笑了笑,她觉得在神甫面前,她就像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 这是你赐给我的缘分吗,我的耶稣哥哥?她坐在耶稣像面前,满心喜悦。其实只有在她的耶稣哥哥面前,她才真正像个小孩子,才敢像个孩子般撒娇和哭泣——那是在神甫面前也不敢的。 注定,耶稣会爱她。所以躲在云端上偷看的天主,给她的,决不止这些。 南十字星在天,则济利亚降临在前。 陈诺兼职的酒吧里,来了一个新的萨克斯手,名叫,陈落。 丑陋的人可以有很多种,美丽的人,也可以 陈诺真是个过分清秀的女孩子,陈落站在那里,一边吹着萨克斯一边想着,偶尔抬起头又看看忙碌的她。他是个相信一见钟情的人,不过这次的感觉不像是一见钟情,真的像是天主赐予的一般。 今天一定要送她回家!陈落在心中暗暗地祈祷,仁慈的主啊,你既把她赐给了我,就让我送她回家吧。 躲在云端上的天主笑了,许了他。 我们求,便赏给了我们——连同我们还未求的 下班的时候,陈落向陈诺提出要送她回家,她的心还没来得及感谢耶稣,就已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了,她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不过既然是耶稣哥哥赐予的,又怎么好拒绝呢?她在心里给自己找着借口。 十五分钟的路程很短。一路上,她的话很少,不过他还是知道了她和他本该是高中同学,他许诺说会教她长笛——虽然他没有告诉她当初他认为长笛是女孩子吹的所以学了两年就放弃了,然后她就开玩笑说等学成了就到地铁站里一起去吹二重奏,在衡山路这种站头一定很好赚。 就这样,她到家了。 这是他一生中走得最短的路程,这是她一生中走得最轻松的路程。 “今天,谢谢你,那么,就这样吧,再见!”微笑,道别,挥手,转身,离开。 他一个人站在那排简陋的房子面前,他想叫住她,但想不出还能说什么能使他们之间有更多的关联。 “耶稣哥哥,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好像已经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她上楼梯的时候,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在画完那一横的时候,眼泪不知道为什么就掉下来了。她不敢求太多东西,生怕天主烦了她,手一挥把一切都收回去。 “我可不可以要这么多东西?”她睡前问着。 梦中,她轻轻地说道:“今天,有一位王子,送我回家。” 我愿是,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伸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 陈落回到家可没睡得这么安稳。他晚上做了个梦,梦到他看到她陷在很深的泥潭里不断往下沉,但她既不挣扎也不求助,她只是站在那里望着他,用那种最普通的眼神,没有求助或者绝望的意思,望着他。他被这种眼神吓醒了,发现自己一身冷汗,于是就去冲了个澡,可那种眼神,却怎么也挥之不去。 他不知道该怎么帮她。 他知道这个复活节她就该领洗,以往这种大瞻礼日他都会去徐家汇天主堂或者巨鹿路君王堂之类的大教堂,但这次,他决定在小小的圣爱教堂过复活节,为了这个天主赐予他的人。 我干吗不爱这个世界 喜欢阳光,喜欢和煦的风,喜欢温暖的地方,喜欢从彩绘玻璃中射进来的光线,喜欢教堂硬质的椅子,喜欢暖暖的茶,喜欢长笛,喜欢萨克斯,喜欢好听的音乐,喜欢和神甫聊天,喜欢听修女讲课,喜欢友善的教友们……天主给了这么多可以喜欢的东西,干吗不爱这个世界呢?即使生活中有窒息感,但总有能透气的地方,不是吗? 她推开了一扇窗户,毫不在意这幢楼的摇摇欲坠,她对着自己说:“看,天主不是还给了我这一方蓝天吗?” 我还能做什么呢,我只能为她祈祷 复活节的夜间弥撒,所有人手上都捧着蜡烛,而他就坐在她的斜后方。望着她浸在跳动的烛光中的半张脸,他恍惚间觉得她似乎沉浸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幸福中。 他为她祈祷,他希望这一刻可以永恒。 他知道她今天很高兴,在回家的路上,她说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有点头微笑和轻轻的简单的回答了。 “你有没有注意到今天神甫特别像神甫?” “你说的是神甫今天穿的袍子吧,确实很好看。不过他说走起路来不太方便,所以平时都不太穿。” “是吗?我以前从没见过,还以为是我认识神甫时间不长的缘故。” “不过我觉得神甫穿衬衫比较平易近人。” “神甫很年轻哦,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你知道感觉他像谁吗?像佟大为!呵呵,像是个大男生一样。”陈诺眼睛看着地面,缓缓地说,“但是神甫能让我感觉很安心,因为他是第一个对我说:‘你是天主很可爱的女儿啊!’‘你是天主赐给我的礼物!’……” 陈落觉得自己的心闷闷地痛了一下,“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有一种感觉——你是天主赐给我的!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希望能好好保护好你。”陈落说着,牵起她的手,注视着她,想轻轻地吻她,凭他以往追女生的经验,这个时候女孩子一定会感动无比。 出乎他的意料,她惊恐地逃开了。 他只能望着她的背影,喊道:“明天早上,我接你上班。” 生活不是童话,快乐和幸福,有这么容易吗 她飞似的逃回家,惊恐万分,这是她从未遇到过的情况,倒不是因为她是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但是,但是……她也说不清,反正脑子里是一片混乱,她拿出钥匙准备开门,当然她不会知道这扇门背后,有更混乱的事等着她。 钥匙插进孔里,还没转门就开了,门后面传来了令她大为惊讶的声音。 “诺诺,你回来啦。”这是久违了的母亲的声音。 陈诺的惊讶中,还夹杂着激动和疑虑,毕竟,这是母亲长久以来第一次来看她。 会这么简单?不是又来要钱的吧!陈诺心中顿生疑窦,到把刚才楼下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果然,母亲的话越多,越让人产生怀疑。终于,在陈诺的再三追问下,母亲说出了实话:“两万,而且很急,不过大头说,如果,如果……你肯到他的那个店里去客串几天的话……不会久的!只要几个月……其实不是我逼你,你如果在会计公司做下去,工资可是要比现在的高很多,而且说不定还能嫁给那个会计公司的小开,现在也不用……” …… 母亲后面说什么,她都听不清了,她连责怪母亲的力气都没有了,更没有哭的力气,脑子里只剩下嗡嗡的声音。她记不清她后面又说了什么,也不知道母亲是什么时候走的,她只记得自己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脑子里只有一个意识:明天早上还要上班,陈落会来接我,不可以迟到。 有时候,没有选择,会比较好 陈落回到家,也面临着混乱。他一路上都在想,会不会吓到她了?会不会她以后都不理他了? 陈落不是英雄,不必气短,但陈落是儿女,当然应该情长喽。 但他回家收到的一封信,却让他情长不起来了。那封信是一个大奖赛的邀请函,奖品是进牛津大学一个名额。碰巧,他知道他最好的朋友,翔,也参赛了。 怎么办呢?他知道翔和他都是最优秀的,两人难免有一场火拼,他也知道翔非常需要这个牛津大学的名额,他更得考虑在上海的大大小小他放不下的事,可是这次是绝好的机会,他实在不愿放弃,这是他的理想! 他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早就不记得陈诺的事了,他合眼的时候,只求主让他什么都不要想、安然入睡、一夜平安,就好。 他果然一个梦都没做,就睡到天亮,起床的时候才忽然想起要去接陈诺,马上爬起来,冲出门去了。 还好,还不算太晚。 但如果他知道了结局,一定会大喊:还是晚了呀。 落花无语,落雪无声,落泪,会怎样 陈诺第二天起床后,完全不记得昨晚的事了,她只记得王子今天早上会接她上班,所以心情还特别好地擦了点口红。 今天就穿新买的高跟鞋吧。陈诺一切OK之后,就嗒嗒嗒地走下楼了。 但陈诺刚走上马路,就见到她的母亲向她走过来。一瞬间,所有记忆涌入脑海,如天崩地裂一般,恐惧,像空气一样灌满了她的身体,她只想逃开,远远地逃开。 她走向马路中间,母亲拉住她,好像还在喊些什么,但她什么都听不见。她只想甩开母亲的手。 但是,一不小心,新高跟鞋别了脚,就在那一刹,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 一瞬间,有鲜血从她眼前落下,她恍然忆起那遥遥远远的童年,家门前有一棵会开殷红花朵的蔷薇,有一年花开的时候,她采了很多给爸爸妈妈,后来,爸爸妈妈就把花撕成一瓣一瓣的,往她头上撒,那时,她觉得自己真得像公主一样,而那些殷红色的花,就像这些血一样从她眼前落下。 一瞬间,只剩满眼鲜血,再无芳华。 被神遗弃的人 炼狱中的灵魂 遮不住泪水的眼睑 在心破碎的时分 拿什么来止住 满脸的泪水 愈合 满身的伤痕 还是……晚了呀……陈落心中懊悔地喊道。虽然只输给时间一瞬间,但一瞬间,足以目睹一场生离死别。 然后,陈落眼中能看到的,只剩陈诺无神的双眼和无力的肩膀,还有这个疯狂混乱的世界。 坐在医院手术室前,陈落不停地默念着祷文。他不明白天主为什么会这样对她,他只觉得身边的这个灵魂特别的脆弱,但同时他也感到了自己的无力——完全无法保护这个脆弱的灵魂。原来,生命,是会如此脆弱的。 给我力量吧,告诉我怎么做!告诉我如何保护她!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转眼天已暮色,买的午餐,陈诺还是没动,他甚至感觉到她的灵魂和生命在随着这时间消散。一股倦意向他袭来,他忍不住合上了眼睛。 ……这是,在做梦吗?这座熟悉的山,好像在哪里见过呢,还有这满地的宝石……陈落一路走上山,一路不停地捡起这些宝石,走到山顶的时候,他的口袋已经装满了宝石。忽然间,山震动起来,似乎整个山都要崩裂了。陈落害怕地往下跑,但是那些石头太重了,他不得不把它们扔掉,跑到山脚下的时候,他的口袋里只剩下几颗宝石了。 “你还不明白吗,陈落?”一个声音传来,但他遍寻不到这个声音的主人。 “陈落,你能见到的很多,但你能拥有的,却很有限。” …… 陈落迷迷糊糊地醒过来,见到手术室的灯已经暗了下来,身边的午餐依然没有动过。他急急地跑去找医生,但是……他得到的,只有医生的叹气和摇头。 原来,生命,真的可以如此脆弱,原来,生和死,真的可以如此相近。 “陈诺呢?!”他惊呼道。这个时候,她一定害怕极了! 他看了看手表,已经九点多了,她一天都没吃过东西,家里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急疯了的感觉。他走出医院,发现外面正下着大雨,这一来他更担心了。他叫了辆出租车,满大街转悠——他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坐在车里,他又想起了那个梦,他忽然记起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做过同样的梦,当时他完全不明白,所以很快就把它忘记了,可是没想到竟然会在记忆里留下划痕。 是啊,人一生,能见到的很多,但能拥有的却很少,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有时甚至不能保证下一刻是否还活着,为什么不珍惜现在拥有的,反而盯着尚不确定的未来呢? 陈落总算是想明白了,什么牛津大学呀,如果要以好朋友和现在拥有的一切作为代价,干什么还去凑这个热闹呢?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了,找到陈诺才是最要紧的呀!等等,陈落突然想起一个地方,他几乎对司机是用吼的:“去圣爱教堂!” 果然,陈诺在这里——这个她领洗的教堂前,她全身湿透地坐在教堂门口的台阶上。 陈落走到她面前,心痛得说不出话来,他甚至能感觉到她在风中瑟瑟发抖的身体。她望着他——用他梦中见到的那种眼神望着他,她对他说:“为什么,连天主也不要我了?” 一语未毕,他的眼泪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了,他觉得心狠狠地痛了一下,从小到大,从未如此痛过。他对她说:“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我带你回家。”说完,他把她轻轻抱在怀里,当然,他没有看到,她被他抱住的瞬间,眼泪是如何落下。 我不要哭不出来的软弱,更不要哭不出来的坚强 这一天,是怎样可怕的一天啊,陈诺走出医院,不想在里面多待一分钟。 下雨的话,就淋着吧。母亲蒙着白布的脸,才更令人窒息。杀死母亲的人,恐怕连天主也不会宽恕吧。该去哪里呢,这个世界,恐怕不会还有地方,容得下这样一个凶手! 她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不用十分钟,全身就湿透了,她非常的害怕,她只是想找一个地方躲起来。