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叫知道王小波的人,一种叫不知道王小波的人;知道王小波的人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喜欢到以王小波门下走狗自居的人,一种是觉得他是个什么玩意儿的人。
已故伪大师李敖曾说过:500年内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和李敖,但李敖恰恰是最被高估的一位,还是被自己给高估的!
但是李敖的大话可以改一下:500年内白话文的前三名是:王小波、王小波和王小波。
王小波的贡献在哪里?一是五四以来,小说中少见的哲学思辨能力;二是对五四以来所有旧小说(包括鲁迅)的破坏能力;还有,眼界既高,但是俯视苦难的视角。
《黄金时代》,兼具以上三个特征,因此也拥有一种通杀的魅力。
王小波本人说过,《黄金时代》是他的宠儿,时代三部曲中,和《青铜时代》、《白银时代》比,在可读性上,《黄金时代》因为叙事方式的变换故意丢掉了词句的精致功能,营造出一种梦幻式的结构,初读起来有些吃力,王小波本人说“不忍卒读”;情节上也乏善可陈,无非就是一个不听话的浑人和另一个不听话的女人搞破鞋的那点事。
但是,王小波还是最爱这部小说。
为什么?这是王小波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新小说!
在写《黄金时代》之前,时为大学数字老师的王小波在杂文上的能力已经很高了,那时在公知云集的《读书》上,经常能看到他的文章,但是,王小波还没有正经地写过小说。
不是不写,是不敢写!
在此之前,他看过了杜拉斯的《情人》和迪伦马特的《法官与他的刽子手》,十年不敢写小说:他认为,《情人》和《法官与他的刽子手》已做到现代小说的极致,这种心情就像李白当日看到崔浩的《黄鹤楼》的心情一样。王小波说:《情人》在“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叙事没有按时空展开,但另有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
而《黄金时代》的动笔,本身说明王小波在对小说结构和叙事方式上已经有了特别的把握,从而用这篇小说向杜拉斯们遥相致敬。
看《黄金时代》主要看哪里?
一是存在:我该如何存在?
陈清扬的存在是因为她是个破鞋,王二的存在是为了证明她不是个破鞋,虽然这很难做到。
二是思辨:越思辨世界就越荒谬。就像大师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笑了。
比如说,王二被人污蔑打了队长家的狗后,就对结果进行了反复思辨。
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 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
2、 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
3、 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抢射击。
但事实是,队长家有一只母狗,它有左眼,有人还看见我当时手上背着汽枪,所以王二只能是打了队长家狗的人,他在这件事中唯一能做的就是后来真的拿枪去将那只狗的另一只眼也打瞎了。
同样的思辨体现在王二和陈清扬是否搞破鞋这事上。
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 陈清扬是处女;
2、 我是天阉之人,没有那方面的能力。
但事实是,以上两点都不成立,在这件事中,王二唯一能做的也就只有真的跟陈清扬敦伦伟大友谊可以做的了。
三是意象:浓浓的意象就像从天空中垂下的巨物一样挥之不去。
比如这一段:
陈清扬说,她到山里找我时,爬过光秃秃的山岗。风从衣服下面吹进来,吹过她的敏感带……就如风一样捉摸不定。它放散开,就如山野上的风,她想到我们的伟大友谊,想起我众山上急匆匆地走下去。她还记得我长了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论证她是破鞋时,目光笔直地看着她。她就如幼小时她爬出门槛,感到了风。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美,天上还有鸽子在飞。鸽哨的声音叫人终身难忘。此时她想和我交谈,正如那时节她渴望和外面的世界合为一体,溶化到天地中去——这么庞大的无所不在意象,像《三体》一样的恢弘,比起浓词丽句上的炫技,实在是一种更难掌握,也更高超的技术。
最后的结论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500年内白话文小说前三名!