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体的形式与书写内容的关系很重要,你可懂?不二斋2018-01-28 15:26:00
编者:有很多书法家都有自己擅长的书体,书写时便往往不在意书写的内容与自己书体的协调感。譬如善狂草,无论写什么内容(包括佛经),都随意挥洒,并以个人风格自诩;而善大篆的书家,有时候却总是写一些清新婉丽风格的词曲小调,令人感到说不出的别扭。 其实,在创作中书体的形式,与书写内容之间是存在紧密联系的,搭配失当往往处处违和,处理得好则会相得益彰,为作品增姿添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几个在书写形式与内容上比较协调和统一的典范: 1、天下第一关,大字榜书。整体厚重、庄严、雄壮、大气,有巍然几立不可动摇,以及凛然不可侵犯之感。 2、苏轼的黄州寒食帖,以行书彰显动势,运笔时疾时缓,与作者跌宕起伏的郁郁心境非常贴切。诗写得苍凉惆怅,书法也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之下渐渐展现。 3、中国人民银行题字,即人民币上的那六个字。字体四平八稳,规规矩矩,稳稳当当,绝无飘忽随意之处,给人以安全感、稳健感与信任感。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胜枚举,您有没有留意呢? 如上所述,文字内容与书写风格,既要结合为一幅作品,也一定有一个协调的问题。这方面虽然没有严格的规定,比如限定某一类文字内容,指定用某一种书法风格,但是,从古代书法家们书写的实践看,二者还是有一定联系的,庄重的文字内容,在书法里往往以端庄、典雅的正书书写,而私家往来书札,则多以轻松流便的行草书书写。这也说明了,书写的文字内容、使用场合与书法风格三者之间,既已发生关系,就不能不作通盘的考虑。作为抒发情感的艺术,书法的风格与文字内容的格调应该是相一致的,所谓“情动于中而发于外”,一个艺术家内心情感的涌动,势必从其艺术形式得到印证。 唐代书法理论家孙过庭在分析王羲之书作时指出:王羲之的书法之美“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不仅在于他融汇古今,而且也在于情感自然流露,致使笔调融洽),他“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情感与文字内容相生发,又曲折地展示在点画振动、结构营造、篇章谋布上,最后统一成相互谐调的整体。因此,我们说,书法风格和文字内容之间,存在着内在相通的关系。豪放的苏轼词,如果能配以雄浑、激越的书法风格,则弥增气势;假使换成“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那样的婉约笔调,就不免让人感到方枘圆凿,作品的完美意境,肯定会受到损害。 书法家自身应有判断的能力,不是一种书体就能表现一切的内容。协调统一才能更好地表达作品的内涵。另外,观赏者也应提高艺术审美与内容欣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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