她没有哭,真的没有哭……因为,已经,哭不出来了呀。 不知为什么,竟然走到了教堂前。陈诺伫立在教堂门前,久久不敢推门。门后的这片土地,也许已经容不下这样一个罪人。 终于,她鼓起了最大的勇气,伸手去推那扇门。 又是一个天崩地裂的瞬间——天主,对她锁上了门。 她没有敲门,虽然她知道神甫在里面。刚才的伸手,已经用掉了她所有的勇气。于是,她就坐在教堂门口的台阶上,她没办法用理智来告诉自己已经十点钟了教堂锁上门是很正常的事,她只有一个绝望的意识:连天主,也不要我了。 但是,躲在云端的天主,还是对她招了招手。 南十字星在天,则济利亚天使降临在前。 天使,果然还是来了。天使,对她说:“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我带你回家。” 她轻轻靠在他的怀里,眼泪,终于落了下来,再也没有止住。 陈落带着陈诺回到他家,他让她去洗个热水澡,先换上他的衣服,而他去帮她买些吃的,毕竟,她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她洗完澡他还没回来,音响里放的是BANDARI的《Tenderness》,很温柔的样子,她没有等到他回来,就蜷在沙发里睡着了,虽然,梦中,会有眼泪,但这次,不再害怕。 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奇迹发生 他回到家,发现她已经睡着了,他温和地看着她,轻轻帮她擦去眼角滑落的泪水。因为她,他前所未有地珍惜他周围的一切。如果可以,他希望付出一切地保护她。 “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奇迹发生,所以,你心中一定不可以忘记一个希望:你要相信,至少明天,不会像今天那样死气沉沉。” 他的话刚说完,她的眼角就又滑落一滴泪水,不过,也许这会是最后一滴。 躲在云端的天主,笑了。 [38]逆光——许晓燕 很多年后,我以为,只要我不再去触碰,那些盛夏里美丽的时光都会被指间的夹缝按搓揉捏成怪异的形状,萦绕在已经潮湿的回忆,然后在黑暗的湿地里慢慢消失。不见,永远地封印在那些空气稀薄的日子里。 再次见到你,是在后来的同学聚会上。在喧嚷的KTV里,一个阴暗的角落。费了好大力气,终于发现了你的背影。你还是那么安静,若无其事地玩着手机里的游戏。我走过去,拍了拍你瘦弱的肩膀。 “不要吵啦,我的中国队正要打败巴西队。”你头也不抬抛出这么一句话。 我想起二○○二年的我们。那一年的世界杯、那一年孩子气的我们。我们为了欧文和贝克汉姆不断争吵着。英格兰输给葡萄牙的那场比赛,我在电视机前看着贝克汉姆和欧文黯然离场。那一刻,我发现我一点也不讨厌欧文。我发现我一点也不讨厌你,一点也不。亲爱的小卡,二○○六年的世界杯已经过去好久了,你是否还记得,二○○二年我们的约定,要一起去看二○○六年的世界杯?只是二○○六年的我们,早已分隔两地。对不起,小卡,我忘了。我忘了我再也没有资格叫你亲爱的了。 “hey。”我很想假装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或者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关于我们的那些回忆,就像是一排排逆向行驶的轻轨,不声不响,四分五裂。隔着玻璃窗,我看到了那年的我们,脸上有着浅浅的笑意。亲爱的小卡,对不起,我还是习惯叫你亲爱的。那时侯,数学总是被你拉了好长的分数。我总是很辛苦地用语文和英语把总分再扯平回来。到现在,数学还是学不好。原来空间和数字的概念,竟然抵不过我对你的想念。 你停止了手边的游戏。回头的那一刹那,眼神里的那份澄澈触动了我最敏感最纤细的那根神经。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也是这样子的吧。那时的我们穿着相同的T恤出现在同一间教室。沿海的城市,九月应该还是属于夏季。那年的九月,不冷不热,什么都刚刚好。连我们的座位也是安排得那么刚好。我的座位在你的前面,那么近,却永远有着小小的距离。也许这就是我们后来为什么没在一起的原因吧。 “好久不见。”你抢先我一步说出了让彼此这么难堪的四个字。除此之外,我们还能找到别的语言来代替沉默吗? “你好吗?”我们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的,就像电视上那些分开已久的男女主角一样。我想起了那一年我们一起看的电影《情书》。电影的结尾,渡边博子跌跌撞撞地奔跑在白雪皑皑的山脊上,对着远处未婚夫藤井树殒身于此的山峰大声喊道:“你——好——吗?我——很——好!你——好——吗?我——很——好!”我轻轻地靠在你的肩膀,看着渡边博子的声音被多次反射,逐渐喑哑,逐渐模糊。于是我竟然很矫情地哭了。只是现在的我,再也哭不出来了。 一直觉得时间是很可怕的一件东西,却发现相信时候能带走一切的人更可怕。终其一生,我们都在寻找遗忘的路。殊途同归,在我还没有学会忘记你的时候,我甚至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十点整准时收到你的短信。你总是会在你的室友鬼哭狼嚎时很骄傲地对我说:“你看看我是多么‘出淤泥而不染’。”你总是会在篮球比赛前很无辜地向我汇报说:“今天在场的女生一共有十五个,那些女生对你是构成不了威胁的。”你总是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向我炫耀“我今天又在隔壁宿舍收刮到了两杯奶茶和一盒桶面。”你总是会在燕姿出新专辑的时候,抢先在网上帮我预购了711版本。你总是会在我面前夸奖某某人长的真可爱,然后遭到不明拳脚的袭击。你总是会帮我细心地收集一张又一张的玻璃糖纸,而我总是粗心地一张又一张地丢失。你甚至在我说要离开的那一刻,还不忘叮嘱我再也不能熬夜看电影。亲爱的小卡,为什么我就能没心没肺地说要离开? KTV里的空气凝固,那些刻苦铭心的回忆涌上心头,是什么压抑得我快要窒息?面对小卡,我的声带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了。我随时都有可能失语。 “我们到外面透透气吧。”小卡在我耳边轻声说道。你还是那么温柔,就像当初我说要离开的时候,你连一句挽留的话也没说;就像当初看见你对待身边的那个女生一样。亲爱的小卡,你对我真的很好,但是你对其他的女生也一样很好。爱情始终是自私的。这么说洛洛的出现也就不该归结于偶然。我承认我是真的爱上了他。也许就仅仅只是因为那一个眼神的交集;也许就仅仅只是因为我依赖上他淡淡的烟草味;也许就仅仅只是因为我发现我能像你对我一样待他。那么,我承认你是真的很努力地在爱着我,可是你不承认,就像当初我们什么也没说就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这种感觉就像是开快车却没系好安全带,而我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你是知道的。我只能选择下车,就像我只能选择离开你。 我跟着你走出了包厢外面。这里是顶层,有一个很大的天台。废弃的建筑材料,散落在四面八方的烟花筒,轰鸣的冷气机。 “啊——”我对着远处模糊的建筑物大喊。原来累积了太久就一定要释放。也只能选择释放。如果当初的你能轻易地对我说出那三个字,是不是今天的我们就不会行同陌路了?回忆那么多,咫尺已天涯,我们注定无处可逃。那些情节,诡谲多变,却只是多兜了一个大大的圈。现在的我,还是站在来时的那个点。洛洛的离开,或者说我的离开,都是可以轻易预见的。 “其实,我爱你。很爱很爱。”很多事情,总是让人猝不及防,就像是徒然的胃痛;就像是忽然间的大雨滂沱;就象你突然亲口说出的“我爱你”。 有一束光/那瞬间/是什么痛得刺眼/你的视线/去谅解/为什么舍不得熄灭/我逆着光/却看见/那是泪光/那力量/我不想再去抵挡/面对希望/逆着光/感觉爱存在的地方/一直就在/我身旁 我突然想起了我说要离开你的那一刻。冷空气刚好南下,摩天轮刚好转过这个城市的最高点,那只黑猫刚好打翻了桌上那半杯的牛奶。那个被打破的玻璃杯,刚好是我们第一个情人节的纪念。 一切都是那么刚好。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39]非正常时期的爱情——李智超 一 “咱们分手吧。”陈荣望着漆黑的夜空说。 刘文觉得自己就要哭出来了,他想抱抱陈荣,可她却甩开了他的手,轻轻地丢下一句。 “我已经不爱你了。” 风呼呼地刮着,刘文的身体颤了一下,放开手,哆嗦着点燃一根烟,可他只是吸了一口就把一大截烟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灭。 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他们以后是不会在一起的。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们失去了继续下去的勇气。陈荣要的是一个相对绰约的生活。而他,什么都给不了。没有人承认他的作品,没有人对他那些自以为是的东西有丝毫的兴趣。毕业三年了,除了迷茫,他在大学没学到什么。他曾经以为他能够成为一个不错的画家,然后响誉国内外,虽然在美术学院,像他这样的学生有的是。但是他明白,他的那些画中还是有一些真正可以为人称道的作品。事实上这些曾经让他骄傲的作品一度让他感觉到,自己或许是个真正的画家,虽然至今尚未被人认可。但总的来说,他认为自己的作品一定会触动别人的心灵,但是现在,他自己,却已经支离破碎。 “好吧。”刘文同意了。 陈荣面无表情,回头独自消失在一片漆黑中。 刘文低着头,直到陈荣走了半个小时后他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像一尊雕塑一般。他忽然想起来什么。他蹲下去,划着一根火柴,风太大,刚划着就灭了,但还是很容易凭借这点微弱的火光找到他刚才捻灭的那小半截烟屁股。他把烟拾起来,用一只手挡着风划着火柴,但是那点微弱的火苗还没等他把烟接上来就灭了。他又划着一跟火柴,那火苗还是转瞬间熄灭了。然后他又划着一根……就这样他一直划了半盒火柴才终于把烟点燃。他狠命地吸了两口,让那些烟尽量多地停留在肺泡中,然后才感到安静些。 二 陈荣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她只能确定,在她那钥匙捅进锁里时才知道自己是在家门口的。屋里充斥着洗衣粉的味道,那是她中午才晾的一些湿衣服。她觉得很累,没脱衣服就一头倒在床上。她很诧异刘文会同意他刚才的要求,回头想想,以前跟他提出分手时他总是百般哀求。陈荣喜欢看他着急的样子,因为那会让他看上去像个孩子一样。她没有想到,这次刘文却答应了她,她原本是不愿意就这样结束的。她在想,此时他在干什么?他会后悔吗?也许过了今天,他还会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给我打电话过来。她翻来覆去地拿着手机看个不停,她希望手机会在这时突然响起,可这些不过是她的臆想罢了。整整一晚上,她开着机,可手机却一直没有响。 第二天,一大清早,窗外灿烂的阳光洒在陈荣脸上,她醒过来才想到是她昨晚没有拉窗帘。她起来后头昏脑胀地给自己煮了一袋方便面,还卧了两个鸡蛋。煤气灶前的台子上有一朵已经干枯了的水仙花,直挺挺地插在泥土里面。花盆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画,用一个很廉价的相框装裱着。那是六年前刘文画的一幅素描,画里的陈荣眼神很是忧郁,消瘦的脸庞让凸现的颧骨格外的光亮。 陈荣对着这幅画盯了有十几分钟,多年以来的耳濡目染使得她也对画的色彩结构略知一二。最起码怎么欣赏作品她还是懂得一些的。比如,她曾经对刘文提出他的画过分地要求明暗的对比提出了很多具有价值的建议,只不过刘文说这些只是需要表达某种情绪所以没有采纳而已。 她忽然觉得画上的她的嘴角好像露出一丝微笑,这是她从没有觉察到的。一直以来,她都是认为这是她最失败的一个表情,因为当时刘文当众在街头给她作画时,她紧张得一度呼吸急促心跳加快。但是现在看来,这幅画根本就像是一幅向蒙娜丽莎致敬的作品,只不过比起那幅画它更像个泊来的残次品。 陈荣看着看着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也闻到了什么。她低头一看,整整一锅方便面都顺着锅的边缘溢了出来,连同那两个煮烂的鸡蛋全部洒在锅下面的煤气灶上。陈荣赶紧关掉煤气,一只手去拿抹布,另外一只手把整个锅端起来放在旁边。 她把这一切收拾干净后给自己沏了一杯很浓的茶水,当她品味茶水的苦涩时她才想到这里发生的一切是不是仍旧处于一个梦境,而她却在自己所刻意营造的梦境中得到了一些宽慰。她想,如果她能和他再次重新来过她是否要考虑要嫁给他而不是分手。然而当她所期盼的仍然没有一点征兆,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 就这样算了吗。她想。 她对自己说,也许,自己不算可爱的形象今后会碰到一个更爱自己的人。到那时我也许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每天下班后照看孩子和整理家务。我也会明白,爱情,一相情愿总不是好事。她下楼在附近的公园里散步,早晨的阳光不是很温暖,但总算还是明媚,一些起得很早来这里锻炼的老人们正陆续离开,昨晚的大风使得地面上多了一些干枯的枝条,歪歪扭扭地铺在碎石子路的上面。所有的小树被风吹的东倒西歪,似乎每棵树经历过席卷之后已经不再挺拔,纷纷垂下那些扭曲变形的树枝,像是老人干瘪的手。 她回头张望,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忽然,她看到了他。 三 这是个周末,除了比平常暖和一些没有什么不同。经过一整夜的思索,刘文知道该发生的还是要发生,没有什么能让他彻底崩溃掉。他在湖边的一个公共卫生间里面把脸洗干净,又对着生锈的水龙头灌了一肚子凉水。他抬起头擦干净嘴角上的水看到镜子中出现一张干净的脸,除了头发有些乱没什么不妥。隔着卫生间里面的门板他看到了一些没有扔进垃圾桶的手纸,上面粘着另人作呕的排泄物。他干咳了几下,感觉想吐,却又吐不出来。他用手指伸进嗓子不停地抠,抠着抠着他就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轻蔑地一笑,然后冲干净手扭头走了。 他摸摸口袋,从里面掏出来一叠钱,一张二十,两张十块,一张五块,四张一块,六张一毛,还有两个五毛的钢镚。他又从另一个口袋中掏出一包烟和一盒火柴。只有最后一根,而火柴却是个空盒子。他知道公园门口有个卖报纸的小卖部,那里面肯定会有卖打火机或是火柴。他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径直向公园门口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想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还会继续这份感情吗?其实他知道,他早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称职的感情持有者。一直以来,他都是在忍让、退却、挣扎,他甚至可以明确地知道她爱他是没有他爱他那么深的。而作为一个男人,这是无法让他忍受的。 小伙子,你知道假山在什么位置吗?刘文猛地一抬头,一个满头白发的大爷拄了跟拐棍不知何时出现在他对面。他脸上某个部位的一颗豆大的黑痣让他联想到了一个伟人,而瞬间他就否定了自己这种荒谬的想法。 “哦,假山啊,那边。”他用手指了指西边的方向。 “谢谢你,小伙子。”大爷抑扬顿挫地回答,然后一步一步地从他身边挪过去。 刘文看着老人的背影,他感觉到似乎是有些雾气的,遮挡了他的视线。 她到底爱我吗?如果她不爱我那又怎么会跟我私奔。刘文想,明天,也许明天,我们就会真的分开。这种让我寝食难安的日子我不要再继续下去了。是的,我仍然爱着她,可是跟着我,她不会得到什么的,她要求的太多,我给予的太少。从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就是个错误,我们本来不应该这样的。 门口果然是有个小卖部的,不过在马路对面,他在那里买了一个一次性的打火机和一包烟,还买了一袋方便面准备添饱他那干瘪的肚子。他拿着这些东西穿过马路又回到了公园里面,就在一条长椅上他狼吞虎咽地解决掉了那包方便面,然后他熟练地拿出一根烟,点着后抽了起来。 我们会有结果吗?也许,她是对的,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四 她看到了一个瘦小的老头,缕缕银丝从发根生出,杂乱地堆砌在额头上。他脸上的皱纹像是课本里贫瘠的丘陵地貌,怪石嶙峋百转千回。陈荣是远远看到他的,在一群老人当中,却是特别与众不同。她似乎觉得老人脸上某个部位长着什么异样的东西,离得太远,看不清。陈荣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征兆,她仔细地回忆过那些曾经在她脑袋里面出现过的老人,她并不认识。 或许我和这个老人是有着某种可以联系起来的结,她这样想。 整整一上午,她都在公园里散步,发呆。太阳到了头顶时,她才从温度的变化感觉到自己已经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回到家她看着空空的房子,整整一晚上没有吃东西。陈荣对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哭了起来,开始是很小声的啜泣,最后成了放声大哭。 其实,我还是爱你的。你知道吗?而你呢,一直在伤我的心,一次比一次深。我真的受不了了。你为什么要让我难过,让我受伤?为什么?每次我看出来你对我的无理取闹都是在忍让,我只是喜欢你为我着急的样子。你为什么要同意我分手的请求、为什么我们在一起时会难受?现在分开了,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这么痛苦? 我不懂。 为了我,你会不顾一切。你说过的。这些,你还记得吗?不是我不愿意陪着你过这样的日子,我只是觉得这样,我们都会活得轻松些,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充满了不可理喻,我宁愿放手。我只想你知道,我还是爱你的。 陈荣觉得自己的胃部钻心的疼痛,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把胃哭坏了,捂着肚子边哭边找药。她找了一大把治胃病的药放在手中,像一列列有序的兵人一样排列得整整齐齐,然后猛地一仰头全部吞下去了,这才感到舒服些。 不知何时下起了细雨,淅淅沥沥落在地面上。 五 刘文拿着自己的画板坐在湖边写生,天已经黑了,公园里面没有一个人,周围的一切寂静得要死。他开始沉默,他总是这样默不作声地记录着他看到的景象。画板上,那些水彩浓重的渲染着悲凉的气息,雨水让所有的一切变得混浊模糊,压抑得喘不过一气来。他逐渐进入了作画的亢奋时期,而天却越来越黑得彻底,他凭着感觉画轮廓、画明暗交接线。他的画很着重质感和光线,所以看上去是非常光华的。 他的风格使得他对那种堆砌起来的美感到厌恶,就如他的情感一样痛苦泥泞。他忽然感觉到很累,生活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明明知道自己已经在那些油盐酱醋中磨砺得痛不欲生,可是他还是倔犟地就这样一直挺着,因为他至今还执拗地坚持着他当初那些豪言壮语,虽然每当他对陈荣讲这些话时都会招来她质疑的眼神。他恍恍忽忽觉得自己有些力不从心,并且感到他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刘文抽着半截烟,他忽然想到自己连最心爱的女人都养活不起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尽管如此我们已经可以从他被香烟微熏的有些迷离眼神中可以看到他笃定会坚持着,没有谁可以给他的一生画一个轨道并让他按着既定的路线走下去,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将来是怎样的状态。他从没有想过那些,不过他已经知道,贫穷让他丧失了最后的尊严。 他把烟头掐灭在手中,看到那些烟灰离开他的手指时他竟然没有感到一丝疼痛。 刘文回到画板前拿起笔,竟然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他突然在画纸上用粗粗的水彩笔写道、我们分手了,然后他把这张纸撕了个粉碎,又揉成了一个团,精准地扔到了垃圾桶中。 我活得真他妈像一句废话,他想。 六 第三天中午,她觉得有一点饿了,便急促地走出家门,拐进一条大街,大街上的行人不多,她顺着人行道过了马路,拐弯走进超市并且直接走到卖熟食的地方拎了两袋面包就到出口付款,然后刚出门时就拆开包装纸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 “阿姨,买份报纸好吗?” 她看到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女孩站在她身边,手里夹着一沓厚厚的报纸。 是今天的吗?陈荣问她。 《法制报》,《晚报》,《商报》,《日报》,您要哪种? “给我一份《日报》吧。”陈荣问,“多少钱?” “五毛。”小女孩伸出五个红彤彤的手指头。 陈荣付过钱接过报纸,女骇回头正要走时,陈荣说:“小姑娘,这个围巾送给你。” 小女孩怔怔地看着她,摇摇头说:“谢谢你,我不要。” 陈荣很诧异,她没有想到任何一个女孩可以拒绝她的理由,她问:“为什么呢?” “你不会收我的钱吗?” “不会的,阿姨送给你。” 小女孩满心欢喜地接受了,爱不释手地在脖子上缠了一圈又一圈,最后看上去竟像个轮胎一样。她扬着手中的报纸跟陈荣说再见,然后转身跑了。 陈荣的嘴角微微扬了一下。 经过昨晚雨水洗刷过的马路很干净,不过天空依然是阴沉着,或者说这座城市原本就没有晴天的时候。对这个城市的天气,陈荣产生了本能的厌恶感,或许过了这个夏天她就会离开,出国或者是回老家,这次她决定一切听从父母的。 回到家后,她安静地坐在沙发上,觉得有点渴了,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咕咚咕咚地喝。她很喜欢自己喝水时的声音,那感觉总是让她觉得很饱满。她对着镜子一边喝水一边打量着自己的身材,还好,还是很匀称的。她用皮筋把头发系了马尾,然后走到窗户前,推开窗户,午后的阳光零落地洒在窗前。她趴在窗台上,踮起脚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人们像是出海的船只在小区中鱼贯出入。她像个孩子似的天真地看着这些人们,似乎所有人都是一副忙碌的样子,急匆匆地进入她的视然后线瞬间便溜掉了。 她看了一会儿就关上了窗户,回到房间中,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拿起今天买的报纸,她看到有篇文章中写着这么一句:所有的感情都是泡沫,腾空而起,瞬间破灭。 [40]走路去上海——占晖 在路上 是火车带着我离开了家乡,是火车带着我无所畏惧地穿越了高山、湖泊或者天空和白云。窗外的视界,由荒芜开始进化,进化到高楼挺立、霓虹闪烁的都市,然后又走向了没落,直到只看得到连片的林木的荒无人烟,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我却可以冷静看一切,心中没有波澜,唯有倒映在车窗玻璃上的那一双透出孤寂的眼眸,让我触动了。那是我的眼。有胆怯却没有绝望,并且闪烁着兴奋的红光。 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我想不起来了,忘得十分彻底。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其他都是多余,没意义去刻意记忆。 到达上海时,天空微蓝,像是刚刚睡醒的婴儿的眼中,透出好奇的蓝光。上海快醒了,因为远处有汽车打着车灯驶过,那是流动的光斑,缓缓地消去了光芒,像醒了。整个世界到底是快要睁开惺忪的双眼,开始新的一天了。 我也做好了准备。一切的一切。 是广西,不是泰安 4号出发算不算太晚,我到达泰安时负责人告诉我已经住满了,并指引我投宿到广西去,那里也是传说中人才济济的地方,同样承载了好几届人对文学殿堂的向往。不过,终归大据点是泰安,所以广西相对来说要清静得多。清静好哇,虽然我特别喜欢凑热闹。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泰安没住满,我也许就不会认识在广西认识的一大群人。啊,如果那一秒,我没遇见你。好冷。 虽然身在广西,但心系泰安啊,总是时不时去那里溜溜。和我一样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泰安变得特别的闹腾,几乎所有来参赛的孩子都在那里玩过。一度人满为患。 话再一次说回来,广西离泰安确实近,貌似拐一个弯再直走就到了。不过天生就是路痴的我走了好几次,愣是没记住,每次要拐弯时我仍无所畏惧地继续往前走。这种行为让和我同行的朋友几度抓狂,所以如果有路人遇见我们,应该会听见这样一组号叫式对话: “路痴又见路痴!!!” “当一个路痴遇到另一个路痴!!!” “饿滴神啊!!!” 那些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快乐。希望,replay一遍。 关于考试 其实不想多说关于考试的事,但为了让后来的人对考试的状况多了解一点,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去叙述一下。 考试时是必须要到十二点半才可以进场的。我偶然听见傅星老师说这个可是高考规模的。的确,就校门外人山人海的热闹场面以及考试过程中那些守候在校门外的家长构成的场景看,很像高考,非常的正规。而且监考老师也极准时地在下午的一点半发下了试卷。我记得自己看到题目后先喝了一口美年达,然后手脚冰凉、心跳加速地揣摩了一下两个题目,最后决定写第一个,因为题一看上去很有感觉。 提前十五分钟出了考场,同时出来的还有邱天。她出来考场就把包包丢给我,自己急匆匆地上厕所去了(偶记得她似乎考试之前就去过了啊)。我拎着她的包包在楼下大厅买到了“萌芽五十周年纪念”的本子,还让几个其实我也不太认识的貌似编辑的人签了名。邱天回来时直呼历史在重演,也许去年她来的时候,这伙人也在大厅里摆摊吧。不过她还是买了一个本子。说实话,那本子手感特好。 出校门的时候看见有许多人在市三女中的电子牌前留影。那个电子牌上有红色的电子字,时不时会闪出“热烈欢迎参加第九届新概念大赛的同学们”的字样。每次闪出来时,一大群人就马上摆好姿势让别人拍,或者自拍。 对于这个,我没多大兴趣,况且也没带相机去。我在茫茫的人群中努力寻找同伴,不过没找到。倒是被人拍下了一张我正在张望的表情,还是我华丽丽的侧脸。 忙活了大半天,仍然还只是一个人,只有打的回去了,我可不想一个人不知所谓地走在上海的街头,看上去形单影只的,那画面太凄凉,做背景的还是川流不息似乎永远忙忙碌碌的车流。饿滴神,被人看到会不会写篇叫《悲伤顺流而下》的小说。 我是舞娘 公元二○○七年二月五日晚上大约八点,我正式被一大群不知所谓的人更加不知所谓地封为舞娘。我只不过做了Jolin的几个动作并且耐心教一些女孩子兼男孩子扭来扭去并且被一两个偷拍狂拍下了全部过程而已。其实我应该是舞爵滴。 同样是舞娘级别的称呼,邱天叫我唱戏的。我只不过是在广西的楼梯上吊了两下嗓子并且来了一段《苏三说》又并且教一些人发音而已。唱戏的就唱戏的,多才多艺又不是错,来参加新概念不一定只切磋文笔吧,人家李元骏小朋友就时不时来一段活人都听不懂的英文粗口誓要和我PK到底。当然是我胜利哦。 萌友见面会 时间是二○○七年的二月六日下午,地点是巨鹿路675号,一个古老得甚至装有彩绘玻璃窗和木楼梯的建筑物中。 我到达的时候,见面会已经开始了,第九届新概念的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上台做自我介绍,叶蕾貌似做了司仪,因为她三番两次奔上台中央抢夺话筒顺便抢两下镜头。呵呵。 我没敢上台,我怕我一上台吴文健等一行人就要大喊让我来一段《舞娘》,这伙人因为五号晚上没有看到我跳《舞娘》就一直耿耿于怀。我胆怯啊,人太多放不开啊,况且我一直低调处事。所以就先闪了,躲在外面的一个貌似吃饭的地方和王肇青谈天,顺便和玮来一段口角表演,时不时还去门口看看见面会的进度。感觉很好,天气也不错,一束束的阳光透过复古玻璃窗射进来,场景温暖,和那些在阳光充沛的下午坐在星巴克里喝咖啡的人内心的闲适差不多吧。再一次,希望replay一遍。 结束的时候,我和徽懿遇到一个卖民族饰品的小贩,于是尖叫两声后就冲了上去。这就是后话了,两个购物狂的光荣事迹嘛!还是两个天蝎子。冷汗。 关于二月六日晚上七点半在街头的奔跑 那天晚上为什么会突然跑起来,我至今仍然莫名,只是看到同伴中有人跑起来了,我也跟着跑起来了。像是印随。哦!不会是因为他们要赶去加盟杀手游戏吧?这群缺心眼的家伙。 不过,那次奔跑,也许会让我终生难忘。 背景是上海街边成列的路灯,灯光暖黄色;马路上并不汹涌的车流,灯光暖黄色;时不时走过的稀拉地路人,微笑暖黄色。 我们加快了双脚运作的频率,不在乎背包几乎要甩离身体,亦不在乎口袋里硬币叮当作响随时会掉了出来。只知道奔跑,那时的信念,只是想要跑起来,为灵魂的起飞做助跑。 想要呐喊了,就吼上两声,没人管你,亦不会有人责怪你,因为这是只有青春才会有的行为,谁会去责怪你太青春。年轻就是资本,怎么样?谁不服,你年轻一个看看。 奔跑中出现了一个小插曲。那是关于徽懿的。 天晓得她怎么跑着跑着就当街摔了一跤。我从不远处张望她,看见她在地上滚了一滚,活像一个正在上面粉的春卷。特别鬼马的是她滚动的时候她那个墨绿色的背包一下子就甩了出去,那就像是春卷皮没裹牢实,馅都甩出来了。 现在想想还是会想笑。我那么爱笑,也那么希望再来一次,再来一次那样的奔跑。不过,在乐安是不会有这样的情景了。在乐安,我找不到会陪我在大街上奔跑的人。如果说在上海或者说和邱天、徽懿、李元骏、吴文健等人在一起我年轻了几岁,那么回到乐安,我就老了几岁。一下子就不再年轻了,跑不动了。苍老的,是心。 哦,对了,还忘了说另一个插曲。 跑了一大条街,途中引起了三个警察叔叔的注意,不过他们终究没有来抓我们,是否是我们充满青春味道的奔跑触动了他们关于青春的记忆,那些在林木间奔跑的岁月,那些只会发生在我们还年轻的时候,再大一点,就会失去这些行为,即使还想跑,也没有了跑起来的动力。像我十八了,就很难像十五岁的徽懿一样摔倒了就躺在地上不起来。那也是我已经失去了的行为,再也做不出来。虽然当时我也很想躺在地上,仰看上海到晚上都还明亮着的天空。 青松城 每一年的颁奖礼似乎都是在青松城四楼的劲松厅举行的。那个传说中的青松城是一个超大型的酒店,我们几个差点都找不着北了,更确切地说是找不着门了。 颁奖礼在上午九点半准时开始,赵长天老师按惯例地介绍了一下今年大赛的情况,我没仔细听,因为心很急。不过再急也没有用,我没拿到一等奖,邱天、吴文健、路人丁、李元骏、乖乖牌都没有拿到,只有徽懿高高兴兴地捧走了一只只属于一等奖的水晶杯。羡慕,但不嫉妒,自己朋友嘛,你得了不就等于我得了。反正她被我们讹了一顿M记,那一餐把我这个礼拜的饭都吃好了。 吃好东西,大家就都该散了。在这一点上,我最难克制自己悲伤的爆发。我们都约好了明年再来,再来上海团聚,于是道别的话是一句句的明年见。天!不是明天见或者下个月见,是明年见。要那么久的分别,似乎遥遥无期。 吴文健走了,邱天走了,路人丁走了,李元骏走了,徽懿走了,我也走了。 就这么散了吗?我总觉得还缺了什么。喉咙里像哽咽了一块什么东西,说不出来。 在火车上,徽懿说我们都很洒脱,像一群写字的人。 可是,徽懿,我真的洒脱不起来,我拿得起,但放不下。我一转身就开始漫长漫长的想念,一转身泪就要落下来。所以,明年,即使投二十篇稿子我也一定要来,来一次故地重游,来一次我们的大团聚。 好吗? 每一个人都不要失约,不要放鸽子,好吗? 我希望听到你们再喊我一声占咩,或者YY男也没所谓,只要你们肯来,让我当街来一段《舞娘》也无所谓。邱天,不是还要和我比高音吗?我等着你啊;徽懿,你不是还想要我的发音秘诀吗?来了就给你。那天晚上没看到我表演《舞娘》的朋友,明年我就大秀一段了。只要你们来,就不会再错过了。 好不好?我们一起来。 关于谈天 大家在一起就很喜欢说话呀!特别是一群牛气哄哄的文青(文学青年),还有文少(文学少年),话题自然是多的。这几天在上海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聊天了。而且一般是以我和李元骏的512房间以及路人丁的房间为据点。偶尔去泰安那边,依然是在别人房间里聊天。 啊!聊着多喜欢。 记得二月五日晚上在泰安的某某房间里,绝对超过了十个人在里面唧唧喳喳说话,小小的房间不得不打开窗子来透透气。 聊天不一定会十多个人聊到一块去,那就分组喽,各组成员不固定,可以跨刀参与别人组的聊天。什么话题都可以聊的,要抒发什么感慨都没人阻止你。收获想法无穷无尽,美好到不可思议。于是超级兴奋的我来了一段占老师舞蹈教程,教一伙人大跳《舞娘》,整个房间闹腾得不行。不记得是谁一直在说,小声点、小声点,老板娘住下面。 之后帅哥刘诗晨同学驾到,李姑娘眼睛当下就直了。这个我注意到了呀。原来来参赛还可以有些艳遇什么的,难怪刘宇说现在的参赛者越来越不单纯了。 二月六日晚上的杀手游戏,基本上也一直在动嘴皮子。 嘴巴好辛苦哦,不过内心好满足,是不是可以叫痛并快乐着。 回去 回家依然是被火车载着跑,一路上和邱天啊、徽懿啊,还有小靓啊猛发短信,小山东手机没电了,于是没聊上几句他就沉默了。 再之后就是睡觉,睡醒的时候,家门口就到了。 回来的时间仿佛短得多啊,是我睡了一觉吗? 还有呢 除去那么多大的插曲,还有超级多小的配乐。 会记得考试前用来提神的雀巢咖啡; 会记得每天晚上看到十二点的《武林外传》和还差一集就看完了的《青河绝恋》; 会记得上海哪几天的高温和出租车司机的絮絮叨叨; 会记得我们几个血洗了徐家汇的coolmax并且意犹未尽; 会记得你玩杀手游戏时你大喊的一句我冤啦,以及我被怀疑时你的舍身相救,甚至今记得你为了引起别人注意而故意弄出的手机声; 会记得你咧开嘴的笑容,还有你时不时来的一段听不懂的英文粗口; 会记得你是天蝎子,你是摩羯子,你是处女子; 还会记得你转身上车时的最后挥手和我一个人站在马路上落下的泪; 会记得我们的明年再见和我写到这里时落下的泪。 还有呢,我们的故事还有呢?它不会结束的,更加不会这么轻易就宣告结束。一切仍然在继续,无论我们是否天各一方。 走路去上海 二○○七年的大赛,于我,最重要的是友情。没得到一等奖,只是小遗憾,认识了那么多人,是大收获。这是大实话,不是我的虚伪和为没得奖而找的托词。 那一天晚上做了个梦,梦见我、邱天、徽懿、李元骏、路人丁、吴文健、乖乖牌等人一起在某地集合,然后一起走路去上海。像是当年的当年,那些古代的或者是近代的文人,一路游览风光,一路谈天说地,有多美好。我甚至梦到了吴文健呐喊的声音,邱天和我在路上的飙高音,好真实哦,像是未来的预告。 不过,那日期会被冠上二○○八年。 即便是二○○八年,我们也要等到那一天。 所以,希望还是有的,我们还是会团聚的。 走路去上海,是再一次的实现。 心中有一个地方,反复着我们的电影。 明年,再来一次。 后记 开始写的时候总想到快乐的情节,于是边写边笑,那些快乐的事情不断地滚动了画面,可是后来不可避免地写到了离别的时候,那些伤感的场景就出现了,甚至连分开时驶过的汽车的牌照号码我都还想得起来。于是就很自然地落泪了,我的同学说我很敬业,自己写的把自己都弄哭了。其实如果摒弃了那些分开的情节,那么这次旅行就没有任何遗憾,每一个情节都温暖而美好。可是,不会有啊,哪有这么完满的事情。 还好,还好,明年我们,还是会再见的。我笃定。 谨以此文,纪念我最亲爱的一群伙伴,他们是(排名不分先后):邱天、张徽懿、吴文健、李元骏、于晓凯、路人丁、玮、王肇青。献给的,还有第九届新概念的全体同盟。还有我在乐安的朋友们,谢谢你们没有怪罪我没拿一等奖而把责任全归结到我不争气的书法上。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41]毕业照 幌附凇蟀茬? 轻狂的少年,温润的少女,此去经年后的梦魇,记忆凸现,我已离你们那么远。 ——迟来的纪念给我亲爱的初中同学 平静的傍晚,啼血的黄昏,世间漫溢暖金色的光调,云和霞戏谑着永恒的暧昧游戏,夕阳猩红着脸眷恋不舍,马路上奔走的人们匆忙回家燃起袅袅炊烟。世界,灿然。 不平静的傍晚,带着慌张,带着疲惫,将中考前繁忙复习中的一切苦恼与忧愁,都抛至脑后。此刻,我终与你们将初中的一切定格在那小小的八寸天地。 —————————————————照前的分割线———————————————— 小镜子,木梳子。 不会再有人给你厌恶的白眼,也不会再有人在背地里说你臭美和无聊。终究是为了留下美好的影像,我们都归属青春的模样。 “嘿。你的刘海有些乱。”你转过头来,显得有些惊愕。因为一些小事,我曾与你争执并狠狠将你讨厌。原谅我可笑的年少无知,请不要将我丑陋的阴暗面久留心底。 “我来帮你弄吧。”我们相视一笑,仿如最初的默契。 让我帮帮你,我们就冰释前嫌好不好。 你的心情我都能了解。 扣纽扣,立领子。 平时不修边幅的男生在校服的映衬下都回归清秀。 平日里手捧篮球在灿烂阳光下挥洒青春的你,在那些我看来天书一般的数学难题前笑容自信的你,下巴上的小胡子刚冒出幼嫩的小芽,却会在楼梯口夺过我手中的重物,吹声口哨便冲上教室的你。各种各样的你,那么多那么多的模样,从最初的随性邋遢不修边幅,今天起又多了一个这样清秀姿态的你住进我的心里。 那些微乎其微,往往很轻易就被你忽略掉的小细节,敏感的我把它们一个个拾起,放在最深处的记忆里,视若珍宝。它们轻轻地叫嚣,在我每晚的梦里。 不管怎样,你们都是我最美丽、最秀气的孩子。 —————————————————照时的分割线————————————————“站好了,快站好!” 对面的三脚架早已立好。班主任以严厉如常的表情站在摄影师旁边费劲指挥着,语调间却显露出满满的仁慈与温柔。大概还真是被我们的热闹气坏了,抑或是提前对我们不舍,总之,那天班主任泛着泪光的闷脸,大概多少年之后我还是无法忘怀。 都站好,让我们吱溜吱溜乱转的眼睛看向那远方小小的圆。 不要紧张,请不要紧张。 把面部放轻松,眼角弯弯,露出皓月一样洁白的牙齿,嘴角上扬到完美温柔的弧度。 那首歌这样唱:“Wearestillyoung,ourtoothtobepurewhite,we’renotalone。” we’renotalone。我们不孤单。 年轻的我们不孤单。 茄子,田七,甚至是类似“猪哥”这样,那些仅仅是我们知晓的内部暗号。 怎样的表情定格,无论是灿烂抑或是怪异。尽管看起来这样蠢,但多年以后看到仍会一笑,也只剩一笑,那是怎样的青春、怎样的年华,对于现在都是我们已逝的流年。 “再来,放轻松,摆个姿势。快了啊。”对面丁点大的摄影师发话。 我还来不及想该给肢体下怎样的指挥,来不急准备,“三,二,一。”来自摄影师的倒数就已经开始。 咔嚓。 一片慌张的我只是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比画出“V”放在面前,这样蠢的POSE,自己都要唾弃。 只是后来你却笑着告诉我,这样真可爱。 —————————————————照后的分割线———————————————— “惨了,刚刚我都没准备好。” “刚才我闭眼睛了呀!丢脸丢到家了啊……” 不要着急,也无须遗憾。没事的,一切终将归于平静、归于完美。 钝重的时间机器轧着我们的青春傲慢地走过,留给我们的回忆是这样平整,那么的完美。 再等到很多年以后,很多很多年以后,等到我们都穿上了高跟鞋烫上了卷发画上了浓妆,等到他们都打着领带西装革履意气风发,甚至等到了我们白发苍苍满目仓皇的时候,谁还会为那个丢失在围墙外捡不回来的NIKE篮球时时念叨,谁还会记得是谁将胶水涂在班主任的椅子上而被记了通告处分,谁还会记得曾和谁把一对在小摊买的情侣戒埋在操场边的哪棵树底,谁还会记得和谁说过永远做好朋友、不离不弃这样的傻话。 到那个时候,谁还会记得谁。 如果在街上碰到都无法认出我最喜欢的你,没有比这更让我感到悲哀的了。 嘿,以后再也没有人陪你在宿舍里玩幼稚游戏了。 嘿,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拉着你的手在街头随意喧闹了。 嘿,以后再也不是我与你在教室看书听课讨论问题外加罚站了。 为什么你的眼圈微红,泛着泪光。 不要哭,请不要哭啊。尽管我们不久以后会各奔东西,从此东奔西跑,各走各路;尽管我们相伴三年终将分离。这仅仅是青春,这终将过去。 我想你一定会遇到能给你更多幸福的人。是你的话一定可以。 如果你能找到那幸福的青鸟,陪伴你的人是不是我都已经没有关系了。 至于那时的我,一定经常会像现在这样。 暮色四合,炊烟袅袅。夕阳和云霞拼凑成庞大盛放的背景。我坐在青石板的老街上,任阳光洒在肩头,那角落里的野花也肆意地展现芳华,独自妖娆。 手中的毕业照上,在暮色下眯着眼睛的你们,仍然笑得像花儿一样。 奔走的时光中,那是我在边跑边怀念。 [42]袭击——王肇青 我坐起来,套上睡衣。 三个小时前我从00号公路上跑步回来,回到家里,爸很安逸地将身体陷在沙发的坑里,脸对着电视机,都是一副倦容。我还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些无形的物质迅速窜入我的嘴巴,搔弄我的咽喉,然后又迅速逃离,像贼一样。我看了他一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一阵愉快的感觉立刻笼罩了我,的确,我多么爱自己永远不见天日的小屋子啊。用最快的速度脱得只剩内衣,光着脚,顺势躺在了地板上。汗水立刻被消灭了。 手机在裤子口袋里震动,我爬起来看,44发来的短信,小小的显示屏上冒出一行宋体字:我受够了,我想自杀。于是我很快打出另一行宋体字来回复她:那就迅速点吧,生命不容等待。 然后我再次恢复了躺在地板上的姿势,天花板很干净,那干净是主观的,其实它一定很肮脏,像承载我们肉体的宇宙同样肮脏。我曾经对44说:“连宇宙都是由沙子、泥土之类的垃圾构建的,还有什么不是垃圾?”当时44很温柔地抚摸我三天没洗的头发说:“知道自己是垃圾就不要再啰唆了。”44的自杀倾向不是一天两天了,从我们认识的时候她就不停地同我讨论,嘟囔着自杀突然穿插一句:做人要有责任,不能让爱你的人伤心。 我们像五四青年一样敬业,没事干了就举着招牌大喊:我要自杀!其实我们依旧生活还有太多的放不下,相信奇迹是存在的,尽管希望是渺茫的但上帝是公平的。44送给我的T恤上画着一张耶稣的脸,她说:“把这个挂在墙上,没事了朝上面吐两口。” 我用三个小时,躺在地板上,冰冷渗入骨髓,在这种美好的感触下,看完了一本小说。刚穿上睡衣,44打来了电话。 叔叔你出去吧,我来跟她说。我听见44的声音,随之是房门轻碰的声音。 我知道44此刻就在我旁边,但我没有看她,我很担心看到她此刻的表情,会很难承受。我说:“真的?”44说:“是,你已经问过八遍了。”我叹了口气,绞动自己的手指,看见被子上有一块不明褐色痕迹。 她手指的阴影凑到我脸上,拨开我挡在额前的头发。我扑在她肩膀上终于流下了眼泪。 黄昏的时候我和44出门散步,临走前爸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的模样,终究也没说出来。我喜欢黄昏的味道,软绵绵的,天空是奇怪的橙色,云朵都像是搅拌了橙汁的棉花,或者说比棉花还要精细些。这时候出来散步的人会很多,大家都好像是出洞的老鼠,不过悠闲。我说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安全,像随时都会从形形色色的脸中冒出一把长着手枪的面孔,然后一枪射穿你。因此我们去了山上,是离家不远的小山,上面有座荒废了的小工厂,以前似乎是加工儿童食品的地方,很脏。我和44坐在一架类似搅拌器的机器上,周围是沙土和一种死寂的气息,天空上的橙色很迂回地飘浮,仔细看就能看出来,它们在不停地移动,像病毒一样悄悄蔓延。我把手放进44的口袋里,她今天穿了一件绿色的条绒外套,戴着绿色的隐形眼镜,我在口袋里握住她的两根手指。我对她说:“知道吗,我一直很喜欢绿色眼睛的女人,像MicheleHicks那样的。”44沉默了一会儿,我以为她没有在听我说话,于是便有点昏昏欲睡。接着突然她的声音就像子弹一样飞出来,她说:“我没听错吗?可是YOYO一直是喜欢戴粉红色眼镜的啊。” 我把手从她口袋里抽出来,瞬间有些僵硬,苍穹的橙色被污染了,很远的地方,我是指我目光所及的边界,有恐怖的灰色开始进攻了。我能看见山下是一片居民区,听说不久后就要拆迁了,陈旧的玻璃框后露出昏黄的灯光,那些居民的厨房正对着我,从抽油烟机的排气筒里像放屁一样咕嘟咕嘟地冒烟。那些烟同样是灰色的,它们是苍穹边界的那些灰色的帮手,它们预谋着合伙侵吞天空。44递给我一支烟,香烟的烟雾则是白色的,我傻傻地点点头:“嗯,它是白色的。” 44今天把头发披散着,刚来我家时,她的头发还有些湿漉漉的,有一股“伊卡露”香波的甜味。现在,她的头发已经干了,松松垮垮地膨胀着,发梢垂落在弯曲着的胳膊肘处,香味还没有散尽。我注视着她,她注视着远方,像是在看某种幻觉,嘴角翘着笑。 那些灰色越来越靠近了,它们俘虏了周边的光亮,城市上空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斗争,而城市里的那些人竟然可以若无其事地散步、吃饭、看电视。我把头靠在44的肩膀上,抬起眼皮看见她下巴锐利的线条。 “44。”我叫她。 “在。”她回答。 又过了不知多少分钟,我想应该很长了,我一直在欣赏着天上的那场战斗,时不时趁着它们喘息的机会看看44,她一直专注地保持着同一种姿势。战斗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因为我发现城市里蛰伏已久的灯光统统都爬了出来。我对44说:“光明失败了。”44说:“悲伤的结局只是因为作者停止了讲故事,而一切仍在继续,只是没有被讲出来。”她背诵这句台词时依旧目视前方,我将食指举到她额头处,用力摁了两下,她还是没有改变方向,只是抓到了我的手,拉下来吻了吻。 她问我:“你还记得刚认识YOYO时的事情吗?我怎么都忘记了。” “44,你要相信我,我是爱YOYO的。或许……或许就像她爱你一样,我们一起在路边拣到了迷路的YOYO,所以,我们的起始点是公平的。哦,刚认识YOYO的时候啊……她就像个精灵,你知道吗,我爸爸一直都不知道有她这个人存在,他以为我病症的好转是44你的功劳。可是,你我都知道,是YOYO把我俩引回了真实的生活中,那时充满色彩的激情,让我们第一次认知到生命的美好。你还记得吗?YOYO有许多怪模怪样的朋友,他们行为怪癖,性格乖张,他们很喜欢我俩,并带着我们走进了以前从未涉足过的领地,是那样新鲜的活力。也是我第一次为自己的孤僻而感到内疚。” 这时我周围的一切颜色开始黯淡下来,斗争结束之后荒芜的残骸将我们挤压在这里。远处的建筑物只剩下一片模糊的轮廓,像是被处理过的油画。我的嘴里突然涌出一阵苦涩,我把两只手甩向背后,然后支撑住自己的身体,以尽量保持平衡,下巴翘得很高,并看起来坚强一些。 “44,YOYO真的和她男朋友离开了吗?你真的确定吗?她果真不爱我了?为什么……我曾经以为世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善于谎言的兽类,他们都长着会散发迷雾的瞳孔,他们都是表里不一的。但是,我曾经那么信任YOYO,虽然从来也不敢奢望会得到她的爱,从见到她的那天。可她却给了我希望,你知道吗?YOYO第一次吻我的那个晚上,我真实地听见了天空中有种难以名状的物质砰的一声就碎掉了,虽然这样,但我却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快感,并且看到了极光,彩色的,夺目而摄魂的。她的湿润的声音徐徐吹进我的耳朵,她说她爱我。” “哦。”44听完我的话后回答。 “44。”我叫她。 “嗯?”她回答。 “你爱不爱我呢?”我问。 “爱啊。”她回答。 “是哪种爱呢?”我问。 “像姐姐爱妹妹一样的爱。”她回答。 “我也爱你的。”我说,“像妹妹爱姐姐那样的爱。” 像YOYO说的,44看起来很冷酷。她不爱笑,很漂亮,喜欢随衣服的颜色换隐形眼镜,有很高的品位,现在就读于某某大学艺术系,独身一人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有自己专门的画室,在家画画时从来不穿衣服,那会束缚她的灵感。 有时我去她家,碰巧她在画画,但她允许我进入,因为我很安静。她坐在窗前画画,我注视着她,头发扎起来盘在脑后,脖子修长,皮肤白皙。我会顺手拿起周围乱摆着的颜料,走到她身后,在她身体上涂抹起来。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是十六岁那年夏天,她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但没有回头。十八岁后我就会在她背上画YOYO的脸,她从来都不知道。 44是从小到大最关心我的人,尽管她曾说我爸更加关心我,但我需要的是照顾,哪怕只是形式上的,我不知道要那种放在心里而不表达的关心有什么用处。我在高考前一个月退学,其后的三个月我在医院里度过,那三个月没有一个人来看我,44忙着考试,而那个男人,鬼影都没见。来接我出院的是44,她说他不敢面对我。我记得那天的天气很凉爽,许多叶子都落了,像易逝的年华一样匆匆。回家的路上,我们拣到了在路边痛哭的YOYO。 YOYO走了之后,44才将一切真相告诉了我,在那个电话里。她的声音缓慢沉稳,像在叙述一件跟她毫无关系的事一样,干涩得像在背诵课文。YOYO从来都不是LES,她只是和男朋友吵架了。并且,在这段日子里,她一直徘徊在我和44之间,对我说的话她同样也对44说了,没有对我说的话也对44说了。这个比男人更邪恶的小妖精,她欺骗了我两年,她把我笼罩在她法术制成的光圈里,蒙蔽住我的双眼,每天对着我吹些蛊惑的雾,她利用我的病来伤害我。而44,从头至尾,她清楚一切因果。挂掉电话后,我眼前的事物重新失去了规律,张牙舞爪地挥舞着它们强有力的臂膀,将我高高举起,然后重重摔下。 黑暗已将我们侵吞。 “44,再不走就找不到下山的路了。” 尽管我知道在晚上吃高热量的零食等于自杀,但看着在44手中左右摇摆运动的薯片包装袋时,我还是奋不顾身地抢了下来。 爸爸说,有44陪你我放心。 从来都是44陪我,她似乎没有受过伤,没有需要陪伴的时候。甚至连YOYO那样动人的女子离开了都没有让她看起来有任何忧伤,我一边大把大把往嘴里塞薯片,一边眯着眼盯着斜卧在床上看杂志的44。 凌晨两点,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黑暗中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摸44的脸。手指刚刚碰到她的皮肤,只听见一句“要死呀”吓得我魂飞魄散。我尽量睁大瞳孔注视着黑暗中44的方向:“你没睡呀?”“没有。”44回答。 “你在想YOYO吗?”我问她。 “没有。”她回答。 “别装了,我知道你在想她。” 44突然坐直了身体,在黑夜里依稀看得出她消瘦的轮廓,我感觉她在瞪着我,两眼冒火,似乎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恶魔降临要解决掉我这个多余的生命。她的声音很暴躁:“跟你说没有就是没有,你为什么总是那么自以为很聪明,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你怎么不去死!” 我愣住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像天使一样始终守护在我身边的44会对我说“你怎么不去死”这种话。时间沉默地行走了一段,我用很怯懦的声音问她:“你怎么了?” “我很累,我不想照顾你了,就这样,睡吧。”说完这句话,她就像坍塌的雕塑一样倒下来,压得床发出惨烈的叫声。 后半夜,我清楚地聆听着44沉睡的呼吸声,惶恐地望着黑暗一整夜。 我不喜欢死亡的结局。如果我是编剧,我宁愿让主角天各一方,永不相见,也不愿意看见墓碑和冰冷的相片。 于是我放手让44走了。我说:“你不想照顾我,我自己照顾自己。”我希望自己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沉重。44说:“你对于任何爱你的人来说都是个负担,对你爸爸,对YOYO,还有我。”我说我不明白。44说:“那你慢慢回忆吧,你不要以为爱都是无私的伟大的、不求回报的,其实我向来都是自私的人。” 我想我需要认识更多的人,在那些更多的人里肯定会有跟44不一样的、跟YOYO不一样的,不会放弃我的人。 我跟爸爸的关系依旧平淡如水,如同整日面对的家具,连问候的话都是一成不变的。我看着他在厨房里做饭的身影,想起44的话,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太过分了。我一直不肯面对生活,因此也拖累着他人的脚步,所有的人都在生活、在朝前走,只有我不仅不肯走还要赖着身边的人也不许走。 我才是最自私的人。 熄灭了最后一丝光亮,我坐在地板中央,追忆流年。我记得那天在山上,面对着被袭击的天空,44安静沉着的表情里的确是盛满了惊惧。她一定是从中猜透了我们的秘密,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她才会离开,她知道到了最后我们都没有逃脱的余地。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43]抬头见童话——郭馨馨 【一】 第一个故事有关音乐、有关学习,有关歌谣似的隐居,或者是一个城堡的故事。相信大多数人对于《红沙发音乐城》都抱着美好的憧憬。看着另外一个自己也装饰成坐上红沙发的苦命学生,坐上一个吻着一个的音符,然后轻而易举吃掉所有让人头大的死知识,这就是一个标准的好梦。 那时候,音乐奏出其麻醉的魔性,我们知道生活角落里的童话。他说要轻松学习,随心所欲。这都是孩子头脑中那冒泡泡形式自由自在的想法。 他走进我们或幼小或单纯或幻想或轻柔的心。 我是个孩子,他说,让我们一起来编童话。 在他后来的故事中,都烙印着他执著而鲜明的学习观。真正意义的凭兴趣去学。让学知识如游戏样有乐趣。而我们无不对那样的学校及老师、那样美妙的完美世界抱以近似乌托邦的幻想。 他选择的不是逃避,而是完美世界里的思考重建、是在取消老师家长和孩子代沟后的纯真设想。当说完这只是童话而已,事后的我们还是忍不住走进他给造的梦,怀着多么渴望的心跳,以坚定不移的脚步来跟上他的带路。 可以说,他在镜子的那面树立着完美的孩子世界。 而我们在这边,凝望那边的流淌。自由自在。 【二】 相信绝大部分人是通过舒克、贝塔认识他的奇妙世界。 一场漫长的旅行;天空与大地的牵手;拥抱或者邂逅的告别;弧线的美丽轨道,我来寻找起点与终端。两只老鼠可以代表我们全部的热血冒险记,不知归路。哪怕他们的最终归隐,也是我们一时的极乐捷径。不愿是梦。不想成童话。 起初,他就想颠倒鼠与猫的世界。鼠成了渐渐有动物缘和人缘的主角。猫在此世界倒沦落成某一程度的反面配角。 颠覆传统。 我也想把那小我的鼠愿埋入,等待比花还美的萌发与绽放。小人物也可以登上舞台,哪怕独幕的小巧短暂,哪怕演员的极简另类,可以展示的仅是自我。 序幕部分依照着传统的情节安排和角色登场。出走或者流浪,是历险的雏形模式,他们行走着的时刻寻找不过是远方的安定。停驻的时光无法建构过去了的影子,离开又回来的他们,只不过又离开了。“继续历险。”他们说。 五角飞碟,便是象征漫长的工具。飞翔的家,主人是我们亲爱的两只老鼠。 当舒克、贝塔的世界,与皮皮鲁、鲁西西的世界犹如两个色彩各异的圆相交时,我们快来擦亮眼睛看清这交集里的缤纷四溢。 他无疑掀起人鼠本质内核的高潮,我们便一览人心与鼠心的热忱与友爱、理解与知心、跳跃与平静、色彩与温度,还有更多的将心比心。 尝试用大手去牵小手;尝试俯身去凝视;尝试相信所有的语言。 我说,你好。他们可以从角落走进光明。微笑着,是我和那两只可爱的老鼠。 暖流的突现是遇见那五个可亲的人——罐头小人。我们掀开罐子探问着后续。而他让他们踏上舒克和贝塔的历险。至此,这长长的历险记聚合众多明星的闪耀。也始终忘不了当初为着《罐头小人》的无奈结局担忧与期盼的那份情怀,不相信一滴眼泪,只要他说小人们都很好都很好。原来的小人们穿越时空与我们重逢,看谁继续这共同奇迹的演化? 曾经,他让舒克、贝塔出山再次历险,可刚开头便煞了尾。或许美好的事物只在不断抛出的追忆中。 念念不忘,舒克的聪颖知性,贝塔的朴实挚诚。 【三】 “一本写给男孩子看的书,女孩子绝对不准看!”他如是说。 “一本写给女孩子看的书,男孩子可不能看哦!”她紧跟着说。 这样他创立了男孩子和女孩子的典范。让男孩子想有鲁西西这样的妹妹,让女孩子想有皮皮鲁这样的哥哥。两个集合一切孩子天性和理想品质的孩子,不沉于传统,不溺于爱,可以真正纯粹鲜活地成长,标示着所有最佳的道路或方式。 你可以调皮,但不可以捣蛋,你可以冲动,但不可以莽撞,你可以游戏一个心情,但不可以游荡一个人生。你要思考你的道路;你要选择你的桥。皮皮鲁不是虚的影,我们能看见他的笑容真切,就在眼前,发现自己的细胞在他身上激活。他奔过来,却有我们没有但奢求的奇遇。 你要性情,却不失沉静;你要大气,却不失细腻;你要坚强,却不失柔情;你要面对一切所出现的奇异气泡,却不可忘记现实的多面与棱角。你可以打扮你的青春;你可以装饰你的窗。我们要的鲁西西,可以有两条梳辫。当想象中微笑的深浅,可以拼贴最亲和的脸时,我们便把她请过来,用一种怎样甜润的声音讲述她那冰糖葫芦串起的不完故事。 有时想,有皮皮鲁和鲁西西那样的父母也是件美事。不说关爱、劝导等这传统因素,光就那百分百的理解加上对非现实状况的坦然接受这两点,他们可称得上是超级棒的父母。 皮皮鲁和鲁西西一直长不大,就像极了我们那顽固的心。 【四】 一只人群中的狼,可以有怎样的色彩来填充空白画页? 作为一个演员,他分饰着上百个角色,每一张面具背后隐藏着一个表情,失神了,却还在叙说故事。 罗克是头有人性的狼。但他并不是披着纯粹的狼皮,所有童真的皮毛都在现实的万象中刷刷直立,遭遇着的偶然事件万不当成必然,也只是把静态吹成动态,那么大灰狼也可以在人群中穿行,不去捕小兔子,不去吓小红帽,这只有人性的狼就也有很善良的笑。 面对这样的面孔,只要联想到他可是众多故事的大明星,那么知情的我们自然目不转睛,会心一笑。 “来,握个手。再抱一个!” “大灰狼也是可以交朋友的。你说是吧,罗克?” 【五】 小孩子总是喜欢摆弄玩具的,有时候带点拆解,也未尝不可。魔方几何体矗立着智力。他来挑战智慧,建立大厦。 那个时候一点也不满足于动画片的片段,于是借同学的全集来摆弄整个大厦。自己也去买可简易魔方,但为着最后代表笨愚的凌乱色块而一气之下给拆了,重新安好就放在书柜上供奉。若心血再次来潮,就重复以前的动作,往复如此。 自己是不懂玩魔方的技巧,更不会明白这里隐藏着二十六个王国的传说。 此时的他,可以像只小蚂蚁钻进魔方的神秘的罅隙和通道,一次次衔接这空间与次空间的变迁故事。他打开的门,便像蝴蝶效应一般,引发另一宇宙的开花,我们便知晓了天外,抑或是更贴近我们内心的玲珑。 未曾发现的小世界,已有着独特而可以交错的立体感,并赐予格调。 魔方老人有着洪亮的笑声,却不知从哪个空间发出。 源在不知处。变奏的音乐无处不在。 很喜欢那个荒凉城镇里的乐队,单调乏味奏着同一曲目。戈壁滩上被风吹散的乐谱,应该不仅仅是落寞。而当音乐被带进新绿,变换的风开始吹起四季和色彩,老人的笑也可以年轻,少年们可以在大地上画画。 而躺在草地上,也可以望着天空想着下一天的蓝。 他喜欢想象另一个世界,有着极乐鸟的不绝歌唱,绕来绕去也还是那样绿意葱茏。与所处的世界间接对立,近似桃源,却不在世外。 在《红塔乐园》中,以积木玩具与植物的搭配,矗起游乐园的家。在平凡中创建别样的温馨。我们尝着变小的体验,攀登曾经小巧的玩具和被遗忘的小物什。惊喜,和着开拓另一畅想的新鲜,都是疲累紧张的生活表面下的暗流。汇成的潮,只盼望可以继续奔涌,义无反顾,哪怕结局的凄冷。 他习惯地造出一个接一个乐园性质的异世界,却比乌托邦更富亲和力。让我们都会记得他手巧的体贴,那过去的,那完结的,那被铭记的和那被回味的是多么精致的美好及多么期待的回光。 魔方,变大变小变小变大,旋转并切换空间。 站在魔方的平面上,不怕掉进窟窿里的光暗魔术圈,就怕又回到平常那个背着重的要死人的书包的自己,踏上怎样的夕阳,踩下夕阳中多乏味的长影,颠着不知的彷徨,回家还是上学的机械重复。 当做重返梦境。我们也可以扭转自己的魔方。永不停息。 【六】 如今眼前晃来荡去的老是高屋奈月的俊男靓女之类的,那水果篮子的歌谣和猫鼠咒语以及家族的童话都显得很繁复与缠绵。我怀念以前单纯的拥有,拥有众多的王。那时到现在,我爱固执而极具个性的王。 也不知多少回和同窗好友一起背诵那熟悉的书名,都是那么美丽顺畅,都是说在心坎上的热爱。鼠王做寿,牛王醉酒,虎王出山,兔王买耳,龙王闹海,蛇王淘金,马王登基,羊王称霸,猴王变脸,鸡王画虎,狗王梦游,猪王照像。 这就是我们收藏至今的狂热和愉悦。 也只有他带给我们这一完完整整生肖群像描绘。在自己的本命年里,我们可以称王,自己是自己的王,可以疯狂一把,可以与其他王争风。而被赋予的权利,使我们明白了这属相特性与人本质上的传承与影射。那些天真可爱,我们是甘愿以动物的姿势来赢得另外的快感。 他,只有他,给我的童年带来深刻的生肖定义,如此活灵活现。每当问起他人属相的时候,在等候回复的瞬间,就会快速扫过那星星般华彩的十二王。以后岁月中,不管怎样流淌,那十二王依旧鲜活地伴随着我和挚爱他们的人们走下去,继续如群星环绕。 反复看过《驯兔记》好几次,后来对它有种惧怕,再不愿去翻。也许写中的是我最本质的担忧。像个兔子样羞赧地躲进草丛,不敢望,不敢望远远的天角。我们是群被驯的兔子,等耳朵长了,等眼睛红了,青草遮盖蓝天,我们该奔逃去何方? 圆的叙说使我想起了《复活的恐龙》。她说那是新奇的遭遇。可以看见不可知的古代,我们以莫大的胸怀来拥抱这庞然大物,踩上它的大脚印感受被洗礼岁月所传递的震撼。不怕,只要说,“你好朋友”。接着跟着走。 他说龙年出现一个纷争,十一王争过没有龙的龙年。传说中的动物。而让我们相信它的存在,那神秘的一笑会有几分灿烂。对它的姿势、形态等抱以诸多假想,它还是游在无数被分割的天空。 眼泪掉落,也会惊起《龙珠风波》。不平息,不会平静。 类似龙的蛇,也有着传奇的一年。那也是在他系列里最特别的一本,唯一的长篇。蛇的蜕变,以人的形式过完一年。人世间的历险,或许过于复杂,现实对于动物也同样挑逗。 到后来的《幻影号》出现了神奇的力量,也延续他的学习观,和同样精彩绝伦的历险。而猴年里的大力猴超越太空的挑战,似乎是对猴祖孙悟空的致敬与膜拜。 《保卫叛逆者》同样有着异太空接触上了神经。羊年里的叛逆者开始对自身的存在与价值产生探求,而他们对地球的深情留恋和地球人为着维护自家尊严的真心保卫,却是一股交杂着依靠与护卫的厚实的感动。 叛逆,不过是依靠了另一个温暖的力量。 温情的存在是他无处不在的洋溢。很喜欢《飞马牌汽车》,很尊敬那个老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衍生一个小社会。仍依袭他乌托邦乐园样式的设定。很难想象生活中那样一辆刚出厂的汽车边载上这温情感人的故事。然,这就是他的想法,在小环境里诞生人类广义的情。 在特殊能力的使用上,他喜欢导向行善的一面。都是用奇迹制造美好和正义。狗年里的五个苹果,是多么诱人。不管怎么折腾,世界依旧回归平和。我记得还剩半个苹果没找着,哈,真期待魔力可以降临于我。 与朋友们讨论这十二本,很多人都说《猪王照相》最好看。因为有着《309暗室》。类似于《红沙发音乐城》的这篇,在原有空间发掘另一世界的基础上,也走得更远了。大脑研究,地球遥控,甚至面对上帝拷问灵魂,都有着直面生命与自然的深度。无法想象满是骷髅行立的世界,我们又该如何行走。他却说,那里一切公平。我们都是上帝眼皮底下的骷髅,没有舞蹈,只有行走,也不知盲目。 当拥抱的彼此,是绝对的彻底绝对的纯净,我们是感叹还是悔恨。 这不过是铁门背后的旧事。关上了。离开了。 程度也渐渐深浅分明。众十二王的小故事闪烁如不变的恒星,在那里,在那我们彼此记挂的相守天空。绚丽如昨。 不小心打开了梦的门。一群可亲可近的动物涌了出来,簇拥着你。那是多么激动的时刻。你,可不要说俗套了的大团圆。 他们是十二王。 【七】 初遇《巴拉娜》,便吸上一种毒。上瘾的症状突发。 不可否认他的想象力,因为从不怀疑。人类命运的出路维系在一个细小的病毒上,那是个有着迷人外表和好听名字的家伙。而人类的混乱如海啸冰崩般爆发,解决方案的出现也只无奈地驶进广漠的大海。船上同命的人们相守又独行。 她的哥哥亚历山大开始隐形引爆下一个的不安。 他开始充分施长着对社会和人类的莫大信任。 厚重的现实深度也令作品呈现进一步的大气。叙述故事的能力和结构层次的挖掘也调和着成熟的技法。 邂逅穿风衣的猫,便沐浴可敬可亲的力量。 从此,我一直说猫有九条命。开始懂得亲情。理解生命。当我的生命不再有时,也在弥留之际看着暗影变淡,渐渐。若我也有九条命,我又该怎样在生与再生中定夺与选择,思考便是生存。最后的命还是要交给上帝。可度过的数次生命解读着脆弱与珍贵。蜕皮或者蛹化,只是为着生。健康地虫样爬行也是珍惜的光阴,且不说飞翔的短暂。 猫有九条命,我仅此一生。猫尾扫过,也要我走过的尘埃飞扬,依旧。 【八】 那是鬼车。 半夜醒来就再不能安然入睡,只是听到了车的呼鸣。别人皆听不到,只有自己确认那是真实的声音,接着童话绽放暗香,亡妻以车的形式与苗我白重逢。随叫随到的天然车与他一起创造奇迹,为着追捕罪大恶极的凶手。 如果认真数着这平淡无奇的日子,我想大概有一年多的空白未曾接触过他。而心中的回忆仍是叠加着斑斓,没有哪种魔力可以解除我心中的咒语。 [44]遇见——占晖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阴天傍晚车窗外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我往前飞飞过一片时间海 我们也曾在爱情里受伤害 我看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总有一天我的谜底会解开 ————————————遇见(孙燕姿) 1.第一眼故事 最初的照面,是在一个夏令营里。女孩刚刚结束初中生活,在冗长的暑假里和一伙差不多同一个年纪的人加入了去北京的夏令营。女孩是和邻居小妹一起去的,虽然刚开始不认识其他人,也并不觉得孤单。 先从家乡坐汽车去一个省会城市,然后再乘火车北上京城。目的很明确。 女孩和小妹坐在汽车的最后一排,那里有一连四个的座位。同坐的是两个男生。 去省会城市要有三个小时,女孩和小妹时断时续地说着话。一车人都很兴奋,车厢里唧唧喳喳很热闹。女孩身边的两个男生不停地在谈论着什么,女孩无聊时会偷听几句,听到的全是些很陌生的词汇,仿佛他们是在用外星人的语言对话。 下车的时候,女孩看了看两个男生手中一直未打开的矿泉水,笑了笑,然后对小妹咬耳朵说:“这两人口水还真是多,连续不停地谈了三个小时竟然可以不喝一口水。”小妹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她那么爱笑。 在火车站的候车室,善于交际的小妹拉拢来了一帮新认识的女友,唧唧喳喳地讨论些明星啊衣服啊什么的,女孩不时插两句话,但觉得没什么趣味,眼光不时游离在喧闹的候车室里,在不远的地方发现了车上的两个男生。他们依然在激烈地讨论什么,还有两个男生自发地加入到了他们的论坛中,讨论得很快乐。 然后就是上火车,一大伙人提着旅行社统一发的包包像逃命一样奔向火车,在一整个硬卧车厢里驻留下来。人数恰到好处,正好填满一个车厢。 午夜,车厢的空调让女孩感到有些凉,就下床一个人站在车门处,那里会有来自车外的裹挟着夏天气息的风从车门的缝隙里溢进来,比较暖和。女孩听着MP3,靠在车门上,若有所思。火车不时会停在一个大站里,那里灯火通明,还有许多彻夜守候在铁轨边辛苦的摊主。列车员也很辛苦。几乎一个晚上都在打扫这打扫那的。这些都是第一次认识到的。 男孩不经意地来到了车门边,他是汽车上的两个男生之一。在汽车上和女孩隔了一个人,是坐在车窗边的那一个。他静静地站在车门边,也听着MP3。两个人没有交谈,静默地站立,不含任何的情绪。没有谁想要打破这一份宁静。 在北京时,女孩被一大群人拉去逛西单,一个很高的男生自封为队长,带领一行人左突右冲,逛到了将近二十三点,然后坐地铁到达一个距离宾馆很近的站。有一部分人打车回去了,剩下的一部分人舍不得钱,于是队长拿着地图带领一伙人踏上回去的路。 很久以后女孩依然觉得好险。因为他们穿越了好几条北京的胡同,瞎子一样忙到凌晨一点才到宾馆。因为兴奋,一行人又折回去吃豆腐脑,那是路边的一个小摊。是一个男生请的客。 一年之后。 女孩所在的班转来一个男生。当时女孩并没有注意,亦没有多想。只是一个一同去了北京后来又与女孩同班的女生说这个男生也参加了那个夏令营。女孩只是“哦”了一句,但对于他她毫无印象。 差不多过去了半年,那个女生过生日,请了那个男生,在餐桌上不免说到了,一年半之前的北京之行,男生感叹了一句:“火车上的空调真冷。” 女孩一下便想了起来。 原来他就是那个在汽车上连续不断地聊天且没有喝一口水的男孩。 原来他就是那个和自己一样在火车门边站了一整夜的男孩。 原来他就是那个在午夜一齐在北京的胡同里穿行,且请大家吃豆腐脑的男孩。 很久之前就有过了照面,然而她忘记了。想不到相隔这么久还会遇到。 以后的日子里,男孩和女孩成了好朋友,偶尔会说起那次北京之行。对于他们那个旅行意义重大,因为是缘分的起始点。差点就被遗忘的起始点。 许多人都说他们的缘分是注定了的,无论隔了多久,都会再次遇到对方。 高三的时候,他们成了一对情侣,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 他们的生活很简单,偶尔拉拉对方的手,拥抱着对方,那已是那个时候最亲密的举动了。 然后一齐考上同一所学校,同时毕业,然后理所当然地成了婚,有了一双儿女。日子平静,虽然没有百转千回的情节。却很暖人。 相爱的过程,也有过一些小矛盾,男孩道歉的口头禅就是:我们隔了那么久却还能相遇,这点挫折算什么。每每如此,女孩心中都会释然。 后来他们都老了。退休后参加了一个去北京的夏令营,全是差不多同一个年纪的老夫老妻。 一生走完了,女孩变成女人变成老妪,男孩变成男人变成老头。他们一直牵着手,不离不弃的。离开的时候,她对他说:“下辈子还在火车门边相遇吗?”他点了点头。 橙红的夕阳躲进了山头里。在它再次照耀大地时,她看见他在微笑着,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没有擦肩而过,因为有约定,每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都会有一场属于他们的遇见。 嗬,遇见了。 2.第二眼后记 现在的我,依然会想起在北京的时光,那是我人生中的一个闪光点。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脑中还不断闪过那时的画面,汽车上,车窗边,火车,午夜,北京高高的蓝天。好多好多,像拼图的碎片,拼到一起,就是一幅很完美的旅行图。 在北京,以及去北京的路上,回来的路上,我认识了好多人,小楚,哈达,婧,包包,子义,好多人。很久之后,我可以再一次遇见她,这是从来没有预料到的契机。朋友说,我们本来就不应该错过,是注定会走到一起的。 因为北京之行,我们之间的交集越来越多?当关于北京的回忆已经穷尽时,我们却找到其他共同的话题。一起行走着,我就不会感到孤独了,因为我始终记着,无论在哪里,总会有她站在我身边,陪我一起仰望天空。 最初的照面,只是一个伏笔,巧妙的插曲,那是暗示着很久以后,我们再一次相遇时会有的暖人的亲昵。 我很感激啊,能够遇见了,我很感激。 谨以此文,感谢一下老李同学,那真是一只善于倾听的耳朵,和一只任劳任怨的手。还要提一下小为同学,他真是一个很好的模特儿,也许只是Z.H.的模特儿,只是如果我们不争吵了,那生活会更加美好。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45]纪念册——杨雨辰 时态的转换不能逾越事物的叙述形式,大凡我们所能述及的,无非有据可考的和已然成为回忆的!尽管某一刻,我们都曾质疑,可那些声音犹如破漏的牛皮纸袋,倏忽落入枯井…… ——题记 许多事已在记忆中沉淀为过去,我曾如此想。 可是过去的就一定结束了吗? 高中时的一堂哲学课曾缺席。 午后温煦如流的日光,干净而佳美。课堂上的人头个个昏昏欲睡。干净而整洁的教室,玻璃窗明晃晃的,眼睛一剜一剜地隐隐作痛。空气中的尘粒飘浮摇曳,随着气流的细微震颤。窗台上一盆盆芦荟盈盈泛绿,油亮得光鲜可人。宽敞的教室回荡着粉笔磕在黑板上时的嗒嗒之声。 我站在门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急促地在胸口起伏,声音大得惊人。 不知是第几次迟到?只能是又迟到了。 课无以挽回地讲完了。下课铃慌乱刺耳地吵个不停…… 事过境迁,可那堂课里没有我,我终究没有听过那堂课! 在哲学的范畴内,我永远的缺席,永远有一堂课在那里静候我去添补。 那堂课讲的是“时间与空间的统一以及记忆”。 …… 静静打量午后阳光的时候,总会有许多记忆破门而入,逐一打量我,亦或被我打量! 例如,读高中的那段时光。 那时究竟是怎样的呢?我每每质问自己,就像质问一只久远未曾开启的箱子。可越是努力,便越是觉得箱子太过陈旧,且钥匙早丢。 老师的名字,同学的脸庞,桌椅的摆放,教学楼的样式……一切的一切都离我愈发遥远,乃至于那时我到底做了些什么都无从追溯! 但是,某种类似于印象的东西却保存了些许,渐转清晰。 那时的记忆很难用好坏来衡量。既难以称之为多么美好,也算不上有多差!可于我而言,却非同一般。 那段时期的辉煌和恣意渐渐褪去,更多的是值得反省的体验。 追根究底——我想——那里遗失了什么,不得不承认。有某种我尚未完全弄懂的、隐藏着的关键所在! 于是我在如此午后爬上了阁楼。在一堆废弃的杂务家具中寻找一只棕色的大皮箱。皮箱布满灰尘,像是时间本身一般。箱子上扣着重重的锁,早已锈迹斑斑。是母亲出嫁时带过来的,一直被放在这里。阁楼上的光线很暗,唯有小天窗口强作欢颜似的透过几缕斜斜的光线:二十多年前的不知什么牌子的黑白电视,工厂里丢出的钢轴旧烛台,自家打制的皮革沙发,童年时的玩具。这些东西一一陈列在废旧物品当中,并没有什么变化。 若要寻找失落之物,理当从失落之处寻找,必将发现意想不到的线索! 皮箱的年代无从辨认,自我记事起便一直放置于此。母亲常把一些她视之为重要之物放在里面。由于视为至宝,结果这里积攒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物件。 母亲衣柜底部的隔板下放着皮箱的钥匙,我从那里拿来。打开皮箱的那一刻,一股刺鼻的樟脑丸味四溢而出,夹杂些霉味。 皮箱中的物件尽数秩序井然地安放其中,有我学生时代获得的奖章证书,当然,还包括毕业纪念册。东西格外的整齐,仿佛时间的遗腹,某一刻被生生地切下搬来此处。有些是我所不能追溯触及的。角落里,安静地躺着我的毕业纪念册——小学时代的,初中时代的,以及高中时代的。 我轻轻捧出,席地而坐,搁在膝上。手的抚摩掺杂着回忆。 小学和初中时代的纪念册早已密密麻麻写满了同学们的留言。或纪念友谊,或祝福未来,简单而淳朴,通通铭刻下来。首页贴着毕业纪念照。相片泛黄,边角微微卷起,一大群孩子,还有老师,带着那个时代的印记,不可磨灭地驻足停留。 过去许久了!有我,有过往的些许。 沉浸,时间随之回溯。 同其他人一般的记忆,大家回首的姿态与感触——或多或少都有近似之处。 破旧开边的扉页上仍依稀可辨当初的艳丽斑驳。 跳房子,打口袋,捉迷藏,抽陀螺,直至篮球和足球,所有的事都像这游戏一样继续,一路走来。 然后呢? …… 回忆戛然而止!便如童年时代空中翩翩飞过的紫蝴蝶,骤然间被横空劈来的昆虫网截获一般,中间缺少了一段。我如是思忖。 尽管我现今仍然存在,回忆也一同携带随行,可那着实有着断代史式的疑惑。究竟中间所遗失的部分记忆跑去了哪里? 我用手指在空中不断地划着几个字——咄咄怪事! 那空白随着如此反复而在空中滞留。 翻开高中的毕业纪念册,墨绿的本子崭新依旧。一个字也没有!俨然空落落的昭示。 我哑口无言,面对如此情景。即使连毕业合影也无一张…… 天光暗得无以辨清阁楼上的影像。我将其他东西放回原处,只留下不着一字的高中纪念册揣入怀中,爬下阁楼。 黄昏坦坦迩来。 我在厨房里烧水,然后冲上一壶茉莉花茶,坐于桌边观望这黄昏景致。沉落前的斜阳妩媚动人,一片绯红,变幻着,妖娆艳丽!在如此时间里,晚霞可以尽情展示姿影:时而赤红,时而粉黛,渐转如橙橘之色,继之则青紫相琢,终归清冷! 这一盏茉莉茶清新宜人,雅致芬芳,淡淡余香袅袅盈溢。缓缓喝上一口,说不出的温馨惬意。与这黄昏相映而鸣。 桌上放着我带下来的高中毕业纪念册,就那样寂寥地躺在那里,于黄昏断足后。凝视之间,仿佛无声地诉说着往昔。 我未曾思虑过那些空白是否杳然不覆?真的,从未想过。似乎一直以来,都未曾留意。而今日,却偏偏格外在乎,一心追寻。 又迟到了!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絮絮不止。 是总迟到来着,那时侯。 常常一路跑来,然后站在门口喘着粗气,大口大口的。总是讨厌下课时的铃声,急促而恼人。阳光灼得眼睛隐隐作痛,空气干燥,天气晴朗,树荫里开有小朵而细碎的黄色花朵,还有操场上女孩子打羽毛球的姿影。是那样的年代,没有好与坏的荒唐定位的年代! 曾经蹲在草地上整整一个晌午,只为看雨前蚂蚁成群结对地搬家。简单纯粹的快乐,没有什么理由。 在那时曾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一直到现在仍喜欢,即使过去很久。许多话没有对她说,在那个细雨迷离的秋日,起码要告诉她我一直喜欢她来着!只有她唱着那首歌时的情景仍然记得,那声音穿过了时间又响在我耳畔。忧伤得如消逝了的细雨。 还记得在主持最后一堂班会时对大家讲的那番话: “许多年后,我们不再坐在这里,请记得今天我的话,我爱你们!” …… 这许多曾经失却的记忆毅然涌出,我想那就是那时的情景。 高中毕业纪念册依旧躺在桌上,没有留言,没有照片合影。那里没有我,大家都走得太过匆忙,以至于没来得及留下什么。 也许这绝不同于初中毕业最后一次关上教室的门时的那一幕,心情有太多的不同! 我坐在椅子里,脑海中浮现出照毕业照时的情景。我没有在那里,所以一直有那一处等着我——永远地,等着我去。我在形而上虚拟,反复地试图站在那里、那个时间、那个地点。那里没有我,它在呼唤我,在那里添补弥留的缺席,缺席的一页! 我轻轻合拢双眼,睫毛间透过一瞬的奇异色彩…… [46]钱 好——吴金书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到了现在YY(意淫,网络语言)风气正盛,这个就现在的盛行YY风气来看,肯定会有人想是YY钱好的吧。但是,钱好这么好的个名字要是加上要弄上在这个,真的感觉有些龌龊了。再说我也不是那个YY系出身,我自己不擅长,也没有受到影响,所以我按照我的样子,来写这个文字。如果你抱着YY的心理想来读这个关于钱好的文字,可能要让你失望了。这些话写在这里可以当做前言了。 在此之前,我也写过几次关于纪念新概念的那些曾经的写手的一些文字。那些曾经的人,那些过去的云烟,以及那些为我们留下感动的文章。可是那些人,要么就如同韩寒、郭敬明,已经是家喻户晓了;要么就像许思窈、梅思繁,已经很少见到他们的文字了。这些人,正是我们那个年代,最该喜欢、羡慕、仰望,甚至幻想的人了。用现在的话说,那就是拿来YY的最佳对象了。可是,我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大学毕业,这一些人呢?又到哪儿去了呢?属于我们的青春,或者说属于那个青春的记忆,又该到哪儿去找寻呢?所以我在怀恋那许多人许多事的时候,突然发现,已经无从怀恋了。在写完了关于他们的文字之后,我仍然是不知所措,若有所失。真是那么切迫地感觉到,缺少了什么。属于我们年代的记忆,已经那么少了;而新生年代的人们,在被大量的初中高中孩子们充当YY对象的时候,我一点也不关心了,因为那已经不属于我的青春了,他们年龄比我小,自己长大了想法也变了。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觉了。 这时候,我想起钱好来了。 钱好,怎么会是钱好呢?在第六界新概念和第七界新概念中都获得了一等奖的钱好?而这个时候我也已经上大学了啊,属于我那中学时代的一抹颜色的,怎么会是钱好呢?你是在奇怪吧,我也奇怪呢。钱好怎么还在参加新概念呢?更不可思义的是,第六界钱好还是以B组的身份参加的,我在吃惊的同时,还是会很认真地告诉你,没有错,正是她,正是这个钱好!正是这个女孩。 记忆中,第一次读钱好的文字,已经是五六年前了。没有想到,这个小丫头还真小,到了第七界还是以高中的身份参加的。真的是一件不但让你也同样让我吃惊的事情。在我的印象中,钱好应该和张跃然、郭敬明他们属于一个时代的人了。应该是属于像我这么老的人怀恋的对象了。没有想到这些年后,又见到她了。 就是她,没有错,钱好,那个小姑娘,那个浙江的小丫头,那个认为到了初二还没有初恋是很没有面子的小女孩。她用她那轻逸灵动的手指,轻轻地提前鹅毛般的笔,用那秀美纤细的字,记下了她生活中的种种:和同学产生的一点小误会,对父母的不够理解,以及初二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可爱地对一个异性的别样的感觉。她记录的是真实淳朴,笔调也是平实幼嫩。然而就是这些,这些她那个年龄所特有的气息,让人们认识了她,见识到她的才气。也同样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孩。 记得几年前,我把钱好的那篇文章拿给表弟看,把那篇在第三界新概念上获奖的文字,那篇《写我所想写的》拿给小表弟看,他看完是很不服气的样子:“这文字也太简单点了吧?不就是写了点生活中的小事嘛,就像她的题目一样,写了点想写的东西,这也能获奖?”当时的表弟也正好读初二,也认为自己能写出来这样的文字。可是表弟错了,他只认识到了简单,可是他没有发现,源自最简单的生活中的东西,才是最难写出来的。他以为平淡无奇,他认为不屑一顾,他甚至都不屑于这样去写。但是恰恰是这样的一篇文字,带来了钱好,她写的真的不是最好的,但是却是最符合她那个年龄的特点的,特点啊,这个是多么重要的东西啊,她写出来了,写出来了自己的特点,所以她成功了。 但是这些,却还不是我记住钱好的原因。让我记住的是那文字的最后一句话:砰的一声,弹簧门在他身后关上了。这句话,也许也打动了评委。那结尾,也不过是模仿《玩偶》中的一点技巧而已。知道也许都知道,可是要表现出来就难了;要表现出来也不是最难的,要表现得顺其自然就难了;要表现得顺其自然也不是最难,最难的是要和自己的文字结合起来,让人看了就认为那是你的而不是在别人那里弄来的。钱好小小年纪,她做到了,砰的一声,门关上了,钱好来了,带着江南才子的气息,打动了评委,感慨了我,记住了她。 这就是我青春关于新概念的一抹记忆,就如同陈佳勇、宋静茹那些化石级别的,又如同韩寒、郭敬明这些明星级别的,钱好也是属于他们中的一抹。就如同现在的中学生,遥望着李海洋、李遥策那些新的人气写手或者是卡卡夫、天堂的死鸟、万物静默那样无敌的斑竹又或者是我现在写的这个钱好一样。如果你现在正在中学时代,读着一些新概念的人和一些相关的文字,你也觉得喜欢,产生敬仰的感觉,那么,你也可以理解我的当时了。 但是也有些不同的,因为我生活的环境,新概念对于我来说,就不仅仅是新概念了。她又有着不同的意义。那是一个渴望读书,又缺少书籍的时候,我找不到一本像样的书。你可以尽力想象,尽你所知地形容山区,农村,落后,贫穷……可以夸张地说,一片带字的纸,都不放过一次阅读的机会。这样说也许有点煽情了。但是你可以想象在看新概念之前,我了解文学的东西是怎么样的了。我看了一些东西以为知道地很多的时候,等到再看新概念,才知道我其实连一本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书籍都没有读过。那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呢?有一种穿越几千里沙漠,找到清泉的感觉;又像是走过了无边无际的黑暗,突然发现了灯光的时候。所以那时,读书,必读新概念作品集,写字,必模仿韩寒。新概念对我的特殊影响可想而知了。从第一界、第二界到走向成熟的第三界,我也跟着成长起来。那时候就想参加,但是苦于自己的水平太低了更何况还买不到萌芽杂志。但是改变却是很明显的。因为我知道了静静地坐下来慢慢地阅读了,不再像以前那么狂热了。能够阅读细微之处,能够体会作者的真感情。也开始吸收符合自己特点的营养了。所以说,第三界新概念是我阅读最成熟的一界了,而正是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钱好。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当我体会到这种快乐的时候,属于我正该仰望的那些人,就开始离开了。而我自己,也进入了最后的高中时代了,那是一个特殊的黑暗和光明交织的时代。而钱好,也没有继续参加新概念了,我觉得,属于我的那个热血少年的时代已经结束,我的梦想年代已经来临,而这时的我,却没有能力登上我想要的那个舞台。所以我很郁闷地,并不快乐地,过完了我那可怜的、最后的一点点的高中生活。 告别这个时代的我,和许多告别这个时代的人一样,不在专注于这一点了。我告别了青葱少年,但是仍然会看一看那个曾经给我美好时光,留下美好记忆的新概念。但是这也是一种很郁闷的事,我发现我所知道的那些熟人,因为年龄的增长,都渐渐地远去。所以我发现我熟悉的人越来越少甚至不再出现时,我彻底死心,我知道我已经进入了另一种生活,和中学时候截然不同了,我应该和青春告别,依依不舍的,还有那并未实现的所谓的梦想。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熟悉的名字跳了出来。钱好,怎么会是钱好?我吃了一惊,是浙江的那个钱好吗?我一看还真的是呢,那时我看第六界新概念作品集的时候,第七界的结果都快出来了,我都有点不相信,就像我现在看到第九界的名单上有我自己的一样不相信,会不会是重名呢?但是钱好这个名字很有特点,我相信这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个钱好了。我看着她的文字后,感觉她的风格已经变化了,不再是那种天真可爱了,文笔也不再是那样稚嫩了。而是笔调细腻,情节紧凑,故事完整了。钱好成熟了,也长大了。也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钱好了,我不禁有点失落。这,毕竟不是我的青春。 虽说这样,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去关心她的情况,我的青春是已经远了,可是钱好的文字还在继续。而且还是在新概念这个舞台上。所以我到萌芽论坛上去看,然后看到了她在第七界新概念上又拿了一等奖。当时我欣慰不以。小丫头果然是不简单,不负所望啊。想当年我就看好了她的。貌似是我发现了她的,汗一个。 这时候,我也知道,很快地,钱好也会离开这个舞台了。但是我仍是忍不住,忍不住要把她推荐出来,我又让表弟看了。因为我从表弟身上,可以看到当年的自己,表弟又一次怀疑:“是不是啊,就是你老早以前说过的那个钱好吗?”是的,我很肯定的,一定是她,错不了。再过了一段时间,钱好的《四叶未名》在萌芽上发表了,我终于可以得意一把,她写到了她第一次参加新概念的事情,那些东西,现在的这些小孩子都不知道,我知道呢。但是读着读着,我落寞了,最后一个钱好,也离开了,去了属于她的自己的理想的地方了,去追求她的第四叶了。我只能遥遥地看着,就像我对我的年华一样,无能为力。但是我仍是真诚地祝福她,钱好,那个可爱的钱好,那个长不大的钱好,那个属于我青春的,像个小妹妹一样的钱好。 后来的后来,当有一天我在萌芽网上,看到第九界新概念复赛的名单的时候,我的名字赫然在列。我的那个惊喜啊。飞沙走石,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九年啊,我的大学都从我身边溜走了,伸手都抓不住的时候,那个新概念,我一直在学习,在仰望,在企盼的新概念,居然出现了我的名字!更而且啊,今年的C组是可以到上海去参加复赛的啊。我看到我的名字后,把C组的名单又反复地看了几次,聪明的你应该猜到我是在找什么了。可是让我失望了,她没有再参加了…… 我就开始想,假如她也参加了,然后我们一起以C组的身份到上海去复赛,然后我能够看到她,然后然后然后那该是多么多么多么的一件事情啊。简直是不敢想象,真的不敢想象了。所以这也不会是真的了。她不再来了,这个唯一的一个,可以以新概念的名义见到的,属于我们少年的年代所仰望的人,她,不再来了。但是这时候,我不再失落。因为我已经来过。钱好,就是钱好啊,我一直是看着你的文字,慢慢长大,现在终于也能踏上一趟开看往上海的列车了;钱好,就是钱好啊,你可知道,我在这里,在你们的身上,阅读过,学习过,爱过,恨过,痛过,努力过,失败过,现在也终于成功了一次;钱好,就是钱好啊,我一定要告诉你,告诉你这个喜悦啊;钱好,就是钱好啊,也许你什么也不知道啊,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也许也看不到我的心情,但是我还是要把这些写出来,告诉你。青春消逝的是那么的快,而梦想,却一直在召唤着我。当有一天,自己一直坚持的理想终于实现的时候,那是多么多么多么美好而妙不可言的事情啊! 记得那时结果还没有出来,我因为参加了比赛,所以就回头把那些很多年都没有读的《萌芽》又拿出来看。一本一本的看着,突然看到一篇文章——《哥哥》,钱好写的,我又以为我看错了,我赶快翻开看,心中居然产生了一种甜蜜的感觉,你知道我为什么甜蜜吗?因为我的初赛文章的题目是《妹妹》啊。虽然用脚想想就会知道,他的《哥哥》和我的《妹妹》根本就不会有一点关系的,但是我还是很急切地读完了,读完了得到的结果还是那两者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也许真的是有一种天意,我的《妹妹》入围了!居然入围了。虽然我再也找不到钱好了。但是总算是和她的文字产生了某种联系。这个本来比我小,又是我真正的前辈,又离我参加的九界最近,还写了文章叫《哥哥》,还是我青春时很喜欢的,钱好啊!而正好我的《妹妹》入围了。 所以,我的《妹妹》,要向钱好的《哥哥》致意!单方面的,一相情愿地致意。 而我,也要写一点文字,来纪念有关我的青春,有关钱好的文字了。 记得当时有句很流行的话,是这样说的:我站在青春的尾巴上,仰望天堂。而现在,我的青春已经过去了,连尾巴也站不上去了。但是我并没有放弃,我一直在喜欢,一直在坚持,所以我告诉你,我来了;我同时也告诉你,如果你也喜欢文字,如果你正好处在你的青春,如果你也有着关于文字的梦想,你也想着喜欢着新概念,你同样有喜欢的新概念的文字。那么你努力吧,你勇敢地拿起你的笔,写出属于自己的文字。当你有一天来到上海的时候,看到了你所喜欢的人也一样去了,那么你向他(她)问一声好吧,你也要把这个告诉我,因为你比我幸运,我已经不能遇到他们了,而你还可以,所以你一定要坚持,要努力了。虽然我是不能遇到他们了,但是我也不沮丧,我还可以用文字来怀恋,来感谢他们,来真诚地向他们问一声好,说一句: “钱好,你们还好吗?”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47]冷月烟花1——柴梦婕 [48]冷月烟花2——柴梦婕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49]冷月烟花3——柴梦婕 [50]蹀躞1——马盼盼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51]沉香1——钟蒙 [52]沉香2——钟蒙 更多热门小说,请访问 [53]沉香3——钟蒙 [54]沉香4——钟蒙
我知道答案
本帖寻求最佳答案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 10 天空金币 , 目前已有 1人回答
|
来自- 保留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